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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冤民林桂玉致中共十七大求救信(图)

已有 718 次阅读2011-5-20 13:25

上海维权http://shbzw.space.aboluowang.com
中国上海暴政网链接http://twitter.com/shpzw

上海虹口冤民林桂玉致中共十七大求救信(图)

尊敬的中共十七大全体代表:

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 求救

一、拆迁基地简介:

拆迁基地名称: 虹口区北外滩国际客运中心北侧地块。

拆 迁 人: 上海申江北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拆迁实施单位: 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申太公司项目部;拆迁承包个体老板:叶青 注:上海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含:申太、虹南子公司)已于2004年2月27日始无拆迁资格证书(附上复印件)。

上海虹口冤民林桂玉致中共十七大求救信(图)

二、家庭情况介绍:

家庭 住 址:虹口区礼陵路68弄7号

房屋承租人: 陈丽华 女52岁(陈金财之女)

同 住 人: 陈金财,男74岁(户籍关系地址同上) ‘

林桂玉,女56岁(与陈金财于l998年5月4日在虹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且婚后一直居住至2005年1月14日被虹口政府强迁止);(即是:陈丽华的继母)。

本人 简 介:195 1年2月7日出生,自小因父亲的错案连累而于1958年11月跟随父亲去了甘肃,又于1961年返回原籍浙江乐清。若干年后,经人介绍认识陈金财并与其结婚近十年婚后一直居住在上述地址。56岁我,既无文化,又是坎坷人生。现今被区政府强迁后造成我无家可归.亦无生活来源的困境至极!

三、折迁情况的真相

北外滩国际客运中心北侧地块是由上海市浦江两岸开发办、上海申江北外滩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委托虹口区政府拆迁,再由虹口区政府委托下属虹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虹动拆迁实业有限公司实施拆迁操作,然后层层承包下至个体老板。

拆迁基地在整个拆迁运作中,充分体现了政府行为:具体如:承包拆迁的个体老板叶青及其拆迁工作人员(几乎均未持有正式的“上海市房屋拆工作人员”的上岗证),自2003年7月始在拆迁工作中,他们挨家挨户地上门宣传“这次拆迁是政府行为,我们是代表政府的,你们居民是搞不过政府的……。”就此,他们在区政府部门的党员干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保驾护航下,统一采取”哄、吓、骗等野蛮拆迁行为!他们以人多势众地围攻居民,威逼老百姓签约。例子举不胜举:(如:对居民开口扬言:“你们不走的话就"走程序",直至由政府实施强迁,而事实上在拆迁基地内居民家门上的裁决书、强迁书到处可见!被实施强迁的居民户数不胜数,至今尚有约60户被强迁的居民未得到安置、化解、签约)。拆迁个体老板等人大肆暗箱违规操作,人为降低补偿标准,扣克土地转让金,严重地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我户于2005年1月14日上午,被实施动迁时,恰好我从菜市场买菜回家遇上十几名身高马大的警察当即围住我不容我争辨,将我双手扭住押上警车……。虹口区政府、公安就是如此动用大批警察实施对我的暴力拆迁。

上海虹口冤民林桂玉致中共十七大求救信(图)

但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04) 438号文件明文规定:北外滩国际客运中心北侧地块8.05公顷的土地用地性质:商业(酒店、零售商业、办公)。商业用地的拆迁运作,为何不在市场经济的规则下,公平协商拆迁事宜呢?虹口区人民政府有什么权利公章一盖,剥夺了宪法赋于公民的居住权,房屋使用权!造成我家矛盾激化而至今无家可归。

2005年12月始,虹口区人民政府提兰桥街道办事处组成了所谓的以街道主任:周晓为组长的化解专项工作组。近一年来的化解工作是做做停停、拖泥带水。我未感觉到虹口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党员干部、公务员、还有四名警察参与的化解工作体现出真实有效地为老百姓的疾苦着想!所以,至今约60户被实施强迁的居民没有一户被化解、签约的!那化解工作的“成效”在哪里?问题出在哪一方?反之,他们延迟一天化解,则能多抽一天的中华烟,多吃一天的饭局,拆迁个体老板天天供奉着他们。

化解工作人员在对陈丽华的化解中不思解决却整天挑拨我家的家庭关系。对陈丽华说:“陈金财、林桂玉都不算安置对象”。因此,挑动陈丽华同其父亲——陈金财联手与我矛盾激化,且将我打伤而把我赶出家门。于是,我就到化解组去谈,不料,街道办的公务员卜金根和动迁组拆迁员邱卫东接待时说:’“陈金财和你(林桂玉)都不算的;哪怕安置给陈丽华房子,她也不会让你住的”。显而易见,他们不是在制造家庭矛盾吗?难道化解工作的政策就是如此吗?我与陈金财是合法夫妻,是受到婚姻法保护的!

在上海的市、区各级政府均无法得到解决下,我只身借了路费进京国务院信访办上访,更未料,于06年10月31日刚到北京的当晚约10点钟,在大栅栏第一旅馆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吆喝着带走(后经了解得知:为首的是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一个带眼镜的男人叫高处长,一个女的是上海市黄浦公安分局的领导,周围还有大批的便衣警察),在外面大马路押上一辆面包车。在车上,我亲眼目睹四、五个穿着特警制服(没有警徽)的还有北京当地的穿便衣小青年,一个被叫为“严(建国)队”的穿特警服的中年人带头先打了一位信访人,接着北京当地二个人跟着打,我看不过去就站起来说:"你们怎么可以打人,当即也被他们打了几下。真想不通,这是什么世道? 难道家被抢劫了,在上海没人管,到北京正常上访未成,竟受到如此“待遇”?上海市政府、市信访办、警察是受谁的指示而将信访人当作“犯罪嫌疑人”对待的?那个姓严(建国)的警察打人后,还在车上说:“你们尽管去告好了,我最好不要做了。”为何他能如此狂妄呢?(请中央领导同志明察:“他们到底是不是警察”)然后用车将我们信访人押到马家楼的救助站关了一夜(那辆面包车是新的,上面没有牌照的)。11月l日中午,又把8个体弱多病的人,转到陶然亭游泳池(据说:上海市政府驻京办的官员常驻包下了游泳场)。11月1日晚上又押上返沪的T1 03次列车。11月2日,上午到沪后又被提兰桥派出所的警察押到临潼宾馆软禁,非法拘禁至11月5日上午释放。

老百姓深信,中央领导是不知下面地方政府是如何对待信访人员的。强烈要求尊敬的胡锦涛总书记、 尊敬的温家宝总理、 中央领导,公安部的领导下达指示,派员暗访,明察并严厉制止这种对信访人的虐待行为!

上述反映为事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求中央领导同志挤出时间关心,救助上海

的老百姓!坚决制止上海的大大小小的贪官及警察别再阳奉阴违,欺下瞒上地行政乱作为!我渴望得到中国共产党的阳光沐浴! 我渴望共享改革开放、建设发展的丰硕成果!

此致

盼阅处、求决!

林桂玉

2007年10月8日

上海虹口冤民林桂玉致中共十七大求救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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