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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1 15: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5-4-8 00:30 编辑

作者 王慶民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人生經歷

我叫王慶民,1994年出生於河南省北部縣城--滑縣。我父母都是縣城事業單位的普通職工。壹場婚姻變故,改變了我未來近20年的命運。在我壹兩歲時候,因為各種原因(因為父母都不想向我客觀全面的講事情的前因後果,所以內情不是很清楚。據我後來打聽,以及對父母雙方的說法的分析和去偽存真,主要可能是因為他們二人感情不和、兩家人裏邊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隔閡矛盾,以及對我的撫養教育方式等問題引發的沖突),我父母,最後走向離婚。當然,離婚本身並沒什麽,社會上離異家庭有很多,但是這次離婚事件之後引發的問題卻是非常嚴重,包括做出的壹些匪夷所思的決定,對我未來的學習、生活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據我後來了解,因為這個矛盾我父親壹方的家庭為了避開我母親娘家人的追打(這個我後來問過我母親,她否認了這壹點,其他壹些當時的旁觀者也不太認同這個說法),或許還有其他原因,和我祖父母、父親、姑姑壹起搬遷去了另外的地方生活。當然我也被帶往外地。   

    在外地生活的大約七八年時間,期間我姑姑因為這件事(她和我母親娘家人壹直有激烈矛盾)刺激有了壹些精神問題(近兩年輕的多了,那些年很嚴重),經常性發瘋(不是比喻,是真正那種令人恐懼的精神異常情況下的行為。),例如摔碗筷、揮舞搟面杖、菜刀、大呼大叫等這些危險、令人害怕的行為。瓷碗摔爛了只能買鐵碗鋁盆。這些我都在場看著,這種事主要發生在我大約5-10歲時候。至於對我,她經常瞪大眼睛(那種瘋病下的恐怖眼神),或者出言恐嚇(把妳打死、妳個xx、妳xx等話),比較大的時候就挖苦諷刺,或者平常說話時候惡聲惡氣的說。還有過沖我臉上吐痰,味很大,很濃的痰。我有時候反擊,對著吐,但是只有壹點痰末,她吐的很多。至於打我的次數,倒不是很多(不多指不是天天打,但是十幾年累計至少也有壹百多次吧,而且嚇唬我的次數比這多得多了),主要是我父親和祖父母的阻攔,加上太小的時候對具體被打也記不太清,不過對於那種發狂或者嚇人的恐懼,現在還清楚記得。打人時候我很小,胳膊腿都沒她長,所以她打我時候還用另壹只手壓著我,摁著我,讓我打不著她,她卻能打的著我,讓我揮著胳膊踢著腿都夠不著她而受欺淩,而且此時她還很得意和猖狂,並且以此故意氣我。還發生過她發瘋時候把我頭摁在水盆裏“洗頭”的這種事。我父親很少直接打我,但是在我姑打我時候,有很多時候是拉偏架,拉住我讓她打,有時候我姑打我他還喊“好、好”之類,不過次數很少。這些事情對我童年時候的心理留下了很多陰影,尤其是形成恐懼感和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心理,對後來的學生時代的思想、行為影響也很大。

   相對於這些,家庭變故給我最大的影響是沒有接受小學教育。由於去了外地,而且這些時間裏又曾經多次變換過居住地,加上我父親、我姑以及祖父母的別的事情(這些不方便在文中說,想了解的人我可以當面講),而且根據我家人的說法(怕母親家人找到我把我抱走什麽的有些匪夷所思的理由。雖然感覺很奇怪,但是後來看到很多父母賣自己的孩子、母親吸毒把孩子留房間餓死之類,我這個其實也不算太奇怪、太匪夷所思),就沒有去當地小學,而是在家裏由我父親教我識字讀書,買了壹些課本之類,還有以前他的老課本,用半教半自學的形式學習。至於我的意見,那時候我才幾歲,既沒有獨立思想,又沒有能力抗拒,自然只能接受。

    當然,在那種惡劣的家庭環境裏,基本道德、基本行為規範、人際交往能力,日常言行舉止這些當然都沒有系統全面合理的教,或者有些方面就是空白,連最基本的和人打招呼、還禮這些基本禮儀都不懂不會,清洗個人衛生這些也都不會,也意識不到。

    不過,識字閱讀方面倒是還好,而且由於沒有布置作業之類,還有很多空余時間看了壹些父親年代的老的初中乃至高中課本,雖然當時大多數不完全懂,但是對後來中學學習還是很有幫助。尤其語文、歷史、地理看了很多。而且文科的東西影響往往是潛移默化的,不管是固定性知識,還有價值觀影響,都慢慢滲透進我的記憶,我的內心。雖然家庭經常吵架,甚至打起來(我祖父母當時60歲左右,和我父親、姑姑他們之間互相埋怨,爭吵,我姑不正常時候摔東西,他們三個去拉住,抱住,總之很恐怖),但是我有機會就去另壹個房間,也沒有電視電腦,當然那時候更沒有智能手機,所以看那些老課本,還有舊雜誌、舊報紙,甚至壹些小人書連環畫,下意識的逃避這些家庭矛盾和恐懼,反倒是在這個過程裏認了不少字,有了對閱讀的興趣,也成了我後來比較擅長文科的伏筆。至於數學,當然因為沒有系統學習,自然很糟糕。英語雖然有些老課本,但是同樣是因為沒辦法教,所以也是到了初中上學之後才正式學習。在這期間,鄰居、親戚曾經問過父親及其他家人,為什麽不讓我去學校,還有平常出門時候其他在墻根坐著的老人、各家媳婦這些人也都七嘴八舌議論,投來異樣眼光。至於同齡人,因為我沒有去學校,所以也沒多少機會接觸,偶爾和鄰居或者老家親戚的孩子壹起在他們家看看電視什麽的。

     這樣過了壹些年份,後來終於回到了滑縣,然後又重新買了房子定居。這時候我差不多該上小學四五年級了,但是家裏仍然不想讓我去學校,而那時候我自己由於孤立時間長了,對外界其他同齡人也有隔閡,這時我已經11歲左右了,有了壹些自己的思想,就自己的想法而言,壹方面極為反感家庭裏天天的互相埋怨、爭吵(連吃飯時候都壹直吵,有時候連著壹整天抱怨、爭執,幾乎不停止。除了互相爭吵,家人還經常自言自語,神神叨叨的,這壹點後來也被我“繼承”了),還有我姑姑的打人、恐嚇,還有天天用不正常眼神在屋子裏來回走動,以及和以前壹樣的惡語相加(例如看電視時候,當時她壹直按換臺換了所有臺好幾輪上百次,電視壹晃壹閃的,我那時候小,很怯的說,別按了,按壞了怎麽辦?她就嗷嗷大叫,還玩命換臺,最後把遙控器摔了,這種嚇人的事很多)。很想離開家庭,但是又對陌生的學校很有恐懼感,所以也不想去上學。不過年齡越來越大,這時候出門,街坊鄰居,尤其是天天坐在墻根聊天的各家的老婆子、各家媳婦,看見我和父親出門,異樣的眼光(就是看壹個不正常人的那種眼神)、各種議論、流言蜚語(很多就當面說,這家孩子是傻子嗎?怎麽不上學,天天跟著他爸屁股後面傻楞楞的之類)就比小時候更多了,因為這時候自己也有了自尊心,也感受到了這種眼光和話語議論的歧視帶來的難過。

     後來又持續了有兩年,因為早到了上初中的年齡,再自學肯定跟不上學習進度了,而且初中很多科目也沒辦法教,後來就決定要去學校報道。但是因為突然和很多學生在壹起,很難去適應,所以就又推遲了壹學年,在這期間,為了能夠適應和學生在壹起玩,結果我父親和我去了網吧,那裏有很多中學生(當時也沒有實名制,平常查的也不嚴格),就通過在壹起玩遊戲,接觸其他同齡人,慢慢能了解、融入學生群體。當然這個做法是很匪夷所思,但是確實是接觸很多同齡人的地方,我們那新華書店和圖書館也沒多少學生在看,更沒辦法和他們在那裏交友,所以網吧還真是選擇。而且因為我當時還沒接觸過外界,所以我父親當時帶著我去網吧,這自然在很多人眼裏也算奇事壹件(他陪我去網吧壹個原因是希望我適應和同齡人交往,而且也願意讓我離開糟糕的家庭環境,他慢慢感覺我壹直在家也不是辦法,待在家裏天天沖突)。不過後來證明,這樣做並沒有起到太多好作用,反倒讓自己有了網癮,而且這個事情還成了後來壹些混混學生找事的壹個噱頭和嘲笑我的談資。

    而我在新華書店和圖書館的閱讀經歷對我後來的學習以及生活包括自己的思想影響巨大。當時開始接觸很多古今中外的名著,政治、歷史、軍事、科技、社會問題的書刊也經常看。後來對於軍事和科技的興趣消退,集中於看政治、歷史、社會問題和文學。這些知識以及社會書刊中的價值觀對我影響頗深。只是那時候看歷史和政治還是主要看科普性的反映具體事件的書,後來到高中才接觸更多理論層面的。而雜誌對我了解和看待現實社會的影響尤其巨大。雖然家庭環境惡劣,但是也沒有接觸多少同齡人的娛樂,也沒有課業負擔,加上為了逃避家庭現實而鉆入如癡如醉的閱讀中,從這些閱讀中有了巨大的收獲。

    其實無論是去圖書館、新華書店,還是網吧,也是能夠有個離開這個天天互相埋怨,吵鬧的家庭的機會,而且可以更少看見我姑那種半瘋半陰險的臉色和話語。但是隨著年齡增長,越來越有反抗心理,矛盾越來越激烈,我從逆來順受變得有所反抗。這時候,我和我姑姑又發生了激烈沖突。這時候我已經13歲了,所以有了壹定的反抗能力,於是就發生了對打,面對拳打腳踢,還有拍頭(有壹個拍頭長不大的說法,因為她瘋癲,所以這樣做來故意氣我,那時候很小,也不知道這種俗話是不是有道理,但是感覺很受辱),我就反抗,雖然力氣不大,但是比起以前還是有了反抗能力(以前也挖撓著反抗,但是效果不大),打不過也打。然後壹連沖突了很多天,她還用洗澡水、洗腳水(當時我們家沒有淋浴,都是在澡盆裏搓洗,再用小盆子澆身子,從水臟的程度和潑到臉上鼻子上的味道感覺,應該是用小盆子舀大盆子裏的水)潑了我壹身,那種臟水特別惡心,我身上也有壹些抓傷擦傷。然後我就拿了門口的修房子漏下的碎磚塊,狠狠砸了她壹下,正好砸在頭上,據說後來去了壹個醫生朋友家裏包紮了壹下。

    這個事情之後,我父親知道我繼續在家肯定有更嚴重的沖突,我自己也在這次豁出去的反抗之後徹底厭惡了家庭環境,因此我就不在家裏住宿了,而是住在外邊的小旅館,從這之後,到現在,大約9年時間,我就幾乎沒在家裏住過,除了因為壹些事曾經回去過三四次,其他時候我都在外面,見我父親也都是在他工作單位或者其他地方,並不在家裏。這樣住了壹段時間,到了8月份,決定要上學了。由於我沒有上小學,自然也沒有小升初的成績,但是又不想說自己沒有上小學而引起其他老師和同學註意,所以就找到當地中心學校,撒了謊說是在老家牛屯鎮上的學,當時也沒有學籍聯網系統,中心學校的壹個主任後來就根據劃片招生原則安排了學校,我就進入了縣城的道口鎮第壹初中就讀。然後,中學噩夢般的生活開始了。(其實家庭裏還發生過非常多的事,我還受過很多其他傷害,只是因為時間太久,壹些記憶的不準了所以暫時不寫入文章,此外還有壹些暫時不方便說。而且本文以寫我在學校中的經歷為主,所以對家庭的很多情況就只簡略的講壹下。而且經歷了這樣的童年後,抑郁癥的苗頭開始出現。我上初中時候是13歲)

    開學之後就是軍訓。軍訓期間每天也夾雜著早讀以及幾節課,主要是預習初壹的課本。突如其來的集體生活,壹下子讓自己無所適從。尤其是各種打鬧、罵人,以及學校的各種明規則和“潛規則”。我以前認為課堂應該是紀律嚴明,同學之間理應很有禮貌和尊重。但是現實卻是吵鬧成壹片,而且老師在的時候和不在的時候很多同學表現差別很大(現在感覺當時的想法很幼稚,但是那時候根本不了解學校,所以對此很奇怪)。而軍訓時候,要求整齊劃壹出操,踢正步、站軍姿,還有跑步、做俯臥撐等。我由於小時候缺乏身體鍛煉,也不習慣這些要求整齊劃壹的動作,然後就開始鬧笑話,例如擺臂動作跟其他人不壹致,俯臥撐做的動作不標準之類,就有壹些同學圍著嘲笑,還有人動手動腳,踢人之類。當然更普遍的問題是,平常說話、聊天,還有行為和別人很不同,雖然在網吧那段之後倒是有些遊戲可以和同學談,但是絕大多數話語、行為還是與同學們格格不入。這就開始出現各種嘲諷或者風言風語了。因為以前沒有遇到過這些同齡人對自己這麽做,所以感覺很惱怒。

    然後就發生了入學以來第壹次很嚴重的沖突事件。那是午飯之後,當時我和幾個同學坐在教室裏看書,然後有壹個混混式人物李飛(據說他曾經上過壹屆初壹,不知道什麽原因又重新上了,在軍訓時候就很不服從教官管理,教官怎麽吵他都不起作用,還嬉皮笑臉表現得滿不在乎),還有壹個小個子學生徐士強,幾個人壹開始在前面不知道幹什麽,後來他們就走過來,李飛就過來拿了個凳子緊貼著我坐著,然後開始說了壹些什麽話(時間長了忘了),我不想理他,後來就動手動腳,打啊踢(踢我的腿)啊之類,並不重,有半開玩笑半欺負人的意味,那個徐士強還拿掃把揮舞,然後我就很惱怒,然後就回打兩下,還沒他打我的重,然後還想奪下來那個掃把,然後他就壹下子由混子式嬉皮笑臉變成兇神惡煞壹樣,然後就惡狠狠的踢打,我也還手了,但是身體比較弱,打不過,就把扔了的那個掃把拿起來回擊,這時候那個李飛拿起來壹塊還沒安到窗上的玻璃塊朝我追過來,然後其他同學把他拉住了,這時候已經到了下午快軍訓時候了,班主任來了,事情暫時平息了。

    過了壹會,班主任王(王國華)老師把我,還有李飛徐士強叫到辦公室,簡單問了壹下經過,他們當然以“本來是開個玩笑”之類搪塞敷衍,我很惱火,講他們顯然是故意欺負人,王老師說,妳氣還沒下去嗎?那就站在這再反省吧。不過也沒站多久,後來王老師說,妳們互相道個歉就好了,以後還是親近的同學呢。然後我就道歉(那時候真是認為出現矛盾如果老師要求道歉,自己就應該找自己的問題,誠懇認錯,現在些許太天真),他也道了歉,然後回到軍訓操場。我以為這個事情就這麽過去了。

    結果到了下午軍訓結束,我正要出門,突然幾個女學生拉住我,說讓我過壹會再出去,我壹開始不知道怎麽回事,後來她們才吞吞吐吐說徐士強和李飛找了十幾個學生準備打我,在校門外等著,讓我等壹會再走。然後我就和她們去了實驗樓上呆了壹會,後來她們說李飛已經被帶到了班主任辦公室,我可以走了。然後我就出了校門,結果沒想到剛走到橋頭,就遇見徐士強帶了至少十幾個人(都不認識,後來據說有初壹外班的,還有些是初二年級的),他看見我就說,就是他(忘了具體原話了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指認我)有跑步的,有騎自行車的大多數人手裏都拿著磚頭朝我追過來,然後我沿著河堤跑,好像有人抓住了我,但是掙脫了,最後拐到壹個胡同裏跑到壹個陌生人家裏邊躲到屋裏(這家人是開私人診所的,現在還能找到,有必要時候可以讓他們家出面作證),把這家人嚇了壹跳,我說有人追我,幫我壹下,連謝謝也忘了說。然後這家主人就到大門口,然後那些人圍著門口還讓這家人把我交出來,然後這個主人回來大概說了要不妳跟他出去什麽的,我說他們都拿著磚頭塊,我出去會有什麽下場,然後他就出門對圍著的那些人說,妳們這些人要再不走就報警了,這時候班級裏的班長來了(後來聽說是她知道他們要打殘人怕出大事所以才趕來勸),後來也不知道還發生了什麽,反正又等了很長時間,這些人才走了,我也回了住處,我父親也來了,還往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第二天去了學校,學校的厲主任負責處理這個事情,他讓我父親還有我大概看了下徐士強寫的“交待”,徐士強大約說的意思就是“對這個傻X東西,就是想弄個套子戴他頭上,拿磚打他壹頓”,可能是他那時還小,不知道搞當面壹套背後壹套吧,所以直言不諱的這樣說了他的做法和動機。另壹個主謀李飛,因為當時被班主任直接叫到辦公室,所以沒有直接參與打人。當時我還提到其他班學生也參與了,厲主任說那沒有證據,而且那麽多人也沒辦法處理,我說當時的班長還有幾個女同學都看見他們了,厲主任說那個班長說她昨天什麽也沒看見,也調查了其他學生,都說自己不知道這個事情。很顯然,她們不想惹禍上身,得罪那些混混,不過到現在還是感謝她們當時給我通風報信,還有阻止打人,無論出於什麽動機。最後結果是,徐士強被“勸退”,因為剛開學,其實想轉到其他學校也不難,而且沒有學籍問題障礙(那時候至少河南很多縣城的初中還沒有聯網學籍註冊這類東西,最多有個學生信息登記簿),李飛被“留校察看”,違紀卡記錄40分(45分就要勸退或者開除,當然後來他各種其他違紀加壹塊都有上百分了,也沒有開除,其實那種積分處理學生的規定實際上很虛,不會嚴格執行,意義不大),其他參與者就完全沒有處置,而且“法不責眾”,加上並沒有造成傷殘的後果,所以就壹律不究了。

    因為這個事情學校“勸退”了學生,算是很嚴厲和比較實際的處理,而且我又去了派出所報案,所以暫時震懾住了那些混混學生,後來在這個學校的半年間未發生大的矛盾。但是其他沖突還是時有發生。例如壹個叫張士鵬的學生,平常就喜歡打架鬥毆,個子不高但是出手比較重,目光兇狠,軍訓時候就趁教官不註意故意踢過我,而且是很用力的踹。至於原因,也不外乎因為我新入學,各種舉止行為不合群,而且形單影只,所以鎖定我為欺負對象。雖然自從徐士強被開除,這種學生對我收斂了很多,但是還是時不時有沖突。我雖然個子高,但是那些年壹直缺乏鍛煉,所以打架上不占便宜。但是在這裏的半年間,耳聞目睹了很多打架、欺負人事件。因為我不合群,所以相對來說不是十分了解其他學生,尤其在校外的打架鬥毆(這些其實很普遍,但是我很難看到),即使如此,我在班裏以及校園裏還是目睹了數十次嚴重的打人事件(四個初中加到壹塊)。

     當然後來我上的其他三個初中,也都有這種現象,並不是某個學校的獨特的“特點”,而是具有普遍性的。至於這四個學校哪個比較嚴重,哪個輕壹些,因為我也沒專門統計過,在各校呆的時間也不壹樣,而且不同班級班風還是有很大差距,所以只能說各校普遍都比較糟糕,不方便具體排序。比較嚴重的往往是都是壹群人打壹個,基本都在教室最後壹排後面那裏,壹群人上來拳打腳踢,想跑就被拽著衣服摁著打,尤其下腳亂踢時候,被踢的人很難看清誰參與踢的(慌亂加上得護著頭,敢擡頭看當然更狠狠打),也不清楚誰踢得最狠,這樣起來之後也沒辦法記具體哪個人的仇(雖然實際上被打的也知道誰是主要參與者,但是本來就不敢報告老師、家長,所以這樣模模糊糊被壹群人群毆,就更加難以具體找誰“算賬”了,因為這種責任分擔效應,而且法不責眾,告那麽多人等於得罪那麽多人,也不可能開除這些人)。還有更惡毒的壹點,就是往往挑著周末或者節假日放假之前那天,往往是上完最後壹節課之後,這樣打壹頓人,正好學校放假,即使想去告老師也找不到班主任或者政教處的了(而且那時候手機也沒那麽普及,我們那裏當時學生本人有手機的也就只有三分之壹左右吧),所以被打之後很委屈想告狀也壹時半會找不到人,只能等開學,結果開學了已經過了至少兩天(當然長假往往就有壹兩個月),被欺負的人氣就消了很多,再權衡利弊,老師又不會因為這開除人,很多家長也不管,反而告了之後還會被打擊報復,遭受更嚴重的毆打或者其他虐待,而且(至少在我們那裏)因為這些欺淩而找老師告狀是壹種令人很不齒、讓人看不起的事情,所以時間的消磨加上權衡利弊,加上受欺負的人在性格上原本就怯懦膽小,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再告了,哪怕在放假前被打的很慘。

    除了群毆,當然還有單獨的欺負,往往就是壹個流氓式學生壹邊倒的方式打另壹個人。另壹方大多數時候不敢還手,即使還手也打不過,反而換來更嚴重的毆打。而且雖然有時候打人的是壹個人,但是他往往有好幾個甚至十幾個狐朋狗友,狼狽為奸。當欺負人的人沒遇到反抗,這些人往往袖手旁觀,甚至為霸淩者起哄叫好,但如果被欺負的敢還手,他們就會適時的圍上去,輕則對被欺負者辱罵恐嚇,圍成壹圈對被欺淩者形成巨大壓力,為欺負人的人幫腔,重的那就等著被群毆吧,或者出了校門遭受更嚴重的毆打或者羞辱。

    很多時候打人的同時還有嚴重的人身侮辱,例如騎在對方身上(和開玩笑那種完全不同,有時候壹些霸淩者用屁股壓在對方頭上),還有在廁所裏打人,受欺負者在臟的、有尿漬的地上爬滾還是輕的,看看現在壹些新聞報道的國內外壹些在廁所或者寢室打人事件,還有讓被霸淩者喝尿或者在那種骯臟環境裏下跪之類的。當然我個人沒有親眼目睹這種行為(因為我和其他人沖突經常告老師那,他們做這些當然避開我,最多只在走廊上看見過把人拉扯到廁所裏面打,具體裏邊還有什麽行為沒有可能目睹),不過根據現在新聞媒體披露的壹些類似事件,很能給大家對可能發生的情況提供壹個參照。這些打架事件裏,徒手的占多數,但是有時候也會有板凳、笤帚、鞋子、書這些打人砸人,更嚴重的有用磚頭、水果刀的,還見過有的拿類似警棍(可能是某些保安用的吧)對著課桌狠拍來恐嚇被霸淩者的。當然,打架過程中發現有什麽東西,往往也會隨時抄起來用。

    除了長期性霸淩,偶爾霸淩有些也很嚴重。像有壹次,壹個平常屬於“旁觀者”那波人裏的壹個同學在操場上值日區掃地時候,看見乒乓球臺上不知道誰放的壹本書,拿起來自言自語的說了壹句這誰的書,突然寢室那邊來了兩個人,上來就奪走了那本書,還拿書狠狠扇了他的臉(絕對比打耳光狠的多,聲音很響),然後揚長而去,他也不敢去找老師。本來他也沒想拿那個書,但是校霸上來就狠狠打了他,這就是“飛來橫禍”,平常小心也避不開這種霸淩。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這些事情為什麽會發生,學校、家長又為什麽不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這些情況可能在沿海大城市以當地戶籍學生為主(尤其是在市區的重點中學)的學校比較罕見,在這種環境下生活的人對我所說的很多情況不能理解,不知道竟然有這麽恐怖的學校環境。但是在內地縣城或者鄉村中學,以及大城市郊區、城中村地帶以外來打工者和當地村民的子女為主的學校,這種校園暴力還是相當普遍的。

    當然,說普遍,並不是說大多數學生都直接參與了,而是基本每個班級都有類似情況,當然程度輕重會有所不同。就以我們那裏為例,壹般來說,壹個大約60人的班級,那種流氓混子式的學生不超過10個(基本都是男生),特別喜歡打人、找別人麻煩的往往也就2-5個,而經常性被霸淩的人約有3-5人。其他的40多人,往往是扮演旁觀者角色,不過有時候這40多人裏邊,個別人偶爾可能欺負他人,壹些人偶爾又被別人霸淩。關於發生校園暴力的理論性研究,這個我就只鋪墊壹點,以便於結合來談現實,不去講太多了,可以參考壹些書籍、論文或者像維基百科這種工具,尤其是臺灣,韓國對校園暴力的研究,我主要就談壹些直觀的認識和感受。

     首先,在內地尤其縣城和農村,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學生家長)受教育素質、職業結構與大城市差異很大,社會文明程度和對個人(尤其學生)權益的重視程度也非常不足,所以學生家長本人的素質、教育方式,看待校園暴力等事情的態度存在嚴重的問題。農村家族械鬥這些年雖然比以前少了很多,但是家族之間、家庭內部的暴力化的解決問題的方式還是經常發生,“壹言不合就動手”並不少見。毫無疑問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很大。無論是成年人之間打架鬥毆解決恩怨或者爭議,還是長輩(父親、叔伯之類)“不打不成器”的教育方式,或者幹脆就是發泄式的直接對子女的家庭暴力(不僅包括直接打人,還有長時間暴力恐嚇,嚇唬孩子),或者對妻子等其他家庭弱勢成員的暴力對子女產生的耳濡目染,都讓未成年人(尤其是10-18歲的男孩)的思想埋入了暴力的土壤,他們的行為也因為上述這些“示範”而變得暴力化,而且因為心智嚴重不成熟,往往比成年人更加不註意尺度,不考慮後果,以比誰兇狠當成壹種榮耀,做出比成年人更加殘忍極端的暴力行為。

    而且由於他們父輩受教育水平有限,接受的教育從內容到方式也都很糟,並不在意子女的施暴或者受虐待的校園暴力,認為這些就是“小孩子的嬉戲”,不覺得多麽重要。不認為校園暴力對於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格養成、個人尊嚴和權益有多少損害。他們很多人甚至還鼓勵以暴制暴,或者認為小孩的事小孩自己解決,當然也有家長直接找到霸淩者打壹頓的,但是顯然都不是好的解決辦法。

    而且說句半個題外話,很多這種地方(前面提到的區域)環境裏的家長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就缺乏對自己權益的維護意識,生活在麻木和混沌之中,或者習慣了強權、關系戶、地痞惡棍威壓,認可弱肉強食,對皮肉之苦和精神侮辱麻木不仁,或者既壓抑又暴怒,自然很難去應心解決子女在學校的那些問題。而且被霸淩者的家長往往因為外出打工,或者忙於幹農活等其他工作,平日很忙,或者父母就對他實行家庭暴力,親子關系糟糕,所以在學校受欺負時候並沒有家庭為他撐腰討公道,甚至家長可能還不分青紅皂白,不和孩子講理,認為在學校打架(不管妳是不是受欺負)就是惹事,在學校挨打,回家說了這些又挨打,那還不如不說(例如我知道的劉X凱、許X宙、曹X等人)。而施暴者家庭有些往往也是父母關系不和或者離異,或者教育方式粗暴,或者幹脆鼓勵兒子去欺負人,或者放任自流,不認為自己有約束兒子不去欺負其他家庭子女的責任,甚至出了事還為兒子狡辯。而且還有壹點,那就是那些混混頭目往往家境(主要指物質條件,他們家庭倒不壹定和睦,推測起來應該是不和睦,才養出這種兒子)還不錯,例如後來和我發生矛盾的李治、周震,還有前面提到的李飛,從其他人只言片語裏對他們以及他們家庭情況的描述,還有他們平常的消費等各方面看,他們的家庭在縣裏可以說是中上等條件了。可能恰恰由於這種物質條件相對充裕,才能籠絡壹幫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壹起打架鬧事。(當然農村中也有非常多的溫順、善良、淳樸的學生,我接觸過非常多出身於農村的善良守紀、德行良好的同學,而且農村也是好學生占多數,但是相對於城市居民家庭的學生,縣城和農村的學生違紀包括參與校園暴力的情況明顯較多)

    至於霸淩的具體原因,往往並沒有什麽很合理的理由。“看不慣”、“好欺負”,基本就是這兩個籠統的理由,當然有時候會有壹些具體借口或者打人的導火索。覺得妳言行舉止比較特別,不合群,或者個人行為不合這些混混的心意,那就欺負妳。覺得老師不喜歡妳,不待見妳,家裏沒有人撐腰,在學校沒有“幫手”,大多數旁觀的同學也不待見,打了之後沒有後果,沒能力報復,所以就欺負妳。當然很多時候兩個理由往往同時集中在壹個人身上。因為如果妳“好欺負”,必然找個看不慣妳的行為或者做的事的理由來打妳,時間長了被霸淩的人行為更扭曲,更卑瑣,那就更看不慣,更加打妳。天天被打,畏畏縮縮,學習成績下降,老師更不喜歡他,其他多數同學更疏遠他,更看不起或者看不慣他,當然這個人也變得更加“好欺負”,所以如此循環往復。

    至於具體“導火索”,往往就是故意找個茬,或者先挑釁壹下。例如壹個範xx,坐在壹個校霸旁邊,那個校霸因為壹些原因被老師批評不高興,就起身時候故意把範xx在桌子上立的書還有水杯、文具什麽的都壹股腦推在地上。結果他不敢吭聲,自己撿起來放桌子上,但是校霸後兩臺還是心情不好,又直接踢他發泄,他忍不住反抗,結果打了他。總結起來就是,校霸不爽就找好欺負的罵人或者挑事,被欺負的忍了小的可能暫時安全,但是校霸還會得寸進尺,如果反抗,就大打出手,如果告到老師那裏,廁所或者校外就有壹批混混在等著。當然也有壹些被欺負者自身行為、語言上也有做的不恰當的地方,但是往往和普通學生的這些方面的不足沒多少差異,而且也不應成為遭受比這些小過錯或者不足嚴重幾百倍的校園暴力對待的理由。而且壹旦欺淩壹個人沒什麽後果,而且此人很軟弱,就會變成長期持續性的欺淩,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欺淩此人就會成了習慣,壹直到分班或者畢業。所謂“人善被人欺”就是這樣,因為沒有合理的調解機制和保護措施,壹個人示弱的後果就是被變本加厲的欺負,變成壹種常態。

   除了直接打人這種霸淩行為,罵人、騷擾、恐嚇當然也有。這些混混學生不爽了之後看見好欺負的隨口就罵,有普通罵人話,也有更難聽的或者根據名字或者平常壹些表現夾雜的侮辱性稱呼。例如叫某人XX狗(權字改稱)、或者名字前面加個傻x之類。拉長音、改語調用侮辱性口氣叫人也比較多。騷擾例如過路時候撥壹下其他人頭、上課竄位置坐在其他學習的同學中間交談。當然這些有些是有意騷擾,有些就是客觀上影響別人。還有我後面提到的投東西和跟蹤嚇唬。還有不給錢讓別人給他打飯、買飯時候強行威脅他人插隊的。此外還聽說過有學生在外面上網,被強行要錢(其實就是搶劫嘛),而且這種事也沒辦法告(因為妳在網吧被別人要錢,自己就得被老師批評處分,數落妳為什麽去那地方,而且妳舉報了,說不定還會被打擊報復,因為他們敢“要錢”,就有能力報復和對付)。

    對女生有時候也會欺負壹下,把頭按桌上或者強行擠過去。不過有時候這些和開玩笑的不能完全分清,畢竟面對這些發生後,壹些女生最終只能笑壹下或者不吭聲來避免矛盾,否則以後更麻煩。這些究竟和那些很明顯是開玩笑的能不能算成壹回事,這個其實很爭議,不好評價,但是這些不是發生在相互嬉鬧時候,過程裏女生也沒表現出高興,反而看起來很反感、想躲避,和明顯是開玩笑的不壹樣。當然還有更嚴重的性騷擾,不過我只見過壹次。就是在課堂上有壹個學生(這個人和王若斌等人關系也很近,也是流氓勢力壹員,不過沒得罪我,此文讀者如果公開此文,最好刪去這壹段)xxx扯開壹個女生(她同桌)的衣服,還把裁紙刀塞到她胸部,然後還動手動腳,然後這個女生大哭。因為我當時被孤立,加上壹堆矛盾,精力很少註意其他人被霸淩,尤其這種騷擾。所以對這些事情了解的不很多,而且他們做這些盡量背著我,我只能看到課堂上的其中壹部分。我看到的可能只是冰山壹角吧。究竟這類情況是否普遍,應該結合其他上過內地縣城初中的人了解壹下。

    至於威脅,很多都是成群結隊壹起威脅,例如為了不讓被打的人告狀,就十幾個人湧進寢室或者教室的位置,圍著被打的,這些人本身就形成壹種壓迫力,加上緊接著的惡語相加,例如威脅以後天天打妳、打殘廢妳、在學校外邊上哪個網吧我們也會找去等等。當然中間也有人唱紅臉,夾雜幾句“好言相勸”之類,如果被欺淩者想離開,他們就上去拉著扯著摁住,這樣軟硬兼施(主要是硬的)讓妳服服帖帖,弄得受威脅者某種程度好像還得感謝他們(尤其唱紅臉的)放過他壹樣。平常和班裏其他人包括外班人發生沖突,也是如果壹個人說話沒用,就壹群人上去威脅,或者壹言不發跟蹤或者圍著對方。

    至於背後傳播別人壞話、散播謠言或者誇大其詞的攻擊別人缺點、詆毀中傷(當然也有以看笑話或者嘲諷的態度陳述、評論並不誇張的事實的),這些反正寢室包括餐廳還有教室都經常有講,這種事當然盡量背著我,不過有時候他們議論其他人還是挺多的,我在被窩裏也能聽見。後來在高中時候,我就看見過QQ和微博上有直接說我的(關於高二年級時候發生的事),還配有我的照片,內容就是“精神病患者”、“傻逼”、“趕快呼叫心理醫生啊”之類。而且這還只是看了兩三個人的QQ空間和微博,其他壹些人的QQ空間根本進不去,說的什麽反正他們自己很清楚,無非也是這些或者更難聽的。當然並不是壹個班全體學生都這樣,但是推算估計有至少十幾個人是類似會有這樣的內容和評價吧。包括我轉去了其他學校為什麽很快這個學校就知道了以前我的情況,毫無疑問就是有人在迅速散播壹些東西,唯恐其他人不知道。而且這還是在5-8年前互聯網不太發達的時候的事情。背後說這些,自然更沒什麽辦法阻止了,如果妳阻止,表現的特別在意,只可能讓對方認為這樣可以讓妳憤怒、痛苦,然後更來勁,更激烈,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這些可以參考當今微博、論壇、貼吧裏的類似情況。當然,無論妳怎麽對待,是不理睬還是暴跳如雷,對妳名譽的損害已經形成而且不可挽回了,而且這種損害由背後的風言風語會影響到其他人當面對待妳的態度,虛擬世界的攻擊會讓妳在現實生活裏的人際交往受挫、對正常工作學習造成沖擊,至於影響程度輕重,那就看傳播的具體內容是什麽、初期和中期有多少人發起或者轉發、會產生多大輿論影響、最終有多少人接受這些東西的傳播。

   至於學校、老師對於這些現象,其實很難處理的。首先,對學校霸淩這些需要證據確鑿。當時監控錄像還不普遍,打人當然往往都在學校陰暗角落,教室裏的已經是很“公開”的環境了,廁所、寢室、樓後這些地方打人、怎麽打沒人看見,校外的更不用說了。而且施暴者往往矢口否認,或者巧言令色,避重就輕,千方百計狡辯,如果被打壹方沒有明顯傷痕,很難辦。而且即使有旁觀者,也幾乎沒有人作證。其他旁觀學生都是抱著“多壹事不如少壹事”不想招惹那些混混流氓,不想因為作證惹是生非,所以即使看見了嚴重的情況也壹律說不知道,就像我被十幾個人拿磚追的那次,班長都矢口否認看見過誰參與追我。而且有些旁觀者還和那些混混流氓關系比較好,包括壹些女生,他(她)們不覺得有義務阻止或者舉報這些罪惡,也不認為有向老師說出真相、在處理校園暴力中作證的責任,甚至還看笑話,幸災樂禍,或者同情被欺淩者但是沒有達到去仗義執言的地步,或者也是看多了,對這些麻木了。

    而且面對這些校園暴力,很多老師也已經司空見慣了,除非做了非常嚴重的事情(例如打老師、打傷打殘其他學生、多次領頭帶人打群架等等),而且這個學生家裏在縣裏沒什麽地位,也沒什麽錢和硬關系,學生本人也不是小型黑社會性質的那種混混組織頭目,才可能被“勸退”或者“開除”(而且往往更在乎後者--這些學生的背景,而不是違紀嚴重程度處理學生,還有老師對學生個人好惡對如何處理違紀學生影響也很大,這些情況我是聽說和估計,具體究竟是不是這樣有能力的媒體和機構可以調查)。否則可以通過關系擺平,而且按規定確實九年義務教育原則上不允許開除學生的,所謂“勸退”“開除”的學生往往會通過關系或者交錢去另壹個學校。如果被開除,他們更方便肆無忌憚的在校外報復,毆打舉報的(以前有沖突的)學生,這更不好管了。還聽說過學生去政教處反映被霸淩,結果老師有事出去了,把他暫時留在政教處,然後那幾個打人的知道他來告狀,還沖到辦公室裏打他的事,這種也沒有開除。

    此外,老師、學校管理人員也害怕過於嚴厲處置學生,導致下班之後在路上被打壹頓,然後還找不到人。我上的第三個初中的校長據說就曾經在學校放長假時候被不明人員襲擊(這個事情只是聽說,應該是真的,也不排除傳言有誇張成份),而且也沒抓著人,但是可能是本校學生做的,此後(至少我在的那段時間看見過),每到放假,學校廣播裏要求所有男老師都集合起來維持放假秩序,他自己還找了兩個年輕人(不知道是社會青年還是學生會什麽,看著兇神惡煞的)在晚上他巡視寢室時候跟著他。總之,嚴重的打架事件和持續的霸淩行為很多,但是真正勸退或者開除人的極少,至於批評教育、記過這些方式基本沒有什麽用,最多被老師訓話之後老實幾天,然後該怎麽違反紀律還是我行我素。留校查看處分相對來說比較嚴厲,有壹定震懾作用,但是也就那麽回事而已,可能會讓他不敢去做太大的事,但是對於壹些學生油子,這種處罰意義也不大。有些經常違紀的學生油嘴滑舌,明壹套暗壹套,對老師陽奉陰違,看人下菜碟,找更弱的,或者對老師不待見的學生欺負,包括上課影響別人、逃課,還有其他違紀也都是看情況看老師是不是在,是哪個老師,是什麽性格的什麽科目的,這個老師發現自己違紀會什麽反應,和其他的老師發現有什麽不同(例如數學老師在講課時候,當她回頭對著黑板寫題時候,就有人在她背後拿後面的黑板擦砸到黑板上,當然這種很嚴重的情況不多,不過背著老師上課亂傳東西、竄位置、騷擾其他學生很普遍);以後打架怎麽嚇唬對方不讓告訴老師、怎麽打人才不留證據、找逃課或者不交作業用什麽借口方便狡辯、對那些“不聽話”的弟兄怎麽懲罰……。

    所以很多紀律處分和老師的批評教育因為教育方式不合理和教育內容的偏頗或者不足,並沒有通過它們讓他們真正去改惡從善,遵守紀律,而是讓這些違紀學生越來越狡猾、說謊、虛偽、陰險、表面壹套背後壹套、見風使舵、見人下菜碟,這些不僅影響學生們的學習階段,他們以後工作、生活也壹樣建立在這些思想基礎和實踐經驗的指導下做人做事,這些青春期形成的價值觀和引發的行為會對學生的終身發展產生影響。(關於校園暴力問題,我寫了壹篇文章《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以及如何治理的壹些思考》,具體的詳細的講述了校園暴力問題)(而且這只是以在校學生為主的情況描述,而輟學的12-20歲青少年在校外的社會上的暴力比這些要嚴重很多,而農村地區尤為嚴重)

  回過來再談我後面的經歷。由於自己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了其他的校園暴力,所以開始出現恐懼感和焦慮不安,不過這時候還不嚴重,但是很希望換壹所更好的學校。壹初中六個班級,我在普通班二班,1234都是普通班,由於我以前在家零零碎碎看了很多中學課本,尤其文科的歷史地理,所以雖然很不適應學校環境,但是學習成績壹直比較好,壹直在班裏居於前五名,到了期末竟然得到了四個普通班第壹名的成績(主要是政史地比較好,而且當時期末考試是按各科都是100分計算)。雖然由於學習成績提高,相對來說自己在學校還比較安全(老師會比較照顧成績優秀的學生),壹些老師也比較喜歡我,例如數學、英語、歷史老師。不過還是想換壹個更好的環境,於是通過考試考入了另壹個學校,也是第壹初中對面的學校--道口鎮抗大初中(以下簡稱抗北)(北校,和南校不是壹個學校系統),壹所公辦但是民營的,收高價學費(如果和大城市比也並不高,但是對於當時的縣城和農村居民,這個不算少了,尤其和免費的義務教育比起來。2008年時候學費的收費在每學期300-1200左右,按成績交費(大多數人交的是1200),其他書本費之類雜費另交),成績總體較好的中學。而且由於這所學校學習緊張,從早上6:00早讀,晚自習上到22:00左右,中午還有午自習寫作業,從12:45-2:00/2:30之間不允許在教室外或者寢室外走動,所以決定住校。但是沒有想到,這次轉學竟然導致了更加糟糕的後果。

    抗北雖然在學習紀律要求方面要比壹初中嚴格許多,但是實際的學生紀律,並不比對門的好,尤其在學生之間的欺淩方面還要嚴重壹些,包括是歧視、排擠。來到了由郝老師為班主任的七「五」班之後,我就和好幾個學生有了壹些小的沖突。因為以前在家時候根本沒有註意過個人衛生和整理內務問題,所以很不註意洗臉、洗澡、換洗衣物這些雜事。當然此外最主要還是因為沒上小學,剛入學半年,仍然是和其他人言談舉止都不壹樣,自然不合群和招人攻擊,人際交往能力也差不多還是空白狀態。

    在壹初中時候,由於那次打架事件處理了學生,我成績也比較好,加上學習不太緊張,因此壹方面自己平常會註意點洗漱,還有坐的位置旁邊的幾個學生也都不錯,相對來說比較友好,所以因此導致的歧視比較少,至少不很明顯。但是在抗北,就遇到幾個素質很低下的學生,有壹個叫王若斌的學生就公開在課堂上當面辱罵我,說“傻X”、“惡心”之類(當然不止針對我個人衛生方面,壹些人還談論其他行為舉止,以及以前和父親去網吧、在隔壁學校的過往等事情),他還有壹些其他學生還含沙射影的罵人、通過壹些誇張的言語或者行為表達歧視(例如提到名字拉長聲音怪腔怪調的、幾個人在我路過時候指指點點,在脊背後不提名字的說壹些臟話)。

    不過這種歧視也並不是對我壹人,對其他他們不喜歡的男生女生也往往也公開或者背後表達歧視,說壹些侮辱性言辭。例如對壹個叫唐xx的女學生,壹些男生覺得她長得難看,五官有點像豬頭壹樣,就動輒取笑,很多時候還當面說歧視性言語或者當面說閑話、哄笑,甚至在老師提問她的時候起哄、嘲笑。平常聊天時候,例如講到小說裏醜女,也會說“長得估計像唐xx”等等,夾七夾八的罵人、諷刺。另壹個我後來去的八「壹」班的叫肖X的女生長得就我看來也沒什麽特殊,也沒聽說有什麽“劣跡”,但是可能人緣不好(被歧視對象基本都是孤立壹人,歧視又加劇了孤立,孤立無援則又更容易被歧視,如此循環),或者其他人眼光和我不壹樣,許多人看見她就像看見屎壹樣感覺惡心,進行歧視、排擠,被老師提問時候、在走廊走過壹群聚堆學生的時候,總是伴隨著異樣的眼光、喧嘩、嬉笑。當然還有壹些其他男女生也有被歧視的遭遇,不過她們是比較突出的被歧視者。這種歧視和平常同學之間開玩笑完全不同。善意起哄和惡意起哄還是很明顯可以區分的。她們並沒有侵害其他人的利益,但是就是因為長相、舉止、沒有朋友或者說“幫手”,而成為歧視、孤立的對象,成為其他人排解學習壓力、發泄在家庭、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同學那裏受的氣而轉移來的惡意惡行的承受者。

    對於這種女生基本就是言語和行為上的歧視,而對於男同學,除了歧視之外,如前面提到的,當然還有直接的拳打腳踢了。被霸淩的男生基本都是比較矮小、瘦弱(不過也有不少“小胖墩”被欺辱),就像壹個叫劉x凱(前面提到過)的學生就因為比較矮,又很胖,還有點“傻氣”,就經常被其他人吆喝(很不禮貌的像叫狗壹樣的叫他)、恐嚇,有時候還會被打。還有像齊xx、梁xx、張x、曹x等人也都是類似被欺侮的對象,當然具體情況會有所不同。不過由於前面提到的為什麽被霸淩學生不敢反抗的那些原因,他們很少去告老師(個別時候被打急了會,但是也沒處理誰,也沒避免再次被打,還多受壹次因為告老師而導致的報復性毆打)。

    而我開始沒有搭理他,但是後來他又罵,然後這壹次我把那個王若斌的桌子上的書全都推到地上,抓住了他衣領差壹點打起來,但是後來被拉開了。不過各種報復很快到來。首先,各種挖苦諷刺更加肆無忌憚,持續到初二重新分班之後,而且越發嚴重。他在新班級和我又分在了壹塊,這個班裏正好又有幾個特別兇狠的混混,例如李治。他們有時候就故意課間時候在眼前晃悠,不提名的罵人,或者陰陽怪氣的提名但是什麽都不說,說話陰陽怪氣或者擺出壹副“我就這樣妳能把我怎麽樣”的表情。當然,我也很看不慣他們,尤其看不慣他們耀武揚威,欺負他人,所以也是導致關系僵化的原因之壹。這種環境讓孤立無援的我感到了比那次十幾人拿磚追我更大的恐懼。因為那次只是壹時有人找麻煩,而現在則是持續不斷的、低頭不見擡頭見無法躲避的矛盾。有時候我瞟壹眼他們聚在壹起說話,王若斌就沖我大喊壹句:“別斜楞眼(看)”,七八個兇神惡煞壹樣的校霸混混有事沒事都到處晃悠,而他們欺負他人時的兇惡,讓我精神處於高度緊張狀態。還有像平常很多人罵人說臟話,其實或許其他人不覺得嚴重,但是我在家裏雖然經常聽互相吵罵,但是因為都是直系家人,很少有用臟字罵的(當然我姑發瘋時候例外,例如罵什麽“X了個血X”,但是我小時候也知道罵人不好,不好意思這麽罵),自己也不會(到了高中才開始會罵),所以對此極為反感(現在不那麽激烈反感了,因為見多了。當時覺得這些很不好,但是其他人不以為然。就像我去縣教育局反映那些學生找麻煩,有個女職員就說“我們小時候誰沒罵過人”,但是我在上高中以前還真沒用帶生殖器官、父母家人那種話罵過超過三次)。

    至於背後的詆毀中傷,那更多了,我聽見過他們議論很多其他人,自然也會議論我非常多壞話,究竟有沒有、說的多惡毒他們心裏最清楚,他們敢發毒誓否認嗎?這時候心理恐懼,加上喚醒了以前在家遭遇的恐嚇,估計就是這個時候,心理開始迅速扭曲,抑郁癥、焦慮癥這些心理疾病也是這壹段時期逐步形成。除了言語上的諷刺和恐嚇,更嚴重的是開始有人在後面投東西。例如壹截粉筆、壹個筆蓋、小碎石子、書或者作業本之類的東西。往往在課間寫作業或者午自習趴在桌上休息時候,突然扔過來這個東西砸在頭上,回頭壹看又看不到誰扔的,就非常的惱火(當然只是針對惡意的襲擊,對於不是有意的我不會反感。就像有其他男生女生在玩耍或者遞書過程中有粉筆砸我頭上身上,或者作業本落在身上,我不會發怒,有兩三次這樣的情況,我都不會在意,因為很明顯知道不是故意的。這壹點我還是能區分開的。當然也有部分時候沒區分開)。這種騷擾不勝其煩,有時候砸的還很疼,不過這是次要的,主要危害還是導致沒辦法集中精力學習,連休息壹會都不安寧,心裏壹秒鐘都靜不下來,總怕後面有人投什麽東西騷擾,就像睡前的人等著樓上的人在扔了壹只靴子之後扔第二只,第二只不落心裏壹直不能安生。而我則是被用這些小東西扔了壹次又有二次,又有三四五六……次,有無數的“第二只靴子”,這樣神經壹直高度緊張,心神不寧,思緒混亂,加上那些恐嚇,整個人精神有些不正常了,疑神疑鬼,個人衛生更不註意了,天天走量低著頭無精打采的,學習上也開始走下坡路。

    當然,除了外界這些欺負,因為我個人不適應學校集體生活,被孤立,形單影只,沒有特別好的朋友保護、替我想辦法或者排解恐懼,加上心理承受能力差(如果上過小學,對罵人、投東西、推搡、起哄等各種挑釁習以為常,往往就不會有特別強烈的反應,不會那麽敏感和反感),所以也使得這些恐嚇、騷擾對我的影響比同樣加諸在其他人身上造成的負面影響嚴重的多。當然,這個過程裏我也激烈反抗,例如告到老師那,但是沒有監控,而且這些也夠不上開除,老師也沒辦法。我又反映他們抄作業、上課說話、吸煙這些問題,現在想想很幼稚,我那時候這樣做只是想打擊敵人,讓老師懲處找我麻煩的人,因為又打不過壹群人,又沒有各種壞手段,缺乏其他反制措施,只能用這種方式打擊對方,但是也沒什麽實際效果。結果這些行為反而讓我更加不合群,其他和我沒矛盾的人(但是可能也吸煙抄作業,雖然沒舉報他們,我只針對得罪我的人,而且壹共也沒舉報幾次)也對我很厭惡,自己越發孤立,行為也越發極端,即使有個別和我沒矛盾的混混學生平常表現壹點點善意,我也厭惡的走開或者壹臉鄙視,還惡聲惡氣的說話,有普通學生和我打招呼我都不回應,這樣樹敵更多了。

    我父親也來過學校找老師處理這些問題,但是家長和老師都解決不了,也不可能天天在教室保護住我,所以自己在環境和心理的雙重影響下開始做壹些極端的事情。(現在想想根據有些事情比較後悔,例如其他人吸煙什麽的和我也沒有關系,其實那也是他人壹種自由。尤其我這樣容易在客觀上波及沒有得罪我的人,導致矛盾面擴大,很不好。但是話說回來,在這種惡劣環境中,又如何學會正常的充滿友善的人際交往能力呢?這種沖突不僅本身影響我的學習或生活,還讓我失去了正常的學習他人交際能力、正常為人處世的能力等人的基本生活能力。就像個人衛生問題,如果有良好的環境和勸導,我很快就能改了這些毛病,而充滿惡意的環境只會讓我逆反的拒絕壹切批評,包括合理的和善意的)(其實有壹些就是開玩笑性質的,但是自己因為分辨不清哪些是開玩笑哪些不是,加上前面遭遇過的壹些校園暴力,讓自己防備心太強,疑心太重,過於敏感易怒,導致自己有時候把並不是太惡意的事當成敵對行為,我也有很大責任)

     因為打不過他們那麽多人,而且單挑也打不過(前面說過了我體弱多病),所以我就把帶尖的圓規和小裁紙刀當成防身工具。在這種恐懼和壓抑之下,我曾經有壹次在做操時候拿著它對著王若斌站的揮舞了很多下,當然並沒有真刺,還離了壹些距離。我想通過這樣震懾他不讓他再投東西或者罵人,但是並沒有效果。相反,寢室又出了問題。他為了報復(也可能是其他同黨學生做的),在放假那天中午,我回了寢室發現我的被子被扔在地上,還踩的帶水、泥土的腳印,上面估計有人潑水,特別濕。我就特別惱怒,問寢室裏是誰幹的,他們都不說話,我去教導處反映,結果那七八個混混竟然壹路跟著(而且是緊貼著,還互相遞眼色,有時候圍攏在我身後,有時候壹個跟壹個像跑操壹樣站成壹隊跟著)到了教導處門口,站在外面向屋裏看,什麽話也不說,我去了值班室打電話,他們又跟到值班室,我回教室,他們又跟到教室,還是壹語不發,顯然是在威嚇我,我回寢室,他們又這樣跟回去,不打妳但是讓妳心驚肉跳,又沒辦法對付(覺得這事不嚴重的,可以想想如果自己的兒子或者女兒在學校或者放學之後被這麽跟蹤嚇唬,就算沒有動妳兒子或女兒壹根汗毛,妳會不擔心不害怕嗎?他(她)還能安心學習嗎?)。這時候有學生說是曹x做的,那個學生平常也是經常受欺負,其實只要冷靜壹想就知道,但是那時候我正在惱怒,腦子短路了,就把那個曹x的被子從床上拽下來把水杯裏的水潑上去,然後氣沖沖走了,還去告訴了老師。結果下午回寢室,發現我的被子上也全是水,徹底濕了,估計是用盆子倒的特別多的水,而且寢室壹個人都沒有。我就去值班室打了班主任和校長的電話,他們都說已經放假了,過兩天開學再說吧。開學了之後也就不了了之了,我知道肯定不是曹x做的,而是七八個混混之壹,但是沒辦法,這種事也沒證據,其他同寢室的人也都沈默,所以就這樣過去了,沒有處置任何人。

    然後後來又發生了壹次潑水事件(而且是在期中考試前壹夜,反正還是有人在寢室找事),反正床鋪濕了沒辦法住,當天晚上去了另壹個寢室和壹個關系比較好的同學睡在壹塊,不過關系也不是太近,我只貼著床沿,蜷縮著在壹角迷迷糊糊睡了壹晚上。後來我要求調整寢室,老師同意了,換的這個寢室除了壹個本班的,都是其他班的,基本還好。結果這次反抗失敗之後,更加精神異常,脾氣暴躁,和其他班壹個比較瘦弱的學生吵起來我還動了手打了對方兩下,這是我迄今唯壹壹次打壹個弱者,現在還壹直後悔。

    然後我又找了政教處馬主任,還寫了壹個短的信塞在窗戶裏,給她說解決八「壹」班這群類似黑社會的混混集團問題。結果到了晚上,有壹個叫周暢的學生,拿著壹個手機給我拍照(那時候因為我習慣上沒有註意個人衛生,加上每天因為這些事急得更沒空、更沒心情註意個人洗臉洗漱,不過我知道自己臉上壹塊塊的泥汙,黑乎乎很難看),所以非常惱火,就大喝讓他放下手機,他也擺出來壹副兇神惡煞模樣嚇唬我,還故意按鍵拍下,結果我出了教室門看見馬主任和班主任蘇老師在,就說妳們解決不解決這些找麻煩的學生,然後從衣兜裏拿出來裁紙刀對著自己的手比劃了壹下,結果可能當時腦子壹片空白,或者被惱怒影響了判斷力,本來想嚇別人的動作真的削了自己的手,手指頭壹下子冒出血來,後來發現直接削下了指頭肚的壹點肉。當時是在班級門口這麽做的,所以很多同學都親眼看見了。兩個老師趕快帶我去了附近診所,他們說這個外傷需要縫合,他們幹不了。然後又坐出租車去了縣醫院,縫合了好幾針才止好血。

    這次事件之後,我和大多數同學徹底疏遠了。雖然因為這個事件那些混混學生被震懾了壹段時間,而且老師和教導主任親自來對那些男生講以後千萬不要跟我發生沖突,暫時終止了投東西和罵人的行為,不過更多同學把我當成壹個對他人與極大危險性的精神病人來看待。尤其壹些女生,看見我就跑,在教室裏遠遠躲開,在樓梯、走廊裏遇見我,也是極為迅速的跑步躲開,面部表情有著誇張式的恐懼和嫌棄。包括很多外班學生也把我看成怪物,遠遠的躲避著,往往還互相竊竊私語,指指點點,這種歧視是極大的侮辱,讓我從那些恐嚇騷擾的悲慘境地裏又進入無處不在的異樣的眼光的包圍之中。抑郁癥等心理疾病也在這段時間更加惡化。我很多時候都是貼著墻根低頭走路,不敢去接觸他人,連和父親見面都不想站走廊裏被別人看見,而是在挨著廁所的角落。當時的每天極為逼仄、尷尬和畏縮的生活狀態顯而易見,自己精神不斷受到打擊,精神狀態極差,處於精神瀕臨崩潰的狀況。

    那時候,感覺世界充滿了惡意,到處是不友好的目光和閑言碎語。而且誰知道那些流氓惡棍會不會展開新行動,例如群毆之類,我對他們的動向和背後密謀、詆毀壹無所知,而我卻是孤身壹人,壹舉壹動都在別人眼裏。其他同學自然也不會把這些人準備幹的壞事告訴我,而卻可能把我平常壹點壹滴的表現,各種話和表情都告訴其他人。而我又聽說和目睹了很多嚴重的校園暴力,看見和聽說過很多被群毆或者被長期毆打、追打、欺淩者使用木棍或者板凳砸的被欺淩同學的慘狀。這些事就像前車之鑒,就像預告,我隨時也可能被這樣欺淩,只是因為前面我的激烈行為暫時震懾了這些流氓惡棍,使其暫時不敢這樣,但是誰能知道以後呢?壹旦示弱對方會反復欺淩。所以我時時刻刻處於精神極度緊張、恐懼之中,就像壹個落單士兵走在敵國壹個有很多狙擊手控制的城市的街區,四周都是敵意,不知哪裏的壹顆子彈就能要命,防不勝防。這些很快把自己推向了更危險的舉動之中。

    這期間我還曾經找到校長希望轉班,但是卻沒有成功,甚至被試圖轉去的班裏的學生寫聯名信“上書”反對班主任接納我(這個事聽過同學和校長說過,那個同學可能出於好意,或者是以此警告我不讓我轉去他的班。而且學生和校長都提過,說明是真的,而且從道理分析也完全可能。所以這個事肯定是真的)。這也可見我的“知名度”和那些和我有矛盾的流氓惡棍學生以及其盟友在背後詆毀我的能量之大。不僅這個班級,連學校其他班級乃至其他不同年級的學生都對我充滿敵意和戒備。

    當然,在那壹段日子裏,由於這種惡劣環境帶來的緊張的精神狀態,加上對初中校園生活缺乏適應,自己在很多事情上做的也有不當之處,例如對無意的別人的影響也容易大發雷霆、用非常誇張和激烈的手段對付壹些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等,這些行為失當也讓自己樹敵太多,將壹些可以和睦相處的同學也推到自己對立面。不過在那種惡劣環境下,自己孤身壹人,又沒有人教我怎麽為人處世,最重要的是前面六年根本沒有經歷過學校集體生活,怎麽有能力去適應環境呢?面對很多故意的敵意和無意的冒犯,自己只可能不分青紅皂白的對付,把很多人都看穿惡人,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差別,也無法及時改正自身的諸多缺點和毛病,尤其像個人衛生問題(當然我當時那種狀況也讓很多好心的同學不敢與我溝通,不敢提合理意見,以至於惡性循環)。

    當這架勢過去壹段時間之後,那些被震懾和老師訓斥過的混混學生又開始不安分,又故意投東西試探壹下我(對他們來說,有時候妳越反抗他們越來勁,越想治妳,或者挑逗下想看看妳什麽想法),我忍了兩次,他們反而決定更進壹步,在期中考試時候的午自習期間(下午還要考試),李治隔著好幾排座位拿了壹本書狠狠砸了我頭上壹下(當然也不排除是他的同夥襲擊我,他出頭找事),這次他沒有在後面裝作什麽都不知道,反而故意到了我旁邊把掉地上的書撿起來拿回原位,這就是赤裸裸直接的挑釁了,這時候他也有準備,好幾個狐朋狗友在後面坐著,我直接去質問肯定被打,所以決定下午找老師。

    我又給班主任蘇老師和教導處馬主任說,她們早就對我告狀司空見慣,本身也都煩了,所以只是說會去問的這些套話。後來我又去反映了好幾次,她們開始說李治不承認(發生後面說的那個潑水事件後校長親自問他,他承認了),後來我壹直要求處分他,讓他簽違紀卡,結果蘇老師竟然弄了壹張假的(只是卡片是違紀卡,她自己寫自己簽,按說應該是違紀學生本人簽字的,也沒公章的)來敷衍我,我又找馬主任,結果曾經經常和李治在壹塊的壹個外班學生(不知道名字,但是看見過幾次他和李治在壹起)還跟在我後面,在和馬主任說話時候(在大院裏),他壹直站在側面兇惡的盯著我,還聽我和馬主任說了什麽。平常耳聞目睹了很多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壹些同學被群毆,壹群人亂踢,有時候還拿板凳砸,每次看到聽到這些事內心就恐懼。越是恐懼越激動,越想解決問題但是無果。這種跟蹤就是可能要襲擊的前兆。

    因此我就極為惱怒,也知道找老師是解決不了問題了,只能自己解決。加上這些天受的歧視,以及又重現的投東西騷擾,我準備了壹塊磚頭和壹杯開水(壹是為了壯膽,二是防身),在課間直接站到講臺上,當時大概說了要李治承認投東西砸我,還有王若斌投東西、罵人,還說妳們為什麽不敢承認這些話,然後李治就沖上講臺非常兇惡的看著我壹步步逼近,女班長段xx還喊了壹聲他的名字讓李治下去,但是他反而更猙獰著瞪我,步步緊逼,我拿開水潑了壹下,他躲開了,我拿起來那半塊磚,他還把頭伸過來說,來來來朝這砸,我當時壹膽怯,沒敢真砸下去,就說,我去找校長,很狼狽的要走,這時候才發現剛才那壹下潑的開水澆到了正在下面給其他同學講解的女英語老師頭上,而且燒傷的很嚴重,不過我當時腦子壹團亂麻,加上李治的恐嚇,所以直接去樓下校長辦公室了。這時候王若斌還在後面怪叫著大喊壹聲:“還不回班”,整個教學樓都能聽見,那聲音大的放在人民大會堂不用擴音器全會議室也能聽見(壹點不誇張,絕對能),即使我這樣做了他還如此囂張。

    我頭也不回的去了辦公室,大概講了壹些前因後果,王校長讓我坐在屋裏等著,過了壹會,蘇老師和那個英語老師壹塊下樓來了辦公室,她們就都哭了,尤其那個英語老師看來燒傷不輕,我壹下子給她跪下來了,說不是故意的,我是想對付李治(如果燒了他我絕不會跪,道歉估計都不會),還要磕頭時候,她們趕快把我拉起來了。然後我父親也來了,在學校商討了這個事情,有壹個其他班的班主任說,妳這種應該送到拘留所關上十天半月,其實如果按法律規定是夠了輕微傷甚至輕傷了,但是他們並沒有追究刑事責任,那個老師和他們家人連經濟賠償都沒有要求給,我現在還壹直特別愧疚,很後悔這個行為給她帶來的傷害,也讓我壹直背著這個燒傷老師(而且還是女老師)的罪名,到現在還背負著這個汙點,壹直為此擔憂和痛苦。這個事情之後我在這個學校實在待不下去了,所以主動離開,又去了第三個學校。這時候是2009年初了。

     我初中上的第三個學校是道口鎮第二初級中學。初去學校時候,好幾個老師都很熱情,尤其看見成績單知道我成績在抗大壹個年級600多人裏排到前50(還是因為以前看過中學課本,雖然有這些騷擾恐嚇,但是又沒有其他玩樂分心,甚至用拼命學習逃避其他,所以長期排在前100,最高考過前30名),所以也比較喜歡我。雖然對我為什麽轉校有些疑慮,但是還是比較輕松的入學了,班主任閆老師甚至還專門給我安排了壹個靠前的座位,把原來坐的那個人調到後面。壹開始我很註意個人衛生,還有言談舉止,想珍惜住這次機會,洗心革面,吸取前面的經驗教訓,避免再和他人發生沖突。

    開始壹個星期基本沒啥事,但是壹個縣城,我在抗北已經出了名,“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很快這個班裏很多人都知道了我以前的事情,壹些人對我的態度也開始轉變,尤其是那種混子學生,他們很快就對我產生了戒備或者說敵視。壹些瑣碎事情又讓自己心煩意亂,例如那個為了我騰了位置的學生經常坐到我同桌的位置上,還在早讀或者自習時候吹吹唱唱,手舞足蹈的,我因為前面的那些經歷,就比較敏感,很反感這種不正經的行為,尤其影響學習環境很不好,所以就給老師反映了下,不過為了不得罪人,我當時特意叮囑老師千萬別批評他或者處罰他,只是旁敲側擊好生好氣說壹下別讓他再這麽做就好。但是後來老師還是把他叫到辦公室訓斥了壹頓。後來沒出什麽報復事件,但是這事加上那些傳言,自然和壹些同學有了隔閡,雖然歧視沒在抗大初中那麽嚴重,但是或多或少就有了壹點。

    這時候,班裏又轉入壹個新學生,叫文海川。這個人非常兇惡,不僅說臟話是家常便飯,還喜歡打人,手的力氣非常大,壹捏其他人的肩膀或者胳膊,像鋼鉗壹樣,那人就痛得很還動不了(他上了兩個月左右就被學校開除了,原因是頂撞和威脅班主任。後來回教室收拾他的東西時候還順手打了壹個平常很溫順的同學壹巴掌還是擰了壹下),也這麽按過擰過我的肩膀,感覺非常的痛。結果調座位時候他坐在了我後面,動輒狠狠拍打我,還不給錢情況下讓我去給他到食堂買飯,不答應就抓住我胳膊怒目而視,所以我想換個位置坐。

    這時候老師就比較反感了,壹方面她可能聽說了我在以前學校的事情,態度有了很大轉變,加上我第壹次來學校已經挑了個座位,又換位置也不合適。但是我特別恐懼反感文海川,很想調座位,結果就找了好多次閆老師,老師後來說,那我問問誰願意跟妳做同桌,結果因為我在以前學校發生的事情的那些傳言,加上自己比較敏感而告的那壹狀,其他人因此不願意和我做同桌,事情就暫時僵著了。結果這天晚上,班幹部張瓊突然來了我的寢室(他是住在另壹間寢室的),還命令其他人把寢室門關上,我看見他不懷好意的來,我想出去,他就說“坐著別動”,還伸出胳膊阻攔,讓我坐那。然後就跟訓犯人壹樣,板著臉問“妳幾歲了”,我說15了,他就瞪著眼大怒說,(大概意思,原話記不清了)妳15了不懂得規矩嗎?妳壹直去煩閆老師幹什麽?別看妳個子這麽高,我高個子低個子的都打過,像妳這樣的,我打妳幾個都沒問題。我說以前抗大學校是按成績排位,他說(大概意思)妳別提什麽xxxxxx,在這個班就得服從這個班級的規矩,然後還更靠緊我的位置坐了坐,還問,聽到了沒?以後不要再找閆老師,xxxxxx(忘了具體說什麽,反正類似威脅性質的話)。然後才大搖大擺的開門出去了。

    被他這壹恐嚇,我壹下子想起來抗北的那幫混混,不過他這個是明目張膽當面威脅,而且壹看外表就知道是那種很兇狠而且說得出做的到的人。我拿著盆子假裝去接水池洗臉出了寢室,乘人不備趕快跑下樓,正好在樓下看見程校長,於是我大概就說了下這個情況。他要我去辦公室,又具體寫了壹下,然後把張瓊叫來,批評他不應該這樣管理班級、不應該這樣對待同學,不應該威脅人。我當場就講了我執意調座位的原因,主要是那個文海川壹直騷擾,找麻煩,張瓊也聽見了。後來班主任也知道了這個事情,說和了壹下,看起來是沒事了。不過很快就有報復。

    因為什麽原因(具體忘了,反正不在這個宿舍樓了),我們寢室要調寢,換到其他鋪子裏,結果搬到了壹排通鋪屋裏(就是人挨人那種,壹溜7、8個人挨著躺而非壹人壹鋪),張瓊負責安排具體鋪位。前面提到了我當著他的面說過和那個文海川有矛盾,結果他就故意把我安排到文海川的旁邊。那種鋪子本來就擠,中間連隔擋的欄都沒有,要是住了那還不得天天被欺負,被打。我從這個事看到壹些人真是十分陰險的動物,妳在他面前講了自己怕的事,他卻故意制造這種事讓妳痛苦,為了整治妳,連底線都不講,妳怕什麽就故意給妳來什麽。

    我想調換鋪位,但是前面剛調過座位,再說這個也不方便,然後我壹直磨磨蹭蹭畏畏縮縮的在辦公室還有院裏等著閆老師有空或者心情好,壹直沒敢說。閆老師看出來我找她可能是鋪位問題,對我愛答不理(後來她跟我還有我父親說了當時她看出來我是找她調鋪位,還說“我看著妳磨磨蹭蹭站在我旁邊那就是‘又’有事想說”,“‘又’不滿意什麽了”。這種麻煩事使得我和她都尷尬)。結果我幹脆不去學校上課了,還讓我父親去找閆老師商討壹下,最後結果是,挪了壹下,我和外班的壹個大寢室(好像是倉庫改造的,能住30多人)的壹些同學住在壹塊了,不過也有幾個本班的。

     在學校,得罪壹個人,往往就等於得罪了他的壹群朋友,尤其是那種流氓混混式的學生,他們就靠這種遙相呼應、抱團欺負人、“有事”時“互助”得以在學校立足和強橫霸道。在抗北的李治、王若斌、付康等,還有壹些他們認識的外班的是這樣,二初中也壹樣有這種情況。學校裏有壹個叫周震的學生,和張瓊關系很近,而且他是本校壹個老師的兒子。壹開始入校時候,他和我沒有任何矛盾,還曾經聊過幾次天。但是自從我在抗北那些事情傳揚過來和張瓊沖突事件之後,他還有其他有些人對我就有了很大改變。平常走路遇見他和幾個人,眼神、動作跟以前在抗北時候遇到認識我的那些混子學生差不多。不過還沒演變成直接沖突。後來,我打開英語課本,發現上面被人用彩筆寫上“傻蛋”之類的侮辱性話語,書裏邊還有人用彩筆畫的類似侮辱人的圖。這種情況更沒辦法解決,我總不能壹天不離地方的看守著這些書吧。而且因為被孤立,其他看見誰塗畫的同學也不會告訴我是誰幹的。

    然後又發生了兩次投粉筆事件,和以前壹樣,雖然壹共就那兩次,但是又不是定時扔,誰知道什麽時候腦袋或者背上挨壹下,所以精神又開始緊張、思緒混亂,心神不定,聽課、看書、寫作業時候總在想背後什麽時候扔過來個東西砸頭上。除了這些矛盾的攪擾,還有進入初三學習日益緊張,各種要求整理內務、例如掃地疊被子什麽的事情夾雜著,本來就不習慣處理壹些內務雜事,結果哪壹件都沒幹好,還因為這些事被刁難(例如自己吃了個方便面袋扔角落,值日的沒看見,結果檢查的看見後批評了,然後值日的好幾個外班的就壹大通難聽話,也是氣勢洶洶。還有疊被子非要多麽整齊,按規定的特殊格式疊,我並不是懶,而是本來就不會這個,不知道怎麽才能那麽整齊沒有壹點褶皺,也反感形式主義,稍微窩個角有點褶皺都被批評指摘,非要人重疊,疊不好就再繼續重疊,得折騰好幾遍,雖然這些是小事,但是也是焦頭爛額。)。然後更憂慮更幹不好,整天陷入痛苦當中。這時候更沒興趣關心自己衛生了,幾天不洗臉不洗手,衣服也沒空洗。

    我因此產生強烈厭學情緒,後來發展到上壹段學休息壹段,斷斷續續的開始休學,想通過這樣逃避矛盾,減輕痛苦。但是即使這樣,總有去學校的時段,也必然要和那些有矛盾的人經常見面,和其他各種異樣眼光歧視和主觀客觀上孤立我的同學呆在壹塊,雖然也有個別同學比較友好,例如借給我書、卷子,或者聊個天,沖我笑壹下,但是也僅此而已,並不能在出現矛盾時候替我說公道話,或者告訴我誰寫在我書上那些臟話、誰投的粉筆。後來壹個和他關系很好的學生於xx還故意在遇見我時候朝我吐痰,吐在我身邊,嘴裏還鼓鼓囊囊說臟話,而且看我的表情就是很反感和敵視,完全擺出壹副故意吐痰惡心我的架勢。好像除了他是周震本人還是別的壹個人,也這樣在我面前吐過。周震還當著我的面和其他同學說我告狀和他被程校長叫去談話的事,雖然沒直接提我的名,不過還罵罵咧咧的,具體臟話時間太久就記不清了,好像有這貨、這玩意、2B什麽的。那幾個人和他關系比較好,我當時也不敢說什麽反駁。在這種環境下,我整個人都快要被逼瘋了。當時精神崩潰,煩躁不安,不想學習,有時候大半夜睡不著,幹脆從學校大門上扒出來,像幽靈壹樣在街上遊蕩,有時候真希望大半夜在路上的汽車撞死自己,但是又猶猶豫豫不敢這樣。初中二年級時候,無論是在抗大初中還是二初中,整個哪壹年是上學以來最痛苦的壹年,幾乎就在死亡的邊緣。

     後來就發生了投剪刀事件。我坐在靠窗位置,周震本來就和我有矛盾,坐在中間四排裏邊,我開了窗戶,他就讓我前面那個人關上窗戶,我後來又開了半截,他出門從外面用力把窗戶關上了,我又拉開,他又關上,我後來拿了壹個裁紙刀在自己桌子上劃,和他怒目對視,被老師叫過去了批評了壹頓。後來班裏又調座位,周震坐到了我後面三排。結果沒過幾天,就又有壹個東西投到我背上,不是粉筆,而是剪刀,雖然不是尖端直接對著後背扔的,但是剪刀銳利的那半截還是砸在我背上,非常疼,然後旁邊壹個女生看見異常,趕快撿起來這個剪子,周震從後面過來從那個女生手裏拿走剪刀,又給了我側前方坐的張瓊。

    我坐在靠窗的那邊,張瓊是在中間四豎排,離我很遠,如果是正常傳剪刀,即使扔的準頭再差,也不可能從張瓊那塊地方偏到我背上,怎麽可能扔到我這裏,而且這種比較大的利器怎麽能隨便扔呢?而且怎麽正好是他們兩個和我有矛盾的人傳剪刀砸著我?所以自然是故意刺傷我,身體倒沒有多大傷害,但是這顯然是直接又陰險的挑釁,當眾用剪刀砸妳,就是要“治治我”。我不反擊,那就受這麽大的氣,還當眾丟人,天天難受痛苦。反擊了肯定會被抓住手,而且他們兩個我誰都打不過,再像抗北那樣傷人更不合適,也比較怯懦,最後還是找了閆老師。這時候壹個是她已經很知道我在抗北發生的那些事,估計還有壹些誇張變形的傳言,以及為了座位、寢室鋪位、學生矛盾多次找她解決,她早就對我反感厭惡了,所以很敷衍的說去了解壹下。我後來又催她,她說妳還學習嗎?天天考慮這個事。我說誰知道他以後再投什麽東西,而且被紮壹下天天還得和他見面,不敢吭聲,天天這種環境怎麽學習。後來她當然還是把對方的解釋給我說,就是遞剪刀扔錯地方了,其他同學也都不願意出來作證,都說沒看見,包括那個撿剪刀的女生。而且還說我“就妳事多,就妳特殊”,我說這種事應該在學校通報批評(那時候比較幼稚),她說那妳以前做的事呢(指在抗大初中自殘、潑水燒了老師的事),應該全縣通報批評。

    其實如果只是投剪刀這壹個事也就罷了,但是前面和張瓊、周震的沖突,還有因為這些矛盾造成的歧視、孤立,加上休學了壹段還不能安生,周震在和我在老師面前對質時候也是壹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以後上學天天還要面對這些欺負人但是還趾高氣揚的臉,天天見面看見他們幾個還得躲開,又沒能力像其他拉幫結派的人那樣打群架報復,單挑都打不過,那時候感覺人生就毀在這些個(這三個學校)的不講理、喜歡找事、欺負人的流氓混混手裏了,學習也學不進去,天天擔心再找麻煩,背後投東西,又時不時看見他們在那議論,不提名字罵人,女生也是異樣眼光看著落魄如此的我,所以決定不管怎麽樣也要出這口氣。

    既然打不過,老師校長又沒辦法處理,我當時覺得教育局比學校大,於是就去了中心學校(負責管理全縣初中的)和教育局,結果他們都說這個還是讓學校自己解決吧(其實在抗北上學時候就因為處理找事學生和調班找過縣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包括找過教育局副局長李xx和紀檢書記馬xx,但是沒什麽用,學校的事還是學校內部自己處理,涉及到的是學生不是教職工,教育局也沒辦法,但是當時就覺得誰官大就找誰,讓官大的壓他,現在想想很幼稚)。不僅沒能影響到他們,反而周震更囂張了,他讓另壹個學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個沖我吐痰的於xx)給我說班主任在教學樓下面壹個拐角那有事等我,我當時就奇怪為什麽不在辦公室,結果去了之後看見周震和幾個可能是外班(反正這些人都不認識)站在那,他看見我立即沖著那幾個人說話,對我指指點點。很明顯其實意思就是恐嚇,就是說我找了壹些妳不認識的人認壹下妳的臉(以後打妳就方便),本來他可以把那些人拉到教室外面直接認我,但是卻把我叫去樓下,這顯然就是公開恐嚇了。後來我給閆老師說了,她找了周震,周震也承認了,不過他說他這樣做是想找我談談,但是當時我出現之後他也沒叫住我談什麽,壹個字都沒說。

    面對各種不定時也不知道具體可能有什麽形式的找麻煩的情況下(主要是出於可能被攻擊的恐懼和被對方威脅卻無法反抗的憤怒),我那時候又犯了幼稚病,加上那時候可謂走投無路,不知道怎麽解決這個矛盾和發泄委屈,就坐車去了兩次安陽市教育局(滑縣屬於安陽市管轄),還寫了兩份反映問題的材料,要求很過分,很誇張,要求處理“不作為”的老師和校長,還要求召開學生大會處分周震等人,這是2010年初的事情,壹共也就去了兩次,後來也沒什麽下文了(因為我後來也離開了這個學校,原告都離開了當然後面就沒什麽處理),不過現在感覺不了了之倒是合理的,也是個好事,畢竟自己不會在當時就變得在全國知名,搞得像唐慧壹樣,而且我這個確實是小事,這樣做對自己名譽損害最大。此事之後,我壹下子變得更知名了,無論教育局領導、學校領導、很多老師和同學全知道了我的“大名”。

    現在想想很後悔。其實那時候對這些學生,老師確實也沒什麽辦法,沒有直接打人,沒辦法開除誰,而且事實上前前後後他們也為我做了很多事,閆老師從入學時候給我排座位、後來考試又關心成績、開始出現矛盾時候也盡力幫我解決,在出現壹系列事情前也很和藹,以前我在其他學校時候的事情傳過來,他們也沒讓我退學,校長也很耐心的給我解釋為什麽沒辦法開除這些人,還和顏悅色做我的思想工作,希望我正常上課學習,包括還批評其他學生,不管有沒有用,但是至少他們都做了,已經盡其所能了,何況這個校長據說都挨過那種流氓惡棍學生襲擊過,等於比我的事還嚴重的多,他們也沒因為這些個事情生氣的不幹工作了。而且他們又不能24小時看著我,保護我,老師和學校領導都盡到應有義務了,我告的狀要求處理他們,這確實無理,還鬧得沸沸揚揚,地覆天翻,盡人皆知,從市教育局到縣教育局、學校領導和師生成百上千人都知道了(壹個15歲的學生拿著打印的自己寫的幾千字的告狀信去市教育局,確實比較驚世駭俗的,尤其在中部縣城)。除了讓別人更認為自己神經不正常,讓自己更被歧視和面對異樣眼光之外,還給老師、校長抹了黑,傷及無辜,也沒懲治住那些學生,做了壹件大錯特錯的事,給自己和其他人都造成了很不良的影響。這個事情壹直後悔到現在。

    但是想想,那時候也沒有其他方式解決了,或許因為這壹告,加上前面的反抗,包括反映到縣裏教育局還有校長那裏,讓他們不敢群毆我,無論在校內還是校外,因為不知道我可能把事情鬧得有多大,不知道我還會有什麽激烈或者匪夷所思的反應,可能會想,真打傷了我,會不會去市公安局、省教育廳反映什麽的(要真被打了,那真有可能去)。可能起到了這種震懾作用吧。而且周震是學校教師子弟,他們確實庇護他不受處分,還把扔到我背上的大剪刀說成是“指甲剪”,避重就輕。還有後期老師很不耐煩說“就妳事多”,“就妳特殊”、“妳惡人先告狀”之類,還有壹些其他難聽話,態度變得強橫惡劣了些,所以那時候也是正在氣頭上,當局者迷,不打壓敵人的氣焰就過不下去,而且也沒其他解決辦法。而且很多學生都會見風使舵,看老師的眼色行事,如果老師不待見我,他們會更加變本加厲的欺負我,很多處於旁觀者行列的人也會加入其反動陣線,或直接當面或背後譏諷攻擊我,或以嘲笑的態度冷眼旁觀我的窘境。在這個時候我必須求助更高層級的教育部門人員來緩解這種危險的沖擊。而且看不慣周震張瓊等人那種壹副滿不在乎囂張跋扈的樣子,所以非得治治對方不可,就算處理不了對方,也得惡心壹下他們,給他們以及他們家長造成壹些麻煩,以反擊他們對我的各種攻擊。這樣做顯然惡化了和老師的關系,而且還是沒解決問題,也把和老師同學的關系徹底搞砸了,看來這樣也沒什麽用,我幹脆徹底休學了。

    我上學這好幾年出現的這幾次激烈的反擊如潑水、告狀、紮人、站桌子上吐痰等(除了前面提到的,後面還有),除了因為對方特別可惡,打不過對方、對方人多勢眾壞心眼多,加上自己不適應學校生活不知道對各種具體沖突如何合理應對、長期處於受威脅和惡劣環境中精神緊張容易舉止極端之外,自己也缺乏與這些流氓惡棍長期慢慢鬥爭的心思和能力。如果天天想方設法對付別人,肯定影響學習(有些人或許能做到學習後對付他人兩不誤),而且很多學生根本不怕小打小鬧,妳和他對罵或者平常告小狀他們根本不在乎,而且妳這樣他們更來勁,根本遏制不住他們的攻擊和挑釁。只有用特別激烈、特別嚴重的行為才能壹定程度震懾這些流氓惡棍或者其他威脅、侵害自己的學生,讓自己有片刻的安寧與安全。

    很多長期被欺淩的學生很多都是比較懦弱,欺淩者吃準了他們不敢真的激烈反抗,所以才肆無忌憚的謾罵、毆打。他們知道絕大多數人不敢徹底撕破臉對抗流氓惡棍,而且沒有殊死壹搏的勇氣和破罐破摔的魄力,哪怕自己是破罐,被欺負慘了也不敢反抗。這些流氓混混見多了偶爾回罵、還手或者告到班主任那的反抗,作用微乎其微,所以他們早就不怕這些了,對這些小打小鬧的反抗滿不在乎。而且只要被欺淩者做這些,最終壹定會被報復,只是在當天還是在放假前或者更長時間之後(多數都在過壹兩天或者放假時候)報復而已。這些隔靴搔癢的反擊不僅不能制止欺淩,他們會更加囂張跋扈,目中無人。尤其當他們看到被欺淩者投訴無門、反抗力量不值壹提,往往會手舞足蹈十分高興,嘲笑被欺淩者的弱小,更想辦法捉弄、謾罵和毆打弱者。就像壹些校園暴力視頻中壹群人踢打壹個人,看被打者無力反抗、抱頭躲閃卻無處可逃而興奮的爆發哄笑壹樣。

    他們認為我勢單力孤,怎麽不了他們,制不住他們,不能把他們怎麽樣。無論是欺淩者還是旁觀者,看見被欺淩者的軟弱表現,不僅不會同情,反而會認為其“慫了”、“沒本事沒能耐”,加以各種嘲諷、調笑,被欺淩時的慘狀也只會成為他人茶余飯後的談資,而沒有人為此感到義憤和仗義執言。妳理性平和的去講道理,別人只會覺得妳是“傻蛋”,覺得妳好欺負、膽小畏縮,而不會因此尊重妳,更不會幫妳解決問題。所以我只能反其道而行之,用特別激烈特別強硬毫無回旋余地和完全不能退縮而且後果非常嚴重、這些人往往想不到的方式、極具震撼力的方式反擊,才能把這些不怕告小狀、不怕偶爾回罵和還手的敵人暫時的震懾住。我只有幹他們以為我幹不出來或者不敢幹的事,只有做出超出這些流氓惡棍預料的反抗方式和程度的事,才能對他們產生實際的反抗效果,否則他們不會有任何痛感和損失,也不會收斂。只有這樣才能讓對方真正受到損傷,讓老師和他們家長給他們施加壓力以使其有所收斂。

    而且在那種壹個班七八個流氓惡棍,和他們劍拔弩張時候,只要自己放松和軟弱,對方必定得寸進尺、挑釁試探,所以只能壹直采取高壓態勢,在每壹件事情上都堅決反擊,錙銖必較,只有壹直保持強硬才有壹線生機。只要自己示弱,這些人以後就會天天欺負妳,有事沒事都來找妳麻煩。正是因為這樣,他們才不敢把用在其他被欺淩者身上的方式100%用在我身上,才以壹己之力打退數人乃至十多人的猖狂進攻。否則我跟其他的那些被欺負的人的狀況就差不多了,就變成這些人隨時可以欺負取樂的倒黴蛋。尤其看到那種流氓惡棍學生擺出壹副“我就這樣妳能把我怎麽樣”、“我就說妳了欺負妳了妳也不能把我怎麽著”的嘴臉,就格外憤怒,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而作做激烈的事。當然這也會帶來巨大副作用,具體的惡劣影響前後都講了。不過既然妳示弱或者逃避也換不來同情與幫助,采用激烈手段反擊也是不得已的選擇了。此外各種孤立、歧視、當面或背後詆毀,也讓自己內心充滿憤怒,在這種冰冷的環境中,我有什麽選擇呢?那些認為忍忍就過去了的人可以經歷下被全班絕大多數人當神經病對待、女生看見之後就跑的遠遠的、滿臉誇張的厭惡表情、眼睛裏充滿嫌惡與鄙夷的這些情況,在這種環境下,不逼出事才是奇了怪了。在這種令人絕望的惡劣環境中,善意得不到回應,只能用暴力來維護自己的安全和尊嚴,才能把各種惡氣稍微出壹點。

     後來就住在了外邊旅館,因為不希望其他人(包括家人)知道我在哪(當然也不希望被那些和我有矛盾的人找麻煩),還用了假名登記(那時候我們那小旅館還沒有互聯網登記那些規定,當時很多也不查身份證),然後就渾渾噩噩的看電視,或者到處遊蕩。自從上初中離開家庭,很少再回去。我住在外面也是壹種對長年拘禁在家的壹種逆反。我壹秒鐘都不想在那個拘禁我十多年的家庭呆了,哪怕後來家人做出了壹些彌補。只要不住在家裏而是外面,就有壹種解放的感覺,不再受各種管制和束縛。當時心裏滿腦子是仇恨和不安。

    這時候因為壹些原因,我見到了我母親,並且在她家住了些日子。這差不多是我長大以後第壹次和她交談了很多天。不過因為長期不在壹起,生活習慣等問題的隔閡,關系並不融洽,她丈夫也比較排斥我,我暫時住在她另壹個兒子屋裏時候,晚上冷的時候連開個空調都不讓,奪過來遙控器立即關上。但是後來她兒子回來,立馬就打開了空調從早到晚天天開著(只要他在的時候)。之後讓我搬到了壹個雜物室,裏邊什麽取暖設備都沒有,弄了壹個小床(類似醫院陪護買的折疊床)和壹些其他人用過的老棉被子(那種老式的很重的棉被子,和他們蓋的完全不同)湊合著。我不計較物質本身好壞,再苦的日子都曾經有度過(例如小時候經濟拮據時期,壹些內容現在不方便說,以後采訪可以當面講),我對物質沒有多少要求,壹天吃壹頓飯兩個饅頭壹碗湯,穿破衣服、在沒空調暖氣的屋裏凍得腿疼,這些都沒關系(這些都經歷過),只是憤怒於這種差別對待。

    他們四口(我媽和她丈夫還有兩個兒子)和我住在壹套房子裏,但是卻有這麽多顯而易見的區別,能夠如此厚此薄彼。而且生病了加上父親去外地有事壹時沒有錢,我找她借錢也很不願意。雖然挺難受,有時候比較憤恨,不過這些也能理解,畢竟突然來了壹個“外人”“入侵”這個家庭,影響了他們三口之家(大兒子上大學平常不在家,壹般就他們三個)的幸福生活,還多了壹份飯,每天進進出出各種不舒服,連提壹下我父親工作單位的名字,我母親就趕快說讓我小點聲,別讓她丈夫聽見,這種環境當然不可能呆太久(不過話說回來,除了我媽,其他陌生人也不會收留我啊。即使有不公但是總是給了我吃住)。

    當然她也給了我壹些幫助,給我又找了壹個學校(抗大南校,和我初二時候上的學校是兩個系統的,雖然名字是南北校之分,但是實際上沒有什麽關系,只是地理上挨著),還送了些衣服,有新的,也有我表哥穿過的。有時候說話上也很關心,還托壹個有親戚關系的老師照顧我。在這個學校呆了兩個月時間,我比較謹慎,而且班主任和英語老師都和我母親很熟,部分學生也知道,所以沒有發生大的沖突,但是因為前面那些事,壹些知道前情的學生當然還是拿有色眼鏡看我,自己也因為前面的經歷比較敏感多疑,還是有了些沖突,後來感覺怕再鬧到以前學校的地步,幹脆不上了(例如和壹個學生有矛盾,而且又是結夥成派的,我害怕報復不敢回寢室,說肯定有人等著我來找我的麻煩,老師還不信,後來那個照顧我的英語老師帶我回寢室,果然發現那個我告的學生坐在我寢室裏,還有其他幾個和他關系近的人也在這個寢室坐在好幾個鋪位上(他們本來都不住在這個寢室,平常也沒見過這些人壹起來這個寢室),他們看見我旁邊還有老師所以才沒敢威脅或者其他進攻滋事)。

    然後,我壹直休學到中招考試,等於中招前的三個月左右都沒有上學。這期間,還是住在外邊旅館裏邊,精神還是緊張敏感,噩夢連連,基本都是學校打架的事情,還有那些囂張的面孔。中招時領準考證都小心翼翼的,不敢見以前的同學,所以領證時候還壹直拖著不去,最後等其他同學都坐車去看考場時候我才找到老師偷偷拿準考證,老師還壹直埋怨怎麽這麽晚來,其實我早就來了,只是想等其他同學走了之後再領,省的別扭。在中招考試時候,我還帶了比較長的水果刀進考場大院防身,要是有人趁機騷擾我我就真的會用刀刺甚至殺了對方,結果竟然沒有人找麻煩,對我是壹種幸運,對那些有趁這種考試關鍵時刻騷擾襲擊我的想法但是沒付諸行動的人更是壹種幸運。最後中招考試,因為前面長期休學,物理化學沒怎麽學,當然考的很糟,不過還是通過了滑縣第六中學(僅次於壹中的縣級高中)的錄取分數線,雖然壹直想去外地學習,但是分數不太高,加上還是想在本地試試,看看高中是不是有好轉。

    結果,高中還是那些人,每天都能看見很多以前認識的人,包括那些流氓惡棍,暫時還算平靜,畢竟剛剛開學,這些人還沒籌備好怎麽發起攻勢,還有壹些熟悉或者陌生的同學對我很有善意,各種偏見還沒形成,很多事還沒傳播,所以還湊合。其實在那大概壹個月裏,還是有很多人對我有善意的,畢竟剛開始,很多同學還不知道我以前的各種事情,加上自己註意了壹些外部形象,加上壹些其他原因,例如我母親正好在六中教學(雖然並沒有仗她勢力幹什麽,和她關系壹直冷淡),而且恰巧教的我所在的那個班,壹些同學知道這壹點,暫時沒想找麻煩。所以壹度在班級裏還比較和諧(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就不壹定了,以前以及後面很多學校都是壹開始很好,慢慢就出了各種問題)。但是初中那些事在腦子裏的陰影壹直揮之不去,總想著當初得罪的那些人必然會報復,結果軍訓半截我又休息了,等到正式上課才回來。這時候就又看到學校裏有學生被威脅,我的同桌就因為發書時候給壹個人說了壹句(大概)“妳怎麽不早點拿”,說話語氣比較重,過了壹會就有個膀大腰圓,壹看就很兇惡的人,就給他說“妳說話不會註意點”“妳以後小心點”之類幾句話。

    這時候又天天能夠看見那些以前有矛盾的人,心理陰影越來越強,總是想逃課,又想到中招考試因為這些人考砸了,休學了好幾個月,每天到處跟罪犯壹樣躲藏,我總不能壹直這樣吧。然後就又走了極端。這時候的心態已經是類似於半個加害者了,很想找機會出以前的惡氣。然後和壹個叫王xx的學生發生了口角,因為他倚著我的桌子壹直晃悠,我就讓他別晃了,他壹開始說過“不是故意的”,但是後來他還壹直這樣晃蕩,連續幾天,我就惱了,在背後晃桌子,還踢了他腳壹下,想讓他起來,他反而說“妳繼續晃,太舒服了”,還更加用力用背靠住桌子,故意晃蕩擠撞,我寫字時候桌子就因此壹直動。後來他書掉前面地上他不僅不拾還往後踢,還當著我的面給他同桌說“我以為是王慶民的書呢(所以故意不撿)”。然後我就急了,又想起來李治在班裏60多人面前那次把頭伸過來,讓我拿磚頭砸,我沒砸結果狼狽的跑了,感覺特別羞辱,非常丟人現眼。還有後來對付王若斌、張瓊文海川他們都是告到老師那也沒解決問題,而且告狀反而被看不起。看不起告狀,那我必須自己動手嗎?然後又打不過這些人,難道永遠這樣嗎?在前面的幾個學校壹直都是我退學逃避,嚴重影響學習和生活,而對方安然無恙,初三時候休學總長達到半年(前半年斷斷續續休學,後來又從二初中退學,在抗南學校又在中招前休學了兩個月),難道永遠這樣逃避、耽誤自己?這樣下去還怎麽學習呢?

    當時心裏邊仇恨很大,而且由於初中那三年經歷的事,在學校壹直處於精神高度緊張之中,尤其遇到這種故意激我的時候,情緒就容易控制不住。上次竟然忍了李治的激,這次再忍更是受辱(雖然這個事情壹定程度是我先挑起來的),別人更為認為我慫包、滖逼(膽小畏縮)。有些人以為我即使自殘也不敢傷別人,非常懦弱,更會嘲笑我。我要讓那些料定我不敢動兇器的人知道我究竟敢不敢。自己壹旦被嚇住,會有更多人欺負。我見過那麽多因為示弱被別人欺淩的人。其實最主要是因為前面斷斷續續退學休學,耽誤自己學業,因此非常惱怒,壹直憋著很多氣。那天下午又想到這些,我就拿起桌上的裁紙刀,對著王xx背上刺了壹下,還擰了壹下,還說了壹句“殺了妳”,拿起水杯砸了對方。因為那是夏天,王xx只穿了壹件汗衫,結果壹下子就刺的很重,其他學生趕快把他送到醫院(據說後來縫了好幾針,還住了壹段醫院)。

    當天晚上,對方家人就來了十幾個,把去商議的父親圍住,臟話連篇,差點打起來,還賠償了壹些錢。不過對方也沒罷休,據我母親說,王xx家人又追去學校,他母親還連續好幾天坐在我媽辦公室鬧,鬧得學校中我媽很多同事都知道,最後我媽只能暫時離開辦公室不上班(我並沒仗她勢力,後來我離校,未辦學籍,等於類似開除,並沒有讓我媽利用這個職務和與領導同事的關系包庇我)。

    其實這個事明顯是我的責任、錯誤,乃至違法犯罪。和他只是因為壹些小事,但是看見對方激我,或者恐嚇,總是想發火,又想起李治這種人,就把以前的恐懼帶來的仇恨爆出來,想想我挺對不起他的,我做的顯然特別過分,而且很大程度是前面事情積壓的爆發,是壹種遷怒。如果是紮的李治這種猖狂兇惡的人,我肯定不會愧疚或者遺憾,顯然我搞錯了對付對象,這個事情也壹直後悔到現在。而且手段很不光彩,不是面對面刺傷對方,而是在背後捅了壹刀,也就是常說的“背後捅刀子”的非比喻情形。這壹點我也感覺非常沒臉面。其實我做這個事很大程度上是要讓那些輕視我、欺負我的人知道,讓那些料定我除了告狀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肯定不敢動兇器的人知道,我是敢這樣做的。只是很後悔沒有用在嚴重欺淩我的人身上,而錯用在了僅僅發生口角的人身上。如果有人狠狠打了我壹頓,然後我用小刀還擊,我不會愧疚。我所遇到的各種我痛恨的人中,有至少30個人遠比王xx可惡(而且只是口角,可惡其實也談不上),我如果在更合適的時候對更值得這樣刺的人紮,就不會像現在這樣痛苦(如果那樣,甚至可能完全不後悔,還很高興),沒想到自己受到那麽多欺淩,而自己最激烈的反擊竟然沒有用在這些極可惡的人身上。

    此外,那時候班級內學生普遍對我還不錯,至少到我出事之前還沒有什麽歧視排斥,所以我這樣做就更有愧於他們(雖然按照初中那四個學校的情況,過不了多久可能就會傳揚各種關於我的醜聞,但是畢竟當時還沒發生,而且如果我做的非常好(雖然當時幾乎做不到),或許就沒有什麽歧視攻擊了,我就能正常學習生活了)。(而且後來我還去了壹所比較好的學校,雖然二者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但是還是有壹些關聯。所以心裏更別扭,壹直別扭到現在。感覺好像是我因禍得福,利用他人痛苦成功壹樣)

    這時候我也不想去學校了,反正這種歧視、恐慌、四面受敵的情況我再也不想過了。別人欺負了我,我擔憂害怕;我傷了別人,還是我內心惶恐,焦慮不安。這時候我(其實在中招之前)就已經全縣大多數學生(縣裏學生大多數都在縣城)皆知了。壞事傳千裏,尤其是有些人脈(特別是流氓混混這種學生)的沒有壹個不知道我的。以前那種女生看見我就露出歧視,表現的很恐懼、惡心然後壹溜煙動作非常誇張的跑了的情況自然還會再現。這時候我在六中上學還不到壹個月。

    然後,我就陷入迷茫無措當中。後來想想去外地試試,我父親出於對我小學沒有上導致的這些事而愧疚,所以也願意拿擇校費讓我去外地市區比較好環境的學校試壹試。過了大概壹個月,經過托關系,加上壹些巧合,又交了很多擇校費,於2010年11月下旬左右去了位於新鄉市的河南師範大學附中高壹11班學習。這個學校至少就本部而言,校園暴力還是很少的。(我從初中壹年級開始,因為與家裏的激烈鬥爭(詳情不便在文中說),慢慢得到壹些尊重,而且我又是獨生子女,所以我父親慢慢開始給我更多自主,而且長期不住在家裏,和我姑也有所隔離。在上學上也給我很多幫助,與小時候有很大差別。)

    換了新環境,壹開始感覺還行。畢竟在這個陌生環境,壹下子少了那麽多歧視和冷眼,我也想重新生活,所以盡可能註意個人形象,無論是個人衛生、穿著打扮還是言談舉止。學生大多數來自市區,而且又是名校師大附中的本部,成績普遍很好(基本都是全市成績前十分之壹那壹部分裏的),所以最初幾個月很不錯,自己在前面學校積累的經驗教訓也讓我註意謹言慎行,還有註意個人外在形象。

    這段時間也是我成績重新恢復期,雖然文理還沒分科,但是我專攻文科,放棄理科學習,語數英加文綜的成績迅速提高到全班前五,最高排到第二,政史地單科成績也都穩定在前三名,有時還取得第壹名成績(當然物理化學中學那段就沒怎麽學,初二才開始學物理,化學初三才有,初三我休學時間比上學時間還長,上學期間也處於各種事情中。所以我考這兩科時候就幹脆不寫了,隨手寫或者亂蒙選擇題也沒什麽意義,雖然也有過蒙題,亂塗選擇題,不過多數時候選擇交白卷。生物會做壹部分)(如果只算語數英加文綜,分數要超過壹本線不少分。因為高壹高二離高考還有距離,所以這個只能參考,不能具體衡量)。和同學相處過程中也交了壹些朋友,還有個別的算得上很好很熟的朋友了。開始時候整體人際關系也搞得還可以。即使有些人說話或者行為不禮貌,我也盡量克制。

    隨著新同學互相熟識,相互認識的更深入,人們之間對其他人開始形成深入而且比較固定的印象和態度。我雖然盡可能融入新環境,但是歸根到底,在初中只是學了人際關系的皮毛,而沒有長期、深入了解和參與同學之間人際交往的能力。當然,這不僅和沒有上小學這個根源性的原因有關,也和扭曲化了的初中學校生活的影響有關。在初中那種歧視、壓抑、恐懼的氣氛中,很難去學會正常的人際交往能力,即使看了些皮毛,知道些基本的學校生存規則,卻無法知道這些規則的細節和如何靈活運用它。例如討論遊戲、電影,自己往往插不上嘴;不會開玩笑,不會用互相開玩笑來融入壹個朋友圈;談八卦、同學之間的事情我更不擅長;平常舉止木訥呆板;不了解也不理解其他同學之間微妙的人際關系,以及自己如何在這些關系網裏相處;還有像以前的壹些觀點,就是作業或者卷子不要被別人抄,這個還是太糟,不懂得平衡同學關系。其實如果小學以來都在學校,就知道抄作業甚至參考卷子都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而我卻把這當成很重要的事,雖然比初中時候強了,連自己也抄作業,還看過別人的默寫,但是這壹些時候還是放不開。

    而我與他人愛好和價值觀也不同。我因為不擅長討論遊戲、電影、八卦和其他同齡人喜歡的東西,反而喜歡看壹些政治、思想文化、社會方面的新聞,例如看《環球時報》、《南方周末》、《大河報》之類的報紙,看壹些這些方面書籍,最多在文學作品上和其他人有些交集,而且看相同書籍體會也不壹定類似,興趣愛好大不相同,所以和其他同學很難說到壹起。當然不同愛好並無優劣之別,但是確實容易讓人之間缺乏共同語言。壹些同學看我的眼神也是很異樣,從有的人看我的目光中就很明顯看出來很厭惡我。行為舉止雖然盡可能註意了,但是還是因為從沒上小學,所以可能儀容儀表、壹舉壹動還是有比較“奇葩”的地方吧。可能壹舉壹動、壹言壹行中都會透出與他人不同。這個我自己還真是很難知道究竟是哪些,因為自己習慣了,所以不知道有些舉動別人看見很嫌棄。可能有低頭沿著墻根走路、眼神飄忽不定或者其他不太好看的眼神、用手摸嘴唇、楞楞的盯著別人看(主要是當時近視,嫌戴鏡不方便,所以還沒配鏡,隔著好幾排看人看不清楚,所以瞪大眼看,還要幾秒鐘分辨壹下,所以可能有女生就誤會是故意盯著人家看。

    其實還是因為孤立和隔閡導致誤會,假如我與他人溝通順暢、同學關系正常的話,這種誤會肯定不可能發生,別人也不會把這當成惡意)、還有有時候看起來傻乎乎的之類(這些也是聽別人說的,自己感覺不到)。而且對很多事情糾紛的嚴重程度,處理問題輕重把握的不好,當然同樣也是不適應學校的壹個特點。何況初中幾年造成的負面影響,各種歧視、孤立和校園暴力造成的恐懼,讓自己更敏感、多疑、易怒、小題大做,對與同學之間更深入的交往總有壹種心理隔閡,抑郁癥對精神的破壞力也讓自己情緒很難控制。而且自從紮了同學那壹刀和潑了老師那壹下,經常想自己背上會不會被刺,會不會被潑水,洗澡時候摸壹下後背,總會在腦子裏浮現那種被紮的痛苦,頭上澆了開水的恐懼。李治、王若斌這些人張牙舞爪,還有親身經歷或者看到過的校園暴力總是在噩夢裏重現。而且我對老師同學隱瞞了原來的經歷,還編造了是在另壹個城市市區上的初中,沒有提滑縣,總害怕以前認識、知道我的人突然出現,或者現在學校的同學通過其他途徑萬壹知道這些,並且將那些事公之於眾。加上與同學更深的相互了解之後開始出現裂痕、甚至矛盾,自己開始向以前的精神狀態和行為狀態靠攏。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最後孤立到連學校是不是上晚自習都不知道,因為沒有同學通知,不像其他同學互相告知,而且往往有共同群組,我對學校很多放假、開學、作業安排壹無所知,只能問老師,結果往往因為這種“周日晚上上不上晚自習(因為有時候上有時候不上,不固定)”、“小長假之後開學是幾點到,上午到還是下午到校”之類小事經常給老師打電話詢問,結果老師很反感,後來出了事之後老師還專門挑出這個問題在辦公室和我父親還有其他同事說,說我“經常打電話給他,有時候還半夜打(我給老師打電話基本都沒超過晚上9點,我印象裏半夜(大約淩晨時候)並沒有打過,絕大多數都是白天打的(倒是在復讀的那壹年曾經在半夜因為特殊情況給老師打過兩次電話,但是高壹高二從沒大半夜打過電話)。老師可能以為我故意沒事打電話,因為在他們的思維判斷中我肯定和其他同學壹樣收到班幹部或者其他同學的通知了)”,對此很厭煩,我則是有苦難言,要是和同學關系都很近,例如加入相關群組,或者和其他同學有聯系,就不會有這種麻煩了(當然,孤立情況主要是高二年級,高壹相對還好)。

    這樣,因為父親拿了那麽多錢,又來了壹個新城市的名校,需要倍加珍惜,重新開始新生活,未來考個名校等這些信念組成的心理堤壩開始潰決,滑向日趨糟糕的境地。當時周末放假我往往都是坐車去附近城市旅遊,還住壹天,而不是靜靜的待在租住的房裏,這個特點從我初中三年級就開始了。只有去陌生的環境,或者在旅途當中才有安全感,在熟悉的環境,四周都是熟人的情況下反而很不安。居住在陌生旅館或者坐在長途汽車上才能感覺安心舒適,即使它是顛簸的、簡陋的。這些年我的開支壹半都用在外出旅行的車費和住宿費上。但是這種散心不是永久的,總是還會回到學校,面對各種問題。

     這期間發生了壹個事情。壹個叫淩霄漢的學生,平常說話很難聽,說話聲調也陰陽怪氣的,臉看起來猥瑣又陰毒。說我的作文是“傻屌”寫的,上課喜歡起哄,還喜歡動手動腳,出言諷刺,例如說我認為的好的同學名字惡心之類,其他記不清了(當然他也說過別人,例如說女生吃的東西有精子味)。三個月裏罵我或者諷刺我至少有十幾次,語氣和表情都很明顯不是善意的開玩笑。反正看見這種人渾身上下極不舒服,然後他看出來我反感他,還故意往身邊蹭。然後有壹天晚上,他看見我吃紅薯,就又跑過來把惡心的臉貼過來,還拉拉扯扯,還故意在我吃的時候表現出惡心神情,我就把快吃完的紅薯連袋子塞給他,他壹下子惱了,上來就把我摁住打了壹頓,雖然他個子低,但是很有力氣,壹下子摁住我,讓我沒機會還手。這時候是課間,班裏還有七八個人,有個人上來把我拉開了。還有幾個女生在旁邊看著。然後自己感覺特別屈辱,哭了壹陣,就去找了學校的壹個值班領導反映了這個事情,想讓他去處理。結果他說太晚了明天再說吧。

    第二天我和我父親找了班主任關仲卿老師和副校長閆新全說了這個事(然後還拍了個片子,沒有傷筋動骨,有些軟組織損傷)。閆校長對此很不以為然,他覺得告到老師這是小題大做,反而問了我是怎麽來的這個學校,還說“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另壹個校領導也說過“再打妳妳也得忍著”),勸告我回去好好學習,拒絕對打人學生紀律處分(後來某次在對全年級學生訓話時候,他又提到了壹個例子(下面內容是大致記憶的,過了五六年了記不特別準,大概意思是這樣),說壹個學生被打了,給他打電話,他問“妳怎麽知道我電話號碼”,那個學生說是查114查到的,說到這他還笑起來(下面有不少學生也跟著笑起來),然後繼續講(而且用壹種調侃、很不嚴肅的語氣講),他告訴那個學生,妳有打114查我電話這個空閑,應該平心靜氣去學習,學習時間多寶貴啊,被打了就多鍛煉身體,調整心態嘛,生氣有什麽用,要用好好學習來爭氣)。而且當我說調監控錄像時候,閆校長、關老師和另壹個年級領導都表現的莫名其妙,他們的話(例如壹個校領導和關老師在場,那個領導說“我勸他別生氣了,他說要看監控錄像呢”,說話語氣就是壹種對我不懂事較真的厭惡,文字不好表達,以後采訪我可以學著那種語氣說說、表演壹下那種神情和態度)和表情意思好像是說我這種要求很幼稚或者沒必要,或許認為我這樣做太較真,他們都訕笑著或者臉上表現壹種“王慶民不懂事”的樣子。

     後來結果就是關仲卿老師批評教育了淩霄漢,還讓他家長來了壹次道了歉,並沒有任何正式的、記錄在案的處分。此後天天上課,天天見面,全班都知道我被他打了,平常還要低頭擡頭見的,過道、教室裏走動碰面也是每天好多次。就這樣壹直丟人,渾身上下不舒服,打架又打不過,本來很想像在六中那次那種方式給他來壹下,但是想想來這個學校多麽來之不易,花了那麽多錢,又進入了這樣壹個名校的本部(大多數擇校生、普通關系戶都是去的分校),再這樣做也沒學校可去,說不定壹輩子就毀了,所以就忍著吧。再加上這個班裏壹些同學對我很好,還讓我在自習時候給她們講課(歷史、政治科),我也不方便在這種情況下幹那種驚天動地的事。但是這樣遇見之後他壹點不慚愧,我還得躲著他走,怎麽想怎麽憋屈,後來跑操時候又推了我壹把還是什麽別的(時間長記不清了),然後當場就和他對罵起來,關老師勸解開了。此後他就開始各種小動作,例如我課間從外邊回來,他從教室裏看見我,故意從裏邊鎖著門讓我打不開,我上課回答問題還起哄,後來我休學後的期末考試時候他還在我的考場門口“嗷”、“啊”拉長音大叫或者用那雙死魚眼斜著帶著鄙視看我。後來發展到他和其他班級壹些他認識的學生站在班級門口指指點點,還罵“傻逼”之類,雖然不指名道姓,但是全都看著我,指點的方向也是我。面對這些小動作,從沒上過小學,缺乏應對小打小鬧的能力,我不知道怎麽應對比較好,畢竟孤立無援,也沒有其他同學幫我站臺,或者通風報信講淩霄漢背後都對我幹什麽,自己也沒精力壹個個去還回這些小動作,但是本來就被打了,現在又天天受這種腌臜氣,雖然知道解決不了什麽問題,還是去找了關老師,老師給他父母打了電話,但是他回來之後,又在課堂上明知道我和他這個關系情況下,在後面喊名字讓我關窗簾什麽的,反正故意湊過來氣壹下我,還讓我沒什麽理由去反駁。後來在外邊又遇到他的同學(其他班的)碰面之後,就罵起來(還是沒指名道姓)。

    更嚴重的是,我的課本被人用剪子剪了個大口,從第壹頁到最後壹頁上都留下剪痕。這種事還是沒人告訴我誰做的,給老師說了之後,他也沒辦法。後來還有在校園裏走路時候遇見我不認識的學生沖我罵,我當時好像沒得罪其他人,或許就是淩霄漢的朋友吧。還有我過路時從樓頂扔下壹個飲料瓶正好砸頭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扔的,怎麽那麽巧。關老師批評他時,他還當著老師的面吱哇叫,說話還是壹如既往陰陽怪氣的,非常囂張。加上前壹段說的那些事,我就越來越不能適應學校了。後來關老師也和我談了談,他告訴我說,他也遇到過不愉快的事情,他也還得繼續教學。而且還說,妳也知道,學校打架的這麽多,有幾個被處分或者開除了(後來還聽說過附中有在考試期間打老師的)?他說的都是事實,也確實是老師無奈,但是我還是忍受不了這種每天處在被騷擾或者可能被騷擾的陰影裏,更缺乏應對的辦法,又忍耐不了,也沒心思學習。既然怎樣都解決不了,加上前面提到的那些各種不合群、不適應,只能就這麽天天拖著,既不能安心學習,也不能快樂輕松的生活,心事重重,壓力很大,取得的學習上的進步也慢慢停滯不前了。到了下學期臨近期末時候,就暫時休學了。

    緊接著高二文理分班,我分到了由方世蘇老師擔任班主任的高二13班(前面還短暫的分過壹次,後來又拆分,不到半個月,可以忽略不計)。壹開始還好,但是後來就出現了壹些紛爭。因為這個班級是由本部成績中下遊和分校裏成績較好的學生組成(按9科總分分班,而非3(語數英)+3(文或理)的分數分班,我物理化學直接交白卷,總分可想而知),相對於以前高壹,學生素質就又有所變化,裏邊就夾雜了壹些在學習上不太用心,而且不太遵守紀律的學生。和同學相處時因為種種瑣碎原因有各種不愉快(例如我上課喜歡回答問題,參與議論,也有虛榮心作怪,許多同學對此非常不滿),無論自己還是其他同學都對對方感到不適。這時候就發生了有人從背後投東西的事情。雖然這個事情後來發現不是惡意(後來知道是誰了,是壹個叫張X的學生無意隨手玩的,而且壹看這個人就不是那種喜歡找別人麻煩的人),而且是用小紙卷,沒有什麽危害,只是隨意為之,但是由於初中階段遭受的那些事造成心理過度敏感,尤其對背後投東西特別厭惡,防備意識太強,疑心太重,加上前面那個事比較憋屈,結果就勃然大怒,還認錯了投東西的人,還拿鏡子照了疑似投東西的人,這樣就得罪了壹些人,也讓自己壹下子落了壹個很不好的形象。那個被我誤認的學生杜邦(或者他的朋友、支持者)此後還故意用瓶蓋還是什麽的砸我頭上壹下,這更是有苦難言了,然後內心非常惡心。然後就又陷入以前的那種有人稍稍影響壹下--大怒、當場大發雷霆--其他學生看見之後疏遠或者歧視我--更壓抑和惱怒--行為更不太正常--同學們誤解加深--出更大的矛盾的這種循環裏。

    這時候班裏有壹個叫王奕的班長,喜歡四處管別人(有些人他不敢管,也是會看人下菜碟。這壹點我最反感,他就是看著我壹個人老老實實,以為好支使,可以隨便對待,可以不尊重。所以我才很惱怒),而且缺乏禮貌和尊重,拉壹下投影幕和起立唱歌時候腳放凳子腿上都要管。其實也算壹種認真負責吧,但是他意思就是所有東西都要聽老師的,管理班級方式據說也是在以前班裏比較“出名”的,事無巨細,很有管制欲。而且據說他還在壹個作風類似,很“知名”(因為個人風格在學生中很有知名度)的班主任教育下上了壹年(是高壹那壹年,他和我不在壹個班級),這個班主任對學生也是嚴厲、強硬,這種作風和其他各班教師比較非常突出,這個張姓班主任(張自發,壹些學生稱其為“發哥”有調侃也有別的意思)長期強烈灌輸和支持王奕的這種管理班級的方式和作風。而且全校很多學生都知道,對此也是議論紛紛。然後我覺得很多管制毫無必要,連在操場站在臺階上都說“妳下來”,讓別人替他幹壹些事也沒禮貌,像指使傭人壹樣,就和他發生了沖突,出現了壹些口角,不過這些事不是主因,主要是前面那些氣就在他又幹涉這那事情時候爆發了出來。此外還有壹些其他的事情。我總不能像上壹年被淩霄漢打了那次壹樣還休學、退讓和忍耐吧。那個事我忍了大半年,壹直退縮讓步,影響學習,心情也壹直糟糕,最後只能休學不上。如果還那樣,我要忍到什麽時候,壹輩子都這樣畏畏縮縮的逃避嗎?這樣其他人沒幾個同情自己的,反而會看不起,最多露出“關愛傻子的微笑”罷了。

    其實還是前面擠壓的那些被孤立和不適應學校生活下精神崩潰的發作,加上這個沖突,以及壹些其他原因(這個涉及到其他人,很不方便說),我就站在了他的桌子上,還對他的書吐了兩口,然後像潑婦罵街壹樣(年級主任這麽比喻我做的事的,其實挺貼切的)的說了幾句(但是好像沒有說臟話之類(具體的反正很多人聽到了,也可能說臟話了),當時罵了王奕還有那個高二8班班主任張自發,我覺得那個班主任那麽多學生對他的管理班級方式有意見但是都怕他,我就特別想罵,別人不敢反抗這個老師,還言聽計從、對如此專權的老師放縱,我更加想罵他),壹些同學和老師以為我要跳樓(其實窗戶是關著的,我也完全沒這個想法),有些人就勸告,有些人還起哄叫好,大喊大叫(有幾個男女生都直接激我為啥不去和王奕決鬥,或者說妳們兩個矛盾影響我們學習幹什麽之類),有些人就冷眼旁觀,還有趁機拍照的。壹時間包括我自己在內的班級各位同學的性格、行為特點、說話方式等眾生相被展示的淋漓盡致。

    後來在老師同學的勸說下,我從桌子上走下來,那時候腦子壹片空白,暈暈乎乎的就回了住的地方。這個事情我壹直很後悔,但是在那種歧視、孤立、被欺淩的環境下不發作才怪。後來我父親也來了學校,和年級主任以及班主任對話了很久,他們不同意我繼續上課,希望我轉學離校,而且說很多學生家長聯名要求不讓我繼續在附中學習(這個只是聽他們說,沒證實,不過很可能是真的)壹直斷斷續續商談了十幾天,最後老師答應在我簽了保證書情況下在繼續在學校待壹段時間。

    回去之後,以前就已經有的那種孤立、歧視、排斥變得更強化、公開化了。例如我壹開始回去時候方老師還不讓進班級的門,我就站門口,有個老師在上課,我說站門口行不行,他說“妳自便吧”,然後壹個學生立馬砰壹聲把門狠狠關上。其他很多同學也是看見之後躲得遠遠的,或者在後排或者側面用有時聽得見但是聽不清的竊竊私語,各種“妳懂得”的眼神、動作,跟以前初中時候壹樣,像看待壹個怪物、恐怖分子壹樣。至於同情我,跟我關系不差的學生也只能旁觀,不方便出來發言站隊。後來我還通過壹些關系比較好的同學的QQ空間點入其他同學的空間,還有瀏覽壹些微博發言,看見我當時站在桌子上的照片,後面還有配的話以及評論“趕快找心理醫生啊”、“我早就想打他壹頓”、“這傻xx”、“這xx爆發了啊”“精神病患者也能上學啊”、“這麽威武(顯然是諷刺)”之類。反正到處傳揚,學校裏估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了。

    班主任方老師態度也改變了很多,以前還比較同情我,吃過壹頓飯(那頓飯很可疑,因為吃完之後馬上(壹個小時之後)就說讓我退學了,這是送行飯啊,表示壹種虛偽的仁至義盡。而且最後我悄悄在汽車上放了50塊錢,那頓飯三個人(還有壹個老師)壹共也就吃了不到50(2011年時候的羊肉湯、大餅早餐),所以我也不必要承這個情),勸導我好好學習,說話有時候也很動感情。但是經歷了這些事,就比較反感,壹直想催促我離校,我站在辦公室內外幾個小時求他讓我留下學習,他壹言不發,跟沒看見我壹樣,我說想見見王奕家長溝通提提意見(現在想這樣是不恰當而且沒必要),他說“神經病又犯了?”後來我回去上課,他還在課堂上拿此前發生的“布雷維克”的事例(挪威於特島屠殺事件)講“精神病人還不認自己是精神病”、“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之類,說話語氣充滿譏諷(當然他說這事也可能不是有意諷刺我的意思,誰知道呢。反正就恰巧在我回校上課到徹底離校那十幾天說的。而且方世蘇此人很善於諷刺,還譏諷過其他的學生。不僅譏諷,還喜歡打學生,我在不到半年內就親眼見過三次,下手很狠,有壹次還是用笤帚,還有壹次是用試卷還是手打了壹個學生的臉(時間太長記不準確),這幾次打人原因只是和他或者其他老師頂壹下嘴(有兩次班裏很多同學都看見了,還有壹次是在監考考場,本班好像除了我沒幾個人,不過壹些外班的在)。據他自己在課堂上說以前年輕時候作為老師,還打過不少學生,他還以此為榮,洋洋自得,說有些被打的後來和他見面還很親密(這事全班都聽見了)。他沒打過我,並不是出於好心(至少後期他對我相當厭惡了),估計怕打了之後我做什麽過激行為,例如猛烈報復他、自殺之類)。而且我在方老師面前提過王奕什麽都管,連腳蹬在板凳腿上都要讓人放下來,結果後來方老師在課間特意走到我的座位,讓我把腳從板凳腿架上放下來站好,這算是為王奕出氣還是故意氣我?那時候其實自己非常迷茫無措,孤立無援,別人背後說我什麽、做了什麽沒人給我通風報信,只能自己體會、靠直接的聽和看來體察。想想自從初壹入學,四五年學習生涯過成這樣,心裏很亂,加上如同冰窖壹般的環境(雖然也有幾個同學比較好,很關心我,接近我,和我說幾句話),所以也沒真正說珍惜最後的機會。

    我又想起來以前那些初中流氓學生在我身後面故意站著搞小動作、比劃,還有我走路他們七八個人緊跟在背後壹言不發的威脅、去找教導處被跟蹤還兇狠的瞪著這些,還有其他目睹的壹群學生竄座位威脅被打的學生、上課跑去別人位置上欺負那人同桌之類,結果都沒被處分,我就想也在王奕這做壹下(現在想想確實不對,但是那時候的想法就是反正妳壞,而且老師不懲罰,制止不了,那我就更壞)。尤其想到前面閆校長和其他壹些老師說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人打妳也忍著”,我就想,憑什麽要這樣呢?越想越氣。而且在想:既然老師和校領導的意思就是誰挨欺負就得忍著就活該,那我也欺負下其他人,試試學校領導和老師是什麽反應。結果我就照本宣科也學著那樣,站在他後面(他正好坐在最後壹排)比劃壹陣(例如做劈、打的動作,但是並沒有真碰著他壹根指頭,連衣服都沒碰到),後來又拿凳子幹脆坐他後面,然後做了好幾次。

    結果有壹次自習課時候我正坐在他背後,方老師推門進來了,然後就說,那妳走吧,不要回學校了。我當時心想反正也就這樣了,就學以前那種耍無賴的說“我站在他背後也沒招著他”,方老師問我這樣做多少次了,我說“壹萬次”,然後破罐破摔,繼續學以前見過的流氓學生的手段,說“妳開除了我反正王奕以後在學校外面安全不能保障”(其實我孤身壹人,又不是有壹大堆流氓朋友,也沒各種陰險惡毒招數,無法做到真的在校外威脅到他人安全,除非自己親自去找事,如果那樣,我肯定進監獄了。雖然當時很反感王奕此人,但是他不算特別壞的,和他沒什麽深仇大恨,不值得我付出那種代價去攻擊他),方老師聽到這威脅當然更惱火了,然後我就被停課了。後來還被王奕的朋友(也是其他班級的,是那種看起來正經但是內心充滿歧視的那種“好學生”,見過他們在壹塊)在走廊裏罵我“坑爹啊”之類的話。

    這時候我又找了壹次閆校長,他卻不是以前那種對學生打架等矛盾沖突滿不在乎的樣子了(前面提到過),而是很嚴厲的指責我,說讓我退學,而且擺出壹副極難看的臉色,臉上每塊肉每個眼神都能透出對我的反感和厭惡。當然像正校長劉校長還是比較和藹,還說“妳現在這樣我很同情妳,但是妳還得找老師協調”。然後我當時想班裏同學都對我意見極大,能不能搞壹次民意調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希望我離校,多少人希望我留下,這樣的話我走了也沒有遺憾。方老師開始不願意,最後我說只要有人投票願意讓我走,我那時候絕不強留,也不給學校添麻煩,也算了卻壹樁心願,也是我在學校最後壹個請求,最後他同意了。

    結果大多數同學是願意讓我留下的(30多票贊同我留下,十幾票反對我留下),雖然並不能說明太多,投留下的也有各種可預測的心態,但至少說明很多同學還是善良的,不至於太絕情,而且在我搞了這麽大的事情之後,還不想完全公開撕破臉皮反對我。我當場對投票讓我留下還有讓我離開的學生都表示了感謝和歉意。這時候正好是放了寒假。

    假期結束以後,我還是想去學校,結果這次方老師直接安排了壹個平常非常刺頭的壞學生坐到我的座位位置(這個行為我也沒辦法確定是有意還是無意的,畢竟沒辦法穿透到方老師的心裏看看他用意是什麽,是無心之舉還是故意的,不過這種事以後可以當主其他老師的面對質),而且直接在班級門口講讓我以後不要來了,學費可以退還壹部分(還壹直講“按說違紀是不能退學費的,這是照顧妳家庭情況才破例”,不過我了解的是附中違紀的學生退學,大多數人都退了學費,說這種話也是虛偽),後來我在樓下二樓樓梯間(當時他的辦公室臨時在三樓樓梯間,二樓樓梯間是空的,而且挨著玻璃那點是空的通的,上面說話下面能聽見)坐著,正好聽見(當然認為是有意偷聽也可以)他和同事在上面辦公室說話,用很興奮(或者算是對我反感的語氣,反正因為看不見面部表情,只能透過聲音感覺個大概)的語氣說:“王慶民xxx(沒聽清)又來了,還想上課呢,被我給趕走了”(大概意思是這樣,反正肯定說了“趕走了”或者“攆走了”)。這件事以後也可以對質,而且這個很明顯他同事都聽到了。之前當著我和家長以及其他學校領導、老師的面還說過:(大概意思)“介紹妳來學校的關系算個什麽”、“介紹妳來的那個關系戶xxx我也認識”之類的話,言下之意就是我上學時候找的人不夠硬,關系比較淺,所以我犯錯誤沒什麽依仗的勢力,也就是說處理我很容易(反過來也就可以理解為如果我是什麽高官顯貴介紹來上學的話,可能就能為所欲為了)。我以前也曾經說過他“處心積慮”趕我走(其實前期他並沒有這樣,雖然壹直也希望我“換個環境”,不過沒采取什麽措施,後來關系惡化了才這樣),或者這種話也讓老師惱怒,激化了我和他的矛盾。以前我還給他說過與我和淩霄漢和這個班壹些有矛盾的人等的矛盾,所以自己不想走學校正門而是從家屬院出去,避免和這些人沖突和被襲擊,結果他當著我的面對此表示同情,但是對我家長以及年級主任、教導主任等人卻用另壹種態度轉述和評價這件事,把我說的這個事作為我疑神疑鬼、精神狀況不正常、不適宜待在學校的借口,不僅不同情,還因為我說的心裏話而厭惡我,搞當面壹套背後壹套(其實他可以對我直說嘛,雖然我肯定也不舒服,但是總比欺騙強)。

    既然師生關系已經這樣,以前的好感也沒了,那更沒必要上了,而且也上不成了,而且我確實算是嚴重違紀,所以決定離校。不過我臨走還提了個要求,讓老師在班裏公開宣讀壹下對我的處分決定,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走了,而且我應該受什麽處罰不能沒有文字結論(雖然我沒學籍沒辦法計入檔案),不能對我的是非對錯沒有定論和公開說明,不能像那些淩霄漢還有初中時候那些人做了錯事連個正式處分都沒。學校和老師開始也不同意,但是我壹再堅持,他們還是宣讀了處理決定,雖然方老師還覺得宣讀的內容措辭不當之類,但是終究還是讀了。

    此後,我還寫了壹封感謝信,對幾乎所有教過我的老師都壹壹列舉名字表達感謝(和方世蘇已經鬧到這個地步,所以唯獨沒有感謝他。但為了避免其他老師接感謝信時感到尷尬,所以沒有在文中直接寫明排除他,只是未把他列入感謝的老師的名單中),復印了七八份,發到好幾個有教過我的老師的辦公室。此後又寫了壹封致高二13班同學的公開信(當時也把王奕排除了),寫了很多東西,有些內容現在想想比較幼稚,有些現在想想也不後悔,反正表達了我當時的真實思想(我這原稿沒了,估計有些收到的學生有留存),然後就結束了我在附中不到壹年半的學習生活。

     平心而論,雖然在附中時候發生了壹系列沖突,但是相對於初中那三年,附中的那段時光簡直就像在天堂了。雖然仍然有各種不適應、歧視、矛盾,但是至少不像在初中時候時時刻刻處於危險之中,經常性面臨各種直接威脅(流氓學生投東西、追打、跟蹤、嚇唬)以及耳聞目睹各種校園欺淩和天天碰見各種“橫著走”的校霸,也不是像那時候幾乎處在死亡邊緣(隨時準備與欺負我的人同歸於盡)。其實反倒是初中三年積累的壞經驗以及在惡劣環境下扭曲、過度敏感多疑的心理狀態拖累了在附中的適應能力。以前那種把同學關系看成敵我矛盾壹樣的緊張心態被帶了過來,以前的屈辱、恐懼和壓力帶來的後遺癥讓自己在附中重蹈覆轍。這就導致壹些時候小事化大、把壹些沒有惡意的開玩笑看成挑釁,不能完全清晰的分清善意與敵意。不過前面幾年積累的經驗教訓也讓自己至少不是從0開始,從這個角度看,自己在附中的進步又建立在前面初中幾年雖然扭曲但是還是有用的學校生存經驗之上。面對壹些攻擊、孤立、歧視,包括傳播各種關於我的負面信息,我大多數時候都選擇相對克制,並沒有采取非常激烈的行為進行報復。

    在附中期間,我還認識了很多關系還不錯的同學,而且因為自己在這種市區的區域名校,很多學生家境良好知識較豐富,學校老師素質和知識水平也較高(有幾位老師無論是技術性應試教育能力還是真正的學術素養都很高,而且道德品質、傳遞的價值觀也很進步、理性、客觀,例如語文科劉國東老師、還有壹個當時已年屆退休的歷史老教師,因為壹開始我沒在學校,所以沒註意他叫什麽名字,但是他教的卻極好),硬件也比較發達,所以也開闊了視野,提高了素養。而且在本部學習,身邊有很多在市裏排名靠前的學生成績的激勵和競爭,自己對未來的學習目標也更高了,強化了至少要考211、985院校的決心和信心。

    而且平常生活在市區,也比在縣城要好很多,除了吃穿住條件更好些,經常買報看報的習慣也是在新鄉市生活期間形成,這裏的新華書店比縣城書店的書的種類和具體書籍都多很多,也有利於我增加閱讀量、拓展閱讀面。至於心理問題在這期間是變得更嚴重了,還是緩解了,這個挺難判斷的,反正抑郁癥主要是在初中二年級形成吧,後來壹直就有,平常行為和心理狀態有起伏波動,但是抑郁癥病理程度多深,沒有專門咨詢過心理醫生,很難自我客觀的判斷。如果說是心理問題是否在這期間加固成型了,倒可以算是吧。

    說到這裏,順帶提壹下我對被歧視、孤立時的態度。可能大多數學生遇到這種情況就會隱忍,不在乎,麻木或者直說表面裝麻木。不過我容易喜怒形於色,容易發急。就像方老師說的我“隔壹段發作壹下”,確實如此。面帶外界的擠壓,我當然要反抗,要發泄,而不是聽憑歧視和白眼。而急得時候往往可能是因為不太大的事情。但是發急並不是因為這本身壹件事,而是點點滴滴積累的各種令人難過的、傷害到我的事。我既然沒辦法壹壹對付,又不像壹些學生能夠通過壹些巧妙的方式歧視、欺淩其他人轉移壓力,也不想像壹些學生或者社會上的人那樣通過扭曲自己的思想價值觀達到心理平衡,也鄙視阿Q式的自我安慰,總會積壓著爆發。當然我有時候也會通過退學方式逃避,但是不能壹直逃避吧。我壹直逃避只能被認為是懦弱,這樣逃避也沒人同情幫助我,就像好幾次休學、退學,並沒看見誰關心幫助我。而且有些流氓惡棍校霸學生發現妳遇事退縮,就會故意逼妳退學離開。與其如此,還不如大鬧壹場,給壹些欺負我、看不起我的人壹些難堪和損失,雖然自己損失更大,但是也比壹直忍耐、退縮要好。因為那樣別人更看不起我,更加沒人同情和關註。這種例子不勝枚舉,我在學校看到過很多這樣的,就像此文前面提到的那些被欺淩者的例子,至於社會上的更多了,只要在小城市、縣城、農村生活過(也包括在大城市底層社會生活過)的人,都應該見到聽到過這類人。他(她)們面對無道理、無充分合理理由的歧視、孤立、鄙夷、排擠,保持隱忍,但是社會同情他(她)們了嗎?因為這種隱忍而尊重他(她)們了嗎?並沒有。例如在豆瓣、知乎上看到壹些關於校園暴力受害者或者旁觀者的講述,壹些被欺淩者被孤立歧視,他(她)們壹直忍耐,越來越孤僻、自卑,甚至自殘,除了讓其他人更加鄙視、看不起之外,並沒有多少同情,至於安慰和聲援就更沒有了。既然如此,為什麽要忍呢?為什麽不應該拼壹把,向人群怒吼呢?哪怕對自己傷害更大,也比壹味忍耐強。只是不應該傷害無辜者,反擊程度也不應該超出欺淩者對受害者加諸傷害的程度,要註意有度和節制。當然我的很多行為缺乏節制,也沒有註意適可而止。

    此後我學習就擱置了半年左右。這期間往往就是節衣縮食到處旅遊,壹個原因是心裏煩躁坐不住,前面也提到了,旅行可以讓自己心情平穩些,尤其在陌生環境休息閑逛和乘車奔波,陌生環境沒有歧視與鄙夷,不需要看那些異樣的眼光,能夠暫時逃脫充滿惡意的熟人環境。也不會讓壹些人認為自己礙眼,自己也清凈多了。只有在旅途的奔波中,在行進的汽車火車上,才有比固定居所和學校更為清凈安寧。遠離學校,遠離家庭,就感到比較輕松,雖然依然煩惱,但是相對來說好多了。而且住在外面旅館和旅行也是壹種對小時候長期在家裏被禁錮的反彈。相對於當年被類似於拘禁於家人天天吵架、互相指責,而且時不時就會發生類似我姑發瘋摔鍋碗瓢盆、大喊大叫甚至打架之類事,我也時常被她打這種環境,在外面旅館壹個人單獨住簡直太幸福了。而且越是陌生地方,越是多換地方住,越有逃脫家庭和學校禁錮的感覺,也越有安全感,所以壹直在到處在外住。

    總之,我很想逃離壹切我熟悉也熟悉我的人和環境。當然這代價就是自己更為孤立,鮮有友情愛情(和個別同學偶爾有聯系)。有時候渾渾噩噩,有時候悲觀失望,心情焦躁,腦子裏也是沒有清晰目標,有時看看書或者報紙,有時候上網或者看電視,類似逃避吧,但又不想放棄理想(考中國人民大學,乃至改變不公平的社會,讓更多弱勢群體有權利自由之類),有時又憂慮不安,就像混日子壹樣往前走。如果沒有這些旅行,而是樣子待在家庭或者學校,估計早就發瘋了。

     到了該上高三的時候,我父親托了關系找到了焦作市的親戚,去了焦作市第十壹中學。這個學校教育水平(主要指高考成績)是僅次於市壹中的學校,也是省重點中學。由於前面那些年積累的經驗教訓,尤其在附中那壹段還算比較正常(和初中比)的經歷,讓自己在為人處世、處理同學關系、註意自身形象等方面比以前要好了很多,加上因為這個機會來之不易,有了問題也盡可能忍耐或者避開,所以這壹年相對沒有太多大的沖突,尤其沒有了前些年由於不能適應環境和壓力導致的那些“驚天動地、全校皆知”的極端行為。還有就是這個學校校風很好,比較崇尚和諧,嚴禁打架鬥毆,如果出現,參與學生都被勸退或者開除。而且學生基本都是市區的,所在家庭基本都是市區的中產或者工薪階層,學生的家庭和所處環境比較好,所以那種兇悍、暴力、強橫的學生很少。

    雖然中間也有壹些不愉快,例如和個別老師和同學有些矛盾,但是相對來說,是我上學以來情況最好的壹年。班主任劉連偉老師、歷史於娟老師等各科老師大都對我很好,許多同學也和我有比較良好的關系。學習成績也開始回升並且穩定在壹本線下十分到壹本線之間,在這個班裏多數時候排在前五名(我去的是普通班,壹共有七個普通班,此外還有兩個重點班),還考過壹次第壹名(而且這些是在我前面休學了半年、前面還有斷斷續續的糟糕環境過的幾個月的情況下達到的,否則成績會更好,從後來復讀時候的成績就能看出來)。

    不過由於沒有辦理學籍(當時不想在附中辦理,不希望他們知道我以前是哪裏的學生,以前在哪上過,學籍上肯定會有各種個人信息,還有家庭情況住址什麽的,所以放棄了),所以高考成了壹個大難題。但是回原戶籍(滑縣)考試肯定會被那些以前有矛盾的學生騷擾和圍攻,各種陰招,加上各種必然的宣揚,即使圍觀、辱罵那也不可能考好了,況且說不定會有其他想不到的陰損手段不讓我考試好,他們肯定千方百計找我麻煩。監考老師也基本都知道我,初中時候壹個校長就說過:“現在全校老師全都認識恁”(意思就是自己因為做的那些事壞事傳千裏)。而又不方便在十壹中暴露自己的個人信息資料(要是暴露了肯定不會像後來那樣安然度過了高三那9個月,而且為此還在這個學校用了壹個化名),也不能在這考試。所以壹直為這個事情焦慮不安,後來把戶籍遷往另壹個地方,才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前前後後花了很長時間,而且還來回奔波了很多路,為此也很憂慮,加上越來越近的高考,學習成績又開始波動。這時候以前那些事又不斷出現在腦海裏,噩夢連連。

    有時候也很奇怪,就是處於四面受敵,和那些流氓學生對抗時候,因為心理上把每壹天當成最後壹天來過,有時候想破罐破摔拼了,硬挺著對抗,反而捱過去了,但是當相對脫離了那個環境,到了壹個相對平和的環境,但是又不能完全擺脫過去的時候,反而感覺恐懼、憂慮、抑郁,心裏壹直亂七八糟(就像在附中的那壹年半時間,因為壹直有各種沖突和不和,這種焦慮反而少,因為只顧著對抗眼前的問題,而且內心各種仇恨和怨憤,所以反而沒有各種其他擔憂和愧疚。甚至在初二至高二期間,想的往往是“妳們壞,我要比妳們更壞”“妳們不要臉,我更不要臉”,而且確實這樣做了,並且覺得只有這樣才能活下去。但安定之後,某種程度就是,自己過得越好,越容易回憶以前的不快,越自慚形穢和羞愧、內疚、自責)。加上高考越來越近,對未來前途命運的擔心,對不能適應社會的焦慮全都湧上心頭而且不可遏止。還有就是在生活在相對和諧、安穩、溫馨的同學環境中,心平氣和的過日子,越是冷靜下來理性的想想過去的經歷,越感覺自己以前自殘、潑熱水、紮人、站桌子上等這些行為太極端,自己都感覺以前的自己是神經病,回憶起來就無地自容,而且又不能穿越回去改變那些已經做了的事情。這就讓自己在負疚、憂慮、恐懼、急躁的情況下學習,而且這種情緒加劇了各種噩夢和緊張,如此惡性循環。

    而且這三年在外地上學都是隱瞞了前面的經歷,甚至還謊稱是另壹個地方的人,為了避免前面的事被現在的學生知道,只能用這樣用謊言來掩蓋和逃避,為此更是感覺非常苦惱。壹方面為說這些謊話愧疚不安,感覺自己不誠實、虛偽,另壹方面還怕突然因為什麽偶然事情遇見老家的人或者以前認識的人,揭穿了當時的我,把我以前初中的事全都掀出來,大肆傳播,讓我丟人現眼、再次變得像以前壹樣被歧視、被當成怪物、神經病,那這樣我這幾年努力改變自身形象、盡力適應學校生活等這壹切努力也會付之東流。所以到了下半學期,成績很難提升上來,腦子裏壹片混亂,整天都在前面那些負面想法和想好好學習的思想裏拉鋸。然後光陰似箭,成績也有所下降,到了2013年的高考,只考了離壹本線差25分左右的分數(在壹本線與二本線之間)。不過這壹年還是補回了大量高二因為半年沒有上學而落下的課程,也為後來復讀第壹年前半程的優秀成績打下基礎,對後來的學習多有助益。尤其數學和英語,在高三這壹年有了有力的鞏固,不至於太拉總分的後腿。

    對我來說,如果考的比較差,考的是二本及以下的學校,那毫無疑問是個災難。因為這樣的學校相對來說不如名校的那種寬容、多元、安寧、和諧。並不是說這些學校就不好,只是我缺乏適應能力。雖然對於其他很多學生是能夠適應的,但是對我來說,由於原本就不適應學校生活,在人際交往、為人處世各方面比不上普通學生,所以如果上這些類型的學校,出現矛盾沖突甚至讀不下去、退學都很可能(初高中的學校都是上了四個,最長的才壹年半),而且如果再遇到那種橫行霸道、尋釁滋事並且打傷我之類的,說不定我會用激烈方式報復,可能壹生都毀了。所以我只有上相對更好點的,尤其211、985院校才有機會避免這些問題(至少能減少這些問題的出現,或者即使碰見這種人或者矛盾,對方也不至於特別無恥、不講理、兇悍)。而且名校有更好的條件讓我在學術上取得進步,和在人文素質方面更優秀的教師、同學交流,進而提升自己的人文素養。

     此外,我不僅不能適應學校,由於前面在家庭、學校的那些經歷,讓自己對整個社會的適應能力都比較弱。學校裏的暴力、威脅、不講理、拉幫結派在成人社會也會有,而人與人的復雜的關系、虛偽、陰險、勾心鬥角、恃強淩弱、功利主義、察言觀色、人分三六九等、看人下菜碟、弱肉強食這些,成人社會例如在工作單位,往往比學校還要嚴重。我很難適應,壹個是缺乏這方面的能耐,另壹方面自己還有些殘存的正義感,加上這些年通過閱讀看了那麽多中外書籍,對這些醜惡也很反感,並不願意參與進去、適應它們。而且自身的經歷也讓我痛恨不公和強權,同情弱者和中下階層。而如果考壹個差的學校,相對來說以後找個好工作就比較難,而且找工作或者工作之後免不了要拉關系、托人情、尋找靠山(我上學時候有些就用過幾次,但是不想再用了,這樣不僅欠人情,顯然從道理上也是不對的,最主要的是我家裏的關系也不多,也不高,托關系上學可以,但是想去沿海知名大學執教、當知名媒體記者或者研究員等,家庭的關系完全不可能有幫助),或者幹脆找個差的工作天天忍耐,看見不好的現象就冷眼旁觀,自己遇上麻煩攤上不公就認了等等。而我又不想忍,並且前面提到的那些混社會、適應職場的能力也缺乏,像通過做壞事活著都難。

    所以我只有考名校,相對來說可以有更大的選擇空間,而且有更多機會去發達地區大城市的知名機構工作(例如名校(高中或者大學)、社科研究所、著名媒體、律師事務所或者外交機構),和思想更進步的人在壹起,不僅比較安全,也免了(或者減輕了)那些厚黑學、混社會需要做的不好的、違心的、痛苦的事情,也少了很多對不公的忍耐,少了和流氓混混打交道的幾率(當然,並不是說那種學校環境就出惡棍,無論哪種學校都有各色人物,無論哪種學校都是好學生占多數,但是就我來說,可能更容易適應壹些學校而不適應另壹些學校,這很大程度和自身情況有關,而非他人的責任)。對我來說,只有至少考上211、985學校,我未來的人生才有出路,才有可能活下去的機會。當然,在這種環境下,說不定可以做更多的有益於社會和人民的事情,幫助更多弱勢群體,尤其了解和幫助更多因為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等社會痼疾而受到傷害的人。這樣我也能既實現理想,又能對不公的社會有些力所能及的的改變。

    再說,如果我沒有考壹所好學校,我這些年受的苦難算怎麽回事?為了考學付出了這麽大代價和犧牲,不僅投入巨大精力、耗費極漫長的時間,還遭受這麽多恥辱與痛苦。如果只考個普通壹本甚至更低的學校,還有什麽必要忍受這麽多苦痛去各地上學,包括花那麽多錢、付出那麽多精力,尤其去外地奔波?還有壹點,就是憑借我的努力是完全可以考上這種學校的,是夠名校的錄取分數線的。但是考了名校,可能又有其他麻煩(後面再說)。

    在這種情況下,我就打定復讀的主意。其實在高三時候就已經決定要復讀了,因為即使達到壹本線,也不夠211、985這種名校的錄取分數線。而高考復讀學校很多,我的成績足以免除交補習學費(只交書本費),並且進入補習學校重點班。最終,我進入了濟源市第壹中學復讀。我去的是重點班,也是文科復讀班裏唯壹的壹個重點班(集中了濟源、焦作以及附近壹些縣城的優秀復讀生,可以說是豫西北復讀學校的最精華部分),班裏只有四十人左右,老師也都是專門帶的這壹個班級,六個老師(語數英政史地)都是全校最優秀的那批教師,教學質量非常好(後來在學習過程中可以很明顯體會到),這個班級紀律也比較好。

    從9月開始(開學是8月,不過我入學是9月),從早上5:40在操場壹邊讀書壹邊跑,6:10分正式早讀,晚上22:20結束,全天除了短暫休息,壹直馬不停蹄的學習,我的成績有了快速上升,經歷過七八次較大的考試(兩到三星期必有)和十幾次較小的內部考試(每周都有),從壹本線到壹本線上20分、壹本線40-60分,最高考過超過壹本線90分,後來就穩定在壹本線上50分左右,在班級內排名在15-20位(這個學校高考成績最優秀的復讀生集中班)。在河南省多年平均壹本率只有7%左右的情況下,這個成績可以排在全省前2%的範圍內。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績,除了努力學習,還有就是以前平常課外閱讀的很多東西,看的各種報刊雜誌、關於政治、歷史、地理和社會民生的課外書籍作用很大。還有小時候看的老教材起了作用,所以語文和文綜即使用三分力氣也能得八分成績,歷史甚至完全不學不聽都能考好。所以我可以集中時間學習數學和英語,而文綜往往在220-270之間(滿分300)(考卷難度每次都不同,所以分數上有波動,不過基本文綜能排在這個復讀班前五,算上全校所有應屆班也在前20名。全校文科生大約有上千人)。(這些成績都能查證的,班主任、任課老師都知道,而且壹些成績表學校可能現在還有保存)(而且這是在我前面面對那麽多沖突、高壹高二年級累計休學近壹學年的情況下發生,而且進入復習班之後壹開始就有很多焦慮,否則是很有可能保持在壹本線上80分以上的層次的,而且可能有更大突破。如果沒了這麽多亂七八糟的事,考上中國人民大學很容易,清華北大甚至香港中文大學都能考上)

     這時候在高三年級出現的那種心理又開始出現,對前途飄忽不定,心理開始緊張,以前初中時候的事又壹壹浮現在眼前。潑熱水、用刀紮人和被紮、自殘、站桌子上吐痰那幾次嚴重事件總是不由自主的蹦到腦子裏,想趕也趕不走。想起這些事自己就感覺自己神經不正常,感覺當年做的那些事太嚇人,為此充滿愧疚、懊惱和惡心。此外,在極度隔絕情況下過了12年(1-13歲),因為沒上小學,個人各方面都鬧過很多笑話或者與眾不同。以前小時候例如不講究衛生(例如初壹年級時候把鼻涕用手直接抹,然後又用手抹桌子上(被人告訴班主任了,赫老師還親自帶我去洗手),臉上全是汙垢不洗,而且不註意洗澡結果周圍同學都能聞見很大的味,這些不是壹兩次或者壹兩天,而是有很多次很長時間,到高中才沒這些,但是偶爾也會有別人反映衣服有味什麽的,我洗了好幾遍衣服還是這樣,我也不知道什麽原因)、舉止動作異樣甚至奇特或者言談內容特殊之類鬧了很多笑話,這些都成了很多人壹種談資和笑點,結果過了好幾年之後想想,感覺自己特別自慚形穢,對以前的形象非常厭惡,更為自己曾經這樣而懊惱,不僅別人,連自己都感覺惡心難堪。而因為平常不會打招呼(例如當時不會禮儀,別人見面跟我打招呼我都是不理睬,跟沒看見壹樣,到高中才會)、不會和其他同學正常說話(初壹年級基本交際用語完全不知道,和他人沒有最基本的日常對話,有時候說話很生硬很難聽,和他人言談舉止表現差異巨大,不是壹般的異常)等問題也讓那時候很多同學對我意見很大,還有平常走路還有軍訓什麽的,包括身體動作在內壹舉壹動都很與眾不同,現在想想也是很羞愧。

    這些事比壹些違法犯罪還難聽,又不能穿越回去改變,非常畏縮、難看的形象被別人永遠看到和定格了。而且想著如果考了名校,而且又沒學籍,到大學必然要說出沒上小學以及初高中換了這麽多學校的事,必定會知名,順帶以前自己做的這些很嚴重、很極端、很暴力、很奇特的事也會被爆出來(哪怕是為了反抗),這些都會被當成壹種談資和歧視的話柄。大學不予錄取也有可能。尤其那些和我有矛盾的流氓混混學生肯定會添油加醋的攻擊誹謗,誇大、扭曲事實,反正他們以前我在和他們上學時候就已經在私下到處傳播,弄得學校裏大多數學生都知道了我的那些事,名聲盡毀,甚至縣裏很多成年人都知道,我在縣裏青少年人中的知名度比縣委書記和縣長都大。有些還發到網上(前面提到的)。而且很多圍觀者也很難有時間分析前因後果,只看妳做的這幾件事。加上自己壹張嘴抵不過那麽多仇敵攻擊,其他普通旁觀學生可能會為了不得罪這些人而保持沈默、甚至隨著這些帶節奏的人共同傳播、議論,到處傳揚那些事和進行人身攻擊。說不定自己就變成全國知名人物,到時候不僅大學可能會不予錄取(最開始的通知書沒什麽,主要是會有入學之後的復核和正式辦理手續。越是名校越會“知名”和產生社會影響。像我這樣情況考上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反響可想而知。而且我在中學就遇過至少兩次班級內同學和家長集體要求開除我或者拒絕接納我,分別在初二和高二,初二曾經嘗試轉班,結果另壹個班裏同學數十人(從數量看肯定不止那種流氓混混學生,還有普通學生,也都對我有敵意,此事我聽校長、其他同學都說過)集體“上書”反對班主任接納我。高二那次前面提到了,不僅有學生,還有學生家長,也是很多人。大學新同學聽說我這些事之後,說不定也會來這壹手,被壹群還沒怎麽結識的同學趕走和上書請願排擠。

    我缺少那麽多證件(高中畢業證,學籍檔案都沒有),早晚將面臨錄取學校如同審犯人壹樣的盤問,得壹件件把這些難以啟齒、非常想忘記和抹除的事情說出,大學審核怎麽可能讓我通過,以前我上的八個學校中六個學校學校的老師或者校領導都曾經說過讓我退學、轉學,或者委婉的說“換個環境吧”,大學也不例外,肯定會把我看成壹個麻煩,而且我確實不能很好適應集體生活,說不定即使在名校也會面臨很多與同學甚至老師的矛盾,學校肯定擔心我再發生以前的事,而且越是名校這種問題越嚴重,因為審查越嚴格,也越容易成為社會熱點新聞。除了以前的“劣跡”(尤其兩次傷人事件),“精神狀況不穩定”、“思想存在問題”之類也肯定會成為拒絕錄取的壹個緣故。哪怕我完全改正了,學校和他人也會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而且那時候我撒謊也沒用,學校還要調查,又不會聽我壹面之詞。我和很多學校的老師同學包括校領導都鬧翻了,他們在回答大學詢問的時候肯定不會說什麽好話,至少也是負面多於正面。再說,我不想永遠生活在謊言之中,不想在大學弄虛作假。雖然我現在情緒糟糕很大原因恰恰是由於擔心這些,但是別人不理解,然後就惡性循環:我越怕這些,精神狀況越糟,別人越認為我精神狀況有問題然後循環往復,情況越來越惡劣),社會輿論也會讓我變得路人皆知,無地自容、寸步難行,正所謂“人言可畏”,“萬山不許壹溪奔”,“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比死都要慘,可能真的會生不如死。

    我考的好又怎麽樣,以前至少直接得罪的人加上這些人的鐵桿狐朋狗友就有幾十人,他們對我恨之入骨,如同“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壹樣的恨意。他們肯定會團結壹致致我於死地。這些人絕對不會希望我學業有成,而是會處心積慮、竭盡全力的將我摧毀,互相通氣,交流有關我的信息(就像初中時候壹樣,而且現在智能手機發達,串聯起來比以前更容易了),從名譽到前程,他們絕不會讓我過好。對他們來說,能夠把我擊垮是他們極為高興的事。如果我人生失敗了甚至死去,這些人會放鞭炮慶祝的。他們內部可以“不打不相識”,甚至成年後在壹起笑談年輕時候的事,但是因為我反抗的方式(例如找老師告狀)和對他們的態度不壹樣(性格、思想價值觀、行為各方面都很不同,包括對他們壹些行為反感),所以他們即使和別人打架,在他們眼裏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可以隨著時間推移而化解,而我和他們互相看不慣,激烈對抗,屬於不同性質的“敵我矛盾”,“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即使我想“壹笑泯恩仇”,他們也不可能願意,哪怕已經過去了很多年。而其他和我沒有矛盾但是不明真相的同學也可能被他們裹挾和蠱惑,共同來對我進行輿論攻擊。

    在現在的信息時代,想打擊遠在千裏之外的人很容易,而且也不需要投入多少金錢和精力。現在連大學老師都有被學生舉報,中學生“五毛”還有舉報中學老師上課言論,結果老師被迫辭職的。他們這樣做不僅不累,還會把這種攻訐當成壹種生活的佐料,為平淡壓抑的生活增添激情,甚至覺得自己是“替天行道”。如今網絡上各種對個人的人肉搜索、語言攻擊甚至波及現實,這些人就是這種心態嘛。在這麽多學校看不慣我的人何止幾百,上千人是必然的。我作為壹個學生又有多少力量抵擋攻訐,而且我確實做了很多錯事,並不是別人完全造謠作假。例如我紮傷別人離開了學校,不就是典型的“畏罪潛逃”嗎?(現在沒發生這些事並不是我預料錯了,而是我壹直逃避學校,徹底隔絕,壹直不上大學才沒發生)(雖然或許在壹些人看來(聽過個別人評價這些事)我做的事不算太嚴重,但是我既然高標準要求別人,當然別人也會高標準要求我,我既然激烈指責別人,別人這樣指責我也無可厚非。而且我如果考入中國人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這種學校,這些事就算小事也大了。社會公眾對名校學生的道德要求遠高於普通人,名校學生的道德哪怕有不很嚴重的問題,壹旦曝光,都會代表整個學校的形象被批判和審視。而且前面已經說了那麽多原因,例如“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的區別。而且我反抗的方式和其他壹些行為很特殊,很容易成為談資。何況我感覺這些事確實是很嚴重的,並不是小事。)(而且我當年就是用告狀方式告他們,他們自然也會這樣治我)(而且就算沒人告狀或者學校允許我就讀,這些流言也絕對會在我大學同學圈裏傳播。因為我初高中做的事太“知名”了,不可能傳不過來,沒有不透風的墻,尤其在這個互聯網時代,即使沒人刻意傳播,只有無意的流傳,最長不出壹年同壹個院系的同學和老師肯定都會知道我的這些事,對學習和生活造成巨大影響。)

    還有壹件事也佐證了我對這種危險出現的猜測。我高壹下學期結束時候,曾經試過去新鄉壹中,當時他們學校正好招收插班生,有統壹考試,我當時在學校招生辦登了記,但是卻沒有接到考試通知,而其他壹些附中同學則接到了,我當時很奇怪。結果到了高三時候,因為找復讀學校又去了壹趟新鄉壹中看看招復讀生政策,發現招生處坐的人正好是初二年級滑縣道口抗大初中政教導處的馬主任(前面提到過),這下子知道那次為什麽沒通知了,是因為她當時在登記簿上看到我的名字還有手機號碼,只是我登記時候她正好不在屋子裏坐著,但是後來安排考試的時候她在報名名冊裏看到我了。我高二時候離初中二年級已經過了兩三年,結果她還能因此把我的登記名字劃掉,不讓我參加考試。如果不是後來去了壹次壹中,這事還壹直蒙在鼓裏,根本不知道還有人下過這個絆子,還以為是學校無意中忽略了呢。這件事充分說明了以前我做的事會影響到以後的工作生活,不僅影響名譽,還影響實際的考學、工作這種攸關人生命運的事。不信的人可以去調查,看看2011-2013年新鄉壹中招生辦有沒有壹名叫馬X珍的女性工作人員,她也在大約2008-2010年在滑縣道口鎮抗大初中工作過。這還是插班考試,如果是更重要的學業考試或者工作招聘、職稱考核呢?想想都很後怕。而且也印證了自己因為孤立無援,沒有朋友通風報信,所以別人坑了我都不知道這種情形。

    在初中、高中已經領教了無數次很多人壹致的排擠、背後傳壞話讓其他人都知道我的過往,不僅搞得全校皆知,連外校學生和其他年級學生乃至成年人都知道我的黑歷史(目前對我的中學過往有很多了解(包括被歪曲的了解)的人至少有幾千人,知道我的“鼎鼎大名”的更多,估計有好幾萬人吧。不僅認識我,連我父親他們也都認識。以前在初中二年級,我父親去學校辦公室找老師(我正在老師辦公室,我父親單獨經過院子往教師辦公樓走過來,但是他們都認識我),正在上體育課的班裏的同學都轉臉看,和竊竊私語或者高聲叫喊“王慶民他爸來了、王慶民家長來了”之類的,我在辦公室裏邊看的聽的很清楚。而且所有教我的老師和很多從沒教過我而是教其他班的老師也全都知道我和父親,我父親來學校解決問題時候(只在抗大初中就至少跑過20次),他們也是議論紛紛,在同壹辦公室的都用異樣眼光看著我和父親,在遠處的老師校領導之類教職工,都能看見他們指指點點、嘴動著,聽不見說什麽也知道不會是好話。當時不知道在這些上丟人現眼多少次了。每天受到這種“註目”,有多少羞辱可想而知),再加上壹些添油加醋的評論和掐頭去尾的描述,讓其他剛開始認識我甚至還不認識我的人形成壹種先入為主的印象,導致絕大多數人和我並無矛盾但是對我已經充滿各種成見、厭惡,自己天天在眾人面前擡不起頭、丟人現眼。此外還有壹些學生拍的大量我當年例如站桌子上、表情難看、拿磚頭之類的照片(還有很多其他的,尤其不懷好意的那些惡棍學生拍的),他們想傳到更大範圍的網絡上並不費勁,當年已經在壹些圈子裏到處發了,前面對此已經講到了,以後發到全民都能看到的環境中,自己連在中國的壹塊落腳之地都將沒有,連吃飯住宿都是難題。

    而且自己極為反對校園暴力,痛恨不公和歧視,但是自己卻也做過很多錯事,自身做過自己痛恨的事,哪怕有各種外界因素,而且大多數都是在反擊欺淩中做的。我既然對別人要求高,當然應該對自己要求更高,可是按這種標準我做的事情顯然應該被嚴懲,雖然我付出很多代價(例如不敢辦理學籍、恐懼害怕、不敢回去聯系認識的熟人同學老師,沒了正常的人際交往,東躲西藏甚至更換名字、不得不說謊隱瞞導致自己不誠實、尤其復讀時候心理上的自責內疚恐懼帶來的痛苦導致高考失敗等等),但是並沒有正式被懲治(那兩次傷人事件都至少是輕微傷甚至輕傷)。還有好多事雖然不壹定多惡劣,但是特別“奇葩”,名聲不好,所以壹直不敢面對以前的這些事,總想逃避。而且這些事傳揚起來,不僅影響以後,還讓我在外地上學這幾年的老師知道,他們很多人對我都很好,要是聽說了這些,我在這些老師中的形象又是怎麽樣呢?還有那些曾經幫我聯系學校上學的家裏邊親戚和其他朋友的關系人,如果知道這些肯定內心裏也後悔替我聯系學校。

    “不能正己,何以正人”,想到這些,更是羞愧難當,痛苦至極,想起以前的壹些事就充滿罪惡感,完全無法面對過去,無法面對未來必然需要重提舊事的時候,精神狀況非常糟糕。而且如果我原諒了自己的錯誤言行,原諒了自己對他人的傷害,那麽豈不是也要原諒其他傷害我的人?但是我無法原諒那些故意傷害我的人。如果我不原諒他們而原諒自己,這樣我還怎麽達到對他人和自己壹致呢?這些擔憂和焦慮隨著學習成績提升而越來越強烈,成績越好這些想法越揮之不去,自己精神狀態也開始又向不好的方面發展。加上本來就有抑郁癥,這壹下又加重了,平日學習也是滿腦子這些事,成績開始下降,還出現惡心嘔吐、吃不下飯的情況。平日的言談表現各方面可能也有些異樣,給人的眼神或者面部表情可能也會變得無精打采或者呆滯之類。

    到了12月底和1月份,就又出現了壹些問題。不知道為什麽,可能是因為我前面那些表現,加上本身還是不能完全適應校園生活的老問題,在互相熟識之後同學之間的看法成型之類原因,壹些同學看我的眼光有些異樣,平常我有詢問作業或者不會的題請教,剛入學時候同學們都比較熱情回答,但是現在突然變得很冷淡,愛答不理,甚至起身走開。結果連學習中問布置了什麽東西都不知道,班裏有什麽學習方面的事都沒人通知。我感覺有些莫名其妙。結果到了後來更嚴重,跑操時候我站的位置的前面、後面的人都擺出誇張的“逃跑”的動作,看見我趕快往旁邊跑或者往前或後擠,故意離我很遠,甚至互相推搡著不想跟我站在壹起。在班裏或者樓梯處、吃飯的食堂座位那裏也是這樣,很多同學都想辦法離我遠點,例如在食堂別人吃的好好的,我坐在那之後,有些人端起飯碗就跑了,而且動作很明顯和誇張,眼神和說話也壹樣。這在前幾個月是從來沒有過的,甚至壹開始入學還有人主動親近我。這壹下子讓我想到初中時候那些事,很多女生男生看見我趕快跑,例如上樓梯,看見我過來,七八個人全都跑開或者緊貼著墻,臉色表現的非常厭惡和恐懼。

    沒想到我適應了好幾年學校,在思想和行為舉止、日常交際上改變了那麽多,結果努力都白費了,竟然換來了和幾年前壹樣的對待,壹樣的歧視和疏遠(雖然程度還是很不壹樣的,而且沒有以前的直接的攻擊和找麻煩,只是疏遠和孤立,但是在高四那種緊張環境下,加上自己原本就缺乏處理人際關系和應對矛盾的能力,判斷力也沒那麽敏銳,沒有區分開和以前的程度輕重)。最重要壹點還是自己不會拉幫結派,沒有那種關系很鐵的朋友通風報信,所以根本不知道這是因為什麽具體原因?究竟他們對我的歧視程度是多嚴重?看法具體有多惡劣?會不會有後續的動作來找我麻煩(如果僅僅只是歧視就算了,大不了忍壹段時間就行。關鍵是也可能像以前壹樣還有後續的攻勢)?這些都不知道,所以很恐懼、很憂慮、不知所措,想改變自己的缺點,去迎合其他同學都沒處去改。我以為是以前初高中的那些事情傳了過去(這個現在也沒確定是因為什麽,後來過了很久,高考結束後問過壹些同學,都只說了壹部分原因,主要是個人言行舉止的問題。還有,就是在新鄉市的那些事被壹些人(例如班裏就有兩個新鄉市的)知道了,而且看到了那些照片,然後傳揚開來。此外,也有其他的可能不方便說的原因吧,例如可能怕說了傷我自尊心吧。肯定不止那些(如果並不是有以前的事情傳過去,那說明即使不知道過往的人對我仍然有歧視,證明我即使盡力改變還是沒有效果,比是因為有以前的事傳過去更可怕)。

    我當時感覺心裏壹下子像空了壹樣,加上前面那些擔憂,尤其會不會以前得罪的人趁機來這裏(離老家也就200多公裏,不算太遠,如果有人召集,肯定能來幾十個)發起進攻,搞各種破壞、騷擾,精神壹下子就垮了,基本就崩潰了。看到這種行為,渾身上下都有壹種被電擊的感覺,頭皮發麻,感覺天旋地轉,課程什麽就基本聽不進去了。我也讓班主任和壹個關系比較好的語文老師替我打聽,可是沒有打聽出什麽,而且老師也說了,妳(指我)也明白,學生之間的事普遍都不希望老師知道,也不喜歡老師介入。這確實是實話,以前初中和高中面對校園暴力或者其他矛盾去找妳找老師,也是班裏同學孤立我、看不慣我,那些流氓混混學生投東西砸我、背後傳播壞話的壹個重要原因。在這些問題上尋求老師幫助往往有反作用,那就是讓其他人更孤立妳,疏遠妳,因為很多學校(反正我了解的學校大多數情況是這樣,全國不壹定都是這)的“潛規則”或者說習慣就是學生之間的壹些事(包括各種糾紛、看法、沖突)不應該告訴老師,這是約定俗成,誰破壞了它那就等於“自絕於集體”,集體內的矛盾是“人民內部矛盾”,但是還是壹家人,但是妳讓老師知道或者參與,那這個集體就冷落妳,看不起妳,甚至排擠妳。

    此外,那時候還有壹種詭異的心態。也就是離成功只有壹步之遙的時候,自己卻感到了壹種前所未有的恐懼和不安。這即使在以前和他人沖突最激烈最危險時候也未發生過。想起以前種種遭遇,如今卻能考上這麽好的學校,自己都感覺有些害怕不敢接受,雖然這恰恰是我壹直渴望的目標。而且作為壹個校園暴力的加害者、幸存者,已經有些幸運了,更多飽受欺淩的學生或者幹幹凈凈的同學遠比我有資格進入這種優秀學府。在這種即將成功的時候,越來越感覺自己“不配”取得這麽大的成功,和以前邋遢、骯臟、惡劣的個人形象差異極大,讓我總想毀滅這來之不易的成功。我內心無法接受這種巨大反差,越是過得好,越是光鮮,越是想起以前滿臉汙垢,躲在廁所旁邊避開那些欺淩者和沿著樓梯角落踽踽獨行時的落魄樣子。在這種撕裂與糾結中壹直痛苦著。

    這種自卑感、羞恥感以前也有,但是因為現實沖突激烈,沒辦法顧忌這些。當自己可以自由學習的時候,能夠追求到理想的時候,過去這些事都開始難以遏制的從頭腦中不斷閃現。而且以前無暇顧及的各種擔心,現在都集中性的浮現在腦中無法排解。而且高壹高二對未來高考以及人生也沒有更細致的計劃,而到了高三及復讀時,也就是勝利就在眼前了,各種以前來不及處理的老賬或未來面臨的危機都直接攤在面前,而且很多無法解決。我無法面對過去,無法面對很多老師和同學。加上前面那些事,還有高考的巨大壓力,精神就崩潰了。整個人陷入了壹種絕望、混亂、焦慮的狀態,抑郁的癥狀前所未有的加深,持續到現在。

     此後就休學,經常請假,又開始四處無目的的轉,乘車旅行,上網,看書,看報紙雜誌,反正就是不學習,逃避現實,在離高考已經只有兩個月的時候忍不住這些前面提到的各種壓力,幹脆就不去學校了,就在自己租住的屋子裏看各種書刊,去上網玩遊戲,不再去想學習成績,也不再想學校和學習內容,也不想考慮未來。成績開始呈斷崖式滑落,離校時候成績已經持續下降到壹本線附近,比以前正常成績下降了50分左右。2014年高考結束,不出意料的,沒有過壹本線,離壹本線差了14分,再次以悲劇收場。恐怕沒有幾個人能理解明明能夠取得非常好成績的學生卻不敢考好的心情的痛苦,更不能理解在無其他路可走的環境中又無法走唯壹的考學之路的痛苦。就像壹個快餓死的人,看見壹個蛋糕卻不能吃,因為有毒,不吃會慢慢痛苦的餓死但是死的慢,而吃了蛋糕壹時舒服,然後立馬就死了。我自己都為自己長期在這種心境下還沒有發瘋而感慨。

    考完了,又要面對現實,可是我又不想湊合著上普通學校(前面詳細講了原因),然後就又得復讀。但是雖然找好了學校,但是卻再沒有勇氣去了。雖然交了相關費用,辦了手續,但是還是沒有去上。直到現在,都是在自學(或者迷惘痛苦)之中。這次復讀之後,精神差不多被擊垮了。自高三(即在焦作那大半年)以來已經逐步走上正軌的自己的生活、精神狀況都開始倒退,而且似乎比以前更糟糕、更危險。只是由於自己壹直獨自生活,不至於與他人發生激烈沖突。不過自己又壹次陷入封閉之中,與外界又基本隔絕了。

    通過復讀的這幾個月的經歷,我感覺無論是初中還是高中乃至未來的大學,無論是普通班還是重點班,都有各種問題。例如普通班學生問題的外顯化(校園暴力,各種欺淩)和重點班學生問題的內隱化(素質還好,很少有直接肢體暴力沖突和罵人,但是由於學習壓力等原因也有歧視、排異等),我由於個人種種原因更是很難適應學校生活。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不講理或者只講壹面理,就有歧視和冷漠。而我,由於小學教育缺失,又曾經可以說與世隔絕的生活了壹段時間,加上中學階段扭曲化的生活帶來的心理問題,客觀帶來的各種糟糕的極端行為留下的“劣跡”,讓自己繼續校園生活太難了,未來進入工作單位適應社會同樣也很難。雖然在這幾年學校生活裏也遇到了很多好人,很多關心幫助我的老師,對我很熱心、善良的同學,也給我帶來許多溫情,許多幫助,但是壹旦遇到那些喜歡尋釁滋事的流氓混混學生,各種“校霸”,哪怕只有壹兩個,都難以對付。因為自己不知道對方什麽時候找麻煩,具體哪些人和他們是壹夥,會用什麽方式。

    如果有了矛盾,往往就是以壹敵多,以寡擊眾,壹個人要對付四面八方的問題,雙拳要敵四手甚至更多手。對方知道妳的性格和底細,但是妳因為沒有那麽多“鐵桿”朋友而不知道對方會采取什麽行動、找麻煩的程度會到哪壹層,也不了解壞人層出不窮、花樣翻新的找麻煩的手段。而且自己也沒有心力每天壹邊學習壹邊還能應對復雜的人際關系以及不確定數目的“敵人”。忍耐又學不會,看見他們耀武揚威的故意走過來蹭妳、拿眼神動作挑釁妳,說風涼話或者指桑罵槐的挑事之類,也缺乏同樣的能力回擊,或者妳回擊了就被對方當成理由更加找妳麻煩,逼妳生氣。往往忍的時間長總想爆發,然後搞出來更大的事情,更極端的行為。我不去學校也是害怕自己會再出事,再因為這些矛盾學不進去,然後“發作”,再搞以前的那種行為。雖然現在很後悔以前做的,但是真的到了現實裏那種被欺負、被孤立、被歧視的環境,還是忍不住想用這種方式回擊、發泄。說不定會因此發生違法犯罪的事(其實以前做的按說也夠得上了)。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隔離,就是不去學校,眼不見為凈,不在壹起就沒有沖突。而且如果再出事,還是會給幫助我的老師和友好的同學帶來連帶傷害,何必呢?

    但是自學還是逃不脫以前事情的陰影,除了做噩夢、不由自主回憶以前的事,腦子裏往往有惱怒、愧疚、後悔、自責、煩躁,思想壹直在掙紮,既愧對那些我傷害過或者沒有好好珍惜的人,又想報復那些傷害過我卻沒有得到應有懲罰的人,但是這兩點都無解,又在心裏揮之不去。“不能正己,何以正人”,壹方面看不慣社會各種不公平現象,對別人傷害自己感到憤怒,對遭受的不公十分氣憤,但是自己卻也傷害過別人,也做過不正確不合理,不符合自己道德要求的事,雖然有很多是迫不得已,但是還是感覺自己的價值觀與自己的這些錯誤言行相悖,所以壹直陷入激烈的思想鬥爭之中無法自拔,為此往往精神抑郁、焦慮、失眠,內心懷有極大的痛苦。我不能把自己剝離出應被譴責者之外,如果那樣,我和其他那些只講壹面理、只指責別人而不照鏡子看看自己什麽貨色的人有什麽區別?和那些對自己和他人搞雙重標準的人有什麽區別?而且在每壹個新學校時候為了避免把前面的麻煩傳過來,還得編壹下謊言(故意說成是以前在另壹個沒去過的學校或者家鄉),每次撒謊都很難受,感覺侮辱了自己的道德操守,也辜負了信任的人,讓自己像做賊壹樣,而且又不得不這樣做,這些都讓我特別痛苦,羞愧至極。還有就是前面幾段提到的對以後考上大學因為檔案等問題帶出沒有上小學以及中學換了八個學校,又帶出以前發生的那些矛盾、自己當年做的各種激烈行為以及其他在很多人眼裏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情。這種恐懼和憂慮下,學習積極性當然不高。雖然按前面各種模擬考試的經歷,我考普通的211或985學校沒有多大問題,但是因為這些事,加上因為這些重壓而排斥學習,學習時間和精力只是同樣情況學生的三分之壹不到,導致成績只能在壹本線與二本線之間徘徊,靠“吃老本”來讓分數不滑落的太厲害。如果沒有這些煩惱和根本無解的問題,根據前面很多次模擬考試的成績,我考入像華東師大、華南師大、中南財經這類學校還是比較容易的。

    這時候,我父親又因為腦溢血暈倒並且住院。我不得不回去並且見到好幾年沒見到的曾經在小時候打我、嚇唬我、發瘋摔東西、潑洗澡水的姑姑。這時候她的病看起來好了些,不像以前那麽瘋,有時候說話還很和氣,但是有時候就會表現出以前的猙獰,例如說話低沈的陰森或者大喊的歇斯底裏(這倒是和我在學校的那幾次激烈沖突時候的說話狀態類似)。雖然她四十多歲了,但是還是能打得過我,手勁還是比我大,沖突時候抓住我的手我就掙不脫。縣城的醫院條件可是沒有大城市那麽好,醫護人員的護理遠沒有大城市全面,端屎端尿、換洗臟單子(自帶的墊著,否則醫院的臟了要付錢買下來)和屎尿布、餵飯都得家屬做。病房裏連空調也沒有(有些病房有,但是我父親那個沒有,在衛輝的醫學院三附院和滑縣中心醫院都沒有),陪護沒有床位(在衛輝的三附院),要睡地上或者自己買折疊床。壹天三頓飯,打飯都要排著隊,每頓買饃、菜、湯都要分開排隊,每排壹回前面就有十幾人,每次買飯就得累半個小時。送病人去做CT等也要家屬自己送去。平常輸液看護,防著滴完或者針被意識不清的病人掙紮而脫落,這些也是要家屬做,每天需要連續看護幾個小時。這些都能讓陪護累得精疲力盡、煩惱急躁,甚至想去死。無論是病房、陪護睡覺的走廊、餐廳都充滿了各種病人和家屬的味道,極其難聞,沒人想呆。

    我這些年壹直體弱多病,動不動就感冒發燒,之所以打不過比自己個子低的多的人,也是因為這些。加上從沒有護理人的經驗,說難聽的就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加上前面提到的那些壓力和抑郁癥,導致精神不振,完全沒有護理能力。加上我和我姑仇人見面分外眼紅,也不可能壹直呆在壹塊,只有分開少說話少見面才能減少沖突。而我姑對我父親還是願意照顧的,然後她承擔了這個任務(其中也有壹些內情)。雖然她小時候打我嚇我給我帶來巨大心理陰影,但是護理我父親這壹點我確實要感謝她。在我父親昏迷不醒、醒了之後長達壹年時間臥床、生活不能自理期間,不管照顧質量如何,她還是盡力去照顧了。而且還要同時給已經七十多歲的我的祖父母(他們也都已經不能完全自理,我祖母後來已經完全不能自理,意識不清)餵飯、洗衣服,雖然中間也有些虐待行為(這個可能照顧老人時間長的都存在吧,不過我看祖父母其實真是生不如死,因為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條件又不太好,受罪太大了,詳情不宜在文中說)。

    這個過程中,因為我的生活費問題、上學問題又發生激烈沖突,雖然沒大打出手,但是我姑壹直威脅斷了我的生活費,她還大喊大叫歇斯底裏,我也壹樣大喊大叫歇斯底裏。我想拿走部分家裏的錢,避免她每個月給我錢時候都要挾、諷刺,但是我父親不同意(可能是被迫吧,他全靠我姑姑照顧,還有祖父母,所以經常聽她在床邊數落或者說風涼話(例如說我父親在醫生診療時候因為胳膊和癱著所以特別疼“喊饒了我吧”,完全是痛苦下下意識的話,醫生走後她就在旁邊惡狠狠說“‘饒了我吧’那是男女之間xxx時候說的話,妳惡心不惡心啊”等,語言怪腔怪調,而且還是我在場時候說的,或許就是特意讓我聽的。還有我給其他人打電話過程中說過“請問”、“謝謝”這類話,她就在旁邊譏諷說:“哎喲,這不是還怪(很)會說話的嗎?”)也不敢頂嘴或者反對),於是壹直沖突了幾個月,不過生活費還是給了壹些。雖然我也反擊的諷刺(還有直接回罵,例如罵“操妳媽x”、“傻x”,雖然按邏輯等於是罵她還罵了我奶奶(她是我姑,所以罵操妳媽X就等於……),但是越是這樣罵越爽氣,越不要臉的罵她,不分輩分的罵,我才能泄憤,才能表達我的憤怒,雖然冷靜時候想想很無恥,但是需要罵的時候還會這樣罵,甚至罵的更難聽),但是顯然遠遠沒有她會拐著彎罵人、指桑罵槐的譏諷人。而且她40多了,久經這種沖突,罵街慣了,不在乎,而我倒是容易往心裏去。2017年10月,還因為她試圖打我,我去買了把水果刀,在縣醫院病房樓對峙,有幾十人圍觀)。

    當然,因為她曾經有精神問題(現在好多了,但是偶爾還出現相關表現),以及家裏這種病人情況(祖父母長期臥病在床),還沒出嫁,所以這兩年恢復聯系後,對我有時候也比較好,表現出溫情壹面,可能希望我有出息以後能夠給她養老多個保障吧,而且她還是比較看重這個家庭血緣的,我還是獨生子女。不過矛盾和溫情都有,加上以前我小時候她做的那些事給我帶來的巨大心理陰影,現在也是態度飄忽不定,所以我沒有任何安全感。關於學校的事我說我的不同意見,她有時也是大喊大叫。對她,我是既怨恨小時候打我嚇我,給我帶來巨大心理陰影和不幸童年,但是又感謝她在我沒有護理能力情況下盡心照顧我父親,還有照顧祖父母,還有擔心她以後在家做出什麽事或者通過阻斷我經濟來源,以及不得不和她通話時候要忍受難聽話。當然,這件事也說明我不想親手照顧他人,比較自私,但是我如果有比較多收入的話,我並不會吝惜拿錢給父親找個好的護理人員,但是親手每天十幾個小時照看確實做不到,真想早點解脫。

    按說,18歲以後家庭對我就沒有法律上的撫養義務,我就應該經濟獨立,自己掙錢。可是我因為早年長期與外界隔絕(不是不出門,而是交往圈只有家裏四個人,或者外面偶爾有的親戚、同齡人,屈指可數),只在家裏生活,不僅不適應學校生活,同樣不適應社會,沒有基本的交往能力和混社會的基礎知識。和學校裏有老師看管、學校紀律約束下的學生交往還有各種沖突,更不用說去和那些輟學、成年、社會底層的人打交道(沒文憑沒後門也沒有可能去什麽“高端”地方打工)。而且我這些年身體壹直不怎麽好,體弱多病,基本每年感冒發熱咳嗽拉肚子這些累計要有幾十次(壹點不誇張,我身體非常不好,因為缺乏鍛煉加上各種生氣、壓力,心力交瘁),壹年至少三四次輸液,“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拿重物都費勁,更難適應體力要求高的打工活動。

    這些年學習,包括課外閱讀,雖然學了很多理論知識,了解了許多社會民情,也知道了社會的陰暗面,但是知道了不等於學會實踐和融入(就像大學教授可能通過研究知道礦工、富士康、城中村的生存狀態和運作方式,但是他本人真正幹這些,並不能適應的了。例如清華大學的教授朱湘,雖然有才學,但是因為抗爭而從學校辭職離開後,只能乞討度日,不僅自己食不果腹,最後貧困的給幾歲的兒子買吃的都不夠,最終自殺身亡。我當然比不上他的才學,更沒有他的風骨,只是說有某種相似性吧。),相反對此很厭惡與排斥,盡力逃避,非常不想去受這些罪。前面也提到了,我連普通白領或者工薪階層的工作都不壹定能適應,何況打工。即使能避開壹些矛盾,但面對各種看不慣的事,難免會表現的厭惡和排斥,最終還是不可能融入工作群體中。此外由於壹直沒有放棄高考,還要學習,很多事都壓著,也無法抽出很多時間打工。所以我就是那種“百無壹用書生”吧。加上在內地,社會最低工資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之類也很低,低保還不夠交房租,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在某種程度上,我也是壹個自私和無能的人。

    有句老話“壹升米養個恩人,壹石米養個仇人”。我和家庭的關系似乎也是這樣?我也不知道怎麽評斷。家人讓我經歷了痛苦而且特殊的童年,也直接導致了我不能適應學校,後來出現了那麽多嚴重的問題。但是另壹方面,家裏還是養育了我,尤其初中之後,衣食住行和學費也都給了,壹直到現在。但是由於前面那些事,加上現實裏和家人由於種種事情不和,所以沖突不斷。而且我父親還有我姑壹直回避沒有讓我接受小學教育導致壹系列後果的責任。他們都不願意正面承認這個問題給我帶來的巨大傷害。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應該如何對待家庭。雖然有仇恨,但是卻又養育了我,而且自從初中之後,總體上對我的幫助比很多普通家庭對子女的幫助還要多。但是又有很多不滿,反感,除了前面提到的經受的家庭暴力和其他惡劣的家庭環境的傷害,還有其他壹些暫時不方便說的傷害。

    那麽究竟應該如何對待家人呢?我壹直都在迷茫。想要獨立,但是現在情況很糟糕,而且以後我父親和我姑老了,我是怎麽照顧?完全沒有能力親身照看,除非經濟條件好的可以請人。但是我姑給我那麽多傷害,我真想報復她。但是對父親還有其他家人還是有義務照顧的。雖然有那些傷害,但是還是家人。說以後斷絕關系,現實也不可能這樣。除非我死了,就不需要有責任了。只不過我暫時還不想那樣,雖然現在困境那麽多,考上好學校也是身敗名裂,考的差了壹輩子也沒什麽希望,以自己的言行、性格,還是會和壞人激烈對抗,想忍也忍不住,就算強制自己看的慣社會上不直接和自己有關的醜惡,也忍不住自己受欺淩,早晚還得在和流氓惡棍壹類的基層社會上的壞人的沖突中出事。但是我還是有很多想做的,還有壹些理想,不想現在就這樣結束了。

    後來我父親病情漸漸好轉,但是並沒有完全康復,而且長時間沒有上班,在家休養,家裏又有祖父母這兩個老人要照顧,經濟負擔和日常照料的壓力都要大病初愈的父親承擔,當然我姑也參與了照料。這種情況下,家庭對我的經濟支持已經不可能持續太久了,隨時都可能走投無路,我的人生基本沒有什麽光明大道可以走了。只是,我還有很多話想要說,還有很多沒辦完的事情,還有很多未曾實現的理想要完成。

因為我經常看各種新聞報道,不僅了解了其他地方的很多校園暴力,還了解了很多和我有某種相似之處的“特殊”人,例如蘭越峰、唐慧、廖曜中等(當然我的個人道德品質比她(他)們差多了)。

   就像被廣泛報道的“走廊醫生”蘭越峰,她的那種處境我可以感同身受。壹個人在受到外界極端孤立、周圍的人普遍對其充滿嫌惡甚至敵意的情況下,思想、行為都會嚴重的扭曲,情緒容易劇烈波動,也容易做出比較極端、在外人看來不可思議或者驚訝恐懼的事情。因為十幾個、幾十個人的歧視、排擠都用在壹個人身上,就算每壹份“力量”都很輕,它們的合力也足以壓垮壹個單打獨鬥的人。尤其是自尊心比較強、心理比較敏感的人,面對周遭的各種白眼、風涼話和有意識的疏遠的情況下,內心極為痛苦,思想在反復掙紮,精神高度緊張,有時候會頭腦眩暈以致舉止失常、判斷力模糊、不顧後果的做事。這時候可能構建過強的心理防衛機制,對外界的善意惡意難以區分,更難以區分事情輕重緩急和不同的人對待自己存在的微妙的差異,越來越“不通人情”,導致對他人反應過激,或者反應遲鈍。在追求某種目的的時候也可能會走極端,由開始時候正常合理的要求變成比較過分甚至根本不可能實現的要求。

    而對自己這些行為能夠清楚了解卻又難以控制的情況下,會越發羞愧、憂慮、急躁,導致思想更加扭曲和行為越發極端,這又導致四周他人更強烈的反感和敵意,然後循環往復。而這時候,壹開始觸發的事件(例如我和李治、周震的矛盾對錯、蘭越峰和醫院領導同事的沖突孰是孰非)就已經不重要了,或者焦點已經被轉移到了蘭越峰(我)的這些反常行為上了。對於不是十分了解內情的外人,往往只看到壹個“瘋子”、“精神病患者”、“偏執狂”,由對其人反感自然延伸到她(他)的要求、所有思想觀點、所有行為的否定。至於她的要求究竟是否合理,日常其他正常時候的言行是否正確,往往就沒人去較真了,而且在普遍厭惡她(他)的大環境下,誰還去冒著得罪大多數人的風險去花費大量精力刨根究底、替其說公道話呢?壹個人在惡劣的環境中孤立無援,屢受打擊,往往不是走向麻木,就是敏感,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這壹點不奇怪,敏感和麻木是可以並存的,看很多人尤其經歷苦難的底層的人就容易壹方面逆來順受,壹旦爆發卻又可怕,就像古代的農民起義中的各種暴行)。如果有人幫助其融入社會環境,走出矛盾與沖突還好,如果孤立的與所有人都無法溝通了,那後果很可怕。因為這時她(他)已經無法正確分辨他人對自己的言行及整個外界的各種事情,有時無法提早發現他人對自己的傷害,有時又會誤會他人的好意。當壹個人對外界幾乎所有人都無法信任之時,加上各種前面的傷害帶來的痛苦,很容易令此人心中滋生出仇恨,做出更加激烈的行為,壹旦如此循環下去,必然是被孤立的人受巨大傷害,或者壹些挑釁者被狠狠回擊、壹些圍觀者被誤傷,或者被孤立者和外界兩敗俱傷。

    至於像蘭越峰做出這種行為的前因後情,就更容易被忽略了。壹開始她和醫院發生沖突,院方用比較“缺德”的方式--讓他人強行代替她的職務,並且鎖上她的工作室,以此逼她離職,而且即使不離職,也因為進不了工作的房間而無法上班,達到壹定天數醫院也能“正大光明”的以長期不工作為由開除她。她只能通過坐走廊來“上班”,以此保住這個職位,保住基本工資。相對於有權有人強勢的院方,她只能如此做,否則怎麽辦呢?上訪是需要很長時間的,還需要金錢和時間投入,所以她必須先用“來上班”塞住醫院已經擺下的“自動離職”的陷阱。至於後來的下跪、在地上打滾、大喊大鬧,包括說壹些很極端、誇張的言論,除了上面提到的那種因為心理刺激惡性循環的原因之外,弱勢者往往也只能通過這種“鬧”來爭取外界關註、發泄不滿情緒、對抗群體壓制。

    坐在辦公室的院長(還有各種形形色色的領導)因為有權力,有很多手下,還有靈通的消息來源和通暢的向上級或者同事傳達自己意見的渠道,當然沒必要通過這種歇斯底裏的大鬧來傳達自己的要求、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其他醫護人員“眾誌成城”,以幾十人戰壹人,“用口水淹死妳”,在精神上相互鼓勵、信息上互相通氣,對待蘭越峰的行為上保持壹致與默契,對外也統壹口徑,當然也不需要去通過哭喊、叫罵來實現他們的目標,領導們更是可以衣冠楚楚的客客氣氣懲治妳,不用罵街撒潑,足以讓人無法立足。社會上很多領導幹部無論是貪汙受賄還是整人,都不需要撒潑打滾就能做到,因為有權力和關系。

    至於說蘭越峰是不是通過“利用社會對醫院的不滿來達到私人目的”,這個眾說紛紜。但是她提到的醫院的弊病究竟有沒有和她目的是公是私並不能捆綁定性。外國很多大選裏攻擊對手腐敗或者其他醜聞,其實也是為了自己在選舉中能夠戰勝對手,並不是大公無私,但是只要有利於加強監督,讓普通選民從中獲利,這就是有益的。當使用正常的手段(如法律訴訟、向上級反映、申請工會或婦聯這種組織幹預等)無效或者久拖不決情況下,弱勢者采取的不傷害他人(主要是具體個人,並不包括單位)直接利益或者名譽的壹些激烈手段,尤其言辭方面的過激,其實是可以諒解的。壹個三歲小孩打壹個身強力壯的三十多歲男人,打了十幾拳並沒什麽傷害,反過來,這個男人只要用兩個手指擰壹下小孩,就足以讓小孩子十分痛苦,難道要壹味譴責“打了很多拳”的小孩子嗎。

    在醫院方面擁有權力優勢(背靠體制,任免和處分大權,主要領導都反蘭,上級衛生局也是,還有因此帶來的財力優勢,可以對輿論進行公關)、人數優勢(醫院絕大多數人反蘭,排擠敵視她)、環境優勢(在前二者情況下,醫院內部運作、財政收入詳情、醫院工作安排等都可以由多數方來控制、對外解釋,各種醫院是否合法合規運作的“證據”也能制造,蘭越峰則是孤掌難鳴,有口難辯,在這種孤立中更難調查取證)等多種絕對優勢情況下,黑白自然可能顛倒,視線很容易被轉移,弱勢方錯誤自然可以被誇大,強勢方的過錯乃至違法犯罪都可能被輕描淡寫和掩蓋。至於外界部分輿論對蘭越峰的支持,其實實際作用有限,因為這些支持並不能有效的滲透入醫院的環境,不能真正轉化為蘭越峰的後盾,而且基本都是口頭的支持,自然沒有醫院的權力有效,況且醫院通過各種公關以及其他壹些因素已經讓媒體和網絡輿論不偏向蘭越峰了。

    還有就是在這種充滿敵意的環境下,蘭越峰即使通過這種對抗“勝利”了,恢復了工作,重新當上超聲科主任,平常在醫院工作和人際交往中也會面臨各種有意無意的刁難和各種白眼、風涼話,也很難有同事做朋友,處在糟糕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此外還有因此丈夫與她離婚(根據《南風窗》對其采訪的文章(《倒敘“走廊醫生”》)所述,這些事發生後,她丈夫也拋棄了她,她丈夫離婚前後也像看怪物壹樣看她,“蘭越峰傷心,是因為丈夫也相信她是‘瘋子’”,“和我相處的時候,看得出他很恐懼”、“(蘭越峰自語)(丈夫)這麽好的人,為何變得如此絕情”……)、因為過激言行和其他人的誇大詆毀對名譽的傷害,導致出現心理疾病這些,都是無可挽回的傷害,即便“勝利”了也還是失敗了,贏了壹時壹事,輸了壹生壹世。

   當然,我的具體情況和蘭越峰並不相同,我也不是什麽正義的代表,我做的壹些事也只是針對個別學生,並不是反對學校。我的不幸經歷由於諸多原因,而且個人情況很特殊,並不能把主要責任歸咎於體制(相反,我受教育體制的影響比大多數學生要少,反而是其他處於教育流水線內的絕大多數學生更受教育體制等現有體制影響)。但是在很多時候面臨的處境、心理狀態、對個人後續影響等方面有些相似之處。面對比自己有暴力優勢(能打架)、人數優勢(無論是打架那種還是四周的冷眼和歧視)、信息優勢(通過人脈等渠道對妳的了解、分析)、輿論優勢(背後很多人議論妳、詆毀妳、諷刺妳,自己卻寡不敵眾或者根本不知道誰在何時何地說過自己什麽壞話,想反駁都不知道對方說的是什麽)的對立面,自己同樣會有上面分析的那些心理變化,然後做出很多過激行為。

    我雖然面對的環境比蘭越峰好很多(每個班級內和我有突出的直接矛盾的同學往往也就兩三個人,比較公開歧視的最多時候也就20多人,還有壹些對我好的安慰同情我的,老師大多數時候也偏向我),而且和冷暴力者沒有多少直接利益沖突,但是由於自己年齡小(13-20),人生經驗更少,面對這些更加不知如何對待,所以和蘭越峰的處境差不多糟吧。由於長期被歧視、孤立,結果自己變得神經過敏,對很多人都充滿敵意,可能別人無意的冒犯或者壹點點小事就會讓我以為是挑釁和攻擊,於是激烈反擊,往往反應過了頭,在恐懼中失去了正常的判斷力,分不清問題輕重,讓自己樹敵太多,如此惡性循環。

    當然,我並不贊同“我弱我有理”這種思想,自己做的錯事我很清楚自己的責任,但是我想通過蘭越峰這個例子說明為什麽會產生壹些過激行為,在沖突雙方力量不對等的情況下出現的事情有哪些可能不被外人了解和體會到的內情。無論是強者還是弱者,都應該負起自己應負的責任,但是不應該讓雙方力量和影響力、話語權的不對等影響了人們對事情本身是非曲直的判斷力,更不能忽視被孤立者和大眾對立時雙方所受傷害程度的巨大差別。壹個人發出的傷害是有限的,而幾十人甚至更多人把自己的暴力、歧視、排擠用在同壹個人身上,而這個人又沒有朋友來幫助回擊、分擔痛苦,就等於是惡流的千鈞之力,足以讓壹個人精神崩潰、痛不欲生,甚至由行為偏激變成真的精神病(相反,那些集體欺淩他人的人卻可以躲在人群中,利用“集體”的掩護來消解、淡化自己的錯誤甚至罪行,以“法不責眾”逃脫懲罰。從壹人壹腳踢死小偷或者毆打村裏的“瘋子”,到紅衛兵集體暴力(例如亂踢亂打羞辱老舍、打死卞仲耘)、數百萬日軍在中國的集體暴行,延拓到歷史上各種戰爭罪行,都能看到很多人躲在“集體”大旗的掩護下為非作歹卻能全身而退。相反,獨自施暴的個人鮮有逃脫各種制裁的)。

    而且在這種個人與工作單位及同事出現矛盾時,如果有良好的制度和普遍較高的國民素質,就不至於變成這樣。如果法律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堅持程序正義和現實正義結合,單位也能夠實現職工民主化平等化,而社會風氣及國民觀念也更重視基本人權和個人自由,社會上各種民間團體互助組織的發展,都能夠遏制這種工作單位的集體霸淩,讓壹個人的去留不受偏見與利益擠壓,而是按事情的是非曲直裁決。就像臺灣地區的“蕭曉玲事件”,就是壹個典型例子。具體情況可檢索維基百科,因為內容過長過多,且情況復雜,因此不在此摘錄。簡單說就是壹位中學教師因為業務問題及私人政見還有與同事領導及學生的不和,後來幾經波折的維權事件。無論孰是孰非,或者都有責任,但是並沒有出現像蘭越峰遭遇的這種嚴重的排擠和拒斥,更不至於把人逼得要發瘋和做出異常舉止例如坐走廊、在地上打滾哭鬧等。雖然兩件事情況不完全壹樣,但是還是有壹定的可比性。保護每個個體合情合理的利益比以壓制個體為代價的“集體榮譽”更值得捍衛。馬克思說過“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所有人自由發展的前提”,個人的權益不僅是前提,還是根本目的。

    還有唐慧案,也和我的少部分經歷有類似之處。根據現在的很多新證據,證明唐慧在上訪中所告的女兒被拐走強迫賣淫的情況有部分不實之處,而她所提的要求判處多名相關犯罪人員死刑的要求也過高。此外,很多政府機構、媒體以及其他和她接觸過的人認為她性情偏執、行為激進,四處告狀,壹直“鬧”個不停,當街咆哮,歇斯底裏,是壹個不知進退、只講自己壹面理的人。在我看來,雖然她確實講的有部分不是實情,用情感綁架司法判決也不對,行為也確有偏激之處,但是都是事出有因。

    首先,她作為壹個單身女人,在年僅10歲的女兒被拐走強奸並賣淫後,除了通過四處上訪和激烈言行等“鬧騰”的方式來引起政府和社會關註,並沒有別的辦法。如果她家裏有錢有勢,或者還有權,而且家裏有厲害的男人,還有壹群厲害的朋友,遇到女兒被拐,完全可以通過關系直接找到誘拐女兒的那個娛樂會所,通過施壓手段救出女兒,對做這個事的人也可以通過壹頓暴打甚至打傷打殘來“解恨”,還可以帶人去把對方娛樂城砸了出氣,或者通過自己在城裏的地位和關系讓這個娛樂城的老板、包括他的後臺壹輩子都沒機會再發財致富。當然也可以通過扭送對方到派出所並且通過合法渠道要求嚴判對方(完全可以通過認識的關系或者用錢背地打招呼,而且這種事又合情合理,不需要當眾鬧,更不需要四處上訪),讓誘拐自己女兒賣淫的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或者比應有的懲罰更重的懲罰。而唐慧孤身壹人,還是女性,又不是什麽有權有錢的大戶人家,連去那個娛樂場所去找女兒都花了很長時間,更無力扭送罪犯了。而她去找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要求抓捕和懲辦罪犯也被各種“沒證據”、“以後會辦的”等等理由搪塞推諉。在這種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她才通過上訪或者其他激烈方式希望得到政府和輿論重視。

    第二,對於壹個母親來說,她的女兒就是“掌上明珠”,哪怕她是個平民的女兒。上流社會富家子弟的子女被家長當做自己未來的希望和社會未來精英保護著、寵愛著,難道平民家庭的子女就不值錢了嗎?就沒有尊嚴和權利了嗎?李天壹打人案後楊瀾對因為打人勞教他而認為“太重了”,為這樣壹個人大附中的海澱“精英”而惋惜;駐聯合國參贊之子殺害家教……;壹些富家女生被強奸殺害後,附近很多高校全體男生被查DNA……他(她)們有尊嚴、權利,要求以人道主義對待,平民就不能有尊嚴和權利嗎?就不必被人道對待嗎?上流社會或者地方強人“地頭蛇”之類的人有氣性,有有仇必報、有氣必出的態度,平民就不能有嗎?壹些有很多能打架的朋友的人,受壹點氣甚至只是口角上吃了點虧,就能帶壹幫朋友去“收拾”對方出氣;有權有錢的人被別人謾罵或者詆毀(哪怕是背後罵的),甚至無仇無怨,只是看對方不順眼,也會用自己的權力、金錢、人脈去整對方,尤其對方和自己是在壹個單位的,總會明裏暗裏給對方使各種絆子來出氣。難道他們這些高高在上、橫行霸道的人可以這樣壹直氣順,平民就只能自認倒黴、忍氣吞聲了嗎?

    唐慧只有這壹個女兒,對於壹個人生走了大約壹半的單身女人來說,自己的子女就是唯壹的希望和寄托,當她聽到自己女兒竟然被人拐走並且賣淫,難道不憤怒嗎?不難受嗎?她當然希望那些傷害女兒的壞蛋受到懲罰,至於具體細節和女兒在事情中的的言行(母親都不會也不想考慮這個問題:女兒可能壹定程度是自己去和這些人交往的,不完全是強迫,女兒也有壹定責任(雖然當時女兒只有12歲,對人和事物的辨別能力還沒有成熟清晰)),自然容易讓情緒壓倒了理性。可是誘拐賣淫這個大前提並沒有錯,而且她告的這幾個惡棍平日就是流氓無賴,幹這種事的人往往也有黑社會背景,本身就是有很多罪惡的,說不定強奸誘拐了其他平民女性,只是沒有像唐慧這樣告發,忍了或者已經用錢私了了而已。在恃強淩弱、欺壓良善的現象很多的環境下,稍稍矯枉過正壹些又能如何呢?至於部分撒謊或者無理取鬧(例如狀告兩個警察強奸她女兒,這個顯然不是事實、要求判處所有涉案罪犯死刑、張貼大字報等),除了因為上面說的作為壹個弱者只能采用激烈方式對抗、在女兒被強奸和拐賣後極為憤怒和痛苦等原因外,唐慧和政府雙方信息力量不對稱也是壹個重要原因。因為她沒有那麽多關系、門路去客觀了解整個案件的進展,更沒有權利直接調閱案卷、質詢警方,壹開始也不能弄清究竟有哪些人參與強奸和誘拐自己女兒,所以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去起訴更多相關的人員(而後來發生在監獄的“秦星(誘拐唐慧女兒賣淫主犯)救人立功事件”後來被爆出是串通起來弄虛作假以減輕刑責事件,也證明了確實有人通過非法手段試圖逃避法律應有懲罰的黑幕,等於是證明了唐慧的壹些擔心)。

    而且由於壹些人出於壹些目的--如南方周末《什麽造就了唐慧》壹文中提到的“唐慧對公眾和媒體的陳述常存在矛盾和失實的地方,但這些事實又被放大關註”--壹些輿論過於關註這些被誇大和作假的地方,但是卻恰恰忽略了基本事實:唐慧的10歲女兒確實是被誘拐賣淫(而且據警方調查證明被解救前已經“接客”100多人(不是100多次,次數可能更多)),並且據《中國婦女報》披露她女兒經醫生確診因此患上嚴重的創傷後應激精神障礙和性病,並極有可能喪失生育能力;在唐慧報案後警方遲遲不抓捕罪犯和營救她女兒,甚至幹脆拒絕立案;唐慧在當地上訪維權後被關押30多天、後來還被勞教(雖然很快在社會輿論壓力和律師抗爭下撤銷)。這些事實不應該被唐慧的部分不誠實行為抹除或者淡化。我個人經歷和看到聽到的壹些事就說明了壹些學生和老師會因為看不慣某人而放大其壹些缺點,以此打擊此人的名譽和形象,這樣壹來,即使此人做壹些正確合理的事,也會因為前面的汙名化而不能得到合理評價。(後來,我與采訪唐慧的記者曾經有直接交流,也看了他寫的後續報道,唐慧個人確實有許多問題,其個人所控訴是東西有壹定失實,還有壹些其他問題。但是這並不能否定那些真實的東西)

    壹個弱者在利益受到傷害時候只能求助於公權力來主持公道,而且往往會有過激或者不正常的言行舉止,對於弱者不合理要求公權力可以選擇駁斥和耐心解釋,不為這種“鬧”所動,不姑息遷就,但是不應該厭惡告狀者乃至去抹黑她,更不應當因為她“妨礙穩定”而勞教她。當然,求助公權力次數多了或者告狀過程中因為情緒問題而舉止過激,會導致他人對其產生厭煩,甚至覺得是“神經病”,心理不正常。那麽,那些壹言不合就開罵滿嘴臟話、因為小事就去打人、砸店鋪“教訓對方”的地痞流氓等各種“校霸”、“村霸”是不是更算過激、神經病呢?那些在單位看誰不順眼或者有意無意得罪他,然後就給對方穿小鞋,利用權力和人脈關系整對方的人是不是更有心理疾病呢?

    當然為什麽社會上對二者看法不壹樣,其實原因也就幾點。第壹,地痞惡霸欺負的往往是弱者,而對於有錢有勢的人不僅不欺負,往往還去巴結、堆著笑臉對待(例如幹部、富人以及絕大多數中產階級家庭的女兒因為社會地位、權錢優勢、住處治安、家庭教育條件等,被拐騙、強奸、欺淩幾率極低,地痞惡霸並不敢去找死),對平民也不是所有人都欺負,看人下菜碟,這樣其他不受欺負的人就變成冷眼旁觀者,甚至認為被欺負的是“倒黴蛋”,見怪不怪,而弱者往往又不反抗,也沒有話語權,強弱分明,這樣就不會引起誰反對,於是“和諧”的很。而像唐慧這種則是以小搏大,而且不僅得罪了地痞惡霸,還客觀上影響了壹些官員利益(於建嶸教授講的信訪考評弊端,只看上訪數而不考慮實際解決問題來作為地方官員“維穩”成績的考核標準,導致地方政府全力阻截壓制上訪),當然容易被群起而攻之。

     第二,有權有錢有勢有人脈的人往往有非常多的方式去出氣報仇,而且往往有有效又隱蔽的手段,還可以“細水長流”,慢慢的“收拾”對方。而沒權沒錢沒勢又缺乏關系後臺的人則手段單壹,而且報復手段容易突出、明顯,而且希望壹勞永逸解決問題,所以提出的要求往往過高(雖然是壹次性的)。就像地痞惡霸,他們雖然欺負人,但是壹般不會把人打死,最多是打傷,或者往往采用類似城管手冊寫的那種“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的方式打人,讓妳被打都沒證據叫屈和控訴。此外更多采用恐嚇或者騷擾手段(弄個刀塞對方家門口、明著跟蹤、打恐嚇電話、潑漆之類),工作單位的報復也往往用業務問題做為借口,而不是公開說“就是因為妳得罪我才這樣xxxx”,或者通過造謠中傷方式詆毀對方,慢慢折磨對方,而不是壹氣治死對方,所以受害者也是有苦說不出,說出來四周的旁觀者也沒人支持。當然除了這些還有其他普通人更加想象不到的陰暗手段。

    而像唐慧,她沒有能力慢慢去“治”那些傷害她女兒(或者說把女兒帶入邪路)的人,也難保這些惡霸流氓進了監獄幾年後被保釋或者其他原因提前釋放(很多方式可以提前出獄,可以參考新聞爆出的壹些通過所謂“科學發明”等奇葩理由被減刑但是後來發現是內外勾結造假的事件),也沒有壞人那麽多的心機和壞本領。加上即使罪犯被判很多年徒刑,也不能解唐慧之恨,所以她才執意要求判處這幾人死刑。如果她有後臺和關系能夠找人在監獄裏“收拾”這些人,或者家庭條件好,這些人出獄對她也沒有威脅,她就不壹定會執意要求判處他們死刑了,也不會因此到處大鬧,到處上訪了。而且在壹種弱肉強食的社會風氣影響下,對平常的欺負人、擠兌人整人司空見慣,但是對於弱者通過合法渠道爭取權益卻不以為然,雖然有部分輿論支持,但是當事人、利益相關方和附近人員(當地和這個娛樂場所有關的人員、唐慧的鄰居和老家村民、地方政府)往往是持負面看法的,因為唐慧的“鬧”對這些人在實際利益和名譽等方面都會有些損害。難道壹個社會可以容忍那些充滿私刑暴力、陰險隱蔽而且往往矯枉過正的報仇方式,卻不能容忍壹個人透過正當渠道積極追求懲罰罪犯嗎?

    我沒有唐慧因女兒被誘拐賣淫而受到的那種巨大傷害,但是實際上感受到的痛苦不比這種傷害低,在處境和個人條件上和唐慧相似。在學校因為各種不適應導致自己丟人現眼、出盡洋相,被當成怪物、“傻逼”對待。如果自己麻木了,真的傻也沒什麽了,但是自己很清醒,所以這些羞辱非常清楚的印在心裏。尤其在自己初中時候,年齡很小,加上長期沒有過集體生活,面對突如其來的各種沖突,無從應對,每天都當成人生最後壹日來捱著度過,天天防範各種可能的攻擊,把本來比較嚴重的事情看得更為嚴重。這種情況下,加上太天真,沒上過小學所以不知道老師的能力是有多大,以為老師和領導能解決所有問題,結果在沒有解決時候又氣憤,大鬧,又跑到上壹級機構,把自己名聲也搞壞,到現在想起這個事就非常羞愧。如今感覺很對不起老師和學校領導,因為他們確實不可能根治校園暴力,而且在勸導過程中也盡力了,並沒有太嚴重的推諉或者消極處理。後來又告了他們,是極為錯誤的行為。但是當時如果不那樣做,又怎麽辦呢?只能退學或者忍耐。雖然最終還是退學了,其實還不如早點退,不去告那壹狀,何必給老師和校長添這麽大麻煩。

    還有,我還要再強調壹下,舉的這兩個人的例子並不是想說明“我弱我有理”,弱者就能無限的提出要求,相反我在舉例中也清楚的批判了這壹點。我只是想說明弱者在這種外界不友好的大環境下,由於話語權失衡,也讓旁觀者和外界對事情的前因後果、對事件中涉及的人的評判出現嚴重偏差、涇渭分明的對錯被攪渾甚至使黑白被顛倒,以及為什麽這種情況下弱勢壹方容易做出極端行為、心理扭曲,以及采取的壹些在常人看來並不是太合情理甚至很不合情理的事。此外,也希望人們明白,強勢方和弱勢方沖突時以及沖突之後,絕大多數情況下弱勢方受到的各種直接間接的傷害都比強勢方嚴重。不僅為數眾多的群體攻擊壹個人造成的傷害總量極大,而且平日壹個人要防範那麽多充滿惡意的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哪個人會以什麽方式來攻擊她(他),這本身就對壹個單獨的人造成巨大的壓力與負擔,哪怕其他人不動她(他)壹個指頭,只是直接間接的威脅就讓其在每天的防範中走向抑郁與恐懼,甚至精神崩潰。而且因為責任分擔效應,這個總的大傷害是十幾人乃至幾十人或者更多人分擔,所以每個人的責任都會忽略不計了,難以被追責。就像網絡霸淩導致的自殺事件,壹個人的死是幾十萬人共同造成的,追究誰(當然往往也可能找到壹個始作俑者或者帶節奏的,但是事實上責任還是被稀釋了)?而這個單獨的弱勢者稍稍反抗,就可能涉及比較嚴重的事,因為壹個人只能用自己個人的力量反抗,自然責任只能由自己壹個人承擔。而且群體中的人能以群體為掩護,做事再惡劣往往也能隱蔽在大集體中(就像義和團、紅衛兵)難以被直接追究其個人責任,而被孤立者即使有壹點小毛病也能被群體裏這個人或者那個人看到,然後公之於眾進行群體討伐。

    村上春樹說過,“在脆弱的雞蛋向堅硬的高墻撞去時,即使雞蛋多麽‘咎由自取’,高墻多麽‘正義’,我都會站在雞蛋壹方”。我並不完全贊同這壹點,因為我認為公平正義比扶弱抑強更重要,不能是非不分,而且過度強調扶助弱小可能會導致“裝可憐”的大量出現,就像現在壹些職業乞討者。但是人們至少不能恃強淩弱、崇拜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對強勢的權貴和惡霸曲意逢迎,而對弱勢群體落井下石。就像反右和文革時期,壹個人犯錯誤,其他同事朋友乃至家人都要用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對其批判,把“落井人”批的體無完膚,好像這個人壹無是處、從批判之日起突然“發現”此人充滿各種罪惡壹樣,這就是追隨強權、從眾自保的典型表現。讓真相和對錯不因雙方權勢大小、金錢多少、人脈多廣、“得勢”或“失勢”而受影響,而是根據事情本身實際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價、處理、善後,才是極為必要和理所應當的。

最近幾年經常上網,除了瀏覽國內外新聞,通過壹些QQ群、貼吧、微博也了解了很多各階層國人的各種思想價值觀和生活狀態。自己為了轉移學習壓力,逃避進退兩難的高考,也加入過壹些小圈子,以匿名方式參與討論。在這個過程中,也見識了各式各樣的人,包括許多強兇霸道、陰險歹毒之人,也見識到了國人幾個突出的特征:冷漠、黨同伐異、缺乏常識、缺乏人味、充滿社會達爾文主義傾向。看著各色人等說的話以及表現的各種思想,真是感到五味雜陳,讓我對社會有了更多了解,也讓我思考學校教育、家庭環境及青少年成長與成人社會的關系。因為個人曲折的經歷和大量的閱讀,讓自己對社會上各種不良現象非常惱怒和痛恨,而自己比較敏感的心理可能也在客觀上對很多好的或壞的事情有更敏銳的認識和體察,而且因此有極強烈的愛或恨的心理。壹邊是娛樂化、虛無化、戲謔化、盲從化的網絡輿論生態(並不是指全體,只是壹種大風向),壹邊又有著民族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山呼海嘯。

    “呵呵”、“葉良辰”、“公知”、“聖母”、“腎六”、“xx婊”……各種戲謔符號和盲從的網絡行為大行其道,雖然戲謔壹定程度可以消解某種權威,但是也破壞了知識的嚴謹、政治的崇高,削弱了對不平等、生活艱苦的抨擊的銳利,將各種不正確、不應當發生的事情淡化。“妳過得不好不能怨社會,是妳自己不努力”、“妳窮妳無能還逼逼啥,以為我會同情妳”、“別激動,給妳吃口翔冷靜下”、“認真妳就輸了”、“生活就像強奸,與其因為反抗而痛苦,不如順從享受快感”、“我就喜歡看妳雖然對我不爽,卻不得不和我壹起建設祖國的樣子”……這種社會責任的虛無化、弱肉強食的合理化、人際關系的無賴化雖然不是全體國民都有,但是這些思想的信徒遍布祖國,哪裏都有。

    同時,各種民族主義也遮蓋了社會啟蒙和個性解放,比壹百年前的“救亡壓倒啟蒙”還要嚴重。就像《南風窗》采訪的獨立戲劇創作人張獻說的:“很多人把眼前巨大的罪惡,工農底層民不聊生視而不見,卻有壹個國族話語”,“在罪惡普遍存在時,我們要區分出什麽是大的罪惡,什麽是小的罪惡,什麽是迫在眉睫的,什麽不是那麽尖銳的”。人們可以為了國旗五角星的位置、國外運動員出言不遜而全民討伐,為什麽不能用這種團結的力量參與改變勞工處境和待遇(尤其改善農民工的收入和社會保障等條件)、改善農村科教文衛等方面的質量、推動教育體制改革、推動教育資源均等化等,來改變數億人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也給予更多人自由、平等、尊嚴呢?難道南海問題、臺灣不承認“九二共識”(當然我個人是非常支持國家統壹和領土完整的,但是反對為了這可以拋棄其他的偏激愛國主義)、加拿大女記者“傲慢指責中國人權”等事情真比教師被拖欠工資罷工後被開除;藝考、自主招生中各種權錢色交易、憑關系走後門大行其道以及孕婦被老板安排搬重物上下樓梯逼她辭職、農村黑惡勢力欺壓農民、扶貧款沒有進最窮困和最需要幫助的農民腰包而是被住別墅開豪車的村幹部據為己有等這種民生艱難和社會不公值得憤怒嗎?雖然我也是半個民族主義者,尤其壹直很反日,但是我的出發點是對日本制造而且否認南京大屠殺以及在其他地區的殺人、強奸暴行憤慨,是因為他們屠戮虐殺中國人民,侵害了人類最基本的生存權和尊嚴、自由、正義,而不是為了壹個簡單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不是站在特定民族立場偏向著說話,更不應該把不同西方國家以及不同時期的國際環境、所有外國人混為壹談、捆綁看待。人應該有理想,但是不能把理想寄托於看似高大上但實際充滿偏激、沙文的民族主義上。站在自己民族的立場上對外狂嘯,既不需要付出個人的什麽經濟或者生活代價,又站在某種政治正確的位置上,還能贏得各種掌聲,自然很多人都去做。

    當然,在追求權力、金錢、美女的時代,理想的空虛也讓“愛國主義”成了填補很多人理想空白的好東西。但是這種“理想”,說穿了就是壹種非理性、非進步的思潮,對於國家真正走向強大並沒有多少實際幫助(甚至把國家推向當年德日走過的老路),相反還遮掩了更急需關註和解決的國內種種嚴重的社會問題,把民生忽略,把公平正義、自由平等擠到壹邊,“愛國主義”還成了那些在現實裏恃強淩弱、貪汙腐敗、罔顧民生的官員的遮羞布,成了靠爹靠媽、錦衣玉食、奢侈揮霍、縱情聲色的官二代富二代等既得利益集團成員及其子女集體狂熱捍衛既得利益體制的大王旗,是城市普通白領和工薪階層在焦慮於孩子教育、老人養老、買房還貸、看病難看病貴這些焦頭爛額的事之時被轉移註意力的壹個絕佳手段,也是底層平民在受各種不公和欺淩後有個發泄和“揚眉吐氣”的由頭(發泄完了還是受剝削和欺壓,就像《南風窗》中《由遊客“打秦檜”想到的》壹文中提到的嶽飛廟前五跪像被很多平日在基層官員、老板、單位來的各種上級、黑惡勢力等壓迫下的老百姓,尤其在家裏受屈的婦女吐痰發泄,但是吐完了現實裏還是受屈辱和壓迫,不過吐了之後反抗意識更弱了,因為發泄了壹部分,雖然這種發泄只是自欺欺人,並不能給壓迫、傷害自己的那些壞人任何實際的損傷,自己利益還是繼續受損,很多婦女還是受氣和挨打),所以這種“愛國主義”和真正的理想主義相去甚遠,或者說只是壹種扭曲了的理想主義罷了。壹個流行弱肉強食、理想主義熄滅、功利主義橫行、“拼爹”大行其道、拉關系靠後臺、推崇忍耐服從、對上級仰視對下面俯視、表面壹套背後壹套(或者嘴上講的壹套,而現實實踐用另壹套)、說謊話臉不紅心不跳、各種“潛規則”大行其道並壓倒法律法規以及公序良俗的時代,難道不是壹種悲哀嗎?

    其實,校園的“小社會”的狀況壹定程度上就是當今糟糕的成人社會或者說相對於校園的“大社會”的預演,以成年人為主的“大社會”的種種現實會通過家庭、學校等載體浸淫校園的“小社會”的社會生態,而現今教育體制以及其內容形式、由師生以及家長共同構建的校園人際關系等形成的校園社會文化也會對社會的發展以及成人社會的各色人等的構成發揮直接的“培育”作用。上段提到的當今社會各種不良乃至醜惡現象,難道在壹定程度上不是當今教育模式以及校園社會各種弊癥的產物嗎?

    雖然每當社會出現壹些小到坑蒙拐騙、大到貪汙腐敗乃至殺人越貨,尤其壹些容易吸引人眼球的熱點新聞爆出後,媒體往往會說“反思教育問題”,但是反思了這麽多年,教育狀況改善了多少呢(甚至是否在壹些時期還有倒退和惡化的趨勢呢)?除了壹些學校多了多媒體設備、空調暖氣以及漂亮的教學樓之外,教育制度、具體的教育的內容和教育方式、教育理念等這些更重要的體現教育內核和目的的東西改變了多少呢?當今社會的80後90後都是受90年代及之後的教育成長起來的壹類人,當今社會的種種問題這兩批人起到了怎樣的作用呢?我當然也是90後,也有很多缺點,90後也很多元,但是大多數80、90後的共性是什麽呢?我相信現在很多在高校教育過這些批次學生的高校教師尤其人文科學方面的教師又尤其德高望重極具才華和德行的知名教授應該能認識的比較深刻。

    當然,8090後在當今社會的表現也可以通過現在社會發生的很多事看到,簡單的評價可以說:有好的,有壞的;想復雜的評價,還是讓更有洞察力和分析能力的人來評價吧。但是當今的教育顯然是不樂觀的。“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同樣,少年愚則國愚,少年兇暴則社會兇暴,少年壓抑則國人壓抑,少年謊話連篇則中年人誠信缺失,少年蠻不講理則國民胡攪蠻纏,少年三五成群尋釁滋事則成年後拉幫結派狼狽為奸,少年學生時代不獨立思考和有批判思維則工作後冷漠因循忍耐服從,少年陰險虛偽則成人狡詐陰毒……可是,這20余年,教育改革了多少呢?魯迅說的“救救孩子”在如今還有多少回聲呢?抑或真的映襯了《狂人日記》裏“狂人”的處境,把金玉之聲當做瘋子的瘋言瘋語,置之不理,甚至恐而遠之了。如果這樣下去,梁任公期待的“少年雄於歐洲”何時才能實現呢?

   當今社會很盛行“找自身原因”論和“改變不了社會所以要改變自己”的觀點。如果就我個人的經歷,由於自身情況極為特殊,確實後來發生的很多事和自己特殊的童年狀況、自身的自我言行舉止有關,我個人要負很大部分責任,但是我並非典型的例子。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些經濟、社會、家庭、學校教育等問題,有些已經在這兩篇文章中提到過多次了,大環境的問題必然造就壹些欺淩他人者、壹些被欺淩者,必然出現嚴重的校園暴力,就像在貧民窟,必然很多人挨餓受窮,必然有很多人販毒,必然有很多人賣淫,必然有很多人酗酒和毆打妻子兒女,並不是妳“努力”就能改變命運,真正從底層變成精英的人並不是沒有,但是微乎其微,底層變成精英與精英子女繼承父輩地位的幾率完全不對等,同樣在內地縣城和鄉鎮普通中學通過努力考入名校幾率和沿海大城市中學生進入名校幾率也是非常不對等,雖然內地中學生可能在學校比沿海學生努力非常多倍,付出的學習時間和投入的精力和考試結果並不劃等號。

    假如財富是壹種成功的象征的話,就像馬雲從平民變成中國排名前三的富豪,確實在某種程度證明了平民可以通過努力走向人生巔峰,但是並不是其他人和他“壹樣努力”就變成馬雲那樣了,因為馬雲成功也是有各種條件(就像他三次高考,很多農村的學生復讀壹次的錢都沒有,後來經商中建立的人際關系網、抓住互聯網時代時機甚至還有些幕後的不為人知的努力以及運氣等),並不完全是簡單的清清白白只抓業務的努力就行了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金字塔結構的社會,不管怎麽競爭,總是有人走上巔峰,而更多的人在下層,而如果是橄欖型結構,就能有更多的人成為中產階級,而不會是貧富嚴重不均、底層民眾數量和比例龐大的金字塔社會。而且金字塔社會也有多種類型,壹個良好些的金字塔社會應該是中下層雖然人數眾多,但是有基本且較良好的教育、醫療、養老、住房條件,兜底的質量比較好,不需要為這些搭上命去工作;在就業時有真實且完善的勞工權利,失業時也有基本救助,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和人格尊嚴;收入和社會保障能夠有較獨立自主、遵循自我意願的生活,也有壹定的追求個人理想的機會;有通過較公平的教育進行階層爬升和促進階層流動的可能;而且也能通過壹些手段直接間接的參與社會生活和政治活動,真正作為國家的主人參與國家管理,享受公民權利和履行義務。

    而如果比較糟糕的金字塔結構的社會則是不僅貧富分化嚴重,而且金錢和權力、社會地位能夠高度重合,人分三六九等;勞工權利名存實亡、勞資關系嚴重傾向資方、薪金不僅和貢獻不匹配,就這樣還經常被拖欠或者克扣、壹些工人完全沒有工人應當有的五險壹金和其他福利,甚至連工會都沒有或者名存實亡;人壹生只為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奔波,為了活著而活著,金錢和精力投入質量不高的孩子教育、低質或者自養的老人養老還顯不足,在大城市工作幾十年壹套房子都買不起;生活的重壓讓壹切理想追求、興趣愛好被拋擲壹邊,最多只能靠沒什麽興致的拍照式旅遊和用八卦娛樂刷屏消遣;人與人之間關系和互相不以道德和操守而是以社會地位、權力大小金錢多少來評價;教育差距極大,教育變成加劇社會不公並將不公傳導至下壹代的幫兇;社會階層固化,拼爹盛行,靠權力金錢關系門路而非能力獲取教育條件和工作職位以及收入和社會地位,至於其他在比較好的金字塔結構國家中的東西,也往往蕩然無存。在這種社會裏,不是妳“努力”、“找自身原因”、“改變自己”就能成功,就能爬上去,所謂“有本事”也不只是指工作能力,還有壹些“成功”的骯臟本領,例如諂媚和逢迎、行賄受賄、見什麽人說什麽話、巴結上司、拉幫結派黨同伐異……這些行為必然伴隨著認人不認理、拋棄理想追求、無視公平正義、不理會或者曲解各種規則與道理、通過排他手段擠兌他人上位、對比自己有權有勢的欺負自己不敢反抗,卻又找更容易受欺淩的人身上找補、看見各種醜惡現象保持沈默、對各種不公保持冷漠和無視甚至譏諷其他打抱不平的是“多管閑事”……難道這些就是“找自身原因”和“不改變社會而要改變自己”改變出來的“成果”,就是“有本事”的表現?

     對於很多人認為不同的人收入、地位、成就和生活質量不同是因為貢獻不壹樣,付出不壹樣,還要特地說壹下。當然我下面講的主要是比較有意願學習的,至於根本不想學習或者對學習投入很少的那些就無法算進我說的努力者中了,畢竟這樣的人沿海大城市也很多。就以我熟悉的中學教育以及其最重要目的高考為例,像內地中學,即使是班級內成績處於中等偏下的學生所付出的努力(從學習時間、投入精力這些)也比沿海大城市尤其三個直轄市的中學90%的學生付出的直接學習努力多,尤其在刻苦度上,中部幾個省份遠遠比東西部要苦。這在另壹文中和本文中壹些章節已經有詳細敘述,為了方便看而不用翻找,那我就重復壹下主要的東西。

    縣中和部分市中是5:30--6:30(冬夏)左右起床(住校是這樣,不住校的如果上早自習只能比這起的更早)上早自習,還有壹些市中是7:00左右到校早讀,從高壹至高三都是這樣。上午下午各四節甚至五節課(壹般有兩節自習),晚上晚自習壹般上到21:30-22:30,每周基本都是上六天(也有上五天的,高三很多學校三個星期才放兩天,還是為了照顧離家遠的,平常每周只放半天,“大星期”才放兩天),寒暑假三年平均看,只能放壹半(當然不同學校會有差別),長期像監禁壹樣的待在校園內。至於具體學習內容和方式,那更是苦不堪言。早自習是以閱讀為主,當然也可以寫作業,壹直要讀或者背誦約四十分鐘,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有很多需要背的東西。有時候早上跑操還要壹邊跑壹邊讀,然後到7:00之後還有壹個早讀,以讀語文或者英語為主,就這三個讀背時間就極為消耗精力,讓人疲憊不堪,而且即使這樣那麽多東西也背不過來。而兩個自習和午間則是被幾乎寫不完的作業覆蓋,很難得閑,尤其在高三時候有鋪天蓋地的卷子需要做,壹個人只算高三年級壹個學年,做1500張以上的卷子壹點不誇張,就像壹位衡水中學的女生考入香港中文大學,把做的累加起來有2.41米厚的的卷子拍下和自己“合影”留念。

    這種瘋狂的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所付出的腦力和體力勞動是極強的,從課堂學習的時間、強度、付出的腦力體力消耗看,比大多數都市成年人的工作都要累。這些學習歷程是壹周五天、沒有早晚自習、下午早早放學、最多到高三有些校內加課和單獨的校外補習的發達地區大城市名校學生所從沒經歷過,恐怕也不想經歷的。而且這些都是強制性的,只要妳想在這裏上學,就只能適應這些,當然妳有輟學的自由,但是沒有選擇如何上學的自由。當然,像衡水中學、毛坦廠中學等更特殊的“高考工廠”,比普通的中部縣市中學學習強度還要大(可參閱南方周末《衡水中學的“封神”之路--超級高考工廠》壹文)。(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具體情節,因為本文不是以講述和分析教育制度問題為主,所以在此暫不詳述。)

    而這種高強度的勞動量,至少從直接學習上遠超過了沿海大城市學生的付出,但是卻遠比輕輕松松學習的發達地區學生考的學校差,中部各省平均壹本率不到發達省份和少數民族地區整體水平的壹半。當然我並不贊同通過立即調整高考錄取比例來改變這個問題,因為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雖然付出很多,但是實際學習水平卻並不高,也就是往往並沒有真正理解學習內容,並沒有和分數匹配的素質,而且沿海學生在優秀師資和較進步的理念引導、極佳的硬件設備、優越的家庭條件下較為輕松的學習了很多東西,而且事實上付出的也並不少,只是這種付出相對來說沒有那麽集中、明顯、在身心上沒有直接流那麽多汗水和勞累罷了。如果看經濟投入數額(人均家庭教育開支和政府公共教育開支)和在課外的間接學習(例如在圖書館、科技館以及參與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公益活動)用的時間和精力,沿海大城市學生付出的顯然要更多,雖然這種付出往往伴隨的不是勞累而是快樂和輕松,收獲感比付出感更強。

    這歸根結底還是教育體制以及大環境導致的教育內容、教育形式、教育理念的問題(這個在另壹文中也詳細講述),體制內的師生並無辦法突破,不是“自身努力”就能解決的。但是這些能夠在沿海考壹本的學生只能考二本,能在錄取率高的省份考二本,做這些中部省份只能上三本,並不是他(她)們不努力,相反,這些男女學生付出的心血與汗水遠比很多發達地區大城市學生要多,為高考成績,為中國的教育體制犧牲了更多的自由、理想,用自我禁錮譜寫了苦難但不輝煌的篇章,而教師和其他教職工同樣“帶著鐐銬跳舞”,在體制內只能想方設法讓學生考好成績來改變這些學生的命運,除此也無他途,教師們執教的畫筆也描繪出了猩紅扭曲但又充滿光彩與希望的未來圖景。

   而且更可悲的是,這些學生只能“自相殘殺”,在壹個省內為爭奪固定數量的名額互相競爭,如果都比賽著補課、都玩命死記硬背、都搞瘋狂題海戰術,可能成績都提高,那錄取分數線也會跟著提高(或者改卷更趨嚴格以壓低分數線),說白了跟沒有提高實際作用壹樣,(壹本、二本、三本)錄取比例基本還是那個既定比例。即使錄取率出現波動,其實和當年考試成績、學生努力程度也沒有什麽關系,而是國家出於其他目的進行的既定政策調整,不以學生是否努力為轉移。而且高中的應試學習中的學生競爭和市場經濟中的各種競爭不同,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假設比較良好狀況下)往往能夠“優勝劣汰”,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生產力發展,實現經濟增長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是應試學習中的競爭中中學生往往只是在做很多“無用功”,在不能有真正“產出”的情況下拼命消耗腦力和體力。除了高考這個目的外,這些男生女生雖然不是完全做“無用功”,但是大多數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帶來的知識也會在進入大學或者走入社會後忘記,只有壹部分知識以後會用到,至於提高人文和科學素養,在這種應試教育下的學習中更是效率低下,在嚴重缺乏對所學知識理解、運用能力狀況下,投入和產出(產生的國民人文和科學素養水平、能力)如果非要量化的話,能有10:1嗎?這個問題可以問問對當今教育認識深刻的鄭也夫教授。

    其實很大程度上,這些來自中部人口大省的中學生就像古希臘傳說中的西西弗斯壹樣,把石頭推上山,石頭又自動滾落,然後再推上去,如此循環往復,辛苦勞作但是實際上是在做無用功。對於這個省份整體而言,各種補課、強化學習、題海戰術並不能提高整體中學生真正的知識素養,就算死記硬背和反復做題讓學生知道了壹些東西,在部分科目上有比較紮實的基礎,算是壹些成就,但是同時還有扼殺學生真正理解、獨立思考、多元思維和創新的能力的負面影響,而且占用了大量本可進行廣泛閱讀和社會實踐的時間和條件,學生也不能在這種教育中被發掘獨特潛質和正向個性、按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更不用說學生在這種牢籠中囚禁的勞苦青春本身的傷害了,所以把利弊相抵,弊病和戕害仍然如冰山般只被融掉壹角,整體還是那樣可怕。而且這種教育下培養的教條思維、被動化學習方式對大學學習尤其是人文學科的學習帶來惡劣影響,中學的應試教育流毒把大學相對開放多元的教育也侵蝕了。但是作為省內壹個個體學生,面對這種體制和周圍環境,無法打倒它,連逃離它都需要巨大代價,只能去強迫自己玩命學習,和同學競爭總數基本確定的、遠低於多數其他省份錄取比例的那些名額。那些說是因為莘莘學子們“不努力”所以不能獲得和沿海同樣情況的學生的成績的應該捫心自問這樣說對得起這些年數千萬中部中學畢業生嗎?

   同樣,對於那些普通的產業工人、農民工、個體經營者、農民,以及再擴展後的基層公務員、白領、事業單位普通職工(尤其像我熟悉的很多薪資和教師的社會地位、付出不匹配的很多老師)、沒有做大官或者大企業家或者社會“大哥”的親友或後臺的人、沒有大城市戶籍的人,這些人占中國人口的大多數,和我前面提到的這些中部學生壹樣,並不是自身“不努力”才不能有好的生活條件,也不是壹些上流社會人士尤其激進“愛國者”們說的是這些人“沒本事才抱怨社會”,更不是踐行了“不想著改變社會而是改變自己”這個原則就普遍能出人頭地了,相反這種社會風氣只會讓這些通過自身努力勤勞工作、刻苦學習的人更難以取得平等的社會地位、更不易獲得與勞動價值匹配的收入、更無法捍衛作為學生、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商人等的權利。

    因為這種風氣除了讓人民變得更加自私、冷漠、各顧各的無法團結、都去爭奪殘羹剩飯而非變成平等食客,而且為了那壹點點利益能夠爭得不可開交甚至頭破血流(這不只是比喻,現實裏底層民眾為了爭奪那可憐的壹點利益往往就是用暴力的手段,例如前些天南昌爆出的賣肉攤之間競爭,壹些商戶就向另壹個商戶豬肉上、攤位上破泔水、扔垃圾,還直接把各種汙漬的臟水潑了女商販身上。類似事件每天全國都有幾萬幾十萬起,在平民社會生活過的人都知道,沒有生活在這種環境的也可以在網上搜,爆出的即使是冰山壹角,也不少了。)。即使有小部分人從中出人頭地並且拿到分蛋糕的餐刀,也會在“誰受窮誰倒黴,我‘努力(哪怕是用的不正當手段)’我理應分的多”的弱肉強食、蠻不講理的觀念中變成新的剝削者,繼續維系不公平的社會。所以我希望那些覺得別人“不努力”和“沒本事”所以活該處在較低階層而自己卻高高在上錦衣玉食的人拍著良心想壹想,這樣看待廣大人民尤其是支撐國家發展進步的工人階級(當然這個工人階級比以前範圍廣了,不止是各種企業的產業工人,而是包括農民工、白領、事業單位職工、個體經營者等在內的龐大的以勞動為第壹生產要素的受薪階層),難道不羞愧嗎?不覺得這種“不努力”“沒本事”的言論很惡心嗎?

   當然,講了壹面不能不講另壹面。體制和社會大環境雖然可以影響乃至決定了個人命運,但是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推給體制,然後逃避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需要履行的義務。但是如果因為認為體制不好,所以可以損人利己、坑蒙拐騙乃至殺人搶劫,就應該被譴責並且嚴懲了。就像南周的評論員文章中提到的海南的壹群搶劫犯,不僅搶劫,有時還殺人滅口,還曾經把被搶的婦女拖進車裏輪奸,作案具體情節惡劣,還以貧窮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辯護,被法官當場駁斥。在不良的大環境下,人還是有諸多選擇的,就像校園暴力的發生有很多因素,但是不能因為學校、家庭存在的種種問題就能欺淩他人還不受懲罰。

    例如類似《盲山》中的那家買主,尤其那個強奸女主人公的男主人的父母,都是窮苦至極的人,但是卻又千方百計拘禁被拐的女生,老兩口甚至還直接按住女主人公讓男人強奸她。南方周末《受苦人的強權》壹文中的壹些話發人深省:“壹個人並不因自己受苦受難就天然具備道德優勢”、“相對於統治階級,窮苦民眾當然是受壓迫者;但民眾中原也有不同角色,很多人不乏在他人面前扮演壹下壓迫者的機會,如丈夫之於妻子、父母之於兒女等等……他們有充分條件,把自身所受迫害轉移到別人身上……他們對更弱小者的欺壓,被有意無意的忽略了”、“壹些身處底層的人,壹旦掌握壹點小權,便會利用此壹優勢,對有求於自己的人耀武揚威……復制並強化了強權的暴力”。而且由於底層民眾整體擁有資源的短缺,底層內部的壓迫、暴力往往更殘忍、更血腥,這就是為什麽有人為搶劫幾十萬乃至幾千塊錢就去殺人、因為幾千塊錢的救助款都能出現村幹部和黑惡勢力去克扣窮的吃不上飯的農民的救命錢、壹些農民為了獲得有限的愛心車票,各種弄虛作假證明自己家人有病、工資極低(把本來就低的工資說成更低以博取優先同情)等來騙取這價值幾百塊錢的車票。同樣那些碰瓷的為了幾千幾萬塊錢甘冒被撞殘撞死或者被打被捕的風險作假訛人、職業乞討的(很多騙子以“坐公交車回家”為借口每次只乞討壹塊錢)能夠為了每次少則壹塊多則十幾塊錢天天厚著臉皮撒謊,說明弱者也會喪失良知和人性,而且喪失的比強者還沒有底線。

    二戰中德國軍人對猶太人和各占領國平民、戰俘的虐待和殺戮、日軍制造的南京大屠殺和其他暴行壹樣,不能以“軍國主義”制度來逃脫每個士兵個人的罪惡,在軍國主義體制的大前提下,每個士兵在戰爭中還是有壹定的選擇性的,而且實質上除屠殺猶太人外,最高領導層的命令以及其意識形態中也沒有要求士兵必須去殺戮平民,至於很多虐殺(例如把人裝到麻袋裏系上口澆上汽油活活燒死、把很多人捆起來串成串子綁上手榴彈炸飛。雖然軍國主義導致了人性扭曲,但是這些具體的殘忍的行為天皇和東條英機並沒有讓他們這麽做,有很強的個人罪惡成分,並不是迫於體制非做不可。相反,完全可以不這樣做)、強奸,就更是軍國主義體制造就加上個人兇殘性共同作用下的結果,每個參與的士兵都應該被處決而不是因日本政府投降而被豁免罪行。這也就是我主張對於校園暴力中長期欺淩他人或手段惡劣者實行嚴厲措施懲治的原因。

    而且有時候弱者也有折磨“強者”的手段,當然更多時候去欺負更弱者,或者以特殊方式傷害他人。例如很多女性因為在學生時期和成家之後受到各種創傷,心理變得陰暗甚至扭曲。例如被婆婆欺淩,自己也會“媳婦熬成婆”,變成欺淩自己兒媳的人。還有就是婦女(主要是壹些農村和縣城的婦女)往往通過說風涼話、罵街、拐彎抹角諷刺和摔砸東西、吃飯幹活乃至睡覺前都不斷埋怨他人、當面詛咒、或者其他氣人的方式來慢慢折磨丈夫、公婆或者子女等家人,有時候也以此對付街坊鄰居或者關系不佳的同事。很多在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其他服務業工作的人也會把這種難看的臉色和話語甩給來辦事的人或者顧客。看看現在基層很多辦事員或者幹部對待辦事群眾的惡劣態度,各種刁難敷衍,就很能推測(要是在家裏高高興興很幸福,還會在外面這麽發泄嗎?)。尤其在照顧年邁的老人或者臥床難再起的丈夫或者幼小的子女時,往往各種怨氣能夠充分向這些家人身上發泄。不僅是言語上的譏諷、說難聽話,往往會有直接虐待。這也是現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虐待老人現象嚴重的壹個原因吧。當弱者心黑,往往也會有各種方式欺淩他人,而且也很隱蔽,手段也很殘酷(甚至非常殘酷),當然危害也很大。當然這在大城市居民中很少,可能大城市居民不以為然,但是這在農村真的很多。而如果女權得到保障,男女真正平權,女性也有自己不受制和依附的生活,婦女不受那麽多傷害,能夠獨立自主,就不會惡婆媳循環無盡、毒婦怨婦滿村了。而曾經受傷害也不能成為免除自己的責任,尤其不能傳導傷害給無辜的人。不過,想在當今社會的廣大人民中形成既意識到體制弊病,又明白自己的責任,既團結起來推動社會的進步,改變不公的環境,又在自身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中履行自己的義務,從身邊做起從自己做起,真是很難的,當然我也並沒有完全做到。更重要的是不僅現實不是如此,反而有很多人在用完全相反的價值觀和行為來生活,就如同前面提到的那些人。

    雖然我自己本身就有種種問題,按現在流行的話是“沒資格”來嫌棄他人、評判社會的。甚至從某些方面,自己還是“拉關系走後門”的受益者(轉學時候),上的學校有些也是省內名校(例如河師大附中和濟源壹中都是省內可以排進前20的名校,河南全省大約有上千所高中),自己大鬧時也有某種“強勢者”的味道。但是,我還是忍不住想去講,因為我在農村、縣城、中等城市、大城市都或長或短的待過,加上通過很多閱讀(尤其通過報刊雜誌對當代社會和近現代社會的了解)還是知道了不少東西,雖然沒有上小學,少了這個經歷,但是卻在其他很多方面見到了比同齡人更多的事情,了解了各種善與惡。更不能因為自己可能因為從壹些不良現象中受益過就緘口不言,相反應該為此愧疚,並且利用這些手段取得的較優越的條件為更多人發聲。

    因為我經歷特殊,看問題能客觀嗎?對這個問題,我自己也不能清楚的自評。但是,如果我是如同部分從未經歷各種平民社會環境的“清清白白”、“幹幹凈凈”的嬌生慣養的上層青年,就沒有可能比較深入的知道平民社會真正的貧困、不公、暴力、虛偽、冷漠;如果我不是長期處在孤立、身體虛弱、精神緊張的狀況下,也不能感同身受的理解社會裏各種弱勢群體如婦女兒童在受到傷害時的無助與痛苦;如果自己在校園暴力裏沒有激烈反抗,麻木不仁,慢慢適應、接受了這種有人欺負人有人被欺負的現實,或者完全逃避了事,或者變成旁觀者或流氓、“校霸”行列中的壹員,也不會有現在還算敏銳的觀察與分析能力,也沒有了批判性,而可能把不合理看成合理,也變成自己現在反感的人;如果沒有這些曲折的經歷和具有被傷害和傷害他人的雙重狀況,就不能清楚的體察人性的復雜與惡劣環境對人思想和行為的重塑力。

    從小的閱讀,尤其是沒有功利性引導的閱讀讓自己有了壹定的獨立思考能力,報刊雜誌的大量閱讀更是讓自己在教科書之外能夠更多了解古今中外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而且我小時候看的70年代的老課本之類雖然沒有現在的教科書相對生活化,但是卻有壹種革命性和批判現實主義的獨特魅力,在獨立閱讀以及和生活的比對後,會產生壹種推倒壹切不公的豪情壯誌,把公平正義、自由解放而不是現在推崇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當成壹個青年的追求。例如魯迅的《藥》、《祝福》,巴金的《家》,夏衍的《包身工》、海涅的《西裏西亞的紡織工人》等等文章或者詩篇,都有這種追求個人幸福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滲透出來,不像現在很多課文或者做的試卷中的文章看似貼近生活實則粉飾太平、遮掩不公,而且嚴重的教條化應試化,並不讓妳獨自感悟文章,而是按老師灌輸的意思理解內容,為了考試得高分去自動“貼近”參考答案和揣測閱卷人心理(有的老師直接就說平常各種考試訓練就是為了要“取悅”閱卷人、寫作文要“帶著鐐銬跳舞”,也就是在約定俗成的寫作思路、限定好的價值觀取向、幾個固定的寫作格式下展示“文采”)。

    從校園裏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到成人社會的各種醜惡,這些都需要有人講述、批判、討論、解決。雖然自己是壹個犯過很多錯誤,嚴重傷害過他人的人,但是我還是不想因此而去明哲保身、自顧自己,內心還有壹些正義感和使命感。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如果有黑有白,黑的占多少,白的又占多少,都得分個壹清二楚,而不應該和稀泥,更不應該顛倒黑白,不分對錯。在壹個崇尚權力與金錢、普遍認同強者邏輯的社會,總應該有不同的聲音,哪怕這個聲音很微弱,哪怕發出這個聲音的人自己也“不幹凈”,但是社會不能緘默,人民不能萬馬齊喑,不能讓物欲橫流、厚黑遍地、理想扭曲的潮水吞沒。

   真正強大的國家應該是維護全體(至少也是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讓每壹個人都能有尊嚴的生活,讓每壹個人都有發聲的機會和平臺,而非變成壹部分既得利益者裹挾占人口大多數的工人農民來為充滿著不公與虛偽的大集體搖旗吶喊的機器。引用寫有《活著》壹書的余華所著的新書書名--《我們生活在巨大的差距裏》很能說明中國的現實,區域差距、城鄉差距、行業差距、各階層差距、性別差距,以及前面這些帶來的懸殊的貧富差距、社會地位差距,本應有相同的政治權利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差距不大的受教育條件、經濟參與與收入分配的十多億中國公民,卻因為種種非個人努力的原因處在極大的差異之中。這些極大差異形成的原因往往主要並不是個人奮鬥的勤勞或懶惰,而是家庭出身、戶籍壁壘、生長環境、工作行業、人脈關系、所處階層(上面幾點部分內容相互重合)甚至是幸運還是倒黴等非個人原因的體制性、行政性、代際傳承性、隨機性等問題導致的。

    現在中國的中產階級據統計只有1.09億-2.04億(根據瑞信財富報告和中國金融調查得出的兩個數據),加上金字塔頂端富裕階層的壹兩千萬人,也只占中國總人口的十分之壹至六分之壹,這些享受著歐美發達國家生活水平的既得利益階層就算不去同情大多數工薪階層以及廣大工農的處境,也不應該把自己的優越感淩駕於平民的自尊心之上,更不能強行拿自己的生活條件去“代表”全體中國人民,進而用“愛國主義”意識形態壓制人民對於公平正義、平等自由的追求。對於處於更弱勢的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農民工、留守兒童(尤其是留守女童)、殘疾人等群體,因為她(他)們本來話語權就微乎其微,在受到欺淩、剝削乃至虐待時往往很難反抗和擺脫較封閉的處境,悲慘程度可想而知。這樣做對得起數十年來因為家庭暴力等原因自殺的數百萬婦女嗎?對得起因為貧窮導致“貧賤夫妻百事哀”而讓女性變成惡婆毒婦怨婦使得整個家庭男女長幼長期處於折磨與矛盾沖突中的千千萬萬家庭嗎?對得起沒有五險壹金養老醫療全靠微薄且易被拖欠的工資度日和養家的農民工嗎?對得起6100萬乏人照看、衣食不濟、沒有受到良好教育甚至時常被性侵的留守兒童嗎?對得起因為各種政策性歧視和個人性歧視不能和受和普通人壹樣教育、工作、社會參與的機會的殘疾人嗎?

    當然,對於弱勢群體,並不是要去遷就弱者,壹味給弱勢群體各種恩惠,而是給她(他)們梯子和安全網,讓這些人能夠和普通人壹樣有機會求學、工作,和普通人壹樣能夠參與社會生活,有選擇各種職業的權利和條件,而不是淪落底層,變成邊緣人群,也不能讓弱勢群體沒有基本的衣食住行而要寄人籬下或者依附親友或老板乃至黑社會,受盡白眼和欺淩,甚至被用來犯罪(例如殘疾人被黑惡勢力控制強迫乞討),給這些人基本都物質條件和法律保障,給她(他)們最基本的人的尊嚴。馬克思說過,未來理想社會是“以每個人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壹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每個個體的幸福才能構成社會的進步、國家的偉大。保護每壹個人的權益,給每壹個人尊嚴,無論他(她)是強者還是弱者,無論是達官顯貴還是市井平民,無論是京滬戶籍持有者還是內地農村戶籍的名下人,都有法律和制度實踐中的平等,都有發出自己聲音和爭取權益和尊嚴的權利,這才是真正偉大的國家,才是值得去愛和用生命去捍衛的國家。

    我想起了初中壹年級時候,我們那時是七年級(即初壹)才正式學英語,班上有很多來自農村的學生,其中有四五個女生英語學的特別好,那壹年我們那裏有個名校畢業生想實習壹下,正好來了我們班,教學能力強,而且教育手段多樣,把平日死氣沈沈的課堂搞得很有活力,還請過我們吃飯。她講的很好,壹些女生學的也很好,她們多數來自農村,但是英語天賦並不比大城市的同齡女生差,無論是口語還是書面做題和寫作。在只有錄音機算是“高科技產品”的簡陋課堂中,她們都表現了很強的學習英語的能力和學習欲望,課堂表現也可圈可點。但是後來這個老師也離開了,就如同偏遠山區壹個優秀的支教老師離開壹樣,孩子們失去了壹個好老師,往往就不再有那麽多的學習進展了。

    多媒體設備和個人電子學習工具的缺少、個人視野受環境限制(與大城市尤其國際化大都市中的同齡人接觸各種外國文化、英語書刊、和外國人交流乃至出國的優越條件天壤之別)等原因,除了個別學生通過拼命努力、用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日夜學習能夠考個好學校,繼續攻讀英語之外,大多數和大城市女孩有壹樣天賦和求知欲及理想的農村女生不得不從這扇打開世界的窗欞前轉回身去,回到那死氣沈沈、破破爛爛的家園裏。像丁X、劉X婷、楊X的女生,英語都是很好的,但是在師資條件、學校基礎設施、生活的大環境以及家庭狀況等因素的制約下,她們只能把學英語當成例行公事壹樣,為了考試而學習壹些,閱讀量和閱讀面都不能和大城市學生比肩。

   對她們這類學生來說,如果很有幸,就考個二本學校,在家鄉找個體面的工作或者在大城市從單位的最基層做起,往往也和英語或其他大學專業沒有多少關系。而更多的同樣情況的女生,可能只能考個三本或者大專,學的英語也早隨著大學放羊式教育和與家裏的父母或者其他親戚關於人生未來的各種抱怨和拌嘴中忘卻殆盡了。甚至有些女生早早輟學,打工掙錢,去大城市從事各種辛苦的工作,然後和同壹階層的人結婚,或者幹脆被家人包辦婚姻,成為和自己母親、祖母等祖祖輩輩的女性壹樣,在破舊而保守的村裏每天沒有理想和追求的麻木的活著,平日出門最遠走到村頭小河,眼睛最遠也只能看見離自己不到10裏的樹林。即便偶爾能去集鎮或者縣城購物和走親戚,也只能帶回大城市早就不流行的款式的衣帽,沈浸在精神生活貧瘠的大包小包之中。至於娛樂,對於很多農村的婦女(男人往往也是),麻將桌是最大的興趣。即便有了互聯網,因為知識與環境的局限,她們在互聯網上的關註點也壹樣非常有局限性,失去了想象力、創造力的她們,在思想的開闊度上,還不如許多進程打工的男性農民工。她們每天捋起褲腿揮汗如雨的在田裏幹活,回家又在油煙裏忙的要死,在與鄰裏罵街、和婆婆鬧別扭甚至丈夫的拳腳中度過余生。不知這時,她們是否還記得剛開始學英語時候的熱情和興趣,是否還記得自己筆尖劃出各種中外知識時心中或許有的壹些夢想--了解世界、走出農門、走向新的生活、追求更多生命的可能性;抑或是壹些樸素的想法--穿上電視劇裏女明星的那種衣服,也和她們壹樣有氣質,走在霓虹燈五顏六色的光映照的大街上,在電視裏演的高樓別墅的陽臺上穿著睡衣看清晨的陽光,和通過戀愛結合的高大英俊事業有成的男朋友雙宿雙飛……

    真正能實現這些夢想的農村女生鳳毛麟角,因為,錄取率太低了,學校之間差異太大了,像河南全省壹本率7-8%,“三駕馬車”省實驗、鄭州壹中、鄭外本部壹本率達80-90%,很多地市裏最好的學校壹本率在30%左右,而普通縣城壹中壹本率往往只有不到5%(除了個別名校),其他普通中學往往不到1%。而農村家庭的子女往往都是在縣城中學甚至鄉鎮高中。而越是經濟條件好、居住於城市的學生家長越重視子女教育,也越能投入更多錢和精力去提高子女成績,在小學或者初中成績好,當然也越容易進入高中名校,這又有利於進名牌大學。壹方面,好的物質條件可以讓子女沒有後顧之憂,專心學習,又能在補課、學習工具、課外作業這些上有能力投入,自然成績較好。此外經濟條件好的家長可以交巨額擇校費讓子女進入名校學習,當然通過關系後門也可以去好學校(我就是這樣進的附中)。而農村家庭在這種競爭失敗後越發不贊同自己子女通過考學改變命運,因為經濟條件不足以支撐子女和城裏孩子壹樣的學習經費投入,家裏邊很多口人素質參差不齊同樣也無法給子女壹個安靜、平和的學習環境。而高考改革之後對學生課外閱讀量、優秀教師引導等要求更高更重要,城鄉教育差距更大。即使考上大學,基本也只能考上二本以下,絕大多數都是三本和專科,而有沒有這類學校的文憑對找工作、對工資多少影響也微乎其微。這也是現在農村流行“上學還不如打工”思潮的重要原因。

    如此循環,階層日益固化,有些人上下兩代都是老板、公務員;有些人自己是白領藍領,培育的子女也要去從事這種工作;中產階級給子女選擇名校、體面工作,其實也是自己同樣人生的延續;底層農民工的下壹代比老壹輩除了手裏多了臺智能手機,衣服比老壹代新壹些鮮亮壹些,職業、社會地位還有個人追求和父母比較並沒有太大變化。教育原本是讓不同階層的子女盡可能站在同壹起跑線,讓每個未成年人都有較平等的機會走向未來,而如今的中國,教育卻成了凸顯社會分層、加劇當下社會各階層固化的推手,讓貴者恒貴,賤者恒賤,治人者恒治人,治於人者恒治於人,雖然也不乏通過應試教育從底層壹躍成為社會精英者,但是相對於整體,這種情況並不多。

    而且更吊詭的是,據我直接和間接的觀察了解(主要通過互聯網上壹些交流以及各種閱讀,現實裏也算見過這類人),從底層尤其內地農村通過應試教育考入名校的學生在各種人文素質尤其愛心、同情心、多元包容、國際視野方面還不如沿海大城市畢業生,反而更加自私自利、崇尚強權、更強烈的追逐金錢和權力,傾向於忍耐服從、“聽話”,贊同盲目的忠孝節義,反對女權、反對同性戀、反對丁克、反對性解放和不婚主義等思潮,在社會議題上持保守主義觀點而非進步主義觀點。例如很突出的壹點,許多(不是全部)來自於農村保守思想濃厚的家庭出身的男性,在婚後往往不能給予生長在大城市的妻子足夠的尊重和理解,在家庭博弈中往往傾向於父母而非妻子,妻子只能更多的順從公婆的意誌,為了傳宗接代而不顧妻子個人自由要妻子盡早生育乃至生多胎、在家相夫教子而非鼓勵妻子在事業上有更多成就和給她更多自主生活空間。這樣就造就了百萬千萬嫁給農村出身男性的城市優秀女性毀掉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能按自己意願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往往考慮家庭就要把工資收入、離家遠近、是否方便照顧公婆等放在主要位置)、隨心所欲的去旅行、參加社會活動,淪為生育機器和照顧公婆、子女的仆傭,端屎端尿、洗衣做飯,服侍公婆和丈夫,還得聽公婆乃至丈夫的各種責罵,尤其很多婆婆會毫無道理或者故意找茬的欺淩兒媳,各種無端責備、侮辱、謾罵和折磨(例如挑剔買的東西、讓兒媳把幹幹凈凈的衣服在重新去洗,說兒媳做的飯不好吃是故意氣婆婆等),甚至有壹些女性會遭受這種丈夫的家庭暴力。這些曾經對“質樸”的農民出身、刻苦學習、白手起家掙錢致富的丈夫充滿尊敬和愛憐而以身相許的妻子們,最終往往只能在家庭的桎梏中消磨壹生。

    只能說,這是更深層的悲哀,在壹些不發達地區封建宗法殘余和保守主義大行其道的情況下,加上糟糕的教育和大環境不僅毀了很多人去追尋更美好生活的機會,還破壞了人性、扭曲了心靈,讓人變得更加冷漠與無情、虛偽與自私,當農村孩子出人頭地之後,反而露出野蠻資本主義時代暴發戶的青面獠牙。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希望中國的區域、城鄉、階層差異能夠得以縮小,尤其在關系到壹代代新人未來的教育領域,應該通過教育投入的均衡化(而非簡單的改變各省的錄取率)給予不同地域學生在師資、教育基礎設施、教育理念等方面相差較小的教育,培育自由、獨立、自尊自愛、有同情心和同理心、有正義感、價值觀正常、思想進步健康的新人。當然,這些我只能說說罷了,沒有權力,就無法改變,只希望以前那些來自較貧窮家庭的很好的同學,尤其那些女生,能夠有壹個好的人生歸宿,即使不富裕,也要有些尊嚴和自由,至少少受些委屈,少受些他人的擺布,有個還算不太差的壹生。



   無論是在電視、報刊雜誌、互聯網上了解的社會百態,還是親身經歷的世事艱辛,都讓自己充滿憤懣、壓抑、痛苦和失望。雖然無論自身還是社會,當然也有很多好的東西,但是我總是看不慣各種不好的東西,對各種無恥的人非常厭惡(當然我自己也有無恥的地方,但是仍然極度反感那些社會上其他無恥的人,當然也對自己的壹些錯誤更反感痛恨),尤其是當醜惡的東西還有這麽多的情況下,總是想去改變,但是自身難保,力量又小,無力去打抱不平或者糾正他人錯誤的觀念,每天越看越氣,但是又放不下這壹切,也沒辦法放下,自己的人生不可能與社會大環境切割,沒辦法完全逃避現實。“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雖然這話說起來很矯情,但是心裏總有這麽壹些誌向,去改變不公和懲惡揚善。自己作為壹個經歷許多坎坷的人,很能體會到弱者的痛苦和無奈,對於強大且邪惡的東西有壹種強烈的仇恨,試圖去攻擊它們、推倒它們,把世界上壹切不平的事扳平,把顛倒了的黑白扭轉,只是往往力不能及。

至於我個人的前途,似乎已經是無路可走了。雖然這些年學校生活積累了各種經驗教訓,但是並不足以適應學校生活,也不能很好的融入社會。這些年由於抑郁癥帶來的各種問題,焦慮、壓抑,記憶力減退,思維方面也有些不如以前了,學習成績很難回到前兩年的巔峰狀態。失眠情況雖然不嚴重,但是還是存在,而且最重要是晚上經常做噩夢,即使不太“噩”的夢也往往都是和自己學習或者生活裏的經歷的痛苦有關的,讓自己經常半夜驚醒,睡眠質量很差。而且無論是睡覺還是做別的事,往往都在有意無意的拖延,感覺做什麽都提不起精力,不願意去做,總想逃避壹切。尤其在第壹年復讀時,發現自己經過了多年改變,還是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無法清楚有效的判斷身邊其他人孤立、歧視自己的具體原因、程度輕重,因此也很難有辦法去應對,即使最後發現了壹些問題,往往也是反應過敏或者反應遲鈍。而且如果以後在大學或者工作單位再次和他人沖突,尤其是和那種拉幫結派、有權有勢的人沖突,仍然是沒有辦法擺平。自己孤身壹人,對方人數眾多;自己在明,他人在暗;對方做壞事手段隱蔽,我做壞事手段明顯;自己的陰險程度不及對方、陰招損招的多少和運用能力不如對方;自己喜怒形於色(例如看見那種欺負妳還不覺得自己錯,還擺出壹副“我就這樣妳能怎麽樣我”的流氓,我很可能忍不住壹刀殺了對方,反正永遠都不會忘,有機會就想治這種人。我在附中也曾經有樣學樣的擺出這壹招,最後也退學了,但是絕大多數惡人都沒有因為這種無賴流氓手段受懲罰),往往心裏藏不住事,對方則能口蜜腹劍,在背後慢慢找妳麻煩;自己說話做事往往不會繞彎,還容易得罪老師,對方則能在老師面前裝的很乖;自己不善於撒謊或者至少當面撒謊容易緊張露餡,而對方則能說謊話、不承認做事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別人解決沖突方式“多樣化”,我就只能找老師或者領導,要不就是做比較激烈的事猛烈反擊……

    就像我在初中,七八個人從教室跟到寢室,又跟到政教處,跟在後面嚇唬妳,結果平安無事,我在教室坐在王奕後面卻被勸退學(當然還有前面的原因加上導致的勸退)。別人向我頭上背上投東西、把被子扔地下踩、拿刀剪課本或者在書上畫寫侮辱言語,結果沒人告訴我是誰幹的,但是自己反擊壹下,例如拿裁紙刀在桌子上劃,馬上有人告訴老師說是我挑釁,這就是孤立無援和拉幫結派者的力量對比導致的結果。如果是我幹了這些事,肯定馬上有人打報告,告訴老師或者那個同學,而且即使沒人看見,我想說謊也會緊張而被老師看出來,但其他學生就能臉不紅心不跳的否認,還壹副無辜模樣,或者假惺惺的說句對不起,以後還繼續找妳麻煩(像淩霄漢)。還有就是那些流氓“校霸”往往會看人下菜碟,並不去惹那些和老師關系好、家庭背景好的學生,打架找事也會看時間、地點、時機,這樣往往不影響壹些旁觀類學生的利益,而我往往是在課堂大鬧,反而影響了他人(就像前面提到的在抗大初中的那幾次,還有附中的那兩次,都是當場發作),引起更多人對自己反感。

    很多老師和學生因為不能完全了解我,在我發作之後不知道還會不會有進壹步的什麽動作,無法判斷我後面還可能做什麽,面對各種不確定性,當然還是遠遠的走開比較好(但是恰恰是我做事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預知才震懾住了那些流氓惡棍學生,因為他們摸不透我的脾氣,不知道我在被欺淩或者騷擾之後會如何反擊,所以我才沒被他們打殘打傷或者其他嚴重的欺淩。而像他們平常欺負的同學,正因為他們摸透了被欺淩者的脾氣,知道這些被欺負的人在被欺淩後會用什麽方式反擊(或者幹脆就不反擊),所以才能肆無忌憚的欺淩,而且不會有嚴重後果(就像他們知道壹些“受氣包”即使被欺負也不會反抗,或者在放假前打壹頓,然後過兩天開學這個人氣就消了,所以才挑準放假時候打人。如果是壹個很記仇的人,他們就不會采取這種方式。這就說明我的反應程度和反抗手段的不確定性給我帶來了很大保護,當然副作用就是導致了很多老師同學的誤解和歧視,不知道我還會幹出什麽“驚天動地”的事)。我特意采取激烈的和不確定的反抗方式才震懾住了窮兇極惡、人數眾多的流氓惡棍學生。他們尤其怕我受嚴重欺淩之後殺了他們(當然我潑水告狀這些也壹定程度震懾了對方不敢輕舉妄動),所以才只敢小打小鬧,不敢更瘋狂的進攻)。相反,那些喜歡尋釁滋事、橫行霸道的流氓惡棍學生的套路其實對很多普通學生來說還是壹定程度可以預知的,可以通過壹些方式去躲避他們,所以反而對這種人不像對我那樣恐懼。

    還有就是因為學生矛盾而頻繁找老師解決,老師就會心生反感,從初中壹年級開始,大多數學校都在我離開前(有些根本沒出大事時候)就多次給我還有我父親說,最好“換個學校吧”,想送客了事,認為我是個大麻煩(例如壹個學校領導在我離校之後說過“恁終於走了”,聽我父親說的,忘了那人是什麽職位)。雖然其他很多學生也經常違紀,可是由於很多就是小騷擾、小沖突,而且並不告到老師那裏,所以老師並不反感這種學生。至於打架鬧事的,只要不打出輕傷以上,鬧到派出所之類,他們也不擔心,但是像我這種告到老師這裏,就等於老師要為之負責,還要去處理這些事,所以老師當然不太樂意讓我在學校繼續上學。當然,他們也確實沒能力沒辦法去解決這些事。

    此外,前面提到了,很多人認為“存在即合理”,校園暴力中,很多人認為厲害的人欺負人並沒什麽,被欺負的弱者就“應該”被欺負,不激烈反抗,也不上告,欺人者站在欺人的“位置”,被欺負者也在自己“應該在”的“位置”,這樣就“和諧”了,就“沒事”了。我壹直反抗、告狀,與“校霸”之類對抗,然後爆發激烈沖突,壹些學校領導、壹些老師、還有壹些同學就會看不慣,認為這樣不正常,甚至可能感覺這是“擾亂了秩序”、“惹出事”。就像現在西方壹些女權運動組織的調查,壹些舉報同事、同學性騷擾自己的女性反而被老師、領導、其他旁觀的同事、朋友認為是“麻煩的人”、“容易招惹事”,而對她們進行歧視排擠,受二次傷害(可參考維基百科“性騷擾”條目中“抗議後的報復與迫害”部分)。當然,我有時候反抗過度,反應過激也是壹方面。

    還有很重要壹點,就是如果告到老師那裏,往往更容易被同學孤立,因為學校潛規則就是大多數學生之間的矛盾是應該“自己解決”的,而不是去找老師或者家長,認為這樣“告狀”是無能或者“很壞”的表現,這種做法本身就會被很多同學孤立、疏遠、排擠。所以說,相對於那些流氓惡棍式人物,學校更不喜歡我這種人,因為前者做事會看人、看場合和時間(例如在校外、夜間、沒人角落),而且做的事可控或者說不會嚴重影響學校和老師利益(打人不見傷、適可而止,而且打人者和被打者都不會去找老師,往往連家長也不知道,對學校來說相當於什麽都沒發生),而我則容易通過學校正規渠道,等於讓老師和學校領導負責,還得讓他們付出時間和精力,鬧的事往往又是在學校甚至課堂上,而且有時候表現的過激,老師不知道我後續還會做什麽更過頭的事,比較害怕,所以我比那些流氓惡棍更被看做學校和班級的“麻煩”。就像前面提到的附中閆校長對其他打架事件的態度和對我違紀的態度截然不同的狀況就是非常典型的。別人做壞事手段比較隱蔽,而我則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做,非常明顯,所以更容易令老師和同學恐懼,畢竟眼見為實,直接見到的暴力就能對壹個人產生更清晰的印象,至於那些打過很多次人的流氓惡棍,只要沒人看見,就能在人前裝出壹副惡棍紳士的風度,並不招人厭煩。這種情況下,何必去學校給別人“添麻煩”,也給自己“找氣受”呢?(當然,在這些年中,因為長期處於對抗之中,有時候會把壹些不是太嚴重的事反應過度,反抗過激。因為害怕自己壹旦退縮導致對方變本加厲欺負,所以壹直只能以超強硬對強硬,豁出命來對抗,行為自然容易非常過頭。而且加上害怕被欺淩者中唱紅臉的騙了,痛恨那種打完之後假惺惺道歉,以後還繼續欺負的那種情況(在這篇文章和另壹篇文章都提到過)。所以往往拒絕任何和解,包括對普通同學的調解也抵觸,所以處理方式也確實不當。)

     此外,壹旦和個別人發生沖突,不僅容易得罪和這個人關系較好的壹幫人,還容易因為自己情緒失控、判斷力不清晰、表現的反擊方式激烈等原因和其他普通同學關系也惡化。就像在初中,無論是在壹初中,還是抗大初中以及二初中,因為和個別人發生沖突,由於手段過激,壹方面別人對我的看法發生變化(例如劃手自殘事件讓其他人看見我就躲開跑),導致很多和我沒矛盾的人也疏遠我;另壹方面,由於和流氓學生沖突,導致自己對其他壹般同學也產生戒備心理,甚至厭惡所有和那些流氓混混關系較好的人,就導致自己也對沒有傷害自己的其他同學產生敵意(像其他人想參考下我的作業或者試卷,其實讓他人看看多好的交朋友機會,但是當時很固執,還捂著不讓看,堅決拒絕),還有因為發生矛盾後自己吃虧導致心情不佳,然後對待其他和自己關系好的同學也沒有好氣,甚至把因為和流氓校霸沖突中吃虧的氣轉到日常和其他同學交往上,表現的缺乏禮貌、把他人的善意拒之門外等等,例如在附中和淩霄漢發生沖突後,我對班裏其他同學也不像以前那麽熱情有禮貌了。加上自己交際能力差,不能準確了解其他每個人的心思和對我的真實態度,面對壹部分人(假如5個人)歧視、攻擊我,可能自己會誤會有10個人對我不友好,然後對這些人都充滿反感,這種情況下,和個別人的沖突就演變為和很多人都有了芥蒂,加上前面說的壹些被孤立的原因,互相作用,然後惡性循環,導致和班級內同學的關系越來越不正常,出現越來越多的矛盾。這些年雖然試著改善,但是並沒有多少成效。結果這樣不僅讓我自己受到很多額外的傷害,還給其他原本可以正常和平相處甚至成為好朋友的同學帶來了不安和反感、傷害,把原本正常的那部分人際關系也搞砸了。

    在這種環境下,就會越發敏感多疑,判斷力出現偏差,把他人壹些正常的舉動也看成挑釁或者孤立,這樣讓自己更難受、對他人更厭煩,逐漸變得難以分清善意和惡意,在和他人普通的爭執中反應過激,激化矛盾,自己脾氣也變得更糟。而且沒有可以完全交心的朋友,也就意味著很少有人能教給我學校裏各種生存的技巧,這樣對於學校裏各種“潛規則”或者說別人司空見慣但是我還不知道如何處置的事缺乏了解的渠道。我也缺乏與其他同學深入交流的能力,我無法了解別人的意圖,別人也無法了解我的意圖,總是出現各種誤會,造成許多矛盾,而這種不良的關系又導致矛盾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把很多原本可以化解的非蓄意攻擊的小矛盾變成後果嚴重的沖突。每天都要費上很大的精力去費勁的分辨別人做事的意圖和對我的態度,每天對別人的有壹定褒貶意義的話都得壹句壹句分析究竟是善意還是惡意,就分析這些永遠分析不完的東西就精疲力盡(其他普通同學之間判斷他人壹舉壹動往往就像吃面條拿起筷子壹樣下意識和自然,就像算壹加壹等於二這種算數題壹樣從腦子裏不需思考的投射到手上寫出,不需要多考慮就知道別人在幹什麽,而我卻需要琢磨大半天),還怎麽好好學習和快樂生活呢?想到去了學校就總要面對這些,就沒有什麽勇氣再去,也不想受以前受過的這些罪,不想天天像被電擊壹樣因為別人的冷眼或者誇張的歧視動作而渾身發顫,然後又像行屍走肉壹樣呆滯的看書,身體像被抽空了壹樣,沒了魂,然後自己慢慢變得越發精神異常,自語自笑,變成壹個孤獨的怪物。在沒有外界傷害和敵意下的孤獨沒有什麽不好,關鍵是孤獨和孤立是不同的,孤立是被四周用不友好的方式對待,並且影響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還有就是自己缺乏各種與流氓式人物對抗的手段。壹旦出現沖突,只能還是找老師解決、小發作、大鬧之類,甚至做出更極端的事。因為自己沒有流氓惡棍的那麽多招數,而且也沒有精力去每天慢慢和對方鬥,加上自己容易生氣,長期壓抑肯定會爆發,找老師也不能處分他,更別說開除對方了,被欺負還要天天見面,即使想保持心平氣和也不可能。前兩年壹直特別後悔以前做的比較極端的事,例如潑開水、自殘、站桌子上、去市裏告狀,現在雖然還是後悔,但是想想其實那時候也沒別的辦法或者發泄渠道,投書砸自己、拿剪刀砸自己的人天天在眼前晃,背後各種風言風語、挖苦諷刺,用陰招(前面提到的破壞書、弄臟被子、跟蹤、把和我有矛盾的人安排在壹個通鋪鄰位之類)整我氣我,又打不過那麽多人(裏邊有些人即使只打壹個人也打不過),老師也不能制止,連個處分都沒有,只能通過這種方式反擊,雖然我自己在這種反擊裏傷害最大,對名譽產生永久的無可挽回的損害。而且對方人多勢眾,消息靈通,即使找妳的事也能讓妳抓不住對方(找個外班不認識的人打妳罵妳或者跟蹤妳,就像初壹時候徐士強帶了壹群外班學生打我,就像李治派人跟蹤去見馬主任的我壹樣),雙拳難敵四手。

    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因為自己和有矛盾的人力量不對等、信息不對稱,所以往往不知道對方會在何時何地、用什麽方式來找麻煩,精神容易過於緊張和焦慮,時間長了會陷入過敏或者麻木狀態,更加難以理性、有節的對付各種矛盾沖突。與人出現不和後,只能通過自己的猜測、分析來判斷事情,判斷對方可能傷害自己的各種手段,自然容易出差錯,甚至被誤解為“被迫害妄想”。雖然這些年吸收很多經驗教訓,但是並沒有多少新的對付流氓混混學生的手段,同樣也沒有適應各種亂七八糟的人都有的職場環境的能力,所以即使去了學校,說不定還是會走老路或者做出更激烈的事,給自己和他人都造成嚴重傷害。所以這也是我壹直沒有去復習學校,而且某種程度刻意逃避考大學的壹個原因。

    現在通過互聯網又了解了各行各業各種人的思想,反正看到了更多社會黑暗面,感覺如果我遇到了這些可能會比以前更忍受不了,尤其遇到對方玩陰招暗中下絆子或者做了傷害自己而不承認、還繼續蠻橫無理的情況,容易極為憤怒,暴怒下頭暈腦脹,吃不下飯,如果在這種環境中不出事可能倒奇怪了。看到那種“反正妳也怎麽不了我”、“我就這樣找妳麻煩妳又能怎麽樣”的人,我肯定忍不住發作(我曾經也學過這麽做,算是壹種痛苦中的逆反),搞出大事。因為自己的特殊情況導致的個人思想、行為的與眾不同,現實裏很容易和這種人沖突,但是自己實力又不能戰勝對方,每天還要低頭不見擡頭見,不是自己天天被嚇唬、歧視、孤立甚至直接被毆打,就是壹直對抗,防備對方,更不可能集中精力學習了。像在初高中那種情況壹樣,像和李治王若斌等七八個人天天對抗壹樣,每個充滿惱怒、痛苦,生不如死。在這種情況下,不是天天痛苦的忍受,就是做很極端的事,而且到現今也不能完全控制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不做,因為太痛苦和壓抑,也沒別的解決辦法,只能搞出大事。而且由於這些年的經歷,只要看見這類人就非常憤怒,普通人侵犯到我的利益到不見得會惱火,但是這種強勢的流氓惡棍,哪怕他們稍微影響壹下我,我都想把他們碎屍萬段。被欺負或者譏諷的時候反應遲鈍、逆來順受會被忍看不起和惹人嘲笑,雖然激烈反抗也會被嘲諷或者歧視,但是總比變成倒黴蛋和可憐蟲強。而且無論是罵人、說難聽話諷刺,或者下絆子找麻煩,因為我比較敏感,更容易受傷和生氣,難受很久。而對方聽見我罵或者攻擊可能往往滿不在乎,臉皮厚甚至不要臉,這些攻擊他們根本沒往心裏去,正所謂“無情者傷人,有情者自傷”,等於說即使表面上我和對方扯平,實際上還是我受的傷害大。如果這樣處於矛盾沖突之中,自然不必要去學校,不必要去找這種罪來受。

    此外,別人傷害了我,我很難受,而我如果傷害了別的無辜的人,或者在反擊中做的超過應有的限度(如果沒有超過限度只是“以牙還牙”對等報復,我並不會過意不去),“防衛過當”,超出了對方對我的傷害,我心裏也非常不安,往往會有愧疚悔恨。也就是說無論是他人傷害我還是我傷害他人,都會非常難受和不安,而且壹直存留在內心裏揮之不去,記很久甚至記壹輩子。直到現在我還都清晰的記著那些傷害我的人和我傷害的人。我很希望扯平所有問題,報復傷害我而沒有得到應有懲罰的人(雖然這個想法惡毒,但是確實是我內心的想法,揮之不去,我沒想報復過頭,只想讓自己因為他們對我傷害的那個程度的等同的還回去),而讓我傷害的人通過類似方式傷害我以扯平。但是這些恐怕無法實現。我要是現在找去這些人求傷害我以扳平,別人還以為我神經病,造成更大損害。而且大多數我傷害他人的事情沒辦法通過暴力直接讓對方扳平,因為自己在這些事情中不是用暴力傷害的別人。而且如果自己沒有充分的條件去補償對方,只口頭上道歉賠罪的話,別人只會認為自己虛偽和矯情做作(如果我大學畢業有工作和較高收入,我當然願意用實際行動包括物質補償來表示歉意,但是現在關鍵是過不了大學錄取這壹關,何談工作和收入)。而且萬壹對方出惡意,用超過自己曾經傷害對方的程度報復呢?這樣我豈不是繼續和對方進行復仇循環了?而且如果我繼續上學,工作,接觸社會,毫無疑問還會重演過去很多事情,制造更多對不起我和我對不起的人,心裏會更難受,更抑郁。所以壹直逃避現實,逃避人,逃避生活。

    總之,壹旦進入某個群體(學校,中學或大學或者其他工作單位),必然會給自己帶來傷害,而且也可能會對群體中無辜的人產生不良影響,還辜負了群體中對我友好且有很高期望的人(例如對我比較好的老師、同學還有介紹我入校的人,例如二初中的劉主任),讓他們感覺很尷尬和煩惱。我現在非常害怕再次讓支持幫助我的老師和同學失望,甚至讓他們大驚失色、非常無語。所以盡量少接觸人,接觸的越多就意味著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性越高,而且導致對我本來非常支持和贊賞、充滿期待而在出事之後非常尷尬的人就越多。現在只要處在有很多熟人在的集體、多人的環境裏,就感到各種不自在,無論是周圍的人對我,還是我對周圍的人,都會有壹種排斥,我在場時候我不舒服別人也不舒服,感覺自己在群體裏很礙眼,很多余,全身上下都不舒服。每天我都得費極大的心力去分析別人壹舉壹動對我是善意是惡意、究竟想表達什麽(別人可能立馬就明白,但是我卻要想很久也不壹定能搞懂別人的行為究竟代表著什麽,別人對我的看法和行為究竟是想表達什麽),自然也無法及時的做出合理的反應。其他人得心應手的人際交往在我看來比登天還難。別人因為我在而感到麻煩,我也確實容易在與他人相處中產生麻煩。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鬥爭,各種麻煩會接踵而至,各種煩惱也會不斷出現,這也就是我壹直以耽誤學習乃至毀掉前程為代價逃避學校、逃避社會的原因。

    每當想起以前做的很多事,自己本身就覺得自己是神經病,荒唐、離奇,但是如果再次遭遇那些種情況,可能還是會重蹈覆轍,做那些冷靜下來的時候感覺非常愧疚、匪夷所思的事情。因為自己沒有別的辦法解決問題,而且又容易激動。而且自己壹旦退縮,對方會變本加厲攻擊,所以明知道做的壹些事對自己名譽有非常不好的負面影響,還是要去做。很多事情(例如紮人、潑開水、站桌子上往對方書上吐痰、站人家背後比劃嚇唬(包括說狠話威脅他人安全)之類)我明知道不對,但是面對惡劣環境,面對不友善、恐嚇甚至攻擊,我卻必須用這種極端手段保護自己、震懾對方,以此出氣,非常違背自己的本意,和內心價值觀完全沖突。這令我更為痛苦,也讓自己對未來非常絕望。人與人為什麽非要互相傷害呢?為什麽呢?為什麽呀?

    我這些年雖然拼命想改變自己,卻還是處處碰壁。就像在復讀的第壹年時候,我自以為已經改變的能夠融入集體生活,但是結果卻非常悲慘,自己仍然無法適應。我感覺相對於初中時期,我高中幾年已經竭盡全力在行為舉止、言談內容、生活習慣各方面做出了巨大改變,例如在講究個人衛生方面,我現在天天洗臉洗手洗腳,有時候壹天還洗好幾遍。在與他人交往是也很註意措辭、語氣和內容,避免冒犯他人或者與人爭執。在看到看不慣的事情時也睜壹只眼閉壹只眼,盡量“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離容易發生矛盾的學生遠壹些,但是還是逃不脫孤立和歧視。可能我確實還有很多問題有待改進,但是很多人連我有哪些問題都不直接告訴我,我又怎麽改正呢?壹個人先得要知道自己錯在哪才能改變,連錯在哪都沒人告訴我,我怎麽改呢?很多毛病我自己確實感覺不到。

    很多時候我為了改變不良習慣做出了巨大犧牲,調整自己的生活習性,例如養成衛生習慣費了巨大的精力,每天用很多時間去做。至於其他性格上思想上的不合群,我也想辦法避免了,但是仍然無用。想討好別人別人也不會領情,因為自己不知道怎麽樣才能順其自然不那麽磕巴的融入環境和交友,可能生搬硬套的套近乎讓別人更反感吧。壹方面自己放低身段甚至低三下四去適應環境,另壹方面還是沒有回報。我也不知道該怎麽繼續改正自己,才能適應集體生活環境,才能有更多的朋友(或者至少能夠少壹些對我充滿惡感的人)。壹直在反思自己的言行,但是到現在還是沒有搞清應該怎麽做才能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有時候自己感覺完全正當的事別人也覺得不正常。

    就像我在附中壹開始交了住宿費,但是並沒有去住壹天,結果後來我去找了幾次班主任開證明、找後勤科長和副校長簽字退費,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後來卻成了關老師方老師在我出了站桌子事件後給我家長談話時說我“性格特殊”的壹個例子,說我“(大概意思)為了退幾百塊錢住宿費這麽有毅力,找了那麽多次老師和校領導”,關老師還說連他外甥女退住宿費都沒退成,他(指我)還非要去退。我覺得既然有流程為什麽不能做呢?為啥我合理的去辦事也被拎出來講呢?我確實不能明白這件事究竟怎麽體現出我品格或者性格的負面了?跑了很多次明明是因為妳們拖著不辦,來回開證明,所以才花了那麽長時間辦這個事,這怎麽壹下子變成我的問題了?妳們壹次性就能辦好我還來回跑這去那幹什麽?老師或同學對我的意見諸如此類還有壹些,他們覺得特殊,但是我確實感覺不到,我不知道怎麽好了,當然如果有人提醒或者提前告知,我會力所能及改變壹些(例如如果我知道退壹點住宿費錢還有這麽多負面評價,我肯定不去要了),但是也沒人說啊。就像方世蘇老師曾經在我出了那些事之後問我:“妳究竟想要怎麽樣?”,其實這也是我想問其他同學以及老師的,我很想知道妳們究竟是想怎麽樣,為什麽在我沒侵犯妳們利益的前提下這樣對待我?妳們究竟想幹什麽?怎麽樣才能讓妳們滿意?妳們這樣做究竟想達到什麽目的?怎麽樣才能罷休?

    在這近10年中,我對不起很多人,也有壹些人對不起我。作為壹個看不慣他人為惡和反感社會各種不良現象的人,如果自己做了傷害無辜他人的事,或者反擊對方卻給對方的傷害遠超出其應受的損傷時,就會特別痛苦後悔,惱怒煩躁,腦子裏經常浮現那些事情,陷入強烈的自責當中。如果辜負了壹些人的期望和沒有珍惜好壹些機會,自己也會很內疚,雖然有時候可能還會重蹈覆轍。有很多老師對我很好,無論在學習方面還是其他方面,例如思想開導上,都給我很多幫助,例如王莉老師、赫秀壯老師、關仲卿老師、何華星老師、劉連偉老師、婁捷老師、王向明老師等(還有其他許多人,就不全部列舉了)。還有兩個校長(抗大初中(北校)即抗北的王校長和二初中的程校長)都是很耐心的給我講社會現實,勸導我應該適應學校環境,對問題有正確的看待,雖然他們並沒有解決問題,但是他們確實也消滅不了這種流氓學生,對我則是做到仁至義盡,還細心開導、教育我,而我則是鬧到他們的上級教育局,弄得學校名聲不好,也對他們不好,壹直感覺很對不起他們。

    像王國華老師、閆紅薇老師、蘇連琴老師等人,也都曾經給了我非常大的幫助,但是由於我必須要用非常激烈的方式回擊那些找我麻煩的學生,所以只能告狀、鬧事,包括找她們解決問題、指責她們不處理違紀學生,給她們帶來非常不良的影響。這確實是沒什麽辦法的事,以後萬壹我還能活得好,願意給她們直接的經濟補償以致歉(不過如果放到現在,面對那些流氓學生,我可能還只能這樣做,因為實在沒有別的辦法)。

    還有很多同學,有些也向我釋放善意,但是那時候在天天鬧矛盾、精神高度緊張情況下對周圍充滿敵意,壹些同學和自己說話、打招呼沒有積極回應,非常冷漠,甚至充滿敵意的看著對方。像初壹時候,有壹個叫靳X洲的學生,雖然平常也喜歡和那些流氓混混學生說話,但是對我壹直比較關心,還在我和他人出現沖突時候好心勸我。但是那個時候我就對他愛答不理,壹點禮貌都沒有,這也是我人際關系交往很差的壹個例子吧。此外還有壹個叫高X程的學生也曾經好心勸我要和同學相處上註意方式方法,也是很好心的,我也沒珍惜這種真心的關懷。還有例如李X森的同學,也曾經對我很好(當然還有許多人,在此不壹壹列舉了)。還有自己初中時候喜歡捂著(不是比喻,就是這種具體動作)卷子不讓旁邊的人看,還不讓別人參考作業,現在感覺非常後悔和幼稚,我這樣做別人自然會把自己看的特殊和孤傲,甚至認為有敵意。要是小學階段也上過,就絕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我因為此前從沒上過學校,所以以為完成作業、考試這些都是很莊嚴的事情,不應該有不合規定的行為,後來才發現自己這些做法多麽幼稚和怪誕。其實到了高中我自己也抄過別人的作業,也在默寫沒完成時候看過別人的。但是初中時候完全意識不到這些其實稀松平常,而是當成多麽大的罪過壹樣)。在二初中時候也有女生主動給我壹些我沒有訂(因為來得晚)的卷子或者練習冊讓我看,但是自己也沒感謝對方,緊接著又和他人沖突,鬧得地覆天翻,自己在女生眼裏的形象可想而知了。

    後來在高中,也同樣有很多對我比較好的同學,就不壹壹說明了,不過我都沒有來得及報答或者說同樣的友好態度相還,就因為那些矛盾沖突而讓自己在他人眼裏變得可怕、可憎了。平常對待壹些人也有某些地方的歧視。

    還有那個被我用裁紙刀紮傷的學生王乾坤,我壹直也感覺很後悔,如果是紮的那種特別可惡、平日就欺壓良善的惡棍,我壹點都不會後悔(對那些極壞的惡棍雜種殺了都不會愧疚,還會很高興,如果能親手處決那些危害人民安全幸福的社會渣滓,我不勝榮幸。如果紮的是淩霄漢那種人,我肯定不會後悔和愧疚),但是對他這壹刀遠遠超過矛盾應有的沖突,他也並不是那種特別壞的人。此外我在這個事件之後休學了壹個多月就去了壹所比較好的學校(河師大附中)雖然二者之間沒有直接關系,而且我早就想去外地上學,不管出不出這個事都會去外地,只是時間問題,但是總感覺怪怪的,我傷害了他人,自己卻去了壹個更好的地方學習,這不是踩著別人肩膀上位嗎?我最痛恨這種人,雖然我並不是有意傷害,但是客觀上某種程度就是這種樣子,總感覺自己很慚愧(雖然因為刺人這件事自己心理和生活學習都已經受到巨大創傷(前後很多地方都提到了),但是這個別扭還是轉不出來)。

    而且據我所知(高三時候和我媽又聯系上才知道,做那個事之前不知道),他父親很早就去世了,家境也不富裕,她母親把他還有他幾個姐姐拉扯大很不容易,而我因為這種沖動就刺傷對方,感覺很對不起他,後來也想道歉,還托以前的班主任捎了話(因為和縣裏幾乎所有人斷絕關系,害怕見面引起其他學生找事,或者借機慫恿,所以不方便當面見。如果以後方便,我還是願意見他,讓他用合適的方式報復回來)。要是讓他紮我壹下或者打壹頓還回來(讓他忍氣(壹直沒找到我報復,肯定算是忍氣啊)好幾年我已經很愧疚),我心裏才能安寧(當然如果我以後有機會也願意用自己勞動獲得的經濟收入再次適當補償,雖然家人已經賠償過壹次)。

    而那次被我熱水不小心誤燙的女老師(她才在那個班教學不到壹個月,我連名字都沒記)則是我最感到對不起的人。她沒有要求追究我的責任,連經濟賠償都沒有要,而她頭部被嚴重燙傷,我心裏非常難過,壹直想去道歉,但是自己又沒有壹個好的文憑或者說成就,高考連續失敗,有什麽臉去看她呢?(如果我還能考上名校,對她我也會進行經濟補償,口頭道歉太虛偽,但是得我考上名校並且大學畢業有很多收入)現在經常摸自己的頭和背,總是不由自主的設想自己被開水澆頭的痛苦、被刀紮的疼痛。或許是過於的將心比心,這種想法經常冒出來,根本擋不住,千百次的想象自己遭受這種傷害會有多麽疼痛,連細節都要構思(例如如果我背上被紮疼的難受,上廁所會不會用力也疼呢。開水澆頭上把頭皮燒壞究竟是什麽滋味?頭皮留疤會多麽痛苦?這些想法讓我更能對我用開水潑和用刀紮的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因此更為自責)因此身心俱疲,極為痛苦不安。

    此外,有時候我確實會因為壹些小事小題大做,加上在惡劣環境中防備心理太強,容易把壹些並不是故意找事的意外行為當成挑釁。例如有兩個學生在玩,把書扔到講臺上,我正好在那站著,結果以為又是有人找事,於是告到學校教導處。我這種做法就太過分了。雖然是因為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挑釁以致精神緊張導致的,但是我自己也有壹定責任。還有壹些口角、說話行為的雞毛蒜皮的小事也反應過度,用很激烈、很不好的方式對付對方,很明顯也是非常錯誤的行為。因為這點事告對方,確實會被很多人看成神經病。對於這些我對不起的人,每當想起就特別羞愧難受,想到那時候做的那些事就想找個地縫鉆進去,為此壹直懊惱和慚愧,希望這壹切都沒發生,但有時候又覺得壹些事不可避免。

    同樣對於其他那些想感謝的老師也是因為高考失敗而沒有去看望,只有壹次給壹個老師打電話說考上(那次只是分夠但是並沒有報誌願)xx大學的名義才說了幾句話,但是後來也不去聯系了。現在高考是這個局面,我有什麽臉面去見這些老師呢?他(她)們對我的近況應該是不知情的(長期都沒有回老家,加上去外地學習之後,不希望以前的事傳播過去,所以刻意不想和老家初中那些人和事再扯上,也沒有電話或者QQ微信之類的聯系),我也壹直感覺羞愧。對我來說,除非考個211、985院校才能不太丟人,而考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那種名校才能比較有臉去看望以前教過我的老師。但是現在這些離自己都越來越遠了。(這些事有些相當嚴重,還有壹些雖然有人告訴我不嚴重,但是我還是覺得嚴重。對於經常打架欺負他人的人可以不在乎比較輕的傷害,但是我不能。我既然譴責校園暴力,自然對自己應該要求更高,每壹件做錯的事都是汙點)(除了上面提到的這些人,還有在整個學習過程中因為防備心太強而在言語行為上傷害過很多無惡意的人,或者對別人的壹點小毛病小問題反應過度,也是很不好的。而且有時候在可能控制沖突時過於錙銖必較,不夠自重容易做過頭的事)(對於那些因為我大鬧客觀上影響了正常學習的人,我也非常抱歉)。

    不過如果壹定要在受欺淩和防衛過當之中選擇,我還是選擇後者吧。我看到的很多被欺淩者,並沒有因為不反抗而被欺淩者放過,欺負人的反而更加毫無顧忌的欺負。而旁觀者無論男女也並沒有去阻止(反而往往是流氓惡棍欺淩者中的壹些人會“適時”的勸說不要再打再欺負了,避免打的太重出了大事),也沒有誰公開表達同情和幫助(或許私底下也有在內心裏同情的,但是也沒多少,大多數人都覺得這些人是倒黴蛋、活該,甚至很多旁觀者還對被欺淩者進行嘲笑、鄙視。從這些人看到校園暴力之後的表現,如語言、動作、神情就會知道)。既然這樣,那我還有什麽必要妥協退讓、保持理性平和呢?那樣別人只會更加把我看成倒黴蛋、傻逼、糊塗蟲,把我被欺淩當笑話看,更沒有人尊重我,我更加活不到現在這樣。那些在大城市裏不知道內地縣城和農村的社會生態的人對我寫的這段話可以無視,繼續妳們聖母心度小人之腹。

    至於那些直接打我我、砸過我、騷擾、歧視過我的人,他們絕大多數也並沒有受到什麽懲罰,甚至還心安理得,不僅對我猖狂,對其他弱者也猖狂,不僅當時壹時耀武揚威橫行霸道,他們壹直都是耀武揚威橫行霸道,無論平常說話,還是走路和舉動,各種行為無不透著流氓惡棍橫行霸道的作風。尤其那些例如通過在背後投東西等在背後耍陰招的人,我從來沒忘記。雖然現在看不到這些人了,但是這些人現實裏還是這樣,我看不到不等於沒有發生。而且在其他地方又看到很多具體的人不壹樣但是言行舉止、在群體裏的地位各方面和以前見過的流氓惡棍沒什麽兩樣的人,只是看到了更多種類的陰招和惡行。

    而其他沒有直接欺負我但是各種歧視和孤立我的人,例如看見我就趕快跑的人(不是比喻,前面說過很多了,就是直接跑,躲開),很多情有可原吧,如果我看見壹個可能威脅到自己的人或者看著別扭可能也會躲開,我在學習和生活中對壹些人也會有偏見或者類似歧視的情況,只是我壹個人的歧視起不了多少實際作用,而壹個集體幾十人的偏見或者排擠則能產生巨大直接影響。任何人都有權利與討厭的人保持距離,所以這些普通同學的行為無可厚非。不過有時候完全沒得罪對方卻被排擠也是很難受,對這些同學我確實不好評價。其實這些同學往往也受那些流氓惡棍或者喜歡翻嘴扯舌的人挑唆和影響,才對我有更深的反感。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自己也確實有言行不當的地方,不能指望別人都遷就自己、哄自己,這也是錯誤的想法。經過這些輕重不同、直接間接、有意無意的傷害,自己精神遭受了極大的創傷和扭曲。他們做的事情有些承認了,有些不承認。不過很多事眾目睽睽,就像投東西,我很多時候看不見具體是誰,但是其他同學看見了。至於像跟蹤嚇唬,這些也有人看見。或許也有完全沒人看見的事。對不承認做事的他們有種當著所有老同學的面發毒誓嗎(大多數他們找事時候都被人目擊了,他們敢當著看見這些事的發毒誓嗎?)?我就敢發這種誓言。

    雖然因為在惡劣環境中精神緊張,有時候存在誤會、誤判,搞錯了壹些事,就像附中時候認錯了投東西的人,或者把壹些不是惡意的人和事當成壞人和惡意攻擊,但是絕大多數時候的事都判斷對的。我敢做就敢承認,這些人做了不敢承認嗎?睜著眼睛說瞎話的人敢拍著良心發毒誓嗎(如果有良心的話)?不敢在以前的老師和同學以及社會公眾面前發毒誓嗎(具體發什麽因為太難聽所以不在文中列,不過如果見面對質我可以說出來,例如包括發誓者自己在內全家慘死?這是最輕的誓,還有其他更毒的以自己、父母、妻子、兒女(即使他們有些人現在沒有,以後也可能有吧。)以及其他他們最親愛的人作為發誓的內容?)?做壞事即使騙得了老師、騙過所有人的眼睛,也騙不了自己的記憶、自己的內心。天公地道,人心為秤,那些借口沒有錄音錄像、沒有人看見(或者有人看見但是沒人敢作證)而否認自己罪惡的人要知道,天地之中自有公道和青天。只要做了,這些言行就永遠印在了世界上,不能抹掉。(我說的這些不僅只是針對欺淩我的人和欺淩我的事,還有這些人和他們的狐朋狗友欺淩其他弱者的事)(當然,對我自己也壹樣,我做的錯事我也會永遠記著,會懺悔,想辦法彌補,以及用以後對社會發展進步的貢獻、對不公正社會的改變來贖罪)(當然,有些時候的歧視我自己也有很多責任,這個在文章中提到過。有時候自己也沒把握好他人的善意,有時候自己把可以搞好的關系搞糟了,我個人也應該承擔起自己的那部分責任)(即便壹些人昧著良心發誓,其實還是有人看到的,例如投東西後面肯定有其他同學看到,還有跟蹤威脅我,像李治讓另壹個外班的人跟蹤我,至少那個跟蹤的人知道李治說的真假。真的發誓對質時候我會把他的誓錄下來,包括錄音和錄像(如果他敢發的話),然後發給所有同學以及公開在社會上,看看他在那些知情者面前能不能擡起頭來)(假如壹開始就進入了比較友善的環境而不是四面受敵,不是壹開始就遇到十幾個人拿磚追我,不是壹直遇到各種欺淩者的挑釁,如果都是善意玩笑和交流,或許我能在沒有上小學的前提下較好的融入初中,也就沒了後面的那麽多事情。)

   至於說家庭,雖然我壹直對家裏決定沒有讓我上小學導致這壹系列問題而極為憤怒和怨恨,也對小時候遭受的家庭暴力例如各種恐嚇壹直存有恨意,但是自從上初中以來,尤其上高中之後,我父親還是盡心竭力支持我,找了好幾個學校,而且還是重點中學,在經濟上做到了有力支持。由於我大多數時候不住校,又加上經常通過旅遊散心調節心態,住宿和車費就占了生活費大部分,加上吃飯和學費,我的開支還是很大的。對於壹個家裏有兩三個病人(祖父母長期臥床,我父親現在腦溢血還沒好利索)、收入只是縣城中等水平的家庭來說,我的開銷已經是壹個沈重負擔了。此外,雖然我曾經受到家人的傷害,但是家人也強調“壹致對外”,在我受到外人例如學校學生流氓的傷害時還是比較積極的支持我並且去找學校老師和領導想方設法解決問題,對外人傷害到我也比較憤怒。由於家庭對我反抗學校惡霸的支持,我才能與這些學校的流氓惡棍進行長期的鬥爭。雖然這些也不能彌補前面錯誤決定(沒有上小學和適應家外的環境)和小時候家裏惡劣環境(前面提到過)給我造成的無法挽回的巨大傷害(這種傷害壹直影響到現在),但是畢竟我父親盡了自己的力來盡可能彌補,而不是讓我自生自滅、對我撒手不管,在經濟上做出了巨大投入(雖然現在由於種種原因在縮減)。

    此外,在我上高中之後,我父親給了我很大的自由空間,不僅同意我住在離家幾十裏的學校外面,還不過多幹涉我的日常生活,也從沒有在學習成績上逼迫過我,對我個人興趣愛好也沒有過多的幹預,當然這也和我想方設法使用各種手段疏遠家庭有關,不過這個過程中我父親總體還是比較開明的,雖然個別時候也做過壹些暗中幹涉的事(這個也不方便在文中說太多。不過可以舉兩個例子:我和壹個縣城的壹個親戚(是我父親的幹媽)說了說關於以前我小時候父母離婚以及為什麽不讓上小學的事,結果我無意中告訴父親,父親就帶上我爺爺直接找到對方家裏質問為什麽給我說過去那些事,把這個老奶奶嚇得不輕。還有我在濟源和壹個語文老師關系很近,我父親還在我說起這的時候抓起其中壹個細節(那個老師在學校外面而不是家裏和我談話,說那個人對我有戒心,以此挑撥關系(雖然我也覺得這個老師應該是這樣也戒心,但是用不著家人告訴我,用不著父親或者其他家人警告我,因為他的目的是不讓我對外說家裏的事,破壞我在外的關系))。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雖然我父親給我壹些自由,但是包括他在內的家人只要有壹點點機會,就還想控制我,從本質上想控制我。所以我只能通過對家裏撒謊保護我的自由、保護我的隱私,保衛我的生活)。我為了擺脫幹預有時候也會對家人撒謊,不說明學校的很多事情,甚至也不告訴家人我住在外面的哪裏來抵觸幹預。當然我撒謊也有報復家人對我特別小的時候的事撒謊的目的。我報復心比較強,而他們都不願意告訴我離婚和搬家還有不讓我上小學的具體實情,而且對造成我如今狀況的責任上壹直支支吾吾避而不談。而且現在我父親和我姑時常還在壹些事情上對我撒謊,而且次數很多(這個不方便在文中說,具體可以當面說)。所以我也用對他們撒謊反欺騙,家人相互撒謊,也是壹種奇景,雖然經常在我家庭裏發生。

    我姑雖然小時候給我很大傷害,但是畢竟後來照顧了我父親,履行了我該履行但是沒能力做到的事,所以恩怨還是得分開的。不過她是否在她的工作單位或者和親戚朋友的聊天閑話中說我的壞話,傳播我在學校的事情,這個不得而知。雖然她比較傾向“家醜不可外揚”,但是因為我和她壹直有沖突,我也曾經很多次在外說過她的“壞話”,她在背後詆毀我也不奇怪,說不定以前學校傳揚的事也和她有關。而且因為她在家裏,我和我父親即使用電話通話,她也了解個大概,所以更有“料”來爆我的隱私給他人。而且我曾經對父親或者在她面前說過壹些話,她完全可以扭曲、誇張或者用其他方法添油加醋渲染傳播,把壹些存在的事誇大其詞,把沒有的事根據我的只言片語進行捏造,然後大肆傳播,也完全是可能的。因為我自從上高中就不在老家,對老家不接觸太多,不知道具體都有哪些人在背後詆毀我,具體說了什麽,只能根據以前在的時候的情況推測壹部分(例如前面提到多次的壹些流氓惡棍學生以及其他反感我的學生在學生圈中到處說我的壞話,我轉學之後新學校老師和同學馬上知道了以前的事之類。例如我去二初中,過了不到兩星期,全班大多數同學都知道我在抗大的那些事,老師也知道了,甚至其他班壹些人都知道。這些前面已經詳述了)。她也可能暫時不這樣做,因為希望她老了我能照顧她,然後留著這些了解我的隱私當底牌,作為壹把“撒手鐧”,以後我長大要是不給她養老,她就做前面說的那些詆毀我的行為。就像我現在的這篇文章如果公之於眾,而且被她知道,她就可能立即詆毀我以反擊(例如在她工作單位或者朋友圈把我的事扭曲、添油加醋甚至無中生有的誹謗)。除此之外還可能有更陰險歹毒的方式打擊我,不過現在還不知道。

    至於我祖父母,他們當年也是做出離開家鄉並且讓我輟學的決定者之壹,小時候雖然對我也很好,但是也管不了我姑發瘋嚇人打人,他們現在都老的已經幾乎沒有自理能力,連意識也不清了,在家裏過著很痛苦(這個不方便在文中說,可以盡情想象)的日子,估計不會過太久他們就會終老了。自從初中壹年級之後,除了偶爾回去過,絕大多數時候都沒見面,我也沒照顧過他們,現在也沒什麽感情了,雖然還記得他們小時候對我的照顧。我姑以前特別兇惡,現在在壹些時候對我好無非就是希望她老了之後能夠有個為她養老的人,用壹些好收買我的心。而我現在為了錢(家裏就她身體還利索,我父親身體還弱得很),為了繼續活下去,也不敢在她面前過多表現反感,不能當面指責和追究她以前小時候各種暴力和恐嚇給我造成的傷害,還得小心翼翼跟她說話,雖不完全像狗壹樣“搖尾乞憐”,但是實質上也差不多。其實我和她都是在互相利用,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變得虛偽和不敢表達真感情,我很虛偽和無恥,她也壹樣虛偽和無恥。為了有生活的費用,為了生活,人就會變成這樣。

    我和我父親還有姑姑等家人的關系很類似二戰後的中國和日本,日本雖然在二戰後給中國很多非賠償名義的經濟援助、技術援助(自上世紀70年代至21世紀初,日本是中國第壹大援助國,中國是日本第壹大受援國),但是並沒有真正道歉認錯並以戰爭罪行及破壞為名義對中國賠償(只有個別時候會道歉,例如村山談話,但是日本絕大多數主流政治人物乃至社會都沒有這樣),始終不願意認罪,而且更重要壹點是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即使各種經濟彌補也遠遠不夠造成的損害,而且很多東西無法用錢賠償。我家人雖然在初中之後在我激烈抗爭和其他原因情況下給了我很多幫助,例如找學校和生活費,但是前面我走的那些彎路已經無法挽回,我自己由於特殊童年(尤其沒有接受小學教育和與同齡人接觸導致無法適應學校和社會)導致後續那些事,各種丟人現眼,繼而使名聲惡化、名譽毀滅,做了那麽多錯事乃至罪行,直到如今無路可走,而且未來還是無法適應社會,都不是通過這些補償能解決的,很多東西永遠釘在了我身上,無法抹除,尤其因為這種特殊經歷導致自己犯的錯誤(程度嚴重、情節奇特(很容易被當成談資),或者二者兼有)而且對未來學習、工作(如果還能走到那步的話)以及婚姻(同上)導致毀滅性影響,人生已經近乎無路可走,只有等死。如果經歷了正常的家庭環境成長和小學教育,就不會出現那些不適應學校、做出那麽多激烈、奇特、扭曲的行為,就不會丟人現眼,成為成千上萬人的話柄和談資,也不會到現在還沒勇氣考學和工作。而且家人壹直不願意正面承認錯誤決策給我帶來的傷害的責任,反而以“保護小時候的我”(例如說要是上學就讓我媽給我賣了之類莫名其妙也不可能的理由)之類的理由搪塞和狡辯。而且我姑對我小時候打我嚇唬我並不承認,還說“妳記錯了”、“有錄音錄像嗎?”之類的惡心話狡辯否認。這種態度讓我極為惱怒,但是由於前面提到的原因,暫時還無法翻臉。

    這些年的學校生活大多數時候都在各種矛盾沖突中度過,由於自己極為激烈的、扭曲化的反抗產生的震怖以及反抗的不確定性,使對方不敢輕易做大事(例如怕我在受到嚴重欺淩之後殺了他們,其實這個想法當時確實有)再加上在矛盾極度升級後往往選擇退學轉校,所以沒有受到其他很多校園暴力受害者那種被群毆、長期淩虐、用磚頭砸、還有各種校園暴力新聞裏提的壹些高強度暴力(有時候幾乎就發生了,但是躲過了),否則就我壹個人與他們沖突,他們肯定會恨不得把我撕碎,可能早就被他們打殘甚至打死了,至少也會像其他很多同學壹樣備受長期的高強度直接攻擊欺淩。但是避開這種情況附帶的巨大代價就是自己激烈反抗帶來的和其他很多同學關系的疏遠、嚴重歧視和孤立,和老師關系鬧僵,失去了青春年華裏正常的友情,也沒有了中學時代的種種歡樂和自由(有部分時間段和部分情況下有這些,但是相比起來,那些不幸更多更突出,影響也更大),數年間壹直在壓抑、恐懼、焦慮中生活,有時候為了避免同學知道以前經歷還要說壹些謊言(例如以前是在是A市的,結果說成以前在B市上的學,而且為此還要想辦法圓謊),在高強度對抗中患上嚴重抑郁癥,身心俱疲,學習成績總體起伏很大,喪失了和普通學生壹樣的學習知識、備戰高考的條件。

    而且我壹直在敗退,在逃避,出現矛盾往往只能以自己離開為結局,而對方卻安然完成學業(除了初壹時候被開除的那個,而且實際上也沒影響),初中換了四個學校,高中又是四個,無論鬧騰的多激烈,最後受傷害最大的還是自己。自己越是反抗,受到的傷害尤其名譽毀損越嚴重,並且如此惡性循環,在泥地裏打滾,越嫌自己臟越打滾,然後自己更臟。尤其那些非常誇張、激烈的舉動和言辭,讓自己名聲掃地、身心受創,青春年華也被不斷的毀壞、耽誤,當然很多也是我自己的責任。往往我的反擊對我造成的名譽損害比不反擊要大的多得多。在傳媒尤其互聯網高度發達的時代,加上照片、錄像這些影像的普及,我的這些經歷更容易被很多人有意無意充滿惡意或者無意從眾的傳播,各種誇張、誤讀的宣揚同樣會在人前人後四處進行(前面提到了很多了,我在初中時候縣裏同期學生大多數都聽過我的“大名”,我的事早就是壹種談資,後來在其他學校也往往是“名人”,如在附中,尤其通過那壹些站桌子上的照片傳的很多班級的學生都知道我這個“精神病患者”,然後底下各種評論,難聽的,直接指罵的,或者諷刺的,而且我只是點看了個別人的qq空間和微博,其他更多的並沒看到),雖然暫時還沒在更廣泛的區域傳播,但是其實考取了壹些名校,因為需要開具壹些證明和講述自己過去(沒有學籍和長期復讀、多次轉學,自然也要提及那些“大事”等),自己做的壹些事的激烈、突出乃至離奇(就像壹個校領導說的“教了這麽多年學,從沒見過恁(指我)這樣的”),此外無論考到哪終究會傳回老家還有以前上過的那些學校(大學復核因為我沒學籍必然要詢問以前我就讀過的學校),本身我在那些學校或者同期學生中就是“知名人士”,相關老師同學也會知道,比較清楚了解我情況的就有好幾百人,壹傳十十傳百,加上壹些“有心人”(和我有矛盾的人,看不慣我的人)故意在誇張和扭曲的添油加醋的有意傳播,搞得滿世界都知道也不奇怪。現在之所以沒有出現這種情況,恰恰是我沒有去上大學和接觸那麽多人,通過逃避、自我封閉和與社會隔離而得到的茍安,但是也耽誤了自己。無論是在現實世界還是互聯網世界,自己永遠都是“雙拳難敵萬手”。這也是自己高考遲遲沒有取得完全可以取得的成績的原因。我之所以投書南方周末,也是希望南周在合適的時候能夠通過詳細完整、全面客觀的調查取證,理性真實的講述我的經歷,給我壹個客觀的評價。

    如今互聯網、新聞媒體報道的各種校園暴力,以及我所耳聞目睹的身邊的校園暴力,我個人所遭受的直接暴力是屬於很輕的那種。不過受到的其他校園欺淩,例如恐嚇、騷擾、歧視、排擠、人身攻擊等(具體事例前面都有)卻是比大多數人要嚴重。原因就是上段以及前面其他相關段落所說的激烈反抗等各種因素,所以這些別人的歧視孤立,我自己也有很大的責任。而且從某種角度看,我也有加害者的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幾件事,還有做壹些極端事情時候對普通旁觀學生造成的恐懼等,也是我的責任。至於說歧視,我那時候也不是沒有偏見,有時候也會說壹些現在感覺很不對的話。所以我屬於校園暴力中受害者、旁觀者、加害者三種情況都存在的人。通過互聯網和報刊電視等媒體看到很多人經歷比我更嚴重的校園暴力,我覺得自己有責任和義務把自己所了解到的校園暴力以及其他校園問題講述出來,用壹個親歷者的視角給他人、給社會提供壹個了解校園生活中不美好的那壹面的窗口,讓社會更加重視校園欺淩問題以及其衍生的各種其他負面問題,讓廣大中學生都能有壹個安全、寧靜的校園環境,也讓中學為大學和社會培育更多懂得遵紀守法、尊重他人、真誠正直、友愛寬和的人。

   對於我的經歷的講述,由於時間跨度很大,有些離現在已經有差不多七八年,所以記憶可能略有偏差,但是主要內容應該是無誤的。當然還有壹些我在學校在家庭等地的事情沒有提到,有些是忘記了,有些是沒必要提,有些在文中不方便提及,如果要當面采訪,可以進行補充。對於校園暴力的基本要素、成因、後果以及解決手段,我單獨寫了壹篇文章,隨本文壹同發出,可與本文講述的壹些內容結合著閱讀。

    作為壹個壹些經歷很特殊,但又經歷過很多中部縣城和中等城市中學生普遍經歷過的中學生活的人,寫下本文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壹,作為壹個“弱者”(只是從壹些方面,我並不是典型的弱者)和“邊緣人”,壹個和集體比較疏離的人,我有責任替處境類似的人發聲,並且講出處於這種弱勢和邊緣中的人的成長歷程、現實處境、思想狀態、心理問題。我的壹些經歷和思想狀態(無論是正常的還是病態的部分)都能給社會壹些啟示吧。

    從群體來說,我很能理解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和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受校園暴力侵害的被欺淩的學生,以及受其他(例如戰爭中的平民尤其婦女被敵方乃至本方侵害,淩辱、殺戮)強者戕害的弱勢群體,理解她(他)們的痛苦、羞辱、掙紮、無助、絕望。從古至今都是強者掌握著話語權,雖然自啟蒙運動以來人文主義人道主義得以彰顯,弱勢群體得到很多保護,例如女權運動的發展和殘疾人、兒童權益的維護,但是並沒有根本改變強者主導社會的實質,弱勢群體利益仍然被嚴重侵害,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像印度農村的婦女被強奸、強迫婚姻、買賣、殉葬,中印乃至更多發展中國家尤其農村地區的婦女處境仍舊很糟,家庭暴力見怪不怪,校園暴力同樣在不發達地區也不被認為是什麽大事。婦女、老人自殺已經是中國農村壹大痼疾(南方周末《農村自殺檔案》)。

    不僅這些弱勢者發出的聲音很微弱,即使發出了聲音,往往也被很多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階層認為是給國家(或xx地方)抹黑,影響了國家或者當地的形象,還特意挑出發聲者的“個人問題”(像印度黑公交輪奸案發生後很多印度上流人士指責女生不應該大晚上出門、和男性友人獨處之類,還有宗教學者說“即使再兇惡的黑社會分子也不會侵犯品德高尚的女性”,言下之意就是被輪奸的女子品德有問題),讓受害者二次受傷害。在各種直接間接有意無意的壓制下,弱勢群體無法與在經濟、政治、輿論等各方面資源占絕對優勢的強者分庭抗禮,加上受害後精神受到的創傷以及孤立下的求助無門導致的激烈扭曲行為(如蘭越峰、唐慧,我的那個不算,我有些事自己責任比較大),導致強者更有借口指摘弱勢群體“沒事找事”、有“受迫害妄想癥”(在多次受傷害後確實會敏感多疑,對正常的事也激烈反應,某種程度確實會出現“被迫害妄想癥”,但是壹開始並非如此,而且並不是每件事事情都是“妄想”出來的,相反,很多甚至多數是真實的,只是由於處於弱勢,了解信息渠道不暢,導致易出現判斷偏差。當然受傷害之後過於敏感導致反應過激、多疑也是壹個原因),讓弱勢群體更加受壓迫,發出聲音反而受到更大的羞辱。

    還有的時候,強者會把很多人都會犯的毛病用放大鏡在弱勢發聲者身上挑出來。孤立無援的人的錯誤很容易被挑出來檢視,而人多勢眾的流氓惡棍或者位高權重的惡官或者其他領導則可以利用權力、人脈等避開批評,做壞事能夠比較間接和隱蔽,而且往往混入群體之中,不易被發現和公之於眾。如廈門大學女教授謝靈,當她舉報了校長在食堂“開小竈”並且此事公之於眾後,學校就立即報復式的調查她“涉嫌論文抄襲”。其實由於周圍大環境和體制,當今大學論文存在各種不規範乃至抄襲並不鮮見,只是平常沒事時候很多人都這樣,但是壹旦妳想仗義執言或者反抗強者,這些平日裏算不得什麽的事就被冠冕堂皇的拿出來當大棒敲打了。而且這讓妳有苦難言,壹方面證明妳有汙點,自然“沒資格”指責別人這這那那,另壹方面妳又沒辦法反駁(如果謝靈公開反駁“反正很多人都這樣,為什麽不調查其他人學術問題呢”,等於把很多同事乃至整個同行都得罪了,而且妳又怎麽證明呢?自己又沒有能力調查。所以這壹招的狠毒就是在於讓妳有苦說不出,有理不能辯)。

    更糟的是,很多受欺淩者已經喪失了揭露、反抗欺淩的勇氣,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還有什麽地方能夠替她(他)們伸張正義。而且由於她(他)們知識的不足和視野的局限讓其不知道完全可以不認命,完全可以不受折磨的活著,弱者完全可以有另壹種活法。在逼仄的環境和服從化的教育中,這些受欺淩的弱者麻木、逆來順受。就像在農村很多被欺侮的婦女或者受校園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可能連像南方周末這種媒體的名字都沒聽說過,或者聽說了也不知道具體是做什麽的,也不知道現在大城市存在的壹些女權、保護未成年人、殘疾人、LGBT等組織和各種相關活動,不知道在大城市戶籍居民的弱勢群體雖然也受壓制,但是卻有遠比她(他)們更有尊嚴、更豐富多彩的生活,更不了解社會上其實是有很多有正義感、樂於幫助弱勢群體的人。在思想上,在大腦裏就沒有這種講出自己受欺淩的動機和傾訴目標。

    此外,這些受欺淩者總體上相互隔離,即使有些近處的互相知道,但是由於信息所限、其他(例如強者的壓迫無法組織起來)也不能擰成壹股繩反抗,更無法從全省、全國角度看待自己遭受的問題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這樣她(他)們只能孤獨的面對欺淩,而不能聯合起來。這些是更深刻、更可怕的現實。賈樟柯曾經說過:“愚昧就是不知道在自己的經驗範圍之外,還有其他可能性”。但是這種愚昧並不是這些弱者自己的過錯,而是由於大環境尤其強勢者、特權階層的有意愚民,是壹種“被愚昧”的愚昧,導致這些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不知道還有另壹種生活方式,還有壹種不需要必須以欺壓與被欺壓的人,人們都能相對較為平等的交往和學習、工作的生活。這是壹種更大的悲劇,不僅是這些弱者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國家、社會的悲哀,是時代的汙點。作為壹個有些類似的經歷的人,我寫這兩篇文章就是想為在經濟條件、社會地位、身體素質、人際關系、話語權等方面處於弱勢的壹方講些公道話、大實話,講壹些她(他)們想說但是不方便說或者沒條件和不能這麽系統清晰的說的話。

    某種程度我是幸運的。當我在壹個學校遇到無法解決的矛盾時,往往有可能逃避,可以換壹所學校,可是其他很多被欺淩的學生因為沒有家庭和老師的支持,只能忍耐,往往要忍三年甚至更久,不麻木就壹直痛苦著,如果在欺淩中變得麻木,往往會精神頹廢,得過且過,失去對美好事物的感知力,甚至為未來對妻子或者子女的家暴埋下伏筆,也為社會增添了更多戾氣和不安全感。

    同樣,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和兒童、老人也無法躲避,例如南方周末《家暴陰影下婦女權益的保護--未能完全翻轉的李彥案》中被丈夫用各種殘忍手段施虐卻求助無門無處躲避,最終殺死丈夫被判無期徒刑的李彥。還有更多的被欺淩者連殺死欺淩者的勇氣都沒有,只能默默忍受,而我還有逃避的條件,可以獨自住在外邊的旅館,與家庭、學校和社會裏的各種矛盾沖突有所隔離,也有機會在比較安靜的環境中閱讀和思考,考慮自己的人生和分析社會現實,並且思考出壹些個人經過思考認為對的道理,想出壹些對社會問題尤其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的解決辦法。可是以千萬乃至以億計的那些天天遭受欺辱、處於恐懼之中的很多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受害者絕大多數卻無處可逃,每天在恐懼與憂慮中被動的“等待”固定時間或不定時的施暴,這種確定要受欺淩卻又無處可逃而且還要時時“等待”,比睡覺前等待樓上的“第二只靴子”要可怕百倍千倍。痛苦、麻木、逆來順受和把不合理合理化,“認了”是受欺淩者的常態。

    作為壹個有條件逃避部分問題而沒有被打擊的完全喪失追求正義的勇氣、沒有隨波逐流的人,我更有責任替這些痛苦而無助的人發出聲音,為這些可憐的人爭壹點話語權,讓社會知道她(他)們的境遇,進而改善弱勢群體的處境,推動社會的文明進步,保護每壹個人的權利、自由和尊嚴。我作為壹個自己也給他人帶來過嚴重傷害,也有罪惡的人,也應該用剖析自己的方式給他人壹個鏡鑒,用文字進行懺悔,而不是隱瞞自己的錯誤,過著和社會上那些做壞事良心沒有壹點不安、從容說謊和站在自己立場(而非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上為自己辯護的那些敗類渣滓(往往他們不是在底層而是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在社會上還混的風生水起)壹樣的生活。在犬儒主義盛行的今日,理想破滅,公平正義被當成虛幻,人人都在厚黑,都在玩潛規則,相對主義大行其道,道德被選擇性使用。因此,更得有人堅持真理、正義,或者至少有最起碼的對錯之分,要有良心。

    第二,希望通過寫這兩篇文章,能夠讓社會更加重視校園暴力問題,更加關註不太發達的地區教育存在的種種問題,為推動中國教育的整體發展和教育資源的均衡化做出壹點努力,對此在另壹文中已經有詳細闡述。

   第三,我的個人經歷無論是從普遍性的經歷還是特殊性的,都有很多東西可以為他人和社會起到壹種啟示、告誡,至少某種程度上是壹種負面典型。當然我經歷的家庭問題(尤其家庭暴力、家庭內沖突)和校園暴力、教育問題等都能為社會提供壹點點借鑒和警示。此外我個人的心理狀態,無論是正常的心理狀態還是趨於病態壹面的心理狀況,都可以作為研究青少年心理狀況的素材,對研究和解決青少年心理問題提供壹些有價值的參考。雖然我有些個人經歷和心理狀況並不完全具備普遍性,但是還有很多是有普遍性的。

    我以前極力隱瞞本文書寫的這壹切,但是隱瞞下去除了讓自己心理壓力加大最終走向崩潰、人生毀掉之外並無意義,而且未來極可能被壹壹抖落出來,前面已經提到了。與其那樣,還不如我通過自述將自己的經歷交給媒體和學者,起到壹些有積極意義的作用。尤其當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爆出這些時,我希望新聞媒體能夠通過調查了解,給我壹個公正合理的評判。

    我並不希望任何媒體和個人替我洗白,只求客觀公正的講述和評價。當然我並不是說立馬公開這些,但是相關媒體采編人員和相關學者(例如青少年問題學者、教育學者)可以先看看(我還寫了其他理論性分析校園暴力、教育問題、家庭問題的文章,可以作為重要參考),到合適的時候再公開,尤其當網絡上很多人傳播此事時,希望正規媒體能夠用客觀公正、有價值的報道,既為我個人伸張正義正確的那部分(我做錯的那部分當然要自負其責),又借此事件為社會提供壹些有意義的啟迪和有價值的思考。

    如果我的幾篇文章能夠為社會發展起到積極作用,我的經歷包括各種作為大眾談資的東西給思考和解決例如家庭親子關系、家庭暴力、教育問題、校園暴力、青少年成長、抑郁癥患者心理狀況等各種社會問題提供有意義的參考,讓我及我的經歷、心理成為研究上述問題的壹個標本,使我遭受的這些痛苦和欺淩就能有些價值,也算是為我曾經做的錯事進行某種程度的贖罪,我會非常欣慰。說白了,就算身敗名裂,也讓自己的聲名敗得更有價值,對社會有些積極意義。如果我的聲名的毀滅能夠讓人們對於上述這些社會問題有更客觀的看法,哪怕只是對分析和解決上述問題多增添壹份素材,我也比現在什麽都不做更好些。(當然,希望在報道中不要影響到曾經幫過我的老師和同學,對那些涉及到和我有矛盾的人可以講,其他沒有影響到我甚至還幫助了我的人就盡量保護他(她)們的隱私)

    第四,無論自己未來如何,總要給這個世界留下些什麽。我個人的命運現在無法由我自己決定,前途也壹片暗淡。我自出生以來20多年中多數時間都生活在痛苦之中,尤其在學校的幾年無論他人傷害我還是我傷害他人,都讓自己身心受創,名譽盡毀(雖然我並沒做過什麽嚴重的犯罪行為,且均有原因、情非得已,但是因為那些激烈舉動,以及正遇上互聯網興起導致的行為被記錄與傳播,我的這些事加壹起,在許多人看來比壹個許多犯罪者還惡心,更令人尷尬和鄙夷,壹部分過失殺人或者強奸的人還能在監獄服刑後改過自新,重新回到社會,人們還能原諒他們當年的沖動,願意接納他們的改變。但是對我這樣的人,人人都有戒備心理,不願意生活在同壹個屋檐下,連接觸都不願意,因為我這些事太特別,太惡心,太離奇,我太不可捉摸和不確定,相反那些罪犯倒是還能歸類在正常人的範疇,而我則是在這個範圍之外),失去了正常的生活,長年累月生活在扭曲與痛苦之中,沒有了很多人都擁有的快樂、幸福,人生近乎毀滅。我要臉就活不到現在,但是我也不想完全不要臉。

    如果我能夠用我的肺腑之言為解決校園暴力問題、教育體制問題起到哪怕微小的作用,我就算是為社會進步發展和維護人民利益做出了壹點點有價值的貢獻。我的壹生不能沒有成就,哪怕這個成就需要犧牲我的名聲,需要我以名譽與生命為代價對他人和社會講述自己惡的壹面來實現。我不能在這個世界上活著卻沒有貢獻、不能對他人沒有壹點幫助、不能對社會發展沒有起到壹點點促進作用。即使不能“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至少也要留下壹些正義的聲音,在這個充滿汙穢和不公的世界發出自己的吶喊,不為強權和眾意所屈,堅持並表明自己的理想。

    南方周末作為中國自由派媒體的中堅,理念雖然和我的價值觀並不完全重合,還有不少分歧之處(例如南周在經濟議題上持中右翼的自由主義立場,在部分社會議題上也持溫和傾向保守的自由主義立場,而我則在經濟問題上持中左翼(國際通用的左右分別而非“中國式”左右派分別)的社會民主主義立場,在社會議題上持較激進的社會民主左翼立場),但是它關註弱勢群體、既不被強權征服,也不壹味迎合民意,而是相對客觀公允、理性求實的報道社會百態,因此我把自己書寫的心聲交給它,希望能夠影響更多的人,讓更多的弱勢群體都能有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當然,其他我信任的媒體也壹樣,我希望這些進步媒體能夠在必要的時候通過客觀公允、理性求實的報道給我壹個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評價,既不誇大我的錯誤缺點,也不避諱我給他人造成的種種傷害)。

    話語權被壟斷是可怕的,當年的德日法西斯就是在舉國壹致的輿論中走上戕害各國人民(包括德日的本國人民)的道路。古拉格不止存在於西伯利亞,它還在無形的萬維網中;《壹九八四》中的思想禁錮也不止存在於文學作品裏,往往也在看似寬松卻充滿各種軟性或硬性有目的性引導的當代現實世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共和國建立後不久就提出並至今提倡的文化方針,多元的輿論才能讓各階層不同群體都有表達自己思想、維護自己利益的機會。

    對我來說,在當今充滿強者邏輯、贏者通吃的環境中,更有必要為弱勢群體呼喊。婦女、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尤其是農村婦女、留守兒童,這些人並沒有能夠充分的維護自身的權益。農民工、城市產業工人、較不發達地區教師(尤其鄉村教師)、縣鄉和小城市個體戶、絕大多數普通農民等這些占人口大多數的中國公民並沒有充分和合理的分享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經濟成果,雖然從縱向上是比以前幸福多了,可仍然處於相對貧窮之中,享受著較差的教育、醫療、養老和其他社會服務。他(她)們在社會地位、權利分享、社會參與方面更是與其貢獻不相匹配,在公民社會的發展方面和同樣經濟狀況的許多發展中國家相比都相形見絀。

    而且更糟的是,這些東西還在進行代際“傳承”,下壹代仍舊如此。種種社會不公、各種黑幕、舊式和新型的醜惡都在,校園暴力只是社會黑暗面的冰山壹角。北大馮軍旗的那篇極具震撼的《中縣幹部》調查論文足以令人感到中國中部基層社會黑暗的現實多麽讓人痛心而無奈,又多麽“稀松平常”和見怪不怪。作為耳聞目睹並且親身經歷過壹些殘酷現實的我,並不想沈默與順從。

    我的兩個同省的文學家:劉震雲和閻連科,都以犀利的筆鋒描繪了自己的家鄉,用批判主義的文字表達著對故鄉深深的愛,愛之深,責之切。而《滄浪之水》的作者雖不是與我壹省,但是其實小說所描寫的很多東西都有中部社會的共性,其中的點點滴滴的描寫都震撼人心,看小說主人公,壹個充滿理想的青年被社會改變,生於黃河母親撫育的中原大地,卻不能造福家鄉百姓,變成壹個曾經厭惡的人。我沒有這些文學家生動描寫現實、把現實融入文學的能力,也沒有陳桂棣、馮軍旗、於建嶸等人走門串戶詳細調查、全面分析的能力,只能根據自己所見所感寫出自己所知道的東西,寫出自己的個人體會。我親身經受和看到聽到了很多校園暴力和家庭暴力,所以希望社會能夠關註,能夠改變,讓弱勢群體不再生活在恐懼之中。

    我對自己的剖析,可能還不那麽詳盡,還不夠深刻,但是我盡可能會講自己不好的壹面,給他人和社會以有益的啟迪。盧梭的《懺悔錄》就以展示自身的醜惡壹面來為社會提供鏡鑒,我遠遜於盧梭,但是也希望用類似的方式通過文字表達自己的心聲。如以“才如江海命如絲”來評價我雖為過譽,我的知識水平並沒有江海之闊,但是經過這麽多年的閱讀書籍、報刊雜誌,以及通過電影電視以及互聯網了解的各種東西,加上這些閱讀形成的思考分析能力,我還是算小有才情吧(我可以不誇張的說,我的近現代歷史、國際關系方面的知識水平要好於普通壹本乃至部分重點高校的相關專業學生,我可能在知識系統性、學術性上略差,但是我在廣度深度上要好於這些學生)。不過“命如絲”倒是很貼切,心有沖天壯誌,命如腳下汙泥。原本可以成為例如華東師範大學、中山大學甚至中國人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這類名校之星,實現遠大理想,通過學習和分析研究、實踐,幫助更多的弱勢群體走出困境,無論做社科研究員、記者或編輯、律師,還是大學教師,都能發揮壹技之長,成為推動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優秀公民。

    但是由於前面那些原因,自己卻自身難保,別人高考成功是金榜題名前途無量,而我高考考入名校後則面臨幾乎可稱為滅頂之災的危險,人生也可能已經走到盡頭。想堂堂正正做人,卻汙點壹大片,永遠洗不凈;想奮起高飛,卻被過去和現在的種種痛苦拉拽,不僅不能飛起,還搖搖欲墜。而且因為很多事是已經發生的,我又不能穿越回去改變壹切,連改的機會都沒有,如今只能在糾結與痛苦中慢慢走向毀滅。但是我求生欲望還是很強的,我不想自殺。某種程度上我很像契訶夫的《第六病室》中的格莫羅夫,由於自身個人生活的危機和對社會大環境的種種問題悲觀導致的雙重壓力,使自己處於極度憂慮、糾結、恐懼之中。雖然我活下去很難,雖然我有很多錯誤甚至罪惡,但是我還是想再努力壹下,用所有勇氣再向大學、向未來進行壹次沖刺。雖然由於各種原因,我的夙願--成為當代的魯迅和中國的盧梭--幾乎沒有可能,可是在內心總是堅守著,哪怕死了,哪怕因為其他的如上面提的事情“身敗名裂”,我心中也永不放棄這樣的追求。

    還有壹點,雖然我擔憂很多事,不希望壹些信息傳播,但是我也不會接受任何人的要挾,不會被壹些人掌握的所謂“黑材料”嚇倒。想當年我孤身壹人力戰強敵,挫敗內外敵人的聯合絞殺,我都沒有被擊垮。如今我也寫出這些經歷,因此更不會被這種輿論圍攻和破壞而屈服,大不了與那些流氓惡棍黑惡勢力組成的反動陣線拼個魚死網破,即使死了破不了網,也讓他們在殺害(包括逼死)我的過程中遭遇各種麻煩障礙,消耗其金錢、精力和名聲,讓他們沾上我的血汙。

    自從我有清晰意識起的十幾年來,由於以上所述特殊的情況,我受盡了各種欺淩,看到了無數的白眼、嫌惡、鄙視,經歷了各種恐嚇、排擠、謾罵,丟人現眼的時刻不勝枚舉,也遭遇過直接的暴力身體攻擊。雖然因為我經歷特別,所以我的遭遇自然會比很多壹般人復雜和痛苦,但是我所經歷的各種暴力與冷暴力,走過的曲折路程,很多其他人也在壹些事情上與我有類似之處。我的經歷是個人特殊因素的偶然性和壹些發生於很多普通人的不幸必然性結合的結果。我希望通過我寫的文章,讓社會關註壹般性的校園暴力問題、教育體制問題、家庭環境對未成年人成長問題等攸關社會發展進步的問題,並從各方面改善相關問題,讓他人不再重蹈我某些經歷的覆轍。

    我作為壹個學生,對於很多教育問題、家庭中未成年人狀況等問題能夠以壹個親歷者、當事人角度進行分析。而且我作為壹個中途進入學校教育、並且與主流教育群體有壹定疏離的人,也有壹個較獨立的視角觀察學校教育和學生集體。我前途暗淡,寫這些東西,就是希望拼盡自己所能對社會提供壹點點有用的東西,做出微小的貢獻,也使內心有些許的安慰和救贖,也算我沒白活這壹遭。人之窮途,其言也善。幽暗的人生還要照亮社會最後壹秒。而且也正是幽暗,才更想照亮社會,讓自己不壹無是處,永遠湮沒於蕓蕓眾生和歷史長河,更不想卑瑣苦楚的終結。

     我自己可能沒有什麽道路可走,無非是早些“身敗名裂”還是拖得晚些日益沈淪的區別。但是這個社會是有的,中國是有的,世界也是有的。事物的發展都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壹,當今社會的種種黑暗終究會被摧毀,會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當真正充滿自由、平等、公平、正義、友愛的社會建成時,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不再受家庭暴力的折磨;身心殘障、性取向特殊不受家庭內外、學校、工作單位和社會上的各種歧視與排擠,性別歧視也不復存在;校園暴力能夠得到充分遏制,身體較弱和交際能力較差的學生不再被打罵欺淩,不再在各種校內外威脅、恐嚇中恐懼的生活;學校、班級中不再是有些人趾高氣揚、橫行霸道,而另壹些人卻要小心翼翼、看人下菜碟、明哲保身;師生關系能夠真正平等和友好,老師既有威嚴又不高高在上,師生之間、學生和學校領導之間不再是充滿隔膜和簡單冷漠的應試功利關系,而是能夠真誠溝通,平等交流,並且去共同建設(學生在學校事務中有真正發言權)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共有的校園;各區域、城鄉、各階層的子女都有相近的教育條件,不同家庭出身的孩子被老師壹視同仁的對待……雖然,可能這要過數十年乃至上百年、數百年才可能實現,我不能看到了,但是,後人會看到的。

    當嶄新的時代來臨,我們回憶歷史,對當今社會的觀感會是什麽?如同當今國人看清末愚昧落後、積貧積弱、臟汙遍地的中國?如同今日英國人看當年“羊吃人”圈地運動時的野蠻與殖民擴張的血腥?如同如今美國人看19世紀開拓西部的殘忍和20世紀初爵士時代的道德淪喪、腐敗猖獗、物欲橫流?希望真有“歷史的終結”:在某個時期後,人類社會充滿公平正義、友善博愛、平等團結,每個人都能獨立自主、自由自立、有理想有尊嚴的生活。當然,歷史可能不會“終結”於某種具體的狀態,但是至少要基於壹個讓人們有充分的自由、足夠的尊嚴、合理的物質滿足和有較高底線的公平正義、平等均富的社會狀態,廣大人民都能認同和遵守“共同的底線”,在這樣的基礎上再去追尋未來無限的各種更高境界的可能。但是,當今的社會,大多數人和這些基礎性的維護基本人權的要求還有很遠的距離,實現它們,任重而道遠。我肯定看不到了,但是未來會有人看到這樣的世界的。

討論校園暴力,首先要明確壹下概念。“指長時間持續的、對個人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且因為欺淩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欺淩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通過對受害人身心的攻擊,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郁”--摘自維基百科。而狹義的校園沖突則是雙方都有責任而且力量相差不懸殊的矛盾沖突情況(當然雙方力量不對等,而且雙方受對方打罵侮辱程度非常不同的沖突就可以劃歸欺淩)。

    對於校園暴力/校園欺淩概念,還需要更加詳盡的補充說明。

   1.校園欺淩除了身體體格強弱(打架能力強弱)不對等,往往還有欺淩者還有知識和語言能力優勢(口才比較好、會強詞奪理、利用對方恐慌焦慮情況下對對方夾雜謾罵的指責)、心理素質優勢(流氓學生往往不講理不要臉還能保持“理直氣壯”的態度,鎮定、陰險、狡猾、兇惡、會在老師面前壹套背後壹套,有人看見的地方做壹套,沒人看見的地方的思想行為又表現出另壹套。而被欺淩學生可能性格軟弱、心眼少、鬥不過嘴、容易驚慌和失態、緊張忙亂);

    2.雙方“朋友”數量多少的不平衡和“朋友”性質構成的不同(欺淩者主要是有意願和能力打架幫忙以及幫腔立威聲援的人,尤其有“弟兄”和幫派的,在朋友和別人有了沖突,可以快速的幫腔、動手,而且高度的認人不認理,不管朋友對錯,堅決幫忙,站在朋友壹邊;而被欺淩者即使有壹些朋友,往往也是壹些平常溫順、謹慎、明哲保身不願意惹事的朋友,遇見沖突並不能第壹時間和堅定的站在受欺淩學生的壹邊,即使站出來了可能也打不了架、幫不好腔)(流氓混混學生的“朋友”並不壹定都要上去打,但是可以助威、拉偏架、替對方探聽消息(例如裏邊幾個打人,門口就有望風的看看班主任或者學校領導之類巡視者走過來沒有)、跟蹤受害者乃至通過言語或者無言的舉動威脅受害者;

   3.雙方在班級的、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在老師眼裏地位(這個倒不是說老師恰恰親近壞學生,而是老師不待見受欺淩學生以及知道霸淩學生的厲害而息事寧人袖手旁觀這類“地位”和狀況)的失衡、“後盾”(例如被欺淩者家庭條件差、和父母關系不和缺乏支持保護等,而欺淩者家裏有錢有勢或者關系硬等)力量相差很大;打架鬧事、與人沖突的“經驗”豐富,與“沒經歷各種陣勢”的差異;交際能力和人緣差距(欺淩人的學生往往會看人下菜碟,不會去惹所有人,甚至還會特意和壹些學習好的、和老師關系近的同學搞好關系)等這壹系列優勢來實行欺淩。

    此外,網絡暴力也是校園暴力的壹種重要形式,除也具備校園暴力壹些共同特征之外,還有壹些獨特之處、特殊的危害。關於以網絡形式實行的校園暴力,在本文後面有敘述,在此不詳述。

    總之,校園欺淩往往是以多欺少、以強欺弱、以及利用有利的地位和環境等優勢對相對弱勢壹方實施欺淩。當然欺淩的特點還有就是無理取鬧、沒事找事、尋釁滋事,無端(或者只因為“看不慣”對方,或者認為對方“好欺負”,而並不是這人做了什麽損害他們、損害班集體其他成員乃至損害社會利益的事情)的欺負他人;或者利用壹個小事情做借口以遠超對方應負責任的程度進行欺淩,多次、長期、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的反復攻擊;或者在雙方都有責任的沖突中,不通過和對方平等講道理、辯論爭公道而是通過仗著自己打架厲害、人多勢眾、會罵人和強詞奪理等優勢來打壓、羞辱對方,在欺淩時“壹起上”或者“輪流上”來欺淩勢單力孤的被欺淩者,並且使用暴力、恐嚇等方式進行後續報復(例如兩個人發生口角,其中壹方會帶壹群流氓惡棍在學校裏邊或者校門外襲擊另壹人,還有的人會去其他班“認人”,指認和其發生沖突的人(我親眼見過這種情況,五六個外班的或者社會青年直接進到我的班級裏找壹個可能欺負了他們“小弟”的人,認了壹圈沒有然後踹開門走了)往往還伴隨著多次恐嚇,例如天天帶壹幫人在外面截住妳、嚇唬妳,還讓妳低頭認錯甚至下跪“認罪”,或三番五次當眾羞辱對方。讓對方丟人現眼、尊嚴盡失)。

    當然,自從有了互聯網,網絡欺淩也是壹種非常重要的校園暴力手段。通過散布他人謠言、隱私、在網上進行挑釁、辱罵,都是網絡欺淩的典型方式。當然有些欺淩還夾雜著金錢勒索、強迫“服務”(例如強迫他人天天去給他買飯、洗飯盒、接倒洗腳水等,否則就打罵,這種情況在互聯網新聞上可以搜到)、考試欺淩(考試中強迫(和自願被抄的完全不同)他人把卷子交給他抄,影響他人考試時間,甚至壹些地方的高考還有這種現象,家裏有勢力或者惡棍學生(這二者往往重疊)強行奪走其他學生卷子抄襲,很多被奪卷子的還是女生(我的老家和我去考試的縣市沒有見到過,但是其他壹些地方有這種現象))。

    性侵也是壹種特殊情況,雖然公開的情況比較少,但是也並非沒有(受害人容易因難以啟齒拒絕承認,加上壹般都會在隱蔽處做,自然很難看到。但根據國外校園性騷擾和強奸的數據進行類比,還是有比較嚴重情況的。欺淩中男生對男生的性侵應是占絕大多數(可參考軍中和監獄中的情況,美國監獄有7%男性曾被強奸--維基百科“美國監禁制度”詞條,美國、韓國也都爆出過軍內性侵醜聞),男生對女生的性侵壹般直接歸為強奸了。

    而欺淩的過程和後果往往是壹邊倒(被欺淩者被打、被罵、被侮辱、被誹謗、被群體暴力或者冷暴力歧視、壓迫,受害者痛苦、尷尬、恐懼、麻木、憂郁,而施暴者則沒有受到什麽損害或者損害微乎其微),具體說往往被欺負的被打不敢或者沒能力還手、欺淩者往往使用器具(鋼管、水果刀等)、嚴重的欺負和微不足道的輕微回擊的鮮明對比和長期的欺淩和偶爾的反抗的差別(例如某次好幾個人狠狠踢打了他30下他只還了其中壹個欺負者兩三下,被打的鼻青臉腫卻只反擊了兩拳,被欺負幾十天只有兩三天裏有過兩次反抗而且沒什麽效果這種)、被罵或者被譏諷、剌刺卻不敢還口(或者偶爾頂幾句,還幾句嘴,但是遭到暴打和更惡毒的咒罵,多人輪番責罵,欺淩方在言語攻擊上有絕對優勢)、被在平常同學背後(或者網上)詆毀傳謠而因為關系面沒有欺淩者寬、以及消息不夠靈通、應付這些言語霸淩能力不足、心眼沒有霸淩者多等無法抵消或者反抗這些網絡霸淩以及現實裏的歧視、詆毀。

    總的來說,欺淩就是壹方故意滋事、雙方力量不對等、在沖突中局面壹邊倒、最終受傷害的只有壹方而且受傷害較嚴重(或者兩方都有傷害但是壹方在身體被打、被言語侮辱、被嘲笑戲弄、在同學甚至社會上的名譽被破壞程度嚴重,在班級裏乃至學校丟人現眼,被人看不起,變成霸淩者和旁觀者眼裏的“傻瓜”、“倒黴蛋”、“可憐蟲”這種被欺侮戲弄嘲笑的身份定位。而另壹方則受損微乎其微,甚至還因為欺負人的“勝利”而得到滿足和快意,感覺高人壹等,乃至被很多人當成“大哥”、“牛人”。

    這些欺淩者通過這些欺淩他人行動能夠“立威”,在班級乃至學校裏趾高氣揚、耀武揚威、橫行霸道,讓其他人都得讓著他、慣著他、甚至討好他,平常不被欺淩的旁觀者學生和這種人說話也要客客氣氣、小心翼翼,更不敢批評他們的言行舉止。平常各種違紀或者不當行為甚至考試公然抄襲他人,班幹部也不敢管、不敢報告老師或者老師也睜壹只眼閉壹只眼之類)。甚至在很多時候,這些流氓惡棍學生不需要毆打、謾罵被欺淩者,也不需要破壞被欺淩者的東西,幾個人天天在被欺淩者眼前、背後走來走去就足以產生恐嚇、壓迫的作用(就像監獄審犯人,有些獄卒只需要揮動鞭子嚇唬被打過很多次的囚犯,就足以把壹些人嚇得渾身顫抖、充滿恐懼)。

    此外,還要將校園欺淩和開玩笑區分開來。開玩笑往往是二人關系親密友好、雙方自願追逐嬉戲,而且即使打鬧,也有尺度和特定環境。而校園欺淩則往往是強迫性的,而且顯然帶有刻意侮辱、打擊對方,給對方帶來傷害的行為。校園欺淩總是給對方帶來身體上的疼痛、精神上侮辱,讓對方在大庭廣眾或者特定人群中丟人現眼、至少也是出醜和尷尬,讓對方覺得不舒服。開玩笑當然是故意戲謔,雙方都因此快樂,並無或者罕有不適之感。

    當然二者有時候也有壹定交集。例如壹些流氓混混往往先用半開玩笑的方式挑逗他人,如果此人應對得當(例如微笑、敷衍),而且流氓心情比較好,不想欺負妳,就會繼續開玩笑,然後走開。如果此人應對不當(如果急了或者表現厭惡之類),對方就會把半開玩笑變成欺淩(對於壹開始就不是開玩笑而是找茬滋事的,就不需要按這種情況評判了)。當然有時候人與人玩笑開大了也容易導致沖突的發生,還有雙方性格和價值觀差異(如果開玩笑的人外向,被開玩笑的內向,或開玩笑的認為某句話只是玩笑,而被開玩笑的則認為是冒犯),也可能因此發生沖突,演變成欺淩。

    當壹個或多個欺淩者向長期被他們欺淩的人在欺淩中穿插有開玩笑時候,這種“玩笑”造成的痛苦和欺淩也差不多。就例如奧斯維辛集中營受刑的猶太人,在經常被毆打時,突然有個黨衛軍官拍拍他肩膀,抓住他的頭善意搖晃幾下,這個猶太人只會感到可怕、厭惡而不會感到對方的親昵。南京大屠殺中那些被蹂躪過暫時還沒死亡的中國婦女看見日軍走過來沖她們笑,或者拿花逗她們玩,即使在日軍這壹特定時刻心裏確實是開玩笑,她們也會非常惡心和恐懼,甚至比此前被強奸還感到痛苦和羞辱。絕大多數校園暴力中的被欺淩者、欺淩者以及旁觀者,還是很能區分開開玩笑和惡意欺淩的。

   關於這些校園暴力發生的原因,前面自述(自述我發給了壹些調查記者,而與我的個人經歷無關的人,我就不發自述了,壹個是內容太長,另外涉及大量個人隱私)已經斷斷續續講了壹些,例如著重講了家庭的影響。除此之外,還有諸多因素。關於校園、教育之外的社會大環境因素,如果展開分析,篇幅較長,暫且擱下,在此著重講壹下關於學校、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即導致校園暴力發生的相對直接的原因。

   首先,學校教育內容嚴重缺乏關於如何進行人際關系交往、尊重他人、處理同學之間、師生之間關系等人文素質教育。

    就我所了解的縣級中學和內地市中(都是重點中學),對這些東西並沒有多少系統化、體系化、實踐化的教育。雖然偶爾老師也會講壹些事例或者個人人生經驗來教導學生如何做人,但是只是穿插於應試性課程偶爾為之,所占的學習時間非常少。至於有時候的主題班會之類,往往也會流於形式。例如對中國人日常生活文明禮貌的主題班會,雖然舉了壹些例如旅遊景點不文明現象,但是並沒有真正延伸到日常生活裏人際交往、行為舉止上的文明禮貌,只是以壹些套話做結語。而且這種班會也只是每周壹節,往往還被其它學習任務占用。

    也就是說,像為人處世、待己待人等這些生活必備的素養,基本靠家庭教育以及“社會教育”裏各種經驗教訓來塑造。而前面提到的家庭教育質量的參差不齊,以及當今社會道德存在嚴重缺失下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面對社會壹些醜惡現象時候,青少年如果沒有合理引導,恰恰容易去學壞的壹面,因為這樣不僅逆反,還比較“酷”,青少年的心智不成熟的“落後”以及身體成長狀況的“超前”往往更容易勾起天性裏惡的壹面),很容易讓他們形成不良的價值觀,而且往往以更不掩飾、更露骨、更殘酷、直接的方式表現出來。

    例如歧視,可能成年人歧視會比較隱蔽,說難聽點是暗中下絆子,雖然陰險,但是大多數時候人與人也會冷和平的相處。但是未成年人的歧視會明明白白的說出來(侮辱性、歧視性語言),或者通過動作(誇張的厭惡表情、舉止)以及更激烈的行為(毆打、喝罵或者其他侮辱性行為例如男生對其他男生的性侵犯)表達出來,往往比成年人很多時候造成的傷害和破壞性更大、公開歧視的時間更久。前面壹些我還有其他同學的例子已經講了壹些實際情況,互聯網上也能搜到很多類似案例。

   當然,除了集體對個人的這種歧視或者攻擊,小圈子團體之間也有壹些矛盾,男生例如打群架、女生例如有時候壹個寢室還能分成兩波對抗,每天劍拔弩張的。這種雖然不是那種單向傷害,危害性不很大,但也不是什麽良好的同學關系,這也與教育問題有壹定關系。而且這種沖突比大城市重點中學那種輕度的、有底線的同學之間矛盾的嚴重程度差別很大,不能等同視之。

    這種人文素質教育的嚴重缺失,不僅影響學生時期學生們的價值觀和行為,也會對他們未來成人之後的思想價值體系和生活實踐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例如未成年人看到成人社會裏的坑蒙拐騙、謊言與虛偽、叢林法則強者邏輯、拉關系走門子、阿諛奉承、暴力強權,這時候又沒有學校教育來糾偏,來讓他們認識到這些是錯誤的,引導他們向正確的方向去,那他們看到這些往往不是憎恨與批判,而是贊同與適應,並在未成年之前在校園或者社會上“預演”、“彩排”,這樣的人走向社會,構成新壹代國家公民,對他們自己、對他人、對國家和社會的影響可想而知。

    其次,巨大的學習壓力和學習內容形式的教條化也是校園暴力、學生心理疾患等問題發生的重要原因。

    我所在的地區,從初中開始,早晚自習就成了學校必備。從早晨6:30開始學習,到晚上21:30(有時候是22:30),午間往往還有大量作業,想休息壹會也是很難。課間最多只能在走廊放風或者趴桌子上每次瞌睡幾分鐘,或者在教室寫作業,還有吃飯時間很緊湊。其他時候都在學習,上正課或者寫作業,就這樣作業往往還寫不完,只能抄壹下別人的了事(我也這麽做過)。除了初壹上半學期和高壹那幾個月是雙休,其他都是壹周至少上六天課,有時候兩個星期只休息壹天半。初三高三時候連跑操往往都帶著課本背誦,加上各種大小考試,正規考試基本每月壹次(高三基本上十幾天壹次),平常平均每天每科還要做至少兩套習題(每套至少有20道題)和壹張卷子(如果看做題總數,壹共六科,最終都要乘以6)、天天學的暈頭轉向,學習壓力可想而知。而且布置的很多作業必須“寫完”,但是總有不會的題,這只能導致抄襲。而且做不完還容易被批評(也不壹定),這樣往往導致壹抄了事或者潦草緊張的做完,而不能深入研究自己不會的題,更不可能把這些寫作業的時間用在自己喜歡的科目或者自己喜歡鉆研的課題上。

    在這種重壓之下(有很多還有家長的壓力),學生心理往往會發生各種變化,變得易怒、暴烈、殘忍,當學習壓力導致精神緊張、痛苦,有些人就會用毆打、歧視、辱罵等方式欺淩他人來轉移壓力,排遣壓力,就類似戰爭期間軍人犯罪,槍殺、毆打、虐待、強奸平民那樣(當然校園暴力程度與之很不壹樣),也類似軍隊、監獄這種高壓且封閉的場所出現的淩虐現象(當然程度也不同,但是有些要素類似)。從很多因為雞毛蒜皮小事就鬥毆甚至打傷同學,甚至強迫對方喝尿、還拍照到處傳播這些已經報道過的事件,就可以知道沈重學習壓力之下(原因之壹)往往會出現很嚴重的破壞性的爆發。還有壹些人在這種學習環境中徹底破罐破摔,也容易毫無顧忌的四處找麻煩,抱著“我不想學習妳忙也別學”的心態把班級搞得烏煙瘴氣。

    另外,因為是應試教育,學習很多東西本身就枯燥無味,加上學生壹些自身或者家庭原因缺乏學習的積極性,面對形式化的學習內容,各種死記硬背、題海戰術,自然失去對學習的興趣,青春期的余力往往就會用在校園暴力之類事情上。如果像沿海大城市重點中學那樣,學習內容比較豐富多彩,同學們都能從日常學習裏找到快樂和自由,就不會在課堂上違反紀律,影響他人,到處亂竄位子、投東西、喧嘩、聊天、看各種亂七八糟的書刊(例如黃色書刊之類),也不會有太多人把戲弄、欺負他人當成學習無聊下的壹種扭曲化的樂趣了。(當然,如果大環境和學習條件不改善,沒有良好的教育內容和青春期引導措施,課業過於放松,也可能導致學生有更多時間沒事找事。所以解決校園暴力並不只是減少課業負擔就行了,而是多管齊下,否則如果只重視減負可能反而導致問題更嚴重)

    第三,學校以及當地各種教育基礎設施的缺乏也很嚴重,所處的大環境較為貧窮、落後,社會風氣不佳(例如崇尚暴力或者至少不鄙視暴力),這也讓學生沒有壹個可以較好陶冶情操、安靜學習、拓展視野、提高素養的環境。

    在圖書館看書和混跡網吧的孩子,哪壹個更容易打架鬥毆?經常去科技館、大劇院(在家也有獨立空間和安靜的學習環境)和騎著摩托在大排檔、網吧(當然我也去了很多次)、臺球廳或者幹脆大半夜在大街上遊蕩(或者呆在家裏聽父母吵架甚至被當出氣筒)的孩子,哪類更有利於成長,包括更理性的待人接物?答案不言自明吧。雖然前後二者都是壹種生活方式,但是以社會主流思想判斷,孰優孰劣,以及對他人、他(她)們的家庭、社會的影響哪個相對好哪個相對壞,也是很明顯的。

    像縣城中學,至少我那時候沒有圖書館,實驗室也是只在個別時候開放,新華書店離學校也比較遠,雖然周末也有幾十個中學生去看書(根據我目測),但是相對於縣城那幾個中學數千中學生,這真是九牛壹毛了。縣裏圖書館更是只有少許報刊雜誌,這是七八年前情況,但是現在也沒見有多少進步。和京滬穗那種規模龐大、環境優美、書類齊全、查閱方便、服務優良、電子化信息化的圖書館根本不能及千分之壹。而且據我所知,各學校自己也有很多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而且不像我們這只是偶爾開放,平常經常進行各種活動。某市中雖然有圖書館,但是我記得壹年半左右壹共只有三次組織去看書,而且全是在高壹時候,後來高二完全沒有了。至於個人去看,壹個是學習沒時間,還有就是學校以及各位老師並不太引導多讀書,無論是有組織的還是宣傳上,都更強調應試學習,考試成績始終是第壹位的,而且是學校學習生活中占絕對主導地位的。至於科技文化展覽設施、室內健身設施、計算機、理化生應用實驗室等往往更是聊勝於無或者幹脆沒有。

    那課外生活去哪呢?除了在家裏或者學校寢室,無疑就是網吧、遊戲廳、還有大街上摩托車的轟鳴,以及大半夜三三兩兩的未成年人在遊蕩。如果他們覺得這些不夠刺激,那就剩下打架鬧事了。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也是內地尤其農村子女了解世界的窗戶,讓他(她)們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其他更自由、更優質、更多樣、更美好的生活方式,給青春期的他(她)們未來無限的希望。當然,書中各種道理、價值觀也會深深影響他們的思想和行為。而如果有老師循循善誘,在課本之外給他們的閱讀以良性的指導,讓他(她)們把看到的書本與現實結合起來,更會影響甚至改變他們壹輩子的人生軌跡,讓他們跳出落後、保守、愚昧、暴力、短視、狹隘、麻木等壹些地區很多人的“宿命”(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而且很多人還有善良、淳樸、熱情、正義等好的品質,同壹環境中有各式各樣的人,同壹個人也有復雜的善惡兼備的特性,就例如我),找到他(她)們真正的人生價值,追尋並得到真正自由、有尊嚴、獨立自主、物質充裕、精神豐富的幸福生活。而且這對他們當下的學習、行為也會影響很大。

    如果有了這些好的教育基礎設施,並不是說校園暴力就沒有了,而是程度得到很明顯的減輕,加害者和受害者數量也會相對減少。同樣,如果各類文化科技設施齊全,自然會讓學生有了豐富充實的學習生活,既轉移了學習壓力,也提高了學生素養,還填補了課外學習生活的缺失,也對於解決校園暴力以及學生心理疾患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剛才提到與京滬穗對比,其實我並不是說要內地縣城、農村也達到這種水平,但是差距不能太大,而現實是差的非常巨大。這就像收入分配,資方、領導和技術人員可以比普通職工多拿,但是不能差距懸殊。雖然內地小城市和縣城不必有京滬穗那樣大型的圖書館以及劇院等文化設施,但是至少每個學校要有小型圖書館,把世界經典名著、重要理論著作、青春文學著作、國內主要報刊雜誌囊括在內,供學生免費閱讀和借閱,並且和學生建立溝通機制,哪些學生喜歡看但是沒有的可以隨時添加,舉辦壹些讀書會,師生之間、同學之間交流溝通,分享體驗。縣城和小城市可以有信息化的中型圖書館,向全社會免費開放。至於其他科技實驗、科學文化展覽設施,不僅應該建好,而且要內容充實(不能只壹座外表漂亮的大樓),硬件齊全,應該保持開放,而不是現在壹些學校把它當成形式,只在上級領導視察時候打開或者偶爾使用才打開,變成真正的科普、快樂學習、學生交流、課外休閑的好去處。當然這些都要投入巨資,又涉及到教育投入、地域公平以及教育體制改革、財政支出分配問題。

   第四,教職工總體素養有待進壹步提高,教師在校園暴力問題處理上地位也很尷尬。此外,師生之間也存在巨大隔閡,師生關系有欠合理。

    壹是老師職權和個人能力有限,很難去處理校園暴力問題。二是為了不得罪人,不惹難招惹的學生,加上學校規定模糊,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壹方面,壹些老師(只是壹部分)對待學生很粗暴、不講理、不細心;另壹方面又縱容和無視校園暴力問題。

    由於師範人才培養存在地域差距,導致教職工在處理校園暴力、對學生心理和行為等日常生活方面的指導都有很大不足。在應試教育下,內地中學更加強調教師的技術性(提高學生學習成績)能力,而忽視指導學生做人做事、提高其人文素質方面的教育能力,這導致很多教師面對學生之間的糾紛以及學生心理問題、學生違反校規校紀問題、在校園生活下產生的各種其他問題不能有更加良好的處置方式。往往是簡單粗暴的批評、空洞的說教、流於形式的紀律檢查等。至於如何開導違紀學生以及學生中邊緣群體等,也沒有什麽很良好的方式。這些其實並不是教師本人的錯誤,而是由於師範教育(尤其是內地二本及以下學校師範人才培養)對這些不夠重視,加上應試化、教條化、行政化的體制所限,還有教職工薪金過低,導致他(她)們這些教師不能更完全、更優質的完成培養思想健康、人格健全、品質優良、道德高尚、快樂自由的學生的任務。

    像我們那裏縣級中學教師月工資僅壹千多元(大約七八年前,聽說的),市中(A市A中,還是省重點中學)基本工資也只有1400-1800左右(四年前,看的辦公室的工資表),普通地市重點中學(B市B中)教師基本工資(不包括其他獎勵提成)有3000-5000左右(六年前,聽說的,不壹定準確,但是看起來這些教師生活條件還不錯,但是也不算很高),相對於社會整體工資水平,教職工(尤其普通中學)工資過於低下,而且重點名校和普通中學、市級名校和縣級中學工資相差過大,這導致教師可能更加強調班裏學生學習成績的績效,而忽視其他方面,而且影響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尤其優秀大學畢業生)的能力,還影響教師生活質量以及個人素養的提高以及在學校工作期間的心情和工作態度,這都直接或間接影響了教學質量和培養的學生的素質水平。按國家正式的相關規定,教師工資應該不低於公務員工資,但是現實是教師基本工資可能還不如很多外出打工的民工,其他提成和激勵也往往以班級學習成績、明面紀律、以及其他不為人知的分配原則(這個就省略吧,不是討論重點,大家都懂),這除了導致學生學習壓力增大、應試教育強化,自然也更不利於教師關註每個學生在人格養成、思想道德培養等方面的問題。

    雖然學校作為事業單位有壹定的其他福利和社會保障,但即使加上這些,教師工資仍然過低,和他(她)們應有的社會地位以及貢獻(對培養、教化壹代代新人、推動社會進步、引領社會發展)完全不匹配。“有恒產者有恒心”、“倉廩實而知禮節”,如果壹個教師連基本生活以及養家糊口都捉襟見肘,每天為基本衣食住行而奔忙勞累,也沒有空閑的金錢和時間通過閱讀、進修、旅行、和學生以及其他教師互動交流來提高個人教學質量和水平,又如何更好的全身心的去教育好每屆以百計(至少教兩個班)、幾十年數以萬計的學生呢?而且這樣的工資水平下教師工作更多變成壹種工具性行為,在計較學習成績等教育績效、家裏柴米油鹽等焦頭爛額的瑣碎生活中,還如何能有壹顆靈敏的心的體察班上那麽多同學每個人存在的各種問題、還如何能靜心感受每個學生的獨特性和潛質、還如何能與每壹個學生推心置腹、因材施教呢?

    至於面對校園暴力,本身自己就有壹堆事尤其經濟收入、績效壓力等的教師除了簡單的批評幾句、或者放任自流不告不理、或者暴怒之外,還可能有多少其他方式呢?至於具體孰是孰非,學生雙方責任怎麽劃,更沒空分析調查了,至於善後問題(例如以後有矛盾的雙方如何相處,怎麽調解)就更無從談起了。中部地區(尤其是縣城、非特別知名重點中學)的教師待遇確實需要有大幅度提高了,即使現在的工資水平翻番也達不到法律規定的不低於公務員收入的水平。如果有了良好的經濟待遇,也能吸引更優秀的生源填報師範專業,從而更好的提高整體教師隊伍的素質。而且當地大學的師範類專業也應該在培養師範生時既強調相關科目技術性內容的教育,也不能忽視教給這些未來的教師關於如何培養學生思想品質、獨立人格、自尊自愛這些內容(尤其對以後可能成為班主任或者語文教師的師範生),具體來說也應該教育他(她)們如何對待青春期學生,如何處置校園暴力。教師是國民啟蒙之母,師範院校(專業)以及它們的教職工則是國民啟蒙之母之母。(當然就我所見的教師,普遍對我還是很不錯,至少表面上是,當然也能肯定很多實際上也是對我好,但是這不代表對所有學生都這樣,而且我去的大多都是重點中學)

    第五,現在處置校園暴力不僅過輕,而且大多數沒有落實到文字、沒有記錄和約束力。防治校園暴力要制度化、明晰化、法制化。

    對於毆打至傷(或者長期毆打淩辱)、嚴重侮辱(例如灌尿、好幾個人輪流騎在身上頭上、用暴力逼他人低頭“認錯”、“認罪”、扒光拍裸照、學狗叫之類),應該按法律進行刑事拘留並記錄在案,嚴重的處以徒刑(適當的可以緩刑),當事人要公開道歉、監護人賠償對方精神損失(主要在於懲戒,其實為了避免“碰瓷”或者同學之間經濟賠款不好看之類,有些可以把賠償款改為繳納“青少年社會管理費”(類似“社會撫養費”),交給官方機構,並由社會監督使用,款項專門用於校園暴力研究、防治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輔導等方面。更重要的是,令加害人的監護人出錢可以督促、警醒其管教好子女,而不是不當回事),其他程度較輕但也造成比較壞的後果的校園暴力也應該由學校給予適當處分並記錄在案,培養學生負責意識(現在普遍是完全沒記錄,處分都是私下的、口頭的,雖然壹定程度保護了壹部分未成年人,但是加害者知道反正打人也沒事,更助長暴戾、兇惡,對他們以後走入社會培養遵紀守法意識也不利)。像臺灣現在很多校園暴力事件都對簿公堂,這就是壹個進步,要摒除中學生打架只是“小孩玩呢”的思想,未成年人也有尊嚴、權利和責任,要更重視公道和正義,讓加害者認罪伏法,得到懲罰,而受害者則得到心理安慰、實際幫助和正義聲援。當然校規校紀還要條文清晰,例如怎麽樣算是“長期淩辱”,怎麽算是“毀謗他人名譽”,怎麽樣算是“嚴重侮辱”……有哪些表現,都要清晰規定,不能模棱兩可,結果出現執行時候自由裁量權太大,結果老師(或者教導處)“看人下菜碟”,處置不公。

    此外,適當的體罰也是必要的。雖然體罰不符合現代教育原則,但是針對青少年暴力行為卻有重要的阻嚇作用。對壹部分未成年人來講,肉體懲罰往往比批評教育和拘禁等限制性措施效用更為明顯。對於很多聽不進道理或者純粹講理被當耳邊風的,肉體的痛苦可以讓他知道嚴重性。而且當他已經用暴力毆打了其他人,他自己也應該受到相應的對待,這樣才能理解被毆打者的痛苦,也為受害者討了公道。而且這樣做也讓欺負人者知道打人之後自己也會被同樣對待,也會受苦和受辱,也打掉了這些流氓“校霸”的“威風”,這些人通過打人來“立威”和“出氣”的動機就會被削減。

    當然,不能壹味的體罰而讓其產生逆反心理,而應該把體罰當作輔助,其他教育為主,而且體罰只針對嚴重毆打、侮辱他人並且給被打者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的欺淩者,只針對占學生總數極少比例的人。而且只針對校園暴力施暴者,對並未用暴力傷害同學的其他違反校規校紀問題絕不能施以體罰。體罰的具體手段和程度輕重應有嚴格規定。當然體罰執行者應該公允,不能看人下菜碟,而且整個體罰過程要有其他人(例如被體罰者家長和霸淩受害者家長、任課老師)在場監督,適可而止,必要的話還可以錄像,壹旦發生意外或者糾紛就能有據可查,當然錄像平常不對外公開,以保護學生個人隱私。新加坡等國現在還有鞭刑,就是以懲戒暴力犯罪或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猖狂尋釁滋事者,有利於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尤其是流氓惡棍的囂張氣焰,有利於社會治安穩定。這不僅是抑制校園暴力的必要途徑,也是培養學生遵紀守法,在未來社會中遵從合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工作單位的工作紀律、乃至遵守社會公序良俗的預演、鋪墊。

    如果從學校校規校紀的處置都模棱兩可,有時過度批評學生、對學生無理壓制、不合理幹預學生對他人和學校無害的學生個人行為,有時又姑息縱容壹些學生各種校園暴力、幹擾破壞學校正常合理秩序的行為;處理違紀學生“看人下菜碟”;看加害學生和受害學生關系和後臺處理糾紛;憑老師個人好惡;學生是否是“刺頭”(就是很兇很硬);看哪個學生會當面壹套背後壹套;怎麽樣違紀又能不留證據;對老師當面恭順背後臭罵;專挑軟弱可欺、不敢反抗或者家長不喜歡老師不待見的欺負;見風使舵,看不同任課老師性格而在不同課時紀律表現不同……這些思想和行為如果延續到成年後的工作和生活中,那對社會肌體的腐蝕和對法律與道德的破壞也不言而喻。

    第六,互聯網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也讓校園欺淩的方式更加多樣化、復雜化,有更強的隱蔽性和殺傷力,也增大了學生之間發生沖突的幾率。

    現在qq、微信、微博、貼吧等社交軟件的大量應用讓人與人之間交流更容易,也讓各種詆毀、中傷、謠言等各種壞話有了更方便、更迅速、更大範圍的傳播。想要毀掉或者打擊壹個人的名譽,以前要慢慢的口口相傳,現在發到公共空間就行了,例如qq群、微博這種所有人都能看見的地方。當然,在微信朋友圈內部、qq空間這種半開放環境往往也能吸引十幾人或者幾十人註意,足以產生重大影響,而且可以連環傳播。互聯網還能“圖文並茂”,傳播他人人身照片、生活狀態照等,比文字和口口相傳的語言更有沖擊力。

    而且有了智能手機,可以隨時隨地、時時刻刻去攻擊他人。在這種虛擬空間還能避免現實裏傳壞話不方便、更容易避免對方報復或者質問等。而且還可以用其他人不知道的“馬甲”發布壹些其他人的隱私或者負面信息。例如建qq群可以加自己信得過的人,在內部傳播,這樣對方不知道或者知道也沒證據,這樣就能更加肆無忌憚的人身攻擊了。

    當然,並不是說人身攻擊都是欺淩,也不是說背後說人壞話的壹方說的都是謠言(很多是真實的,只是有些內容涉及他人個人隱私),而且被中傷的人往往自己確實有責任(例如確實做了錯事、確實影響了他人利益)。但是,網絡上傳播他人隱私和言行、說人壞話造成的損害往往大於對方應付的責任,超出了回擊的限度。由於這種人身攻擊和傳播出於傳播者個人感情和偏見,只站在自己立場來說話,所以容易失去對“度”的把握,做的過分,而且往往只講壹面之詞。如果雙方的能力與精力(辯論水平或胡攪蠻纏能力不對等、朋友聲援力量不對等(往往朋友會站在自己陣營而非站在有道理壹方,而且朋友多就意味著信息渠道多,可以更多的了解對方的個人信息、生活裏的事、各種日常言行等,自己壹方被對方詆毀時候也能第壹時間知情)、雙方對互聯網社交媒體運用能力差別、(多個人對壹人,十幾個人對幾個人,導致人少壹方招架不來等)差別比較大、握有對方“短處”差別大(有些人喜歡搜集別人毛病,或者熟人多人脈廣,自然可以通過很多渠道了解對方隱私,搜集到對方更多的“黑底子”和不當言行,另壹方則孤立無援)等,就可能會導致不講理或者講偏理的壹方反而取得勝利,或者強勢方本來就有理,但是嚴重誇大對方的責任和“罪行”,讓受欺淩壹方所受指責和名譽損害超過了他(她)應負的責任。

    這樣等於不按道理對錯而是誰朋友多、誰更會耍嘴皮、誰更有“料”(既有對方公開做的事的“內情”,也往往有對方隱私)、誰會籠絡人心和耍陰謀詭計誰就能在這種輿論沖突中掌握主導權,這種話語權的不對等往往也會讓大量旁觀者被強勢但是不壹定有理的壹方的觀點所引導,給有理的弱勢方帶來精神打擊、名譽損害或者隱私外泄,或者讓也有責任(包括應該在某件事上負主要責任)的弱勢方承擔了比應負的責任多很多倍的傷害。此外壹些有網絡技術的人可以利用互聯網黑客技術侵入他人手機、電腦竊取他人隱私信息、照片、錄像等用來四處散播以破壞他人名譽、揭出他人私人生活內容的人。

    當然,通過壹個人的某種社交平臺找到他(她)的其他相關社交活動、朋友信息(例如通過微博裏透露從的點滴信息逐步找到對方微信、QQ、貼吧賬號等,通過對方的粉絲或關註的人找出對方的壹些朋友,或者點擊壹些頭像、鏈接,看到其他相關賬號,了解對方日常的活動、愛好等)也是更普遍更容易的。還有壹些人通過互聯網用陰險手段獲取對方生活裏比較不想讓他人知曉的思想、行為。如A與B(AB都為男性)有矛盾,A知道B的微信號,A用壹個陌生微信裝成女生來“勾引”B,慢慢套B的話,讓B與“女生”的交談中說壹些曖昧話、知心話,然後A將其截屏並當成笑話傳播,成為他人談資,來間接詆毀B的聲譽。如果A與B的人脈圈大小和親密度差別大、社交軟件使用技巧能力不對等,雙方心眼多少、陰險毒辣的本事大小不同,則B很容易上A的圈套,甚至上當之後名譽受毀損還懵然不知。而且由於互聯網使用方便、用來攻擊他人的成本遠低於在現實中的言行攻擊,加上互聯網覆蓋的範圍之大,很容易發動多次(甚至壹個人對另壹個人發動幾百次)網絡霸淩,重復進行傷害。而通過互聯網進行威脅、挑釁,也相對於現實更為容易,且不易受到懲處。這種網絡上對人的威脅也會轉化為現實威脅,對人正常生活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人肉搜索也是網絡霸淩的壹種重要形式,霸淩性質的人肉搜索往往有人帶節奏,用煽動性的辭令進行鼓動和指引。現在互聯網人肉搜索事件很多,例如“很黃很暴力”事件、“林嘉祥事件”、“復旦黃山門事件”、“女生疑似偷竊被人肉後自殺事件”,還有多起“抓小三事件”等,雖然有些是有某種正義感引導下的行為,也有壹部分事件有壹定的正面監督和懲戒犯罪作用,但是結果往往矯枉過正,有些把個人恩怨或者私德問題變成公共事件,給相關責任人帶來遠大於其應承擔的責任的巨大傷害。這種網絡評議往往缺乏理性和尺度,按照自身價值觀而不壹定符合法律的思想評判事情,而且有些時候會把事情扭曲和誇大,和古代的“私刑”類似(當然現在也有,例如壹群人打死小偷)。

    而校園小圈子的網絡暴力雖然影響力沒這麽大,但這種語言上的攻擊會變成現實裏的歧視、排擠、無法安心學習,甚至不能完成學業而退學。對很多“網紅”或者說名人明星,人肉搜索或者爆料這些人的緋聞壹般不會太過破壞他(她)們的生活,因為這些人壹方面有大量粉絲聲援、又有公關團隊和經紀人,有能力應對各種網絡攻擊。此外很多上流社會名人往往居住在與平民有所隔離的高檔社區、出入有自己的汽車甚至私人飛機,還有仆人、廚師這些,足以與大眾隔離,即使網上鋪天蓋地的圍攻,現實裏吃住行往往不受太大影響。而普通老百姓壹旦被人肉搜索,平常住所(無論住家裏、學校還是租房)往往會有人直接騷擾、拍攝,甚至“聽墻根”(如河工大事件中就有人在被人肉的女方家屋外聽屋裏說話,還在貼吧搞了“現場直播”,除了“直播”房間裏面的對話,包括屋子裏怎麽哭都描述的有聲有色,還夾雜各種惡毒、尖刻的評論。雖然這個事件中男女私德有虧,但是也不必這樣吧,而且還牽涉了無辜的家人。),出門吃個飯都會有壹大幫看熱鬧乃至滋事的人圍著,如果有工作往往只能辭職(像延安“看黃片”被警察破門抓捕的夫妻,變成名人後,夫妻因此在老家過不下去,被迫離家去外面打工,但是二人仍然被人認出來騷擾、說風涼話,丈夫被公司老板以“妳名氣太大了我這小地方容不下”辭退,妻子在超市當收銀員都幹不下去,經常被人圍觀--見華商網《延安小夫妻在家看黃碟被抓續:生活幾陷絕境》。雖然他們的行為並沒損害他人利益,而且有幾個人平常沒看過這種片子呢?但是就因為這對夫妻出了名,很多人卻因為各種各樣心理(如獵奇、厭惡)騷擾當事人),在學習中的可能會輟學甚至自殺(如那個偷竊而被人肉後自殺的女學生,就是無法承受同學的歧視和謾罵才選擇結束生命,相對於她偶犯的這點小罪,這個懲罰太重了)。

    雖然這些事情很多並不是涉及校園暴力的網絡欺淩,但是由這些事情可見通過人肉搜索等方式進行的網絡霸淩有著極大的負面作用,輕則讓人心理受創、出現心理疾病,重則會讓壹個人不能正常學習、工作,甚至不能活。而這些人有些是犯的錯誤的危害遠遠低於網絡霸淩的給她(他)們造成的傷害,有些連違法犯罪都談不上,還有些幹脆壹點自身責任都沒有(如“很黃很暴力”的女主人公)。(反過來說,倒是有非常多的人做極為惡劣的事情,就只因為其手段陰險、方式隱蔽,沒有證據證明、或者即便有證據也無法像人肉搜索、網絡暴力那樣傳播的力度,使他們躲過輿論的譴責,受害者無法得到社會關註、同情和幫助)

    而即使是雙方力量均等的網上相互攻擊、揭短、對罵,雖然不壹定產生上面幾個結果,但是和前面的情況壹樣,名譽都會有所毀損,學習也會受到壹些影響(部分精力和時間用在生氣和去與對方鬥嘴上),在其他同學甚至老師眼裏的形象都會變差甚至變得惡劣。而且最重要的是,這樣往往解決不了問題(對人註意自己言行舉止自律等方面可能也有壹些積極作用,但是不大,因為是否被欺淩往往不是是否有理,而是是不是有朋友幫腔、會耍嘴皮和手段、有“料”等前面提到的那些能夠掌握話語權的東西,而且導致“校霸”流氓學生等橫行霸道時候更不敢仗義執言,普通學生平日更謹小慎微,怕被通過網絡報復。還有就是很多網絡欺淩裏對受害者的攻擊指摘等往往只是針對大多數人都會犯的小錯誤,只是因為不喜歡他這個人所以恨烏及屋,把各種小毛病都能擡出來示眾,所以並不能成為推動學生潔身自好的有力手段,反而可能抑制個人個性的張揚),反而會激化矛盾。

    此外,互聯網社交本身也會帶來很多口舌交鋒,因為不需要面對面,就沒了壹些顧及,所以更容易口無遮攔,增加糾紛,進而可能由網上鬥嘴演變為現實裏面對面的沖突。而這種網絡霸淩由於是在虛擬空間,有時還是匿名,即使知道是誰也沒直接證據,所以學校老師更難介入。至於公安司法機關,除非被霸淩者是知名人士或者導致直接嚴重的人身傷害後果(例如導致自殺),是很難去追究責任的。而且往往參與者人數眾多,又沒有公開帶頭的人,自然難以追查誰的責任。加上這種事件太多,警方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大,在平常有更多更重要的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出現情況下,對這方面自然很難全力治理。根據維基百科,這些年網絡霸淩現象越來越多,已經成了很重要的壹種欺淩形式,而且往往作為傳統欺淩形式的“配合”,增大對受害者的傷害(例如女生扒光衣服毒打,裸照被放網上)。

    當然,互聯網上合理的爭執、輕度的言語沖突、在合適範圍內的指責包括輕度嘲諷都是正常的,以上所說的是很嚴重的欺淩行為,帶有強烈的侮辱、造謠中傷、人身攻擊等行為並造成較嚴重後果的網絡霸淩。

校園暴力從古至今、從中國到外國都存在,但是存在並不代表合理。首先,它實實在在的給人造成了身體上的和心理上的傷害,很多還是重大的傷害,而且往往還潛移默化的影響到成年後的生活。而且中學階段正是壹個人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形成的重要時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這個時期的人生經驗對他們未來的思想價值觀和實踐行為影響頗大。

    根據維基百科上壹些韓國、臺灣等地的研究,未成年時期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對他們成年以後的生活有很大影響,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受害者相比其他人,成年後家庭出現家暴(施暴或者被虐待)、犯罪的幾率都更高。當然對於心理、性格、思想狀況、價值觀、行為方式也都有深遠影響。社會上的壹些邊緣人,除了比較突出的有少數心理障礙乃至心理疾病的人,還有為數更多的在職場受排擠、孤立,家庭矛盾頻發、人際交往不順暢、生活裏麻木或者易怒之類的人。這些人可能按不同程度或標準劃分人數不壹樣,但是根據生活經驗估計絕對有數以千萬計(當然他(她)們這樣有其他方面原因,而且往往自身也有壹定責任,但是學生時代經歷肯定會對其產生重要影響)。而施暴者和旁觀者在校園暴力事件中也會形成麻木不仁、強者邏輯等思想,如果沒有合理的教育引導,他們長大之後雖然往往不會像學生階段做具體的那些霸淩方式,但是會轉化成別的形式和內容歧視、欺淩(例如職場的弱肉強食、擠兌人),只不過由相對公開露骨而直接的變成比較隱蔽陰險而間接的罷了。

    學生時代很多東西都是成年後的預演,雖然不是百分百的保留和通過原樣形式呈現,但是總會潛移默化的產生影響。例如叢林法則,學生時代欺負弱者或者拉幫結派,那成人之後就會“看人下菜碟”和黨同伐異;學生時期知道誰誰誰很厲害不能惹,眼睜睜看著流氓惡棍耀武揚威但是覺得正常,那長大之後也往往會無視社會不公,看到黑惡勢力或者強權暴政不敢反抗,甚至聲討幾聲都不想做;看慣了壹群人踢人打人,公開辱罵,人數眾多的旁觀者慢慢也就麻木不仁,不覺得這有什麽不妥,自然到成人社會上看了欺負人的事、不合理的事也不敢路見不平壹聲吼;壹些“好學生”學會了自保,懂了怎麽討好混混學生求得自己安寧,以後到了社會上也會拉關系、走後門、找靠山,而不是遵循公平正義,按程序和法律做事;在學校學會了當面壹套背後壹套,當著老師說好話,背後又罵,違反紀律想方設法不被老師發現,到了成年之後也玩當面壹套背後壹套,人前人後兩副面孔、工作生活裏也是想辦法占便宜、違反工作紀律、巴結領導;中小學作業抄襲或者考試作弊(當然這個原因多方面,例如作業太多,老師家長對成績逼得緊之類,我也抄過作業),到了大學研究甚至工作之後也繼續各種抄襲、模仿、弄虛作假……這樣的人在國內恐怕數以億計吧。

    而施暴者則因為沒有被懲罰而更篤信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把拉幫結派集體作惡、恃強淩弱當成成人之後生存的手段,甚至繼續保留未成年時期的暴力特征,用拳頭和鋼管來欺壓良善、威逼他人,以此獲取利益(看看現在各種黑惡勢力,尤其盤踞在基層的地頭蛇(按於建嶸教授的話說“農村基層暴力匪化”)橫行無忌、控制各種社會資源就知道,當然如果作為老板和官員之類用制度足以獲利而且沒人公開挑戰的話,他們可以在平時不用暴力,不過歸根結底還是強權)。像現在“城管打人”問題,其實如果沒有青少年時代在充滿壓抑與暴力的環境中“熏陶”,會有這麽暴戾的舉動嗎?能夠下意識的把暴力當成稀松平常的處理問題的選項嗎?所謂“打人時周圍不見人、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不僅只是城管手冊的教導,恐怕未成年時候就學會這些既欺負人又能逃脫責任的“技巧”了。

    壹個班級數十名學生組成的人際網絡、成員之間的關系,它的內容形式也會影響以後壹個職場(例如壹個公司、壹個機關單位)的人際關系、各種成員構成(強勢者、弱勢者、被孤立者、“刺頭”、“老好人”、“倒黴蛋”、“替死鬼”、“跟屁蟲”、“八面光”、“長舌婦”之類各種人物)以及利益分配。好的學校和班級,有平等和諧多元包容的成員關系,自然也有利於建設同樣平等和諧、利益均沾、多元寬容的職場。相反,如果從中學就生活在壹個認人不認理、明哲保身、黨同伐異、勾心鬥角的環境中,對成年後這些人組成的職場產生的影響也可想而知。

    當然,人是會變的,經過人的成長,思想性格以及行為會發生很大變化,很多學生時代不學無術、喜歡尋釁滋事的人也可能會學好,而壹些心地善良、遵守紀律、刻苦學習的同學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變壞,人的成熟理性也會勾掉少年時期的野蠻,而且學校的環境和未來工作的職場,居住的居民小區有很大不同,所以二者不能全面的類比。不過二者還是有諸多相似點,而且有很強的繼承性。尤其在沒有系統性的學校教育的指導和糾偏之下,很多人並不能從校園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提升自己的素養,改掉很多毛病,而是在新的工作中用其他形式將少時的經驗和思想實踐出來,這些經驗和閱歷雖然也可以給他們正面啟迪,但更會夾雜大量“厚黑學”,為人做事不以對錯而以利益作為行為標準。所謂“換湯不換藥”,“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前段所述,青少年社會的暴力環境也會對成人社會的暴力化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生長在拳頭和水果刀決定孰是孰非、地位高低的青少年環境中,自然也讓成人社會保留或者“升華”出更多血腥暴力的臟汙,讓人民缺乏安全感和變成強者通吃、產生由權勢和威壓而非講道理主導的社會。而且這只是強調校園暴力帶來的直接負面影響。

   除了這壹面,校園欺淩本身也破壞或者削弱了美好的校園生活。就像壹個人,如果生了病,不僅身體因此疼痛,精神萎靡,而且這期間往往錯過了看電影、健身、旅行、和朋友家人玩樂等幸福的生活過程。同樣,校園暴力(包括各種歧視、沖突以及其他不良的人際關系)不僅本身給人帶來痛苦,也讓受害者(還有其他壹些受波及的人)難以在輕松愉悅的環境下享受學習、閱讀、同學交友、參與各種活動。如果天天有人可能罵妳或者上課隔著妳和其他人說話(有矛盾的人,如果關系好或許不在意)、扔東西,或者隔幾天就有人要打妳,還能學習的進嗎?兩波人天天跟仇家壹樣在寢室或者教室見面,還能壹塊好好玩或者學習交流嗎(可能有些人能做到,比較會忍或者暗中對抗,或者不怎麽在乎,壹邊玩樂壹邊對付人,不過我做不到)?

    如果每天下課、放學後都有可能被拉到廁所、教學樓背陰地方、學校外面小樹林或者爛尾樓裏毆打、扒衣服、用煙頭燙、撒尿等各種淩虐,除了本身的痛苦,還會讓受害者長期處於驚懼、戰栗、焦慮不安之中,即使暫時沒有人對他(她)這樣做時也不知道這種淩虐何時會再來,哪還有心情學習和快樂生活?痛苦與屈辱、不幸會抵消對快樂的感知力和對幸福的判斷力。例如在剛剛發生礦難或者因工傷死亡的家屬會有心情看奧運會嗎?在村裏疾病纏身無錢醫治又被地頭蛇強迫低價賣地的農民會為神州10號飛天而高興、自豪嗎?經常被長輩和丈夫毆打的婦女看見電視裏演的閱兵式上女兵方陣會歡呼嗎(歡呼又能改變現在她家庭的情況嗎)?無論是國家還是工作單位、學校的集體榮譽,如果有些人處於被壓迫剝削的情況之下,他(她)們沒有義務,而且往往也沒有自由、敏銳的心去體會集體的勝利。至於對平常學習的影響當然更明顯了。前面已經提到過,被欺負的人因為經常挨打、挨罵以及受到其他恐嚇侮辱,沒有心情學習,也難以集中精力去聽課,成績自然容易下降,這樣更容易不受老師同學待見,然後更易被欺負,如此惡性循環。

    例如我在另壹文中提到的某學生就是這樣,他數學在班裏曾經排前幾名,後來經常被捉弄、欺負,成績就倒數了。其他壹些被欺淩的學生當然學習上往往也不好,有些是壹開始成績就不太好,有些是被欺淩之後成績下降的,但是受欺淩學生很難後進,並不能像其他很多學生成績在落後之後還能提升,所以本身這種惡劣的境遇(主要是長期被欺負那種)就幾乎讓受欺淩的學生沒有較好提升自己現象成績的可能。這不僅僅是影響生活質量了,而是影響壹個人未來中考、高考以及更遠的前途命運。本來可能取得優良成績的學生因為這些原因(當然壹個人成績不好往往是多方面的,也有自身原因,但校園欺淩肯定是壹個重要影響因素),影響了壹個人壹生的命運,誰來負責呢?沒有人。而且各種擾亂課堂紀律的行為也影響其他旁觀類學生的學習,有時候老師因為這都氣哭了或者氣的不上課,這更是損害了師生們的利益。校園暴力對學習成績(包括對受害者和旁觀者,旁觀者因為這種糟糕的校園環境也會或多或少受到影響)的影響非常大,甚至壹些時候有決定性的負面影響。更有甚者,會直接影響他人的高考,破壞他人前程。在壹些縣的高考時,還出現壹些“校霸”(往往是家裏有背景,不過我老家的縣倒是沒有聽說,其他壹些縣存在)直接搶奪其他學生的卷子當場抄襲,老師也不去管的這種現象,而被抄的學生因此不僅嚴重影響了答題時間,心理也受創傷(很多還是女生),把做題的思路還有步驟也打亂了,嚴重影響答題狀態,成績受到極大影響(如果每科都受影響,考試得的總分因此降50-100分是正常的),本來能考好學校的只能考差學校,壹些人被迫復讀。

   有人認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他既然欺負妳,肯定妳自己也有問題。這個其實可以看看新聞報道的案例和日常了解的經驗。前面已經提到過,欺淩者主要是挑“看不慣”和“好欺負”的,至於這個被欺淩者“看不慣”的行為是不是侵害了他人利益?大多數是沒有的。就像內向的人:如沈默寡言的人、喜靜不喜動的人,或者喜歡上課發言討論問題的人、興趣愛好和其他人不相同(別人喜歡A遊戲他喜歡B遊戲、別人普遍喜歡科幻、八卦而他喜歡歷史之類)舉止言談不合群(低頭走路或者說話不太會看時機和大流)、同性戀等特殊性取向、不巴結“校霸”等,這些行為或者這些人的特征危害誰的合理的利益了嗎?如果算是有點對他人的冒犯,和其他學生的不合理行為相比,突出嗎?嚴重嗎?答案往往是否定的。而且這種易受欺負的人往往軟弱可欺,自然大多數也不可能做出特別危害他人的嚴重事情。所以這些流氓混混、“校霸”欺淩他人往往並非是他人侵犯了他們、其他班級成員、班集體的利益,而是根據個人好惡。我了解的幾個被欺負的學生,例如(刪節)等人,都屬於比較老實、軟弱,也沒有什麽突出的毛病,遵守紀律程度和普通同學程度壹樣,當然也有類似這樣平日比較搗蛋、學習較差但是也沒犯過大錯誤(尤其沒有打架、欺負他人或者擾亂課堂秩序、破壞東西之類)的被欺淩者,而且他做的錯事也遠輕於他受到的欺淩(被打、被罵,而且有時候打的比較狠),即使有錯誤也應該讓老師或者學校教導處處理,或者讓班級全體學生通過合理的討論來評價他,而不是讓流氓混混學生欺負他,而且這種欺淩並沒有導致他變得遵守紀律、好好學習了,相反讓他更不遵守紀律,更不想學習了。我了解的大多數被欺淩者(例如上面提到的那些人)都是比較老實、不影響他人利益、比較內向或者孤單的人。而且歧視他人者有時候個人毛病不比被歧視者少,所以歸根結底還是看妳是不是好欺負,是不是會籠絡人,而不是自身毛病多少和自身缺點大小。

    而且即便是因為雙方沖突、各有過錯的情況,如果沒有人主持公道,不能妥善解決沖突,壹方面會使得最終沖突結果是由雙方實力決定(弱肉強食)而非誰對的多誰錯的多、誰的言行更過激和造成更大傷害這些道理決定,破壞公平正義;另壹方面,缺乏法治、缺乏學校、教育部門甚至公安司法機關介入,這種沖突很容易不斷的惡性循環,互相報復,仇恨不斷加深,釀成更嚴重的後果(出現致死致殘致重病的血案、和(或)造成持久性沖突,對雙方心理、學業、社交以及未來生活產生極大負面影響。)。

    更重要的是這會導致傳導效應,尤其表現在受害者壹方會變成加害者欺淩其他更弱者、尚未遭遇校園暴力者,甚至從長遠看傳導至未來成人後其對妻子、兒女實施家庭暴力。人都有補償心理,當在某處吃虧(尤其長時間、嚴重程度的吃虧、利益受損、被欺淩),又得不到壹些機關、社會和他人的公正解決,通過合理合法渠道不能討得公道,他/她就希望在其他地方彌補回來,出口惡氣(以及那種“不作惡的惡”,以冷漠的態度對待他人,缺乏對好人、弱者的同情,也缺乏對壞人、惡人的憤怒。例如摔倒老人不扶的現象,不止因為怕承擔責任被訛,也有在這種互相傷害的環境中慢慢褪去人性的善而激發了人性的惡的因素存在)。這樣就使得整個社會出現許多既受到他人傷害,又傷害了他人的人,然後不斷傳導、循環,使得社會治安惡化、道德水準下降、法紀廢弛、仇恨不斷積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融洽甚至充滿矛盾,影響人們生活的幸福感、影響人們正常的工作、學習的熱情與效率,影響人們為人處世的態度、破壞人與人之間的善意……這些危害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當然離嚴重傷害他人者/嚴重被傷害者生活空間最近的人受到的這些負面影響最大,但是整個社會中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被以上的負面影響所影響到)。當然,這種傷害並非等量傳導(也就是說並不是某人受傷害多嚴重,就等量的(或者差不多的)傳給其他人這麽多“份額”的傷害),相反絕大多數恰恰是非等量傳導傷害,具體受傷害的程度與反過來給他人的傷害有正相關,但是具體的程度輕重更多由這樣的人做壞事的能力、條件、性格決定。

     有人認為說,“妳別惹他不就行了”。其實集體生活,人與人在壹起難免有交流、共事、摩擦,流氓、“校霸”往往壹開始就是惡語相加,嘴上不幹不凈罵人或者諷刺人,說話走路都能表現的很霸道。當然妳如果壹開始遇到對方辱罵或者蠻橫或者占小便宜(例如無故或者聊天時候吐臟字、平和的在某事上勸他壹句或表達不同意見,他連珠炮的汙言穢語或者威脅之詞來回答妳,他可以對妳講難聽的說話,包括諷刺妳,但是妳不能這樣對他,否則用更難聽的話罵妳、威脅妳甚至打妳,對自己和別人用雙重標準要求;亂用妳東西還不禮貌,但是不能用他的,也搞雙重標準,甚至比妳用自己東西、坐自己座位都有優先權;強行借錢不還等),然後忍了,那可能就避免了更大的問題,避免了遭受嚴重校園暴力,避免了報復。但是也可能讓對方得寸進尺,看妳好欺負而更加跑過來撩撥妳、欺負妳。在缺乏關於同情心同理心和理性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大環境中,示弱和求饒非但不會被諒解和寬恕,往往對方看妳好欺負,用我們方言說比較“好捏”,那些流氓混混學生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得寸進尺的找麻煩。還有就是往往同學之間同班至少要壹年甚至三年,難道三年時間妳每天在教室、寢室都得在大事小事上都讓著他們?遷就他們?他們違紀或者不交作業、遲到早退、上課或者自習攪擾課堂就不能管,很少被記錄或者批評,而其他學生有壹點違紀班幹部就如實記錄,這算什麽學校環境?有公平嗎?平日對待他們和對待別的同學就得用不同的臉色、不同的態度、不同的言語和動作?而且很多混混學生會想方設法故意逗妳急,妳越是想躲避,他們越是來勁,拼命靠近妳、挑逗妳,非得讓妳惱怒不可,讓妳做出反應,然後他們再進壹步罵妳、打妳,而且妳的反抗還成了他們毆打侮辱妳的借口。憑什麽有些人就“應該”成為嘲弄、譏諷、鄙夷的對象,而另壹些人卻耀武揚威、沒人敢惹?

    而且,就算所有學生都小心謹慎,都想辦法避免得罪他們,那他們也總要挑選至少壹兩個好欺負的學生來欺淩,因為欺淩人的大環境大前提(前面提到的那些)沒有改變,總會有人成為受害者(就像傳銷,下家通過再騙人,再發展下線來轉移上家賣給他的東西來挽回投入的本錢,但是終究會有壹批“最後的下家”受騙;古代等級制和野蠻資本主義時代的剝削,即使每個人都努力奮鬥,都有機會成為上層,但是各階層總有人在社會金字塔底層受剝削壓迫),而且這個過程也助長了見風使舵、恃強淩弱、對上仰視對下俯視、弱肉強食等不良的思想觀念的形成,無論在校園還是以後社會,都不是什麽好的狀況。而且對於處於未成年的學生來說,由於心智不成熟,社會經驗太淺,並不能有成年人的應對事情的能力,面對欺淩者的滋事往往缺乏合理的判斷力、解決能力,所以怎麽能要求所有好學生都有這些能力呢?難道要逼迫遵紀守法者去學躲避、討好壞人的本領,逃避問題,而放縱欺淩者肆無忌憚的到處滋事嗎?

   此外,校園暴力也有某種特殊的復雜性。欺淩壹個人不壹定是“長期”,而且就算是長期欺淩,也不是不分晝夜整天的欺負人。例如有什麽班級集體活動,或者平常聊天,可能欺淩者和被欺淩者會在壹起玩,欺淩者也會在被欺淩者被老師表揚之類事情後拍拍他肩膀來鼓勵或者贊揚壹下。平常吃東西也會分他壹點辣條或者麻辣燙,或者帶他去上網,其他班有人欺負他,他們有可能(很少)去幫他理論之類。例如(刪節)等人就是這樣。前面還提到過打了人之後如果被打的鬧著要告狀,欺淩者有時會過來說好話安慰、道歉(唱紅臉壹方)。而臨時性欺淩往往也有可能和解甚至“不打不相識”,雙方慢慢變成朋友,或者在調解下被欺淩者由於種種原因“原諒”了對方。但是這改變不了欺淩者與被欺淩者關系不正常的實質。

    這就像封建地主和農民,野蠻資本主義時期的資本家與工人,雖然有些地主和資本家不太壞,但是改變不了雙方不平等的實質。再兇惡的地主特別豐收時候也會給雇農點獎勵,過年送點肉、餃子之類。但是他兇惡時候對農民的剝削、毆打和辱罵呢?《亂世佳人》裏表現的幾個被主人比較良好對待的黑人能抹除黑奴制度下整體黑人悲慘的處境嗎?就像中國古代,老百姓只要碰到壹個雖然還是專制壓迫、苛捐雜稅的皇帝,但是經常減免稅負、關心下人民疾苦,比暴君昏君好些,哪怕還是非常不平等,官員貪腐,老百姓還是極為貧窮,沒有權利自由,做慣奴隸的人卻仍然“萬姓臚歡”,如魯迅《燈下漫筆》中說的:“發生‘亂離人不及太平犬’時候,給他略等於牛馬的價格,人們便要心悅誠服,恭頌太平盛世”,因為“雖不算人,但究竟已等於牛馬了”。這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癥”嗎?所以欺淩者有不欺淩甚至比較好的對待欺淩者時候,並不能掩蓋欺淩時候的錯誤乃至罪惡。至於“和解”、“說和”之後有真的和好的,還有被迫的。就像對方踢、打妳幾十下,流血了,但是妳要報案或者找老師,他為了平息,找人從中說和,草草道了歉或者幹脆沒道歉,只說“以後我不會打妳了”,而妳知道告狀可能沒用,開除不了也拘留不了他,又怕他報復,所以“原諒”了他(他們),“和好”了,甚至還沖對方笑了。這種是真的和好嗎?其實只是因為懼怕對手,加上對方軟硬兼施,所以不得已才“和好”,並不是對方被合理懲戒或者還回去之後平等基礎上的和解。而且流氓惡棍裏本來就有“紅臉”“白臉”的分工,壹旦欺侮人造成比較嚴重的後果,或者被欺負的人惱怒要告狀,“唱紅臉”的就會出來打圓場,和“唱白臉”的兇神惡煞軟硬兼施來逼被欺壓者就範。其實在打人之前“唱紅臉”的就知道要欺負受害者,而且有些自己也參與了,所以本質上也是霸淩者,而且並沒有從開始就阻止欺侮,其“唱紅臉”的目的不在於保護被欺淩者,而是避免被欺淩者反抗,給他們整個流氓惡棍學生群體造成損傷,而且顯然“唱紅臉”者所作所為根本是在保護兇狠的“唱白臉”的不被反抗尤其是不被告發,而非保護受害者。

    如今社會很流行“妳應該適應環境,不是讓環境適應妳”、“生活像強奸,既然反抗不了,就幹脆享受快感”這類思想,其實不就是讓用忍耐換取少被欺負嗎?打了妳左臉,妳伸過去右臉,很懂事,所以打右臉時候輕點或者幹脆不打了,還沖妳笑笑,結果好像不是他打了妳,而是贊揚了妳壹樣,妳不僅不能反感和痛苦,還應該感謝和高興。但是最關鍵是妳臉實際被打了,而且對方也沒因此道歉或者受懲罰。妳有兩千塊錢,搶劫的看妳可憐,只拿走壹千,把另外壹千遞還給妳,因此要感謝他,覺得他是個“好劫匪、有良心的劫匪”?這是太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癥候”了。利益受損還要通過低三下四、賠笑臉、唯唯諾諾來換取對方對妳做出的遠低於他傷害妳的程度的“恩惠”,這是壹個自尊、自愛的人應該做的嗎?其實家庭暴力也是這樣。很多人認為生養了子女,當然也可以打,因為“我要不生妳養妳,妳命都沒有”。婦女被丈夫毒打,丈夫也覺得“我在外面辛苦工作撐起這個家容易嗎?”、“我很多時候還對妳好呢”,甚至壹些丈夫毆打完妻子,道歉賠不是,說下次不會了,還痛哭流涕,但是過些天卻又毒打妻子,然後又說自己後悔,然後又打,如此循環往復。關系不對等下的同學友情還是不要比較好,人不能受了氣還主動討好對方,這樣維持的“和氣”如同抗日戰爭時期主動犒勞日軍、討好占領當局以換取做官經商的利益(或者只是為了少受欺負、少受剝削)的漢奸、順民壹樣。

   這種壓迫方和被壓迫方並不完全對立甚至還能共存、共同高興的參與其他事情的情況,和中國特色的人情社會、“尊卑有序”、集體主義觀念濃厚、家庭觀念濃厚關系很大。壓制性而非對抗性的文化讓不平等的雙方有時候還能很“和氣”,集體和家庭觀念壓倒了個人權利和自由,就要人(尤其是底層力量弱、話語權弱的弱勢群體)“服從大局”,不給集體、家庭“抹黑”,忍受集體內部的壹些不公和欺淩,“壹致對外”、“疏不間親”,就像當今地方政府不許上訪給地方“抹黑”、上級檢查時候下面單位或者學校所有人都得打掃衛生幹幹凈凈、自己穿著很好、充滿笑容、只說自己幸福而不提不滿壹樣。被拐賣到山區村莊強奸後以德報怨教村裏孩子讀書的郜艷敏,在記者慕名采訪、省政府頒獎給她時候,卻被鎮裏和村裏幹部阻撓采訪和授予她“感動河北十大人物”,認為她被販賣這點“丟了當地縣、村鎮的人”、是“國家的恥辱”,連因她而受益獲得教育的村裏孩子的父母祖父母這些男女老壯村民也用暴力攔阻外面記者采訪,也不讓她出去接受采訪(後來她偷偷跑出去才和鳳凰衛視記者見面),還有很多人把她被拐賣而教書當成壹種美好的“典範”,如根據她的故事改編的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鼓吹受欺淩的人就應該不爭取自己合法權益、不懲罰罪犯,反而要去任勞任怨,在忍耐極大痛苦和恥辱中“為社會服務”,把欺淩與被欺淩合理化,美化被拐賣、受家庭暴力的婦女的處境,其實這還是中國傳統文化“顧全大局”、守規矩、忍耐服從和當今盛行的“各有各的活法”、“沒本事被欺負活該”的強者邏輯在作祟。

    同樣,像嚴歌苓寫的《陸犯焉識》中就描寫過文革時勞改營每天吃糠咽菜,但是當外國王子來考察“模範監獄”的那天的午飯,各種雞鴨魚肉都有,而且囚犯們還得說每天都是吃這些,吃的時候還得表現的很文雅,裝作吃慣了這些東西。而這個過程中,沒有壹個人在王子訪問時大喊“這些都是騙人的、裝樣子的、應付妳們來訪問的”這種揭穿謊言的話。這除了顯而易見的後果(說實話肯定被槍斃,雖然這些人平常因為饑餓或者疾病死亡的也很多,文革時大多數在西北的勞改犯都死於獄中,活到文革結束的倒是少數。他們卻不願意拼壹把而“死得其所”,陳勝那種有“今亡(逃跑)亦死,舉大計亦死,死國可乎”思想的人太少了,連說句真話都不敢),也有魯迅說的很多中國人長久在專制統治下產生的奴性吧。被打了還笑嘻嘻的是奴才,奴隸中的“人才”,會比其他奴隸多受主子獎賞,當然也少受主子懲罰,這是真正的“和解”嗎?仆人被主人打了還拼命指責自己做事不周到、唯唯諾諾賠不是,這是真正的“原諒”嗎?真正的和解應該是在自身不會被打擊報復、和對方地位平等、對方做出真誠道歉和改過行為之後的握手言和,而不是因為怕更嚴重的欺淩、“秋後算賬”,迫於壹群流氓惡棍的壓力和處於不利環境下不得已的“原諒”、“和解”。

    就像哈佛大學桑德爾在以“正義”為主題的公開課上講的:人能夠得到尊重,是因為我們的意誌能自由存在,能夠自由的行動和選擇。而意誌自由就是當妳在做壹件事時候,完全出於自律而非他律,只是為這件事本身,而非任何其他的東西。如果只是為了“不惹麻煩”,只是出於對流氓惡棍學生的恐懼,出於對以後可能被在沒人角落拳打腳踢報復而功利性的選擇“和解”,只是壹種怯懦和逃避罷了。至於那些為了避免再次被欺淩而在言語、行動上還刻意討好曾經欺淩自己的人甚至加入這些人的幫派,變成他們的“兄弟”的被欺淩學生,只能說更為可悲了,和當年叛國投敵的漢奸、當今巴結領導、尋找靠山,投其所好淪為權貴的打手和奴才的人本質上是壹樣的。而很多旁觀者冷漠旁觀、替欺淩者向老師和學校隱瞞,在被老師和外人撞見欺淩情況後打圓場,其實也能對應到成年之後對社會上有人被欺負無動於衷、看不起弱者也鄙視“個人主義”,在工作單位或者社會大街上維護集體的“體面”而參與壓制個體爭取權益的行動。這也是為什麽占人數大多數的中下層職工能夠被少數領導、老板和管理人員有效的控制、分化的壹個原因。中學階段是以後成人社會的預演,當今社會很多人缺乏正義感、謹言慎行以求自保、背靠大樹甘為有權有錢者的奴才、見什麽人說什麽話、恃強淩弱前倨後恭,其實都可以從中學階段的各類學生身上找到它們的雛形。

    還有人認為,哪有那麽多人每天閑的沒事去找別人麻煩,作業都做不完。對於霸淩者而言,去欺負他人並不是壹件麻煩事,相反是壹種很有趣的娛樂活動,而且用不了多少時間。欺淩並不是每天專門花幾個小時欺負他人,而是在比較短的時間完成,或者和日常生活就融為壹體了,就像壹日三餐那樣平常。就像群毆,很多打人過程“最核心”的部分也就用不超過1分鐘,加上前前後後“準備”時間和“收攤”,往往壹個課間時間都不到。至於亂投東西、拍打、用手擰別人,還有罵人之類,在上課或者自習期間做完全不會占用他們其他打鬧的時間。就像現在互聯網上各種圍觀明星家庭醜聞、人肉搜索他人、跟帖起哄、和不同意見的人對罵等等,和日常工作也不沖突,相反很好的“鑲嵌”在了日常工作之中,成了工作之余的消遣。前面已經提到了,在課程枯燥乏味、作業做不出來、缺乏讀書娛樂等各種設施和沒有豐富的校園活動的情況下,打架或者其他滋事就成了必然的娛樂了。就像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看守在枯燥中以木槌敲打猶太人囚犯睪丸為樂(南風窗“南書房”《他用壹生來詮釋人性之惡》壹文)、南京大屠殺時日軍士兵強迫中國婦女自己掀開裙子赤裸(裏邊什麽都沒穿)、還讓她臉上微笑,並將其拍照留存(見張純如《南京真相--被遺忘的大屠殺(The Rape of NanKing)》壹書,南京大屠殺紀念館也展示有這張照片,還有其他很多類似的照片)以此為樂、“紅衛兵”以讓批鬥者坐“土飛機”、戴高帽遊街羞辱為樂壹樣,扭曲化的環境總會讓人把欺淩他人當成壹種很刺激的業余活動。

    對於輕視校園暴力者來說(這也是當今社會很普遍的觀點),最主要的辯護理由往往是“這是小孩子的事,不算嚴重”、“畢竟沒有成年,誰都會經歷這個成長階段”之類,把校園暴力歸結為“孩童行為”、“不可避免”,“過了這幾年就沒事了,就過去了”,淡化事情的嚴重性。但是前面很多段落已經講了它往往對人有持久性作用,對成人之後的人生歷程也有重大影響。這種長遠影響在韓國、日本、歐美、臺灣地區都有大量相關研究證明,中國大陸近年來在研究校園暴力方面也已經取得較大進步,也有壹些相關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而且即使拋開長遠影響,只看中學六年(部分校園暴力或可延展到小學大學,這樣有16年),那也是人生的壹個重要階段啊。每壹天都很珍貴,是生活在快樂、自由、平等、有尊嚴、受保護的六年,還是在時常面臨暴力、恐懼、憂慮之下,心情壓抑、屈辱、麻木、暴怒、焦慮下度過六年呢?雖然並不是說時時刻刻都會在這種環境和心境下度過,但是時常出現這些已經是災難性的了。人生壹共才幾個六年呢?何況又是無比珍貴並對成年後生活影響深遠的青春期。以上哪種青春的六年過得更好呢?而且像打架時候,下手往往不比成年人輕(而且有些比成年人更不知輕重,更沒底線),侮辱人的時候也往往不會像成年人那樣“做人留壹線”,而是盡力為惡,看看新聞上爆出的很多事件(有些還有錄像、照片)就知道。至於通過日常聊天、尤其用互聯網誹謗他人、傳播他人隱私、當面或者背後詆毀攻擊別人,未成年人也會很熟練的運用,並且把這些行為“發揚光大”到成年之後。所以校園暴力造成的實際危害不見得比成年人的打架鬥毆輕。

    13-25歲是壹個人最為兇頑暴虐而且暴力極度外顯化的時期。平常的欺淩也讓班裏那麽多同學旁觀,被欺淩壹方往往被其他人看不起、歧視,天天在丟人現眼中過日子。即使壹些女生也抱有這種崇拜“瀟瀟灑灑”的痞子而看不起被欺淩的班裏瘦弱可欺的同學。即使不談那些嚴重的毆打(例如群毆把人打傷這種嚴重)、侮辱(往身上撒尿這種程度)行為,只看平常的各種騷擾、恐嚇,也足以很大程度影響正常學習生活。

    就像劉震雲寫的《壹地雞毛》中寫到的,兩口子婚姻不幸福,吵架對抗,甚至關系破裂離婚,往往並不是因為什麽國家大事,而是丈夫買的豆腐餿了、孩子病了買藥打針太貴、老家來親戚壹身臭味煙味來蹭飯之類“雞毛蒜皮”的小事。這些事情雖然不大,但是天天過在這種日子裏,很影響幸福感,讓人充滿各種煩惱與痛苦,而且日積月累,時間長了積壓的更難受,或者變得麻木不仁,不知什麽是輕松、愉悅、自由了,更不可能在這種環境和心境下有什麽更高的理想和追求了。如果壹年只有壹兩次欺淩也算不上嚴重,但是這種長期欺淩往往是經常性多次反復發生,由此帶來的痛苦、恐懼是時時刻刻都在被欺淩者心中的。而且這種欺淩在確定性中又有不確定性,在肯定被欺淩的時期內沒有非常固定的欺淩時刻(當然有時候也會有固定的,但是更多是不固定),也就是不知道具體哪壹刻發生,所以被欺淩者會經常性處於恐懼不安、焦慮緊張之中,或者變得麻木和逆來順受,對外界的感知弱化以保護自己內心,這樣其實傷害更得,讓人失去了正常的喜怒哀樂的情感。

    而且未成年人(主要是指受害者壹方)因為缺乏成年人的心理素質和應對方式,不像成年人有比較成熟的自我心理調試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差,面對這些霸淩,身體和心靈受到的傷害和痛苦也不比成年人受屈之後的痛苦小,造成的心理陰影和對未來性格、行為的後遺癥往往更比成年之後遇到事情所受創傷大(尤其在沒有家庭或者老師的善後輔導情況下,會出現心理扭曲乃至價值觀扭曲異位,變得麻木或者殘忍,崇尚強權,崇拜拳頭的力量等)。受欺淩者往往經常性做噩夢、身體莫名戰栗、對外界的風吹草動,身邊家人、同學、同事的壹舉壹動過於敏感,恐懼壹些不必要的事,或者麻木遲鈍,別人叫自己或者談論什麽事情,自己跟不上他人思路,跟傻子壹樣,做事情也容易丟三落四、顧此失彼,還會精神頹廢和缺乏做事的信心和勇氣。

    就算成年之後擺脫了心理陰影,生活正常,那這幾年的校園生活不是人生的壹部分嗎?難道就這樣過去了嗎?而且事實上所謂“看開了”往往是麻木了,會忍受了,這雖然壹定程度沖淡了那些不愉快的事造成的傷害,但是卻導致人變得麻木和馴順,以後工作、在家裏也壹樣逆來順受,沒有權利意識,為工作中自己的勞工權利受損和生活中家庭不和諧埋下伏筆,缺乏對事物的感知力,等於失去了很多幸福,人生殘缺化了(當然不是完全變麻木了,而是壹定程度受影響,至於程度深淺,要看具體情況)。而且扭曲化的同學關系(有些人頤指氣使、橫行霸道,天天耀武揚威,說話走路都霸道著,而其他人得小心翼翼不得罪他們,讓著他們,有人可以違紀不被班幹部記錄,有些人就得乖乖完成甚至超額完成老師要求)同樣不是合理正常的人際關系,是需要進行改變的,平等、和諧、有序才是良好的同學關系以及班級生活的要素。

    無論什麽年齡,做錯事甚至違法犯罪都應該自負其責(當然監護人和學校乃至社會也有責任,但是不能因為這些把學生本身的責任蓋掉,13-18歲期間壹個人已經有了部分乃至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有了壹定的價值觀和社會位置,就應該真正負起那部分責任,而不是給他人造成重大傷害乃至違法犯罪連個正式的、公開的、記錄在案的處分和懲戒都沒有,這樣又如何培養負責任、遵紀守法、懂得尊重他人利益、富於同情心和正義感的國家公民呢)。小時候都不分黑白對錯,對犯錯誤乃至違法犯罪都敷衍了事、和稀泥,長大了如何成為負責任、講道理的人呢?

    人生的每日每月每年都很寶貴,不能用“過去了”敷衍了事,如果敷衍了中學六年,大中小學16年,那以後成人生活了,在工作中勞工權利受損,沒有和勞動貢獻匹配的工資收入以及社會保障、退休後沒有和貢獻匹配的養老金和受較好照顧的晚年、在生活中時不時受到比自己有權有錢有勢的人欺淩,難道也都以“反正都過去了”這樣渾渾噩噩度過壹輩子嗎?然後如此代際傳承,下壹代乃至以後很多代子女也都這樣過日子嗎?人的生命只有壹次啊,即使不必要像保爾柯察金說的“不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壹生為全人類解放而鬥爭”這麽偉大和無憾,至少也應該有基本的尊嚴,不受不公的對待和強者欺淩,能夠學有所成學有所用、勞有所得、老有所養,付出的學習努力、創造的勞動價值和自己應得的報酬(成就和榮譽)相匹配,有獨立自主、不受控制和壓迫的生活。在各種被欺淩、忍受、煩惱、麻木中度過青春乃至整個壹生,是極為悲哀的事情,那些認為“反正都過去了”的人內心裏有幾個願意處於被欺淩者行列呢?

    “往事並不如煙”,只在乎曾經的失去之人會痛苦的無法自拔,這確實是不幸的和需要通過調適而改變的。但不在乎失去的幸福、沒有權利意識則更可怕,如行屍走肉壹般。人要自尊自愛,就要維護合理合法的權益,對受到傷害而憤怒,對傷害他人而愧疚。只有覺醒了,才有意識尋求改變,讓曾經的被傷害或傷害他人的經歷不再重演。而且恰恰是因為“都還小”,是“小孩子”,所以青少年時期對於包括校園暴力行為在內的不良行為的矯正才更為重要,因為這個使其正是壹個人行為、價值觀固定成型的時期,前面已經具體的講了很多了。“人民應該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不生活在恐懼不安之中是人的基本權利之壹,與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息息相關,對於未成年人更是如此。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人的權利日益得到認可和尊重。就像八小時工作制、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兩性平等這些在封建社會時期和資本主義早期完全沒有(而且也沒人認為是理所應當)的東西如今都成了社會共識。相反,歷史上的男尊女卑、等級制度,奴隸制和封建制的人身依附關系、無償勞動和嚴重剝削以及毫無社會保障的勞工待遇等曾經被認為天經地義的事情如今已經被普遍的摒棄。

    同樣的,校園暴力在過去對人權不夠尊重、社會經濟落後、人民生活困苦、各種生存利益損害很大的時期被忽視,是因為畢竟還有這些更重要、更急迫、更嚴重的問題需要解決。但是如今國民生活已經達到了壹個較高的程度,在勞動、醫療、養老以及教育方面已經有了很大進步的大環境下,校園暴力問題被突出了出來,就像經濟發展到壹定程度(解決了溫飽問題)就要重視環境保護壹樣,應成為社會進步的又壹個攻堅點。各種媒體披露的冰山壹角的校園暴力事件已經令人震驚,而每天、每月、每年還有千千萬萬未成年人經歷著這些而沒有被披露。

    當現在很多城市居民已經開始關註動物權利(各種愛狗愛貓組織(我也是愛貓人士)甚至螢火蟲的生存權(見南方周末《亮了多少城,暗了多少蟲》壹文))、討論老人臨終關懷問題等更高的追求的時候,校園暴力問題難道還不值得關註嗎?校園暴力、家庭暴力都是社會肌體上的毒瘤,而未成年人、婦女、老人、殘疾人這些弱勢群體的被侵害則是當今文明世界的恥辱與瘡疤。根據聯合國等機構以及國內外其他人權、經濟、文化組織的各種報告數據、論文,全世界每年校園暴力、家庭暴力受害者根據估測有多少呢?根據比例估測,有些國家有數百萬,有些是數千萬,而被各種媒體(從各地地方電視臺和都市報到國家電視臺乃至世界級通訊社)報道出的各種事件亦是不勝枚舉。即使重度的受害者只占總數的20%,累計十幾年的數量也比同時期所有戰爭直接帶來的人道災難更大。

    人們往往只看到了突發性、爆炸性的大規模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損害,但是這些發生在各種看得見(更多是看不見)的角角落落、零零散散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累加起來,更是壹個天文數字,數字背後是多少婦女、未成年人、老人以及殘疾人及其他弱勢群體的痛苦、屈辱、無助、絕望、麻木,是壹個個鮮活的生命被摧殘,逆來順受或者絕望掙紮。看看中國農村婦女自殺數據和相關調查,那背後是上千萬屈死的冤魂,以及她們背後代表著的幾十年來累計十數億的忍辱偷生的農村婦女。

    按照韓國和臺灣的關於校園暴力的調查,有5%-20%的中學生參與霸淩,也有10%左右的人被霸淩(當然輕重還有是持續性還是偶發性的具體會不同),中國的內地即使按這個比例算,又有多少人呢?其中比較嚴重的又占多少呢?除了新聞報道,近些年通過qq群、貼吧、論壇等渠道也了解了其他壹些人講的校園暴力,很多程度比我在身邊聽到看到的還要嚴重。相關機構以及新聞媒體如果進行研究調查,不難得出結論。而在類似學校(主要是內地縣中以及城市的非重點中學或者重點中學分校)生活過的新聞工作者或者有親密朋友待過的,也可以有更直觀更清晰的感受。

    還有壹點,當今中國社會乃至其他國家對於校園暴力(包括各種冷暴力、歧視以及扭曲化的人際關系)的輕視,是否是有壹個因素,那就是社會資源(權力、金錢、傳媒輿論等)本身就是掌握在以前在學校屬於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嚴重類校園暴力(沿海發達地區大城市市區戶籍人民)的校園環境下成長的人呢?這個雖然我沒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直觀感受以及通過在現實以及互聯網的壹些了解,似乎是這樣的。壹些曾經在學生時代是流氓混子的學生畢業之後很多也比被欺負的人混的好,有些還是當地地頭蛇、小幹部(當然也不乏“大幹部”)之類,其他地方官員、富豪恐怕也是旁觀者或者霸淩者居多吧。

    至於被欺淩的人,在校園習慣了被欺淩,麻木不仁,到了社會上可能還是被剝削、受他人管理乃至被邊緣化的人。對學習成績的負面影響本身就幾乎阻斷了他(她)們進入社會上層的可能,甚至社會中層都不見得能給他(她)們多少席位。而掌握國家更高權力的官員、學者以及影響力很大的傳媒的校園工作人員更多也是在沿海大城市市區重點中學那種平靜、文明、和諧,擁有各種書籍和優秀教師、小班教學、家長同學教養很好,懂得寬容尊重,遠離嚴重性的校園暴力的蜜罐子裏長大的。即使發生矛盾,也不至於動手甚至流血,哪怕勾心鬥角也有底線,自然很難體會到占人口數也是同齡學生數的大多數的內地中學生的學習環境。所謂“何不食肉糜”嘛。而且類比體制內與體制外、老板和民工、城市和鄉村完全不對等的資源、地位以及與不對等的資源地位極為“對等”的話語權輕重,這個推論(社會資源包括話語權被校園暴力中的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校園暴力的“蜜罐人”控制)恐怕也是可以被證明是正確的。

   韓國、日本、臺灣地區難道確實比中國大陸整體的校園暴力水平嚴重得多嗎?從常識就可以否定。只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弱者有了話語權,強者中也出現了更多對弱勢群體的關註者、同情者,加上新聞、電影的開放度,才有那麽多反映青春期陰暗面的相關電影和新聞。

    從輿論上看,當今中國看似並沒有比這些國家和地區更嚴重的校園暴力(雖然也爆出非常多,但是和整個輿論總局面比,校園暴力還是壹個很邊緣的問題,更缺乏像《告白》、《熔爐》(老師對學生的暴力也算廣義的校園暴力吧)、《韓公主》、《憐憫》、《黑色18歲》、《懲戒者》、《媽媽不哭》這種震撼人心的影視作品),只是重視度不夠罷了,很多人只當是司空見慣。壹個不重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問題的社會,並不是家暴和校園暴力問題確實很輕,而是這些受害的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殘疾人的弱勢群體已經被排斥出社會既得利益群體了,沒有足額得到應得的教育或經濟收入、沒有得到平等的社會地位、沒有與既得利益者公平參與社會事務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充分的話語權,沒有為這些弱勢群體支撐的輿論陣地(或者雖然有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平臺,但是對“主流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對)。相反,那些沒有經受(或者受害很輕)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人或者就是施暴者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控制了經濟權力(不僅體現在工作中的對女性性別歧視,還有家庭內部財產支配權往往也在強勢的男性壹方,那些看韓劇或者都市劇長大的以為男人只能私藏“小金庫”而女人掌控財產的人不要用“何不食肉糜”和斷頭王後安托瓦內特的視角去評價這種事)、政治參與權、社會文化制定權(例如儒家思想尤其程朱理學,當然還有其他的)、社會輿論主導權,加上自身身體優勢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義、平等博愛、扶弱抑強、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這樣環境中弱勢群體所經受的痛苦和不公對待很容易被湮沒,而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

    既然這些人並沒有在校園暴力中受害,自然總體上改變它的積極性就不是那麽強(當然壹些人例外),甚至壹些人不覺得它是錯的,雖然這些人中大多數恐怕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處於校園欺淩的被欺淩壹方。很多成年人對少年時打架鬥毆輕描淡寫為“年少輕狂”,甚至認為這種經歷是充滿熱血與激情的青春的組成部分而自豪的人,恐怕都是校園暴力加害者或者在平日打架鬥毆裏勝多敗少的人吧。如果和受欺淩者或者在平日打架中經常失利被打,恐怕就不會這樣為此驕傲自豪了。把自己的成長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然後還沒有負罪感和懺悔心,這樣的人算是什麽雜碎東西?

    至於所謂因為“義氣”而拉幫結派並帶有暴力色彩的人,雖然也有出於正義感的,但是更多的只是認人不認理、黨同伐異罷了。在這些人眼裏,自己人即使犯錯也沒錯,或者犯大錯也是小錯,別人犯小錯也當大錯懲罰,別人惹著了自己的“兄弟”,就要去壹哄而上、遙相呼應或者輪流去攻擊。這種屁股決定腦袋、不按道理和事情是非曲直的“義氣”,和真正的社會道義背道而馳。其實這和專制社會中特權階層自我分肥、團結壹致壓制人民壹樣,像國民黨“蔣宋孔陳”四大家族時期官僚資產階級通過剝削人民卻內部團結鎮壓人民壹樣(典型如揚子公司事件、“反饑餓、反迫害、反內戰大遊行”被鎮壓事件)。當然當代很多也類似,在此不多講述,其實大家都明白。而且很多貪官汙吏貪汙受賄,也是為了讓他們的父母妻子兒女過上好日子,包括很多把子女送出國的“裸官”,更是有舍己為家的勇氣。這些貪官汙吏對家人的愛也是真誠的,只不過他們是使用人民勞動所創造的財富讓家人幸福,把自己對家人的愛建立在剝削人民之上。

    除了統治階級,平民百姓裏的坑蒙拐騙、偷竊搶劫、鉆空子占便宜的人,很多也是為了父母養老看病、孩子上學學費生活費、為妻子買房子蓋房子才去違法犯罪,這些罪犯往往對家人有著深深的愛。但是那些被騙、被偷、被搶甚至被殺死的人的利益在他(她)們眼裏就可以不顧了。而戰爭中軍人屠殺平民往往也是有平民殺死個別占領軍的偶發情況,然後就瘋狂屠戮(如德軍在蘇聯境內對平民的殺害、日軍在中國各地尤其南京大屠殺以及華北農村的“掃蕩”、美軍“美萊村屠殺”等),其實也是軍人內部的“義氣”--來自同壹民族的軍人、同壹聯隊甚至同壹帳篷的“戰友”被對方殺死,然後其他軍人就瘋狂報復,對絕大多數手無寸鐵的平民大開殺戒,殺死的人遠遠多於己方損失(往往是自己軍人死亡數的幾百倍),而且往往還伴隨著強奸、殺嬰等對婦女兒童的暴行。在日軍眼裏,日軍以及日本人是“高貴民族”、日本是“壹等國家”,而中國人則是“支那豬”,“支那”是“大東亞共榮圈”的壹部分,是應該被日本統治的殖民地。而日軍強征慰安婦,卻還對在蹂躪中患上性病的慰安婦大加指責,認為她們“有病的骯臟身體影響了偉大的帝國軍人的身體健康和戰鬥力”(電影《黎明之眼》中有講述),算是把自己的“兄弟”軍人高度呵護而把他國婦女當成奴隸甚至不如畜生壹樣進行雙重對待登峰造極的表現。當然這些軍人之間可能確實有友情,活著的軍人對被殺死的戰友可能確實很悲痛,但是這不能成為屠殺平民、虐待更弱者的理由(至於這些戰爭的非正義性就不需要講了,因為眾所周知。而且退壹萬步說,即使正義戰爭也不能屠殺平民)。這種拼命保護自己人,護住自己的“弟兄”,而把其他圈子外的人不當人,動輒威脅、羞辱、虐待甚至殺戮的行為,是人應當做的嗎?雖然日常流氓惡棍在絕大多數時候不像戰時軍人這麽極端,但是威脅、毆打、敲詐甚至虐待他人危害也是很大。人聚成群體互利是人之常情,對圈子內外親疏有別也很正常。但是拉幫結派尋釁滋事、耀武揚威、欺淩他人、危害社會,就與公平正義、法治平等、多元自由、博愛理性背道而馳了。

   存在並不壹定合理,況且有些發達地區校園暴力問題程度要輕的多,這就說明校園暴力是可以通過很多手段遏制、減輕的。而且那些認為校園暴力是不可避免因而無須解決的人,有幾個真的受過校園暴力?還有那些校園欺淩的加害者,他們覺得欺負人不是大事,成年後也不後悔以前做的,覺得那也沒啥,甚至有些人以年輕時候到處打架鬥毆欺淩他人為榮,當成自己威武厲害的例子。但是他們樂意被欺淩嗎?他們願意和被欺淩的調換位置嗎?反正我看見的沒有壹個樂意的,而且他們欺負別人不覺得怎麽樣,但是別人哪怕說了他壹兩句往往就會暴跳如雷,認為是找他們的事,然後加倍反擊。這恰恰說明校園暴力顯然對未成年人是很有影響的,否則那些霸淩者為什麽喜歡霸淩別人,但是打了甚至只是口頭上說壹下他們,他們就如此憤怒。

    而且未成年人或者說13-20歲左右的人極具破壞力,文革時期紅衛兵不就是這個年齡嗎?他們比成年人更激進、更不知道同情和將心比心,有著壹種無知的殘忍和無底線的瘋狂,所以老舍、傅雷、吳晗、顧聖嬰等很多人被他們批鬥的自殺,卞仲耘才被宋彬彬等人(其實最可惡的不是宋彬彬,據卞仲耘丈夫說,宋是指揮者,沒直接打人,是其他十余人參與的直接毆打。而宋彬彬這些年已被千夫所指,但是那些其他直接打人者卻安然無恙,公眾連她們的名字都不知道,當然無法譴責,這些做了惡不負責的人才更可惡)直接打死。戰爭期間犯罪的士兵年齡往往也是16-20歲,南京大屠殺進行瘋狂屠殺、強奸,而且使用各種極為殘酷的手段虐殺,也都是年齡近似的這些小青年所為,而年齡較大的倒不壹定如此兇殘。沒有良好的教育和合理的約束,未成年人(主要指13-18歲這個階段)很容易做出比成年人兇殘的多、無恥的多的事情。所以,罪行面前,未成年這個年齡時期雖然可以成為壹定的原宥理由,但是不能成為完全脫罪的擋箭牌,尤其對於手段極為殘忍、後果極為嚴重的罪行(例如殺人、強奸、致殘、長期虐待),年齡再小也不能寬恕。否則受害者靈魂何安?社會公道何在?天理何在?


   對於如何解決校園欺淩問題,上面已經斷斷續續講了壹些方面,以下將壹壹列舉防治校園暴力的具體建議並壹壹詳細說明。

    第壹,對於教育內容形式的改革非常必要,要加強人文素質、公民素質教育,尤其要強化法治教育。

    當今教育教條化、空洞化嚴重,很多學生包括老師自己也不認為這些課本教育的東西應該在社會裏實踐。結果變成了課堂是壹回事,現實生活又是壹回事,現實裏靠家庭教育、聽朋友(好朋友或者狐朋狗友)講壹些“道理”、“人生經驗”以及根據自己親身的經驗教訓得出的“適應社會能力”來待人處事。這往往導致學生價值觀以及日常行為變得冷漠、自私自利、虛偽、缺乏同情心、同理心、認人不認理、恃強淩弱、見風使舵、明哲保身之類(這些缺點壹部分我也有)。雖然在現實社會陰險虛偽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即使不得已也應該知道是錯的,而不是把它合理化並且只要用得著就盡量用,甚至以此為榮。在這種教育下,很多人以“圍觀”他人、取笑他人為樂,把看“傻子表演”當成課余消遣。按鄭也夫教授的話,中國教育“已經病入膏肓”。

    現在的語文和思想品德(初三和高中為思想政治)作為塑造壹個學生品德和人格、教授基本人文知識最主要的兩科,都嚴重的虛化、應試化,學的東西幾乎都是為了考試預備,講課文還有卷子的閱讀往往只講技術性的結構、主旨、描寫手法以及做題思路等東西,卻很少實質性、開放性、多元化的講這些文章本身的意義和啟示,更鮮有學生獨立思考這些文章的內涵,對學生思想道德的影響微乎其微。

     所以,這兩個科目必須有極為有力的改革,要讓課本與現實結合起來,增強語文和政治(思品)教育的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辯證性。例如對於“面對摔倒的老人應該怎麽辦、有哪幾種相對比較合適的方式”、“xx或xxx(這種案例有很多)出軌(離婚)事件中私德和法律底線的差異的探討及民眾圍觀心理的分析、反應出的輿論引導(縱容)手段的特點及其多樣性”、“對韓寒方舟子代筆門爭論的理性思考”、“‘占海特事件’與教育平權的辯證分析”“因為不守規定被老虎咬死的婦女家人該不該同情”、“楊改蘭事件背後的貧窮和家庭矛盾可以給我們每個不同家庭環境的中學生有哪些啟發”、“李天壹事件背後反映的民意與特權”這些,就應該直面討論,從個人道德到體制各方面分析探討。

    除了突發事件,當然還有歷史和現實、理論議題,例如“張誌新和林昭在萬馬齊喑中的吶喊與反抗”、“文革紅衛兵集體暴力”、“文理分科利弊幾何”、“軍訓究竟有沒有必要強制全體參加”、“慈善捐助‘救急不救窮’是否合理”、“如何化解小販權益與居民食安、出行利益及市容情況的矛盾與沖突”、“對待殘疾人、性侵受害者等特殊群體究竟采取怎樣的表情、舉動和言辭比較合適而不傷害其感情”、“中國是否應該援助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中國應該更好的融入世界並遵循普適價值,還是更多的堅持中國特色和歷史傳統”等等。通過對壹系列事件、理論的探討、辯論,將學習和現實結合,讓人文教育走下“空中樓閣”,真正成為塑造學生、激勵學生、升華學生的課程,培養具有平等、自由、自尊、自信、博愛、公正、法治理念的學生,讓他(她)們有愛心、同情心、同理心、正義感,尊重多元,扶弱救貧,敢於與惡勢力作鬥爭。

    教育不能僅僅局限於文字與思想,更要在現實中實踐,並且讓學習成果應用於學校、同學關系、家庭。通過各種社會實踐活動讓學習的知識真正用起來,不僅能夠讓教育產生實際作用,而且還能加固教育成果,讓教育的價值觀更深的熔鑄在學生腦海裏,如此反復,形成良性循環。例如對於親身經受或者目睹家庭暴力的同學,可以運用學習成果,利用學習的知識想辦法解決問題,求助於師長、同學和社會。(當然也要社會壹些相關機制跟進)(反過來,當他們受助成長之後,又可以投身於幫助下壹代受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傷害的受害者,如此良性循環,互幫互助)。還有建立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同學關系。很多現實中遇到的問題也可以作為課堂探討的話題,並且反過來影響現實。即使不能得到解決,也讓自己從中吸取了經驗教訓,並且在這種教育指導下產生的後續影響(例如遇見壹個欺負人的事,好的教導應該是如何保護自己、通過利用合理體制或者改變不合理體制來打敗對方,而且不讓其他更多人受害;如果是沒有正確的教育指導,可能他(她)就會從這個經歷中得到這樣壹個體會:以後我要比他(她)更陰險、更毒辣、更有權有錢有勢力,這樣我就打敗他(她)了;或者去找更弱的欺負,以此來“挽回面子”、“找自尊”,獲得利益彌補被強者奪走的損失),也比通過混社會得到的經驗指導的影響要良好的多。

    如果有了這些良好的教育,大多數學生都能有正常的、符合人性的價值觀,有了基本公民素質,那校園暴力自然會減少很多,即使班裏還有壹些沒有完全接受這種教育帶來的價值觀的學生,至少也不敢明目張膽的到處耀武揚威,欺負他人,畢竟會有人站出來阻止,而不是旁觀看熱鬧甚至起哄,而且出現了矛盾也有了解決渠道。最重要是教育和好的機制、環境讓人即使和他人沖突,也不至於突破道德底線,去做例如灌尿、天天在廁所毆打甚至性侵犯之類喪失人性的事。

   在教育中,辯論和批判性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兩點。開放辯論和進行批判性教育反而可以讓學生更加尊重多元、看問題不再片面,如北京大學教授饒毅所說:“中國中小學教育缺乏批判性的訓練,對社會造成的損害不僅是不互相批評,更大的問題是壹批評起來就沒有理智……理性討論的過程,對建立壹個真正理性真正和諧又不壓制的社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進行多元辯論和批判性教育,不僅讓學生在上學時及其成年後都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而且導致他(她)們不懂得如何合理的與和自己有分歧的人商討問題,在與他人產生分歧時容易蠻不講理或者胡攪蠻纏,根據立場或感情而非事實真相來評斷是非對錯,這樣自然也容易把觀點爭議演變為人身攻擊,互相攻訐和謾罵,看看現在互聯網上普遍存在的情緒化、立場化的各種臟話、無理話滿天飛,很多微博貼吧變成撕逼場,鮮有理性客觀的辯論。

    例如在很多網絡上的爭議話題討論中,雙方或其中壹方只抓住對方只言片語、選擇性無視、只撿對自己有利的壹面說(而且與此同時還指責對方是選擇性撿有利的壹方面說),分不清問題的主流與支流、看不到事情的兩面性、抓不住問題核心、拒絕深入討論而只停留在情緒化、簡單化的表面、不想討論長遠機制問題而進行建設性討論而是鼓吹極化觀點、更喜歡對人與事情發表破壞性評論而非提出積極性、改革性建議與探討、把雙方都有責任的問題簡化為壹方全對壹方全錯等。沒有批判性教育的話,而且長期與人不理性“撕逼”,經歷各種惡意批評與嘲諷,即使善意與合理的批評也會被當成冒犯、挑釁。這種狀況在學校發生,就很容易引起各種沖突。所以在這種社會大環境下,開放有控制的(對罵人、人身攻擊、胡攪蠻纏的辯論參與者進行限制和告誡)辯論、培養學生批判性思維就越發重要和急迫了。在這樣的教育下,很多扭曲化的同學關系也會正常化或者壹開始就不出現,不壹定完全達到溫馨美好,但至少能做到“君子和而不同”、“求同存異”,進而對他們以後進入社會,構建平等、寬容、友愛、和諧的職場關系產生積極影響。



    相較於上述其他教育,法治教育是有利於推動治理校園暴力的更具針對性的教育內容。如果青少年明白守法的重要性和違法犯罪的後果,就會有效的預防、阻遏包括校園暴力在內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也能為可能遭受欺淩或已遭受欺淩的學生提供更有力的求助渠道和法律保護。

    法律、法治,對於很多青少年來說是既熟悉又遙遠的名詞。這壹方面當然是法治觀念較淡薄的社會大環境、成年人漠視法律造成,而校園法治教育缺失乃至針對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培育的欠缺則是這種狀況更趨惡化的直接原因。就我所上過的所有中學來說,基本都沒有很細致、常態化、實用化的法治教育,甚至連形式上的法治教育課程學習或者校園普法活動都寥寥無幾。當然可能沿海大城市或者內陸部分名校會在這些方面有更多建樹,但就我們這裏而言,無論是地市級的名校(如某市的某大學附中),還是縣城的初高中,情況均為上段所述的那樣糟糕。除了偶爾的普法教育活動(壹年都不壹定有壹次),還有在學校院內有壹些看似貼近現實但是仍舊空洞單薄的普法宣傳欄、壹些時候在班級黑板上例行公事式的寫壹些相關普法內容(多是為迎接某節日或者應付上級布置的相關法治教育任務),此外幾乎就沒什麽正規的普法教育了。(當然思想政治科目中有壹些關於法律、法治內容,但是內容較少,只有不超過10%的思想政治科目內容直接與法治有關。而且嚴重教條化、與現實脫節)

    至於學校非正式的“法治教育”,其實也就是學校壹些領導、班主任及各科任課老師根據個人經歷經驗,在學生大會(各種活動)、向學生講課或者閑談中偶爾講壹些關於法律方面的東西(主要是勸告學生遵紀守法),算是壹種客觀上的法治教育。但是這種“法治教育”不僅只是偶爾為之,而且非常不系統、不完善,甚至夾雜了這些老師的壹些並不很正確的價值觀念,如各種厚黑學等。這和真正的系統化、正規化而且有嚴格規範與標準、有健康的價值取向的法治教育大相徑庭,甚至背道而馳。

    針對這些情況,政府教育部門、相關專家學者(法律學者、青少年教育學者)、學校及教職工、學生家長、學生、媒體、關於普法或者致力於法治建設的NGO、各種智庫等需要進行協作、商討,建立完善的、真實的、實用化的學校法治教育體系。在統壹的、法治教育核心內容相同的大前提下,並根據不同地域、不同年級、不同性別,建立起既普適又具針對性的中國校園法治教育系統。具體來說還有壹些細化建議。

    1.將法治教育課程納入日常教學中。現今絕大多數中小學均無專門的法治教育課時,僅僅在思想政治(小學為社會,初中壹二年級為思想品德)課涉及法治的部分順帶提及。而且如前所述其內容少、教條且與現實脫節。針對這種情況,首先應該將法治教育作為較獨立的部分進行授課,每周至少有壹節“法治”課,與平時的思想政治科目區分開來。至於教師人選,可以由思想政治老師代教,但壹所普通中學至少有兩位在法治教育方面有專長的教師對其他老師進行指導或直接對學生教學(重點中學、名校當然要酌情增加)。此外,就是政治科內容的改革問題。這個涉及到將現在的整個思想政治科進行徹底改革,變為公民教育科的問題。所以在此不詳述。

    2.把法治教育與現實結合起來,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法治教育。青少年為什麽認為法治離自己遙遠,就是不了解生活方方面面都與法有關。校園的法治教育不應只以學生守法為唯壹教育目的,只有讓學生真正懂法、用法,才能更好守法。除了像校園暴力問題中涉及的各種暴力需要用法治教育詮釋其危害外,也應該讓青少年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納入法治啟蒙中。例如平日購買商品如何維權、如何預防各種詐騙(而如今校園貸導致的各種問題如高利貸“裸貸”、黑社會上門討債等很需要通過法治教育讓學生保護自己)、如何與同學在經濟往來(這個在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學生中很多)中既保護友誼又保護個人財產、家庭暴力與法治、如何用法律對抗性騷擾、如何處理生活中與他人的嚴重糾紛等等,把青少年在現實中遇到的所有涉及到法律的、所有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相關問題都壹壹講解,並且鼓勵青少年在現實中運用這些在法治教育中學得的知識。

    3.要多進行打動人心、實實在在的普法教育活動。現今的普法教育往往只有壹些司空見慣的圖片和文字(相對於現在青少年接觸的各種信息,這些普法信息太枯燥、太缺乏震撼力了,看CCTV社會與法頻道的很多節目都比看絕大多數校園普法教育材料有影響),而且也是經過壹些“脫敏”的挑選,不痛不癢,對增強青少年法治觀念的效果趨近於零。所以必須要有很多真正能夠打動青少年的普法活動。請公安機關辦案多年的老公安(尤其以經常處理青少年犯罪的公安幹警或者司法檢察機關的人員為宜)為學生講述各種案例,就比壹些並未較多接觸真實違法犯罪案例的人說壹些空洞乏味的話要好很多。

    此外條件較好的學校可以邀請壹些知名的法律專家、犯罪心理學家、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的社會學家等等進行演講並與學校師生(尤其學生)互動交流,答疑解惑。相對於其他如教育部門官員、學校教職工,這些專業人士能夠更清楚的了解青少年成長中的各種問題,更知道青少年違法犯罪(或者違法犯罪傾向)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也能更好的為學生解答關於法律方面的疑惑,讓學生更好的懂法守法用法。

    而參觀公檢法、監獄等代表國家強制力的法律執行機關,也能夠起到某種震撼效果。在合理的引導下,學生可以與壹些服刑人員接觸溝通,從而了解違法犯罪的後果,避免學生自己重新走這些違法犯罪者因沖動、誤入歧途等原因走過的錯路。此外還有很多活動,因篇幅所限不再詳述。但是無論什麽活動,都要註意壹點,就是要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學生能夠在活動中與他人或者學生內部進行充分的互動,能夠真正參與進去而非只是單純的旁觀者,這樣的普法教育才能深入人心,長久影響學生而不是很快淡忘、變成耳邊風。良好的法治教育應當使學生從內心真正尊重法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而非僅僅出於對法律制裁的恐懼而服從法律。

    4.法治教育要與法治實踐結合起來,所有法治教育的內容都應該與現實吻合,要讓學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到違法的後果、守法用法的好處。在本文的關於治理校園暴力建議的第二點(在後面)中提到的那些對校園暴力問題治理的法制化措施要落到實處,讓遵紀守法的學生得到法律和執法機關的有效保護,讓欺淩他人且已觸犯法律的學生得到應有懲罰,並讓廣大學生都看到這樣的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樣普法教育才能讓學生信服,學生才會去遵紀守法。如果法治教育的東西在現實中根本無法實現,教育中宣講的東西和現實很不壹致,受欺淩時求助司法機關、運用法律維權不起作用,那學生就會失去對法治教育內容的信任,在遭遇校園暴力等問題時就不再利用法治教育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保護自己,而欺淩者也更加蔑視法律,那法治教育必定破產、名存實亡。所以這是法治教育的重中之重,這壹點實現不了,法治教育就沒有太大意義。當然不僅是青少年校園法治教育是如此,整個社會都是如此,沒有合規而有力的執法,沒有實現法治的大環境,只是口頭上講的天花亂墜,那麽提高公民法律素養、推動國家法治化終是壹場空夢。



     第二,無論是學校還是公安、司法機關,都應該把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重點放在保護遵紀守法的未成年人身上。對於違紀違法學生,要把學校紀律處罰、公安司法機關的法律懲罰與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相結合,多管齊下、多措並舉的進行懲治。而對校園暴力受害者,應該提供盡可能多的保護與支持,彌補受害學生的損失,最大限度維護廣大遵紀守法的學生的合法權益。

    無論是中國,還是世界上其他壹些國家,學校以及司法機關往往在保護未成年人過程中側重於保護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當然這樣做基於幾個原因,但是實際上這些理由都是片面的、且多出於社會達爾文化的極端功利主義目的,本質上是反人性的、反公正的、與現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馳的(雖然其中許多行為以法治為名),依靠損害眾多遵紀守法學生及老師利益來實現的。

    第壹個理由:“事情已經發生了,懲罰也挽回不了”。很多人認為如果校園暴力已經發生,懲辦肇事者也沒用,反而又影響甚至“毀掉”壹些人(加害者),認為抓起來,或者在學校學籍檔案上記錄學校處分影響前程,“出於挽救學生目的”不正式懲罰。這樣看似“很善良”,但是實際上忽視了幾點。首先,這樣對於受害者公平嗎?尤其對受到長期或者嚴重(或者長期且嚴重)的欺淩的人,鼓足勇氣告發了,結果對方卻沒被正式處罰,這公平嗎?這些屈辱就這樣壹帶而過?

    這還起了很壞的示範作用。很多壞學生看到做壞事沒有被懲罰,自然肆無忌憚。如果學校處理學生都能記錄在案,公平合理,對於特別嚴重的已經違法犯罪的能夠按法律拘捕,校園安全會有很大好轉。而且這種示範作用還影響未來。看起來是“救了”加害學生,其實長久看助長了做壞事不負責的風氣,就像“從小偷針,長大偷金”,以後到了社會上、工作單位壹樣的欺壓良善,專橫跋扈,欺上瞞下,當面壹套背後壹套。而且學校紀律處分“留記號”並不等於就怎麽樣,如果這種處分常態化,也不至於因為這個大學就不錄取之類。這就像現在要搞的“誠信檔案”、公開“老賴”姓名和工作單位等信息,雖然令壹部分人受自己檔案記錄的負面影響,但是能提高全社會負責意識,而且他自己做了錯事就要負責嘛。而且壹些霸淩者不覺得自己打人欺負人算大事,那為什麽又怕留什麽記錄呢?

    即使進行處分或者拘捕壹定程度影響了他們的長大成人之後的人生,那究竟是讓遵紀守法的學生在校園暴力中身心受創,影響未來成年之後的工作和生活,還是讓違法犯罪,侵害他人利益的那批學生未來成年之後受不利影響?如果有人說“校園暴力是成長中不可避免的,在成長中總有人受害,有人被淘汰或者邊緣化”,那更證明有必要嚴懲欺淩他人乃至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因為,如果非要“淘汰、損害”壹部分學生,那當然更應該是那些為惡之人,流氓惡棍學生承受這種“淘汰、損害”,而不是沒有影響他人的無辜學生。而嚴刑峻法的高壓懲治則能威懾各種違法犯罪,再輔以軟性措施(前面提到的那些改善學校軟硬件等)對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壹樣,這樣反而從長遠看能降低潛在犯罪率。雖然這樣可能會“毀了壹些人”,但是“毀”的總是極少部分,如果他們做了傷天害理的事,理應受到懲罰。

    而且也不是不給這些受懲處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如可以效仿新加坡的“短期拘留令”處罰方式,即對於較輕微犯罪,可以關進監獄,但是並不留案底,也就是出獄(或者受社區管制結束)之後,違法犯罪記錄消除。這種懲罰方式適於對程度較輕(但是也不太輕),未造成特別嚴重後果,但是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的校園暴力施暴者使用。這樣既較有效懲罰了欺淩者,又不至於讓這些未成年人壹輩子背著案底,有更好的改過自新的機會。當然,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是應該按普通的懲罰方式,即留下違法犯罪記錄的方式進行懲罰。

    其次,寬縱比懲罰成本更低、責任更小、得罪人更少;而對保護易受害的未成年人則需要長時間、大量精力的投入。學校和公安司法機關以“保護未成年人”為名輕處分或者不處分違紀違法學生,只需要放手、簡單批評幾句就行了,至於這些流氓混混學生會不會再犯,那就不管了,或者周而復始繼續批評教育了事。這樣既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和原則上的“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拯救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又可以少得罪那些“刺頭”學生(這些學生不僅本人厲害,往往還拉幫結派成群結隊,十分兇惡,有些老師、學校保安、乃至派出所人員都怕,有些他們的家長可能也有比較高地位或者勢力),此外還省了很多處理、審判、羈押等人力物力成本。而相反被欺負的學生家庭往往地位和條件不太好,這樣學校以及其他機構也有這種為了自身利益考慮的選擇性對待。

    而對於防治校園暴力、保護其他學生,這需要投入的太多(例如韓國壹些學校聘請專門防霸淩保安人員乃至和當地警方協調,這些都需要巨資投入),而且在當下師生比已經失衡、應試教育主導、警務繁忙下,也很難做到更好的呵護遵紀守法學生,只能出了比較嚴重的事再解決,或者通過按成績分班等方式解決部分問題。這樣就導致壞學生沒有被有效壓制(被輕處理或者免於處理,更缺乏後續輔導和監護)而好學生則不能得到很有效保護(放任,沒出大事就不管,出了事沒人告往往也不管),這也就是未成年人保護客觀上變得側重於保護違反學校紀律或者法律的學生。

    如果寬容處置之後能讓這些流氓混子學生改過自新那也好,但是由於寬容處置之後缺乏後續的教育、引導機制,除了“寬容”卻沒有通過教育輔導改變他們的價值觀、家庭環境、交往人員,自然導致他們不斷重犯以前的錯誤,把批評當耳邊風、我行我素。這就說明通過從寬的處理並沒有“感化”他們,反而讓他們有恃無恐(就像新聞報道過的北京壹群未成年飛車黨打架、襲擊路人,嘴裏還喊著“我是未成年人”(河南某地壹個老師因為阻止未成年人小便被打傷,民警來了,他們也是滿不在乎的說“俺們是未成年人”),很囂張,現實裏我也親眼見過很多類似的這種因為自己是未成年人所以有恃無恐的人)。而且這也導致被欺負的學生更不想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告了狀解決不了問題還被人看不起,甚至被打擊報復),有可能忍氣吞聲,也可能去拉幫結派,找“大哥”尋求保護或者報復,或者“鍛煉身體”變成加害者壹類,這樣單方面的欺淩就會演變成雙方打架鬥毆,對社會治安、學校秩序、這些參與學生以及旁觀學生的成長造成更負面的影響。

    而且,如果不積極處理這些違紀乃至違法的學生,不盡可能改變他們的思想、行為,以後還和加害者在同壹個學校同壹個班級,那他(她)們怎麽相處?施暴者每天還是橫行霸道的,受害者只能想辦法躲避了,那這還有天理嗎?(舉例,可參考東方衛視《東方直播室》20150713期提到的吳起縣高中女生圍毆事件)。

    此外,正規處理的謹慎、從輕性和現實的校園暴力殘忍性、嚴峻性對比鮮明。就像印度強奸案頻發,而大多數嫌犯都因為過輕的刑罰(而且還有監獄比貧民窟條件還好很多,刑期還短,還過度保障犯人各種權益,讓他們過得比在外面還好,有免費又幹凈又衛生的吃住,甚至還有豐富多彩的娛樂體育活動。印度黑公交輪奸案裏三次強奸、兩次用鋼管插入被強奸女性下體的未成年人只被判三年管教)甚至因為對證據要求過嚴以及審判時間過長而導致罪犯沒有被定罪(有些強奸案過了五六年還沒審完,發達國家也有,像日本操縱性工作者並且用殘忍手段殺死揭露內幕的女性的黑社會大佬後藤忠政(見《東京罪惡》壹書))。

    同樣,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存在為了保障罪犯“人權”而顛倒施暴者和受害者處境的狀況。很多罪犯不僅被保障安全和基本衣食住,有些比他們原本生活條件還好,而受害者家庭則壹貧如洗沒人管,受害者本人(假如沒死亡)可能壹輩子身體殘疾或者得精神病,受害者家屬或是為了照顧受害者天天累的天昏地暗,或是承受喪親之痛無人幫助……這是公平的嗎?壹個罪犯不僅沒有以同樣的痛苦相抵,有時候反而得到比不犯罪還好的待遇,或者懲罰遠遠輕於他做的罪孽,很多人出獄之後甚至還能繼續保持大佬地位甚至發財致富,登堂入室(像臺灣江南案直接兇手,“竹聯幫”大佬陳啟禮、吳敦(比較知名的,還有更多知名度沒有他們高的),其他很多發展中國家更多了,有相當壹部分地方富人、控制利潤豐厚的各類商業的地頭蛇都有黑社會背景(《南風窗》就有過不少基層黑惡勢力的報道,還有如電視劇《使命》也很生動的講了地方黑勢力頭目成為富豪、企業家)),那麽那些因為他們犯的罪行而家人死亡或者殘疾,或者被威脅和壓迫的人卻只能沈默接受,這又是什麽天理呢?而且,要讓善良的普通納稅人為罪犯的生活支付代價已經是不得已,而讓這些罪犯過得遠比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好的生活更是令人惡心。

    總之,壹旦罪行嚴重程度和懲罰力度嚴重不匹配,就導致法律威懾力的下降、社會秩序的約束力下降、社會不公程度的加劇、弱勢群體受害的可能性增大和受害程度的加深。而校園暴力問題也是壹樣,雖然當今文明社會不提倡同態復仇,但是至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要保持公允、平衡,讓違法者得到懲罰和約束、讓受害者天理得還、讓守法者感到安全。對於造成受害者身體的輕傷以上、長期性欺侮導致受害者心理受創甚至心理扭曲化的校園暴力行為,如果法律礙於“未成年人”不懲治,那豈不是宣揚弱肉強食,讓受害壹方認為只有以牙還牙才能解決,去找“大哥”或者拉幫結派去鬥毆嗎。或者客觀上等於是在鼓吹“社會本來就應該是有些人欺負人,有些人生來就被欺負,這是天經地義”,讓人忍耐欺辱、默認不平,那這算什麽正常教育呢?還有就是前面提到的,未成年人的這種狀況會影響到成年之後的狀況,校園的這種人際關系會影響到未來社會的發展程度。總之,對於青少年違法犯罪,不能壹“寬”了事,撒手不管,也不能息事寧人、敷衍塞責。

    三者,往往欺淩壹方人數較多,而且有些人很兇惡,家庭背景硬、在外拉幫結派等原因,因此老師或者其他教職工、公安司法人員等出於“法不責眾”和“看人下菜碟”等因素也不願意去得罪他們。相反,受欺淩者往往勢單力孤、缺乏來自家庭的支持和保護、不受老師待見等因素,導致老師和壹些其他機構的人員並不願意全心全意幫助他們,更不願意因為他們而去得罪兇暴又有勢力的欺淩者。像很多時候打人都是幾個人壹起上去踢打、侮辱甚至被欺淩者根本看不清都有誰參與(現實裏見過很多這種群毆,還有比較知名的新聞,例如韓國密陽未成年人集體輪奸事件),而且“為了壹兩個人”壹下子處理(甚至開除)了七八個甚至十幾個人,就等於得罪了十幾個學生乃至他們的家長,而且可能導致這些家人來學校鬧事。

    在以利益和穩定(而非公平正義)為主要權衡標準的思想影響下,當然希望息事寧人(像江西余幹許多村莊幾乎全村詐騙,為了避免抓走所有犯罪嫌疑人導致罪犯家屬尤其其中的老弱婦孺阻攔、上訪、鬧事“影響社會穩定”,政府讓5000多名罪犯簽了個“不再行騙保證書”就放了,至於那些被騙得傾家蕩產、衣食無著的受害者(這些被騙者往往都是文化水平較低者,很多人把壹輩子積蓄都投了進去)的正義卻被拋在壹邊;“廣州毒品村”博社村也是只抓了主要制販毒人員,其他很多參與運輸、外圍生產、銷售、知情包庇的村民恐怕也不追究。還有現在普遍存在的對購買被拐婦女兒童的買方普遍不予法律制裁,也是怕“民風彪悍”,連警車都開不進村。而那些被拐婦女(有些被解救了也被強奸甚至生子了)和孩子以及她(他)們的家長的痛苦又有誰管呢?雖然他們大多數是成年人,但是其實這就是法不責眾的大環境、大風氣,對於校園暴力問題也壹樣)。這種做法某種程度確實是對於壹些教職工、司法人員個人是最有利的選擇,也有利於保持“大局”穩定,只是公平正義、天理王法被擠壓的所剩無幾了,受害者的身體受到的傷害、精神創傷、經濟利益損失乃至生命安全被威脅就無人負責了。

   在校園暴力猖獗、暴力犯罪日益低齡化的情況下,必須改變現在公安司法機關輕易不介入校園暴力的現狀,對於造成嚴重後果、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須從嚴從重打擊。法律上也應該修改承擔刑事責任年齡,可將承擔刑事責任年齡降低至9-11歲(13歲殺人強奸淩虐的案件新聞媒體已經爆出壹些,現在的14歲才負壹定刑責不合理,可參考英國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主觀惡意大、有很成熟思考能力的10歲男孩犯罪即可按已滿14歲懲罰--南方周末《兒童犯罪不能壹放了之》壹文),而且可參考香港的對於殺人、強奸、致人重傷等嚴重犯罪行為,並不給予未成年人大幅減輕刑罰的特權,而是和成年人適用同樣的法律。而且對於很多出獄後由於家庭、學校等大環境未變很可能二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判處長期徒刑讓其在監獄度過青春比出來危害更多人要好的多。

    而對壹部分罪惡極大的未成年人處以死刑,對受害者是告慰、對社會上是正義得到伸張、對其他遵紀守法的人是保護,對他本人是壹種懲罰也是解脫。至少將判處死刑最低年齡降至14歲。死刑可以徹底摧毀壹個嚴重犯罪並且很可能重復犯罪的單人源頭,也可以對黑惡勢力等有組織犯罪集團造成極大打擊,對社會中潛在的違法犯罪分子產生巨大威懾。面對服刑人員二次犯罪較多且往往更殘忍,死刑是很有效的措施。當然,對於確實罪不至死但是卻有長期危害性的(例如不搞死人但是經常性威脅、騷擾他人且屢教不改,但尚未造成極嚴重後果的),可以實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用最嚴厲的限制措施(例如相對於壹般罪犯,給這樣的人更少的被外人探視的機會、關押於特別監區),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如果只管放人而沒有後續管教、更生措施,這些人只會再次犯罪。就像河南省壹個死緩罪犯通過不斷減刑服刑20多年出獄,結果出獄後56天就殺死了壹個未成年少女。還有山東臨沂壹個13歲少年殺人後只被判六年管教,結果出了管教所,就夥同其他三人闖入壹家剛結婚的民宅,當著新婚妻子丈夫的面強奸了她,最終還將夫妻二人殺死。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公安系統的人對這種累犯問題有詳細數據,很多公安人員也對這種二次乃至多次犯罪者的前因後果有較深了解),所以有時候死刑是徹底阻絕壹個人再次嚴重傷害他人的非常有作用的手段。而且很多違法犯罪集團往往利用未成年人不判死刑以及減輕刑罰的法律規定,故意派未成年人執行殺人、運毒、打擊報復他人等活動,讓未成年人去直接做最惡劣的事,而主使之人則在幕後操縱,出了事可以撇的壹幹二凈,讓未成年罪犯死扛然後因未成年而輕判。或者在黑惡勢力大佬犯罪後由幫派內未成年人“頂包”,不僅使得很多違法犯罪分子因此逃脫懲罰或減輕了被懲罰的程度,使得他們從事犯罪活動時更為囂張和肆無忌憚,也導致原本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定變成加劇犯罪集團尤其黑惡勢力招募引誘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誘因。這與很多殘疾人被犯罪分子利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動機和危害如出壹轍。

    對於認為刑事處罰“毀了”孩子的論調,前面已經講了很多了,保護未成年人,要著重保護遵紀守法、不傷害他人的那些未成年人,而不是本末倒置,容忍壹些人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而這些加害者在這種欺淩他人過程中“積累人生經驗”、成長起來,“慢慢變好”。如果壹部分具有侵略性的人成長要靠犧牲另壹部分本本分分、遵紀守法的人,那德國屠殺猶太人、日本侵略中國也是合理的嗎(按照壹些納粹和日本右翼的邏輯,這種屠殺和入侵是“不可避免的”,是“優等民族”擴大生存空間的必須和國際競爭的必然)?

    難道受欺淩的學生就應該像731部隊用作人體實驗的“馬路大”、“原木”壹樣,讓如同日軍壹樣的欺淩者通過欺淩,如同通過對活人進行化武實驗、註射病毒乃至活體解剖得到的研究成果壹樣獲取人生的“成長經驗”?難道壹些人走上人生正軌就要通過踐踏他人的尊嚴乃至前途命運來實現嗎?這種通過欺淩他人滿足自己心理快感、發泄情緒的行為,就如古代男性(尤其有身份地位的男性)納妾、臨幸女仆人、甚至侵犯民女、強奸婦女,在得到極大滿足之後再安心“修身齊家平天下”壹樣;也正如古代貴族可以任意使喚、剝削、欺淩(包括辱罵、毆打乃至殺害)仆傭、農奴乃至平民,自己可以免於勞動、重刑(例如即便犯平民可以被判死罪的罪行,對貴族最嚴重的往往也只流放)以及做各種瑣碎的、不體面的事情,可以任意毆打平民而不受處罰,靠被自己在地位上(也在精神上)踩在腳下的千萬“下等人”維持他們高貴典雅的氣質、寬厚仁慈的態度,以“下等人”的不體面換取自己的體面,以加重平民百姓的負擔來減輕自己的勞苦,用老百姓的委瑣(要辛苦勞作,並且替代貴族們做壹切不體面的事情)彰顯自己的不猥瑣乃至優雅壹樣,以損害他人尊嚴以“提高”自己自尊心的行為,是對校園暴力中被欺淩者的壹種精神剝削。靠壓倒別人以得到自己尊嚴的滿足,就是自古以來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的余毒,是人身上殘存的獸性的表露。

    當然對於未成年人刑事處罰,應該集中於嚴重侵害他人利益的暴力犯罪,對於其他方面的例如經濟犯罪可以比較寬松,以拯救可以拯救的未成年人。畢竟沒有涉及直接嚴重傷害他人的犯罪還是可以多給改過自新的機會的(因為其並未嚴重毀傷他人的身體和精神並造成不可逆的後果)。此外對於少年監獄(少管所)的管理應該更加嚴格和透明,進行適當教育、對部分可改造者與不可救藥者隔離關押,打擊壹部分拯救壹部分,避免監獄變成滋生更嚴重犯罪的溫床和各種惡習交叉感染區。雖然這些人有機會出獄可能還危害社會,而且可能因入過監獄更兇悍殘忍,但是至少比壹直在外面組成幫派,在學校內外威脅、毆打、勒索、欺淩他人,讓大多數遵紀守法的學生處於恐懼和擔憂之中要好很多。

尤為重要的壹點是,無論學校處分學生還是公安司法機關懲治涉嫌違法犯罪的校園暴力施虐者,都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如果根據學生家庭背景不同、關系後臺的大小親疏、老師個人好惡的區別等標準而非學生本身犯錯或犯罪的輕重進行懲罰,那不僅對受害者不公,還將社會上的不正之風傳入未成年人之中,讓學校也變得藏汙納垢、充滿醜惡。這些不良狀況必然導致未成年人有樣學樣、恃強淩弱、崇拜權錢、熱衷“拼爹”。

    所以保證學校以及公安司法機關公平公正處理校園暴力問題及其他校園沖突問題,不僅是保護學生安全、促進校園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也是讓未成年人懂得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序良俗、樹立公平公正、平等法治、自由有序觀念的深刻實踐教育。只有讓好人得到應有的保護和慰藉,讓壞人得到懲治,每個人為自己的錯誤乃至違法犯罪承擔責任,而且懲罰程度與做的壞事嚴重程度相匹配,才能讓人人都根據道理對錯而非強弱與否做事待人,才能讓人人都氣順心平,受欺淩者惡氣得出,欺淩他人者從內心真正認錯改過,事情才能真正得到解決、平息。

    當然這就需要處置過程有公開性和充分監督。對於未成年人名譽保護所以不適宜公開的情況,可以采取小範圍監督方式,由學校、學生、家長和有信用和責任感的社會工作者適度參與,保護所有未成年人(無論是被欺淩者還是應受懲罰的欺淩者,當然也要註意不要顛倒輕重,不能把保護加害者作為重點)的權益,保證這些處置行之有效、公平公正,起到維護校園安全和改造學生的作用。

    此外,對於日益突出的網絡霸淩問題,國家應該通過積極立法的方式規範互聯網言論,對於造謠中傷、誇大、扭曲、渲染他人言行、傳播他人隱私、使用各種侮辱性言辭多次、長期攻擊他人並造成較嚴重後果(這壹點很重要,當然具體程度輕重的裁量需要被重視和規範)等行為,應該通過追究其民事責任(罰款、賠償精神損失費),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方式進行懲戒。此外,對於散布他人不實信息等也應該有登報或者其他在公共場合公開道歉、說明實情等方式挽回受害者名譽。

    雖然我國有壹些相關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夠健全,最重要的是執行力度微乎其微,這需要從執法理念、執法投入各方面改進(可參考臺灣的經驗,臺灣近十幾年在民事糾紛法制化上發展很快,例如網絡上名譽權損害很多對簿公堂的例子,很多都進行了民事賠償,刑事罪往往也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有利於判案但又不至於刑罰過重,畢竟因言入獄太重了),對於規範互聯網言論有很強的震懾作用)。當然,互聯網有其特殊性,太較真也不可能,平常口角沖突並不必要鬧到司法機關,但是至少要規範到壹個合理的區間,在限定條件下可以相互有言語沖突,但是不能突破底線,不能造成嚴重後果,給他人及親屬、朋友帶來嚴重的傷害。當然學校也應該有合適的介入措施,老師在不幹涉學生上網自由和不滲入學生網絡隱私的前提下對學生之間的網上沖突以及網絡霸淩要有合理的幹預,通過談話等方式阻止事態擴大,減少對被霸淩學生的名譽毀損和精神傷害。

    再次強調,對於治理網絡暴力,最重要壹點是需要嚴格執法,尤其要嚴懲每次網絡暴力活動帶頭的、最囂張的成員,不能因為法不責眾或因為互聯網相對隱蔽性導致的未能嚴格執法甚至完全不作為。

    不過有壹點需要註意,就是無論對學校領導、老師以及公檢法機關,不能簡單的以量化方式評價治理校園暴力的成果並進行獎懲。因為如果以校園暴力發案率高低、相關責任事故多少等進行相關評定,會導致更嚴重的瞞報、漏報和為處理而處理的現象。如今成年人社會各種截訪事件就充分說明,簡單的以發生率作為評價責任人的標準,會導致受害者的冤情更難以得到社會、上級機關的了解,因為這會導致相關責任人為自己的政績、聲譽、前途竭力阻止受害者上訪或者曝光。

    如果在學校實行這種扭曲化的責任制,會導致校園暴力受害學生不僅要面對流氓惡棍學生的攻擊報復,還要面對由學校領導、老師以及上級教育部門組成的圍墻,使得這些受害者面臨更大的困境。而且這種方式客觀上也確實導致老師尤其擔任班主任的教師面臨的責任增大,在沒有相應的待遇提高以及其他防治校園暴力的輔助人員以及機制到位前,會影響到這些教師的授課和增大壓力,不利於正常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而對於公檢法機關也是類似。

    所以,壹方面我們要在學校建立壹套防治校園暴力的體制機制,堅決懲治制造校園暴力的違紀違法學生,另壹方面不能簡單的派指標、下任務、劃各種線,尤其不能把發案率高低作為評價校園暴力嚴重程度及進行獎懲的標準,而應該更重視在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具體作為,把學校領導、任課教師在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實際付出、所做的工作的質量作為評價標準。雖然這樣確實不易,因為很多是非量化的措施,實踐起來困難很多。但是只有這樣,才能讓這些教職工不去選擇隱瞞而是著力解決校園暴力,讓學生有更通暢的渠道反映問題、解決問題。

    需要單獨強調的是,對校園暴力加害方進行經濟處罰是防治校園暴力的壹個必須且關鍵的舉措。它既是對於學校紀律處罰、國家刑事處罰的補充,更是文明化社會給予傷害他人者最適當的懲戒方式。這種經濟處罰應該由學校和公安司法機關共同決定和執行,並由國家機關、全校師生、學生家長、新聞媒體、民間組織進行監督。

    在如今的校園暴力處置過程中,口頭的批評教育是最多的。這種批評幾乎不會給加害者以任何實質性的損傷,甚至加害者被批評次數越多,對這種批評越麻木、不在乎。即便進行紀律處分,對於壹些參與校園暴力的“老油條”也不能形成實質威懾。而且許多加害者背過處分,也就不怕再多背幾個(如果還不足以開除的話)。更糟糕的是,這種只影響其名譽而不觸及其實際利益的處罰方式,只對於相對更有良心、有悔過心的加害者有“損傷”,讓這些並不很壞的人感到慚愧。而對於那些兇頑暴戾,甚至惡貫滿盈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們,反而幾乎沒有任何損傷,甚至壹些人還以此為榮,把面對老師批評和校規校紀處分當成壹種“榮耀”,當成壹種自己大膽無畏、叛逆勇敢的展示。而如果對這些人進行經濟處罰(當然絕大多數賠償金都由其監護人負擔),就使對他們的處罰不再只停留於口頭、名義上,而是影響他們的實際生活,令其付出實際的代價。相對而言,自然後者更具威懾力、會起到更明顯的作用。而現今校園暴力事件中也有壹部分涉及經濟賠償,但是並沒有制度化,是否賠償、賠償數額更多受雙方當事人以及家長的實力、受害者追責的決心、事件曝光度以及其他隨機性、與事件本身嚴重性無關的因素影響,這種經濟處罰(賠償)嚴重缺乏公正性、法治性。更重要的是,其實現今大多數造成較嚴重後果甚至極嚴重後果的校園暴力事件,加害者都未賠償給受害者壹分錢。尤其如校園暴力中的網絡暴力以及歧視、侮辱等冷暴力,雖造成嚴重後果,但幾乎沒有幾例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情形。

    經濟處罰針對的校園欺淩行為應包括肢體暴力,也包括嚴重的語言暴力、網絡暴力。處罰的輕重應兼顧主觀惡性、實施過程、客觀後果。處罰對象應該包括所有參與者,並且要避免出現責任分散問題(假如壹個人欺淩造成的後果應索賠1萬元,那麽10個人欺淩造成同樣後果的話,他們每人都應該賠償5000-10000而非每人賠1000元),以加強對集體欺淩的威懾力。至於處罰的具體金額,個人認為應在500-100000之間(造成特別嚴重的傷害的,就不在這個範圍之內了)。此外,還要對累犯者實行“超額累進罰款”,而對於經濟條件好且不畏懼壹般性經濟處罰(例如覺得“老子有錢,欺負妳了反正我交罰款就是,然後繼續欺負妳,反正我有的是錢”)的欺淩者,可以處以正常罰款5-20倍乃至更多的懲罰性罰款。

    而具體如何進行經濟處罰,對於處罰的實際影響至關重要。首先,就處罰金額來說,1.應根據不同地域制定不同標準,因地制宜2.以加害者家庭收入比例進行處罰 3.處罰金額的區間應該較大,但要對每層次的處罰有清晰的規定

    由於不同區域、不同階層的國民收入差別巨大,實行統壹的處罰標準顯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情。而且如果對於貧窮家庭和富裕家庭罰款相同,自然導致對富裕家庭出身的加害者缺乏威懾,又對於過於貧窮的家庭造成巨大經濟負擔(甚至幹脆賠不起,使得無法真正實施處罰)。所以,必須像征收個人所得稅與社會撫養費壹樣,對校園暴力加害者(監護人)實施比例罰款。當然,這與征收個稅壹樣,都需要更完善的個人收入申報與核查制度,以保障公平公正。

   此外,對於造成嚴重後果尤其長期性傷害(例如致使受害者患上中度以上的抑郁癥、甚至精神病,或者退學、影響學業與工作)的校園暴力,可以嘗試“青債成還”的方式,即學生在青春期傷害別人,在長大成人懂事並且工作之後,需要將收入的壹部分賠償給受其嚴重傷害的校園暴力受害者,這既有力的懲罰了校園暴力加害者,也讓因校園暴力身心受創的受害者在成年後不至於過於困頓,不至於因為抑郁癥、精神疾病而難以正常工作而窮困潦倒,最大限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且這種方式相對於簡單的重罰加害者(例如投入監獄),更能改善受害者境遇,也給予未成年加害者改過自新的機會,減少防治校園暴力的阻力,更有利於社會和諧、包容,導人向善,推動社會的良性發展與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良性循環。

    經濟處罰不僅是為了懲治和威懾校園暴力的加害者,也是為保護遵紀守法的未成年人、並對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同學進行實質性的彌補,以維護校園內外的公平正義。經濟處罰的罰金,應該以以下幾種方式分配和使用:1.直接發給校園暴力受害者(及其監護人)。2.作為學校(或整個市區、縣域)防治校園暴力的基金,用於支付防治校園暴力的各種投入,例如用於支付專職管理校園暴力的保安人員、心理咨詢師、以及相關管理老師的工資與獎金(當然他們的工資變動不應過於受罰金多少影響,國家負責撥款為主,罰金作為補充);用於學校設計與購買防治校園暴力的宣傳材料、舉辦與防治校園暴力相關的各種活動的經費;為學生配備反校園暴力器材(例如女生防身的自衛噴霧);還有例如安裝與運轉更多的監控系統、取證和偵測設備的使用、學校與公安、法院等機關、新聞媒體、家長協調所需要的各種費用。3.作為相關專家學者研究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經費。4.用於為校園暴力受害者的身體與心理傷害進行專業的、長期的治療(不包含於直接賠償)。5.為受校園暴力嚴重傷害導致其家庭陷入困境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經濟幫助;對因家庭不幸、家庭暴力使其在學校又導致校園暴力傷害(例如沒家長關心的孩子容易被欺負)的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費用、甚至必要情況下提供安全住所。6.為與學校合作的相關社會公益機構提供經費。7.用於其他與防治校園暴力有關的開支。對校園暴力罰金、基金的使用,應該效仿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壹樣,強制化、制度化、普適化,全民(全體學生)覆蓋,並且應與這些社會保險壹樣,把公平性、扶弱性作為必須具備的特征。讓全體國民為保護自己的孩子的青春期共同埋單,讓參與校園暴力的加害者(包括詆毀、侮辱、歧視、排擠等冷暴力)付出沈重的經濟代價,讓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學生得到實質的補償。

    對於善款的使用和監督同樣重要。壹旦涉及金錢、利益,就不可避免的出現腐敗和濫用職權;只要涉及管理與服務,就難以回避官僚主義、怠政懶政、不作為亂作為。所以,對校園暴力的經濟處罰(包括罰金的管理與使用)過程,乃至整個防治校園暴力的管理與服務的體系,都需要來自各方的監督。無論是學生家長(包括校園暴力受害者也包括施暴者的家長),還是全體學生,以及所有老師,都有權利也有義務監督以學校為軸線的防治校園暴力的體系的運作。他們應對校園暴力的管理過程尤其經濟處罰的罰金使用與管理情況有充分的知情權,有提出質疑、了解具體運作內情的表達權和參與權,以及對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不法行為向上級單位、司法機關、新聞媒體進行舉報的權利。他們是直接利益相關方,當然有這些合法的權利。

    而政府、司法機關、學校同級及上級黨委、新聞媒體、社會公益組織等,都應該發揮各自的優勢、履行相關職能,盡到應有的責任,共同參與校園暴力的防治工作,共同監督經濟處罰的執行情況。它們既要相互配合,發揮各自的長處,又要相互監督、督促、制衡,增進監督體系的透明度與公正度。

    對於校園暴力慣犯,安裝如性侵犯罪犯戴的定位器(甚至可以戴能夠監控其說話、舉動的監視器)也是壹個辦法。為保護其隱私,可以讓他們把設備戴在身體隱蔽部位,只有警方和壹些學校工作人員可以知悉其行動軌跡,便於了解其行蹤,使其在試圖欺淩他人時被及早發現和制止,也便於發生欺淩行為後固定證據,進行懲罰。對於團夥式的校園幫派,更需要由警方、學校的強力威壓,從重懲治,並輔以調整班級打散團夥、監控有欺淩前科者的通信(包括互聯網、電話等線上通信和面對面的線下交往)等方式震懾他們。警方和學校老師也應該將遵紀守法的同學們組織起來,互幫互助,共同抗拒這種流氓團夥,而不是同學被欺淩卻做壁上觀。在這個過程中還可以培養學生與惡勢力作鬥爭的勇氣與塑造堅持正義的品質。

    嘗試對校園暴力加害者實行藥物治療與生化類懲戒,也是很有必要的。對於那些天生或後天暴力環境下形成的頻繁使用暴力傷害他人,具有強烈的攻擊性、侵略性,並以欺淩他人為榮、在欺淩團夥中充當骨幹分子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可以采用類似於對性侵犯罪犯進行“化學閹割”的方式,以藥物摧毀其暴戾、兇悍的精神品性,擊垮其邪惡的意誌,令其不再有黑社會大佬的邪惡魅力(如希特勒那樣的雖然作惡卻能夠讓許多德國人崇拜的魅力),削弱其號召力、挑釁他人的能力。

    雖然某種程度這樣有些違背人道,但是當這些流氓惡棍黑惡勢力已經通過欺淩他人讓許多普通學生身心受創,如戰爭中被淩虐的平民甚至“慰安婦”壹樣終生生活在校園暴力的陰影中,那麽如此對待他們也是天經地義、天道好還。現代醫學似乎還沒有非常完美的精神控制類藥物,但是已經有了許多抗狂躁等精神類的藥物,如果多加研究,應該不難研制出抑制人的暴力行為、攻擊與挑釁行為的藥物。即便使用這種藥物對其精神產生傷害,也比他們傷害他人要好。我們應該加快相關的醫學科研工作,用生物化學手段促進校園暴力的防治。當然,這類藥物僅用於有嚴重暴力傾向、經常性欺淩他人並造成嚴重後果、屢教不改、猖狂兇頑,並且往往是惡勢力團夥的首要分子和骨幹的人身上,並且要有壹套嚴格的程序。在保障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強制其服用或註射相應藥物的方式,讓其精神被摧毀,意誌被粉碎,如枯萎的樹木、瀕死的動物壹樣,再無欺淩他人的念頭和能力。

    很需要註意的壹點是,這種“藥物懲戒”與針對校園暴力施暴者的“藥物治療”既有區別又有共性。前者更強調“懲戒”,即通過強制其服用或註射藥物來摧毀其犯罪的意願與能力,對其身心造成壹定損傷;而後者更著重於“治療”,即通過包括藥物在內的多種醫療手段診治與矯正其心理與生理中存在的的異常、傷害他人的病癥,使其重新回歸社會(或繼續禁錮但仍需通過治療以改造)。

    此外,對於校園暴力的治理,要秉承預防為主、以保護遵紀守法的學生(尤其弱勢學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的法則同樣適用於校園暴力問題。簡單的懲治有時會加劇社會暴力,例如制造更多的少年犯,使得更多的服刑人員出獄危害社會。因此,壹方面打擊校園暴力不能手軟,還要建立更好的能讓罪犯既受到懲罰又不會導致在監獄“進化”為更兇殘的罪犯的獄政體系;另壹方面要註意把保護普通學生尤其弱勢學生作為防治校園暴力的重點。例如韓國就有對壹些校園暴力受害者配備保鏢,或者委托警方介入,這都是值得中國借鑒的。相關開支應該有國家撥款、對校園暴力加害者的罰款、相關社會機構和熱心人士的捐助來共同負擔。對壹些並無什麽過錯卻因身體弱、舉止不合群等易受欺淩的學生,學校及警方應該做重點保護,甚至將其與壹些警察、老師結成對子,對其進行壹對壹的保護。而學生家長也應該與學校老師、警方積極配合,組成防止校園暴力傷害的鏈條,捍衛學生們在校內外的安全。我們應該讓每個學生都能感到安全、安心,讓他(她)們沒有校園暴力的威脅下學習和生活,可以在合法範圍內做任何事而不需要擔心別人的威脅,不需要時時刻刻明哲保身、不需要看人說話、不需要因恐懼他人的不滿而退讓、更不需要以討好、逢迎來換取自己的安全。

    總之,校園絕不應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絕不應是法外之人。



    第三,要建立專門的校園暴力舉報機構、建立預防和打擊校園欺淩的快速反應機制、善後機制、長效處理機制。

    對於該機構的職能,有兩種可能的類型:壹是僅僅負責對校園暴力的應急處置,主要職責也僅限於對校園暴力具體事件本身的初步處理,尤其是為學生提供壹個舉報平臺,而其他涉及校園暴力防治的問題交給教育、公安、民政、司法等機構處理。二是將該機構打造為以防治校園暴力為主要職能、包含青少年反校園暴力宣傳與預防;以及為青少年提供心理輔導、長期庇護、法律援助、生活救濟等;負責轄區內青少年安全和反黑惡、幫派勢力對校園滲透;成為學校、學生與學生家長、教育、公安機關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的橋梁,為各方提供平臺和各種力所能及的支持。

    無論建立哪種機構,教育部門都應該會同公安部門共同建立壹個具有執法權的,專門打擊包括直接暴力、冷暴力、網絡暴力在內的各種校園暴力行為的政府機構,名稱可定名為“青少年安全保障委員會(國家級為委員會,各地為廳、局、所之類(或均稱“青少年安全委員會”),至少與國家統計局、知識產權局同級為副部級)”、“反校園暴力委員會”或“青少年安全保衛工作執法局”(以下用第壹個名稱的簡稱“青安委”)。該機構既可如審計局那樣獨立於其他機構之外(但直屬於國務院),也可以由教育部或公安部負責管轄。至於是獨立機構還是歸屬於教育或公安部門,各有利弊,應經過相關專家學者、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教育公安等相關政府機構人員、社會公眾各方通過科學論證做出選擇。

    該機構應建立電話、網絡舉報和直接當面舉報等多種舉報渠道。工作分為校園暴力應急幹預和其他日常工作兩大部分。

    應急幹預工作職責:青安委接到舉報或通過其他途徑得知校園暴力事件後,應在第壹時間采取措施,包括派遣執法人員制止尚未發生或已經發生但未停止的校園暴力、阻嚇與遏制潛在可能發生的校園暴力、將已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做初步調查、將校園暴力事件根據情況嚴重性和必要性通知學校、相關學生家長(包括欺淩者和受害者)、公安機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控制校園暴力施暴者並解送公安機關、給予校園暴力受害者提供人身保護(包括提供臨時居所、提供短時間內(如7天)的基本衣食住行需求)和心理疏導、對校園暴力事件當事人、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取證、固定證據等。該委員會可以對壹些不需公安介入的輕度校園暴力直接進行處理(當然需要相關立法配合,不僅要立法使其有執法權,還要具體規定其執法範圍、權限、手段),並由學校等機構與個人服從並執行,對於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若歸屬公安部,則直接擁有這些權力)

    對於網絡暴力,青安委應該與公安、國安部門更緊密結合,將通過QQ、微信、貼吧、微博等多種方式進行網絡暴力的信息、證據進行固定,通過調查實名制信息、綁定的手機號信息、登錄IP等各種手段,查出發出相關信息的人,及時制止網絡暴力的繼續發展和蔓延,並給予當事人合理合法的懲戒,並追究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網絡暴力參與者的刑事責任。



    對於青安委建立與運作,有以下幾點需要得到重視:

    1.必須保障舉報渠道暢通,有人24小時接聽電話,區縣級青安委24小時有人在舉報單位值班(包括接受舉報和做出反應人員),並及時做出反應。校園暴力可能發生於壹年內任何壹天、壹天內任何時段,因此必須保障隨時有人接聽並記錄、做出反應。

    2.該機構人員必須有壹定程度文化素養,尤其要有對弱者的同情心同理心,能夠對校園暴力問題有正確的、較深的認識,並根據舉報者陳述情況對每個校園暴力事件能夠做出壹個較合理判斷,以便於做出正確的反應。此外,應該保障有壹定比例工作人員是曾經的校園暴力受害者,曾經的受害者相對而言更能對舉報者情況感同身受,也更具責任感去解決問題。壹定要杜絕反校園暴力機構執法人員“城管化”,以較高薪水聘任有良好文化素養和道德水準的人任職,堅持高薪引才、高薪養廉。他們的社會地位應與教師、民警相當,是國家發展的引擎、是社會穩定的中流砥柱、是人民的守護神。當然,崇高的地位、較高的薪水也伴隨著相對於普通人而言更大的責任、更多的義務,還有更多的道德要求。

    3.要賦予其國家法律規定的執法權,地位類似於教育、公安、消防等政府機構,其在法律範圍內有權對學生、學校、學生監護人做出處罰、訓誡的權力,有將校園暴力加害者短時拘禁、扭送和移交公安機關的權力。對於暴力抗法者、毆打、恐嚇該機構執法人員的,類同於襲警罪處理。

    4.對於虛報案情要有處罰機制。有的出於惡作劇虛報校園暴力的,應該罰款和訓誡;對於校園暴力欺淩者通過惡意舉報來幹擾、破壞正常工作的、試圖麻痹舉報機構、混淆是非的,類同於報假警進行處理,包括罰款、拘留乃至移交法院判處其徒刑。但是壹定要註意壹點,就是有些校園暴力受害者確實因為個人能力所限、欺淩者陰險狡詐、環境條件等限制缺乏證據,因此在對舉報內容分辨時要耐心細心,不能對於沒有證據的壹概認為是虛報。這也要求該機構、教育、公安部門必須加大投入,在合情推理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技偵手段,包括增加監控錄像覆蓋範圍、強制調取疑似欺淩者網上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查找證據,得出結論。

    5.最重要壹點是,青安委必須明確其職能,並與其他教育、公安、司法部門劃分清楚各自具體的分工,建立分工明確、權責統壹的反校園暴力體系,切忌出現“都有權管但都可以不管”,然後互相推諉扯皮,導致求助者四處奔波,求助無門的情況出現。而且在學校的反校園暴力教育中,也要將不同的防治校園暴力的機構各自的職能向學生講清,避免學生面對眾多相關機構,不知應該求助於誰的情況發生。且面對非常急迫的校園暴力事件,所有相關單位都有責任第壹時間記錄、做力所能及的幫助、上報,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的求助。

    6.青安委需要接受學生及家長、司法機關、上級部門、媒體和其他社會輿論、非政府組織等各方面的監督。對於機構內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甚至與校園暴力欺淩者、黑惡勢力勾結的情況,應嚴懲不貸。

    第四,對於青春期學生暴力傾向要有壹個合適的替代手段予以排解。例如大公司為了解決壓力組織員工摔盤子,這就是壹種排解形式。當然,學校不必要具體學這個。增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就是壹個很好的選擇,讓豐富多彩的活動填滿日常學校生活。除此之外,要對學生觀看帶有暴力內容的電影、玩帶有暴力內容的遊戲有壹個正確的引導,不應該堵塞,但是也要通過指導,讓他們區分開虛擬與現實,讓這些娛樂成為壹種暴力“替代”和情緒轉移,讓這些影視劇和遊戲排遣他們的暴力傾向,而非變成他們實踐於現實的教科書。這需要很有經驗和能力的教師介入,在課堂內外有所講解和討論,以及在合適場合細心的輔導。

    除此之外,學校在性問題上也應該更加開放和坦誠。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應該尊重學生發展合適的戀愛關系,14歲以上的性行為方面也不應該壹味制止而應當合理引導,進行積極且開放的性教育,提供安全保護和技術指導。例如紐約市政府對中學生發放避孕套之類就是壹個可以效仿的例子。此外,對於青少年主動購買性(而非反過來從事性工作)也應該持包容、開放、理解的態度,不加以過度制止,只註意強調節制。這樣也能減輕校園性騷擾或者其他間接引發的校園暴力行為。

    性壓抑本來就是暴力存在的壹個重要原因,青春期對性的需求與環境的禁錮形成尖銳的矛盾,保守的制度和環境(包括學校環境及家庭環境)對性的天性的壓制,都制約了青春期男女學生的幸福感。青春期的性解放,既符合天性,又有利於促進校園和社會和諧。而且這原本也是已經具有部分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的權利。

    此外,像吸煙之類雖然有害健康但沒有直接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不應該壹味堵塞,否則會導致逆反心理,很多學生知道老師和父母不允許他們吸煙,他們心理的反叛意識和表達個性的思想會反彈,會瘋狂的沒有節制的吸煙。只有真正講解了吸煙的具體危害,甚至可以允許他們在不打擾他人(不讓其他人吸二手煙)情況下去嘗試吸煙,破除了這種禁忌,才能遏止逆反下吸煙等現象反而更為嚴重的情況。在不直接或間接侵犯他人利益(也不誘發侵犯他人利益的行為)的領域應該盡可能開放,減少管制。當然,減輕學生學業負擔,不被高壓的學習搞得渾身難受,自然也對學生身心健康,包括減少暴力沖動很有意義。給予學生更多在不損害他人利益類領域的自由,不僅有利於防治校園暴力,也維護了學生合理合法的正當權益,讓男女學生的中學時代更加充實和多彩。

    第五,要建立在教職工指導下的班級、校級學生自治組織,在校園內外進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自主參與能力,引導學生更好的、不傷害他人的參與和融入集體生活、樹立正確的人際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網絡,構建安全、和諧、自由、公正的校園環境。

    要想建立和諧安寧、充滿友情的同學關系,需要創造條件、機會促進學生之間正常的人際交往,讓每個學生都有壹個共同參與的平臺進行交流互動,在平等、有序的環境下展示個人的個性,管理師生共有的學校,通過溝通盡可能減少沖突、歧視、對立,讓大家知道群己權界,尊重不傷害他人和集體利益前提下的個性和獨特言行,勸導和阻止損人利己或者黨同伐異的沖突,壓制那種耀武揚威、橫行霸道的“刺頭”乃至流氓式學生,通過學生調解方式解決部分沖突和隔閡,老師可以適當指導。而且學校也應該有這種由老師支援的學生糾察隊,負責制止校園欺淩問題,至少防止各種沖突擴大化。

    如果在校內外出現造謠中傷、人身攻擊等,自治會也應該及時勸導調解,或者讓雙方開誠布公談判,不至於讓同學利益受害。主要工作要由負責任、品質良好的學生擔任,其他同學合理參與,老師壹定要主持公道,發現會議變味(例如不公正甚至被壹些人控制當成黨同伐異工具,糾察隊拉偏架)可以立即中止。當然,除了防治校園欺淩以及調節各種同學關系,自治會也可以進行其他很多活動(這個就不多講了)。對網絡霸淩問題,自治會同樣也應該參與構建和諧的班級網絡朋友圈,把現實裏的部分職責也在互聯網虛擬空間中履行。同學之間因為對某事某人意見不和乃至爭論並不可怕,但是如果讓爭論變成欺淩就不好了。

    雖然自治會不壹定能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但是至少可以給同學們壹個共同交流、治理班級以及學校的平臺,把課堂品德教育的東西實踐出來,減少壹些相互的誤解和歧視。當然如果這些也做不到,那再不濟也聊勝於無吧。而且成立校園自治組織並非完全是為了防治校園暴力,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的公共參與意識和能力,養成社會責任意識,讓學校真正成為進入社會的“預科”,為成年後成為能夠積極理性有序參與公民社會建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參與政治與社會生活打下基礎。

    第六,對於家庭教育缺失或者扭曲化(例如留守兒童、父母工作太忙無暇照顧、家庭暴力頻發或者家長品德敗壞、家長教育方式嚴重不當等),學校與社會應該有壹個合理的補充撫養、教育機制,對於因為經濟壓力或者家庭不良的教育觀念而輟學或者不能安心學習的學生應該由學校和社會機構對學生進行幫助和拯救。

    現在校園暴力的施虐者、受害者中,大多數家庭都不美滿(前面提到過了),不是父母不在或者太忙,就是不會教育子女,而這成了“培養”經常違反校規校紀、騷擾他人、打架鬥毆、參與不良團體(各種幫派、黑社會)甚至違法犯罪等行為的中學生的溫床。現在留守兒童有6100萬,還有3100多萬“流動兒童”(跟隨父母打工,輟學或者在條件極差的打工子弟學校學習),這裏邊大多數人都存在以上問題。至於其他非留守或者流動兒童,家庭教育方式不當甚至家庭暴力頻發的也有壹定的比例。除此之外,大量寄宿生也存在以上留守兒童和家庭教育缺失的青少年所存在的問題(主要強調從農村來縣城或者市區學習的寄宿生,離家很遠,往往半個月乃至壹個多月才能回家壹次,而且往往也就能回去呆壹兩天。在比較陌生地方過集體生活,除了盡力謹小慎微、明哲保身以避免攤上事惹上人,往往就是自己也拉幫結派,或者找“大哥”庇護。還有就是經濟條件差(家庭不富裕或者拒絕給足夠的生活費)導致只好通過結成幫派“互助”、輟學、通過犯罪獲得金錢、在貧困情況下產生壓力和痛苦並且因此欺淩別人來發泄。課外生活往往貧乏、扭曲。壹些人跟著“老油條”去吃喝玩樂,學不良習慣、染上吸煙喝酒甚至沾上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所以綜合起來,這個數字是驚人的。

   對於這個龐大的“非正常環境”下的中學生群體,必須要有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盡最大可能彌補因為上述原因產生的教育缺失、人格缺失,以及蕩滌、阻止他(她)們染上的不良習慣。壹方面,在物質上要盡可能提供不低於基本需要(最好能夠達到中學生平均生活消費水平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經濟支持,讓他們不至於因為衣食住行的不足而造成痛苦,以至於違法犯罪、加入幫派團體“互助”、破罐破摔影響、傷害他人。有了基本的生活費用,也能讓他(她)們有尊嚴的生活,而不是產生自卑、仇富、極端、貪婪等不良思想,也不會因為貧窮變得麻木不仁,不想學習,自生自滅。

    在保障這些孩子基本物質需要的同時,也要教他(她)們合理的理財能力,而不是給了生活費了事,否則反而可能讓壹些人吃飽撐的沒事幹,甚至拿錢去結交“朋友”,四處尋釁滋事,就像我前面提到的很多校霸流氓的頭目往往家庭條件是比較好的,甚至家境很富裕,自己生活費也很多,這樣他才有財力拉攏“弟兄”,變成流氓惡棍學生的“領袖”,成為制造校園暴力的主犯。

    另壹方面,要有為數眾多、素質不太低的教師進行教育,並在校園之內或學校系統之外建立壹套與學校課堂教育相輔相成的青少年社會救助、幫扶、更生機構,不僅保障他(她)們學校教育的完整性,也要盡可能彌補部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糾正社會“教育”的扭曲,像第三條壹樣,讓他們有平等、自由、公正這些理念,有基本的愛心、同情心、同理心,至少有基本的是非觀,把他(她)們從混跡城中村、鄉下各種娛樂廳,組成幫派尋釁滋事、白天黑夜四處遊蕩甚至違法犯罪的狀態中解救出來。對於壹部分因為家庭原因已經出現心理問題的,應該有相關心理輔導人員幹預。壹方面要耐心輔導,把道理講通、講實,而不是空話套話,通過溝通讓他們遵守校規校紀、遵紀守法,不影響他人;還要盡可能解決能夠解決的他(她)們具體困難,提供物質、精神等各種幫助,提高其學習能力、適應社會能力,尤其培養其健全的人格和自尊心。

    此外,相關機構也要和公安機關合作,對於已經用盡溫和手段、仁至義盡但是還是不思悔改,影響他人,甚至發生嚴重的校園暴力,欺淩他人的未成年人,應該嚴懲,通過公開逮捕、公開判決方式,震懾其他同齡人(即使這些被捕的毀了那也沒辦法,否則會影響、傳染更多人),在這類學生經常聚集地方多安裝監控錄像,在保護其個人隱私基礎上監護,保護好學生,拯救可拯救學生,打擊張狂兇殘、強兇霸道的學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學生之間壞習慣乃至惡行的“交叉感染”以及對學校整體秩序的破壞(雖然關進監獄或者開除也會造成其他地方的“交叉感染”,但是處罰只要限定在少數人,而且有其他配套(改善管教所、監獄狀況、出獄善後),而且對嚴重違法犯罪的學生處以長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死刑就可以減少這種危害)。通過軟硬兼施、務實理性、保護最大多數遵守紀律和法律、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學生,最大限度保障這些非正常環境下成長的子女能夠和其他同齡人壹樣,能夠有壹個安全、平等、公正、幸福的學習環境,成長為同樣具有尊嚴、自信、愛心的國家公民。具體來說,還有壹點就是給留守兒童壹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如果家裏太簡陋而且離學校過遠,最好是建很多非集體性的二三人的宿舍甚至單人宿舍,給他(她)們更多自由空間和靠近學校且安全的學習環境,以便於更好的學習生活。

    當然,以上所有這些都需要國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巨資(這些均納入政府公共財政支出中的科教文衛支出中,也就是政府必須提高支出額度,優化支出結構,並且保有余而補不足,促進各地區教育資源分配均等化),不僅要建設優良的校園基礎設施,還要有大量師資投入,以及學校周邊的居住、飲食、治安設施投入。當然,也要在這些物質投入基礎上建立壹套高效、人性化、符合現實的運作機制,讓這些投入真正能夠用在這些急需幫助的學生身上,而不是事倍功半甚至變成形式。

   第七,要盡可能縮小不同地域、城鄉、重點與非重點學校的教育環境差距,改善教師工資和福利待遇。

   根據我親身經歷以及各種新聞報道,絕大多數校園欺淩(尤其是手段殘忍、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都是在內地、縣城或者鄉村學校、非重點學校、農村戶籍學生為主的學校、重點中學的分校等。相反,發達地區、大城市、重點中學本部、以城市市區戶籍學生為主的學校則很少有校園暴力問題,而且出現的校園欺淩事件嚴重程度往往也較輕。這除了生源質量本身導致的良性循環(總體上,入學的遵守紀律安靜正派的成績較優良學生構建較良好氛圍)和惡性循環(大致上,入學時候就已經有各種不良習慣的學生相互影響導致環境較差)之外,師資質量、其他教職工素質、硬件投入、教育理念等也是重要原因(前面已經詳細敘述了)。

    雖然說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沒有做到所有國內中學教育水平相同,即便西歐北歐也不能做到,但是把差距縮小到合理的範圍內、並且有兜底機制(最差的學校不能糟糕的太過分)還是很應該的。前面已經詳細講了如何通過各種物質投入和體制改革來改善校園環境,那麽對於這些條件較差學校,並不是壹定要搞得和人大附中、北京四中那種學校的教育質量壹樣,但是至少要有思想正派、有基本教育素質的教師,有基本的讀書、娛樂設施和完整的人文教育體制,校園暴力應該控制在低水平。這也是前面已經提到的要財政巨資投入、教育資源分配公平、和其他相關體制改革才能實現。

    第八,要對校園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進行持續性管控和心理輔導,並且教會欺淩者和被欺淩者以後如何正確的為人處世,糾正不良且有損他人利益的言行。在處理校園暴力之後要有接續的配套措施,在學校編制中增加心理咨詢師、學生沖突和校園欺淩調解員、機動性保安人員等,分擔老師的相關責任和工作。無論是從輕還是從嚴處理,無論是對單方面的校園欺淩還是雙方對抗的學生沖突,都應該有後續的措施、對受害者的關懷。

    壹方面,要堅決避免已經處理之後,受害者、舉報者被打擊報復這種情況,給予有效的後續保護(尤其校內外安全,加強聯絡,和家長結合、溝通)。然後,應該通過講道理讓加害者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不是表面聽從老師批評處理,心裏卻充滿對告發者、受害者、老師的怨恨,以及繼續重犯老的錯誤。第三,對於因校園欺淩身心嚴重受創的(例如被在廁所暴打和侮辱、拍裸照或者其他長期被欺侮、被在互聯網上大肆詆毀中傷而名譽嚴重受損等),應該由心理醫生、班主任以及家長各方想方設法排解與治療,而且盡全力避免這些事件繼續發生在他(她)們身上。對已經發生的侵害要盡力制止和挽回,例如要求學生刪除相關侮辱性照片和言論。此外,也應該調解雙方沖突,好言相勸,讓雙方在已經承擔自己責任前提下相互諒解,至少讓雙方以後天天見面或者共同學習、居住時候不再繼續有那些激烈矛盾,不至於“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對於以前矛盾過於激烈調解不開,或者欺淩、暴力傷害已經有極嚴重的後果,但是又不夠開除處分的學生,應該采取調換班級等手段(而且給予受害者壹方調換選擇優先權,受害方可選擇自行調走或者讓加害者離開本班去別的地方),將矛盾復發性降到最低。還有就是要讓加害者發自內心的知道欺淩別人是不對的,而不是被批評教育、處分之後產生逆反心理壹味簡單粗暴的批評,越是不讓他們欺淩別人,他們反而越這麽幹。只有疏通好思想,在學生內心深處明白欺淩他人和偷盜、搶劫、強奸壹樣是很壞的行為,並且不被“犯罪英雄化”這種社會評議所“鼓舞”,而是因為犯這些錯誤丟人、羞愧,才能避免校園欺淩在高壓下反而出現逆反的發案。

    當然,最重要的目的是保護受害者不受二次乃至更多次傷害,也避免出現再次被欺侮後激烈的報復(在老家就聽說過壹個農村孩子因為長年被欺負,最後拿刀殺了欺淩者的事情),產生更嚴重的後果。像“放學之後在外面等著妳”可不是壹句玩笑話,對於真正經歷這種情況的被欺淩者就是噩夢。對這種可能如果沒有善後處理,就可能導致向老師尋求保護的被欺淩學生受到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程度更嚴重的傷害。這些也都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還有教育理念的轉變、教育體制的人性化。

    第九,學生和學校、地區的“自由”“自主”、“尊重多元和差異”往往和無序、放任自流、無視不公和條件、環境差別相混淆。這需要強化中央對地方、管理機構對學校、學校對學生的合理管控和限制,以及前面提到的改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以及教育理念差別過大等情況。讓所有區域、所有學校、所有學生在遵循最基本的正常的“普遍價值”與保護學生基本權利,不能扭曲過度。

    現在社會上盛行“人各有各的活法,別亂評價和幹擾別人”這種思潮。其實這往往忽視了“自由”、“多元”的真正內涵,忽視了群己權界,把無害他人的自由生活與對他人、社會利益有害的“自由”混為壹談。就像人不能有殺人、搶劫、強奸、欺詐、偷盜等的自由壹樣。

    我們也不能把區域地方、單位(學校)和“小集體”的“自由”和每個個體的自由劃等號。就像不能說伊斯蘭教有戴面紗、不許婦女有平等地位、不允許她們拋頭露面這些習俗的自由,所以就去允許伊斯蘭教有實行伊斯蘭教法、原教旨教育的自由,用來壓制每個婦女個體的自由選擇的權利自由壹樣。每個學生應該有更多自由選擇的機會去選擇學習內容(科目)、學習方式(緊跟老師還是自主學習、課外閱讀等)、參與學校團體和參與社會活動(公益活動、維權活動等)、談戀愛、適度上網娛樂、表現的內向或外向、興趣愛好以及其他不危害他人(也不嚴重危害自身的生活方式。但是每個學生都不能以個人自由為由去尋釁滋事、破壞公物和校園社會秩序、“看不慣”其他人無害舉動而去“收拾他”、強行和他人套近乎、對其他男女學生做出各種流氓舉動,以及嚴重酗酒、吸毒等必然害人害己的行為。老師和家長、社會機構也不能以“尊重學生個人生活”、“保護未成年人個性自由”等理由對這些放任自流。

    而像錄取率低的省份被迫采取應試教育(死記硬背、填鴨、題海戰術)應該表示理解,但是不應該合理化它們,而是想方設法通過疏導和調整改變這種狀況。至於貧窮、落後、保守情況籠罩的很多貧困地區的糟糕的教育軟硬件設施、滯後甚至有害的教育理念(例如灌輸弱肉強食、唯利是圖、講厚黑學等這些理念),也應該通過教育投入改變、雖反感但同情,而不是按壹些人認為的“窮人有窮人的活法,富人有富人的活法”來淡化教育資源不公導致的學生生活條件的巨大差異和考好大學機會的嚴重不平等。那些說“窮人有煩惱痛苦,富人也有煩惱痛苦”的人有幾個樂意去當窮人呢?既然“都壹樣,都差不多”,為什麽絕大多數人還追逐財富,計較工資多少、住房條件、社保水平、治安條件,而不願意“高風亮節”的少拿工資、挑最差的分配房、隨便挑個破地方居住然後把省下的錢都捐獻了呢?這種心靈雞湯和自我安慰就是十足的精神鴉片。

    而且,放任之後往往並不是每個人可以隨便幹自己喜歡的事,而是被其他力量(素質較差的家長、品質惡劣的朋友甚至黑幫大哥、能力和素養不是很好的教師等)主導的不良思想、手段、以及構造的大環境影響和控制。就像很多南亞東南亞國家,例如印度,國家對國民生活的管控和影響小了,並沒有讓廣大人民尤其平民階層都能自由發展和無拘無束的生活,反而導致底層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地方黑幫、大財團、大地主、宗族頭人或者宗教甚至邪教頭目控制了基層社會,對人民進行控制、壓迫和奴役。女性和貧民、低種姓人群受到各種暴力侵害和經濟、身體剝削,像強奸案頻發也是國家治安力量不足和警察權力太小導致(當然警權擴大要有良好的監督機制、高薪制等方式保障其不濫用權力)。即使在發達國家和地區,放任壹些組織和個人對其他人實行特殊“教育”和“過特殊生活”也會導致各種悲劇(如美國的大衛教派事件中壹些教徒被控制奴役,壹些未成年人被“教主”性侵。政府長期不幹預,最後鬧出人命才出兵,結果過程中又導致大量傷亡;臺灣“莊靜潔事件”中女生莊靜潔被誘導參加所謂“靈修”團體用“神術”治病,結果導致她死亡。這些都是放任民眾“自由選擇”情況下個人的真正自由被剝奪,被他人控制和壓迫,給受害者帶來極大傷害的例子)。此外給予人以自由的前提是也同時使其擁有合理使用和享受自由的能力和素養,通過教育讓他(她)能夠真正正確、有效的行使自由。雖說“天賦自由”,但是如前面所述,自由受制於各種現實因素,很容易跑偏了。否則只可能導致濫用自由,甚至違法犯罪。壹些國家民粹主義大行其道就有這種因素。

    所以某種程度上,自由放任也是壹種犯罪,是壹種“不做惡行的惡行”,而且自由放任從整體和長遠看,危害有時候比積極幹預但是充滿腐敗和不公還大,因為社會權力真空被比貪官汙吏和知法犯法的警務人員兇殘、貪婪百倍的地頭蛇、黑惡勢力、有錢的地主和宗族首領控制,他們更加缺乏被有效監督、缺乏基本治理社會能力、缺乏基本的人性,缺乏理性和公平的觀念。真正的自由是每個具體人的自由,而不是以某些集體的“自由”壓制集體內每個個體成員的選擇權;真正的公平正義也需要強大的、由人民監督和參與的公權力撐腰和強力介入,而不是以“自由放任”這種“看不見的手”讓社會“順其自然”發展,否則和原始社會有什麽區別。

    而且“不幹預”思想最後往往也會引火燒身。壹方面,很多現今生活的好的人認為應該“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那麽等到落難或者處在糟糕環境中又有誰替他(她)們說話呢?而且妳不幹預他人不代表他人生活的糟糕導致的連帶影響不影響到自己。就像現在很多城市居民壹方面對農村的貧困落後包括教育的糟糕視若無睹,另壹方面卻又抱怨進城打工或者旅行、辦事的農村人“素質低下”、例如某發達城市居民說的“外地人尤其青少年人太暴力”之類。每當大城市(尤其北上廣以及其他沿海大城市)出現壹些不文明行為甚至違法犯罪行為時,本地戶籍居民總是說做這種事的是外地人。雖然很多時候證明確實是非當地戶籍居民做的,但是這些問題恰恰是這些生活優越並且享受到廉價勞動力帶來的較好物質發展和服務生活的大城市居民對農村漠不關心甚至維護自己特權才導致的。誰素質高誰素質低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環境使然。經濟落後、教育水平低的地區肯定會出現更多的素質不是太高的人,而經濟落後與否與教育水平高低也不是誰努力與否的單壹原因,更多是大環境問題。如果不改變體制弊病和縮小城鄉及區域差別,大城市和發達地區居民必然面臨各種高犯罪率和低素質的外來居民,不可能廉價勞動力和高素質鄰居兼得。在享受到普遍沒有五險壹金、同工不同酬、低福利的外來人口創造的財富的同時,生活條件優越、受教育程度高的大城市戶籍居民也應該反思壹下自己的自私給自身生活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而不是以壹種“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的態度,既不想與外來人口公平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又嫌棄共同締造城市發展進步的外地人(如果沒有外地人的勞動,只用本地戶籍居民工作,這些大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要遠高於現在,因為這樣將會導致生產商品和提供服務的勞動力成本驟增)。以剝削的方式利用外來人口的勞動成果,以戶籍壁壘附帶的各種經濟、社會權利的差異將同壹個城市的人口變成兩類人,跟南非種族隔離時期白人對待黑人的方式有何區別(有個區別,那就是黑人白人不是同壹個種族,但是中國大城市居民中無論本地人還是外地人,絕大多數都是同壹個民族漢族的成員)?

    對於教育方式不合理、教育理念和給學生的價值觀不正確的地方,中央、發達地區應該積極幹預和引導,進步的媒體、NGO、民眾也應該去幫助這些由於種種原因比較落後的地方,而不是用“多元”、“尊重”來放任甚至合理化它,當然更不能因此歧視這些地方,不能搞地域黑(而現實卻往往和理應的對待方式相反:壹方面說“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別去幹涉別人”,但是現實裏卻又經常在言談中說“xx省(中西部省份被黑的多)的人素質低、騙子多、xxx(難聽話甚至罵人話)”之類充滿歧視性的語言,在互聯網與現實中對外地人極盡挖苦諷刺之能事。這種拒絕互相理解、取長補短、相互交流的狀況導致各地隔閡加深,對雙方都沒有好處)。這些落後狀況有各種歷史和現實原因,並不是當地廣大師生、人民的罪責。

    中國從古到今都是大壹統的中央集權和科層制的國家,這雖然壹定程度壓制了地方的積極性,但是也有了將國內發達地區的進步的制度和思想觀念較快應用於後進地區的有利條件。在人民還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文化素質、思想基礎和視野去獨立自主尋求進步、幸福的生活時,國家和政府以及思想進步的“先覺醒的”民眾以及相關的NGO有責任去幫助他(她)們,積極的幹預他(她)們,加大財政投入、對口援助、師資投入、發達地區教育方式和內容的引入,縮小教育水平的地域差距、城鄉差距、階層差距。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整個中國教育事業的進步,給中西部、小城鎮和農村學生以更好的教育條件,讓他(她)們與大城市中上階層的學生都能有豐富多彩、幸福自由的中小學生活,有相同(至少差距不懸殊)的機會進入優秀高等學府,培育人格健全、思想進步、善良友愛、科學理性的現代公民,繼而對全社會產生積極影響。這對於防治校園暴力自然大有裨益。

    不發達地區校園內外的治安同樣也應該被充分重視,學生在校園內外都不應被威脅、襲擊,不能讓尋釁滋事、欺淩他人、敲詐勒索的流氓混混危害男女學生安全。此外,中國傳統的讓“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的思想雖然有壹定的局限性和負面作用,但是在人與人之間力量強弱嚴重不對等、群己權界模糊、自律能力差、在大環境下個人不能獨立自主、社會矛盾頻發時,確實需要老師、上級來評理、主持正義。同樣的,在校園暴力發生後,老師、學校以及涉及違法犯罪後介入的司法機關等,都應該積極的做好學生的“裁判員”,伸張正義,打擊邪惡,而不能放任弱肉強食。

     第十,要有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公益誌願者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中來,校園暴力受害者及其家長也應該團結起來,組織起來。

    就像現在壹些活躍的環保、教育、科研的NGO壹樣,對於校園暴力問題,也需要社會廣泛的參與。相關學者加入組織可以提出各種防治校園暴力的方案;中小學教職工則可以在組織內互相交流教學和防治校園暴力的經驗教訓;已成年的曾經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和受害者也可以用親身經歷作為其他人員研究和解決校園暴力的樣板,或者讓這些人直接去學校和學生溝通,現身說法;其他人如司法人員(普法教育和從法律角度幹預)、心理醫生、保安人員、企業家、社區義工等也可以共同參與,從各角度提出壹些措施,然後各自在自己崗位去保護學生安全、調節青春期學生心理。

    這些組織只是松散的,只需偶爾開會(或者使用網絡會議)交流,作為工作之余參與的壹項社會公益活動,不影響正常上班工作。而學校各不同班級、年級以及不同學校的受欺淩學生應該在學校、家長和社會組織的幫助下團結起來(當然不是搞個新的幫派),互相聲援和幫助(但是不能組織起來去打擊報復或者合夥打人),這樣不僅減少孤立的欺淩,也讓壹些黑社會幫派因被欺淩學生組織起來了而不敢隨意欺人,而個別人的欺淩則更容易被遏制。更重要的是,如果學生有了老師和家長輔導的反欺淩組織,很多受欺淩的學生就不用去參加其他的校內外幫派組織、投靠“大哥”去尋求保護了,削弱了黑惡勢力成員的“人力資源”來源,避免成為其用以違法犯罪的工具,讓每個人都能不依附他人而安全的生活,都能有尊嚴的與他人平等生活,對整個社會治安的穩定都大有裨益。

    最重要的是,受欺淩者家長需要被組織起來,不僅有利於避免孩子被多次欺淩,也有利於這些父母在子女受到嚴重傷害(例如構成輕傷以上、導致精神疾病、子女不能正常上課學習等)時互相幫助、分享維權經驗,更好的與學校以及司法機關打交道,捍衛正當權益(其實我認為不止受校園暴力孩子的家人應該組織起來,現在社會上各種殺人、強奸、致殘、被打砸、受敲詐勒索等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親屬也應該組織起來,組成例如“暴力犯罪受害者聯合會”、“經濟案件受害者互助同盟”等,即使具體遭遇往往大相徑庭,但是有了組織就有力量,弱者(受害者不壹定都是弱者,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應該團結起來維護權益,這樣才能和往往是地方強人、黑惡勢力、企業、事業單位乃至其他有組織、有權有錢有關系後臺的強勢的加害者壹方抗衡,不至於讓法院的調解或判罰因為外力而不公、不讓受害者在訴諸法律之後再受強勢者欺淩、威脅、襲擾等對維權的各種阻撓)。當然這也需要政府和社會上層(知名學者、媒體人、企業家、社會活動家等)的幫助,給這些人牽線搭橋,提供財力支持、信息支持、智力支持、輿論支持、法律援助,幫這些弱者構建互相溝通、聲援的平臺,讓弱肉強食的社會稍稍能夠平衡壹些,不被野蠻時代的叢林法則殘余過度的玷汙當今時代的文明與秩序。

    十壹,新聞媒體在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上應當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尤其在連接相關各方、曝光相關事件和監督校園暴力防治上應起到突出作用。

    眾所周知,20世紀以來,大眾傳媒的發展極大的提高了信息傳播的範圍、速度,對信息影響力的提升可謂空前,而近十多年互聯網的發展則更是讓公眾輿論對社會生活產生重大影響。“找政府投訴不如上微博曝光”雖有些誇張,但是並非沒有道理。在官僚主義嚴重、息事寧人作風普遍的中國,通過媒體報道引起社會關註,並促進原本被擱置甚至被壓制的事情得以解決的情況經常看到。校園暴力亦是如此。如今社會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註度提升,包括互聯網自媒體和傳統媒體在內的各種媒體的相關報道功不可沒。而對於具體案例,新聞報道往往也能促使事情得到更好解決,甚至可以將各種長期欺淩通過社會關註使得欺淩行為被終止。在知乎上就有壹個案例,壹位智力存在壹些問題的孩子長期被同學打罵欺淩,甚至被逼吃屎,被同學發到知乎上後,引發廣泛關註,雖然爆料人受到欺淩者威脅,但是在社會壓力下,欺淩行為被中止,學校和老師也開始幫助那位學生回歸正常生活。這就充分證明媒體對於防治校園暴力的重大作用。

    無論是對個案的報道,還是對普遍性校園暴力問題的調查分析,這些都不能只有媒體單方面參與。媒體應和政府及司法檢察機關、學校、專家學者、社會活動家、NGO等社會力量進行溝通協調,發揮各自的作用,加上和學生、教師、家長合作,形成防治校園暴力的鏈條,共同參與,並由媒體通過采訪聯系、調查報道作為連接的橋梁。只有如此,才能使得媒體對校園暴力問題的調查報道更有價值,由引起社會關註到直接促進問題改觀。此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壹些媒體可以設立包括校園暴力問題在內的校園問題投訴熱線(甚至讓壹些學校與媒體結成對子,固定報道學校發生的包括校園暴力在內的各種負面事件,讓學校中的壹切陰暗面暴露在天光下,實現真正的“陽光校園”),使得受較嚴重欺淩的學生(如果雞毛蒜皮小事並無必要大動幹戈報道)可以及時得到媒體報道、社會關註,這樣不僅可以讓受欺淩學生得到社會聲援,使得加害者迫於社會壓力不敢輕舉妄動,也能使得學生在壹些學校和老師不作為的情況下有渠道求助。如果能夠及時得到聲援,不僅能有利於制止欺淩行為,還能夠給予受害者心理支持。如果有很多聲音在支持,就會鼓起被欺淩者的勇氣,讓其看到希望。這也有利於避免受害者選擇自殺、用極端手段報復他人甚至做出反社會行為,免於更多人因此受害。

    其他我認為關於媒體在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上能夠起到的作用,均寫在《對媒體調查報道校園暴力問題的壹些建議》壹文中,篇幅較長,在此不詳述。

   十二,對於“特殊學生”應該進行特別的教育和管控,這包括易被欺淩者和有暴力傾向的人。對於因為性格特殊、身體發育問題、身體殘疾、言行舉止不合群但不傷害他人的學生,如性格內向甚至有自閉癥的學生、性取向或性認同特異者、盲人、某些肢體殘疾者(尤其像胳膊、腿、面部畸形、皮膚有大面積疤痕或者有白化病這種病狀明顯的疾病患者、病狀外露非常突出易被“關註”取笑的人)等應該進行特別關懷、實行更有彈性的教育手段。這些由於種種先天因素或後天原因,而且往往有難以重塑和改變性,所以應當給她(他)們適當的特殊關照,讓這些“特殊”學生能夠有同樣的機會參與到校園的學習生活中,有尊嚴的度過青春。有壹些案例在這方面給了社會不少啟示,例如臺灣的葉永鋕事件。

    據維基百科所述(下面關於葉永鋕事件的內容大多數摘自或改寫自維基百科),葉永鋕是臺灣屏東的高中生,因為比較“女性化”,所以因這種性別氣質經常被同學欺淩,甚至被脫下褲子“驗明正身”,雖然曾經向老師反映,但是這種欺淩還是繼續發生,最後他不敢在放學時如廁,只能偶爾提前下課去上廁所或者去教師專用廁所等,結果更受同學嘲笑,結果在壹次如廁中突然死亡,死因雖可能是“跌倒後後腦撞擊死亡”,但是前面的那些欺淩和導致的各種不便與羞辱也間接促成了這起悲劇(法院調查中提到“死者系因自己小便後急於返回教室步下臺階行走時觸及濕滑地板……頭部撞擊地面致死”,顯然是他害怕其他同學放學後也來廁所,導致他被嘲笑甚至被脫褲欺淩才慌慌忙忙想趕快解手,離開廁所,而且因為獨自上廁所所以出了意外沒有人第壹時間報警或撥打急救電話,導致延誤搶救時間不治身亡)。

    當然,社會上有壹些對其死因的其他猜測,不過缺乏證據(我認為或許有這種可能:可能因為這種“女性化”性別特質被歧視,壹些看不慣他的人正巧也提前下課去上廁所,然後就打他,結果把他推倒,導致撞地身亡?因為當時沒有監控,無法得知真相)。該事件發生後,引起臺灣性別平權教育人士、社會學家和社會工作者關註,教育機構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更註重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等內容。教育部也發起“反性別暴力”等活動,在校園內外宣傳尊重兩性平等、尊重不同性別特質的人,教育政策轉向強調性別多元教育。教育部還拍攝了相關紀錄片《玫瑰少年》送至全國高中作為教材,而臺灣歌手蔡依林也聲援葉永鋕的母親,呼籲大眾關註校園性別暴力霸淩問題。這個事件就說明了對特殊學生進行特殊關照的重要性。

    對有自閉癥、性格內向、身心殘障、體弱多病的孩子,學校不應該強迫她(他)們按照統壹的教育方式來接受教育,而在上課方式、時間上應該有些彈性,例如可以允許其定期休學、老師輔導下的自學,家庭條件良好的這類孩子的家長可以支付給老師壹些特別工資讓老師在家或者其他地方單獨教育子女。此外也應當發掘這些學生的潛力,讓這些“特殊”的人能夠在學習上有進展、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理想追求。

    據統計,有10%的自閉癥兒童會表現出“學者癥候群”的特征,即在演奏樂器、繪畫、記憶、數學計算等方面有超乎常人的能力。也就是說,如果能夠尊重這些“特殊”學生,給她(他)們壹個不受歧視、自由包容的教育環境,很可能產生出比普通人在某些領域更優秀和有很大社會貢獻的人,例如對博弈論做出重要貢獻、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納什。相反,如果像現在國內(尤其中西部條件較差的地區)嚴重缺失對“特殊”群體的關懷和特別教育,這些人不能有有尊嚴的學習、生活的條件,更不可能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去學自己喜歡的東西、做自己喜歡的事。更悲哀的是,這種“特殊”的人往往成了很多村莊都有的“村頭的傻子”,被他人嘲笑、戲弄甚至毆打,毫無尊嚴的不如狗的活著。當然還有很多類似的人只能“家裏蹲”,替父母兄弟燒火做飯(不只是比喻,有些地方仍然還有傳統竈臺),幹粗活累活,長大之後往往也只能去掃大街(不是歧視環衛工人,但是客觀現實確實是環衛工人收入低,還被人看不起,更缺乏舒適的工作環境和合理的生活保障,裏邊有壹定比例是智力障礙人士,往往還受其他環衛工欺淩,我親眼見過),就這樣沒有人格的茍活,慢慢結束自己的壹生。

    甚至有些殘疾的少年兒童可能被拐賣、綁架或利用,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例如殘疾人乞討者往往就是因為沒有正常的教育、缺乏關懷和保護被迫或自願的走上坑蒙拐騙甚至偷竊搶劫的道路。因為殘疾人乞討容易比正常人獲得更多同情,而犯罪後對殘疾人處罰輕(例如專門讓聾啞人偷竊,結果警方問他們就不說話,手語專家來了他們也裝不懂),更重要是因為殘疾人無依無靠,因為智力障礙和身體殘疾不易和常人交流,所以這些因素導致殘疾人相較於普通人,被黑惡勢力等各種犯罪集團脅迫犯罪情況更嚴重和普遍,而且壹旦被犯罪者控制,這些殘疾人很難脫身。例如央視曾經報道的首都機場殘疾人被控制乞討,這些殘疾人每人每天可以乞討幾百甚至幾千,但是都被控制她(他)們的黑惡勢力拿走,自己只有壹天三餐的盒飯錢,沒有壹分余錢(不僅是為了剝削,有壹點錢都怕她們逃脫)。而沒有被這麽廣泛報道的此類情況不勝枚舉,大多數城市都能看到。而以上所說的這些人很多是從受到排擠的學校畢業或者中途退學後變成這樣,還有很多根本就沒有上學。而且,相對於肢體障礙類型的殘疾人,智力、精神障礙人士因為殘障性質,更加不被多數社會公眾所理解,甚或被更多的誤解、排擠、敵視,更易被人嘲笑、戲弄,也更少得到同情、幫助。所以,學校為特殊群體(包括肢體殘疾和精神障礙、智力殘疾人員)提供獨特的、良好的學習環境,不僅只是對學生之間的平等很重要,也對整個社會不同的人之間的平等有促進作用,讓社會上受到欺淩和歧視的這些邊緣人群能夠有尊嚴的生活。

   除了實行特別的教育方式,也需要有專門針對自閉癥、身體殘疾等學生進行教育的教師。對條件較好的區域,每個學校可以有十余名特殊教育老師,她(他)們不僅承擔部分普通課業,還肩負有壹定程度照顧特殊學生生活的責任,能夠與這些特殊學生進行溝通、談心,引導學生學習、解決生活裏這些人因為心智或身體造成的種種不便。當然,這類教師和“特殊”學生的師生比應該不超過1:10,而且要有較高的工資。對於不發達地區,每個學校也至少應該有壹位這樣的教師,而且要根據學校規模、“特殊”學生多少來具體增減教師人數。這當然也需要學校做好相關摸底調查工作,了解學校內有多少“特殊”學生,以此作為提供各種配套措施的依據。當然,高校尤其師範類院校應該進行相關人才培養,為各地大中小學提供足夠的以教育“特殊”學生為目的的專業教育人才。而老師和家長積極結合、溝通也是保護“特殊”學生的重要壹環,只有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政府機構以及社會各界的其他人聯動,才能最大限度保護這些弱勢的學生,促進這些“特殊”學生的全面發展。

   而對於擁有強烈暴力傾向且屢教不改、把欺淩他人當做樂趣而且呈現病態的學生,學校和社會也應該對其有特殊的管理。如果壹個人的暴力傾向只是由於各種外部因素導致,而且程度不特別深、能夠通過教育疏導、懲戒結合予以糾正,那就還有救,但是對於暴力傾向極強、屢教不改而且呈現病態的暴力傾向,把施暴當成生活不可或缺的壹部分,“不揍人不爽”、“不捉弄人(惡意捉弄,不是開玩笑那種)不舒服”,那就必須采取比較有力的手段解決。除了因為嚴重欺淩他人涉嫌違法犯罪開除、拘留甚至判刑外,將其送入特殊管訓學校和在本校編排特別班進行特殊管理是很必要的。如今社會上很多所謂的私人“矯正學校”存在很多問題,不僅沒能把學生改造好,反而因為壹味強調服從、忍耐,以暴制暴,導致出來的學生更暴力、冷漠(雖然這種學校很多是關的網癮男女,並不是因為暴力問題,這壹點我很反對,只要網癮沒有導致精神疾病或者因此欺淩他人,這種家長送子女去學校“教育”就是違法的,違反學生人權,應該放這些人出來,尤其對於女生更不需要使用這種手段。例如知名的臨沂的楊永信開辦的戒除網癮的機構,就是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嚴重侵犯學生人權,壹些例如電擊等措施更是慘無人道,泯滅人性,這種機構絕不應該存在。但是我支持封閉管理那些很暴力的學生)。但即使這樣,也比讓這些人在學校禍害更多人強。至於把特殊學生放在壹個班級,我初中時候壹所學校就曾經實行過,現在可能取消了,因為了解不多,所以效果不太好評價。

    對於特殊管教學校或者班級確實應該有比現在素質更好、更能“對癥下藥”的教職工進行管教,尤其可以成立國家和私人(有愛心的企業家等,但是應該讓企業家在全國采用在很多學校平攤、匿名方式,避免定向捐助後,這些學生只感恩個別人不感恩社會,畢業後變成壹些人的打手)共同出資的由官方控制和相關NGO參與的正規化改造性教育學校,給予這類學生合理的尊重,但是也沒必要搞得太過於好,否則就變成我之前所說的壹些國家監獄犯人比平民還吃住的好、還更有尊嚴和安全,把加害者和受害者地位顛倒的事情。給他們懲罰才能讓他們明白遵紀守法、回歸正常社會的重要性。

    對於因心理疾病導致暴力傾向或者因為長期施暴心理上也變成固化施虐狂的,要有相關精神病專家、心理醫生進行診斷和治療,費用由教育專款負擔,如果他們經治療痛改前非,也讓他們要知恩圖報,通過未來在社會上的好的表現來償還這些曾經的錯誤、罪行以及社會為其付出的經濟開支、人力投入。

    對於這些人的改造,當然也需要家長的配合,前提是這些人的家長有不太扭曲的價值觀和不太糟糕的教育方式。對於即便通過長期(如長達數年)教育仍舊有蓄意、以欺淩為目的傷害他人的行為或傾向,且用盡所有手段仍無法改變的,如有嚴重違法犯罪可判處其終身監禁,如有嚴重精神疾病可永久關押於精神病院,對於沒有嚴重違法犯罪也無法按精神病羈押的,可以另設特殊監禁機構,或交與其家人,由政府、警方、社區監督禁閉於家中,並定期進行傳喚和問詢,以保證其不傷害他人,也避免其被監護者傷害,保障其合法權益。

    十三,推動防治校園暴力各種措施的實施,應該堅持漸進的、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原則,並在發達地區、具代表性地區、校園暴力多發區域、程度嚴重區域先行先試,然後逐步推廣。

   眾所周知,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不同區域之間差異極大,各地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因此對於防治校園暴力而言,必須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在堅持基本原則和總體方略的基礎上,進行區別對待,采用多元的政策、制定不同的目標。

   例如針對歧視、語言侮辱、排擠、孤立、網絡暴力等“軟暴力”相對突出、頻繁的東部地區,應該更傾向於防治以上這些問題,並且確立預防與制止為主、懲戒為輔的策略,並對校園暴力的認定標準更為嚴格壹些。由於東部尤其沿海大城市有相對優越的物質基礎條件和較先進與完善的法治環境、制度保障,以及較高的國民素質、學生素質,因此可以試行更為先進的、溫和的、更細化與人性化的防治手段,將發達國家(如日韓、新加坡)防治校園暴力的壹些措施在東部沿海城市進行試點。

    對於因為貧困、留守兒童多、家庭暴力與校園暴力交織等因素為主導致校園欺淩頻發且往往情況嚴重的中部地區,應該更側重於從減少貧困、幫扶留守兒童、保護受家庭暴力或失去家庭保護的孩子、為其提供衣食住行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讓因為這些原因處於弱勢的未成年人不受欺淩,也使其不因貧窮與缺乏家庭愛護而走上欺淩他人,甚至違法犯罪的道路。對於中部這種相對貧困、貧富差距很大、不同學生家庭環境與其他條件差異較大的區域,給予弱勢學生物質支持、人身保護、法律援助,讓受欺淩的學生不因這些劣勢而不敢或無力反抗的學生有條件反抗、有後盾與勇氣反抗,讓潛在的校園暴力受害者有底氣,讓借助金錢、人脈關系、家庭背景等優勢的欺淩者或潛在欺淩者有所忌憚,對減少潛在的校園暴力、解決已發生的校園暴力、促進校園的公平正義、實現學生之間地位、生存、學習、全面發展條件的平等非常重要。

    對於校園暴力頻次低(根據表面統計)但暴力行為明顯更多的東北地區,應該把防治校園暴力與維護社會治安更緊密結合,更著重嚴厲打擊黑惡勢力、成年人介入校園、學生糾紛的行為、打擊校園幫派勢力,讓大中小學生不生活於恐懼之中,敢於團結起來與惡勢力作鬥爭。並且進行更多的反暴力教育,樹立文明光榮、暴力可恥、講道理好於比實力的觀念,令未成年人逐步摒棄蔓延於社會上的拳頭至上、崇尚強權和暴力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想。

    對於宗族勢力強大的南部沿海以及部分宗族觀念濃厚的中部地區,應該註重於推動對校園暴力及各種未成年人糾紛的法治化,改變“情大於理”、“人大於法”的情況,減少因校園暴力導致的宗族械鬥、私刑報復行為,避免因校園暴力導致的治安惡化、事態擴大化,嚴防校園暴力的性質與特征由糾紛與沖突,向欺淩、長期壓迫轉變。另外,應把防治校園暴力與反毒品、反黑、反賭博等行動結合起來,避免不良學生黑社會化、嚴防毒品與賭博向校園滲透,切斷校園暴力與毒、黑相互惡性循環的路徑。

    對於西部地區的校園暴力防治,除重視與中部地區類似的貧窮、留守兒童較多等誘因外,還要考慮民族、宗教因素在校園暴力、校園人際關系方面的影響,在處置校園暴力等校園糾紛上,采取各民族壹律平等、壹視同仁的原則,各族、各種宗教或非宗教信仰的學生都應該遵從普適價值,宗教信仰和民族習慣不得淩駕於法律、校紀和社會公序良俗、基本道德之上。嚴厲打擊以民族和宗教進行拉幫結派、蓄意攻擊(包括暴力與軟暴力攻擊)其他民族與宗教的行為。

    對於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不同階段的校園暴力,也應該根據不同階段校園暴力都的性質、程度、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防治。例如對於初中及以上的校園暴力應該嚴懲,而對小學以教育和輕度體罰為主。對於初高中校園暴力以懲辦其本人和監護人相結合的方式,對於大學生則以懲辦其本人為主。且對於大學生參與校園暴力(且往往這時校園暴力參與者已經成年),應該對所有嚴重校園暴力參與者(尤其有黑社會背景或校園幫派的參與者)處以開除處分(至於拘留、判刑,就是公安機關的事情了)。且如211、985重點院校應該對打擊校園暴力有更嚴格的規定,堅決剔除出欺淩他人、尤其參與集體欺淩個人、利用權勢、金錢、人脈等優勢欺淩弱者的學生,保障培養的國家精英人才有正常的人格人性、有正義感與良心,絕不能讓道德敗壞、品質惡劣的學生存在於名校校園和正常畢業。

    十四,對於愈演愈烈的以網絡暴力形式發動的校園暴力問題,尤其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涉及(包括參與網絡暴力攻擊、欺淩他人和遭受網絡暴力傷害,以及同時有網絡暴力加害者和受害者雙重身份)網絡暴力日益增多的情況,國家必須積極幹預,堅決遏制網絡暴力。而涉及校園暴力的網絡暴力,與不涉及學生或學校的網絡暴力與許多類似之處,所以我就以防治普通網絡暴力的思路分析,然後夾雜壹些關於網絡上的校園暴力特殊性的分析內容。

    相對於現實中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有如下特殊之處:

    1.互聯網的“虛擬世界”中的網絡校園暴力相對於現實世界的網絡暴力有其相對隱蔽性,壹是由於互聯網中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以匿名身份參與網絡暴力,就導致相對於現實校園暴力更難以追責;二是互聯網上即便知曉對方身份或對方實名發言攻擊,由於雙方往往現實距離較遠,加之法治不健全等原因,不易被追究;

    2.發動網絡暴力的相對容易、影響範圍大。相對於在現實中攻擊、詆毀他人,在互聯網上非常方便,可以隨時隨地做,對於攻擊他人的時間、地點幾乎不受客觀條件限制,也可以隨意選擇己方最有利的時機。且在網絡上對他人的攻擊詆毀能夠有理論上無限大範圍的影響,雖然現實中受網絡暴力參與者的能力(包括金錢、人脈、個人網絡暴力技巧)等內部因素和社會關註度、公民素養等外部因素影響,導致不同網絡暴力影響程度大小、傳播範圍大小不同,但都比同等情況下現實中的攻訐、詆毀影響要大。而且由於互聯網的無界性(至少在國內大陸內部無界,且並不是與外網完全隔絕),這個人無論到了哪裏,都有可能受到網絡暴力傷害,哪怕這個網絡暴力源頭距他(她)有幾百公裏、幾萬公裏。具體到校園暴力上,以前受欺淩的學生還可以通過轉學和努力改變自身等方式重新生活,而互聯網產生尤其智能手機普及之後,他無論到哪個學校,都可能因現在的同學知悉其以前的經歷而對其欺淩,而曾經欺淩他的同學也可以通過互聯網繼續對他施以網絡暴力。這對於歷經屈辱的欺淩,好不容易換了環境的弱勢學生如同噩夢壹般。衣食住行都會受到影響。

    3.網絡暴力造成的影響往往持續很久,甚至影響被欺淩者終身。由於互聯網“有記憶”,導致即便發生在十多年前的網絡暴力,詆毀被欺淩者的相關言語、照片、錄像等仍存留與互聯網,隨時可以被他人看到,或因某事的刺激被舊事重提,帶來的危害遠大於沒有互聯網時代時同等的情況(例如在7080年代,即便對某女生有流言攻擊,隨著時間推移或她改變居所及上學、工作單位、及其個人的改變,都會讓曾經的攻擊淡化或被人遺忘,但是現在有了互聯網,多少年之後她仍然會被“有心人”通過互聯網發現那些詆毀的言論或照片,繼而對現實中的她造成名譽傷害在內的各種傷害);

    4.網絡暴力的影響、造成的後果往往非常大。雖然很多時候因互聯網的虛擬性,不能完全與現實中的肢體暴力、冷暴力相比,例如可以通過退出網絡上的爭議等方式終止具體某次網絡暴力,且在覆蓋範圍、烈度與現實暴力相同時,現實暴力危害更大。但同樣還有更多的網絡暴力比現實暴力危害更大。(2)(3)已經講了網絡暴力有傳播範圍廣、影響人群多、危害更持久等特點。此外,因為發動網絡暴力相對容易、成本低,壹旦在某些圈子(如學校、班級的群組)利用人數優勢、人際優勢及結合現實中的影響力,對弱勢方進行長時期、反復的網絡攻擊,或在開放區域互聯網(如微博、貼吧)將小範圍的欺淩擴大為大範圍的攻擊,攻擊的數量和力量都進行質的提高,並輔以人肉搜索及現實中的歧視、孤立、杯葛,將對受害者的生活產生毀滅性影響。許多人的精神被擊垮,其中有些人因此罹患精神疾病、自殺等,但加害者卻因為沒有直接當面殺人、打人而未受懲罰。

    5.網絡暴力參與人數眾多,因責任分散效應,加之國內盛行法不責眾的潛規則,無法有效追責;

    6.綜上,網絡暴力發動的方便與容易、成本低、不易被追究責任,和造成的影響的惡劣、後果的嚴重、受害者名譽、學習、工作和生活受到的負面影響之嚴重形成鮮明對比。這既是網絡暴力突出的特點,也是防治網絡暴力的難點。

    而涉及校園暴力的網絡暴力除具有以上特點外,還有其他更糟的問題。1.由於未成年人心理相對脆弱、可塑性強,受網絡暴力傷害會更嚴重,造成的危害更大、更持久,較嚴重的會影響終身。2.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發動網絡暴力又容易,導致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暴力比成年人更頻繁。3.未成年人圈子相對封閉,進行網絡暴力更不易被察覺,且這種相對封閉的環境對受害者影響更大、更不容易求助。4.未成年人更缺乏應對網絡暴力的能力,無論是應對方式還是心理承受度,都不如成年人,更難對抗網絡欺淩,無法有效的制止對方繼續進行網絡欺淩,缺乏應對辦法。5.未成年人知識水平有限、分辨能力差、且更易抱團、拉幫結派、跟風,導致壹定程度上所發起的網絡暴力更為激烈,傷害更直接與巨大。6.未成年人更易有樣學樣,由受害者變成加害者,將自己承受的網絡暴力傷害轉嫁給其他人,然後互相傷害,嚴重毒化未成年人人際關系7.未成年人中盛行的網絡暴力容易形成壹種不良示範效應,讓他們形成不良的價值觀,繼而使其成年之後將學生時代的網絡暴力及其中各種陰險惡毒的具體行為“發揚光大”,然後形成惡性循環,讓社會陷入網絡暴力的漩渦。以上這些特點與校園暴力相對於成年人的暴力有許多類似,前面已經講過很多,因此不詳述,只在此簡單列舉壹下。

    對於網絡暴力瘋狂泛濫的嚴峻形勢,必須通過多渠道、多種手段進行治理。

    第壹,需要加強反網絡暴力立法,嚴格執法。

    相對於歐美和日韓,中國反網絡暴力的立法工作進展較為緩慢,對於網絡暴力的界定不夠清晰、懲處不夠嚴厲。例如現在互聯網盛行的包括人肉搜索在內的網絡暴力,以及各種侮辱謾罵行為,幾乎沒有幾例(除了謾罵警察及壹些體制內特殊人員)被處以刑事拘留、判處徒刑等。

    而相反,受到網絡暴力而破壞正常生活、甚至因此得了抑郁癥乃至精神疾病的例子卻有很多,甚至還有壹些因此自殺的。許多網絡暴力造成的危害比現實中毆打、威脅、欺淩他人乃至將他人打成殘疾後果都嚴重,現實中這些行為很容易被定性為嚴重犯罪,對加害者進行懲辦,但在網絡上把毀壞掉他人的聲譽,致使對方不能正常上學、工作、生活(甚至有些需要搬家)甚至逼瘋、自殺,後果極為嚴重,加害者卻不受懲罰。且即便被網絡暴力者有壹定過錯,也不應該被如此對待(現實中出於“正義感”去毆打或其他方式傷害已經犯罪的罪犯也是犯法的也會被懲治,但是互聯網卻不是),而無辜者就更不用說了。

    互聯網更放大了多數與少數、強者與弱者、有更多話語權與話語權不夠、表達能力強和發聲渠道廣與表達能力弱和發聲渠道少者之間的差距,讓各種爭議與沖突的解決結果、各種影響不是由是非曲直決定,而是由雙方的強弱決定,具體說是因為雙方誰人多誰人脈廣、誰有話語權、誰掌控各種權力與權限(例如壹些圈子的管理員的權限)多、誰有更多金錢、誰有更多精力投入互聯網爭議等決定,這嚴重違背了公平正義的原則,與現代文明中人人平等的理念相違背,網絡私刑也與法治社會相沖突。

    因此,必須加快反網絡暴力的立法、修法進程。壹是更加具體、清晰的闡釋網絡暴力的概念、界定網絡暴力包括哪些行為,並對於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網絡暴力行為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切忌規定模糊不清,更要避免大而無當充滿空話。

    二是必須加大懲罰力度。因為許多網絡暴力(例如進行長時間進行詆毀、羞辱、歧視並透過互聯網影響其在學校的學習或在工作單位的正常工作、以及對其生活的社區和朋友圈影響其日常生活)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遠超現實中的壹些傷害(例如被毆打),後者往往可以被法律懲治,而前者卻反而大多不被懲罰,這非常不公。法治第壹要義是公平,是平等,“事物的力量總是傾向於摧毀平等,而法律的力量應該總是傾向於維護平等”,不讓弱者因其“弱”而受不公的對待和欺淩壓迫,不讓強者利用其“強”而胡作非為欺淩他人,是法治的內質與精髓。

    因此,對網絡暴力加劇了社會不公的情況,必須嚴厲打擊,根據對受害者造成傷害的程度比照現實中的情況進行懲罰,不能因為傷害過程在相對間接、隱蔽的互聯網上發生而減輕責任。且還要對利用互聯網的隱蔽性、匿名性通過網絡傷害他人的行為,依照刑法的對於手段惡劣適用從重量刑的因素加重懲罰。對於“法不責眾”,壹方面必須在立法與執法上改變此觀念,另壹方面需要使用嚴懲首犯與主要從犯(或多名首犯)的方式,不能讓集體暴力變成無頭案,導致受害者無法追責;此外,既然是集體參與網絡暴力,那麽每壹個人都至少應該承擔罰金,分攤巨額罰款,然後全都補償給受害人,以實現公平。

    更重要的是加強反網絡暴力的執法。公安、司法、國安、教育、網監等國家機構與相關互聯網企業及通信運營商需要加強打擊力度,加強合作。中國現在反網絡暴力法律法規雖然不健全,但其實現在仍有法可依,例如《民法總則》等各種法律都有相關規定,之所以沒什麽作用,除規定的還不夠細致、嚴厲之外,更多是因為執法不嚴,對網絡暴力的民事處罰很少,而刑事處罰甚至可以說處於幾乎空白狀態。

    無論是公開範圍的微博、貼吧、各種論壇(如知乎、天涯),還是相對封閉的微信朋友圈、QQ群,人肉搜索、人身攻擊、各種持久性辱罵乃至人身威脅都存在,但是卻極少有進入法律程序的。有許多人認為網絡匿名不容易調查,其實關鍵在於是不是願意投入資源與精力進行查處,如果願意,幾乎沒什麽查不到的。通過調取聊天記錄、發帖記錄,很容易查到相關信息。互聯網都是有痕跡的,且相對於有壹些反偵查能力的黑客和有組織犯罪成員,普通人更缺乏真正的在網上隱匿的能力,且因為已經全面實行實名制,最多使用或購買他人身份證進行註冊(這本身就篩掉大多數人,因為這需要壹些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還有被拘捕的風險)進行發言,大多數人都可以循其實名制註冊信息找到其本人或身邊知情人,想追究其責任並不難。關鍵在於現在執法資源在反網絡暴力方面投入不足,壹些機構官員對網絡暴力並不重視,基層又有大量失職瀆職行為,導致原本並不很難(只是需要增加許多投入)的反網絡暴力的執法幾乎處於空白。

    因此必須從理念上改變(重視網絡暴力)、在投入上大幅增加、從執法上更嚴厲,並經常性抓壹些非常突出的施加網絡暴力的罪犯,殺壹儆百,達到威懾作用。而“尋釁滋事罪”也應普遍適用於網絡上的挑釁、滋事行為。對於嚴重網絡暴力罪犯實行拘留、判處徒刑等刑事處罰之外,對網絡暴力處罰亦可保留死刑選項。對於那些組織他人發動網絡暴力、作為策劃、參與網絡暴力的骨幹,且參與網絡暴力次數極多、並造成極嚴重惡果(例如受害者自殺、患上精神分裂癥)的罪犯,且還有其他罪行,可判處其死刑,以達到威懾之目的。而對利利用網絡暴力獲取巨額利益的,並在獲取巨額利益時使用網絡暴力嚴重傷害他人的,也可以適用於死刑。對壹個人的懲罰的程度應該看動機、後果,不能因為其手段隱蔽、巧妙而減輕甚至逃脫處罰。

    此外,對於各種出賣個人信息、售賣他人身份證件等為網絡暴力提供條件的,同樣應該嚴懲不貸,除判刑外,尤其要處以巨額罰金,只有令他們損失大於非法所得,犯罪成本大於收益,才能有效震懾此類違法犯罪行為。這類犯罪非常普遍也在於打擊力度不夠,公安、企業、通信運營商漏洞太多,對“內鬼”懲罰不到位甚至根本不懲罰導致的。

    除通過嚴格立法、加強監督、投入更多資源外以強化打擊之外,可以對此類犯罪的罰金進行合理分配,包括公安機關及互聯網企業監管部門可以在破案後分得壹些罰金作為破案獎勵,提高對此類犯罪打擊的效率。對於舉報網絡暴力行為的網民應該有合理的嘉獎(從對網絡暴力罪犯的罰金中撥出),為反網絡暴力增加更多證據與線索。另外,壹定要提高辦案效率,對於網絡暴力,尤其相對嚴重的、很可能由網絡暴力演變為現實傷害的,要從速出警,及時制止,盡快做出初步的解決。

    第二,加強反網絡暴力的教育、宣導、互動,從根本上改變國民對網絡暴力的認知,讓網民以更合理的方式看待、對待網絡暴力。具體來說,包括:1.教育人們如何預防網絡暴力,例如註意不要在互聯網上過多暴露個人隱私、不要主動挑釁他人釀成他人對自己的網絡暴力、在遇到網絡暴力時如何保留證據、如何維權等。2..教育青少年及公眾正確對待網絡暴力。對於各種誹謗與攻訐,應該培養公民(無論是青少年還是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要被各種網絡上的謠言或誇大不實之詞迷惑,要對事情做出正確判斷。另外,對於各種侮辱、挑釁言辭,或曝光對方個人隱私、照片錄像等行為,應該通過合理教育讓公眾明白,真正應該被恥笑、譴責的是做這些網絡暴力行為的人而非受害者。這就像文明社會對強奸的看法的轉變,應該譴責的、鄙視的是強奸犯,而不是受害人。面對網絡暴力時,應該出於公心和責任感進行舉報,而不是坐視不理甚至加入到網絡暴力行列。

    公眾思維方式的轉變、價值觀的進步對於反抗網絡暴力非常重要。“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當民眾不因壹些人使用的網絡暴力而圍觀與嘲諷受害人,甚至譴責施加網絡暴力者,至少做到不附和不參與不跟風,甚至積極譴責和舉報,網絡暴力自然也就“威力”大減,受害者受到的損傷就會變少,加之對網絡暴力的懲罰,在多種影響下,網絡暴力可以得到很好的遏制。當然,這不僅需要進步的、良好的、細致的教育,更需要整個社會環境的改觀、整個社會文明的提高。這在短期內很難實現,且必須輔以法律手段才能達到目的。

    對青少年來說,在課內課外、學校和家庭與社會,都應該接受反網絡暴力的教育與保護。當然,在教育中要避免強制灌輸,而應該通過有引導的自學、與老師和同學的辯論、互動交流,以及結合生活現實、網絡生活經歷,讓他們逐步懂得什麽是網絡暴力、為何要反對網絡暴力、如何應對網絡暴力(包括如何應對自己的網絡暴力,也包括看到同學朋友或陌生人遭遇網絡暴力,自己需要做什麽和不做什麽),將教育內容與實踐結合起來。這也對於互聯網生態由如今的惡性環境向良性環境轉化非常重要。

    第三,相關互聯網企業、通信運營商及其所屬的網絡平臺管理機構應該加大打擊網絡暴力的力度、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合作;各網絡平臺應加快內部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相關管理人員(小到貼吧管理員、QQ群管理員,大到微博管理團隊)應該秉持公平的原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積極辦事,維護互聯網上網民的合法權益。

    眾所周知,對網絡暴力有直接幹預權、處於第壹線的可以遏制網絡暴力的,是這些網絡平臺大大小小的管理員,網民平常面對的管制依據,也是這些平臺的各種規定。但是很明顯,中國國內的互聯網壹方面在某些內容上管制嚴厲,但在另外壹些方面卻幾乎完全無管制,類似於叢林法則主導的原始社會壹般。貼吧、知乎、微信群、QQ群、豆瓣等雖都有管理員,但是其管制顯然不是公平的、壹視同仁的,相反添雜了大量個人好惡、私人恩怨、小圈子利益,濫用職權、不作為等各種現象極為普遍。

    在這樣的環境下,網絡暴力當然無法得到遏制。而青少年進入這樣壹個“無政府”環境中,自然迅速沾染了網絡暴力惡習。即便現實生活中對青少年各種管理、教育,如果互聯網方面缺乏管理和幹預,那就像木桶的短板壹樣,導致青少年不僅會把現實中難以施加的暴力轉移至網絡,還會因這種叢林社會環境的浸染沾上包括社會達爾文主義在內的各種不良價值觀,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改變互聯網的“基層治理”迫在眉睫。

     首先,要在各網絡平臺建立法治化的(非人治化的)、清晰的、透明的、公正的管理規則與制度,由根據個人好惡、利益和價值觀管理(或不管理)的“人治”管理環境變為更多依據相關規定、更多出於公心的“法治”管理環境。

    其次,要提高管理效率,對於涉及網絡暴力尤其人身攻擊、侮辱欺淩的,無論對錯,都對施加網絡暴力壹方實行包括封禁在內的各種措施。而且相關管理應和實名制結合起來,對於網絡暴力加害者進行各種暫停其權限的方式遏制,對於情節惡劣、屢教不改的,對其實名註冊的相關賬號實行永久封禁,並與其非法使用或購買他人身份證件進行註冊的違法證據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當然,個人希望這僅僅針對網絡暴力參與者且為其中非常惡劣的,對於其他的如政治分歧、異見但無反人類、反社會言辭的政治言論不應如此處理)。

    第三,移動、聯通、電信等通訊運營商也應該積極與網絡平臺、公安機關合作,在涉及網絡暴力犯罪上積極提供相關證據和線索、並利用技術條件對參與網絡暴力的客戶實行斷網、切斷通訊和經過登記備案的監控、定位等。

    第四,網絡平臺管理人員應與公安機關共同建立反網絡暴力的快速反應機制和溝通平臺,及時留存證據和鎖定罪犯,並將許多網絡暴力扼殺於萌芽之中。其中最重要的是壹定要高效、快捷,對於受害者的舉報應該迅速響應。

    第五,對網絡平臺管理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和教育,提高管理者的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對網絡暴力、網絡侵權行為建立壹套完整的迅速的申訴渠道。第六,對於違反規定的管理人員,應該有合理的處罰措施,例如撤銷其管理員職務,撤銷其管理權限,對於涉及違法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七,加快互聯網民主化建設,將民粹化、依附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盛行的互聯網社會改造為更具民主性質、更具公平性、更重視法治和程序的環境。這些目標涉及需要改變的地方太多,在此不詳述。但即便在社會改革尚未有大進展情況下,僅僅只從小處改善互聯網環境,也還是很有余地的。第八,網絡平臺的管理、處罰、人員安排都應該向透明化發展,例如對相關信息進行公示,並為普通網民監督提供相應的便利。第九,對於優秀管理人員施行物質獎勵,激勵管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秉公執行各種規定,尤其要獎勵冒著風險、承受壓力、且受到傷害的與惡勢力作鬥爭的管理人員。

    對於涉及未成年人、大中小學生的網絡暴力,除參照以上方式治理外,還要更快、更有力。由於前述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暴力造成的巨大傷害,因此更應該及早發現和制止。尤其現在智能手機的普及導致各種照片、錄像四處流傳,而中小學階段是壹個人很不成熟、很容易做壹些不傷害他人但是卻不雅觀、讓人看見產生負面觀感的行為,對其名譽產生嚴重損害。且有許多照片是被斷章取義的拍攝,往往拍攝者是強勢壹方(因為弱者、孤立者拍攝時就會被阻止甚至毆打),照片呈現的內容常常是片面的、有選擇性的。“靜止的照片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武器”,《紐約時報》壹位知名戰地記者如是說。斷章取義的照片會毀滅壹個人的名譽、精神,以影像的“局部真實”混淆真正的全部真相。

    而現在連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會被寬容、從輕處理,而那些沒有傷害他人只是因為舉動不恰當甚至甚至僅僅是因為不合群就被人利用照片進行詆毀,顯然是極不合理的,而造成的精神創傷更是需要有人負責。壹個未成年人因為壹些小過錯被拍下,讓壹生都蒙上陰影甚至毀掉,而給他人帶來如此毀滅性影響的加害者卻絕大多數都安然無恙,這是與公平正義極度相悖的,傳播相關照片的人(尤其主犯)必須被嚴厲處罰、並對受害人做出相應的賠償,為造成的各種精神損失、直接間接損害做出充分的賠償。這要求國家必須立法清晰與完善、執法有力,成為受網絡暴力傷害的受害者堅實的後盾,保護這些未成年人的權益、不讓稚嫩的靈魂受到摧殘。



    十五,建立校園暴力終身追溯機制,對於程度嚴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實行終身追責。此外,要探索“青債成還”的良性與衡平的懲罰與救濟機制。(待詳寫)

    十六,建立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機制,救助受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網絡暴力及其他因素傷害的未成年人,鼓勵其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和維護合法權益,為其提供各種法律上的支持與便利。(待詳寫)

    十七,建立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見義勇為獎勵機制,鼓勵廣大學生、網民以防禦性手段(以制止、讓施暴者終止欺淩為主,而非以暴制暴,惡性循環),積極制止在校內外、互聯網上的欺淩行為;並通過教育和實踐,讓普通學生和網民學會如何識別和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如何積極有效的參與制止校園暴力發生的能力;對參與見義勇為的正義者進行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並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保護,以避免其遭遇打擊報復。當然,壹定要通過調查了解,分清阻止暴力行為和拉偏架、以反暴力為名來制造暴力的行為。

每年國家都會發生壹些很大的自然或人為災難,例如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7.23動車事故、上海跨年夜踩踏事故、昆明火車站和烏魯木齊暴恐事件、“東方之星”客輪沈沒、天津港爆炸事件等,這些事件往往震驚全國,人們都會對此非常悲傷,甚至舉國為之哀悼。但是實際上,每年因為家庭暴力、校園暴力而毀掉的婦女和未成年人數量遠遠高於這些具有震撼性的大事件導致的死亡和傷殘者人數。

    相對於校園暴力,因家庭暴力造成的惡果有較為清晰的數據,能夠比較直觀的反映受欺淩的弱勢群體的悲慘,而自殺是弱勢群體最慘痛的結局之壹(那些長期受欺淩而生不如死的人,或許還沒有自殺的人悲慘,至少自殺而死的人縮短了自己的痛苦時間,少了很多被毆打淩虐等肉體折磨帶來的身體痛苦和謾罵、恐嚇、羞辱等導致的精神傷害)。中國2005-2008年農村婦女自殺率分別為272/10萬、182/10萬  、198/10萬 、160/10萬,“中國農村女性實際自殺率高於官方統計,因為我國生命登記系統不完善……自殺未遂者比例很高……每出現壹個自殺死亡者,背後就會有10-20名自殺未遂者,如此算來,我國每年或許還有100多萬農村女性自殺未遂……中國女性占世界女性的21%,自殺女性占世界女性的56.6%,中國女性自殺率比世界女性平均自殺率高5倍”--中南大學《脫序型:我國農村女性自殺現象探究》。自殺除了貧窮等因素外,受到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或宗族、鄰裏各種形式的欺淩和壓迫自然是自殺的重要原因。由於受到各種身體或者精神虐待,每年自殺於這些壓迫下的中國婦女有約30萬人。

    像楊改蘭事件,只是因為她殺死了自己4個孩子而且又留下遺書引起廣泛報道才被大規模知曉,否則只是每年自殺的數十萬農村婦女中默默無聞的壹員。需要殺死自己的孩子,還是好幾個孩子,才能引起社會關註,僅僅自己單獨自殺則鮮有人註意,這不是社會莫大的諷刺嗎?這不是壹篇評論中說的“盛世螻蟻”的悲劇嗎?其實可以推測,假如受很嚴重(經常性毆打、謾罵、恐嚇)家庭暴力而選擇去自殺的人占受家暴的人的20分之壹,那麽受嚴重家庭暴力的農村婦女就有數千萬,城市婦女如果只算做農村婦女情況的三分之壹,二者加壹起也有三千萬人,這還不包括受輕度中度家庭暴力和家庭不和而身心受創的婦女。

    雖然青少年自殺現象不如婦女自殺那麽嚴重,而且青少年自殺原因比較多樣,因校園暴力而自殺只是壹小部分,但是就中國的人口基數和13-22歲的人口總數,因同齡人的欺淩而自殺的青少年自然也不在少數。因為現在自殺很多還是有據可查的,記者可以通過調查相關數據進行分析了解。而且雖然青少年因校園暴力自殺的比例沒有婦女因家庭暴力自殺的比例高,但是青少年受欺淩並受到嚴重身心傷害的比例並不比婦女受家庭暴力而受傷害的比例低多少,而由於未成年人(尤其在10-18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未成熟,正處於個人思想形成期,面對他人的欺淩往往比婦女更加不知所措和傷心痛苦,更容易留下心理陰影,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易發生扭曲,對道德、法律乃至整個社會的認識產生偏差,對成年後個人工作和生活產生嚴重的負面作用(前面已經提到過具體的影響了)。

    雖然因校園暴力自殺或自殺未遂而傷殘的沒有完整的統計數據,但是即使新聞披露出的相關事件也很多,這還是在保護青少年隱私低調處理情況下出現的(青少年自殺也有記錄,因為現在所有自殺者理論上都在死亡後在公安機關死亡記錄中註明死因為自殺,因此相關媒體也可以從這方面搜集數據和這些自殺者的簡況)。青海初二男生被校霸長期欺淩:讓他天天拿飯盒、打開水、倒洗腳水、洗頭,當仆人使喚,還經常毆打,最終於六壹兒童節自殺身亡;北京壹私立學校學生被同學欺淩中踢傷陰部,最後自殺身亡;山東膠州壹所中學學生因不堪長期欺淩跳樓自殺未遂,雙腿被摔斷無法繼續學業,父母因此只能放棄工作照顧他,全家陷入絕望……除了用暴烈方式選擇結束生命的,還有更多的在各種長期、殘忍的淩虐中忍氣吞聲默默忍受的。除了“稀松平常”的拳打腳踢,扇耳光、用棍棒乃至鋼管毆打、被用磚砸、用煙頭燙、用打火機燒、潑冷水、潑硫酸、往頭上身上撒尿、扒光衣服拍照(多數針對女生)、性侵等更為殘忍的手段也不時被報道(如東方衛視的《東方直播室》20140707期 《血色花季》20150713期《妳絕不寬恕?》,就相對客觀的講了很多事例,采訪了很多當事人,還有現場學者、名人的評論)。

    校園暴力造成的具體身心傷害以及持久影響在前面已經說過很多了,還有壹些會直接患上明顯的精神分裂癥(抑郁癥、焦慮癥這些都不算這種嚴重的,精神分裂癥是說已經精神失常的)。往往只有欺淩者有意拍照才可能爆出,所以真正後來被發現、公開的只是冰山壹角。還有長期性、不間斷的欺辱、騷擾、恐嚇日積月累累加起來導致的傷害也是極嚴重的。此外,很多組成幫派在校內外四處騷擾、敲詐、毆打其他學生的流氓團體對整個學生群體都有極大危害,多數人都要小心翼翼、戰戰兢兢(例如曾經有新聞傳出壹個由在校學生和輟學生組成的流氓團夥專門挑選學校內成績優異的女生強奸,這個新聞是在七八年前看到的,忘了具體內容,所以找不到鏈接了,但是肯定有這個事)。按內地地市、縣城、鄉鎮中學平均每50個人有壹個被長期性、極嚴重欺淩(例如上面提到的那些殘忍手段對待,或者被長期的毆打和恐嚇),每10個人有壹個被比較嚴重的欺淩,那每年(各年級累加)被極嚴重欺淩的學生就會有200萬人,受到比較嚴重欺淩的就有上千萬人。通過互聯網也了解過壹些因為受欺淩或排擠而不敢上課,退學在家。當然,這些對於大城市嬌生慣養中成長的很多未成年學生以及已經成長為成年人的人來說很難感同身受。

    無論是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婦女和未成年人,還是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大中小學生,都是壹個驚人的數字,比上面提到的那些大災難造成的傷害波及的人要多得多。這些人除了自殺或被欺淩至死致殘的,其他的人也長期處於痛苦(身體疼痛和精神創傷)、屈辱、驚懼、焦慮、麻木之中,在學校以及未來社會上處在被壓迫的地位在交際圈中也往往是被孤立、鄙視和冷落的那類人。人生的快樂大大減少甚至沒有了快樂,人生變得殘缺而晦暗。即使能夠壹定程度在成年後(離婚後)擺脫陰霾,也失去了她(他)們寶貴的青春,失去了不能重來的光陰,直到走向死亡,走完這不公、殘缺、充滿傷痛的壹生。

    在地震中失去生命是令親友乃至國人傷心的,在踩踏中窒息而亡也是可怕的,在暴恐中被長刀砍中也是撕心裂肺的痛,但是受家庭暴力校園暴力折磨的人,經歷的欺淩,無論是暈頭轉向的被壹群人狠狠踢打、還是被板凳鋼管擊中骨頭、被澆在臉上嘴裏的尿,被其他人天天明著暗著嘲笑、歧視、謾罵,受欺淩者感受到的壹樣是可怕、撕心裂肺的痛,可能有時候沒有前者死亡時那種劇烈的傷害,但是慢慢煎熬、長期受辱帶來的持久痛苦比那些大災難中的死難者感受到的痛更久、揮之不去,生不如死,而家暴和校園暴力後遺癥中帶給受害者妻子兒女的傳導性傷害同樣也讓更多無辜者傷心痛苦。驟然死亡的人是沒有屈辱的,甚至也沒有感受到太多痛苦,痛苦時間也很短暫,而慢慢被淩虐則是充滿不公和壓迫、羞辱。就像日軍攻占南京後長達六周的大規模強奸,根據壹些日軍日記、回憶錄以及中外調查,很多人是受盡侮辱而死,還不如被壹槍擊斃來的痛快。雖然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程度即使按嚴重的也低於南京的暴行,但是有很多類似之處,都是壹方利用絕對的武力或者身體優勢對另壹方進行殘忍的虐待,還表現的非常興奮,從那些照片中日軍那種狂笑以及校園暴力中欺淩他人時壹些流氓惡棍表現的激動興奮中可以找到很多壹致的人性的惡,尤其是青春期男性的兇惡、暴戾與無情。

    我們不能只關註造成轟動性效果的重大公共事件,更要對社會各種陰暗、隱蔽的角落的罪惡用心體察、想方設法解救和保護這些人。恐怖襲擊確實恐怖,但是事實上每年死於恐怖襲擊的人數占非正常死亡者的比例極低,雖然恐怖襲擊容易給民眾帶來極大心理恐慌,但是事實上全國平均每個人及其親友遭受恐怖襲擊而死亡或受傷的幾率是極低的,按每年5000人(高估)死亡或傷殘(包括因恐襲導致的心理創傷疾病、家人因恐襲死傷給家屬帶來的連帶創傷患病)的各種恐怖襲擊或者隨機殺人事件,平均每人遭遇恐怖襲擊導致上述後果的幾率只有26萬分之壹,而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帶來的(只算很嚴重性質的那類)受傷害人數則遠高於這個比例。如前面所述,這些人受到的痛苦和恐懼往往並不比受暴恐襲擊的人受到的傷害輕,而且具有持久性、反復性受害的特點(當然,恐怖襲擊也有家庭暴力、校園暴力不能比擬的特殊危害,例如在公共場合作案產生的政治影響、社會恐慌、誘發族群沖突等,尤其在當今傳媒發達情況下借助媒體傳播,短時期內會對社會有極大的沖擊力。但我前面也從很多角度講了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帶給社會的整體性、長遠性影響,而且直接波及的人更多)。

    社會各界關註動車那200多死傷者、昆明和烏魯木齊成百刀下冤魂同時,人們也應該更多的關註社會弱勢群體的處境,為婦女、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和其他弱勢群體提供力所能及的保護,建立有效的機制盡可能保護這些人的安全,給弱勢群體平等參與社會、平等就學、就業,通過法律維護這些人在家庭中地位、家庭事務決策、家庭財產分配等方面的正當權利,而不是任憑強勢者危害其身心安全、侵犯她(他)們的自由和權益、剝奪她們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這些都需要國家的制度保障、物質支持、教育引導,也需要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工作機關改善環境和改進機制,還有社會組織和公益人士的積極參與。

    有必要再次重復強調壹遍:恐怖襲擊是可怕的,是令人恐懼的,尤其對於親歷(主要指親眼看見但是並未受直接傷害的那些人)恐襲的人,往往記憶猶新,久久不能擺脫那壹幕恐怖圖景。但是在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中,有非常多的人不僅親身經受各種毒打、威脅、羞辱,而且往往持續經歷數年乃至數十年的長期欺淩,帶來的肉體痛苦和心靈創傷絕對比恐怖襲擊的親歷者嚴重的多,即便在恐襲中受輕傷且目睹他人血肉橫飛也可以通過心理輔導慢慢恢復,但是受到身邊熟人長期欺淩的人想擺脫也不能,因為受恐襲者只需擺脫心理陰影,而且同壹人幾乎不可能再遭受第二次恐襲。而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的受害者則不僅有心理陰影,還在現實中幾乎每天和欺淩者見面且難以回避。

    很多人看見公共場合的恐怖襲擊覺得可怕,可是,實際上在陰暗無人的角落(例如家裏邊,在臥室、廚房、衛生間或者鎖著門的院子裏,又例如學校的廁所、教學樓後面、學校外面後墻或者樹林裏、河邊、廢棄的爛尾樓,或者在晚上幾乎沒有人的時候的大街),發生的事往往比公共場合的更可怕更令人發指。尤其對於受害者來說,公共空間總是有獲得幫助的可能,而且至少能讓人看見對方對自己的暴行,而在陰暗角落則是完全無助的、絕望的、任人擺布的,在這種封閉環境中所感受到的恐懼絕對比在公共場合要嚴重的多。

    而且,越是沒有人(至少沒有參與毆打的“外人”)的地方,施虐者就更能肆無忌憚隨心所欲的用各種毫無人性的手段來對待被欺淩者,例如燙煙頭、用鞭子反復抽打、往身上頭上撒尿等,在公共場合發生幾率微乎其微,但是卻能在封閉環境中瘋狂的不需掩飾的做出來。現在新聞媒體披露的壹些新聞附有的照片或者錄像,展示了壹些受到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侵害的受害者身上各種傷痕,央視的社會與法頻道就播出過壹些案件,尤其妻子因受丈夫或其他家人虐待而殺死對方,投案後警方在她身上驗出的男人帶給她的各種疤痕。其他平面媒體和互聯網上也有許多。例如引述過的李彥案中,南方周末刊登的文章中就有她受家暴後的照片。

    而校園暴力中很多用磚頭砸、亂踢亂踹、逼人下跪“認錯”、扒光衣服、對著受害者撒尿等很多都是欺淩者拍攝的,網上可以很容易搜到相關信息。而事實上除了壹小部分囂張至極、完全沒有法律意識和完全不知道什麽是害怕的欺淩者,大多數人不會選擇拍照留下證據,即使少部分欺淩者拍下這些淩虐圖片,也只會在小圈子內部傳看,或者只是當做要挾被欺淩者不說出去或者有助於他們以後繼續欺淩的脅迫手段,更不會傳到網上變成追究自己責任的把柄,所以可以推測在陰暗角落實際受到嚴重欺淩的學生遠遠多於現在媒體和其他互聯網平臺爆出的。至於采取城管手冊的“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的方式打人還讓受害者確實很痛而且飽受屈辱,那就更難被發現和懲治了。而且如果陰暗角落中的弱者身體弱乃至有殘疾,如臥床的老人、幼童、盲啞或者肢體殘缺的殘疾人被虐待,更是痛苦難以言狀,但是卻又非常普遍(看看各種爆出的新聞,如家人的虐待、養老院的虐待、殘疾人學校的內幕等)。

   對於社會公眾來說,不能只把能看見的、容易變成新聞焦點的可怕的事當成可怕,而對於看不見或者不能具體了解的醜惡現象不予關註。同樣,我們不能只關註可能傷及主體人群的威脅(而且往往幾率很低),而忽視對個體、對弱勢群體的傷害。沒看見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很難被看見的、發生在較封閉或偏僻環境中的罪惡遠遠比在公共場所發生的罪惡情節要惡劣的多,因為沒有輿論的監督和眾口評價,所以才會完全沒有道德底線的瘋狂作惡。

    就像在歷史上和當今世界各種監獄、集中營、戰俘營已被廣為人知的各種酷刑,就說明了在沒有社會公眾的眼睛和耳朵的監督,人性惡的壹面就會被極度釋放,給手無寸鐵的弱勢壹方造成往往生不如死的傷害。當然,有時候即使部分陰暗角落的惡被發現,只要強勢的欺淩者有足夠的權力(尤其暴力)封鎖消息、壓制議論,也能讓惡繼續發生。就像中國山西壹位教師通過多年調查寫成的《炮樓裏的女人》壹書,就講述了山西數萬乃至更多婦女在抗戰期間被通過綁架、直接擄掠等方式綁進附近日軍炮樓,進行短則數月長則壹年甚至更久的性奴生活的悲慘歷史。通過壹些極有勇氣的婦女的口述,講了她們在炮樓中極度屈辱的經歷。這些雖然在當時的山西鄉村地區有很多人知道,但是迫於日軍的暴力壓迫,沒有人敢去抗議(抗議也沒有用),更沒有更有力的辦法解救她們(有些有錢人家可以拿錢把自家女兒或者妻子“贖回去”,但是還有“贖回”後再次被綁架的),她們的親人只能默默忍受,其他人更是只旁觀,還想方設法通過躲避,不讓自己的妻女被綁走,更對炮樓裏的罪惡聽之任之甚至有意當做沒看見。

    而從古至今地方刁官惡吏、地痞惡霸欺壓良善,而且如果手段相對隱蔽,不在大庭廣眾之中驕橫,不當著滿大街眾人的面打罵,而是在各家各戶裏逼債逼捐、夜半拆遷、在陰暗角落毆打反抗者、欺淩弱勢者,就能很大程度減輕民憤(例如現在的關黑監獄、大半夜沒人時候強拆或者扔磚頭潑漆威脅、把村民帶到遠離圍觀群眾的院子裏或車子裏“談判”、威脅),其他人反正也惹不起他們,自己沒遭遇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遇到就成了倒黴的“少數派”倒黴蛋,而且廣大人民也沒親眼看見,只當沒發生,那這種惡就會永不停止。世界上絕大多數刑事犯罪都是在較隱蔽情形下發生的。所以,我們壹定要更重視“看不見的惡”,從制度上改善懲戒機制,采用更準更嚴厲措施針對那些在非公共場所欺淩他人並造成嚴重後果者;全民從思想上重視各種陰暗角落的罪惡,鄙視這種行為和更同情和理解這種處境下的受害者,也在身邊多關註和舉發、幹預這種現象;從技術上加強合理的監控和查察,在合理合法和受人民監督的大前提下對人們個人以及生活環境加強監控,例如利用監控錄像和電話、網絡通信得到的各種證據預防和打擊那些在曾經科技不發達時幾乎無法取得證據的發生在“陰暗角落”的各種針對他人的暴力犯罪(當然再重復壹下前提,在好的體制、合理合法和受人民監督下的高強度監控)。

   當然,解決校園暴力是壹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可能壹蹴而就,更不可能徹底根治。暴力、歧視和人與人之間的沖突等是人性惡的壹面的體現,根植於人性之中,並不容易去除。而整個世界、國家以及社會存在貧困、不公、犯罪、以及種族、地域、階層、價值觀等各方面差異帶來的各種沖突的大環境也是校園暴力問題難以解決的框架性因素。但是,減少校園暴力、改良校園環境、緩解各種校園欺淩行為和壹定程度改變不正常不合理的同學關系、師生關系還是很有希望實現的。

    如前面提到的,奴隸制時代的無償勞動、殉葬,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男尊女卑、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和肉體毆打懲罰、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對科學進步者等“異端”的火刑與其他酷刑迫害、資本主義早期的每周無休和十幾個小時的低薪勞動等,在當時被普遍認為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再正常不過,但是如今都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這就說明時代是不斷進步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存在並不等於合理,更不等於不能改變,校園暴力問題當然也是如此。而且在大城市與農村、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名校和普通學校校園暴力發生的數量、比例和嚴重程度的巨大差別,就已經說明校園暴力問題是可以通過壹系列舉措減少、緩解的。青少年並不是非得經歷殘酷的、充滿暴力、排異與歧見的青春才能成長,就像老人並不是非得像幾百年前沒有醫療保健體系、沒有退休金壹樣,就像婦女並不是非得像數千年中曾經長期存在的狀況--普遍不在外工作沒有獨立經濟收入、不能獨立自主婚姻戀愛、普遍不能參與政治等公共社會生活等--壹樣,其實這壹切都是可以改變的。

    所以,我們不能被“存在即合理”的謬論遮蔽,青少年的成長並不是非得犯了很多嚴重錯誤才能長大、成熟的,要勇於開拓壹個更美好的未來,讓青少年不須經過存在較多暴力、歧視與偏見、迷惘與焦慮、逆反與掙紮的青春,就能成長為成熟理性的成年人。人在青少年時期的成長經歷攸關終生的人格、價值觀、未來數十年的人生命運。即使不能徹底杜絕青春期的校園暴力,也應該通過好的教育讓他(她)們從青春期各種沖突和問題中吸取經驗教訓,在成長的挫折中成長為品格良好的成年人。而不是將青春期的各種不良習慣和扭曲醜惡的價值觀“發揚光大”,在成年後以更陰毒、更隱蔽、更多樣、更具危害性的方式和內容實踐出來,給他人和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

    在文化類似、經濟社會發展較發達的韓國、臺灣地區、日本、新加坡,都有很多比較成熟的有關校園暴力問題的研究,也有還不完善但是進步很大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制度性措施(這個可以通過互聯網搜索和通過查閱相關研究書籍來了解),也取得了壹些成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對於這些國家在研究、防治校園暴力方面的成果,中國應該多多借鑒,再因地制宜,根據中國的特殊情況,根據各省份、城鄉、男女學生的差別(這也是我在文中將“他”和“她”並列列出的壹個緣由),建立壹套行之有效的防治校園暴力(還包括防治歧視、誹謗、網絡暴力等其他非直接欺淩以及學生之間非單方面欺淩的“沖突”)問題的體系,最大限度保護學生,維護校園內外學生的安全,建立平等和諧的同學關系、師生關系,保障未成年人在公平、安全、自由、寧靜的環境中生活、成長。

   積跬步至千裏,滴水穿石。雖然即使人們去努力改變校園欺淩問題,也不是壹代兩代人就可以有突破性成就,不是幾年、十幾年可以有大幅度緩解的,但是如果每個人、每代人都不做,那再過500年、1000年也不會有進展。國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都是每個國家公民共同努力的成果。只要我們積極的改變不合理、不公正的現狀,終究會讓社會更公平、更美好。從茹毛飲血到鉆木取火,從行屍走肉壹般的奴隸到有壹定自由的封建社會農民,從受盡剝削無權無勢的工人到勞工運動和“無產者聯合起來”下社會主義運動的風起雲湧,以前沒幾個人覺得理所應當的八小時工作制、退休金制度、反雇傭童工等勞工權利的實現,到後來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的基本人權被全世界普遍認可和推行,都是從不可能到可能,從開始實現到日臻完善。人類經歷了極為漫長而昏暗的寒夜,進入21世紀的世界雖未完全看見日出,卻已迎來了充滿希望曙光的黎明。

    我相信,經過各國很多代人的努力,校園暴力問題會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數量會減少,程度會減輕。即使還有零星嚴重的情況,那時的人們也會像今人看到黑磚窯奴工、因饑餓餓死、衣不蔽體、女子幾十年深閨不出門、常見的宗族械鬥、動輒受傷致殘的暴力沖突、發生比例遠高於當今的惡性謀殺與強奸、大規模屠殺戰俘和平民等壹樣罕見和震驚(這些很多在古代是家常便飯,很多人認為很正常的事),並且有既文明又公平合理的解決相關的途徑和制度。從根本上說,整個社會的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的進步是解決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等分支性社會問題的宏觀基礎,校園暴力問題的解決有賴於未成年人生活的家庭環境、社會環境的改善。防治校園暴力也應是從古至今不間斷的社會革命的壹部分,推動社會向更為文明進步的方向發展。對於校園暴力,必須極大的重視,然後疏堵結合,既創造各種條件改善學生物質生活、精神狀況、社會環境,又嚴打校園暴力,嚴懲長期霸淩他人、用殘忍、毒辣手段欺侮他人者,必須由公安司法機關介入,不避諱判處長期徒刑乃至死刑(應該廢止16周歲以下不判處死刑的限制,在16-18歲年齡段做下嚴重傷害他人的重罪也不能過於從輕),對程度較輕的校園暴力也要做到盡早發現、積極介入、明確處置、妥善善後,才能維護校園安寧和保護青少年社會的公平正義。

    有必要在此強調壹遍:校園暴力的本質,是壹種精神剝削,它與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壓迫、強奸與性騷擾、歷史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現在LGBT群體處境有很大改觀,但是受歧視和欺淩的狀況仍舊存在)、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利剝奪等壹樣,都是壹種傷害、壓迫、迫害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損傷,包括現實利益的毀損與心靈創傷。保護未成年人,要著重保護遵紀守法、不傷害他人的那些未成年人,而不是本末倒置,容忍壹些人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而這些加害者在這種欺淩他人過程中“積累人生經驗”、成長起來,“慢慢變好”。

    如果壹部分具有侵略性的人成長要靠犧牲另壹部分本本分分、遵紀守法的人,那德國屠殺猶太人、日本侵略中國也是合理的嗎(按照壹些納粹和日本右翼的邏輯,這種屠殺和入侵是“不可避免的”,是“優等民族”擴大生存空間的必須和國際競爭的必然)?難道受欺淩的學生就應該像731部隊用作人體實驗的“馬路大”、“原木”壹樣,讓如同日軍壹樣的欺淩者通過欺淩,如同通過對活人進行化武實驗、註射病毒乃至活體解剖得到的研究成果壹樣獲取人生的“成長經驗”?難道壹些人走上人生正軌就要通過踐踏他人的尊嚴乃至前途命運來實現嗎?這種通過欺淩他人滿足自己心理快感、發泄情緒的行為,就如古代男性(尤其有身份地位的男性)納妾、臨幸女仆人、甚至侵犯民女、強奸婦女,在得到極大滿足之後再安心“修身齊家平天下”壹樣;也正如古代貴族可以任意使喚、剝削、欺淩(包括辱罵、毆打乃至殺害)仆傭、農奴乃至平民,自己可以免於勞動、重刑(例如即便犯平民可以被判死罪的罪行,對貴族最嚴重的往往也只流放)以及做各種瑣碎的、不體面的事情,可以任意毆打平民而不受處罰,靠被自己在地位上(也在精神上)踩在腳下的千萬“下等人”維持他們高貴典雅的氣質、寬厚仁慈的態度,以“下等人”的不體面換取自己的體面,以加重平民百姓的負擔來減輕自己的勞苦,用老百姓的委瑣(要辛苦勞作,並且替代貴族們做壹切不體面的事情)彰顯自己的不猥瑣乃至優雅壹樣,以損害他人尊嚴以“提高”自己自尊心的行為,是對校園暴力中被欺淩者的壹種精神剝削。

    上面提出的那些問題以及若幹建議,是根據我自己切身體會、通過互聯網上和其他人交流、新聞報道、其他學者零散的言語、看過的有關文章等綜合分析、體會而寫出的。當然,由於自己不是專業研究者,加上寫作匆促,所以本文可能存在諸多缺點和不足,也希望閱讀者批評指正、修改完善。因為自己較長時間被孤立,和其他同學交流少,所以雖然聽過見過很多校園暴力,倒不壹定比其他壹些閱歷更豐富的學生了解的全面深入,尤其對於欺淩者各種陰險、惡毒的手法以及更不為人知的暗角暴力,通過新聞、互聯網倒是能得到更多相關信息。這算是壹個校園暴力親歷者的壹點努力,壹種聲音,希望社會能夠更加關註校園暴力(包括歧視、排擠等冷暴力)問題,了解校園暴力發生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理性看待校園暴力,然後引起人們的關註與探討,集思廣益,共同為解決校園暴力問題出謀劃策,並且由老師、家長、公安司法機關人員、青少年社會工作者、學者、新聞工作者、領導幹部及其他相關人士等不同身份的人民各自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或所處位置)上為此做出自己的那壹份貢獻,呵護我們的下壹代子女,以及惠濟未來千秋萬代,讓每個男生或女生,無論來自大城市還是小縣城或者鄉村,無論家庭算富裕階層還是平民百姓,無論在名校還是普通學校,都幸福的度過他們的童年、青春期,遠離校園暴力,不被欺淩也不欺淩他人,不生活在恐懼之中,讓短暫又漫長的人生之旅充滿愛、自由、尊嚴和平等。

   雖然解決校園暴力問題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但是必須盡早做、盡快做,盡各自所能去做,盡可能讓更少的人受害。反欺淩行動的遲緩,就意味著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受校園暴力的摧殘,時代雖然在不斷發展,他(她)們的青春卻只有壹次,無法重來。防治校園暴力,迫在眉睫,不能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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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9月10日,由眾多學者和機構參與統計分析和撰寫、美國非政府組織“社會進步勢在必行(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發布的2020年世界各國“社會進步指數(Social Progress Index (以下簡稱SPI) )”揭曉,中國以66.12分排名第100位,位於163個上榜國家和地區的中下遊。本次發布的SPI排名得到了包括《紐約時報》在內各大媒體的報道,以及學界政界的廣泛關註。

    該指數分為三大維度、12個子項,共含50個具體指標,涵蓋營養保健、醫療衛生、水電供應、社會治安、教育事業、網絡通信、環境保護、政治權利、公民自由、社會平等、婦女權利等各重要領域,既全面的反映了壹個國家整體的社會進步/落後程度,又透視出這些分支領域各自的發展水準,在評述全局的同時可貴的展示了其不同側面,是了解、研究和評述壹個國家宏觀和微觀現狀的極佳參照。

    簡單的看中國綜合指數排名,只能得出中國仍處於發展中階段,經濟和社會、政治與文化都還有很大提升空間等有限的、淺顯的結論。而如果我們對中國在SPI中具體的每個領域、每個分項上的得分及排名進行深入分析、進行橫向和縱向對比,則會有更加深刻的認識,了解到中國特色專制主義下復雜的社會現實,洞悉中共政權得以長久維持統治的原因,辨明中國經濟社會畸形發展的真相。有了對當下中國全面而深入的認知,各界人士才能就如何改變中國、幫助中國人民,做到有的放矢、對癥下藥,促進中國的文明與進步。

    (壹)2020年中國SPI各項目具體分數及排名

    本文是圍繞著SPI進行探討的,因此我首先將中國在2020年SPI中各項指標的具體得分及排名摘錄於此,而後再依據這些數字進行具體的分析和闡述。

    該指數的三個維度(大項)分別為“人類基本需求(Basic Human Needs)”、“幸福的基礎(Foundations of Wellbeing)”、“機會(Opportunity)”。這三大項中,中國的得分和排名依次為82.93分、第81位;64.79分、第112位;50.63分、110位。

   在“人類基本需求”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5個具體指標(小項)。

   其中,“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子項得分為95.85分,排世界第46位。

其所含各具體指標得分及排名如下:

    “營養不良比率(Undernourishment)”:2.5分(分數相對越高說明該指標量越高/程度越深,下同。且不同項目賦分數值涵義不同(如有些“分數”是相關數據的比例、有些是總量、有些是數值、有些是指數)、同分數的權重也不同,不同項目間分數不能直接比較),第1位(名次越靠前說明該項表現越好,有些名次是並列,下同);

“傳染病死亡率(Deaths from infectious diseases)”:20.62分,第37位;

“兒童發育遲緩率(Child stunting):10.29分,第76位;

“兒童死亡率(Child mortality rate)”:13.21分,第45位;

“孕產婦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rate)”:8.60分,第60位。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子項:87.65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不安全的水、衛生設施及其衛生問題導致的死亡率(Unsafe water, sanitation and hygiene attributable deaths)”:0.60分,第51位;

“使用不安全或未經處理水源的人口比率(Populations using unsafe or unimproved water sources)”:17.39分,第79位;

“使用不安全的或未經改良衛生設施的人口比率(Populations using unsafe or unimproved sanitation)”:22.43分,第95位。

     “居所(Shelter)”子項,82.73分,第10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清潔燃料和環保烹飪技術使用比率(Usage of clean fuels and technology for cooking)”:64分,第112位;

“通電比率(Access to electricity):100分,第1位;

“可歸因於室內空氣汙染的致死率(Household air pollution attributable deaths)”:52.76分,第104位。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子項,65.46分,98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率(Traffic deaths)”:15分,第95位;

“政治殺戮和酷刑(Political killings and torture)”:0.42分,第135位;

“犯罪感知(Perceived criminality)”:4.00分,第88位;

“謀殺率(Homicide Rate)”:0.53分,第16位。

     在“幸福的基礎”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7個具體指標。

     “獲得基本知識”子項,82.90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接受優質教育(Access to quality education)”:1.57分,第109位;

“未入學婦女(Women with no schooling)”:0.01分,第66位;

“中等教育中的性別平等(Gender parity in secondary attainment)”:0.09分,第91位;

“小學入學率(Primary school enrollment)”:無數據;

“中學畢業率(Secondary school attainment)”:78.60分,第63位。

    “獲取信息和通信(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子項,71.61分,第82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使用在線治理(Access to online governance)”:0.96分,第9位;

“媒體審查(Media censorship)”:0.28分,第159位;

“互聯網使用者比率(Internet users)”:54.30分,106位;

“移動電話普及比率(Mobile telephone sub****ions)”:115.53分,第1位。

     “衛生與健康(Health and Wellness)”子項,65.77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獲得優質醫療保健(Access to quality healthcare)”:1.39分,第120位;

“獲得基本醫療服務(Access to essential services)”:81.60分,第45位;

“非傳染性疾病導致的過早死亡比率(Premature deaths from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328.76分,第71位;

“60歲時的預期壽命年限(Life expectancy at 60)”:21.04分,第74位。

     “環境質量(Environmental Quality)”子項,38.89分,第180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s)”:13000.00分,第189位;

“顆粒物問題(Particulate matter)”:52.06分,第165位;

“生物群落保護(Biome protection)”:0.79分,第79位;

“可歸因於室外空氣汙染的致死率(Outdoor air pollution attributable deaths)”:49.37分,第163位。

    在“機會”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8個具體指標。

    “個人權利”子項,29.21分,第162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1.00分,第186位;

“表達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0.11分,第164位;

“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0.24分,第170位;

“尋求司法公正(Access to justice)”:0.47分,第121位;

“女性財產權(Property rights for women)”:3.52分,第132位。

     “個人自由與選擇權(Personal freedom and Choice)”子項,71.55分,第58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脆弱性就業比率(vulnerable employment)”:45.38分,第107位;

“腐敗(Corruption)”:41.00分,第79位;

“早婚比率(Early marriage)”:3.02分,第45位;

“避孕需求的滿意度(Satisfied demand for contraception)”:91.20分,第1位。

    “包容性(Inclusiveness)”子項,27.79分,第14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社會經濟地位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socioeconomic position):1.44分,第128位;

“社會團體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social group)”:0.67分,第156位;

“性別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gender)”:1.32分,第140位;

“對少數群體的歧視和暴力(Discrimination and violence against minorities):7.40分,第122位;

“對同性戀者的接受度(Acceptance of gays and lesbians)”:0.20分,第83位。

     “接受高等教育”子項,73.96分,第3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優質大學加權指數(Quality weighted universities)”:521.00分,第2位;

“可引用文章(Citable documents)”:0.48分,第65位;

“接受高等教育的婦女比率(Women with advanced education)”:0.70分,第70位;

“職業教育年限(Years of tertiary schooling)”:2.51分,第60位。

     在該機構官網頁面上與SPI壹同展示的,還有2019年中國的人均GDP(ppp,即購買力平價,非為常用的以國際匯率為參照指標),為16117美元,排世界第68位。而中國SPI第100位的排名,與此有明顯的落差。換句話說,中國的社會進步程度,是明顯不及中國人均GDP即經濟發展水平、平均的物質繁榮程度的。

    而查看SPI中各項具體數據,所反映的種種差異、內情,遠不止如此。在本文中,我將分析這些數據各自反映的中國現狀與問題,探討這些現狀與問題的影響、成因,並對比不同領域發展水平的差異,從而為中共治下的當代中國做出壹幅數字畫像,將復雜的中國相對完整的呈現出來,供各界人士參考。

   (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高覆蓋、低質量、不均衡

    SPI中的第壹個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某種程度就是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覆蓋程度及質量的評價。而後兩個維度中關於教育、醫療(非基底性)等方面的數據,雖也可歸於公共服務範疇,但由於相對更為重要和特殊,將在後面單獨列舉和分析。本章僅就第壹個維度中的各項數據及第二個維度“幸福的基礎”中個別相關數據進行解析和評論。

    “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

    根據前述數據,在“營養和基本醫療”的方面,中國處於中等偏上水平。中國自古以來是農業大國,而建國後也對農業高度重視。雖然在1950年代中後期至文革結束這段時間內,中國農業因政治因素遭到巨大破壞,國民基本的食物供給出現嚴重短缺。但改革開放之後,中國農業迅速恢復和發展。尤其在袁隆平等學者做出開創性成果後,中國農業從數量到質量都取得了真正的“躍進”。

    中共政權早年的革命鬥爭及後來的政權建設,都非常依賴農村、農民。長期占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穩定與否,極大影響著中共統治。因此,中共對“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相當重視(當然這種重視並不代表將農民利益放在第壹位,更多是依賴和利用“三農”),每年均下發大量文件、出臺政策促進農業生產,糧食和經濟作物產量也得到保障。當然,中共政權對農民及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剝削是沈重的,壓的農民難以喘息。甚至可以說,建國後至今,中國城市居民得到較好的營養供應(包括饑荒時代寧可讓農民餓死也保障城市“定量戶”口糧,票證制度對城市居民的偏袒),正是以犧牲農民階級利益為代價換來的。而如《中國農民調查》和《淮河的警告》等知名調查報告,也將改革開放後許多年來農民的苦況做了詳細調查、描述,對“三農”所涉的問題做了尖銳的剖析,為改革農村醜惡現實和改善農民生存狀況發出了真誠的呼籲。

    但僅就農業生產的效率,尤其對城鎮人口的糧食供給方面,中共政權做的很是成功,哪怕這些成就是建立在城鄉“剪刀差”、曾長期實行的強制征糧和課稅等對農民殘酷剝削之上的。而且,自胡溫時期取消農業稅、發放種糧補貼、推動農業保險覆蓋以來,農民生存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種植和養殖積極性都有所提高。此外,政府通過大量購買糧食進行儲備和糧食緊張時投放儲備糧平抑糧價等措施,也保障了糧食的相對低價和穩定供給。

    因此,中國人的營養不良比率很低,還排到了世界第壹位(雖然是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而非唯壹第壹)。而相對充足穩定的糧食供應,自然也降低了兒童發育遲緩、因饑餓夭折的情況。不考慮其他而僅就保障“吃得飽”方面,中國比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及部分發達國家都要成功。當然,這也有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中國的城市流浪人口、長期失業流動人口極少等。這就涉及到戶籍制度和維穩體制等更多問題,我會在後文詳細分析。

    但在“兒童發育遲緩率”上,中國僅排在世界第76位,屬於中間水平。這說明中國對於少年兒童的營養供應存在明顯不足。與極低的“營養不良率”比起來,“兒童發育遲緩率”較高,凸顯了營養供應質量的相對差劣。眾所周知的是,中國各地區和城鄉發展不均衡,各階層收入差距大,自然在兒童營養供應上存在差異。在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居住、中產以上階層居民的子女,幾乎完全沒有營養不良、發育遲緩的情況(除非有特殊疾病)。

    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主要集中在本應是糧食產地的農村。有些農村地區是地理環境如山區地帶不宜種植糧食作物造成貧困和缺糧,還有的則就是城鄉差距、地域差距、階層差距以及社會保障水平低下導致。10.29分(10.29%兒童存在發育遲緩情況)、居世界第76位,只是中國整體的、平均的情況。顯然,在貧困落後地區,兒童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問題遠比平均情況糟糕。這即是中國資源配置和相應保障不均衡的壹個例子,但SPI並未將這種國家內部營養供給的不均衡直接描述出來。

     “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和“傳染病死亡率”反映的是最基礎的醫療衛生條件。在這兩項上中國都居於中等偏上水平,在發展中國家中則名列前茅。這說明了中國在最基礎的醫療服務上取得了很大成功。自從建國後帶有政治色彩的“愛國衛生運動”以來,中共政權就逐步建立了低質量但高覆蓋面的醫療衛生系統。雖然這個系統質量堪憂(如改開前乃至直到20世紀末的農村醫療系統中,是由大量缺乏系統教育和專業訓練的“赤腳醫生”擔當重任),但至少是“從無到有”,實現了全國範圍、深入鄉村的廣泛覆蓋。得益於近現代以來世界範圍內醫療衛生技術的巨大進步,以及中共政權對基層細密的滲入,建國至今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建立了可以“救命”的醫療系統。這其中也包括針對常見傳染病的預防系統。

    固然這樣的醫療系統是“廣而薄”的,落後地區的醫療無法治療疑難雜癥,日常醫療的質量也堪憂,但足以將建國前醫療技術不發達、缺乏醫護情況下各種不治療可致死的“小病”治愈,也能相對及時的阻斷傳染病的大範圍傳播,大大減少死亡率。而現代醫療系統對於預防和治療流行性傳染病、兒童疾病,以及孕產婦生育安全方面,有著傳統醫療不可比擬的優勢(如婦產科團隊即便接生和保育功底再差、設備再落後,也強於傳統的“接生婆”和極為粗陋的接生環境),經過壹定訓練的醫療團隊可以很容易的實現“保命”。

    因此,中國的兒童和孕產婦死亡率遠低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中共政權影響力向鄉鎮和村落下滲,也帶動了醫療等公共服務更深更廣的覆蓋,解決了最基礎的、需要壹定專業化門檻但技術要求不高的醫療需求。

    而在“傳染病死亡率”方面中國表現的相對更好(排第37位,而“兒童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分別排45位和60位),不僅有以上原因,還在於中共政權強大的社會控制力和對人口流動的鉗制。在戶籍制度、公安系統的羅網下,加上強制收容等各種變相監禁手段,以及特殊時期采取的高壓管控、大規模的群眾防疫動員,足以將以人際感染為主要染病方式的傳染病迅速扼殺。

    最近的新冠病毒在全球流行,卻在首先爆發的中國幾乎絕跡,就是因為中國實行了幾乎所有國家都無法做到的徹底的、高強度的封城和隔離措施,生產生活停止,部分地區幾乎處於“休克”狀態。即便到了疫情被控制之後,中國依舊實行極為嚴厲的社會管制,如通過健康碼追蹤民眾行動軌跡、封閉大學校園等(雖然其他壹些國家和地區也有類似措施,但力度、密度均不及中國。最重要的問題是,中國是專制政權,這些隱私數據使用和強制管控缺乏透明度和監督,與民主體制下的相應措施不可等同視之),並有將疫情期間確立的管控機制和技術手段應用長期化的趨勢。而2010年代前,對麻風病與艾滋病的防治,也是將病人集體囚禁在封閉村落的方式實現的。改革開放以前,甚至存在政府主導的集體屠殺麻風病人的行為(在那時,即便不直接動手屠殺,也是讓他們與世隔絕自生自滅)。

    也就是說,中國在防治傳染病方面的成功,是以犧牲公民個人權利和自由尤其自由遷徙權為代價的,反映了中國現行體制的極權主義特性。在壹些時期和壹些地點,壹部分防疫措施甚至是毫無人性的。這樣背景下防疫取得的相對成功,當然是不值得稱贊和效仿的,甚至許多措施是應被廢止、唾棄的。只有在集中優勢醫療資源撲滅疫情、動員民眾廣泛參與防疫、高密度檢測和系統性持續性診療、普及衛生防疫常識等方面,中國有可取之處。但從根本上,“中國式防疫”是弊大於利的。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

    在“水與衛生”這壹領域,中國排名第79位,處於中等略偏上的水準。但與營養供應問題類似,相關數據同樣未能反映中國城鄉、地域及階層間用水衛生方面的差距。中國的城市自來水供應系統較為發達,居民普遍也可得到純凈的生活用水。而在農村,使用清潔度差的水源,甚至使用井水和河湖水作為生活用水的情況依舊較多,其水質處理系統完善程度和處理質量均較城市和發達地區為差。不過,中國的水價還是較低的,民眾基本都能承受用水開支。

    因此,中國居民用水及用水衛生問題,主要還是在於不同人群用水便宜度及水質的差距大,而不是整體或平均上落後。而SPI的數據未描述這種重要的國內差距,無法展示差距所反映的必需品供給質量的不平等現象,是很遺憾的。

    “居所(Shelter)”

    “居所”子項中,除了“通電”涉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其他兩項均是與環保有關的,在此不細述,留後與其他環保方面的指標數據壹起評論。

    中國所有縣級行政單位均實現了通電,理論上電力服務覆蓋了100%的人口,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第壹,顯示了中國電力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的電力機構幾乎完全由國家掌控,“國家電網公司”及其在全國的分支擁有大量撥款和供電收入,還有“壹路綠燈”的政策支持,足以支撐其建立覆蓋全國包括偏遠地區的供電系統。這同樣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供電能力差(供電覆蓋範圍有限、經常拉閘限電、不堪負荷或因系統故障而停電等)形成鮮明對比,顯示了中國集權體制資源配置能力的強大。

    但數據沒有告訴我們的是,中國電力系統腐敗和利益分贓嚴重,從最上層控制電力系統的李鵬家族,到各省、市、縣電業機構的官員和職工,都是中共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有著比普通民眾優越的多的收入、工作條件、社會保障和生活福利。中國電力事業取得巨大的成就背後,是嚴重的制度性腐敗、官僚資本對資源性產業的壟斷,以及大量德才不配位、坐享福利、收入與付出不相匹配的利益集團的形成、占有、控制及代際傳承。

    電力系統與醫療、煙草、鐵路、石油等行業所屬的國家機構及成員壹樣,是中國“體制內”的組成部分,在支撐國家發展建設、為國民提供壹定服務的同時,攫取了巨量的、遠超其應得的利益,享有各種各樣的特權和政策傾斜,其成員是中共政權的受益者和擁護者,其收入是維系政權存續的重要資金來源。這些名義上是“國有”、“公有”制的企事業單位,已將理論上屬於全民所有的資產和收益據為己有,是對“社會主義”的巨大諷刺。

    至於涉及居所空氣質量的數據,我個人認為相對於房價、周邊治安乃至物業服務等對中國民眾更急迫的問題,並不很重要。當然SPI將“居所”的三個指標中兩個都和環境掛鉤,說明發達國家的專家學者更看重自然環境宜居問題。而就我看來,中國民眾更憂慮於房價過高及鄰裏素質低等人文環境差劣等問題。在連買房都困難的情況下,室內空氣質量之類並不會是多數國人關心的重點,或者說只是精英階層才很在乎的“貴族指數”。

    SPI未在“居所”項目中包含房價(尤其大中城市常住人口擁有自住房比例)和人文環境,不得不說是壹個重大缺憾,也讓“居所”的評分難以充分反映中國民眾在住房方面的實際困難。即便如此,“居所”方面中國以82.73分只排108位,若加上房價等因素,中國的排位將更靠後。

   值得壹提的是,“Shelter”還有“庇護所”、“避難所”、“遮蓋處”的含義。既然SPI在該項命名上不使用“Housing”而使用“Shelter”,理應考慮到關於家暴受害者、流浪者、其他特殊原因失去家園者的庇護場所/臨居地點的有無及環境好壞,但SPI卻未收錄相關數據,令我不解。或許“Shelter”在此表達的並非我所理解的意思,但我還是希望SPI能關註到我所說的方面。我之所以關註中國的“庇護所”等問題,也是因為中國在弱勢群體保護方面非常落後,與西方發達的庇護機制相比,中國的庇護機構屈指可數,如家暴受害者等弱勢群體常年處於傷害和危險之中。這是國際社會應該關註的、不應遺忘的。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

     “個人安全”方面,中國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處於國際中遊,治安處於中等偏上,涉政治的酷刑情況則相當嚴重。

    與中國道路交通網絡迅速發展同步的,是中國交通事故的數量及死傷人數的不斷攀升。根據中國官方統計,中國平均每年有7萬人左右死於交通事故。而世衛組織等國際機構則認為,中國每年有超過20萬人死於交通事故。而根據得分表示的死亡率乘以中國人口計算可知,SPI采用的是世衛組織等國外機構的數據。根據中外數據統計的口徑差別(中國官方使用交管部門的統計,國際上則采用醫療機構所認定死於交通事故人數的統計)及中國官方數據可信度的低下,顯然SPI采用的數據是更接近真實的。

    這說明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還很嚴峻,交通環境建設和安全治理還需要加大投入和制度性改革。相對於對罰款和交通管制的熱衷,交管機構在預防交通事故方面所做的是不足的。而中國官方數據與國際機構數據的巨大落差,則反映了中國統計領域普遍存在的人為幹預、瞞報少報負面數據、為政績和面子不惜弄虛作假等情況,說明了中國官方部分統計數據的不可信。具體到交通方面,由於交通管理機構為政績和私利,以及瀆職等,瞞報、少報、漏報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在中國各地和各層級均普遍存在。

   此外,如近幾年“壹刀切”式禁止電動車的行政手段,雖然壹定程度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各城市道路上看起來更幹凈、有序,卻造成平民百姓出行的極大不便。這是壹種變相的“懶政”行為,再次體現了專制政權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忽視缺乏話語權的平民利益、漠視復雜民情的政策特性。這並非是說政府怎麽做都是錯的,而是強調政府決策必須兼顧各方利益,在解決或緩解問題時要統籌兼顧,在不犧牲其中壹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實現人民整體上利益的最大化。這也不是在為難政府和管理人員,這些難題本就是壹個合格政府理應合理對待的;對於民眾的苦衷,“食民之祿”的公務員們也是有責任傾聽、妥善解決的。

    中國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比率,說明中國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務與發達的交通網絡(如較高的道路質量)不相稱,改善交通安全十分重要和急迫,關系到億萬國人的生命和健康,涉及數十萬人的生死和殘疾與否。不容樂觀的數據和排名,也說明了中國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包括安全系統在內的配套保障等“軟件”還明顯不足。

     “犯罪感知”和“謀殺率”則都可以歸於社會治安領域。這是本文中重點論述的壹個部分。

     首先需要註意的,是這兩個關於社會治安領域具體指標的排名,有著明顯差異。“犯罪感知”排名世界第88位,只是中間水平;而“謀殺率”則是10萬人中僅0.53起,只有15個國家好於中國。這說明了中國在打擊命案和壹般犯罪上,有著非常不同的態度和力度。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的“嚴打”中,對於涉嫌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從快從重處理,且大多數均被判處死刑。即便到了21世紀,還有“命案必破”原則及對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限期破案”等要求,同樣對公安機關偵破命案施加了巨大壓力,促使警方集中資源優先偵破命案,並不惜影響其他非命案的處置。這固然嚴厲打擊了致人死命的惡性犯罪,形成的震懾作用也大大降低了命案發生率,但導致刑訊逼供的泛濫,造成了不少冤假錯案。前些年平反的如呼格吉勒圖案,以及前不久才曝出的張玉環案,都是這種矯枉過正、“用力過猛”處置命案造成的惡果。換句話說,中國的低謀殺率壹定程度是建立在擠占其他案件資源、不惜刑訊逼供和“疑罪從有”的情況下實現的。這樣換來的可與瑞士等國媲美的低謀殺率是否值得,是相當有爭議的。

    另壹個關於社會治安的數據“犯罪感知(指數)”,則反映了中國治安情況的復雜。值得說明的是,SPI在評價各國犯罪嚴重程度方面,並未使用“犯罪率(Crime Rate)”這壹指標,而是以“犯罪感知(指數)”代替。這或許和“犯罪率”在各國都不易統計,且各國犯罪標準及立案比率不同,以及統計數據往往多有遺漏等原因有很大關系。

    而SPI不采用“犯罪率”作為評價中國社會治安的標準,就更是合理的選擇了。因為中國官方不僅對犯罪率諱莫如深,不願向國際上公開犯罪率,各地有關罪案的統計也存在各種貓膩。據疑似為對公安系統內部很知情者的說法,中國存在報案率低、公安機關立案不實(如“不破不立”、“難案不立”、“立案不準”、“已破不立”、“低估低立”)及造成的“犯罪黑數大”等問題。而中國專制政權公信力的低下和營造“和諧社會”的需要,更讓官方統計的犯罪數據不可相信。即便國際組織通過各種途徑拿到了中國官方的犯罪統計數據,也必然是經過層層修飾的。因此,SPI采用“犯罪感知(指數)”代替犯罪率,更利於評估中國真實的治安狀況。

   在分析SPI的“犯罪感知(指數)”之前,首先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治安歷史及現狀做個簡單梳理。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由於文革結束、百廢待興,社會管制又較此前松弛許多,以及經濟發展的副作用,社會治安壹度嚴重惡化,殺人、強奸、綁架、搶劫、偷盜等犯罪異常猖獗。因此就有了後來的“嚴打”運動。但由於社會矛盾的尖銳及那時刑偵手段的落後,即便在高強度嚴打下,犯罪率仍居高不下。直到21世紀初,惡性刑事犯罪才在高壓下由高峰下落。在打擊犯罪的過程中,“收容遣送”、“勞動教養”、“被精神病”等法外手段被大規模使用,數以百萬計人員受害,如孫誌剛、唐慧、王靜梅(楊佳之母)只是最具代表性的而已。

    而自2008年北京奧運會至今,中國公共場所的治安狀況得到了急劇的改善。這是由兩個原因決定的。第壹是中共政權強化了維穩體制,為維持社會穩定和爭取民心以提高統治合法性,對如“兩搶壹盜”等明面上的刑事犯罪進行了高強度的打擊,並建立了高密度的安檢系統,以及在正式武裝力量之外聘用了大量社會人員無孔不入的維穩維安(這壹點在北京最為突出)。第二個原因,則是視訊與互聯網科技的爆炸式發展、普及成本的大大降低,以及所伴隨的刑偵技術的突飛猛進。近些年來,中國建立了覆蓋大中小各級城市的“天網”系統,在農村也推進了所謂“明亮工程”,利用監控攝像頭及互聯網大數據,對民眾的出行、住宿、通訊、購物、理財等工作和生活的幾乎所有重要領域實現了全方位監控,實現了古今中外都未做到的高壓管控。得到大數據的加持,極權主義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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