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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一名墨尔本人花$60买了一只宠物羊,两年前他为这只羊吃了官司;近日他在澳洲高院败诉、并将付出高额罚金。
据墨尔本《时代报》报导,胡武(Vu Ho)为了继续在自家后院饲养宠物羊,已经和住所地大丹迪浓(Greater Dandenong)市政府相持很久了。最近他在这桩长达两年的诉讼中败诉——澳洲高院拒绝了他继续上诉的权利,他将为这场官司付出20万澳元。
2011年,根据禁止在不到半公顷的土地上饲养牲蓄的法律,大丹迪浓市政府要求他把羊从家中迁走。
澳洲高院遵从了维省法院今年6月的判决,判定胡武必须从位于Springvale的家中搬出宠物羊,并向政府支付20万澳元罚金。胡武称自己是失业人员——既无存款也无房产;如果他被强制支付这笔费用,只有宣告破产。
大丹迪浓市政厅首席执行官博思民(Jody Bosman)乐于听到高院的裁决。他说:“政府正在考虑收取胡武罚金的最好办法。”“法律对于保护公共施设和管理社区至关重要。”“各级法院的判决加强了地方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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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武认为市政府无权代表自己上庭,也无权把羊拿走。
上周五,高院表示这桩案件的判决结果无庸置疑、胡武不可能赢得官司。
发表: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