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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上海市虹口区华神清十六年无房户的求助

已有 479 次阅读2011-5-20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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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华艺乔给胡主席的求助信2005年4月7日


上海市十六年无房户的求助

  


   尊敬的胡主席:

   我叫华神清,男,61岁,却是大上海十六年的冤民,十六年的无房户,1947年出生于上海市虹口区张家巷路133号。

   1991年虹口区法院公然违反《宪法》及《民法通则》转移我的全部财産,同时又剥夺了我仅有的赖以生存的住房。使我无家可归十六年,至今仍无房可住,妻子和女儿(11岁),也随我偿尽人间的酸苦和艰辛。

  


   女儿华艺乔11岁,自出生起随父飘荡

   1991年虹口区法院趁我外出做生意之际,将祖传住房判给他人。为了要回房屋,3年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余次,至今无书面回复, 2005年,虹口法院以解决问题为由,被骗2次,使我背上3万元债务。这对于月收入只有7,8百元人民币华家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房屋被强拆后,一家三口无家可归,现全家在垃圾房里做饭,在一间小房间栖身,全家夜挤水泥地板睡觉,吃、喝、拉、睡都在里面,人民代表开会,反而限制人民言行,人民代表应当来自人民,为人民讲话,这是21世纪的大上海吗?这是“安定团结,和谐社会”吗?

   无休止的申诉、上访、投诉、请求……为讨得公道,求得一家三口人的栖身之地,我及家人走遍了所有的相关法院和各级政府部门:虹口区法院100次以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近50次,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近30次。虹口区嘉兴街道办事处50次以上,虹口区人民政府70次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处平均每星期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处30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信访处20余次……但是却没有引起任何部门的重视。好似百姓无家可归,不是各级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处理范围。本人受过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只会用文明的方式走访各级部门。但是各级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以法律和相关的政策及时解决百姓生存大计。一拖就是十六年。相反一旦中央或上海召开什么重要会议,我就被看管起来,限制行动,冤民被囚禁,天理何在?

   我还不断地给各级领导人写信求助,甚至于临时过渡住房都行:虹口区法院副院长汤兵生,正院长李康民,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齐奇,正院长滕一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杨;虹口区政府宋卫国书记,上海市原市委书记陈良宇,现任市委书记习近平以及中央各位领导人……。连我11岁的女儿也曾多次给胡主席您写过求助信……非常遗憾,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一家三口无家可归,痛苦十六年,走投无路……只得请求阁下向我国领导人胡锦涛主席转达我们的诉求。另外还得告之,在上海市无家可归居无定所的人家不仅仅只有我们这一家。我们都热爱我们的文明古国,但是没有安居,怎能谈论“和谐社会”?

   我们都庆贺北京奥运在即,但是无家可归的百姓们能以何种心态迎奥运?

   祝:

   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上海市十六年无房户华神清叩求

   2007年8月28日

   落脚处:上海市虹口区天宝路15弄门卫室

   电 话:021-65036270
   
   住房被抢十六年,水泥地板夜当床

   【大纪元10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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