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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忌
香港民众游行示威,2019年10月14日(路透社)
近日中共的港澳办与中联办,竟攻击香港的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指控其主持选举立法会内会主席,属“有违誓言”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引发“基本法”22条的争议;条文以白纸黑字规定“中央各部门不得干预特区政府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律政司司长郑若桦当然不敢反驳中共,却反过来怪责传媒,指控香港传媒“不应过份报导事件”,令所谓“一国两制”以至基本法本身,再次成为了笑话中的笑话,就是定义随便变,随时任中共乱解。
特区政府于4月18日一晚六小时内,两度修改其新闻稿内容,先根据以往23年的发言以及文件,指中联办须遵守基本法22条;在5小时后删除22条字眼;再在6小时后,写出完全相反的内容,声称中联办不属基本法22条管理。一个政府对其所谓“有如宪法的宪法文件”内容,竟然“错”了23年,而且可以随便修改,正说明所谓“基本法”,其实解释只需要四个字:“党即法律”。
以往中联办以“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身份在香港炒楼,回避天价的印花税,多年来均被批评,常违反基本法22条对香港事务指指点点,中共从未敢反驳;如今竟在2020年,石破天惊突然说出完全相反的说法,指中联办不属于“中央政府各部门”,再次说明即使白纸黑字对中国政府而言,都是随时随便,都可以违约,完全没有任何可信性!早前还有人幻想要“永续基本法”,这就有如开一张无限期的空头支票,让中共“永续”殖民香港。
白纸黑字写明“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今日竟可说不包括“中央人民政府的港澳办与中联办”,那么明天又可以加入什么新的部门?后天又可以如何加入新的“解释”?从中国这种作风以及言行,大家当知道由始至终的问题只有一个,不是“解释争议”,不是“观点差异”,而是“党即法律”,只有人治,而没有法治。
最可笑的,是中共政府一天到晚说大家对“基本法理解不足”,要“宣传基本法”,然后要求大家“多读”基本法条文云云;请问上述条文如何能够得出“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不包括中联办与港澳办的理解?当所谓“有如宪法的宪法文件”,都可以随便胡乱更改“解释”的时候,那么说香港仍是“法治社会”,这绝对是一个笑话。
真相就是所谓“香港特区政府”,只不过是北京完全控制的傀儡政权,真正控制香港的,是有如中共各省市党委书记的中联办主任,以及背后摇控的港澳办主任;所谓“特首”,甚至比起中国的“市长”更不如,而只是中共殖民政权下的傀儡而已。
这点有不少人并未细心思考,的确以往很多人,错误认同中共的“中央人民政府”,如今仍反对并推动香港独立,因此有人认为选举无用,而必须革命;然而问题是,怎样才能革命?当真正控制香港的机关不在政府总部,也不在于礼宾府,而在中联办以及港澳办的时候,代表问题不会在香港终结,而是在北京。即使香港发生革命,就有如1956年的匈牙利,或1968年的捷克,各国是否好似当年一样,不会作出干预?因此问题的关键是中共,有如当年在背后的苏联,以及外国的反应,而不是单纯在香港可以解决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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