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1月(上访)清单:
2010年1月,最高法院7号登记窗口十三年来,首次公开承认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对“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作出了书面审查结果,但却以该结论已经依法下达给江苏省法院了为借口,拒绝向赵宁臣公布该结果内容。
2011年3月5日,赵宁臣至国家信访局,再次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向赵宁臣依法下达“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书面审查结论。为此,国家信访局与黑暗中共江苏省委合伙,在国家信访局后院内非法绑架了赵宁臣,并把赵宁臣押解至南京市玄武湖街道办事处。在该办事处会议室内,黑暗中共江苏省委十余人对赵宁臣进行了审问,要求赵宁臣如实交代3月5日至国家信访局上访的目的和要求。赵宁臣毫无隐瞒,如实“交代”……
2011年3月11日晚20:00左右,黑暗中共江苏省委指派南京市玄武区板仓派出所陈文洋(警察)等两人,至赵宁臣暂住的南京市西柏果园58号7幢505室(赵宁臣姐姐赵爱华家),代表黑暗中共江苏省委告知赵宁臣:最高人民法院确实已经对“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作出了书面审查结论,且该书面结论已经下达至中共江苏方面,但是,该结论是最高人民法院下给中共江苏方面下达的,而不是给葛秀兰家的,因此,中共江苏方面不能向赵宁臣透露该结论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赵宁臣下达“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书面审查结论……
2011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7号登记窗口017号对赵宁臣表示:电脑显示,“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已经“结案了”(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公开表态:“南京市后宰门街135-1号房屋拆迁”案已经“结案了”!),该案书面审查结论已经下达至江苏省高级法院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文规定”,该院不能向申诉人直接下达审查结论,中共江苏省委的上述说法是“胡说八道”……
至本月底,中共中央、全国人大仍然未表态,未处理,无任何该案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
处理结果: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只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中纪委
处理结果:“可以登记,但没有办法处理”。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只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
处理结果: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只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只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没有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全国人大信访局(1号窗口)
处理结果:收表,登记,无结果
上访单位:国家信访局
处理结果:收表,未登记,无结果
申诉人:葛秀兰、赵德贤、赵宁臣
日期:2012年元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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