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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灌输与道德实践

已有 535 次阅读2009-3-6 21:05

天气: 阴雨
心情: 平静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作为传统文化主流派的儒家思想是一种道德学说。从孔子在总结前人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儒家学说,历经汉武帝推行“独尊儒术”,使儒学从此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处于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儒家逐渐形成以“五伦”“三纲”为核心的道德规范体系和伦理秩序,这些儒家道德准则通过灌输教育一代一代传承下来。

 

所谓道德灌输,就是主要以强制注入知识的方式推销既定的道德观念。在中国封建社会,道德灌输的主要内容是儒家的纲常名教,灌输的方式通常诉诸教学,演讲,规劝,说服,强迫执行,训诫,奖惩及榜样示模范等。道德灌输的特点有三:一是把需要灌输的道德观念当作知识传授,而不是主要作为技能加以培养。如古人读“三字经”“女儿经”以及“四书五经”之类,都是侧重理解,记忆和背诵,而不强调运用和训练。二是这种道德灌输及其内容和社会生活实践严重脱节。儒家极力灌输和推崇的某些道德修养方法,如“慎独”“反躬自省”等,都是脱离具体道德情景和群体社会实践的闭门造车和闭门思过。三是只能被动接受儒家道德思想的单向灌输,不允许对所灌输的道德观念提出任何质疑,反思,批判和否定。儒家提出“天不变,道亦不变”,把所宣扬的道德观念看成永恒不变的“天理”,不允许任何人质疑,否定和批判。

 

在中国封建社会初期,统治阶级主要在统治集团内部和读书人中间灌输儒家道德观念,道德灌输不像后来抓得那么紧。那时儒家讲“五伦”,强调父与子,君与臣,夫与妇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如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夫义妇听等,不像后来要求一方绝对服从另一方,孟子甚至还提出民贵君轻的朴素人本主义思想。可见,早期儒家所灌输的道德思想相对来说较为合理一些,与实际生活也离得比较近。封建社会初期儒家的道德灌输填补了中国奴隶社会灭亡后所形成的道德真空,对封建秩序的建立和封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中国封建社会向中后期发展,儒家越来越强调“三纲”,使君父夫对臣子妇拥有绝对支配的权力,而宋代儒学发展成理学,更提出“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完全违背人的本性,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的理想化道德主张。这些不容置疑,被称为“天理”实际上连圣人都做不到的道德说教却受到中后期封建统治者的高度推崇,并向全社会大力灌输,结果在社会上造就一大批举止行为庸俗不堪却擅长唱道德高调的“假道学”,使人变得越来越虚伪,社会道德越来越堕落。如明清两代社会风气都很坏,特别是清末,普通民众的贪婪和官场的腐败都到了史无前例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儒家道德的灌输不仅完全失效,而且还造成社会道德每况愈下直至濒临崩溃的严重后果。

 

虽然道德灌输在封建社会晚期就早已不适用,但自从1911年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被推翻,此后中国形形色色的最高统治者仍然十分重视和强调道德灌输,忽视和排斥社会道德实践活动。孙中山提出训练民众政治知识能力,教导人民学会民主的“训政”主张。“训政”自然包括灌输与民主政治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如平等,自由,民主等),然而,国民党一党专政下训导“愚民”几十年都不见成效,无法实现向更高阶段“宪政”的过渡。直到蒋经国放弃“训政”,直接开放党禁报禁让民众“训”政府,才真正实现向民主宪政转型和过渡。由此可见:执政者所要做的是建立和巩固维护普世价值观的政治民主制度,而不是利用公权力强行灌输这些政治和道德价值观,自由民主理念以及与民主社会相适应的道德价值观是在引进和实施民主制度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的,而绝不是靠训导灌输得来的。

 

袁世凯和蒋介石都热衷于灌输封建道德,袁世凯发布《尊崇伦常命》,褒扬节烈孝行,恢复封建伦理纲常,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然而,这种道德复古的灌输宣扬与当时科学民主逐渐兴起的时代潮流背道而驰,所以袁世凯死后没多久,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就在中国爆发,袁世凯所推崇的封建礼教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批判。蒋介石开展“新生活运动”,却不让国人从当时封建道德受到系统批判,西方自由民主思想大量传入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不同的道德主张,而是大力倡导与古时候旧生活相适应的封建性的“四维”“八德”,用来整治人心,试图挽回道德颓势。但这种违背时代要求,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的“伦理建设”不但不能防止社会道德下滑,反而使国民党内部贪污腐败愈演愈烈,最后人心尽失,众叛亲离的国民党被当时相对清廉的共产党赶出中国大陆。

 

毛泽东喜欢唱道德高调,满嘴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以及大公无私之类,早在延安时,毛就大谈为人民服务,建国后更大规模开展学雷锋活动。毛的道德观完全抹杀个人正当的私心私利和私欲,把公提到压倒一切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其对国家和集体利益的强调连一向重视群体利益的儒家都望尘莫及。在建国后闭关锁国的背景下,毛大搞政治运动,通过暴力强制,洗脑教育,虽然构建了五十年代短暂的道德盛景,但由于毛的道德主张严重违背人的自私本性,而且是通过思想批判甚至肉体折磨的暴力胁迫手段而灌输的,所以一到文革,人与人公开争权夺利,批斗,武斗,揪斗盛行,毛所构建的道德乌托邦就开始坍塌。到了文革结束,打开国门,解放思想,人可以自由逐利,为个人致富而竞争,拼搏,毛苦心构筑的道德乌托邦顷刻全面崩溃,并且还留下严重后遗症,当今社会道德沦丧,人欲横流,从社会心理疾病的角度来讲,是毛时代为了灭私而被过度压抑的人的本能欲望以扭曲的方式强烈释放和爆发造成的。

 

毛之后的中共最高领导人仍然奉行道德灌输的传统做法,继续充当全民道德“教主”。邓小平号召人们做有理想,守纪律的“四有”新人,江泽民极力兜售“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胡锦涛推销“八耻八荣”。无论是邓小平所讲的理想,还是胡锦涛所谈的八个荣耻,其中都包含爱党爱国(中共所说的国实为政府,所以爱中共的国必爱党)这一条。江泽民说中共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言下之意是民众对如此伟光正的党及其治下的政府要感恩戴德,爱慕有加。可见在毛后时期,邓,江,胡提出的道德口号虽然各不相同,但爱党爱国是他们共同的道德基调,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一贯强调的道德主张。然而,灌输爱党爱国只能使民众面对中共权贵利益集团巧取豪夺,吸取民脂民膏丧失抗争能力,使人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和十足的奴隶,纵容腐败向纵深发展,造成整个社会全面堕落。这时期中共虽然也宣扬一些诸如公平竞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但采用单向垄断灌输的方式推销这些本来正确合理的道德观念只能事与愿违,毫无成效。当今社会充斥贪赃枉法,巧取豪夺,尔虞我诈就充分说明这一点。

 

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执政者强行灌输道德观念,无论所灌输的道德观念是正确合理适应当今社会需要的(如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甚至普世价值等),还是不切实际错误荒谬的(如过时的封建伦理或空想共产主义的大公无私道德),都不仅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提升整个社会道德水平,而且还会造成社会道德整体下滑,甚至全面伦丧的可怕局面。虽然某些民主国家也颁布道德法规或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但这种道德法规或公民教育往往都是经过民意机构讨论通过和批准的,或者是由伦理专家提出并得到民众支持的。民主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在落实道德法规中仅仅扮演公共意志执行者的角色,而且在道德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允许公开讨论,质疑和批判,不搞强制性垄断灌输那一套。甚至连民主国家领导人所提出的道德口号和道德主张,也被视为任何国民都可以公开反驳的一家之言。总而言之,如今那种自上而下单向性垄断性的道德灌输早已是不合时宜,有害无用和行不通的。

 

道德灌输无法提高道德素质,那怎样才能提升道德水平?二千多年前亚里士多德回答了这个问题,亚氏的伦理学不是为了知识,而是为了实践,它跟政治学,法律学都属于实践学科(实际上伦理学和法律学都包含在亚氏广义的政治学中)。亚氏认为:伦理德性(即道德品质)产生于习惯,从广义来说,技术(或技能,技巧)也都属于习惯,而习惯又产生于实践活动,所以道德的终极来源是实践。无论美德还是缺德,都是实践活动的产物。获取德性跟掌握游泳,弹琴之类的技能很相像,都要靠坚持不懈的躬行(即训练,实践)。只有下水试游才会学会游泳,只有训练弹奏才能成为琴师,同样,只有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才能提高道德素质,成为有德之人。要学会游泳,不需要学习大量枯燥乏味的游泳知识,最重要的是下水试游训练,同样,要形成德性培养美德,不需要接受全面系统的道德灌输,最重要的是投身道德实践。虽然道德实践不一定总是产生美德,不当的实践也会导致缺德,然而,一旦脱离道德实践,则连获取美德的机会都丧失殆尽。

 

中国封建社会始终以道德灌输为主,道德实践处于为辅为次的地位,而且那时的道德实践是孤立的个人的道德实践。这种道德实践的程序(如从格物致知到治国平天下),方法(如慎独,自省等),内容(如忠孝节义)全部都规定好了,剩下的是依样画葫芦,把这些道德原则,修养方法生搬硬套到个人生活中。这种完全受到道德灌输内容支配的道德实践很大程度上失去与社会大众的互动,沟通,具有封闭性,肤浅性,禁锢僵化,以及千遍一律的公式化特征。而在现代社会,各种媒体资讯高度发达,社会上发生的各种重大道德事件很容易透过媒体成为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个人道德行为深受公众舆论,社会时尚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任何人都可以透过网络媒体评论耳闻目睹的大量道德现象,干预他人道德行为。因此,现代道德实践不是封建时代个人化低层次的道德实践,而是深受社会环境和群体(不仅仅指个人生活小圈子,往往指公众,大众)因素影响的高度社会化的道德实践。这种社会道德实践不受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和限制,具有自发性,自由性,广泛性,深刻性,以及与时俱进与社会生活实际完全适应的特征。只有这种现代道德实践才对德性形成和美德培养起决定性作用。

 

社会道德实践具有广泛的内容,这些内容包括:(一),社会道德批评,社会道德批评是民众透过媒体或网络对有代表性的不道德社会现象的批评(或批判)。这种道德批评的对象是政府(包括政府各级或各部门官员等),社会影响力大的组织或集团(如大型宗教组织,国有大公司或私人大企业),公众人物等,普通公民成为道德批评的对象往往是因为其不端行为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政府处于社会权力结构的顶端,其一举一动牵涉成千上万人的利益,而政府领导人又是政府重大政策或行为的制定者,并且那些发生在公众人物或普通公民身上的有代表性的不道德现象多少与政府的行为和是否尽职有关,因此,政府及其领导人往往成为社会舆论监督和道德批评的重中之重,经常扮演民众道德批评众矢之的的角色。在西方民主国家,政府行政权力受到立法权,司法权的双重制衡,政府领导人不能为所欲为,虽然如此,西方人依然把民众对政府的监督批评当做道德批评的中心环节来抓。在中国,政府拥有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人们无法通过中共控制的主流媒体批评政府,所以民众通过非主流媒体或在国内网络的不显眼位置展开对政府的有限或含沙射影的批评,或者通过境外媒体对政府开展严厉批评就显得尤为重要。

 

道德批评具有自动自发,深刻尖锐,情理交融,感染力强的特点。如网络上开展的道德批评就是自发的,没有什么组织或部门去精心策划。没有这种自发性的网络批评,害死孙志刚的收容遣送制度也许至今还在害人,黑砖窑将会越来越红火。在民众自发踊跃批判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不道德现象过程中,各种批评意见相互交流,借鉴,汇聚整合,更有道德感强的有识之士的点拨和剖析,使道德批评向深刻尖锐的方向不断推进,不仅正确揭示所批评的不道德现象产生根源,性质和社会危害性,而且进一步追究政府对不道德现象产生和蔓延所负的道义和监管责任。批评者或义愤填膺,一吐为快,或冷嘲热讽,嬉笑怒骂,或嫉恶如仇,口诛笔伐,所有批评不仅如实反映道德观点,而且生动表达道德情感,情理交融,感人肺腑。容易使人在达成道德共识的基础上产生情感共鸣,往往造成万众一心,慷慨激昂,同仇敌忾,口诛笔伐,伸张正义的动人景象,这种万炮齐轰,张扬正气的情景对监督制约公权,打压和遏制邪恶和腐败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道德批评的特征决定了其具有监督制约,遏制邪恶,伸张正义的功能,此外,声势浩大的道德批评还具有道德教育功能。如揭露美国食品安全危机的《屠场》一书发表后,美国媒体大张旗鼓,铺天盖地,狂轰滥炸,让怒不可遏的民众尽情表达对食品不安全现状的强烈抗议,使官方,民众和食品从业人员在这种振聋发聩的批评抗议声中接受一场终身难忘的尊重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道德教育,从此美国实现食品行业不安全现状的根本改观。只有这种声势浩大的道德批评和抗议,才能发挥震撼人心的道德教育作用。然而在当今中国,自发性的道德批评往往受到这样或那样的限制和压制,如国内媒体对造成三十万婴幼儿肾结石的三鹿毒奶粉事件揭露和批判的力度就远远不够,这种隔靴搔痒的批评不会产生明显的道德教育作用,类似三鹿毒奶粉事件的食品安全危机今后还会不时发生。民众自发的道德批评所蕴含的道德教育,才是与社会实践完全同步的实践教育,实质教育,同时也是卓有成效的震撼教育。如台湾民众几天时间里示威抗议给访台的陈云林带来的教育,就是胜过大陆几十年教育的震撼教育。而中共所搞的思想道德教育都是脱离社会道德实践的灌输教育,虚拟教育,毫无成效的形式教育,正因为“三讲”“三个代表”“八荣八耻”之类的思想道德教育都是屁,所以经过以上各种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洗礼的林嘉祥才会面对被他猥亵的小女孩家人大言不惭:你们都是屁!

 

2),道德讨论:在社会转型期(如欧洲文艺复兴和中国五四运动时期),往往出现社会道德大讨论。道德讨论是民众通过媒体对理论性的纯道德问题(如道德原则,规范等),或者围绕某一重大道德事件的性质,意义等问题所展开的探索,交流和争鸣。道德讨论往往达成新的道德共识并诉诸社会实践。 道德讨论不会一次完成,而是一种讨论——实践——讨论的循环往复过程。只有经过民众充分交流讨论形成的新的道德规范,才具有权威性,合法性。道德批评与道德讨论具有密切关系,对某些看似不道德的社会现象的批评,议论容易引发对某些传统道德观念的重新思考,探索和争论,而道德讨论又为道德批评提供新的道德评价标准。道德讨论具有自发性,广泛性,知识性,专业性,开放性,创新性以及由此带来的结果不可预测性等特点。道德讨论与道德批评一样,都是自动自发的自我调节过程。一旦开展道德讨论,社会各界往往广泛参与,其中又以人文知识分子居多,而众多人文知识分子参与讨论又使道德探索向知识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道德讨论的开放性指道德探讨不受传统观念的局限以及对传统和异质道德进行批判,吸收和借鉴,从而促成道德转型和创新。创新性是道德讨论的显著特征和主要功能,也是它区别于道德批评的关键所在。道德讨论的开放性,创新性又决定了这种探讨结果的不可预测性,如为讨说法而袭警的扬佳被广大民众封为抗暴维权的大侠,这多少有点出乎人们预料之外。

 

现代政府及其领导人是人民的公仆,是民众驯服的对象,所以无权指导民众的生活方式和道德实践,更不得钦定道德和干预民众的道德讨论。但知识分子,尤其人文知识分子却应该积极参与社会道德讨论,并且在其中扮演启蒙和引导教育民众,为民众提供新的思想道德资源的重要角色。有人以连政府都不宜钦定道德和干预道德讨论来否认知识分子参与社会道德讨论,启蒙和引导教育民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如把鲁迅改造国民性的提法与毛的改造人的思想甚至希特勒的种族优化论相提并论,这种提法是荒谬的。因为鲁迅的任何道德主张都只是一家之言的自由发表,不像中国古今统治者的道德话语具有政策甚至法规效力,从而构成对思想言论自由和个人道德选择的限制和侵犯,再说,鲁迅只是希望他的这种呼吁能够促使中国人自觉正视并克服自身的劣根性,并没有借助公权力强制推行国民性改造的计划,在这种情况下提出国民性改造不仅没错,而且有利于中国人的醒悟和提高道德素质。除了启蒙和引导,中国知识分子还要勇于批判民众中存在的不道德思潮和暴戾心态,如果连批评教育民众的勇气都没有,那怎能理解西方特立独行的知识分子那种以一己的信念与社会庸众相对抗的决心和意志?当今中国吏治腐败,危机四伏,民变四起,社会上充满报复情绪和暴戾心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未来是走颜色革命,和平转型路径,还是走诉诸暴力,血流成河的武装反抗道路?普通中国人维权是坚持和平理性,依法抗争,还是以暴制暴,玉石俱焚?独立知识分子在回答上述与伦理道德密切相关的问题时,最好慎之又慎,三思而行!

 

(3),宗教活动;皈依宗教和参加宗教活动是道德实践的重要内容,在宣扬传播信仰道德,发挥道德管理和教化功能方面,宗教组织远胜于政府机构。按照西方政治学的观点,政府是必要之恶,连马克思也认为国家(主要指政府)是社会的累赘和癌肿,可见政府是不善和容易作恶的组织机构。但政府管辖的范围是整个国家,所掌握的公权力牵涉到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由政府钦定和宣扬灌输信仰和道德,则那些持有与政府不同信仰和道德的人很容易陷入受歧视被孤立的境地,其思想信仰和道德的自由选择权利必然受到严重侵犯和剥夺,另一方面又会造成通过作秀体现与政府一致的所谓崇高信仰和道德的假大空不道德现象盛行。而宗教组织是由具有共同信仰和道德的人组成的集合体,是行善的道德共同体,现代国家施行政教分离原则,政府和社会对信教与不信教的人都公平对待,一视同仁,而宗教组织对没有加入其中不信教的人没有约束力,不妨碍这些人思想信仰和道德自由,皈依宗教的信徒自愿接受信仰道德和行为方面的限制和约束,这恰恰是充分行使思想信仰和道德自由选择权利的表现。因此,由行善的道德共同体宗教组织宣扬传播信仰和善,不仅不会妨碍,而且更有利于保障和落实思想信仰和道德的自由选择权利,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而由不善和容易作恶的政府灌输宣扬信仰道德显得不伦不类有悖情理,其结果只会事倍功半,甚至有害无益!

 

宗教活动具有广泛的内容,其中包括恪守戒律,劝善,行善等方面。各种宗教都有基本教义和戒律,宗教戒律(或称宗教道德)中涉及世俗道德(如社会公德等)的那一部分,往往大同小异,都涵盖仁慈观,贞洁观,诚信观,生活观等多方面内容。如基督教十诫中孝敬父母,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假见证等,就涵盖世俗道德中最重要几个方面的内容。由于宗教戒律是以神的名义颁布的信条,诫命和律法,故信神的宗教信徒对以世俗道德为重要内容的宗教戒律的敬畏和尊重远胜于不信教的人对世俗道德的重视程度。劝善是宗教组织和信徒常做的功课,其内容包括传播信仰道德,劝人止恶扬善等。如基督徒传播福音,法轮功宣扬真善忍,佛教徒劝好人勿杀生,劝侩子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等等。行善就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社会救济活动以及扶危济困做好事,现代宗教组织不仅发挥传播信仰和道德的社会功能,而且很大程度上成为社会慈善机构,宗教信徒热心公益,在天灾人祸或他人有难时往往伸出援手,扶危济困,排忧解难。然而在当今中国,政府严密控制宗教组织,试图摆脱政府控制的民间宗教组织(如法轮功和家庭教会)不断遭受政府骚扰,打击和镇压。只有彻底改变这种状况,才能正常开展民间宗教活动,也只有不受政府控制的民间宗教活动,才对提升宗教信徒乃至全社会道德水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封建社会初期直到现在,统治中国的形形色色统治者都竭力控制思想道德领域。尤其中共建政以来,政府对思想道德的管制和控制力度不断加强,道德教育越来越严密和精致。道德灌输作为中共道德管制的主要手段,其内容主要包括钦定道德,道德表彰,控制宗教活动等方面:然而,由中共领导人钦定道德口号和道德规范,很容易造成所宣扬的道德丧失权威性,合法性且脱离生活实际;中共自我道德表彰,歌功颂德,歌颂党的伟光正,塑造道德楷模,压制道德批评,会掩盖社会阴暗面,使社会丑恶和腐败在不被或很少揭露曝光的情况下大肆发展蔓延;严密控制宗教,向宗教组织灌输爱党爱国和所谓社会主义信仰,会动摇宗教信徒对神的信仰和对宗教戒律的敬畏,会造成宗教组织行政化,商业化,庸俗化甚至腐败化。因此,中共的道德灌输虽然曾经构建五十年代昙花一现虚幻的道德乌托邦,但最终却造成如今社会道德完全沦丧和几乎全民堕落的可怕局面!

 

“自由放任,世界会自己运行”,这个口号不仅适用现代文明社会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而且也适用文明社会公众的精神信仰和道德活动。在道德领域,政府必须按照人权自由等普世价值的要求去做,取消对思想信仰和道德自由的限制和压制,抛弃强制垄断的道德灌输,把道德管理和教化的职能交还民间社会,让民众通过自发的社会道德实践解决社会道德问题,提升社会道德水准:首先,开放言禁,扫清一切妨碍自发性道德批评的障碍,尤其维护和强化民众对政府的舆论监督和批评。依靠民间社会力量及时揭露和批判社会丑恶和腐败,通过声势浩大的道德批评遏制和清除社会邪恶,伸张正义,产生震撼人心的道德教育作用,净化社会和人心。其次,在伦理专家和人文知识分子的积极参与和指导下,民众通过自发的道德探索,交流和讨论总结和制定新的道德规范,批判和淘汰旧道德。只有民众广泛参与讨论形成的新道德规范,才能获得社会各界绝大多数人一致认同和共同遵守。第三,取消政府对宗教组织的控制,开放宗教领域,使民间宗教组织在不受限制和压制的情况下宣扬传播信仰道德,发挥道德管理和教化功能,使劝善,行善,以及对道德戒律的敬畏和尊重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只有通过以上民间社会和广大民众自发的完全不受限制的社会道德实践活动,才能有效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清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从根本上改善当今社会道德大沦丧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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