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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1 15: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5-4-8 00:30 编辑

作者 王慶民 寫於不同歷史時期 整理於二零二二年

人生經歷

我叫王慶民,1994年出生於河南省北部縣城--滑縣。我父母都是縣城事業單位的普通職工。壹場婚姻變故,改變了我未來近20年的命運。在我壹兩歲時候,因為各種原因(因為父母都不想向我客觀全面的講事情的前因後果,所以內情不是很清楚。據我後來打聽,以及對父母雙方的說法的分析和去偽存真,主要可能是因為他們二人感情不和、兩家人裏邊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隔閡矛盾,以及對我的撫養教育方式等問題引發的沖突),我父母,最後走向離婚。當然,離婚本身並沒什麽,社會上離異家庭有很多,但是這次離婚事件之後引發的問題卻是非常嚴重,包括做出的壹些匪夷所思的決定,對我未來的學習、生活產生了決定性影響。

   據我後來了解,因為這個矛盾我父親壹方的家庭為了避開我母親娘家人的追打(這個我後來問過我母親,她否認了這壹點,其他壹些當時的旁觀者也不太認同這個說法),或許還有其他原因,和我祖父母、父親、姑姑壹起搬遷去了另外的地方生活。當然我也被帶往外地。   

    在外地生活的大約七八年時間,期間我姑姑因為這件事(她和我母親娘家人壹直有激烈矛盾)刺激有了壹些精神問題(近兩年輕的多了,那些年很嚴重),經常性發瘋(不是比喻,是真正那種令人恐懼的精神異常情況下的行為。),例如摔碗筷、揮舞搟面杖、菜刀、大呼大叫等這些危險、令人害怕的行為。瓷碗摔爛了只能買鐵碗鋁盆。這些我都在場看著,這種事主要發生在我大約5-10歲時候。至於對我,她經常瞪大眼睛(那種瘋病下的恐怖眼神),或者出言恐嚇(把妳打死、妳個xx、妳xx等話),比較大的時候就挖苦諷刺,或者平常說話時候惡聲惡氣的說。還有過沖我臉上吐痰,味很大,很濃的痰。我有時候反擊,對著吐,但是只有壹點痰末,她吐的很多。至於打我的次數,倒不是很多(不多指不是天天打,但是十幾年累計至少也有壹百多次吧,而且嚇唬我的次數比這多得多了),主要是我父親和祖父母的阻攔,加上太小的時候對具體被打也記不太清,不過對於那種發狂或者嚇人的恐懼,現在還清楚記得。打人時候我很小,胳膊腿都沒她長,所以她打我時候還用另壹只手壓著我,摁著我,讓我打不著她,她卻能打的著我,讓我揮著胳膊踢著腿都夠不著她而受欺淩,而且此時她還很得意和猖狂,並且以此故意氣我。還發生過她發瘋時候把我頭摁在水盆裏“洗頭”的這種事。我父親很少直接打我,但是在我姑打我時候,有很多時候是拉偏架,拉住我讓她打,有時候我姑打我他還喊“好、好”之類,不過次數很少。這些事情對我童年時候的心理留下了很多陰影,尤其是形成恐懼感和極度缺乏安全感的心理,對後來的學生時代的思想、行為影響也很大。

   相對於這些,家庭變故給我最大的影響是沒有接受小學教育。由於去了外地,而且這些時間裏又曾經多次變換過居住地,加上我父親、我姑以及祖父母的別的事情(這些不方便在文中說,想了解的人我可以當面講),而且根據我家人的說法(怕母親家人找到我把我抱走什麽的有些匪夷所思的理由。雖然感覺很奇怪,但是後來看到很多父母賣自己的孩子、母親吸毒把孩子留房間餓死之類,我這個其實也不算太奇怪、太匪夷所思),就沒有去當地小學,而是在家裏由我父親教我識字讀書,買了壹些課本之類,還有以前他的老課本,用半教半自學的形式學習。至於我的意見,那時候我才幾歲,既沒有獨立思想,又沒有能力抗拒,自然只能接受。

    當然,在那種惡劣的家庭環境裏,基本道德、基本行為規範、人際交往能力,日常言行舉止這些當然都沒有系統全面合理的教,或者有些方面就是空白,連最基本的和人打招呼、還禮這些基本禮儀都不懂不會,清洗個人衛生這些也都不會,也意識不到。

    不過,識字閱讀方面倒是還好,而且由於沒有布置作業之類,還有很多空余時間看了壹些父親年代的老的初中乃至高中課本,雖然當時大多數不完全懂,但是對後來中學學習還是很有幫助。尤其語文、歷史、地理看了很多。而且文科的東西影響往往是潛移默化的,不管是固定性知識,還有價值觀影響,都慢慢滲透進我的記憶,我的內心。雖然家庭經常吵架,甚至打起來(我祖父母當時60歲左右,和我父親、姑姑他們之間互相埋怨,爭吵,我姑不正常時候摔東西,他們三個去拉住,抱住,總之很恐怖),但是我有機會就去另壹個房間,也沒有電視電腦,當然那時候更沒有智能手機,所以看那些老課本,還有舊雜誌、舊報紙,甚至壹些小人書連環畫,下意識的逃避這些家庭矛盾和恐懼,反倒是在這個過程裏認了不少字,有了對閱讀的興趣,也成了我後來比較擅長文科的伏筆。至於數學,當然因為沒有系統學習,自然很糟糕。英語雖然有些老課本,但是同樣是因為沒辦法教,所以也是到了初中上學之後才正式學習。在這期間,鄰居、親戚曾經問過父親及其他家人,為什麽不讓我去學校,還有平常出門時候其他在墻根坐著的老人、各家媳婦這些人也都七嘴八舌議論,投來異樣眼光。至於同齡人,因為我沒有去學校,所以也沒多少機會接觸,偶爾和鄰居或者老家親戚的孩子壹起在他們家看看電視什麽的。

     這樣過了壹些年份,後來終於回到了滑縣,然後又重新買了房子定居。這時候我差不多該上小學四五年級了,但是家裏仍然不想讓我去學校,而那時候我自己由於孤立時間長了,對外界其他同齡人也有隔閡,這時我已經11歲左右了,有了壹些自己的思想,就自己的想法而言,壹方面極為反感家庭裏天天的互相埋怨、爭吵(連吃飯時候都壹直吵,有時候連著壹整天抱怨、爭執,幾乎不停止。除了互相爭吵,家人還經常自言自語,神神叨叨的,這壹點後來也被我“繼承”了),還有我姑姑的打人、恐嚇,還有天天用不正常眼神在屋子裏來回走動,以及和以前壹樣的惡語相加(例如看電視時候,當時她壹直按換臺換了所有臺好幾輪上百次,電視壹晃壹閃的,我那時候小,很怯的說,別按了,按壞了怎麽辦?她就嗷嗷大叫,還玩命換臺,最後把遙控器摔了,這種嚇人的事很多)。很想離開家庭,但是又對陌生的學校很有恐懼感,所以也不想去上學。不過年齡越來越大,這時候出門,街坊鄰居,尤其是天天坐在墻根聊天的各家的老婆子、各家媳婦,看見我和父親出門,異樣的眼光(就是看壹個不正常人的那種眼神)、各種議論、流言蜚語(很多就當面說,這家孩子是傻子嗎?怎麽不上學,天天跟著他爸屁股後面傻楞楞的之類)就比小時候更多了,因為這時候自己也有了自尊心,也感受到了這種眼光和話語議論的歧視帶來的難過。

     後來又持續了有兩年,因為早到了上初中的年齡,再自學肯定跟不上學習進度了,而且初中很多科目也沒辦法教,後來就決定要去學校報道。但是因為突然和很多學生在壹起,很難去適應,所以就又推遲了壹學年,在這期間,為了能夠適應和學生在壹起玩,結果我父親和我去了網吧,那裏有很多中學生(當時也沒有實名制,平常查的也不嚴格),就通過在壹起玩遊戲,接觸其他同齡人,慢慢能了解、融入學生群體。當然這個做法是很匪夷所思,但是確實是接觸很多同齡人的地方,我們那新華書店和圖書館也沒多少學生在看,更沒辦法和他們在那裏交友,所以網吧還真是選擇。而且因為我當時還沒接觸過外界,所以我父親當時帶著我去網吧,這自然在很多人眼裏也算奇事壹件(他陪我去網吧壹個原因是希望我適應和同齡人交往,而且也願意讓我離開糟糕的家庭環境,他慢慢感覺我壹直在家也不是辦法,待在家裏天天沖突)。不過後來證明,這樣做並沒有起到太多好作用,反倒讓自己有了網癮,而且這個事情還成了後來壹些混混學生找事的壹個噱頭和嘲笑我的談資。

    而我在新華書店和圖書館的閱讀經歷對我後來的學習以及生活包括自己的思想影響巨大。當時開始接觸很多古今中外的名著,政治、歷史、軍事、科技、社會問題的書刊也經常看。後來對於軍事和科技的興趣消退,集中於看政治、歷史、社會問題和文學。這些知識以及社會書刊中的價值觀對我影響頗深。只是那時候看歷史和政治還是主要看科普性的反映具體事件的書,後來到高中才接觸更多理論層面的。而雜誌對我了解和看待現實社會的影響尤其巨大。雖然家庭環境惡劣,但是也沒有接觸多少同齡人的娛樂,也沒有課業負擔,加上為了逃避家庭現實而鉆入如癡如醉的閱讀中,從這些閱讀中有了巨大的收獲。

    其實無論是去圖書館、新華書店,還是網吧,也是能夠有個離開這個天天互相埋怨,吵鬧的家庭的機會,而且可以更少看見我姑那種半瘋半陰險的臉色和話語。但是隨著年齡增長,越來越有反抗心理,矛盾越來越激烈,我從逆來順受變得有所反抗。這時候,我和我姑姑又發生了激烈沖突。這時候我已經13歲了,所以有了壹定的反抗能力,於是就發生了對打,面對拳打腳踢,還有拍頭(有壹個拍頭長不大的說法,因為她瘋癲,所以這樣做來故意氣我,那時候很小,也不知道這種俗話是不是有道理,但是感覺很受辱),我就反抗,雖然力氣不大,但是比起以前還是有了反抗能力(以前也挖撓著反抗,但是效果不大),打不過也打。然後壹連沖突了很多天,她還用洗澡水、洗腳水(當時我們家沒有淋浴,都是在澡盆裏搓洗,再用小盆子澆身子,從水臟的程度和潑到臉上鼻子上的味道感覺,應該是用小盆子舀大盆子裏的水)潑了我壹身,那種臟水特別惡心,我身上也有壹些抓傷擦傷。然後我就拿了門口的修房子漏下的碎磚塊,狠狠砸了她壹下,正好砸在頭上,據說後來去了壹個醫生朋友家裏包紮了壹下。

    這個事情之後,我父親知道我繼續在家肯定有更嚴重的沖突,我自己也在這次豁出去的反抗之後徹底厭惡了家庭環境,因此我就不在家裏住宿了,而是住在外邊的小旅館,從這之後,到現在,大約9年時間,我就幾乎沒在家裏住過,除了因為壹些事曾經回去過三四次,其他時候我都在外面,見我父親也都是在他工作單位或者其他地方,並不在家裏。這樣住了壹段時間,到了8月份,決定要上學了。由於我沒有上小學,自然也沒有小升初的成績,但是又不想說自己沒有上小學而引起其他老師和同學註意,所以就找到當地中心學校,撒了謊說是在老家牛屯鎮上的學,當時也沒有學籍聯網系統,中心學校的壹個主任後來就根據劃片招生原則安排了學校,我就進入了縣城的道口鎮第壹初中就讀。然後,中學噩夢般的生活開始了。(其實家庭裏還發生過非常多的事,我還受過很多其他傷害,只是因為時間太久,壹些記憶的不準了所以暫時不寫入文章,此外還有壹些暫時不方便說。而且本文以寫我在學校中的經歷為主,所以對家庭的很多情況就只簡略的講壹下。而且經歷了這樣的童年後,抑郁癥的苗頭開始出現。我上初中時候是13歲)

    開學之後就是軍訓。軍訓期間每天也夾雜著早讀以及幾節課,主要是預習初壹的課本。突如其來的集體生活,壹下子讓自己無所適從。尤其是各種打鬧、罵人,以及學校的各種明規則和“潛規則”。我以前認為課堂應該是紀律嚴明,同學之間理應很有禮貌和尊重。但是現實卻是吵鬧成壹片,而且老師在的時候和不在的時候很多同學表現差別很大(現在感覺當時的想法很幼稚,但是那時候根本不了解學校,所以對此很奇怪)。而軍訓時候,要求整齊劃壹出操,踢正步、站軍姿,還有跑步、做俯臥撐等。我由於小時候缺乏身體鍛煉,也不習慣這些要求整齊劃壹的動作,然後就開始鬧笑話,例如擺臂動作跟其他人不壹致,俯臥撐做的動作不標準之類,就有壹些同學圍著嘲笑,還有人動手動腳,踢人之類。當然更普遍的問題是,平常說話、聊天,還有行為和別人很不同,雖然在網吧那段之後倒是有些遊戲可以和同學談,但是絕大多數話語、行為還是與同學們格格不入。這就開始出現各種嘲諷或者風言風語了。因為以前沒有遇到過這些同齡人對自己這麽做,所以感覺很惱怒。

    然後就發生了入學以來第壹次很嚴重的沖突事件。那是午飯之後,當時我和幾個同學坐在教室裏看書,然後有壹個混混式人物李飛(據說他曾經上過壹屆初壹,不知道什麽原因又重新上了,在軍訓時候就很不服從教官管理,教官怎麽吵他都不起作用,還嬉皮笑臉表現得滿不在乎),還有壹個小個子學生徐士強,幾個人壹開始在前面不知道幹什麽,後來他們就走過來,李飛就過來拿了個凳子緊貼著我坐著,然後開始說了壹些什麽話(時間長了忘了),我不想理他,後來就動手動腳,打啊踢(踢我的腿)啊之類,並不重,有半開玩笑半欺負人的意味,那個徐士強還拿掃把揮舞,然後我就很惱怒,然後就回打兩下,還沒他打我的重,然後還想奪下來那個掃把,然後他就壹下子由混子式嬉皮笑臉變成兇神惡煞壹樣,然後就惡狠狠的踢打,我也還手了,但是身體比較弱,打不過,就把扔了的那個掃把拿起來回擊,這時候那個李飛拿起來壹塊還沒安到窗上的玻璃塊朝我追過來,然後其他同學把他拉住了,這時候已經到了下午快軍訓時候了,班主任來了,事情暫時平息了。

    過了壹會,班主任王(王國華)老師把我,還有李飛徐士強叫到辦公室,簡單問了壹下經過,他們當然以“本來是開個玩笑”之類搪塞敷衍,我很惱火,講他們顯然是故意欺負人,王老師說,妳氣還沒下去嗎?那就站在這再反省吧。不過也沒站多久,後來王老師說,妳們互相道個歉就好了,以後還是親近的同學呢。然後我就道歉(那時候真是認為出現矛盾如果老師要求道歉,自己就應該找自己的問題,誠懇認錯,現在些許太天真),他也道了歉,然後回到軍訓操場。我以為這個事情就這麽過去了。

    結果到了下午軍訓結束,我正要出門,突然幾個女學生拉住我,說讓我過壹會再出去,我壹開始不知道怎麽回事,後來她們才吞吞吐吐說徐士強和李飛找了十幾個學生準備打我,在校門外等著,讓我等壹會再走。然後我就和她們去了實驗樓上呆了壹會,後來她們說李飛已經被帶到了班主任辦公室,我可以走了。然後我就出了校門,結果沒想到剛走到橋頭,就遇見徐士強帶了至少十幾個人(都不認識,後來據說有初壹外班的,還有些是初二年級的),他看見我就說,就是他(忘了具體原話了大概就是這個意思,指認我)有跑步的,有騎自行車的大多數人手裏都拿著磚頭朝我追過來,然後我沿著河堤跑,好像有人抓住了我,但是掙脫了,最後拐到壹個胡同裏跑到壹個陌生人家裏邊躲到屋裏(這家人是開私人診所的,現在還能找到,有必要時候可以讓他們家出面作證),把這家人嚇了壹跳,我說有人追我,幫我壹下,連謝謝也忘了說。然後這家主人就到大門口,然後那些人圍著門口還讓這家人把我交出來,然後這個主人回來大概說了要不妳跟他出去什麽的,我說他們都拿著磚頭塊,我出去會有什麽下場,然後他就出門對圍著的那些人說,妳們這些人要再不走就報警了,這時候班級裏的班長來了(後來聽說是她知道他們要打殘人怕出大事所以才趕來勸),後來也不知道還發生了什麽,反正又等了很長時間,這些人才走了,我也回了住處,我父親也來了,還往當地派出所報了案。

    第二天去了學校,學校的厲主任負責處理這個事情,他讓我父親還有我大概看了下徐士強寫的“交待”,徐士強大約說的意思就是“對這個傻X東西,就是想弄個套子戴他頭上,拿磚打他壹頓”,可能是他那時還小,不知道搞當面壹套背後壹套吧,所以直言不諱的這樣說了他的做法和動機。另壹個主謀李飛,因為當時被班主任直接叫到辦公室,所以沒有直接參與打人。當時我還提到其他班學生也參與了,厲主任說那沒有證據,而且那麽多人也沒辦法處理,我說當時的班長還有幾個女同學都看見他們了,厲主任說那個班長說她昨天什麽也沒看見,也調查了其他學生,都說自己不知道這個事情。很顯然,她們不想惹禍上身,得罪那些混混,不過到現在還是感謝她們當時給我通風報信,還有阻止打人,無論出於什麽動機。最後結果是,徐士強被“勸退”,因為剛開學,其實想轉到其他學校也不難,而且沒有學籍問題障礙(那時候至少河南很多縣城的初中還沒有聯網學籍註冊這類東西,最多有個學生信息登記簿),李飛被“留校察看”,違紀卡記錄40分(45分就要勸退或者開除,當然後來他各種其他違紀加壹塊都有上百分了,也沒有開除,其實那種積分處理學生的規定實際上很虛,不會嚴格執行,意義不大),其他參與者就完全沒有處置,而且“法不責眾”,加上並沒有造成傷殘的後果,所以就壹律不究了。

    因為這個事情學校“勸退”了學生,算是很嚴厲和比較實際的處理,而且我又去了派出所報案,所以暫時震懾住了那些混混學生,後來在這個學校的半年間未發生大的矛盾。但是其他沖突還是時有發生。例如壹個叫張士鵬的學生,平常就喜歡打架鬥毆,個子不高但是出手比較重,目光兇狠,軍訓時候就趁教官不註意故意踢過我,而且是很用力的踹。至於原因,也不外乎因為我新入學,各種舉止行為不合群,而且形單影只,所以鎖定我為欺負對象。雖然自從徐士強被開除,這種學生對我收斂了很多,但是還是時不時有沖突。我雖然個子高,但是那些年壹直缺乏鍛煉,所以打架上不占便宜。但是在這裏的半年間,耳聞目睹了很多打架、欺負人事件。因為我不合群,所以相對來說不是十分了解其他學生,尤其在校外的打架鬥毆(這些其實很普遍,但是我很難看到),即使如此,我在班裏以及校園裏還是目睹了數十次嚴重的打人事件(四個初中加到壹塊)。

     當然後來我上的其他三個初中,也都有這種現象,並不是某個學校的獨特的“特點”,而是具有普遍性的。至於這四個學校哪個比較嚴重,哪個輕壹些,因為我也沒專門統計過,在各校呆的時間也不壹樣,而且不同班級班風還是有很大差距,所以只能說各校普遍都比較糟糕,不方便具體排序。比較嚴重的往往是都是壹群人打壹個,基本都在教室最後壹排後面那裏,壹群人上來拳打腳踢,想跑就被拽著衣服摁著打,尤其下腳亂踢時候,被踢的人很難看清誰參與踢的(慌亂加上得護著頭,敢擡頭看當然更狠狠打),也不清楚誰踢得最狠,這樣起來之後也沒辦法記具體哪個人的仇(雖然實際上被打的也知道誰是主要參與者,但是本來就不敢報告老師、家長,所以這樣模模糊糊被壹群人群毆,就更加難以具體找誰“算賬”了,因為這種責任分擔效應,而且法不責眾,告那麽多人等於得罪那麽多人,也不可能開除這些人)。還有更惡毒的壹點,就是往往挑著周末或者節假日放假之前那天,往往是上完最後壹節課之後,這樣打壹頓人,正好學校放假,即使想去告老師也找不到班主任或者政教處的了(而且那時候手機也沒那麽普及,我們那裏當時學生本人有手機的也就只有三分之壹左右吧),所以被打之後很委屈想告狀也壹時半會找不到人,只能等開學,結果開學了已經過了至少兩天(當然長假往往就有壹兩個月),被欺負的人氣就消了很多,再權衡利弊,老師又不會因為這開除人,很多家長也不管,反而告了之後還會被打擊報復,遭受更嚴重的毆打或者其他虐待,而且(至少在我們那裏)因為這些欺淩而找老師告狀是壹種令人很不齒、讓人看不起的事情,所以時間的消磨加上權衡利弊,加上受欺負的人在性格上原本就怯懦膽小,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再告了,哪怕在放假前被打的很慘。

    除了群毆,當然還有單獨的欺負,往往就是壹個流氓式學生壹邊倒的方式打另壹個人。另壹方大多數時候不敢還手,即使還手也打不過,反而換來更嚴重的毆打。而且雖然有時候打人的是壹個人,但是他往往有好幾個甚至十幾個狐朋狗友,狼狽為奸。當欺負人的人沒遇到反抗,這些人往往袖手旁觀,甚至為霸淩者起哄叫好,但如果被欺負的敢還手,他們就會適時的圍上去,輕則對被欺負者辱罵恐嚇,圍成壹圈對被欺淩者形成巨大壓力,為欺負人的人幫腔,重的那就等著被群毆吧,或者出了校門遭受更嚴重的毆打或者羞辱。

    很多時候打人的同時還有嚴重的人身侮辱,例如騎在對方身上(和開玩笑那種完全不同,有時候壹些霸淩者用屁股壓在對方頭上),還有在廁所裏打人,受欺負者在臟的、有尿漬的地上爬滾還是輕的,看看現在壹些新聞報道的國內外壹些在廁所或者寢室打人事件,還有讓被霸淩者喝尿或者在那種骯臟環境裏下跪之類的。當然我個人沒有親眼目睹這種行為(因為我和其他人沖突經常告老師那,他們做這些當然避開我,最多只在走廊上看見過把人拉扯到廁所裏面打,具體裏邊還有什麽行為沒有可能目睹),不過根據現在新聞媒體披露的壹些類似事件,很能給大家對可能發生的情況提供壹個參照。這些打架事件裏,徒手的占多數,但是有時候也會有板凳、笤帚、鞋子、書這些打人砸人,更嚴重的有用磚頭、水果刀的,還見過有的拿類似警棍(可能是某些保安用的吧)對著課桌狠拍來恐嚇被霸淩者的。當然,打架過程中發現有什麽東西,往往也會隨時抄起來用。

    除了長期性霸淩,偶爾霸淩有些也很嚴重。像有壹次,壹個平常屬於“旁觀者”那波人裏的壹個同學在操場上值日區掃地時候,看見乒乓球臺上不知道誰放的壹本書,拿起來自言自語的說了壹句這誰的書,突然寢室那邊來了兩個人,上來就奪走了那本書,還拿書狠狠扇了他的臉(絕對比打耳光狠的多,聲音很響),然後揚長而去,他也不敢去找老師。本來他也沒想拿那個書,但是校霸上來就狠狠打了他,這就是“飛來橫禍”,平常小心也避不開這種霸淩。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這些事情為什麽會發生,學校、家長又為什麽不管。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這些情況可能在沿海大城市以當地戶籍學生為主(尤其是在市區的重點中學)的學校比較罕見,在這種環境下生活的人對我所說的很多情況不能理解,不知道竟然有這麽恐怖的學校環境。但是在內地縣城或者鄉村中學,以及大城市郊區、城中村地帶以外來打工者和當地村民的子女為主的學校,這種校園暴力還是相當普遍的。

    當然,說普遍,並不是說大多數學生都直接參與了,而是基本每個班級都有類似情況,當然程度輕重會有所不同。就以我們那裏為例,壹般來說,壹個大約60人的班級,那種流氓混子式的學生不超過10個(基本都是男生),特別喜歡打人、找別人麻煩的往往也就2-5個,而經常性被霸淩的人約有3-5人。其他的40多人,往往是扮演旁觀者角色,不過有時候這40多人裏邊,個別人偶爾可能欺負他人,壹些人偶爾又被別人霸淩。關於發生校園暴力的理論性研究,這個我就只鋪墊壹點,以便於結合來談現實,不去講太多了,可以參考壹些書籍、論文或者像維基百科這種工具,尤其是臺灣,韓國對校園暴力的研究,我主要就談壹些直觀的認識和感受。

     首先,在內地尤其縣城和農村,由於經濟發展水平、居民(學生家長)受教育素質、職業結構與大城市差異很大,社會文明程度和對個人(尤其學生)權益的重視程度也非常不足,所以學生家長本人的素質、教育方式,看待校園暴力等事情的態度存在嚴重的問題。農村家族械鬥這些年雖然比以前少了很多,但是家族之間、家庭內部的暴力化的解決問題的方式還是經常發生,“壹言不合就動手”並不少見。毫無疑問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很大。無論是成年人之間打架鬥毆解決恩怨或者爭議,還是長輩(父親、叔伯之類)“不打不成器”的教育方式,或者幹脆就是發泄式的直接對子女的家庭暴力(不僅包括直接打人,還有長時間暴力恐嚇,嚇唬孩子),或者對妻子等其他家庭弱勢成員的暴力對子女產生的耳濡目染,都讓未成年人(尤其是10-18歲的男孩)的思想埋入了暴力的土壤,他們的行為也因為上述這些“示範”而變得暴力化,而且因為心智嚴重不成熟,往往比成年人更加不註意尺度,不考慮後果,以比誰兇狠當成壹種榮耀,做出比成年人更加殘忍極端的暴力行為。

    而且由於他們父輩受教育水平有限,接受的教育從內容到方式也都很糟,並不在意子女的施暴或者受虐待的校園暴力,認為這些就是“小孩子的嬉戲”,不覺得多麽重要。不認為校園暴力對於子女的身心健康、人格養成、個人尊嚴和權益有多少損害。他們很多人甚至還鼓勵以暴制暴,或者認為小孩的事小孩自己解決,當然也有家長直接找到霸淩者打壹頓的,但是顯然都不是好的解決辦法。

    而且說句半個題外話,很多這種地方(前面提到的區域)環境裏的家長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就缺乏對自己權益的維護意識,生活在麻木和混沌之中,或者習慣了強權、關系戶、地痞惡棍威壓,認可弱肉強食,對皮肉之苦和精神侮辱麻木不仁,或者既壓抑又暴怒,自然很難去應心解決子女在學校的那些問題。而且被霸淩者的家長往往因為外出打工,或者忙於幹農活等其他工作,平日很忙,或者父母就對他實行家庭暴力,親子關系糟糕,所以在學校受欺負時候並沒有家庭為他撐腰討公道,甚至家長可能還不分青紅皂白,不和孩子講理,認為在學校打架(不管妳是不是受欺負)就是惹事,在學校挨打,回家說了這些又挨打,那還不如不說(例如我知道的劉X凱、許X宙、曹X等人)。而施暴者家庭有些往往也是父母關系不和或者離異,或者教育方式粗暴,或者幹脆鼓勵兒子去欺負人,或者放任自流,不認為自己有約束兒子不去欺負其他家庭子女的責任,甚至出了事還為兒子狡辯。而且還有壹點,那就是那些混混頭目往往家境(主要指物質條件,他們家庭倒不壹定和睦,推測起來應該是不和睦,才養出這種兒子)還不錯,例如後來和我發生矛盾的李治、周震,還有前面提到的李飛,從其他人只言片語裏對他們以及他們家庭情況的描述,還有他們平常的消費等各方面看,他們的家庭在縣裏可以說是中上等條件了。可能恰恰由於這種物質條件相對充裕,才能籠絡壹幫狐朋狗友,吃喝玩樂,壹起打架鬧事。(當然農村中也有非常多的溫順、善良、淳樸的學生,我接觸過非常多出身於農村的善良守紀、德行良好的同學,而且農村也是好學生占多數,但是相對於城市居民家庭的學生,縣城和農村的學生違紀包括參與校園暴力的情況明顯較多)

    至於霸淩的具體原因,往往並沒有什麽很合理的理由。“看不慣”、“好欺負”,基本就是這兩個籠統的理由,當然有時候會有壹些具體借口或者打人的導火索。覺得妳言行舉止比較特別,不合群,或者個人行為不合這些混混的心意,那就欺負妳。覺得老師不喜歡妳,不待見妳,家裏沒有人撐腰,在學校沒有“幫手”,大多數旁觀的同學也不待見,打了之後沒有後果,沒能力報復,所以就欺負妳。當然很多時候兩個理由往往同時集中在壹個人身上。因為如果妳“好欺負”,必然找個看不慣妳的行為或者做的事的理由來打妳,時間長了被霸淩的人行為更扭曲,更卑瑣,那就更看不慣,更加打妳。天天被打,畏畏縮縮,學習成績下降,老師更不喜歡他,其他多數同學更疏遠他,更看不起或者看不慣他,當然這個人也變得更加“好欺負”,所以如此循環往復。

    至於具體“導火索”,往往就是故意找個茬,或者先挑釁壹下。例如壹個範xx,坐在壹個校霸旁邊,那個校霸因為壹些原因被老師批評不高興,就起身時候故意把範xx在桌子上立的書還有水杯、文具什麽的都壹股腦推在地上。結果他不敢吭聲,自己撿起來放桌子上,但是校霸後兩臺還是心情不好,又直接踢他發泄,他忍不住反抗,結果打了他。總結起來就是,校霸不爽就找好欺負的罵人或者挑事,被欺負的忍了小的可能暫時安全,但是校霸還會得寸進尺,如果反抗,就大打出手,如果告到老師那裏,廁所或者校外就有壹批混混在等著。當然也有壹些被欺負者自身行為、語言上也有做的不恰當的地方,但是往往和普通學生的這些方面的不足沒多少差異,而且也不應成為遭受比這些小過錯或者不足嚴重幾百倍的校園暴力對待的理由。而且壹旦欺淩壹個人沒什麽後果,而且此人很軟弱,就會變成長期持續性的欺淩,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欺淩此人就會成了習慣,壹直到分班或者畢業。所謂“人善被人欺”就是這樣,因為沒有合理的調解機制和保護措施,壹個人示弱的後果就是被變本加厲的欺負,變成壹種常態。

   除了直接打人這種霸淩行為,罵人、騷擾、恐嚇當然也有。這些混混學生不爽了之後看見好欺負的隨口就罵,有普通罵人話,也有更難聽的或者根據名字或者平常壹些表現夾雜的侮辱性稱呼。例如叫某人XX狗(權字改稱)、或者名字前面加個傻x之類。拉長音、改語調用侮辱性口氣叫人也比較多。騷擾例如過路時候撥壹下其他人頭、上課竄位置坐在其他學習的同學中間交談。當然這些有些是有意騷擾,有些就是客觀上影響別人。還有我後面提到的投東西和跟蹤嚇唬。還有不給錢讓別人給他打飯、買飯時候強行威脅他人插隊的。此外還聽說過有學生在外面上網,被強行要錢(其實就是搶劫嘛),而且這種事也沒辦法告(因為妳在網吧被別人要錢,自己就得被老師批評處分,數落妳為什麽去那地方,而且妳舉報了,說不定還會被打擊報復,因為他們敢“要錢”,就有能力報復和對付)。

    對女生有時候也會欺負壹下,把頭按桌上或者強行擠過去。不過有時候這些和開玩笑的不能完全分清,畢竟面對這些發生後,壹些女生最終只能笑壹下或者不吭聲來避免矛盾,否則以後更麻煩。這些究竟和那些很明顯是開玩笑的能不能算成壹回事,這個其實很爭議,不好評價,但是這些不是發生在相互嬉鬧時候,過程裏女生也沒表現出高興,反而看起來很反感、想躲避,和明顯是開玩笑的不壹樣。當然還有更嚴重的性騷擾,不過我只見過壹次。就是在課堂上有壹個學生(這個人和王若斌等人關系也很近,也是流氓勢力壹員,不過沒得罪我,此文讀者如果公開此文,最好刪去這壹段)xxx扯開壹個女生(她同桌)的衣服,還把裁紙刀塞到她胸部,然後還動手動腳,然後這個女生大哭。因為我當時被孤立,加上壹堆矛盾,精力很少註意其他人被霸淩,尤其這種騷擾。所以對這些事情了解的不很多,而且他們做這些盡量背著我,我只能看到課堂上的其中壹部分。我看到的可能只是冰山壹角吧。究竟這類情況是否普遍,應該結合其他上過內地縣城初中的人了解壹下。

    至於威脅,很多都是成群結隊壹起威脅,例如為了不讓被打的人告狀,就十幾個人湧進寢室或者教室的位置,圍著被打的,這些人本身就形成壹種壓迫力,加上緊接著的惡語相加,例如威脅以後天天打妳、打殘廢妳、在學校外邊上哪個網吧我們也會找去等等。當然中間也有人唱紅臉,夾雜幾句“好言相勸”之類,如果被欺淩者想離開,他們就上去拉著扯著摁住,這樣軟硬兼施(主要是硬的)讓妳服服帖帖,弄得受威脅者某種程度好像還得感謝他們(尤其唱紅臉的)放過他壹樣。平常和班裏其他人包括外班人發生沖突,也是如果壹個人說話沒用,就壹群人上去威脅,或者壹言不發跟蹤或者圍著對方。

    至於背後傳播別人壞話、散播謠言或者誇大其詞的攻擊別人缺點、詆毀中傷(當然也有以看笑話或者嘲諷的態度陳述、評論並不誇張的事實的),這些反正寢室包括餐廳還有教室都經常有講,這種事當然盡量背著我,不過有時候他們議論其他人還是挺多的,我在被窩裏也能聽見。後來在高中時候,我就看見過QQ和微博上有直接說我的(關於高二年級時候發生的事),還配有我的照片,內容就是“精神病患者”、“傻逼”、“趕快呼叫心理醫生啊”之類。而且這還只是看了兩三個人的QQ空間和微博,其他壹些人的QQ空間根本進不去,說的什麽反正他們自己很清楚,無非也是這些或者更難聽的。當然並不是壹個班全體學生都這樣,但是推算估計有至少十幾個人是類似會有這樣的內容和評價吧。包括我轉去了其他學校為什麽很快這個學校就知道了以前我的情況,毫無疑問就是有人在迅速散播壹些東西,唯恐其他人不知道。而且這還是在5-8年前互聯網不太發達的時候的事情。背後說這些,自然更沒什麽辦法阻止了,如果妳阻止,表現的特別在意,只可能讓對方認為這樣可以讓妳憤怒、痛苦,然後更來勁,更激烈,更肆無忌憚的攻擊。這些可以參考當今微博、論壇、貼吧裏的類似情況。當然,無論妳怎麽對待,是不理睬還是暴跳如雷,對妳名譽的損害已經形成而且不可挽回了,而且這種損害由背後的風言風語會影響到其他人當面對待妳的態度,虛擬世界的攻擊會讓妳在現實生活裏的人際交往受挫、對正常工作學習造成沖擊,至於影響程度輕重,那就看傳播的具體內容是什麽、初期和中期有多少人發起或者轉發、會產生多大輿論影響、最終有多少人接受這些東西的傳播。

   至於學校、老師對於這些現象,其實很難處理的。首先,對學校霸淩這些需要證據確鑿。當時監控錄像還不普遍,打人當然往往都在學校陰暗角落,教室裏的已經是很“公開”的環境了,廁所、寢室、樓後這些地方打人、怎麽打沒人看見,校外的更不用說了。而且施暴者往往矢口否認,或者巧言令色,避重就輕,千方百計狡辯,如果被打壹方沒有明顯傷痕,很難辦。而且即使有旁觀者,也幾乎沒有人作證。其他旁觀學生都是抱著“多壹事不如少壹事”不想招惹那些混混流氓,不想因為作證惹是生非,所以即使看見了嚴重的情況也壹律說不知道,就像我被十幾個人拿磚追的那次,班長都矢口否認看見過誰參與追我。而且有些旁觀者還和那些混混流氓關系比較好,包括壹些女生,他(她)們不覺得有義務阻止或者舉報這些罪惡,也不認為有向老師說出真相、在處理校園暴力中作證的責任,甚至還看笑話,幸災樂禍,或者同情被欺淩者但是沒有達到去仗義執言的地步,或者也是看多了,對這些麻木了。

    而且面對這些校園暴力,很多老師也已經司空見慣了,除非做了非常嚴重的事情(例如打老師、打傷打殘其他學生、多次領頭帶人打群架等等),而且這個學生家裏在縣裏沒什麽地位,也沒什麽錢和硬關系,學生本人也不是小型黑社會性質的那種混混組織頭目,才可能被“勸退”或者“開除”(而且往往更在乎後者--這些學生的背景,而不是違紀嚴重程度處理學生,還有老師對學生個人好惡對如何處理違紀學生影響也很大,這些情況我是聽說和估計,具體究竟是不是這樣有能力的媒體和機構可以調查)。否則可以通過關系擺平,而且按規定確實九年義務教育原則上不允許開除學生的,所謂“勸退”“開除”的學生往往會通過關系或者交錢去另壹個學校。如果被開除,他們更方便肆無忌憚的在校外報復,毆打舉報的(以前有沖突的)學生,這更不好管了。還聽說過學生去政教處反映被霸淩,結果老師有事出去了,把他暫時留在政教處,然後那幾個打人的知道他來告狀,還沖到辦公室裏打他的事,這種也沒有開除。

    此外,老師、學校管理人員也害怕過於嚴厲處置學生,導致下班之後在路上被打壹頓,然後還找不到人。我上的第三個初中的校長據說就曾經在學校放長假時候被不明人員襲擊(這個事情只是聽說,應該是真的,也不排除傳言有誇張成份),而且也沒抓著人,但是可能是本校學生做的,此後(至少我在的那段時間看見過),每到放假,學校廣播裏要求所有男老師都集合起來維持放假秩序,他自己還找了兩個年輕人(不知道是社會青年還是學生會什麽,看著兇神惡煞的)在晚上他巡視寢室時候跟著他。總之,嚴重的打架事件和持續的霸淩行為很多,但是真正勸退或者開除人的極少,至於批評教育、記過這些方式基本沒有什麽用,最多被老師訓話之後老實幾天,然後該怎麽違反紀律還是我行我素。留校查看處分相對來說比較嚴厲,有壹定震懾作用,但是也就那麽回事而已,可能會讓他不敢去做太大的事,但是對於壹些學生油子,這種處罰意義也不大。有些經常違紀的學生油嘴滑舌,明壹套暗壹套,對老師陽奉陰違,看人下菜碟,找更弱的,或者對老師不待見的學生欺負,包括上課影響別人、逃課,還有其他違紀也都是看情況看老師是不是在,是哪個老師,是什麽性格的什麽科目的,這個老師發現自己違紀會什麽反應,和其他的老師發現有什麽不同(例如數學老師在講課時候,當她回頭對著黑板寫題時候,就有人在她背後拿後面的黑板擦砸到黑板上,當然這種很嚴重的情況不多,不過背著老師上課亂傳東西、竄位置、騷擾其他學生很普遍);以後打架怎麽嚇唬對方不讓告訴老師、怎麽打人才不留證據、找逃課或者不交作業用什麽借口方便狡辯、對那些“不聽話”的弟兄怎麽懲罰……。

    所以很多紀律處分和老師的批評教育因為教育方式不合理和教育內容的偏頗或者不足,並沒有通過它們讓他們真正去改惡從善,遵守紀律,而是讓這些違紀學生越來越狡猾、說謊、虛偽、陰險、表面壹套背後壹套、見風使舵、見人下菜碟,這些不僅影響學生們的學習階段,他們以後工作、生活也壹樣建立在這些思想基礎和實踐經驗的指導下做人做事,這些青春期形成的價值觀和引發的行為會對學生的終身發展產生影響。(關於校園暴力問題,我寫了壹篇文章《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以及如何治理的壹些思考》,具體的詳細的講述了校園暴力問題)(而且這只是以在校學生為主的情況描述,而輟學的12-20歲青少年在校外的社會上的暴力比這些要嚴重很多,而農村地區尤為嚴重)

  回過來再談我後面的經歷。由於自己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了其他的校園暴力,所以開始出現恐懼感和焦慮不安,不過這時候還不嚴重,但是很希望換壹所更好的學校。壹初中六個班級,我在普通班二班,1234都是普通班,由於我以前在家零零碎碎看了很多中學課本,尤其文科的歷史地理,所以雖然很不適應學校環境,但是學習成績壹直比較好,壹直在班裏居於前五名,到了期末竟然得到了四個普通班第壹名的成績(主要是政史地比較好,而且當時期末考試是按各科都是100分計算)。雖然由於學習成績提高,相對來說自己在學校還比較安全(老師會比較照顧成績優秀的學生),壹些老師也比較喜歡我,例如數學、英語、歷史老師。不過還是想換壹個更好的環境,於是通過考試考入了另壹個學校,也是第壹初中對面的學校--道口鎮抗大初中(以下簡稱抗北)(北校,和南校不是壹個學校系統),壹所公辦但是民營的,收高價學費(如果和大城市比也並不高,但是對於當時的縣城和農村居民,這個不算少了,尤其和免費的義務教育比起來。2008年時候學費的收費在每學期300-1200左右,按成績交費(大多數人交的是1200),其他書本費之類雜費另交),成績總體較好的中學。而且由於這所學校學習緊張,從早上6:00早讀,晚自習上到22:00左右,中午還有午自習寫作業,從12:45-2:00/2:30之間不允許在教室外或者寢室外走動,所以決定住校。但是沒有想到,這次轉學竟然導致了更加糟糕的後果。

    抗北雖然在學習紀律要求方面要比壹初中嚴格許多,但是實際的學生紀律,並不比對門的好,尤其在學生之間的欺淩方面還要嚴重壹些,包括是歧視、排擠。來到了由郝老師為班主任的七「五」班之後,我就和好幾個學生有了壹些小的沖突。因為以前在家時候根本沒有註意過個人衛生和整理內務問題,所以很不註意洗臉、洗澡、換洗衣物這些雜事。當然此外最主要還是因為沒上小學,剛入學半年,仍然是和其他人言談舉止都不壹樣,自然不合群和招人攻擊,人際交往能力也差不多還是空白狀態。

    在壹初中時候,由於那次打架事件處理了學生,我成績也比較好,加上學習不太緊張,因此壹方面自己平常會註意點洗漱,還有坐的位置旁邊的幾個學生也都不錯,相對來說比較友好,所以因此導致的歧視比較少,至少不很明顯。但是在抗北,就遇到幾個素質很低下的學生,有壹個叫王若斌的學生就公開在課堂上當面辱罵我,說“傻X”、“惡心”之類(當然不止針對我個人衛生方面,壹些人還談論其他行為舉止,以及以前和父親去網吧、在隔壁學校的過往等事情),他還有壹些其他學生還含沙射影的罵人、通過壹些誇張的言語或者行為表達歧視(例如提到名字拉長聲音怪腔怪調的、幾個人在我路過時候指指點點,在脊背後不提名字的說壹些臟話)。

    不過這種歧視也並不是對我壹人,對其他他們不喜歡的男生女生也往往也公開或者背後表達歧視,說壹些侮辱性言辭。例如對壹個叫唐xx的女學生,壹些男生覺得她長得難看,五官有點像豬頭壹樣,就動輒取笑,很多時候還當面說歧視性言語或者當面說閑話、哄笑,甚至在老師提問她的時候起哄、嘲笑。平常聊天時候,例如講到小說裏醜女,也會說“長得估計像唐xx”等等,夾七夾八的罵人、諷刺。另壹個我後來去的八「壹」班的叫肖X的女生長得就我看來也沒什麽特殊,也沒聽說有什麽“劣跡”,但是可能人緣不好(被歧視對象基本都是孤立壹人,歧視又加劇了孤立,孤立無援則又更容易被歧視,如此循環),或者其他人眼光和我不壹樣,許多人看見她就像看見屎壹樣感覺惡心,進行歧視、排擠,被老師提問時候、在走廊走過壹群聚堆學生的時候,總是伴隨著異樣的眼光、喧嘩、嬉笑。當然還有壹些其他男女生也有被歧視的遭遇,不過她們是比較突出的被歧視者。這種歧視和平常同學之間開玩笑完全不同。善意起哄和惡意起哄還是很明顯可以區分的。她們並沒有侵害其他人的利益,但是就是因為長相、舉止、沒有朋友或者說“幫手”,而成為歧視、孤立的對象,成為其他人排解學習壓力、發泄在家庭、學校老師或者其他同學那裏受的氣而轉移來的惡意惡行的承受者。

    對於這種女生基本就是言語和行為上的歧視,而對於男同學,除了歧視之外,如前面提到的,當然還有直接的拳打腳踢了。被霸淩的男生基本都是比較矮小、瘦弱(不過也有不少“小胖墩”被欺辱),就像壹個叫劉x凱(前面提到過)的學生就因為比較矮,又很胖,還有點“傻氣”,就經常被其他人吆喝(很不禮貌的像叫狗壹樣的叫他)、恐嚇,有時候還會被打。還有像齊xx、梁xx、張x、曹x等人也都是類似被欺侮的對象,當然具體情況會有所不同。不過由於前面提到的為什麽被霸淩學生不敢反抗的那些原因,他們很少去告老師(個別時候被打急了會,但是也沒處理誰,也沒避免再次被打,還多受壹次因為告老師而導致的報復性毆打)。

    而我開始沒有搭理他,但是後來他又罵,然後這壹次我把那個王若斌的桌子上的書全都推到地上,抓住了他衣領差壹點打起來,但是後來被拉開了。不過各種報復很快到來。首先,各種挖苦諷刺更加肆無忌憚,持續到初二重新分班之後,而且越發嚴重。他在新班級和我又分在了壹塊,這個班裏正好又有幾個特別兇狠的混混,例如李治。他們有時候就故意課間時候在眼前晃悠,不提名的罵人,或者陰陽怪氣的提名但是什麽都不說,說話陰陽怪氣或者擺出壹副“我就這樣妳能把我怎麽樣”的表情。當然,我也很看不慣他們,尤其看不慣他們耀武揚威,欺負他人,所以也是導致關系僵化的原因之壹。這種環境讓孤立無援的我感到了比那次十幾人拿磚追我更大的恐懼。因為那次只是壹時有人找麻煩,而現在則是持續不斷的、低頭不見擡頭見無法躲避的矛盾。有時候我瞟壹眼他們聚在壹起說話,王若斌就沖我大喊壹句:“別斜楞眼(看)”,七八個兇神惡煞壹樣的校霸混混有事沒事都到處晃悠,而他們欺負他人時的兇惡,讓我精神處於高度緊張狀態。還有像平常很多人罵人說臟話,其實或許其他人不覺得嚴重,但是我在家裏雖然經常聽互相吵罵,但是因為都是直系家人,很少有用臟字罵的(當然我姑發瘋時候例外,例如罵什麽“X了個血X”,但是我小時候也知道罵人不好,不好意思這麽罵),自己也不會(到了高中才開始會罵),所以對此極為反感(現在不那麽激烈反感了,因為見多了。當時覺得這些很不好,但是其他人不以為然。就像我去縣教育局反映那些學生找麻煩,有個女職員就說“我們小時候誰沒罵過人”,但是我在上高中以前還真沒用帶生殖器官、父母家人那種話罵過超過三次)。

    至於背後的詆毀中傷,那更多了,我聽見過他們議論很多其他人,自然也會議論我非常多壞話,究竟有沒有、說的多惡毒他們心裏最清楚,他們敢發毒誓否認嗎?這時候心理恐懼,加上喚醒了以前在家遭遇的恐嚇,估計就是這個時候,心理開始迅速扭曲,抑郁癥、焦慮癥這些心理疾病也是這壹段時期逐步形成。除了言語上的諷刺和恐嚇,更嚴重的是開始有人在後面投東西。例如壹截粉筆、壹個筆蓋、小碎石子、書或者作業本之類的東西。往往在課間寫作業或者午自習趴在桌上休息時候,突然扔過來這個東西砸在頭上,回頭壹看又看不到誰扔的,就非常的惱火(當然只是針對惡意的襲擊,對於不是有意的我不會反感。就像有其他男生女生在玩耍或者遞書過程中有粉筆砸我頭上身上,或者作業本落在身上,我不會發怒,有兩三次這樣的情況,我都不會在意,因為很明顯知道不是故意的。這壹點我還是能區分開的。當然也有部分時候沒區分開)。這種騷擾不勝其煩,有時候砸的還很疼,不過這是次要的,主要危害還是導致沒辦法集中精力學習,連休息壹會都不安寧,心裏壹秒鐘都靜不下來,總怕後面有人投什麽東西騷擾,就像睡前的人等著樓上的人在扔了壹只靴子之後扔第二只,第二只不落心裏壹直不能安生。而我則是被用這些小東西扔了壹次又有二次,又有三四五六……次,有無數的“第二只靴子”,這樣神經壹直高度緊張,心神不寧,思緒混亂,加上那些恐嚇,整個人精神有些不正常了,疑神疑鬼,個人衛生更不註意了,天天走量低著頭無精打采的,學習上也開始走下坡路。

    當然,除了外界這些欺負,因為我個人不適應學校集體生活,被孤立,形單影只,沒有特別好的朋友保護、替我想辦法或者排解恐懼,加上心理承受能力差(如果上過小學,對罵人、投東西、推搡、起哄等各種挑釁習以為常,往往就不會有特別強烈的反應,不會那麽敏感和反感),所以也使得這些恐嚇、騷擾對我的影響比同樣加諸在其他人身上造成的負面影響嚴重的多。當然,這個過程裏我也激烈反抗,例如告到老師那,但是沒有監控,而且這些也夠不上開除,老師也沒辦法。我又反映他們抄作業、上課說話、吸煙這些問題,現在想想很幼稚,我那時候這樣做只是想打擊敵人,讓老師懲處找我麻煩的人,因為又打不過壹群人,又沒有各種壞手段,缺乏其他反制措施,只能用這種方式打擊對方,但是也沒什麽實際效果。結果這些行為反而讓我更加不合群,其他和我沒矛盾的人(但是可能也吸煙抄作業,雖然沒舉報他們,我只針對得罪我的人,而且壹共也沒舉報幾次)也對我很厭惡,自己越發孤立,行為也越發極端,即使有個別和我沒矛盾的混混學生平常表現壹點點善意,我也厭惡的走開或者壹臉鄙視,還惡聲惡氣的說話,有普通學生和我打招呼我都不回應,這樣樹敵更多了。

    我父親也來過學校找老師處理這些問題,但是家長和老師都解決不了,也不可能天天在教室保護住我,所以自己在環境和心理的雙重影響下開始做壹些極端的事情。(現在想想根據有些事情比較後悔,例如其他人吸煙什麽的和我也沒有關系,其實那也是他人壹種自由。尤其我這樣容易在客觀上波及沒有得罪我的人,導致矛盾面擴大,很不好。但是話說回來,在這種惡劣環境中,又如何學會正常的充滿友善的人際交往能力呢?這種沖突不僅本身影響我的學習或生活,還讓我失去了正常的學習他人交際能力、正常為人處世的能力等人的基本生活能力。就像個人衛生問題,如果有良好的環境和勸導,我很快就能改了這些毛病,而充滿惡意的環境只會讓我逆反的拒絕壹切批評,包括合理的和善意的)(其實有壹些就是開玩笑性質的,但是自己因為分辨不清哪些是開玩笑哪些不是,加上前面遭遇過的壹些校園暴力,讓自己防備心太強,疑心太重,過於敏感易怒,導致自己有時候把並不是太惡意的事當成敵對行為,我也有很大責任)

     因為打不過他們那麽多人,而且單挑也打不過(前面說過了我體弱多病),所以我就把帶尖的圓規和小裁紙刀當成防身工具。在這種恐懼和壓抑之下,我曾經有壹次在做操時候拿著它對著王若斌站的揮舞了很多下,當然並沒有真刺,還離了壹些距離。我想通過這樣震懾他不讓他再投東西或者罵人,但是並沒有效果。相反,寢室又出了問題。他為了報復(也可能是其他同黨學生做的),在放假那天中午,我回了寢室發現我的被子被扔在地上,還踩的帶水、泥土的腳印,上面估計有人潑水,特別濕。我就特別惱怒,問寢室裏是誰幹的,他們都不說話,我去教導處反映,結果那七八個混混竟然壹路跟著(而且是緊貼著,還互相遞眼色,有時候圍攏在我身後,有時候壹個跟壹個像跑操壹樣站成壹隊跟著)到了教導處門口,站在外面向屋裏看,什麽話也不說,我去了值班室打電話,他們又跟到值班室,我回教室,他們又跟到教室,還是壹語不發,顯然是在威嚇我,我回寢室,他們又這樣跟回去,不打妳但是讓妳心驚肉跳,又沒辦法對付(覺得這事不嚴重的,可以想想如果自己的兒子或者女兒在學校或者放學之後被這麽跟蹤嚇唬,就算沒有動妳兒子或女兒壹根汗毛,妳會不擔心不害怕嗎?他(她)還能安心學習嗎?)。這時候有學生說是曹x做的,那個學生平常也是經常受欺負,其實只要冷靜壹想就知道,但是那時候我正在惱怒,腦子短路了,就把那個曹x的被子從床上拽下來把水杯裏的水潑上去,然後氣沖沖走了,還去告訴了老師。結果下午回寢室,發現我的被子上也全是水,徹底濕了,估計是用盆子倒的特別多的水,而且寢室壹個人都沒有。我就去值班室打了班主任和校長的電話,他們都說已經放假了,過兩天開學再說吧。開學了之後也就不了了之了,我知道肯定不是曹x做的,而是七八個混混之壹,但是沒辦法,這種事也沒證據,其他同寢室的人也都沈默,所以就這樣過去了,沒有處置任何人。

    然後後來又發生了壹次潑水事件(而且是在期中考試前壹夜,反正還是有人在寢室找事),反正床鋪濕了沒辦法住,當天晚上去了另壹個寢室和壹個關系比較好的同學睡在壹塊,不過關系也不是太近,我只貼著床沿,蜷縮著在壹角迷迷糊糊睡了壹晚上。後來我要求調整寢室,老師同意了,換的這個寢室除了壹個本班的,都是其他班的,基本還好。結果這次反抗失敗之後,更加精神異常,脾氣暴躁,和其他班壹個比較瘦弱的學生吵起來我還動了手打了對方兩下,這是我迄今唯壹壹次打壹個弱者,現在還壹直後悔。

    然後我又找了政教處馬主任,還寫了壹個短的信塞在窗戶裏,給她說解決八「壹」班這群類似黑社會的混混集團問題。結果到了晚上,有壹個叫周暢的學生,拿著壹個手機給我拍照(那時候因為我習慣上沒有註意個人衛生,加上每天因為這些事急得更沒空、更沒心情註意個人洗臉洗漱,不過我知道自己臉上壹塊塊的泥汙,黑乎乎很難看),所以非常惱火,就大喝讓他放下手機,他也擺出來壹副兇神惡煞模樣嚇唬我,還故意按鍵拍下,結果我出了教室門看見馬主任和班主任蘇老師在,就說妳們解決不解決這些找麻煩的學生,然後從衣兜裏拿出來裁紙刀對著自己的手比劃了壹下,結果可能當時腦子壹片空白,或者被惱怒影響了判斷力,本來想嚇別人的動作真的削了自己的手,手指頭壹下子冒出血來,後來發現直接削下了指頭肚的壹點肉。當時是在班級門口這麽做的,所以很多同學都親眼看見了。兩個老師趕快帶我去了附近診所,他們說這個外傷需要縫合,他們幹不了。然後又坐出租車去了縣醫院,縫合了好幾針才止好血。

    這次事件之後,我和大多數同學徹底疏遠了。雖然因為這個事件那些混混學生被震懾了壹段時間,而且老師和教導主任親自來對那些男生講以後千萬不要跟我發生沖突,暫時終止了投東西和罵人的行為,不過更多同學把我當成壹個對他人與極大危險性的精神病人來看待。尤其壹些女生,看見我就跑,在教室裏遠遠躲開,在樓梯、走廊裏遇見我,也是極為迅速的跑步躲開,面部表情有著誇張式的恐懼和嫌棄。包括很多外班學生也把我看成怪物,遠遠的躲避著,往往還互相竊竊私語,指指點點,這種歧視是極大的侮辱,讓我從那些恐嚇騷擾的悲慘境地裏又進入無處不在的異樣的眼光的包圍之中。抑郁癥等心理疾病也在這段時間更加惡化。我很多時候都是貼著墻根低頭走路,不敢去接觸他人,連和父親見面都不想站走廊裏被別人看見,而是在挨著廁所的角落。當時的每天極為逼仄、尷尬和畏縮的生活狀態顯而易見,自己精神不斷受到打擊,精神狀態極差,處於精神瀕臨崩潰的狀況。

    那時候,感覺世界充滿了惡意,到處是不友好的目光和閑言碎語。而且誰知道那些流氓惡棍會不會展開新行動,例如群毆之類,我對他們的動向和背後密謀、詆毀壹無所知,而我卻是孤身壹人,壹舉壹動都在別人眼裏。其他同學自然也不會把這些人準備幹的壞事告訴我,而卻可能把我平常壹點壹滴的表現,各種話和表情都告訴其他人。而我又聽說和目睹了很多嚴重的校園暴力,看見和聽說過很多被群毆或者被長期毆打、追打、欺淩者使用木棍或者板凳砸的被欺淩同學的慘狀。這些事就像前車之鑒,就像預告,我隨時也可能被這樣欺淩,只是因為前面我的激烈行為暫時震懾了這些流氓惡棍,使其暫時不敢這樣,但是誰能知道以後呢?壹旦示弱對方會反復欺淩。所以我時時刻刻處於精神極度緊張、恐懼之中,就像壹個落單士兵走在敵國壹個有很多狙擊手控制的城市的街區,四周都是敵意,不知哪裏的壹顆子彈就能要命,防不勝防。這些很快把自己推向了更危險的舉動之中。

    這期間我還曾經找到校長希望轉班,但是卻沒有成功,甚至被試圖轉去的班裏的學生寫聯名信“上書”反對班主任接納我(這個事聽過同學和校長說過,那個同學可能出於好意,或者是以此警告我不讓我轉去他的班。而且學生和校長都提過,說明是真的,而且從道理分析也完全可能。所以這個事肯定是真的)。這也可見我的“知名度”和那些和我有矛盾的流氓惡棍學生以及其盟友在背後詆毀我的能量之大。不僅這個班級,連學校其他班級乃至其他不同年級的學生都對我充滿敵意和戒備。

    當然,在那壹段日子裏,由於這種惡劣環境帶來的緊張的精神狀態,加上對初中校園生活缺乏適應,自己在很多事情上做的也有不當之處,例如對無意的別人的影響也容易大發雷霆、用非常誇張和激烈的手段對付壹些並不是太嚴重的事情等,這些行為失當也讓自己樹敵太多,將壹些可以和睦相處的同學也推到自己對立面。不過在那種惡劣環境下,自己孤身壹人,又沒有人教我怎麽為人處世,最重要的是前面六年根本沒有經歷過學校集體生活,怎麽有能力去適應環境呢?面對很多故意的敵意和無意的冒犯,自己只可能不分青紅皂白的對付,把很多人都看穿惡人,忽略了人與人之間的差別,也無法及時改正自身的諸多缺點和毛病,尤其像個人衛生問題(當然我當時那種狀況也讓很多好心的同學不敢與我溝通,不敢提合理意見,以至於惡性循環)。

    當這架勢過去壹段時間之後,那些被震懾和老師訓斥過的混混學生又開始不安分,又故意投東西試探壹下我(對他們來說,有時候妳越反抗他們越來勁,越想治妳,或者挑逗下想看看妳什麽想法),我忍了兩次,他們反而決定更進壹步,在期中考試時候的午自習期間(下午還要考試),李治隔著好幾排座位拿了壹本書狠狠砸了我頭上壹下(當然也不排除是他的同夥襲擊我,他出頭找事),這次他沒有在後面裝作什麽都不知道,反而故意到了我旁邊把掉地上的書撿起來拿回原位,這就是赤裸裸直接的挑釁了,這時候他也有準備,好幾個狐朋狗友在後面坐著,我直接去質問肯定被打,所以決定下午找老師。

    我又給班主任蘇老師和教導處馬主任說,她們早就對我告狀司空見慣,本身也都煩了,所以只是說會去問的這些套話。後來我又去反映了好幾次,她們開始說李治不承認(發生後面說的那個潑水事件後校長親自問他,他承認了),後來我壹直要求處分他,讓他簽違紀卡,結果蘇老師竟然弄了壹張假的(只是卡片是違紀卡,她自己寫自己簽,按說應該是違紀學生本人簽字的,也沒公章的)來敷衍我,我又找馬主任,結果曾經經常和李治在壹塊的壹個外班學生(不知道名字,但是看見過幾次他和李治在壹起)還跟在我後面,在和馬主任說話時候(在大院裏),他壹直站在側面兇惡的盯著我,還聽我和馬主任說了什麽。平常耳聞目睹了很多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壹些同學被群毆,壹群人亂踢,有時候還拿板凳砸,每次看到聽到這些事內心就恐懼。越是恐懼越激動,越想解決問題但是無果。這種跟蹤就是可能要襲擊的前兆。

    因此我就極為惱怒,也知道找老師是解決不了問題了,只能自己解決。加上這些天受的歧視,以及又重現的投東西騷擾,我準備了壹塊磚頭和壹杯開水(壹是為了壯膽,二是防身),在課間直接站到講臺上,當時大概說了要李治承認投東西砸我,還有王若斌投東西、罵人,還說妳們為什麽不敢承認這些話,然後李治就沖上講臺非常兇惡的看著我壹步步逼近,女班長段xx還喊了壹聲他的名字讓李治下去,但是他反而更猙獰著瞪我,步步緊逼,我拿開水潑了壹下,他躲開了,我拿起來那半塊磚,他還把頭伸過來說,來來來朝這砸,我當時壹膽怯,沒敢真砸下去,就說,我去找校長,很狼狽的要走,這時候才發現剛才那壹下潑的開水澆到了正在下面給其他同學講解的女英語老師頭上,而且燒傷的很嚴重,不過我當時腦子壹團亂麻,加上李治的恐嚇,所以直接去樓下校長辦公室了。這時候王若斌還在後面怪叫著大喊壹聲:“還不回班”,整個教學樓都能聽見,那聲音大的放在人民大會堂不用擴音器全會議室也能聽見(壹點不誇張,絕對能),即使我這樣做了他還如此囂張。

    我頭也不回的去了辦公室,大概講了壹些前因後果,王校長讓我坐在屋裏等著,過了壹會,蘇老師和那個英語老師壹塊下樓來了辦公室,她們就都哭了,尤其那個英語老師看來燒傷不輕,我壹下子給她跪下來了,說不是故意的,我是想對付李治(如果燒了他我絕不會跪,道歉估計都不會),還要磕頭時候,她們趕快把我拉起來了。然後我父親也來了,在學校商討了這個事情,有壹個其他班的班主任說,妳這種應該送到拘留所關上十天半月,其實如果按法律規定是夠了輕微傷甚至輕傷了,但是他們並沒有追究刑事責任,那個老師和他們家人連經濟賠償都沒有要求給,我現在還壹直特別愧疚,很後悔這個行為給她帶來的傷害,也讓我壹直背著這個燒傷老師(而且還是女老師)的罪名,到現在還背負著這個汙點,壹直為此擔憂和痛苦。這個事情之後我在這個學校實在待不下去了,所以主動離開,又去了第三個學校。這時候是2009年初了。

     我初中上的第三個學校是道口鎮第二初級中學。初去學校時候,好幾個老師都很熱情,尤其看見成績單知道我成績在抗大壹個年級600多人裏排到前50(還是因為以前看過中學課本,雖然有這些騷擾恐嚇,但是又沒有其他玩樂分心,甚至用拼命學習逃避其他,所以長期排在前100,最高考過前30名),所以也比較喜歡我。雖然對我為什麽轉校有些疑慮,但是還是比較輕松的入學了,班主任閆老師甚至還專門給我安排了壹個靠前的座位,把原來坐的那個人調到後面。壹開始我很註意個人衛生,還有言談舉止,想珍惜住這次機會,洗心革面,吸取前面的經驗教訓,避免再和他人發生沖突。

    開始壹個星期基本沒啥事,但是壹個縣城,我在抗北已經出了名,“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很快這個班裏很多人都知道了我以前的事情,壹些人對我的態度也開始轉變,尤其是那種混子學生,他們很快就對我產生了戒備或者說敵視。壹些瑣碎事情又讓自己心煩意亂,例如那個為了我騰了位置的學生經常坐到我同桌的位置上,還在早讀或者自習時候吹吹唱唱,手舞足蹈的,我因為前面的那些經歷,就比較敏感,很反感這種不正經的行為,尤其影響學習環境很不好,所以就給老師反映了下,不過為了不得罪人,我當時特意叮囑老師千萬別批評他或者處罰他,只是旁敲側擊好生好氣說壹下別讓他再這麽做就好。但是後來老師還是把他叫到辦公室訓斥了壹頓。後來沒出什麽報復事件,但是這事加上那些傳言,自然和壹些同學有了隔閡,雖然歧視沒在抗大初中那麽嚴重,但是或多或少就有了壹點。

    這時候,班裏又轉入壹個新學生,叫文海川。這個人非常兇惡,不僅說臟話是家常便飯,還喜歡打人,手的力氣非常大,壹捏其他人的肩膀或者胳膊,像鋼鉗壹樣,那人就痛得很還動不了(他上了兩個月左右就被學校開除了,原因是頂撞和威脅班主任。後來回教室收拾他的東西時候還順手打了壹個平常很溫順的同學壹巴掌還是擰了壹下),也這麽按過擰過我的肩膀,感覺非常的痛。結果調座位時候他坐在了我後面,動輒狠狠拍打我,還不給錢情況下讓我去給他到食堂買飯,不答應就抓住我胳膊怒目而視,所以我想換個位置坐。

    這時候老師就比較反感了,壹方面她可能聽說了我在以前學校的事情,態度有了很大轉變,加上我第壹次來學校已經挑了個座位,又換位置也不合適。但是我特別恐懼反感文海川,很想調座位,結果就找了好多次閆老師,老師後來說,那我問問誰願意跟妳做同桌,結果因為我在以前學校發生的事情的那些傳言,加上自己比較敏感而告的那壹狀,其他人因此不願意和我做同桌,事情就暫時僵著了。結果這天晚上,班幹部張瓊突然來了我的寢室(他是住在另壹間寢室的),還命令其他人把寢室門關上,我看見他不懷好意的來,我想出去,他就說“坐著別動”,還伸出胳膊阻攔,讓我坐那。然後就跟訓犯人壹樣,板著臉問“妳幾歲了”,我說15了,他就瞪著眼大怒說,(大概意思,原話記不清了)妳15了不懂得規矩嗎?妳壹直去煩閆老師幹什麽?別看妳個子這麽高,我高個子低個子的都打過,像妳這樣的,我打妳幾個都沒問題。我說以前抗大學校是按成績排位,他說(大概意思)妳別提什麽xxxxxx,在這個班就得服從這個班級的規矩,然後還更靠緊我的位置坐了坐,還問,聽到了沒?以後不要再找閆老師,xxxxxx(忘了具體說什麽,反正類似威脅性質的話)。然後才大搖大擺的開門出去了。

    被他這壹恐嚇,我壹下子想起來抗北的那幫混混,不過他這個是明目張膽當面威脅,而且壹看外表就知道是那種很兇狠而且說得出做的到的人。我拿著盆子假裝去接水池洗臉出了寢室,乘人不備趕快跑下樓,正好在樓下看見程校長,於是我大概就說了下這個情況。他要我去辦公室,又具體寫了壹下,然後把張瓊叫來,批評他不應該這樣管理班級、不應該這樣對待同學,不應該威脅人。我當場就講了我執意調座位的原因,主要是那個文海川壹直騷擾,找麻煩,張瓊也聽見了。後來班主任也知道了這個事情,說和了壹下,看起來是沒事了。不過很快就有報復。

    因為什麽原因(具體忘了,反正不在這個宿舍樓了),我們寢室要調寢,換到其他鋪子裏,結果搬到了壹排通鋪屋裏(就是人挨人那種,壹溜7、8個人挨著躺而非壹人壹鋪),張瓊負責安排具體鋪位。前面提到了我當著他的面說過和那個文海川有矛盾,結果他就故意把我安排到文海川的旁邊。那種鋪子本來就擠,中間連隔擋的欄都沒有,要是住了那還不得天天被欺負,被打。我從這個事看到壹些人真是十分陰險的動物,妳在他面前講了自己怕的事,他卻故意制造這種事讓妳痛苦,為了整治妳,連底線都不講,妳怕什麽就故意給妳來什麽。

    我想調換鋪位,但是前面剛調過座位,再說這個也不方便,然後我壹直磨磨蹭蹭畏畏縮縮的在辦公室還有院裏等著閆老師有空或者心情好,壹直沒敢說。閆老師看出來我找她可能是鋪位問題,對我愛答不理(後來她跟我還有我父親說了當時她看出來我是找她調鋪位,還說“我看著妳磨磨蹭蹭站在我旁邊那就是‘又’有事想說”,“‘又’不滿意什麽了”。這種麻煩事使得我和她都尷尬)。結果我幹脆不去學校上課了,還讓我父親去找閆老師商討壹下,最後結果是,挪了壹下,我和外班的壹個大寢室(好像是倉庫改造的,能住30多人)的壹些同學住在壹塊了,不過也有幾個本班的。

     在學校,得罪壹個人,往往就等於得罪了他的壹群朋友,尤其是那種流氓混混式的學生,他們就靠這種遙相呼應、抱團欺負人、“有事”時“互助”得以在學校立足和強橫霸道。在抗北的李治、王若斌、付康等,還有壹些他們認識的外班的是這樣,二初中也壹樣有這種情況。學校裏有壹個叫周震的學生,和張瓊關系很近,而且他是本校壹個老師的兒子。壹開始入校時候,他和我沒有任何矛盾,還曾經聊過幾次天。但是自從我在抗北那些事情傳揚過來和張瓊沖突事件之後,他還有其他有些人對我就有了很大改變。平常走路遇見他和幾個人,眼神、動作跟以前在抗北時候遇到認識我的那些混子學生差不多。不過還沒演變成直接沖突。後來,我打開英語課本,發現上面被人用彩筆寫上“傻蛋”之類的侮辱性話語,書裏邊還有人用彩筆畫的類似侮辱人的圖。這種情況更沒辦法解決,我總不能壹天不離地方的看守著這些書吧。而且因為被孤立,其他看見誰塗畫的同學也不會告訴我是誰幹的。

    然後又發生了兩次投粉筆事件,和以前壹樣,雖然壹共就那兩次,但是又不是定時扔,誰知道什麽時候腦袋或者背上挨壹下,所以精神又開始緊張、思緒混亂,心神不定,聽課、看書、寫作業時候總在想背後什麽時候扔過來個東西砸頭上。除了這些矛盾的攪擾,還有進入初三學習日益緊張,各種要求整理內務、例如掃地疊被子什麽的事情夾雜著,本來就不習慣處理壹些內務雜事,結果哪壹件都沒幹好,還因為這些事被刁難(例如自己吃了個方便面袋扔角落,值日的沒看見,結果檢查的看見後批評了,然後值日的好幾個外班的就壹大通難聽話,也是氣勢洶洶。還有疊被子非要多麽整齊,按規定的特殊格式疊,我並不是懶,而是本來就不會這個,不知道怎麽才能那麽整齊沒有壹點褶皺,也反感形式主義,稍微窩個角有點褶皺都被批評指摘,非要人重疊,疊不好就再繼續重疊,得折騰好幾遍,雖然這些是小事,但是也是焦頭爛額。)。然後更憂慮更幹不好,整天陷入痛苦當中。這時候更沒興趣關心自己衛生了,幾天不洗臉不洗手,衣服也沒空洗。

    我因此產生強烈厭學情緒,後來發展到上壹段學休息壹段,斷斷續續的開始休學,想通過這樣逃避矛盾,減輕痛苦。但是即使這樣,總有去學校的時段,也必然要和那些有矛盾的人經常見面,和其他各種異樣眼光歧視和主觀客觀上孤立我的同學呆在壹塊,雖然也有個別同學比較友好,例如借給我書、卷子,或者聊個天,沖我笑壹下,但是也僅此而已,並不能在出現矛盾時候替我說公道話,或者告訴我誰寫在我書上那些臟話、誰投的粉筆。後來壹個和他關系很好的學生於xx還故意在遇見我時候朝我吐痰,吐在我身邊,嘴裏還鼓鼓囊囊說臟話,而且看我的表情就是很反感和敵視,完全擺出壹副故意吐痰惡心我的架勢。好像除了他是周震本人還是別的壹個人,也這樣在我面前吐過。周震還當著我的面和其他同學說我告狀和他被程校長叫去談話的事,雖然沒直接提我的名,不過還罵罵咧咧的,具體臟話時間太久就記不清了,好像有這貨、這玩意、2B什麽的。那幾個人和他關系比較好,我當時也不敢說什麽反駁。在這種環境下,我整個人都快要被逼瘋了。當時精神崩潰,煩躁不安,不想學習,有時候大半夜睡不著,幹脆從學校大門上扒出來,像幽靈壹樣在街上遊蕩,有時候真希望大半夜在路上的汽車撞死自己,但是又猶猶豫豫不敢這樣。初中二年級時候,無論是在抗大初中還是二初中,整個哪壹年是上學以來最痛苦的壹年,幾乎就在死亡的邊緣。

     後來就發生了投剪刀事件。我坐在靠窗位置,周震本來就和我有矛盾,坐在中間四排裏邊,我開了窗戶,他就讓我前面那個人關上窗戶,我後來又開了半截,他出門從外面用力把窗戶關上了,我又拉開,他又關上,我後來拿了壹個裁紙刀在自己桌子上劃,和他怒目對視,被老師叫過去了批評了壹頓。後來班裏又調座位,周震坐到了我後面三排。結果沒過幾天,就又有壹個東西投到我背上,不是粉筆,而是剪刀,雖然不是尖端直接對著後背扔的,但是剪刀銳利的那半截還是砸在我背上,非常疼,然後旁邊壹個女生看見異常,趕快撿起來這個剪子,周震從後面過來從那個女生手裏拿走剪刀,又給了我側前方坐的張瓊。

    我坐在靠窗的那邊,張瓊是在中間四豎排,離我很遠,如果是正常傳剪刀,即使扔的準頭再差,也不可能從張瓊那塊地方偏到我背上,怎麽可能扔到我這裏,而且這種比較大的利器怎麽能隨便扔呢?而且怎麽正好是他們兩個和我有矛盾的人傳剪刀砸著我?所以自然是故意刺傷我,身體倒沒有多大傷害,但是這顯然是直接又陰險的挑釁,當眾用剪刀砸妳,就是要“治治我”。我不反擊,那就受這麽大的氣,還當眾丟人,天天難受痛苦。反擊了肯定會被抓住手,而且他們兩個我誰都打不過,再像抗北那樣傷人更不合適,也比較怯懦,最後還是找了閆老師。這時候壹個是她已經很知道我在抗北發生的那些事,估計還有壹些誇張變形的傳言,以及為了座位、寢室鋪位、學生矛盾多次找她解決,她早就對我反感厭惡了,所以很敷衍的說去了解壹下。我後來又催她,她說妳還學習嗎?天天考慮這個事。我說誰知道他以後再投什麽東西,而且被紮壹下天天還得和他見面,不敢吭聲,天天這種環境怎麽學習。後來她當然還是把對方的解釋給我說,就是遞剪刀扔錯地方了,其他同學也都不願意出來作證,都說沒看見,包括那個撿剪刀的女生。而且還說我“就妳事多,就妳特殊”,我說這種事應該在學校通報批評(那時候比較幼稚),她說那妳以前做的事呢(指在抗大初中自殘、潑水燒了老師的事),應該全縣通報批評。

    其實如果只是投剪刀這壹個事也就罷了,但是前面和張瓊、周震的沖突,還有因為這些矛盾造成的歧視、孤立,加上休學了壹段還不能安生,周震在和我在老師面前對質時候也是壹副滿不在乎的樣子,以後上學天天還要面對這些欺負人但是還趾高氣揚的臉,天天見面看見他們幾個還得躲開,又沒能力像其他拉幫結派的人那樣打群架報復,單挑都打不過,那時候感覺人生就毀在這些個(這三個學校)的不講理、喜歡找事、欺負人的流氓混混手裏了,學習也學不進去,天天擔心再找麻煩,背後投東西,又時不時看見他們在那議論,不提名字罵人,女生也是異樣眼光看著落魄如此的我,所以決定不管怎麽樣也要出這口氣。

    既然打不過,老師校長又沒辦法處理,我當時覺得教育局比學校大,於是就去了中心學校(負責管理全縣初中的)和教育局,結果他們都說這個還是讓學校自己解決吧(其實在抗北上學時候就因為處理找事學生和調班找過縣教育局和中心學校,包括找過教育局副局長李xx和紀檢書記馬xx,但是沒什麽用,學校的事還是學校內部自己處理,涉及到的是學生不是教職工,教育局也沒辦法,但是當時就覺得誰官大就找誰,讓官大的壓他,現在想想很幼稚)。不僅沒能影響到他們,反而周震更囂張了,他讓另壹個學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個沖我吐痰的於xx)給我說班主任在教學樓下面壹個拐角那有事等我,我當時就奇怪為什麽不在辦公室,結果去了之後看見周震和幾個可能是外班(反正這些人都不認識)站在那,他看見我立即沖著那幾個人說話,對我指指點點。很明顯其實意思就是恐嚇,就是說我找了壹些妳不認識的人認壹下妳的臉(以後打妳就方便),本來他可以把那些人拉到教室外面直接認我,但是卻把我叫去樓下,這顯然就是公開恐嚇了。後來我給閆老師說了,她找了周震,周震也承認了,不過他說他這樣做是想找我談談,但是當時我出現之後他也沒叫住我談什麽,壹個字都沒說。

    面對各種不定時也不知道具體可能有什麽形式的找麻煩的情況下(主要是出於可能被攻擊的恐懼和被對方威脅卻無法反抗的憤怒),我那時候又犯了幼稚病,加上那時候可謂走投無路,不知道怎麽解決這個矛盾和發泄委屈,就坐車去了兩次安陽市教育局(滑縣屬於安陽市管轄),還寫了兩份反映問題的材料,要求很過分,很誇張,要求處理“不作為”的老師和校長,還要求召開學生大會處分周震等人,這是2010年初的事情,壹共也就去了兩次,後來也沒什麽下文了(因為我後來也離開了這個學校,原告都離開了當然後面就沒什麽處理),不過現在感覺不了了之倒是合理的,也是個好事,畢竟自己不會在當時就變得在全國知名,搞得像唐慧壹樣,而且我這個確實是小事,這樣做對自己名譽損害最大。此事之後,我壹下子變得更知名了,無論教育局領導、學校領導、很多老師和同學全知道了我的“大名”。

    現在想想很後悔。其實那時候對這些學生,老師確實也沒什麽辦法,沒有直接打人,沒辦法開除誰,而且事實上前前後後他們也為我做了很多事,閆老師從入學時候給我排座位、後來考試又關心成績、開始出現矛盾時候也盡力幫我解決,在出現壹系列事情前也很和藹,以前我在其他學校時候的事情傳過來,他們也沒讓我退學,校長也很耐心的給我解釋為什麽沒辦法開除這些人,還和顏悅色做我的思想工作,希望我正常上課學習,包括還批評其他學生,不管有沒有用,但是至少他們都做了,已經盡其所能了,何況這個校長據說都挨過那種流氓惡棍學生襲擊過,等於比我的事還嚴重的多,他們也沒因為這些個事情生氣的不幹工作了。而且他們又不能24小時看著我,保護我,老師和學校領導都盡到應有義務了,我告的狀要求處理他們,這確實無理,還鬧得沸沸揚揚,地覆天翻,盡人皆知,從市教育局到縣教育局、學校領導和師生成百上千人都知道了(壹個15歲的學生拿著打印的自己寫的幾千字的告狀信去市教育局,確實比較驚世駭俗的,尤其在中部縣城)。除了讓別人更認為自己神經不正常,讓自己更被歧視和面對異樣眼光之外,還給老師、校長抹了黑,傷及無辜,也沒懲治住那些學生,做了壹件大錯特錯的事,給自己和其他人都造成了很不良的影響。這個事情壹直後悔到現在。

    但是想想,那時候也沒有其他方式解決了,或許因為這壹告,加上前面的反抗,包括反映到縣裏教育局還有校長那裏,讓他們不敢群毆我,無論在校內還是校外,因為不知道我可能把事情鬧得有多大,不知道我還會有什麽激烈或者匪夷所思的反應,可能會想,真打傷了我,會不會去市公安局、省教育廳反映什麽的(要真被打了,那真有可能去)。可能起到了這種震懾作用吧。而且周震是學校教師子弟,他們確實庇護他不受處分,還把扔到我背上的大剪刀說成是“指甲剪”,避重就輕。還有後期老師很不耐煩說“就妳事多”,“就妳特殊”、“妳惡人先告狀”之類,還有壹些其他難聽話,態度變得強橫惡劣了些,所以那時候也是正在氣頭上,當局者迷,不打壓敵人的氣焰就過不下去,而且也沒其他解決辦法。而且很多學生都會見風使舵,看老師的眼色行事,如果老師不待見我,他們會更加變本加厲的欺負我,很多處於旁觀者行列的人也會加入其反動陣線,或直接當面或背後譏諷攻擊我,或以嘲笑的態度冷眼旁觀我的窘境。在這個時候我必須求助更高層級的教育部門人員來緩解這種危險的沖擊。而且看不慣周震張瓊等人那種壹副滿不在乎囂張跋扈的樣子,所以非得治治對方不可,就算處理不了對方,也得惡心壹下他們,給他們以及他們家長造成壹些麻煩,以反擊他們對我的各種攻擊。這樣做顯然惡化了和老師的關系,而且還是沒解決問題,也把和老師同學的關系徹底搞砸了,看來這樣也沒什麽用,我幹脆徹底休學了。

    我上學這好幾年出現的這幾次激烈的反擊如潑水、告狀、紮人、站桌子上吐痰等(除了前面提到的,後面還有),除了因為對方特別可惡,打不過對方、對方人多勢眾壞心眼多,加上自己不適應學校生活不知道對各種具體沖突如何合理應對、長期處於受威脅和惡劣環境中精神緊張容易舉止極端之外,自己也缺乏與這些流氓惡棍長期慢慢鬥爭的心思和能力。如果天天想方設法對付別人,肯定影響學習(有些人或許能做到學習後對付他人兩不誤),而且很多學生根本不怕小打小鬧,妳和他對罵或者平常告小狀他們根本不在乎,而且妳這樣他們更來勁,根本遏制不住他們的攻擊和挑釁。只有用特別激烈、特別嚴重的行為才能壹定程度震懾這些流氓惡棍或者其他威脅、侵害自己的學生,讓自己有片刻的安寧與安全。

    很多長期被欺淩的學生很多都是比較懦弱,欺淩者吃準了他們不敢真的激烈反抗,所以才肆無忌憚的謾罵、毆打。他們知道絕大多數人不敢徹底撕破臉對抗流氓惡棍,而且沒有殊死壹搏的勇氣和破罐破摔的魄力,哪怕自己是破罐,被欺負慘了也不敢反抗。這些流氓混混見多了偶爾回罵、還手或者告到班主任那的反抗,作用微乎其微,所以他們早就不怕這些了,對這些小打小鬧的反抗滿不在乎。而且只要被欺淩者做這些,最終壹定會被報復,只是在當天還是在放假前或者更長時間之後(多數都在過壹兩天或者放假時候)報復而已。這些隔靴搔癢的反擊不僅不能制止欺淩,他們會更加囂張跋扈,目中無人。尤其當他們看到被欺淩者投訴無門、反抗力量不值壹提,往往會手舞足蹈十分高興,嘲笑被欺淩者的弱小,更想辦法捉弄、謾罵和毆打弱者。就像壹些校園暴力視頻中壹群人踢打壹個人,看被打者無力反抗、抱頭躲閃卻無處可逃而興奮的爆發哄笑壹樣。

    他們認為我勢單力孤,怎麽不了他們,制不住他們,不能把他們怎麽樣。無論是欺淩者還是旁觀者,看見被欺淩者的軟弱表現,不僅不會同情,反而會認為其“慫了”、“沒本事沒能耐”,加以各種嘲諷、調笑,被欺淩時的慘狀也只會成為他人茶余飯後的談資,而沒有人為此感到義憤和仗義執言。妳理性平和的去講道理,別人只會覺得妳是“傻蛋”,覺得妳好欺負、膽小畏縮,而不會因此尊重妳,更不會幫妳解決問題。所以我只能反其道而行之,用特別激烈特別強硬毫無回旋余地和完全不能退縮而且後果非常嚴重、這些人往往想不到的方式、極具震撼力的方式反擊,才能把這些不怕告小狀、不怕偶爾回罵和還手的敵人暫時的震懾住。我只有幹他們以為我幹不出來或者不敢幹的事,只有做出超出這些流氓惡棍預料的反抗方式和程度的事,才能對他們產生實際的反抗效果,否則他們不會有任何痛感和損失,也不會收斂。只有這樣才能讓對方真正受到損傷,讓老師和他們家長給他們施加壓力以使其有所收斂。

    而且在那種壹個班七八個流氓惡棍,和他們劍拔弩張時候,只要自己放松和軟弱,對方必定得寸進尺、挑釁試探,所以只能壹直采取高壓態勢,在每壹件事情上都堅決反擊,錙銖必較,只有壹直保持強硬才有壹線生機。只要自己示弱,這些人以後就會天天欺負妳,有事沒事都來找妳麻煩。正是因為這樣,他們才不敢把用在其他被欺淩者身上的方式100%用在我身上,才以壹己之力打退數人乃至十多人的猖狂進攻。否則我跟其他的那些被欺負的人的狀況就差不多了,就變成這些人隨時可以欺負取樂的倒黴蛋。尤其看到那種流氓惡棍學生擺出壹副“我就這樣妳能把我怎麽樣”、“我就說妳了欺負妳了妳也不能把我怎麽著”的嘴臉,就格外憤怒,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而作做激烈的事。當然這也會帶來巨大副作用,具體的惡劣影響前後都講了。不過既然妳示弱或者逃避也換不來同情與幫助,采用激烈手段反擊也是不得已的選擇了。此外各種孤立、歧視、當面或背後詆毀,也讓自己內心充滿憤怒,在這種冰冷的環境中,我有什麽選擇呢?那些認為忍忍就過去了的人可以經歷下被全班絕大多數人當神經病對待、女生看見之後就跑的遠遠的、滿臉誇張的厭惡表情、眼睛裏充滿嫌惡與鄙夷的這些情況,在這種環境下,不逼出事才是奇了怪了。在這種令人絕望的惡劣環境中,善意得不到回應,只能用暴力來維護自己的安全和尊嚴,才能把各種惡氣稍微出壹點。

     後來就住在了外邊旅館,因為不希望其他人(包括家人)知道我在哪(當然也不希望被那些和我有矛盾的人找麻煩),還用了假名登記(那時候我們那小旅館還沒有互聯網登記那些規定,當時很多也不查身份證),然後就渾渾噩噩的看電視,或者到處遊蕩。自從上初中離開家庭,很少再回去。我住在外面也是壹種對長年拘禁在家的壹種逆反。我壹秒鐘都不想在那個拘禁我十多年的家庭呆了,哪怕後來家人做出了壹些彌補。只要不住在家裏而是外面,就有壹種解放的感覺,不再受各種管制和束縛。當時心裏滿腦子是仇恨和不安。

    這時候因為壹些原因,我見到了我母親,並且在她家住了些日子。這差不多是我長大以後第壹次和她交談了很多天。不過因為長期不在壹起,生活習慣等問題的隔閡,關系並不融洽,她丈夫也比較排斥我,我暫時住在她另壹個兒子屋裏時候,晚上冷的時候連開個空調都不讓,奪過來遙控器立即關上。但是後來她兒子回來,立馬就打開了空調從早到晚天天開著(只要他在的時候)。之後讓我搬到了壹個雜物室,裏邊什麽取暖設備都沒有,弄了壹個小床(類似醫院陪護買的折疊床)和壹些其他人用過的老棉被子(那種老式的很重的棉被子,和他們蓋的完全不同)湊合著。我不計較物質本身好壞,再苦的日子都曾經有度過(例如小時候經濟拮據時期,壹些內容現在不方便說,以後采訪可以當面講),我對物質沒有多少要求,壹天吃壹頓飯兩個饅頭壹碗湯,穿破衣服、在沒空調暖氣的屋裏凍得腿疼,這些都沒關系(這些都經歷過),只是憤怒於這種差別對待。

    他們四口(我媽和她丈夫還有兩個兒子)和我住在壹套房子裏,但是卻有這麽多顯而易見的區別,能夠如此厚此薄彼。而且生病了加上父親去外地有事壹時沒有錢,我找她借錢也很不願意。雖然挺難受,有時候比較憤恨,不過這些也能理解,畢竟突然來了壹個“外人”“入侵”這個家庭,影響了他們三口之家(大兒子上大學平常不在家,壹般就他們三個)的幸福生活,還多了壹份飯,每天進進出出各種不舒服,連提壹下我父親工作單位的名字,我母親就趕快說讓我小點聲,別讓她丈夫聽見,這種環境當然不可能呆太久(不過話說回來,除了我媽,其他陌生人也不會收留我啊。即使有不公但是總是給了我吃住)。

    當然她也給了我壹些幫助,給我又找了壹個學校(抗大南校,和我初二時候上的學校是兩個系統的,雖然名字是南北校之分,但是實際上沒有什麽關系,只是地理上挨著),還送了些衣服,有新的,也有我表哥穿過的。有時候說話上也很關心,還托壹個有親戚關系的老師照顧我。在這個學校呆了兩個月時間,我比較謹慎,而且班主任和英語老師都和我母親很熟,部分學生也知道,所以沒有發生大的沖突,但是因為前面那些事,壹些知道前情的學生當然還是拿有色眼鏡看我,自己也因為前面的經歷比較敏感多疑,還是有了些沖突,後來感覺怕再鬧到以前學校的地步,幹脆不上了(例如和壹個學生有矛盾,而且又是結夥成派的,我害怕報復不敢回寢室,說肯定有人等著我來找我的麻煩,老師還不信,後來那個照顧我的英語老師帶我回寢室,果然發現那個我告的學生坐在我寢室裏,還有其他幾個和他關系近的人也在這個寢室坐在好幾個鋪位上(他們本來都不住在這個寢室,平常也沒見過這些人壹起來這個寢室),他們看見我旁邊還有老師所以才沒敢威脅或者其他進攻滋事)。

    然後,我壹直休學到中招考試,等於中招前的三個月左右都沒有上學。這期間,還是住在外邊旅館裏邊,精神還是緊張敏感,噩夢連連,基本都是學校打架的事情,還有那些囂張的面孔。中招時領準考證都小心翼翼的,不敢見以前的同學,所以領證時候還壹直拖著不去,最後等其他同學都坐車去看考場時候我才找到老師偷偷拿準考證,老師還壹直埋怨怎麽這麽晚來,其實我早就來了,只是想等其他同學走了之後再領,省的別扭。在中招考試時候,我還帶了比較長的水果刀進考場大院防身,要是有人趁機騷擾我我就真的會用刀刺甚至殺了對方,結果竟然沒有人找麻煩,對我是壹種幸運,對那些有趁這種考試關鍵時刻騷擾襲擊我的想法但是沒付諸行動的人更是壹種幸運。最後中招考試,因為前面長期休學,物理化學沒怎麽學,當然考的很糟,不過還是通過了滑縣第六中學(僅次於壹中的縣級高中)的錄取分數線,雖然壹直想去外地學習,但是分數不太高,加上還是想在本地試試,看看高中是不是有好轉。

    結果,高中還是那些人,每天都能看見很多以前認識的人,包括那些流氓惡棍,暫時還算平靜,畢竟剛剛開學,這些人還沒籌備好怎麽發起攻勢,還有壹些熟悉或者陌生的同學對我很有善意,各種偏見還沒形成,很多事還沒傳播,所以還湊合。其實在那大概壹個月裏,還是有很多人對我有善意的,畢竟剛開始,很多同學還不知道我以前的各種事情,加上自己註意了壹些外部形象,加上壹些其他原因,例如我母親正好在六中教學(雖然並沒有仗她勢力幹什麽,和她關系壹直冷淡),而且恰巧教的我所在的那個班,壹些同學知道這壹點,暫時沒想找麻煩。所以壹度在班級裏還比較和諧(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就不壹定了,以前以及後面很多學校都是壹開始很好,慢慢就出了各種問題)。但是初中那些事在腦子裏的陰影壹直揮之不去,總想著當初得罪的那些人必然會報復,結果軍訓半截我又休息了,等到正式上課才回來。這時候就又看到學校裏有學生被威脅,我的同桌就因為發書時候給壹個人說了壹句(大概)“妳怎麽不早點拿”,說話語氣比較重,過了壹會就有個膀大腰圓,壹看就很兇惡的人,就給他說“妳說話不會註意點”“妳以後小心點”之類幾句話。

    這時候又天天能夠看見那些以前有矛盾的人,心理陰影越來越強,總是想逃課,又想到中招考試因為這些人考砸了,休學了好幾個月,每天到處跟罪犯壹樣躲藏,我總不能壹直這樣吧。然後就又走了極端。這時候的心態已經是類似於半個加害者了,很想找機會出以前的惡氣。然後和壹個叫王xx的學生發生了口角,因為他倚著我的桌子壹直晃悠,我就讓他別晃了,他壹開始說過“不是故意的”,但是後來他還壹直這樣晃蕩,連續幾天,我就惱了,在背後晃桌子,還踢了他腳壹下,想讓他起來,他反而說“妳繼續晃,太舒服了”,還更加用力用背靠住桌子,故意晃蕩擠撞,我寫字時候桌子就因此壹直動。後來他書掉前面地上他不僅不拾還往後踢,還當著我的面給他同桌說“我以為是王慶民的書呢(所以故意不撿)”。然後我就急了,又想起來李治在班裏60多人面前那次把頭伸過來,讓我拿磚頭砸,我沒砸結果狼狽的跑了,感覺特別羞辱,非常丟人現眼。還有後來對付王若斌、張瓊文海川他們都是告到老師那也沒解決問題,而且告狀反而被看不起。看不起告狀,那我必須自己動手嗎?然後又打不過這些人,難道永遠這樣嗎?在前面的幾個學校壹直都是我退學逃避,嚴重影響學習和生活,而對方安然無恙,初三時候休學總長達到半年(前半年斷斷續續休學,後來又從二初中退學,在抗南學校又在中招前休學了兩個月),難道永遠這樣逃避、耽誤自己?這樣下去還怎麽學習呢?

    當時心裏邊仇恨很大,而且由於初中那三年經歷的事,在學校壹直處於精神高度緊張之中,尤其遇到這種故意激我的時候,情緒就容易控制不住。上次竟然忍了李治的激,這次再忍更是受辱(雖然這個事情壹定程度是我先挑起來的),別人更為認為我慫包、滖逼(膽小畏縮)。有些人以為我即使自殘也不敢傷別人,非常懦弱,更會嘲笑我。我要讓那些料定我不敢動兇器的人知道我究竟敢不敢。自己壹旦被嚇住,會有更多人欺負。我見過那麽多因為示弱被別人欺淩的人。其實最主要是因為前面斷斷續續退學休學,耽誤自己學業,因此非常惱怒,壹直憋著很多氣。那天下午又想到這些,我就拿起桌上的裁紙刀,對著王xx背上刺了壹下,還擰了壹下,還說了壹句“殺了妳”,拿起水杯砸了對方。因為那是夏天,王xx只穿了壹件汗衫,結果壹下子就刺的很重,其他學生趕快把他送到醫院(據說後來縫了好幾針,還住了壹段醫院)。

    當天晚上,對方家人就來了十幾個,把去商議的父親圍住,臟話連篇,差點打起來,還賠償了壹些錢。不過對方也沒罷休,據我母親說,王xx家人又追去學校,他母親還連續好幾天坐在我媽辦公室鬧,鬧得學校中我媽很多同事都知道,最後我媽只能暫時離開辦公室不上班(我並沒仗她勢力,後來我離校,未辦學籍,等於類似開除,並沒有讓我媽利用這個職務和與領導同事的關系包庇我)。

    其實這個事明顯是我的責任、錯誤,乃至違法犯罪。和他只是因為壹些小事,但是看見對方激我,或者恐嚇,總是想發火,又想起李治這種人,就把以前的恐懼帶來的仇恨爆出來,想想我挺對不起他的,我做的顯然特別過分,而且很大程度是前面事情積壓的爆發,是壹種遷怒。如果是紮的李治這種猖狂兇惡的人,我肯定不會愧疚或者遺憾,顯然我搞錯了對付對象,這個事情也壹直後悔到現在。而且手段很不光彩,不是面對面刺傷對方,而是在背後捅了壹刀,也就是常說的“背後捅刀子”的非比喻情形。這壹點我也感覺非常沒臉面。其實我做這個事很大程度上是要讓那些輕視我、欺負我的人知道,讓那些料定我除了告狀之外沒有別的辦法,肯定不敢動兇器的人知道,我是敢這樣做的。只是很後悔沒有用在嚴重欺淩我的人身上,而錯用在了僅僅發生口角的人身上。如果有人狠狠打了我壹頓,然後我用小刀還擊,我不會愧疚。我所遇到的各種我痛恨的人中,有至少30個人遠比王xx可惡(而且只是口角,可惡其實也談不上),我如果在更合適的時候對更值得這樣刺的人紮,就不會像現在這樣痛苦(如果那樣,甚至可能完全不後悔,還很高興),沒想到自己受到那麽多欺淩,而自己最激烈的反擊竟然沒有用在這些極可惡的人身上。

    此外,那時候班級內學生普遍對我還不錯,至少到我出事之前還沒有什麽歧視排斥,所以我這樣做就更有愧於他們(雖然按照初中那四個學校的情況,過不了多久可能就會傳揚各種關於我的醜聞,但是畢竟當時還沒發生,而且如果我做的非常好(雖然當時幾乎做不到),或許就沒有什麽歧視攻擊了,我就能正常學習生活了)。(而且後來我還去了壹所比較好的學校,雖然二者沒有直接因果關系,但是還是有壹些關聯。所以心裏更別扭,壹直別扭到現在。感覺好像是我因禍得福,利用他人痛苦成功壹樣)

    這時候我也不想去學校了,反正這種歧視、恐慌、四面受敵的情況我再也不想過了。別人欺負了我,我擔憂害怕;我傷了別人,還是我內心惶恐,焦慮不安。這時候我(其實在中招之前)就已經全縣大多數學生(縣裏學生大多數都在縣城)皆知了。壞事傳千裏,尤其是有些人脈(特別是流氓混混這種學生)的沒有壹個不知道我的。以前那種女生看見我就露出歧視,表現的很恐懼、惡心然後壹溜煙動作非常誇張的跑了的情況自然還會再現。這時候我在六中上學還不到壹個月。

    然後,我就陷入迷茫無措當中。後來想想去外地試試,我父親出於對我小學沒有上導致的這些事而愧疚,所以也願意拿擇校費讓我去外地市區比較好環境的學校試壹試。過了大概壹個月,經過托關系,加上壹些巧合,又交了很多擇校費,於2010年11月下旬左右去了位於新鄉市的河南師範大學附中高壹11班學習。這個學校至少就本部而言,校園暴力還是很少的。(我從初中壹年級開始,因為與家裏的激烈鬥爭(詳情不便在文中說),慢慢得到壹些尊重,而且我又是獨生子女,所以我父親慢慢開始給我更多自主,而且長期不住在家裏,和我姑也有所隔離。在上學上也給我很多幫助,與小時候有很大差別。)

    換了新環境,壹開始感覺還行。畢竟在這個陌生環境,壹下子少了那麽多歧視和冷眼,我也想重新生活,所以盡可能註意個人形象,無論是個人衛生、穿著打扮還是言談舉止。學生大多數來自市區,而且又是名校師大附中的本部,成績普遍很好(基本都是全市成績前十分之壹那壹部分裏的),所以最初幾個月很不錯,自己在前面學校積累的經驗教訓也讓我註意謹言慎行,還有註意個人外在形象。

    這段時間也是我成績重新恢復期,雖然文理還沒分科,但是我專攻文科,放棄理科學習,語數英加文綜的成績迅速提高到全班前五,最高排到第二,政史地單科成績也都穩定在前三名,有時還取得第壹名成績(當然物理化學中學那段就沒怎麽學,初二才開始學物理,化學初三才有,初三我休學時間比上學時間還長,上學期間也處於各種事情中。所以我考這兩科時候就幹脆不寫了,隨手寫或者亂蒙選擇題也沒什麽意義,雖然也有過蒙題,亂塗選擇題,不過多數時候選擇交白卷。生物會做壹部分)(如果只算語數英加文綜,分數要超過壹本線不少分。因為高壹高二離高考還有距離,所以這個只能參考,不能具體衡量)。和同學相處過程中也交了壹些朋友,還有個別的算得上很好很熟的朋友了。開始時候整體人際關系也搞得還可以。即使有些人說話或者行為不禮貌,我也盡量克制。

    隨著新同學互相熟識,相互認識的更深入,人們之間對其他人開始形成深入而且比較固定的印象和態度。我雖然盡可能融入新環境,但是歸根到底,在初中只是學了人際關系的皮毛,而沒有長期、深入了解和參與同學之間人際交往的能力。當然,這不僅和沒有上小學這個根源性的原因有關,也和扭曲化了的初中學校生活的影響有關。在初中那種歧視、壓抑、恐懼的氣氛中,很難去學會正常的人際交往能力,即使看了些皮毛,知道些基本的學校生存規則,卻無法知道這些規則的細節和如何靈活運用它。例如討論遊戲、電影,自己往往插不上嘴;不會開玩笑,不會用互相開玩笑來融入壹個朋友圈;談八卦、同學之間的事情我更不擅長;平常舉止木訥呆板;不了解也不理解其他同學之間微妙的人際關系,以及自己如何在這些關系網裏相處;還有像以前的壹些觀點,就是作業或者卷子不要被別人抄,這個還是太糟,不懂得平衡同學關系。其實如果小學以來都在學校,就知道抄作業甚至參考卷子都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而我卻把這當成很重要的事,雖然比初中時候強了,連自己也抄作業,還看過別人的默寫,但是這壹些時候還是放不開。

    而我與他人愛好和價值觀也不同。我因為不擅長討論遊戲、電影、八卦和其他同齡人喜歡的東西,反而喜歡看壹些政治、思想文化、社會方面的新聞,例如看《環球時報》、《南方周末》、《大河報》之類的報紙,看壹些這些方面書籍,最多在文學作品上和其他人有些交集,而且看相同書籍體會也不壹定類似,興趣愛好大不相同,所以和其他同學很難說到壹起。當然不同愛好並無優劣之別,但是確實容易讓人之間缺乏共同語言。壹些同學看我的眼神也是很異樣,從有的人看我的目光中就很明顯看出來很厭惡我。行為舉止雖然盡可能註意了,但是還是因為從沒上小學,所以可能儀容儀表、壹舉壹動還是有比較“奇葩”的地方吧。可能壹舉壹動、壹言壹行中都會透出與他人不同。這個我自己還真是很難知道究竟是哪些,因為自己習慣了,所以不知道有些舉動別人看見很嫌棄。可能有低頭沿著墻根走路、眼神飄忽不定或者其他不太好看的眼神、用手摸嘴唇、楞楞的盯著別人看(主要是當時近視,嫌戴鏡不方便,所以還沒配鏡,隔著好幾排看人看不清楚,所以瞪大眼看,還要幾秒鐘分辨壹下,所以可能有女生就誤會是故意盯著人家看。

    其實還是因為孤立和隔閡導致誤會,假如我與他人溝通順暢、同學關系正常的話,這種誤會肯定不可能發生,別人也不會把這當成惡意)、還有有時候看起來傻乎乎的之類(這些也是聽別人說的,自己感覺不到)。而且對很多事情糾紛的嚴重程度,處理問題輕重把握的不好,當然同樣也是不適應學校的壹個特點。何況初中幾年造成的負面影響,各種歧視、孤立和校園暴力造成的恐懼,讓自己更敏感、多疑、易怒、小題大做,對與同學之間更深入的交往總有壹種心理隔閡,抑郁癥對精神的破壞力也讓自己情緒很難控制。而且自從紮了同學那壹刀和潑了老師那壹下,經常想自己背上會不會被刺,會不會被潑水,洗澡時候摸壹下後背,總會在腦子裏浮現那種被紮的痛苦,頭上澆了開水的恐懼。李治、王若斌這些人張牙舞爪,還有親身經歷或者看到過的校園暴力總是在噩夢裏重現。而且我對老師同學隱瞞了原來的經歷,還編造了是在另壹個城市市區上的初中,沒有提滑縣,總害怕以前認識、知道我的人突然出現,或者現在學校的同學通過其他途徑萬壹知道這些,並且將那些事公之於眾。加上與同學更深的相互了解之後開始出現裂痕、甚至矛盾,自己開始向以前的精神狀態和行為狀態靠攏。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最後孤立到連學校是不是上晚自習都不知道,因為沒有同學通知,不像其他同學互相告知,而且往往有共同群組,我對學校很多放假、開學、作業安排壹無所知,只能問老師,結果往往因為這種“周日晚上上不上晚自習(因為有時候上有時候不上,不固定)”、“小長假之後開學是幾點到,上午到還是下午到校”之類小事經常給老師打電話詢問,結果老師很反感,後來出了事之後老師還專門挑出這個問題在辦公室和我父親還有其他同事說,說我“經常打電話給他,有時候還半夜打(我給老師打電話基本都沒超過晚上9點,我印象裏半夜(大約淩晨時候)並沒有打過,絕大多數都是白天打的(倒是在復讀的那壹年曾經在半夜因為特殊情況給老師打過兩次電話,但是高壹高二從沒大半夜打過電話)。老師可能以為我故意沒事打電話,因為在他們的思維判斷中我肯定和其他同學壹樣收到班幹部或者其他同學的通知了)”,對此很厭煩,我則是有苦難言,要是和同學關系都很近,例如加入相關群組,或者和其他同學有聯系,就不會有這種麻煩了(當然,孤立情況主要是高二年級,高壹相對還好)。

    這樣,因為父親拿了那麽多錢,又來了壹個新城市的名校,需要倍加珍惜,重新開始新生活,未來考個名校等這些信念組成的心理堤壩開始潰決,滑向日趨糟糕的境地。當時周末放假我往往都是坐車去附近城市旅遊,還住壹天,而不是靜靜的待在租住的房裏,這個特點從我初中三年級就開始了。只有去陌生的環境,或者在旅途當中才有安全感,在熟悉的環境,四周都是熟人的情況下反而很不安。居住在陌生旅館或者坐在長途汽車上才能感覺安心舒適,即使它是顛簸的、簡陋的。這些年我的開支壹半都用在外出旅行的車費和住宿費上。但是這種散心不是永久的,總是還會回到學校,面對各種問題。

     這期間發生了壹個事情。壹個叫淩霄漢的學生,平常說話很難聽,說話聲調也陰陽怪氣的,臉看起來猥瑣又陰毒。說我的作文是“傻屌”寫的,上課喜歡起哄,還喜歡動手動腳,出言諷刺,例如說我認為的好的同學名字惡心之類,其他記不清了(當然他也說過別人,例如說女生吃的東西有精子味)。三個月裏罵我或者諷刺我至少有十幾次,語氣和表情都很明顯不是善意的開玩笑。反正看見這種人渾身上下極不舒服,然後他看出來我反感他,還故意往身邊蹭。然後有壹天晚上,他看見我吃紅薯,就又跑過來把惡心的臉貼過來,還拉拉扯扯,還故意在我吃的時候表現出惡心神情,我就把快吃完的紅薯連袋子塞給他,他壹下子惱了,上來就把我摁住打了壹頓,雖然他個子低,但是很有力氣,壹下子摁住我,讓我沒機會還手。這時候是課間,班裏還有七八個人,有個人上來把我拉開了。還有幾個女生在旁邊看著。然後自己感覺特別屈辱,哭了壹陣,就去找了學校的壹個值班領導反映了這個事情,想讓他去處理。結果他說太晚了明天再說吧。

    第二天我和我父親找了班主任關仲卿老師和副校長閆新全說了這個事(然後還拍了個片子,沒有傷筋動骨,有些軟組織損傷)。閆校長對此很不以為然,他覺得告到老師這是小題大做,反而問了我是怎麽來的這個學校,還說“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另壹個校領導也說過“再打妳妳也得忍著”),勸告我回去好好學習,拒絕對打人學生紀律處分(後來某次在對全年級學生訓話時候,他又提到了壹個例子(下面內容是大致記憶的,過了五六年了記不特別準,大概意思是這樣),說壹個學生被打了,給他打電話,他問“妳怎麽知道我電話號碼”,那個學生說是查114查到的,說到這他還笑起來(下面有不少學生也跟著笑起來),然後繼續講(而且用壹種調侃、很不嚴肅的語氣講),他告訴那個學生,妳有打114查我電話這個空閑,應該平心靜氣去學習,學習時間多寶貴啊,被打了就多鍛煉身體,調整心態嘛,生氣有什麽用,要用好好學習來爭氣)。而且當我說調監控錄像時候,閆校長、關老師和另壹個年級領導都表現的莫名其妙,他們的話(例如壹個校領導和關老師在場,那個領導說“我勸他別生氣了,他說要看監控錄像呢”,說話語氣就是壹種對我不懂事較真的厭惡,文字不好表達,以後采訪我可以學著那種語氣說說、表演壹下那種神情和態度)和表情意思好像是說我這種要求很幼稚或者沒必要,或許認為我這樣做太較真,他們都訕笑著或者臉上表現壹種“王慶民不懂事”的樣子。

     後來結果就是關仲卿老師批評教育了淩霄漢,還讓他家長來了壹次道了歉,並沒有任何正式的、記錄在案的處分。此後天天上課,天天見面,全班都知道我被他打了,平常還要低頭擡頭見的,過道、教室裏走動碰面也是每天好多次。就這樣壹直丟人,渾身上下不舒服,打架又打不過,本來很想像在六中那次那種方式給他來壹下,但是想想來這個學校多麽來之不易,花了那麽多錢,又進入了這樣壹個名校的本部(大多數擇校生、普通關系戶都是去的分校),再這樣做也沒學校可去,說不定壹輩子就毀了,所以就忍著吧。再加上這個班裏壹些同學對我很好,還讓我在自習時候給她們講課(歷史、政治科),我也不方便在這種情況下幹那種驚天動地的事。但是這樣遇見之後他壹點不慚愧,我還得躲著他走,怎麽想怎麽憋屈,後來跑操時候又推了我壹把還是什麽別的(時間長記不清了),然後當場就和他對罵起來,關老師勸解開了。此後他就開始各種小動作,例如我課間從外邊回來,他從教室裏看見我,故意從裏邊鎖著門讓我打不開,我上課回答問題還起哄,後來我休學後的期末考試時候他還在我的考場門口“嗷”、“啊”拉長音大叫或者用那雙死魚眼斜著帶著鄙視看我。後來發展到他和其他班級壹些他認識的學生站在班級門口指指點點,還罵“傻逼”之類,雖然不指名道姓,但是全都看著我,指點的方向也是我。面對這些小動作,從沒上過小學,缺乏應對小打小鬧的能力,我不知道怎麽應對比較好,畢竟孤立無援,也沒有其他同學幫我站臺,或者通風報信講淩霄漢背後都對我幹什麽,自己也沒精力壹個個去還回這些小動作,但是本來就被打了,現在又天天受這種腌臜氣,雖然知道解決不了什麽問題,還是去找了關老師,老師給他父母打了電話,但是他回來之後,又在課堂上明知道我和他這個關系情況下,在後面喊名字讓我關窗簾什麽的,反正故意湊過來氣壹下我,還讓我沒什麽理由去反駁。後來在外邊又遇到他的同學(其他班的)碰面之後,就罵起來(還是沒指名道姓)。

    更嚴重的是,我的課本被人用剪子剪了個大口,從第壹頁到最後壹頁上都留下剪痕。這種事還是沒人告訴我誰做的,給老師說了之後,他也沒辦法。後來還有在校園裏走路時候遇見我不認識的學生沖我罵,我當時好像沒得罪其他人,或許就是淩霄漢的朋友吧。還有我過路時從樓頂扔下壹個飲料瓶正好砸頭上,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故意扔的,怎麽那麽巧。關老師批評他時,他還當著老師的面吱哇叫,說話還是壹如既往陰陽怪氣的,非常囂張。加上前壹段說的那些事,我就越來越不能適應學校了。後來關老師也和我談了談,他告訴我說,他也遇到過不愉快的事情,他也還得繼續教學。而且還說,妳也知道,學校打架的這麽多,有幾個被處分或者開除了(後來還聽說過附中有在考試期間打老師的)?他說的都是事實,也確實是老師無奈,但是我還是忍受不了這種每天處在被騷擾或者可能被騷擾的陰影裏,更缺乏應對的辦法,又忍耐不了,也沒心思學習。既然怎樣都解決不了,加上前面提到的那些各種不合群、不適應,只能就這麽天天拖著,既不能安心學習,也不能快樂輕松的生活,心事重重,壓力很大,取得的學習上的進步也慢慢停滯不前了。到了下學期臨近期末時候,就暫時休學了。

    緊接著高二文理分班,我分到了由方世蘇老師擔任班主任的高二13班(前面還短暫的分過壹次,後來又拆分,不到半個月,可以忽略不計)。壹開始還好,但是後來就出現了壹些紛爭。因為這個班級是由本部成績中下遊和分校裏成績較好的學生組成(按9科總分分班,而非3(語數英)+3(文或理)的分數分班,我物理化學直接交白卷,總分可想而知),相對於以前高壹,學生素質就又有所變化,裏邊就夾雜了壹些在學習上不太用心,而且不太遵守紀律的學生。和同學相處時因為種種瑣碎原因有各種不愉快(例如我上課喜歡回答問題,參與議論,也有虛榮心作怪,許多同學對此非常不滿),無論自己還是其他同學都對對方感到不適。這時候就發生了有人從背後投東西的事情。雖然這個事情後來發現不是惡意(後來知道是誰了,是壹個叫張X的學生無意隨手玩的,而且壹看這個人就不是那種喜歡找別人麻煩的人),而且是用小紙卷,沒有什麽危害,只是隨意為之,但是由於初中階段遭受的那些事造成心理過度敏感,尤其對背後投東西特別厭惡,防備意識太強,疑心太重,加上前面那個事比較憋屈,結果就勃然大怒,還認錯了投東西的人,還拿鏡子照了疑似投東西的人,這樣就得罪了壹些人,也讓自己壹下子落了壹個很不好的形象。那個被我誤認的學生杜邦(或者他的朋友、支持者)此後還故意用瓶蓋還是什麽的砸我頭上壹下,這更是有苦難言了,然後內心非常惡心。然後就又陷入以前的那種有人稍稍影響壹下--大怒、當場大發雷霆--其他學生看見之後疏遠或者歧視我--更壓抑和惱怒--行為更不太正常--同學們誤解加深--出更大的矛盾的這種循環裏。

    這時候班裏有壹個叫王奕的班長,喜歡四處管別人(有些人他不敢管,也是會看人下菜碟。這壹點我最反感,他就是看著我壹個人老老實實,以為好支使,可以隨便對待,可以不尊重。所以我才很惱怒),而且缺乏禮貌和尊重,拉壹下投影幕和起立唱歌時候腳放凳子腿上都要管。其實也算壹種認真負責吧,但是他意思就是所有東西都要聽老師的,管理班級方式據說也是在以前班裏比較“出名”的,事無巨細,很有管制欲。而且據說他還在壹個作風類似,很“知名”(因為個人風格在學生中很有知名度)的班主任教育下上了壹年(是高壹那壹年,他和我不在壹個班級),這個班主任對學生也是嚴厲、強硬,這種作風和其他各班教師比較非常突出,這個張姓班主任(張自發,壹些學生稱其為“發哥”有調侃也有別的意思)長期強烈灌輸和支持王奕的這種管理班級的方式和作風。而且全校很多學生都知道,對此也是議論紛紛。然後我覺得很多管制毫無必要,連在操場站在臺階上都說“妳下來”,讓別人替他幹壹些事也沒禮貌,像指使傭人壹樣,就和他發生了沖突,出現了壹些口角,不過這些事不是主因,主要是前面那些氣就在他又幹涉這那事情時候爆發了出來。此外還有壹些其他的事情。我總不能像上壹年被淩霄漢打了那次壹樣還休學、退讓和忍耐吧。那個事我忍了大半年,壹直退縮讓步,影響學習,心情也壹直糟糕,最後只能休學不上。如果還那樣,我要忍到什麽時候,壹輩子都這樣畏畏縮縮的逃避嗎?這樣其他人沒幾個同情自己的,反而會看不起,最多露出“關愛傻子的微笑”罷了。

    其實還是前面擠壓的那些被孤立和不適應學校生活下精神崩潰的發作,加上這個沖突,以及壹些其他原因(這個涉及到其他人,很不方便說),我就站在了他的桌子上,還對他的書吐了兩口,然後像潑婦罵街壹樣(年級主任這麽比喻我做的事的,其實挺貼切的)的說了幾句(但是好像沒有說臟話之類(具體的反正很多人聽到了,也可能說臟話了),當時罵了王奕還有那個高二8班班主任張自發,我覺得那個班主任那麽多學生對他的管理班級方式有意見但是都怕他,我就特別想罵,別人不敢反抗這個老師,還言聽計從、對如此專權的老師放縱,我更加想罵他),壹些同學和老師以為我要跳樓(其實窗戶是關著的,我也完全沒這個想法),有些人就勸告,有些人還起哄叫好,大喊大叫(有幾個男女生都直接激我為啥不去和王奕決鬥,或者說妳們兩個矛盾影響我們學習幹什麽之類),有些人就冷眼旁觀,還有趁機拍照的。壹時間包括我自己在內的班級各位同學的性格、行為特點、說話方式等眾生相被展示的淋漓盡致。

    後來在老師同學的勸說下,我從桌子上走下來,那時候腦子壹片空白,暈暈乎乎的就回了住的地方。這個事情我壹直很後悔,但是在那種歧視、孤立、被欺淩的環境下不發作才怪。後來我父親也來了學校,和年級主任以及班主任對話了很久,他們不同意我繼續上課,希望我轉學離校,而且說很多學生家長聯名要求不讓我繼續在附中學習(這個只是聽他們說,沒證實,不過很可能是真的)壹直斷斷續續商談了十幾天,最後老師答應在我簽了保證書情況下在繼續在學校待壹段時間。

    回去之後,以前就已經有的那種孤立、歧視、排斥變得更強化、公開化了。例如我壹開始回去時候方老師還不讓進班級的門,我就站門口,有個老師在上課,我說站門口行不行,他說“妳自便吧”,然後壹個學生立馬砰壹聲把門狠狠關上。其他很多同學也是看見之後躲得遠遠的,或者在後排或者側面用有時聽得見但是聽不清的竊竊私語,各種“妳懂得”的眼神、動作,跟以前初中時候壹樣,像看待壹個怪物、恐怖分子壹樣。至於同情我,跟我關系不差的學生也只能旁觀,不方便出來發言站隊。後來我還通過壹些關系比較好的同學的QQ空間點入其他同學的空間,還有瀏覽壹些微博發言,看見我當時站在桌子上的照片,後面還有配的話以及評論“趕快找心理醫生啊”、“我早就想打他壹頓”、“這傻xx”、“這xx爆發了啊”“精神病患者也能上學啊”、“這麽威武(顯然是諷刺)”之類。反正到處傳揚,學校裏估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了。

    班主任方老師態度也改變了很多,以前還比較同情我,吃過壹頓飯(那頓飯很可疑,因為吃完之後馬上(壹個小時之後)就說讓我退學了,這是送行飯啊,表示壹種虛偽的仁至義盡。而且最後我悄悄在汽車上放了50塊錢,那頓飯三個人(還有壹個老師)壹共也就吃了不到50(2011年時候的羊肉湯、大餅早餐),所以我也不必要承這個情),勸導我好好學習,說話有時候也很動感情。但是經歷了這些事,就比較反感,壹直想催促我離校,我站在辦公室內外幾個小時求他讓我留下學習,他壹言不發,跟沒看見我壹樣,我說想見見王奕家長溝通提提意見(現在想這樣是不恰當而且沒必要),他說“神經病又犯了?”後來我回去上課,他還在課堂上拿此前發生的“布雷維克”的事例(挪威於特島屠殺事件)講“精神病人還不認自己是精神病”、“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之類,說話語氣充滿譏諷(當然他說這事也可能不是有意諷刺我的意思,誰知道呢。反正就恰巧在我回校上課到徹底離校那十幾天說的。而且方世蘇此人很善於諷刺,還譏諷過其他的學生。不僅譏諷,還喜歡打學生,我在不到半年內就親眼見過三次,下手很狠,有壹次還是用笤帚,還有壹次是用試卷還是手打了壹個學生的臉(時間太長記不準確),這幾次打人原因只是和他或者其他老師頂壹下嘴(有兩次班裏很多同學都看見了,還有壹次是在監考考場,本班好像除了我沒幾個人,不過壹些外班的在)。據他自己在課堂上說以前年輕時候作為老師,還打過不少學生,他還以此為榮,洋洋自得,說有些被打的後來和他見面還很親密(這事全班都聽見了)。他沒打過我,並不是出於好心(至少後期他對我相當厭惡了),估計怕打了之後我做什麽過激行為,例如猛烈報復他、自殺之類)。而且我在方老師面前提過王奕什麽都管,連腳蹬在板凳腿上都要讓人放下來,結果後來方老師在課間特意走到我的座位,讓我把腳從板凳腿架上放下來站好,這算是為王奕出氣還是故意氣我?那時候其實自己非常迷茫無措,孤立無援,別人背後說我什麽、做了什麽沒人給我通風報信,只能自己體會、靠直接的聽和看來體察。想想自從初壹入學,四五年學習生涯過成這樣,心裏很亂,加上如同冰窖壹般的環境(雖然也有幾個同學比較好,很關心我,接近我,和我說幾句話),所以也沒真正說珍惜最後的機會。

    我又想起來以前那些初中流氓學生在我身後面故意站著搞小動作、比劃,還有我走路他們七八個人緊跟在背後壹言不發的威脅、去找教導處被跟蹤還兇狠的瞪著這些,還有其他目睹的壹群學生竄座位威脅被打的學生、上課跑去別人位置上欺負那人同桌之類,結果都沒被處分,我就想也在王奕這做壹下(現在想想確實不對,但是那時候的想法就是反正妳壞,而且老師不懲罰,制止不了,那我就更壞)。尤其想到前面閆校長和其他壹些老師說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有人打妳也忍著”,我就想,憑什麽要這樣呢?越想越氣。而且在想:既然老師和校領導的意思就是誰挨欺負就得忍著就活該,那我也欺負下其他人,試試學校領導和老師是什麽反應。結果我就照本宣科也學著那樣,站在他後面(他正好坐在最後壹排)比劃壹陣(例如做劈、打的動作,但是並沒有真碰著他壹根指頭,連衣服都沒碰到),後來又拿凳子幹脆坐他後面,然後做了好幾次。

    結果有壹次自習課時候我正坐在他背後,方老師推門進來了,然後就說,那妳走吧,不要回學校了。我當時心想反正也就這樣了,就學以前那種耍無賴的說“我站在他背後也沒招著他”,方老師問我這樣做多少次了,我說“壹萬次”,然後破罐破摔,繼續學以前見過的流氓學生的手段,說“妳開除了我反正王奕以後在學校外面安全不能保障”(其實我孤身壹人,又不是有壹大堆流氓朋友,也沒各種陰險惡毒招數,無法做到真的在校外威脅到他人安全,除非自己親自去找事,如果那樣,我肯定進監獄了。雖然當時很反感王奕此人,但是他不算特別壞的,和他沒什麽深仇大恨,不值得我付出那種代價去攻擊他),方老師聽到這威脅當然更惱火了,然後我就被停課了。後來還被王奕的朋友(也是其他班級的,是那種看起來正經但是內心充滿歧視的那種“好學生”,見過他們在壹塊)在走廊裏罵我“坑爹啊”之類的話。

    這時候我又找了壹次閆校長,他卻不是以前那種對學生打架等矛盾沖突滿不在乎的樣子了(前面提到過),而是很嚴厲的指責我,說讓我退學,而且擺出壹副極難看的臉色,臉上每塊肉每個眼神都能透出對我的反感和厭惡。當然像正校長劉校長還是比較和藹,還說“妳現在這樣我很同情妳,但是妳還得找老師協調”。然後我當時想班裏同學都對我意見極大,能不能搞壹次民意調查,看看到底有多少人希望我離校,多少人希望我留下,這樣的話我走了也沒有遺憾。方老師開始不願意,最後我說只要有人投票願意讓我走,我那時候絕不強留,也不給學校添麻煩,也算了卻壹樁心願,也是我在學校最後壹個請求,最後他同意了。

    結果大多數同學是願意讓我留下的(30多票贊同我留下,十幾票反對我留下),雖然並不能說明太多,投留下的也有各種可預測的心態,但至少說明很多同學還是善良的,不至於太絕情,而且在我搞了這麽大的事情之後,還不想完全公開撕破臉皮反對我。我當場對投票讓我留下還有讓我離開的學生都表示了感謝和歉意。這時候正好是放了寒假。

    假期結束以後,我還是想去學校,結果這次方老師直接安排了壹個平常非常刺頭的壞學生坐到我的座位位置(這個行為我也沒辦法確定是有意還是無意的,畢竟沒辦法穿透到方老師的心裏看看他用意是什麽,是無心之舉還是故意的,不過這種事以後可以當主其他老師的面對質),而且直接在班級門口講讓我以後不要來了,學費可以退還壹部分(還壹直講“按說違紀是不能退學費的,這是照顧妳家庭情況才破例”,不過我了解的是附中違紀的學生退學,大多數人都退了學費,說這種話也是虛偽),後來我在樓下二樓樓梯間(當時他的辦公室臨時在三樓樓梯間,二樓樓梯間是空的,而且挨著玻璃那點是空的通的,上面說話下面能聽見)坐著,正好聽見(當然認為是有意偷聽也可以)他和同事在上面辦公室說話,用很興奮(或者算是對我反感的語氣,反正因為看不見面部表情,只能透過聲音感覺個大概)的語氣說:“王慶民xxx(沒聽清)又來了,還想上課呢,被我給趕走了”(大概意思是這樣,反正肯定說了“趕走了”或者“攆走了”)。這件事以後也可以對質,而且這個很明顯他同事都聽到了。之前當著我和家長以及其他學校領導、老師的面還說過:(大概意思)“介紹妳來學校的關系算個什麽”、“介紹妳來的那個關系戶xxx我也認識”之類的話,言下之意就是我上學時候找的人不夠硬,關系比較淺,所以我犯錯誤沒什麽依仗的勢力,也就是說處理我很容易(反過來也就可以理解為如果我是什麽高官顯貴介紹來上學的話,可能就能為所欲為了)。我以前也曾經說過他“處心積慮”趕我走(其實前期他並沒有這樣,雖然壹直也希望我“換個環境”,不過沒采取什麽措施,後來關系惡化了才這樣),或者這種話也讓老師惱怒,激化了我和他的矛盾。以前我還給他說過與我和淩霄漢和這個班壹些有矛盾的人等的矛盾,所以自己不想走學校正門而是從家屬院出去,避免和這些人沖突和被襲擊,結果他當著我的面對此表示同情,但是對我家長以及年級主任、教導主任等人卻用另壹種態度轉述和評價這件事,把我說的這個事作為我疑神疑鬼、精神狀況不正常、不適宜待在學校的借口,不僅不同情,還因為我說的心裏話而厭惡我,搞當面壹套背後壹套(其實他可以對我直說嘛,雖然我肯定也不舒服,但是總比欺騙強)。

    既然師生關系已經這樣,以前的好感也沒了,那更沒必要上了,而且也上不成了,而且我確實算是嚴重違紀,所以決定離校。不過我臨走還提了個要求,讓老師在班裏公開宣讀壹下對我的處分決定,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走了,而且我應該受什麽處罰不能沒有文字結論(雖然我沒學籍沒辦法計入檔案),不能對我的是非對錯沒有定論和公開說明,不能像那些淩霄漢還有初中時候那些人做了錯事連個正式處分都沒。學校和老師開始也不同意,但是我壹再堅持,他們還是宣讀了處理決定,雖然方老師還覺得宣讀的內容措辭不當之類,但是終究還是讀了。

    此後,我還寫了壹封感謝信,對幾乎所有教過我的老師都壹壹列舉名字表達感謝(和方世蘇已經鬧到這個地步,所以唯獨沒有感謝他。但為了避免其他老師接感謝信時感到尷尬,所以沒有在文中直接寫明排除他,只是未把他列入感謝的老師的名單中),復印了七八份,發到好幾個有教過我的老師的辦公室。此後又寫了壹封致高二13班同學的公開信(當時也把王奕排除了),寫了很多東西,有些內容現在想想比較幼稚,有些現在想想也不後悔,反正表達了我當時的真實思想(我這原稿沒了,估計有些收到的學生有留存),然後就結束了我在附中不到壹年半的學習生活。

     平心而論,雖然在附中時候發生了壹系列沖突,但是相對於初中那三年,附中的那段時光簡直就像在天堂了。雖然仍然有各種不適應、歧視、矛盾,但是至少不像在初中時候時時刻刻處於危險之中,經常性面臨各種直接威脅(流氓學生投東西、追打、跟蹤、嚇唬)以及耳聞目睹各種校園欺淩和天天碰見各種“橫著走”的校霸,也不是像那時候幾乎處在死亡邊緣(隨時準備與欺負我的人同歸於盡)。其實反倒是初中三年積累的壞經驗以及在惡劣環境下扭曲、過度敏感多疑的心理狀態拖累了在附中的適應能力。以前那種把同學關系看成敵我矛盾壹樣的緊張心態被帶了過來,以前的屈辱、恐懼和壓力帶來的後遺癥讓自己在附中重蹈覆轍。這就導致壹些時候小事化大、把壹些沒有惡意的開玩笑看成挑釁,不能完全清晰的分清善意與敵意。不過前面幾年積累的經驗教訓也讓自己至少不是從0開始,從這個角度看,自己在附中的進步又建立在前面初中幾年雖然扭曲但是還是有用的學校生存經驗之上。面對壹些攻擊、孤立、歧視,包括傳播各種關於我的負面信息,我大多數時候都選擇相對克制,並沒有采取非常激烈的行為進行報復。

    在附中期間,我還認識了很多關系還不錯的同學,而且因為自己在這種市區的區域名校,很多學生家境良好知識較豐富,學校老師素質和知識水平也較高(有幾位老師無論是技術性應試教育能力還是真正的學術素養都很高,而且道德品質、傳遞的價值觀也很進步、理性、客觀,例如語文科劉國東老師、還有壹個當時已年屆退休的歷史老教師,因為壹開始我沒在學校,所以沒註意他叫什麽名字,但是他教的卻極好),硬件也比較發達,所以也開闊了視野,提高了素養。而且在本部學習,身邊有很多在市裏排名靠前的學生成績的激勵和競爭,自己對未來的學習目標也更高了,強化了至少要考211、985院校的決心和信心。

    而且平常生活在市區,也比在縣城要好很多,除了吃穿住條件更好些,經常買報看報的習慣也是在新鄉市生活期間形成,這裏的新華書店比縣城書店的書的種類和具體書籍都多很多,也有利於我增加閱讀量、拓展閱讀面。至於心理問題在這期間是變得更嚴重了,還是緩解了,這個挺難判斷的,反正抑郁癥主要是在初中二年級形成吧,後來壹直就有,平常行為和心理狀態有起伏波動,但是抑郁癥病理程度多深,沒有專門咨詢過心理醫生,很難自我客觀的判斷。如果說是心理問題是否在這期間加固成型了,倒可以算是吧。

    說到這裏,順帶提壹下我對被歧視、孤立時的態度。可能大多數學生遇到這種情況就會隱忍,不在乎,麻木或者直說表面裝麻木。不過我容易喜怒形於色,容易發急。就像方老師說的我“隔壹段發作壹下”,確實如此。面帶外界的擠壓,我當然要反抗,要發泄,而不是聽憑歧視和白眼。而急得時候往往可能是因為不太大的事情。但是發急並不是因為這本身壹件事,而是點點滴滴積累的各種令人難過的、傷害到我的事。我既然沒辦法壹壹對付,又不像壹些學生能夠通過壹些巧妙的方式歧視、欺淩其他人轉移壓力,也不想像壹些學生或者社會上的人那樣通過扭曲自己的思想價值觀達到心理平衡,也鄙視阿Q式的自我安慰,總會積壓著爆發。當然我有時候也會通過退學方式逃避,但是不能壹直逃避吧。我壹直逃避只能被認為是懦弱,這樣逃避也沒人同情幫助我,就像好幾次休學、退學,並沒看見誰關心幫助我。而且有些流氓惡棍校霸學生發現妳遇事退縮,就會故意逼妳退學離開。與其如此,還不如大鬧壹場,給壹些欺負我、看不起我的人壹些難堪和損失,雖然自己損失更大,但是也比壹直忍耐、退縮要好。因為那樣別人更看不起我,更加沒人同情和關註。這種例子不勝枚舉,我在學校看到過很多這樣的,就像此文前面提到的那些被欺淩者的例子,至於社會上的更多了,只要在小城市、縣城、農村生活過(也包括在大城市底層社會生活過)的人,都應該見到聽到過這類人。他(她)們面對無道理、無充分合理理由的歧視、孤立、鄙夷、排擠,保持隱忍,但是社會同情他(她)們了嗎?因為這種隱忍而尊重他(她)們了嗎?並沒有。例如在豆瓣、知乎上看到壹些關於校園暴力受害者或者旁觀者的講述,壹些被欺淩者被孤立歧視,他(她)們壹直忍耐,越來越孤僻、自卑,甚至自殘,除了讓其他人更加鄙視、看不起之外,並沒有多少同情,至於安慰和聲援就更沒有了。既然如此,為什麽要忍呢?為什麽不應該拼壹把,向人群怒吼呢?哪怕對自己傷害更大,也比壹味忍耐強。只是不應該傷害無辜者,反擊程度也不應該超出欺淩者對受害者加諸傷害的程度,要註意有度和節制。當然我的很多行為缺乏節制,也沒有註意適可而止。

    此後我學習就擱置了半年左右。這期間往往就是節衣縮食到處旅遊,壹個原因是心裏煩躁坐不住,前面也提到了,旅行可以讓自己心情平穩些,尤其在陌生環境休息閑逛和乘車奔波,陌生環境沒有歧視與鄙夷,不需要看那些異樣的眼光,能夠暫時逃脫充滿惡意的熟人環境。也不會讓壹些人認為自己礙眼,自己也清凈多了。只有在旅途的奔波中,在行進的汽車火車上,才有比固定居所和學校更為清凈安寧。遠離學校,遠離家庭,就感到比較輕松,雖然依然煩惱,但是相對來說好多了。而且住在外面旅館和旅行也是壹種對小時候長期在家裏被禁錮的反彈。相對於當年被類似於拘禁於家人天天吵架、互相指責,而且時不時就會發生類似我姑發瘋摔鍋碗瓢盆、大喊大叫甚至打架之類事,我也時常被她打這種環境,在外面旅館壹個人單獨住簡直太幸福了。而且越是陌生地方,越是多換地方住,越有逃脫家庭和學校禁錮的感覺,也越有安全感,所以壹直在到處在外住。

    總之,我很想逃離壹切我熟悉也熟悉我的人和環境。當然這代價就是自己更為孤立,鮮有友情愛情(和個別同學偶爾有聯系)。有時候渾渾噩噩,有時候悲觀失望,心情焦躁,腦子裏也是沒有清晰目標,有時看看書或者報紙,有時候上網或者看電視,類似逃避吧,但又不想放棄理想(考中國人民大學,乃至改變不公平的社會,讓更多弱勢群體有權利自由之類),有時又憂慮不安,就像混日子壹樣往前走。如果沒有這些旅行,而是樣子待在家庭或者學校,估計早就發瘋了。

     到了該上高三的時候,我父親托了關系找到了焦作市的親戚,去了焦作市第十壹中學。這個學校教育水平(主要指高考成績)是僅次於市壹中的學校,也是省重點中學。由於前面那些年積累的經驗教訓,尤其在附中那壹段還算比較正常(和初中比)的經歷,讓自己在為人處世、處理同學關系、註意自身形象等方面比以前要好了很多,加上因為這個機會來之不易,有了問題也盡可能忍耐或者避開,所以這壹年相對沒有太多大的沖突,尤其沒有了前些年由於不能適應環境和壓力導致的那些“驚天動地、全校皆知”的極端行為。還有就是這個學校校風很好,比較崇尚和諧,嚴禁打架鬥毆,如果出現,參與學生都被勸退或者開除。而且學生基本都是市區的,所在家庭基本都是市區的中產或者工薪階層,學生的家庭和所處環境比較好,所以那種兇悍、暴力、強橫的學生很少。

    雖然中間也有壹些不愉快,例如和個別老師和同學有些矛盾,但是相對來說,是我上學以來情況最好的壹年。班主任劉連偉老師、歷史於娟老師等各科老師大都對我很好,許多同學也和我有比較良好的關系。學習成績也開始回升並且穩定在壹本線下十分到壹本線之間,在這個班裏多數時候排在前五名(我去的是普通班,壹共有七個普通班,此外還有兩個重點班),還考過壹次第壹名(而且這些是在我前面休學了半年、前面還有斷斷續續的糟糕環境過的幾個月的情況下達到的,否則成績會更好,從後來復讀時候的成績就能看出來)。

    不過由於沒有辦理學籍(當時不想在附中辦理,不希望他們知道我以前是哪裏的學生,以前在哪上過,學籍上肯定會有各種個人信息,還有家庭情況住址什麽的,所以放棄了),所以高考成了壹個大難題。但是回原戶籍(滑縣)考試肯定會被那些以前有矛盾的學生騷擾和圍攻,各種陰招,加上各種必然的宣揚,即使圍觀、辱罵那也不可能考好了,況且說不定會有其他想不到的陰損手段不讓我考試好,他們肯定千方百計找我麻煩。監考老師也基本都知道我,初中時候壹個校長就說過:“現在全校老師全都認識恁”(意思就是自己因為做的那些事壞事傳千裏)。而又不方便在十壹中暴露自己的個人信息資料(要是暴露了肯定不會像後來那樣安然度過了高三那9個月,而且為此還在這個學校用了壹個化名),也不能在這考試。所以壹直為這個事情焦慮不安,後來把戶籍遷往另壹個地方,才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前前後後花了很長時間,而且還來回奔波了很多路,為此也很憂慮,加上越來越近的高考,學習成績又開始波動。這時候以前那些事又不斷出現在腦海裏,噩夢連連。

    有時候也很奇怪,就是處於四面受敵,和那些流氓學生對抗時候,因為心理上把每壹天當成最後壹天來過,有時候想破罐破摔拼了,硬挺著對抗,反而捱過去了,但是當相對脫離了那個環境,到了壹個相對平和的環境,但是又不能完全擺脫過去的時候,反而感覺恐懼、憂慮、抑郁,心裏壹直亂七八糟(就像在附中的那壹年半時間,因為壹直有各種沖突和不和,這種焦慮反而少,因為只顧著對抗眼前的問題,而且內心各種仇恨和怨憤,所以反而沒有各種其他擔憂和愧疚。甚至在初二至高二期間,想的往往是“妳們壞,我要比妳們更壞”“妳們不要臉,我更不要臉”,而且確實這樣做了,並且覺得只有這樣才能活下去。但安定之後,某種程度就是,自己過得越好,越容易回憶以前的不快,越自慚形穢和羞愧、內疚、自責)。加上高考越來越近,對未來前途命運的擔心,對不能適應社會的焦慮全都湧上心頭而且不可遏止。還有就是在生活在相對和諧、安穩、溫馨的同學環境中,心平氣和的過日子,越是冷靜下來理性的想想過去的經歷,越感覺自己以前自殘、潑熱水、紮人、站桌子上等這些行為太極端,自己都感覺以前的自己是神經病,回憶起來就無地自容,而且又不能穿越回去改變那些已經做了的事情。這就讓自己在負疚、憂慮、恐懼、急躁的情況下學習,而且這種情緒加劇了各種噩夢和緊張,如此惡性循環。

    而且這三年在外地上學都是隱瞞了前面的經歷,甚至還謊稱是另壹個地方的人,為了避免前面的事被現在的學生知道,只能用這樣用謊言來掩蓋和逃避,為此更是感覺非常苦惱。壹方面為說這些謊話愧疚不安,感覺自己不誠實、虛偽,另壹方面還怕突然因為什麽偶然事情遇見老家的人或者以前認識的人,揭穿了當時的我,把我以前初中的事全都掀出來,大肆傳播,讓我丟人現眼、再次變得像以前壹樣被歧視、被當成怪物、神經病,那這樣我這幾年努力改變自身形象、盡力適應學校生活等這壹切努力也會付之東流。所以到了下半學期,成績很難提升上來,腦子裏壹片混亂,整天都在前面那些負面想法和想好好學習的思想裏拉鋸。然後光陰似箭,成績也有所下降,到了2013年的高考,只考了離壹本線差25分左右的分數(在壹本線與二本線之間)。不過這壹年還是補回了大量高二因為半年沒有上學而落下的課程,也為後來復讀第壹年前半程的優秀成績打下基礎,對後來的學習多有助益。尤其數學和英語,在高三這壹年有了有力的鞏固,不至於太拉總分的後腿。

    對我來說,如果考的比較差,考的是二本及以下的學校,那毫無疑問是個災難。因為這樣的學校相對來說不如名校的那種寬容、多元、安寧、和諧。並不是說這些學校就不好,只是我缺乏適應能力。雖然對於其他很多學生是能夠適應的,但是對我來說,由於原本就不適應學校生活,在人際交往、為人處世各方面比不上普通學生,所以如果上這些類型的學校,出現矛盾沖突甚至讀不下去、退學都很可能(初高中的學校都是上了四個,最長的才壹年半),而且如果再遇到那種橫行霸道、尋釁滋事並且打傷我之類的,說不定我會用激烈方式報復,可能壹生都毀了。所以我只有上相對更好點的,尤其211、985院校才有機會避免這些問題(至少能減少這些問題的出現,或者即使碰見這種人或者矛盾,對方也不至於特別無恥、不講理、兇悍)。而且名校有更好的條件讓我在學術上取得進步,和在人文素質方面更優秀的教師、同學交流,進而提升自己的人文素養。

     此外,我不僅不能適應學校,由於前面在家庭、學校的那些經歷,讓自己對整個社會的適應能力都比較弱。學校裏的暴力、威脅、不講理、拉幫結派在成人社會也會有,而人與人的復雜的關系、虛偽、陰險、勾心鬥角、恃強淩弱、功利主義、察言觀色、人分三六九等、看人下菜碟、弱肉強食這些,成人社會例如在工作單位,往往比學校還要嚴重。我很難適應,壹個是缺乏這方面的能耐,另壹方面自己還有些殘存的正義感,加上這些年通過閱讀看了那麽多中外書籍,對這些醜惡也很反感,並不願意參與進去、適應它們。而且自身的經歷也讓我痛恨不公和強權,同情弱者和中下階層。而如果考壹個差的學校,相對來說以後找個好工作就比較難,而且找工作或者工作之後免不了要拉關系、托人情、尋找靠山(我上學時候有些就用過幾次,但是不想再用了,這樣不僅欠人情,顯然從道理上也是不對的,最主要的是我家裏的關系也不多,也不高,托關系上學可以,但是想去沿海知名大學執教、當知名媒體記者或者研究員等,家庭的關系完全不可能有幫助),或者幹脆找個差的工作天天忍耐,看見不好的現象就冷眼旁觀,自己遇上麻煩攤上不公就認了等等。而我又不想忍,並且前面提到的那些混社會、適應職場的能力也缺乏,像通過做壞事活著都難。

    所以我只有考名校,相對來說可以有更大的選擇空間,而且有更多機會去發達地區大城市的知名機構工作(例如名校(高中或者大學)、社科研究所、著名媒體、律師事務所或者外交機構),和思想更進步的人在壹起,不僅比較安全,也免了(或者減輕了)那些厚黑學、混社會需要做的不好的、違心的、痛苦的事情,也少了很多對不公的忍耐,少了和流氓混混打交道的幾率(當然,並不是說那種學校環境就出惡棍,無論哪種學校都有各色人物,無論哪種學校都是好學生占多數,但是就我來說,可能更容易適應壹些學校而不適應另壹些學校,這很大程度和自身情況有關,而非他人的責任)。對我來說,只有至少考上211、985學校,我未來的人生才有出路,才有可能活下去的機會。當然,在這種環境下,說不定可以做更多的有益於社會和人民的事情,幫助更多弱勢群體,尤其了解和幫助更多因為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等社會痼疾而受到傷害的人。這樣我也能既實現理想,又能對不公的社會有些力所能及的的改變。

    再說,如果我沒有考壹所好學校,我這些年受的苦難算怎麽回事?為了考學付出了這麽大代價和犧牲,不僅投入巨大精力、耗費極漫長的時間,還遭受這麽多恥辱與痛苦。如果只考個普通壹本甚至更低的學校,還有什麽必要忍受這麽多苦痛去各地上學,包括花那麽多錢、付出那麽多精力,尤其去外地奔波?還有壹點,就是憑借我的努力是完全可以考上這種學校的,是夠名校的錄取分數線的。但是考了名校,可能又有其他麻煩(後面再說)。

    在這種情況下,我就打定復讀的主意。其實在高三時候就已經決定要復讀了,因為即使達到壹本線,也不夠211、985這種名校的錄取分數線。而高考復讀學校很多,我的成績足以免除交補習學費(只交書本費),並且進入補習學校重點班。最終,我進入了濟源市第壹中學復讀。我去的是重點班,也是文科復讀班裏唯壹的壹個重點班(集中了濟源、焦作以及附近壹些縣城的優秀復讀生,可以說是豫西北復讀學校的最精華部分),班裏只有四十人左右,老師也都是專門帶的這壹個班級,六個老師(語數英政史地)都是全校最優秀的那批教師,教學質量非常好(後來在學習過程中可以很明顯體會到),這個班級紀律也比較好。

    從9月開始(開學是8月,不過我入學是9月),從早上5:40在操場壹邊讀書壹邊跑,6:10分正式早讀,晚上22:20結束,全天除了短暫休息,壹直馬不停蹄的學習,我的成績有了快速上升,經歷過七八次較大的考試(兩到三星期必有)和十幾次較小的內部考試(每周都有),從壹本線到壹本線上20分、壹本線40-60分,最高考過超過壹本線90分,後來就穩定在壹本線上50分左右,在班級內排名在15-20位(這個學校高考成績最優秀的復讀生集中班)。在河南省多年平均壹本率只有7%左右的情況下,這個成績可以排在全省前2%的範圍內。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績,除了努力學習,還有就是以前平常課外閱讀的很多東西,看的各種報刊雜誌、關於政治、歷史、地理和社會民生的課外書籍作用很大。還有小時候看的老教材起了作用,所以語文和文綜即使用三分力氣也能得八分成績,歷史甚至完全不學不聽都能考好。所以我可以集中時間學習數學和英語,而文綜往往在220-270之間(滿分300)(考卷難度每次都不同,所以分數上有波動,不過基本文綜能排在這個復讀班前五,算上全校所有應屆班也在前20名。全校文科生大約有上千人)。(這些成績都能查證的,班主任、任課老師都知道,而且壹些成績表學校可能現在還有保存)(而且這是在我前面面對那麽多沖突、高壹高二年級累計休學近壹學年的情況下發生,而且進入復習班之後壹開始就有很多焦慮,否則是很有可能保持在壹本線上80分以上的層次的,而且可能有更大突破。如果沒了這麽多亂七八糟的事,考上中國人民大學很容易,清華北大甚至香港中文大學都能考上)

     這時候在高三年級出現的那種心理又開始出現,對前途飄忽不定,心理開始緊張,以前初中時候的事又壹壹浮現在眼前。潑熱水、用刀紮人和被紮、自殘、站桌子上吐痰那幾次嚴重事件總是不由自主的蹦到腦子裏,想趕也趕不走。想起這些事自己就感覺自己神經不正常,感覺當年做的那些事太嚇人,為此充滿愧疚、懊惱和惡心。此外,在極度隔絕情況下過了12年(1-13歲),因為沒上小學,個人各方面都鬧過很多笑話或者與眾不同。以前小時候例如不講究衛生(例如初壹年級時候把鼻涕用手直接抹,然後又用手抹桌子上(被人告訴班主任了,赫老師還親自帶我去洗手),臉上全是汙垢不洗,而且不註意洗澡結果周圍同學都能聞見很大的味,這些不是壹兩次或者壹兩天,而是有很多次很長時間,到高中才沒這些,但是偶爾也會有別人反映衣服有味什麽的,我洗了好幾遍衣服還是這樣,我也不知道什麽原因)、舉止動作異樣甚至奇特或者言談內容特殊之類鬧了很多笑話,這些都成了很多人壹種談資和笑點,結果過了好幾年之後想想,感覺自己特別自慚形穢,對以前的形象非常厭惡,更為自己曾經這樣而懊惱,不僅別人,連自己都感覺惡心難堪。而因為平常不會打招呼(例如當時不會禮儀,別人見面跟我打招呼我都是不理睬,跟沒看見壹樣,到高中才會)、不會和其他同學正常說話(初壹年級基本交際用語完全不知道,和他人沒有最基本的日常對話,有時候說話很生硬很難聽,和他人言談舉止表現差異巨大,不是壹般的異常)等問題也讓那時候很多同學對我意見很大,還有平常走路還有軍訓什麽的,包括身體動作在內壹舉壹動都很與眾不同,現在想想也是很羞愧。

    這些事比壹些違法犯罪還難聽,又不能穿越回去改變,非常畏縮、難看的形象被別人永遠看到和定格了。而且想著如果考了名校,而且又沒學籍,到大學必然要說出沒上小學以及初高中換了這麽多學校的事,必定會知名,順帶以前自己做的這些很嚴重、很極端、很暴力、很奇特的事也會被爆出來(哪怕是為了反抗),這些都會被當成壹種談資和歧視的話柄。大學不予錄取也有可能。尤其那些和我有矛盾的流氓混混學生肯定會添油加醋的攻擊誹謗,誇大、扭曲事實,反正他們以前我在和他們上學時候就已經在私下到處傳播,弄得學校裏大多數學生都知道了我的那些事,名聲盡毀,甚至縣裏很多成年人都知道,我在縣裏青少年人中的知名度比縣委書記和縣長都大。有些還發到網上(前面提到的)。而且很多圍觀者也很難有時間分析前因後果,只看妳做的這幾件事。加上自己壹張嘴抵不過那麽多仇敵攻擊,其他普通旁觀學生可能會為了不得罪這些人而保持沈默、甚至隨著這些帶節奏的人共同傳播、議論,到處傳揚那些事和進行人身攻擊。說不定自己就變成全國知名人物,到時候不僅大學可能會不予錄取(最開始的通知書沒什麽,主要是會有入學之後的復核和正式辦理手續。越是名校越會“知名”和產生社會影響。像我這樣情況考上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反響可想而知。而且我在中學就遇過至少兩次班級內同學和家長集體要求開除我或者拒絕接納我,分別在初二和高二,初二曾經嘗試轉班,結果另壹個班裏同學數十人(從數量看肯定不止那種流氓混混學生,還有普通學生,也都對我有敵意,此事我聽校長、其他同學都說過)集體“上書”反對班主任接納我。高二那次前面提到了,不僅有學生,還有學生家長,也是很多人。大學新同學聽說我這些事之後,說不定也會來這壹手,被壹群還沒怎麽結識的同學趕走和上書請願排擠。

    我缺少那麽多證件(高中畢業證,學籍檔案都沒有),早晚將面臨錄取學校如同審犯人壹樣的盤問,得壹件件把這些難以啟齒、非常想忘記和抹除的事情說出,大學審核怎麽可能讓我通過,以前我上的八個學校中六個學校學校的老師或者校領導都曾經說過讓我退學、轉學,或者委婉的說“換個環境吧”,大學也不例外,肯定會把我看成壹個麻煩,而且我確實不能很好適應集體生活,說不定即使在名校也會面臨很多與同學甚至老師的矛盾,學校肯定擔心我再發生以前的事,而且越是名校這種問題越嚴重,因為審查越嚴格,也越容易成為社會熱點新聞。除了以前的“劣跡”(尤其兩次傷人事件),“精神狀況不穩定”、“思想存在問題”之類也肯定會成為拒絕錄取的壹個緣故。哪怕我完全改正了,學校和他人也會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而且那時候我撒謊也沒用,學校還要調查,又不會聽我壹面之詞。我和很多學校的老師同學包括校領導都鬧翻了,他們在回答大學詢問的時候肯定不會說什麽好話,至少也是負面多於正面。再說,我不想永遠生活在謊言之中,不想在大學弄虛作假。雖然我現在情緒糟糕很大原因恰恰是由於擔心這些,但是別人不理解,然後就惡性循環:我越怕這些,精神狀況越糟,別人越認為我精神狀況有問題然後循環往復,情況越來越惡劣),社會輿論也會讓我變得路人皆知,無地自容、寸步難行,正所謂“人言可畏”,“萬山不許壹溪奔”,“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裏”,比死都要慘,可能真的會生不如死。

    我考的好又怎麽樣,以前至少直接得罪的人加上這些人的鐵桿狐朋狗友就有幾十人,他們對我恨之入骨,如同“殺父之仇奪妻之恨”壹樣的恨意。他們肯定會團結壹致致我於死地。這些人絕對不會希望我學業有成,而是會處心積慮、竭盡全力的將我摧毀,互相通氣,交流有關我的信息(就像初中時候壹樣,而且現在智能手機發達,串聯起來比以前更容易了),從名譽到前程,他們絕不會讓我過好。對他們來說,能夠把我擊垮是他們極為高興的事。如果我人生失敗了甚至死去,這些人會放鞭炮慶祝的。他們內部可以“不打不相識”,甚至成年後在壹起笑談年輕時候的事,但是因為我反抗的方式(例如找老師告狀)和對他們的態度不壹樣(性格、思想價值觀、行為各方面都很不同,包括對他們壹些行為反感),所以他們即使和別人打架,在他們眼裏也是“人民內部矛盾”,可以隨著時間推移而化解,而我和他們互相看不慣,激烈對抗,屬於不同性質的“敵我矛盾”,“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即使我想“壹笑泯恩仇”,他們也不可能願意,哪怕已經過去了很多年。而其他和我沒有矛盾但是不明真相的同學也可能被他們裹挾和蠱惑,共同來對我進行輿論攻擊。

    在現在的信息時代,想打擊遠在千裏之外的人很容易,而且也不需要投入多少金錢和精力。現在連大學老師都有被學生舉報,中學生“五毛”還有舉報中學老師上課言論,結果老師被迫辭職的。他們這樣做不僅不累,還會把這種攻訐當成壹種生活的佐料,為平淡壓抑的生活增添激情,甚至覺得自己是“替天行道”。如今網絡上各種對個人的人肉搜索、語言攻擊甚至波及現實,這些人就是這種心態嘛。在這麽多學校看不慣我的人何止幾百,上千人是必然的。我作為壹個學生又有多少力量抵擋攻訐,而且我確實做了很多錯事,並不是別人完全造謠作假。例如我紮傷別人離開了學校,不就是典型的“畏罪潛逃”嗎?(現在沒發生這些事並不是我預料錯了,而是我壹直逃避學校,徹底隔絕,壹直不上大學才沒發生)(雖然或許在壹些人看來(聽過個別人評價這些事)我做的事不算太嚴重,但是我既然高標準要求別人,當然別人也會高標準要求我,我既然激烈指責別人,別人這樣指責我也無可厚非。而且我如果考入中國人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這種學校,這些事就算小事也大了。社會公眾對名校學生的道德要求遠高於普通人,名校學生的道德哪怕有不很嚴重的問題,壹旦曝光,都會代表整個學校的形象被批判和審視。而且前面已經說了那麽多原因,例如“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的區別。而且我反抗的方式和其他壹些行為很特殊,很容易成為談資。何況我感覺這些事確實是很嚴重的,並不是小事。)(而且我當年就是用告狀方式告他們,他們自然也會這樣治我)(而且就算沒人告狀或者學校允許我就讀,這些流言也絕對會在我大學同學圈裏傳播。因為我初高中做的事太“知名”了,不可能傳不過來,沒有不透風的墻,尤其在這個互聯網時代,即使沒人刻意傳播,只有無意的流傳,最長不出壹年同壹個院系的同學和老師肯定都會知道我的這些事,對學習和生活造成巨大影響。)

    還有壹件事也佐證了我對這種危險出現的猜測。我高壹下學期結束時候,曾經試過去新鄉壹中,當時他們學校正好招收插班生,有統壹考試,我當時在學校招生辦登了記,但是卻沒有接到考試通知,而其他壹些附中同學則接到了,我當時很奇怪。結果到了高三時候,因為找復讀學校又去了壹趟新鄉壹中看看招復讀生政策,發現招生處坐的人正好是初二年級滑縣道口抗大初中政教導處的馬主任(前面提到過),這下子知道那次為什麽沒通知了,是因為她當時在登記簿上看到我的名字還有手機號碼,只是我登記時候她正好不在屋子裏坐著,但是後來安排考試的時候她在報名名冊裏看到我了。我高二時候離初中二年級已經過了兩三年,結果她還能因此把我的登記名字劃掉,不讓我參加考試。如果不是後來去了壹次壹中,這事還壹直蒙在鼓裏,根本不知道還有人下過這個絆子,還以為是學校無意中忽略了呢。這件事充分說明了以前我做的事會影響到以後的工作生活,不僅影響名譽,還影響實際的考學、工作這種攸關人生命運的事。不信的人可以去調查,看看2011-2013年新鄉壹中招生辦有沒有壹名叫馬X珍的女性工作人員,她也在大約2008-2010年在滑縣道口鎮抗大初中工作過。這還是插班考試,如果是更重要的學業考試或者工作招聘、職稱考核呢?想想都很後怕。而且也印證了自己因為孤立無援,沒有朋友通風報信,所以別人坑了我都不知道這種情形。

    在初中、高中已經領教了無數次很多人壹致的排擠、背後傳壞話讓其他人都知道我的過往,不僅搞得全校皆知,連外校學生和其他年級學生乃至成年人都知道我的黑歷史(目前對我的中學過往有很多了解(包括被歪曲的了解)的人至少有幾千人,知道我的“鼎鼎大名”的更多,估計有好幾萬人吧。不僅認識我,連我父親他們也都認識。以前在初中二年級,我父親去學校辦公室找老師(我正在老師辦公室,我父親單獨經過院子往教師辦公樓走過來,但是他們都認識我),正在上體育課的班裏的同學都轉臉看,和竊竊私語或者高聲叫喊“王慶民他爸來了、王慶民家長來了”之類的,我在辦公室裏邊看的聽的很清楚。而且所有教我的老師和很多從沒教過我而是教其他班的老師也全都知道我和父親,我父親來學校解決問題時候(只在抗大初中就至少跑過20次),他們也是議論紛紛,在同壹辦公室的都用異樣眼光看著我和父親,在遠處的老師校領導之類教職工,都能看見他們指指點點、嘴動著,聽不見說什麽也知道不會是好話。當時不知道在這些上丟人現眼多少次了。每天受到這種“註目”,有多少羞辱可想而知),再加上壹些添油加醋的評論和掐頭去尾的描述,讓其他剛開始認識我甚至還不認識我的人形成壹種先入為主的印象,導致絕大多數人和我並無矛盾但是對我已經充滿各種成見、厭惡,自己天天在眾人面前擡不起頭、丟人現眼。此外還有壹些學生拍的大量我當年例如站桌子上、表情難看、拿磚頭之類的照片(還有很多其他的,尤其不懷好意的那些惡棍學生拍的),他們想傳到更大範圍的網絡上並不費勁,當年已經在壹些圈子裏到處發了,前面對此已經講到了,以後發到全民都能看到的環境中,自己連在中國的壹塊落腳之地都將沒有,連吃飯住宿都是難題。

    而且自己極為反對校園暴力,痛恨不公和歧視,但是自己卻也做過很多錯事,自身做過自己痛恨的事,哪怕有各種外界因素,而且大多數都是在反擊欺淩中做的。我既然對別人要求高,當然應該對自己要求更高,可是按這種標準我做的事情顯然應該被嚴懲,雖然我付出很多代價(例如不敢辦理學籍、恐懼害怕、不敢回去聯系認識的熟人同學老師,沒了正常的人際交往,東躲西藏甚至更換名字、不得不說謊隱瞞導致自己不誠實、尤其復讀時候心理上的自責內疚恐懼帶來的痛苦導致高考失敗等等),但是並沒有正式被懲治(那兩次傷人事件都至少是輕微傷甚至輕傷)。還有好多事雖然不壹定多惡劣,但是特別“奇葩”,名聲不好,所以壹直不敢面對以前的這些事,總想逃避。而且這些事傳揚起來,不僅影響以後,還讓我在外地上學這幾年的老師知道,他們很多人對我都很好,要是聽說了這些,我在這些老師中的形象又是怎麽樣呢?還有那些曾經幫我聯系學校上學的家裏邊親戚和其他朋友的關系人,如果知道這些肯定內心裏也後悔替我聯系學校。

    “不能正己,何以正人”,想到這些,更是羞愧難當,痛苦至極,想起以前的壹些事就充滿罪惡感,完全無法面對過去,無法面對未來必然需要重提舊事的時候,精神狀況非常糟糕。而且如果我原諒了自己的錯誤言行,原諒了自己對他人的傷害,那麽豈不是也要原諒其他傷害我的人?但是我無法原諒那些故意傷害我的人。如果我不原諒他們而原諒自己,這樣我還怎麽達到對他人和自己壹致呢?這些擔憂和焦慮隨著學習成績提升而越來越強烈,成績越好這些想法越揮之不去,自己精神狀態也開始又向不好的方面發展。加上本來就有抑郁癥,這壹下又加重了,平日學習也是滿腦子這些事,成績開始下降,還出現惡心嘔吐、吃不下飯的情況。平日的言談表現各方面可能也有些異樣,給人的眼神或者面部表情可能也會變得無精打采或者呆滯之類。

    到了12月底和1月份,就又出現了壹些問題。不知道為什麽,可能是因為我前面那些表現,加上本身還是不能完全適應校園生活的老問題,在互相熟識之後同學之間的看法成型之類原因,壹些同學看我的眼光有些異樣,平常我有詢問作業或者不會的題請教,剛入學時候同學們都比較熱情回答,但是現在突然變得很冷淡,愛答不理,甚至起身走開。結果連學習中問布置了什麽東西都不知道,班裏有什麽學習方面的事都沒人通知。我感覺有些莫名其妙。結果到了後來更嚴重,跑操時候我站的位置的前面、後面的人都擺出誇張的“逃跑”的動作,看見我趕快往旁邊跑或者往前或後擠,故意離我很遠,甚至互相推搡著不想跟我站在壹起。在班裏或者樓梯處、吃飯的食堂座位那裏也是這樣,很多同學都想辦法離我遠點,例如在食堂別人吃的好好的,我坐在那之後,有些人端起飯碗就跑了,而且動作很明顯和誇張,眼神和說話也壹樣。這在前幾個月是從來沒有過的,甚至壹開始入學還有人主動親近我。這壹下子讓我想到初中時候那些事,很多女生男生看見我趕快跑,例如上樓梯,看見我過來,七八個人全都跑開或者緊貼著墻,臉色表現的非常厭惡和恐懼。

    沒想到我適應了好幾年學校,在思想和行為舉止、日常交際上改變了那麽多,結果努力都白費了,竟然換來了和幾年前壹樣的對待,壹樣的歧視和疏遠(雖然程度還是很不壹樣的,而且沒有以前的直接的攻擊和找麻煩,只是疏遠和孤立,但是在高四那種緊張環境下,加上自己原本就缺乏處理人際關系和應對矛盾的能力,判斷力也沒那麽敏銳,沒有區分開和以前的程度輕重)。最重要壹點還是自己不會拉幫結派,沒有那種關系很鐵的朋友通風報信,所以根本不知道這是因為什麽具體原因?究竟他們對我的歧視程度是多嚴重?看法具體有多惡劣?會不會有後續的動作來找我麻煩(如果僅僅只是歧視就算了,大不了忍壹段時間就行。關鍵是也可能像以前壹樣還有後續的攻勢)?這些都不知道,所以很恐懼、很憂慮、不知所措,想改變自己的缺點,去迎合其他同學都沒處去改。我以為是以前初高中的那些事情傳了過去(這個現在也沒確定是因為什麽,後來過了很久,高考結束後問過壹些同學,都只說了壹部分原因,主要是個人言行舉止的問題。還有,就是在新鄉市的那些事被壹些人(例如班裏就有兩個新鄉市的)知道了,而且看到了那些照片,然後傳揚開來。此外,也有其他的可能不方便說的原因吧,例如可能怕說了傷我自尊心吧。肯定不止那些(如果並不是有以前的事情傳過去,那說明即使不知道過往的人對我仍然有歧視,證明我即使盡力改變還是沒有效果,比是因為有以前的事傳過去更可怕)。

    我當時感覺心裏壹下子像空了壹樣,加上前面那些擔憂,尤其會不會以前得罪的人趁機來這裏(離老家也就200多公裏,不算太遠,如果有人召集,肯定能來幾十個)發起進攻,搞各種破壞、騷擾,精神壹下子就垮了,基本就崩潰了。看到這種行為,渾身上下都有壹種被電擊的感覺,頭皮發麻,感覺天旋地轉,課程什麽就基本聽不進去了。我也讓班主任和壹個關系比較好的語文老師替我打聽,可是沒有打聽出什麽,而且老師也說了,妳(指我)也明白,學生之間的事普遍都不希望老師知道,也不喜歡老師介入。這確實是實話,以前初中和高中面對校園暴力或者其他矛盾去找妳找老師,也是班裏同學孤立我、看不慣我,那些流氓混混學生投東西砸我、背後傳播壞話的壹個重要原因。在這些問題上尋求老師幫助往往有反作用,那就是讓其他人更孤立妳,疏遠妳,因為很多學校(反正我了解的學校大多數情況是這樣,全國不壹定都是這)的“潛規則”或者說習慣就是學生之間的壹些事(包括各種糾紛、看法、沖突)不應該告訴老師,這是約定俗成,誰破壞了它那就等於“自絕於集體”,集體內的矛盾是“人民內部矛盾”,但是還是壹家人,但是妳讓老師知道或者參與,那這個集體就冷落妳,看不起妳,甚至排擠妳。

    此外,那時候還有壹種詭異的心態。也就是離成功只有壹步之遙的時候,自己卻感到了壹種前所未有的恐懼和不安。這即使在以前和他人沖突最激烈最危險時候也未發生過。想起以前種種遭遇,如今卻能考上這麽好的學校,自己都感覺有些害怕不敢接受,雖然這恰恰是我壹直渴望的目標。而且作為壹個校園暴力的加害者、幸存者,已經有些幸運了,更多飽受欺淩的學生或者幹幹凈凈的同學遠比我有資格進入這種優秀學府。在這種即將成功的時候,越來越感覺自己“不配”取得這麽大的成功,和以前邋遢、骯臟、惡劣的個人形象差異極大,讓我總想毀滅這來之不易的成功。我內心無法接受這種巨大反差,越是過得好,越是光鮮,越是想起以前滿臉汙垢,躲在廁所旁邊避開那些欺淩者和沿著樓梯角落踽踽獨行時的落魄樣子。在這種撕裂與糾結中壹直痛苦著。

    這種自卑感、羞恥感以前也有,但是因為現實沖突激烈,沒辦法顧忌這些。當自己可以自由學習的時候,能夠追求到理想的時候,過去這些事都開始難以遏制的從頭腦中不斷閃現。而且以前無暇顧及的各種擔心,現在都集中性的浮現在腦中無法排解。而且高壹高二對未來高考以及人生也沒有更細致的計劃,而到了高三及復讀時,也就是勝利就在眼前了,各種以前來不及處理的老賬或未來面臨的危機都直接攤在面前,而且很多無法解決。我無法面對過去,無法面對很多老師和同學。加上前面那些事,還有高考的巨大壓力,精神就崩潰了。整個人陷入了壹種絕望、混亂、焦慮的狀態,抑郁的癥狀前所未有的加深,持續到現在。

     此後就休學,經常請假,又開始四處無目的的轉,乘車旅行,上網,看書,看報紙雜誌,反正就是不學習,逃避現實,在離高考已經只有兩個月的時候忍不住這些前面提到的各種壓力,幹脆就不去學校了,就在自己租住的屋子裏看各種書刊,去上網玩遊戲,不再去想學習成績,也不再想學校和學習內容,也不想考慮未來。成績開始呈斷崖式滑落,離校時候成績已經持續下降到壹本線附近,比以前正常成績下降了50分左右。2014年高考結束,不出意料的,沒有過壹本線,離壹本線差了14分,再次以悲劇收場。恐怕沒有幾個人能理解明明能夠取得非常好成績的學生卻不敢考好的心情的痛苦,更不能理解在無其他路可走的環境中又無法走唯壹的考學之路的痛苦。就像壹個快餓死的人,看見壹個蛋糕卻不能吃,因為有毒,不吃會慢慢痛苦的餓死但是死的慢,而吃了蛋糕壹時舒服,然後立馬就死了。我自己都為自己長期在這種心境下還沒有發瘋而感慨。

    考完了,又要面對現實,可是我又不想湊合著上普通學校(前面詳細講了原因),然後就又得復讀。但是雖然找好了學校,但是卻再沒有勇氣去了。雖然交了相關費用,辦了手續,但是還是沒有去上。直到現在,都是在自學(或者迷惘痛苦)之中。這次復讀之後,精神差不多被擊垮了。自高三(即在焦作那大半年)以來已經逐步走上正軌的自己的生活、精神狀況都開始倒退,而且似乎比以前更糟糕、更危險。只是由於自己壹直獨自生活,不至於與他人發生激烈沖突。不過自己又壹次陷入封閉之中,與外界又基本隔絕了。

    通過復讀的這幾個月的經歷,我感覺無論是初中還是高中乃至未來的大學,無論是普通班還是重點班,都有各種問題。例如普通班學生問題的外顯化(校園暴力,各種欺淩)和重點班學生問題的內隱化(素質還好,很少有直接肢體暴力沖突和罵人,但是由於學習壓力等原因也有歧視、排異等),我由於個人種種原因更是很難適應學校生活。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不講理或者只講壹面理,就有歧視和冷漠。而我,由於小學教育缺失,又曾經可以說與世隔絕的生活了壹段時間,加上中學階段扭曲化的生活帶來的心理問題,客觀帶來的各種糟糕的極端行為留下的“劣跡”,讓自己繼續校園生活太難了,未來進入工作單位適應社會同樣也很難。雖然在這幾年學校生活裏也遇到了很多好人,很多關心幫助我的老師,對我很熱心、善良的同學,也給我帶來許多溫情,許多幫助,但是壹旦遇到那些喜歡尋釁滋事的流氓混混學生,各種“校霸”,哪怕只有壹兩個,都難以對付。因為自己不知道對方什麽時候找麻煩,具體哪些人和他們是壹夥,會用什麽方式。

    如果有了矛盾,往往就是以壹敵多,以寡擊眾,壹個人要對付四面八方的問題,雙拳要敵四手甚至更多手。對方知道妳的性格和底細,但是妳因為沒有那麽多“鐵桿”朋友而不知道對方會采取什麽行動、找麻煩的程度會到哪壹層,也不了解壞人層出不窮、花樣翻新的找麻煩的手段。而且自己也沒有心力每天壹邊學習壹邊還能應對復雜的人際關系以及不確定數目的“敵人”。忍耐又學不會,看見他們耀武揚威的故意走過來蹭妳、拿眼神動作挑釁妳,說風涼話或者指桑罵槐的挑事之類,也缺乏同樣的能力回擊,或者妳回擊了就被對方當成理由更加找妳麻煩,逼妳生氣。往往忍的時間長總想爆發,然後搞出來更大的事情,更極端的行為。我不去學校也是害怕自己會再出事,再因為這些矛盾學不進去,然後“發作”,再搞以前的那種行為。雖然現在很後悔以前做的,但是真的到了現實裏那種被欺負、被孤立、被歧視的環境,還是忍不住想用這種方式回擊、發泄。說不定會因此發生違法犯罪的事(其實以前做的按說也夠得上了)。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隔離,就是不去學校,眼不見為凈,不在壹起就沒有沖突。而且如果再出事,還是會給幫助我的老師和友好的同學帶來連帶傷害,何必呢?

    但是自學還是逃不脫以前事情的陰影,除了做噩夢、不由自主回憶以前的事,腦子裏往往有惱怒、愧疚、後悔、自責、煩躁,思想壹直在掙紮,既愧對那些我傷害過或者沒有好好珍惜的人,又想報復那些傷害過我卻沒有得到應有懲罰的人,但是這兩點都無解,又在心裏揮之不去。“不能正己,何以正人”,壹方面看不慣社會各種不公平現象,對別人傷害自己感到憤怒,對遭受的不公十分氣憤,但是自己卻也傷害過別人,也做過不正確不合理,不符合自己道德要求的事,雖然有很多是迫不得已,但是還是感覺自己的價值觀與自己的這些錯誤言行相悖,所以壹直陷入激烈的思想鬥爭之中無法自拔,為此往往精神抑郁、焦慮、失眠,內心懷有極大的痛苦。我不能把自己剝離出應被譴責者之外,如果那樣,我和其他那些只講壹面理、只指責別人而不照鏡子看看自己什麽貨色的人有什麽區別?和那些對自己和他人搞雙重標準的人有什麽區別?而且在每壹個新學校時候為了避免把前面的麻煩傳過來,還得編壹下謊言(故意說成是以前在另壹個沒去過的學校或者家鄉),每次撒謊都很難受,感覺侮辱了自己的道德操守,也辜負了信任的人,讓自己像做賊壹樣,而且又不得不這樣做,這些都讓我特別痛苦,羞愧至極。還有就是前面幾段提到的對以後考上大學因為檔案等問題帶出沒有上小學以及中學換了八個學校,又帶出以前發生的那些矛盾、自己當年做的各種激烈行為以及其他在很多人眼裏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情。這種恐懼和憂慮下,學習積極性當然不高。雖然按前面各種模擬考試的經歷,我考普通的211或985學校沒有多大問題,但是因為這些事,加上因為這些重壓而排斥學習,學習時間和精力只是同樣情況學生的三分之壹不到,導致成績只能在壹本線與二本線之間徘徊,靠“吃老本”來讓分數不滑落的太厲害。如果沒有這些煩惱和根本無解的問題,根據前面很多次模擬考試的成績,我考入像華東師大、華南師大、中南財經這類學校還是比較容易的。

    這時候,我父親又因為腦溢血暈倒並且住院。我不得不回去並且見到好幾年沒見到的曾經在小時候打我、嚇唬我、發瘋摔東西、潑洗澡水的姑姑。這時候她的病看起來好了些,不像以前那麽瘋,有時候說話還很和氣,但是有時候就會表現出以前的猙獰,例如說話低沈的陰森或者大喊的歇斯底裏(這倒是和我在學校的那幾次激烈沖突時候的說話狀態類似)。雖然她四十多歲了,但是還是能打得過我,手勁還是比我大,沖突時候抓住我的手我就掙不脫。縣城的醫院條件可是沒有大城市那麽好,醫護人員的護理遠沒有大城市全面,端屎端尿、換洗臟單子(自帶的墊著,否則醫院的臟了要付錢買下來)和屎尿布、餵飯都得家屬做。病房裏連空調也沒有(有些病房有,但是我父親那個沒有,在衛輝的醫學院三附院和滑縣中心醫院都沒有),陪護沒有床位(在衛輝的三附院),要睡地上或者自己買折疊床。壹天三頓飯,打飯都要排著隊,每頓買饃、菜、湯都要分開排隊,每排壹回前面就有十幾人,每次買飯就得累半個小時。送病人去做CT等也要家屬自己送去。平常輸液看護,防著滴完或者針被意識不清的病人掙紮而脫落,這些也是要家屬做,每天需要連續看護幾個小時。這些都能讓陪護累得精疲力盡、煩惱急躁,甚至想去死。無論是病房、陪護睡覺的走廊、餐廳都充滿了各種病人和家屬的味道,極其難聞,沒人想呆。

    我這些年壹直體弱多病,動不動就感冒發燒,之所以打不過比自己個子低的多的人,也是因為這些。加上從沒有護理人的經驗,說難聽的就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加上前面提到的那些壓力和抑郁癥,導致精神不振,完全沒有護理能力。加上我和我姑仇人見面分外眼紅,也不可能壹直呆在壹塊,只有分開少說話少見面才能減少沖突。而我姑對我父親還是願意照顧的,然後她承擔了這個任務(其中也有壹些內情)。雖然她小時候打我嚇我給我帶來巨大心理陰影,但是護理我父親這壹點我確實要感謝她。在我父親昏迷不醒、醒了之後長達壹年時間臥床、生活不能自理期間,不管照顧質量如何,她還是盡力去照顧了。而且還要同時給已經七十多歲的我的祖父母(他們也都已經不能完全自理,我祖母後來已經完全不能自理,意識不清)餵飯、洗衣服,雖然中間也有些虐待行為(這個可能照顧老人時間長的都存在吧,不過我看祖父母其實真是生不如死,因為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條件又不太好,受罪太大了,詳情不宜在文中說)。

    這個過程中,因為我的生活費問題、上學問題又發生激烈沖突,雖然沒大打出手,但是我姑壹直威脅斷了我的生活費,她還大喊大叫歇斯底裏,我也壹樣大喊大叫歇斯底裏。我想拿走部分家裏的錢,避免她每個月給我錢時候都要挾、諷刺,但是我父親不同意(可能是被迫吧,他全靠我姑姑照顧,還有祖父母,所以經常聽她在床邊數落或者說風涼話(例如說我父親在醫生診療時候因為胳膊和癱著所以特別疼“喊饒了我吧”,完全是痛苦下下意識的話,醫生走後她就在旁邊惡狠狠說“‘饒了我吧’那是男女之間xxx時候說的話,妳惡心不惡心啊”等,語言怪腔怪調,而且還是我在場時候說的,或許就是特意讓我聽的。還有我給其他人打電話過程中說過“請問”、“謝謝”這類話,她就在旁邊譏諷說:“哎喲,這不是還怪(很)會說話的嗎?”)也不敢頂嘴或者反對),於是壹直沖突了幾個月,不過生活費還是給了壹些。雖然我也反擊的諷刺(還有直接回罵,例如罵“操妳媽x”、“傻x”,雖然按邏輯等於是罵她還罵了我奶奶(她是我姑,所以罵操妳媽X就等於……),但是越是這樣罵越爽氣,越不要臉的罵她,不分輩分的罵,我才能泄憤,才能表達我的憤怒,雖然冷靜時候想想很無恥,但是需要罵的時候還會這樣罵,甚至罵的更難聽),但是顯然遠遠沒有她會拐著彎罵人、指桑罵槐的譏諷人。而且她40多了,久經這種沖突,罵街慣了,不在乎,而我倒是容易往心裏去。2017年10月,還因為她試圖打我,我去買了把水果刀,在縣醫院病房樓對峙,有幾十人圍觀)。

    當然,因為她曾經有精神問題(現在好多了,但是偶爾還出現相關表現),以及家裏這種病人情況(祖父母長期臥病在床),還沒出嫁,所以這兩年恢復聯系後,對我有時候也比較好,表現出溫情壹面,可能希望我有出息以後能夠給她養老多個保障吧,而且她還是比較看重這個家庭血緣的,我還是獨生子女。不過矛盾和溫情都有,加上以前我小時候她做的那些事給我帶來的巨大心理陰影,現在也是態度飄忽不定,所以我沒有任何安全感。關於學校的事我說我的不同意見,她有時也是大喊大叫。對她,我是既怨恨小時候打我嚇我,給我帶來巨大心理陰影和不幸童年,但是又感謝她在我沒有護理能力情況下盡心照顧我父親,還有照顧祖父母,還有擔心她以後在家做出什麽事或者通過阻斷我經濟來源,以及不得不和她通話時候要忍受難聽話。當然,這件事也說明我不想親手照顧他人,比較自私,但是我如果有比較多收入的話,我並不會吝惜拿錢給父親找個好的護理人員,但是親手每天十幾個小時照看確實做不到,真想早點解脫。

    按說,18歲以後家庭對我就沒有法律上的撫養義務,我就應該經濟獨立,自己掙錢。可是我因為早年長期與外界隔絕(不是不出門,而是交往圈只有家裏四個人,或者外面偶爾有的親戚、同齡人,屈指可數),只在家裏生活,不僅不適應學校生活,同樣不適應社會,沒有基本的交往能力和混社會的基礎知識。和學校裏有老師看管、學校紀律約束下的學生交往還有各種沖突,更不用說去和那些輟學、成年、社會底層的人打交道(沒文憑沒後門也沒有可能去什麽“高端”地方打工)。而且我這些年身體壹直不怎麽好,體弱多病,基本每年感冒發熱咳嗽拉肚子這些累計要有幾十次(壹點不誇張,我身體非常不好,因為缺乏鍛煉加上各種生氣、壓力,心力交瘁),壹年至少三四次輸液,“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拿重物都費勁,更難適應體力要求高的打工活動。

    這些年學習,包括課外閱讀,雖然學了很多理論知識,了解了許多社會民情,也知道了社會的陰暗面,但是知道了不等於學會實踐和融入(就像大學教授可能通過研究知道礦工、富士康、城中村的生存狀態和運作方式,但是他本人真正幹這些,並不能適應的了。例如清華大學的教授朱湘,雖然有才學,但是因為抗爭而從學校辭職離開後,只能乞討度日,不僅自己食不果腹,最後貧困的給幾歲的兒子買吃的都不夠,最終自殺身亡。我當然比不上他的才學,更沒有他的風骨,只是說有某種相似性吧。),相反對此很厭惡與排斥,盡力逃避,非常不想去受這些罪。前面也提到了,我連普通白領或者工薪階層的工作都不壹定能適應,何況打工。即使能避開壹些矛盾,但面對各種看不慣的事,難免會表現的厭惡和排斥,最終還是不可能融入工作群體中。此外由於壹直沒有放棄高考,還要學習,很多事都壓著,也無法抽出很多時間打工。所以我就是那種“百無壹用書生”吧。加上在內地,社會最低工資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之類也很低,低保還不夠交房租,沒有經濟獨立的能力。在某種程度上,我也是壹個自私和無能的人。

    有句老話“壹升米養個恩人,壹石米養個仇人”。我和家庭的關系似乎也是這樣?我也不知道怎麽評斷。家人讓我經歷了痛苦而且特殊的童年,也直接導致了我不能適應學校,後來出現了那麽多嚴重的問題。但是另壹方面,家裏還是養育了我,尤其初中之後,衣食住行和學費也都給了,壹直到現在。但是由於前面那些事,加上現實裏和家人由於種種事情不和,所以沖突不斷。而且我父親還有我姑壹直回避沒有讓我接受小學教育導致壹系列後果的責任。他們都不願意正面承認這個問題給我帶來的巨大傷害。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應該如何對待家庭。雖然有仇恨,但是卻又養育了我,而且自從初中之後,總體上對我的幫助比很多普通家庭對子女的幫助還要多。但是又有很多不滿,反感,除了前面提到的經受的家庭暴力和其他惡劣的家庭環境的傷害,還有其他壹些暫時不方便說的傷害。

    那麽究竟應該如何對待家人呢?我壹直都在迷茫。想要獨立,但是現在情況很糟糕,而且以後我父親和我姑老了,我是怎麽照顧?完全沒有能力親身照看,除非經濟條件好的可以請人。但是我姑給我那麽多傷害,我真想報復她。但是對父親還有其他家人還是有義務照顧的。雖然有那些傷害,但是還是家人。說以後斷絕關系,現實也不可能這樣。除非我死了,就不需要有責任了。只不過我暫時還不想那樣,雖然現在困境那麽多,考上好學校也是身敗名裂,考的差了壹輩子也沒什麽希望,以自己的言行、性格,還是會和壞人激烈對抗,想忍也忍不住,就算強制自己看的慣社會上不直接和自己有關的醜惡,也忍不住自己受欺淩,早晚還得在和流氓惡棍壹類的基層社會上的壞人的沖突中出事。但是我還是有很多想做的,還有壹些理想,不想現在就這樣結束了。

    後來我父親病情漸漸好轉,但是並沒有完全康復,而且長時間沒有上班,在家休養,家裏又有祖父母這兩個老人要照顧,經濟負擔和日常照料的壓力都要大病初愈的父親承擔,當然我姑也參與了照料。這種情況下,家庭對我的經濟支持已經不可能持續太久了,隨時都可能走投無路,我的人生基本沒有什麽光明大道可以走了。只是,我還有很多話想要說,還有很多沒辦完的事情,還有很多未曾實現的理想要完成。

因為我經常看各種新聞報道,不僅了解了其他地方的很多校園暴力,還了解了很多和我有某種相似之處的“特殊”人,例如蘭越峰、唐慧、廖曜中等(當然我的個人道德品質比她(他)們差多了)。

   就像被廣泛報道的“走廊醫生”蘭越峰,她的那種處境我可以感同身受。壹個人在受到外界極端孤立、周圍的人普遍對其充滿嫌惡甚至敵意的情況下,思想、行為都會嚴重的扭曲,情緒容易劇烈波動,也容易做出比較極端、在外人看來不可思議或者驚訝恐懼的事情。因為十幾個、幾十個人的歧視、排擠都用在壹個人身上,就算每壹份“力量”都很輕,它們的合力也足以壓垮壹個單打獨鬥的人。尤其是自尊心比較強、心理比較敏感的人,面對周遭的各種白眼、風涼話和有意識的疏遠的情況下,內心極為痛苦,思想在反復掙紮,精神高度緊張,有時候會頭腦眩暈以致舉止失常、判斷力模糊、不顧後果的做事。這時候可能構建過強的心理防衛機制,對外界的善意惡意難以區分,更難以區分事情輕重緩急和不同的人對待自己存在的微妙的差異,越來越“不通人情”,導致對他人反應過激,或者反應遲鈍。在追求某種目的的時候也可能會走極端,由開始時候正常合理的要求變成比較過分甚至根本不可能實現的要求。

    而對自己這些行為能夠清楚了解卻又難以控制的情況下,會越發羞愧、憂慮、急躁,導致思想更加扭曲和行為越發極端,這又導致四周他人更強烈的反感和敵意,然後循環往復。而這時候,壹開始觸發的事件(例如我和李治、周震的矛盾對錯、蘭越峰和醫院領導同事的沖突孰是孰非)就已經不重要了,或者焦點已經被轉移到了蘭越峰(我)的這些反常行為上了。對於不是十分了解內情的外人,往往只看到壹個“瘋子”、“精神病患者”、“偏執狂”,由對其人反感自然延伸到她(他)的要求、所有思想觀點、所有行為的否定。至於她的要求究竟是否合理,日常其他正常時候的言行是否正確,往往就沒人去較真了,而且在普遍厭惡她(他)的大環境下,誰還去冒著得罪大多數人的風險去花費大量精力刨根究底、替其說公道話呢?壹個人在惡劣的環境中孤立無援,屢受打擊,往往不是走向麻木,就是敏感,或者二者兼而有之(這壹點不奇怪,敏感和麻木是可以並存的,看很多人尤其經歷苦難的底層的人就容易壹方面逆來順受,壹旦爆發卻又可怕,就像古代的農民起義中的各種暴行)。如果有人幫助其融入社會環境,走出矛盾與沖突還好,如果孤立的與所有人都無法溝通了,那後果很可怕。因為這時她(他)已經無法正確分辨他人對自己的言行及整個外界的各種事情,有時無法提早發現他人對自己的傷害,有時又會誤會他人的好意。當壹個人對外界幾乎所有人都無法信任之時,加上各種前面的傷害帶來的痛苦,很容易令此人心中滋生出仇恨,做出更加激烈的行為,壹旦如此循環下去,必然是被孤立的人受巨大傷害,或者壹些挑釁者被狠狠回擊、壹些圍觀者被誤傷,或者被孤立者和外界兩敗俱傷。

    至於像蘭越峰做出這種行為的前因後情,就更容易被忽略了。壹開始她和醫院發生沖突,院方用比較“缺德”的方式--讓他人強行代替她的職務,並且鎖上她的工作室,以此逼她離職,而且即使不離職,也因為進不了工作的房間而無法上班,達到壹定天數醫院也能“正大光明”的以長期不工作為由開除她。她只能通過坐走廊來“上班”,以此保住這個職位,保住基本工資。相對於有權有人強勢的院方,她只能如此做,否則怎麽辦呢?上訪是需要很長時間的,還需要金錢和時間投入,所以她必須先用“來上班”塞住醫院已經擺下的“自動離職”的陷阱。至於後來的下跪、在地上打滾、大喊大鬧,包括說壹些很極端、誇張的言論,除了上面提到的那種因為心理刺激惡性循環的原因之外,弱勢者往往也只能通過這種“鬧”來爭取外界關註、發泄不滿情緒、對抗群體壓制。

    坐在辦公室的院長(還有各種形形色色的領導)因為有權力,有很多手下,還有靈通的消息來源和通暢的向上級或者同事傳達自己意見的渠道,當然沒必要通過這種歇斯底裏的大鬧來傳達自己的要求、達到自己的目的。而其他醫護人員“眾誌成城”,以幾十人戰壹人,“用口水淹死妳”,在精神上相互鼓勵、信息上互相通氣,對待蘭越峰的行為上保持壹致與默契,對外也統壹口徑,當然也不需要去通過哭喊、叫罵來實現他們的目標,領導們更是可以衣冠楚楚的客客氣氣懲治妳,不用罵街撒潑,足以讓人無法立足。社會上很多領導幹部無論是貪汙受賄還是整人,都不需要撒潑打滾就能做到,因為有權力和關系。

    至於說蘭越峰是不是通過“利用社會對醫院的不滿來達到私人目的”,這個眾說紛紜。但是她提到的醫院的弊病究竟有沒有和她目的是公是私並不能捆綁定性。外國很多大選裏攻擊對手腐敗或者其他醜聞,其實也是為了自己在選舉中能夠戰勝對手,並不是大公無私,但是只要有利於加強監督,讓普通選民從中獲利,這就是有益的。當使用正常的手段(如法律訴訟、向上級反映、申請工會或婦聯這種組織幹預等)無效或者久拖不決情況下,弱勢者采取的不傷害他人(主要是具體個人,並不包括單位)直接利益或者名譽的壹些激烈手段,尤其言辭方面的過激,其實是可以諒解的。壹個三歲小孩打壹個身強力壯的三十多歲男人,打了十幾拳並沒什麽傷害,反過來,這個男人只要用兩個手指擰壹下小孩,就足以讓小孩子十分痛苦,難道要壹味譴責“打了很多拳”的小孩子嗎。

    在醫院方面擁有權力優勢(背靠體制,任免和處分大權,主要領導都反蘭,上級衛生局也是,還有因此帶來的財力優勢,可以對輿論進行公關)、人數優勢(醫院絕大多數人反蘭,排擠敵視她)、環境優勢(在前二者情況下,醫院內部運作、財政收入詳情、醫院工作安排等都可以由多數方來控制、對外解釋,各種醫院是否合法合規運作的“證據”也能制造,蘭越峰則是孤掌難鳴,有口難辯,在這種孤立中更難調查取證)等多種絕對優勢情況下,黑白自然可能顛倒,視線很容易被轉移,弱勢方錯誤自然可以被誇大,強勢方的過錯乃至違法犯罪都可能被輕描淡寫和掩蓋。至於外界部分輿論對蘭越峰的支持,其實實際作用有限,因為這些支持並不能有效的滲透入醫院的環境,不能真正轉化為蘭越峰的後盾,而且基本都是口頭的支持,自然沒有醫院的權力有效,況且醫院通過各種公關以及其他壹些因素已經讓媒體和網絡輿論不偏向蘭越峰了。

    還有就是在這種充滿敵意的環境下,蘭越峰即使通過這種對抗“勝利”了,恢復了工作,重新當上超聲科主任,平常在醫院工作和人際交往中也會面臨各種有意無意的刁難和各種白眼、風涼話,也很難有同事做朋友,處在糟糕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中。此外還有因此丈夫與她離婚(根據《南風窗》對其采訪的文章(《倒敘“走廊醫生”》)所述,這些事發生後,她丈夫也拋棄了她,她丈夫離婚前後也像看怪物壹樣看她,“蘭越峰傷心,是因為丈夫也相信她是‘瘋子’”,“和我相處的時候,看得出他很恐懼”、“(蘭越峰自語)(丈夫)這麽好的人,為何變得如此絕情”……)、因為過激言行和其他人的誇大詆毀對名譽的傷害,導致出現心理疾病這些,都是無可挽回的傷害,即便“勝利”了也還是失敗了,贏了壹時壹事,輸了壹生壹世。

   當然,我的具體情況和蘭越峰並不相同,我也不是什麽正義的代表,我做的壹些事也只是針對個別學生,並不是反對學校。我的不幸經歷由於諸多原因,而且個人情況很特殊,並不能把主要責任歸咎於體制(相反,我受教育體制的影響比大多數學生要少,反而是其他處於教育流水線內的絕大多數學生更受教育體制等現有體制影響)。但是在很多時候面臨的處境、心理狀態、對個人後續影響等方面有些相似之處。面對比自己有暴力優勢(能打架)、人數優勢(無論是打架那種還是四周的冷眼和歧視)、信息優勢(通過人脈等渠道對妳的了解、分析)、輿論優勢(背後很多人議論妳、詆毀妳、諷刺妳,自己卻寡不敵眾或者根本不知道誰在何時何地說過自己什麽壞話,想反駁都不知道對方說的是什麽)的對立面,自己同樣會有上面分析的那些心理變化,然後做出很多過激行為。

    我雖然面對的環境比蘭越峰好很多(每個班級內和我有突出的直接矛盾的同學往往也就兩三個人,比較公開歧視的最多時候也就20多人,還有壹些對我好的安慰同情我的,老師大多數時候也偏向我),而且和冷暴力者沒有多少直接利益沖突,但是由於自己年齡小(13-20),人生經驗更少,面對這些更加不知如何對待,所以和蘭越峰的處境差不多糟吧。由於長期被歧視、孤立,結果自己變得神經過敏,對很多人都充滿敵意,可能別人無意的冒犯或者壹點點小事就會讓我以為是挑釁和攻擊,於是激烈反擊,往往反應過了頭,在恐懼中失去了正常的判斷力,分不清問題輕重,讓自己樹敵太多,如此惡性循環。

    當然,我並不贊同“我弱我有理”這種思想,自己做的錯事我很清楚自己的責任,但是我想通過蘭越峰這個例子說明為什麽會產生壹些過激行為,在沖突雙方力量不對等的情況下出現的事情有哪些可能不被外人了解和體會到的內情。無論是強者還是弱者,都應該負起自己應負的責任,但是不應該讓雙方力量和影響力、話語權的不對等影響了人們對事情本身是非曲直的判斷力,更不能忽視被孤立者和大眾對立時雙方所受傷害程度的巨大差別。壹個人發出的傷害是有限的,而幾十人甚至更多人把自己的暴力、歧視、排擠用在同壹個人身上,而這個人又沒有朋友來幫助回擊、分擔痛苦,就等於是惡流的千鈞之力,足以讓壹個人精神崩潰、痛不欲生,甚至由行為偏激變成真的精神病(相反,那些集體欺淩他人的人卻可以躲在人群中,利用“集體”的掩護來消解、淡化自己的錯誤甚至罪行,以“法不責眾”逃脫懲罰。從壹人壹腳踢死小偷或者毆打村裏的“瘋子”,到紅衛兵集體暴力(例如亂踢亂打羞辱老舍、打死卞仲耘)、數百萬日軍在中國的集體暴行,延拓到歷史上各種戰爭罪行,都能看到很多人躲在“集體”大旗的掩護下為非作歹卻能全身而退。相反,獨自施暴的個人鮮有逃脫各種制裁的)。

    而且在這種個人與工作單位及同事出現矛盾時,如果有良好的制度和普遍較高的國民素質,就不至於變成這樣。如果法律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堅持程序正義和現實正義結合,單位也能夠實現職工民主化平等化,而社會風氣及國民觀念也更重視基本人權和個人自由,社會上各種民間團體互助組織的發展,都能夠遏制這種工作單位的集體霸淩,讓壹個人的去留不受偏見與利益擠壓,而是按事情的是非曲直裁決。就像臺灣地區的“蕭曉玲事件”,就是壹個典型例子。具體情況可檢索維基百科,因為內容過長過多,且情況復雜,因此不在此摘錄。簡單說就是壹位中學教師因為業務問題及私人政見還有與同事領導及學生的不和,後來幾經波折的維權事件。無論孰是孰非,或者都有責任,但是並沒有出現像蘭越峰遭遇的這種嚴重的排擠和拒斥,更不至於把人逼得要發瘋和做出異常舉止例如坐走廊、在地上打滾哭鬧等。雖然兩件事情況不完全壹樣,但是還是有壹定的可比性。保護每個個體合情合理的利益比以壓制個體為代價的“集體榮譽”更值得捍衛。馬克思說過“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所有人自由發展的前提”,個人的權益不僅是前提,還是根本目的。

    還有唐慧案,也和我的少部分經歷有類似之處。根據現在的很多新證據,證明唐慧在上訪中所告的女兒被拐走強迫賣淫的情況有部分不實之處,而她所提的要求判處多名相關犯罪人員死刑的要求也過高。此外,很多政府機構、媒體以及其他和她接觸過的人認為她性情偏執、行為激進,四處告狀,壹直“鬧”個不停,當街咆哮,歇斯底裏,是壹個不知進退、只講自己壹面理的人。在我看來,雖然她確實講的有部分不是實情,用情感綁架司法判決也不對,行為也確有偏激之處,但是都是事出有因。

    首先,她作為壹個單身女人,在年僅10歲的女兒被拐走強奸並賣淫後,除了通過四處上訪和激烈言行等“鬧騰”的方式來引起政府和社會關註,並沒有別的辦法。如果她家裏有錢有勢,或者還有權,而且家裏有厲害的男人,還有壹群厲害的朋友,遇到女兒被拐,完全可以通過關系直接找到誘拐女兒的那個娛樂會所,通過施壓手段救出女兒,對做這個事的人也可以通過壹頓暴打甚至打傷打殘來“解恨”,還可以帶人去把對方娛樂城砸了出氣,或者通過自己在城裏的地位和關系讓這個娛樂城的老板、包括他的後臺壹輩子都沒機會再發財致富。當然也可以通過扭送對方到派出所並且通過合法渠道要求嚴判對方(完全可以通過認識的關系或者用錢背地打招呼,而且這種事又合情合理,不需要當眾鬧,更不需要四處上訪),讓誘拐自己女兒賣淫的罪犯得到應有的懲罰,或者比應有的懲罰更重的懲罰。而唐慧孤身壹人,還是女性,又不是什麽有權有錢的大戶人家,連去那個娛樂場所去找女兒都花了很長時間,更無力扭送罪犯了。而她去找當地政府和司法機關要求抓捕和懲辦罪犯也被各種“沒證據”、“以後會辦的”等等理由搪塞推諉。在這種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她才通過上訪或者其他激烈方式希望得到政府和輿論重視。

    第二,對於壹個母親來說,她的女兒就是“掌上明珠”,哪怕她是個平民的女兒。上流社會富家子弟的子女被家長當做自己未來的希望和社會未來精英保護著、寵愛著,難道平民家庭的子女就不值錢了嗎?就沒有尊嚴和權利了嗎?李天壹打人案後楊瀾對因為打人勞教他而認為“太重了”,為這樣壹個人大附中的海澱“精英”而惋惜;駐聯合國參贊之子殺害家教……;壹些富家女生被強奸殺害後,附近很多高校全體男生被查DNA……他(她)們有尊嚴、權利,要求以人道主義對待,平民就不能有尊嚴和權利嗎?就不必被人道對待嗎?上流社會或者地方強人“地頭蛇”之類的人有氣性,有有仇必報、有氣必出的態度,平民就不能有嗎?壹些有很多能打架的朋友的人,受壹點氣甚至只是口角上吃了點虧,就能帶壹幫朋友去“收拾”對方出氣;有權有錢的人被別人謾罵或者詆毀(哪怕是背後罵的),甚至無仇無怨,只是看對方不順眼,也會用自己的權力、金錢、人脈去整對方,尤其對方和自己是在壹個單位的,總會明裏暗裏給對方使各種絆子來出氣。難道他們這些高高在上、橫行霸道的人可以這樣壹直氣順,平民就只能自認倒黴、忍氣吞聲了嗎?

    唐慧只有這壹個女兒,對於壹個人生走了大約壹半的單身女人來說,自己的子女就是唯壹的希望和寄托,當她聽到自己女兒竟然被人拐走並且賣淫,難道不憤怒嗎?不難受嗎?她當然希望那些傷害女兒的壞蛋受到懲罰,至於具體細節和女兒在事情中的的言行(母親都不會也不想考慮這個問題:女兒可能壹定程度是自己去和這些人交往的,不完全是強迫,女兒也有壹定責任(雖然當時女兒只有12歲,對人和事物的辨別能力還沒有成熟清晰)),自然容易讓情緒壓倒了理性。可是誘拐賣淫這個大前提並沒有錯,而且她告的這幾個惡棍平日就是流氓無賴,幹這種事的人往往也有黑社會背景,本身就是有很多罪惡的,說不定強奸誘拐了其他平民女性,只是沒有像唐慧這樣告發,忍了或者已經用錢私了了而已。在恃強淩弱、欺壓良善的現象很多的環境下,稍稍矯枉過正壹些又能如何呢?至於部分撒謊或者無理取鬧(例如狀告兩個警察強奸她女兒,這個顯然不是事實、要求判處所有涉案罪犯死刑、張貼大字報等),除了因為上面說的作為壹個弱者只能采用激烈方式對抗、在女兒被強奸和拐賣後極為憤怒和痛苦等原因外,唐慧和政府雙方信息力量不對稱也是壹個重要原因。因為她沒有那麽多關系、門路去客觀了解整個案件的進展,更沒有權利直接調閱案卷、質詢警方,壹開始也不能弄清究竟有哪些人參與強奸和誘拐自己女兒,所以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態去起訴更多相關的人員(而後來發生在監獄的“秦星(誘拐唐慧女兒賣淫主犯)救人立功事件”後來被爆出是串通起來弄虛作假以減輕刑責事件,也證明了確實有人通過非法手段試圖逃避法律應有懲罰的黑幕,等於是證明了唐慧的壹些擔心)。

    而且由於壹些人出於壹些目的--如南方周末《什麽造就了唐慧》壹文中提到的“唐慧對公眾和媒體的陳述常存在矛盾和失實的地方,但這些事實又被放大關註”--壹些輿論過於關註這些被誇大和作假的地方,但是卻恰恰忽略了基本事實:唐慧的10歲女兒確實是被誘拐賣淫(而且據警方調查證明被解救前已經“接客”100多人(不是100多次,次數可能更多)),並且據《中國婦女報》披露她女兒經醫生確診因此患上嚴重的創傷後應激精神障礙和性病,並極有可能喪失生育能力;在唐慧報案後警方遲遲不抓捕罪犯和營救她女兒,甚至幹脆拒絕立案;唐慧在當地上訪維權後被關押30多天、後來還被勞教(雖然很快在社會輿論壓力和律師抗爭下撤銷)。這些事實不應該被唐慧的部分不誠實行為抹除或者淡化。我個人經歷和看到聽到的壹些事就說明了壹些學生和老師會因為看不慣某人而放大其壹些缺點,以此打擊此人的名譽和形象,這樣壹來,即使此人做壹些正確合理的事,也會因為前面的汙名化而不能得到合理評價。(後來,我與采訪唐慧的記者曾經有直接交流,也看了他寫的後續報道,唐慧個人確實有許多問題,其個人所控訴是東西有壹定失實,還有壹些其他問題。但是這並不能否定那些真實的東西)

    壹個弱者在利益受到傷害時候只能求助於公權力來主持公道,而且往往會有過激或者不正常的言行舉止,對於弱者不合理要求公權力可以選擇駁斥和耐心解釋,不為這種“鬧”所動,不姑息遷就,但是不應該厭惡告狀者乃至去抹黑她,更不應當因為她“妨礙穩定”而勞教她。當然,求助公權力次數多了或者告狀過程中因為情緒問題而舉止過激,會導致他人對其產生厭煩,甚至覺得是“神經病”,心理不正常。那麽,那些壹言不合就開罵滿嘴臟話、因為小事就去打人、砸店鋪“教訓對方”的地痞流氓等各種“校霸”、“村霸”是不是更算過激、神經病呢?那些在單位看誰不順眼或者有意無意得罪他,然後就給對方穿小鞋,利用權力和人脈關系整對方的人是不是更有心理疾病呢?

    當然為什麽社會上對二者看法不壹樣,其實原因也就幾點。第壹,地痞惡霸欺負的往往是弱者,而對於有錢有勢的人不僅不欺負,往往還去巴結、堆著笑臉對待(例如幹部、富人以及絕大多數中產階級家庭的女兒因為社會地位、權錢優勢、住處治安、家庭教育條件等,被拐騙、強奸、欺淩幾率極低,地痞惡霸並不敢去找死),對平民也不是所有人都欺負,看人下菜碟,這樣其他不受欺負的人就變成冷眼旁觀者,甚至認為被欺負的是“倒黴蛋”,見怪不怪,而弱者往往又不反抗,也沒有話語權,強弱分明,這樣就不會引起誰反對,於是“和諧”的很。而像唐慧這種則是以小搏大,而且不僅得罪了地痞惡霸,還客觀上影響了壹些官員利益(於建嶸教授講的信訪考評弊端,只看上訪數而不考慮實際解決問題來作為地方官員“維穩”成績的考核標準,導致地方政府全力阻截壓制上訪),當然容易被群起而攻之。

     第二,有權有錢有勢有人脈的人往往有非常多的方式去出氣報仇,而且往往有有效又隱蔽的手段,還可以“細水長流”,慢慢的“收拾”對方。而沒權沒錢沒勢又缺乏關系後臺的人則手段單壹,而且報復手段容易突出、明顯,而且希望壹勞永逸解決問題,所以提出的要求往往過高(雖然是壹次性的)。就像地痞惡霸,他們雖然欺負人,但是壹般不會把人打死,最多是打傷,或者往往采用類似城管手冊寫的那種“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的方式打人,讓妳被打都沒證據叫屈和控訴。此外更多采用恐嚇或者騷擾手段(弄個刀塞對方家門口、明著跟蹤、打恐嚇電話、潑漆之類),工作單位的報復也往往用業務問題做為借口,而不是公開說“就是因為妳得罪我才這樣xxxx”,或者通過造謠中傷方式詆毀對方,慢慢折磨對方,而不是壹氣治死對方,所以受害者也是有苦說不出,說出來四周的旁觀者也沒人支持。當然除了這些還有其他普通人更加想象不到的陰暗手段。

    而像唐慧,她沒有能力慢慢去“治”那些傷害她女兒(或者說把女兒帶入邪路)的人,也難保這些惡霸流氓進了監獄幾年後被保釋或者其他原因提前釋放(很多方式可以提前出獄,可以參考新聞爆出的壹些通過所謂“科學發明”等奇葩理由被減刑但是後來發現是內外勾結造假的事件),也沒有壞人那麽多的心機和壞本領。加上即使罪犯被判很多年徒刑,也不能解唐慧之恨,所以她才執意要求判處這幾人死刑。如果她有後臺和關系能夠找人在監獄裏“收拾”這些人,或者家庭條件好,這些人出獄對她也沒有威脅,她就不壹定會執意要求判處他們死刑了,也不會因此到處大鬧,到處上訪了。而且在壹種弱肉強食的社會風氣影響下,對平常的欺負人、擠兌人整人司空見慣,但是對於弱者通過合法渠道爭取權益卻不以為然,雖然有部分輿論支持,但是當事人、利益相關方和附近人員(當地和這個娛樂場所有關的人員、唐慧的鄰居和老家村民、地方政府)往往是持負面看法的,因為唐慧的“鬧”對這些人在實際利益和名譽等方面都會有些損害。難道壹個社會可以容忍那些充滿私刑暴力、陰險隱蔽而且往往矯枉過正的報仇方式,卻不能容忍壹個人透過正當渠道積極追求懲罰罪犯嗎?

    我沒有唐慧因女兒被誘拐賣淫而受到的那種巨大傷害,但是實際上感受到的痛苦不比這種傷害低,在處境和個人條件上和唐慧相似。在學校因為各種不適應導致自己丟人現眼、出盡洋相,被當成怪物、“傻逼”對待。如果自己麻木了,真的傻也沒什麽了,但是自己很清醒,所以這些羞辱非常清楚的印在心裏。尤其在自己初中時候,年齡很小,加上長期沒有過集體生活,面對突如其來的各種沖突,無從應對,每天都當成人生最後壹日來捱著度過,天天防範各種可能的攻擊,把本來比較嚴重的事情看得更為嚴重。這種情況下,加上太天真,沒上過小學所以不知道老師的能力是有多大,以為老師和領導能解決所有問題,結果在沒有解決時候又氣憤,大鬧,又跑到上壹級機構,把自己名聲也搞壞,到現在想起這個事就非常羞愧。如今感覺很對不起老師和學校領導,因為他們確實不可能根治校園暴力,而且在勸導過程中也盡力了,並沒有太嚴重的推諉或者消極處理。後來又告了他們,是極為錯誤的行為。但是當時如果不那樣做,又怎麽辦呢?只能退學或者忍耐。雖然最終還是退學了,其實還不如早點退,不去告那壹狀,何必給老師和校長添這麽大麻煩。

    還有,我還要再強調壹下,舉的這兩個人的例子並不是想說明“我弱我有理”,弱者就能無限的提出要求,相反我在舉例中也清楚的批判了這壹點。我只是想說明弱者在這種外界不友好的大環境下,由於話語權失衡,也讓旁觀者和外界對事情的前因後果、對事件中涉及的人的評判出現嚴重偏差、涇渭分明的對錯被攪渾甚至使黑白被顛倒,以及為什麽這種情況下弱勢壹方容易做出極端行為、心理扭曲,以及采取的壹些在常人看來並不是太合情理甚至很不合情理的事。此外,也希望人們明白,強勢方和弱勢方沖突時以及沖突之後,絕大多數情況下弱勢方受到的各種直接間接的傷害都比強勢方嚴重。不僅為數眾多的群體攻擊壹個人造成的傷害總量極大,而且平日壹個人要防範那麽多充滿惡意的人,不知道什麽時候哪個人會以什麽方式來攻擊她(他),這本身就對壹個單獨的人造成巨大的壓力與負擔,哪怕其他人不動她(他)壹個指頭,只是直接間接的威脅就讓其在每天的防範中走向抑郁與恐懼,甚至精神崩潰。而且因為責任分擔效應,這個總的大傷害是十幾人乃至幾十人或者更多人分擔,所以每個人的責任都會忽略不計了,難以被追責。就像網絡霸淩導致的自殺事件,壹個人的死是幾十萬人共同造成的,追究誰(當然往往也可能找到壹個始作俑者或者帶節奏的,但是事實上責任還是被稀釋了)?而這個單獨的弱勢者稍稍反抗,就可能涉及比較嚴重的事,因為壹個人只能用自己個人的力量反抗,自然責任只能由自己壹個人承擔。而且群體中的人能以群體為掩護,做事再惡劣往往也能隱蔽在大集體中(就像義和團、紅衛兵)難以被直接追究其個人責任,而被孤立者即使有壹點小毛病也能被群體裏這個人或者那個人看到,然後公之於眾進行群體討伐。

    村上春樹說過,“在脆弱的雞蛋向堅硬的高墻撞去時,即使雞蛋多麽‘咎由自取’,高墻多麽‘正義’,我都會站在雞蛋壹方”。我並不完全贊同這壹點,因為我認為公平正義比扶弱抑強更重要,不能是非不分,而且過度強調扶助弱小可能會導致“裝可憐”的大量出現,就像現在壹些職業乞討者。但是人們至少不能恃強淩弱、崇拜適者生存的叢林法則,對強勢的權貴和惡霸曲意逢迎,而對弱勢群體落井下石。就像反右和文革時期,壹個人犯錯誤,其他同事朋友乃至家人都要用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對其批判,把“落井人”批的體無完膚,好像這個人壹無是處、從批判之日起突然“發現”此人充滿各種罪惡壹樣,這就是追隨強權、從眾自保的典型表現。讓真相和對錯不因雙方權勢大小、金錢多少、人脈多廣、“得勢”或“失勢”而受影響,而是根據事情本身實際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價、處理、善後,才是極為必要和理所應當的。

最近幾年經常上網,除了瀏覽國內外新聞,通過壹些QQ群、貼吧、微博也了解了很多各階層國人的各種思想價值觀和生活狀態。自己為了轉移學習壓力,逃避進退兩難的高考,也加入過壹些小圈子,以匿名方式參與討論。在這個過程中,也見識了各式各樣的人,包括許多強兇霸道、陰險歹毒之人,也見識到了國人幾個突出的特征:冷漠、黨同伐異、缺乏常識、缺乏人味、充滿社會達爾文主義傾向。看著各色人等說的話以及表現的各種思想,真是感到五味雜陳,讓我對社會有了更多了解,也讓我思考學校教育、家庭環境及青少年成長與成人社會的關系。因為個人曲折的經歷和大量的閱讀,讓自己對社會上各種不良現象非常惱怒和痛恨,而自己比較敏感的心理可能也在客觀上對很多好的或壞的事情有更敏銳的認識和體察,而且因此有極強烈的愛或恨的心理。壹邊是娛樂化、虛無化、戲謔化、盲從化的網絡輿論生態(並不是指全體,只是壹種大風向),壹邊又有著民族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山呼海嘯。

    “呵呵”、“葉良辰”、“公知”、“聖母”、“腎六”、“xx婊”……各種戲謔符號和盲從的網絡行為大行其道,雖然戲謔壹定程度可以消解某種權威,但是也破壞了知識的嚴謹、政治的崇高,削弱了對不平等、生活艱苦的抨擊的銳利,將各種不正確、不應當發生的事情淡化。“妳過得不好不能怨社會,是妳自己不努力”、“妳窮妳無能還逼逼啥,以為我會同情妳”、“別激動,給妳吃口翔冷靜下”、“認真妳就輸了”、“生活就像強奸,與其因為反抗而痛苦,不如順從享受快感”、“我就喜歡看妳雖然對我不爽,卻不得不和我壹起建設祖國的樣子”……這種社會責任的虛無化、弱肉強食的合理化、人際關系的無賴化雖然不是全體國民都有,但是這些思想的信徒遍布祖國,哪裏都有。

    同時,各種民族主義也遮蓋了社會啟蒙和個性解放,比壹百年前的“救亡壓倒啟蒙”還要嚴重。就像《南風窗》采訪的獨立戲劇創作人張獻說的:“很多人把眼前巨大的罪惡,工農底層民不聊生視而不見,卻有壹個國族話語”,“在罪惡普遍存在時,我們要區分出什麽是大的罪惡,什麽是小的罪惡,什麽是迫在眉睫的,什麽不是那麽尖銳的”。人們可以為了國旗五角星的位置、國外運動員出言不遜而全民討伐,為什麽不能用這種團結的力量參與改變勞工處境和待遇(尤其改善農民工的收入和社會保障等條件)、改善農村科教文衛等方面的質量、推動教育體制改革、推動教育資源均等化等,來改變數億人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也給予更多人自由、平等、尊嚴呢?難道南海問題、臺灣不承認“九二共識”(當然我個人是非常支持國家統壹和領土完整的,但是反對為了這可以拋棄其他的偏激愛國主義)、加拿大女記者“傲慢指責中國人權”等事情真比教師被拖欠工資罷工後被開除;藝考、自主招生中各種權錢色交易、憑關系走後門大行其道以及孕婦被老板安排搬重物上下樓梯逼她辭職、農村黑惡勢力欺壓農民、扶貧款沒有進最窮困和最需要幫助的農民腰包而是被住別墅開豪車的村幹部據為己有等這種民生艱難和社會不公值得憤怒嗎?雖然我也是半個民族主義者,尤其壹直很反日,但是我的出發點是對日本制造而且否認南京大屠殺以及在其他地區的殺人、強奸暴行憤慨,是因為他們屠戮虐殺中國人民,侵害了人類最基本的生存權和尊嚴、自由、正義,而不是為了壹個簡單的民族主義意識形態,不是站在特定民族立場偏向著說話,更不應該把不同西方國家以及不同時期的國際環境、所有外國人混為壹談、捆綁看待。人應該有理想,但是不能把理想寄托於看似高大上但實際充滿偏激、沙文的民族主義上。站在自己民族的立場上對外狂嘯,既不需要付出個人的什麽經濟或者生活代價,又站在某種政治正確的位置上,還能贏得各種掌聲,自然很多人都去做。

    當然,在追求權力、金錢、美女的時代,理想的空虛也讓“愛國主義”成了填補很多人理想空白的好東西。但是這種“理想”,說穿了就是壹種非理性、非進步的思潮,對於國家真正走向強大並沒有多少實際幫助(甚至把國家推向當年德日走過的老路),相反還遮掩了更急需關註和解決的國內種種嚴重的社會問題,把民生忽略,把公平正義、自由平等擠到壹邊,“愛國主義”還成了那些在現實裏恃強淩弱、貪汙腐敗、罔顧民生的官員的遮羞布,成了靠爹靠媽、錦衣玉食、奢侈揮霍、縱情聲色的官二代富二代等既得利益集團成員及其子女集體狂熱捍衛既得利益體制的大王旗,是城市普通白領和工薪階層在焦慮於孩子教育、老人養老、買房還貸、看病難看病貴這些焦頭爛額的事之時被轉移註意力的壹個絕佳手段,也是底層平民在受各種不公和欺淩後有個發泄和“揚眉吐氣”的由頭(發泄完了還是受剝削和欺壓,就像《南風窗》中《由遊客“打秦檜”想到的》壹文中提到的嶽飛廟前五跪像被很多平日在基層官員、老板、單位來的各種上級、黑惡勢力等壓迫下的老百姓,尤其在家裏受屈的婦女吐痰發泄,但是吐完了現實裏還是受屈辱和壓迫,不過吐了之後反抗意識更弱了,因為發泄了壹部分,雖然這種發泄只是自欺欺人,並不能給壓迫、傷害自己的那些壞人任何實際的損傷,自己利益還是繼續受損,很多婦女還是受氣和挨打),所以這種“愛國主義”和真正的理想主義相去甚遠,或者說只是壹種扭曲了的理想主義罷了。壹個流行弱肉強食、理想主義熄滅、功利主義橫行、“拼爹”大行其道、拉關系靠後臺、推崇忍耐服從、對上級仰視對下面俯視、表面壹套背後壹套(或者嘴上講的壹套,而現實實踐用另壹套)、說謊話臉不紅心不跳、各種“潛規則”大行其道並壓倒法律法規以及公序良俗的時代,難道不是壹種悲哀嗎?

    其實,校園的“小社會”的狀況壹定程度上就是當今糟糕的成人社會或者說相對於校園的“大社會”的預演,以成年人為主的“大社會”的種種現實會通過家庭、學校等載體浸淫校園的“小社會”的社會生態,而現今教育體制以及其內容形式、由師生以及家長共同構建的校園人際關系等形成的校園社會文化也會對社會的發展以及成人社會的各色人等的構成發揮直接的“培育”作用。上段提到的當今社會各種不良乃至醜惡現象,難道在壹定程度上不是當今教育模式以及校園社會各種弊癥的產物嗎?

    雖然每當社會出現壹些小到坑蒙拐騙、大到貪汙腐敗乃至殺人越貨,尤其壹些容易吸引人眼球的熱點新聞爆出後,媒體往往會說“反思教育問題”,但是反思了這麽多年,教育狀況改善了多少呢(甚至是否在壹些時期還有倒退和惡化的趨勢呢)?除了壹些學校多了多媒體設備、空調暖氣以及漂亮的教學樓之外,教育制度、具體的教育的內容和教育方式、教育理念等這些更重要的體現教育內核和目的的東西改變了多少呢?當今社會的80後90後都是受90年代及之後的教育成長起來的壹類人,當今社會的種種問題這兩批人起到了怎樣的作用呢?我當然也是90後,也有很多缺點,90後也很多元,但是大多數80、90後的共性是什麽呢?我相信現在很多在高校教育過這些批次學生的高校教師尤其人文科學方面的教師又尤其德高望重極具才華和德行的知名教授應該能認識的比較深刻。

    當然,8090後在當今社會的表現也可以通過現在社會發生的很多事看到,簡單的評價可以說:有好的,有壞的;想復雜的評價,還是讓更有洞察力和分析能力的人來評價吧。但是當今的教育顯然是不樂觀的。“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同樣,少年愚則國愚,少年兇暴則社會兇暴,少年壓抑則國人壓抑,少年謊話連篇則中年人誠信缺失,少年蠻不講理則國民胡攪蠻纏,少年三五成群尋釁滋事則成年後拉幫結派狼狽為奸,少年學生時代不獨立思考和有批判思維則工作後冷漠因循忍耐服從,少年陰險虛偽則成人狡詐陰毒……可是,這20余年,教育改革了多少呢?魯迅說的“救救孩子”在如今還有多少回聲呢?抑或真的映襯了《狂人日記》裏“狂人”的處境,把金玉之聲當做瘋子的瘋言瘋語,置之不理,甚至恐而遠之了。如果這樣下去,梁任公期待的“少年雄於歐洲”何時才能實現呢?

   當今社會很盛行“找自身原因”論和“改變不了社會所以要改變自己”的觀點。如果就我個人的經歷,由於自身情況極為特殊,確實後來發生的很多事和自己特殊的童年狀況、自身的自我言行舉止有關,我個人要負很大部分責任,但是我並非典型的例子。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些經濟、社會、家庭、學校教育等問題,有些已經在這兩篇文章中提到過多次了,大環境的問題必然造就壹些欺淩他人者、壹些被欺淩者,必然出現嚴重的校園暴力,就像在貧民窟,必然很多人挨餓受窮,必然有很多人販毒,必然有很多人賣淫,必然有很多人酗酒和毆打妻子兒女,並不是妳“努力”就能改變命運,真正從底層變成精英的人並不是沒有,但是微乎其微,底層變成精英與精英子女繼承父輩地位的幾率完全不對等,同樣在內地縣城和鄉鎮普通中學通過努力考入名校幾率和沿海大城市中學生進入名校幾率也是非常不對等,雖然內地中學生可能在學校比沿海學生努力非常多倍,付出的學習時間和投入的精力和考試結果並不劃等號。

    假如財富是壹種成功的象征的話,就像馬雲從平民變成中國排名前三的富豪,確實在某種程度證明了平民可以通過努力走向人生巔峰,但是並不是其他人和他“壹樣努力”就變成馬雲那樣了,因為馬雲成功也是有各種條件(就像他三次高考,很多農村的學生復讀壹次的錢都沒有,後來經商中建立的人際關系網、抓住互聯網時代時機甚至還有些幕後的不為人知的努力以及運氣等),並不完全是簡單的清清白白只抓業務的努力就行了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金字塔結構的社會,不管怎麽競爭,總是有人走上巔峰,而更多的人在下層,而如果是橄欖型結構,就能有更多的人成為中產階級,而不會是貧富嚴重不均、底層民眾數量和比例龐大的金字塔社會。而且金字塔社會也有多種類型,壹個良好些的金字塔社會應該是中下層雖然人數眾多,但是有基本且較良好的教育、醫療、養老、住房條件,兜底的質量比較好,不需要為這些搭上命去工作;在就業時有真實且完善的勞工權利,失業時也有基本救助,有基本的法律保障和人格尊嚴;收入和社會保障能夠有較獨立自主、遵循自我意願的生活,也有壹定的追求個人理想的機會;有通過較公平的教育進行階層爬升和促進階層流動的可能;而且也能通過壹些手段直接間接的參與社會生活和政治活動,真正作為國家的主人參與國家管理,享受公民權利和履行義務。

    而如果比較糟糕的金字塔結構的社會則是不僅貧富分化嚴重,而且金錢和權力、社會地位能夠高度重合,人分三六九等;勞工權利名存實亡、勞資關系嚴重傾向資方、薪金不僅和貢獻不匹配,就這樣還經常被拖欠或者克扣、壹些工人完全沒有工人應當有的五險壹金和其他福利,甚至連工會都沒有或者名存實亡;人壹生只為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奔波,為了活著而活著,金錢和精力投入質量不高的孩子教育、低質或者自養的老人養老還顯不足,在大城市工作幾十年壹套房子都買不起;生活的重壓讓壹切理想追求、興趣愛好被拋擲壹邊,最多只能靠沒什麽興致的拍照式旅遊和用八卦娛樂刷屏消遣;人與人之間關系和互相不以道德和操守而是以社會地位、權力大小金錢多少來評價;教育差距極大,教育變成加劇社會不公並將不公傳導至下壹代的幫兇;社會階層固化,拼爹盛行,靠權力金錢關系門路而非能力獲取教育條件和工作職位以及收入和社會地位,至於其他在比較好的金字塔結構國家中的東西,也往往蕩然無存。在這種社會裏,不是妳“努力”、“找自身原因”、“改變自己”就能成功,就能爬上去,所謂“有本事”也不只是指工作能力,還有壹些“成功”的骯臟本領,例如諂媚和逢迎、行賄受賄、見什麽人說什麽話、巴結上司、拉幫結派黨同伐異……這些行為必然伴隨著認人不認理、拋棄理想追求、無視公平正義、不理會或者曲解各種規則與道理、通過排他手段擠兌他人上位、對比自己有權有勢的欺負自己不敢反抗,卻又找更容易受欺淩的人身上找補、看見各種醜惡現象保持沈默、對各種不公保持冷漠和無視甚至譏諷其他打抱不平的是“多管閑事”……難道這些就是“找自身原因”和“不改變社會而要改變自己”改變出來的“成果”,就是“有本事”的表現?

     對於很多人認為不同的人收入、地位、成就和生活質量不同是因為貢獻不壹樣,付出不壹樣,還要特地說壹下。當然我下面講的主要是比較有意願學習的,至於根本不想學習或者對學習投入很少的那些就無法算進我說的努力者中了,畢竟這樣的人沿海大城市也很多。就以我熟悉的中學教育以及其最重要目的高考為例,像內地中學,即使是班級內成績處於中等偏下的學生所付出的努力(從學習時間、投入精力這些)也比沿海大城市尤其三個直轄市的中學90%的學生付出的直接學習努力多,尤其在刻苦度上,中部幾個省份遠遠比東西部要苦。這在另壹文中和本文中壹些章節已經有詳細敘述,為了方便看而不用翻找,那我就重復壹下主要的東西。

    縣中和部分市中是5:30--6:30(冬夏)左右起床(住校是這樣,不住校的如果上早自習只能比這起的更早)上早自習,還有壹些市中是7:00左右到校早讀,從高壹至高三都是這樣。上午下午各四節甚至五節課(壹般有兩節自習),晚上晚自習壹般上到21:30-22:30,每周基本都是上六天(也有上五天的,高三很多學校三個星期才放兩天,還是為了照顧離家遠的,平常每周只放半天,“大星期”才放兩天),寒暑假三年平均看,只能放壹半(當然不同學校會有差別),長期像監禁壹樣的待在校園內。至於具體學習內容和方式,那更是苦不堪言。早自習是以閱讀為主,當然也可以寫作業,壹直要讀或者背誦約四十分鐘,語文英語政治歷史地理有很多需要背的東西。有時候早上跑操還要壹邊跑壹邊讀,然後到7:00之後還有壹個早讀,以讀語文或者英語為主,就這三個讀背時間就極為消耗精力,讓人疲憊不堪,而且即使這樣那麽多東西也背不過來。而兩個自習和午間則是被幾乎寫不完的作業覆蓋,很難得閑,尤其在高三時候有鋪天蓋地的卷子需要做,壹個人只算高三年級壹個學年,做1500張以上的卷子壹點不誇張,就像壹位衡水中學的女生考入香港中文大學,把做的累加起來有2.41米厚的的卷子拍下和自己“合影”留念。

    這種瘋狂的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所付出的腦力和體力勞動是極強的,從課堂學習的時間、強度、付出的腦力體力消耗看,比大多數都市成年人的工作都要累。這些學習歷程是壹周五天、沒有早晚自習、下午早早放學、最多到高三有些校內加課和單獨的校外補習的發達地區大城市名校學生所從沒經歷過,恐怕也不想經歷的。而且這些都是強制性的,只要妳想在這裏上學,就只能適應這些,當然妳有輟學的自由,但是沒有選擇如何上學的自由。當然,像衡水中學、毛坦廠中學等更特殊的“高考工廠”,比普通的中部縣市中學學習強度還要大(可參閱南方周末《衡水中學的“封神”之路--超級高考工廠》壹文)。(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具體情節,因為本文不是以講述和分析教育制度問題為主,所以在此暫不詳述。)

    而這種高強度的勞動量,至少從直接學習上遠超過了沿海大城市學生的付出,但是卻遠比輕輕松松學習的發達地區學生考的學校差,中部各省平均壹本率不到發達省份和少數民族地區整體水平的壹半。當然我並不贊同通過立即調整高考錄取比例來改變這個問題,因為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雖然付出很多,但是實際學習水平卻並不高,也就是往往並沒有真正理解學習內容,並沒有和分數匹配的素質,而且沿海學生在優秀師資和較進步的理念引導、極佳的硬件設備、優越的家庭條件下較為輕松的學習了很多東西,而且事實上付出的也並不少,只是這種付出相對來說沒有那麽集中、明顯、在身心上沒有直接流那麽多汗水和勞累罷了。如果看經濟投入數額(人均家庭教育開支和政府公共教育開支)和在課外的間接學習(例如在圖書館、科技館以及參與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公益活動)用的時間和精力,沿海大城市學生付出的顯然要更多,雖然這種付出往往伴隨的不是勞累而是快樂和輕松,收獲感比付出感更強。

    這歸根結底還是教育體制以及大環境導致的教育內容、教育形式、教育理念的問題(這個在另壹文中也詳細講述),體制內的師生並無辦法突破,不是“自身努力”就能解決的。但是這些能夠在沿海考壹本的學生只能考二本,能在錄取率高的省份考二本,做這些中部省份只能上三本,並不是他(她)們不努力,相反,這些男女學生付出的心血與汗水遠比很多發達地區大城市學生要多,為高考成績,為中國的教育體制犧牲了更多的自由、理想,用自我禁錮譜寫了苦難但不輝煌的篇章,而教師和其他教職工同樣“帶著鐐銬跳舞”,在體制內只能想方設法讓學生考好成績來改變這些學生的命運,除此也無他途,教師們執教的畫筆也描繪出了猩紅扭曲但又充滿光彩與希望的未來圖景。

   而且更可悲的是,這些學生只能“自相殘殺”,在壹個省內為爭奪固定數量的名額互相競爭,如果都比賽著補課、都玩命死記硬背、都搞瘋狂題海戰術,可能成績都提高,那錄取分數線也會跟著提高(或者改卷更趨嚴格以壓低分數線),說白了跟沒有提高實際作用壹樣,(壹本、二本、三本)錄取比例基本還是那個既定比例。即使錄取率出現波動,其實和當年考試成績、學生努力程度也沒有什麽關系,而是國家出於其他目的進行的既定政策調整,不以學生是否努力為轉移。而且高中的應試學習中的學生競爭和市場經濟中的各種競爭不同,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假設比較良好狀況下)往往能夠“優勝劣汰”,提高生產效率和質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生產力發展,實現經濟增長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是應試學習中的競爭中中學生往往只是在做很多“無用功”,在不能有真正“產出”的情況下拼命消耗腦力和體力。除了高考這個目的外,這些男生女生雖然不是完全做“無用功”,但是大多數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帶來的知識也會在進入大學或者走入社會後忘記,只有壹部分知識以後會用到,至於提高人文和科學素養,在這種應試教育下的學習中更是效率低下,在嚴重缺乏對所學知識理解、運用能力狀況下,投入和產出(產生的國民人文和科學素養水平、能力)如果非要量化的話,能有10:1嗎?這個問題可以問問對當今教育認識深刻的鄭也夫教授。

    其實很大程度上,這些來自中部人口大省的中學生就像古希臘傳說中的西西弗斯壹樣,把石頭推上山,石頭又自動滾落,然後再推上去,如此循環往復,辛苦勞作但是實際上是在做無用功。對於這個省份整體而言,各種補課、強化學習、題海戰術並不能提高整體中學生真正的知識素養,就算死記硬背和反復做題讓學生知道了壹些東西,在部分科目上有比較紮實的基礎,算是壹些成就,但是同時還有扼殺學生真正理解、獨立思考、多元思維和創新的能力的負面影響,而且占用了大量本可進行廣泛閱讀和社會實踐的時間和條件,學生也不能在這種教育中被發掘獨特潛質和正向個性、按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更不用說學生在這種牢籠中囚禁的勞苦青春本身的傷害了,所以把利弊相抵,弊病和戕害仍然如冰山般只被融掉壹角,整體還是那樣可怕。而且這種教育下培養的教條思維、被動化學習方式對大學學習尤其是人文學科的學習帶來惡劣影響,中學的應試教育流毒把大學相對開放多元的教育也侵蝕了。但是作為省內壹個個體學生,面對這種體制和周圍環境,無法打倒它,連逃離它都需要巨大代價,只能去強迫自己玩命學習,和同學競爭總數基本確定的、遠低於多數其他省份錄取比例的那些名額。那些說是因為莘莘學子們“不努力”所以不能獲得和沿海同樣情況的學生的成績的應該捫心自問這樣說對得起這些年數千萬中部中學畢業生嗎?

   同樣,對於那些普通的產業工人、農民工、個體經營者、農民,以及再擴展後的基層公務員、白領、事業單位普通職工(尤其像我熟悉的很多薪資和教師的社會地位、付出不匹配的很多老師)、沒有做大官或者大企業家或者社會“大哥”的親友或後臺的人、沒有大城市戶籍的人,這些人占中國人口的大多數,和我前面提到的這些中部學生壹樣,並不是自身“不努力”才不能有好的生活條件,也不是壹些上流社會人士尤其激進“愛國者”們說的是這些人“沒本事才抱怨社會”,更不是踐行了“不想著改變社會而是改變自己”這個原則就普遍能出人頭地了,相反這種社會風氣只會讓這些通過自身努力勤勞工作、刻苦學習的人更難以取得平等的社會地位、更不易獲得與勞動價值匹配的收入、更無法捍衛作為學生、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商人等的權利。

    因為這種風氣除了讓人民變得更加自私、冷漠、各顧各的無法團結、都去爭奪殘羹剩飯而非變成平等食客,而且為了那壹點點利益能夠爭得不可開交甚至頭破血流(這不只是比喻,現實裏底層民眾為了爭奪那可憐的壹點利益往往就是用暴力的手段,例如前些天南昌爆出的賣肉攤之間競爭,壹些商戶就向另壹個商戶豬肉上、攤位上破泔水、扔垃圾,還直接把各種汙漬的臟水潑了女商販身上。類似事件每天全國都有幾萬幾十萬起,在平民社會生活過的人都知道,沒有生活在這種環境的也可以在網上搜,爆出的即使是冰山壹角,也不少了。)。即使有小部分人從中出人頭地並且拿到分蛋糕的餐刀,也會在“誰受窮誰倒黴,我‘努力(哪怕是用的不正當手段)’我理應分的多”的弱肉強食、蠻不講理的觀念中變成新的剝削者,繼續維系不公平的社會。所以我希望那些覺得別人“不努力”和“沒本事”所以活該處在較低階層而自己卻高高在上錦衣玉食的人拍著良心想壹想,這樣看待廣大人民尤其是支撐國家發展進步的工人階級(當然這個工人階級比以前範圍廣了,不止是各種企業的產業工人,而是包括農民工、白領、事業單位職工、個體經營者等在內的龐大的以勞動為第壹生產要素的受薪階層),難道不羞愧嗎?不覺得這種“不努力”“沒本事”的言論很惡心嗎?

   當然,講了壹面不能不講另壹面。體制和社會大環境雖然可以影響乃至決定了個人命運,但是不能把所有責任都推給體制,然後逃避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需要履行的義務。但是如果因為認為體制不好,所以可以損人利己、坑蒙拐騙乃至殺人搶劫,就應該被譴責並且嚴懲了。就像南周的評論員文章中提到的海南的壹群搶劫犯,不僅搶劫,有時還殺人滅口,還曾經把被搶的婦女拖進車裏輪奸,作案具體情節惡劣,還以貧窮為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辯護,被法官當場駁斥。在不良的大環境下,人還是有諸多選擇的,就像校園暴力的發生有很多因素,但是不能因為學校、家庭存在的種種問題就能欺淩他人還不受懲罰。

    例如類似《盲山》中的那家買主,尤其那個強奸女主人公的男主人的父母,都是窮苦至極的人,但是卻又千方百計拘禁被拐的女生,老兩口甚至還直接按住女主人公讓男人強奸她。南方周末《受苦人的強權》壹文中的壹些話發人深省:“壹個人並不因自己受苦受難就天然具備道德優勢”、“相對於統治階級,窮苦民眾當然是受壓迫者;但民眾中原也有不同角色,很多人不乏在他人面前扮演壹下壓迫者的機會,如丈夫之於妻子、父母之於兒女等等……他們有充分條件,把自身所受迫害轉移到別人身上……他們對更弱小者的欺壓,被有意無意的忽略了”、“壹些身處底層的人,壹旦掌握壹點小權,便會利用此壹優勢,對有求於自己的人耀武揚威……復制並強化了強權的暴力”。而且由於底層民眾整體擁有資源的短缺,底層內部的壓迫、暴力往往更殘忍、更血腥,這就是為什麽有人為搶劫幾十萬乃至幾千塊錢就去殺人、因為幾千塊錢的救助款都能出現村幹部和黑惡勢力去克扣窮的吃不上飯的農民的救命錢、壹些農民為了獲得有限的愛心車票,各種弄虛作假證明自己家人有病、工資極低(把本來就低的工資說成更低以博取優先同情)等來騙取這價值幾百塊錢的車票。同樣那些碰瓷的為了幾千幾萬塊錢甘冒被撞殘撞死或者被打被捕的風險作假訛人、職業乞討的(很多騙子以“坐公交車回家”為借口每次只乞討壹塊錢)能夠為了每次少則壹塊多則十幾塊錢天天厚著臉皮撒謊,說明弱者也會喪失良知和人性,而且喪失的比強者還沒有底線。

    二戰中德國軍人對猶太人和各占領國平民、戰俘的虐待和殺戮、日軍制造的南京大屠殺和其他暴行壹樣,不能以“軍國主義”制度來逃脫每個士兵個人的罪惡,在軍國主義體制的大前提下,每個士兵在戰爭中還是有壹定的選擇性的,而且實質上除屠殺猶太人外,最高領導層的命令以及其意識形態中也沒有要求士兵必須去殺戮平民,至於很多虐殺(例如把人裝到麻袋裏系上口澆上汽油活活燒死、把很多人捆起來串成串子綁上手榴彈炸飛。雖然軍國主義導致了人性扭曲,但是這些具體的殘忍的行為天皇和東條英機並沒有讓他們這麽做,有很強的個人罪惡成分,並不是迫於體制非做不可。相反,完全可以不這樣做)、強奸,就更是軍國主義體制造就加上個人兇殘性共同作用下的結果,每個參與的士兵都應該被處決而不是因日本政府投降而被豁免罪行。這也就是我主張對於校園暴力中長期欺淩他人或手段惡劣者實行嚴厲措施懲治的原因。

    而且有時候弱者也有折磨“強者”的手段,當然更多時候去欺負更弱者,或者以特殊方式傷害他人。例如很多女性因為在學生時期和成家之後受到各種創傷,心理變得陰暗甚至扭曲。例如被婆婆欺淩,自己也會“媳婦熬成婆”,變成欺淩自己兒媳的人。還有就是婦女(主要是壹些農村和縣城的婦女)往往通過說風涼話、罵街、拐彎抹角諷刺和摔砸東西、吃飯幹活乃至睡覺前都不斷埋怨他人、當面詛咒、或者其他氣人的方式來慢慢折磨丈夫、公婆或者子女等家人,有時候也以此對付街坊鄰居或者關系不佳的同事。很多在機關、事業單位或者其他服務業工作的人也會把這種難看的臉色和話語甩給來辦事的人或者顧客。看看現在基層很多辦事員或者幹部對待辦事群眾的惡劣態度,各種刁難敷衍,就很能推測(要是在家裏高高興興很幸福,還會在外面這麽發泄嗎?)。尤其在照顧年邁的老人或者臥床難再起的丈夫或者幼小的子女時,往往各種怨氣能夠充分向這些家人身上發泄。不僅是言語上的譏諷、說難聽話,往往會有直接虐待。這也是現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虐待老人現象嚴重的壹個原因吧。當弱者心黑,往往也會有各種方式欺淩他人,而且也很隱蔽,手段也很殘酷(甚至非常殘酷),當然危害也很大。當然這在大城市居民中很少,可能大城市居民不以為然,但是這在農村真的很多。而如果女權得到保障,男女真正平權,女性也有自己不受制和依附的生活,婦女不受那麽多傷害,能夠獨立自主,就不會惡婆媳循環無盡、毒婦怨婦滿村了。而曾經受傷害也不能成為免除自己的責任,尤其不能傳導傷害給無辜的人。不過,想在當今社會的廣大人民中形成既意識到體制弊病,又明白自己的責任,既團結起來推動社會的進步,改變不公的環境,又在自身日常生活的點點滴滴中履行自己的義務,從身邊做起從自己做起,真是很難的,當然我也並沒有完全做到。更重要的是不僅現實不是如此,反而有很多人在用完全相反的價值觀和行為來生活,就如同前面提到的那些人。

    雖然我自己本身就有種種問題,按現在流行的話是“沒資格”來嫌棄他人、評判社會的。甚至從某些方面,自己還是“拉關系走後門”的受益者(轉學時候),上的學校有些也是省內名校(例如河師大附中和濟源壹中都是省內可以排進前20的名校,河南全省大約有上千所高中),自己大鬧時也有某種“強勢者”的味道。但是,我還是忍不住想去講,因為我在農村、縣城、中等城市、大城市都或長或短的待過,加上通過很多閱讀(尤其通過報刊雜誌對當代社會和近現代社會的了解)還是知道了不少東西,雖然沒有上小學,少了這個經歷,但是卻在其他很多方面見到了比同齡人更多的事情,了解了各種善與惡。更不能因為自己可能因為從壹些不良現象中受益過就緘口不言,相反應該為此愧疚,並且利用這些手段取得的較優越的條件為更多人發聲。

    因為我經歷特殊,看問題能客觀嗎?對這個問題,我自己也不能清楚的自評。但是,如果我是如同部分從未經歷各種平民社會環境的“清清白白”、“幹幹凈凈”的嬌生慣養的上層青年,就沒有可能比較深入的知道平民社會真正的貧困、不公、暴力、虛偽、冷漠;如果我不是長期處在孤立、身體虛弱、精神緊張的狀況下,也不能感同身受的理解社會裏各種弱勢群體如婦女兒童在受到傷害時的無助與痛苦;如果自己在校園暴力裏沒有激烈反抗,麻木不仁,慢慢適應、接受了這種有人欺負人有人被欺負的現實,或者完全逃避了事,或者變成旁觀者或流氓、“校霸”行列中的壹員,也不會有現在還算敏銳的觀察與分析能力,也沒有了批判性,而可能把不合理看成合理,也變成自己現在反感的人;如果沒有這些曲折的經歷和具有被傷害和傷害他人的雙重狀況,就不能清楚的體察人性的復雜與惡劣環境對人思想和行為的重塑力。

    從小的閱讀,尤其是沒有功利性引導的閱讀讓自己有了壹定的獨立思考能力,報刊雜誌的大量閱讀更是讓自己在教科書之外能夠更多了解古今中外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而且我小時候看的70年代的老課本之類雖然沒有現在的教科書相對生活化,但是卻有壹種革命性和批判現實主義的獨特魅力,在獨立閱讀以及和生活的比對後,會產生壹種推倒壹切不公的豪情壯誌,把公平正義、自由解放而不是現在推崇的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當成壹個青年的追求。例如魯迅的《藥》、《祝福》,巴金的《家》,夏衍的《包身工》、海涅的《西裏西亞的紡織工人》等等文章或者詩篇,都有這種追求個人幸福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滲透出來,不像現在很多課文或者做的試卷中的文章看似貼近生活實則粉飾太平、遮掩不公,而且嚴重的教條化應試化,並不讓妳獨自感悟文章,而是按老師灌輸的意思理解內容,為了考試得高分去自動“貼近”參考答案和揣測閱卷人心理(有的老師直接就說平常各種考試訓練就是為了要“取悅”閱卷人、寫作文要“帶著鐐銬跳舞”,也就是在約定俗成的寫作思路、限定好的價值觀取向、幾個固定的寫作格式下展示“文采”)。

    從校園裏種種不合理的現象到成人社會的各種醜惡,這些都需要有人講述、批判、討論、解決。雖然自己是壹個犯過很多錯誤,嚴重傷害過他人的人,但是我還是不想因此而去明哲保身、自顧自己,內心還有壹些正義感和使命感。黑的就是黑的,白的就是白的,如果有黑有白,黑的占多少,白的又占多少,都得分個壹清二楚,而不應該和稀泥,更不應該顛倒黑白,不分對錯。在壹個崇尚權力與金錢、普遍認同強者邏輯的社會,總應該有不同的聲音,哪怕這個聲音很微弱,哪怕發出這個聲音的人自己也“不幹凈”,但是社會不能緘默,人民不能萬馬齊喑,不能讓物欲橫流、厚黑遍地、理想扭曲的潮水吞沒。

   真正強大的國家應該是維護全體(至少也是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讓每壹個人都能有尊嚴的生活,讓每壹個人都有發聲的機會和平臺,而非變成壹部分既得利益者裹挾占人口大多數的工人農民來為充滿著不公與虛偽的大集體搖旗吶喊的機器。引用寫有《活著》壹書的余華所著的新書書名--《我們生活在巨大的差距裏》很能說明中國的現實,區域差距、城鄉差距、行業差距、各階層差距、性別差距,以及前面這些帶來的懸殊的貧富差距、社會地位差距,本應有相同的政治權利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差距不大的受教育條件、經濟參與與收入分配的十多億中國公民,卻因為種種非個人努力的原因處在極大的差異之中。這些極大差異形成的原因往往主要並不是個人奮鬥的勤勞或懶惰,而是家庭出身、戶籍壁壘、生長環境、工作行業、人脈關系、所處階層(上面幾點部分內容相互重合)甚至是幸運還是倒黴等非個人原因的體制性、行政性、代際傳承性、隨機性等問題導致的。

    現在中國的中產階級據統計只有1.09億-2.04億(根據瑞信財富報告和中國金融調查得出的兩個數據),加上金字塔頂端富裕階層的壹兩千萬人,也只占中國總人口的十分之壹至六分之壹,這些享受著歐美發達國家生活水平的既得利益階層就算不去同情大多數工薪階層以及廣大工農的處境,也不應該把自己的優越感淩駕於平民的自尊心之上,更不能強行拿自己的生活條件去“代表”全體中國人民,進而用“愛國主義”意識形態壓制人民對於公平正義、平等自由的追求。對於處於更弱勢的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農民工、留守兒童(尤其是留守女童)、殘疾人等群體,因為她(他)們本來話語權就微乎其微,在受到欺淩、剝削乃至虐待時往往很難反抗和擺脫較封閉的處境,悲慘程度可想而知。這樣做對得起數十年來因為家庭暴力等原因自殺的數百萬婦女嗎?對得起因為貧窮導致“貧賤夫妻百事哀”而讓女性變成惡婆毒婦怨婦使得整個家庭男女長幼長期處於折磨與矛盾沖突中的千千萬萬家庭嗎?對得起沒有五險壹金養老醫療全靠微薄且易被拖欠的工資度日和養家的農民工嗎?對得起6100萬乏人照看、衣食不濟、沒有受到良好教育甚至時常被性侵的留守兒童嗎?對得起因為各種政策性歧視和個人性歧視不能和受和普通人壹樣教育、工作、社會參與的機會的殘疾人嗎?

    當然,對於弱勢群體,並不是要去遷就弱者,壹味給弱勢群體各種恩惠,而是給她(他)們梯子和安全網,讓這些人能夠和普通人壹樣有機會求學、工作,和普通人壹樣能夠參與社會生活,有選擇各種職業的權利和條件,而不是淪落底層,變成邊緣人群,也不能讓弱勢群體沒有基本的衣食住行而要寄人籬下或者依附親友或老板乃至黑社會,受盡白眼和欺淩,甚至被用來犯罪(例如殘疾人被黑惡勢力控制強迫乞討),給這些人基本都物質條件和法律保障,給她(他)們最基本的人的尊嚴。馬克思說過,未來理想社會是“以每個人全面而自由的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壹切人自由發展的條件”。每個個體的幸福才能構成社會的進步、國家的偉大。保護每壹個人的權益,給每壹個人尊嚴,無論他(她)是強者還是弱者,無論是達官顯貴還是市井平民,無論是京滬戶籍持有者還是內地農村戶籍的名下人,都有法律和制度實踐中的平等,都有發出自己聲音和爭取權益和尊嚴的權利,這才是真正偉大的國家,才是值得去愛和用生命去捍衛的國家。

    我想起了初中壹年級時候,我們那時是七年級(即初壹)才正式學英語,班上有很多來自農村的學生,其中有四五個女生英語學的特別好,那壹年我們那裏有個名校畢業生想實習壹下,正好來了我們班,教學能力強,而且教育手段多樣,把平日死氣沈沈的課堂搞得很有活力,還請過我們吃飯。她講的很好,壹些女生學的也很好,她們多數來自農村,但是英語天賦並不比大城市的同齡女生差,無論是口語還是書面做題和寫作。在只有錄音機算是“高科技產品”的簡陋課堂中,她們都表現了很強的學習英語的能力和學習欲望,課堂表現也可圈可點。但是後來這個老師也離開了,就如同偏遠山區壹個優秀的支教老師離開壹樣,孩子們失去了壹個好老師,往往就不再有那麽多的學習進展了。

    多媒體設備和個人電子學習工具的缺少、個人視野受環境限制(與大城市尤其國際化大都市中的同齡人接觸各種外國文化、英語書刊、和外國人交流乃至出國的優越條件天壤之別)等原因,除了個別學生通過拼命努力、用死記硬背和題海戰術日夜學習能夠考個好學校,繼續攻讀英語之外,大多數和大城市女孩有壹樣天賦和求知欲及理想的農村女生不得不從這扇打開世界的窗欞前轉回身去,回到那死氣沈沈、破破爛爛的家園裏。像丁X、劉X婷、楊X的女生,英語都是很好的,但是在師資條件、學校基礎設施、生活的大環境以及家庭狀況等因素的制約下,她們只能把學英語當成例行公事壹樣,為了考試而學習壹些,閱讀量和閱讀面都不能和大城市學生比肩。

   對她們這類學生來說,如果很有幸,就考個二本學校,在家鄉找個體面的工作或者在大城市從單位的最基層做起,往往也和英語或其他大學專業沒有多少關系。而更多的同樣情況的女生,可能只能考個三本或者大專,學的英語也早隨著大學放羊式教育和與家裏的父母或者其他親戚關於人生未來的各種抱怨和拌嘴中忘卻殆盡了。甚至有些女生早早輟學,打工掙錢,去大城市從事各種辛苦的工作,然後和同壹階層的人結婚,或者幹脆被家人包辦婚姻,成為和自己母親、祖母等祖祖輩輩的女性壹樣,在破舊而保守的村裏每天沒有理想和追求的麻木的活著,平日出門最遠走到村頭小河,眼睛最遠也只能看見離自己不到10裏的樹林。即便偶爾能去集鎮或者縣城購物和走親戚,也只能帶回大城市早就不流行的款式的衣帽,沈浸在精神生活貧瘠的大包小包之中。至於娛樂,對於很多農村的婦女(男人往往也是),麻將桌是最大的興趣。即便有了互聯網,因為知識與環境的局限,她們在互聯網上的關註點也壹樣非常有局限性,失去了想象力、創造力的她們,在思想的開闊度上,還不如許多進程打工的男性農民工。她們每天捋起褲腿揮汗如雨的在田裏幹活,回家又在油煙裏忙的要死,在與鄰裏罵街、和婆婆鬧別扭甚至丈夫的拳腳中度過余生。不知這時,她們是否還記得剛開始學英語時候的熱情和興趣,是否還記得自己筆尖劃出各種中外知識時心中或許有的壹些夢想--了解世界、走出農門、走向新的生活、追求更多生命的可能性;抑或是壹些樸素的想法--穿上電視劇裏女明星的那種衣服,也和她們壹樣有氣質,走在霓虹燈五顏六色的光映照的大街上,在電視裏演的高樓別墅的陽臺上穿著睡衣看清晨的陽光,和通過戀愛結合的高大英俊事業有成的男朋友雙宿雙飛……

    真正能實現這些夢想的農村女生鳳毛麟角,因為,錄取率太低了,學校之間差異太大了,像河南全省壹本率7-8%,“三駕馬車”省實驗、鄭州壹中、鄭外本部壹本率達80-90%,很多地市裏最好的學校壹本率在30%左右,而普通縣城壹中壹本率往往只有不到5%(除了個別名校),其他普通中學往往不到1%。而農村家庭的子女往往都是在縣城中學甚至鄉鎮高中。而越是經濟條件好、居住於城市的學生家長越重視子女教育,也越能投入更多錢和精力去提高子女成績,在小學或者初中成績好,當然也越容易進入高中名校,這又有利於進名牌大學。壹方面,好的物質條件可以讓子女沒有後顧之憂,專心學習,又能在補課、學習工具、課外作業這些上有能力投入,自然成績較好。此外經濟條件好的家長可以交巨額擇校費讓子女進入名校學習,當然通過關系後門也可以去好學校(我就是這樣進的附中)。而農村家庭在這種競爭失敗後越發不贊同自己子女通過考學改變命運,因為經濟條件不足以支撐子女和城裏孩子壹樣的學習經費投入,家裏邊很多口人素質參差不齊同樣也無法給子女壹個安靜、平和的學習環境。而高考改革之後對學生課外閱讀量、優秀教師引導等要求更高更重要,城鄉教育差距更大。即使考上大學,基本也只能考上二本以下,絕大多數都是三本和專科,而有沒有這類學校的文憑對找工作、對工資多少影響也微乎其微。這也是現在農村流行“上學還不如打工”思潮的重要原因。

    如此循環,階層日益固化,有些人上下兩代都是老板、公務員;有些人自己是白領藍領,培育的子女也要去從事這種工作;中產階級給子女選擇名校、體面工作,其實也是自己同樣人生的延續;底層農民工的下壹代比老壹輩除了手裏多了臺智能手機,衣服比老壹代新壹些鮮亮壹些,職業、社會地位還有個人追求和父母比較並沒有太大變化。教育原本是讓不同階層的子女盡可能站在同壹起跑線,讓每個未成年人都有較平等的機會走向未來,而如今的中國,教育卻成了凸顯社會分層、加劇當下社會各階層固化的推手,讓貴者恒貴,賤者恒賤,治人者恒治人,治於人者恒治於人,雖然也不乏通過應試教育從底層壹躍成為社會精英者,但是相對於整體,這種情況並不多。

    而且更吊詭的是,據我直接和間接的觀察了解(主要通過互聯網上壹些交流以及各種閱讀,現實裏也算見過這類人),從底層尤其內地農村通過應試教育考入名校的學生在各種人文素質尤其愛心、同情心、多元包容、國際視野方面還不如沿海大城市畢業生,反而更加自私自利、崇尚強權、更強烈的追逐金錢和權力,傾向於忍耐服從、“聽話”,贊同盲目的忠孝節義,反對女權、反對同性戀、反對丁克、反對性解放和不婚主義等思潮,在社會議題上持保守主義觀點而非進步主義觀點。例如很突出的壹點,許多(不是全部)來自於農村保守思想濃厚的家庭出身的男性,在婚後往往不能給予生長在大城市的妻子足夠的尊重和理解,在家庭博弈中往往傾向於父母而非妻子,妻子只能更多的順從公婆的意誌,為了傳宗接代而不顧妻子個人自由要妻子盡早生育乃至生多胎、在家相夫教子而非鼓勵妻子在事業上有更多成就和給她更多自主生活空間。這樣就造就了百萬千萬嫁給農村出身男性的城市優秀女性毀掉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不能按自己意願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往往考慮家庭就要把工資收入、離家遠近、是否方便照顧公婆等放在主要位置)、隨心所欲的去旅行、參加社會活動,淪為生育機器和照顧公婆、子女的仆傭,端屎端尿、洗衣做飯,服侍公婆和丈夫,還得聽公婆乃至丈夫的各種責罵,尤其很多婆婆會毫無道理或者故意找茬的欺淩兒媳,各種無端責備、侮辱、謾罵和折磨(例如挑剔買的東西、讓兒媳把幹幹凈凈的衣服在重新去洗,說兒媳做的飯不好吃是故意氣婆婆等),甚至有壹些女性會遭受這種丈夫的家庭暴力。這些曾經對“質樸”的農民出身、刻苦學習、白手起家掙錢致富的丈夫充滿尊敬和愛憐而以身相許的妻子們,最終往往只能在家庭的桎梏中消磨壹生。

    只能說,這是更深層的悲哀,在壹些不發達地區封建宗法殘余和保守主義大行其道的情況下,加上糟糕的教育和大環境不僅毀了很多人去追尋更美好生活的機會,還破壞了人性、扭曲了心靈,讓人變得更加冷漠與無情、虛偽與自私,當農村孩子出人頭地之後,反而露出野蠻資本主義時代暴發戶的青面獠牙。但無論如何,我還是希望中國的區域、城鄉、階層差異能夠得以縮小,尤其在關系到壹代代新人未來的教育領域,應該通過教育投入的均衡化(而非簡單的改變各省的錄取率)給予不同地域學生在師資、教育基礎設施、教育理念等方面相差較小的教育,培育自由、獨立、自尊自愛、有同情心和同理心、有正義感、價值觀正常、思想進步健康的新人。當然,這些我只能說說罷了,沒有權力,就無法改變,只希望以前那些來自較貧窮家庭的很好的同學,尤其那些女生,能夠有壹個好的人生歸宿,即使不富裕,也要有些尊嚴和自由,至少少受些委屈,少受些他人的擺布,有個還算不太差的壹生。



   無論是在電視、報刊雜誌、互聯網上了解的社會百態,還是親身經歷的世事艱辛,都讓自己充滿憤懣、壓抑、痛苦和失望。雖然無論自身還是社會,當然也有很多好的東西,但是我總是看不慣各種不好的東西,對各種無恥的人非常厭惡(當然我自己也有無恥的地方,但是仍然極度反感那些社會上其他無恥的人,當然也對自己的壹些錯誤更反感痛恨),尤其是當醜惡的東西還有這麽多的情況下,總是想去改變,但是自身難保,力量又小,無力去打抱不平或者糾正他人錯誤的觀念,每天越看越氣,但是又放不下這壹切,也沒辦法放下,自己的人生不可能與社會大環境切割,沒辦法完全逃避現實。“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雖然這話說起來很矯情,但是心裏總有這麽壹些誌向,去改變不公和懲惡揚善。自己作為壹個經歷許多坎坷的人,很能體會到弱者的痛苦和無奈,對於強大且邪惡的東西有壹種強烈的仇恨,試圖去攻擊它們、推倒它們,把世界上壹切不平的事扳平,把顛倒了的黑白扭轉,只是往往力不能及。

至於我個人的前途,似乎已經是無路可走了。雖然這些年學校生活積累了各種經驗教訓,但是並不足以適應學校生活,也不能很好的融入社會。這些年由於抑郁癥帶來的各種問題,焦慮、壓抑,記憶力減退,思維方面也有些不如以前了,學習成績很難回到前兩年的巔峰狀態。失眠情況雖然不嚴重,但是還是存在,而且最重要是晚上經常做噩夢,即使不太“噩”的夢也往往都是和自己學習或者生活裏的經歷的痛苦有關的,讓自己經常半夜驚醒,睡眠質量很差。而且無論是睡覺還是做別的事,往往都在有意無意的拖延,感覺做什麽都提不起精力,不願意去做,總想逃避壹切。尤其在第壹年復讀時,發現自己經過了多年改變,還是處於孤立無援的狀態,無法清楚有效的判斷身邊其他人孤立、歧視自己的具體原因、程度輕重,因此也很難有辦法去應對,即使最後發現了壹些問題,往往也是反應過敏或者反應遲鈍。而且如果以後在大學或者工作單位再次和他人沖突,尤其是和那種拉幫結派、有權有勢的人沖突,仍然是沒有辦法擺平。自己孤身壹人,對方人數眾多;自己在明,他人在暗;對方做壞事手段隱蔽,我做壞事手段明顯;自己的陰險程度不及對方、陰招損招的多少和運用能力不如對方;自己喜怒形於色(例如看見那種欺負妳還不覺得自己錯,還擺出壹副“我就這樣妳能怎麽樣我”的流氓,我很可能忍不住壹刀殺了對方,反正永遠都不會忘,有機會就想治這種人。我在附中也曾經有樣學樣的擺出這壹招,最後也退學了,但是絕大多數惡人都沒有因為這種無賴流氓手段受懲罰),往往心裏藏不住事,對方則能口蜜腹劍,在背後慢慢找妳麻煩;自己說話做事往往不會繞彎,還容易得罪老師,對方則能在老師面前裝的很乖;自己不善於撒謊或者至少當面撒謊容易緊張露餡,而對方則能說謊話、不承認做事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別人解決沖突方式“多樣化”,我就只能找老師或者領導,要不就是做比較激烈的事猛烈反擊……

    就像我在初中,七八個人從教室跟到寢室,又跟到政教處,跟在後面嚇唬妳,結果平安無事,我在教室坐在王奕後面卻被勸退學(當然還有前面的原因加上導致的勸退)。別人向我頭上背上投東西、把被子扔地下踩、拿刀剪課本或者在書上畫寫侮辱言語,結果沒人告訴我是誰幹的,但是自己反擊壹下,例如拿裁紙刀在桌子上劃,馬上有人告訴老師說是我挑釁,這就是孤立無援和拉幫結派者的力量對比導致的結果。如果是我幹了這些事,肯定馬上有人打報告,告訴老師或者那個同學,而且即使沒人看見,我想說謊也會緊張而被老師看出來,但其他學生就能臉不紅心不跳的否認,還壹副無辜模樣,或者假惺惺的說句對不起,以後還繼續找妳麻煩(像淩霄漢)。還有就是那些流氓“校霸”往往會看人下菜碟,並不去惹那些和老師關系好、家庭背景好的學生,打架找事也會看時間、地點、時機,這樣往往不影響壹些旁觀類學生的利益,而我往往是在課堂大鬧,反而影響了他人(就像前面提到的在抗大初中的那幾次,還有附中的那兩次,都是當場發作),引起更多人對自己反感。

    很多老師和學生因為不能完全了解我,在我發作之後不知道還會不會有進壹步的什麽動作,無法判斷我後面還可能做什麽,面對各種不確定性,當然還是遠遠的走開比較好(但是恰恰是我做事的不確定性和不可預知才震懾住了那些流氓惡棍學生,因為他們摸不透我的脾氣,不知道我在被欺淩或者騷擾之後會如何反擊,所以我才沒被他們打殘打傷或者其他嚴重的欺淩。而像他們平常欺負的同學,正因為他們摸透了被欺淩者的脾氣,知道這些被欺負的人在被欺淩後會用什麽方式反擊(或者幹脆就不反擊),所以才能肆無忌憚的欺淩,而且不會有嚴重後果(就像他們知道壹些“受氣包”即使被欺負也不會反抗,或者在放假前打壹頓,然後過兩天開學這個人氣就消了,所以才挑準放假時候打人。如果是壹個很記仇的人,他們就不會采取這種方式。這就說明我的反應程度和反抗手段的不確定性給我帶來了很大保護,當然副作用就是導致了很多老師同學的誤解和歧視,不知道我還會幹出什麽“驚天動地”的事)。我特意采取激烈的和不確定的反抗方式才震懾住了窮兇極惡、人數眾多的流氓惡棍學生。他們尤其怕我受嚴重欺淩之後殺了他們(當然我潑水告狀這些也壹定程度震懾了對方不敢輕舉妄動),所以才只敢小打小鬧,不敢更瘋狂的進攻)。相反,那些喜歡尋釁滋事、橫行霸道的流氓惡棍學生的套路其實對很多普通學生來說還是壹定程度可以預知的,可以通過壹些方式去躲避他們,所以反而對這種人不像對我那樣恐懼。

    還有就是因為學生矛盾而頻繁找老師解決,老師就會心生反感,從初中壹年級開始,大多數學校都在我離開前(有些根本沒出大事時候)就多次給我還有我父親說,最好“換個學校吧”,想送客了事,認為我是個大麻煩(例如壹個學校領導在我離校之後說過“恁終於走了”,聽我父親說的,忘了那人是什麽職位)。雖然其他很多學生也經常違紀,可是由於很多就是小騷擾、小沖突,而且並不告到老師那裏,所以老師並不反感這種學生。至於打架鬧事的,只要不打出輕傷以上,鬧到派出所之類,他們也不擔心,但是像我這種告到老師這裏,就等於老師要為之負責,還要去處理這些事,所以老師當然不太樂意讓我在學校繼續上學。當然,他們也確實沒能力沒辦法去解決這些事。

    此外,前面提到了,很多人認為“存在即合理”,校園暴力中,很多人認為厲害的人欺負人並沒什麽,被欺負的弱者就“應該”被欺負,不激烈反抗,也不上告,欺人者站在欺人的“位置”,被欺負者也在自己“應該在”的“位置”,這樣就“和諧”了,就“沒事”了。我壹直反抗、告狀,與“校霸”之類對抗,然後爆發激烈沖突,壹些學校領導、壹些老師、還有壹些同學就會看不慣,認為這樣不正常,甚至可能感覺這是“擾亂了秩序”、“惹出事”。就像現在西方壹些女權運動組織的調查,壹些舉報同事、同學性騷擾自己的女性反而被老師、領導、其他旁觀的同事、朋友認為是“麻煩的人”、“容易招惹事”,而對她們進行歧視排擠,受二次傷害(可參考維基百科“性騷擾”條目中“抗議後的報復與迫害”部分)。當然,我有時候反抗過度,反應過激也是壹方面。

    還有很重要壹點,就是如果告到老師那裏,往往更容易被同學孤立,因為學校潛規則就是大多數學生之間的矛盾是應該“自己解決”的,而不是去找老師或者家長,認為這樣“告狀”是無能或者“很壞”的表現,這種做法本身就會被很多同學孤立、疏遠、排擠。所以說,相對於那些流氓惡棍式人物,學校更不喜歡我這種人,因為前者做事會看人、看場合和時間(例如在校外、夜間、沒人角落),而且做的事可控或者說不會嚴重影響學校和老師利益(打人不見傷、適可而止,而且打人者和被打者都不會去找老師,往往連家長也不知道,對學校來說相當於什麽都沒發生),而我則容易通過學校正規渠道,等於讓老師和學校領導負責,還得讓他們付出時間和精力,鬧的事往往又是在學校甚至課堂上,而且有時候表現的過激,老師不知道我後續還會做什麽更過頭的事,比較害怕,所以我比那些流氓惡棍更被看做學校和班級的“麻煩”。就像前面提到的附中閆校長對其他打架事件的態度和對我違紀的態度截然不同的狀況就是非常典型的。別人做壞事手段比較隱蔽,而我則是在大庭廣眾之下做,非常明顯,所以更容易令老師和同學恐懼,畢竟眼見為實,直接見到的暴力就能對壹個人產生更清晰的印象,至於那些打過很多次人的流氓惡棍,只要沒人看見,就能在人前裝出壹副惡棍紳士的風度,並不招人厭煩。這種情況下,何必去學校給別人“添麻煩”,也給自己“找氣受”呢?(當然,在這些年中,因為長期處於對抗之中,有時候會把壹些不是太嚴重的事反應過度,反抗過激。因為害怕自己壹旦退縮導致對方變本加厲欺負,所以壹直只能以超強硬對強硬,豁出命來對抗,行為自然容易非常過頭。而且加上害怕被欺淩者中唱紅臉的騙了,痛恨那種打完之後假惺惺道歉,以後還繼續欺負的那種情況(在這篇文章和另壹篇文章都提到過)。所以往往拒絕任何和解,包括對普通同學的調解也抵觸,所以處理方式也確實不當。)

     此外,壹旦和個別人發生沖突,不僅容易得罪和這個人關系較好的壹幫人,還容易因為自己情緒失控、判斷力不清晰、表現的反擊方式激烈等原因和其他普通同學關系也惡化。就像在初中,無論是在壹初中,還是抗大初中以及二初中,因為和個別人發生沖突,由於手段過激,壹方面別人對我的看法發生變化(例如劃手自殘事件讓其他人看見我就躲開跑),導致很多和我沒矛盾的人也疏遠我;另壹方面,由於和流氓學生沖突,導致自己對其他壹般同學也產生戒備心理,甚至厭惡所有和那些流氓混混關系較好的人,就導致自己也對沒有傷害自己的其他同學產生敵意(像其他人想參考下我的作業或者試卷,其實讓他人看看多好的交朋友機會,但是當時很固執,還捂著不讓看,堅決拒絕),還有因為發生矛盾後自己吃虧導致心情不佳,然後對待其他和自己關系好的同學也沒有好氣,甚至把因為和流氓校霸沖突中吃虧的氣轉到日常和其他同學交往上,表現的缺乏禮貌、把他人的善意拒之門外等等,例如在附中和淩霄漢發生沖突後,我對班裏其他同學也不像以前那麽熱情有禮貌了。加上自己交際能力差,不能準確了解其他每個人的心思和對我的真實態度,面對壹部分人(假如5個人)歧視、攻擊我,可能自己會誤會有10個人對我不友好,然後對這些人都充滿反感,這種情況下,和個別人的沖突就演變為和很多人都有了芥蒂,加上前面說的壹些被孤立的原因,互相作用,然後惡性循環,導致和班級內同學的關系越來越不正常,出現越來越多的矛盾。這些年雖然試著改善,但是並沒有多少成效。結果這樣不僅讓我自己受到很多額外的傷害,還給其他原本可以正常和平相處甚至成為好朋友的同學帶來了不安和反感、傷害,把原本正常的那部分人際關系也搞砸了。

    在這種環境下,就會越發敏感多疑,判斷力出現偏差,把他人壹些正常的舉動也看成挑釁或者孤立,這樣讓自己更難受、對他人更厭煩,逐漸變得難以分清善意和惡意,在和他人普通的爭執中反應過激,激化矛盾,自己脾氣也變得更糟。而且沒有可以完全交心的朋友,也就意味著很少有人能教給我學校裏各種生存的技巧,這樣對於學校裏各種“潛規則”或者說別人司空見慣但是我還不知道如何處置的事缺乏了解的渠道。我也缺乏與其他同學深入交流的能力,我無法了解別人的意圖,別人也無法了解我的意圖,總是出現各種誤會,造成許多矛盾,而這種不良的關系又導致矛盾無法得到有效解決,把很多原本可以化解的非蓄意攻擊的小矛盾變成後果嚴重的沖突。每天都要費上很大的精力去費勁的分辨別人做事的意圖和對我的態度,每天對別人的有壹定褒貶意義的話都得壹句壹句分析究竟是善意還是惡意,就分析這些永遠分析不完的東西就精疲力盡(其他普通同學之間判斷他人壹舉壹動往往就像吃面條拿起筷子壹樣下意識和自然,就像算壹加壹等於二這種算數題壹樣從腦子裏不需思考的投射到手上寫出,不需要多考慮就知道別人在幹什麽,而我卻需要琢磨大半天),還怎麽好好學習和快樂生活呢?想到去了學校就總要面對這些,就沒有什麽勇氣再去,也不想受以前受過的這些罪,不想天天像被電擊壹樣因為別人的冷眼或者誇張的歧視動作而渾身發顫,然後又像行屍走肉壹樣呆滯的看書,身體像被抽空了壹樣,沒了魂,然後自己慢慢變得越發精神異常,自語自笑,變成壹個孤獨的怪物。在沒有外界傷害和敵意下的孤獨沒有什麽不好,關鍵是孤獨和孤立是不同的,孤立是被四周用不友好的方式對待,並且影響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還有就是自己缺乏各種與流氓式人物對抗的手段。壹旦出現沖突,只能還是找老師解決、小發作、大鬧之類,甚至做出更極端的事。因為自己沒有流氓惡棍的那麽多招數,而且也沒有精力去每天慢慢和對方鬥,加上自己容易生氣,長期壓抑肯定會爆發,找老師也不能處分他,更別說開除對方了,被欺負還要天天見面,即使想保持心平氣和也不可能。前兩年壹直特別後悔以前做的比較極端的事,例如潑開水、自殘、站桌子上、去市裏告狀,現在雖然還是後悔,但是想想其實那時候也沒別的辦法或者發泄渠道,投書砸自己、拿剪刀砸自己的人天天在眼前晃,背後各種風言風語、挖苦諷刺,用陰招(前面提到的破壞書、弄臟被子、跟蹤、把和我有矛盾的人安排在壹個通鋪鄰位之類)整我氣我,又打不過那麽多人(裏邊有些人即使只打壹個人也打不過),老師也不能制止,連個處分都沒有,只能通過這種方式反擊,雖然我自己在這種反擊裏傷害最大,對名譽產生永久的無可挽回的損害。而且對方人多勢眾,消息靈通,即使找妳的事也能讓妳抓不住對方(找個外班不認識的人打妳罵妳或者跟蹤妳,就像初壹時候徐士強帶了壹群外班學生打我,就像李治派人跟蹤去見馬主任的我壹樣),雙拳難敵四手。

    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因為自己和有矛盾的人力量不對等、信息不對稱,所以往往不知道對方會在何時何地、用什麽方式來找麻煩,精神容易過於緊張和焦慮,時間長了會陷入過敏或者麻木狀態,更加難以理性、有節的對付各種矛盾沖突。與人出現不和後,只能通過自己的猜測、分析來判斷事情,判斷對方可能傷害自己的各種手段,自然容易出差錯,甚至被誤解為“被迫害妄想”。雖然這些年吸收很多經驗教訓,但是並沒有多少新的對付流氓混混學生的手段,同樣也沒有適應各種亂七八糟的人都有的職場環境的能力,所以即使去了學校,說不定還是會走老路或者做出更激烈的事,給自己和他人都造成嚴重傷害。所以這也是我壹直沒有去復習學校,而且某種程度刻意逃避考大學的壹個原因。

    現在通過互聯網又了解了各行各業各種人的思想,反正看到了更多社會黑暗面,感覺如果我遇到了這些可能會比以前更忍受不了,尤其遇到對方玩陰招暗中下絆子或者做了傷害自己而不承認、還繼續蠻橫無理的情況,容易極為憤怒,暴怒下頭暈腦脹,吃不下飯,如果在這種環境中不出事可能倒奇怪了。看到那種“反正妳也怎麽不了我”、“我就這樣找妳麻煩妳又能怎麽樣”的人,我肯定忍不住發作(我曾經也學過這麽做,算是壹種痛苦中的逆反),搞出大事。因為自己的特殊情況導致的個人思想、行為的與眾不同,現實裏很容易和這種人沖突,但是自己實力又不能戰勝對方,每天還要低頭不見擡頭見,不是自己天天被嚇唬、歧視、孤立甚至直接被毆打,就是壹直對抗,防備對方,更不可能集中精力學習了。像在初高中那種情況壹樣,像和李治王若斌等七八個人天天對抗壹樣,每個充滿惱怒、痛苦,生不如死。在這種情況下,不是天天痛苦的忍受,就是做很極端的事,而且到現今也不能完全控制自己在這種情況下不做,因為太痛苦和壓抑,也沒別的解決辦法,只能搞出大事。而且由於這些年的經歷,只要看見這類人就非常憤怒,普通人侵犯到我的利益到不見得會惱火,但是這種強勢的流氓惡棍,哪怕他們稍微影響壹下我,我都想把他們碎屍萬段。被欺負或者譏諷的時候反應遲鈍、逆來順受會被忍看不起和惹人嘲笑,雖然激烈反抗也會被嘲諷或者歧視,但是總比變成倒黴蛋和可憐蟲強。而且無論是罵人、說難聽話諷刺,或者下絆子找麻煩,因為我比較敏感,更容易受傷和生氣,難受很久。而對方聽見我罵或者攻擊可能往往滿不在乎,臉皮厚甚至不要臉,這些攻擊他們根本沒往心裏去,正所謂“無情者傷人,有情者自傷”,等於說即使表面上我和對方扯平,實際上還是我受的傷害大。如果這樣處於矛盾沖突之中,自然不必要去學校,不必要去找這種罪來受。

    此外,別人傷害了我,我很難受,而我如果傷害了別的無辜的人,或者在反擊中做的超過應有的限度(如果沒有超過限度只是“以牙還牙”對等報復,我並不會過意不去),“防衛過當”,超出了對方對我的傷害,我心裏也非常不安,往往會有愧疚悔恨。也就是說無論是他人傷害我還是我傷害他人,都會非常難受和不安,而且壹直存留在內心裏揮之不去,記很久甚至記壹輩子。直到現在我還都清晰的記著那些傷害我的人和我傷害的人。我很希望扯平所有問題,報復傷害我而沒有得到應有懲罰的人(雖然這個想法惡毒,但是確實是我內心的想法,揮之不去,我沒想報復過頭,只想讓自己因為他們對我傷害的那個程度的等同的還回去),而讓我傷害的人通過類似方式傷害我以扯平。但是這些恐怕無法實現。我要是現在找去這些人求傷害我以扳平,別人還以為我神經病,造成更大損害。而且大多數我傷害他人的事情沒辦法通過暴力直接讓對方扳平,因為自己在這些事情中不是用暴力傷害的別人。而且如果自己沒有充分的條件去補償對方,只口頭上道歉賠罪的話,別人只會認為自己虛偽和矯情做作(如果我大學畢業有工作和較高收入,我當然願意用實際行動包括物質補償來表示歉意,但是現在關鍵是過不了大學錄取這壹關,何談工作和收入)。而且萬壹對方出惡意,用超過自己曾經傷害對方的程度報復呢?這樣我豈不是繼續和對方進行復仇循環了?而且如果我繼續上學,工作,接觸社會,毫無疑問還會重演過去很多事情,制造更多對不起我和我對不起的人,心裏會更難受,更抑郁。所以壹直逃避現實,逃避人,逃避生活。

    總之,壹旦進入某個群體(學校,中學或大學或者其他工作單位),必然會給自己帶來傷害,而且也可能會對群體中無辜的人產生不良影響,還辜負了群體中對我友好且有很高期望的人(例如對我比較好的老師、同學還有介紹我入校的人,例如二初中的劉主任),讓他們感覺很尷尬和煩惱。我現在非常害怕再次讓支持幫助我的老師和同學失望,甚至讓他們大驚失色、非常無語。所以盡量少接觸人,接觸的越多就意味著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性越高,而且導致對我本來非常支持和贊賞、充滿期待而在出事之後非常尷尬的人就越多。現在只要處在有很多熟人在的集體、多人的環境裏,就感到各種不自在,無論是周圍的人對我,還是我對周圍的人,都會有壹種排斥,我在場時候我不舒服別人也不舒服,感覺自己在群體裏很礙眼,很多余,全身上下都不舒服。每天我都得費極大的心力去分析別人壹舉壹動對我是善意是惡意、究竟想表達什麽(別人可能立馬就明白,但是我卻要想很久也不壹定能搞懂別人的行為究竟代表著什麽,別人對我的看法和行為究竟是想表達什麽),自然也無法及時的做出合理的反應。其他人得心應手的人際交往在我看來比登天還難。別人因為我在而感到麻煩,我也確實容易在與他人相處中產生麻煩。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鬥爭,各種麻煩會接踵而至,各種煩惱也會不斷出現,這也就是我壹直以耽誤學習乃至毀掉前程為代價逃避學校、逃避社會的原因。

    每當想起以前做的很多事,自己本身就覺得自己是神經病,荒唐、離奇,但是如果再次遭遇那些種情況,可能還是會重蹈覆轍,做那些冷靜下來的時候感覺非常愧疚、匪夷所思的事情。因為自己沒有別的辦法解決問題,而且又容易激動。而且自己壹旦退縮,對方會變本加厲攻擊,所以明知道做的壹些事對自己名譽有非常不好的負面影響,還是要去做。很多事情(例如紮人、潑開水、站桌子上往對方書上吐痰、站人家背後比劃嚇唬(包括說狠話威脅他人安全)之類)我明知道不對,但是面對惡劣環境,面對不友善、恐嚇甚至攻擊,我卻必須用這種極端手段保護自己、震懾對方,以此出氣,非常違背自己的本意,和內心價值觀完全沖突。這令我更為痛苦,也讓自己對未來非常絕望。人與人為什麽非要互相傷害呢?為什麽呢?為什麽呀?

    我這些年雖然拼命想改變自己,卻還是處處碰壁。就像在復讀的第壹年時候,我自以為已經改變的能夠融入集體生活,但是結果卻非常悲慘,自己仍然無法適應。我感覺相對於初中時期,我高中幾年已經竭盡全力在行為舉止、言談內容、生活習慣各方面做出了巨大改變,例如在講究個人衛生方面,我現在天天洗臉洗手洗腳,有時候壹天還洗好幾遍。在與他人交往是也很註意措辭、語氣和內容,避免冒犯他人或者與人爭執。在看到看不慣的事情時也睜壹只眼閉壹只眼,盡量“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離容易發生矛盾的學生遠壹些,但是還是逃不脫孤立和歧視。可能我確實還有很多問題有待改進,但是很多人連我有哪些問題都不直接告訴我,我又怎麽改正呢?壹個人先得要知道自己錯在哪才能改變,連錯在哪都沒人告訴我,我怎麽改呢?很多毛病我自己確實感覺不到。

    很多時候我為了改變不良習慣做出了巨大犧牲,調整自己的生活習性,例如養成衛生習慣費了巨大的精力,每天用很多時間去做。至於其他性格上思想上的不合群,我也想辦法避免了,但是仍然無用。想討好別人別人也不會領情,因為自己不知道怎麽樣才能順其自然不那麽磕巴的融入環境和交友,可能生搬硬套的套近乎讓別人更反感吧。壹方面自己放低身段甚至低三下四去適應環境,另壹方面還是沒有回報。我也不知道該怎麽繼續改正自己,才能適應集體生活環境,才能有更多的朋友(或者至少能夠少壹些對我充滿惡感的人)。壹直在反思自己的言行,但是到現在還是沒有搞清應該怎麽做才能避免各種問題的發生。有時候自己感覺完全正當的事別人也覺得不正常。

    就像我在附中壹開始交了住宿費,但是並沒有去住壹天,結果後來我去找了幾次班主任開證明、找後勤科長和副校長簽字退費,本來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後來卻成了關老師方老師在我出了站桌子事件後給我家長談話時說我“性格特殊”的壹個例子,說我“(大概意思)為了退幾百塊錢住宿費這麽有毅力,找了那麽多次老師和校領導”,關老師還說連他外甥女退住宿費都沒退成,他(指我)還非要去退。我覺得既然有流程為什麽不能做呢?為啥我合理的去辦事也被拎出來講呢?我確實不能明白這件事究竟怎麽體現出我品格或者性格的負面了?跑了很多次明明是因為妳們拖著不辦,來回開證明,所以才花了那麽長時間辦這個事,這怎麽壹下子變成我的問題了?妳們壹次性就能辦好我還來回跑這去那幹什麽?老師或同學對我的意見諸如此類還有壹些,他們覺得特殊,但是我確實感覺不到,我不知道怎麽好了,當然如果有人提醒或者提前告知,我會力所能及改變壹些(例如如果我知道退壹點住宿費錢還有這麽多負面評價,我肯定不去要了),但是也沒人說啊。就像方世蘇老師曾經在我出了那些事之後問我:“妳究竟想要怎麽樣?”,其實這也是我想問其他同學以及老師的,我很想知道妳們究竟是想怎麽樣,為什麽在我沒侵犯妳們利益的前提下這樣對待我?妳們究竟想幹什麽?怎麽樣才能讓妳們滿意?妳們這樣做究竟想達到什麽目的?怎麽樣才能罷休?

    在這近10年中,我對不起很多人,也有壹些人對不起我。作為壹個看不慣他人為惡和反感社會各種不良現象的人,如果自己做了傷害無辜他人的事,或者反擊對方卻給對方的傷害遠超出其應受的損傷時,就會特別痛苦後悔,惱怒煩躁,腦子裏經常浮現那些事情,陷入強烈的自責當中。如果辜負了壹些人的期望和沒有珍惜好壹些機會,自己也會很內疚,雖然有時候可能還會重蹈覆轍。有很多老師對我很好,無論在學習方面還是其他方面,例如思想開導上,都給我很多幫助,例如王莉老師、赫秀壯老師、關仲卿老師、何華星老師、劉連偉老師、婁捷老師、王向明老師等(還有其他許多人,就不全部列舉了)。還有兩個校長(抗大初中(北校)即抗北的王校長和二初中的程校長)都是很耐心的給我講社會現實,勸導我應該適應學校環境,對問題有正確的看待,雖然他們並沒有解決問題,但是他們確實也消滅不了這種流氓學生,對我則是做到仁至義盡,還細心開導、教育我,而我則是鬧到他們的上級教育局,弄得學校名聲不好,也對他們不好,壹直感覺很對不起他們。

    像王國華老師、閆紅薇老師、蘇連琴老師等人,也都曾經給了我非常大的幫助,但是由於我必須要用非常激烈的方式回擊那些找我麻煩的學生,所以只能告狀、鬧事,包括找她們解決問題、指責她們不處理違紀學生,給她們帶來非常不良的影響。這確實是沒什麽辦法的事,以後萬壹我還能活得好,願意給她們直接的經濟補償以致歉(不過如果放到現在,面對那些流氓學生,我可能還只能這樣做,因為實在沒有別的辦法)。

    還有很多同學,有些也向我釋放善意,但是那時候在天天鬧矛盾、精神高度緊張情況下對周圍充滿敵意,壹些同學和自己說話、打招呼沒有積極回應,非常冷漠,甚至充滿敵意的看著對方。像初壹時候,有壹個叫靳X洲的學生,雖然平常也喜歡和那些流氓混混學生說話,但是對我壹直比較關心,還在我和他人出現沖突時候好心勸我。但是那個時候我就對他愛答不理,壹點禮貌都沒有,這也是我人際關系交往很差的壹個例子吧。此外還有壹個叫高X程的學生也曾經好心勸我要和同學相處上註意方式方法,也是很好心的,我也沒珍惜這種真心的關懷。還有例如李X森的同學,也曾經對我很好(當然還有許多人,在此不壹壹列舉了)。還有自己初中時候喜歡捂著(不是比喻,就是這種具體動作)卷子不讓旁邊的人看,還不讓別人參考作業,現在感覺非常後悔和幼稚,我這樣做別人自然會把自己看的特殊和孤傲,甚至認為有敵意。要是小學階段也上過,就絕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我因為此前從沒上過學校,所以以為完成作業、考試這些都是很莊嚴的事情,不應該有不合規定的行為,後來才發現自己這些做法多麽幼稚和怪誕。其實到了高中我自己也抄過別人的作業,也在默寫沒完成時候看過別人的。但是初中時候完全意識不到這些其實稀松平常,而是當成多麽大的罪過壹樣)。在二初中時候也有女生主動給我壹些我沒有訂(因為來得晚)的卷子或者練習冊讓我看,但是自己也沒感謝對方,緊接著又和他人沖突,鬧得地覆天翻,自己在女生眼裏的形象可想而知了。

    後來在高中,也同樣有很多對我比較好的同學,就不壹壹說明了,不過我都沒有來得及報答或者說同樣的友好態度相還,就因為那些矛盾沖突而讓自己在他人眼裏變得可怕、可憎了。平常對待壹些人也有某些地方的歧視。

    還有那個被我用裁紙刀紮傷的學生王乾坤,我壹直也感覺很後悔,如果是紮的那種特別可惡、平日就欺壓良善的惡棍,我壹點都不會後悔(對那些極壞的惡棍雜種殺了都不會愧疚,還會很高興,如果能親手處決那些危害人民安全幸福的社會渣滓,我不勝榮幸。如果紮的是淩霄漢那種人,我肯定不會後悔和愧疚),但是對他這壹刀遠遠超過矛盾應有的沖突,他也並不是那種特別壞的人。此外我在這個事件之後休學了壹個多月就去了壹所比較好的學校(河師大附中)雖然二者之間沒有直接關系,而且我早就想去外地上學,不管出不出這個事都會去外地,只是時間問題,但是總感覺怪怪的,我傷害了他人,自己卻去了壹個更好的地方學習,這不是踩著別人肩膀上位嗎?我最痛恨這種人,雖然我並不是有意傷害,但是客觀上某種程度就是這種樣子,總感覺自己很慚愧(雖然因為刺人這件事自己心理和生活學習都已經受到巨大創傷(前後很多地方都提到了),但是這個別扭還是轉不出來)。

    而且據我所知(高三時候和我媽又聯系上才知道,做那個事之前不知道),他父親很早就去世了,家境也不富裕,她母親把他還有他幾個姐姐拉扯大很不容易,而我因為這種沖動就刺傷對方,感覺很對不起他,後來也想道歉,還托以前的班主任捎了話(因為和縣裏幾乎所有人斷絕關系,害怕見面引起其他學生找事,或者借機慫恿,所以不方便當面見。如果以後方便,我還是願意見他,讓他用合適的方式報復回來)。要是讓他紮我壹下或者打壹頓還回來(讓他忍氣(壹直沒找到我報復,肯定算是忍氣啊)好幾年我已經很愧疚),我心裏才能安寧(當然如果我以後有機會也願意用自己勞動獲得的經濟收入再次適當補償,雖然家人已經賠償過壹次)。

    而那次被我熱水不小心誤燙的女老師(她才在那個班教學不到壹個月,我連名字都沒記)則是我最感到對不起的人。她沒有要求追究我的責任,連經濟賠償都沒有要,而她頭部被嚴重燙傷,我心裏非常難過,壹直想去道歉,但是自己又沒有壹個好的文憑或者說成就,高考連續失敗,有什麽臉去看她呢?(如果我還能考上名校,對她我也會進行經濟補償,口頭道歉太虛偽,但是得我考上名校並且大學畢業有很多收入)現在經常摸自己的頭和背,總是不由自主的設想自己被開水澆頭的痛苦、被刀紮的疼痛。或許是過於的將心比心,這種想法經常冒出來,根本擋不住,千百次的想象自己遭受這種傷害會有多麽疼痛,連細節都要構思(例如如果我背上被紮疼的難受,上廁所會不會用力也疼呢。開水澆頭上把頭皮燒壞究竟是什麽滋味?頭皮留疤會多麽痛苦?這些想法讓我更能對我用開水潑和用刀紮的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因此更為自責)因此身心俱疲,極為痛苦不安。

    此外,有時候我確實會因為壹些小事小題大做,加上在惡劣環境中防備心理太強,容易把壹些並不是故意找事的意外行為當成挑釁。例如有兩個學生在玩,把書扔到講臺上,我正好在那站著,結果以為又是有人找事,於是告到學校教導處。我這種做法就太過分了。雖然是因為那些流氓惡棍學生挑釁以致精神緊張導致的,但是我自己也有壹定責任。還有壹些口角、說話行為的雞毛蒜皮的小事也反應過度,用很激烈、很不好的方式對付對方,很明顯也是非常錯誤的行為。因為這點事告對方,確實會被很多人看成神經病。對於這些我對不起的人,每當想起就特別羞愧難受,想到那時候做的那些事就想找個地縫鉆進去,為此壹直懊惱和慚愧,希望這壹切都沒發生,但有時候又覺得壹些事不可避免。

    同樣對於其他那些想感謝的老師也是因為高考失敗而沒有去看望,只有壹次給壹個老師打電話說考上(那次只是分夠但是並沒有報誌願)xx大學的名義才說了幾句話,但是後來也不去聯系了。現在高考是這個局面,我有什麽臉面去見這些老師呢?他(她)們對我的近況應該是不知情的(長期都沒有回老家,加上去外地學習之後,不希望以前的事傳播過去,所以刻意不想和老家初中那些人和事再扯上,也沒有電話或者QQ微信之類的聯系),我也壹直感覺羞愧。對我來說,除非考個211、985院校才能不太丟人,而考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那種名校才能比較有臉去看望以前教過我的老師。但是現在這些離自己都越來越遠了。(這些事有些相當嚴重,還有壹些雖然有人告訴我不嚴重,但是我還是覺得嚴重。對於經常打架欺負他人的人可以不在乎比較輕的傷害,但是我不能。我既然譴責校園暴力,自然對自己應該要求更高,每壹件做錯的事都是汙點)(除了上面提到的這些人,還有在整個學習過程中因為防備心太強而在言語行為上傷害過很多無惡意的人,或者對別人的壹點小毛病小問題反應過度,也是很不好的。而且有時候在可能控制沖突時過於錙銖必較,不夠自重容易做過頭的事)(對於那些因為我大鬧客觀上影響了正常學習的人,我也非常抱歉)。

    不過如果壹定要在受欺淩和防衛過當之中選擇,我還是選擇後者吧。我看到的很多被欺淩者,並沒有因為不反抗而被欺淩者放過,欺負人的反而更加毫無顧忌的欺負。而旁觀者無論男女也並沒有去阻止(反而往往是流氓惡棍欺淩者中的壹些人會“適時”的勸說不要再打再欺負了,避免打的太重出了大事),也沒有誰公開表達同情和幫助(或許私底下也有在內心裏同情的,但是也沒多少,大多數人都覺得這些人是倒黴蛋、活該,甚至很多旁觀者還對被欺淩者進行嘲笑、鄙視。從這些人看到校園暴力之後的表現,如語言、動作、神情就會知道)。既然這樣,那我還有什麽必要妥協退讓、保持理性平和呢?那樣別人只會更加把我看成倒黴蛋、傻逼、糊塗蟲,把我被欺淩當笑話看,更沒有人尊重我,我更加活不到現在這樣。那些在大城市裏不知道內地縣城和農村的社會生態的人對我寫的這段話可以無視,繼續妳們聖母心度小人之腹。

    至於那些直接打我我、砸過我、騷擾、歧視過我的人,他們絕大多數也並沒有受到什麽懲罰,甚至還心安理得,不僅對我猖狂,對其他弱者也猖狂,不僅當時壹時耀武揚威橫行霸道,他們壹直都是耀武揚威橫行霸道,無論平常說話,還是走路和舉動,各種行為無不透著流氓惡棍橫行霸道的作風。尤其那些例如通過在背後投東西等在背後耍陰招的人,我從來沒忘記。雖然現在看不到這些人了,但是這些人現實裏還是這樣,我看不到不等於沒有發生。而且在其他地方又看到很多具體的人不壹樣但是言行舉止、在群體裏的地位各方面和以前見過的流氓惡棍沒什麽兩樣的人,只是看到了更多種類的陰招和惡行。

    而其他沒有直接欺負我但是各種歧視和孤立我的人,例如看見我就趕快跑的人(不是比喻,前面說過很多了,就是直接跑,躲開),很多情有可原吧,如果我看見壹個可能威脅到自己的人或者看著別扭可能也會躲開,我在學習和生活中對壹些人也會有偏見或者類似歧視的情況,只是我壹個人的歧視起不了多少實際作用,而壹個集體幾十人的偏見或者排擠則能產生巨大直接影響。任何人都有權利與討厭的人保持距離,所以這些普通同學的行為無可厚非。不過有時候完全沒得罪對方卻被排擠也是很難受,對這些同學我確實不好評價。其實這些同學往往也受那些流氓惡棍或者喜歡翻嘴扯舌的人挑唆和影響,才對我有更深的反感。不過話又說回來,我自己也確實有言行不當的地方,不能指望別人都遷就自己、哄自己,這也是錯誤的想法。經過這些輕重不同、直接間接、有意無意的傷害,自己精神遭受了極大的創傷和扭曲。他們做的事情有些承認了,有些不承認。不過很多事眾目睽睽,就像投東西,我很多時候看不見具體是誰,但是其他同學看見了。至於像跟蹤嚇唬,這些也有人看見。或許也有完全沒人看見的事。對不承認做事的他們有種當著所有老同學的面發毒誓嗎(大多數他們找事時候都被人目擊了,他們敢當著看見這些事的發毒誓嗎?)?我就敢發這種誓言。

    雖然因為在惡劣環境中精神緊張,有時候存在誤會、誤判,搞錯了壹些事,就像附中時候認錯了投東西的人,或者把壹些不是惡意的人和事當成壞人和惡意攻擊,但是絕大多數時候的事都判斷對的。我敢做就敢承認,這些人做了不敢承認嗎?睜著眼睛說瞎話的人敢拍著良心發毒誓嗎(如果有良心的話)?不敢在以前的老師和同學以及社會公眾面前發毒誓嗎(具體發什麽因為太難聽所以不在文中列,不過如果見面對質我可以說出來,例如包括發誓者自己在內全家慘死?這是最輕的誓,還有其他更毒的以自己、父母、妻子、兒女(即使他們有些人現在沒有,以後也可能有吧。)以及其他他們最親愛的人作為發誓的內容?)?做壞事即使騙得了老師、騙過所有人的眼睛,也騙不了自己的記憶、自己的內心。天公地道,人心為秤,那些借口沒有錄音錄像、沒有人看見(或者有人看見但是沒人敢作證)而否認自己罪惡的人要知道,天地之中自有公道和青天。只要做了,這些言行就永遠印在了世界上,不能抹掉。(我說的這些不僅只是針對欺淩我的人和欺淩我的事,還有這些人和他們的狐朋狗友欺淩其他弱者的事)(當然,對我自己也壹樣,我做的錯事我也會永遠記著,會懺悔,想辦法彌補,以及用以後對社會發展進步的貢獻、對不公正社會的改變來贖罪)(當然,有些時候的歧視我自己也有很多責任,這個在文章中提到過。有時候自己也沒把握好他人的善意,有時候自己把可以搞好的關系搞糟了,我個人也應該承擔起自己的那部分責任)(即便壹些人昧著良心發誓,其實還是有人看到的,例如投東西後面肯定有其他同學看到,還有跟蹤威脅我,像李治讓另壹個外班的人跟蹤我,至少那個跟蹤的人知道李治說的真假。真的發誓對質時候我會把他的誓錄下來,包括錄音和錄像(如果他敢發的話),然後發給所有同學以及公開在社會上,看看他在那些知情者面前能不能擡起頭來)(假如壹開始就進入了比較友善的環境而不是四面受敵,不是壹開始就遇到十幾個人拿磚追我,不是壹直遇到各種欺淩者的挑釁,如果都是善意玩笑和交流,或許我能在沒有上小學的前提下較好的融入初中,也就沒了後面的那麽多事情。)

   至於說家庭,雖然我壹直對家裏決定沒有讓我上小學導致這壹系列問題而極為憤怒和怨恨,也對小時候遭受的家庭暴力例如各種恐嚇壹直存有恨意,但是自從上初中以來,尤其上高中之後,我父親還是盡心竭力支持我,找了好幾個學校,而且還是重點中學,在經濟上做到了有力支持。由於我大多數時候不住校,又加上經常通過旅遊散心調節心態,住宿和車費就占了生活費大部分,加上吃飯和學費,我的開支還是很大的。對於壹個家裏有兩三個病人(祖父母長期臥床,我父親現在腦溢血還沒好利索)、收入只是縣城中等水平的家庭來說,我的開銷已經是壹個沈重負擔了。此外,雖然我曾經受到家人的傷害,但是家人也強調“壹致對外”,在我受到外人例如學校學生流氓的傷害時還是比較積極的支持我並且去找學校老師和領導想方設法解決問題,對外人傷害到我也比較憤怒。由於家庭對我反抗學校惡霸的支持,我才能與這些學校的流氓惡棍進行長期的鬥爭。雖然這些也不能彌補前面錯誤決定(沒有上小學和適應家外的環境)和小時候家裏惡劣環境(前面提到過)給我造成的無法挽回的巨大傷害(這種傷害壹直影響到現在),但是畢竟我父親盡了自己的力來盡可能彌補,而不是讓我自生自滅、對我撒手不管,在經濟上做出了巨大投入(雖然現在由於種種原因在縮減)。

    此外,在我上高中之後,我父親給了我很大的自由空間,不僅同意我住在離家幾十裏的學校外面,還不過多幹涉我的日常生活,也從沒有在學習成績上逼迫過我,對我個人興趣愛好也沒有過多的幹預,當然這也和我想方設法使用各種手段疏遠家庭有關,不過這個過程中我父親總體還是比較開明的,雖然個別時候也做過壹些暗中幹涉的事(這個也不方便在文中說太多。不過可以舉兩個例子:我和壹個縣城的壹個親戚(是我父親的幹媽)說了說關於以前我小時候父母離婚以及為什麽不讓上小學的事,結果我無意中告訴父親,父親就帶上我爺爺直接找到對方家裏質問為什麽給我說過去那些事,把這個老奶奶嚇得不輕。還有我在濟源和壹個語文老師關系很近,我父親還在我說起這的時候抓起其中壹個細節(那個老師在學校外面而不是家裏和我談話,說那個人對我有戒心,以此挑撥關系(雖然我也覺得這個老師應該是這樣也戒心,但是用不著家人告訴我,用不著父親或者其他家人警告我,因為他的目的是不讓我對外說家裏的事,破壞我在外的關系))。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雖然我父親給我壹些自由,但是包括他在內的家人只要有壹點點機會,就還想控制我,從本質上想控制我。所以我只能通過對家裏撒謊保護我的自由、保護我的隱私,保衛我的生活)。我為了擺脫幹預有時候也會對家人撒謊,不說明學校的很多事情,甚至也不告訴家人我住在外面的哪裏來抵觸幹預。當然我撒謊也有報復家人對我特別小的時候的事撒謊的目的。我報復心比較強,而他們都不願意告訴我離婚和搬家還有不讓我上小學的具體實情,而且對造成我如今狀況的責任上壹直支支吾吾避而不談。而且現在我父親和我姑時常還在壹些事情上對我撒謊,而且次數很多(這個不方便在文中說,具體可以當面說)。所以我也用對他們撒謊反欺騙,家人相互撒謊,也是壹種奇景,雖然經常在我家庭裏發生。

    我姑雖然小時候給我很大傷害,但是畢竟後來照顧了我父親,履行了我該履行但是沒能力做到的事,所以恩怨還是得分開的。不過她是否在她的工作單位或者和親戚朋友的聊天閑話中說我的壞話,傳播我在學校的事情,這個不得而知。雖然她比較傾向“家醜不可外揚”,但是因為我和她壹直有沖突,我也曾經很多次在外說過她的“壞話”,她在背後詆毀我也不奇怪,說不定以前學校傳揚的事也和她有關。而且因為她在家裏,我和我父親即使用電話通話,她也了解個大概,所以更有“料”來爆我的隱私給他人。而且我曾經對父親或者在她面前說過壹些話,她完全可以扭曲、誇張或者用其他方法添油加醋渲染傳播,把壹些存在的事誇大其詞,把沒有的事根據我的只言片語進行捏造,然後大肆傳播,也完全是可能的。因為我自從上高中就不在老家,對老家不接觸太多,不知道具體都有哪些人在背後詆毀我,具體說了什麽,只能根據以前在的時候的情況推測壹部分(例如前面提到多次的壹些流氓惡棍學生以及其他反感我的學生在學生圈中到處說我的壞話,我轉學之後新學校老師和同學馬上知道了以前的事之類。例如我去二初中,過了不到兩星期,全班大多數同學都知道我在抗大的那些事,老師也知道了,甚至其他班壹些人都知道。這些前面已經詳述了)。她也可能暫時不這樣做,因為希望她老了我能照顧她,然後留著這些了解我的隱私當底牌,作為壹把“撒手鐧”,以後我長大要是不給她養老,她就做前面說的那些詆毀我的行為。就像我現在的這篇文章如果公之於眾,而且被她知道,她就可能立即詆毀我以反擊(例如在她工作單位或者朋友圈把我的事扭曲、添油加醋甚至無中生有的誹謗)。除此之外還可能有更陰險歹毒的方式打擊我,不過現在還不知道。

    至於我祖父母,他們當年也是做出離開家鄉並且讓我輟學的決定者之壹,小時候雖然對我也很好,但是也管不了我姑發瘋嚇人打人,他們現在都老的已經幾乎沒有自理能力,連意識也不清了,在家裏過著很痛苦(這個不方便在文中說,可以盡情想象)的日子,估計不會過太久他們就會終老了。自從初中壹年級之後,除了偶爾回去過,絕大多數時候都沒見面,我也沒照顧過他們,現在也沒什麽感情了,雖然還記得他們小時候對我的照顧。我姑以前特別兇惡,現在在壹些時候對我好無非就是希望她老了之後能夠有個為她養老的人,用壹些好收買我的心。而我現在為了錢(家裏就她身體還利索,我父親身體還弱得很),為了繼續活下去,也不敢在她面前過多表現反感,不能當面指責和追究她以前小時候各種暴力和恐嚇給我造成的傷害,還得小心翼翼跟她說話,雖不完全像狗壹樣“搖尾乞憐”,但是實質上也差不多。其實我和她都是在互相利用,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變得虛偽和不敢表達真感情,我很虛偽和無恥,她也壹樣虛偽和無恥。為了有生活的費用,為了生活,人就會變成這樣。

    我和我父親還有姑姑等家人的關系很類似二戰後的中國和日本,日本雖然在二戰後給中國很多非賠償名義的經濟援助、技術援助(自上世紀70年代至21世紀初,日本是中國第壹大援助國,中國是日本第壹大受援國),但是並沒有真正道歉認錯並以戰爭罪行及破壞為名義對中國賠償(只有個別時候會道歉,例如村山談話,但是日本絕大多數主流政治人物乃至社會都沒有這樣),始終不願意認罪,而且更重要壹點是造成的傷害無法挽回,即使各種經濟彌補也遠遠不夠造成的損害,而且很多東西無法用錢賠償。我家人雖然在初中之後在我激烈抗爭和其他原因情況下給了我很多幫助,例如找學校和生活費,但是前面我走的那些彎路已經無法挽回,我自己由於特殊童年(尤其沒有接受小學教育和與同齡人接觸導致無法適應學校和社會)導致後續那些事,各種丟人現眼,繼而使名聲惡化、名譽毀滅,做了那麽多錯事乃至罪行,直到如今無路可走,而且未來還是無法適應社會,都不是通過這些補償能解決的,很多東西永遠釘在了我身上,無法抹除,尤其因為這種特殊經歷導致自己犯的錯誤(程度嚴重、情節奇特(很容易被當成談資),或者二者兼有)而且對未來學習、工作(如果還能走到那步的話)以及婚姻(同上)導致毀滅性影響,人生已經近乎無路可走,只有等死。如果經歷了正常的家庭環境成長和小學教育,就不會出現那些不適應學校、做出那麽多激烈、奇特、扭曲的行為,就不會丟人現眼,成為成千上萬人的話柄和談資,也不會到現在還沒勇氣考學和工作。而且家人壹直不願意正面承認錯誤決策給我帶來的傷害的責任,反而以“保護小時候的我”(例如說要是上學就讓我媽給我賣了之類莫名其妙也不可能的理由)之類的理由搪塞和狡辯。而且我姑對我小時候打我嚇唬我並不承認,還說“妳記錯了”、“有錄音錄像嗎?”之類的惡心話狡辯否認。這種態度讓我極為惱怒,但是由於前面提到的原因,暫時還無法翻臉。

    這些年的學校生活大多數時候都在各種矛盾沖突中度過,由於自己極為激烈的、扭曲化的反抗產生的震怖以及反抗的不確定性,使對方不敢輕易做大事(例如怕我在受到嚴重欺淩之後殺了他們,其實這個想法當時確實有)再加上在矛盾極度升級後往往選擇退學轉校,所以沒有受到其他很多校園暴力受害者那種被群毆、長期淩虐、用磚頭砸、還有各種校園暴力新聞裏提的壹些高強度暴力(有時候幾乎就發生了,但是躲過了),否則就我壹個人與他們沖突,他們肯定會恨不得把我撕碎,可能早就被他們打殘甚至打死了,至少也會像其他很多同學壹樣備受長期的高強度直接攻擊欺淩。但是避開這種情況附帶的巨大代價就是自己激烈反抗帶來的和其他很多同學關系的疏遠、嚴重歧視和孤立,和老師關系鬧僵,失去了青春年華裏正常的友情,也沒有了中學時代的種種歡樂和自由(有部分時間段和部分情況下有這些,但是相比起來,那些不幸更多更突出,影響也更大),數年間壹直在壓抑、恐懼、焦慮中生活,有時候為了避免同學知道以前經歷還要說壹些謊言(例如以前是在是A市的,結果說成以前在B市上的學,而且為此還要想辦法圓謊),在高強度對抗中患上嚴重抑郁癥,身心俱疲,學習成績總體起伏很大,喪失了和普通學生壹樣的學習知識、備戰高考的條件。

    而且我壹直在敗退,在逃避,出現矛盾往往只能以自己離開為結局,而對方卻安然完成學業(除了初壹時候被開除的那個,而且實際上也沒影響),初中換了四個學校,高中又是四個,無論鬧騰的多激烈,最後受傷害最大的還是自己。自己越是反抗,受到的傷害尤其名譽毀損越嚴重,並且如此惡性循環,在泥地裏打滾,越嫌自己臟越打滾,然後自己更臟。尤其那些非常誇張、激烈的舉動和言辭,讓自己名聲掃地、身心受創,青春年華也被不斷的毀壞、耽誤,當然很多也是我自己的責任。往往我的反擊對我造成的名譽損害比不反擊要大的多得多。在傳媒尤其互聯網高度發達的時代,加上照片、錄像這些影像的普及,我的這些經歷更容易被很多人有意無意充滿惡意或者無意從眾的傳播,各種誇張、誤讀的宣揚同樣會在人前人後四處進行(前面提到了很多了,我在初中時候縣裏同期學生大多數都聽過我的“大名”,我的事早就是壹種談資,後來在其他學校也往往是“名人”,如在附中,尤其通過那壹些站桌子上的照片傳的很多班級的學生都知道我這個“精神病患者”,然後底下各種評論,難聽的,直接指罵的,或者諷刺的,而且我只是點看了個別人的qq空間和微博,其他更多的並沒看到),雖然暫時還沒在更廣泛的區域傳播,但是其實考取了壹些名校,因為需要開具壹些證明和講述自己過去(沒有學籍和長期復讀、多次轉學,自然也要提及那些“大事”等),自己做的壹些事的激烈、突出乃至離奇(就像壹個校領導說的“教了這麽多年學,從沒見過恁(指我)這樣的”),此外無論考到哪終究會傳回老家還有以前上過的那些學校(大學復核因為我沒學籍必然要詢問以前我就讀過的學校),本身我在那些學校或者同期學生中就是“知名人士”,相關老師同學也會知道,比較清楚了解我情況的就有好幾百人,壹傳十十傳百,加上壹些“有心人”(和我有矛盾的人,看不慣我的人)故意在誇張和扭曲的添油加醋的有意傳播,搞得滿世界都知道也不奇怪。現在之所以沒有出現這種情況,恰恰是我沒有去上大學和接觸那麽多人,通過逃避、自我封閉和與社會隔離而得到的茍安,但是也耽誤了自己。無論是在現實世界還是互聯網世界,自己永遠都是“雙拳難敵萬手”。這也是自己高考遲遲沒有取得完全可以取得的成績的原因。我之所以投書南方周末,也是希望南周在合適的時候能夠通過詳細完整、全面客觀的調查取證,理性真實的講述我的經歷,給我壹個客觀的評價。

    如今互聯網、新聞媒體報道的各種校園暴力,以及我所耳聞目睹的身邊的校園暴力,我個人所遭受的直接暴力是屬於很輕的那種。不過受到的其他校園欺淩,例如恐嚇、騷擾、歧視、排擠、人身攻擊等(具體事例前面都有)卻是比大多數人要嚴重。原因就是上段以及前面其他相關段落所說的激烈反抗等各種因素,所以這些別人的歧視孤立,我自己也有很大的責任。而且從某種角度看,我也有加害者的壹面,除了前面提到的那幾件事,還有做壹些極端事情時候對普通旁觀學生造成的恐懼等,也是我的責任。至於說歧視,我那時候也不是沒有偏見,有時候也會說壹些現在感覺很不對的話。所以我屬於校園暴力中受害者、旁觀者、加害者三種情況都存在的人。通過互聯網和報刊電視等媒體看到很多人經歷比我更嚴重的校園暴力,我覺得自己有責任和義務把自己所了解到的校園暴力以及其他校園問題講述出來,用壹個親歷者的視角給他人、給社會提供壹個了解校園生活中不美好的那壹面的窗口,讓社會更加重視校園欺淩問題以及其衍生的各種其他負面問題,讓廣大中學生都能有壹個安全、寧靜的校園環境,也讓中學為大學和社會培育更多懂得遵紀守法、尊重他人、真誠正直、友愛寬和的人。

   對於我的經歷的講述,由於時間跨度很大,有些離現在已經有差不多七八年,所以記憶可能略有偏差,但是主要內容應該是無誤的。當然還有壹些我在學校在家庭等地的事情沒有提到,有些是忘記了,有些是沒必要提,有些在文中不方便提及,如果要當面采訪,可以進行補充。對於校園暴力的基本要素、成因、後果以及解決手段,我單獨寫了壹篇文章,隨本文壹同發出,可與本文講述的壹些內容結合著閱讀。

    作為壹個壹些經歷很特殊,但又經歷過很多中部縣城和中等城市中學生普遍經歷過的中學生活的人,寫下本文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壹,作為壹個“弱者”(只是從壹些方面,我並不是典型的弱者)和“邊緣人”,壹個和集體比較疏離的人,我有責任替處境類似的人發聲,並且講出處於這種弱勢和邊緣中的人的成長歷程、現實處境、思想狀態、心理問題。我的壹些經歷和思想狀態(無論是正常的還是病態的部分)都能給社會壹些啟示吧。

    從群體來說,我很能理解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婦女(尤其是農村婦女)和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受校園暴力侵害的被欺淩的學生,以及受其他(例如戰爭中的平民尤其婦女被敵方乃至本方侵害,淩辱、殺戮)強者戕害的弱勢群體,理解她(他)們的痛苦、羞辱、掙紮、無助、絕望。從古至今都是強者掌握著話語權,雖然自啟蒙運動以來人文主義人道主義得以彰顯,弱勢群體得到很多保護,例如女權運動的發展和殘疾人、兒童權益的維護,但是並沒有根本改變強者主導社會的實質,弱勢群體利益仍然被嚴重侵害,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像印度農村的婦女被強奸、強迫婚姻、買賣、殉葬,中印乃至更多發展中國家尤其農村地區的婦女處境仍舊很糟,家庭暴力見怪不怪,校園暴力同樣在不發達地區也不被認為是什麽大事。婦女、老人自殺已經是中國農村壹大痼疾(南方周末《農村自殺檔案》)。

    不僅這些弱勢者發出的聲音很微弱,即使發出了聲音,往往也被很多高高在上的既得利益階層認為是給國家(或xx地方)抹黑,影響了國家或者當地的形象,還特意挑出發聲者的“個人問題”(像印度黑公交輪奸案發生後很多印度上流人士指責女生不應該大晚上出門、和男性友人獨處之類,還有宗教學者說“即使再兇惡的黑社會分子也不會侵犯品德高尚的女性”,言下之意就是被輪奸的女子品德有問題),讓受害者二次受傷害。在各種直接間接有意無意的壓制下,弱勢群體無法與在經濟、政治、輿論等各方面資源占絕對優勢的強者分庭抗禮,加上受害後精神受到的創傷以及孤立下的求助無門導致的激烈扭曲行為(如蘭越峰、唐慧,我的那個不算,我有些事自己責任比較大),導致強者更有借口指摘弱勢群體“沒事找事”、有“受迫害妄想癥”(在多次受傷害後確實會敏感多疑,對正常的事也激烈反應,某種程度確實會出現“被迫害妄想癥”,但是壹開始並非如此,而且並不是每件事事情都是“妄想”出來的,相反,很多甚至多數是真實的,只是由於處於弱勢,了解信息渠道不暢,導致易出現判斷偏差。當然受傷害之後過於敏感導致反應過激、多疑也是壹個原因),讓弱勢群體更加受壓迫,發出聲音反而受到更大的羞辱。

    還有的時候,強者會把很多人都會犯的毛病用放大鏡在弱勢發聲者身上挑出來。孤立無援的人的錯誤很容易被挑出來檢視,而人多勢眾的流氓惡棍或者位高權重的惡官或者其他領導則可以利用權力、人脈等避開批評,做壞事能夠比較間接和隱蔽,而且往往混入群體之中,不易被發現和公之於眾。如廈門大學女教授謝靈,當她舉報了校長在食堂“開小竈”並且此事公之於眾後,學校就立即報復式的調查她“涉嫌論文抄襲”。其實由於周圍大環境和體制,當今大學論文存在各種不規範乃至抄襲並不鮮見,只是平常沒事時候很多人都這樣,但是壹旦妳想仗義執言或者反抗強者,這些平日裏算不得什麽的事就被冠冕堂皇的拿出來當大棒敲打了。而且這讓妳有苦難言,壹方面證明妳有汙點,自然“沒資格”指責別人這這那那,另壹方面妳又沒辦法反駁(如果謝靈公開反駁“反正很多人都這樣,為什麽不調查其他人學術問題呢”,等於把很多同事乃至整個同行都得罪了,而且妳又怎麽證明呢?自己又沒有能力調查。所以這壹招的狠毒就是在於讓妳有苦說不出,有理不能辯)。

    更糟的是,很多受欺淩者已經喪失了揭露、反抗欺淩的勇氣,或者根本就不知道還有什麽地方能夠替她(他)們伸張正義。而且由於她(他)們知識的不足和視野的局限讓其不知道完全可以不認命,完全可以不受折磨的活著,弱者完全可以有另壹種活法。在逼仄的環境和服從化的教育中,這些受欺淩的弱者麻木、逆來順受。就像在農村很多被欺侮的婦女或者受校園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可能連像南方周末這種媒體的名字都沒聽說過,或者聽說了也不知道具體是做什麽的,也不知道現在大城市存在的壹些女權、保護未成年人、殘疾人、LGBT等組織和各種相關活動,不知道在大城市戶籍居民的弱勢群體雖然也受壓制,但是卻有遠比她(他)們更有尊嚴、更豐富多彩的生活,更不了解社會上其實是有很多有正義感、樂於幫助弱勢群體的人。在思想上,在大腦裏就沒有這種講出自己受欺淩的動機和傾訴目標。

    此外,這些受欺淩者總體上相互隔離,即使有些近處的互相知道,但是由於信息所限、其他(例如強者的壓迫無法組織起來)也不能擰成壹股繩反抗,更無法從全省、全國角度看待自己遭受的問題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這樣她(他)們只能孤獨的面對欺淩,而不能聯合起來。這些是更深刻、更可怕的現實。賈樟柯曾經說過:“愚昧就是不知道在自己的經驗範圍之外,還有其他可能性”。但是這種愚昧並不是這些弱者自己的過錯,而是由於大環境尤其強勢者、特權階層的有意愚民,是壹種“被愚昧”的愚昧,導致這些社會中的弱勢群體不知道還有另壹種生活方式,還有壹種不需要必須以欺壓與被欺壓的人,人們都能相對較為平等的交往和學習、工作的生活。這是壹種更大的悲劇,不僅是這些弱者的悲哀,也是教育的悲哀,國家、社會的悲哀,是時代的汙點。作為壹個有些類似的經歷的人,我寫這兩篇文章就是想為在經濟條件、社會地位、身體素質、人際關系、話語權等方面處於弱勢的壹方講些公道話、大實話,講壹些她(他)們想說但是不方便說或者沒條件和不能這麽系統清晰的說的話。

    某種程度我是幸運的。當我在壹個學校遇到無法解決的矛盾時,往往有可能逃避,可以換壹所學校,可是其他很多被欺淩的學生因為沒有家庭和老師的支持,只能忍耐,往往要忍三年甚至更久,不麻木就壹直痛苦著,如果在欺淩中變得麻木,往往會精神頹廢,得過且過,失去對美好事物的感知力,甚至為未來對妻子或者子女的家暴埋下伏筆,也為社會增添了更多戾氣和不安全感。

    同樣,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和兒童、老人也無法躲避,例如南方周末《家暴陰影下婦女權益的保護--未能完全翻轉的李彥案》中被丈夫用各種殘忍手段施虐卻求助無門無處躲避,最終殺死丈夫被判無期徒刑的李彥。還有更多的被欺淩者連殺死欺淩者的勇氣都沒有,只能默默忍受,而我還有逃避的條件,可以獨自住在外邊的旅館,與家庭、學校和社會裏的各種矛盾沖突有所隔離,也有機會在比較安靜的環境中閱讀和思考,考慮自己的人生和分析社會現實,並且思考出壹些個人經過思考認為對的道理,想出壹些對社會問題尤其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的解決辦法。可是以千萬乃至以億計的那些天天遭受欺辱、處於恐懼之中的很多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受害者絕大多數卻無處可逃,每天在恐懼與憂慮中被動的“等待”固定時間或不定時的施暴,這種確定要受欺淩卻又無處可逃而且還要時時“等待”,比睡覺前等待樓上的“第二只靴子”要可怕百倍千倍。痛苦、麻木、逆來順受和把不合理合理化,“認了”是受欺淩者的常態。

    作為壹個有條件逃避部分問題而沒有被打擊的完全喪失追求正義的勇氣、沒有隨波逐流的人,我更有責任替這些痛苦而無助的人發出聲音,為這些可憐的人爭壹點話語權,讓社會知道她(他)們的境遇,進而改善弱勢群體的處境,推動社會的文明進步,保護每壹個人的權利、自由和尊嚴。我作為壹個自己也給他人帶來過嚴重傷害,也有罪惡的人,也應該用剖析自己的方式給他人壹個鏡鑒,用文字進行懺悔,而不是隱瞞自己的錯誤,過著和社會上那些做壞事良心沒有壹點不安、從容說謊和站在自己立場(而非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上為自己辯護的那些敗類渣滓(往往他們不是在底層而是衣冠楚楚、道貌岸然,在社會上還混的風生水起)壹樣的生活。在犬儒主義盛行的今日,理想破滅,公平正義被當成虛幻,人人都在厚黑,都在玩潛規則,相對主義大行其道,道德被選擇性使用。因此,更得有人堅持真理、正義,或者至少有最起碼的對錯之分,要有良心。

    第二,希望通過寫這兩篇文章,能夠讓社會更加重視校園暴力問題,更加關註不太發達的地區教育存在的種種問題,為推動中國教育的整體發展和教育資源的均衡化做出壹點努力,對此在另壹文中已經有詳細闡述。

   第三,我的個人經歷無論是從普遍性的經歷還是特殊性的,都有很多東西可以為他人和社會起到壹種啟示、告誡,至少某種程度上是壹種負面典型。當然我經歷的家庭問題(尤其家庭暴力、家庭內沖突)和校園暴力、教育問題等都能為社會提供壹點點借鑒和警示。此外我個人的心理狀態,無論是正常的心理狀態還是趨於病態壹面的心理狀況,都可以作為研究青少年心理狀況的素材,對研究和解決青少年心理問題提供壹些有價值的參考。雖然我有些個人經歷和心理狀況並不完全具備普遍性,但是還有很多是有普遍性的。

    我以前極力隱瞞本文書寫的這壹切,但是隱瞞下去除了讓自己心理壓力加大最終走向崩潰、人生毀掉之外並無意義,而且未來極可能被壹壹抖落出來,前面已經提到了。與其那樣,還不如我通過自述將自己的經歷交給媒體和學者,起到壹些有積極意義的作用。尤其當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爆出這些時,我希望新聞媒體能夠通過調查了解,給我壹個公正合理的評判。

    我並不希望任何媒體和個人替我洗白,只求客觀公正的講述和評價。當然我並不是說立馬公開這些,但是相關媒體采編人員和相關學者(例如青少年問題學者、教育學者)可以先看看(我還寫了其他理論性分析校園暴力、教育問題、家庭問題的文章,可以作為重要參考),到合適的時候再公開,尤其當網絡上很多人傳播此事時,希望正規媒體能夠用客觀公正、有價值的報道,既為我個人伸張正義正確的那部分(我做錯的那部分當然要自負其責),又借此事件為社會提供壹些有意義的啟迪和有價值的思考。

    如果我的幾篇文章能夠為社會發展起到積極作用,我的經歷包括各種作為大眾談資的東西給思考和解決例如家庭親子關系、家庭暴力、教育問題、校園暴力、青少年成長、抑郁癥患者心理狀況等各種社會問題提供有意義的參考,讓我及我的經歷、心理成為研究上述問題的壹個標本,使我遭受的這些痛苦和欺淩就能有些價值,也算是為我曾經做的錯事進行某種程度的贖罪,我會非常欣慰。說白了,就算身敗名裂,也讓自己的聲名敗得更有價值,對社會有些積極意義。如果我的聲名的毀滅能夠讓人們對於上述這些社會問題有更客觀的看法,哪怕只是對分析和解決上述問題多增添壹份素材,我也比現在什麽都不做更好些。(當然,希望在報道中不要影響到曾經幫過我的老師和同學,對那些涉及到和我有矛盾的人可以講,其他沒有影響到我甚至還幫助了我的人就盡量保護他(她)們的隱私)

    第四,無論自己未來如何,總要給這個世界留下些什麽。我個人的命運現在無法由我自己決定,前途也壹片暗淡。我自出生以來20多年中多數時間都生活在痛苦之中,尤其在學校的幾年無論他人傷害我還是我傷害他人,都讓自己身心受創,名譽盡毀(雖然我並沒做過什麽嚴重的犯罪行為,且均有原因、情非得已,但是因為那些激烈舉動,以及正遇上互聯網興起導致的行為被記錄與傳播,我的這些事加壹起,在許多人看來比壹個許多犯罪者還惡心,更令人尷尬和鄙夷,壹部分過失殺人或者強奸的人還能在監獄服刑後改過自新,重新回到社會,人們還能原諒他們當年的沖動,願意接納他們的改變。但是對我這樣的人,人人都有戒備心理,不願意生活在同壹個屋檐下,連接觸都不願意,因為我這些事太特別,太惡心,太離奇,我太不可捉摸和不確定,相反那些罪犯倒是還能歸類在正常人的範疇,而我則是在這個範圍之外),失去了正常的生活,長年累月生活在扭曲與痛苦之中,沒有了很多人都擁有的快樂、幸福,人生近乎毀滅。我要臉就活不到現在,但是我也不想完全不要臉。

    如果我能夠用我的肺腑之言為解決校園暴力問題、教育體制問題起到哪怕微小的作用,我就算是為社會進步發展和維護人民利益做出了壹點點有價值的貢獻。我的壹生不能沒有成就,哪怕這個成就需要犧牲我的名聲,需要我以名譽與生命為代價對他人和社會講述自己惡的壹面來實現。我不能在這個世界上活著卻沒有貢獻、不能對他人沒有壹點幫助、不能對社會發展沒有起到壹點點促進作用。即使不能“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至少也要留下壹些正義的聲音,在這個充滿汙穢和不公的世界發出自己的吶喊,不為強權和眾意所屈,堅持並表明自己的理想。

    南方周末作為中國自由派媒體的中堅,理念雖然和我的價值觀並不完全重合,還有不少分歧之處(例如南周在經濟議題上持中右翼的自由主義立場,在部分社會議題上也持溫和傾向保守的自由主義立場,而我則在經濟問題上持中左翼(國際通用的左右分別而非“中國式”左右派分別)的社會民主主義立場,在社會議題上持較激進的社會民主左翼立場),但是它關註弱勢群體、既不被強權征服,也不壹味迎合民意,而是相對客觀公允、理性求實的報道社會百態,因此我把自己書寫的心聲交給它,希望能夠影響更多的人,讓更多的弱勢群體都能有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當然,其他我信任的媒體也壹樣,我希望這些進步媒體能夠在必要的時候通過客觀公允、理性求實的報道給我壹個公正的、不偏不倚的評價,既不誇大我的錯誤缺點,也不避諱我給他人造成的種種傷害)。

    話語權被壟斷是可怕的,當年的德日法西斯就是在舉國壹致的輿論中走上戕害各國人民(包括德日的本國人民)的道路。古拉格不止存在於西伯利亞,它還在無形的萬維網中;《壹九八四》中的思想禁錮也不止存在於文學作品裏,往往也在看似寬松卻充滿各種軟性或硬性有目的性引導的當代現實世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是共和國建立後不久就提出並至今提倡的文化方針,多元的輿論才能讓各階層不同群體都有表達自己思想、維護自己利益的機會。

    對我來說,在當今充滿強者邏輯、贏者通吃的環境中,更有必要為弱勢群體呼喊。婦女、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尤其是農村婦女、留守兒童,這些人並沒有能夠充分的維護自身的權益。農民工、城市產業工人、較不發達地區教師(尤其鄉村教師)、縣鄉和小城市個體戶、絕大多數普通農民等這些占人口大多數的中國公民並沒有充分和合理的分享改革開放近四十年的經濟成果,雖然從縱向上是比以前幸福多了,可仍然處於相對貧窮之中,享受著較差的教育、醫療、養老和其他社會服務。他(她)們在社會地位、權利分享、社會參與方面更是與其貢獻不相匹配,在公民社會的發展方面和同樣經濟狀況的許多發展中國家相比都相形見絀。

    而且更糟的是,這些東西還在進行代際“傳承”,下壹代仍舊如此。種種社會不公、各種黑幕、舊式和新型的醜惡都在,校園暴力只是社會黑暗面的冰山壹角。北大馮軍旗的那篇極具震撼的《中縣幹部》調查論文足以令人感到中國中部基層社會黑暗的現實多麽讓人痛心而無奈,又多麽“稀松平常”和見怪不怪。作為耳聞目睹並且親身經歷過壹些殘酷現實的我,並不想沈默與順從。

    我的兩個同省的文學家:劉震雲和閻連科,都以犀利的筆鋒描繪了自己的家鄉,用批判主義的文字表達著對故鄉深深的愛,愛之深,責之切。而《滄浪之水》的作者雖不是與我壹省,但是其實小說所描寫的很多東西都有中部社會的共性,其中的點點滴滴的描寫都震撼人心,看小說主人公,壹個充滿理想的青年被社會改變,生於黃河母親撫育的中原大地,卻不能造福家鄉百姓,變成壹個曾經厭惡的人。我沒有這些文學家生動描寫現實、把現實融入文學的能力,也沒有陳桂棣、馮軍旗、於建嶸等人走門串戶詳細調查、全面分析的能力,只能根據自己所見所感寫出自己所知道的東西,寫出自己的個人體會。我親身經受和看到聽到了很多校園暴力和家庭暴力,所以希望社會能夠關註,能夠改變,讓弱勢群體不再生活在恐懼之中。

    我對自己的剖析,可能還不那麽詳盡,還不夠深刻,但是我盡可能會講自己不好的壹面,給他人和社會以有益的啟迪。盧梭的《懺悔錄》就以展示自身的醜惡壹面來為社會提供鏡鑒,我遠遜於盧梭,但是也希望用類似的方式通過文字表達自己的心聲。如以“才如江海命如絲”來評價我雖為過譽,我的知識水平並沒有江海之闊,但是經過這麽多年的閱讀書籍、報刊雜誌,以及通過電影電視以及互聯網了解的各種東西,加上這些閱讀形成的思考分析能力,我還是算小有才情吧(我可以不誇張的說,我的近現代歷史、國際關系方面的知識水平要好於普通壹本乃至部分重點高校的相關專業學生,我可能在知識系統性、學術性上略差,但是我在廣度深度上要好於這些學生)。不過“命如絲”倒是很貼切,心有沖天壯誌,命如腳下汙泥。原本可以成為例如華東師範大學、中山大學甚至中國人民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這類名校之星,實現遠大理想,通過學習和分析研究、實踐,幫助更多的弱勢群體走出困境,無論做社科研究員、記者或編輯、律師,還是大學教師,都能發揮壹技之長,成為推動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優秀公民。

    但是由於前面那些原因,自己卻自身難保,別人高考成功是金榜題名前途無量,而我高考考入名校後則面臨幾乎可稱為滅頂之災的危險,人生也可能已經走到盡頭。想堂堂正正做人,卻汙點壹大片,永遠洗不凈;想奮起高飛,卻被過去和現在的種種痛苦拉拽,不僅不能飛起,還搖搖欲墜。而且因為很多事是已經發生的,我又不能穿越回去改變壹切,連改的機會都沒有,如今只能在糾結與痛苦中慢慢走向毀滅。但是我求生欲望還是很強的,我不想自殺。某種程度上我很像契訶夫的《第六病室》中的格莫羅夫,由於自身個人生活的危機和對社會大環境的種種問題悲觀導致的雙重壓力,使自己處於極度憂慮、糾結、恐懼之中。雖然我活下去很難,雖然我有很多錯誤甚至罪惡,但是我還是想再努力壹下,用所有勇氣再向大學、向未來進行壹次沖刺。雖然由於各種原因,我的夙願--成為當代的魯迅和中國的盧梭--幾乎沒有可能,可是在內心總是堅守著,哪怕死了,哪怕因為其他的如上面提的事情“身敗名裂”,我心中也永不放棄這樣的追求。

    還有壹點,雖然我擔憂很多事,不希望壹些信息傳播,但是我也不會接受任何人的要挾,不會被壹些人掌握的所謂“黑材料”嚇倒。想當年我孤身壹人力戰強敵,挫敗內外敵人的聯合絞殺,我都沒有被擊垮。如今我也寫出這些經歷,因此更不會被這種輿論圍攻和破壞而屈服,大不了與那些流氓惡棍黑惡勢力組成的反動陣線拼個魚死網破,即使死了破不了網,也讓他們在殺害(包括逼死)我的過程中遭遇各種麻煩障礙,消耗其金錢、精力和名聲,讓他們沾上我的血汙。

    自從我有清晰意識起的十幾年來,由於以上所述特殊的情況,我受盡了各種欺淩,看到了無數的白眼、嫌惡、鄙視,經歷了各種恐嚇、排擠、謾罵,丟人現眼的時刻不勝枚舉,也遭遇過直接的暴力身體攻擊。雖然因為我經歷特別,所以我的遭遇自然會比很多壹般人復雜和痛苦,但是我所經歷的各種暴力與冷暴力,走過的曲折路程,很多其他人也在壹些事情上與我有類似之處。我的經歷是個人特殊因素的偶然性和壹些發生於很多普通人的不幸必然性結合的結果。我希望通過我寫的文章,讓社會關註壹般性的校園暴力問題、教育體制問題、家庭環境對未成年人成長問題等攸關社會發展進步的問題,並從各方面改善相關問題,讓他人不再重蹈我某些經歷的覆轍。

    我作為壹個學生,對於很多教育問題、家庭中未成年人狀況等問題能夠以壹個親歷者、當事人角度進行分析。而且我作為壹個中途進入學校教育、並且與主流教育群體有壹定疏離的人,也有壹個較獨立的視角觀察學校教育和學生集體。我前途暗淡,寫這些東西,就是希望拼盡自己所能對社會提供壹點點有用的東西,做出微小的貢獻,也使內心有些許的安慰和救贖,也算我沒白活這壹遭。人之窮途,其言也善。幽暗的人生還要照亮社會最後壹秒。而且也正是幽暗,才更想照亮社會,讓自己不壹無是處,永遠湮沒於蕓蕓眾生和歷史長河,更不想卑瑣苦楚的終結。

     我自己可能沒有什麽道路可走,無非是早些“身敗名裂”還是拖得晚些日益沈淪的區別。但是這個社會是有的,中國是有的,世界也是有的。事物的發展都是前進性與曲折性的統壹,當今社會的種種黑暗終究會被摧毀,會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當真正充滿自由、平等、公平、正義、友愛的社會建成時,婦女、兒童、老人、殘疾人不再受家庭暴力的折磨;身心殘障、性取向特殊不受家庭內外、學校、工作單位和社會上的各種歧視與排擠,性別歧視也不復存在;校園暴力能夠得到充分遏制,身體較弱和交際能力較差的學生不再被打罵欺淩,不再在各種校內外威脅、恐嚇中恐懼的生活;學校、班級中不再是有些人趾高氣揚、橫行霸道,而另壹些人卻要小心翼翼、看人下菜碟、明哲保身;師生關系能夠真正平等和友好,老師既有威嚴又不高高在上,師生之間、學生和學校領導之間不再是充滿隔膜和簡單冷漠的應試功利關系,而是能夠真誠溝通,平等交流,並且去共同建設(學生在學校事務中有真正發言權)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共有的校園;各區域、城鄉、各階層的子女都有相近的教育條件,不同家庭出身的孩子被老師壹視同仁的對待……雖然,可能這要過數十年乃至上百年、數百年才可能實現,我不能看到了,但是,後人會看到的。

    當嶄新的時代來臨,我們回憶歷史,對當今社會的觀感會是什麽?如同當今國人看清末愚昧落後、積貧積弱、臟汙遍地的中國?如同今日英國人看當年“羊吃人”圈地運動時的野蠻與殖民擴張的血腥?如同如今美國人看19世紀開拓西部的殘忍和20世紀初爵士時代的道德淪喪、腐敗猖獗、物欲橫流?希望真有“歷史的終結”:在某個時期後,人類社會充滿公平正義、友善博愛、平等團結,每個人都能獨立自主、自由自立、有理想有尊嚴的生活。當然,歷史可能不會“終結”於某種具體的狀態,但是至少要基於壹個讓人們有充分的自由、足夠的尊嚴、合理的物質滿足和有較高底線的公平正義、平等均富的社會狀態,廣大人民都能認同和遵守“共同的底線”,在這樣的基礎上再去追尋未來無限的各種更高境界的可能。但是,當今的社會,大多數人和這些基礎性的維護基本人權的要求還有很遠的距離,實現它們,任重而道遠。我肯定看不到了,但是未來會有人看到這樣的世界的。

討論校園暴力,首先要明確壹下概念。“指長時間持續的、對個人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且因為欺淩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因素不對等,而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欺淩者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群體,通過對受害人身心的攻擊,造成受害人感到憤怒、痛苦、羞恥、尷尬、恐懼以及憂郁”--摘自維基百科。而狹義的校園沖突則是雙方都有責任而且力量相差不懸殊的矛盾沖突情況(當然雙方力量不對等,而且雙方受對方打罵侮辱程度非常不同的沖突就可以劃歸欺淩)。

    對於校園暴力/校園欺淩概念,還需要更加詳盡的補充說明。

   1.校園欺淩除了身體體格強弱(打架能力強弱)不對等,往往還有欺淩者還有知識和語言能力優勢(口才比較好、會強詞奪理、利用對方恐慌焦慮情況下對對方夾雜謾罵的指責)、心理素質優勢(流氓學生往往不講理不要臉還能保持“理直氣壯”的態度,鎮定、陰險、狡猾、兇惡、會在老師面前壹套背後壹套,有人看見的地方做壹套,沒人看見的地方的思想行為又表現出另壹套。而被欺淩學生可能性格軟弱、心眼少、鬥不過嘴、容易驚慌和失態、緊張忙亂);

    2.雙方“朋友”數量多少的不平衡和“朋友”性質構成的不同(欺淩者主要是有意願和能力打架幫忙以及幫腔立威聲援的人,尤其有“弟兄”和幫派的,在朋友和別人有了沖突,可以快速的幫腔、動手,而且高度的認人不認理,不管朋友對錯,堅決幫忙,站在朋友壹邊;而被欺淩者即使有壹些朋友,往往也是壹些平常溫順、謹慎、明哲保身不願意惹事的朋友,遇見沖突並不能第壹時間和堅定的站在受欺淩學生的壹邊,即使站出來了可能也打不了架、幫不好腔)(流氓混混學生的“朋友”並不壹定都要上去打,但是可以助威、拉偏架、替對方探聽消息(例如裏邊幾個打人,門口就有望風的看看班主任或者學校領導之類巡視者走過來沒有)、跟蹤受害者乃至通過言語或者無言的舉動威脅受害者;

   3.雙方在班級的、在同學心目中的地位、在老師眼裏地位(這個倒不是說老師恰恰親近壞學生,而是老師不待見受欺淩學生以及知道霸淩學生的厲害而息事寧人袖手旁觀這類“地位”和狀況)的失衡、“後盾”(例如被欺淩者家庭條件差、和父母關系不和缺乏支持保護等,而欺淩者家裏有錢有勢或者關系硬等)力量相差很大;打架鬧事、與人沖突的“經驗”豐富,與“沒經歷各種陣勢”的差異;交際能力和人緣差距(欺淩人的學生往往會看人下菜碟,不會去惹所有人,甚至還會特意和壹些學習好的、和老師關系近的同學搞好關系)等這壹系列優勢來實行欺淩。

    此外,網絡暴力也是校園暴力的壹種重要形式,除也具備校園暴力壹些共同特征之外,還有壹些獨特之處、特殊的危害。關於以網絡形式實行的校園暴力,在本文後面有敘述,在此不詳述。

    總之,校園欺淩往往是以多欺少、以強欺弱、以及利用有利的地位和環境等優勢對相對弱勢壹方實施欺淩。當然欺淩的特點還有就是無理取鬧、沒事找事、尋釁滋事,無端(或者只因為“看不慣”對方,或者認為對方“好欺負”,而並不是這人做了什麽損害他們、損害班集體其他成員乃至損害社會利益的事情)的欺負他人;或者利用壹個小事情做借口以遠超對方應負責任的程度進行欺淩,多次、長期、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的反復攻擊;或者在雙方都有責任的沖突中,不通過和對方平等講道理、辯論爭公道而是通過仗著自己打架厲害、人多勢眾、會罵人和強詞奪理等優勢來打壓、羞辱對方,在欺淩時“壹起上”或者“輪流上”來欺淩勢單力孤的被欺淩者,並且使用暴力、恐嚇等方式進行後續報復(例如兩個人發生口角,其中壹方會帶壹群流氓惡棍在學校裏邊或者校門外襲擊另壹人,還有的人會去其他班“認人”,指認和其發生沖突的人(我親眼見過這種情況,五六個外班的或者社會青年直接進到我的班級裏找壹個可能欺負了他們“小弟”的人,認了壹圈沒有然後踹開門走了)往往還伴隨著多次恐嚇,例如天天帶壹幫人在外面截住妳、嚇唬妳,還讓妳低頭認錯甚至下跪“認罪”,或三番五次當眾羞辱對方。讓對方丟人現眼、尊嚴盡失)。

    當然,自從有了互聯網,網絡欺淩也是壹種非常重要的校園暴力手段。通過散布他人謠言、隱私、在網上進行挑釁、辱罵,都是網絡欺淩的典型方式。當然有些欺淩還夾雜著金錢勒索、強迫“服務”(例如強迫他人天天去給他買飯、洗飯盒、接倒洗腳水等,否則就打罵,這種情況在互聯網新聞上可以搜到)、考試欺淩(考試中強迫(和自願被抄的完全不同)他人把卷子交給他抄,影響他人考試時間,甚至壹些地方的高考還有這種現象,家裏有勢力或者惡棍學生(這二者往往重疊)強行奪走其他學生卷子抄襲,很多被奪卷子的還是女生(我的老家和我去考試的縣市沒有見到過,但是其他壹些地方有這種現象))。

    性侵也是壹種特殊情況,雖然公開的情況比較少,但是也並非沒有(受害人容易因難以啟齒拒絕承認,加上壹般都會在隱蔽處做,自然很難看到。但根據國外校園性騷擾和強奸的數據進行類比,還是有比較嚴重情況的。欺淩中男生對男生的性侵應是占絕大多數(可參考軍中和監獄中的情況,美國監獄有7%男性曾被強奸--維基百科“美國監禁制度”詞條,美國、韓國也都爆出過軍內性侵醜聞),男生對女生的性侵壹般直接歸為強奸了。

    而欺淩的過程和後果往往是壹邊倒(被欺淩者被打、被罵、被侮辱、被誹謗、被群體暴力或者冷暴力歧視、壓迫,受害者痛苦、尷尬、恐懼、麻木、憂郁,而施暴者則沒有受到什麽損害或者損害微乎其微),具體說往往被欺負的被打不敢或者沒能力還手、欺淩者往往使用器具(鋼管、水果刀等)、嚴重的欺負和微不足道的輕微回擊的鮮明對比和長期的欺淩和偶爾的反抗的差別(例如某次好幾個人狠狠踢打了他30下他只還了其中壹個欺負者兩三下,被打的鼻青臉腫卻只反擊了兩拳,被欺負幾十天只有兩三天裏有過兩次反抗而且沒什麽效果這種)、被罵或者被譏諷、剌刺卻不敢還口(或者偶爾頂幾句,還幾句嘴,但是遭到暴打和更惡毒的咒罵,多人輪番責罵,欺淩方在言語攻擊上有絕對優勢)、被在平常同學背後(或者網上)詆毀傳謠而因為關系面沒有欺淩者寬、以及消息不夠靈通、應付這些言語霸淩能力不足、心眼沒有霸淩者多等無法抵消或者反抗這些網絡霸淩以及現實裏的歧視、詆毀。

    總的來說,欺淩就是壹方故意滋事、雙方力量不對等、在沖突中局面壹邊倒、最終受傷害的只有壹方而且受傷害較嚴重(或者兩方都有傷害但是壹方在身體被打、被言語侮辱、被嘲笑戲弄、在同學甚至社會上的名譽被破壞程度嚴重,在班級裏乃至學校丟人現眼,被人看不起,變成霸淩者和旁觀者眼裏的“傻瓜”、“倒黴蛋”、“可憐蟲”這種被欺侮戲弄嘲笑的身份定位。而另壹方則受損微乎其微,甚至還因為欺負人的“勝利”而得到滿足和快意,感覺高人壹等,乃至被很多人當成“大哥”、“牛人”。

    這些欺淩者通過這些欺淩他人行動能夠“立威”,在班級乃至學校裏趾高氣揚、耀武揚威、橫行霸道,讓其他人都得讓著他、慣著他、甚至討好他,平常不被欺淩的旁觀者學生和這種人說話也要客客氣氣、小心翼翼,更不敢批評他們的言行舉止。平常各種違紀或者不當行為甚至考試公然抄襲他人,班幹部也不敢管、不敢報告老師或者老師也睜壹只眼閉壹只眼之類)。甚至在很多時候,這些流氓惡棍學生不需要毆打、謾罵被欺淩者,也不需要破壞被欺淩者的東西,幾個人天天在被欺淩者眼前、背後走來走去就足以產生恐嚇、壓迫的作用(就像監獄審犯人,有些獄卒只需要揮動鞭子嚇唬被打過很多次的囚犯,就足以把壹些人嚇得渾身顫抖、充滿恐懼)。

    此外,還要將校園欺淩和開玩笑區分開來。開玩笑往往是二人關系親密友好、雙方自願追逐嬉戲,而且即使打鬧,也有尺度和特定環境。而校園欺淩則往往是強迫性的,而且顯然帶有刻意侮辱、打擊對方,給對方帶來傷害的行為。校園欺淩總是給對方帶來身體上的疼痛、精神上侮辱,讓對方在大庭廣眾或者特定人群中丟人現眼、至少也是出醜和尷尬,讓對方覺得不舒服。開玩笑當然是故意戲謔,雙方都因此快樂,並無或者罕有不適之感。

    當然二者有時候也有壹定交集。例如壹些流氓混混往往先用半開玩笑的方式挑逗他人,如果此人應對得當(例如微笑、敷衍),而且流氓心情比較好,不想欺負妳,就會繼續開玩笑,然後走開。如果此人應對不當(如果急了或者表現厭惡之類),對方就會把半開玩笑變成欺淩(對於壹開始就不是開玩笑而是找茬滋事的,就不需要按這種情況評判了)。當然有時候人與人玩笑開大了也容易導致沖突的發生,還有雙方性格和價值觀差異(如果開玩笑的人外向,被開玩笑的內向,或開玩笑的認為某句話只是玩笑,而被開玩笑的則認為是冒犯),也可能因此發生沖突,演變成欺淩。

    當壹個或多個欺淩者向長期被他們欺淩的人在欺淩中穿插有開玩笑時候,這種“玩笑”造成的痛苦和欺淩也差不多。就例如奧斯維辛集中營受刑的猶太人,在經常被毆打時,突然有個黨衛軍官拍拍他肩膀,抓住他的頭善意搖晃幾下,這個猶太人只會感到可怕、厭惡而不會感到對方的親昵。南京大屠殺中那些被蹂躪過暫時還沒死亡的中國婦女看見日軍走過來沖她們笑,或者拿花逗她們玩,即使在日軍這壹特定時刻心裏確實是開玩笑,她們也會非常惡心和恐懼,甚至比此前被強奸還感到痛苦和羞辱。絕大多數校園暴力中的被欺淩者、欺淩者以及旁觀者,還是很能區分開開玩笑和惡意欺淩的。

   關於這些校園暴力發生的原因,前面自述(自述我發給了壹些調查記者,而與我的個人經歷無關的人,我就不發自述了,壹個是內容太長,另外涉及大量個人隱私)已經斷斷續續講了壹些,例如著重講了家庭的影響。除此之外,還有諸多因素。關於校園、教育之外的社會大環境因素,如果展開分析,篇幅較長,暫且擱下,在此著重講壹下關於學校、教育方面存在的問題,即導致校園暴力發生的相對直接的原因。

   首先,學校教育內容嚴重缺乏關於如何進行人際關系交往、尊重他人、處理同學之間、師生之間關系等人文素質教育。

    就我所了解的縣級中學和內地市中(都是重點中學),對這些東西並沒有多少系統化、體系化、實踐化的教育。雖然偶爾老師也會講壹些事例或者個人人生經驗來教導學生如何做人,但是只是穿插於應試性課程偶爾為之,所占的學習時間非常少。至於有時候的主題班會之類,往往也會流於形式。例如對中國人日常生活文明禮貌的主題班會,雖然舉了壹些例如旅遊景點不文明現象,但是並沒有真正延伸到日常生活裏人際交往、行為舉止上的文明禮貌,只是以壹些套話做結語。而且這種班會也只是每周壹節,往往還被其它學習任務占用。

    也就是說,像為人處世、待己待人等這些生活必備的素養,基本靠家庭教育以及“社會教育”裏各種經驗教訓來塑造。而前面提到的家庭教育質量的參差不齊,以及當今社會道德存在嚴重缺失下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面對社會壹些醜惡現象時候,青少年如果沒有合理引導,恰恰容易去學壞的壹面,因為這樣不僅逆反,還比較“酷”,青少年的心智不成熟的“落後”以及身體成長狀況的“超前”往往更容易勾起天性裏惡的壹面),很容易讓他們形成不良的價值觀,而且往往以更不掩飾、更露骨、更殘酷、直接的方式表現出來。

    例如歧視,可能成年人歧視會比較隱蔽,說難聽點是暗中下絆子,雖然陰險,但是大多數時候人與人也會冷和平的相處。但是未成年人的歧視會明明白白的說出來(侮辱性、歧視性語言),或者通過動作(誇張的厭惡表情、舉止)以及更激烈的行為(毆打、喝罵或者其他侮辱性行為例如男生對其他男生的性侵犯)表達出來,往往比成年人很多時候造成的傷害和破壞性更大、公開歧視的時間更久。前面壹些我還有其他同學的例子已經講了壹些實際情況,互聯網上也能搜到很多類似案例。

   當然,除了集體對個人的這種歧視或者攻擊,小圈子團體之間也有壹些矛盾,男生例如打群架、女生例如有時候壹個寢室還能分成兩波對抗,每天劍拔弩張的。這種雖然不是那種單向傷害,危害性不很大,但也不是什麽良好的同學關系,這也與教育問題有壹定關系。而且這種沖突比大城市重點中學那種輕度的、有底線的同學之間矛盾的嚴重程度差別很大,不能等同視之。

    這種人文素質教育的嚴重缺失,不僅影響學生時期學生們的價值觀和行為,也會對他們未來成人之後的思想價值體系和生活實踐產生極為深遠的影響。例如未成年人看到成人社會裏的坑蒙拐騙、謊言與虛偽、叢林法則強者邏輯、拉關系走門子、阿諛奉承、暴力強權,這時候又沒有學校教育來糾偏,來讓他們認識到這些是錯誤的,引導他們向正確的方向去,那他們看到這些往往不是憎恨與批判,而是贊同與適應,並在未成年之前在校園或者社會上“預演”、“彩排”,這樣的人走向社會,構成新壹代國家公民,對他們自己、對他人、對國家和社會的影響可想而知。

    其次,巨大的學習壓力和學習內容形式的教條化也是校園暴力、學生心理疾患等問題發生的重要原因。

    我所在的地區,從初中開始,早晚自習就成了學校必備。從早晨6:30開始學習,到晚上21:30(有時候是22:30),午間往往還有大量作業,想休息壹會也是很難。課間最多只能在走廊放風或者趴桌子上每次瞌睡幾分鐘,或者在教室寫作業,還有吃飯時間很緊湊。其他時候都在學習,上正課或者寫作業,就這樣作業往往還寫不完,只能抄壹下別人的了事(我也這麽做過)。除了初壹上半學期和高壹那幾個月是雙休,其他都是壹周至少上六天課,有時候兩個星期只休息壹天半。初三高三時候連跑操往往都帶著課本背誦,加上各種大小考試,正規考試基本每月壹次(高三基本上十幾天壹次),平常平均每天每科還要做至少兩套習題(每套至少有20道題)和壹張卷子(如果看做題總數,壹共六科,最終都要乘以6)、天天學的暈頭轉向,學習壓力可想而知。而且布置的很多作業必須“寫完”,但是總有不會的題,這只能導致抄襲。而且做不完還容易被批評(也不壹定),這樣往往導致壹抄了事或者潦草緊張的做完,而不能深入研究自己不會的題,更不可能把這些寫作業的時間用在自己喜歡的科目或者自己喜歡鉆研的課題上。

    在這種重壓之下(有很多還有家長的壓力),學生心理往往會發生各種變化,變得易怒、暴烈、殘忍,當學習壓力導致精神緊張、痛苦,有些人就會用毆打、歧視、辱罵等方式欺淩他人來轉移壓力,排遣壓力,就類似戰爭期間軍人犯罪,槍殺、毆打、虐待、強奸平民那樣(當然校園暴力程度與之很不壹樣),也類似軍隊、監獄這種高壓且封閉的場所出現的淩虐現象(當然程度也不同,但是有些要素類似)。從很多因為雞毛蒜皮小事就鬥毆甚至打傷同學,甚至強迫對方喝尿、還拍照到處傳播這些已經報道過的事件,就可以知道沈重學習壓力之下(原因之壹)往往會出現很嚴重的破壞性的爆發。還有壹些人在這種學習環境中徹底破罐破摔,也容易毫無顧忌的四處找麻煩,抱著“我不想學習妳忙也別學”的心態把班級搞得烏煙瘴氣。

    另外,因為是應試教育,學習很多東西本身就枯燥無味,加上學生壹些自身或者家庭原因缺乏學習的積極性,面對形式化的學習內容,各種死記硬背、題海戰術,自然失去對學習的興趣,青春期的余力往往就會用在校園暴力之類事情上。如果像沿海大城市重點中學那樣,學習內容比較豐富多彩,同學們都能從日常學習裏找到快樂和自由,就不會在課堂上違反紀律,影響他人,到處亂竄位子、投東西、喧嘩、聊天、看各種亂七八糟的書刊(例如黃色書刊之類),也不會有太多人把戲弄、欺負他人當成學習無聊下的壹種扭曲化的樂趣了。(當然,如果大環境和學習條件不改善,沒有良好的教育內容和青春期引導措施,課業過於放松,也可能導致學生有更多時間沒事找事。所以解決校園暴力並不只是減少課業負擔就行了,而是多管齊下,否則如果只重視減負可能反而導致問題更嚴重)

    第三,學校以及當地各種教育基礎設施的缺乏也很嚴重,所處的大環境較為貧窮、落後,社會風氣不佳(例如崇尚暴力或者至少不鄙視暴力),這也讓學生沒有壹個可以較好陶冶情操、安靜學習、拓展視野、提高素養的環境。

    在圖書館看書和混跡網吧的孩子,哪壹個更容易打架鬥毆?經常去科技館、大劇院(在家也有獨立空間和安靜的學習環境)和騎著摩托在大排檔、網吧(當然我也去了很多次)、臺球廳或者幹脆大半夜在大街上遊蕩(或者呆在家裏聽父母吵架甚至被當出氣筒)的孩子,哪類更有利於成長,包括更理性的待人接物?答案不言自明吧。雖然前後二者都是壹種生活方式,但是以社會主流思想判斷,孰優孰劣,以及對他人、他(她)們的家庭、社會的影響哪個相對好哪個相對壞,也是很明顯的。

    像縣城中學,至少我那時候沒有圖書館,實驗室也是只在個別時候開放,新華書店離學校也比較遠,雖然周末也有幾十個中學生去看書(根據我目測),但是相對於縣城那幾個中學數千中學生,這真是九牛壹毛了。縣裏圖書館更是只有少許報刊雜誌,這是七八年前情況,但是現在也沒見有多少進步。和京滬穗那種規模龐大、環境優美、書類齊全、查閱方便、服務優良、電子化信息化的圖書館根本不能及千分之壹。而且據我所知,各學校自己也有很多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而且不像我們這只是偶爾開放,平常經常進行各種活動。某市中雖然有圖書館,但是我記得壹年半左右壹共只有三次組織去看書,而且全是在高壹時候,後來高二完全沒有了。至於個人去看,壹個是學習沒時間,還有就是學校以及各位老師並不太引導多讀書,無論是有組織的還是宣傳上,都更強調應試學習,考試成績始終是第壹位的,而且是學校學習生活中占絕對主導地位的。至於科技文化展覽設施、室內健身設施、計算機、理化生應用實驗室等往往更是聊勝於無或者幹脆沒有。

    那課外生活去哪呢?除了在家裏或者學校寢室,無疑就是網吧、遊戲廳、還有大街上摩托車的轟鳴,以及大半夜三三兩兩的未成年人在遊蕩。如果他們覺得這些不夠刺激,那就剩下打架鬧事了。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也是內地尤其農村子女了解世界的窗戶,讓他(她)們知道這世界上還有其他更自由、更優質、更多樣、更美好的生活方式,給青春期的他(她)們未來無限的希望。當然,書中各種道理、價值觀也會深深影響他們的思想和行為。而如果有老師循循善誘,在課本之外給他們的閱讀以良性的指導,讓他(她)們把看到的書本與現實結合起來,更會影響甚至改變他們壹輩子的人生軌跡,讓他們跳出落後、保守、愚昧、暴力、短視、狹隘、麻木等壹些地區很多人的“宿命”(當然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而且很多人還有善良、淳樸、熱情、正義等好的品質,同壹環境中有各式各樣的人,同壹個人也有復雜的善惡兼備的特性,就例如我),找到他(她)們真正的人生價值,追尋並得到真正自由、有尊嚴、獨立自主、物質充裕、精神豐富的幸福生活。而且這對他們當下的學習、行為也會影響很大。

    如果有了這些好的教育基礎設施,並不是說校園暴力就沒有了,而是程度得到很明顯的減輕,加害者和受害者數量也會相對減少。同樣,如果各類文化科技設施齊全,自然會讓學生有了豐富充實的學習生活,既轉移了學習壓力,也提高了學生素養,還填補了課外學習生活的缺失,也對於解決校園暴力以及學生心理疾患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剛才提到與京滬穗對比,其實我並不是說要內地縣城、農村也達到這種水平,但是差距不能太大,而現實是差的非常巨大。這就像收入分配,資方、領導和技術人員可以比普通職工多拿,但是不能差距懸殊。雖然內地小城市和縣城不必有京滬穗那樣大型的圖書館以及劇院等文化設施,但是至少每個學校要有小型圖書館,把世界經典名著、重要理論著作、青春文學著作、國內主要報刊雜誌囊括在內,供學生免費閱讀和借閱,並且和學生建立溝通機制,哪些學生喜歡看但是沒有的可以隨時添加,舉辦壹些讀書會,師生之間、同學之間交流溝通,分享體驗。縣城和小城市可以有信息化的中型圖書館,向全社會免費開放。至於其他科技實驗、科學文化展覽設施,不僅應該建好,而且要內容充實(不能只壹座外表漂亮的大樓),硬件齊全,應該保持開放,而不是現在壹些學校把它當成形式,只在上級領導視察時候打開或者偶爾使用才打開,變成真正的科普、快樂學習、學生交流、課外休閑的好去處。當然這些都要投入巨資,又涉及到教育投入、地域公平以及教育體制改革、財政支出分配問題。

   第四,教職工總體素養有待進壹步提高,教師在校園暴力問題處理上地位也很尷尬。此外,師生之間也存在巨大隔閡,師生關系有欠合理。

    壹是老師職權和個人能力有限,很難去處理校園暴力問題。二是為了不得罪人,不惹難招惹的學生,加上學校規定模糊,往往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壹方面,壹些老師(只是壹部分)對待學生很粗暴、不講理、不細心;另壹方面又縱容和無視校園暴力問題。

    由於師範人才培養存在地域差距,導致教職工在處理校園暴力、對學生心理和行為等日常生活方面的指導都有很大不足。在應試教育下,內地中學更加強調教師的技術性(提高學生學習成績)能力,而忽視指導學生做人做事、提高其人文素質方面的教育能力,這導致很多教師面對學生之間的糾紛以及學生心理問題、學生違反校規校紀問題、在校園生活下產生的各種其他問題不能有更加良好的處置方式。往往是簡單粗暴的批評、空洞的說教、流於形式的紀律檢查等。至於如何開導違紀學生以及學生中邊緣群體等,也沒有什麽很良好的方式。這些其實並不是教師本人的錯誤,而是由於師範教育(尤其是內地二本及以下學校師範人才培養)對這些不夠重視,加上應試化、教條化、行政化的體制所限,還有教職工薪金過低,導致他(她)們這些教師不能更完全、更優質的完成培養思想健康、人格健全、品質優良、道德高尚、快樂自由的學生的任務。

    像我們那裏縣級中學教師月工資僅壹千多元(大約七八年前,聽說的),市中(A市A中,還是省重點中學)基本工資也只有1400-1800左右(四年前,看的辦公室的工資表),普通地市重點中學(B市B中)教師基本工資(不包括其他獎勵提成)有3000-5000左右(六年前,聽說的,不壹定準確,但是看起來這些教師生活條件還不錯,但是也不算很高),相對於社會整體工資水平,教職工(尤其普通中學)工資過於低下,而且重點名校和普通中學、市級名校和縣級中學工資相差過大,這導致教師可能更加強調班裏學生學習成績的績效,而忽視其他方面,而且影響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尤其優秀大學畢業生)的能力,還影響教師生活質量以及個人素養的提高以及在學校工作期間的心情和工作態度,這都直接或間接影響了教學質量和培養的學生的素質水平。按國家正式的相關規定,教師工資應該不低於公務員工資,但是現實是教師基本工資可能還不如很多外出打工的民工,其他提成和激勵也往往以班級學習成績、明面紀律、以及其他不為人知的分配原則(這個就省略吧,不是討論重點,大家都懂),這除了導致學生學習壓力增大、應試教育強化,自然也更不利於教師關註每個學生在人格養成、思想道德培養等方面的問題。

    雖然學校作為事業單位有壹定的其他福利和社會保障,但即使加上這些,教師工資仍然過低,和他(她)們應有的社會地位以及貢獻(對培養、教化壹代代新人、推動社會進步、引領社會發展)完全不匹配。“有恒產者有恒心”、“倉廩實而知禮節”,如果壹個教師連基本生活以及養家糊口都捉襟見肘,每天為基本衣食住行而奔忙勞累,也沒有空閑的金錢和時間通過閱讀、進修、旅行、和學生以及其他教師互動交流來提高個人教學質量和水平,又如何更好的全身心的去教育好每屆以百計(至少教兩個班)、幾十年數以萬計的學生呢?而且這樣的工資水平下教師工作更多變成壹種工具性行為,在計較學習成績等教育績效、家裏柴米油鹽等焦頭爛額的瑣碎生活中,還如何能有壹顆靈敏的心的體察班上那麽多同學每個人存在的各種問題、還如何能靜心感受每個學生的獨特性和潛質、還如何能與每壹個學生推心置腹、因材施教呢?

    至於面對校園暴力,本身自己就有壹堆事尤其經濟收入、績效壓力等的教師除了簡單的批評幾句、或者放任自流不告不理、或者暴怒之外,還可能有多少其他方式呢?至於具體孰是孰非,學生雙方責任怎麽劃,更沒空分析調查了,至於善後問題(例如以後有矛盾的雙方如何相處,怎麽調解)就更無從談起了。中部地區(尤其是縣城、非特別知名重點中學)的教師待遇確實需要有大幅度提高了,即使現在的工資水平翻番也達不到法律規定的不低於公務員收入的水平。如果有了良好的經濟待遇,也能吸引更優秀的生源填報師範專業,從而更好的提高整體教師隊伍的素質。而且當地大學的師範類專業也應該在培養師範生時既強調相關科目技術性內容的教育,也不能忽視教給這些未來的教師關於如何培養學生思想品質、獨立人格、自尊自愛這些內容(尤其對以後可能成為班主任或者語文教師的師範生),具體來說也應該教育他(她)們如何對待青春期學生,如何處置校園暴力。教師是國民啟蒙之母,師範院校(專業)以及它們的教職工則是國民啟蒙之母之母。(當然就我所見的教師,普遍對我還是很不錯,至少表面上是,當然也能肯定很多實際上也是對我好,但是這不代表對所有學生都這樣,而且我去的大多都是重點中學)

    第五,現在處置校園暴力不僅過輕,而且大多數沒有落實到文字、沒有記錄和約束力。防治校園暴力要制度化、明晰化、法制化。

    對於毆打至傷(或者長期毆打淩辱)、嚴重侮辱(例如灌尿、好幾個人輪流騎在身上頭上、用暴力逼他人低頭“認錯”、“認罪”、扒光拍裸照、學狗叫之類),應該按法律進行刑事拘留並記錄在案,嚴重的處以徒刑(適當的可以緩刑),當事人要公開道歉、監護人賠償對方精神損失(主要在於懲戒,其實為了避免“碰瓷”或者同學之間經濟賠款不好看之類,有些可以把賠償款改為繳納“青少年社會管理費”(類似“社會撫養費”),交給官方機構,並由社會監督使用,款項專門用於校園暴力研究、防治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輔導等方面。更重要的是,令加害人的監護人出錢可以督促、警醒其管教好子女,而不是不當回事),其他程度較輕但也造成比較壞的後果的校園暴力也應該由學校給予適當處分並記錄在案,培養學生負責意識(現在普遍是完全沒記錄,處分都是私下的、口頭的,雖然壹定程度保護了壹部分未成年人,但是加害者知道反正打人也沒事,更助長暴戾、兇惡,對他們以後走入社會培養遵紀守法意識也不利)。像臺灣現在很多校園暴力事件都對簿公堂,這就是壹個進步,要摒除中學生打架只是“小孩玩呢”的思想,未成年人也有尊嚴、權利和責任,要更重視公道和正義,讓加害者認罪伏法,得到懲罰,而受害者則得到心理安慰、實際幫助和正義聲援。當然校規校紀還要條文清晰,例如怎麽樣算是“長期淩辱”,怎麽算是“毀謗他人名譽”,怎麽樣算是“嚴重侮辱”……有哪些表現,都要清晰規定,不能模棱兩可,結果出現執行時候自由裁量權太大,結果老師(或者教導處)“看人下菜碟”,處置不公。

    此外,適當的體罰也是必要的。雖然體罰不符合現代教育原則,但是針對青少年暴力行為卻有重要的阻嚇作用。對壹部分未成年人來講,肉體懲罰往往比批評教育和拘禁等限制性措施效用更為明顯。對於很多聽不進道理或者純粹講理被當耳邊風的,肉體的痛苦可以讓他知道嚴重性。而且當他已經用暴力毆打了其他人,他自己也應該受到相應的對待,這樣才能理解被毆打者的痛苦,也為受害者討了公道。而且這樣做也讓欺負人者知道打人之後自己也會被同樣對待,也會受苦和受辱,也打掉了這些流氓“校霸”的“威風”,這些人通過打人來“立威”和“出氣”的動機就會被削減。

    當然,不能壹味的體罰而讓其產生逆反心理,而應該把體罰當作輔助,其他教育為主,而且體罰只針對嚴重毆打、侮辱他人並且給被打者造成嚴重身心傷害的欺淩者,只針對占學生總數極少比例的人。而且只針對校園暴力施暴者,對並未用暴力傷害同學的其他違反校規校紀問題絕不能施以體罰。體罰的具體手段和程度輕重應有嚴格規定。當然體罰執行者應該公允,不能看人下菜碟,而且整個體罰過程要有其他人(例如被體罰者家長和霸淩受害者家長、任課老師)在場監督,適可而止,必要的話還可以錄像,壹旦發生意外或者糾紛就能有據可查,當然錄像平常不對外公開,以保護學生個人隱私。新加坡等國現在還有鞭刑,就是以懲戒暴力犯罪或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猖狂尋釁滋事者,有利於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尤其是流氓惡棍的囂張氣焰,有利於社會治安穩定。這不僅是抑制校園暴力的必要途徑,也是培養學生遵紀守法,在未來社會中遵從合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工作單位的工作紀律、乃至遵守社會公序良俗的預演、鋪墊。

    如果從學校校規校紀的處置都模棱兩可,有時過度批評學生、對學生無理壓制、不合理幹預學生對他人和學校無害的學生個人行為,有時又姑息縱容壹些學生各種校園暴力、幹擾破壞學校正常合理秩序的行為;處理違紀學生“看人下菜碟”;看加害學生和受害學生關系和後臺處理糾紛;憑老師個人好惡;學生是否是“刺頭”(就是很兇很硬);看哪個學生會當面壹套背後壹套;怎麽樣違紀又能不留證據;對老師當面恭順背後臭罵;專挑軟弱可欺、不敢反抗或者家長不喜歡老師不待見的欺負;見風使舵,看不同任課老師性格而在不同課時紀律表現不同……這些思想和行為如果延續到成年後的工作和生活中,那對社會肌體的腐蝕和對法律與道德的破壞也不言而喻。

    第六,互聯網的發展和智能手機的普及也讓校園欺淩的方式更加多樣化、復雜化,有更強的隱蔽性和殺傷力,也增大了學生之間發生沖突的幾率。

    現在qq、微信、微博、貼吧等社交軟件的大量應用讓人與人之間交流更容易,也讓各種詆毀、中傷、謠言等各種壞話有了更方便、更迅速、更大範圍的傳播。想要毀掉或者打擊壹個人的名譽,以前要慢慢的口口相傳,現在發到公共空間就行了,例如qq群、微博這種所有人都能看見的地方。當然,在微信朋友圈內部、qq空間這種半開放環境往往也能吸引十幾人或者幾十人註意,足以產生重大影響,而且可以連環傳播。互聯網還能“圖文並茂”,傳播他人人身照片、生活狀態照等,比文字和口口相傳的語言更有沖擊力。

    而且有了智能手機,可以隨時隨地、時時刻刻去攻擊他人。在這種虛擬空間還能避免現實裏傳壞話不方便、更容易避免對方報復或者質問等。而且還可以用其他人不知道的“馬甲”發布壹些其他人的隱私或者負面信息。例如建qq群可以加自己信得過的人,在內部傳播,這樣對方不知道或者知道也沒證據,這樣就能更加肆無忌憚的人身攻擊了。

    當然,並不是說人身攻擊都是欺淩,也不是說背後說人壞話的壹方說的都是謠言(很多是真實的,只是有些內容涉及他人個人隱私),而且被中傷的人往往自己確實有責任(例如確實做了錯事、確實影響了他人利益)。但是,網絡上傳播他人隱私和言行、說人壞話造成的損害往往大於對方應付的責任,超出了回擊的限度。由於這種人身攻擊和傳播出於傳播者個人感情和偏見,只站在自己立場來說話,所以容易失去對“度”的把握,做的過分,而且往往只講壹面之詞。如果雙方的能力與精力(辯論水平或胡攪蠻纏能力不對等、朋友聲援力量不對等(往往朋友會站在自己陣營而非站在有道理壹方,而且朋友多就意味著信息渠道多,可以更多的了解對方的個人信息、生活裏的事、各種日常言行等,自己壹方被對方詆毀時候也能第壹時間知情)、雙方對互聯網社交媒體運用能力差別、(多個人對壹人,十幾個人對幾個人,導致人少壹方招架不來等)差別比較大、握有對方“短處”差別大(有些人喜歡搜集別人毛病,或者熟人多人脈廣,自然可以通過很多渠道了解對方隱私,搜集到對方更多的“黑底子”和不當言行,另壹方則孤立無援)等,就可能會導致不講理或者講偏理的壹方反而取得勝利,或者強勢方本來就有理,但是嚴重誇大對方的責任和“罪行”,讓受欺淩壹方所受指責和名譽損害超過了他(她)應負的責任。

    這樣等於不按道理對錯而是誰朋友多、誰更會耍嘴皮、誰更有“料”(既有對方公開做的事的“內情”,也往往有對方隱私)、誰會籠絡人心和耍陰謀詭計誰就能在這種輿論沖突中掌握主導權,這種話語權的不對等往往也會讓大量旁觀者被強勢但是不壹定有理的壹方的觀點所引導,給有理的弱勢方帶來精神打擊、名譽損害或者隱私外泄,或者讓也有責任(包括應該在某件事上負主要責任)的弱勢方承擔了比應負的責任多很多倍的傷害。此外壹些有網絡技術的人可以利用互聯網黑客技術侵入他人手機、電腦竊取他人隱私信息、照片、錄像等用來四處散播以破壞他人名譽、揭出他人私人生活內容的人。

    當然,通過壹個人的某種社交平臺找到他(她)的其他相關社交活動、朋友信息(例如通過微博裏透露從的點滴信息逐步找到對方微信、QQ、貼吧賬號等,通過對方的粉絲或關註的人找出對方的壹些朋友,或者點擊壹些頭像、鏈接,看到其他相關賬號,了解對方日常的活動、愛好等)也是更普遍更容易的。還有壹些人通過互聯網用陰險手段獲取對方生活裏比較不想讓他人知曉的思想、行為。如A與B(AB都為男性)有矛盾,A知道B的微信號,A用壹個陌生微信裝成女生來“勾引”B,慢慢套B的話,讓B與“女生”的交談中說壹些曖昧話、知心話,然後A將其截屏並當成笑話傳播,成為他人談資,來間接詆毀B的聲譽。如果A與B的人脈圈大小和親密度差別大、社交軟件使用技巧能力不對等,雙方心眼多少、陰險毒辣的本事大小不同,則B很容易上A的圈套,甚至上當之後名譽受毀損還懵然不知。而且由於互聯網使用方便、用來攻擊他人的成本遠低於在現實中的言行攻擊,加上互聯網覆蓋的範圍之大,很容易發動多次(甚至壹個人對另壹個人發動幾百次)網絡霸淩,重復進行傷害。而通過互聯網進行威脅、挑釁,也相對於現實更為容易,且不易受到懲處。這種網絡上對人的威脅也會轉化為現實威脅,對人正常生活造成嚴重負面影響。

   人肉搜索也是網絡霸淩的壹種重要形式,霸淩性質的人肉搜索往往有人帶節奏,用煽動性的辭令進行鼓動和指引。現在互聯網人肉搜索事件很多,例如“很黃很暴力”事件、“林嘉祥事件”、“復旦黃山門事件”、“女生疑似偷竊被人肉後自殺事件”,還有多起“抓小三事件”等,雖然有些是有某種正義感引導下的行為,也有壹部分事件有壹定的正面監督和懲戒犯罪作用,但是結果往往矯枉過正,有些把個人恩怨或者私德問題變成公共事件,給相關責任人帶來遠大於其應承擔的責任的巨大傷害。這種網絡評議往往缺乏理性和尺度,按照自身價值觀而不壹定符合法律的思想評判事情,而且有些時候會把事情扭曲和誇大,和古代的“私刑”類似(當然現在也有,例如壹群人打死小偷)。

    而校園小圈子的網絡暴力雖然影響力沒這麽大,但這種語言上的攻擊會變成現實裏的歧視、排擠、無法安心學習,甚至不能完成學業而退學。對很多“網紅”或者說名人明星,人肉搜索或者爆料這些人的緋聞壹般不會太過破壞他(她)們的生活,因為這些人壹方面有大量粉絲聲援、又有公關團隊和經紀人,有能力應對各種網絡攻擊。此外很多上流社會名人往往居住在與平民有所隔離的高檔社區、出入有自己的汽車甚至私人飛機,還有仆人、廚師這些,足以與大眾隔離,即使網上鋪天蓋地的圍攻,現實裏吃住行往往不受太大影響。而普通老百姓壹旦被人肉搜索,平常住所(無論住家裏、學校還是租房)往往會有人直接騷擾、拍攝,甚至“聽墻根”(如河工大事件中就有人在被人肉的女方家屋外聽屋裏說話,還在貼吧搞了“現場直播”,除了“直播”房間裏面的對話,包括屋子裏怎麽哭都描述的有聲有色,還夾雜各種惡毒、尖刻的評論。雖然這個事件中男女私德有虧,但是也不必這樣吧,而且還牽涉了無辜的家人。),出門吃個飯都會有壹大幫看熱鬧乃至滋事的人圍著,如果有工作往往只能辭職(像延安“看黃片”被警察破門抓捕的夫妻,變成名人後,夫妻因此在老家過不下去,被迫離家去外面打工,但是二人仍然被人認出來騷擾、說風涼話,丈夫被公司老板以“妳名氣太大了我這小地方容不下”辭退,妻子在超市當收銀員都幹不下去,經常被人圍觀--見華商網《延安小夫妻在家看黃碟被抓續:生活幾陷絕境》。雖然他們的行為並沒損害他人利益,而且有幾個人平常沒看過這種片子呢?但是就因為這對夫妻出了名,很多人卻因為各種各樣心理(如獵奇、厭惡)騷擾當事人),在學習中的可能會輟學甚至自殺(如那個偷竊而被人肉後自殺的女學生,就是無法承受同學的歧視和謾罵才選擇結束生命,相對於她偶犯的這點小罪,這個懲罰太重了)。

    雖然這些事情很多並不是涉及校園暴力的網絡欺淩,但是由這些事情可見通過人肉搜索等方式進行的網絡霸淩有著極大的負面作用,輕則讓人心理受創、出現心理疾病,重則會讓壹個人不能正常學習、工作,甚至不能活。而這些人有些是犯的錯誤的危害遠遠低於網絡霸淩的給她(他)們造成的傷害,有些連違法犯罪都談不上,還有些幹脆壹點自身責任都沒有(如“很黃很暴力”的女主人公)。(反過來說,倒是有非常多的人做極為惡劣的事情,就只因為其手段陰險、方式隱蔽,沒有證據證明、或者即便有證據也無法像人肉搜索、網絡暴力那樣傳播的力度,使他們躲過輿論的譴責,受害者無法得到社會關註、同情和幫助)

    而即使是雙方力量均等的網上相互攻擊、揭短、對罵,雖然不壹定產生上面幾個結果,但是和前面的情況壹樣,名譽都會有所毀損,學習也會受到壹些影響(部分精力和時間用在生氣和去與對方鬥嘴上),在其他同學甚至老師眼裏的形象都會變差甚至變得惡劣。而且最重要的是,這樣往往解決不了問題(對人註意自己言行舉止自律等方面可能也有壹些積極作用,但是不大,因為是否被欺淩往往不是是否有理,而是是不是有朋友幫腔、會耍嘴皮和手段、有“料”等前面提到的那些能夠掌握話語權的東西,而且導致“校霸”流氓學生等橫行霸道時候更不敢仗義執言,普通學生平日更謹小慎微,怕被通過網絡報復。還有就是很多網絡欺淩裏對受害者的攻擊指摘等往往只是針對大多數人都會犯的小錯誤,只是因為不喜歡他這個人所以恨烏及屋,把各種小毛病都能擡出來示眾,所以並不能成為推動學生潔身自好的有力手段,反而可能抑制個人個性的張揚),反而會激化矛盾。

    此外,互聯網社交本身也會帶來很多口舌交鋒,因為不需要面對面,就沒了壹些顧及,所以更容易口無遮攔,增加糾紛,進而可能由網上鬥嘴演變為現實裏面對面的沖突。而這種網絡霸淩由於是在虛擬空間,有時還是匿名,即使知道是誰也沒直接證據,所以學校老師更難介入。至於公安司法機關,除非被霸淩者是知名人士或者導致直接嚴重的人身傷害後果(例如導致自殺),是很難去追究責任的。而且往往參與者人數眾多,又沒有公開帶頭的人,自然難以追查誰的責任。加上這種事件太多,警方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大,在平常有更多更重要的刑事、民事和經濟案件出現情況下,對這方面自然很難全力治理。根據維基百科,這些年網絡霸淩現象越來越多,已經成了很重要的壹種欺淩形式,而且往往作為傳統欺淩形式的“配合”,增大對受害者的傷害(例如女生扒光衣服毒打,裸照被放網上)。

    當然,互聯網上合理的爭執、輕度的言語沖突、在合適範圍內的指責包括輕度嘲諷都是正常的,以上所說的是很嚴重的欺淩行為,帶有強烈的侮辱、造謠中傷、人身攻擊等行為並造成較嚴重後果的網絡霸淩。

校園暴力從古至今、從中國到外國都存在,但是存在並不代表合理。首先,它實實在在的給人造成了身體上的和心理上的傷害,很多還是重大的傷害,而且往往還潛移默化的影響到成年後的生活。而且中學階段正是壹個人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形成的重要時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這個時期的人生經驗對他們未來的思想價值觀和實踐行為影響頗大。

    根據維基百科上壹些韓國、臺灣等地的研究,未成年時期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對他們成年以後的生活有很大影響,校園暴力的施暴者、受害者相比其他人,成年後家庭出現家暴(施暴或者被虐待)、犯罪的幾率都更高。當然對於心理、性格、思想狀況、價值觀、行為方式也都有深遠影響。社會上的壹些邊緣人,除了比較突出的有少數心理障礙乃至心理疾病的人,還有為數更多的在職場受排擠、孤立,家庭矛盾頻發、人際交往不順暢、生活裏麻木或者易怒之類的人。這些人可能按不同程度或標準劃分人數不壹樣,但是根據生活經驗估計絕對有數以千萬計(當然他(她)們這樣有其他方面原因,而且往往自身也有壹定責任,但是學生時代經歷肯定會對其產生重要影響)。而施暴者和旁觀者在校園暴力事件中也會形成麻木不仁、強者邏輯等思想,如果沒有合理的教育引導,他們長大之後雖然往往不會像學生階段做具體的那些霸淩方式,但是會轉化成別的形式和內容歧視、欺淩(例如職場的弱肉強食、擠兌人),只不過由相對公開露骨而直接的變成比較隱蔽陰險而間接的罷了。

    學生時代很多東西都是成年後的預演,雖然不是百分百的保留和通過原樣形式呈現,但是總會潛移默化的產生影響。例如叢林法則,學生時代欺負弱者或者拉幫結派,那成人之後就會“看人下菜碟”和黨同伐異;學生時期知道誰誰誰很厲害不能惹,眼睜睜看著流氓惡棍耀武揚威但是覺得正常,那長大之後也往往會無視社會不公,看到黑惡勢力或者強權暴政不敢反抗,甚至聲討幾聲都不想做;看慣了壹群人踢人打人,公開辱罵,人數眾多的旁觀者慢慢也就麻木不仁,不覺得這有什麽不妥,自然到成人社會上看了欺負人的事、不合理的事也不敢路見不平壹聲吼;壹些“好學生”學會了自保,懂了怎麽討好混混學生求得自己安寧,以後到了社會上也會拉關系、走後門、找靠山,而不是遵循公平正義,按程序和法律做事;在學校學會了當面壹套背後壹套,當著老師說好話,背後又罵,違反紀律想方設法不被老師發現,到了成年之後也玩當面壹套背後壹套,人前人後兩副面孔、工作生活裏也是想辦法占便宜、違反工作紀律、巴結領導;中小學作業抄襲或者考試作弊(當然這個原因多方面,例如作業太多,老師家長對成績逼得緊之類,我也抄過作業),到了大學研究甚至工作之後也繼續各種抄襲、模仿、弄虛作假……這樣的人在國內恐怕數以億計吧。

    而施暴者則因為沒有被懲罰而更篤信弱肉強食、“適者生存”,把拉幫結派集體作惡、恃強淩弱當成成人之後生存的手段,甚至繼續保留未成年時期的暴力特征,用拳頭和鋼管來欺壓良善、威逼他人,以此獲取利益(看看現在各種黑惡勢力,尤其盤踞在基層的地頭蛇(按於建嶸教授的話說“農村基層暴力匪化”)橫行無忌、控制各種社會資源就知道,當然如果作為老板和官員之類用制度足以獲利而且沒人公開挑戰的話,他們可以在平時不用暴力,不過歸根結底還是強權)。像現在“城管打人”問題,其實如果沒有青少年時代在充滿壓抑與暴力的環境中“熏陶”,會有這麽暴戾的舉動嗎?能夠下意識的把暴力當成稀松平常的處理問題的選項嗎?所謂“打人時周圍不見人、臉上不見血、身上不見傷”不僅只是城管手冊的教導,恐怕未成年時候就學會這些既欺負人又能逃脫責任的“技巧”了。

    壹個班級數十名學生組成的人際網絡、成員之間的關系,它的內容形式也會影響以後壹個職場(例如壹個公司、壹個機關單位)的人際關系、各種成員構成(強勢者、弱勢者、被孤立者、“刺頭”、“老好人”、“倒黴蛋”、“替死鬼”、“跟屁蟲”、“八面光”、“長舌婦”之類各種人物)以及利益分配。好的學校和班級,有平等和諧多元包容的成員關系,自然也有利於建設同樣平等和諧、利益均沾、多元寬容的職場。相反,如果從中學就生活在壹個認人不認理、明哲保身、黨同伐異、勾心鬥角的環境中,對成年後這些人組成的職場產生的影響也可想而知。

    當然,人是會變的,經過人的成長,思想性格以及行為會發生很大變化,很多學生時代不學無術、喜歡尋釁滋事的人也可能會學好,而壹些心地善良、遵守紀律、刻苦學習的同學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變壞,人的成熟理性也會勾掉少年時期的野蠻,而且學校的環境和未來工作的職場,居住的居民小區有很大不同,所以二者不能全面的類比。不過二者還是有諸多相似點,而且有很強的繼承性。尤其在沒有系統性的學校教育的指導和糾偏之下,很多人並不能從校園生活的經驗教訓中提升自己的素養,改掉很多毛病,而是在新的工作中用其他形式將少時的經驗和思想實踐出來,這些經驗和閱歷雖然也可以給他們正面啟迪,但更會夾雜大量“厚黑學”,為人做事不以對錯而以利益作為行為標準。所謂“換湯不換藥”,“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前段所述,青少年社會的暴力環境也會對成人社會的暴力化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生長在拳頭和水果刀決定孰是孰非、地位高低的青少年環境中,自然也讓成人社會保留或者“升華”出更多血腥暴力的臟汙,讓人民缺乏安全感和變成強者通吃、產生由權勢和威壓而非講道理主導的社會。而且這只是強調校園暴力帶來的直接負面影響。

   除了這壹面,校園欺淩本身也破壞或者削弱了美好的校園生活。就像壹個人,如果生了病,不僅身體因此疼痛,精神萎靡,而且這期間往往錯過了看電影、健身、旅行、和朋友家人玩樂等幸福的生活過程。同樣,校園暴力(包括各種歧視、沖突以及其他不良的人際關系)不僅本身給人帶來痛苦,也讓受害者(還有其他壹些受波及的人)難以在輕松愉悅的環境下享受學習、閱讀、同學交友、參與各種活動。如果天天有人可能罵妳或者上課隔著妳和其他人說話(有矛盾的人,如果關系好或許不在意)、扔東西,或者隔幾天就有人要打妳,還能學習的進嗎?兩波人天天跟仇家壹樣在寢室或者教室見面,還能壹塊好好玩或者學習交流嗎(可能有些人能做到,比較會忍或者暗中對抗,或者不怎麽在乎,壹邊玩樂壹邊對付人,不過我做不到)?

    如果每天下課、放學後都有可能被拉到廁所、教學樓背陰地方、學校外面小樹林或者爛尾樓裏毆打、扒衣服、用煙頭燙、撒尿等各種淩虐,除了本身的痛苦,還會讓受害者長期處於驚懼、戰栗、焦慮不安之中,即使暫時沒有人對他(她)這樣做時也不知道這種淩虐何時會再來,哪還有心情學習和快樂生活?痛苦與屈辱、不幸會抵消對快樂的感知力和對幸福的判斷力。例如在剛剛發生礦難或者因工傷死亡的家屬會有心情看奧運會嗎?在村裏疾病纏身無錢醫治又被地頭蛇強迫低價賣地的農民會為神州10號飛天而高興、自豪嗎?經常被長輩和丈夫毆打的婦女看見電視裏演的閱兵式上女兵方陣會歡呼嗎(歡呼又能改變現在她家庭的情況嗎)?無論是國家還是工作單位、學校的集體榮譽,如果有些人處於被壓迫剝削的情況之下,他(她)們沒有義務,而且往往也沒有自由、敏銳的心去體會集體的勝利。至於對平常學習的影響當然更明顯了。前面已經提到過,被欺負的人因為經常挨打、挨罵以及受到其他恐嚇侮辱,沒有心情學習,也難以集中精力去聽課,成績自然容易下降,這樣更容易不受老師同學待見,然後更易被欺負,如此惡性循環。

    例如我在另壹文中提到的某學生就是這樣,他數學在班裏曾經排前幾名,後來經常被捉弄、欺負,成績就倒數了。其他壹些被欺淩的學生當然學習上往往也不好,有些是壹開始成績就不太好,有些是被欺淩之後成績下降的,但是受欺淩學生很難後進,並不能像其他很多學生成績在落後之後還能提升,所以本身這種惡劣的境遇(主要是長期被欺負那種)就幾乎讓受欺淩的學生沒有較好提升自己現象成績的可能。這不僅僅是影響生活質量了,而是影響壹個人未來中考、高考以及更遠的前途命運。本來可能取得優良成績的學生因為這些原因(當然壹個人成績不好往往是多方面的,也有自身原因,但校園欺淩肯定是壹個重要影響因素),影響了壹個人壹生的命運,誰來負責呢?沒有人。而且各種擾亂課堂紀律的行為也影響其他旁觀類學生的學習,有時候老師因為這都氣哭了或者氣的不上課,這更是損害了師生們的利益。校園暴力對學習成績(包括對受害者和旁觀者,旁觀者因為這種糟糕的校園環境也會或多或少受到影響)的影響非常大,甚至壹些時候有決定性的負面影響。更有甚者,會直接影響他人的高考,破壞他人前程。在壹些縣的高考時,還出現壹些“校霸”(往往是家裏有背景,不過我老家的縣倒是沒有聽說,其他壹些縣存在)直接搶奪其他學生的卷子當場抄襲,老師也不去管的這種現象,而被抄的學生因此不僅嚴重影響了答題時間,心理也受創傷(很多還是女生),把做題的思路還有步驟也打亂了,嚴重影響答題狀態,成績受到極大影響(如果每科都受影響,考試得的總分因此降50-100分是正常的),本來能考好學校的只能考差學校,壹些人被迫復讀。

   有人認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他既然欺負妳,肯定妳自己也有問題。這個其實可以看看新聞報道的案例和日常了解的經驗。前面已經提到過,欺淩者主要是挑“看不慣”和“好欺負”的,至於這個被欺淩者“看不慣”的行為是不是侵害了他人利益?大多數是沒有的。就像內向的人:如沈默寡言的人、喜靜不喜動的人,或者喜歡上課發言討論問題的人、興趣愛好和其他人不相同(別人喜歡A遊戲他喜歡B遊戲、別人普遍喜歡科幻、八卦而他喜歡歷史之類)舉止言談不合群(低頭走路或者說話不太會看時機和大流)、同性戀等特殊性取向、不巴結“校霸”等,這些行為或者這些人的特征危害誰的合理的利益了嗎?如果算是有點對他人的冒犯,和其他學生的不合理行為相比,突出嗎?嚴重嗎?答案往往是否定的。而且這種易受欺負的人往往軟弱可欺,自然大多數也不可能做出特別危害他人的嚴重事情。所以這些流氓混混、“校霸”欺淩他人往往並非是他人侵犯了他們、其他班級成員、班集體的利益,而是根據個人好惡。我了解的幾個被欺負的學生,例如(刪節)等人,都屬於比較老實、軟弱,也沒有什麽突出的毛病,遵守紀律程度和普通同學程度壹樣,當然也有類似這樣平日比較搗蛋、學習較差但是也沒犯過大錯誤(尤其沒有打架、欺負他人或者擾亂課堂秩序、破壞東西之類)的被欺淩者,而且他做的錯事也遠輕於他受到的欺淩(被打、被罵,而且有時候打的比較狠),即使有錯誤也應該讓老師或者學校教導處處理,或者讓班級全體學生通過合理的討論來評價他,而不是讓流氓混混學生欺負他,而且這種欺淩並沒有導致他變得遵守紀律、好好學習了,相反讓他更不遵守紀律,更不想學習了。我了解的大多數被欺淩者(例如上面提到的那些人)都是比較老實、不影響他人利益、比較內向或者孤單的人。而且歧視他人者有時候個人毛病不比被歧視者少,所以歸根結底還是看妳是不是好欺負,是不是會籠絡人,而不是自身毛病多少和自身缺點大小。

    而且即便是因為雙方沖突、各有過錯的情況,如果沒有人主持公道,不能妥善解決沖突,壹方面會使得最終沖突結果是由雙方實力決定(弱肉強食)而非誰對的多誰錯的多、誰的言行更過激和造成更大傷害這些道理決定,破壞公平正義;另壹方面,缺乏法治、缺乏學校、教育部門甚至公安司法機關介入,這種沖突很容易不斷的惡性循環,互相報復,仇恨不斷加深,釀成更嚴重的後果(出現致死致殘致重病的血案、和(或)造成持久性沖突,對雙方心理、學業、社交以及未來生活產生極大負面影響。)。

    更重要的是這會導致傳導效應,尤其表現在受害者壹方會變成加害者欺淩其他更弱者、尚未遭遇校園暴力者,甚至從長遠看傳導至未來成人後其對妻子、兒女實施家庭暴力。人都有補償心理,當在某處吃虧(尤其長時間、嚴重程度的吃虧、利益受損、被欺淩),又得不到壹些機關、社會和他人的公正解決,通過合理合法渠道不能討得公道,他/她就希望在其他地方彌補回來,出口惡氣(以及那種“不作惡的惡”,以冷漠的態度對待他人,缺乏對好人、弱者的同情,也缺乏對壞人、惡人的憤怒。例如摔倒老人不扶的現象,不止因為怕承擔責任被訛,也有在這種互相傷害的環境中慢慢褪去人性的善而激發了人性的惡的因素存在)。這樣就使得整個社會出現許多既受到他人傷害,又傷害了他人的人,然後不斷傳導、循環,使得社會治安惡化、道德水準下降、法紀廢弛、仇恨不斷積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融洽甚至充滿矛盾,影響人們生活的幸福感、影響人們正常的工作、學習的熱情與效率,影響人們為人處世的態度、破壞人與人之間的善意……這些危害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當然離嚴重傷害他人者/嚴重被傷害者生活空間最近的人受到的這些負面影響最大,但是整個社會中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被以上的負面影響所影響到)。當然,這種傷害並非等量傳導(也就是說並不是某人受傷害多嚴重,就等量的(或者差不多的)傳給其他人這麽多“份額”的傷害),相反絕大多數恰恰是非等量傳導傷害,具體受傷害的程度與反過來給他人的傷害有正相關,但是具體的程度輕重更多由這樣的人做壞事的能力、條件、性格決定。

     有人認為說,“妳別惹他不就行了”。其實集體生活,人與人在壹起難免有交流、共事、摩擦,流氓、“校霸”往往壹開始就是惡語相加,嘴上不幹不凈罵人或者諷刺人,說話走路都能表現的很霸道。當然妳如果壹開始遇到對方辱罵或者蠻橫或者占小便宜(例如無故或者聊天時候吐臟字、平和的在某事上勸他壹句或表達不同意見,他連珠炮的汙言穢語或者威脅之詞來回答妳,他可以對妳講難聽的說話,包括諷刺妳,但是妳不能這樣對他,否則用更難聽的話罵妳、威脅妳甚至打妳,對自己和別人用雙重標準要求;亂用妳東西還不禮貌,但是不能用他的,也搞雙重標準,甚至比妳用自己東西、坐自己座位都有優先權;強行借錢不還等),然後忍了,那可能就避免了更大的問題,避免了遭受嚴重校園暴力,避免了報復。但是也可能讓對方得寸進尺,看妳好欺負而更加跑過來撩撥妳、欺負妳。在缺乏關於同情心同理心和理性的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大環境中,示弱和求饒非但不會被諒解和寬恕,往往對方看妳好欺負,用我們方言說比較“好捏”,那些流氓混混學生就會更加肆無忌憚得寸進尺的找麻煩。還有就是往往同學之間同班至少要壹年甚至三年,難道三年時間妳每天在教室、寢室都得在大事小事上都讓著他們?遷就他們?他們違紀或者不交作業、遲到早退、上課或者自習攪擾課堂就不能管,很少被記錄或者批評,而其他學生有壹點違紀班幹部就如實記錄,這算什麽學校環境?有公平嗎?平日對待他們和對待別的同學就得用不同的臉色、不同的態度、不同的言語和動作?而且很多混混學生會想方設法故意逗妳急,妳越是想躲避,他們越是來勁,拼命靠近妳、挑逗妳,非得讓妳惱怒不可,讓妳做出反應,然後他們再進壹步罵妳、打妳,而且妳的反抗還成了他們毆打侮辱妳的借口。憑什麽有些人就“應該”成為嘲弄、譏諷、鄙夷的對象,而另壹些人卻耀武揚威、沒人敢惹?

    而且,就算所有學生都小心謹慎,都想辦法避免得罪他們,那他們也總要挑選至少壹兩個好欺負的學生來欺淩,因為欺淩人的大環境大前提(前面提到的那些)沒有改變,總會有人成為受害者(就像傳銷,下家通過再騙人,再發展下線來轉移上家賣給他的東西來挽回投入的本錢,但是終究會有壹批“最後的下家”受騙;古代等級制和野蠻資本主義時代的剝削,即使每個人都努力奮鬥,都有機會成為上層,但是各階層總有人在社會金字塔底層受剝削壓迫),而且這個過程也助長了見風使舵、恃強淩弱、對上仰視對下俯視、弱肉強食等不良的思想觀念的形成,無論在校園還是以後社會,都不是什麽好的狀況。而且對於處於未成年的學生來說,由於心智不成熟,社會經驗太淺,並不能有成年人的應對事情的能力,面對欺淩者的滋事往往缺乏合理的判斷力、解決能力,所以怎麽能要求所有好學生都有這些能力呢?難道要逼迫遵紀守法者去學躲避、討好壞人的本領,逃避問題,而放縱欺淩者肆無忌憚的到處滋事嗎?

   此外,校園暴力也有某種特殊的復雜性。欺淩壹個人不壹定是“長期”,而且就算是長期欺淩,也不是不分晝夜整天的欺負人。例如有什麽班級集體活動,或者平常聊天,可能欺淩者和被欺淩者會在壹起玩,欺淩者也會在被欺淩者被老師表揚之類事情後拍拍他肩膀來鼓勵或者贊揚壹下。平常吃東西也會分他壹點辣條或者麻辣燙,或者帶他去上網,其他班有人欺負他,他們有可能(很少)去幫他理論之類。例如(刪節)等人就是這樣。前面還提到過打了人之後如果被打的鬧著要告狀,欺淩者有時會過來說好話安慰、道歉(唱紅臉壹方)。而臨時性欺淩往往也有可能和解甚至“不打不相識”,雙方慢慢變成朋友,或者在調解下被欺淩者由於種種原因“原諒”了對方。但是這改變不了欺淩者與被欺淩者關系不正常的實質。

    這就像封建地主和農民,野蠻資本主義時期的資本家與工人,雖然有些地主和資本家不太壞,但是改變不了雙方不平等的實質。再兇惡的地主特別豐收時候也會給雇農點獎勵,過年送點肉、餃子之類。但是他兇惡時候對農民的剝削、毆打和辱罵呢?《亂世佳人》裏表現的幾個被主人比較良好對待的黑人能抹除黑奴制度下整體黑人悲慘的處境嗎?就像中國古代,老百姓只要碰到壹個雖然還是專制壓迫、苛捐雜稅的皇帝,但是經常減免稅負、關心下人民疾苦,比暴君昏君好些,哪怕還是非常不平等,官員貪腐,老百姓還是極為貧窮,沒有權利自由,做慣奴隸的人卻仍然“萬姓臚歡”,如魯迅《燈下漫筆》中說的:“發生‘亂離人不及太平犬’時候,給他略等於牛馬的價格,人們便要心悅誠服,恭頌太平盛世”,因為“雖不算人,但究竟已等於牛馬了”。這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癥”嗎?所以欺淩者有不欺淩甚至比較好的對待欺淩者時候,並不能掩蓋欺淩時候的錯誤乃至罪惡。至於“和解”、“說和”之後有真的和好的,還有被迫的。就像對方踢、打妳幾十下,流血了,但是妳要報案或者找老師,他為了平息,找人從中說和,草草道了歉或者幹脆沒道歉,只說“以後我不會打妳了”,而妳知道告狀可能沒用,開除不了也拘留不了他,又怕他報復,所以“原諒”了他(他們),“和好”了,甚至還沖對方笑了。這種是真的和好嗎?其實只是因為懼怕對手,加上對方軟硬兼施,所以不得已才“和好”,並不是對方被合理懲戒或者還回去之後平等基礎上的和解。而且流氓惡棍裏本來就有“紅臉”“白臉”的分工,壹旦欺侮人造成比較嚴重的後果,或者被欺負的人惱怒要告狀,“唱紅臉”的就會出來打圓場,和“唱白臉”的兇神惡煞軟硬兼施來逼被欺壓者就範。其實在打人之前“唱紅臉”的就知道要欺負受害者,而且有些自己也參與了,所以本質上也是霸淩者,而且並沒有從開始就阻止欺侮,其“唱紅臉”的目的不在於保護被欺淩者,而是避免被欺淩者反抗,給他們整個流氓惡棍學生群體造成損傷,而且顯然“唱紅臉”者所作所為根本是在保護兇狠的“唱白臉”的不被反抗尤其是不被告發,而非保護受害者。

    如今社會很流行“妳應該適應環境,不是讓環境適應妳”、“生活像強奸,既然反抗不了,就幹脆享受快感”這類思想,其實不就是讓用忍耐換取少被欺負嗎?打了妳左臉,妳伸過去右臉,很懂事,所以打右臉時候輕點或者幹脆不打了,還沖妳笑笑,結果好像不是他打了妳,而是贊揚了妳壹樣,妳不僅不能反感和痛苦,還應該感謝和高興。但是最關鍵是妳臉實際被打了,而且對方也沒因此道歉或者受懲罰。妳有兩千塊錢,搶劫的看妳可憐,只拿走壹千,把另外壹千遞還給妳,因此要感謝他,覺得他是個“好劫匪、有良心的劫匪”?這是太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癥候”了。利益受損還要通過低三下四、賠笑臉、唯唯諾諾來換取對方對妳做出的遠低於他傷害妳的程度的“恩惠”,這是壹個自尊、自愛的人應該做的嗎?其實家庭暴力也是這樣。很多人認為生養了子女,當然也可以打,因為“我要不生妳養妳,妳命都沒有”。婦女被丈夫毒打,丈夫也覺得“我在外面辛苦工作撐起這個家容易嗎?”、“我很多時候還對妳好呢”,甚至壹些丈夫毆打完妻子,道歉賠不是,說下次不會了,還痛哭流涕,但是過些天卻又毒打妻子,然後又說自己後悔,然後又打,如此循環往復。關系不對等下的同學友情還是不要比較好,人不能受了氣還主動討好對方,這樣維持的“和氣”如同抗日戰爭時期主動犒勞日軍、討好占領當局以換取做官經商的利益(或者只是為了少受欺負、少受剝削)的漢奸、順民壹樣。

   這種壓迫方和被壓迫方並不完全對立甚至還能共存、共同高興的參與其他事情的情況,和中國特色的人情社會、“尊卑有序”、集體主義觀念濃厚、家庭觀念濃厚關系很大。壓制性而非對抗性的文化讓不平等的雙方有時候還能很“和氣”,集體和家庭觀念壓倒了個人權利和自由,就要人(尤其是底層力量弱、話語權弱的弱勢群體)“服從大局”,不給集體、家庭“抹黑”,忍受集體內部的壹些不公和欺淩,“壹致對外”、“疏不間親”,就像當今地方政府不許上訪給地方“抹黑”、上級檢查時候下面單位或者學校所有人都得打掃衛生幹幹凈凈、自己穿著很好、充滿笑容、只說自己幸福而不提不滿壹樣。被拐賣到山區村莊強奸後以德報怨教村裏孩子讀書的郜艷敏,在記者慕名采訪、省政府頒獎給她時候,卻被鎮裏和村裏幹部阻撓采訪和授予她“感動河北十大人物”,認為她被販賣這點“丟了當地縣、村鎮的人”、是“國家的恥辱”,連因她而受益獲得教育的村裏孩子的父母祖父母這些男女老壯村民也用暴力攔阻外面記者采訪,也不讓她出去接受采訪(後來她偷偷跑出去才和鳳凰衛視記者見面),還有很多人把她被拐賣而教書當成壹種美好的“典範”,如根據她的故事改編的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鼓吹受欺淩的人就應該不爭取自己合法權益、不懲罰罪犯,反而要去任勞任怨,在忍耐極大痛苦和恥辱中“為社會服務”,把欺淩與被欺淩合理化,美化被拐賣、受家庭暴力的婦女的處境,其實這還是中國傳統文化“顧全大局”、守規矩、忍耐服從和當今盛行的“各有各的活法”、“沒本事被欺負活該”的強者邏輯在作祟。

    同樣,像嚴歌苓寫的《陸犯焉識》中就描寫過文革時勞改營每天吃糠咽菜,但是當外國王子來考察“模範監獄”的那天的午飯,各種雞鴨魚肉都有,而且囚犯們還得說每天都是吃這些,吃的時候還得表現的很文雅,裝作吃慣了這些東西。而這個過程中,沒有壹個人在王子訪問時大喊“這些都是騙人的、裝樣子的、應付妳們來訪問的”這種揭穿謊言的話。這除了顯而易見的後果(說實話肯定被槍斃,雖然這些人平常因為饑餓或者疾病死亡的也很多,文革時大多數在西北的勞改犯都死於獄中,活到文革結束的倒是少數。他們卻不願意拼壹把而“死得其所”,陳勝那種有“今亡(逃跑)亦死,舉大計亦死,死國可乎”思想的人太少了,連說句真話都不敢),也有魯迅說的很多中國人長久在專制統治下產生的奴性吧。被打了還笑嘻嘻的是奴才,奴隸中的“人才”,會比其他奴隸多受主子獎賞,當然也少受主子懲罰,這是真正的“和解”嗎?仆人被主人打了還拼命指責自己做事不周到、唯唯諾諾賠不是,這是真正的“原諒”嗎?真正的和解應該是在自身不會被打擊報復、和對方地位平等、對方做出真誠道歉和改過行為之後的握手言和,而不是因為怕更嚴重的欺淩、“秋後算賬”,迫於壹群流氓惡棍的壓力和處於不利環境下不得已的“原諒”、“和解”。

    就像哈佛大學桑德爾在以“正義”為主題的公開課上講的:人能夠得到尊重,是因為我們的意誌能自由存在,能夠自由的行動和選擇。而意誌自由就是當妳在做壹件事時候,完全出於自律而非他律,只是為這件事本身,而非任何其他的東西。如果只是為了“不惹麻煩”,只是出於對流氓惡棍學生的恐懼,出於對以後可能被在沒人角落拳打腳踢報復而功利性的選擇“和解”,只是壹種怯懦和逃避罷了。至於那些為了避免再次被欺淩而在言語、行動上還刻意討好曾經欺淩自己的人甚至加入這些人的幫派,變成他們的“兄弟”的被欺淩學生,只能說更為可悲了,和當年叛國投敵的漢奸、當今巴結領導、尋找靠山,投其所好淪為權貴的打手和奴才的人本質上是壹樣的。而很多旁觀者冷漠旁觀、替欺淩者向老師和學校隱瞞,在被老師和外人撞見欺淩情況後打圓場,其實也能對應到成年之後對社會上有人被欺負無動於衷、看不起弱者也鄙視“個人主義”,在工作單位或者社會大街上維護集體的“體面”而參與壓制個體爭取權益的行動。這也是為什麽占人數大多數的中下層職工能夠被少數領導、老板和管理人員有效的控制、分化的壹個原因。中學階段是以後成人社會的預演,當今社會很多人缺乏正義感、謹言慎行以求自保、背靠大樹甘為有權有錢者的奴才、見什麽人說什麽話、恃強淩弱前倨後恭,其實都可以從中學階段的各類學生身上找到它們的雛形。

    還有人認為,哪有那麽多人每天閑的沒事去找別人麻煩,作業都做不完。對於霸淩者而言,去欺負他人並不是壹件麻煩事,相反是壹種很有趣的娛樂活動,而且用不了多少時間。欺淩並不是每天專門花幾個小時欺負他人,而是在比較短的時間完成,或者和日常生活就融為壹體了,就像壹日三餐那樣平常。就像群毆,很多打人過程“最核心”的部分也就用不超過1分鐘,加上前前後後“準備”時間和“收攤”,往往壹個課間時間都不到。至於亂投東西、拍打、用手擰別人,還有罵人之類,在上課或者自習期間做完全不會占用他們其他打鬧的時間。就像現在互聯網上各種圍觀明星家庭醜聞、人肉搜索他人、跟帖起哄、和不同意見的人對罵等等,和日常工作也不沖突,相反很好的“鑲嵌”在了日常工作之中,成了工作之余的消遣。前面已經提到了,在課程枯燥乏味、作業做不出來、缺乏讀書娛樂等各種設施和沒有豐富的校園活動的情況下,打架或者其他滋事就成了必然的娛樂了。就像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看守在枯燥中以木槌敲打猶太人囚犯睪丸為樂(南風窗“南書房”《他用壹生來詮釋人性之惡》壹文)、南京大屠殺時日軍士兵強迫中國婦女自己掀開裙子赤裸(裏邊什麽都沒穿)、還讓她臉上微笑,並將其拍照留存(見張純如《南京真相--被遺忘的大屠殺(The Rape of NanKing)》壹書,南京大屠殺紀念館也展示有這張照片,還有其他很多類似的照片)以此為樂、“紅衛兵”以讓批鬥者坐“土飛機”、戴高帽遊街羞辱為樂壹樣,扭曲化的環境總會讓人把欺淩他人當成壹種很刺激的業余活動。

    對於輕視校園暴力者來說(這也是當今社會很普遍的觀點),最主要的辯護理由往往是“這是小孩子的事,不算嚴重”、“畢竟沒有成年,誰都會經歷這個成長階段”之類,把校園暴力歸結為“孩童行為”、“不可避免”,“過了這幾年就沒事了,就過去了”,淡化事情的嚴重性。但是前面很多段落已經講了它往往對人有持久性作用,對成人之後的人生歷程也有重大影響。這種長遠影響在韓國、日本、歐美、臺灣地區都有大量相關研究證明,中國大陸近年來在研究校園暴力方面也已經取得較大進步,也有壹些相關研究成果可供參考。

    而且即使拋開長遠影響,只看中學六年(部分校園暴力或可延展到小學大學,這樣有16年),那也是人生的壹個重要階段啊。每壹天都很珍貴,是生活在快樂、自由、平等、有尊嚴、受保護的六年,還是在時常面臨暴力、恐懼、憂慮之下,心情壓抑、屈辱、麻木、暴怒、焦慮下度過六年呢?雖然並不是說時時刻刻都會在這種環境和心境下度過,但是時常出現這些已經是災難性的了。人生壹共才幾個六年呢?何況又是無比珍貴並對成年後生活影響深遠的青春期。以上哪種青春的六年過得更好呢?而且像打架時候,下手往往不比成年人輕(而且有些比成年人更不知輕重,更沒底線),侮辱人的時候也往往不會像成年人那樣“做人留壹線”,而是盡力為惡,看看新聞上爆出的很多事件(有些還有錄像、照片)就知道。至於通過日常聊天、尤其用互聯網誹謗他人、傳播他人隱私、當面或者背後詆毀攻擊別人,未成年人也會很熟練的運用,並且把這些行為“發揚光大”到成年之後。所以校園暴力造成的實際危害不見得比成年人的打架鬥毆輕。

    13-25歲是壹個人最為兇頑暴虐而且暴力極度外顯化的時期。平常的欺淩也讓班裏那麽多同學旁觀,被欺淩壹方往往被其他人看不起、歧視,天天在丟人現眼中過日子。即使壹些女生也抱有這種崇拜“瀟瀟灑灑”的痞子而看不起被欺淩的班裏瘦弱可欺的同學。即使不談那些嚴重的毆打(例如群毆把人打傷這種嚴重)、侮辱(往身上撒尿這種程度)行為,只看平常的各種騷擾、恐嚇,也足以很大程度影響正常學習生活。

    就像劉震雲寫的《壹地雞毛》中寫到的,兩口子婚姻不幸福,吵架對抗,甚至關系破裂離婚,往往並不是因為什麽國家大事,而是丈夫買的豆腐餿了、孩子病了買藥打針太貴、老家來親戚壹身臭味煙味來蹭飯之類“雞毛蒜皮”的小事。這些事情雖然不大,但是天天過在這種日子裏,很影響幸福感,讓人充滿各種煩惱與痛苦,而且日積月累,時間長了積壓的更難受,或者變得麻木不仁,不知什麽是輕松、愉悅、自由了,更不可能在這種環境和心境下有什麽更高的理想和追求了。如果壹年只有壹兩次欺淩也算不上嚴重,但是這種長期欺淩往往是經常性多次反復發生,由此帶來的痛苦、恐懼是時時刻刻都在被欺淩者心中的。而且這種欺淩在確定性中又有不確定性,在肯定被欺淩的時期內沒有非常固定的欺淩時刻(當然有時候也會有固定的,但是更多是不固定),也就是不知道具體哪壹刻發生,所以被欺淩者會經常性處於恐懼不安、焦慮緊張之中,或者變得麻木和逆來順受,對外界的感知弱化以保護自己內心,這樣其實傷害更得,讓人失去了正常的喜怒哀樂的情感。

    而且未成年人(主要是指受害者壹方)因為缺乏成年人的心理素質和應對方式,不像成年人有比較成熟的自我心理調試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差,面對這些霸淩,身體和心靈受到的傷害和痛苦也不比成年人受屈之後的痛苦小,造成的心理陰影和對未來性格、行為的後遺癥往往更比成年之後遇到事情所受創傷大(尤其在沒有家庭或者老師的善後輔導情況下,會出現心理扭曲乃至價值觀扭曲異位,變得麻木或者殘忍,崇尚強權,崇拜拳頭的力量等)。受欺淩者往往經常性做噩夢、身體莫名戰栗、對外界的風吹草動,身邊家人、同學、同事的壹舉壹動過於敏感,恐懼壹些不必要的事,或者麻木遲鈍,別人叫自己或者談論什麽事情,自己跟不上他人思路,跟傻子壹樣,做事情也容易丟三落四、顧此失彼,還會精神頹廢和缺乏做事的信心和勇氣。

    就算成年之後擺脫了心理陰影,生活正常,那這幾年的校園生活不是人生的壹部分嗎?難道就這樣過去了嗎?而且事實上所謂“看開了”往往是麻木了,會忍受了,這雖然壹定程度沖淡了那些不愉快的事造成的傷害,但是卻導致人變得麻木和馴順,以後工作、在家裏也壹樣逆來順受,沒有權利意識,為工作中自己的勞工權利受損和生活中家庭不和諧埋下伏筆,缺乏對事物的感知力,等於失去了很多幸福,人生殘缺化了(當然不是完全變麻木了,而是壹定程度受影響,至於程度深淺,要看具體情況)。而且扭曲化的同學關系(有些人頤指氣使、橫行霸道,天天耀武揚威,說話走路都霸道著,而其他人得小心翼翼不得罪他們,讓著他們,有人可以違紀不被班幹部記錄,有些人就得乖乖完成甚至超額完成老師要求)同樣不是合理正常的人際關系,是需要進行改變的,平等、和諧、有序才是良好的同學關系以及班級生活的要素。

    無論什麽年齡,做錯事甚至違法犯罪都應該自負其責(當然監護人和學校乃至社會也有責任,但是不能因為這些把學生本身的責任蓋掉,13-18歲期間壹個人已經有了部分乃至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有了壹定的價值觀和社會位置,就應該真正負起那部分責任,而不是給他人造成重大傷害乃至違法犯罪連個正式的、公開的、記錄在案的處分和懲戒都沒有,這樣又如何培養負責任、遵紀守法、懂得尊重他人利益、富於同情心和正義感的國家公民呢)。小時候都不分黑白對錯,對犯錯誤乃至違法犯罪都敷衍了事、和稀泥,長大了如何成為負責任、講道理的人呢?

    人生的每日每月每年都很寶貴,不能用“過去了”敷衍了事,如果敷衍了中學六年,大中小學16年,那以後成人生活了,在工作中勞工權利受損,沒有和勞動貢獻匹配的工資收入以及社會保障、退休後沒有和貢獻匹配的養老金和受較好照顧的晚年、在生活中時不時受到比自己有權有錢有勢的人欺淩,難道也都以“反正都過去了”這樣渾渾噩噩度過壹輩子嗎?然後如此代際傳承,下壹代乃至以後很多代子女也都這樣過日子嗎?人的生命只有壹次啊,即使不必要像保爾柯察金說的“不為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因碌碌無為而羞愧……壹生為全人類解放而鬥爭”這麽偉大和無憾,至少也應該有基本的尊嚴,不受不公的對待和強者欺淩,能夠學有所成學有所用、勞有所得、老有所養,付出的學習努力、創造的勞動價值和自己應得的報酬(成就和榮譽)相匹配,有獨立自主、不受控制和壓迫的生活。在各種被欺淩、忍受、煩惱、麻木中度過青春乃至整個壹生,是極為悲哀的事情,那些認為“反正都過去了”的人內心裏有幾個願意處於被欺淩者行列呢?

    “往事並不如煙”,只在乎曾經的失去之人會痛苦的無法自拔,這確實是不幸的和需要通過調適而改變的。但不在乎失去的幸福、沒有權利意識則更可怕,如行屍走肉壹般。人要自尊自愛,就要維護合理合法的權益,對受到傷害而憤怒,對傷害他人而愧疚。只有覺醒了,才有意識尋求改變,讓曾經的被傷害或傷害他人的經歷不再重演。而且恰恰是因為“都還小”,是“小孩子”,所以青少年時期對於包括校園暴力行為在內的不良行為的矯正才更為重要,因為這個使其正是壹個人行為、價值觀固定成型的時期,前面已經具體的講了很多了。“人民應該有免於恐懼的自由”,不生活在恐懼不安之中是人的基本權利之壹,與人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息息相關,對於未成年人更是如此。

    社會在進步,時代在發展,人的權利日益得到認可和尊重。就像八小時工作制、養老保障、醫療保障、兩性平等這些在封建社會時期和資本主義早期完全沒有(而且也沒人認為是理所應當)的東西如今都成了社會共識。相反,歷史上的男尊女卑、等級制度,奴隸制和封建制的人身依附關系、無償勞動和嚴重剝削以及毫無社會保障的勞工待遇等曾經被認為天經地義的事情如今已經被普遍的摒棄。

    同樣的,校園暴力在過去對人權不夠尊重、社會經濟落後、人民生活困苦、各種生存利益損害很大的時期被忽視,是因為畢竟還有這些更重要、更急迫、更嚴重的問題需要解決。但是如今國民生活已經達到了壹個較高的程度,在勞動、醫療、養老以及教育方面已經有了很大進步的大環境下,校園暴力問題被突出了出來,就像經濟發展到壹定程度(解決了溫飽問題)就要重視環境保護壹樣,應成為社會進步的又壹個攻堅點。各種媒體披露的冰山壹角的校園暴力事件已經令人震驚,而每天、每月、每年還有千千萬萬未成年人經歷著這些而沒有被披露。

    當現在很多城市居民已經開始關註動物權利(各種愛狗愛貓組織(我也是愛貓人士)甚至螢火蟲的生存權(見南方周末《亮了多少城,暗了多少蟲》壹文))、討論老人臨終關懷問題等更高的追求的時候,校園暴力問題難道還不值得關註嗎?校園暴力、家庭暴力都是社會肌體上的毒瘤,而未成年人、婦女、老人、殘疾人這些弱勢群體的被侵害則是當今文明世界的恥辱與瘡疤。根據聯合國等機構以及國內外其他人權、經濟、文化組織的各種報告數據、論文,全世界每年校園暴力、家庭暴力受害者根據估測有多少呢?根據比例估測,有些國家有數百萬,有些是數千萬,而被各種媒體(從各地地方電視臺和都市報到國家電視臺乃至世界級通訊社)報道出的各種事件亦是不勝枚舉。即使重度的受害者只占總數的20%,累計十幾年的數量也比同時期所有戰爭直接帶來的人道災難更大。

    人們往往只看到了突發性、爆炸性的大規模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損害,但是這些發生在各種看得見(更多是看不見)的角角落落、零零散散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累加起來,更是壹個天文數字,數字背後是多少婦女、未成年人、老人以及殘疾人及其他弱勢群體的痛苦、屈辱、無助、絕望、麻木,是壹個個鮮活的生命被摧殘,逆來順受或者絕望掙紮。看看中國農村婦女自殺數據和相關調查,那背後是上千萬屈死的冤魂,以及她們背後代表著的幾十年來累計十數億的忍辱偷生的農村婦女。

    按照韓國和臺灣的關於校園暴力的調查,有5%-20%的中學生參與霸淩,也有10%左右的人被霸淩(當然輕重還有是持續性還是偶發性的具體會不同),中國的內地即使按這個比例算,又有多少人呢?其中比較嚴重的又占多少呢?除了新聞報道,近些年通過qq群、貼吧、論壇等渠道也了解了其他壹些人講的校園暴力,很多程度比我在身邊聽到看到的還要嚴重。相關機構以及新聞媒體如果進行研究調查,不難得出結論。而在類似學校(主要是內地縣中以及城市的非重點中學或者重點中學分校)生活過的新聞工作者或者有親密朋友待過的,也可以有更直觀更清晰的感受。

    還有壹點,當今中國社會乃至其他國家對於校園暴力(包括各種冷暴力、歧視以及扭曲化的人際關系)的輕視,是否是有壹個因素,那就是社會資源(權力、金錢、傳媒輿論等)本身就是掌握在以前在學校屬於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嚴重類校園暴力(沿海發達地區大城市市區戶籍人民)的校園環境下成長的人呢?這個雖然我沒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直觀感受以及通過在現實以及互聯網的壹些了解,似乎是這樣的。壹些曾經在學生時代是流氓混子的學生畢業之後很多也比被欺負的人混的好,有些還是當地地頭蛇、小幹部(當然也不乏“大幹部”)之類,其他地方官員、富豪恐怕也是旁觀者或者霸淩者居多吧。

    至於被欺淩的人,在校園習慣了被欺淩,麻木不仁,到了社會上可能還是被剝削、受他人管理乃至被邊緣化的人。對學習成績的負面影響本身就幾乎阻斷了他(她)們進入社會上層的可能,甚至社會中層都不見得能給他(她)們多少席位。而掌握國家更高權力的官員、學者以及影響力很大的傳媒的校園工作人員更多也是在沿海大城市市區重點中學那種平靜、文明、和諧,擁有各種書籍和優秀教師、小班教學、家長同學教養很好,懂得寬容尊重,遠離嚴重性的校園暴力的蜜罐子裏長大的。即使發生矛盾,也不至於動手甚至流血,哪怕勾心鬥角也有底線,自然很難體會到占人口數也是同齡學生數的大多數的內地中學生的學習環境。所謂“何不食肉糜”嘛。而且類比體制內與體制外、老板和民工、城市和鄉村完全不對等的資源、地位以及與不對等的資源地位極為“對等”的話語權輕重,這個推論(社會資源包括話語權被校園暴力中的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校園暴力的“蜜罐人”控制)恐怕也是可以被證明是正確的。

   韓國、日本、臺灣地區難道確實比中國大陸整體的校園暴力水平嚴重得多嗎?從常識就可以否定。只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弱者有了話語權,強者中也出現了更多對弱勢群體的關註者、同情者,加上新聞、電影的開放度,才有那麽多反映青春期陰暗面的相關電影和新聞。

    從輿論上看,當今中國看似並沒有比這些國家和地區更嚴重的校園暴力(雖然也爆出非常多,但是和整個輿論總局面比,校園暴力還是壹個很邊緣的問題,更缺乏像《告白》、《熔爐》(老師對學生的暴力也算廣義的校園暴力吧)、《韓公主》、《憐憫》、《黑色18歲》、《懲戒者》、《媽媽不哭》這種震撼人心的影視作品),只是重視度不夠罷了,很多人只當是司空見慣。壹個不重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問題的社會,並不是家暴和校園暴力問題確實很輕,而是這些受害的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殘疾人的弱勢群體已經被排斥出社會既得利益群體了,沒有足額得到應得的教育或經濟收入、沒有得到平等的社會地位、沒有與既得利益者公平參與社會事務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充分的話語權,沒有為這些弱勢群體支撐的輿論陣地(或者雖然有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平臺,但是對“主流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對)。相反,那些沒有經受(或者受害很輕)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人或者就是施暴者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控制了經濟權力(不僅體現在工作中的對女性性別歧視,還有家庭內部財產支配權往往也在強勢的男性壹方,那些看韓劇或者都市劇長大的以為男人只能私藏“小金庫”而女人掌控財產的人不要用“何不食肉糜”和斷頭王後安托瓦內特的視角去評價這種事)、政治參與權、社會文化制定權(例如儒家思想尤其程朱理學,當然還有其他的)、社會輿論主導權,加上自身身體優勢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義、平等博愛、扶弱抑強、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這樣環境中弱勢群體所經受的痛苦和不公對待很容易被湮沒,而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

    既然這些人並沒有在校園暴力中受害,自然總體上改變它的積極性就不是那麽強(當然壹些人例外),甚至壹些人不覺得它是錯的,雖然這些人中大多數恐怕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處於校園欺淩的被欺淩壹方。很多成年人對少年時打架鬥毆輕描淡寫為“年少輕狂”,甚至認為這種經歷是充滿熱血與激情的青春的組成部分而自豪的人,恐怕都是校園暴力加害者或者在平日打架鬥毆裏勝多敗少的人吧。如果和受欺淩者或者在平日打架中經常失利被打,恐怕就不會這樣為此驕傲自豪了。把自己的成長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然後還沒有負罪感和懺悔心,這樣的人算是什麽雜碎東西?

    至於所謂因為“義氣”而拉幫結派並帶有暴力色彩的人,雖然也有出於正義感的,但是更多的只是認人不認理、黨同伐異罷了。在這些人眼裏,自己人即使犯錯也沒錯,或者犯大錯也是小錯,別人犯小錯也當大錯懲罰,別人惹著了自己的“兄弟”,就要去壹哄而上、遙相呼應或者輪流去攻擊。這種屁股決定腦袋、不按道理和事情是非曲直的“義氣”,和真正的社會道義背道而馳。其實這和專制社會中特權階層自我分肥、團結壹致壓制人民壹樣,像國民黨“蔣宋孔陳”四大家族時期官僚資產階級通過剝削人民卻內部團結鎮壓人民壹樣(典型如揚子公司事件、“反饑餓、反迫害、反內戰大遊行”被鎮壓事件)。當然當代很多也類似,在此不多講述,其實大家都明白。而且很多貪官汙吏貪汙受賄,也是為了讓他們的父母妻子兒女過上好日子,包括很多把子女送出國的“裸官”,更是有舍己為家的勇氣。這些貪官汙吏對家人的愛也是真誠的,只不過他們是使用人民勞動所創造的財富讓家人幸福,把自己對家人的愛建立在剝削人民之上。

    除了統治階級,平民百姓裏的坑蒙拐騙、偷竊搶劫、鉆空子占便宜的人,很多也是為了父母養老看病、孩子上學學費生活費、為妻子買房子蓋房子才去違法犯罪,這些罪犯往往對家人有著深深的愛。但是那些被騙、被偷、被搶甚至被殺死的人的利益在他(她)們眼裏就可以不顧了。而戰爭中軍人屠殺平民往往也是有平民殺死個別占領軍的偶發情況,然後就瘋狂屠戮(如德軍在蘇聯境內對平民的殺害、日軍在中國各地尤其南京大屠殺以及華北農村的“掃蕩”、美軍“美萊村屠殺”等),其實也是軍人內部的“義氣”--來自同壹民族的軍人、同壹聯隊甚至同壹帳篷的“戰友”被對方殺死,然後其他軍人就瘋狂報復,對絕大多數手無寸鐵的平民大開殺戒,殺死的人遠遠多於己方損失(往往是自己軍人死亡數的幾百倍),而且往往還伴隨著強奸、殺嬰等對婦女兒童的暴行。在日軍眼裏,日軍以及日本人是“高貴民族”、日本是“壹等國家”,而中國人則是“支那豬”,“支那”是“大東亞共榮圈”的壹部分,是應該被日本統治的殖民地。而日軍強征慰安婦,卻還對在蹂躪中患上性病的慰安婦大加指責,認為她們“有病的骯臟身體影響了偉大的帝國軍人的身體健康和戰鬥力”(電影《黎明之眼》中有講述),算是把自己的“兄弟”軍人高度呵護而把他國婦女當成奴隸甚至不如畜生壹樣進行雙重對待登峰造極的表現。當然這些軍人之間可能確實有友情,活著的軍人對被殺死的戰友可能確實很悲痛,但是這不能成為屠殺平民、虐待更弱者的理由(至於這些戰爭的非正義性就不需要講了,因為眾所周知。而且退壹萬步說,即使正義戰爭也不能屠殺平民)。這種拼命保護自己人,護住自己的“弟兄”,而把其他圈子外的人不當人,動輒威脅、羞辱、虐待甚至殺戮的行為,是人應當做的嗎?雖然日常流氓惡棍在絕大多數時候不像戰時軍人這麽極端,但是威脅、毆打、敲詐甚至虐待他人危害也是很大。人聚成群體互利是人之常情,對圈子內外親疏有別也很正常。但是拉幫結派尋釁滋事、耀武揚威、欺淩他人、危害社會,就與公平正義、法治平等、多元自由、博愛理性背道而馳了。

   存在並不壹定合理,況且有些發達地區校園暴力問題程度要輕的多,這就說明校園暴力是可以通過很多手段遏制、減輕的。而且那些認為校園暴力是不可避免因而無須解決的人,有幾個真的受過校園暴力?還有那些校園欺淩的加害者,他們覺得欺負人不是大事,成年後也不後悔以前做的,覺得那也沒啥,甚至有些人以年輕時候到處打架鬥毆欺淩他人為榮,當成自己威武厲害的例子。但是他們樂意被欺淩嗎?他們願意和被欺淩的調換位置嗎?反正我看見的沒有壹個樂意的,而且他們欺負別人不覺得怎麽樣,但是別人哪怕說了他壹兩句往往就會暴跳如雷,認為是找他們的事,然後加倍反擊。這恰恰說明校園暴力顯然對未成年人是很有影響的,否則那些霸淩者為什麽喜歡霸淩別人,但是打了甚至只是口頭上說壹下他們,他們就如此憤怒。

    而且未成年人或者說13-20歲左右的人極具破壞力,文革時期紅衛兵不就是這個年齡嗎?他們比成年人更激進、更不知道同情和將心比心,有著壹種無知的殘忍和無底線的瘋狂,所以老舍、傅雷、吳晗、顧聖嬰等很多人被他們批鬥的自殺,卞仲耘才被宋彬彬等人(其實最可惡的不是宋彬彬,據卞仲耘丈夫說,宋是指揮者,沒直接打人,是其他十余人參與的直接毆打。而宋彬彬這些年已被千夫所指,但是那些其他直接打人者卻安然無恙,公眾連她們的名字都不知道,當然無法譴責,這些做了惡不負責的人才更可惡)直接打死。戰爭期間犯罪的士兵年齡往往也是16-20歲,南京大屠殺進行瘋狂屠殺、強奸,而且使用各種極為殘酷的手段虐殺,也都是年齡近似的這些小青年所為,而年齡較大的倒不壹定如此兇殘。沒有良好的教育和合理的約束,未成年人(主要指13-18歲這個階段)很容易做出比成年人兇殘的多、無恥的多的事情。所以,罪行面前,未成年這個年齡時期雖然可以成為壹定的原宥理由,但是不能成為完全脫罪的擋箭牌,尤其對於手段極為殘忍、後果極為嚴重的罪行(例如殺人、強奸、致殘、長期虐待),年齡再小也不能寬恕。否則受害者靈魂何安?社會公道何在?天理何在?


   對於如何解決校園欺淩問題,上面已經斷斷續續講了壹些方面,以下將壹壹列舉防治校園暴力的具體建議並壹壹詳細說明。

    第壹,對於教育內容形式的改革非常必要,要加強人文素質、公民素質教育,尤其要強化法治教育。

    當今教育教條化、空洞化嚴重,很多學生包括老師自己也不認為這些課本教育的東西應該在社會裏實踐。結果變成了課堂是壹回事,現實生活又是壹回事,現實裏靠家庭教育、聽朋友(好朋友或者狐朋狗友)講壹些“道理”、“人生經驗”以及根據自己親身的經驗教訓得出的“適應社會能力”來待人處事。這往往導致學生價值觀以及日常行為變得冷漠、自私自利、虛偽、缺乏同情心、同理心、認人不認理、恃強淩弱、見風使舵、明哲保身之類(這些缺點壹部分我也有)。雖然在現實社會陰險虛偽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是即使不得已也應該知道是錯的,而不是把它合理化並且只要用得著就盡量用,甚至以此為榮。在這種教育下,很多人以“圍觀”他人、取笑他人為樂,把看“傻子表演”當成課余消遣。按鄭也夫教授的話,中國教育“已經病入膏肓”。

    現在的語文和思想品德(初三和高中為思想政治)作為塑造壹個學生品德和人格、教授基本人文知識最主要的兩科,都嚴重的虛化、應試化,學的東西幾乎都是為了考試預備,講課文還有卷子的閱讀往往只講技術性的結構、主旨、描寫手法以及做題思路等東西,卻很少實質性、開放性、多元化的講這些文章本身的意義和啟示,更鮮有學生獨立思考這些文章的內涵,對學生思想道德的影響微乎其微。

     所以,這兩個科目必須有極為有力的改革,要讓課本與現實結合起來,增強語文和政治(思品)教育的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辯證性。例如對於“面對摔倒的老人應該怎麽辦、有哪幾種相對比較合適的方式”、“xx或xxx(這種案例有很多)出軌(離婚)事件中私德和法律底線的差異的探討及民眾圍觀心理的分析、反應出的輿論引導(縱容)手段的特點及其多樣性”、“對韓寒方舟子代筆門爭論的理性思考”、“‘占海特事件’與教育平權的辯證分析”“因為不守規定被老虎咬死的婦女家人該不該同情”、“楊改蘭事件背後的貧窮和家庭矛盾可以給我們每個不同家庭環境的中學生有哪些啟發”、“李天壹事件背後反映的民意與特權”這些,就應該直面討論,從個人道德到體制各方面分析探討。

    除了突發事件,當然還有歷史和現實、理論議題,例如“張誌新和林昭在萬馬齊喑中的吶喊與反抗”、“文革紅衛兵集體暴力”、“文理分科利弊幾何”、“軍訓究竟有沒有必要強制全體參加”、“慈善捐助‘救急不救窮’是否合理”、“如何化解小販權益與居民食安、出行利益及市容情況的矛盾與沖突”、“對待殘疾人、性侵受害者等特殊群體究竟采取怎樣的表情、舉動和言辭比較合適而不傷害其感情”、“中國是否應該援助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中國應該更好的融入世界並遵循普適價值,還是更多的堅持中國特色和歷史傳統”等等。通過對壹系列事件、理論的探討、辯論,將學習和現實結合,讓人文教育走下“空中樓閣”,真正成為塑造學生、激勵學生、升華學生的課程,培養具有平等、自由、自尊、自信、博愛、公正、法治理念的學生,讓他(她)們有愛心、同情心、同理心、正義感,尊重多元,扶弱救貧,敢於與惡勢力作鬥爭。

    教育不能僅僅局限於文字與思想,更要在現實中實踐,並且讓學習成果應用於學校、同學關系、家庭。通過各種社會實踐活動讓學習的知識真正用起來,不僅能夠讓教育產生實際作用,而且還能加固教育成果,讓教育的價值觀更深的熔鑄在學生腦海裏,如此反復,形成良性循環。例如對於親身經受或者目睹家庭暴力的同學,可以運用學習成果,利用學習的知識想辦法解決問題,求助於師長、同學和社會。(當然也要社會壹些相關機制跟進)(反過來,當他們受助成長之後,又可以投身於幫助下壹代受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傷害的受害者,如此良性循環,互幫互助)。還有建立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父(母)子(女)關系、同學關系。很多現實中遇到的問題也可以作為課堂探討的話題,並且反過來影響現實。即使不能得到解決,也讓自己從中吸取了經驗教訓,並且在這種教育指導下產生的後續影響(例如遇見壹個欺負人的事,好的教導應該是如何保護自己、通過利用合理體制或者改變不合理體制來打敗對方,而且不讓其他更多人受害;如果是沒有正確的教育指導,可能他(她)就會從這個經歷中得到這樣壹個體會:以後我要比他(她)更陰險、更毒辣、更有權有錢有勢力,這樣我就打敗他(她)了;或者去找更弱的欺負,以此來“挽回面子”、“找自尊”,獲得利益彌補被強者奪走的損失),也比通過混社會得到的經驗指導的影響要良好的多。

    如果有了這些良好的教育,大多數學生都能有正常的、符合人性的價值觀,有了基本公民素質,那校園暴力自然會減少很多,即使班裏還有壹些沒有完全接受這種教育帶來的價值觀的學生,至少也不敢明目張膽的到處耀武揚威,欺負他人,畢竟會有人站出來阻止,而不是旁觀看熱鬧甚至起哄,而且出現了矛盾也有了解決渠道。最重要是教育和好的機制、環境讓人即使和他人沖突,也不至於突破道德底線,去做例如灌尿、天天在廁所毆打甚至性侵犯之類喪失人性的事。

   在教育中,辯論和批判性思考是非常重要的兩點。開放辯論和進行批判性教育反而可以讓學生更加尊重多元、看問題不再片面,如北京大學教授饒毅所說:“中國中小學教育缺乏批判性的訓練,對社會造成的損害不僅是不互相批評,更大的問題是壹批評起來就沒有理智……理性討論的過程,對建立壹個真正理性真正和諧又不壓制的社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沒有進行多元辯論和批判性教育,不僅讓學生在上學時及其成年後都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而且導致他(她)們不懂得如何合理的與和自己有分歧的人商討問題,在與他人產生分歧時容易蠻不講理或者胡攪蠻纏,根據立場或感情而非事實真相來評斷是非對錯,這樣自然也容易把觀點爭議演變為人身攻擊,互相攻訐和謾罵,看看現在互聯網上普遍存在的情緒化、立場化的各種臟話、無理話滿天飛,很多微博貼吧變成撕逼場,鮮有理性客觀的辯論。

    例如在很多網絡上的爭議話題討論中,雙方或其中壹方只抓住對方只言片語、選擇性無視、只撿對自己有利的壹面說(而且與此同時還指責對方是選擇性撿有利的壹方面說),分不清問題的主流與支流、看不到事情的兩面性、抓不住問題核心、拒絕深入討論而只停留在情緒化、簡單化的表面、不想討論長遠機制問題而進行建設性討論而是鼓吹極化觀點、更喜歡對人與事情發表破壞性評論而非提出積極性、改革性建議與探討、把雙方都有責任的問題簡化為壹方全對壹方全錯等。沒有批判性教育的話,而且長期與人不理性“撕逼”,經歷各種惡意批評與嘲諷,即使善意與合理的批評也會被當成冒犯、挑釁。這種狀況在學校發生,就很容易引起各種沖突。所以在這種社會大環境下,開放有控制的(對罵人、人身攻擊、胡攪蠻纏的辯論參與者進行限制和告誡)辯論、培養學生批判性思維就越發重要和急迫了。在這樣的教育下,很多扭曲化的同學關系也會正常化或者壹開始就不出現,不壹定完全達到溫馨美好,但至少能做到“君子和而不同”、“求同存異”,進而對他們以後進入社會,構建平等、寬容、友愛、和諧的職場關系產生積極影響。



    相較於上述其他教育,法治教育是有利於推動治理校園暴力的更具針對性的教育內容。如果青少年明白守法的重要性和違法犯罪的後果,就會有效的預防、阻遏包括校園暴力在內的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也能為可能遭受欺淩或已遭受欺淩的學生提供更有力的求助渠道和法律保護。

    法律、法治,對於很多青少年來說是既熟悉又遙遠的名詞。這壹方面當然是法治觀念較淡薄的社會大環境、成年人漠視法律造成,而校園法治教育缺失乃至針對青少年的法治觀念培育的欠缺則是這種狀況更趨惡化的直接原因。就我所上過的所有中學來說,基本都沒有很細致、常態化、實用化的法治教育,甚至連形式上的法治教育課程學習或者校園普法活動都寥寥無幾。當然可能沿海大城市或者內陸部分名校會在這些方面有更多建樹,但就我們這裏而言,無論是地市級的名校(如某市的某大學附中),還是縣城的初高中,情況均為上段所述的那樣糟糕。除了偶爾的普法教育活動(壹年都不壹定有壹次),還有在學校院內有壹些看似貼近現實但是仍舊空洞單薄的普法宣傳欄、壹些時候在班級黑板上例行公事式的寫壹些相關普法內容(多是為迎接某節日或者應付上級布置的相關法治教育任務),此外幾乎就沒什麽正規的普法教育了。(當然思想政治科目中有壹些關於法律、法治內容,但是內容較少,只有不超過10%的思想政治科目內容直接與法治有關。而且嚴重教條化、與現實脫節)

    至於學校非正式的“法治教育”,其實也就是學校壹些領導、班主任及各科任課老師根據個人經歷經驗,在學生大會(各種活動)、向學生講課或者閑談中偶爾講壹些關於法律方面的東西(主要是勸告學生遵紀守法),算是壹種客觀上的法治教育。但是這種“法治教育”不僅只是偶爾為之,而且非常不系統、不完善,甚至夾雜了這些老師的壹些並不很正確的價值觀念,如各種厚黑學等。這和真正的系統化、正規化而且有嚴格規範與標準、有健康的價值取向的法治教育大相徑庭,甚至背道而馳。

    針對這些情況,政府教育部門、相關專家學者(法律學者、青少年教育學者)、學校及教職工、學生家長、學生、媒體、關於普法或者致力於法治建設的NGO、各種智庫等需要進行協作、商討,建立完善的、真實的、實用化的學校法治教育體系。在統壹的、法治教育核心內容相同的大前提下,並根據不同地域、不同年級、不同性別,建立起既普適又具針對性的中國校園法治教育系統。具體來說還有壹些細化建議。

    1.將法治教育課程納入日常教學中。現今絕大多數中小學均無專門的法治教育課時,僅僅在思想政治(小學為社會,初中壹二年級為思想品德)課涉及法治的部分順帶提及。而且如前所述其內容少、教條且與現實脫節。針對這種情況,首先應該將法治教育作為較獨立的部分進行授課,每周至少有壹節“法治”課,與平時的思想政治科目區分開來。至於教師人選,可以由思想政治老師代教,但壹所普通中學至少有兩位在法治教育方面有專長的教師對其他老師進行指導或直接對學生教學(重點中學、名校當然要酌情增加)。此外,就是政治科內容的改革問題。這個涉及到將現在的整個思想政治科進行徹底改革,變為公民教育科的問題。所以在此不詳述。

    2.把法治教育與現實結合起來,對青少年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法治教育。青少年為什麽認為法治離自己遙遠,就是不了解生活方方面面都與法有關。校園的法治教育不應只以學生守法為唯壹教育目的,只有讓學生真正懂法、用法,才能更好守法。除了像校園暴力問題中涉及的各種暴力需要用法治教育詮釋其危害外,也應該讓青少年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納入法治啟蒙中。例如平日購買商品如何維權、如何預防各種詐騙(而如今校園貸導致的各種問題如高利貸“裸貸”、黑社會上門討債等很需要通過法治教育讓學生保護自己)、如何與同學在經濟往來(這個在家庭經濟條件比較好的學生中很多)中既保護友誼又保護個人財產、家庭暴力與法治、如何用法律對抗性騷擾、如何處理生活中與他人的嚴重糾紛等等,把青少年在現實中遇到的所有涉及到法律的、所有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相關問題都壹壹講解,並且鼓勵青少年在現實中運用這些在法治教育中學得的知識。

    3.要多進行打動人心、實實在在的普法教育活動。現今的普法教育往往只有壹些司空見慣的圖片和文字(相對於現在青少年接觸的各種信息,這些普法信息太枯燥、太缺乏震撼力了,看CCTV社會與法頻道的很多節目都比看絕大多數校園普法教育材料有影響),而且也是經過壹些“脫敏”的挑選,不痛不癢,對增強青少年法治觀念的效果趨近於零。所以必須要有很多真正能夠打動青少年的普法活動。請公安機關辦案多年的老公安(尤其以經常處理青少年犯罪的公安幹警或者司法檢察機關的人員為宜)為學生講述各種案例,就比壹些並未較多接觸真實違法犯罪案例的人說壹些空洞乏味的話要好很多。

    此外條件較好的學校可以邀請壹些知名的法律專家、犯罪心理學家、研究青少年犯罪問題的社會學家等等進行演講並與學校師生(尤其學生)互動交流,答疑解惑。相對於其他如教育部門官員、學校教職工,這些專業人士能夠更清楚的了解青少年成長中的各種問題,更知道青少年違法犯罪(或者違法犯罪傾向)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也能更好的為學生解答關於法律方面的疑惑,讓學生更好的懂法守法用法。

    而參觀公檢法、監獄等代表國家強制力的法律執行機關,也能夠起到某種震撼效果。在合理的引導下,學生可以與壹些服刑人員接觸溝通,從而了解違法犯罪的後果,避免學生自己重新走這些違法犯罪者因沖動、誤入歧途等原因走過的錯路。此外還有很多活動,因篇幅所限不再詳述。但是無論什麽活動,都要註意壹點,就是要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學生能夠在活動中與他人或者學生內部進行充分的互動,能夠真正參與進去而非只是單純的旁觀者,這樣的普法教育才能深入人心,長久影響學生而不是很快淡忘、變成耳邊風。良好的法治教育應當使學生從內心真正尊重法律、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而非僅僅出於對法律制裁的恐懼而服從法律。

    4.法治教育要與法治實踐結合起來,所有法治教育的內容都應該與現實吻合,要讓學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看到違法的後果、守法用法的好處。在本文的關於治理校園暴力建議的第二點(在後面)中提到的那些對校園暴力問題治理的法制化措施要落到實處,讓遵紀守法的學生得到法律和執法機關的有效保護,讓欺淩他人且已觸犯法律的學生得到應有懲罰,並讓廣大學生都看到這樣的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樣普法教育才能讓學生信服,學生才會去遵紀守法。如果法治教育的東西在現實中根本無法實現,教育中宣講的東西和現實很不壹致,受欺淩時求助司法機關、運用法律維權不起作用,那學生就會失去對法治教育內容的信任,在遭遇校園暴力等問題時就不再利用法治教育中獲得的法律知識保護自己,而欺淩者也更加蔑視法律,那法治教育必定破產、名存實亡。所以這是法治教育的重中之重,這壹點實現不了,法治教育就沒有太大意義。當然不僅是青少年校園法治教育是如此,整個社會都是如此,沒有合規而有力的執法,沒有實現法治的大環境,只是口頭上講的天花亂墜,那麽提高公民法律素養、推動國家法治化終是壹場空夢。



     第二,無論是學校還是公安、司法機關,都應該把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重點放在保護遵紀守法的未成年人身上。對於違紀違法學生,要把學校紀律處罰、公安司法機關的法律懲罰與行政處罰、經濟處罰相結合,多管齊下、多措並舉的進行懲治。而對校園暴力受害者,應該提供盡可能多的保護與支持,彌補受害學生的損失,最大限度維護廣大遵紀守法的學生的合法權益。

    無論是中國,還是世界上其他壹些國家,學校以及司法機關往往在保護未成年人過程中側重於保護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當然這樣做基於幾個原因,但是實際上這些理由都是片面的、且多出於社會達爾文化的極端功利主義目的,本質上是反人性的、反公正的、與現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馳的(雖然其中許多行為以法治為名),依靠損害眾多遵紀守法學生及老師利益來實現的。

    第壹個理由:“事情已經發生了,懲罰也挽回不了”。很多人認為如果校園暴力已經發生,懲辦肇事者也沒用,反而又影響甚至“毀掉”壹些人(加害者),認為抓起來,或者在學校學籍檔案上記錄學校處分影響前程,“出於挽救學生目的”不正式懲罰。這樣看似“很善良”,但是實際上忽視了幾點。首先,這樣對於受害者公平嗎?尤其對受到長期或者嚴重(或者長期且嚴重)的欺淩的人,鼓足勇氣告發了,結果對方卻沒被正式處罰,這公平嗎?這些屈辱就這樣壹帶而過?

    這還起了很壞的示範作用。很多壞學生看到做壞事沒有被懲罰,自然肆無忌憚。如果學校處理學生都能記錄在案,公平合理,對於特別嚴重的已經違法犯罪的能夠按法律拘捕,校園安全會有很大好轉。而且這種示範作用還影響未來。看起來是“救了”加害學生,其實長久看助長了做壞事不負責的風氣,就像“從小偷針,長大偷金”,以後到了社會上、工作單位壹樣的欺壓良善,專橫跋扈,欺上瞞下,當面壹套背後壹套。而且學校紀律處分“留記號”並不等於就怎麽樣,如果這種處分常態化,也不至於因為這個大學就不錄取之類。這就像現在要搞的“誠信檔案”、公開“老賴”姓名和工作單位等信息,雖然令壹部分人受自己檔案記錄的負面影響,但是能提高全社會負責意識,而且他自己做了錯事就要負責嘛。而且壹些霸淩者不覺得自己打人欺負人算大事,那為什麽又怕留什麽記錄呢?

    即使進行處分或者拘捕壹定程度影響了他們的長大成人之後的人生,那究竟是讓遵紀守法的學生在校園暴力中身心受創,影響未來成年之後的工作和生活,還是讓違法犯罪,侵害他人利益的那批學生未來成年之後受不利影響?如果有人說“校園暴力是成長中不可避免的,在成長中總有人受害,有人被淘汰或者邊緣化”,那更證明有必要嚴懲欺淩他人乃至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因為,如果非要“淘汰、損害”壹部分學生,那當然更應該是那些為惡之人,流氓惡棍學生承受這種“淘汰、損害”,而不是沒有影響他人的無辜學生。而嚴刑峻法的高壓懲治則能威懾各種違法犯罪,再輔以軟性措施(前面提到的那些改善學校軟硬件等)對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壹樣,這樣反而從長遠看能降低潛在犯罪率。雖然這樣可能會“毀了壹些人”,但是“毀”的總是極少部分,如果他們做了傷天害理的事,理應受到懲罰。

    而且也不是不給這些受懲處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如可以效仿新加坡的“短期拘留令”處罰方式,即對於較輕微犯罪,可以關進監獄,但是並不留案底,也就是出獄(或者受社區管制結束)之後,違法犯罪記錄消除。這種懲罰方式適於對程度較輕(但是也不太輕),未造成特別嚴重後果,但是已經構成違法犯罪的校園暴力施暴者使用。這樣既較有效懲罰了欺淩者,又不至於讓這些未成年人壹輩子背著案底,有更好的改過自新的機會。當然,對於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是應該按普通的懲罰方式,即留下違法犯罪記錄的方式進行懲罰。

    其次,寬縱比懲罰成本更低、責任更小、得罪人更少;而對保護易受害的未成年人則需要長時間、大量精力的投入。學校和公安司法機關以“保護未成年人”為名輕處分或者不處分違紀違法學生,只需要放手、簡單批評幾句就行了,至於這些流氓混混學生會不會再犯,那就不管了,或者周而復始繼續批評教育了事。這樣既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和原則上的“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拯救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又可以少得罪那些“刺頭”學生(這些學生不僅本人厲害,往往還拉幫結派成群結隊,十分兇惡,有些老師、學校保安、乃至派出所人員都怕,有些他們的家長可能也有比較高地位或者勢力),此外還省了很多處理、審判、羈押等人力物力成本。而相反被欺負的學生家庭往往地位和條件不太好,這樣學校以及其他機構也有這種為了自身利益考慮的選擇性對待。

    而對於防治校園暴力、保護其他學生,這需要投入的太多(例如韓國壹些學校聘請專門防霸淩保安人員乃至和當地警方協調,這些都需要巨資投入),而且在當下師生比已經失衡、應試教育主導、警務繁忙下,也很難做到更好的呵護遵紀守法學生,只能出了比較嚴重的事再解決,或者通過按成績分班等方式解決部分問題。這樣就導致壞學生沒有被有效壓制(被輕處理或者免於處理,更缺乏後續輔導和監護)而好學生則不能得到很有效保護(放任,沒出大事就不管,出了事沒人告往往也不管),這也就是未成年人保護客觀上變得側重於保護違反學校紀律或者法律的學生。

    如果寬容處置之後能讓這些流氓混子學生改過自新那也好,但是由於寬容處置之後缺乏後續的教育、引導機制,除了“寬容”卻沒有通過教育輔導改變他們的價值觀、家庭環境、交往人員,自然導致他們不斷重犯以前的錯誤,把批評當耳邊風、我行我素。這就說明通過從寬的處理並沒有“感化”他們,反而讓他們有恃無恐(就像新聞報道過的北京壹群未成年飛車黨打架、襲擊路人,嘴裏還喊著“我是未成年人”(河南某地壹個老師因為阻止未成年人小便被打傷,民警來了,他們也是滿不在乎的說“俺們是未成年人”),很囂張,現實裏我也親眼見過很多類似的這種因為自己是未成年人所以有恃無恐的人)。而且這也導致被欺負的學生更不想通過合法渠道解決問題(告了狀解決不了問題還被人看不起,甚至被打擊報復),有可能忍氣吞聲,也可能去拉幫結派,找“大哥”尋求保護或者報復,或者“鍛煉身體”變成加害者壹類,這樣單方面的欺淩就會演變成雙方打架鬥毆,對社會治安、學校秩序、這些參與學生以及旁觀學生的成長造成更負面的影響。

    而且,如果不積極處理這些違紀乃至違法的學生,不盡可能改變他們的思想、行為,以後還和加害者在同壹個學校同壹個班級,那他(她)們怎麽相處?施暴者每天還是橫行霸道的,受害者只能想辦法躲避了,那這還有天理嗎?(舉例,可參考東方衛視《東方直播室》20150713期提到的吳起縣高中女生圍毆事件)。

    此外,正規處理的謹慎、從輕性和現實的校園暴力殘忍性、嚴峻性對比鮮明。就像印度強奸案頻發,而大多數嫌犯都因為過輕的刑罰(而且還有監獄比貧民窟條件還好很多,刑期還短,還過度保障犯人各種權益,讓他們過得比在外面還好,有免費又幹凈又衛生的吃住,甚至還有豐富多彩的娛樂體育活動。印度黑公交輪奸案裏三次強奸、兩次用鋼管插入被強奸女性下體的未成年人只被判三年管教)甚至因為對證據要求過嚴以及審判時間過長而導致罪犯沒有被定罪(有些強奸案過了五六年還沒審完,發達國家也有,像日本操縱性工作者並且用殘忍手段殺死揭露內幕的女性的黑社會大佬後藤忠政(見《東京罪惡》壹書))。

    同樣,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存在為了保障罪犯“人權”而顛倒施暴者和受害者處境的狀況。很多罪犯不僅被保障安全和基本衣食住,有些比他們原本生活條件還好,而受害者家庭則壹貧如洗沒人管,受害者本人(假如沒死亡)可能壹輩子身體殘疾或者得精神病,受害者家屬或是為了照顧受害者天天累的天昏地暗,或是承受喪親之痛無人幫助……這是公平的嗎?壹個罪犯不僅沒有以同樣的痛苦相抵,有時候反而得到比不犯罪還好的待遇,或者懲罰遠遠輕於他做的罪孽,很多人出獄之後甚至還能繼續保持大佬地位甚至發財致富,登堂入室(像臺灣江南案直接兇手,“竹聯幫”大佬陳啟禮、吳敦(比較知名的,還有更多知名度沒有他們高的),其他很多發展中國家更多了,有相當壹部分地方富人、控制利潤豐厚的各類商業的地頭蛇都有黑社會背景(《南風窗》就有過不少基層黑惡勢力的報道,還有如電視劇《使命》也很生動的講了地方黑勢力頭目成為富豪、企業家)),那麽那些因為他們犯的罪行而家人死亡或者殘疾,或者被威脅和壓迫的人卻只能沈默接受,這又是什麽天理呢?而且,要讓善良的普通納稅人為罪犯的生活支付代價已經是不得已,而讓這些罪犯過得遠比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好的生活更是令人惡心。

    總之,壹旦罪行嚴重程度和懲罰力度嚴重不匹配,就導致法律威懾力的下降、社會秩序的約束力下降、社會不公程度的加劇、弱勢群體受害的可能性增大和受害程度的加深。而校園暴力問題也是壹樣,雖然當今文明社會不提倡同態復仇,但是至少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要保持公允、平衡,讓違法者得到懲罰和約束、讓受害者天理得還、讓守法者感到安全。對於造成受害者身體的輕傷以上、長期性欺侮導致受害者心理受創甚至心理扭曲化的校園暴力行為,如果法律礙於“未成年人”不懲治,那豈不是宣揚弱肉強食,讓受害壹方認為只有以牙還牙才能解決,去找“大哥”或者拉幫結派去鬥毆嗎。或者客觀上等於是在鼓吹“社會本來就應該是有些人欺負人,有些人生來就被欺負,這是天經地義”,讓人忍耐欺辱、默認不平,那這算什麽正常教育呢?還有就是前面提到的,未成年人的這種狀況會影響到成年之後的狀況,校園的這種人際關系會影響到未來社會的發展程度。總之,對於青少年違法犯罪,不能壹“寬”了事,撒手不管,也不能息事寧人、敷衍塞責。

    三者,往往欺淩壹方人數較多,而且有些人很兇惡,家庭背景硬、在外拉幫結派等原因,因此老師或者其他教職工、公安司法人員等出於“法不責眾”和“看人下菜碟”等因素也不願意去得罪他們。相反,受欺淩者往往勢單力孤、缺乏來自家庭的支持和保護、不受老師待見等因素,導致老師和壹些其他機構的人員並不願意全心全意幫助他們,更不願意因為他們而去得罪兇暴又有勢力的欺淩者。像很多時候打人都是幾個人壹起上去踢打、侮辱甚至被欺淩者根本看不清都有誰參與(現實裏見過很多這種群毆,還有比較知名的新聞,例如韓國密陽未成年人集體輪奸事件),而且“為了壹兩個人”壹下子處理(甚至開除)了七八個甚至十幾個人,就等於得罪了十幾個學生乃至他們的家長,而且可能導致這些家人來學校鬧事。

    在以利益和穩定(而非公平正義)為主要權衡標準的思想影響下,當然希望息事寧人(像江西余幹許多村莊幾乎全村詐騙,為了避免抓走所有犯罪嫌疑人導致罪犯家屬尤其其中的老弱婦孺阻攔、上訪、鬧事“影響社會穩定”,政府讓5000多名罪犯簽了個“不再行騙保證書”就放了,至於那些被騙得傾家蕩產、衣食無著的受害者(這些被騙者往往都是文化水平較低者,很多人把壹輩子積蓄都投了進去)的正義卻被拋在壹邊;“廣州毒品村”博社村也是只抓了主要制販毒人員,其他很多參與運輸、外圍生產、銷售、知情包庇的村民恐怕也不追究。還有現在普遍存在的對購買被拐婦女兒童的買方普遍不予法律制裁,也是怕“民風彪悍”,連警車都開不進村。而那些被拐婦女(有些被解救了也被強奸甚至生子了)和孩子以及她(他)們的家長的痛苦又有誰管呢?雖然他們大多數是成年人,但是其實這就是法不責眾的大環境、大風氣,對於校園暴力問題也壹樣)。這種做法某種程度確實是對於壹些教職工、司法人員個人是最有利的選擇,也有利於保持“大局”穩定,只是公平正義、天理王法被擠壓的所剩無幾了,受害者的身體受到的傷害、精神創傷、經濟利益損失乃至生命安全被威脅就無人負責了。

   在校園暴力猖獗、暴力犯罪日益低齡化的情況下,必須改變現在公安司法機關輕易不介入校園暴力的現狀,對於造成嚴重後果、手段殘忍、主觀惡性深、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須從嚴從重打擊。法律上也應該修改承擔刑事責任年齡,可將承擔刑事責任年齡降低至9-11歲(13歲殺人強奸淩虐的案件新聞媒體已經爆出壹些,現在的14歲才負壹定刑責不合理,可參考英國的“惡意補足年齡原則”--主觀惡意大、有很成熟思考能力的10歲男孩犯罪即可按已滿14歲懲罰--南方周末《兒童犯罪不能壹放了之》壹文),而且可參考香港的對於殺人、強奸、致人重傷等嚴重犯罪行為,並不給予未成年人大幅減輕刑罰的特權,而是和成年人適用同樣的法律。而且對於很多出獄後由於家庭、學校等大環境未變很可能二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判處長期徒刑讓其在監獄度過青春比出來危害更多人要好的多。

    而對壹部分罪惡極大的未成年人處以死刑,對受害者是告慰、對社會上是正義得到伸張、對其他遵紀守法的人是保護,對他本人是壹種懲罰也是解脫。至少將判處死刑最低年齡降至14歲。死刑可以徹底摧毀壹個嚴重犯罪並且很可能重復犯罪的單人源頭,也可以對黑惡勢力等有組織犯罪集團造成極大打擊,對社會中潛在的違法犯罪分子產生巨大威懾。面對服刑人員二次犯罪較多且往往更殘忍,死刑是很有效的措施。當然,對於確實罪不至死但是卻有長期危害性的(例如不搞死人但是經常性威脅、騷擾他人且屢教不改,但尚未造成極嚴重後果的),可以實行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用最嚴厲的限制措施(例如相對於壹般罪犯,給這樣的人更少的被外人探視的機會、關押於特別監區),將其與社會永久隔離。如果只管放人而沒有後續管教、更生措施,這些人只會再次犯罪。就像河南省壹個死緩罪犯通過不斷減刑服刑20多年出獄,結果出獄後56天就殺死了壹個未成年少女。還有山東臨沂壹個13歲少年殺人後只被判六年管教,結果出了管教所,就夥同其他三人闖入壹家剛結婚的民宅,當著新婚妻子丈夫的面強奸了她,最終還將夫妻二人殺死。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公安系統的人對這種累犯問題有詳細數據,很多公安人員也對這種二次乃至多次犯罪者的前因後果有較深了解),所以有時候死刑是徹底阻絕壹個人再次嚴重傷害他人的非常有作用的手段。而且很多違法犯罪集團往往利用未成年人不判死刑以及減輕刑罰的法律規定,故意派未成年人執行殺人、運毒、打擊報復他人等活動,讓未成年人去直接做最惡劣的事,而主使之人則在幕後操縱,出了事可以撇的壹幹二凈,讓未成年罪犯死扛然後因未成年而輕判。或者在黑惡勢力大佬犯罪後由幫派內未成年人“頂包”,不僅使得很多違法犯罪分子因此逃脫懲罰或減輕了被懲罰的程度,使得他們從事犯罪活動時更為囂張和肆無忌憚,也導致原本是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定變成加劇犯罪集團尤其黑惡勢力招募引誘未成年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誘因。這與很多殘疾人被犯罪分子利用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動機和危害如出壹轍。

    對於認為刑事處罰“毀了”孩子的論調,前面已經講了很多了,保護未成年人,要著重保護遵紀守法、不傷害他人的那些未成年人,而不是本末倒置,容忍壹些人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而這些加害者在這種欺淩他人過程中“積累人生經驗”、成長起來,“慢慢變好”。如果壹部分具有侵略性的人成長要靠犧牲另壹部分本本分分、遵紀守法的人,那德國屠殺猶太人、日本侵略中國也是合理的嗎(按照壹些納粹和日本右翼的邏輯,這種屠殺和入侵是“不可避免的”,是“優等民族”擴大生存空間的必須和國際競爭的必然)?

    難道受欺淩的學生就應該像731部隊用作人體實驗的“馬路大”、“原木”壹樣,讓如同日軍壹樣的欺淩者通過欺淩,如同通過對活人進行化武實驗、註射病毒乃至活體解剖得到的研究成果壹樣獲取人生的“成長經驗”?難道壹些人走上人生正軌就要通過踐踏他人的尊嚴乃至前途命運來實現嗎?這種通過欺淩他人滿足自己心理快感、發泄情緒的行為,就如古代男性(尤其有身份地位的男性)納妾、臨幸女仆人、甚至侵犯民女、強奸婦女,在得到極大滿足之後再安心“修身齊家平天下”壹樣;也正如古代貴族可以任意使喚、剝削、欺淩(包括辱罵、毆打乃至殺害)仆傭、農奴乃至平民,自己可以免於勞動、重刑(例如即便犯平民可以被判死罪的罪行,對貴族最嚴重的往往也只流放)以及做各種瑣碎的、不體面的事情,可以任意毆打平民而不受處罰,靠被自己在地位上(也在精神上)踩在腳下的千萬“下等人”維持他們高貴典雅的氣質、寬厚仁慈的態度,以“下等人”的不體面換取自己的體面,以加重平民百姓的負擔來減輕自己的勞苦,用老百姓的委瑣(要辛苦勞作,並且替代貴族們做壹切不體面的事情)彰顯自己的不猥瑣乃至優雅壹樣,以損害他人尊嚴以“提高”自己自尊心的行為,是對校園暴力中被欺淩者的壹種精神剝削。靠壓倒別人以得到自己尊嚴的滿足,就是自古以來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的余毒,是人身上殘存的獸性的表露。

    當然對於未成年人刑事處罰,應該集中於嚴重侵害他人利益的暴力犯罪,對於其他方面的例如經濟犯罪可以比較寬松,以拯救可以拯救的未成年人。畢竟沒有涉及直接嚴重傷害他人的犯罪還是可以多給改過自新的機會的(因為其並未嚴重毀傷他人的身體和精神並造成不可逆的後果)。此外對於少年監獄(少管所)的管理應該更加嚴格和透明,進行適當教育、對部分可改造者與不可救藥者隔離關押,打擊壹部分拯救壹部分,避免監獄變成滋生更嚴重犯罪的溫床和各種惡習交叉感染區。雖然這些人有機會出獄可能還危害社會,而且可能因入過監獄更兇悍殘忍,但是至少比壹直在外面組成幫派,在學校內外威脅、毆打、勒索、欺淩他人,讓大多數遵紀守法的學生處於恐懼和擔憂之中要好很多。

尤為重要的壹點是,無論學校處分學生還是公安司法機關懲治涉嫌違法犯罪的校園暴力施虐者,都要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如果根據學生家庭背景不同、關系後臺的大小親疏、老師個人好惡的區別等標準而非學生本身犯錯或犯罪的輕重進行懲罰,那不僅對受害者不公,還將社會上的不正之風傳入未成年人之中,讓學校也變得藏汙納垢、充滿醜惡。這些不良狀況必然導致未成年人有樣學樣、恃強淩弱、崇拜權錢、熱衷“拼爹”。

    所以保證學校以及公安司法機關公平公正處理校園暴力問題及其他校園沖突問題,不僅是保護學生安全、促進校園公平正義的必然要求,也是讓未成年人懂得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序良俗、樹立公平公正、平等法治、自由有序觀念的深刻實踐教育。只有讓好人得到應有的保護和慰藉,讓壞人得到懲治,每個人為自己的錯誤乃至違法犯罪承擔責任,而且懲罰程度與做的壞事嚴重程度相匹配,才能讓人人都根據道理對錯而非強弱與否做事待人,才能讓人人都氣順心平,受欺淩者惡氣得出,欺淩他人者從內心真正認錯改過,事情才能真正得到解決、平息。

    當然這就需要處置過程有公開性和充分監督。對於未成年人名譽保護所以不適宜公開的情況,可以采取小範圍監督方式,由學校、學生、家長和有信用和責任感的社會工作者適度參與,保護所有未成年人(無論是被欺淩者還是應受懲罰的欺淩者,當然也要註意不要顛倒輕重,不能把保護加害者作為重點)的權益,保證這些處置行之有效、公平公正,起到維護校園安全和改造學生的作用。

    此外,對於日益突出的網絡霸淩問題,國家應該通過積極立法的方式規範互聯網言論,對於造謠中傷、誇大、扭曲、渲染他人言行、傳播他人隱私、使用各種侮辱性言辭多次、長期攻擊他人並造成較嚴重後果(這壹點很重要,當然具體程度輕重的裁量需要被重視和規範)等行為,應該通過追究其民事責任(罰款、賠償精神損失費),嚴重的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方式進行懲戒。此外,對於散布他人不實信息等也應該有登報或者其他在公共場合公開道歉、說明實情等方式挽回受害者名譽。

    雖然我國有壹些相關法律法規,但是還不夠健全,最重要的是執行力度微乎其微,這需要從執法理念、執法投入各方面改進(可參考臺灣的經驗,臺灣近十幾年在民事糾紛法制化上發展很快,例如網絡上名譽權損害很多對簿公堂的例子,很多都進行了民事賠償,刑事罪往往也以易科罰金方式執行(有利於判案但又不至於刑罰過重,畢竟因言入獄太重了),對於規範互聯網言論有很強的震懾作用)。當然,互聯網有其特殊性,太較真也不可能,平常口角沖突並不必要鬧到司法機關,但是至少要規範到壹個合理的區間,在限定條件下可以相互有言語沖突,但是不能突破底線,不能造成嚴重後果,給他人及親屬、朋友帶來嚴重的傷害。當然學校也應該有合適的介入措施,老師在不幹涉學生上網自由和不滲入學生網絡隱私的前提下對學生之間的網上沖突以及網絡霸淩要有合理的幹預,通過談話等方式阻止事態擴大,減少對被霸淩學生的名譽毀損和精神傷害。

    再次強調,對於治理網絡暴力,最重要壹點是需要嚴格執法,尤其要嚴懲每次網絡暴力活動帶頭的、最囂張的成員,不能因為法不責眾或因為互聯網相對隱蔽性導致的未能嚴格執法甚至完全不作為。

    不過有壹點需要註意,就是無論對學校領導、老師以及公檢法機關,不能簡單的以量化方式評價治理校園暴力的成果並進行獎懲。因為如果以校園暴力發案率高低、相關責任事故多少等進行相關評定,會導致更嚴重的瞞報、漏報和為處理而處理的現象。如今成年人社會各種截訪事件就充分說明,簡單的以發生率作為評價責任人的標準,會導致受害者的冤情更難以得到社會、上級機關的了解,因為這會導致相關責任人為自己的政績、聲譽、前途竭力阻止受害者上訪或者曝光。

    如果在學校實行這種扭曲化的責任制,會導致校園暴力受害學生不僅要面對流氓惡棍學生的攻擊報復,還要面對由學校領導、老師以及上級教育部門組成的圍墻,使得這些受害者面臨更大的困境。而且這種方式客觀上也確實導致老師尤其擔任班主任的教師面臨的責任增大,在沒有相應的待遇提高以及其他防治校園暴力的輔助人員以及機制到位前,會影響到這些教師的授課和增大壓力,不利於正常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而對於公檢法機關也是類似。

    所以,壹方面我們要在學校建立壹套防治校園暴力的體制機制,堅決懲治制造校園暴力的違紀違法學生,另壹方面不能簡單的派指標、下任務、劃各種線,尤其不能把發案率高低作為評價校園暴力嚴重程度及進行獎懲的標準,而應該更重視在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具體作為,把學校領導、任課教師在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實際付出、所做的工作的質量作為評價標準。雖然這樣確實不易,因為很多是非量化的措施,實踐起來困難很多。但是只有這樣,才能讓這些教職工不去選擇隱瞞而是著力解決校園暴力,讓學生有更通暢的渠道反映問題、解決問題。

    需要單獨強調的是,對校園暴力加害方進行經濟處罰是防治校園暴力的壹個必須且關鍵的舉措。它既是對於學校紀律處罰、國家刑事處罰的補充,更是文明化社會給予傷害他人者最適當的懲戒方式。這種經濟處罰應該由學校和公安司法機關共同決定和執行,並由國家機關、全校師生、學生家長、新聞媒體、民間組織進行監督。

    在如今的校園暴力處置過程中,口頭的批評教育是最多的。這種批評幾乎不會給加害者以任何實質性的損傷,甚至加害者被批評次數越多,對這種批評越麻木、不在乎。即便進行紀律處分,對於壹些參與校園暴力的“老油條”也不能形成實質威懾。而且許多加害者背過處分,也就不怕再多背幾個(如果還不足以開除的話)。更糟糕的是,這種只影響其名譽而不觸及其實際利益的處罰方式,只對於相對更有良心、有悔過心的加害者有“損傷”,讓這些並不很壞的人感到慚愧。而對於那些兇頑暴戾,甚至惡貫滿盈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們,反而幾乎沒有任何損傷,甚至壹些人還以此為榮,把面對老師批評和校規校紀處分當成壹種“榮耀”,當成壹種自己大膽無畏、叛逆勇敢的展示。而如果對這些人進行經濟處罰(當然絕大多數賠償金都由其監護人負擔),就使對他們的處罰不再只停留於口頭、名義上,而是影響他們的實際生活,令其付出實際的代價。相對而言,自然後者更具威懾力、會起到更明顯的作用。而現今校園暴力事件中也有壹部分涉及經濟賠償,但是並沒有制度化,是否賠償、賠償數額更多受雙方當事人以及家長的實力、受害者追責的決心、事件曝光度以及其他隨機性、與事件本身嚴重性無關的因素影響,這種經濟處罰(賠償)嚴重缺乏公正性、法治性。更重要的是,其實現今大多數造成較嚴重後果甚至極嚴重後果的校園暴力事件,加害者都未賠償給受害者壹分錢。尤其如校園暴力中的網絡暴力以及歧視、侮辱等冷暴力,雖造成嚴重後果,但幾乎沒有幾例受害者獲得賠償的情形。

    經濟處罰針對的校園欺淩行為應包括肢體暴力,也包括嚴重的語言暴力、網絡暴力。處罰的輕重應兼顧主觀惡性、實施過程、客觀後果。處罰對象應該包括所有參與者,並且要避免出現責任分散問題(假如壹個人欺淩造成的後果應索賠1萬元,那麽10個人欺淩造成同樣後果的話,他們每人都應該賠償5000-10000而非每人賠1000元),以加強對集體欺淩的威懾力。至於處罰的具體金額,個人認為應在500-100000之間(造成特別嚴重的傷害的,就不在這個範圍之內了)。此外,還要對累犯者實行“超額累進罰款”,而對於經濟條件好且不畏懼壹般性經濟處罰(例如覺得“老子有錢,欺負妳了反正我交罰款就是,然後繼續欺負妳,反正我有的是錢”)的欺淩者,可以處以正常罰款5-20倍乃至更多的懲罰性罰款。

    而具體如何進行經濟處罰,對於處罰的實際影響至關重要。首先,就處罰金額來說,1.應根據不同地域制定不同標準,因地制宜2.以加害者家庭收入比例進行處罰 3.處罰金額的區間應該較大,但要對每層次的處罰有清晰的規定

    由於不同區域、不同階層的國民收入差別巨大,實行統壹的處罰標準顯然既不合理也不合情。而且如果對於貧窮家庭和富裕家庭罰款相同,自然導致對富裕家庭出身的加害者缺乏威懾,又對於過於貧窮的家庭造成巨大經濟負擔(甚至幹脆賠不起,使得無法真正實施處罰)。所以,必須像征收個人所得稅與社會撫養費壹樣,對校園暴力加害者(監護人)實施比例罰款。當然,這與征收個稅壹樣,都需要更完善的個人收入申報與核查制度,以保障公平公正。

   此外,對於造成嚴重後果尤其長期性傷害(例如致使受害者患上中度以上的抑郁癥、甚至精神病,或者退學、影響學業與工作)的校園暴力,可以嘗試“青債成還”的方式,即學生在青春期傷害別人,在長大成人懂事並且工作之後,需要將收入的壹部分賠償給受其嚴重傷害的校園暴力受害者,這既有力的懲罰了校園暴力加害者,也讓因校園暴力身心受創的受害者在成年後不至於過於困頓,不至於因為抑郁癥、精神疾病而難以正常工作而窮困潦倒,最大限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而且這種方式相對於簡單的重罰加害者(例如投入監獄),更能改善受害者境遇,也給予未成年加害者改過自新的機會,減少防治校園暴力的阻力,更有利於社會和諧、包容,導人向善,推動社會的良性發展與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良性循環。

    經濟處罰不僅是為了懲治和威懾校園暴力的加害者,也是為保護遵紀守法的未成年人、並對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同學進行實質性的彌補,以維護校園內外的公平正義。經濟處罰的罰金,應該以以下幾種方式分配和使用:1.直接發給校園暴力受害者(及其監護人)。2.作為學校(或整個市區、縣域)防治校園暴力的基金,用於支付防治校園暴力的各種投入,例如用於支付專職管理校園暴力的保安人員、心理咨詢師、以及相關管理老師的工資與獎金(當然他們的工資變動不應過於受罰金多少影響,國家負責撥款為主,罰金作為補充);用於學校設計與購買防治校園暴力的宣傳材料、舉辦與防治校園暴力相關的各種活動的經費;為學生配備反校園暴力器材(例如女生防身的自衛噴霧);還有例如安裝與運轉更多的監控系統、取證和偵測設備的使用、學校與公安、法院等機關、新聞媒體、家長協調所需要的各種費用。3.作為相關專家學者研究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經費。4.用於為校園暴力受害者的身體與心理傷害進行專業的、長期的治療(不包含於直接賠償)。5.為受校園暴力嚴重傷害導致其家庭陷入困境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經濟幫助;對因家庭不幸、家庭暴力使其在學校又導致校園暴力傷害(例如沒家長關心的孩子容易被欺負)的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費用、甚至必要情況下提供安全住所。6.為與學校合作的相關社會公益機構提供經費。7.用於其他與防治校園暴力有關的開支。對校園暴力罰金、基金的使用,應該效仿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壹樣,強制化、制度化、普適化,全民(全體學生)覆蓋,並且應與這些社會保險壹樣,把公平性、扶弱性作為必須具備的特征。讓全體國民為保護自己的孩子的青春期共同埋單,讓參與校園暴力的加害者(包括詆毀、侮辱、歧視、排擠等冷暴力)付出沈重的經濟代價,讓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學生得到實質的補償。

    對於善款的使用和監督同樣重要。壹旦涉及金錢、利益,就不可避免的出現腐敗和濫用職權;只要涉及管理與服務,就難以回避官僚主義、怠政懶政、不作為亂作為。所以,對校園暴力的經濟處罰(包括罰金的管理與使用)過程,乃至整個防治校園暴力的管理與服務的體系,都需要來自各方的監督。無論是學生家長(包括校園暴力受害者也包括施暴者的家長),還是全體學生,以及所有老師,都有權利也有義務監督以學校為軸線的防治校園暴力的體系的運作。他們應對校園暴力的管理過程尤其經濟處罰的罰金使用與管理情況有充分的知情權,有提出質疑、了解具體運作內情的表達權和參與權,以及對該過程中出現的各種不法行為向上級單位、司法機關、新聞媒體進行舉報的權利。他們是直接利益相關方,當然有這些合法的權利。

    而政府、司法機關、學校同級及上級黨委、新聞媒體、社會公益組織等,都應該發揮各自的優勢、履行相關職能,盡到應有的責任,共同參與校園暴力的防治工作,共同監督經濟處罰的執行情況。它們既要相互配合,發揮各自的長處,又要相互監督、督促、制衡,增進監督體系的透明度與公正度。

    對於校園暴力慣犯,安裝如性侵犯罪犯戴的定位器(甚至可以戴能夠監控其說話、舉動的監視器)也是壹個辦法。為保護其隱私,可以讓他們把設備戴在身體隱蔽部位,只有警方和壹些學校工作人員可以知悉其行動軌跡,便於了解其行蹤,使其在試圖欺淩他人時被及早發現和制止,也便於發生欺淩行為後固定證據,進行懲罰。對於團夥式的校園幫派,更需要由警方、學校的強力威壓,從重懲治,並輔以調整班級打散團夥、監控有欺淩前科者的通信(包括互聯網、電話等線上通信和面對面的線下交往)等方式震懾他們。警方和學校老師也應該將遵紀守法的同學們組織起來,互幫互助,共同抗拒這種流氓團夥,而不是同學被欺淩卻做壁上觀。在這個過程中還可以培養學生與惡勢力作鬥爭的勇氣與塑造堅持正義的品質。

    嘗試對校園暴力加害者實行藥物治療與生化類懲戒,也是很有必要的。對於那些天生或後天暴力環境下形成的頻繁使用暴力傷害他人,具有強烈的攻擊性、侵略性,並以欺淩他人為榮、在欺淩團夥中充當骨幹分子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可以采用類似於對性侵犯罪犯進行“化學閹割”的方式,以藥物摧毀其暴戾、兇悍的精神品性,擊垮其邪惡的意誌,令其不再有黑社會大佬的邪惡魅力(如希特勒那樣的雖然作惡卻能夠讓許多德國人崇拜的魅力),削弱其號召力、挑釁他人的能力。

    雖然某種程度這樣有些違背人道,但是當這些流氓惡棍黑惡勢力已經通過欺淩他人讓許多普通學生身心受創,如戰爭中被淩虐的平民甚至“慰安婦”壹樣終生生活在校園暴力的陰影中,那麽如此對待他們也是天經地義、天道好還。現代醫學似乎還沒有非常完美的精神控制類藥物,但是已經有了許多抗狂躁等精神類的藥物,如果多加研究,應該不難研制出抑制人的暴力行為、攻擊與挑釁行為的藥物。即便使用這種藥物對其精神產生傷害,也比他們傷害他人要好。我們應該加快相關的醫學科研工作,用生物化學手段促進校園暴力的防治。當然,這類藥物僅用於有嚴重暴力傾向、經常性欺淩他人並造成嚴重後果、屢教不改、猖狂兇頑,並且往往是惡勢力團夥的首要分子和骨幹的人身上,並且要有壹套嚴格的程序。在保障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強制其服用或註射相應藥物的方式,讓其精神被摧毀,意誌被粉碎,如枯萎的樹木、瀕死的動物壹樣,再無欺淩他人的念頭和能力。

    很需要註意的壹點是,這種“藥物懲戒”與針對校園暴力施暴者的“藥物治療”既有區別又有共性。前者更強調“懲戒”,即通過強制其服用或註射藥物來摧毀其犯罪的意願與能力,對其身心造成壹定損傷;而後者更著重於“治療”,即通過包括藥物在內的多種醫療手段診治與矯正其心理與生理中存在的的異常、傷害他人的病癥,使其重新回歸社會(或繼續禁錮但仍需通過治療以改造)。

    此外,對於校園暴力的治理,要秉承預防為主、以保護遵紀守法的學生(尤其弱勢學生)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的法則同樣適用於校園暴力問題。簡單的懲治有時會加劇社會暴力,例如制造更多的少年犯,使得更多的服刑人員出獄危害社會。因此,壹方面打擊校園暴力不能手軟,還要建立更好的能讓罪犯既受到懲罰又不會導致在監獄“進化”為更兇殘的罪犯的獄政體系;另壹方面要註意把保護普通學生尤其弱勢學生作為防治校園暴力的重點。例如韓國就有對壹些校園暴力受害者配備保鏢,或者委托警方介入,這都是值得中國借鑒的。相關開支應該有國家撥款、對校園暴力加害者的罰款、相關社會機構和熱心人士的捐助來共同負擔。對壹些並無什麽過錯卻因身體弱、舉止不合群等易受欺淩的學生,學校及警方應該做重點保護,甚至將其與壹些警察、老師結成對子,對其進行壹對壹的保護。而學生家長也應該與學校老師、警方積極配合,組成防止校園暴力傷害的鏈條,捍衛學生們在校內外的安全。我們應該讓每個學生都能感到安全、安心,讓他(她)們沒有校園暴力的威脅下學習和生活,可以在合法範圍內做任何事而不需要擔心別人的威脅,不需要時時刻刻明哲保身、不需要看人說話、不需要因恐懼他人的不滿而退讓、更不需要以討好、逢迎來換取自己的安全。

    總之,校園絕不應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絕不應是法外之人。



    第三,要建立專門的校園暴力舉報機構、建立預防和打擊校園欺淩的快速反應機制、善後機制、長效處理機制。

    對於該機構的職能,有兩種可能的類型:壹是僅僅負責對校園暴力的應急處置,主要職責也僅限於對校園暴力具體事件本身的初步處理,尤其是為學生提供壹個舉報平臺,而其他涉及校園暴力防治的問題交給教育、公安、民政、司法等機構處理。二是將該機構打造為以防治校園暴力為主要職能、包含青少年反校園暴力宣傳與預防;以及為青少年提供心理輔導、長期庇護、法律援助、生活救濟等;負責轄區內青少年安全和反黑惡、幫派勢力對校園滲透;成為學校、學生與學生家長、教育、公安機關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的橋梁,為各方提供平臺和各種力所能及的支持。

    無論建立哪種機構,教育部門都應該會同公安部門共同建立壹個具有執法權的,專門打擊包括直接暴力、冷暴力、網絡暴力在內的各種校園暴力行為的政府機構,名稱可定名為“青少年安全保障委員會(國家級為委員會,各地為廳、局、所之類(或均稱“青少年安全委員會”),至少與國家統計局、知識產權局同級為副部級)”、“反校園暴力委員會”或“青少年安全保衛工作執法局”(以下用第壹個名稱的簡稱“青安委”)。該機構既可如審計局那樣獨立於其他機構之外(但直屬於國務院),也可以由教育部或公安部負責管轄。至於是獨立機構還是歸屬於教育或公安部門,各有利弊,應經過相關專家學者、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教育公安等相關政府機構人員、社會公眾各方通過科學論證做出選擇。

    該機構應建立電話、網絡舉報和直接當面舉報等多種舉報渠道。工作分為校園暴力應急幹預和其他日常工作兩大部分。

    應急幹預工作職責:青安委接到舉報或通過其他途徑得知校園暴力事件後,應在第壹時間采取措施,包括派遣執法人員制止尚未發生或已經發生但未停止的校園暴力、阻嚇與遏制潛在可能發生的校園暴力、將已發生的校園暴力事件做初步調查、將校園暴力事件根據情況嚴重性和必要性通知學校、相關學生家長(包括欺淩者和受害者)、公安機關、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控制校園暴力施暴者並解送公安機關、給予校園暴力受害者提供人身保護(包括提供臨時居所、提供短時間內(如7天)的基本衣食住行需求)和心理疏導、對校園暴力事件當事人、現場進行初步調查取證、固定證據等。該委員會可以對壹些不需公安介入的輕度校園暴力直接進行處理(當然需要相關立法配合,不僅要立法使其有執法權,還要具體規定其執法範圍、權限、手段),並由學校等機構與個人服從並執行,對於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若歸屬公安部,則直接擁有這些權力)

    對於網絡暴力,青安委應該與公安、國安部門更緊密結合,將通過QQ、微信、貼吧、微博等多種方式進行網絡暴力的信息、證據進行固定,通過調查實名制信息、綁定的手機號信息、登錄IP等各種手段,查出發出相關信息的人,及時制止網絡暴力的繼續發展和蔓延,並給予當事人合理合法的懲戒,並追究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網絡暴力參與者的刑事責任。



    對於青安委建立與運作,有以下幾點需要得到重視:

    1.必須保障舉報渠道暢通,有人24小時接聽電話,區縣級青安委24小時有人在舉報單位值班(包括接受舉報和做出反應人員),並及時做出反應。校園暴力可能發生於壹年內任何壹天、壹天內任何時段,因此必須保障隨時有人接聽並記錄、做出反應。

    2.該機構人員必須有壹定程度文化素養,尤其要有對弱者的同情心同理心,能夠對校園暴力問題有正確的、較深的認識,並根據舉報者陳述情況對每個校園暴力事件能夠做出壹個較合理判斷,以便於做出正確的反應。此外,應該保障有壹定比例工作人員是曾經的校園暴力受害者,曾經的受害者相對而言更能對舉報者情況感同身受,也更具責任感去解決問題。壹定要杜絕反校園暴力機構執法人員“城管化”,以較高薪水聘任有良好文化素養和道德水準的人任職,堅持高薪引才、高薪養廉。他們的社會地位應與教師、民警相當,是國家發展的引擎、是社會穩定的中流砥柱、是人民的守護神。當然,崇高的地位、較高的薪水也伴隨著相對於普通人而言更大的責任、更多的義務,還有更多的道德要求。

    3.要賦予其國家法律規定的執法權,地位類似於教育、公安、消防等政府機構,其在法律範圍內有權對學生、學校、學生監護人做出處罰、訓誡的權力,有將校園暴力加害者短時拘禁、扭送和移交公安機關的權力。對於暴力抗法者、毆打、恐嚇該機構執法人員的,類同於襲警罪處理。

    4.對於虛報案情要有處罰機制。有的出於惡作劇虛報校園暴力的,應該罰款和訓誡;對於校園暴力欺淩者通過惡意舉報來幹擾、破壞正常工作的、試圖麻痹舉報機構、混淆是非的,類同於報假警進行處理,包括罰款、拘留乃至移交法院判處其徒刑。但是壹定要註意壹點,就是有些校園暴力受害者確實因為個人能力所限、欺淩者陰險狡詐、環境條件等限制缺乏證據,因此在對舉報內容分辨時要耐心細心,不能對於沒有證據的壹概認為是虛報。這也要求該機構、教育、公安部門必須加大投入,在合情推理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技偵手段,包括增加監控錄像覆蓋範圍、強制調取疑似欺淩者網上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查找證據,得出結論。

    5.最重要壹點是,青安委必須明確其職能,並與其他教育、公安、司法部門劃分清楚各自具體的分工,建立分工明確、權責統壹的反校園暴力體系,切忌出現“都有權管但都可以不管”,然後互相推諉扯皮,導致求助者四處奔波,求助無門的情況出現。而且在學校的反校園暴力教育中,也要將不同的防治校園暴力的機構各自的職能向學生講清,避免學生面對眾多相關機構,不知應該求助於誰的情況發生。且面對非常急迫的校園暴力事件,所有相關單位都有責任第壹時間記錄、做力所能及的幫助、上報,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的求助。

    6.青安委需要接受學生及家長、司法機關、上級部門、媒體和其他社會輿論、非政府組織等各方面的監督。對於機構內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甚至與校園暴力欺淩者、黑惡勢力勾結的情況,應嚴懲不貸。

    第四,對於青春期學生暴力傾向要有壹個合適的替代手段予以排解。例如大公司為了解決壓力組織員工摔盤子,這就是壹種排解形式。當然,學校不必要具體學這個。增加各種文化、體育活動就是壹個很好的選擇,讓豐富多彩的活動填滿日常學校生活。除此之外,要對學生觀看帶有暴力內容的電影、玩帶有暴力內容的遊戲有壹個正確的引導,不應該堵塞,但是也要通過指導,讓他們區分開虛擬與現實,讓這些娛樂成為壹種暴力“替代”和情緒轉移,讓這些影視劇和遊戲排遣他們的暴力傾向,而非變成他們實踐於現實的教科書。這需要很有經驗和能力的教師介入,在課堂內外有所講解和討論,以及在合適場合細心的輔導。

    除此之外,學校在性問題上也應該更加開放和坦誠。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應該尊重學生發展合適的戀愛關系,14歲以上的性行為方面也不應該壹味制止而應當合理引導,進行積極且開放的性教育,提供安全保護和技術指導。例如紐約市政府對中學生發放避孕套之類就是壹個可以效仿的例子。此外,對於青少年主動購買性(而非反過來從事性工作)也應該持包容、開放、理解的態度,不加以過度制止,只註意強調節制。這樣也能減輕校園性騷擾或者其他間接引發的校園暴力行為。

    性壓抑本來就是暴力存在的壹個重要原因,青春期對性的需求與環境的禁錮形成尖銳的矛盾,保守的制度和環境(包括學校環境及家庭環境)對性的天性的壓制,都制約了青春期男女學生的幸福感。青春期的性解放,既符合天性,又有利於促進校園和社會和諧。而且這原本也是已經具有部分民事行為能力的學生的權利。

    此外,像吸煙之類雖然有害健康但沒有直接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不應該壹味堵塞,否則會導致逆反心理,很多學生知道老師和父母不允許他們吸煙,他們心理的反叛意識和表達個性的思想會反彈,會瘋狂的沒有節制的吸煙。只有真正講解了吸煙的具體危害,甚至可以允許他們在不打擾他人(不讓其他人吸二手煙)情況下去嘗試吸煙,破除了這種禁忌,才能遏止逆反下吸煙等現象反而更為嚴重的情況。在不直接或間接侵犯他人利益(也不誘發侵犯他人利益的行為)的領域應該盡可能開放,減少管制。當然,減輕學生學業負擔,不被高壓的學習搞得渾身難受,自然也對學生身心健康,包括減少暴力沖動很有意義。給予學生更多在不損害他人利益類領域的自由,不僅有利於防治校園暴力,也維護了學生合理合法的正當權益,讓男女學生的中學時代更加充實和多彩。

    第五,要建立在教職工指導下的班級、校級學生自治組織,在校園內外進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自主參與能力,引導學生更好的、不傷害他人的參與和融入集體生活、樹立正確的人際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網絡,構建安全、和諧、自由、公正的校園環境。

    要想建立和諧安寧、充滿友情的同學關系,需要創造條件、機會促進學生之間正常的人際交往,讓每個學生都有壹個共同參與的平臺進行交流互動,在平等、有序的環境下展示個人的個性,管理師生共有的學校,通過溝通盡可能減少沖突、歧視、對立,讓大家知道群己權界,尊重不傷害他人和集體利益前提下的個性和獨特言行,勸導和阻止損人利己或者黨同伐異的沖突,壓制那種耀武揚威、橫行霸道的“刺頭”乃至流氓式學生,通過學生調解方式解決部分沖突和隔閡,老師可以適當指導。而且學校也應該有這種由老師支援的學生糾察隊,負責制止校園欺淩問題,至少防止各種沖突擴大化。

    如果在校內外出現造謠中傷、人身攻擊等,自治會也應該及時勸導調解,或者讓雙方開誠布公談判,不至於讓同學利益受害。主要工作要由負責任、品質良好的學生擔任,其他同學合理參與,老師壹定要主持公道,發現會議變味(例如不公正甚至被壹些人控制當成黨同伐異工具,糾察隊拉偏架)可以立即中止。當然,除了防治校園欺淩以及調節各種同學關系,自治會也可以進行其他很多活動(這個就不多講了)。對網絡霸淩問題,自治會同樣也應該參與構建和諧的班級網絡朋友圈,把現實裏的部分職責也在互聯網虛擬空間中履行。同學之間因為對某事某人意見不和乃至爭論並不可怕,但是如果讓爭論變成欺淩就不好了。

    雖然自治會不壹定能徹底解決這些問題,但是至少可以給同學們壹個共同交流、治理班級以及學校的平臺,把課堂品德教育的東西實踐出來,減少壹些相互的誤解和歧視。當然如果這些也做不到,那再不濟也聊勝於無吧。而且成立校園自治組織並非完全是為了防治校園暴力,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的公共參與意識和能力,養成社會責任意識,讓學校真正成為進入社會的“預科”,為成年後成為能夠積極理性有序參與公民社會建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參與政治與社會生活打下基礎。

    第六,對於家庭教育缺失或者扭曲化(例如留守兒童、父母工作太忙無暇照顧、家庭暴力頻發或者家長品德敗壞、家長教育方式嚴重不當等),學校與社會應該有壹個合理的補充撫養、教育機制,對於因為經濟壓力或者家庭不良的教育觀念而輟學或者不能安心學習的學生應該由學校和社會機構對學生進行幫助和拯救。

    現在校園暴力的施虐者、受害者中,大多數家庭都不美滿(前面提到過了),不是父母不在或者太忙,就是不會教育子女,而這成了“培養”經常違反校規校紀、騷擾他人、打架鬥毆、參與不良團體(各種幫派、黑社會)甚至違法犯罪等行為的中學生的溫床。現在留守兒童有6100萬,還有3100多萬“流動兒童”(跟隨父母打工,輟學或者在條件極差的打工子弟學校學習),這裏邊大多數人都存在以上問題。至於其他非留守或者流動兒童,家庭教育方式不當甚至家庭暴力頻發的也有壹定的比例。除此之外,大量寄宿生也存在以上留守兒童和家庭教育缺失的青少年所存在的問題(主要強調從農村來縣城或者市區學習的寄宿生,離家很遠,往往半個月乃至壹個多月才能回家壹次,而且往往也就能回去呆壹兩天。在比較陌生地方過集體生活,除了盡力謹小慎微、明哲保身以避免攤上事惹上人,往往就是自己也拉幫結派,或者找“大哥”庇護。還有就是經濟條件差(家庭不富裕或者拒絕給足夠的生活費)導致只好通過結成幫派“互助”、輟學、通過犯罪獲得金錢、在貧困情況下產生壓力和痛苦並且因此欺淩別人來發泄。課外生活往往貧乏、扭曲。壹些人跟著“老油條”去吃喝玩樂,學不良習慣、染上吸煙喝酒甚至沾上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所以綜合起來,這個數字是驚人的。

   對於這個龐大的“非正常環境”下的中學生群體,必須要有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盡最大可能彌補因為上述原因產生的教育缺失、人格缺失,以及蕩滌、阻止他(她)們染上的不良習慣。壹方面,在物質上要盡可能提供不低於基本需要(最好能夠達到中學生平均生活消費水平的三分之二以上)的經濟支持,讓他們不至於因為衣食住行的不足而造成痛苦,以至於違法犯罪、加入幫派團體“互助”、破罐破摔影響、傷害他人。有了基本的生活費用,也能讓他(她)們有尊嚴的生活,而不是產生自卑、仇富、極端、貪婪等不良思想,也不會因為貧窮變得麻木不仁,不想學習,自生自滅。

    在保障這些孩子基本物質需要的同時,也要教他(她)們合理的理財能力,而不是給了生活費了事,否則反而可能讓壹些人吃飽撐的沒事幹,甚至拿錢去結交“朋友”,四處尋釁滋事,就像我前面提到的很多校霸流氓的頭目往往家庭條件是比較好的,甚至家境很富裕,自己生活費也很多,這樣他才有財力拉攏“弟兄”,變成流氓惡棍學生的“領袖”,成為制造校園暴力的主犯。

    另壹方面,要有為數眾多、素質不太低的教師進行教育,並在校園之內或學校系統之外建立壹套與學校課堂教育相輔相成的青少年社會救助、幫扶、更生機構,不僅保障他(她)們學校教育的完整性,也要盡可能彌補部分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糾正社會“教育”的扭曲,像第三條壹樣,讓他們有平等、自由、公正這些理念,有基本的愛心、同情心、同理心,至少有基本的是非觀,把他(她)們從混跡城中村、鄉下各種娛樂廳,組成幫派尋釁滋事、白天黑夜四處遊蕩甚至違法犯罪的狀態中解救出來。對於壹部分因為家庭原因已經出現心理問題的,應該有相關心理輔導人員幹預。壹方面要耐心輔導,把道理講通、講實,而不是空話套話,通過溝通讓他們遵守校規校紀、遵紀守法,不影響他人;還要盡可能解決能夠解決的他(她)們具體困難,提供物質、精神等各種幫助,提高其學習能力、適應社會能力,尤其培養其健全的人格和自尊心。

    此外,相關機構也要和公安機關合作,對於已經用盡溫和手段、仁至義盡但是還是不思悔改,影響他人,甚至發生嚴重的校園暴力,欺淩他人的未成年人,應該嚴懲,通過公開逮捕、公開判決方式,震懾其他同齡人(即使這些被捕的毀了那也沒辦法,否則會影響、傳染更多人),在這類學生經常聚集地方多安裝監控錄像,在保護其個人隱私基礎上監護,保護好學生,拯救可拯救學生,打擊張狂兇殘、強兇霸道的學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學生之間壞習慣乃至惡行的“交叉感染”以及對學校整體秩序的破壞(雖然關進監獄或者開除也會造成其他地方的“交叉感染”,但是處罰只要限定在少數人,而且有其他配套(改善管教所、監獄狀況、出獄善後),而且對嚴重違法犯罪的學生處以長期徒刑乃至無期徒刑、死刑就可以減少這種危害)。通過軟硬兼施、務實理性、保護最大多數遵守紀律和法律、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學生,最大限度保障這些非正常環境下成長的子女能夠和其他同齡人壹樣,能夠有壹個安全、平等、公正、幸福的學習環境,成長為同樣具有尊嚴、自信、愛心的國家公民。具體來說,還有壹點就是給留守兒童壹個良好的居住環境,如果家裏太簡陋而且離學校過遠,最好是建很多非集體性的二三人的宿舍甚至單人宿舍,給他(她)們更多自由空間和靠近學校且安全的學習環境,以便於更好的學習生活。

    當然,以上所有這些都需要國家和地方政府投入巨資(這些均納入政府公共財政支出中的科教文衛支出中,也就是政府必須提高支出額度,優化支出結構,並且保有余而補不足,促進各地區教育資源分配均等化),不僅要建設優良的校園基礎設施,還要有大量師資投入,以及學校周邊的居住、飲食、治安設施投入。當然,也要在這些物質投入基礎上建立壹套高效、人性化、符合現實的運作機制,讓這些投入真正能夠用在這些急需幫助的學生身上,而不是事倍功半甚至變成形式。

   第七,要盡可能縮小不同地域、城鄉、重點與非重點學校的教育環境差距,改善教師工資和福利待遇。

   根據我親身經歷以及各種新聞報道,絕大多數校園欺淩(尤其是手段殘忍、造成嚴重後果的事件)都是在內地、縣城或者鄉村學校、非重點學校、農村戶籍學生為主的學校、重點中學的分校等。相反,發達地區、大城市、重點中學本部、以城市市區戶籍學生為主的學校則很少有校園暴力問題,而且出現的校園欺淩事件嚴重程度往往也較輕。這除了生源質量本身導致的良性循環(總體上,入學的遵守紀律安靜正派的成績較優良學生構建較良好氛圍)和惡性循環(大致上,入學時候就已經有各種不良習慣的學生相互影響導致環境較差)之外,師資質量、其他教職工素質、硬件投入、教育理念等也是重要原因(前面已經詳細敘述了)。

    雖然說世界上任何國家都沒有做到所有國內中學教育水平相同,即便西歐北歐也不能做到,但是把差距縮小到合理的範圍內、並且有兜底機制(最差的學校不能糟糕的太過分)還是很應該的。前面已經詳細講了如何通過各種物質投入和體制改革來改善校園環境,那麽對於這些條件較差學校,並不是壹定要搞得和人大附中、北京四中那種學校的教育質量壹樣,但是至少要有思想正派、有基本教育素質的教師,有基本的讀書、娛樂設施和完整的人文教育體制,校園暴力應該控制在低水平。這也是前面已經提到的要財政巨資投入、教育資源分配公平、和其他相關體制改革才能實現。

    第八,要對校園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進行持續性管控和心理輔導,並且教會欺淩者和被欺淩者以後如何正確的為人處世,糾正不良且有損他人利益的言行。在處理校園暴力之後要有接續的配套措施,在學校編制中增加心理咨詢師、學生沖突和校園欺淩調解員、機動性保安人員等,分擔老師的相關責任和工作。無論是從輕還是從嚴處理,無論是對單方面的校園欺淩還是雙方對抗的學生沖突,都應該有後續的措施、對受害者的關懷。

    壹方面,要堅決避免已經處理之後,受害者、舉報者被打擊報復這種情況,給予有效的後續保護(尤其校內外安全,加強聯絡,和家長結合、溝通)。然後,應該通過講道理讓加害者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不是表面聽從老師批評處理,心裏卻充滿對告發者、受害者、老師的怨恨,以及繼續重犯老的錯誤。第三,對於因校園欺淩身心嚴重受創的(例如被在廁所暴打和侮辱、拍裸照或者其他長期被欺侮、被在互聯網上大肆詆毀中傷而名譽嚴重受損等),應該由心理醫生、班主任以及家長各方想方設法排解與治療,而且盡全力避免這些事件繼續發生在他(她)們身上。對已經發生的侵害要盡力制止和挽回,例如要求學生刪除相關侮辱性照片和言論。此外,也應該調解雙方沖突,好言相勸,讓雙方在已經承擔自己責任前提下相互諒解,至少讓雙方以後天天見面或者共同學習、居住時候不再繼續有那些激烈矛盾,不至於“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對於以前矛盾過於激烈調解不開,或者欺淩、暴力傷害已經有極嚴重的後果,但是又不夠開除處分的學生,應該采取調換班級等手段(而且給予受害者壹方調換選擇優先權,受害方可選擇自行調走或者讓加害者離開本班去別的地方),將矛盾復發性降到最低。還有就是要讓加害者發自內心的知道欺淩別人是不對的,而不是被批評教育、處分之後產生逆反心理壹味簡單粗暴的批評,越是不讓他們欺淩別人,他們反而越這麽幹。只有疏通好思想,在學生內心深處明白欺淩他人和偷盜、搶劫、強奸壹樣是很壞的行為,並且不被“犯罪英雄化”這種社會評議所“鼓舞”,而是因為犯這些錯誤丟人、羞愧,才能避免校園欺淩在高壓下反而出現逆反的發案。

    當然,最重要的目的是保護受害者不受二次乃至更多次傷害,也避免出現再次被欺侮後激烈的報復(在老家就聽說過壹個農村孩子因為長年被欺負,最後拿刀殺了欺淩者的事情),產生更嚴重的後果。像“放學之後在外面等著妳”可不是壹句玩笑話,對於真正經歷這種情況的被欺淩者就是噩夢。對這種可能如果沒有善後處理,就可能導致向老師尋求保護的被欺淩學生受到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程度更嚴重的傷害。這些也都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還有教育理念的轉變、教育體制的人性化。

    第九,學生和學校、地區的“自由”“自主”、“尊重多元和差異”往往和無序、放任自流、無視不公和條件、環境差別相混淆。這需要強化中央對地方、管理機構對學校、學校對學生的合理管控和限制,以及前面提到的改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以及教育理念差別過大等情況。讓所有區域、所有學校、所有學生在遵循最基本的正常的“普遍價值”與保護學生基本權利,不能扭曲過度。

    現在社會上盛行“人各有各的活法,別亂評價和幹擾別人”這種思潮。其實這往往忽視了“自由”、“多元”的真正內涵,忽視了群己權界,把無害他人的自由生活與對他人、社會利益有害的“自由”混為壹談。就像人不能有殺人、搶劫、強奸、欺詐、偷盜等的自由壹樣。

    我們也不能把區域地方、單位(學校)和“小集體”的“自由”和每個個體的自由劃等號。就像不能說伊斯蘭教有戴面紗、不許婦女有平等地位、不允許她們拋頭露面這些習俗的自由,所以就去允許伊斯蘭教有實行伊斯蘭教法、原教旨教育的自由,用來壓制每個婦女個體的自由選擇的權利自由壹樣。每個學生應該有更多自由選擇的機會去選擇學習內容(科目)、學習方式(緊跟老師還是自主學習、課外閱讀等)、參與學校團體和參與社會活動(公益活動、維權活動等)、談戀愛、適度上網娛樂、表現的內向或外向、興趣愛好以及其他不危害他人(也不嚴重危害自身的生活方式。但是每個學生都不能以個人自由為由去尋釁滋事、破壞公物和校園社會秩序、“看不慣”其他人無害舉動而去“收拾他”、強行和他人套近乎、對其他男女學生做出各種流氓舉動,以及嚴重酗酒、吸毒等必然害人害己的行為。老師和家長、社會機構也不能以“尊重學生個人生活”、“保護未成年人個性自由”等理由對這些放任自流。

    而像錄取率低的省份被迫采取應試教育(死記硬背、填鴨、題海戰術)應該表示理解,但是不應該合理化它們,而是想方設法通過疏導和調整改變這種狀況。至於貧窮、落後、保守情況籠罩的很多貧困地區的糟糕的教育軟硬件設施、滯後甚至有害的教育理念(例如灌輸弱肉強食、唯利是圖、講厚黑學等這些理念),也應該通過教育投入改變、雖反感但同情,而不是按壹些人認為的“窮人有窮人的活法,富人有富人的活法”來淡化教育資源不公導致的學生生活條件的巨大差異和考好大學機會的嚴重不平等。那些說“窮人有煩惱痛苦,富人也有煩惱痛苦”的人有幾個樂意去當窮人呢?既然“都壹樣,都差不多”,為什麽絕大多數人還追逐財富,計較工資多少、住房條件、社保水平、治安條件,而不願意“高風亮節”的少拿工資、挑最差的分配房、隨便挑個破地方居住然後把省下的錢都捐獻了呢?這種心靈雞湯和自我安慰就是十足的精神鴉片。

    而且,放任之後往往並不是每個人可以隨便幹自己喜歡的事,而是被其他力量(素質較差的家長、品質惡劣的朋友甚至黑幫大哥、能力和素養不是很好的教師等)主導的不良思想、手段、以及構造的大環境影響和控制。就像很多南亞東南亞國家,例如印度,國家對國民生活的管控和影響小了,並沒有讓廣大人民尤其平民階層都能自由發展和無拘無束的生活,反而導致底層叢林法則、弱肉強食,地方黑幫、大財團、大地主、宗族頭人或者宗教甚至邪教頭目控制了基層社會,對人民進行控制、壓迫和奴役。女性和貧民、低種姓人群受到各種暴力侵害和經濟、身體剝削,像強奸案頻發也是國家治安力量不足和警察權力太小導致(當然警權擴大要有良好的監督機制、高薪制等方式保障其不濫用權力)。即使在發達國家和地區,放任壹些組織和個人對其他人實行特殊“教育”和“過特殊生活”也會導致各種悲劇(如美國的大衛教派事件中壹些教徒被控制奴役,壹些未成年人被“教主”性侵。政府長期不幹預,最後鬧出人命才出兵,結果過程中又導致大量傷亡;臺灣“莊靜潔事件”中女生莊靜潔被誘導參加所謂“靈修”團體用“神術”治病,結果導致她死亡。這些都是放任民眾“自由選擇”情況下個人的真正自由被剝奪,被他人控制和壓迫,給受害者帶來極大傷害的例子)。此外給予人以自由的前提是也同時使其擁有合理使用和享受自由的能力和素養,通過教育讓他(她)能夠真正正確、有效的行使自由。雖說“天賦自由”,但是如前面所述,自由受制於各種現實因素,很容易跑偏了。否則只可能導致濫用自由,甚至違法犯罪。壹些國家民粹主義大行其道就有這種因素。

    所以某種程度上,自由放任也是壹種犯罪,是壹種“不做惡行的惡行”,而且自由放任從整體和長遠看,危害有時候比積極幹預但是充滿腐敗和不公還大,因為社會權力真空被比貪官汙吏和知法犯法的警務人員兇殘、貪婪百倍的地頭蛇、黑惡勢力、有錢的地主和宗族首領控制,他們更加缺乏被有效監督、缺乏基本治理社會能力、缺乏基本的人性,缺乏理性和公平的觀念。真正的自由是每個具體人的自由,而不是以某些集體的“自由”壓制集體內每個個體成員的選擇權;真正的公平正義也需要強大的、由人民監督和參與的公權力撐腰和強力介入,而不是以“自由放任”這種“看不見的手”讓社會“順其自然”發展,否則和原始社會有什麽區別。

    而且“不幹預”思想最後往往也會引火燒身。壹方面,很多現今生活的好的人認為應該“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那麽等到落難或者處在糟糕環境中又有誰替他(她)們說話呢?而且妳不幹預他人不代表他人生活的糟糕導致的連帶影響不影響到自己。就像現在很多城市居民壹方面對農村的貧困落後包括教育的糟糕視若無睹,另壹方面卻又抱怨進城打工或者旅行、辦事的農村人“素質低下”、例如某發達城市居民說的“外地人尤其青少年人太暴力”之類。每當大城市(尤其北上廣以及其他沿海大城市)出現壹些不文明行為甚至違法犯罪行為時,本地戶籍居民總是說做這種事的是外地人。雖然很多時候證明確實是非當地戶籍居民做的,但是這些問題恰恰是這些生活優越並且享受到廉價勞動力帶來的較好物質發展和服務生活的大城市居民對農村漠不關心甚至維護自己特權才導致的。誰素質高誰素質低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後天環境使然。經濟落後、教育水平低的地區肯定會出現更多的素質不是太高的人,而經濟落後與否與教育水平高低也不是誰努力與否的單壹原因,更多是大環境問題。如果不改變體制弊病和縮小城鄉及區域差別,大城市和發達地區居民必然面臨各種高犯罪率和低素質的外來居民,不可能廉價勞動力和高素質鄰居兼得。在享受到普遍沒有五險壹金、同工不同酬、低福利的外來人口創造的財富的同時,生活條件優越、受教育程度高的大城市戶籍居民也應該反思壹下自己的自私給自身生活環境帶來的負面影響,而不是以壹種“精致的利己主義者”的態度,既不想與外來人口公平分享社會發展的成果,又嫌棄共同締造城市發展進步的外地人(如果沒有外地人的勞動,只用本地戶籍居民工作,這些大城市居民的生活成本要遠高於現在,因為這樣將會導致生產商品和提供服務的勞動力成本驟增)。以剝削的方式利用外來人口的勞動成果,以戶籍壁壘附帶的各種經濟、社會權利的差異將同壹個城市的人口變成兩類人,跟南非種族隔離時期白人對待黑人的方式有何區別(有個區別,那就是黑人白人不是同壹個種族,但是中國大城市居民中無論本地人還是外地人,絕大多數都是同壹個民族漢族的成員)?

    對於教育方式不合理、教育理念和給學生的價值觀不正確的地方,中央、發達地區應該積極幹預和引導,進步的媒體、NGO、民眾也應該去幫助這些由於種種原因比較落後的地方,而不是用“多元”、“尊重”來放任甚至合理化它,當然更不能因此歧視這些地方,不能搞地域黑(而現實卻往往和理應的對待方式相反:壹方面說“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別去幹涉別人”,但是現實裏卻又經常在言談中說“xx省(中西部省份被黑的多)的人素質低、騙子多、xxx(難聽話甚至罵人話)”之類充滿歧視性的語言,在互聯網與現實中對外地人極盡挖苦諷刺之能事。這種拒絕互相理解、取長補短、相互交流的狀況導致各地隔閡加深,對雙方都沒有好處)。這些落後狀況有各種歷史和現實原因,並不是當地廣大師生、人民的罪責。

    中國從古到今都是大壹統的中央集權和科層制的國家,這雖然壹定程度壓制了地方的積極性,但是也有了將國內發達地區的進步的制度和思想觀念較快應用於後進地區的有利條件。在人民還沒有足夠的經濟條件、文化素質、思想基礎和視野去獨立自主尋求進步、幸福的生活時,國家和政府以及思想進步的“先覺醒的”民眾以及相關的NGO有責任去幫助他(她)們,積極的幹預他(她)們,加大財政投入、對口援助、師資投入、發達地區教育方式和內容的引入,縮小教育水平的地域差距、城鄉差距、階層差距。只有這樣,才能推動整個中國教育事業的進步,給中西部、小城鎮和農村學生以更好的教育條件,讓他(她)們與大城市中上階層的學生都能有豐富多彩、幸福自由的中小學生活,有相同(至少差距不懸殊)的機會進入優秀高等學府,培育人格健全、思想進步、善良友愛、科學理性的現代公民,繼而對全社會產生積極影響。這對於防治校園暴力自然大有裨益。

    不發達地區校園內外的治安同樣也應該被充分重視,學生在校園內外都不應被威脅、襲擊,不能讓尋釁滋事、欺淩他人、敲詐勒索的流氓混混危害男女學生安全。此外,中國傳統的讓“青天大老爺”主持公道的思想雖然有壹定的局限性和負面作用,但是在人與人之間力量強弱嚴重不對等、群己權界模糊、自律能力差、在大環境下個人不能獨立自主、社會矛盾頻發時,確實需要老師、上級來評理、主持正義。同樣的,在校園暴力發生後,老師、學校以及涉及違法犯罪後介入的司法機關等,都應該積極的做好學生的“裁判員”,伸張正義,打擊邪惡,而不能放任弱肉強食。

     第十,要有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公益誌願者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中來,校園暴力受害者及其家長也應該團結起來,組織起來。

    就像現在壹些活躍的環保、教育、科研的NGO壹樣,對於校園暴力問題,也需要社會廣泛的參與。相關學者加入組織可以提出各種防治校園暴力的方案;中小學教職工則可以在組織內互相交流教學和防治校園暴力的經驗教訓;已成年的曾經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和受害者也可以用親身經歷作為其他人員研究和解決校園暴力的樣板,或者讓這些人直接去學校和學生溝通,現身說法;其他人如司法人員(普法教育和從法律角度幹預)、心理醫生、保安人員、企業家、社區義工等也可以共同參與,從各角度提出壹些措施,然後各自在自己崗位去保護學生安全、調節青春期學生心理。

    這些組織只是松散的,只需偶爾開會(或者使用網絡會議)交流,作為工作之余參與的壹項社會公益活動,不影響正常上班工作。而學校各不同班級、年級以及不同學校的受欺淩學生應該在學校、家長和社會組織的幫助下團結起來(當然不是搞個新的幫派),互相聲援和幫助(但是不能組織起來去打擊報復或者合夥打人),這樣不僅減少孤立的欺淩,也讓壹些黑社會幫派因被欺淩學生組織起來了而不敢隨意欺人,而個別人的欺淩則更容易被遏制。更重要的是,如果學生有了老師和家長輔導的反欺淩組織,很多受欺淩的學生就不用去參加其他的校內外幫派組織、投靠“大哥”去尋求保護了,削弱了黑惡勢力成員的“人力資源”來源,避免成為其用以違法犯罪的工具,讓每個人都能不依附他人而安全的生活,都能有尊嚴的與他人平等生活,對整個社會治安的穩定都大有裨益。

    最重要的是,受欺淩者家長需要被組織起來,不僅有利於避免孩子被多次欺淩,也有利於這些父母在子女受到嚴重傷害(例如構成輕傷以上、導致精神疾病、子女不能正常上課學習等)時互相幫助、分享維權經驗,更好的與學校以及司法機關打交道,捍衛正當權益(其實我認為不止受校園暴力孩子的家人應該組織起來,現在社會上各種殺人、強奸、致殘、被打砸、受敲詐勒索等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親屬也應該組織起來,組成例如“暴力犯罪受害者聯合會”、“經濟案件受害者互助同盟”等,即使具體遭遇往往大相徑庭,但是有了組織就有力量,弱者(受害者不壹定都是弱者,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應該團結起來維護權益,這樣才能和往往是地方強人、黑惡勢力、企業、事業單位乃至其他有組織、有權有錢有關系後臺的強勢的加害者壹方抗衡,不至於讓法院的調解或判罰因為外力而不公、不讓受害者在訴諸法律之後再受強勢者欺淩、威脅、襲擾等對維權的各種阻撓)。當然這也需要政府和社會上層(知名學者、媒體人、企業家、社會活動家等)的幫助,給這些人牽線搭橋,提供財力支持、信息支持、智力支持、輿論支持、法律援助,幫這些弱者構建互相溝通、聲援的平臺,讓弱肉強食的社會稍稍能夠平衡壹些,不被野蠻時代的叢林法則殘余過度的玷汙當今時代的文明與秩序。

    十壹,新聞媒體在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上應當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尤其在連接相關各方、曝光相關事件和監督校園暴力防治上應起到突出作用。

    眾所周知,20世紀以來,大眾傳媒的發展極大的提高了信息傳播的範圍、速度,對信息影響力的提升可謂空前,而近十多年互聯網的發展則更是讓公眾輿論對社會生活產生重大影響。“找政府投訴不如上微博曝光”雖有些誇張,但是並非沒有道理。在官僚主義嚴重、息事寧人作風普遍的中國,通過媒體報道引起社會關註,並促進原本被擱置甚至被壓制的事情得以解決的情況經常看到。校園暴力亦是如此。如今社會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註度提升,包括互聯網自媒體和傳統媒體在內的各種媒體的相關報道功不可沒。而對於具體案例,新聞報道往往也能促使事情得到更好解決,甚至可以將各種長期欺淩通過社會關註使得欺淩行為被終止。在知乎上就有壹個案例,壹位智力存在壹些問題的孩子長期被同學打罵欺淩,甚至被逼吃屎,被同學發到知乎上後,引發廣泛關註,雖然爆料人受到欺淩者威脅,但是在社會壓力下,欺淩行為被中止,學校和老師也開始幫助那位學生回歸正常生活。這就充分證明媒體對於防治校園暴力的重大作用。

    無論是對個案的報道,還是對普遍性校園暴力問題的調查分析,這些都不能只有媒體單方面參與。媒體應和政府及司法檢察機關、學校、專家學者、社會活動家、NGO等社會力量進行溝通協調,發揮各自的作用,加上和學生、教師、家長合作,形成防治校園暴力的鏈條,共同參與,並由媒體通過采訪聯系、調查報道作為連接的橋梁。只有如此,才能使得媒體對校園暴力問題的調查報道更有價值,由引起社會關註到直接促進問題改觀。此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壹些媒體可以設立包括校園暴力問題在內的校園問題投訴熱線(甚至讓壹些學校與媒體結成對子,固定報道學校發生的包括校園暴力在內的各種負面事件,讓學校中的壹切陰暗面暴露在天光下,實現真正的“陽光校園”),使得受較嚴重欺淩的學生(如果雞毛蒜皮小事並無必要大動幹戈報道)可以及時得到媒體報道、社會關註,這樣不僅可以讓受欺淩學生得到社會聲援,使得加害者迫於社會壓力不敢輕舉妄動,也能使得學生在壹些學校和老師不作為的情況下有渠道求助。如果能夠及時得到聲援,不僅能有利於制止欺淩行為,還能夠給予受害者心理支持。如果有很多聲音在支持,就會鼓起被欺淩者的勇氣,讓其看到希望。這也有利於避免受害者選擇自殺、用極端手段報復他人甚至做出反社會行為,免於更多人因此受害。

    其他我認為關於媒體在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上能夠起到的作用,均寫在《對媒體調查報道校園暴力問題的壹些建議》壹文中,篇幅較長,在此不詳述。

   十二,對於“特殊學生”應該進行特別的教育和管控,這包括易被欺淩者和有暴力傾向的人。對於因為性格特殊、身體發育問題、身體殘疾、言行舉止不合群但不傷害他人的學生,如性格內向甚至有自閉癥的學生、性取向或性認同特異者、盲人、某些肢體殘疾者(尤其像胳膊、腿、面部畸形、皮膚有大面積疤痕或者有白化病這種病狀明顯的疾病患者、病狀外露非常突出易被“關註”取笑的人)等應該進行特別關懷、實行更有彈性的教育手段。這些由於種種先天因素或後天原因,而且往往有難以重塑和改變性,所以應當給她(他)們適當的特殊關照,讓這些“特殊”學生能夠有同樣的機會參與到校園的學習生活中,有尊嚴的度過青春。有壹些案例在這方面給了社會不少啟示,例如臺灣的葉永鋕事件。

    據維基百科所述(下面關於葉永鋕事件的內容大多數摘自或改寫自維基百科),葉永鋕是臺灣屏東的高中生,因為比較“女性化”,所以因這種性別氣質經常被同學欺淩,甚至被脫下褲子“驗明正身”,雖然曾經向老師反映,但是這種欺淩還是繼續發生,最後他不敢在放學時如廁,只能偶爾提前下課去上廁所或者去教師專用廁所等,結果更受同學嘲笑,結果在壹次如廁中突然死亡,死因雖可能是“跌倒後後腦撞擊死亡”,但是前面的那些欺淩和導致的各種不便與羞辱也間接促成了這起悲劇(法院調查中提到“死者系因自己小便後急於返回教室步下臺階行走時觸及濕滑地板……頭部撞擊地面致死”,顯然是他害怕其他同學放學後也來廁所,導致他被嘲笑甚至被脫褲欺淩才慌慌忙忙想趕快解手,離開廁所,而且因為獨自上廁所所以出了意外沒有人第壹時間報警或撥打急救電話,導致延誤搶救時間不治身亡)。

    當然,社會上有壹些對其死因的其他猜測,不過缺乏證據(我認為或許有這種可能:可能因為這種“女性化”性別特質被歧視,壹些看不慣他的人正巧也提前下課去上廁所,然後就打他,結果把他推倒,導致撞地身亡?因為當時沒有監控,無法得知真相)。該事件發生後,引起臺灣性別平權教育人士、社會學家和社會工作者關註,教育機構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更註重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等內容。教育部也發起“反性別暴力”等活動,在校園內外宣傳尊重兩性平等、尊重不同性別特質的人,教育政策轉向強調性別多元教育。教育部還拍攝了相關紀錄片《玫瑰少年》送至全國高中作為教材,而臺灣歌手蔡依林也聲援葉永鋕的母親,呼籲大眾關註校園性別暴力霸淩問題。這個事件就說明了對特殊學生進行特殊關照的重要性。

    對有自閉癥、性格內向、身心殘障、體弱多病的孩子,學校不應該強迫她(他)們按照統壹的教育方式來接受教育,而在上課方式、時間上應該有些彈性,例如可以允許其定期休學、老師輔導下的自學,家庭條件良好的這類孩子的家長可以支付給老師壹些特別工資讓老師在家或者其他地方單獨教育子女。此外也應當發掘這些學生的潛力,讓這些“特殊”的人能夠在學習上有進展、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理想追求。

    據統計,有10%的自閉癥兒童會表現出“學者癥候群”的特征,即在演奏樂器、繪畫、記憶、數學計算等方面有超乎常人的能力。也就是說,如果能夠尊重這些“特殊”學生,給她(他)們壹個不受歧視、自由包容的教育環境,很可能產生出比普通人在某些領域更優秀和有很大社會貢獻的人,例如對博弈論做出重要貢獻、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納什。相反,如果像現在國內(尤其中西部條件較差的地區)嚴重缺失對“特殊”群體的關懷和特別教育,這些人不能有有尊嚴的學習、生活的條件,更不可能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去學自己喜歡的東西、做自己喜歡的事。更悲哀的是,這種“特殊”的人往往成了很多村莊都有的“村頭的傻子”,被他人嘲笑、戲弄甚至毆打,毫無尊嚴的不如狗的活著。當然還有很多類似的人只能“家裏蹲”,替父母兄弟燒火做飯(不只是比喻,有些地方仍然還有傳統竈臺),幹粗活累活,長大之後往往也只能去掃大街(不是歧視環衛工人,但是客觀現實確實是環衛工人收入低,還被人看不起,更缺乏舒適的工作環境和合理的生活保障,裏邊有壹定比例是智力障礙人士,往往還受其他環衛工欺淩,我親眼見過),就這樣沒有人格的茍活,慢慢結束自己的壹生。

    甚至有些殘疾的少年兒童可能被拐賣、綁架或利用,從事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例如殘疾人乞討者往往就是因為沒有正常的教育、缺乏關懷和保護被迫或自願的走上坑蒙拐騙甚至偷竊搶劫的道路。因為殘疾人乞討容易比正常人獲得更多同情,而犯罪後對殘疾人處罰輕(例如專門讓聾啞人偷竊,結果警方問他們就不說話,手語專家來了他們也裝不懂),更重要是因為殘疾人無依無靠,因為智力障礙和身體殘疾不易和常人交流,所以這些因素導致殘疾人相較於普通人,被黑惡勢力等各種犯罪集團脅迫犯罪情況更嚴重和普遍,而且壹旦被犯罪者控制,這些殘疾人很難脫身。例如央視曾經報道的首都機場殘疾人被控制乞討,這些殘疾人每人每天可以乞討幾百甚至幾千,但是都被控制她(他)們的黑惡勢力拿走,自己只有壹天三餐的盒飯錢,沒有壹分余錢(不僅是為了剝削,有壹點錢都怕她們逃脫)。而沒有被這麽廣泛報道的此類情況不勝枚舉,大多數城市都能看到。而以上所說的這些人很多是從受到排擠的學校畢業或者中途退學後變成這樣,還有很多根本就沒有上學。而且,相對於肢體障礙類型的殘疾人,智力、精神障礙人士因為殘障性質,更加不被多數社會公眾所理解,甚或被更多的誤解、排擠、敵視,更易被人嘲笑、戲弄,也更少得到同情、幫助。所以,學校為特殊群體(包括肢體殘疾和精神障礙、智力殘疾人員)提供獨特的、良好的學習環境,不僅只是對學生之間的平等很重要,也對整個社會不同的人之間的平等有促進作用,讓社會上受到欺淩和歧視的這些邊緣人群能夠有尊嚴的生活。

   除了實行特別的教育方式,也需要有專門針對自閉癥、身體殘疾等學生進行教育的教師。對條件較好的區域,每個學校可以有十余名特殊教育老師,她(他)們不僅承擔部分普通課業,還肩負有壹定程度照顧特殊學生生活的責任,能夠與這些特殊學生進行溝通、談心,引導學生學習、解決生活裏這些人因為心智或身體造成的種種不便。當然,這類教師和“特殊”學生的師生比應該不超過1:10,而且要有較高的工資。對於不發達地區,每個學校也至少應該有壹位這樣的教師,而且要根據學校規模、“特殊”學生多少來具體增減教師人數。這當然也需要學校做好相關摸底調查工作,了解學校內有多少“特殊”學生,以此作為提供各種配套措施的依據。當然,高校尤其師範類院校應該進行相關人才培養,為各地大中小學提供足夠的以教育“特殊”學生為目的的專業教育人才。而老師和家長積極結合、溝通也是保護“特殊”學生的重要壹環,只有學校教職工、學生家長、政府機構以及社會各界的其他人聯動,才能最大限度保護這些弱勢的學生,促進這些“特殊”學生的全面發展。

   而對於擁有強烈暴力傾向且屢教不改、把欺淩他人當做樂趣而且呈現病態的學生,學校和社會也應該對其有特殊的管理。如果壹個人的暴力傾向只是由於各種外部因素導致,而且程度不特別深、能夠通過教育疏導、懲戒結合予以糾正,那就還有救,但是對於暴力傾向極強、屢教不改而且呈現病態的暴力傾向,把施暴當成生活不可或缺的壹部分,“不揍人不爽”、“不捉弄人(惡意捉弄,不是開玩笑那種)不舒服”,那就必須采取比較有力的手段解決。除了因為嚴重欺淩他人涉嫌違法犯罪開除、拘留甚至判刑外,將其送入特殊管訓學校和在本校編排特別班進行特殊管理是很必要的。如今社會上很多所謂的私人“矯正學校”存在很多問題,不僅沒能把學生改造好,反而因為壹味強調服從、忍耐,以暴制暴,導致出來的學生更暴力、冷漠(雖然這種學校很多是關的網癮男女,並不是因為暴力問題,這壹點我很反對,只要網癮沒有導致精神疾病或者因此欺淩他人,這種家長送子女去學校“教育”就是違法的,違反學生人權,應該放這些人出來,尤其對於女生更不需要使用這種手段。例如知名的臨沂的楊永信開辦的戒除網癮的機構,就是徹頭徹尾的違法行為,嚴重侵犯學生人權,壹些例如電擊等措施更是慘無人道,泯滅人性,這種機構絕不應該存在。但是我支持封閉管理那些很暴力的學生)。但即使這樣,也比讓這些人在學校禍害更多人強。至於把特殊學生放在壹個班級,我初中時候壹所學校就曾經實行過,現在可能取消了,因為了解不多,所以效果不太好評價。

    對於特殊管教學校或者班級確實應該有比現在素質更好、更能“對癥下藥”的教職工進行管教,尤其可以成立國家和私人(有愛心的企業家等,但是應該讓企業家在全國采用在很多學校平攤、匿名方式,避免定向捐助後,這些學生只感恩個別人不感恩社會,畢業後變成壹些人的打手)共同出資的由官方控制和相關NGO參與的正規化改造性教育學校,給予這類學生合理的尊重,但是也沒必要搞得太過於好,否則就變成我之前所說的壹些國家監獄犯人比平民還吃住的好、還更有尊嚴和安全,把加害者和受害者地位顛倒的事情。給他們懲罰才能讓他們明白遵紀守法、回歸正常社會的重要性。

    對於因心理疾病導致暴力傾向或者因為長期施暴心理上也變成固化施虐狂的,要有相關精神病專家、心理醫生進行診斷和治療,費用由教育專款負擔,如果他們經治療痛改前非,也讓他們要知恩圖報,通過未來在社會上的好的表現來償還這些曾經的錯誤、罪行以及社會為其付出的經濟開支、人力投入。

    對於這些人的改造,當然也需要家長的配合,前提是這些人的家長有不太扭曲的價值觀和不太糟糕的教育方式。對於即便通過長期(如長達數年)教育仍舊有蓄意、以欺淩為目的傷害他人的行為或傾向,且用盡所有手段仍無法改變的,如有嚴重違法犯罪可判處其終身監禁,如有嚴重精神疾病可永久關押於精神病院,對於沒有嚴重違法犯罪也無法按精神病羈押的,可以另設特殊監禁機構,或交與其家人,由政府、警方、社區監督禁閉於家中,並定期進行傳喚和問詢,以保證其不傷害他人,也避免其被監護者傷害,保障其合法權益。

    十三,推動防治校園暴力各種措施的實施,應該堅持漸進的、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原則,並在發達地區、具代表性地區、校園暴力多發區域、程度嚴重區域先行先試,然後逐步推廣。

   眾所周知,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不同區域之間差異極大,各地發展不平衡、不協調。因此對於防治校園暴力而言,必須根據各地不同情況,在堅持基本原則和總體方略的基礎上,進行區別對待,采用多元的政策、制定不同的目標。

   例如針對歧視、語言侮辱、排擠、孤立、網絡暴力等“軟暴力”相對突出、頻繁的東部地區,應該更傾向於防治以上這些問題,並且確立預防與制止為主、懲戒為輔的策略,並對校園暴力的認定標準更為嚴格壹些。由於東部尤其沿海大城市有相對優越的物質基礎條件和較先進與完善的法治環境、制度保障,以及較高的國民素質、學生素質,因此可以試行更為先進的、溫和的、更細化與人性化的防治手段,將發達國家(如日韓、新加坡)防治校園暴力的壹些措施在東部沿海城市進行試點。

    對於因為貧困、留守兒童多、家庭暴力與校園暴力交織等因素為主導致校園欺淩頻發且往往情況嚴重的中部地區,應該更側重於從減少貧困、幫扶留守兒童、保護受家庭暴力或失去家庭保護的孩子、為其提供衣食住行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讓因為這些原因處於弱勢的未成年人不受欺淩,也使其不因貧窮與缺乏家庭愛護而走上欺淩他人,甚至違法犯罪的道路。對於中部這種相對貧困、貧富差距很大、不同學生家庭環境與其他條件差異較大的區域,給予弱勢學生物質支持、人身保護、法律援助,讓受欺淩的學生不因這些劣勢而不敢或無力反抗的學生有條件反抗、有後盾與勇氣反抗,讓潛在的校園暴力受害者有底氣,讓借助金錢、人脈關系、家庭背景等優勢的欺淩者或潛在欺淩者有所忌憚,對減少潛在的校園暴力、解決已發生的校園暴力、促進校園的公平正義、實現學生之間地位、生存、學習、全面發展條件的平等非常重要。

    對於校園暴力頻次低(根據表面統計)但暴力行為明顯更多的東北地區,應該把防治校園暴力與維護社會治安更緊密結合,更著重嚴厲打擊黑惡勢力、成年人介入校園、學生糾紛的行為、打擊校園幫派勢力,讓大中小學生不生活於恐懼之中,敢於團結起來與惡勢力作鬥爭。並且進行更多的反暴力教育,樹立文明光榮、暴力可恥、講道理好於比實力的觀念,令未成年人逐步摒棄蔓延於社會上的拳頭至上、崇尚強權和暴力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思想。

    對於宗族勢力強大的南部沿海以及部分宗族觀念濃厚的中部地區,應該註重於推動對校園暴力及各種未成年人糾紛的法治化,改變“情大於理”、“人大於法”的情況,減少因校園暴力導致的宗族械鬥、私刑報復行為,避免因校園暴力導致的治安惡化、事態擴大化,嚴防校園暴力的性質與特征由糾紛與沖突,向欺淩、長期壓迫轉變。另外,應把防治校園暴力與反毒品、反黑、反賭博等行動結合起來,避免不良學生黑社會化、嚴防毒品與賭博向校園滲透,切斷校園暴力與毒、黑相互惡性循環的路徑。

    對於西部地區的校園暴力防治,除重視與中部地區類似的貧窮、留守兒童較多等誘因外,還要考慮民族、宗教因素在校園暴力、校園人際關系方面的影響,在處置校園暴力等校園糾紛上,采取各民族壹律平等、壹視同仁的原則,各族、各種宗教或非宗教信仰的學生都應該遵從普適價值,宗教信仰和民族習慣不得淩駕於法律、校紀和社會公序良俗、基本道德之上。嚴厲打擊以民族和宗教進行拉幫結派、蓄意攻擊(包括暴力與軟暴力攻擊)其他民族與宗教的行為。

    對於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不同階段的校園暴力,也應該根據不同階段校園暴力都的性質、程度、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防治。例如對於初中及以上的校園暴力應該嚴懲,而對小學以教育和輕度體罰為主。對於初高中校園暴力以懲辦其本人和監護人相結合的方式,對於大學生則以懲辦其本人為主。且對於大學生參與校園暴力(且往往這時校園暴力參與者已經成年),應該對所有嚴重校園暴力參與者(尤其有黑社會背景或校園幫派的參與者)處以開除處分(至於拘留、判刑,就是公安機關的事情了)。且如211、985重點院校應該對打擊校園暴力有更嚴格的規定,堅決剔除出欺淩他人、尤其參與集體欺淩個人、利用權勢、金錢、人脈等優勢欺淩弱者的學生,保障培養的國家精英人才有正常的人格人性、有正義感與良心,絕不能讓道德敗壞、品質惡劣的學生存在於名校校園和正常畢業。

    十四,對於愈演愈烈的以網絡暴力形式發動的校園暴力問題,尤其未成年人、在校學生涉及(包括參與網絡暴力攻擊、欺淩他人和遭受網絡暴力傷害,以及同時有網絡暴力加害者和受害者雙重身份)網絡暴力日益增多的情況,國家必須積極幹預,堅決遏制網絡暴力。而涉及校園暴力的網絡暴力,與不涉及學生或學校的網絡暴力與許多類似之處,所以我就以防治普通網絡暴力的思路分析,然後夾雜壹些關於網絡上的校園暴力特殊性的分析內容。

    相對於現實中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有如下特殊之處:

    1.互聯網的“虛擬世界”中的網絡校園暴力相對於現實世界的網絡暴力有其相對隱蔽性,壹是由於互聯網中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以匿名身份參與網絡暴力,就導致相對於現實校園暴力更難以追責;二是互聯網上即便知曉對方身份或對方實名發言攻擊,由於雙方往往現實距離較遠,加之法治不健全等原因,不易被追究;

    2.發動網絡暴力的相對容易、影響範圍大。相對於在現實中攻擊、詆毀他人,在互聯網上非常方便,可以隨時隨地做,對於攻擊他人的時間、地點幾乎不受客觀條件限制,也可以隨意選擇己方最有利的時機。且在網絡上對他人的攻擊詆毀能夠有理論上無限大範圍的影響,雖然現實中受網絡暴力參與者的能力(包括金錢、人脈、個人網絡暴力技巧)等內部因素和社會關註度、公民素養等外部因素影響,導致不同網絡暴力影響程度大小、傳播範圍大小不同,但都比同等情況下現實中的攻訐、詆毀影響要大。而且由於互聯網的無界性(至少在國內大陸內部無界,且並不是與外網完全隔絕),這個人無論到了哪裏,都有可能受到網絡暴力傷害,哪怕這個網絡暴力源頭距他(她)有幾百公裏、幾萬公裏。具體到校園暴力上,以前受欺淩的學生還可以通過轉學和努力改變自身等方式重新生活,而互聯網產生尤其智能手機普及之後,他無論到哪個學校,都可能因現在的同學知悉其以前的經歷而對其欺淩,而曾經欺淩他的同學也可以通過互聯網繼續對他施以網絡暴力。這對於歷經屈辱的欺淩,好不容易換了環境的弱勢學生如同噩夢壹般。衣食住行都會受到影響。

    3.網絡暴力造成的影響往往持續很久,甚至影響被欺淩者終身。由於互聯網“有記憶”,導致即便發生在十多年前的網絡暴力,詆毀被欺淩者的相關言語、照片、錄像等仍存留與互聯網,隨時可以被他人看到,或因某事的刺激被舊事重提,帶來的危害遠大於沒有互聯網時代時同等的情況(例如在7080年代,即便對某女生有流言攻擊,隨著時間推移或她改變居所及上學、工作單位、及其個人的改變,都會讓曾經的攻擊淡化或被人遺忘,但是現在有了互聯網,多少年之後她仍然會被“有心人”通過互聯網發現那些詆毀的言論或照片,繼而對現實中的她造成名譽傷害在內的各種傷害);

    4.網絡暴力的影響、造成的後果往往非常大。雖然很多時候因互聯網的虛擬性,不能完全與現實中的肢體暴力、冷暴力相比,例如可以通過退出網絡上的爭議等方式終止具體某次網絡暴力,且在覆蓋範圍、烈度與現實暴力相同時,現實暴力危害更大。但同樣還有更多的網絡暴力比現實暴力危害更大。(2)(3)已經講了網絡暴力有傳播範圍廣、影響人群多、危害更持久等特點。此外,因為發動網絡暴力相對容易、成本低,壹旦在某些圈子(如學校、班級的群組)利用人數優勢、人際優勢及結合現實中的影響力,對弱勢方進行長時期、反復的網絡攻擊,或在開放區域互聯網(如微博、貼吧)將小範圍的欺淩擴大為大範圍的攻擊,攻擊的數量和力量都進行質的提高,並輔以人肉搜索及現實中的歧視、孤立、杯葛,將對受害者的生活產生毀滅性影響。許多人的精神被擊垮,其中有些人因此罹患精神疾病、自殺等,但加害者卻因為沒有直接當面殺人、打人而未受懲罰。

    5.網絡暴力參與人數眾多,因責任分散效應,加之國內盛行法不責眾的潛規則,無法有效追責;

    6.綜上,網絡暴力發動的方便與容易、成本低、不易被追究責任,和造成的影響的惡劣、後果的嚴重、受害者名譽、學習、工作和生活受到的負面影響之嚴重形成鮮明對比。這既是網絡暴力突出的特點,也是防治網絡暴力的難點。

    而涉及校園暴力的網絡暴力除具有以上特點外,還有其他更糟的問題。1.由於未成年人心理相對脆弱、可塑性強,受網絡暴力傷害會更嚴重,造成的危害更大、更持久,較嚴重的會影響終身。2.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發動網絡暴力又容易,導致未成年人參與網絡暴力比成年人更頻繁。3.未成年人圈子相對封閉,進行網絡暴力更不易被察覺,且這種相對封閉的環境對受害者影響更大、更不容易求助。4.未成年人更缺乏應對網絡暴力的能力,無論是應對方式還是心理承受度,都不如成年人,更難對抗網絡欺淩,無法有效的制止對方繼續進行網絡欺淩,缺乏應對辦法。5.未成年人知識水平有限、分辨能力差、且更易抱團、拉幫結派、跟風,導致壹定程度上所發起的網絡暴力更為激烈,傷害更直接與巨大。6.未成年人更易有樣學樣,由受害者變成加害者,將自己承受的網絡暴力傷害轉嫁給其他人,然後互相傷害,嚴重毒化未成年人人際關系7.未成年人中盛行的網絡暴力容易形成壹種不良示範效應,讓他們形成不良的價值觀,繼而使其成年之後將學生時代的網絡暴力及其中各種陰險惡毒的具體行為“發揚光大”,然後形成惡性循環,讓社會陷入網絡暴力的漩渦。以上這些特點與校園暴力相對於成年人的暴力有許多類似,前面已經講過很多,因此不詳述,只在此簡單列舉壹下。

    對於網絡暴力瘋狂泛濫的嚴峻形勢,必須通過多渠道、多種手段進行治理。

    第壹,需要加強反網絡暴力立法,嚴格執法。

    相對於歐美和日韓,中國反網絡暴力的立法工作進展較為緩慢,對於網絡暴力的界定不夠清晰、懲處不夠嚴厲。例如現在互聯網盛行的包括人肉搜索在內的網絡暴力,以及各種侮辱謾罵行為,幾乎沒有幾例(除了謾罵警察及壹些體制內特殊人員)被處以刑事拘留、判處徒刑等。

    而相反,受到網絡暴力而破壞正常生活、甚至因此得了抑郁癥乃至精神疾病的例子卻有很多,甚至還有壹些因此自殺的。許多網絡暴力造成的危害比現實中毆打、威脅、欺淩他人乃至將他人打成殘疾後果都嚴重,現實中這些行為很容易被定性為嚴重犯罪,對加害者進行懲辦,但在網絡上把毀壞掉他人的聲譽,致使對方不能正常上學、工作、生活(甚至有些需要搬家)甚至逼瘋、自殺,後果極為嚴重,加害者卻不受懲罰。且即便被網絡暴力者有壹定過錯,也不應該被如此對待(現實中出於“正義感”去毆打或其他方式傷害已經犯罪的罪犯也是犯法的也會被懲治,但是互聯網卻不是),而無辜者就更不用說了。

    互聯網更放大了多數與少數、強者與弱者、有更多話語權與話語權不夠、表達能力強和發聲渠道廣與表達能力弱和發聲渠道少者之間的差距,讓各種爭議與沖突的解決結果、各種影響不是由是非曲直決定,而是由雙方的強弱決定,具體說是因為雙方誰人多誰人脈廣、誰有話語權、誰掌控各種權力與權限(例如壹些圈子的管理員的權限)多、誰有更多金錢、誰有更多精力投入互聯網爭議等決定,這嚴重違背了公平正義的原則,與現代文明中人人平等的理念相違背,網絡私刑也與法治社會相沖突。

    因此,必須加快反網絡暴力的立法、修法進程。壹是更加具體、清晰的闡釋網絡暴力的概念、界定網絡暴力包括哪些行為,並對於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的網絡暴力行為規定具體的懲罰措施,切忌規定模糊不清,更要避免大而無當充滿空話。

    二是必須加大懲罰力度。因為許多網絡暴力(例如進行長時間進行詆毀、羞辱、歧視並透過互聯網影響其在學校的學習或在工作單位的正常工作、以及對其生活的社區和朋友圈影響其日常生活)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遠超現實中的壹些傷害(例如被毆打),後者往往可以被法律懲治,而前者卻反而大多不被懲罰,這非常不公。法治第壹要義是公平,是平等,“事物的力量總是傾向於摧毀平等,而法律的力量應該總是傾向於維護平等”,不讓弱者因其“弱”而受不公的對待和欺淩壓迫,不讓強者利用其“強”而胡作非為欺淩他人,是法治的內質與精髓。

    因此,對網絡暴力加劇了社會不公的情況,必須嚴厲打擊,根據對受害者造成傷害的程度比照現實中的情況進行懲罰,不能因為傷害過程在相對間接、隱蔽的互聯網上發生而減輕責任。且還要對利用互聯網的隱蔽性、匿名性通過網絡傷害他人的行為,依照刑法的對於手段惡劣適用從重量刑的因素加重懲罰。對於“法不責眾”,壹方面必須在立法與執法上改變此觀念,另壹方面需要使用嚴懲首犯與主要從犯(或多名首犯)的方式,不能讓集體暴力變成無頭案,導致受害者無法追責;此外,既然是集體參與網絡暴力,那麽每壹個人都至少應該承擔罰金,分攤巨額罰款,然後全都補償給受害人,以實現公平。

    更重要的是加強反網絡暴力的執法。公安、司法、國安、教育、網監等國家機構與相關互聯網企業及通信運營商需要加強打擊力度,加強合作。中國現在反網絡暴力法律法規雖然不健全,但其實現在仍有法可依,例如《民法總則》等各種法律都有相關規定,之所以沒什麽作用,除規定的還不夠細致、嚴厲之外,更多是因為執法不嚴,對網絡暴力的民事處罰很少,而刑事處罰甚至可以說處於幾乎空白狀態。

    無論是公開範圍的微博、貼吧、各種論壇(如知乎、天涯),還是相對封閉的微信朋友圈、QQ群,人肉搜索、人身攻擊、各種持久性辱罵乃至人身威脅都存在,但是卻極少有進入法律程序的。有許多人認為網絡匿名不容易調查,其實關鍵在於是不是願意投入資源與精力進行查處,如果願意,幾乎沒什麽查不到的。通過調取聊天記錄、發帖記錄,很容易查到相關信息。互聯網都是有痕跡的,且相對於有壹些反偵查能力的黑客和有組織犯罪成員,普通人更缺乏真正的在網上隱匿的能力,且因為已經全面實行實名制,最多使用或購買他人身份證進行註冊(這本身就篩掉大多數人,因為這需要壹些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還有被拘捕的風險)進行發言,大多數人都可以循其實名制註冊信息找到其本人或身邊知情人,想追究其責任並不難。關鍵在於現在執法資源在反網絡暴力方面投入不足,壹些機構官員對網絡暴力並不重視,基層又有大量失職瀆職行為,導致原本並不很難(只是需要增加許多投入)的反網絡暴力的執法幾乎處於空白。

    因此必須從理念上改變(重視網絡暴力)、在投入上大幅增加、從執法上更嚴厲,並經常性抓壹些非常突出的施加網絡暴力的罪犯,殺壹儆百,達到威懾作用。而“尋釁滋事罪”也應普遍適用於網絡上的挑釁、滋事行為。對於嚴重網絡暴力罪犯實行拘留、判處徒刑等刑事處罰之外,對網絡暴力處罰亦可保留死刑選項。對於那些組織他人發動網絡暴力、作為策劃、參與網絡暴力的骨幹,且參與網絡暴力次數極多、並造成極嚴重惡果(例如受害者自殺、患上精神分裂癥)的罪犯,且還有其他罪行,可判處其死刑,以達到威懾之目的。而對利利用網絡暴力獲取巨額利益的,並在獲取巨額利益時使用網絡暴力嚴重傷害他人的,也可以適用於死刑。對壹個人的懲罰的程度應該看動機、後果,不能因為其手段隱蔽、巧妙而減輕甚至逃脫處罰。

    此外,對於各種出賣個人信息、售賣他人身份證件等為網絡暴力提供條件的,同樣應該嚴懲不貸,除判刑外,尤其要處以巨額罰金,只有令他們損失大於非法所得,犯罪成本大於收益,才能有效震懾此類違法犯罪行為。這類犯罪非常普遍也在於打擊力度不夠,公安、企業、通信運營商漏洞太多,對“內鬼”懲罰不到位甚至根本不懲罰導致的。

    除通過嚴格立法、加強監督、投入更多資源外以強化打擊之外,可以對此類犯罪的罰金進行合理分配,包括公安機關及互聯網企業監管部門可以在破案後分得壹些罰金作為破案獎勵,提高對此類犯罪打擊的效率。對於舉報網絡暴力行為的網民應該有合理的嘉獎(從對網絡暴力罪犯的罰金中撥出),為反網絡暴力增加更多證據與線索。另外,壹定要提高辦案效率,對於網絡暴力,尤其相對嚴重的、很可能由網絡暴力演變為現實傷害的,要從速出警,及時制止,盡快做出初步的解決。

    第二,加強反網絡暴力的教育、宣導、互動,從根本上改變國民對網絡暴力的認知,讓網民以更合理的方式看待、對待網絡暴力。具體來說,包括:1.教育人們如何預防網絡暴力,例如註意不要在互聯網上過多暴露個人隱私、不要主動挑釁他人釀成他人對自己的網絡暴力、在遇到網絡暴力時如何保留證據、如何維權等。2..教育青少年及公眾正確對待網絡暴力。對於各種誹謗與攻訐,應該培養公民(無論是青少年還是成年人)分辨是非的能力,不要被各種網絡上的謠言或誇大不實之詞迷惑,要對事情做出正確判斷。另外,對於各種侮辱、挑釁言辭,或曝光對方個人隱私、照片錄像等行為,應該通過合理教育讓公眾明白,真正應該被恥笑、譴責的是做這些網絡暴力行為的人而非受害者。這就像文明社會對強奸的看法的轉變,應該譴責的、鄙視的是強奸犯,而不是受害人。面對網絡暴力時,應該出於公心和責任感進行舉報,而不是坐視不理甚至加入到網絡暴力行列。

    公眾思維方式的轉變、價值觀的進步對於反抗網絡暴力非常重要。“見怪不怪,其怪自敗”,當民眾不因壹些人使用的網絡暴力而圍觀與嘲諷受害人,甚至譴責施加網絡暴力者,至少做到不附和不參與不跟風,甚至積極譴責和舉報,網絡暴力自然也就“威力”大減,受害者受到的損傷就會變少,加之對網絡暴力的懲罰,在多種影響下,網絡暴力可以得到很好的遏制。當然,這不僅需要進步的、良好的、細致的教育,更需要整個社會環境的改觀、整個社會文明的提高。這在短期內很難實現,且必須輔以法律手段才能達到目的。

    對青少年來說,在課內課外、學校和家庭與社會,都應該接受反網絡暴力的教育與保護。當然,在教育中要避免強制灌輸,而應該通過有引導的自學、與老師和同學的辯論、互動交流,以及結合生活現實、網絡生活經歷,讓他們逐步懂得什麽是網絡暴力、為何要反對網絡暴力、如何應對網絡暴力(包括如何應對自己的網絡暴力,也包括看到同學朋友或陌生人遭遇網絡暴力,自己需要做什麽和不做什麽),將教育內容與實踐結合起來。這也對於互聯網生態由如今的惡性環境向良性環境轉化非常重要。

    第三,相關互聯網企業、通信運營商及其所屬的網絡平臺管理機構應該加大打擊網絡暴力的力度、加強與公安、司法機關的合作;各網絡平臺應加快內部管理的法治化、制度化,相關管理人員(小到貼吧管理員、QQ群管理員,大到微博管理團隊)應該秉持公平的原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積極辦事,維護互聯網上網民的合法權益。

    眾所周知,對網絡暴力有直接幹預權、處於第壹線的可以遏制網絡暴力的,是這些網絡平臺大大小小的管理員,網民平常面對的管制依據,也是這些平臺的各種規定。但是很明顯,中國國內的互聯網壹方面在某些內容上管制嚴厲,但在另外壹些方面卻幾乎完全無管制,類似於叢林法則主導的原始社會壹般。貼吧、知乎、微信群、QQ群、豆瓣等雖都有管理員,但是其管制顯然不是公平的、壹視同仁的,相反添雜了大量個人好惡、私人恩怨、小圈子利益,濫用職權、不作為等各種現象極為普遍。

    在這樣的環境下,網絡暴力當然無法得到遏制。而青少年進入這樣壹個“無政府”環境中,自然迅速沾染了網絡暴力惡習。即便現實生活中對青少年各種管理、教育,如果互聯網方面缺乏管理和幹預,那就像木桶的短板壹樣,導致青少年不僅會把現實中難以施加的暴力轉移至網絡,還會因這種叢林社會環境的浸染沾上包括社會達爾文主義在內的各種不良價值觀,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改變互聯網的“基層治理”迫在眉睫。

     首先,要在各網絡平臺建立法治化的(非人治化的)、清晰的、透明的、公正的管理規則與制度,由根據個人好惡、利益和價值觀管理(或不管理)的“人治”管理環境變為更多依據相關規定、更多出於公心的“法治”管理環境。

    其次,要提高管理效率,對於涉及網絡暴力尤其人身攻擊、侮辱欺淩的,無論對錯,都對施加網絡暴力壹方實行包括封禁在內的各種措施。而且相關管理應和實名制結合起來,對於網絡暴力加害者進行各種暫停其權限的方式遏制,對於情節惡劣、屢教不改的,對其實名註冊的相關賬號實行永久封禁,並與其非法使用或購買他人身份證件進行註冊的違法證據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當然,個人希望這僅僅針對網絡暴力參與者且為其中非常惡劣的,對於其他的如政治分歧、異見但無反人類、反社會言辭的政治言論不應如此處理)。

    第三,移動、聯通、電信等通訊運營商也應該積極與網絡平臺、公安機關合作,在涉及網絡暴力犯罪上積極提供相關證據和線索、並利用技術條件對參與網絡暴力的客戶實行斷網、切斷通訊和經過登記備案的監控、定位等。

    第四,網絡平臺管理人員應與公安機關共同建立反網絡暴力的快速反應機制和溝通平臺,及時留存證據和鎖定罪犯,並將許多網絡暴力扼殺於萌芽之中。其中最重要的是壹定要高效、快捷,對於受害者的舉報應該迅速響應。

    第五,對網絡平臺管理人員進行適當的培訓和教育,提高管理者的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對網絡暴力、網絡侵權行為建立壹套完整的迅速的申訴渠道。第六,對於違反規定的管理人員,應該有合理的處罰措施,例如撤銷其管理員職務,撤銷其管理權限,對於涉及違法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七,加快互聯網民主化建設,將民粹化、依附主義、社會達爾文主義盛行的互聯網社會改造為更具民主性質、更具公平性、更重視法治和程序的環境。這些目標涉及需要改變的地方太多,在此不詳述。但即便在社會改革尚未有大進展情況下,僅僅只從小處改善互聯網環境,也還是很有余地的。第八,網絡平臺的管理、處罰、人員安排都應該向透明化發展,例如對相關信息進行公示,並為普通網民監督提供相應的便利。第九,對於優秀管理人員施行物質獎勵,激勵管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秉公執行各種規定,尤其要獎勵冒著風險、承受壓力、且受到傷害的與惡勢力作鬥爭的管理人員。

    對於涉及未成年人、大中小學生的網絡暴力,除參照以上方式治理外,還要更快、更有力。由於前述未成年人遭受網絡暴力造成的巨大傷害,因此更應該及早發現和制止。尤其現在智能手機的普及導致各種照片、錄像四處流傳,而中小學階段是壹個人很不成熟、很容易做壹些不傷害他人但是卻不雅觀、讓人看見產生負面觀感的行為,對其名譽產生嚴重損害。且有許多照片是被斷章取義的拍攝,往往拍攝者是強勢壹方(因為弱者、孤立者拍攝時就會被阻止甚至毆打),照片呈現的內容常常是片面的、有選擇性的。“靜止的照片是這個世界上最強大的武器”,《紐約時報》壹位知名戰地記者如是說。斷章取義的照片會毀滅壹個人的名譽、精神,以影像的“局部真實”混淆真正的全部真相。

    而現在連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會被寬容、從輕處理,而那些沒有傷害他人只是因為舉動不恰當甚至甚至僅僅是因為不合群就被人利用照片進行詆毀,顯然是極不合理的,而造成的精神創傷更是需要有人負責。壹個未成年人因為壹些小過錯被拍下,讓壹生都蒙上陰影甚至毀掉,而給他人帶來如此毀滅性影響的加害者卻絕大多數都安然無恙,這是與公平正義極度相悖的,傳播相關照片的人(尤其主犯)必須被嚴厲處罰、並對受害人做出相應的賠償,為造成的各種精神損失、直接間接損害做出充分的賠償。這要求國家必須立法清晰與完善、執法有力,成為受網絡暴力傷害的受害者堅實的後盾,保護這些未成年人的權益、不讓稚嫩的靈魂受到摧殘。



    十五,建立校園暴力終身追溯機制,對於程度嚴重、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實行終身追責。此外,要探索“青債成還”的良性與衡平的懲罰與救濟機制。(待詳寫)

    十六,建立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機制,救助受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網絡暴力及其他因素傷害的未成年人,鼓勵其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和維護合法權益,為其提供各種法律上的支持與便利。(待詳寫)

    十七,建立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見義勇為獎勵機制,鼓勵廣大學生、網民以防禦性手段(以制止、讓施暴者終止欺淩為主,而非以暴制暴,惡性循環),積極制止在校內外、互聯網上的欺淩行為;並通過教育和實踐,讓普通學生和網民學會如何識別和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如何積極有效的參與制止校園暴力發生的能力;對參與見義勇為的正義者進行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並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保護,以避免其遭遇打擊報復。當然,壹定要通過調查了解,分清阻止暴力行為和拉偏架、以反暴力為名來制造暴力的行為。

每年國家都會發生壹些很大的自然或人為災難,例如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7.23動車事故、上海跨年夜踩踏事故、昆明火車站和烏魯木齊暴恐事件、“東方之星”客輪沈沒、天津港爆炸事件等,這些事件往往震驚全國,人們都會對此非常悲傷,甚至舉國為之哀悼。但是實際上,每年因為家庭暴力、校園暴力而毀掉的婦女和未成年人數量遠遠高於這些具有震撼性的大事件導致的死亡和傷殘者人數。

    相對於校園暴力,因家庭暴力造成的惡果有較為清晰的數據,能夠比較直觀的反映受欺淩的弱勢群體的悲慘,而自殺是弱勢群體最慘痛的結局之壹(那些長期受欺淩而生不如死的人,或許還沒有自殺的人悲慘,至少自殺而死的人縮短了自己的痛苦時間,少了很多被毆打淩虐等肉體折磨帶來的身體痛苦和謾罵、恐嚇、羞辱等導致的精神傷害)。中國2005-2008年農村婦女自殺率分別為272/10萬、182/10萬  、198/10萬 、160/10萬,“中國農村女性實際自殺率高於官方統計,因為我國生命登記系統不完善……自殺未遂者比例很高……每出現壹個自殺死亡者,背後就會有10-20名自殺未遂者,如此算來,我國每年或許還有100多萬農村女性自殺未遂……中國女性占世界女性的21%,自殺女性占世界女性的56.6%,中國女性自殺率比世界女性平均自殺率高5倍”--中南大學《脫序型:我國農村女性自殺現象探究》。自殺除了貧窮等因素外,受到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或宗族、鄰裏各種形式的欺淩和壓迫自然是自殺的重要原因。由於受到各種身體或者精神虐待,每年自殺於這些壓迫下的中國婦女有約30萬人。

    像楊改蘭事件,只是因為她殺死了自己4個孩子而且又留下遺書引起廣泛報道才被大規模知曉,否則只是每年自殺的數十萬農村婦女中默默無聞的壹員。需要殺死自己的孩子,還是好幾個孩子,才能引起社會關註,僅僅自己單獨自殺則鮮有人註意,這不是社會莫大的諷刺嗎?這不是壹篇評論中說的“盛世螻蟻”的悲劇嗎?其實可以推測,假如受很嚴重(經常性毆打、謾罵、恐嚇)家庭暴力而選擇去自殺的人占受家暴的人的20分之壹,那麽受嚴重家庭暴力的農村婦女就有數千萬,城市婦女如果只算做農村婦女情況的三分之壹,二者加壹起也有三千萬人,這還不包括受輕度中度家庭暴力和家庭不和而身心受創的婦女。

    雖然青少年自殺現象不如婦女自殺那麽嚴重,而且青少年自殺原因比較多樣,因校園暴力而自殺只是壹小部分,但是就中國的人口基數和13-22歲的人口總數,因同齡人的欺淩而自殺的青少年自然也不在少數。因為現在自殺很多還是有據可查的,記者可以通過調查相關數據進行分析了解。而且雖然青少年因校園暴力自殺的比例沒有婦女因家庭暴力自殺的比例高,但是青少年受欺淩並受到嚴重身心傷害的比例並不比婦女受家庭暴力而受傷害的比例低多少,而由於未成年人(尤其在10-18歲之間的未成年人)心智發育尚未成熟,正處於個人思想形成期,面對他人的欺淩往往比婦女更加不知所措和傷心痛苦,更容易留下心理陰影,個人的人生觀、價值觀易發生扭曲,對道德、法律乃至整個社會的認識產生偏差,對成年後個人工作和生活產生嚴重的負面作用(前面已經提到過具體的影響了)。

    雖然因校園暴力自殺或自殺未遂而傷殘的沒有完整的統計數據,但是即使新聞披露出的相關事件也很多,這還是在保護青少年隱私低調處理情況下出現的(青少年自殺也有記錄,因為現在所有自殺者理論上都在死亡後在公安機關死亡記錄中註明死因為自殺,因此相關媒體也可以從這方面搜集數據和這些自殺者的簡況)。青海初二男生被校霸長期欺淩:讓他天天拿飯盒、打開水、倒洗腳水、洗頭,當仆人使喚,還經常毆打,最終於六壹兒童節自殺身亡;北京壹私立學校學生被同學欺淩中踢傷陰部,最後自殺身亡;山東膠州壹所中學學生因不堪長期欺淩跳樓自殺未遂,雙腿被摔斷無法繼續學業,父母因此只能放棄工作照顧他,全家陷入絕望……除了用暴烈方式選擇結束生命的,還有更多的在各種長期、殘忍的淩虐中忍氣吞聲默默忍受的。除了“稀松平常”的拳打腳踢,扇耳光、用棍棒乃至鋼管毆打、被用磚砸、用煙頭燙、用打火機燒、潑冷水、潑硫酸、往頭上身上撒尿、扒光衣服拍照(多數針對女生)、性侵等更為殘忍的手段也不時被報道(如東方衛視的《東方直播室》20140707期 《血色花季》20150713期《妳絕不寬恕?》,就相對客觀的講了很多事例,采訪了很多當事人,還有現場學者、名人的評論)。

    校園暴力造成的具體身心傷害以及持久影響在前面已經說過很多了,還有壹些會直接患上明顯的精神分裂癥(抑郁癥、焦慮癥這些都不算這種嚴重的,精神分裂癥是說已經精神失常的)。往往只有欺淩者有意拍照才可能爆出,所以真正後來被發現、公開的只是冰山壹角。還有長期性、不間斷的欺辱、騷擾、恐嚇日積月累累加起來導致的傷害也是極嚴重的。此外,很多組成幫派在校內外四處騷擾、敲詐、毆打其他學生的流氓團體對整個學生群體都有極大危害,多數人都要小心翼翼、戰戰兢兢(例如曾經有新聞傳出壹個由在校學生和輟學生組成的流氓團夥專門挑選學校內成績優異的女生強奸,這個新聞是在七八年前看到的,忘了具體內容,所以找不到鏈接了,但是肯定有這個事)。按內地地市、縣城、鄉鎮中學平均每50個人有壹個被長期性、極嚴重欺淩(例如上面提到的那些殘忍手段對待,或者被長期的毆打和恐嚇),每10個人有壹個被比較嚴重的欺淩,那每年(各年級累加)被極嚴重欺淩的學生就會有200萬人,受到比較嚴重欺淩的就有上千萬人。通過互聯網也了解過壹些因為受欺淩或排擠而不敢上課,退學在家。當然,這些對於大城市嬌生慣養中成長的很多未成年學生以及已經成長為成年人的人來說很難感同身受。

    無論是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婦女和未成年人,還是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大中小學生,都是壹個驚人的數字,比上面提到的那些大災難造成的傷害波及的人要多得多。這些人除了自殺或被欺淩至死致殘的,其他的人也長期處於痛苦(身體疼痛和精神創傷)、屈辱、驚懼、焦慮、麻木之中,在學校以及未來社會上處在被壓迫的地位在交際圈中也往往是被孤立、鄙視和冷落的那類人。人生的快樂大大減少甚至沒有了快樂,人生變得殘缺而晦暗。即使能夠壹定程度在成年後(離婚後)擺脫陰霾,也失去了她(他)們寶貴的青春,失去了不能重來的光陰,直到走向死亡,走完這不公、殘缺、充滿傷痛的壹生。

    在地震中失去生命是令親友乃至國人傷心的,在踩踏中窒息而亡也是可怕的,在暴恐中被長刀砍中也是撕心裂肺的痛,但是受家庭暴力校園暴力折磨的人,經歷的欺淩,無論是暈頭轉向的被壹群人狠狠踢打、還是被板凳鋼管擊中骨頭、被澆在臉上嘴裏的尿,被其他人天天明著暗著嘲笑、歧視、謾罵,受欺淩者感受到的壹樣是可怕、撕心裂肺的痛,可能有時候沒有前者死亡時那種劇烈的傷害,但是慢慢煎熬、長期受辱帶來的持久痛苦比那些大災難中的死難者感受到的痛更久、揮之不去,生不如死,而家暴和校園暴力後遺癥中帶給受害者妻子兒女的傳導性傷害同樣也讓更多無辜者傷心痛苦。驟然死亡的人是沒有屈辱的,甚至也沒有感受到太多痛苦,痛苦時間也很短暫,而慢慢被淩虐則是充滿不公和壓迫、羞辱。就像日軍攻占南京後長達六周的大規模強奸,根據壹些日軍日記、回憶錄以及中外調查,很多人是受盡侮辱而死,還不如被壹槍擊斃來的痛快。雖然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程度即使按嚴重的也低於南京的暴行,但是有很多類似之處,都是壹方利用絕對的武力或者身體優勢對另壹方進行殘忍的虐待,還表現的非常興奮,從那些照片中日軍那種狂笑以及校園暴力中欺淩他人時壹些流氓惡棍表現的激動興奮中可以找到很多壹致的人性的惡,尤其是青春期男性的兇惡、暴戾與無情。

    我們不能只關註造成轟動性效果的重大公共事件,更要對社會各種陰暗、隱蔽的角落的罪惡用心體察、想方設法解救和保護這些人。恐怖襲擊確實恐怖,但是事實上每年死於恐怖襲擊的人數占非正常死亡者的比例極低,雖然恐怖襲擊容易給民眾帶來極大心理恐慌,但是事實上全國平均每個人及其親友遭受恐怖襲擊而死亡或受傷的幾率是極低的,按每年5000人(高估)死亡或傷殘(包括因恐襲導致的心理創傷疾病、家人因恐襲死傷給家屬帶來的連帶創傷患病)的各種恐怖襲擊或者隨機殺人事件,平均每人遭遇恐怖襲擊導致上述後果的幾率只有26萬分之壹,而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帶來的(只算很嚴重性質的那類)受傷害人數則遠高於這個比例。如前面所述,這些人受到的痛苦和恐懼往往並不比受暴恐襲擊的人受到的傷害輕,而且具有持久性、反復性受害的特點(當然,恐怖襲擊也有家庭暴力、校園暴力不能比擬的特殊危害,例如在公共場合作案產生的政治影響、社會恐慌、誘發族群沖突等,尤其在當今傳媒發達情況下借助媒體傳播,短時期內會對社會有極大的沖擊力。但我前面也從很多角度講了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帶給社會的整體性、長遠性影響,而且直接波及的人更多)。

    社會各界關註動車那200多死傷者、昆明和烏魯木齊成百刀下冤魂同時,人們也應該更多的關註社會弱勢群體的處境,為婦女、未成年人、老人、殘疾人和其他弱勢群體提供力所能及的保護,建立有效的機制盡可能保護這些人的安全,給弱勢群體平等參與社會、平等就學、就業,通過法律維護這些人在家庭中地位、家庭事務決策、家庭財產分配等方面的正當權利,而不是任憑強勢者危害其身心安全、侵犯她(他)們的自由和權益、剝奪她們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這些都需要國家的制度保障、物質支持、教育引導,也需要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工作機關改善環境和改進機制,還有社會組織和公益人士的積極參與。

    有必要再次重復強調壹遍:恐怖襲擊是可怕的,是令人恐懼的,尤其對於親歷(主要指親眼看見但是並未受直接傷害的那些人)恐襲的人,往往記憶猶新,久久不能擺脫那壹幕恐怖圖景。但是在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中,有非常多的人不僅親身經受各種毒打、威脅、羞辱,而且往往持續經歷數年乃至數十年的長期欺淩,帶來的肉體痛苦和心靈創傷絕對比恐怖襲擊的親歷者嚴重的多,即便在恐襲中受輕傷且目睹他人血肉橫飛也可以通過心理輔導慢慢恢復,但是受到身邊熟人長期欺淩的人想擺脫也不能,因為受恐襲者只需擺脫心理陰影,而且同壹人幾乎不可能再遭受第二次恐襲。而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的受害者則不僅有心理陰影,還在現實中幾乎每天和欺淩者見面且難以回避。

    很多人看見公共場合的恐怖襲擊覺得可怕,可是,實際上在陰暗無人的角落(例如家裏邊,在臥室、廚房、衛生間或者鎖著門的院子裏,又例如學校的廁所、教學樓後面、學校外面後墻或者樹林裏、河邊、廢棄的爛尾樓,或者在晚上幾乎沒有人的時候的大街),發生的事往往比公共場合的更可怕更令人發指。尤其對於受害者來說,公共空間總是有獲得幫助的可能,而且至少能讓人看見對方對自己的暴行,而在陰暗角落則是完全無助的、絕望的、任人擺布的,在這種封閉環境中所感受到的恐懼絕對比在公共場合要嚴重的多。

    而且,越是沒有人(至少沒有參與毆打的“外人”)的地方,施虐者就更能肆無忌憚隨心所欲的用各種毫無人性的手段來對待被欺淩者,例如燙煙頭、用鞭子反復抽打、往身上頭上撒尿等,在公共場合發生幾率微乎其微,但是卻能在封閉環境中瘋狂的不需掩飾的做出來。現在新聞媒體披露的壹些新聞附有的照片或者錄像,展示了壹些受到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侵害的受害者身上各種傷痕,央視的社會與法頻道就播出過壹些案件,尤其妻子因受丈夫或其他家人虐待而殺死對方,投案後警方在她身上驗出的男人帶給她的各種疤痕。其他平面媒體和互聯網上也有許多。例如引述過的李彥案中,南方周末刊登的文章中就有她受家暴後的照片。

    而校園暴力中很多用磚頭砸、亂踢亂踹、逼人下跪“認錯”、扒光衣服、對著受害者撒尿等很多都是欺淩者拍攝的,網上可以很容易搜到相關信息。而事實上除了壹小部分囂張至極、完全沒有法律意識和完全不知道什麽是害怕的欺淩者,大多數人不會選擇拍照留下證據,即使少部分欺淩者拍下這些淩虐圖片,也只會在小圈子內部傳看,或者只是當做要挾被欺淩者不說出去或者有助於他們以後繼續欺淩的脅迫手段,更不會傳到網上變成追究自己責任的把柄,所以可以推測在陰暗角落實際受到嚴重欺淩的學生遠遠多於現在媒體和其他互聯網平臺爆出的。至於采取城管手冊的“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的方式打人還讓受害者確實很痛而且飽受屈辱,那就更難被發現和懲治了。而且如果陰暗角落中的弱者身體弱乃至有殘疾,如臥床的老人、幼童、盲啞或者肢體殘缺的殘疾人被虐待,更是痛苦難以言狀,但是卻又非常普遍(看看各種爆出的新聞,如家人的虐待、養老院的虐待、殘疾人學校的內幕等)。

   對於社會公眾來說,不能只把能看見的、容易變成新聞焦點的可怕的事當成可怕,而對於看不見或者不能具體了解的醜惡現象不予關註。同樣,我們不能只關註可能傷及主體人群的威脅(而且往往幾率很低),而忽視對個體、對弱勢群體的傷害。沒看見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很難被看見的、發生在較封閉或偏僻環境中的罪惡遠遠比在公共場所發生的罪惡情節要惡劣的多,因為沒有輿論的監督和眾口評價,所以才會完全沒有道德底線的瘋狂作惡。

    就像在歷史上和當今世界各種監獄、集中營、戰俘營已被廣為人知的各種酷刑,就說明了在沒有社會公眾的眼睛和耳朵的監督,人性惡的壹面就會被極度釋放,給手無寸鐵的弱勢壹方造成往往生不如死的傷害。當然,有時候即使部分陰暗角落的惡被發現,只要強勢的欺淩者有足夠的權力(尤其暴力)封鎖消息、壓制議論,也能讓惡繼續發生。就像中國山西壹位教師通過多年調查寫成的《炮樓裏的女人》壹書,就講述了山西數萬乃至更多婦女在抗戰期間被通過綁架、直接擄掠等方式綁進附近日軍炮樓,進行短則數月長則壹年甚至更久的性奴生活的悲慘歷史。通過壹些極有勇氣的婦女的口述,講了她們在炮樓中極度屈辱的經歷。這些雖然在當時的山西鄉村地區有很多人知道,但是迫於日軍的暴力壓迫,沒有人敢去抗議(抗議也沒有用),更沒有更有力的辦法解救她們(有些有錢人家可以拿錢把自家女兒或者妻子“贖回去”,但是還有“贖回”後再次被綁架的),她們的親人只能默默忍受,其他人更是只旁觀,還想方設法通過躲避,不讓自己的妻女被綁走,更對炮樓裏的罪惡聽之任之甚至有意當做沒看見。

    而從古至今地方刁官惡吏、地痞惡霸欺壓良善,而且如果手段相對隱蔽,不在大庭廣眾之中驕橫,不當著滿大街眾人的面打罵,而是在各家各戶裏逼債逼捐、夜半拆遷、在陰暗角落毆打反抗者、欺淩弱勢者,就能很大程度減輕民憤(例如現在的關黑監獄、大半夜沒人時候強拆或者扔磚頭潑漆威脅、把村民帶到遠離圍觀群眾的院子裏或車子裏“談判”、威脅),其他人反正也惹不起他們,自己沒遭遇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遇到就成了倒黴的“少數派”倒黴蛋,而且廣大人民也沒親眼看見,只當沒發生,那這種惡就會永不停止。世界上絕大多數刑事犯罪都是在較隱蔽情形下發生的。所以,我們壹定要更重視“看不見的惡”,從制度上改善懲戒機制,采用更準更嚴厲措施針對那些在非公共場所欺淩他人並造成嚴重後果者;全民從思想上重視各種陰暗角落的罪惡,鄙視這種行為和更同情和理解這種處境下的受害者,也在身邊多關註和舉發、幹預這種現象;從技術上加強合理的監控和查察,在合理合法和受人民監督的大前提下對人們個人以及生活環境加強監控,例如利用監控錄像和電話、網絡通信得到的各種證據預防和打擊那些在曾經科技不發達時幾乎無法取得證據的發生在“陰暗角落”的各種針對他人的暴力犯罪(當然再重復壹下前提,在好的體制、合理合法和受人民監督下的高強度監控)。

   當然,解決校園暴力是壹個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不可能壹蹴而就,更不可能徹底根治。暴力、歧視和人與人之間的沖突等是人性惡的壹面的體現,根植於人性之中,並不容易去除。而整個世界、國家以及社會存在貧困、不公、犯罪、以及種族、地域、階層、價值觀等各方面差異帶來的各種沖突的大環境也是校園暴力問題難以解決的框架性因素。但是,減少校園暴力、改良校園環境、緩解各種校園欺淩行為和壹定程度改變不正常不合理的同學關系、師生關系還是很有希望實現的。

    如前面提到的,奴隸制時代的無償勞動、殉葬,封建社會的等級制度、男尊女卑、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和肉體毆打懲罰、中世紀宗教裁判所對科學進步者等“異端”的火刑與其他酷刑迫害、資本主義早期的每周無休和十幾個小時的低薪勞動等,在當時被普遍認為理所當然、天經地義、再正常不過,但是如今都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這就說明時代是不斷進步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存在並不等於合理,更不等於不能改變,校園暴力問題當然也是如此。而且在大城市與農村、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名校和普通學校校園暴力發生的數量、比例和嚴重程度的巨大差別,就已經說明校園暴力問題是可以通過壹系列舉措減少、緩解的。青少年並不是非得經歷殘酷的、充滿暴力、排異與歧見的青春才能成長,就像老人並不是非得像幾百年前沒有醫療保健體系、沒有退休金壹樣,就像婦女並不是非得像數千年中曾經長期存在的狀況--普遍不在外工作沒有獨立經濟收入、不能獨立自主婚姻戀愛、普遍不能參與政治等公共社會生活等--壹樣,其實這壹切都是可以改變的。

    所以,我們不能被“存在即合理”的謬論遮蔽,青少年的成長並不是非得犯了很多嚴重錯誤才能長大、成熟的,要勇於開拓壹個更美好的未來,讓青少年不須經過存在較多暴力、歧視與偏見、迷惘與焦慮、逆反與掙紮的青春,就能成長為成熟理性的成年人。人在青少年時期的成長經歷攸關終生的人格、價值觀、未來數十年的人生命運。即使不能徹底杜絕青春期的校園暴力,也應該通過好的教育讓他(她)們從青春期各種沖突和問題中吸取經驗教訓,在成長的挫折中成長為品格良好的成年人。而不是將青春期的各種不良習慣和扭曲醜惡的價值觀“發揚光大”,在成年後以更陰毒、更隱蔽、更多樣、更具危害性的方式和內容實踐出來,給他人和社會帶來更大的危害。

    在文化類似、經濟社會發展較發達的韓國、臺灣地區、日本、新加坡,都有很多比較成熟的有關校園暴力問題的研究,也有還不完善但是進步很大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制度性措施(這個可以通過互聯網搜索和通過查閱相關研究書籍來了解),也取得了壹些成效。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對於這些國家在研究、防治校園暴力方面的成果,中國應該多多借鑒,再因地制宜,根據中國的特殊情況,根據各省份、城鄉、男女學生的差別(這也是我在文中將“他”和“她”並列列出的壹個緣由),建立壹套行之有效的防治校園暴力(還包括防治歧視、誹謗、網絡暴力等其他非直接欺淩以及學生之間非單方面欺淩的“沖突”)問題的體系,最大限度保護學生,維護校園內外學生的安全,建立平等和諧的同學關系、師生關系,保障未成年人在公平、安全、自由、寧靜的環境中生活、成長。

   積跬步至千裏,滴水穿石。雖然即使人們去努力改變校園欺淩問題,也不是壹代兩代人就可以有突破性成就,不是幾年、十幾年可以有大幅度緩解的,但是如果每個人、每代人都不做,那再過500年、1000年也不會有進展。國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都是每個國家公民共同努力的成果。只要我們積極的改變不合理、不公正的現狀,終究會讓社會更公平、更美好。從茹毛飲血到鉆木取火,從行屍走肉壹般的奴隸到有壹定自由的封建社會農民,從受盡剝削無權無勢的工人到勞工運動和“無產者聯合起來”下社會主義運動的風起雲湧,以前沒幾個人覺得理所應當的八小時工作制、退休金制度、反雇傭童工等勞工權利的實現,到後來未成年人義務教育的基本人權被全世界普遍認可和推行,都是從不可能到可能,從開始實現到日臻完善。人類經歷了極為漫長而昏暗的寒夜,進入21世紀的世界雖未完全看見日出,卻已迎來了充滿希望曙光的黎明。

    我相信,經過各國很多代人的努力,校園暴力問題會得到很大程度的解決,數量會減少,程度會減輕。即使還有零星嚴重的情況,那時的人們也會像今人看到黑磚窯奴工、因饑餓餓死、衣不蔽體、女子幾十年深閨不出門、常見的宗族械鬥、動輒受傷致殘的暴力沖突、發生比例遠高於當今的惡性謀殺與強奸、大規模屠殺戰俘和平民等壹樣罕見和震驚(這些很多在古代是家常便飯,很多人認為很正常的事),並且有既文明又公平合理的解決相關的途徑和制度。從根本上說,整個社會的經濟、政治、思想文化的進步是解決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等分支性社會問題的宏觀基礎,校園暴力問題的解決有賴於未成年人生活的家庭環境、社會環境的改善。防治校園暴力也應是從古至今不間斷的社會革命的壹部分,推動社會向更為文明進步的方向發展。對於校園暴力,必須極大的重視,然後疏堵結合,既創造各種條件改善學生物質生活、精神狀況、社會環境,又嚴打校園暴力,嚴懲長期霸淩他人、用殘忍、毒辣手段欺侮他人者,必須由公安司法機關介入,不避諱判處長期徒刑乃至死刑(應該廢止16周歲以下不判處死刑的限制,在16-18歲年齡段做下嚴重傷害他人的重罪也不能過於從輕),對程度較輕的校園暴力也要做到盡早發現、積極介入、明確處置、妥善善後,才能維護校園安寧和保護青少年社會的公平正義。

    有必要在此強調壹遍:校園暴力的本質,是壹種精神剝削,它與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壓迫、強奸與性騷擾、歷史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現在LGBT群體處境有很大改觀,但是受歧視和欺淩的狀況仍舊存在)、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利剝奪等壹樣,都是壹種傷害、壓迫、迫害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損傷,包括現實利益的毀損與心靈創傷。保護未成年人,要著重保護遵紀守法、不傷害他人的那些未成年人,而不是本末倒置,容忍壹些人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而這些加害者在這種欺淩他人過程中“積累人生經驗”、成長起來,“慢慢變好”。

    如果壹部分具有侵略性的人成長要靠犧牲另壹部分本本分分、遵紀守法的人,那德國屠殺猶太人、日本侵略中國也是合理的嗎(按照壹些納粹和日本右翼的邏輯,這種屠殺和入侵是“不可避免的”,是“優等民族”擴大生存空間的必須和國際競爭的必然)?難道受欺淩的學生就應該像731部隊用作人體實驗的“馬路大”、“原木”壹樣,讓如同日軍壹樣的欺淩者通過欺淩,如同通過對活人進行化武實驗、註射病毒乃至活體解剖得到的研究成果壹樣獲取人生的“成長經驗”?難道壹些人走上人生正軌就要通過踐踏他人的尊嚴乃至前途命運來實現嗎?這種通過欺淩他人滿足自己心理快感、發泄情緒的行為,就如古代男性(尤其有身份地位的男性)納妾、臨幸女仆人、甚至侵犯民女、強奸婦女,在得到極大滿足之後再安心“修身齊家平天下”壹樣;也正如古代貴族可以任意使喚、剝削、欺淩(包括辱罵、毆打乃至殺害)仆傭、農奴乃至平民,自己可以免於勞動、重刑(例如即便犯平民可以被判死罪的罪行,對貴族最嚴重的往往也只流放)以及做各種瑣碎的、不體面的事情,可以任意毆打平民而不受處罰,靠被自己在地位上(也在精神上)踩在腳下的千萬“下等人”維持他們高貴典雅的氣質、寬厚仁慈的態度,以“下等人”的不體面換取自己的體面,以加重平民百姓的負擔來減輕自己的勞苦,用老百姓的委瑣(要辛苦勞作,並且替代貴族們做壹切不體面的事情)彰顯自己的不猥瑣乃至優雅壹樣,以損害他人尊嚴以“提高”自己自尊心的行為,是對校園暴力中被欺淩者的壹種精神剝削。

    上面提出的那些問題以及若幹建議,是根據我自己切身體會、通過互聯網上和其他人交流、新聞報道、其他學者零散的言語、看過的有關文章等綜合分析、體會而寫出的。當然,由於自己不是專業研究者,加上寫作匆促,所以本文可能存在諸多缺點和不足,也希望閱讀者批評指正、修改完善。因為自己較長時間被孤立,和其他同學交流少,所以雖然聽過見過很多校園暴力,倒不壹定比其他壹些閱歷更豐富的學生了解的全面深入,尤其對於欺淩者各種陰險、惡毒的手法以及更不為人知的暗角暴力,通過新聞、互聯網倒是能得到更多相關信息。這算是壹個校園暴力親歷者的壹點努力,壹種聲音,希望社會能夠更加關註校園暴力(包括歧視、排擠等冷暴力)問題,了解校園暴力發生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理性看待校園暴力,然後引起人們的關註與探討,集思廣益,共同為解決校園暴力問題出謀劃策,並且由老師、家長、公安司法機關人員、青少年社會工作者、學者、新聞工作者、領導幹部及其他相關人士等不同身份的人民各自在自己的工作崗位(或所處位置)上為此做出自己的那壹份貢獻,呵護我們的下壹代子女,以及惠濟未來千秋萬代,讓每個男生或女生,無論來自大城市還是小縣城或者鄉村,無論家庭算富裕階層還是平民百姓,無論在名校還是普通學校,都幸福的度過他們的童年、青春期,遠離校園暴力,不被欺淩也不欺淩他人,不生活在恐懼之中,讓短暫又漫長的人生之旅充滿愛、自由、尊嚴和平等。

   雖然解決校園暴力問題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但是必須盡早做、盡快做,盡各自所能去做,盡可能讓更少的人受害。反欺淩行動的遲緩,就意味著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受校園暴力的摧殘,時代雖然在不斷發展,他(她)們的青春卻只有壹次,無法重來。防治校園暴力,迫在眉睫,不能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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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8 00:3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傑瑞米柯賓 于 2025-4-15 14:19 编辑

光陰似箭,距我在2018年8月離開中國大陸、踏上流亡海外的道路,已過去了很久。但每當我想起自己兩年多來在中國經歷的壹切,包括在中國大陸上訪、寄遞信件、聯系各界人士以呼籲關註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問題,後來又赴香港維權、呼籲、求助的過程,在中聯辦門前割腕試圖以死抗議後,卻被關進被精神病房“觀察”、後來又被羈押在警署羈留室的痛苦經歷,仍記憶猶新。作為壹個孤獨的維權者、價值觀理想化而性格脆弱的反校園暴力呼籲者,我在大陸四處奔波卻處處碰壁,進行了近兩年堂吉訶德般的個人社會運動;當我抱著近乎幼稚的希望來到香港,又遭遇了千斤壓頂般的打擊,歷經磨難與心酸,親身體會到了被拘禁與羞辱的痛苦,至今心有余悸、創傷猶存。

    當我遭受壹系列沈重打擊、失去自由之時,我就在想著:我壹定要把自己這幾年維權、求助等經歷全部寫出來。無論是試圖傾吐自己艱辛而曲折的經歷、簡要述說自己在大陸四處奔波,到政府機構上訪和請願、拜訪和聯系媒體人士、社會知名人士,以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歷程;還是想要描述在港維權、拜訪泛民人士過程中遇到的人和事,展示香港政治、社會生活之壹隅;為了訴說香港警方對被拘留人士的作為、揭露香港精神病房的隱秘內情、論述我所了解和搜集到的大陸精神病院惡劣的環境與廣泛的人權侵犯問題,分析陸港精神衛生體制的弊病;講述我返陸後壹系列波折與屈辱,以及作為弱者在中國面臨的種種苦難……我也知道,在中國,在世界無數的角落,有千千萬萬的人,他/她們比我承受了更多屈辱、走在更艱難的道路上、付出了更大犧牲。因此,我有動力,更有責任,把這段經歷寫出來,為這個社會中的弱者發出吶喊。哪怕在寫許多段落時,都需要再度回憶起那些苦痛、屈辱與悲傷。

    第壹章 受難與抗爭--壹個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維權者的曲折人生

   (壹)校園暴力的摧殘與個人理想的破滅

    我叫王慶民,1994年出生於中國的中部省份--河南省。因為家庭變故、家庭暴力等諸多外部原因(涉及內容太多,我以後會專門撰文講自己的童年經歷,在此就不展開講述了),未接受正式的小學教育,靠自學和父親輔導完成小學階段學習,當然也沒有大多數孩子都有過的幼兒園及小學集體生活經驗。直到2007年才直接就讀初中壹年級。由於此前從未有過校園生活的經歷,導致我與其他學生格格不入,如言談舉止不合群,時常不註意個人衛生等,很難適應學校生活和建立良好人際關系。而較柔弱、女性化的特質和瘦弱的體格,讓我成了易被欺淩的目標;執拗、太過講理(也可以說認死理)、敏感、不善於忍耐、看不慣不平事的性格特點,更容易與他人發生沖突。

    於是,2007-2014年,也就是自我上初中到高考復讀的近七年時間,我遭遇了多次持續性的校園暴力,其中2008年初中二年級(在河南省滑縣道口鎮抗大初中北校區,校園暴力施暴者李治、王若斌、付康及其外班不知姓名的惡霸團夥黨羽等)時與2011-2012年高中壹二年級(在位於河南省新鄉市的河南師大附中,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施暴者淩霄漢(高壹11班)及其外班黨羽;杜邦、孫啟宇(高二13班)等;學校包庇縱容者時任副校長閆新全;對我侮辱、諷刺、威脅的時任高二13班班主任方世蘇)時,遭遇了兩次極為嚴重的校園暴力和因校園暴力引發的網絡暴力。這些校園暴力形式包括直接暴力毆打、辱罵、使用粉筆瓶蓋碎磚礫書籍等物品對我長時間襲擊、群體性的威脅恐嚇、在互聯網上散布關於我的謠言、詆毀性言論和傳播我的照片等,並受到了嚴重的歧視和孤立。而我不斷反抗、告狀,對打和使用物品還擊、從學校告到教育局,但作用有限。幾年間多次因校園暴力休學和轉學。此外,我還因為這些校園暴力的打擊,造成與同學間人際關系的惡劣,還在痛苦與反擊中嚴重誤傷了壹位老師、過度反應嚴重傷害了壹位叫王乾坤的同學。這更令我愧疚和痛苦。而這些校園暴力事件給了我巨大創傷,當時整日生活在沖突、屈辱、焦慮、憤怒、恐懼之中。久而久之,我患上了抑郁癥(2017年在鄭州市診斷為中度抑郁,但抑郁癥的相關癥狀,如過度焦慮、情緒波動、壓力過大,早在2008年遭遇校園暴力後就發生了,並且在此後每次遭遇校園暴力時就會出現這些抑郁狀況),對我的學業造成了毀滅性影響,原本應純凈而有活力的青春布滿了傷痕、淚痕,我的前途命運也因之被斷送。(關於校園暴力詳情,因篇幅關系,在此不詳述。我寫有《壹個“特殊”學生的自述》壹文,共12萬多字,細述了我2007-2014年遭遇的校園暴力的具體情況)

    不過,我的學習成績壹直較好。雖然校園暴力給我學習帶來嚴重負面影響,但我學習非常刻苦。尤其在內陸中學那種高強度學業壓力和高密度授課進度下,我需要起早貪黑的誦讀、聽課、寫作業,最刻苦時從早上5:30學習至晚上22:30,期間僅有不到4小時的休息時間,寬松時也是從7:00-21:30,中間同樣只有4小時休息。而我就在這樣的學習強度下度過了近5個學年(除去斷斷續續休學的兩年)。

    另外,幼時沒上小學,卻還有很多空余時間看了壹些父親讀中學的時期(1970-1980年代)的老的初中乃至高中課本,雖然當時大多數不完全懂,但是對後來中學學習還是很有幫助。尤其語文、歷史、地理看了很多。而且文科的東西影響往往是潛移默化的,不管是固定性知識,還有價值觀影響,都慢慢滲透進我的記憶,我的內心。同時,我還看了壹些父親年代的小人書(連環畫)、畫冊、雜誌,對我積累知識也多有助益。此外,小時候聽廣播(那時全家遭遇不幸,輾轉流離,沒錢也不方便買電視,偶爾湊到別人家看。2005年之後我家回滑縣定居,才買了電視。我開始聽廣播時還不到10歲,那時央廣壹套還沒改為“中國之聲”)、稍大後看電視,收聽收看了大量社會新聞,對我豐富知識、認知社會,同樣產生重大積極作用。

    最關鍵的是,自10歲至今我在書店和圖書館十多年的閱讀經歷(也包括我後來在網上閱讀)對我後來的學習以及生活包括自己的思想影響巨大。我集中於看政治、歷史、社會問題和文學類的書籍,其中的知識、價值觀對我影響頗深。而報刊雜誌對我了解和看待現實社會的影響更為巨大。魯迅和契訶夫的小說對現實的深刻批判、托爾斯泰的巨著蘊含的人道救贖精神與奧威爾的佳作對極權危害的揭露、費正清與秦暉剖析中國歷史與當下的金玉之言……他們作品傳遞的知識和價值觀深深紮根於我的心中;而《南方周末》、《南風窗》、《讀者》(以及2014年起在互聯網上閱讀的《紐約時報》、《聯合早報》等)等報刊雜誌更是我思想啟蒙的基礎讀物,成為我了解當代中國與世界的窗口……我在閱讀中有了巨大的收獲,也有利於提高我的學習成績。在這樣的閱讀與課外學習下,我在社會科學領域有了相對豐厚的知識儲備,尤其在國際關系/國際政治方面有很高水平的認知和很強的分析能力(在這壹點上我沒必要謙虛)。而經年累月閱讀中的知識積累與價值觀建構,是我後來做長期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推動教育改革的思想基礎。

    因此,我在學校壹方面遭遇校園暴力,但成績依舊名列前茅,同時又不斷休學、轉學,且不止壹次換到不同城市的學校學習。2013-2014年,我飽經創傷終於能夠較好的適應學校生活,在2013-2014學年高考復讀時穩定在壹本線上40-60分,偶爾成績還會更好。如果成績這樣保持或者繼續提高,我至少能考上211、985院校,甚至更進壹步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等院校。但就在2014年年初,發生了因我曾經在前面學校上學時的事情被歪曲傳播到新校的情況,以及壹些其他原因,導致我驟然被孤立和歧視。而這時又是高考關鍵點,我精神壓力巨大,此前又多次受到校園暴力的傷害,舊的創傷並未愈合,新傷如同向舊傷口撒鹽。因此原本就脆弱的心理迅速崩潰,於高考百日前休學,高考失敗(雖仍考到距壹本線差14分,為河南省高考的前20%-30%,但對我是慘敗)。(關於決定人生命運的這200多天中,我心理上的折磨,另文有詳細描述)

    我此前為了恢復學習,轉到了離老學校幾百公裏外的新校,我父親為我付出了巨額擇校費和生活費(我家庭條件很差,祖父母又長年患病,醫療和相關照看的開支巨大。尤其2015年之後,幾乎陷入絕境)。為了在其他城市考學,還多次遷移戶籍,也很麻煩。我極為刻苦的起早貪黑、冒著酷暑嚴寒學習(內地小城市假期很少很短,平日平均壹周只放壹天假,暑假壹個月寒假半個多月,高三更是緊張),努力沖刺,卻得到如此慘痛的結果。我心理受到極大刺激,精神在焦慮與麻木中徘徊,不斷做噩夢和回憶遭遇校園欺淩的場景,沈浸在高考失敗的痛苦中難以自拔,意誌消沈,精神恍惚,就再沒去學校上學(雖還在掛名參加每年的高考,但根本沒有正式學習(嚴格說“非正式學習”也基本沒有,焦慮抑郁下如何正常學習),在應試教育主導、題海戰術為主要提分手段的高考模式中能考成什麽樣可想而知)。

    對我來說,沒有考上如中國人民大學(或至少211、985)等院校,就等於我徹底失去了實現理想與追求的機會,沒有了改變充滿不公與黑暗的社會的條件和地位、喪失了以名校學生身份參與中國自由民主事業的可能,我的政治抱負化為了泡影。而我的性格和身心狀況,做壹般白領和基層工作人員又不甘心(更重要的是我因壹系列創傷導致無法適應社會,不能適應復雜的人際關系,擔心工作中再次像在學校裏那樣被孤立與歧視,害怕受欺淩和傷害),自然也不適合於打工,家庭又很貧困,不能考上名校在個人前途上也沒有出路。而這些憂慮與痛苦反過來又惡化了我的精神狀況,形成惡性循環。

    此後,我長期在河南新鄉市(有短暫幾個月在河南焦作市)自己租的出租房看實體與電子版的書籍、雜誌、報紙,玩遊戲,以及在網上和壹些知識交流圈子評論時事,以密集的閱讀和評論轉移註意力,把辯論時事、在群組內做壹些思想啟蒙,當成壹種心靈寄托。如果沒有這些轉移壓力的手段,校園欺淩中的屈辱、折磨,就足以摧毀我的意誌,讓我自殺、或精神徹底崩潰。但即便想方設法減輕痛苦,我的抑郁癥仍舊在加重,如沒有力氣收拾床鋪和正常洗漱,情緒波動很大,時而情緒樂觀,但有時想到受欺淩的事情和晦暗的前途,又會壹天時間都不想出門,即便出門走路也跌跌撞撞,如同靈魂出竅壹樣。

   2015-2016年,我父親因突發腦中風,臥床壹年,我又不得不與幼時對我實施家庭暴力的姑姑見面。此前我長年不回家,從2007年上初中就租房住在外面或住校,假期也不回家,找我父親都是在他工作單位滑縣中醫院。後來我到外市上高中,連和我父親都不常見面了。2015年我父親中風後,我才又和我姑姑斷斷續續待在壹起幾個月(此後我父親好轉,我就又回新鄉市出租房住了)。她在1995年左右的家庭變故中因受刺激,精神上出了問題。我幼時她常對我毆打虐待,甚至把洗腳水潑到我頭上、把我的頭摁倒水盆裏,長期對我施加家庭暴力(這些在我的《自述》中有清晰描述),我與她水火不容。我在10歲之後尤其13歲左右,也進行了激烈反抗。雖然這次見面時我長大了,她對我沒像以前那樣糟糕,但依舊沖突不斷,在醫院陪護期間見面後時常吵架、對打,甚至動了刀子(我身體瘦弱打不過她個潑婦,刀只是防身威嚇用,打是用手,沒出血)。因我不適應社會和不能工作,我還要從她那裏拿生活費,這讓我感到非常屈辱。除了我父親,我爺爺奶奶也常年被慢性病傷害,我爺爺已於2017年去世。我奶奶已經幾乎完全喪失意識、生活100%不能自理躺床上等死,皮膚上到處都是爛瘡、身體周圍全是惡臭尿騷味。而我父親和我姑姑為了照看爺爺奶奶,也耗盡了時間和精力,沒有任何休閑的條件。此外還有許多事情,打擊和磨難(而不是磨礪)不斷,都讓我感到社會的殘酷與生活的艱難。而我後來幾年根本未在學校上學,高考成績(仍然每年參加考試)自然越發糟糕,遑論重新得到巔峰時期的分數了。

   我也大致了解到,2013-2014學年與我同壹班級的學生(即濟源壹中文科七班復讀班),大多都在名校學習,生活快樂、前途遠大,未來也能有體面、收入優厚的工作;而在2010-2012學年河南師範大學附中的同學也普遍過得不錯,包括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和旁觀者,都毫無愧疚的好好生活著,有些東西過得還挺滋潤。而我卻被校園暴力毀掉,身心受創,尤其精神和心理上受到不可逆的傷害,生活日益拮據。在這種強烈的、刺激性的對比下,我越來越感到不平。在2014年高考失敗時,我主要是感覺痛苦和屈辱,焦慮抑郁,而由於刻意逃避現實,所以盡量不去觸碰心中對於前途毀滅的怒火,選擇退避和遺忘。但兩年後我飽嘗世事艱辛時,就對我七年間遭遇的各種校園暴力非常憤怒,復仇和討要公道的想法充塞於心中,發誓要做些事。

    在這幾年間,我也通過各種途徑,如報刊雜誌、電視、互聯網,了解到大量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的案例和相關討論,越來越感到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普遍性、嚴重性,以及解決的急迫性。因此我希望通過我的個案,促進中國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制度性建設,讓社會各界都關註和參與解決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此外,我在中學階段也親身感受到了中國教育的種種弊病,包括教育體制的僵化腐朽、教育的內容與形式的各種缺陷。這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的泛濫密不可分。因此我也希望為教育改革盡自己壹份力)(關於這些,我的另壹篇文章《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有詳細記述和分析,《自述》中也有大量提及)

    於是我決定要獨自維權和發起關於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社會運動,哪怕沒有名校身份和他人支持,哪怕家庭貧困,自己壹個月幾千(波動很大,不是確定的)的生活費,我也要做。引用我自述中的話就是“……人之窮途,其言(行)也善。幽暗的人生還要照亮社會最後壹秒。而且也正是幽暗,才更想照亮社會,讓自己不壹無是處,不致湮沒於蕓蕓眾生和歷史長河,更不想卑瑣苦楚的終結。”也就是說,我不想白活這壹生,壹定要在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方面做出開創性、建設性的成就。

    (關於以上這些內容,在我的《自述》中有非常具體的講述,所以在此就簡短節說,本文重點書寫的是《自述》及我其他文章中未提及的內容。在其他文章中已具體講述的,在本文中就不展開詳細講述了)

   (二)在網絡社會的大致經歷,壹段插曲加速我走上維權路

   而這時,我又在知識交流圈(壹個以“答題”為主題和紐帶的知識交流圈子)遭遇流氓惡棍的圍攻,我憤而退出。在我高考失敗後,我為了逃避現實、轉移註意力,以及舒緩壓力和調節心理狀態,加入了網上的壹些知識交流圈子。2014年年底至2016年8月,在圈子的時候(主要在以下幾個QQ群和貼吧活躍:“壹站到底雅風驛站答題”、“壹站到底公孫答題”、“逐鹿·墨蘭閣”、“征服群”、“歷史地圖吧官方群”等,貼吧三國誌11吧、壹站到底吧,貼吧ID“旁觀的小貓”,後為維權安全註銷,詳細原因在後文解釋),我以“貓咪”為昵稱,時常做壹些思想啟蒙、社科常識普及,例如出相關的政治、文學、歷史、電影、地理、軍事等類型的題目,也參與答題。或者與人辯論、探討中國與世界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批判中國專制而腐敗的政治體制和各種社會醜惡現象。我會把自己要傳播的價值觀融入題目之中,或直接發壹些如秦暉、福山的文字,做社科常識普及,以及點評歷史和各種社會熱點事件,分析中國政局,希望群友更多接受民主自由理念。有壹部分群友也很喜歡我的知識普及,時不時有熱絡的交流。我在這個圈子待了差不多近兩年。這個圈子群友知識水平普遍較高,至少遠高於中國社會平均水平。其中壹些群友,算是國內學識很豐富的知識分子了。因此,我與群友們有許多共同語言,我與絕大多數群友也都能夠和諧相處,有壹些群友和我的關系還很友好。我對那個圈子是很有感情的。

在那裏,我看到許多還不錯的中產群友和他們富足的生活,對民生百態又有了許多認知。雖然他/她們中的多數都精致利己,但也不乏關心時事者;有些忙於工作,閑暇答題娛樂,有些家庭寬裕,整日交友說笑……相對於我在校園的經歷,答題圈讓我更多觸及了成人世界,尤其得以壹窺中國中產高知群體的價值取向、生活狀態。這些群友對社會黑暗面大致上有清醒的認知,但是多處於既得利益階層,還是滿足於目前中國的現狀。他們雖然普遍有壹定的求知欲和表達欲,但只是把這當成壹種興趣愛好,最多為了修身養性,並沒有也很明顯不想把這些知識用在現實中以維護權利、促進公共利益、改變社會。雖然就對這些人的了解,他/她們總體上知識相對豐富、財產更是充足、人脈也很廣泛,社會地位也不差,完全有做實事的能力和條件。但即便他們大多認同自由民主理念,也只是停留在口頭上,除了我沒有任何人願意以實際行動投入社會運動(當然,不要說社會運動,他們連圈子裏眼前的醜惡也冷眼旁觀,下面我馬上就會提到)。我也在這個圈子及其中的“亞圈”直觀的看到了許多陰暗的東西,如拉幫結派、黨同伐異,說明中國互聯網世界也是“人情社會”而不是由道理和法治主導的社會。還有壹些惡人、五毛,以及搞網絡暴力的各種手段,如人身攻擊、人肉搜索、侮辱誹謗、挑釁威脅。我從中得以窺視到互聯網環境的黑暗壹面及其具體表現。而且我個人也再次受到孤立無援下被圍攻的傷害。(當然,總體上看,圈子的氛圍還是以和諧友善為主的)

    (以下內容有必要非常詳細的講述。部分涉及人物昵稱用拼音半隱,既方便查證,又保護他/她們隱私)

    雖然答題圈大多數人不錯,但總有害群之馬。其中有兩個有知識但道德敗壞的惡霸,壹個叫董佳博的惡棍(陜西西安人,據說曾就讀於西安高新壹中,後來考入了西南石油大學),另壹個網名為“索拉”(不確定真實姓名,後來在其QQ空間發現其在德國的“居留許可證(AUFENTHALTSTITEL(aufenthaltstitel))”,疑似他的名字拼音為WU YINAN,中文名為吳奕男,吉林省長春市人,現在疑似在德國特裏爾大學(Universität Trier)留學,常住在下薩克森州(Land Niedersachsen)的吉夫霍恩縣(Landkreis Gifhorn)。但由於此人很狡詐,也不排除其故意展示他人證件暴露以誤導仇人(但我通過綜合查詢分析,應該是他本人的信息)的東北惡棍。這個“索拉”很值得壹說。“索拉”經常滿嘴臟話還帶狠勁,憑借以下特點橫行答題圈:

    1.陰險狡詐。如他自己說曾冒充女生在微信上套得罪他的人的話(未遂,而且“索拉”還覺得“可惜”)、聲稱在他不在的群裏有很隱蔽的小號觀察別人、疑似拆掉得罪他的人的QQ群(取得信任當上管理員踢光群成員)……其中前兩件事是他自己在群裏說的。“陰毒”這壹點(尤其能夠制造恐懼感)是他能橫行霸道無人敢惹的最關鍵因素。例如他自己公開在群裏講這些陰毒的手段,就是想達到壹種讓人恐懼的目的吧。另外,至少就我當時(2014-2016年)的了解,他始終不在圈子裏透露姓名和較具體的生活狀況(至少當時絕大多數人不知道),對自己現實生活極少提及,對隱私的保密做的很好,明顯很有心機、防備心理很強。

    2.恐嚇他人。例如聲稱可以“埋伏十個八個人”約架、動不動說要砍人、發和他有矛盾的人的照片挑釁。例如對壹個也是東北吉林的勢單力孤的“許k宇(昵稱封s)”進行長期攻擊、誹謗、威脅。

    這個叫“許k宇”的人是脾氣古怪、說話非常難聽,常得罪人的,生活中可能受過什麽刺激,據群友說那這人因為挨過打得了精神病,我也覺得這個人心理和言語是比較扭曲,至於算不算“精神病”,我也不好判斷,現實生活裏這種人也不少,心理扭曲多是因環境造成,被他人和社會逼瘋的大有人在,我後面還會分析這個問題。但是這人雖不算好人,但我在的兩年間,也沒看到他幹過什麽特別惡劣、具有危害性的事。只不過因為他說話難聽又看著不太正常,群友都討厭他,自然不會幫他。其實討厭這種人別去搭理,或者罵回去就行了,何必像“索拉”那樣去過分欺負呢?如果這人真有心理疾病,這樣的攻擊毫無疑問加重了他的病。如此惡性循環,他就更加“不正常”了。(而且如果壹定要挑毛病,許多群友都有各種各樣讓人不適的缺點、毛病,難道都應該被殘忍對付?)

    “索拉”就在答題圈挑釁這個人不停歇,不斷的發這個人的照片,各種謾罵、誹謗,還說對方慫、他約架那人不敢去之類(還配有疑似他指定的約架現場圖片),當然語氣非常兇惡和具侵略性,不像我敘述的這麽平和。而群友對此大多默默圍觀,或者把“許k宇”和他被圍攻當笑話看,甚至有幫閑和不明真相者跟隨“索拉”惡語辱罵和傳播謠言,即便善良些的,也就是說句“許k宇把網絡當成現實了”,意思是認為“許k宇”太在乎答題圈、不跳脫出去,是自己的問題。但讓這些圍觀群友說壹下“許k宇”有哪些特別惡劣的行為,也沒人能說出來。這其實就是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性騷擾中典型的旁觀者“責備受害人”行為,找出受害者瑕疵,以論證“蒼蠅不叮無縫的蛋”。相反,群友們對於“索拉”等人的惡行(後面還會提到)卻不置壹詞。(關於“索拉”等人欺淩“許k宇”的這些事,在我進答題圈之前就有了,我退出時也沒有看見終止,所以這場網絡暴力持續至少兩三年甚至更久)(我之所以用不小的篇幅講這個“許k宇”,其實也是因為我和他至少在某些側面是相似的,例如都是相對孤立的、受過傷害的、處境惡劣的)

     3.造謠誹謗破壞他人名譽。例如汙蔑他和他有矛盾的人如“許k宇”答題作弊,是“度手”(指答題時百度而不是憑自己能力),這在圈子裏是很嚴重指控,相當於說別人論文抄襲。但反過來有人(如群友“李s丹妮”)在答題比賽中這麽質疑他,他就立馬惡狠狠“妳媽逼”的罵人,否認自己用百度作弊;提到稱贊和他關系不好的人(叫“中s革命軍”),就“什馬呀……”之類咋咋呼呼打斷別人……這二人和其他壹些人拉幫結派、囂張跋扈,專找弱小孤立的人欺負。而且會把在線上的網絡暴力蔓延到線下,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而大多數人因事不關己就不敢也不願招惹他們,冷眼旁觀,甚至與其保持良好關系。至少就我看來,大多數群友並沒有因為他們各種惡行和特權而厭惡他們,連“不說話不合作”都沒有做到,哪怕“索拉”還多次做過騷擾女群友的事。

    我說的“索拉”對女群友的性騷擾行為,完全不是指那種溫柔、打情罵俏式的“撩妹”,而且多數也不是常見的那種輕微的言語不當(這種行為很多人都有,是缺乏對女性尊重意識的大環境所致,主觀不見得是惡意,沒必要苛責),而是很流氓和富侵略性,有時候帶著惡狠狠的惡棍氣息。例如既會趁人少時在群裏給女生(“昵稱“七q”,浙江省壹位小學教師,溫和善良)發語音中發了好幾段“啪”、“啪”、“啪”的類似(或者就是)“打飛機(男性自慰)”聲音,他還和這個女生及另外在線的人開玩笑說他是在拍手掌,然後那個女生很尷尬,也不敢說什麽反對的話,反而引開話題避免進壹步騷擾;也會利用眾多人熱烈聊天刷屏時調笑與其不熟的壹個體育群女群主(昵稱古x煙,不了解真實身份,籍貫可能是江蘇或遼寧,也是個不錯的群友)“她是我前妻”之類壹些很不尊重女性的話,後來這個女生退了這個她自己開的群,另建了壹個性質壹模壹樣、大多數主要成員也壹樣的體育群,長期沒有邀請“索拉”,也不知道是不是為躲他騷擾。此外,還逼走過壹個人品很好的旅居新加坡(中國國籍)的女圍棋手(昵稱有好幾個,其中兩個昵稱是“珍妮姐”和“大萌姐”,是壹個群主的圍棋界朋友。她已退圈,且不畏懼“索拉”,我就不半匿名其昵稱了)。“索拉”趁那個女圍棋手在群裏時,淩晨又沒什麽人,就和他另壹個朋友(忘了叫什麽)發中英文翻譯題互答,答案都是“陰道”、“陰莖”之類詞匯,這個圍棋手罵他“mdzz”然後就退群、退圈子了。這是我看到的他性騷擾對象中唯壹壹個算是反抗了且拒絕忍受的。她壹向比較正直,之前就指責過“索拉”開過分的什麽玩笑,說“看見妳(索拉)就煩”(也可能就因為這,所以“索拉”利用大半夜群裏沒什麽人時候把朋友拉來以性騷擾來報復、挑釁她)。看來同為中國人,在新加坡這種法治社會生活的人的價值觀,的確不同於在醬缸和厚黑文化中缺乏正義感、對醜惡見怪不怪的人。

    而且這三次顯而易見的,被騷擾者都感到明顯不適、反感,甚至憤怒,而不是說“兩廂情願”。我親眼看見了“索拉”至少5次明顯且惡劣的騷擾。而“索拉”對其他人的非性騷擾的惡語相向就不勝枚舉了。而我和他交集並不多,只有寥寥幾個共同的群,更沒時間每天盯著屏幕關註他,也與他沒有線下交集,我都看見了好幾次。那麽沒看見的有多少?這是公開場合,私下壹對壹私信又騷擾過多少不敢聲張的女生?他現實生活中又性騷擾過多少人、多少次?不言而喻。(絕大多數其他群友如果敢明目張膽這麽做,早成為眾矢之的、被大家逐出圈子了,可“索拉”卻安然無恙)

    值得壹提的是,“索拉”性騷擾的對象都是在圈裏沒有什麽勢力,沒有男朋友、沒結婚或者男友不在圈裏的,而且相對勢單力孤,在群裏沒有“鐵桿”友人的女性。對於男友/丈夫也在群裏的女性,以及人緣很好、在群裏有號召力的女性,“索拉”就不敢騷擾。這又體現出“索拉”陰險狡猾、欺軟怕硬的特質。而這,也是他多次性騷擾卻還能混的很好的原因。被騷擾的弱勢女性都不敢反抗(除了那位旅居新加坡的),他也就越發肆無忌憚。

    答題圈還有壹些人肉搜索事件、把群友QQ號碼發到同性戀網站事件(據群友“大y蛋樹”說,他收到“壹群求搞基的”加好友的信息,壹度被迫設置了拒絕壹切加好友申請)、匿名者在答題群裏發出壹些生殖器圖片(群裏出現過好幾次,有人在群裏發出壹大堆男性生殖器圖片騷擾圈子,非常惡心)等亂七八糟的事,不知道都是誰幹的。“索拉”就在群裏大肆宣揚發生殖器圖片的事是“許k宇”幹的,我也不知道真是那個人幹的還是他栽贓或者誹謗。據說當時有人去查了IP地址,也不知道查到沒有。此前,貼吧的匿名賬號公開了這個叫“許k宇”的個人信息以及壹些諷刺他的言論,很明顯是他仇人幹的。

     就我的看法,群裏許多陰暗的事,也只有既心理非常陰暗而且又有能力(有錢、有懂網絡技術和作惡手段的朋友、有心機)作惡的人才會幹得出來、才能幹得出來(反過來沒有能力幹的,就算心理陰暗也做不到。例如在壹個群裏,我看見人議論這個“許k宇”和群裏其他群友吵架,“許k宇”說要在貼吧發帖報復之類。不久後有群友就說“到現在就看見了壹個(許k宇的)小號”,語帶譏諷。我不太相信這樣的人有能力幹那些不僅缺德而且需要壹定條件才能做到的事)。仗著在圈子裏的勢力、影響力,以及陰毒的技巧,“索拉”對他人反復的汙蔑詆毀,以及疑似栽贓陷害,是很容易讓不明真相的群友相信的,對被詆毀者的名譽會有嚴重破壞。這也進壹步鞏固了他們在圈裏的地位,讓其他人都怕他們,至少不敢指責他們。

    總之,“索拉”和董佳博等人驕橫跋扈,緊密的狼狽為奸。他們可以惹別人,別人不能惹他們,壹共六七個人(當然其中也有壹個“蓬l"還算好的,至少我在時候還相對善良,雖然說話也和其他許多東北人壹樣“沖”,但至少不陰損,我退群時還跟他打了招呼,不知道現在變成啥樣了。我覺得不太可能出淤泥而不染,變壞的幾率更大。而另壹個我沒怎麽接觸過(我在答題圈最活躍時,這個人恰巧退圈了)的叫“八神”的吉林人也是很囂張瘋狂的。有兩位很活躍的群友和我私聊時都提到這個人很兇惡,其中壹位說他是“刺頭”;“索拉”也在群裏說過:“‘八神’當時真的想去把‘許k宇’砍了”。可見這個“八神”是怎樣的東西或者說怎樣不是東西(而且這個東西也是高知惡棍,參加答題比賽也名列前茅)。

    他們沆瀣壹氣利用局部優勢“圍毆”和其有矛盾的群友。即便和他們關系不差的人對其中壹人開個玩笑,另外的人都會去幫腔袒護。例如壹個叫“胡t花”的開玩笑說“索拉”沒有得答題冠軍辜負他期望了,董佳博就立即沖過去對他說“花h妳別說了行不”。董佳博不讓說自己人,但是卻動不動讓這個群友“註意點啊”、說那個群友“想多了”之類脾氣很沖的話和多管閑事(而這些人並沒招惹過他,道德品質也不差,例如他幹涉過的兩個人,昵稱分別為“俯s陽明”和“石f李昌鎬”的,都是人品很好,說話和氣,也從不惹是非的,只不過評論壹些政治、體育問題,就被董佳博用惡劣語氣幹涉)。董佳博還把不知怎麽查到的另壹個群友“子y”的真實姓名的姓和名字縮寫在群裏公開,似乎在顯擺自己有能耐。

    董佳博還是典型的自幹五毛,這是和我發生沖突的導火線。他反對群友批判政府,例如說“這都是領導的事不用他們(網民)瞎操心”。他還在群裏多次攻擊他的同班同學,把他同學的微博言論截圖發群裏,諷刺他同學支持民主自由和反共的言論。他自然也看不慣我批評中共和評議時事,尤其看不慣我長篇大論講道理(他恰相反,最不喜歡理性客觀),而他在圈裏混熟後,看到我獨來獨往,沒有那種流氓惡棍朋友,沒幫手,就多次當面或背地裏(有人告訴我的)對我諷刺挖苦,語言暴力。如嘲諷我批判時事時說:“妳管著全世界呢(他嘲諷我關心時事、什麽都評論,但董佳博自己卻在群裏到處管別人)”;別人出題我答對了,他找茬非要讓別人取消我的得分;故意找茬懟人,例如我批判“帝吧出征”像“網絡義和團”(現在我依舊這麽認為,但是更發現他們的港臺對手同樣惡心,兩邊都不是好東西),他就湊過來譏諷我說“噴自己人有意思?”,我說“愛國不是無腦愛”,他就滿嘴“妳妹”“妳牛逼牛逼”之類嘲諷……反正他逮著個機會就找他看不慣的人的麻煩。而董佳博非常惡心的壹點是,竟然侮辱六四英烈,贊同中共鎮壓,說紀念六四的是“無腦跟風”等等。

    當群裏有人抱怨制度不好、看病難還要托關系之類,訴說各種不公和生活艱辛,董佳博就很不愛聽(雖然人家也不是對他說的),說“那沒辦法”、“自己沒本事妳自己的事,和政府有什麽關系(他特別喜歡說別人“沒本事”,好像他自己多有本事壹樣,雖然他、“索拉”以及和他們壹樣的這類東西,更多是靠拼爹而已,尤其有良好家境和戶口,他們壹輩子的成功都和受精卵分不開),對批判體制的,董佳博就當面譏諷,說“反正他們也只能在網上說說,也改變不了(就是看人民推翻不了不公而得意)”之類。董佳博就是那種“習慣了黑暗就為黑暗辯護、為自己的茍且而得意洋洋、扭曲如蛆蟲,還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熱量的人們”的人。

    董佳博還經常因為壹點糾紛破口大罵群友,甚至有時看別人不順眼就罵,例如壹個叫“麗p孃孃”的同性戀男孩子(看日常言語和透露的情況,年齡肯定不大)沒招他惹他,話都沒和他說過,只是比較活潑,在群裏和其他群友說笑,包括談論同性戀方面的事,董佳博就當面“滾妳媽的”大罵人家,背後(在別的我曾經也在的幾百人的QQ群)還說人家是“神經病”、“變態”。

    但另壹方面,如果群裏壹群人都在罵共產黨,或者圈子裏比較有影響力的群主之類諷刺中國體制,董佳博就不敢批評,或者只敢問句“妳們不喜歡共產黨,難道喜歡國民黨?”之類幼稚的疑問(在2016年春晚時);參加壹個群的比賽時,因為壹點糾紛破口大罵對方全隊,但質疑這個群當時的群主(昵稱“不z所謂”)設置的比賽規則時卻唯唯諾諾,被這個群主批評“不要總是質疑規則,而是應該玩轉規則”(雖然我不贊成這個觀點)後,也只敢嘟囔幾句,再不提異議。董佳博這些行為,說好聽點叫“有眼力見兒”或者“有眼色”,其實就活脫脫壹個小人。

    此外值得專門說的是,他們說話非常兇惡陰狠,同樣壹句話,“索拉”等人說話的語氣(哪怕只是打字)都與其他人不同,總能制造壹種沒人敢惹的恐怖氣息。說話咄咄逼人,“我當時就想去砍他”之類的話滿天飛,壹副“我就不講理妳能怎麽樣”的流氓態度,這恰在壹部分東北人身上最典型。當然,東北人也有好人,答題圈裏就有好幾個,例如壹個叫“憂y之都”的吉林人就反而很溫和甚至敏感和膽怯;還有壹個叫“徐h”的黑龍江人更屬於既直爽又謙遜、且熱心善良的人(當然他知識也很豐富)。而且東北人往往也是暴力的受害者。但這裏出現不要臉的、無恥的、作惡多端、欺淩弱小的雜種的概率,遠高於中國其他任何地區。雖然,受害最深的,往往也是東北人,東北的弱者,沒權沒勢的人、性格軟弱的人、身體柔弱的人、不夠強悍的女性……被他/她們身邊同為東北的禽獸欺負。我耳聞目睹的許多東北人和涉及東北人的事情之後,感到那裏許多人還殘留著滿清八旗那種弱肉強食、野蠻暴力、缺乏廉恥、以淩虐他人為榮的刁惡狡詐之風。直到21世紀,東北還殘存著未開化的滿人的韃虜習氣,即便當地的漢族人也被傳染。

    體制性的暴力,東北同樣領全國之先。雖然勞教所曾在全國都有,警察暴力也屢見不鮮,但論暴力、陰惡,東北首屈壹指。建三江事件,東北警方對維權律師采取“來壹個打壹個”的方式,四位維權律師共計被打斷24根肋骨;王全璋律師被輪番辱罵(“在那個下午,我(王全璋)聽到了壹生都沒有聽過的汙言穢語”)、強迫按手印(突然,壹個警察從後面摁住我的肩膀和脖子,壹個警察上來強迫我蘸了印泥,抓著我的手用力在保證書上面摁了兩次手印。

我倍感羞辱,極其難過地哭了,兩個警察邪惡而得意地笑了,邊笑邊說,“怎麽就跟楊白勞賣喜兒似的。”)、從背後暴打和關燈恐嚇(他非常專業地把我的眼鏡扔掉,讓我面對墻壁,抓住我的頭發猛的撞墻,另外壹個警察用拳頭猛擊我的後腦。在我被撞墻的壹瞬間,我壹下子明白了,明白了我在中午看到的那個人為什麽前額血跡斑斑。……我大聲喊起來:“警察打人了!”有個穿制服的警察跑過來,裏面的警察馬上把門關上,把燈關掉,叢文東迅速走了出去。三個警察像饑餓的狼壹樣在黑暗中逼近我,其中壹個說,把黑頭套、電棍拿過來,壹個警察掄起礦泉水瓶子要向我頭上砸,我想起了高智晟、李和平,想到張俊傑被打斷的三根肋骨,感到了恐懼。”)--紐約時報《建三江被拘遭遇記》。去建三江采訪的記者如南都的文濤等人被各種跟蹤威脅,最終被迫放棄采訪而離開……

    另壹起體制的惡行--馬三家事件,勞教所男女管教人員對女犯的各種毆打、欺淩自不必說,竟然還有普遍性的性虐行為。例如作家王藏采訪被遼寧撫順維穩人員強奸的朱桂芹:“朱桂芹還說,她走出馬三家後就絕經了。有次在截訪車上被強暴過。強暴她的人邊做邊問她:“爽不爽?我的雞巴大不大?”--王藏《馬三家的女鬼們》。這樣的人簡直是畜生。

     還有哈爾濱市前市長朱勝文,遭時任副市長嶽玉泉等人誣告陷害,並由這位仇人主導調查,將朱抓捕後酷刑逼供,包括電擊、坐老虎凳、蒙頭暴打、麻繩捆吊……他雖然利用庭審時陳述了這壹切,並引起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國際特赦組織的關註,但最終還是被判刑17年,最後在出獄前夕不明不白死在牢中。而她妻子為其鳴冤上訪十多年無果,在天安門廣場喊冤卻被拘留。對壹個省會的市長如此酷刑虐待,且有其仇人直接參與此案而不回避(朱申請要求嶽回避,但被駁回),然後還死在監獄,恐怕在其他省市類似級別案件中都找不出來吧。此外還有如央視主持人劉芳菲的丈夫、港商劉希泳,被吉林省壹群檢察官使用蒙眼綁在審訊椅、膠帶封嘴、鑰匙刺腳、廁所泵堵鼻子、強行彎折劉的身體(把頭“褶”向腳部,想象壹下就知道多痛)致其胸部骨折而窒息死亡。只是因為他是港商、妻子是知名主持人,此事才有機會被媒體曝光、罪犯才得到審判。不知多少無權無勢的冤魂慘叫著,卻又無聲無息的死在這片土壤黑人心更黑的土地上。

   總的說來,東北人中許多人做事極狠,別的地方罵人打人都會給對手留點尊嚴和臺階,東北許多人則是把弱者往死裏欺負,摧毀對方起碼的尊嚴,甚至把對方逼瘋、逼死。而且東北人特別喜歡抱團,不是為了幹好事而是為了損人利己,就像黑社會壹樣(或者就是實實在在、如假包換的黑社會),利用局部的人數優勢欺淩他人、制造恐懼、得到特權。當然,流氓團夥內部是很講“義氣”,但是外人就成了他們“義氣”的投名狀、犧牲品了,這符合真正的江湖道義嗎?而在微博、知乎、推特等各處,對東北人各種醜惡行為的反映和批判比比皆是。東北有權有關系有勢力有錢的人,都是踏著東北或者其他地區老百姓的尊嚴與利益而有滋有味的生活的。

    而答題圈也不例外。以“索拉”為首的最起碼六七個人的小團夥,至少有四個是東北人。群裏其他人互相吵架壹般都有底線,吵架也都有個還算合理的由頭,也不會用什麽陰損招數,更不會暴力威脅別人,吵完很快也就過去了。“索拉”他們卻是非常陰狠的,就如我上面提及的那些野蠻陰險的行為。他們完全不把道理和規矩放在眼裏,可以公然胡扯八道和雙重標準,滿嘴臟話謊話毫不愧疚,還為蠻不講理洋洋得意,毫無廉恥。他們總是千方百計羞辱、騷擾與他們有矛盾的群友,而且非要把其他得罪的人逼走,辱罵壹兩年都不停歇(例如前面提到的“許k宇”,只要有機會(沒機會也湊機會),“索拉”就瘋狂的罵這個人,各種挑釁、侮辱、誹謗,我看見的就有至少二十次(而我在兩年間沒看見那個人提過他壹次。當然我進圈子之前他們應該就有矛盾,那時“許k宇”和“索拉”發生什麽就不知道了。雖然就我看,“許k宇”並沒能力、也不可能對“索拉”造成什麽重大損傷)。而且他們還把網上的糾紛鬧到線下,直接威脅他人人身安全。而董佳博雖為陜西西安人,卻也和“索拉”臭味相投,言語和行為風格很相近。他們平常沆瀣壹氣,“索拉”也直接稱贊過董佳博:“小董人不錯”、“小董學習特別厲害,能考上哈佛”……

    他們的確都是有很高學歷的人。“索拉”是答題圈比賽的五次冠軍,好像在國外留學,看其知識水平肯定是知名院校學生。董佳博在個別領域記憶力很好(例如美國歷史,尤其記美國總統,這和他的五毛身份對比起來真諷刺,不過也很有代表性,有才無德、思維倒錯),據說當時在西安最好的高中高新壹中上學,後來我查到他上了西南石油大學。目前只查到“索拉”和董佳博這兩個人的少量信息,他們更詳細的信息及其他同黨的還沒查到。這種人讓我想到了李天壹和與他壹起輪奸女性的東北朋友們。他們都是家庭出身好和在名校上學(如人大附中)的惡霸。知乎上也有個例子,是答主講他的壹個很惡毒的同學。他的這個同學因為不滿他母親和另壹個男人同居,而這個男人的孩子和他壹個學校,於是他就領著朋友在學校廁所圍毆男人的孩子,“他叫人整天打那個男的的小孩,把那個男的的小孩的頭插到廁所裏。沖水。整個人踢進小便池裏邊,真是往死裏折磨呀……”最後據答主說,這個惡棍竟然考上了清華法學院。“索拉”、董佳博就屬於這類人。除了這幾個,當然他們在圈子外也有朋友,看他們滿嘴“砍人”,而且的確有恐嚇威脅的實際能力,認識黑社會或者本身就是什麽幫派成員也不奇怪。此外,字裏行間也能看出他們家境相對優越(其實答題圈大多數人都是高知中產),說不定是什麽貪官汙吏的二代。

    當然,“索拉”他們雖然在答題圈橫行霸道,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得罪。前面已經說了,他們只會挑選勢單力孤、沒什麽背景的弱勢者欺淩。而對於很明顯社會地位高、經濟條件好、家庭背景硬、在群裏朋友多的,他們壹般不會去欺淩。相反,他們還會盡可能去和壹些群裏很活躍的、有影響力的知名群友或者群管理員搞好關系(例如和另壹個我不常在的“大家的壹站到底”答題群,“索拉”就和好幾個管理員相熟),平時也與大多數群友相安無事(除非誰觸到他們了)。即便性騷擾,選擇的也多是沒親密的男性朋友或在群裏沒什麽關系網的。可以欺負誰、跟誰應該搞好關系、如何在群裏給自己塑造良好的形象,他們駕輕就熟,如狗叼肉壹樣嫻熟敏捷。因此,他們在群裏口碑並不算差,即便看不慣他們的,平日也緘口不言。(他們之間所謂的“義氣”,都是建立在對他人強兇霸道基礎上的。我看到的,絕大多數都是他們先惹別人,然後幾個人壹起圍攻、找麻煩。即便有先說他們的(僅僅只是“說”,沒有罵人)他們的報復也遠超必要和突破底線。他們是挑釁性的尋釁滋事,而不是防禦性的相互保護)

    而我此前在學校已經有了壹些與這類人相處的經驗教訓,也和許多其他群友壹樣,選擇盡可能不與其沖突,謹慎小心的避開矛盾,對於他們欺負其他人也忍住不去幹預。而且我個人在群裏口碑比較好,和許多群友熟識的時間比董佳博還要早壹些,他不敢輕舉妄動(其實他多慮了,我和其他人的關系僅限於觀點近似,不像他們那種黑幫友誼,而且大多數人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後來他當然看明白了這點)。於是我在很長時間內與他們保持了和平共處的狀態。但後來董佳博在群裏羽翼漸豐(尤其有“索拉”撐腰之後),主動招惹我好幾次,我隱忍不發,他卻不知收斂繼續攻擊。再加上看到他們囂張跋扈欺淩弱小,到處挑釁別人,我想到以前遭遇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實在看不過眼。我最看不慣的是他們對自己和別人搞雙重標準,而且他們可以囂張、攻擊騷擾別人不被懲罰,甚至群組管理員都不敢禁言他們,誰惹了就會遭受各種麻煩。前面提及的“許k宇”是壹例,下面再舉壹例。

    有壹個人品很好,平日對群友很熱心很善良的QQ答題群管理員“浩r”,僅僅因為按群規踢了“索拉”的小號(群內禁止發廣告,只要發的就踢,然後“索拉”復制了壹個發廣告的號發的廣告,發到群裏,違反了群規),就被他謾罵攻擊,然後“索拉”的朋友也出來幫腔,壹起攻擊辱罵,還故意刷廣告挑釁“浩r”。好幾個人對壹個,本來“索拉”是理虧的,卻憑借黑社會式咄咄逼人的囂張,以及他朋友及時(可以說是立即馬上)趕到幫腔、圍攻“浩r”,反而在沖突中勝利。幾個惡棍欺負壹個善良的人,當時的場景不難想象。於是“浩r”被迫退群,也退了其他所有答題群,還刪了圈裏許多(也可能是全部)好友(和我後來壹樣),被“索拉”逼走壹年左右,我退群前不久他才回圈子。這位“浩r”也算是答題圈元老,是天津壹所壹本院校的畢業生,也是眾多群友都很熟識的老好人,還是好幾個答題群的管理員,都如此下場,何況別人。(當然“索拉”自己當時為了面子也退了那個群,不過並沒有像“浩r”那樣退出所有答題群,也沒刪除好友,反而繼續在答題圈活躍。而且不久之後他就聲稱在那群裏有好幾個隱蔽的小號。不知道是為了炫耀還是恐嚇)

    因此,沒有人敢管“索拉”他們,甚至壹些群的管理員與他們關系很好,前面已經說了,他們也知道和大多數在圈子裏影響力很大的群友和管理員搞好關系而不是四面樹敵。於是他們六七個人四處咋咋呼呼卻順風順水。如果是其他人違反群規,卻會受懲罰,他們享受著壹種明顯的特權待遇。雖然這種特權並沒實質經濟利益,但淩駕於他人之上、在圈子裏橫行霸道,本身就是壹種利益。何況,如欺淩他人、性騷擾,對“索拉”等人是很快活的事,當然是利益了。

   (他們這夥人,尤其“索拉”作惡多端。但我和他們交集不多,我又不可能也沒心力每天都監視他們所作所為,所以,根據他們已知的劣跡和行事作風,我看到的和以上所說必然只是他們惡劣行徑的壹小部分。而且篇幅所限,即便我看到聽到的也無法盡述。以上所述事情均發生於QQ群裏,相當於公共場合。至於這個“索拉”真名實姓,他在答題圈等互聯網圈子混了那麽久,知道他姓甚名誰的肯定有,有興趣的可以去打聽,這種東西必須給他教訓)(在我寫作本文期間,已經查到了“索拉”的相關信息,前面已經提供提過了)

    於是我就公仇私憤壹起發作,在群裏發了幾張“五毛錢”、五毛工作細則等圖片諷刺董佳博是五毛,他問我在說誰,我說妳覺得我在說誰?他就破口大罵,罵我“傻逼日雜美分”,把宣揚歐美普世價值當美分是他無知,但把我壹個激進反日、多次在群裏批判日本侵華暴行、扣上“日雜“帽子就是無恥造謠、睜眼說瞎話了,還壹如既往的帶臟話,於是我忍不住破口回罵(我在圈裏近兩年,說臟話不超過個位數),罵他“操妳媽逼”之類,還說他“嫩得很”(意思是說他狗屁不通)等,比較難聽。他就也用“操妳媽逼”之類臟話回罵我,開始攻擊我“批判政府”、“喜歡長篇大論,誰看妳寫的”、“沒本事就抱怨社會”、“喲,妳老成,就妳理性客觀”、“妳有本事妳去改變啊”……而且我反駁舉例董佳博罵人的事時竟然撞到他們的朋友,壹個叫“吼哈”的黑龍江人(之前只知道他們關系好,在這之後才知道他和董佳博關系很親密),我舉例說董佳博也罵過他,他當時正在群裏,反而罵我多管閑事,嘴裏不幹不凈的罵我“妳是不是傻逼”、“妳有病嗎”之類。我發私信質問他怎麽不管董佳博(反而罵我),他反而說我“不走運,我正好在”之類的話。我當時腦子壹時沒轉過彎來,沒理解這是種流氓邏輯,還為“多管閑事”給他道歉,他還愛答不理,只發了個握手圖(那時太單純,而且被他這種胡攪蠻纏打亂思路,沒對罵經驗,這種不知好歹的東西不罵他祖宗就不錯了,道個毛歉。就算我不應該管他的事,他罵我難道不是反而應該向我道歉?)。我對董佳博說是他先罵我的,而且到處管別人,他就耍賴“我哪罵妳了”,我把他此前當面諷刺我“沒本事就抱怨社會”、“管著全世界呢”以及他幹預其他群友說話的截圖立即發出來,他又換了壹副嘴臉(這個轉換的純熟足以證明其流氓性):“我說妳是噴子咋了?”“沒妳管得多(指我關心社會)”,然後看講理不過,又聲稱“逗比,來啊”“打殘廢妳”之類威脅之詞,囂張野蠻,罵個不停。

    我那時面對如此不要臉的罵人和胡攪蠻纏,也不擅長罵戰,不知如何應對。然後群裏沒人幫我,最多打個圓場,他們團夥的人倒都冒了出來。所以我壹氣之下退了群。我退了那個群之後,有其他人提醒我,說董佳博去找“索拉”幫忙找我麻煩(黑社會就是這樣,壹方面他們說別人求助、報警是慫,但他們自己第壹時間都是去找狐朋狗友求援),“索拉”在別的群給董佳博說聲稱要“找個機會幹他(指我)”等黑社會式言辭。所以我後來把圈子都退了。我如果沒退,他對付其他人的陰損手段也會用到我身上。那時我無錢無勢,孤立無援,肯定搞不過他們。如果像現在認識了相對多壹點的人,我肯定會和他們較量壹番,至少讓他們出出名,把他們的劣跡廣而告之。雖然後來有人勸我回去,說事情都過去了算了,董佳博也退群去上學了。但是我那時已決定去維權了,也就沒再回圈子(退出之前,我只給幾個熟悉的群友解釋了壹下,然後就幾乎悄無聲息的離開了)。在這個圈子呆了將近兩年,我對圈子和許多群友還是很有感情的,也是我這些年除了學校之外唯壹長期活躍的朋友圈,卻沒想到以這樣的方式離開。雖然我那時已經想退圈維權,但是也應該是我正大光明的在群友的歡送中主動離開,而不是被他們逼走。

  (我被逼離開而沒有對抗到底,也是因為以現在中國的法治狀況,以及他們家庭背景和條件,以及陰險惡毒,即便他們把我毆打致傷,也不會被法律懲罰。我報案後,幾乎必然面對各種扯皮,僅僅“沒有打人監控錄像”他們就能推脫大半,然後動用金錢和關系,以他們的不要臉,巧舌如簧顛倒黑白,最終壹點刑事責任沒有是必然的。此前我遇到的許多事,例如遭遇的校園暴力,大都是如此。當然,雇兇傷害也是這種有錢有關系(尤其有黑惡勢力背景)的人的常用招數,最終就算抓壹個他們雇的小混混,他們本人也不會受懲罰,最多賠點錢。如果能夠將“索拉”、董佳博本人繩之以法,讓他們留個違法犯罪記錄,為民除害,我落下個殘疾也值得,畢竟拿自己的殘疾或者這條命換個李天壹式高知惡棍(也很可能是未來的特權階層成員)很值,但現實卻難以實現,甚至可能被他們倒打壹耙,反而受冤屈。他們之所以敢這麽囂張,就是因為知道作惡不會受懲罰。正因這些,我才有了後來堅決的維權,因為必須改變這壹切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惡劣現狀)

    這些惡棍完全是流氓式語言攻擊,我對歐美社會也有許多批評(當然在國內我肯定以批評中國的問題為主),還激烈批判日本侵華,對制造南京大屠殺的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和右翼恨之入骨,時常提及和批判,還和群友探討過如何對日報復、追責,反被扣“日雜美分”,董佳博不是瞎而是壞;我痛斥社會不公,激烈批判中共暴政,卻被罵“沒本事抱怨社會”,他們完全不跟我正面講理而是胡攪蠻纏,顛倒是非,用激烈的文革式語言打亂思路(董佳博跟紅衛兵壹樣野蠻而無知),加之以黑社會般赤裸裸的威脅。我舉例不小心舉了壹個他們的人,然後那個“吼哈”不僅不感謝我,反而汙言穢語辱罵我,我自己慌了手腳還給“吼哈”那個狗東西道歉。除了面對胡攪蠻纏血口噴人,在激憤之下罵了幾句難聽的,我做到了充分的禮貌,他們卻如此惡心。然後其他的人都袖手旁觀,並不保護和珍惜我這樣的好人。“會說的講不過亂說的”,又沒人幫助我,他們的人卻合夥威脅和攻擊,還如何爭下去。結果,明明完全是我占理的事,卻以我退出而結束。雖然我在反擊之前,就對這樣的結果有預料,但我還是不能忍受下去。我的情況,如果要找壹個類似的人對比的話,算是有點像方舟子吧。我沒他的才華和能力,但性格、遭遇什麽的,多有相似之處。

    我當時很痛心的是(現在就不是只有痛心這麽單壹的想法了),壹些我平常關系還不錯、經常互相討論交流的群友,都不敢得罪這幫流氓,不為我仗義執言。前面也已經說了,我也有不少熟識和關系很好的群友,但是他/她們都屬於那種很溫和的好人,沒有能力也不願像董佳博、“索拉”他們那樣迅速團結壹致的用下流手段攻擊。而且他們可能在網上和生活中見過太多類似的壞人和醜惡的事,早已見怪不怪了(否則他/她們看到包括“索拉”性騷擾在內的各種惡心行為時,為什麽不出頭呢?)。至於我為其出頭的人,就更弱小和孤立,沒有能力幫我了(甚至有些被他們欺負的跟我壹點不熟,至多說過幾次話)。話說回來,我也不會與董佳博、“索拉”那類人為伍,哪怕他們貼我臉上奉承,我也不會要這種朋友;有朋友變成這樣欺侮他人、顛倒黑白、認人不認理、驕橫跋扈的人,我會選擇絕交。所以,我自然就孤立無援、像以前遭遇校園暴力那樣敗退了。

    在中國,人們總是不願意主持正義。其實,圈子裏有許多家產幾百萬甚至千萬的群友(包括壹些生活極好的京滬戶籍中產),知識水平、社會地位也不低,想趕走、狠狠治壹下“索拉”等流氓惡棍並不難,團結起來更是易如反掌,但他們卻不願意做,相反大多對這些醜惡視而不見,和幾個流氓惡棍談笑、當成正常群友對待(例如有位群友說“‘索拉’、‘小董’人還不錯”,我不知道他們做了以上那麽多行為,怎麽還算“不錯”?)。原因我覺得大致有三點,壹是沒侵犯到他們利益,甚至和“索拉”、董佳博等人平日還很熱絡(前面已經說了,這幫人見人下菜碟,不是誰都惹),至於別人被“索拉”等人欺負的多慘,他們就沒有什麽共情、同情了);二是不想惹上麻煩,畢竟“索拉”等人不僅兇狠霸道,而且很陰毒,各種黑社會招數防不勝防,如果惹上,會不斷給妳制造麻煩,挑釁威脅、辱罵騷擾、構陷誹謗、破壞名譽,甚至嚴重影響到現實生活,最終讓妳受不了,選擇服軟或退出,而且還不壹定罷休。第三就是我前面說的,人們早對各種惡行見怪不怪了。因此,群友們對他們的惡行並不敏感,甚至已經在“可以得罪君子不能得罪小人”的環境中形成了適應、迎合這種惡人的心態。久而久之,就習慣了惡、為惡開脫,甚至從這些人身上看出“還不錯”。但我如果有群友們平均財產的十分之壹、中產水平的社會地位和人脈關系,以及法紀嚴明的社會制度,我壹個人就能、也壹定會去整倒、驅逐“索拉”這樣的團夥,因為我是正義壹方。即便整不倒他們,我有那樣的條件也會和他們鬥個幾百回合,而不是直接被逼走。

    需要特別講明的是,這種發生在QQ群之類相對封閉的網絡空間,如學校學生、職場同事、社區業主、有共同生活交集或愛好且關系緊密、互動頻繁的小圈子的網絡暴力,無論嚴重程度還是對個人的危害,往往遠大於發生在微博、貼吧、以及Facebook、Twitter之類相對開放的社交平臺和相對陌生的網民之間。在這種“低頭不見擡頭見”的環境裏,謾罵和詆毀很難避開(例如在同學或者同事圈子裏,不可能輕易的壹走了之),而且可能會持續很久。加害者對受害者的個人情況包括隱私了解的也相對更多,且容易將攻擊欺淩蔓延和影響至線下現實生活,傷害強度自然更大。就例如微博上幾千人的謾罵圍攻,對被攻擊者造成的影響,可能還沒有小圈子裏兩三個人經常性的騷擾更嚴重。而且相對於知名人士如明星、政要、“公知”等“大V”,普通人根本沒有前者承受網絡暴力的能力(如應對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小圈子也更加講人情關系而不是對錯是非,所以受害者哪怕占理,在群友關系錯綜復雜的圈子裏也很難求助、也鮮少有人願意主持公道。因此,同樣程度的辱罵、詆毀、騷擾、威脅,是發生在公開的社交平臺,還是封閉的小圈子,對被攻擊對象的傷害程度完全不同。而且由於是小圈子,不太擔心被揭露和引起更大範圍的網民對受害者的關註聲援,流氓惡棍也容易壹手遮天毫無制約,施加網絡暴力自然肆無忌憚、沒有底線,也會更加露骨、公然蠻不講理。而受害者壹方當然更為孤立無援、無法躲避和招架,面對反反復復、持續不斷的攻擊痛苦不堪。這就和大街上打架的人不多,但是小巷和廁所的毆鬥、家庭暴力非常普遍;和平年代光天化日多少年都看不到強奸,但是每月每年各種黑暗角落卻發生無數性侵案,都是壹個道理。最醜惡的事情,往往會發生在大眾視線之外的暗處,互聯網上也不例外。

    我的這壹次經歷,與以前遭遇的校園暴力異曲同工;董佳博、“索拉”這樣的惡霸,與我在學校見過和聽說的流氓惡棍也形神皆似;而在圈子看到和經歷的醜惡,也讓我再次感受到網絡暴力無處不在(我遭受的很輕,主要是其他人受到嚴重的網絡暴力(最嚴重的像“許k宇”這種,被逼的瘋瘋癲癲的,當然他變成那樣,可能也有別的原因,但網絡暴力肯定是原因之壹),因篇幅所限,在此不詳述)。這也讓我更意識到互聯網世界,與線下壹樣,需要法治、理性和公平正義(關於防治網絡暴力的具體對策,我在其他文章中有完整闡述,在此不詳述);也急需推動教育改革,培養有是非觀、正義感、羞恥心的公民、網民,改變惡劣的互聯網生態,清除流氓惡棍、打擊互聯網上的黑惡勢力。

    不過客觀上他們助推了我抗爭的早日啟動。如果不是看不慣這些流氓惡棍,因而仗義執言並被逼走,我可能會壹直沈浸在小圈子裏,而不會在2016年9月就開始維權了,至少可能會晚壹些。這件事成了我投身於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催化劑,堅定了我改變社會不公的決心,並促使我將決心迅速轉化為行動。他們也讓我明白,不僅在線下社會,互聯網社會也是陰暗的、充滿骯臟的,在現實社會及互聯網的各個角落,有無數的“董佳博”、“索拉”、“吼哈”這樣的惡棍,需要被懲治、鏟除。他們在互聯網上恃強淩弱,在現實中也必然橫行霸道(難道他們在現實中的行事作風,可能會和在互聯網上時有本質區別嗎?這樣的人在現實中沒幹過壞事才奇怪呢),傷害過許多普通人尤其弱者;他們青年時欺人,成熟之後就會害人。我不想以“江山易改,稟性難移”來定論,但是這樣的東西進入壯年乃至中年之後依舊不會是好東西,只是手段更加狡詐,把惡毒由囂張外溢變為更加陰損縝密的方式而已。

    如果他們只是普通人也沒太大危害,這些事也就算了,不值得提及太多。但是像董佳博、“索拉(也就是很可能叫吳奕男的這個東西)”這些人,我前面已經說過,根據其日常透露的信息,都是家庭背景很硬、受教育水平很高的,未來也有很高社會地位,甚至還會掌握權力、躋身於國家要害機構。因此,他們作惡的破壞力更大,更有資本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逞兇為惡,是國家和人民之大害。正所謂“德不稱其任,其禍必酷;能不稱其位,其殃必大”,對這類人,如他們不悔改,必須除之。當然,最重要的是改變這種流氓惡棍生長和存在的環境,從根本上鏟除黑幫式人物生存的土壤。如果我不發起社運,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以後我還會在互聯網和現實中不斷遇到同類事情,換個圈子還會遇到(當然,我發起社運也壹樣遇到,但畢竟是做了反抗,而不是幹等著承受欺淩)。我總不能壹直選擇逃避吧,況且我也沒有條件逃避了。這個答題圈某種程度就是中國社會的縮影,而且就我看來,從這個圈子幾個群群成員的素質、知識包括部分人的同情心各方面,還要好於整體上更惡劣的平均社會環境。反過來說,連相對好的圈子、平臺都有如此惡劣的事情,那麽更壞的環境有多惡心,不言自明。

    因此事的刺激,也以此為契機,我放棄了渾渾噩噩、逃避現實的生活,開始了漫長的以行動來維權、呼籲社會關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個人社運歷程。

  (關於上述答題圈的事,我講的全部屬實,並對此負法律責任及壹切其他責任。如果“索拉”和董佳博想砍死我或找人弄死我,或者用法律手段告我誹謗,我都歡迎。我說的每壹句話是真是假,歡迎他們逐字逐句反駁。董佳博這個狗雜種不是聲稱要打殘我嗎?我倒看看他們有沒有這個臉皮和膽量。那個“索拉”敢不敢承認真名實姓?敢不敢說自己在哪上學或者工作?“索拉”慫的連真名姓都不敢露(後來我才查到他的信息)。他們家境明顯都挺好,對他們而言坐飛機出國花壹點錢算不上什麽。而且“索拉”不就在德國嗎?離我所在的地方不遠。以他們“埋伏十個八個人”的人脈,找幾個黑幫、黑客也算不上難。至於別的陰招,例如對別人用過的或沒用上的各種誹謗、騷擾的招數(例如他們也可以說我性騷擾,繼續罵我“日雜美分”,看看有沒有人信),他們隨意,我又不是不知道他們有多陰損和有錢有人脈。

    我公開攻擊他們,風險的確不小,但是我死也不會放過這些狗雜種。他們的兇惡,比起以前我遭遇的校園暴力,並不差多少,只不過只是在網上,而且我立即退出了。如果這發生在現實中,他們的言行會比我前面遇到的大多數校園暴力加害者還要兇暴、明目張膽。當時我退縮了,現在能再退縮嗎?當初他們給了我那麽大羞辱,我怎麽能放過他們?如果我到了現在還不敢批判這些惡棍,還不敢懲惡揚善,我還是人嗎?(如果不是這些人實在太惡劣,到處欺淩他人、在圈子裏強橫無恥,我也不至於寫這麽長的篇幅和用各種激烈言辭敘述有關於他們的這些事。我對99%以上的人都不會如此激烈的抨擊。例如答題圈裏有好幾百活躍的群友,我有這麽批判過其他任何人嗎?有幾個群友和我有口角,但都是小事,而非“索拉”、董佳博、“吼哈”等人這樣的黑惡分子)

    這些事絕大多數都不是我壹個人看見的,而是許多答題圈群友都看到的發生在公開場合的事實。他們平常在群裏是怎樣的人,在那圈子裏待過幾年的老群友都壹清二楚,而且有的人對他們比我更熟悉。同樣,他們曾經和現在上學、工作時的同學同事也都會清楚其行為和品性,他們有本事把所有人都收買了嗎?至於我是怎樣的人,群友們也都知道。哪怕他們弄死我,我也得講出其他人不敢講不願講的事,絕不能縱容這種流氓惡棍。(至於我敘述的這段經歷中提及的答題圈的其他人,大多也都是在圈裏比較活躍的,群友們大多都認識,也互相認識)

    關於這個答題圈的其他事情,也有許多有講述和分析價值的東西;圈裏的各種人物,同樣值得做壹番細致描摹和分析。我在這個圈子裏的確是長了很多見識。只不過那麽多人和事,寫起來需要很長的篇幅,寫本書都富裕,在此就不記述了,以後再說吧。)

(三)堂吉訶德般的維權與單人社運

    從2016年9月赴位於廣州南方報業大樓的南周總部面見記者,到2018年5月28日自上海浦東機場乘機抵港,在中國大陸這1年零9個月期間,我去了許多政府部門、高校和媒體,當面遞交材料、陳情和呼籲;而EMS郵件也發了30多封;主幹內容相同的電子郵件更發給近百人,包括高校學者、媒體記者、政府官員、社會名人、社會活動人士、心理學者等,基本都是我有所了解和認為可信(如看過其書籍、文章或其他場合言論)的人,還有幾十封電子郵件和EMS,發給了媒體、政府機構、高校。

    在此有必要說明壹下當面遞交或通過EMS寄遞、發送的電郵所發的材料、信件、郵件內容:

    每套材料內含4-7份材料,包含80-150張/頁自費打印(當然是自費,或者說是用父親給我的生活費,否則誰給我發錢)的單面紙張/電子文檔,寫給不同機構和個人的有針對性與區別的《致xx(高校/政府部門/媒體/個人)的呼籲信/請願書/壹封信》;我投入巨大心力完成的《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壹些思考》這篇9萬多字的理論性分析文章;根據《思考》而編寫、包含三十三條清晰具體建議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防治校園暴力的具體建議》(即《思考》中的建議部分,也是《建議書》的詳細版)。給涉及我個人校園暴力事件管理部門、新聞媒體的,除了這三份,還有集中而簡要的講述我遭遇的校園暴力詳情的《舉報信》/《我的苦難歷程》,以及匯總了各學校涉事人、旁觀者、知情者的名單《證人名單》。對我非常信任的發信對象,我還發給他們我寫的那篇包括詳細人生經歷的自傳性質的、長達12萬字的《壹個“特殊”學生的自述》。(發送和遞交的絕大多數紙質文件均有我的簽字和手印,只有發給以前個別老師和心理咨詢師的沒有必要按手印)

    因我個人遭遇的校園暴力已過去很久,證據早已滅失,加之中國政府機構普遍存在的不作為和腐敗,我對於通過政府機構或法律途徑解決我遭遇的校園暴力個案並不抱太大希望(但也沒完全喪失這方面的信心,如提起訴訟(我咨詢過律師,追訴期還能商榷),不過需要媒體先報道,產生影響),但指望能夠由媒體介入,調查真相,為我討個道理上的公道、得到輿論上的支持,或許可以改變我的人生命運。

    而更重要的目的,則如我的《呼籲書/請願信》中所說的(引用篇幅較長,且混摘了寫給不同機構的壹些章節。不過很有必要將下列的內容全部摘錄,因為這些文字包括我的壹些基本情況,其中提到的個人想法,也是我四處奔波、呼籲的緣由、精神動力,也與我後來赴港維權的各種行為密切相關):

   “我是壹位學生,由於壹些原因,我遭遇了極嚴重的校園暴力以及相伴的網絡暴力,身心受到極大創傷。因此現在我寫了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並發送給新聞媒體、知名學者、政府機構、社會活動人士及各大高校和社科機構,希望能夠為社會關註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以及其他教育問題、青少年成長問題提供壹種參考。我不僅是為了自己,也希望能夠幫助比我更悲慘的受校園暴力傷害的百萬千萬孩子。

    如果建議信中提及的那些制度或機制現在已經實現,最近數十年來遭受校園暴力傷害的百萬、千萬乃至更多未成年人,就不會遭受這麽多的欺淩,就不會經歷那麽多的痛苦,即便遭遇校園暴力,也能早些被制止、被救助,更有充分的證據追究責任而不是苦於證據不足無法追責,更不會像現在遭受各種誤解、冤屈,以及帶來的歧視、排擠和各種長期的、嚴重的、永久的傷害。

    我親身經歷過校園暴力,同時也親眼目睹、親耳聽聞了許多發生在身邊的相關校園暴力事件,有許多孩子就因為青春期受到欺淩,身體被傷害、精神被擊垮、尊嚴喪失,如同花兒被摧折,原本應該美好的青春被毀掉,甚至壹輩子留下陰影,對成年後的生活造成嚴重危害(具體危害我寫在發給妳們的文章中),正如我在建議書中所說的:

    “校園暴力的本質,是壹種精神剝削,它與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壓迫、強奸與性騷擾、歷史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現在LGBT人士處境有很大改觀但是還存在被歧視和迫害的情況)、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利剝奪等壹樣,都是壹種傷害、壓迫、迫害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損傷,包括現實利益的毀損與心靈創傷。保護未成年人,要著重保護遵紀守法、不傷害他人的那些未成年人,而不是本末倒置,容忍壹些人傷害他人,給他人帶來無可挽回的身心傷害,而這些加害者在這種欺淩他人過程中“積累人生經驗”、成長起來,“慢慢變好”。

    但是相對於階級壓迫與社會動亂、政治迫害、種族壓迫、性騷擾、歧視LGBT人士、對殘疾人的欺淩,校園暴力是被忽視的,雖然許多校園暴力的酷烈程度不亞於甚至高於前者。這種現象必須被扭轉、被改變。必須要重視校園暴力問題,因為無論是校園暴力的殘酷程度、還是涉及的人的數量、長期危害,都可與女性在歷史與現實受到的性別性質傷害、LGBT人群受到的迫害、殘疾人權利權益的喪失“等量齊觀”。

     每時、每天、每月、每年,都有未成年人在受校園暴力的摧殘,而日積月累,年復壹年,就有數百萬、數千萬孩子被校園暴力傷害(中國缺乏統計數據,可根據壹些調查及類比日韓及港臺地區的校園暴力發生比例、件數推算中國大陸數據),讓他(她)們的童年、青春充滿傷痕、黑暗,甚至終生都自知或不自知的處在青春的陰影的籠罩下,原本健康快樂的生命變得晦暗、陰暗,充滿悲劇的度過壹生。

    當發達地區的大多數孩子都生在陽光下,得到充分的呵護而無憂無慮的生活時,還有許許多多孩子,尤其生活在發展相對滯後區域的、教育質量有待提高的學校環境的孩子,經常處於被欺淩、被傷害的生活狀態下,每日每年都處在恐懼、屈辱與痛苦之中。他們是被大多數人因“幸存者偏差”而有意無意忽視的人,是因缺乏關註與關愛、甚至被校園暴力旁觀者冷漠以待而受到在遭遇校園暴力後的二次、多次重復傷害的人。他們本性與其他普通孩子壹樣純良,命運卻與正常生活的孩子迥異,飽受校園暴力的傷害,這何其不公?連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都有法律保護、都給予其各種改過自新的機會與條件,這些無辜(或者所受傷害遠超其應該承受的程度)的校園暴力受害者為何卻無人幫助、甚至還要受到更多誤解、面對冷漠無情的世界?黑白顛倒,善者無善報,惡者無惡報,甚或軟弱善良之人飽受欺淩,兇頑惡毒之人卻人生之路順利無阻,通過欺淩剝削他人走向成功。黑白顛倒,善者無善報,惡者無惡報,甚或軟弱善良之人飽受欺淩,兇頑惡毒之人卻人生之路順利無阻,通過欺淩剝削他人走向成功,成為既得利益者,天理何在?

    “公平正義比太陽還要有光輝”,對於未成年人的世界,同樣如此。未成年不是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不是青少年生存於醜陋的叢林法則環境的遮羞布。我們不應該對未成年人遭受的來自同學、同齡人、老師、家長等多方面的傷害作壁上觀,或者輕描淡寫。我們必須加強防治校園暴力的制度建設、社會參與,推動防治校園暴力的制度化、法制化、公正化、科學化、透明化、普適化、公共化。要讓防治校園暴力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讓每壹起校園暴力事件都得到相對更為公平的處置;讓每壹位未成年人都得到平等的對待,讓受傷害者得到公道和救濟,讓加害者受到懲罰和真心悔過;讓社會公眾,不同職業、不同階層、不同地域的公民們都普遍的、廣泛的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的進程中來,共同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的成長保駕護航。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強則國強,少年進步則國進步,少年自由則國自由,少年雄於歐洲則國雄於歐洲”。同樣,少年愚則國愚,少年兇暴則社會暴戾,少年殘忍則國人狠毒,少年謊話連篇則中年老年時誠信缺失,少年蠻不講理則國民胡攪蠻纏,少年三五成群尋釁滋事則成年後拉幫結派狼狽為奸,少年學生時代不獨立思考和有批判思維則成年工作後冷漠因循忍耐服從,少年虛偽缺德則成人狡詐陰險……為了我們的下壹代的成長,為了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我們必須改革教育、增加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註、強化治理,以保護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孩子們的身心健康,讓孩子們不再生活在恐懼之中,讓每壹個學生都能夠平等的、自由而不受外界傷害(尤其不受同儕欺淩)的前提下學習與生活,讓每壹個生命都快樂、自由的成長。

     雖然解決校園暴力問題要通過很長時間的努力,但是必須盡早做、盡快做,盡各自所能去做,盡可能讓更少的人受害。反欺淩行動的遲緩,就意味著有更多的未成年人受校園暴力的摧殘,時代雖然在不斷發展,他(她)們的青春卻只有壹次,無法重來。防治校園暴力,迫在眉睫,不能拖延。”

    簡單來說,因為我的人生、前途命運被校園暴力毀掉,但我不願意這麽認命了。我很想為校園暴力受害者們爭壹口氣,讓社會能夠聽到受校園暴力傷害者的呼聲,讓人們知道校園暴力受害者所受的苦難。如果這樣,我這麽多年所受的欺淩、屈辱就沒有白白的承受。如果我的建議被政府和相關機構采納,很大程度上就能讓許多其他的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轍;如果社會各界人士都能關註、了解校園暴力的表現形式、發生原因和嚴重性,參與防治校園暴力,那麽反校園暴力的目標就能逐步實現。更進壹步的,還有可能以反校園暴力為切入點,推動教育改革,讓我呼籲的對於教育內容與形式的改革建議得到重視,尤其推動人文學科教育朝實用性、批判性、多元性方向發展。

    如前所述,我用發送電子郵件、通過EMS寄遞材料、找相關個人與機構面談並當面呈交材料這三種方式,來呼籲社會關註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推動教育改革。

    向社會活動人士、學者、媒體等個人或機構發送電子郵件,並不簡單。雖然我發給他們的附件(幾份正文材料)大同小異,但單獨致他/她/機構的信卻大不相同。我在發給每個人/機構之前,都會詳細了解此人或機構的概況,除其身份,還要了解他/她擅長的知識領域、成就、價值觀、現在的基本生活工作狀況及近期動向;該機構(媒體、高校)的概況。以媒體為例,需要了解其風格、價值取向、在國內外新聞界的地位、歷史成就(假如有的話)、能夠側重於哪方面(如理論分析/激發情感、促使政府行動/引發民間討論/利於國際社會關註)來報道校園暴力問題……

    不過我了解這些倒不需要太多時間,因為我發往的大多數人或機構,都是我有所了解甚至很熟悉的人或媒體。例如秦暉教授,我詳讀過他的幾部主要著作,了解他的思想價值觀與品格;如壹位南周資深記者C(此人對我還不錯,為保護其名譽,在此不便透露姓名。後面還會提到),我細讀過他絕大多數文章和報道,對其擅長領域與報道風格極為熟悉;如紐約時報,我常看其中文網文章,其政治傾向和傳遞的價值深入骨髓,是我非常崇敬的媒體……我只需要對他們的個別信息、最新動向再確認壹下就好了。

    真正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的是給他/她們寫信。信中都要涵蓋上面所提的對方的概況、成就,我為何認識/找到他,最重要是怎麽把校園暴力問題與這些收信對象聯系起來,讓他們覺得自己有必要幫助呼籲社會關註校園暴力、參與防治校園暴力。而這,就需要具有針對性的寫不同的內容。每封信少則近2000字(如《致賀衛方教授的信》),多則6000字(如《致紐約時報的壹封信》),每字都要字斟句酌,爭取字字入骨,充分、完全、深入的表達我的觀點和訴求。不過也有些信可以用較類似的格式,信的主體部分內容相同,如致中國各大高校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我寫給壹百多人/機構,除去可重復的部分復制粘貼,分別寫成的致他們的信(不包括那7篇正文)累計就有三十至五十萬字(沒具體統計過,估算的)。然後,再壹份份的發出去,等待回音。

    我通過EMS寄的紙質文件,以及當面遞交的材料,也包括與上述寫電子郵件同樣的心血,當然還有更多的辛苦。寄EMS,不是壹件輕松活。如我當時發的推文:“我印的紙質文件累計就有四五十份(每份三到六篇,最長的55頁,短的建議書也有14頁,每份共計120多頁。以上不含《自述》。少數包括《自述》的又多出80多頁),每次印幾份,還要區分發給不同的人和機構的內容差別,還要每篇都簽字按手印,然後提著大包去郵局,然後怕搞混了,寫壹份快遞單交壹份,然後如法再交第二、第三第四份……然而那些接收機構呢?”僅僅去復印店印文件,就動輒近百元(壹次印四五份)印刷費,還要扛著那麽沈的文件去郵局,大熱天大汗淋漓。在郵局,每份寄遞費用因重量和省內外的區別,費用在25-45元之間,僅郵寄費就累計花費不低於1000元。

   為了呼籲被重視,也希望找到可以幫助我個案的人或機構,我還經常乘車(火車或長途汽車)去媒體機構、政府和高校。我常住在河南,而為了去這些機構,以及去拜訪我認為可以幫助我的人,還有上訪,我去了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至於省會鄭州,自初中起去過不計其數,很多是散心),其中上海和北京都去過多次,有時會常住在京滬的青年旅館。而這,需要不小的開支和巨大的精力。但這種奔波換來的常是閉門羹或假意的客套。還有壹些人恰巧不在(因無聯系方式無法預約,且有聯系方式的大多我也不預約,因怕被直接拒絕;而如果我到了他們辦公室門口,見了面,我有機會當面陳詞、講述遭遇和目的,把事情講清、講細,然後直接面呈材料,對方收下的幾率就比較大。當然,這麽做是不太合適,但實際效果會好壹些,哪怕根本上還是沒有多少作用),而我只能返回河南。不過我出門也不止為了這些,還有以旅遊緩解緊張心情,以及找心理咨詢師做心理咨詢的目的。而在此期間,無論是拜訪他人、旅行還是上訪,都讓我見識了各種人和事,認識到社會的病態、國人身上包括自私利己在內的各種劣根性,以及民生疾苦、世事艱辛。我就像塞萬提斯筆下的堂吉訶德,壹個人孤身與社會不公、校園暴力遍地的大環境搏鬥,在懸殊的力量對比下,做著力所能及的事、追求著力所不及的目標。

   (四)壹滴水無法穿石,壹愚公不能移山

    我歷經壹年多的奔波勞累,奮力維權和呼籲,卻沒有明顯成效。除了個別記者和學者有所回復之外,大多數人不是毫無回音,就是敷衍、搪塞,最後同樣渺無音訊。而有回復的,也只是口頭上答應關註校園暴力問題,即沒有公開呼籲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問題,也沒有幫助到我的個案。個別願意報道的,我卻因故錯過,現在非常後悔。如果具體講我在大陸的呼籲經歷,見到的每個人、得到的每個回復,篇幅會很長,就只舉個別例子和簡短節說。

    至於他們為何如此對待,為何我的努力很大程度上是無用功,我猜測應該包括以下這些原因:

    1.國人普遍精致利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即便看起來德高望重的學者也是如此。關註、呼籲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不是他們必須盡的義務,也不是大多數人的本職工作,所以他們不關心不理睬;(其實的確無可厚非)

    2.我是壹個普通學生,因校園暴力高考失敗,沒有背景和社會地位,連學歷都欠缺,沒有社會影響力,人微則言輕,夠不上這些知名人士和媒體機構關註的資格;

    3.有些人太忙,無暇顧及我的呼籲,甚至連看我寫的文章的空閑都沒有。

    4.無利可圖,和1差不多,畢竟現在中國是權錢社會,無利不起早。

    5.現在的國人和中國高校、社科機構(及其成員),還沒有自覺的公益心、更無關心弱勢、關心國家政策的公民意識,缺乏社會責任感。

    6.認識不到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嚴重性,不知道校園暴力對弱者造成的巨大痛苦、導致影響壹生的創傷。而同情心同理心更缺乏,無法對我的悲慘遭遇感同身受。此外,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雖然很普遍和嚴重,但是大多數人還是沒有當成需要系統性制度性解決的社會頑疾,而是傾向於認為是次要的、邊緣的議題,沒有充分的認識和足夠的重視。(雖然我在幾篇文章中都詳細說明了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如何嚴重、防治的必要性多麽迫在眉睫)

    7.除了個別有所交流(包括面談和打電話、發郵件)的,大多數人對我不了解,完全不認識我,且從未遇見過像我這樣遞建議信、請願書之類的人和事,不能理解我為何要做這些(雖然我在相關文章及給他們的信中都清晰完整的說明了行為動機),所以擔心我居心不良、有什麽企圖,不敢與我接觸。

    8.我發的個人遭遇的校園暴力詳情,可能寫的太直白坦蕩,包含大量非常負面的內容,也包括我自己的陰暗面(包括但不限於做的不好的事情、個人性格的缺點),因此看過後不知所措、不敢相信、當我神經病、甚至被嚇住,幹脆敬而遠之。

    9.我個人的事情涉及當事人太多,不願意因為我爭公道而得罪那麽多人。

    10.我的事情時間太久遠,沒有新聞時效性。

    11.這個世界,現在的中國,苦難太多,比我慘的大有人在(即便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比我悲慘的也難以計數),所以我的事情排不上號,或者要排號慢慢等。

    在8、9、10、11的因素影響下,我的建議書和請願信、希望相關人士和媒體關註普遍性校園暴力問題的呼籲也被忽視了。

    除了這些不同時期相近的社會制度和環境、國人和世人人性共通的固定性原因之外,恐怕也有時代變化的因素。在2013年之前的胡溫時代,中國公民運動蓬勃發展,公益組織、維權組織也如雨後春筍般破土而出。例如,我如果有機會參與許誌永、郭玉閃等人發起的新公民運動,為中國民主轉型出壹份力,我想我不僅可以得到救助,還完全可能實現我的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的目標,並依托組織大展宏圖(如參與教育改革、教育平權的研討和實踐),成為公民運動的先鋒和骨幹。在那時,新聞自由度也較大,我的呼籲也可能如同“躲貓貓事件”、“鄧玉嬌事件”等得到媒體關註(我的事沒他們嚴重,但我的主動性強,個人能力強,且我所反映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教育弊病,與他們的壹樣,均為以個案反映出普遍性的社會問題)。我在那時維權,很有可能得到來自社會四面八方的關註和聲援,在愛的鼓勵與正義人民的保護下,有了維權組織和其他維權人士的支持,就能夠掀起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教育改革問題的關註、討論,並推動問題的解決。

    可自習近平上臺後,輿論管制日益收緊,而民間組織更遭遇外科手術式打擊,公盟被解散,各種維權和平權性質的組織銷聲匿跡,其余公益機構也日益敗落、名存實亡。整個社會風氣也日益墮落,在開明年代大家覺得關心國計民生、捍衛公共利益是理所應當,而如今“自掃門前雪”的精致利己卻成了國民的“本分”。我所反映的社會黑暗面,不符合習時代宣揚的主旋律與正面價值觀,以揭黑為榮的維權時代已經壹去不返。我個人的維權和呼籲,自然也在時代的疾風驟雨中雨打風吹去了。

    個人的命運,總與國家的興衰榮辱、時代的潮起潮落,息息相關。對試圖與時代相搏、有靈魂的個體,影響尤甚。

    這些只是我個人頭腦所能想到的,當然還有許多我意識不到的因素。因為我遭遇嚴重的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又在很長時間內獨居,性格孤僻、生活孤立,確實很多思想與社會大眾格格不入,我無法理解甚至根本不能完整清楚的知道社會上形形色色的國人內心都在想什麽、心機有多深、思想多陰暗。(當然,隨著時間推移,見識增多,我現在(書寫本文時)對人心的惡毒與社會的黑暗又多了許多認識)

    無論他/她們究竟出於什麽原因,總之,這壹年零9個月,我飽嘗了他/她們各種無聲的拒絕、狡獪的敷衍、彬彬有禮的提防、居高臨下的嫌棄。這些位居中上階層,其中壹些還不乏知名度的各界人士,其言行、嘴臉,讓我大跌眼鏡,既失望更憤怒。

    在此不妨舉出兩例。我維權和呼籲的第壹站,就是南方周末。我是在閱讀南周中度過中學時代的,它對我的意義非同壹般。南周的影響力、公信力無疑是國內報刊中的佼佼者。哪怕經過2013年新年獻詞事件的挫折,其在非政治性議題的報道上仍極富權威。因此,我對南周寄予厚望,希望他們以我的案例為切入點,通過專題報道來呼籲社會關註和防治校園暴力問題。2016年9月,我奔赴廣州,去南周總部面見記者。之所以選擇去面見,就是為了引起他們的重視。當面陳述我遭遇的校園暴力情節會更具感染力,口述可以提高可信度,問答交流中還可以引出、增補更多需要講的東西。我想方設法給家裏要錢(我當然沒辦法說是為了去南周),此時正值父親大病初愈,我姑姑還掌握著部分財產支配權,所以又發生了醜陋的爭吵,最終拿到了壹千多塊錢。我就拿著這些錢坐火車抵達了廣州,在大學城找了小旅館住下,住的50元壹天的空調小單間。雖然廣州有許多景點,我所住的附近就是中山大學,但我沒有任何心情看景色、逛校園。我此行唯壹的目的,就是希望得到南周的關註和報道。

    在去南周總部之前,我壹改頹廢和不修邊幅的形象,換上新衣服,從頭到腳洗的幹幹凈凈,刮幹凈胡子,頭發也在不久前理好了。我做這麽多,當然是希望給接待我的記者壹個好印象。此外我還把自己高中時寫的隨筆之類帶上,以證明我的文字功底和知識水平。抵達廣州後多次打了南周的電話,他們轉到了應該是關註社會新聞方面的記者組。總之,我為了這次接受采訪,做了很多準備,而且是帶著壹種崇敬的態度去見南周記者。

    當我到了南周總部所在地--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在大門口的登記室,保安要求先打電話聯系。我又打了那個電話,然後等待。過了壹會,壹位女記者到了,她叫丁捷。她確認了我的身份,告訴保安,“是來找呂宗恕的(當時我只聽到這個名字,不知道是哪幾個字,後來我搜索南周記者名單,才知道是“呂宗恕”這三個字)”保安刷了我的身份證,打印了壹個類似通行證的東西。然後我就隨這位記者去了大樓餐廳。

    我問她這算是正式采訪嗎?她不置可否。我問現在談話有沒有正式做錄音,她說沒有。我第壹次和記者見面,比較緊張,言談狀態不好。壹開始我自己對個人遭遇做大致敘述,後來我說可以她問我答,這樣更好壹些。然後她粗枝大葉的詢問和記了壹些校園暴力發生的時間、地點。整個談話過程中,她既不熱情也不算冷淡,不過明顯有敷衍和缺乏重視的語氣。最後她問我有沒有文字材料,我說還沒來得及寫(當時去的比較急,並且想以口述為主,以後補充文字材料,所以就沒來得及寫,畢竟寫起來必須從頭到尾內容很長,寫的短了又說不清)。臨走時我向她要了郵箱,告訴她寫完之後會發給她。她滿口答應收到後就會回復處理。本來安排應該是見呂宗恕記者,但是她在全程並沒聯系呂記者和我見面或者通話,只有她自己壹個人跟我談話,或者準確說是在應付我。我不知道這是她自作主張還是怎麽回事。

    在從廣州返回河南的火車上,我就開始寫個人自述和關於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我花了將近壹個月,回憶著那些痛苦經歷,回憶各種看過的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資料,然後又在網上查詢確認,拾遺補缺,才寫完了有10萬字(後來修訂、擴展到12萬字)的《壹個“特殊”學生的自述》、7萬字(後來修訂、擴展到9萬字)的《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壹些思考》兩篇文章,然後發到丁捷的郵箱裏。她給了壹個非常簡短的回復,說已收到,閱後回應。結果從此之後壹個回應都沒有。我後續又發給她郵件,問她是否方便將材料轉發給南周壹位資深記者C和評論員戴誌勇,因為二人都適合報道校園暴力,後者在南周寫過關於校園暴力的評論文章且知識豐富,前者關註弱勢者的權益且做的報道大都客觀理性。QQ郵箱發QQ郵箱可以撤回,於是我撤回郵件看看她有沒有讀,顯示撤回失敗,她讀過了,但是沒有回應。後來我多番詢問,她都不說話。而我後來給C記者微博發私信,問他有沒有收到他同事丁捷轉發的關於校園暴力的兩份材料,他說沒有收到。此後我又給丁發過幾次個人情況的補充說明和前面文章的修訂版,她依舊沒有回復。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我那時是非常憤怒的。前面已經說過,我為了這次見面,費盡心力的準備了那麽多,千裏迢迢從河南趕到廣州,對南周充滿美好的期待。然而這位丁記者,連對我最起碼的尊重和禮貌都沒有。如果她看完認為不適合報道,難道不能回復我壹下,哪怕簡單的寫幾個字解釋壹下理由?我讓她轉給C記者和戴誌勇評論員,如果她認為不方便,也可以直接告知我,但是她讀過之後不說行不行,完全不回應算怎麽回事?做出拒絕報道決定後不給當事人任何回復,是南周所有記者都遵循的默認規則嗎?還是見人下菜碟,對不同的來信來訪者區別對待?而且我不同於許多發給南周接收新聞線索的公共郵箱的讀者,我是親身到了南周總部與記者面談過的,郵件是發給南周記者個人工作郵箱的。此外,我後來在百度上查到她當時只是實習記者,那麽她有沒有把我的材料轉給呂宗恕等同壹新聞組的資深記者共同閱讀和商討?壹個實習記者有權單獨否掉壹個可資報道的案例嗎(後來C記者是說過可以報道的,他把我的材料給了上級編輯,原則上都通過了)?我付出那麽多心血,在經濟非常拮據的情況下好不容易來到廣州,換來的就是這樣無禮的對待?這種不置可否的態度,是不是嚴重耽誤了我去找其他人和機構呼籲?作為南周記者,有沒有最起碼的職業道德與修養?對得起“南方周末”這個金字招牌嗎?我為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呼喊,把這次會面當成極為重要的決定命運的事來準備,卻被中國最大的自由派媒體以如此冷漠的方式拒絕。雖然現在沒那麽憤怒(很大程度是因為經歷和耳聞目睹類似的人和事太多了),但依舊覺得很是惡心。

    這件事也讓我感到,包括許多記者在內的中國自由派中產,對待中下階層的老百姓,是不懂得也不會去尊重的。各種禮節往來,僅限於同階層之間。他/她們文字上寫的都是對底層的關懷,心理上卻將自己和老百姓做了清晰的區隔。我不認為自己的情況是特例,國內媒體記者對待求助的老百姓,恐怕大多都是如此(關於這壹點,我看到聽到過壹些例子,篇幅所限,在此不記述)。至少我後來求助的對象,大多數都與丁捷很是神似。當然也有還不錯的,例如前面提到的南周資深記者C,我與他在近兩年內聯系了十多次,他還在咖啡館請了我壹次(當然主要是為了找個安靜環境談話)。不過這種好人鳳毛麟角,而且在某些關鍵時刻,還是把自保當成首位,後面還會提到。

    丁捷這個例子是媒體界的,下面再舉壹個高校的例子。關於我為什麽要找高校學者及高校本身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在致各高校的信中有清晰解釋,在此節選《致中國人民大學的請願書》中的壹小部分內容為例說明:

    “我也向包括貴校在內的全國各大知名院校發出請願書(即本文),將我寫的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信發給妳們。中國人民大學作為中國最優秀的以人文社科院系為主的高校,在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青少年成長、教育改革、公民社會建設等方面的研究自然應當仁不讓的成為高校中的先驅和表率。我希望妳們學校及相關院系也能在研究校園暴力的成因、背景、危害及如何治理方面得到創造性、實用性成果。

    正如我在《建議書》中提到的,要建立專門研究校園暴力的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校園暴力發生的成因、危害及治理方式,為治理校園暴力提供智力支持。委員會應包括教育學家、心理學家、公安和司法界專家(例如刑偵專家、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學者等)、傳媒學專家、科技與醫療衛生專家及其他有與治理校園暴力相關的各種專長的專家學者,集思廣益,進行分學科、跨學科研究,並與學校及政府、NGO等對接,將理論研究與實踐結合,極大的加快防治校園暴力進程,在防治校園暴力方面實現突破性、創新性、革命性進展。而高校無疑是該委員會運轉最重要的平臺,而高校師生則是研究校園暴力問題的中堅力量。

    如果人大攜雄厚之社科研究實力,讓社科類院系的師生集思廣益參與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研究,輔之以充分的研究經費投入,必定會取得巨大成果。而人大利用自己在國內的地位和影響力,更是足以將防治校園暴力的研究成果推向實踐、讓社會廣泛關註校園暴力、讓政府、司法機關、學校、NGO、新聞媒體發揮各自職能,讓學生、學校教師、學生家長、政府公務員、警察和法檢獄政人員、社會活動人士和公益人士等有關各方根據妳們的研究來科學合理的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中來,共同為防治校園暴力而努力。如果妳們這樣做,將會惠及億萬未成年人,讓未來的孩子們不再受校園暴力的傷害,都能安全健康的成長。我在此替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們感謝妳們,他(她)們知道妳們的努力後,即便沒辦法直接道謝,內心也會感謝妳們的。”

    因此,我趕赴各大高校,想要見到我比較熟悉(單向認識)的學者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及我個人情況的材料。我想見的學者中,就包括中國人民大學的張鳴教授。2017年晚春初夏之際(我忘了具體時間),我赴北京,其中壹站就是拜訪張教授。

    去人大之前,我已去了北大。北大雖然開放參觀,但每個學院都不允許外人自行進入(例如錢理群教授所在的文學院、賀衛方教授所在的法學院,我都去了其學院門口,但都不許入內,我也約不了人家那樣地位的,後來只好發了EMS),必須事先和要見面的學者預約。而清華在工作日直接大門就不讓進,公安大學則是任何時候都不許外人自行進入(同樣必須有約定才能進),兩個學校門衛在大門口就把我阻攔下來了,院子都沒進去。而張教授所在的人大國關學院大樓,只需登記就可入內。

    我到了樓上,找到了寫有“張鳴”牌子的房間,敲了半天也沒有人開門。於是我去學院辦公室問,被告知張教授已退休,不常回學校了。我心壹下子涼了。我原本很期待當面給張教授陳述我的遭遇,讓他幫著將有關材料轉給他認識的官員和搞相關研究的同事朋友,我還預想見面後如何慷慨陳詞,沒想到是這樣不幸運。而我又無法長期在北京待下去,更不方便每天跑到人大來等他。然後我問有沒有張教授的電話,辦公人員給了我壹個他辦公室的電話,人都不在,我打了自然打不通。不過我在走廊裏打電話,能清晰聽見張教授辦公室裏電話的響聲。於是我又返回辦公室,問能不能聯系壹下張教授,我很想見見他。坐在椅子上的壹位學生模樣的人說,“張教授不是想見就容易見到的”,這言下之意教授也和官員壹樣倨傲難見嗎?辦公室裏的人都拒絕提供張教授的其他聯系方式,我只好作罷。等了很久還沒人,我就走了。

    我後來連續好幾天給張教授辦公室打電話,竟然有壹次打通了。接電話的人說,他是張教授的學生(不知道是否是那天在學院辦公室見的那位),我就告訴他我也是學生,有壹些個人材料想交給張教授,能不能提供張教授的聯系方式。他說我可以在微博上給張教授發私信,我說發過但是張教授沒有讀(未顯示已讀,可能張鳴教授不看陌生人私信)。後來他說讓先發給他,告訴了我他的郵箱。然後我就把相關材料發了過去。而且在信的內容裏,我對他非常尊敬,當然也少不了感謝之類的話。對方說收到了,然後就再沒回應了。不過這時我已經遭遇過不少拒絕,只追問了壹次不再聯系了。我估計他也沒有將材料轉給張教授。他告訴了我他的名字,沒有包括姓氏。現在已經忘了(好像帶“德”字?),郵件也早已刪除(為安全起見,我經常刪除郵件已避免被盜而泄露信息)。不過他在2017年有張鳴教授辦公室的鑰匙,並且替張教授接電話,應該和張教授關系很親密,張教授可能是他的導師什麽的吧。如果有人想知道姓甚名誰,問壹下張教授或他身邊的人哪個學生在2017年春夏兩季時有他辦公室鑰匙、幫他處理部分工作,就立即知道了。現在有人提起那人名字,我肯定能回想起來。(越是沒有透露、我沒有記錄名字的,我越會想辦法打聽到)

    現在分析此人的心態,估計壹開始把我當成其他高校的學生,以為是什麽公事或與張教授熟識,所以願意接收材料。他看過之後發現全是訴說苦難和抨擊社會不公,以及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這種社會運動方面的東西,並不認為與張教授有關;也從字裏行間了解到我是高考失敗的高中生,沒有什麽身份地位,就不再搭理我了。很明顯,階層之間的界限是很分明的,對待有利益瓜葛和個人愛憎的熟人和沒有任何關系的陌生人也是天壤之別。就像人大東門許多賣假學生證、殘疾人證的農村大媽,和幾十米外人大院裏的天之驕子們--人大學生,是每天都能互相看見卻沒有任何交集的兩組國人。二者同樣都是黃皮膚黑頭發的華夏兒女,甚至來自相同的家鄉,卻如同生活在兩個世界,互不相交。而我的行為,在張教授的那位學生看來,不僅很怪異,也無疑破壞了不同階層不相交的等級關系,是壹種“僭越”。現實中的北京沒有物理意義上的折疊,然而各種有形無形的界限同樣分明和殘酷。(而且人大學生之間是平等的嗎?人大本科畢業生雷洋和人大自考生李寧(山東蓬萊訪民李淑蓮被虐致死案中李淑蓮的女兒,為其母被害而鳴冤、奔波、抗爭已有十年),得到社會重視程度壹樣嗎?前者有大批校友簽署聯名信、利用人脈等資源互聯和聲援其家人,後者有壹位人大校友、老師或學生為她和她母親說過壹句話嗎?)

    至於張鳴教授如果知道了我的求助,會不會幫忙,我也不確定。他自己也能力有限,最多只是把我的材料轉給其他人或者在網上公開壹下。當然他也可能根本不理睬,畢竟我把材料郵遞、發送給其他幾位德高望重的學者後,除個別的,大都毫無回應,張教授也難例外。

    篇幅所限,在此只暫舉這兩個例子。在壹年零9個月中,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期間遇到的其他許許多多的人和事,以後會另寫文章詳細講述。本文主要講在港經歷和流亡前的生死掙紮。

    總之,當面被敷衍、被假模假式的客套應付、吃的各種閉門羹,讓我在殘酷的校園生活後又體會到人情冷漠世態炎涼;看著沒有回音的求助私信、顯示已讀卻渺無音訊的電郵,就能感受到這個世界的冰冷和無情;透過手機屏幕,仿佛就能看到收件人冷漠、鄙夷、嫌棄和不屑的臉,看到人間滿滿的惡意。我越來越懷疑,他/她們在自己的書籍、文章中寫的,在各種演講、訪談和微博微信上說的,是發自內心的真話,還是僅僅停留在紙面上的空話、甚至偽裝?我寫的每封信都字斟句酌、根據不同收信人的不同身份與情況做針對性的懇求,壹腔熱血寫的肺腑之言,代表百萬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的幾十萬言的無聲吶喊,最後換來的就是壹言不發或矯飾虛偽的對待。其中壹字不回、壹言不發的最具陰深,讓妳找不出“把柄”或者批評的由頭,從根源上、壹開始,就斷絕或者不開啟聯系、幫助,直接擺脫我呼籲、求助帶來的“麻煩”。但壹言不發背後,也能推斷出其各自冷漠、自保、精致利己的內心。

   (當然也有好人,有些溫暖的回應,但很少,最寬松計算也只有十幾人(不到我聯系過的人和機構的10%),回應也很有局限,在實質上並沒幫到我,並未公開呼籲關註校園暴力,只是做到了對我最起碼的尊重和理解)

    他/她們那些慷慨激昂的演講、充滿憂患意識的文字、對不公的憤怒之語與對苦難者的同情之言,和在我求助後的推搪、沈默,甚至提防,構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面孔。他們每人分別只有壹副皮囊,但都有兩套靈魂,可以在寫作、公開場合活動時用壹套,私底下拆掉那套換上另壹套。或者不止有兩種面孔兩套靈魂,而是有許多套,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面對不同的人,熟練的換上自認為最合適的壹套……(這些人還是我個人認為中國社會中地位和學識較高、品性比較好的,甚至許多是百裏挑壹的好人。他們都如此,那麽其他人呢?可想而知、壹目了然。這個社會殘酷的讓人(至少讓我)不寒而栗)

    毫無疑問,他/她們並沒有強制性義務幫我、呼籲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政府和其他責任機構除外)、推動教育改革,他們不需因此承擔任何法律上的責任。但公共道義呢?社會責任呢?以及更深層次的公民義務呢?他們真的看不到校園暴力已經嚴重到何種程度了嗎?那麽多校園暴力案例、未成年學生被毆打、淩辱的視頻和照片,視頻中受害者屈辱的求饒、撕心裂肺的哭喊,難道他們看不到嗎?以萬計十萬計的最嚴重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根本難以正常學習和生活,前途命運被摧毀,處於絕望的深淵中,只需壹拉,這些飽受欺淩的孩子們就得到新生了。“救人壹命勝造七級浮屠”,為什麽這些名人、顯要人士就是不去幫助弱者呢?精英的良知與正義呢?哪怕只是做壹下呼喊、壹次轉發也好啊。對他們來說,這並不需要付出什麽代價,相反有時對他們自己還有好處,例如關註校園暴力這種社會醜惡現象可以提升自己的形象、成為伸張正義的表率。當然,他們也有許多擔憂,就如前面提到的那些。權衡利弊,按如今扭曲而灰黑的價值觀論,的確是弊大於利,至少大於實際的、物質的利益,於是選擇拒絕和沈默就不難理解了。其實現在冷靜下來,我當然能夠明白,而且非常清楚明白。但是在那無助而掙紮的兩年,就當局者迷了,無法接受這種殘酷的現實。我也知道自己的求助和呼籲方式在中國人看來的確比較怪異、難以理解、脫離國情,但在當時的情況下,除了用這種方式求助和呼籲,我還有別的選擇嗎?失敗之後,我還有別的出路嗎?

    我也在想,如果我是名校學生,乃至社科院研究員、大學教授,如果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是不是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到處碰壁,而是能得到壹些響應、做出壹些成果了?但如果我能考上名校,那恰恰會是在遭受校園暴力程度不嚴重的情況下,那樣反而不見得有現在這樣的動力了。換做其他人,更是會在成功之後做個精致利己主義者,放棄對普遍性問題的抗爭。即便報復,也只會報復當年欺淩自己的加害者個體,而非改變社會結構性不公、青少年圈層普遍的醜惡。這些成功者是不會為弱勢群體說話的。我後來在寫給香港社會活動人士的信中就提到了這個問題:

   “我以前的忍耐,都是為了考上中國人民大學這樣的高校之後,再利用影響力去做現在做的維權的事情,毫無疑問那樣做更好,因為我有了身份、地位、人脈和各種得天獨厚的條件。但是現在難以實現了,只能就現在這樣沒身份沒地位的做。

    其實這也是許多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各種青少年受害者共同的困境、悲劇:人生剛剛開始,就被摧毀了正常的學習、生活,被摧毀了學習能力、人的精神被擊垮、毀掉了人際交往的意願、無法正常的進行學業和工作,自然也沒有充足的收入和較高的社會地位。

    反過來,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旁觀者,卻因為沒有被欺淩,沒有受到以上這些損害,甚至從欺淩受害者中得到心理的滿足與愉悅(就如強奸犯壹樣從強奸中得到快感),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甚至取得很好的社會地位與收入。他們是青春期的既得利益者,自然不願意提及曾經的校園暴力,甚至輕描淡寫、歪曲事實以打壓受害者的控訴。青少年受害者的話語權,已經被“扼殺在搖籃裏”、摧毀在萌芽中。

    因此,這本身就是悖論:受害者話語權是不足的,就是因為他們是受害者,他們受的傷害,害得他們沒有身份地位和各種條件。反過來有話語權、有能力與條件的,是加害者和旁觀者,他們沒有動機去講防治校園暴力、甚至替校園暴力辯護。這在我發的《思考》壹文中有詳細講述。相對來說,我是受程度較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條件(尤其知識水平)最好的,這也是我能夠做這麽多的原因。”

    的確是悖論啊,而且何止是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中國所有弱勢群體難道不都是這樣嗎?被侮辱與被損害者沒有足夠的能力和話語權反抗、呼喊,缺少抗爭所需的資源,而非受害者甚至是加害者,恰恰是更有權力、金錢、人脈關系、話語權的成功者、既得利益者。這就是人間的諷刺和悲哀。(當然,在如今的政治和社會環境下,即便我是名校學生,也不見得能夠做出什麽成果。即便背負盛名,也需要看雙方甚至多方力量的博弈。就像北大嶽昕事件和佳士工運事件的結果就是例證。在佳士事件中,北大、人大、南大等知名高校的學生不也壹樣被騷擾、威脅、抓捕、毆打、軟禁了嗎?我的呼籲雖然沒有政治性,但依舊是反映社會黑暗面的、涉及大量利益相關者的、帶有社會運動性質的敏感行為。嶽昕請求公開沈陽性侵事件檔案就是非政治性的訴求,但仍被打壓。在保護既得利益階層(尤其特權階層)為目的的維穩體制下,相對弱勢壹方連發聲、求援都會被阻止(這就是中國體制特別邪惡之處)。而她們的同學、老師也同樣的冷漠、袖手旁觀,並不因她們是自己的同學、學生而有哪怕壹點呵護與聲援)

    “物質決定意識”,我在維權與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壹系列失敗,將我的心態、思想、精神面貌,強行由指向“希望”的正值,掰到對準“絕望”的負值。我從壹開始遇到沒有回信的情況就心中壹緊、身上發涼,到後來日益麻木,渾渾噩噩的去發電郵、寄EMS,不再指望能夠回信,只機械的把寄遞、發送郵件當成任務;從看到讀了私信和郵件卻不回復的憤怒、連珠炮發私信質問(即便這樣我還是壓著怒火沒有說臟話),到後來愛回不回,對明顯敷衍的回信出於禮貌和殘存希望感謝壹下,不回信也不再當回事;從壹開始的充滿熱情,重燃豪氣的到處奔波,到碰壁後失望的在旅館玩手機遊戲以逃避失敗。這時候,我的耐心、自信心逐漸被銷蝕,後來,讀書的興趣和耐性都沒有了,有時就跟行屍走肉壹樣,不規律的暴食或斷頓、嗜睡、以遊戲麻醉自己。而思維能力、記憶力也在下降,經常丟三落四,手機、電動剃須刀、錢包,都丟失過。急躁易怒、自言自語,也比較明顯了。那時的我,就如老舍筆下原本樂觀爭勝但卻屢遭生活重擊的祥子,日益被逼向精神上的崩潰與靈魂上的死亡。(當然,維權和呼籲後期的這種惡劣,反過來也影響了求助的效率和質量,例如不那麽認真甚至自我敷衍的追問,或過於急躁追問,都會影響對方態度和回應情況。不過即便我態度很好、十分認真、禮貌和謹慎的發信息,就像中前期所做的,結果不也就如前面所說的那樣而已嗎?)

    而心理咨詢也不順利。我在兩年間,和大約9個心理咨詢師對談(我也記不準幾個了,大多數只談了壹次),共做了至少30次心理咨詢。這些心理咨詢師基本都是善良的,有些對我很不錯。但心理咨詢作用非常有限,如同吃感冒藥治重傷寒壹樣。在咨詢師建議下,我也去醫院做了心理診斷,結果為中度抑郁癥,也服用了壹些抗抑郁藥物。但吃藥和心理咨詢壹樣,也是治標不治本,相反精神狀況在日益惡化。因為吃藥和心理咨詢只能緩解精神上的焦慮抑郁,卻無法解決現實問題,無法讓我重新恢復到像2013-2014年那樣能夠考入名校的狀態,無法把毀掉的前途命運重新修補起來,也無法讓那些欺淩我、給我人生造成毀滅性影響的人得到懲罰、不能讓正義得到伸張。而在這些創傷和扭曲經歷影響下,我也無法融入社會,難以正常學習、工作與生活。這些現實問題不解決,我的抑郁永遠都好不了,壹切藥物治療和心理咨詢都是隔靴搔癢而已,反而加重了經濟負擔。至於防自殺熱線,我也打過多次,不但很難打通(北京市心理危機與幹預中心的,總是占線),而且通了之後聽到接線員例行公事般的語氣、透著“無能為力”的回復,以及冗長的問卷調查式提問,只是增添了我的無助和絕望。我發現,看似健全的公益性心理咨詢體系,都是流於形式,直白點說就是擺設。我曾經看到過說心理熱線救了許多自殺者、幫助了多少萬人之類的新聞報道,可我打過電話後的感受與報道描述完全不同,溫暖和美好只存在於宣傳中罷了(而且就我的了解,我的感受不是個例而是普遍,如知乎、貼吧也有相關評論)。關於我心理咨詢、去醫院求醫、打公益性的熱線中發生的具體的事情,也有許多有寫作和研究價值的、值得反思的東西,我以後也會撰文詳細講述和分析,在此不詳述。

    我家庭條件的惡化,讓我失去了繼續溫和維權的經濟基礎。自從2015年4月我父親腦中風,我家的經濟狀況就急轉直下。雖然我祖父母和父親、姑姑都是事業單位職工,有著較好的福利保障和還算不錯的收入,但90年代中期發生的壹系列事情,導致我父親暫時失去工作,回來後只能去後勤上做壹些普通工作。2010年後,我祖父母相繼患上了嚴重的慢性病並發癥且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醫療開支甚巨。雖然醫療費報銷了大部分(至少80%),但未報銷部分及他們二人的衣食住行(例如去醫院租車費用)也是很難承受的數字。而我父親中風,則重創了這個家庭。我家時不時需要借貸度日(現在還在借)。雖然2016年後我父親逐漸恢復,但中風後遺癥導致行走不便、反應遲鈍,仍無法上班。

    家境的日益敗落,也是我拼命維權的壹個原因。我看到我家如此悲慘,由小康之家變得壹貧如洗,想到如果我當年考上名校就不會這樣,我就能養活自己甚至家庭(哪怕家人給我造成過創傷),因此也更加憤恨校園暴力給我造成的傷害,更痛恨欺淩者;就下定決心要扳回損失,懲罰惡人,討還公道;越發堅定了我要在防治校園暴力領域做出成就的決心。也只有如此,才能改變我的命運,否則就是死路壹條或者壹生生不如死。而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以及上學時的抗爭,共花費了10多萬元,占據了家庭開支的最大份額(十幾萬元對於富裕家庭算不了什麽,但對我家則是巨款)。我父親壹直給我寄錢,讓我能夠生活和學習,但對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之事基本不知情。我利用這些有限的生活費,省吃儉用用以維權旅行、上訪和寄遞信件,以及用以支付其他相關開支。(其實這也是很多維權者、上訪者共同的心態和行為動機。旁觀者往往不理解,壹個人都困難到壹貧如洗甚至瀕臨家破人亡的地步,為什麽還要花費這麽多精力財力去上訪,為什麽不找個工作先生存、過日子,改善生活條件?他們不知道,上訪者往往是沒有退路的,生存條件越差,越有訴說冤情、報仇雪恨的動機;家境越是惡劣,越是無所顧忌,越是需要公平正義包括金錢補償來彌補;越是上訪受挫,付出的代價越多,也就越發難以自拔,越不願意半途而廢。既沒有什麽可以再失去(不過維穩體制是可以讓失去太多的上訪者失去更多的:如果說維權者受難就像由正數變成零,那麽維穩的迫害就是將零變成負數),也沒有放下壹切、重新生活的物質條件和心理狀態,只能在上訪的道路上壹條道走到黑。)

    但到了2018年4月,家裏情況進壹步惡化,我也知道,我父親很快可能就無法寄給我充足的生活費用,我自然也不能在繼續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了。其實,我此前就多次瀕臨身無分文的境地,有兩次給我為數不多的朋友借了500元,才免於露宿大街。至於我母親,就壹分錢都不會借給我。而不斷給我父親要錢,我自己也不心安,畢竟他自己都窮的穿著破舊的衣服,吃著饅頭和菜湯。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日益失去耐心,變得越發急躁,經常發怒,自律和克制能力越來越差。

    這時我也加快了上訪的節奏。極富中國特色的信訪制度,處理問題流程緩慢,工作人員態度粗暴,充滿推諉扯皮,似黑洞般吞噬公民的寶貴光陰、若賭場般消耗著冤民的金錢,如絞肉機般攪碎上訪者的精力與意誌。更恐怖的是,還有壹個“截訪”體制伴隨著“信訪”體制。對於上訪影響地方政績和形象、尤其威脅到地方權貴利益的,會有地方政府勾結黑惡勢力,暴力綁架上訪者、並送往黑監獄甚至精神病院羈押,讓上訪者受盡折磨。在此之後,還會被作為長期(甚至終身)的穩控對象,被限制人身自由(例如限制出遠門,尤其不被允許去北京。在現在火車票甚至汽車票已實名制,且交通、通訊、住宿信息均與公安聯網的情況下,很容易掌握穩控對象行蹤),甚至部分人還會被黑惡勢力貼身跟蹤、在家門口“駐紮”,遭到直接辱罵與威脅(此類例子不勝枚舉,如王全璋之妻李文足、鄭州維權老兵尚慶林、壹些P2P受害者維權骨幹)。

    因此我壹開始是通過發送EMS的方式反映問題,以相對保守的方式信訪,避免被穩控而失去人身自由。但在我向包括教育部在內的政府機構發出多封EMS後沒有回音(倒是我赴港前夕投訴河南省公安廳信訪辦而發的那封EMS,得到了壹個敷衍的回應。新鄉市公安局衛東派出所也有壹個態度、語氣上還不錯的回答,但無法解決我的實際問題)。我耗盡心力寫的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分析文章和建議書,卻被他們中絕大多數人完全忽視,不知扔到哪個垃圾桶裏去了。我想到小說《滄浪之水》中,主人公池大為在大學畢業前,也與我壹樣,和兩個同學做了很久的農民問題田野調查,寫成幾百頁報告後寄給政府,卻石沈大海。他們此後也在現實的打磨中逐漸放棄了理想,走上追名逐利的道路。在中國,理想主義者真是壹事難成啊。

    於是我決定當面向有關機構遞交我個人舉報材料,以及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請願信。我相繼去了新鄉市紀檢委、市信訪辦等機構,也打電話給教育局,卻遇到推諉扯皮,幾句話就被打發走了。在新鄉市牧野區法院咨詢立案和申請人身保護等問題,對方說除非涉及暴恐之類的案件,其他普通案件根本就不可能給原告人身保護。我也曾經在壹場消費維權方面嘗試過法律訴訟,主要目的是為起訴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者做鋪排和試驗。果不其然,與我通過媒體了解到的其他許多人壹樣,我在訴訟過程中深深感受到法律途徑的復雜、艱難,以及法院等機構的官僚主義與不負責任(關於這件事,也很復雜,與本文沒多大關聯,就不再此記述了。以後會另寫文章詳述)。在同樣的事情中,除了訴訟,我也還以其他方式如舉相關投訴/舉報信件的方式,來為在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上進行街頭抗爭和去學校及相關政府機構門口呼喊做預演。然而結果也不理想,而且如果是大鬧式的,基本註定會被拘捕。

    而我在省教育廳和省公安廳的正規上訪,壹處遭遇的是敷衍與冷漠;另壹處遭到了包括侮辱謾罵在內的各種惡劣對待(我專門寫有《在河南省公安廳的遭遇》壹文描述詳情。我非常理性克制,信訪工作人員卻野蠻粗暴,也對其他訪民同樣粗暴),更沒有接受我的舉報信和建議書等材料。在信訪時,他們也登記了身份證信息並當面輸入電腦。而這時,根據其他信訪者的經驗,越級上訪會進入穩控名單,如果下壹步我去北京,或繼續在省級部門上訪,就很可能被抓捕、監視、軟禁(相應的案例不勝枚舉,在防火長城外到處都能看到此類信息)。而即便我不再上訪,也有可能成為穩控對象,且不會有任何書面的、甚至口頭的告知,但卻會在行動上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對我施加像對其他上訪人員壹樣的威脅、毆打。

    值得壹提的是,有壹起很知名的女訪民李蕊蕊上訪被強奸、被威脅要關到精神病院的事件,就恰與校園暴力有關。李蕊蕊因上學時年齡大了幾歲,受到老師的侮辱和同學的嘲笑,且後來被拒絕入校學習,剝奪了她受教育權,所以她踏上上訪之路,遭關進黑監獄,且被看押她的保安人員強奸,後又被威脅要將她送入精神病院(僅僅因為她上訪動機較為特殊,政府和當地居民甚至她的家人都不認為因校園暴力問題需要上訪。而這種“與眾不同”就被認定為“精神病”,顯然是嚴重違反人權、違反人身自由權的)。在媒體和其他維權人士(如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家長趙連海)的營救下才回到家鄉。此事當時影響很大,在網上可以檢索到許多信息。她的情況與我多有類似之處,我當然也會有被關押在黑監獄和精神病院的危險。

    此外,壹系列的實名舉報,還讓我有被被舉報者打擊報復的危險,這比被政府打壓可能性更大、危害更直接。無論是那些帶有幫派色彩的流氓惡棍學生,還是個別老師,都可能對我打擊報復。為避免這些,我不輕易透露手機號碼和微信號(微信加過少數人如旅館老板,絕大多數聯系過立即刪掉),註銷了貼吧賬號(我裏邊出了800多道知識競答題,都是我的心血,許多吧友都知道。但因為在學校貼吧上過,擔心被流氓學生定位IP地址,不得不註銷)、停用了以前的QQ(無法註銷,為防止定位我幾乎壹年沒在QQ聯系任何人)、微博也用小號,想方設法保護隱私(現在想很幼稚,真想搞我,用這種小手段根本躲不過,只是自我安慰)。因為這些都可以被輕松定位,查到登錄的IP地址、我的準確位置和行動軌跡等。中國國內出售個人信息的產業非常發達,隨便網上壹搜就有花錢用社交賬號或手機號定位、身份證和手機號互查的非法業務,500-1000元壹次,而查詢戶籍和住宿記錄等更多個人資料也並不難,央視等媒體對此有過專題報道(例如2017年2月,央視就售賣個人信息、通話記錄、打車記錄、戶籍記錄等進行過暗訪和報道)。如我在舉報信中所說的:“ ……2.我所舉報的情況牽涉許多人,他們朋友多人脈廣,很可能采取各種齷齪陰暗手段來對我的舉報活動進行阻撓和破壞,例如查詢我的戶籍信息、出行和開房住宿記錄、盜取我的社交賬號、查詢我的通話記錄、查找我的位置信息(就像央視報道的非法買賣個人信息新聞中講的那樣;就像巫山縣政府監控馬泮艷微信聊天記錄那樣)……”

    這時,我已經走入了絕境。我盡了自己所能做的壹切,卻似赤身走進冰山,到處是嚴寒般的敵意,要把我凍死在冰冷的人間。我總是在想,我家庭都成這樣了,幾乎壹貧如洗,我還能做這麽多事,那些有地位、有影響力、有人脈、有金錢的知名人士,為什麽就不肯幫我發聲,為什麽不肯投身於包括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在內的公民運動之中?對媒體來說,做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專題報道很難嗎?對學者來說,把校園暴力作為研究課題或轉給相關同事做研究很難嗎?對社會活動家和知名人士來說,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和人脈,呼籲壹下媒體關註校園暴力問題很難嗎?至於政府部門,當然是有義務保護公民的安全、受教育權,有責任保護未成年人身心不受傷害的。而我壹腔熱血為國家獻言獻策,自費印制那麽多材料遞交給他們,結果不僅沒有回音,在信訪機構還遭遇侮辱和刁難。相反,那些精致利己的富人和中產,毫無社會責任心,卻悠哉悠哉的過著美好生活;屍位素餐的政府公務員,卻拿著高薪和享受平民難以企及的福利保障。我將自己的時間、精力、思考與寫作、生活費用……的大部分都投入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可以說竭盡所能,卻落得貧病交加(耗幹了金錢,抑郁癥日益加深),何其不公?我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付出壹切,他們卻不願付出哪怕千分之壹。

    他/她們不知道,我作為壹個孤獨的個體,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做了多麽驚人的努力、付出了多麽巨大的代價。我為了省錢去奔波,壹天只吃兩頓飯甚至壹頓飯(當然這也和我本來就不習慣於吃早飯有關,但我也能省就省),吃的都是蘭州拉面、黃燜雞米飯或者沙縣小吃這種便宜的快餐(不過確實好吃實惠,能吃飽。點外賣都是兩份甚至三份米配壹份菜,盡量吃飽又便宜;住在壹天30-50元的青年旅館四人到八人間,和各式各樣的人在壹起,大晚上聽見各種打呼嚕聲音震天響,夏天冬天都不全天開空調,熱的冷的無法忍受卻又不得不承受;從上到下的衣物都是穿了超過壹年的,不爛就不買新的;頂著酷暑抑或嚴寒,汗流浹背或渾身發抖的挎著提包四處奔波。有時踏著沒到腳踝的雪奔走數裏,雙腳冰涼,鞋裏浸著雪水;坐著火車汽車累計行程至少十幾萬公裏,長途顛簸,擠公交或地鐵,很少坐出租車或叫滴滴……(關於我的出行記錄、住宿記錄、消費記錄,其實有點渠道的人都很容易查詢到,有心人可以清晰畫出壹副我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奔波地圖)

    至於別的努力與痛苦,前面已經說過不再重復。雖然我也有以旅行轉移壓力、散心、做心理咨詢的目的,但至少說半數以上的精力,用在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事情上。何況我還有嚴重的抑郁癥焦慮癥,精神狀況很差。在有拖延癥狀、曾極力逃避現實的情況下,無論是各種奔波和拜訪,還是寫作相關文章,以及寄送信件,都要比常人付出更多勇氣、更強的毅力,必須強打精神與惡劣的精神狀況鬥爭。這壹切,雖有爭取個人利益的目的,但更有推動制度變革與維護公共利益的追求。在西方國家,這些行為是再正常不過的社會運動;而我個人則是標準的社運人士,是為改變落後制度與反抗社會不公的革命者。

    然而,我換來的是什麽呢?我不再重復前面已提及的遭遇及感受,但在我心中,對這些冷漠、殘酷、羞辱性的對待,已經反復咀嚼了幾百次,由痛苦到劇痛,由劇痛到麻木,然後重新清醒,又如落入冰窖。雖然有時我也能夠理解他們,就如我前面提到的那11條原因。但理解不等於認同,也不代表沒有痛苦,更不能消解現實的絕望。我本來就因校園暴力身心受創,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求助和呼籲,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我平日就更頭昏腦漲、記憶力下降、反應能力下降,精神已處於崩潰邊緣。

    從社會的冷漠,到體制的壓迫,既無人相助,又無法如在西方國家那樣以街頭和廣場請願、遊行的方式引發輿論關註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專制的體制,與我個人的悲劇息息相關。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泛濫與難以治理,與維穩體制、與低效而腐朽的政權、與對弱勢者申冤和吶喊渠道的阻塞,與獨裁者對公民運動、社會運動的鎮壓,與統治集團奉行的形左實右、高度社會達爾文化(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思想與行為體系,都緊密相連。

    我已經竭力抗爭,做到了壹個沒有權力也沒有雄厚財力的個人可以做到的壹切。可是孤掌難鳴,再堅強的個人,也敵不過冷漠的世界。水滴石穿,需要億兆水珠的接續;愚公移山,需要無窮子孫的不懈。而我,壹個人,能做多少呢?無人響應的現實,讓我的壹切希望化為泡影。

   (關於那兩年求助和呼籲的詳細經歷,我會在未來完整的書寫下來,包括公開所有真名實姓的當事人,包括所有回應和不回應的,總數有100多人。他/她們大多數在互聯網上很活躍,有些人在自己所處的圈子裏可謂知名度很高,有的也至少算小有名氣。除我主動認為需要保護其名譽、安全(如涉及政治敏感)的個別人之外,我不會用化名描述,而是百分百使用其真名姓。另外,如有權威媒體願意就我的事情進行相關采訪、訪談,我也會提供這些人的名冊。這既是為了體現敘述內容的真實性,也是為了讓國內外人民都清楚與直觀的了解壹下中國社會的殘酷,展示在中國維權和求助的艱難、做社會運動的阻力之大、弱勢群體的無助之深。當然,許多我求助的對象也有各種各樣的無奈、不得已,我也能夠理解。這些我會替他/她們解釋、講出他/她們沒有幫到我的原因。但其中另壹部分人的言行和嘴臉,是很醜惡也很有意思的(求助過程中我自己的嘴臉有時也很扭曲、難看,我也會照寫不避),比前面舉的兩個例子中的人物更惡心的大有人在,寫出來既殘酷又有趣。如他們看到我的文章,歡迎據實做出評論包括批評;如對我的描述包括細節提出異議,我願意用文字、視頻和面對面的方式對質。我也願意為我所描述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及壹切其他責任)

   (五)絕望中再生赴港之念

    這時,我想到了去香港維權。其實我此前就有赴港或出國的念頭,但後來對在大陸維權和呼籲還抱希望,赴港又需要很大花費,就擱置了。然而在大陸奔波兩年卻處於絕境,因此我又有了赴港的念頭。

    為什麽想到去香港呢?我在致香港泛民主派的信(壹封請願信、壹封求助信)中詳細講述了動機,不需重寫,就直接摘錄(兩封信混摘)於此:

尊敬的

工黨李卓人先生

工黨張超雄先生

港中大周保松先生

教協葉建源先生

民協馮檢基先生

民主黨何俊仁先生

民主黨塗謹申先生

社民聯梁國雄先生

土盟朱凱迪先生

香港各位立法會議員

香港各位社會活動人士

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

香港各大學、社科機構學者:

    我是壹位來自大陸的學生,我在中學時期遭遇了嚴重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持續數年且影響至今,我的身心受到極大創傷,個人前程、人生被毀掉。我也耳聞目睹了身邊許多人和在互聯網上了解到的其他許多陌生人都遭遇過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有許多經歷的傷害遠比我的遭遇嚴重。因此我決定開展維權活動,壹方面希望中國大陸相關機構重新調查我的遭遇,還我公道,讓毀掉我前途命運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另壹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我希望通過各種方式呼籲中國政府和社會、公民關註校園暴力問題,例如我采用了向政府、高校及壹些專家學者投遞建議書、請願信等方式,以促使其關註和解決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

    但是在維權過程中,我遭遇了許多挫折,而且還有很大的危險。在中國大陸,我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在我的名譽受到詆毀與汙蔑、個人生活被騷擾、個人安全受到侵犯時無法被有效制止,這已經發生過了,具體情況可以發給妳們。且被我舉報的人,有可能對我實施打擊報復,而壹些地方政府也可能對我“截訪”,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遭遇與初高中學校流氓學生那種跟蹤與威脅(我對這種事本來就有心理陰影,我不希望再遭遇),甚至如許多大陸的上訪者壹樣,被關進黑監獄、精神病院。而且在大陸,我無法真正享有遊行、請願、結社等自由,無法在公共場合進行反校園暴力的宣傳和呼籲(例如發傳單、在相關政府機構、學校門口請願、抗議),甚至還會被當場拘捕、毆打,以及其他可能的更可怕的事情。雖然現在我還沒遭遇這些,但是已經有那麽多人的前車之鑒(例如最近報道的山東於歡案中吳學占團夥做過的淩虐女訪民事件;例如“巫山童養媳”案中馬泮艷被地方政府限制自由、跟蹤、威脅、監視通訊,且對其遭遇網絡暴力不聞不問,卻對其網絡言論了如指掌),而且我也已經在河南省公安廳信訪辦遭遇惡劣對待,已經是先兆。如果等事情發生,就來不及了,我那時也會被限制出境,無法維權了。

     (以上所述的我的遭遇、訴求、可能遭遇的危險的來龍去脈和證據,都在我寫的相關材料中,因為太長,就不在此摘錄了,會隨本文壹起發給妳們。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請願信,也是壹樣)

    因此,我希望在香港進行我的維權活動,也希望得到妳們的幫助,例如保障我的安全,保障我在遵守香港合理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反校園暴力的宣傳、個人維權活動、在中聯辦、中環等機構和地域舉牌宣講、向香港各大媒體及政府機構、社會組織、高校和新聞媒體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信與請願書等行動。還有,因為我是旅遊簽證,我現在的入港時限只有7天。但是7天肯定是完不成這些的,而且我回去之後永遠都沒機會再來香港了。我不希望在我完成這些目的之前被遣返、抓捕。如果我被遣返回大陸,下場就是前面所說的那些,或者還有牢獄之災(雖然比起前者,牢獄之災似乎不算太糟,因為其他的更可怕)。我因為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本來就身心受創,還得了抑郁癥,精神脆弱,身體虛弱,如果回陸遭遇這些,可能就死了,或者徹底精神崩潰,發瘋,然後在屈辱中死去。死還不是最可怕,最可怕是被冤屈、以及死前遭遇各種欺淩、侮辱。我懇請妳們幫助我。如果妳們願意做更進壹步的協助,例如提供壹些可以用於表達訴求的牌子、提供相關宣傳材料的印刷、指引我到合適的地方去宣傳、請願,介紹壹些香港的社運常識、以及為我提供創傷後心理輔導(就是我這些年遭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維權挫折造成的創傷)之類,那更好,不過這些次要要求有沒有並不重要,我完全也可以自己摸索著自己壹個人去做。



    我也希望妳們及妳們所在的政黨、妳們參加的各種社會組織也關註校園暴力問題,積極參與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防治工作,為香港、大陸乃至許多國家打擊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出壹份力。我也會在與妳們或妳們所在黨派的工作人員接觸後,把相關建議書和請願信發給妳們。其他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求,都寫在相關文章中了。

     我只是想為陸港人民,尤其與我遭遇類似甚至更嚴重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受害者做些事。他/她們絕大多數人是沒有能力像我這樣四處求助,發給政府和社會知名人士、媒體的。因此我更需要舍命替他/她們說話,為這些沒有能力沒有勇氣發聲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發出聲音。

     我所寫的建議是根據我親身經歷、所學知識思考後寫成,有些意見並不成熟,而且大陸與香港社會環境存在較大差異。有些建議不適用於香港,但是香港與大陸在防治校園暴力方面還是有許多相似之處。香港的經濟、政治、社會條件遠比大陸平均水平要好許多,因此可以在防治校園暴力方面起到表率作用。此外,如果可能,我也希望妳們能夠利用香港在中國的獨特地位,將我的建議書廣而告之,通過妳們的影響力及香港媒體的影響力,促請中國大陸的中央政府、教育、公安等部門關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打擊校園欺淩者、懲辦失職瀆職的教師與其他教育工作人員,解救受校園暴力傷害的未成年人。

     之所以求助妳們,壹是因為我知道妳們都是有社會責任感、正義感、同情心同理心的社會活動家,壹向關心港人與大陸民眾的民生疾苦,樂於更勇於為民發聲,為民請命,是真正的人民代表。二是我的個人政治傾向與妳們大多數人類似,都是傳統泛民的政治取向,因此我也更信任妳們,更有親近感。

     我在大陸維權艱難,因此希望在政治相對寬松、社運更為自由和活躍的香港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擴大我的呼籲的影響,希望諸位社會活動人士、立法會議員、及香港政府機構(包括教育、警務等)推動校園暴力的防治,讓每壹位青少年都能在安全、自由、不受欺淩的環境下健康成長。

     如果我的建議能夠被討論、采納,哪怕只采納壹點,哪怕只討論壹下,哪怕並沒有被采納但是被社會關註到了,妳們這些社會活動家、社會知名人士、以及立法機構、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公民們,能夠聽到受校園暴力傷害者的呼聲,讓人們知道校園暴力受害者所受的苦難,我就非常欣慰了。如果這樣,我這麽多年所受的欺淩、屈辱就沒有白白的承受,我的忍耐、我關於校園暴力問題的呼籲也終於有了壹些作用,能夠讓許多其他的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轍。……

   ……我在此也替他/她們這些校園暴力受害者向妳們致謝。也希望妳們繼續為港人、為包括大陸人民在內的中國人民爭取權利,維護陸港人民的民權民生,推動中國全境的革新與進步。”

    此外,我也希望能夠在香港泛民人士的幫助下,轉往第三國(尤其法國、德國)尋求政治避難,離開社會環境極為惡劣、充滿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冷漠無情的中國大陸,到外國展開新的生活。如果那樣,我就可以投身於民主運動與社會運動,也能治療我的抑郁癥,生活在充滿愛和自由的世界,再不會受欺淩、歧視,不用忍受不公,更可壹展才華,實現理想與追求。

    如同迷失於深山叢林與石壁間的旅人,突然看到遠處升起的壹縷炊煙壹樣,我似乎從絕望中看到了希望。在這樣的動機與期盼下,2018年5月28日,我從上海浦東機場乘機(此前我在上海呼籲,包括去上海市教委、市信訪辦和復旦大學,以及紐約時報上海分社等媒體),於當日下午抵達香港,開始了我帶著美好期望,卻得到始料未及的噩夢般結局的香港之行。(我已於2017年5月,辦理了港澳通行證和臺灣通行證、護照,且申請了壹次旅港簽註。當時未當面信訪,沒有被穩控,所以也就順利辦下來了)

     (當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中,許多港人包括我曾經很崇敬的人的言行,讓我對香港、大多數香港人的看法,發生了極大變化。此外,近壹年來在墻外互聯網上看到許多港人的價值觀和言論,尤其對大陸人的態度和舉動,讓我深深的感到自己當初去香港的選擇是自作多情、走錯求助方向了)

第二章 興奮、失落、迷茫、絕望--在港的十日奔忙

   (壹)在盲目樂觀中抵港

   5月28日上午,我抵達浦東機場,心中非常興奮和忐忑。因為我的打算是,這次赴港,就不準備返回國內了,壹定要在呼籲防治校園暴力上取得突破性進展,並得到香港媒體和政黨的關註,得到有組織的支援,然後尋求政治避難,轉到第三國。(當然後來的經歷讓我明白我這些想法真是極為幼稚和不切實際)

   乘坐擺渡車時和登機之後,我還高高興興拍攝了浦東機場登機口、從機窗拍了停機坪、拍攝了即將離開(當時以為是永別)的上海、中國大陸。在航班起飛之際,我以為這或許是我在中國大陸拍攝的最後的影像,以為自己擺脫了被“截訪”的可能,也離開了危險與冷漠的環境,將會有全新的未來。興奮之下,我還把照片發給壹位同病相憐的孤單的弱者,壹位大陸較有知名度的底層女性受害者M女士;以及大陸社運領袖、公民運動組織者、民主革命家X先生等社會活動人士,告訴他/她們我去香港了,發送了諸如“我自由了”之類的訊息。對比後來在港被關押23天的經歷,出境時我發的這些信息真是莫大的諷刺。(我僅僅只是告知他們,他們與我的行為沒有關聯)

    14:30左右,我所乘的航班抵達香港赤蠟角機場。(因此次香港之行距今已數月,加之精神狀況不佳,所以本文中提到的行程和許多事件發生的時間,與當時真實時間可能會略有偏差,個別事件有可能因記憶偏差在順序上有顛倒,但總體時間線我記得還是比較清楚)

    下機後在海關的入境口,我把港澳通行證遞給看起來像是印度裔的關員,他操作了壹通電腦之後,交還給我通行證和壹張超市小票大小的紙片,上面寫著“批準逗留至6月4日”的字眼。我在抵港前就知道我的簽註只能在港停留七天,但對根本無歸意的我來說,至少當時並沒在意這壹點。

   出關後,我在ATM取了幾百港幣,購買了八達通。這時我才開始搜索我要找的相關機構。我在地圖上搜索香港最大的泛民黨派民主黨(的辦公位置),只搜到壹個“民主黨(九龍西支部)(下稱民九支部)”,位於太子站附近。雖然當時已經大約4點了,但是我還是決定今日就去拜訪,順便在市區找壹家旅館住下。然後我乘坐地鐵,幾經轉乘抵達了太子站,循地圖找到民九支部。這時大約5點鐘。自從下機、乘地鐵,然後步行到民九支部,壹路聽到的都是香港話,看到的也都是豎立的繁中招牌,已是到了與大陸迥然不同的地域。

    (二)初見泛民,順而無利

    到了位於恒利大廈三樓的民九支部辦公室門口,我沒有馬上敲門,站在門旁猶豫了很久。雖然我來香港有壹個大致計劃,但真的到了之後怎麽說,我卻並沒仔細準備過(因為考慮後就會想到與素不相識的人求助並不容易,而且在大陸都遭到那麽多次拒絕了,所以壹直拖延關於具體怎麽說的思考。不過我倒是在28日當天急匆匆寫了壹封致幾位香港立法會議員/前議員的求助信,比後來我發的請願信和另壹封求助信都要短)。

     我猶豫的另壹個原因是,我雖然在以前,通過互聯網上的新聞報道、各種文章,對泛民有所了解,但畢竟從沒接觸過真人,所以很緊張。

    但我想到既然已從大陸來港,且打定主意不再回大陸,怎麽能臨陣退縮呢?於是鼓起勇氣敲了門。壹位年齡大約20多歲的女士(像是普通書記員)開了門。我說我是中國大陸來的學生,有事情要求助,她要我稍等。過了壹會,壹位大約30多歲的女士(可能是支部負責人?我當時沒想到問她姓名和職務)和壹位年輕男士分別從兩個裏間辦公室出來,與為我開門的那位女士在談論關於遊行示威方面的事。這是我第壹次親眼看到香港泛民、政治反對派,但看到之後並沒什麽特別的感覺,也就沒那麽忐忑了。

   然後我又做了壹遍自我介紹,把自己帶來的文字材料(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寫的分析文章等)給她們看,並告訴她們1.我在大陸可能遭遇政治迫害(拘禁和毆打上訪者、阻礙維權和社會運動也是制度性迫害,雖然是牽強了些),遭遇社會性歧視和欺淩(這個在我的自述中講的很細,我確實無法在中國這樣壹個對抑郁癥患者、對特殊性別特質的人非常歧視的環境下生活,何況還有網絡暴力和流言造成的集體霸淩、長期性霸淩),心理遭遇極大創傷,希望尋求政治避難;2.我想要在港宣傳防治校園暴力,在香港中環等鬧市區示威請願,宣講我的遭遇和防治校園暴力等,也希望去中聯辦、各大高校民主墻張貼我寫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書和建議信;3.希望有政黨能夠幫助我。然後我也把還沒來得及印刷的那封當天剛寫的求助信根據她們提供的電郵發過去。

    她們簡單瀏覽了我的紙質材料,把發的郵件打印出來,讀了郵件中我的請求,對我表示同情和理解。那位負責人女士聽到我要去中聯辦張貼請願書,就很驚訝,說“啊,妳要去中聯辦啊,那樣妳就回不去了”。她們善意提醒我,當時過幾天就是六四,時值敏感日期,如果我參加相關集會或此時在中聯辦張貼什麽,會大陸後就很危險。我說我就沒打算回去了。於是她們就幫我印了壹些她們認為可能幫到我的機構,如支聯會、國際特赦組織等許多機構的聯系方式和地址等信息頁,香港四大紙媒的聯系電話,以及各大學的網站和地址(其實大部分我可以在網上搜到的)。我還提到關於在香港提出“酷刑聲請”的問題,他們給了我入境處的相關材料和聯系方式。她們聽到我還要去很多機構和政黨,還熱心的將我發的求助信郵件打印出來了很多份,把我印的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也復印了幾份,用她們辦公室的夾子夾好交給我。她們熱情對待我這麽壹個素不相識的大陸人,也為我提供了其他機構聯系方式,我也不好再提更多要求(況且要求都已寫在郵件中了,她們已看過,並無進壹步表示),於是就道謝告辭離開了。

   這些工作人員沒有大陸黨政單位幹部那種死板、扯皮、愛搭不理、居高臨下的官僚氣息,她們是善良和熱情的。但是……似乎我無法得到進壹步的幫助,例如和民主黨進壹步討論能否借助其力量宣傳校園暴力問題、給予我個人以聲援、為我構想的遊行和請願提供支持。當然,她們並沒義務進壹步幫助我,無論如何我都感謝她們。

    通過與泛民的這次“初見”,我已隱隱約約感覺到,在香港恐怕沒有人能幫我脫離苦海和達成訴求,不會有人真正付出人力物力幫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為我爭取政治避難。壹切還是要自己來。

    我從民九支部離開後,看了幾個組織機構的地理位置,發現支聯會、立法會李卓人辦事處(我知道李已不是立法會議員,但還是很想見到他,李卓人先生是我最尊敬的香港泛民人士之壹,他如果能幫助我就再好不過)距此很近。雖已是傍晚,但我還沒找住處,索性先去看看。

    步行左拐右拐,用了十幾分鐘就到了民九支部給我那張紙上提供的支聯會地址--好望角大廈。我到了樓上,看到門上貼著支聯會紀念六四的各種海報。但進去之後找了半天卻沒找到支聯會的辦公室,裏邊好像全是教協的工作人員(後來我才知道支聯會是借用教協的地方工作)。我問了壹位女士支聯會在哪辦公,她又問了問身邊的人,告訴我支聯會的人今天沒有在。然後她給了我壹個電話,和民九支部給我的是同壹號碼。我看天色已晚,且擔心語言不通,就沒打電話。

    從教協離開後,我來到地圖上搜到的“立法會李卓人辦事處”所在的“彌敦道557-559號”。地圖上寫的是15A,但我到了樓上之後,發現好像是壹個健身房。我用普通話問房間內的人,他用香港話回答我,說了半天他才搞懂我找誰,然後建議我去8樓。然而8樓也沒有(我也忘了8樓是什麽)。我就回到樓下,大廈保安也說不知道。我正要離開大樓時,突然瞥見標示各樓層機構的分布欄中的壹行寫著“香港職工會聯盟”。李卓人就是職工盟的啊。因此我問詢了保安確認後,我就趕快乘電梯到了職工盟所在的19樓。

   這時已經是晚上8、9點鐘,但幸好職工盟還有人在。我敲門之後,壹位20多歲的男職員開了門,我把在民九支部打印的求助信給了他,並告訴他想見李卓人先生。他告訴我李卓人恰巧不在香港,到周四或周五才能返港。於是我向他要李卓人的電子郵箱,他爽快的寫給了我李卓人先生的郵箱地址。

   (三)心事重無心覽景,物價貴焦慮日深

    離開職工盟,我才從急於求助的緊張中回過神來,打量入夜後的香港。自乘地鐵到市區、小步快跑的連去三家機構,心事重重,還壹直用手機查交通路線和機構地址,根本沒註意看身邊的街景。

     炫目燈光照耀下的旺角,與我看過的香港電影、新聞影像中的香港街市,並無二致。對首次到香港的普通遊客來說,親眼看到東方之珠的夜景,如熙熙攘攘的市場、街頭巷尾透出的英式風情,都會或多或少激動壹番,逛街、拍照、品嘗特色美食、參觀景點、購物……不過我完全沒有這些雅興,景色對我沒任何吸引力。我置身於香港的中心,心中有波瀾,甚可說心潮難平,但是因思索維權、求助之類而起,和這座看起來很美麗、中國唯二特區的街市與風情無關。這些年遭受的累累創傷,維權挫折,求助中遭遇到各種無情的拒絕和冰冷的眼光,令我身心俱疲,痛苦不堪,自然也毀壞了我欣賞美的心境。所以,身處繁華的旺角,我也只跟翻閱不感興趣的娛樂雜誌壹樣,粗看了幾眼周圍的樓宇和招牌,就開始找住處。

    查找結果讓我備添煩悶。無論是我常用的美團,還是愛彼迎、攜程,顯示的附近旅館房價都不便宜。我在大陸京滬的青旅,壹天住宿僅僅30-50元,而現在看到的,絕大多數都在200元以上。價格較低的也有,但差評很多,大致看了幾個差評,竟然還有店主辱罵威脅、不退押金什麽的。旅館條件簡陋倒沒什麽,但我初次來港,又是為了辦事,怕節外生枝,所以不想住這種問題房源。因此壹時半會竟然找不到便宜且安全的住所了。

    入夏的香港,天氣濕熱,揮汗如雨。我只好找了壹家麥當勞,想邊吃邊在網上找旅館,最重要是吹空調降降溫。我點了壹份套餐(忘了具體吃的什麽,反正有漢堡薯條),60多港元,比在大陸貴了壹倍。看來寸土寸金的香港不僅住宿昂貴,吃飯也不便宜。

     看到高昂的物價,本來就煩悶的心情更為焦慮。我本來就沒帶多少錢,家裏又越來越困難,如何承受在港的消費。我機械的嚼著薯條,毫無感覺,跟味覺喪失了壹樣,註意力都轉移到找旅館和對物價的煩惱上了。不過還好,幾番搜索,終於在美團找到了壹家評價不錯、小單間壹天200人民幣(美團上還是人民幣計價)的旅館--新d方賓館。雖然也不便宜,但總不能睡大街吧。睡大街太熱還在其次,主要是休息不好頭昏腦脹,會嚴重影響辦事。

    胡亂的吃完快餐後,我看著百度地圖(我用的是中國聯通手機卡,即便在香港用Google地圖也要翻墻,所以在港期間大多數時候用的都是百度地圖),沿著彌敦道,找到了旅館所在的新興大廈。

    進了大廈找到電梯,等電梯到了,上去卻發現沒有賓館所在的樓層(我現在忘了在幾樓了)。我問身邊的人,壹個個都搖頭、面無表情,甚至毫無反應,也不知道他們是不知道怎麽到我說的樓層,還是聽不懂普通話。後來找到保安,才找到可以去賓館的大廈另側的電梯。我來港之後,遇到類似的麻煩和不適應,比比皆是,例如把電梯按鈕中的①當成大陸的1樓,總是出錯電梯停的樓層……至於部分港人在大事小情上的冷漠,與大陸人“各有千秋”,我後來體會的更多(尤其是香港人對大陸人的歧視,更明顯)。

    賓館老板很熱情和藹,登記之後,我找到了自己所在的房間住下。我進房間第壹件事就是打開空調,實在是熱的受不了,下機之後幾個小時的奔波,渾身被汗水浸透。洗漱之後,我分別給民主黨和李卓人的郵箱發了郵件,講了我大致情況,還把防治校園暴力那幾篇文章的電子版發給他們。在給民主黨的郵件中,我提出希望見到塗謹申議員(當然後來並沒有得到回復)。

     給李卓人的郵箱發郵件,結果發送失敗。我當時以為是WiFi問題,但試了多次都是如此,而發給其他人就正常。雖然有提示,但是是英文,我頭昏腦漲也沒仔細看。後來第二次去職工盟,才知道是我把手寫的郵箱地址“ctu”看成了“cfu”。如果在前兩年,我立即就能察覺為什麽發送失敗,對這類小事馬上就能明白原因。但幾年間不斷受創受挫,我腦子越發不好使了,反應能力下降,時常在這類小事上不知所以,用我們老家方言就是“不機靈了”,心理創傷的影響就在這些細節中體現出來。

    正所謂“心靜自然涼”,反之,即便空調客房涼爽怡人,各種擔憂仍令我焦慮的無法入眠。前面已說到,在民九支部的經歷,說明我得到的幫助可能僅止於印刷文件這種細枝末節。連香港最大的泛民政黨民主黨都是這樣,恐怕其他政黨和個人更不可能幫到我。

     而更迫在眉睫的危機是,我的錢不夠了。本來來港時就剩壹千多元,即便我父親每三天寄給我500,也不夠我在港的開銷。如果我不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找到幫我的人,或者免費的住處,我就不得不露宿街頭或者被迫返回大陸。想到這壹點,我不禁打了個冷顫(這次在香港沒成果,以後恐怕永遠都沒機會翻身了),內心更為煩躁。我在來港前本就應考慮到錢緊的問題,但壹直逃避直面現實,盡量想樂觀的卻不切實際的可能性。然而昂貴的物價把我強行從理想拉回現實。錢,住,吃,超過了維權,成了壓迫我精神的主要因素。

    明白了尋求幫助的急迫性,我決定加速求助進程。當晚我就搜索了民協、社民連、國際特赦組織等機構的地址,籌劃在港第二天的行程。有了目標,心中平靜了許多,安慰自己“車到山前必有路”,不知不覺就在空調的涼風中入睡了。

   (四)造訪國際特赦組織和民協,二赴支聯會

    次日(5月29日)上午(應該是這壹天,但因時間太久,也可能是稍晚的壹兩天),我首先去了國際特赦組織。敲了門後,壹位戴著眼鏡的30歲左右的女士(不知道是香港本土人還是華裔)開了門。我問“我可以進去說嗎?”,她堵在門口,面無表情的用生硬的中文問我“妳可以說英語嗎?”,我告訴她我英語不太好,主要是想尋求政治避難,希望得到她們的幫助。她站在門口猶豫了壹下,示意我在門口等待,回辦公桌寫了壹個電子郵箱給我,要我把情況先發到郵箱。然後就跟我說再見了。簡短的交談期間,還看見來了兩個20歲左右的女生(可能是組織的實習生?),被她迎進房間,我則不得不壹直站在門口。離開之後,我心想,國際特赦組織官僚習氣也挺重,對求助者十分冷淡。她們難道不知道,來求助的人往往都是走投無路,甚至有生命危險、正處於極大的危機中嗎?這麽草率敷衍,談幾分鐘話或作個記錄都不肯(做個記錄很重要,因為壹旦出事,就有據可查,相當於“留了個記號”,不會完全“失蹤”),讓我對大名鼎鼎的國際特赦組織大跌眼鏡。不過我後來在網上了解到,國際組織在亞的機構普遍冷漠虛偽,如在泰國的聯合國難民署也是如此,我也就比較釋然了。

    我又到了民協總部。民協大門敞開,屋內燈光昏暗,雖然是工作時間,卻壹個人都看不到。我又是敲桌又是高聲問詢,才有壹位年紀很大(大約60歲?)的老太太走出來。她只會講香港話,交流非常困難。後來她找出紙筆,告訴我民協的人平常都不在此辦公,只有下午五點開會時才有人。在好幾個機構都撲了個空,我非常失望。我告訴她我希望聯系民協議員,她就寫了譚國僑和何啟明議員的聯系方式(後來我才想到他們是區議員而不是立法會議員),然後要我留下材料和聯系方式。我在求助信空白處寫上自己名字和郵箱、手機號交給她,問她馮檢基的聯系方式(我對馮先生略有了解,而且他也是傳統泛民,所以我認為他是值得我信任、可能幫助到我的好人),她寫給了我。我道謝離開。

    我出門就打了馮檢基辦公室的電話,卻聽到香港話的智能語音,沒聽太懂,好像是無法接通之類的意思。我想起昨天支聯會沒人,決定再去壹次。

    然而今天還是沒人。於是我詢問教協職員,她們答應幫我聯系,然後就給了我壹個電話號碼。我撥打電話,傳來壹位女士的聲音。我告訴她我是大陸的學生,在大陸遭遇政治迫害,希望尋求支聯會幫助,申請政治避難。她告訴我,在香港是無法申請政治避難的,因為香港是在中國政府的控制下。簡短說了幾句後,我告訴她我想和她見壹面是否可以?她立即就同意了。然後我把電話交給工作臺的職員,她幫我寫下了見面的地址,以及這位女士的名字--馮愛玲。

   因對香港不熟,為避免迷路或路上耽擱而遲到,我就提前兩小時去了銅鑼灣。因物價太貴(在飯店吃壹頓午飯大概60人民幣,還吃不飽),我壹個外來旅客也找不到便宜實惠的飯店,中午幹脆就沒吃。所以我到銅鑼灣後,就在7-11便利店買了壹份孜然燒春雞(壹小只整雞,30元,很實惠),去了麥當勞買了套餐配著吃,邊吃邊等。吃到壹半,還被服務員警告不讓在店內吃外帶的食物,即便我也買了份麥當勞。我只到港壹天多,就在幾件事上感到,香港比大陸更強調規矩、更少通融。當然,這也可以說是文明的體現。

    (五)與支聯會馮女士的第壹次談話

    晚上7:40分,離約定時間還有20分鐘。我從麥當勞去約定地點見面,地圖上近在咫尺,但在小巷子轉了好多圈才找到具體位置,看到了教協的牌子。這才想到這裏和好望角大廈壹樣,支聯會都是和教協在壹處辦公。幸虧我提前去,否則就遲到了。

    到了教協所在的二樓,我告訴前臺職員要見馮愛玲女士。她打了電話,要我稍等。等待期間,看到有許多老人(應該是教協會員)在樓上看書、交談;海報上張貼著教協日常活動和發放贈品的說明,很像大陸企事業單位的活動中心。教協雖為泛民主導的組織,但辦公處並沒什麽政治色彩。

    過了壹會,壹位大約60歲、滿頭銀發、面容和藹的老奶奶走出來,跟我打招呼。她就是馮愛玲女士,也是我在港期間,給了我最大幫助的人。後來我被關到警局和精神病房,如果沒有她的幫助,尤其與我父親的聯絡、對我的探望,我所受的苦難會更多、受苦時間更久。

    我隨馮女士到了她的辦公室--位於教協所在的閣樓上的壹個類似雜物間的房間。房間很小,屋內堆放著支聯會的各種海報、雜誌之類出版物,標語牌、桌椅之類占滿了房間。這就是聲名遠播、在八九民運中出錢出力甚巨、為呼籲平反六四和紀念六四堅持了近30年的支聯會辦公場所(之壹,但其他的恐怕條件也不好)。它寒酸的還不如中國壹個貧困縣縣委縣政府大院內的儲物間,卻是國際上對六四事件介入最深、對六四問題研究最多、對六四後續關註最久的組織的辦公室之壹。

    我從堆積如山的各類物品中拉出兩把椅子,和馮女士面對面坐下。我壹邊作自我介紹,壹邊把求助信和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遞給她。馮女士用心的看著我的材料,問我的情況、來港有何打算。我就簡短的講了我遭受的校園暴力的苦難,以及維權歷程。

(以下是當時對話大致意思,並非壹字不差,部分對話記錄是將口語意思“翻譯”為書面語,本文中部分其他對話亦如此)

(因時間太久,只記住了與支聯會馮女士的壹部分談話內容,我只挑記住的和比較重要的寫出,實際談話要比這長很多)

我:“我因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得了嚴重抑郁癥”“高考考砸了,人生都被毀了”……我不斷訴苦。

馮:“我們也經常遭受到網絡攻擊,就像支聯會在網上(Facebook)被五毛謾罵詆毀。”馮女士對我的遭遇很同情,也告訴我網絡暴力哪都有。

我:“妳們是壹個集體,謾罵的不影響妳們(現實)生活,而且還有支持的(所以受網絡暴力傷害較輕)”、“各種威脅、謠言,傳播照片挑釁,被圍攻,我自己面對(承受),不是妳們能想象的。”(壹個孤立無援的個體、普通人承受網絡暴力,和社會組織、名人承受的,完全不同,尤其我是在封閉的小圈子遭遇的網絡暴力,就跟在監獄裏被欺負壹樣,無法躲避和求助,且吃的是啞巴虧。而這壹點恰恰很多人不理解)我解釋著這些細微卻關鍵的區別、嚴重的傷害。

馮:“我理解。”馮女士應該是理解了我的心情,但恐怕難以真的感同身受。

我:“我很希望得到香港泛民政黨的這些幫助(就是求助信中提到的希望給我標語牌、印刷材料、以及給我關於香港遊行示威的指導)。”我指著求助信說。

馮:“現在香港很少關註大陸的事情,恐怕(他們)幫不了妳。”的確,香港近幾年反大陸風潮日甚,傳統泛民敗落,本土派崛起,港人大多對大陸內部事務包括人權問題已經不怎麽關心了。

我:“我覺得校園暴力是個世界性問題,香港也有吧”

馮:“香港有啊,聽說有中學生(因校園暴力)自殺的”

我:“所以我很希望利用香港這種自由環境,宣傳校園暴力的嚴重性”;“校園暴力受害者需要聯合起來、組織起來,就像同性戀(群體)壹樣,我希望在香港能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組織”

馮:“妳好像多次提及同性戀(群體)(我前面也有提到,不過對話就不壹壹列出),為什麽想到和他們(比較)?”

我:“我覺得同性戀(群體)與校園暴力受害者有許多相似,都是弱勢,同性戀(群體以前也是被歧視、欺負,但是後來組織起來,就爭取到社會的尊重和法律保護了。校園暴力受害者也應該(效仿)”

我:“韓國對於校園暴力問題很重視,但是我沒有條件去,語言也不通”。我當時壹心想著國際社會的幫助。

馮:“這個我也不了解”

我:“我準備去中聯辦門口請願、舉牌、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材料,不知道有沒有作用?”

馮:“中聯辦門口每天都會發生很多事(不會引起多大影響),即便傳媒報道了,(熱度)也很快就過去了”

我:“我很想為防治校園暴力事業而奮鬥、犧牲,就像中世紀的布魯諾,布魯諾,您知道嗎?”

馮:“妳還很年輕,很多事不是像妳現在想的(那麽容易實現)。”後來的事實果然證明了我的幼稚。

我:“我學習成績很好,原本可以考上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這些大陸最好的學校的,所以如果能為我提供條件,我肯定有很大成就。”對於與名校失之交臂,我壹直耿耿於懷,經常提及,跟祥林嫂念叨“阿毛……”似的。

馮:“那妳還不如回去考學,或者上夜校,上了大學,以後工作有了收入,再去實現理想。”許多人都這麽說,卻不理解那根本不現實,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下,身心受巨創,謠言滿天飛,不可能正常學習,考學之路已經毀了。我的上訪之路也是開弓沒有回頭箭。

我:“我回去就沒有出路了,還可能被抓,我想在香港申請政治避難。”雖然我已經在電話裏得到對此事的否定答復,但還是不死心。

馮:“在香港是沒辦法申請避難的,有許多比妳(受迫害)嚴重的,很有名的人,在香港都沒有(申請避難)成功,最後還是回了大陸了。”馮女士重復了這樣壹個殘酷現實。

我:“可是我回去沒有辦法生活下去啊,那些網絡暴力還在影響我的名譽,我抑郁癥也沒辦法工作學習”……我把本文中提到的我的絕望處境大致講了壹遍。

馮:“有時候,遇到困難就要去勇敢面對”

我:“如果我去歐美國家可能就好了,也能做很多事。”我到香港的兩大目的之壹就是想轉往第三國,逃離中國。

馮:“在歐美生活也不是那麽容易的。如果想做事,還是要從生活的地方,從身邊做起、鬥爭,不能離開(大陸)”

我:“在國外沒有歧視,生活自由,我可以做社運人士和職業革命者”

馮:“不是妳想的那麽好,外國也有很多歧視,還有要解決生計問題”

我:“我6月4日滯留期限就到了,到時不回去會被遣返嗎?”此前並沒考慮過這壹點。

馮:“會,大街上經常有查證件的,查到就會遣返”

我:“那我怎麽辦(不能政治避難)?”聽到說可能會被遣返,我心中壹沈,但我的確沒有別的路。

馮:“妳就把這次來港當成壹次考察吧,多逛逛,散散心,以後有機會再說(出國或申請避難)。”

我:“……”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麽說了。如果我有良好條件,還有錢,家庭還好,我當然可以多嘗試,找各種途徑。但現在沒有金錢,更沒多次試錯的機會,無路可走,且拖延不起。

……

    談話中,我也提及了關於六四、支聯會、大陸維權的艱難、輿論環境的惡化、我對如已故的司徒華先生、現任支聯會領袖李卓人等泛民人士的敬仰、香港政治情勢等許多方面的事,也向支聯會為六四、為中國民主事業、為中國人民的付出表達了敬意和感謝。這些談話內容與本文主題關系不大,且時間太久記不清具體對話內容、篇幅很長,就不具體寫出來了。



     我告訴她我想去港中大找周保松教授,以及在港中大和港大民主墻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她說她聽說過周教授,但沒見過面。我說我壹直很景仰周教授,想去拜訪他,聽他出出主意,看看他能否幫我和關註校園暴力問題。馮女士說香港各大學都放假了,中大半月前就放假了,港大也要放假了,去了之後不壹定有人。我來的確實不巧,但又沒第二次機會。所以我還是決定第二天去至少其中壹所高校。

    我們事先就約定只談半小時。談話結束時,我索要了馮女士的郵箱(也是支聯會的工作郵箱),馮女士又給了我兩期支聯會的刊物《港支聯通訊》,以及紀念六四活動的宣傳冊。然後我就告辭離開了,馮女士壹直送我到樓梯口。

    這是我第壹次與香港泛民人士詳談。馮女士壹直註意傾聽我的訴說,也很有耐心的回答了我許多疑問和想法。雖然她道出了香港無法幫助我的現實,讓我感到失望,但她只是陳述壹個事實罷了。誰能壹下子扭轉現實呢?就像馮女士在談話中提到的:“我們呼籲平反六四這麽多年了,(中共)就根本不理我們,我們只能做到堅持(雖然支聯會事實上做了更多實事,如幫助“天安門母親”群體)(這麽呼籲下去)”。

    現實總是殘酷的,受侮辱與損害的弱者常常是無力的,正義的伸張遙遙無期。六四如是,校園暴力受害者亦如是。只是前者舉世皆知;而後者,連個協助和保護受害者的組織都不存在,連集體發聲的平臺都沒有。甚至,幾張海報、幾副標語牌、哪怕壹次遊行請願都沒有。

   (六)二赴職工盟,造訪立法會

    從教協閣樓返回旅館後,我就把防治校園暴力材料的電子版(壹共約10份,包括給大陸壹些機構和個人的信)發給了馮女士。我也寫了壹封感謝信,對馮女士今天願意會見我、傾聽我的訴說、為我提供建議表達了感謝。此外,我也表達了希望再次面談的意願。

    第二天(5月30日)早上,我就收到了馮女士的回復,她非常願意在今天同壹時間同壹地點再次會面。因為我在去信中提及“死亡”、“犧牲”,她還勸說我要珍惜生命。

    我決定再次去職工盟,看看李卓人先生在不在,或者其他人能否幫我。前天晚上見的人並不在,免不了又要問詢和解釋。之後,壹位姓洪(好像是姓洪?因時間過了很久,不太確定。如果是,就和之後我被關在精神病房打電話聯系的那位職工盟洪先生是同壹個人)的30多歲男士接待了我。我道明來意後,又給了他壹份求助信。他拿著看了起來(說明我那天晚上的求助信並沒被那位工作人員傳給其他人看)。我又打開手機電子郵箱,問為什麽發給李卓人先生的信失敗。他看了壹下告訴我發錯了,我才發現原來我把“ctu”看成了“cfu”。

     在我請求他們幫助後,他打了壹個電話,告訴我,有壹位負責大陸方面事務的職工盟職員--林祖明先生,會由他與我面談具體溝通事宜。但他在另壹處工作,而且今天生病去醫院了,下午可能才能趕來見面,也不確定時間。我計劃的是下午去立法會,既然下午不確定能否來這裏,那就再過壹天再說吧。我把我的身份證號和港澳通行證編號寫在求助信上留給他,指望他們可能幫我辦理延期滯留或政治避難手續。

    我又向洪先生問了問關於港大、港中大的位置和情況,就道謝告辭離開了。這次談話中,洪先生還是比較熱情和負責的。這樣相對親民的工作作風,估計和職工盟關心基層的政治定位、常與基層工友打交道的經驗豐富有關。

    午間,我乘地鐵抵達位於金鐘的立法會大樓。在乘地鐵期間,我看到旁邊壹位女士拿著寫有香港最高法院字樣的材料,於是詢問她最高法院是否和立法會在壹處。她聽到問話立即用手遮住材料,很不高興的回答了我的問題。我並不是有意看她的材料,僅僅無意間看到,然後就正好向她詢問下法院的地理位置(因為地圖有時候不準,容易繞暈)。看來香港人很重視個人隱私。

    從地鐵出口到立法會,中間經過商場、天橋、立法會內部天橋……等等壹大堆亂七八糟、讓我暈頭轉向的路程,到了壹個好像是立法會接待來客的大廳(位於二層,與兩個天橋交接處)。

     立法會接待處很像賓館的前臺,壹位女性工作員詢問我有什麽事。我拿出身份證件和材料,告訴她我希望面見幾位立法會議員,並在立法會前請願。她並沒接我的證件和材料,只是告訴我這需要預約,而且並不是所有議員都在立法會大樓辦公。

     我告訴這位女士,自己並沒有他們的聯系方式。於是,她請我把手機交給她,連上立法會大樓的WiFi幫我登入了立法會網站(我的聯通4G網絡需要翻墻),翻到了寫有議員們辦公室電話、工作郵箱和辦公地址的PDF頁面。她也建議我,現在正值午間,電話可能打不通,可以去距此不遠的訪客大廳休息。我道謝後立即截屏和手抄了幾位泛民議員的聯系方式,告辭去訪客大廳了。

    又走了壹段很短但也令人暈頭轉向的路程,到了訪客大廳(準確說可能不是這個稱呼,但我也記不起它的學名)。沒想到的是,我在大廳安檢處體驗了壹把中國大陸機關安檢的待遇。我來到安檢口,幾個男女安檢員毫無禮貌,臉上洋溢著大陸基層幹部那種小人得誌的神情,用訓斥的口氣說話,我聽不太懂香港話,壹位女安檢員就沖我大喊大叫,頤指氣使讓我站這做那。她們問我帶著什麽東西,搜了壹通包,把指甲剪都搜出來放外面,然後用器械結結實實的從頭到腳搜了壹遍身體。經過驗包、搜身、問詢幾通程序,才給了我個牌子讓我進去,而且要我把包存在保管箱內。壹位保安員尾隨我進到保管室,讓我把包裏東西拿出來放到保管箱,指著我掏出的充電器、另壹部手機,還有厚厚的文件材料、毛巾(天太熱我隨身帶著擦汗),以及壹些透明膠帶(貼標語和材料用)、耳塞、鏡子、八達通卡、硬幣等亂七八糟的小玩意,說“這些妳都要帶進去?”我說:“妳們不讓帶這些嗎?”他不置可否,我就壹件件把它們放到保管箱。稍後他又說“這些可以帶進去”,我只好又壹件件的放回包裏。

    我被他們這通野蠻的安檢和沒邏輯的支使整的暈頭轉向,比剛才暈頭轉向在各種天橋和立會各大樓間轉的還暈頭轉向。我就沖這位保安人員說:“妳們這的官僚主義都快比上大陸了”。他打著哈哈回:“妳們大陸現在發展的比香港好”,也不知他沒理解我說的意思還是故意打馬虎眼。

    終於進到樓內,還要在工作臺填表登記,和大陸信訪部門壹樣,要填寫個人信息和出示身份證件。弄好之後,我就拿出剛記的號碼打電話。

    我第壹個電話打給了教協葉建源議員辦公室,是壹位張姓女士接聽的。她壹開始讓我聲音大壹些,可大廳禁止喧嘩。我轉了半天才找到個角落提高聲調講話。我告訴她,我是中國大陸的學生,想在香港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問題。而教協作為香港教育機構,自然與防治校園暴力有關。因此我想把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呼籲發給葉議員,希望他能夠關註校園暴力問題,利用議員的地位和影響力,以及教協這個組織,壹方面推動香對港本土校園暴力問題的關註和防治,另壹方面輻射、促請和影響大陸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註和治理……(也就是本文前面貼出的請願信中提及的來港維權動因)。最後,我還提到要在立法會和香港政府大樓前舉標語請願的問題,問她如何請願、葉辦能否給予支持。

     這位張女士說,“我們沒有辦法接受請願,關於怎麽請願我們不了解。妳先把材料用電郵發過來吧”。我又問她我能否面見葉議員,當面遞交由我簽字按手印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書與建議信(這樣比較正式,有象征性意義、易引起重視)。她在電話那頭似乎猶豫了壹下,大概意思是說的“葉議員不在,不方便與妳見面”、“我們都在工作,也是不方便到樓下和妳見面的”、婉拒了見面的要求。我道謝後掛斷電話,簡短的寫了封致葉議員的信,連同相關材料發了過去。

    第二個電話打給張超雄議員辦公室。壹位男士很爽利的說,妳先把材料發過來吧。

    本想打第三個電話,是要打給朱凱迪議員辦公室,然後轉念壹想,還不如直接發郵件算了。

    於是我分別給張超雄和朱凱迪寫了封信,把信和材料發到他們的工作郵箱。

    寫信字斟句酌,用了將近半小時,等到發完郵件,看時間已經是中午了。我問大樓內有沒有打印紙質文件的地方,有人告訴我在大廳裏的圖書室。我到圖書室問詢,被告知只能復印不能打印。堂堂壹個立法會,竟然連個對外提供打印服務的文印部都沒,這又和中國大陸機關很相似了。

    這時,我又給葉辦打了電話,想確認壹下是否收到我的郵件。撥通之後,是壹位男士接的電話。於是我問他知不知道剛才我對那位張女士說的那些事,他說不知道。我問他看到我發的防治校園暴力問題的郵件了嗎?他說:“我是看不到郵件的”。於是我又耐心的把對那位張女士說的話又重復的講給他。說到壹半,他打斷我的話說:“這為什麽要找我們?”。於是,我在電話中仔仔細細的解釋:校園暴力是陸港乃至世界都有的問題、大陸維權艱難而香港有壹定的自由、香港也需要解決校園暴力問題、香港關註校園暴力可以輻射影響大陸……我還沒講完,他又來了壹句“但這和我們有什麽關系呢?”。我憤怒的掛斷了電話。

     我回到立法會接待處,說要投訴這位工作人員。我又撥通了葉辦電話,我把電話交給了接待處的女士,她聽電話時對方已經掛了。然後再打就打不通了。我惱怒不已,在接待處發了壹通火。我自費赴港,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又花錢又出力,當天又汗流浹背的從旺角趕到金鐘,謙恭客氣的求助,卻得到無責任心的粗暴拒絕。而且發生糾紛後,他從中作梗,我就很難和葉建源議員聯系了。那位女士告訴我可以選擇聯系別的議員,我說:“明明錯的是他,為什麽讓我換其他人聯絡?”這時壹位男工作員過來,建議我去專門向議員遞物品的收發室(也記不得學名了,以此大陸類似的“收發室”暫代),可以寫留言給葉議員。

    我照他的指引,找到了收發室,在壹張A4上寫了壹整頁留言,表達了對葉辦工作人員的不滿和希望葉議員關註校園暴力問題的期望,讓工作員放到葉議員收件箱,然後就離開了。

    (現在想來,人家並沒有義務幫助我,我生的是哪門子氣呢?包括後來對方回復辯解時候我的憤怒,又有多少理由和必要呢?)

     我這時才觀察起立法會大樓四周的面貌。立法會大樓與政總大樓、行政長官辦公樓緊挨著,組成了裝載香港政治中樞的樓群。雖然從地圖看,樓群位於鬧市,但置身其中,才發現周圍非常荒涼,與商業區、步行街之類人流密集地幾乎物理隔絕,甚至壹個便利店都沒有。樓群四周是立交橋、綠地和不明水泥建築(未完工的水泥墻壁?沒看懂什麽用途),非常不利於群眾聚集。如果是個人請願,就更不會有人註意到了。即便有組織成群結隊的到大樓前請願,也不會有多少過往行人看到,反而像圍場中的獵物,方便被警方包餃子。不知這是不是港府在建設時,就為了隔離群眾與官府、防止民眾抗議和聚集圍觀,而有意設計為這種荒灘堡壘式辦公樓群。

     看到這麽個景象,我就放棄了舉材料喊口號示威請願的打算。當我要離開時,看到有電視臺在搞采訪(好像是有線電視臺),我就想湊上去問壹下,看看有沒可能趁機舉個牌喊口號讓他們拍下來,有個采訪當然更好。但他們大隊人馬都往樓裏去,我問了采訪車裏的人,他壹直搖頭(可能聽不懂普通話?),我看上鏡無望就走了。

     經歷安檢和葉辦工作人員的粗暴對待,我發現陸港的官僚主義作風是相通的,基層辦事員尤其執法者的粗暴與傲慢也是各種形似和神似。兩地政府機關也都是壁壘森嚴,僅僅進個門,官本位與等級制的腐氣就撲面而來。不過,此後幾十天在香港的壹系列經歷,才讓我真的知道了什麽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相比起來,在立法會這裏的遭遇簡直太“溫柔”了。



    (七)赴港中大拜見周保松教授未果、參觀中大民主墻

    我第壹個高校行程是去中大。5月30日中午,我到了地鐵大學站,看到外面壹片荒涼。原來,地鐵站距校園還有很遠。雖然好像有巴士,但我弄不清他們是怎麽停靠、是只載學生還是也拉遊客,所以我決定徒步去中大校園。

    很快我就發現這是個錯誤決定。壹是因為天太熱,二是因為路太長,而且還是上坡的山路。我走了十幾分鐘,已經大汗淋漓,也沒商店可買水。幸虧路上有壹棟樓(忘了叫什麽),我進去吹起空調,拿出毛巾擦汗,累的直接坐到地上。這時有位清潔工阿姨關心的詢問我,我告訴她我是來找壹個老師,不熟悉中大,所以迷路了(當時已分不清方向,百度地圖定位不準)。她告訴我可以在地鐵站乘坐學校班車,雖然名義上拉的是學生老師,但壹般也不會查證件。她還提醒我休息的這棟樓壹個安全出口外,有自動販售機,可以用八達通買飲料。我道謝後趕快去買了瓶冰水喝起來。

     喝完水擦了汗繼續前行。我查到民主墻位於“文化廣場”,就循路走去。但明顯地圖不準,我竟然走入死胡同,前面全是草樹。不過我看到遠處有路,就翻越柵欄,連走帶爬的穿越樹叢翻到了對面。

    走了半個多小時,終於到了文化廣場。不過我找了很久,才發現了民主墻,在不起眼的角落,上面空空蕩蕩幾乎沒貼任何東西,而且好像是這裏(忘了具體位置),貼著只允許本校學生在民主墻張貼標語的告示。而校園明顯是放假後的景象:人寡車稀,壹片寂靜。

    我又到了學校辦公樓,說要找人,保安給了我學校辦公室的電話,並指著外面讓我離開大廳去樓外打。外面熱的要死,陽光很強,看不清手機屏幕。我找個陰影點開屏幕,打電話給校辦,想要問壹下周保松教授在不在。結果接聽電話的女士不懂普通話,只大概聽到我找政治系(正式稱呼是政治與行政學系),我說了好幾遍“周保松”,她沒聽懂,然後我手機屏幕上全是我手上、臉上流的汗,帶著汗水的屏幕貼到臉上很不舒服。我又熱又是汗水直流,難受的很,來回踱步,費盡口舌,都幾分鐘了,我急了就掛了。

    我對此很驚訝。按說中大的陸生比例也很高了,但校辦職員竟然不懂普通話。以此看來,壹方面香港普通話教育在發展,另壹方面壹些學校還堅持以香港話作為辦公語言,以彰顯其獨立性,甚至用以抵抗大陸“文化入侵”。不過就我個人的體驗看,這估計苦了大陸來的學生,以及普通來港辦事人員。

    我決定去學生會問問情況,例如了解下在民主墻能否張貼我的書信。問路到了學生會,發現並沒有人。倒是想打印材料時,在樓下復印部(無法打印)遇到壹個普通話很好的中大學生。我問他周保松教授在哪裏,他用Google搜到周保松的聯系方式給了我(都是辦公用的電話郵箱),告訴我周教授在鄭棟材樓,但現在放假可能不在。

    我道謝離開後,在旁邊壹個半露天的餐廳吃了點飯。飯是港式的蔬菜沙拉之類,我很吃不慣,跟幹吃黃瓜西紅柿差不多。我吃完了也沒飽,不過畢竟算吃了午飯。

    吃完後,我壹路來到鄭棟材樓。我先打了剛才得到的電話,無人接聽。我就根據地址找到房間,敲門無人。我到樓層另壹邊的辦公室詢問,壹位女士在窗口告訴我,周教授不在,什麽時候在、在哪能找到,她也不知道。

    我下樓後,坐在壹樓沙發上,按郵件地址給周教授寫了封信,把請願書和材料發給了他。然後我坐著休息和等待回應。期間,還去了不遠的壹個復印部,發現也沒有人。我坐在沙發上寫《個人情況說明》,壹直坐到傍晚,周教授還沒回復,辦公樓上還是沒有人。我就離開了。(至於為什麽不提前發郵件聯系,我在前述的在大陸維權過程那部分已經提及了,那樣更難見面)(此外,截至本文書寫到本段時,周教授都沒有對我所發郵件做回復,我此後(2018年7月)向周教授所發郵件迄今同樣無任何回復)

    回到來的那條路上,看見中大的大巴,我就坐上去,也沒人問,壹路回到地鐵站。

    在地鐵站(還是換乘站?我忘了),我搞反了回港島的方向。問壹位地鐵工作員阿姨,她告訴我通過地下通道去對面坐,然後給了我壹副嫌棄的臉色,撇嘴斜眼。我也不知為何,我自我感覺很禮貌,估計她和我因口音不同,多費了幾句口舌嫌我麻煩?或者就只是對大陸人有意見?我道謝離開,去對面坐上了地鐵,回到住處。不過港鐵大多數職員還都很友善的,如在機場站的港鐵服務員;只有兩三個,如上面這位,似乎因我口音和溝通,就不怎麽友好了。

  (當然,在2019年8月,我將這些資料包括求助周保松教授的過程,發給他本人之後,他的回應,以及他在香港反《逃犯條例》事件上的許多看法,讓我知道當初我壹腔熱情滿懷期望的找他,實在是自賤、所托非人)

     (八)壹赴中聯辦、與馮女士的第二次談話;看到香港“籠屋”

     我也決定去中聯辦看看,考察壹下地形和環境,以便按圖索驥去貼標語、舉牌、請願。(在港維權的十天,我去中聯辦去過好幾次,而且時間很久,分不清哪壹次分別看見什麽,所以下面所寫並不是僅壹次看見中聯辦的見聞)

     在我心中,中聯辦是壹個有特殊意義的地方。前面已提到,我壹直堅持看時事新聞,對中國的民運、社運和維權活動始終保持關註,即便維權奔波期間也不例外,情緒極糟時也沒停止。因此我很清楚,香港是中共政權控制領土中民運社運最活躍之地;而中聯辦則是中共統治香港的象征,是香港的“中南海”,如同“太上皇”般左右著香港政治。除此之外,中聯辦還有壹個特殊之處:它與大陸中央與地方的黨政機構大院壹樣,是中共政權直接所屬,且位於中國領土上(這與美英法德等國的中國使領館有根本區別,也是其對於抗議者意義特殊之所在);但它外面卻是至少名義上高度自治、允許政治反對活動的香港區境。在此和平請願或示威,壹般情況下(我後來遭遇的情況就“不壹般”了),不會像大陸那樣被“消失”,也不會像大陸那樣沒有媒體敢於報道。因此中聯辦自然是直接向中共抗議、對中國政府表達訴求最合適的場所。我看到過許多次有關於港人或大陸維權人士在中聯辦門口抗議的文字、圖片和視頻形式的報道。因此,我也把在中聯辦前請願,當成在港維權與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計劃中最重要的壹個步驟(當然,毫不避諱的,我也有以此引發國際社會關註、借此向他國申請政治避難的目的)。

    到達中聯辦門口之前,我以為那裏會聚集著眾多香港乃至港外的抗議者、媒體記者,以及擺放著許多標語橫幅之類,政治色彩濃厚、氣氛緊張而有活力,如同六四前的天安門廣場。如果那樣,我的請願就可以得到媒體和各種政治社會團體的關註,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努力就會有突破性的成果。

    但當我滿懷期待來到中聯辦所在地,眼前的情形卻令我大失所望。中聯辦的門口以及周圍,沒有壹位抗議者,也沒看到有任何橫幅和標語。更糟的是,這裏與立法會大樓壹樣,四周行人稀少,中聯辦大門正對立交橋,做什麽事都很難吸引人群關註。

    為什麽眼前的景象與我在傳媒上看到的完全不同?我很快明白了。第壹,發生在中聯辦的抗議都是短暫的,並不是每時每刻都有人抗議;新聞媒體自然也只在有抗議示威活動時才會來這裏,只會報道中聯辦門前有抗議時的景象。第二,我在新聞中看到的關於在中聯辦抗議的圖片和視頻,都只拍攝了中聯辦門口柵欄前(或沿幹諾道從東側拉著橫幅走來)的抗議者,並沒拍四周無人的空曠地帶,更不會去拍中聯辦大門對面的立交橋。沒有來過中聯辦的人,自然會在看到新聞報道後,產生壹種中聯辦門口經常有人抗議、四周都聚集著抗議人群的錯覺。我就是被這種錯覺誤導了。

    其實我對香港的錯覺不止於此。我在媒體上看到過很多有關香港占中運動和七壹遊行、六四晚會的新聞,於是認為香港是政治氣氛很濃的城市。但我在港期間,除了六四那日,其他時候在大街上沒有看到過任何遊行示威活動,只在旺角壹帶看到過兩次大陸組織“法輪功”的成員,他們在地上展示“審判江澤民”、“法輪大法好”等標語,許多行人匆匆從他們身邊走過,沒人圍觀和問詢。看來,大多數香港人和大陸人壹樣,並不怎麽關心政治。另壹部分港人,也只願意在特定時間參與街頭運動,平日也看不到他們抗議的身影。再往後看到聽到的壹系列事情,更確認了這壹點,後面會有提及,在此不記述。

    (當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及壹系列事件,又顛覆了我那些天在香港人政治冷淡的認知。也讓我發現,許多長期不參與政治的,壹旦參與,則會比經常參加政治的各國和地區的公民更加狂熱、極端、是非不分,陷入集體無意識的狂暴之中)

    這些錯覺也讓我明白,沒有親歷,就容易產生誤解和偏見。無論是好的期盼還是壞的歧視,都和見識少與刻板印象有關。

    失望歸失望,來了總要仔細觀察壹番。但似乎中聯辦沒什麽可看的。除了位置偏僻、和港府壹樣坐落在人煙稀少、多障礙物的地帶以防群眾聚集外,建築沒什麽特殊的。只有黃底黑字、中英雙語的“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牌子,提醒人們這裏是中共政權在香港的“總督府”,是中共在港公開且最醒目的存在。

    值得壹說的是,我第壹次去時並沒看見香港警員,只看見兩個穿著白色警官制服的大陸方警衛人員在樓門口戒備。看來中聯辦內部警衛工作是由大陸方負責。這時中聯辦的鐵閘門是打開的,但我在的幾分鐘並沒什麽人出入。

    此外就什麽都沒有了。而我後來又有兩三次去中聯辦時(包括割腕寫血書那次)的遭遇,以及被警方羈押時聽說的事,讓我對中聯辦有了更多了解。不過那都是後話了。

    看到沒什麽可看的了,我就走了。我邊走邊想,這樣的情形,我如何請願和吸引媒體註意呢?沒有人關註,我的請願或示威就沒什麽用,我總不能指望中聯辦官員發善心幫我。然後我就趕赴銅鑼灣去見馮女士。

    到了銅鑼灣之後我逛了逛商場,又去麥當勞吃飯和消磨時間。在麥當勞附近的商場,我想上廁所,詢問值班工作人員,他帶我去了工作人員使用的衛生間,還要開鎖開門。他告訴我香港壹部分商場樓層沒有公共衛生間。而中國大陸基本每個商場每層都有開放衛生間。這是香港落後了?還是香港發展的太早,在硬件配置的細節與生活習慣上還保持著早年的樣貌?

     晚上8點,我第二次與馮女士見面。這次談話壹部分內容與第壹次內容相近,為方便起見,就不以對話形式書寫了。

     我在見面前就告訴了馮女士我在立法會的遭遇,表達了對葉辦工作人員的不滿。馮女士跟教協的工作人員很熟悉(後來我知道泛民圈子互相都很熟悉),答應幫我問問。見面後馮女士告訴我,葉辦工作人員說“我們只是要他把材料發過來啊”。我聽到這種辯解真是覺得“陸港壹家親”。我又講了壹下和葉辦通話情況,並告訴馮女士,職工盟答應可能會幫助我。馮女士很高興,說他們能幫到我挺好的。

     我又說了下在中聯辦的見聞,表達了沒有人關註的擔憂。馮女士說,中聯辦壹直都是這樣,即便媒體報道熱度很快也就過去。還有人在中聯辦門口露宿的,也沒解決問題。馮女士還是勸說我這次維權如果不成功,還是回大陸吧。

    我又提到住宿問題。我告訴馮女士,我壹天200人民幣的住宿費承擔不起,又聽大陸維權人士說教會有可能收留,所以問問有沒有什麽教會能幫我(當然我個人是無神論者)。馮女士說,香港寸土寸金,教會也不太可能有什麽住宿的地方提供。而且現在香港許多教會接受政府方面資助,以及……也不太可能幫助我維權。馮女士也說,壹天200人民幣的旅館,在香港已經是很便宜的了。

    此後又討論了些其他政治社會方面的問題,我也提到要去六四紀念館看看,並且參加六四晚會。不知不覺時間到了,馮女士也要下班回家。然後我就告辭離開,返回旅館了。

    其實,我在新興大廈住宿期間,也見過更便宜的“旅館”。有壹天我看見我住的樓層有另壹個廉價旅館,壹個阿姨正在開門,我就去問,她就帶我去看她家的“旅館”(如果那算是旅館的話),說1000港幣壹個月。我進屋之後,看見房間有五六個床位,遠比大陸青年旅館破舊,住的都是五六十歲的老人,從穿著和擺設可以看出極為貧窮,房內充滿難聞的異味,不知誰的手機還是收音機開著刺耳的音樂外放,整個房間給人以壹種破落、死亡的氛圍。有的床用蚊帳罩著,據阿姨說,空調並不是時時刻刻都開。我進去壹分鐘就感覺屋內濕熱的令人難受,而那些長住的人更不好受吧(或者已經習慣、麻木了?)。或許這就是香港的“籠屋”吧。也不知道我看見的那些老人,是沒有身份的大陸偷渡者,還是香港本地老無所依的居民。他們幾乎可稱為破爛的家當全堆在壹張床上,人看起來就像露宿的難民,毫無精氣神。而他們居住的這棟樓外,就是繁華的旺角,銀行、商場、高檔餐廳、珠寶行、賭場、酒吧……星羅棋布、密密麻麻、華貴典雅、富麗堂皇。香港,與大陸壹樣,有著驚人的貧富差距,有著長年在底層社會掙紮、散發著垂死氣息的人。

(九)造訪港大,在港大民主墻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

    5月31日上午,我乘地鐵來到香港大學。

    香港大學坐落在山上(具體山的名字,我後來查了半天也沒弄明白,好像是好幾座山連著的),從地鐵站出去,就通過電梯升到位於山間的大學校園。我乘電梯前因不知道哪個門通往大學,還誤推了壹個側門,然後警報嗚嗚叫,我看到上面寫的“如果擅自推門面臨檢控”之類字樣,嚇了壹跳。當然後來沒人因此檢控我,但著實被香港復雜且與大陸不同的環境弄的暈頭轉向。雖然香港與中國大陸都是用漢語,但口音不同,口語交流依舊麻煩,各種標識繁簡的字體差異和語意差異也讓人反應延遲。至於壹些設施功能和設置差異,也讓我不能適應。因此無論是尋人還是找機構,都比大陸費時費力的多。當然,這也與我那些天越來越焦慮、緊張、擔憂有關。在這樣的精神狀態下,很難正常高效的辦事。

    香港大學內道路復雜、縱橫交錯,高架橋壹堆,各大樓也分布紛亂,應是因依山而建,沒有什麽規律。而百度和Google地圖定位都不準(校園畢竟是小範圍區域,而且地形高低起伏復雜),我摸索半天才找到壹個超市,位於莊月明文娛中心。在超市又買了固體膠、膠水,以備在民主墻張貼使用(當然後來全沒用上,因為民主墻只允許用大頭針)。然後我又到了這棟樓的食堂吃了午飯。吃的飯和花費記不清了,好像是雞肉飯之類,比外面便宜許多。

    吃完之後,我就開始找民主墻。問了壹位學生,她告訴我路徑。但是我走了兩步就暈頭轉向了,看指示牌上的地圖,也搞不清東西南北。我後來在路上又問了幾個人,才最終找到民主墻。這時離進學校都快2個小時了,又是熱帶的夏天,我渾身上下全部濕透了,不停的用毛巾擦汗。

    看到民主墻之後,我非常激動。雖然民主墻比我想的要小,但神聖是無疑的。大陸的中學我上過八所,維權和呼籲時去的高校也很多,但絕沒有允許張貼學生個人的政治性標語和宣言之類的區域。誰敢在布告欄張貼這壹類東西,不用說被發現後立即就會被保安制止、拿下。當然,沒人試過,我也沒。所以,港大民主墻象征著言論自由,象征著自由、自由,可以自由的表達。我內心能不激動嗎?終於可以貼我的呼籲了啊。

    這時才發現,我帶的建議書在民九支部復印時印成雙面了。而且也沒有致港大的信,貼這些會讓港大師生摸不著頭腦。

    於是我只能先找打印店。問了附近圖書館,圖書館說非本校師生不能進,如果打印要去學生會那裏或者到校外。然後我又找壹位學生問具體位置,她在手機地圖上幫我找到壹家在般鹹道附近的打印店。

     我在民主墻旁邊的椅子上匆匆寫了壹封《致港大諸位師生的公開信》,然後去打印店。我出港大幾乎用了進港大的壹多半時間,順著山路下到般鹹道。

     我先問了般鹹道那家打印店,竟然3港元壹張,多印不減價。我又走了很遠(至少2公裏山道),找到壹家便宜的(忘了名字,打印店門兩側是黃色貼紙或漆裝飾)。然而這位50多歲的老板態度奇差,愛答不理,偶爾回話也跟吃了槍藥似的沒壹點好聲氣。我說能不能在電腦上修改下字體(手機有些格式在電腦上不匹配),他說“不行”。我想在電腦上改幾句話,還是“不行,妳在電腦上改耽誤事”。讓我自己在手機上改,然後忙著和另壹個人說話去了。我在手機上改過後,又發他郵箱壹遍,他讓我等著,讓後來的壹個人先印壹堆文件。我大汗淋漓,拿著毛巾問他有沒有水我擦下臉,涼快壹下。在山路上來回的奔跑,到店時不僅渾身是汗,熱的腦子也都不清楚了。他說,“沒有”……我只好壹邊拿幹毛巾擦汗,壹邊問他字體是不是與我手裏大陸印的壹致(因為發現香港字體與大陸格式不同,我怕字大了或小了難看,我在大陸印的那個字號和字體恰好),他說“我沒空看,反正就這樣,妳印不印”,我讓他各印壹份,心想剩余幾份去其他地方印算了。印出來我給錢之後,終於如釋重負的離開了。

    現在回憶在立法會和這店裏的經歷,我腦子裏冒出來魯迅小說《非攻》結尾的壹段話。

    那段話的原文是這樣的:

    “墨子在歸途上,是走得較慢了,壹則力乏,二則腳痛,三則幹糧已經吃完,難免覺得肚子餓,四則事情已經辦妥,不像來時的匆忙。然而比來時更晦氣:壹進宋國界,就被搜檢了兩回;走近都城,又遇到募捐救國隊,募去了破包袱;到得南關外,又遭著大雨,到城門下想避避雨,被兩個執戈的巡兵趕開了,淋得壹身濕,從此鼻子塞了十多天。”

    墨子來往宋楚,解滅國之憂;我奔波陸港,為反校園暴力。我雖然在身份和成果上與墨子有天壤之別,但被基層吏卒和庶民折騰方面,簡直是同病相憐了。雖然這些人也有孩子,而且大多沒條件當校霸的吧(校園暴力加害者大多有錢有勢,至少帶頭欺淩者如此)。此前,我在旺角的住處附近問哪裏有打印店,不知是語言不通,還是別的原因,壹位賣藥的年長女店主(也可能是店員)也是對我壹臉鄙夷,皺眉撇嘴的說“香港沒有這個東西”。我拿出壹張紙比劃、解釋,她也還是搖頭、嫌惡的看著我,然後我就走了。我也不知道她是真沒聽懂我的普通話,還是因為往是大陸人或別的原因歧視?經歷這些,我也更能理解為什麽許多人沒有公益心、不願做好事了。從上流社會到平民大眾,歧視、冷漠無處不在,如無形的荊棘與圍墻遍布大地,讓前進者受傷、氣餒。當然,後來我遭遇了更慘的創痛,不是這種程度的形容了。

    我沿般鹹道摸索著往回走,在港大東門附近,找到了另壹家打印店,是叫“快易印”什麽的。店面非常狹窄,昏暗的燈光下,印刷設備、櫃臺和另壹面墻之間只能容壹人勉強通過,香港的寸土寸金果然處處都有體現。老板是個年輕人,他的五六歲的孩子和他在壹起。我問了問價錢還合理,多印便宜,就將材料都印了兩份,還彩印了兩份《熔爐》劇照、兩份我的EMS郵遞單集合圖片。在電腦上修改了字體字號。他普通話很糟,我說的話他也聽不太懂,但他孩子卻完全聽得懂我說的普通話,說起普通話也基本上字正腔圓。看來,香港的“普教中”推廣迅猛,成效顯著。印完後只花了20多元港幣,我道謝後離開。

     終於回到了民主墻。此時的民主墻上,大多數區域已經被張貼上東西了。占據民主墻的主要是三幅標語(因我還保留著當時拍的照,所以內容都能查到):“聲援嶽昕,北大打壓可恥,中華人民共和國壹切權利屬於人民”;“捍衛百分百言論自由,香港有(應為“是”)自由討論港”;“5月9日啟吾輩,民主固存,#GE14#馬來西亞”。都是壹張A2或A4紙壹個字,貼占了民主墻四分之三的區域。民主墻最左側有著類似於“使用說明”的文件,上面寫著不允許貼人身攻擊性內容、正常情況下貼的東西保留七天、只允許用大頭針固定紙張而不許用膠水之類……等說明。

    我看到民主墻左側還有壹塊空白,就推開玻璃窗開始張貼。從上到下、從左到右依次張貼《致港大諸位師生的公開信》、《致香港各位社會活動人士的請願書》、《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以及《熔爐》中那句經典臺詞“我們壹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的劇照、我在大陸發送EMS的郵遞單圖片。

    致港大師生的信內容是這樣的:

    “我是壹位來自中國大陸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也在那樣惡劣的環境下當過許多次旁觀者,在反抗校園暴力的過程中也給壹些人帶來過麻煩甚至傷害),因此現在我寫了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並發送給新聞媒體、知名學者、政府機構、社會活動人士,希望能夠為社會關註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以及其他教育問題、青少年成長問題提供壹種參考。我不僅是為了自己,也希望能夠幫助比我更悲慘的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們。

     港大民主墻全港聞名,是關於各種政治、社會議題觀點爭論的平臺。我所貼的請願信與建議書,與政治沒有什麽關系,但是校園暴力也算是很值得關註和討論的社會議題吧。我對民主墻張貼內容的要求不太了解,如有有違規定的行為,在此提前表示歉意,也希望觀看我張貼的書信的老師與同學們指出。

    我的建議有許多不成熟之處,如有異見歡迎反駁與辯論。其實,防治校園暴力,正如我的建議書所說,需要集思廣益,需要社會各界尤其高校師生的參與。只有不同意見的爭鳴,才能更全面的揭示校園暴力問題的復雜性,為解決問題提供更完善的方案。此外,港大及其他高校的每位學生、老師都可以講述、分析自己親身經歷的、或者親眼見到、親耳聽到的各種校園暴力,尤其較嚴重的、如給受害者帶來嚴重的、持久性傷害的案例,通過將這些實例和理論相結合,理解校園暴力受害者遭遇到多麽大的苦難,和校園暴力受害者有真正的共情、對受害者有更多同情,為研究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提供條件和動機。我希望港大做出更多關於校園暴力的研究成果,繼而呼籲全社會關註和解決校園暴力,讓孩子們都安全、自由、有尊嚴、平等、不受欺淩的度過青春期。

    至於其他的,都寫在建議書與其他我張貼的信件中了。建議書內容較長,請諒解。如果內容太簡略,就很難系統、完整的表達我的建議的具體內容、可行性。

    謝謝妳們,也謝謝港大提供這樣壹個平臺,讓人們通過自由的表達、思想的爭鳴,促進社會的進步。

(若妳們認為與民主墻要求內容無關,可撕掉,謝謝)”

    然後我又在信末尾簽上名字(應該簽了名字,我記不太準了)(傍晚又補寫上時間)。

    我把書信用大頭針壹張張的固定在民主墻上,很快就占滿了這片原本空白的區域。還剩余四五張,怎麽見空塞紙都貼不下了。因為貼的建議書內容前後相連,如果貼到民主墻另壹側空白處,就把想表達的東西搞亂了,也不方便學生、教職工和遊客看。因此我幹脆把剩余幾張半折疊的放在民主墻和玻璃窗之間底座的縫隙,然後拉上玻璃窗。就這樣,緊湊著貼完了三封書信和兩張圖片。

    在我張貼時,就有幾個學生和遊客走過來看,我就很興奮的向他們介紹我的情況,以及貼的東西內容、意義,並希望他們關註校園暴力問題,他們紛紛點頭稱是,有位阿姨說:“校園暴力確實是很重要的事”;壹位男學生問我家鄉是哪裏,怎麽來到這之類,我壹壹回答。看到他們關註,我非常欣慰。

    貼完之後,我就坐在民主墻右邊的椅子上,壹邊喝水壹邊看民主墻,時不時走到我張貼書信那片墻的前面反復看自己的“作品”,來回踱步,內心既激動又忐忑,期待著更多人看到我的呼籲信件。我坐了幾乎壹下午,也就有約百多人經過,只有五六十人駐足看了我張貼的信件,有幾個人對著我的材料拍了照。我問了附近坐著的港大學生,才知道港大已經放假了。雖然比較失望,錯過了人流較多的沒放假時間,但有不少人看,也不錯了。每當有人駐足觀看我寫的信件時,我都激動不已。我想,在這座世界知名學府民主墻張貼防治校園暴力的呼籲和建議書,是非常有象征意義的事,是進壹步行動的試水與前哨。

    激動了很長時間,我的心情才逐漸平靜下來。這時已經是傍晚了。我突然想到,剛才在看民主墻“使用說明”時看到說民主墻歸港大學生會管理,而我貼的因與政治無關,會不會在我離開之後被撕掉?雖然我在張貼的信中說不符合就會被撕,但如果真的很快被撕掉,那我的張貼作用就會大打折扣。因此我決定去學生會問問,如果會被撕,我就請求能不能通融壹下保護我貼的東西。

    經過壹進壹出再壹進,我對港大校園已經相對熟悉了。我很容易就找到學生會大樓,看到玻璃窗裏有壹位學生模樣的男生在值班。我道明來意,並把復印的與在民主墻張貼內容完全相同的書信給了他看。他認真翻看後說我的這些都是挺好的,也沒有什麽極端的或敏感的言論,不會被撕;如果七天後沒有人在那塊區域貼新的東西,我的還可以繼續保留。我欣喜不已,心中那份擔憂也放了下來。他還給了我壹個郵箱,好像是用來申請延長張貼時間的聯系方式?我忘了它的用途。

    這時他又仔細翻了翻我寫的關於校園暴力建議書和請願信,想了壹下,很熱心的給了我壹個建議。他拿出壹份雜誌遞給我,告訴我:“港大學生會有壹個刊物《學苑》,妳可以去試試找找他們能不能發表(我的書信)”。《學苑》雜誌我是聽說過的,它因被梁振英批評有“港獨”傾向而聲名大噪。我對這個建議很感興趣。我最缺的就是輿論的關註,如果我的個人經歷和呼籲建議等書信能發表在港大刊物上,當然是極好的事情。他把那份《學苑》雜誌送給了我,告訴我雜誌辦公室在太古樓,可以明天上午去。我道謝後告辭離開。

   讓我感到暖心的是,整個交談過程中,這位男生非常誠懇和熱情。我在香港遇到的青年學生和年輕警察,基本都是很善良熱心的。

    我決定立即就去看看。這時已是晚上8點左右,港大校園很昏暗。我在大陸許多高校拜訪學者或旅行時,即便晚上9點,也燈火通明。這是說明香港高校更愛惜電力呢?還是基礎設施落後的又壹次體現呢?或者只是因為放假所以關了燈?見仁見智吧。

    壹路問路來到太古樓。我到了《學苑》雜誌辦公室門口,看到大門緊閉,門上貼有“香港獨立”的字樣。我心裏壹沈。雖然我知道《學苑》的“港獨”風波,但我認為那是梁振英的挑撥和誇大。當我真正看到這個標語時,內心是不舒服的。我的政治傾向前面請願信中已經提到,是傳統泛民的政治傾向,支持國家統壹,有大中華情結,也就是本土派港人說的所謂“左膠”。我對港獨壹向反感,雖然後來我對他們中的部分人有些同情,但同情的是個人,對港獨價值觀還是反感的。而且主張港獨的,大多對中國大陸人權漠不關心,甚至對大陸人有偏見和歧視(當然,對這些歧視,大陸人也要承擔部分責任),我獲得幫助的成功幾率很小。所以此次香港之行,我只找了傳統泛民,沒有找任何本土派、自決派和港獨派(建制派更不用說了)。來到《學苑》雜誌辦公室,也是那位男生的建議。看到這“香港獨立”的標語,我求助他們發表文章的心就涼了半截。不過後來我還是來了幾次,也很想和他/她們當面對話,探討壹下香港及陸港之間的各種問題,順便也講壹下我的事情。但可惜的是,每次都是大門緊閉,可能是因為已經放假了吧。

    不過來太古樓有壹個收獲,就是發現了壹個很好的餐廳。我當晚就是在那吃的飯,壹份牛肉飯加紅豆冰,30多港元,非常好吃,尤其是紅豆冰涼爽解渴。後來我又來了幾次港大,都是在這吃的飯。

    吃完飯離開後,我想到中聯辦距此不遠,決定看看夜間的中聯辦,萬壹有意外收獲呢。此前我在端傳媒上讀到有反人大釋法遊行就是大半夜進行,中聯辦為終點。我希望遇到個熱鬧的遊行之夜,但路上行人稀少,走了半個小時後到了。晚上的中聯辦門口也是沒什麽人,更沒抗議者。然後我就坐巴士返回旺角了。

    港大之行相對成功,甚至讓我短暫忘卻了煩惱。不過當我回到旺角的旅館,支付200元住宿費時,我的腦子壹下子清醒了,清醒的感到腦子又渾渾噩噩了,思緒也彈回到絕望的現實中。

   (十)與職工盟林祖明先生交談、造訪社會民主連線試圖拜訪梁國雄先生未果

    我31日赴港大之前,就又去了壹趟職工盟。我到了之後,就提到上次約定的會見。壹位上次見過面的女士要我等下,進到裏屋和另壹位工作人員耳語起來。我就把頭扭開看屋內的陳設,心裏想著,我執著於面談,但可能人家根本沒放在心上,並沒安排見面,也沒想到我今天又來。而對我來說,能否會面非常重要。就那時的情形看,除了職工盟,恐怕沒組織可以幫我,如民主黨、張超雄和朱凱迪議員辦公室,都沒有回復我的郵件。再沒幫助,我很快就要躺大街上了。但他們似乎並不了解我處的絕境,更無法體會到我從陸到港求助不斷遭拒的痛苦心境。

    看著廳堂內樸素的陳設環境,各種工運和活動宣傳海報,默默忙碌的職員,我也在想,機構是好機構,職工盟確實是摯誠的為工人服務,但因我是大陸人,也不是工人,卻遺憾的難以得到協助。

    過了壹會那位女士出來了,給我壹張紙,上面寫著周五(6月1日,也就是第二天)上午11:00見面。我就道謝告辭離開去港大了。

    6月1日上午,我照約定來到職工盟。稍等之後,我在壹個類似會客室的房間見到了林祖明先生。

    林先生30多歲,壹米七左右的身高,說著壹口帶香港口音的普通話,也和他的身份契合--負責聯絡大陸人士、處理涉陸事務的職工盟香港籍幹事。我進來之後,他與我握手寒暄,面對面坐下。在連續遭遇挫折後,我把希望都寄托在職工盟的幫助上了。因此我很著急的把材料遞給他,然後開始講我的情況。

(以下是當時對話大致意思,並非壹字不差,部分對話記錄是將口語意思“翻譯”為書面語。另外,因眾所周知的原因,部分對話不便透露,畢竟他們在香港,在中共統治區域)

我:“我的情況(材料)您看過了嗎?”我很希望他清楚的明白我的事情嚴重性。我說話很客氣謹慎。

林:“前天(職工盟職員)告訴我妳來這邊,當時我在生病,去醫院了。我昨天晚上,啊,我呢……和支聯會的馮愛玲女士通話聊了半個小時,聽她說了妳(我的情況)”,林先生告訴了我他和馮女士認識,似乎還很熟。林先生說話較慢,很清晰。

我:“您和馮女士認識,很熟悉嗎?”我很有些意外。

林:“我們認識啊,職工盟和支聯會是兄弟組織(或者說的是“友好機構”?反正大概這意思吧)……有很多合作”,這壹點我倒是早就知道,所以也就馬上理解他和馮女士為何如此熟識,這不是巧合,是我找的機構屬於香港同壹政治支系(也就是壹個圈子)。

我:“那妳看我這個情況……”我很想知道他如何對待我的求助。

林:“(看著材料)我聽她講啊,妳經歷的主要是校園暴力,還有……網絡暴力,……,是這樣吧?”,看來林先生只是了解了個大概。

我:“是的,我從上初中就是……”,我又把告訴馮愛玲女士的以及信件中的重復了壹遍。

林:“妳是在上大學還是高中,現在是什麽狀況?”沒有直接接觸,就很難了解清楚這些。

我:“我已經退學了,還在嘗試高考,但是,校園暴力傷害很大,生活就被……摧毀了,我有嚴重的抑郁癥,沒辦法正常學習……”,我又重復著。

林:“這個職工盟呢,妳知道,它主要是關註工運的,像……,……,學生方面……”林先生提到了職工盟主要關註工運,但是學生這方面就沒什麽參與。

我:“我知道,我很清楚,我就是因為校園暴力,啊,這個缺失,得不到應該的關註,沒專門的組織,所以我就是希望在香港建立壹個這樣的(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組織。現在香港有其他關註學生方面的機構嗎”,我最大的期望就是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專業性組織。把校園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和社會主流連接起來。

林:“關於校園暴力這方面的(組織、機構),香港也沒有”,證實了我的了解。

我:“那現在職工盟有條件有人力抽調出來去運作(校園暴力問題)嗎?”我現在想起這句話覺得很幼稚。

林:“這個很難,職工盟現在人力物力也都有限”

我:“妳們能不能聯系其他組織和社運人士幫我”,然後我指著那封求助信說,信中包括何俊仁、李卓人、馮檢基、梁國雄等人。

林:“過幾天我看看,現在支聯會那邊主席就是何俊仁嘛”

我:“我現在還需要媒體關註,香港這邊媒體您有熟人嗎?”此前我發給過香港媒體郵件,他們都沒回復采訪事宜,還是要通過熟人途徑。

林:“媒體的話,就需要先找幾個那邊的熟人,然後看看材料,如果有新聞價值的話呢,就做采訪。采訪壹般是開發布會,來好幾家媒體……不過如果只有壹兩家媒體或者沒有人來,就不好了”

我:“這需要多長時間聯系?”我是想最好幾日內就能聯絡的。

林:“估計壹個月吧”,聽到後,我心壹下子沈到底。

我:“可是我只能在這七天,不能現在聯系嗎?”我肯定沒條件呆壹個月啊。

林:“這個需要很多工作、溝通,不可能那麽快的”

我:“……我這個簽證能不能延長,6月4日就到期了”,我沈默了壹會才說。

林:“這個不能延長,壹般除非是工作啊,需要開證明”

我:“妳們能不能開壹個,就以學術交流這些(名義)?”現在想來肯定是不適宜的請求,但那時我不能回大陸,前面已經都提及過了。

林:“這個不行的”

我:“那我怎麽辦?”

林:“這次妳就先回去吧”

我:“我還想要遊行、請願這些,例如去中聯辦……”

林:“過幾天就是6.4,還有6月6日湖南工運人士李旺陽的紀念日,日子很敏感,如果妳現在在這(參加),回去之後會很麻煩。例如……”,林先生很好心的勸我不要在敏感日期引起中共註意。

我:“李旺陽,啊,我知道他的,我不想回去,我是想政治避難,去第三國,例如我找國際特赦組織了……”

林:(我忘了他怎麽回答了,大概意思和馮女士說的壹樣,是不能避難吧)

……

    因為談話已過了很久,我所記得的大概就這些,還是意譯。

    談完後,我說怎麽與他聯絡,他把郵箱寫給了我。後來我說用WhatsApp短訊更便捷,林先生想了下就寫給了我他的手機號。然後,他又復印了我的材料,也幫我印了幾份。我就道謝告辭離開了。

    這次談話雖然形式上比較友好,但就實際意義看,是很不理想的。前面已說過,相對於其他政黨或組織,職工盟是最可能也最有條件幫助我的。因為職工盟深植於基層,服務工人和職員,扶弱濟困,行動力強,有幫扶能力,社運經驗豐富,我的情況相對比較符合他們幫助對象的特點。但林先生在談話中,字裏行間都透露著無能為力的意思。雖然沒有徹底拒絕,但即便要等待壹個月就有好結果,我也沒錢撐著等啊。如果連職工盟都幫不了我,其他組織和個人的幫助可能就更為渺茫了。(根據後來的情況,以及對港媒及香港社會更多的了解、接觸,即便林先生和職工盟願意幫我,也不見得會有記者來關心我壹個大陸高中生的事。我即便真等壹個月,最終九成九也會不了了之)

    我決定抓緊時間,再求助壹個機構。我想到還沒去梁國雄先生所在的社會民主連線,決定立即就去。

    關於梁國雄先生,我算是比較了解的。他與李卓人、劉千石壹樣,都是香港為數不多關心基層工人和弱勢群體苦難的社運領袖、民意代言人。但相對於李劉二人,他更具草根情結、極富戰鬥精神。他也是香港知名政治人物中,唯壹壹個旗幟鮮明信仰真正的社會主義的。無論在立法會,還是街頭,梁先生總是傾盡心力為底層人民吶喊、與權貴抗爭。他的行動力在港無人可比,發起和參與示威遊行不計其數,中聯辦前常有他的身影,立法會上也總是為民請命。他幾十年如壹日,嫉惡如仇,寧肯坐牢也不屈服,在香港這片金錢至上的資本主義城堡中堅守著平等、正義、扶弱濟貧等社會主義理念。梁先生不僅愛香港,也愛著中國人民。紀念六四、聲援高智晟、紀念劉曉波和呼籲釋放劉霞、為709律師奔走呼號……他從不缺席,且往往沖在最前線。我相信,他如果傾聽了我的訴說,了解到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所遭受的欺淩、傷害、痛苦之嚴重,壹定會仗義執言,為劈荊斬棘開辟防治校園暴力之路提供幫助。他當時雖因宣誓風波被剝奪議員資格,但絲毫無損他的影響力。相反,宣誓時高喊“平反六四”,正彰顯了他堅持正義、不畏強權的優秀品格。因此,我找社民連,主要是為了見梁國雄。

    當我來到社民連所在的泰昌工廠大廈,看到四周都是貨櫃車,以及稀稀落落忙碌的工人。而地圖上顯示的四周建築,大多都是工廠、貨倉之類。社民連設在這裏(而非像其他政黨辦公地都在商業區寫字樓),正顯示了它親近基層勞工的本色。我問值班保安社民連是否在這裏,他說是的,但是很可能沒有人在。我到了樓上,看到社民連辦公室果然鎖著門。我問隔壁壹個辦公室窗口裏的女職員,她也聽不懂普通話,於是我不再問,在求助信上寫了姓名和聯系方式,從社民連辦公室門下的空隙塞了進去。而此後,也並沒有回音。



   (十壹)壹段插曲及關於中國女權問題、網絡暴力問題的感想與評述;去聖德肋撒醫院、再訪港大

    我返回住處後,焦慮不已。晚飯沒吃,也睡不著覺,哪怕白天奔波很困。

    我現在寫回憶時,是平心靜氣講那段經歷,無法完全代入當時的心理狀態,因此對那時的心境很難原封不動的復述。簡單說就是,時而空虛的什麽都不想,只感到空調的涼爽;時而又焦慮於沒錢吃住下去(沒錢活下去是當時我最迫在眉睫的事);想到維權失敗,憤怒的已經怒不起來,好像麻木了;卻不時又回憶起校園暴力的情景,對不能懲罰和曝光他們而不甘心,心中驚悸,皮層下神經似在抖動般(類似電流穿過身體)。我抑郁癥發作的比較嚴重時就會這樣,以前在遭遇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維權挫折時,也不時的有這種狀況。

    像精神上打了壹場內戰,身體躺在床上看著很安靜,心理上卻被折磨著。暈乎了好長時間後,我覺得這種精神狀態下去不行,說不定很快就崩潰了。我決定找醫生開點藥,看看香港有無更好的治療抑郁癥的方式。(我那時還天真的以為,有可能得到香港醫療機構的免費醫療支持。我到香港目的之壹就是治療抑郁癥(當然後來在精神病房的遭遇,經歷了壹些醫療程序,反讓我抑郁癥加劇,更添驚恐和麻木,經過了幾個月才從驚悸中回復))

    我勉強從床上爬起來,強打精神下了樓,找老板問附近有沒有大醫院。老板說有壹個法國醫院,正式名稱是聖德肋撒醫院。

    我晚上在7-11便利店買了燒雞和面包,返回旅館吃了。然後我就看推特。在港期間,我多次用推特和大陸維權人士聯絡,如壹位居住在安徽合肥的殘疾人維權者。此外,我也將個人維權的過程,包括在港部分維權經歷發到推特上。但因我上推特比較晚,發的消息少,並沒多少人關註。

    說到這裏還有壹個插曲。這段插曲和我在網上的壹段經歷有關,我有必要大致寫出來。

    在港維權期間,推特上壹位叫“雪夜曼陀羅”的臺灣女生,很關註我的境遇,對我很同情,建議我找壹位叫“爪姐”的香港推友,她好像是女權人士、社運人士。但此人(常用昵稱“三爪”)我在微博上曾經接觸過(明顯與推特上為同壹人),印象不好。(當時為避免被我舉報的人人肉和追蹤,用的是盡可能不暴露個人信息的小號“遠海明燈”、“冰山上的貓咪”)

     第壹,我數月前曾經發私信問過她壹句如何在港申請非政治性難民庇護問題,她並沒回應。我當時維權連續受挫,所以很焦慮,看顯示她讀了就追問了壹下怎麽沒回復,她就擺出壹副傲慢的姿態,大概意思是說,她幫助過壹些大陸人,但是什麽時候幫助是否幫助是她的自由之類,應該是嫌我催她壹次就打擾她了。還說別的什麽沒有我就記不清了。此後也沒再回復我的問題。當然她是否幫我的確是她的自由,我完全尊重,所以我自然不再次求助她。

    第二,我曾經和她在壹些公共議題上做過簡短的探討,發現她心腸不壞(或者某些方面可以說很好),但知識水平有限,思想狹隘,評論往往有失偏頗。例如她批判中共統治後,香港政府就變得親商親權貴,我說從港英時就是了,中共是延續港英的經濟模式和分配政策。她反駁說港英時期殖民政府是抑制富商的,這明顯不符合事實。我就找出端傳媒的文章截圖反駁,她就說“反正就是那樣”……之類的。此外,關於大陸安檢問題等各種話題,她都批判錯位。壹個搞人權和社運的港人不了解香港政治常識,也缺乏對大陸社會問題基本的判斷力。與缺乏常識和判斷力的人說話,往往非常麻煩,也不利於解決我的事情。所以我覺得就算了吧。

    不過這都是次要的事,也不是我想講的重點。

    第三,則是壹些很值得提及的事。我曾經和包括她在內的壹些陸港臺女權人士活躍的微博圈子接觸過(2017年底至2018年那維權的最後幾個月,我偶爾上微博看新聞、求助和參與討論。次數很少,但還是看到了壹些人事),在推特上也爭執過壹次,對這個圈子印象很差。

    這圈子有幾大問題(至少其中壹部分是這樣,當然整個女權圈子是龐大而復雜的,人上壹百形形色色,不能對所有人壹概而論,但以下這些問題完全可以稱得上是普遍):

    1.拉幫結派,屁股決定腦袋,不僅對外撕鬥,女權圈內部也跟文革紅衛兵壹樣,總要分成兩派甚至多派,不講道理只憑聲高話惡人數多寡的互撕,至少我親眼看見過壹次兩波人互撕與圍攻,只不過無法像紅衛兵那樣動武罷了。壹個人瞎胡鬧沒事,壹群人就能產生巨大負面影響;例如我說了壹些對事不對人的評論,幫巫山童養媳事件當事人馬泮艷爭辯了幾句,就被卷入兩波女權分子的是非漩渦之中,自拔不得(非要把妳卷進去),我再禮貌的感謝、為無意加入壹方而道歉,都得不到善意回應,反而被攻擊謾罵,受了不少氣。而我因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對拉幫結派深惡痛絕,既反感別人合夥找事,更拒斥自己變成某些團夥的成員幫他們欺負其他人,也不想被人當槍使。(當然,她們其中壹些人不承認拉幫結派。但是好幾個人明裏暗裏呼應,幫腔和站隊,不算拉幫結派?那什麽算?當然,她們相互聯系的程度肯定比不上許多網絡圈子的男性流氓惡霸,但說她們拉幫結派我認為也沒錯)

    2.不容異見和批評,而且公然反對理性客觀中立,只能順著說,只要提出不同意見,哪怕妳非常和氣,毫無冒犯之辭,都會扣妳“男權(分子)”、“直男癌”、“聖吊”、“大傻X”等各種帽子,而且不跟妳正經辯論,而是各種挖苦諷刺,壹群人陰陽怪氣的嘲諷。如壹個叫“心血來橋”的女權分子,就是特典型壹個例子。她的壹些朋友也喜附和她,和她壹起明裏暗裏譏諷他人。而我在推特上評論說“許多殘疾人生不如死,有時候活著還不如死了,可以少受很多罪”之類,主張殘疾人有有尊嚴的結束生命的權利,以及客觀陳述殘疾人活著有多麽悲慘、受到多少歧視和欺淩,就被她們完全曲解成歧視殘疾人、要殘疾人去死,然後結夥圍攻……無論後面我說了多少論證,並說若有冒犯表示道歉(雖然我並沒錯,但我願意為那個殘疾人感覺被冒犯而道歉)她們就是不理解(辯論過程在推特上有記錄),罵完人辯不過就拉黑。這些人既蠢又沒有同理心,缺乏對殘疾人問題復雜現實的認知。我在自己的自述裏多次提及維護殘疾人在內弱勢群體權利的重要性,並在防治校園暴力的文章和建議書中提及保護有殘疾的未成年人的具體方案。如果嚴重的抑郁癥也算殘疾,我也算殘疾人。如果說我不能對殘疾人感同身受、同情殘疾人,那這個世界上就沒幾個人算得上同情殘疾人的了。

    3.女權主義者對女權問題的關註偏離重點,既極端又不堅定。例如過於強調性別偏見等爭議議題且日趨教條化、貴族化,而對更急迫、更有社會共識的女權議題缺乏投入和實踐。如中國婦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問題(及中國農村女性極高的自殺率問題)始終非常嚴重,而建立健全反家暴法律法規和監督其執行、建立包括切實有效的庇護機制在內的婦女人身保護體系等問題,以及確保離婚權和人身保護令的切實執行,就是當務之急;而在反性騷擾方面,如何通過制度建設和公民互助保障女性有條件有勇氣反抗性騷擾、性侵犯(而不是像現在普遍沈默、擔心被打擊報復和汙名化),同樣是值得女權主義者研究和推動的;女性在職場遭受的各種歧視性對待,也應是女權反抗的重要方向;女性由於不同於男性的各種生理特征,在工作中面臨諸多不便,因此產生了改善工作環境的需求(如哺乳問題,就需要公司有哺乳間)。推動對女性友好的工作環境的構建,無疑需要女權人士的鼓與呼;而落後地區女性在受教育權方面的面臨的各種挑戰,更是需要維護女權力量積極介入的。此外,女性之間的團結互助,建立以反家暴、反性騷擾等為目的的互助組織,相互之間提供緊急而關鍵的救助(如臨時的人身保護、居所提供、傳遞求救信息),也是很必要且有條件做到的。總之,女權主義者應該在關於女性基本的安全、生存、發展的問題上竭盡全力;把追求男女公民均應享有的、易達成共識的基本人權作為主要面向;把保護底層、殘疾等弱勢女性基本尊嚴和權利作為女權運動的重點目標;把追求的女性權益具體化明晰化作為將理論轉化為實踐的關鍵;將身體力行從自己做起作為基礎運動方式。

    但現實中,大多中國女權主義者恰恰在走相反的路徑。壹方面,她們不願意行動起來,對於亟待解決的侵犯女性權利的問題沒有充分的關註,更沒有實際的參與推動解決,即便在宣傳和口頭呼籲上也沒有盡力而為,不夠投入、缺乏堅持;另壹方面,她們卻又把女權理論教條化極端化,將大把時間和精力投入到大而化之和極端的觀點與言論的爭執上,為了幾句話幾條新聞罵的不可開交。這和“小粉紅”每天執著於民族主義狂熱而無腦愛國,卻對國民的民權民生視而不見壹樣,既愚蠢又冷血。女權分子即便不用像我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這樣投入全部身心(更不用像我這樣割腕流血),也至少要拿出收入的千分之壹、付出時間和精力的百分之壹,去為維護女性權利做些實事吧?但她們沒有。這稱得上是“女權主義者”嗎?

    更荒謬的是,哪怕他人同意大多數捍衛女權的主張,只要不同意她們的壹部分觀點,或者不夠激烈,就會被打成“直男癌”、“男權分子”,然後劃清界限口誅筆伐。女權圈子內部也會因為壹些分歧互相攻擊詆毀,鬧得不可開交,給對方扣上“偽女權”、“吊癌”之類帽子。這與反右和文革中將壹些人的異見言論無限上綱上線,打成“特務”、“反革命”在邏輯上如出壹轍,只不過前者危害很輕,不至於給“批鬥”對象帶來多大實際傷害。女權的這種極端化傾向,不僅不能推動社會對女權問題的關註和婦女權利的保護,反而導致了大眾對女權的疏遠、抵觸、拒斥,使得女權主義者日益孤立與封閉。這用中共的壹個術語評價,就是“脫離群眾”,無源之水怎能波濤滾滾?無根之木又如何枝繁葉茂呢?

     此外,還有女權日益貴族化的問題。女性中權利受侵害最嚴重、處於水深火熱境地、最急需救助的,無疑以農村和落後地區女性、城鄉底層女性為主,但是她們恰恰是女權主義者實際上相對最為忽視、受女權運動影響最為微弱的群體(這與印度部分地區底層女權運動的如火如荼對比鮮明、可悲)。就像我在推特上講過,略作刪修復制於此:“從豪門到平民家庭,尤其底層,數百萬計的女性遭受著嚴酷的家庭暴力,每年大約30萬婦女自殺……而公知圈媒體圈的女性,控訴在酒局上、辦公室被性騷擾……後者當然有權利控訴。但和那些受家庭暴力而自殺卻悄無聲息的女性比,總覺得哪裏不對。例如壹位知名的人權活動家、作者Z女士,在metoo運動中指控她曾經采訪過的壹位男性作家,對她展示肩部的麻疹,以及疑似“拍了屁股”。且不說真假與緣由(即便Z女士的指控完全為真),這件事和神州大地比比皆是的將妻子打傷、長期虐待,女性卻未得到任何保護、男人沒受任何懲罰的案例相比,算得了什麽?和幾十萬不堪淩辱自殺的婦女比呢?如果是壹位小城鎮普通女孩,因為這點事控訴,會被人們看成什麽?矯情?神經病?可這位知名女士的控訴,卻得到廣泛支持。……上流社會名媛的壹瞬觸覺和視覺,比成千上萬底層婦女的人生和生命都金貴。當然,我對這位女士無不敬之意,她也為中國人權貢獻良多,她也完全有權利控訴。我只是陳述壹個事實。女權運動、metoo運動,都不應貴族化,不應演化為上流社會才能用的高級器皿。壹切不立足於廣大人民利益的運動,是不能長久的,是無法紮根的。人民的苦難、百姓的生命,無論何時何地,都應高過上流和中產男女們的觸覺、視覺。

     人人生而平等。”

     誰的命不是命啊。

    4.這批人中部分人人品不壞(較有影響力的,人品不壞的居多,還要顧忌影響;普通博主,那就臟話和挖苦、極端更甚,畢竟匿名生物更沒顧忌),甚至在壹些事上很有正義感,但往往思想偏狹、知識水平低、分辨是非能力差、批評有余(且往往批評不到點子上,謬誤百出)建設不足、視野狹窄、評人論事非黑即白非對即錯、缺乏對人與事復雜性的認知能力、講問題只講壹面理、缺乏自省和同理心、辯論時不斷偷換概念和歪曲他人語意、臟話連篇……言論風格很像川粉(即特朗普的支持者)和紅衛兵,壹副文革做派,典型的民粹作風。甚至還有個別人猥瑣、陰損,心機很深,頗有坑人技巧。例如壹位臺灣的女權社運者(她聲稱是臺灣女權活動家苗博雅的“迷妹”,還聽過社運學者範雲的課),在壹次關於馬泮艷女士事情的微博辯論中,在評論區主動要私信我,然後我就跟她私信交談。上午說話好好的,下午就突然和我翻臉,跟她壹群朋友誣陷我私信“騷擾”她,然後謾罵我和馬泮艷。後來我貼出她主動聯系我的截圖,這位又改口狡辯,最後因為各種原因註銷賬號跑了(這個事我以後必要的話會專門寫文,作為網絡沖突的壹個案例評析)。她/他們的網上言行,與她們反對的男權分子、政府、社達,形異實近,只不過是處於較弱勢壹方、沒有實際為惡能力罷了。(這次及之後接觸的壹些港臺看似進步、關心人權的人士,越發讓我大跌眼鏡,連範雲、苗博雅的粉絲都這樣素質)

    壹方面,她們相對於那些五毛、社達、川粉、男權主義者,各種極右派,各種歧視與欺淩弱勢群體的惡人比,相對沒那麽野蠻、暴力、陰毒、骯臟、無恥。女權圈子在互聯網各種圈子裏,肯定算不上最糟的(甚至不見得低於全體中國互聯網網民、所有圈子的平均水平。  後來我看到推特中文圈同樣甚至更糟糕、惡毒。

    例如我流亡海外後在推特等處接觸的壹些自稱是進步人士(如自稱“社會民主主義者”的不少圈子推主(普遍是動漫之類花裏胡哨的頭像,應該基本都是日本動漫之類的吧))的推特用戶同樣素質低下、思想偏激、手段惡毒,普遍是逆向民族主義者,滿嘴“支那”不離口(其中有些極端親日,雖然五毛亂用“精日”、“日雜”之類詞匯黨同伐異(例如前面提到的董佳博居然汙蔑我壹個堅決反日的是“日雜美分”)但的確有的真正極端親日的挖了其祖墳都不解恨,壹群漢奸、二鬼子),動不動“惡俗出道”(然而他/她們卻匿名猥瑣的不敢顯真身)、P圖惡搞與霸淩、集體圍攻、查他人甚至全家戶籍和冒名造謠。而且這些人還反對自己的對頭這麽做,搞徹徹底底的雙重標準。雖然他/她們的敵人如五毛也很惡毒,但他們的手段、對對方的傷害程度與對方具體個人的罪惡程度匹配嗎?我和他們接觸較少,但也清楚的看見了壹例他/她們對同為進步主義者兩個人的惡毒圍攻,且根本不必要。此外也斷斷續續、部分的(我沒辦法搞清所有前因後果)看到了這些人對其他人的不少類似的惡意攻擊案例。在他/她們的言論和價值觀中,我看到了蒯大富、宋彬彬、聶元梓的影子,當年紅衛兵的幽靈就在這些東西身上若隱若現。只要有作惡的條件,他/她們就壹定會把惡發散出來(關於這些人的言行,我也都有相關截圖和言論記錄,在此不具體記述)。

    回到女權者的行為上,我當然知道男權分子的惡劣言辭和手段、中國網上和線下對女權普遍且強烈的惡意敵意,是她們選擇以惡武裝自己的原因之壹。女權等圈子的陰暗,和整個互聯網互掐互鬥互害的大環境密切相關,不可能出淤泥而不染。換句話說,女權界的種種醜陋,也是中國惡劣的互聯網生態的縮影和壹個例證。更遠壹步說,中國女權界的低劣現狀,和中國惡劣的體制、糟糕的教育密切相關。

    但是,她/他們既然站在進步陣營,就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更多的自省自律,至少得有基本的是非觀,而不是為了屠龍,把自己也變成惡龍。品格低劣者,怎麽配做女權分子、進步主義者?何況,即便以惡制惡,也要局限在必要範圍內,把攻擊重點對準大奸大惡之徒,節制使用激烈手段,不需把自己也變成惡人,也不應對所有異見者都用惡毒言辭攻擊(事實上恰恰有相反的表現:她們面對壹些對女權主義、女權主義者言辭和行為非常惡毒的人(例如“肉唐僧(徐誌戎)”、“二逼瓦西裏(邱欣宇)”、“吐槽鬼(真名暫時未知)”、“壹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張洋)”等),恰恰反擊力度不足,攻擊並不劇烈。當然,這也是國人的通病:欺軟怕硬,女權分子不例外不奇怪,這某種程度是“人之常情”。雖然她們抱起團,拿出內鬥時的勇氣和力量,是足以對這些惡人發起壹些激烈進攻的,甚至打擊惡人的實際生活、線下利益(這在國內外已經很常見了),但她們卻沒有做,哪怕這些人作惡多端理應嚴懲)。如果自身的言行不檢,也會給不懷好意的人汙名化女權提供口實。不能正己,又何以正人呢?不得已犯錯可以理解,故意為惡就不能原諒了。總之,提高道德修養和知識水平,尤其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對她們是當務之急。這不僅適用於女權主義者,也適用於壹切站在進步陣營中的人。進步人士,必須要對自己比對敵人的要求更嚴格、更加自律,不欺淩弱小、不片面極端。

    女權分子都這樣嗎?自然不是。也有很不錯、雖有壹些缺點但人品格優良、知識水平較高的,不過鳳毛麟角。例如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女權作家陳亞亞(她和我上面提到的那些不好的女權分子還是朋友或關系很近、至少相互認識。不過並不奇怪,壹顆樹上還既有好蘋果,也有爛蘋果呢,何況人)。她心地善良,看問題較客觀理性,且不乏深刻,也比絕大多數女權人士更關心底層的苦難。雖然她在壹些事上也沒有做到充分的公允,但在如今非常骯臟的輿論生態裏已經不錯了。此外,她個人性格比較直率,但本質善良,即便說話激烈些,也能看出是好意或出於激憤。

    我前面已經說了,女權圈子的人不能壹概而論,確實有許多在某些問題上出發點是好的的人。但是,在壞人作惡或采取不合適方式對待他人時,這些好人對朋友這麽做並不及時制止而是放任與選擇性沈默;而對與自己或自己朋友有矛盾的對頭,不采取合情合理的方式反擊,而是認可以暴制暴且超出必要限度的手段,沒有采取持平和中立的態度。壹個人犯了錯,而且壹而再再而三犯錯,他/她的朋友就有必要去規勸;越是骯臟、混亂的環境,就越需要相對明事理的人去矯正。可她們並沒這麽做。所以這些比較好的人對女權圈子環境的惡化,也是有責任的。

    至於我惹上是非的過程中,我自己有沒有什麽不當行為,我覺得可能有以下幾點別人認為不當的。其中有些上面已經提及過,為解釋清楚,在此只好重復壹遍。

    1.在不認識的人微博下發表異見、提出批評,包括例如為溫儒敏“歧視女生”辯護,說他的言論不是“性別偏見”只是陳述事實,就被“心血來橋”等人說是“好為人師”,然後被組團冷嘲熱諷。我覺得發表不同意見,只要沒有辱罵、嘲諷或人身攻擊就可以,意見越是多元才越能互相理解。但是別人看來可能這是來“挑事”、“砸場子”,哪怕和和氣氣都會被認為別有用心。她們分不清嘲諷和提異見的差別。我當時莫名其妙,後來也就理解了,哪怕微博這種公共場合,有些人的評論區也只是為自己圈子裏的人開放的,陌生人不能多嘴多舌,更不要說提出反對意見了。雖然很明顯,提出意見肯定以批評為主,我不會吃飽撐的專門長篇大論到別人評論區贊同誰的意見。我認為這壹點從道理上我沒什麽錯,但是可能不符合網絡圈子潛規則,算我多嘴。(關於溫儒敏的言論是不是“歧視女性”,我可以單獨寫評論論述,在此不詳述)

    2.沒有堅定站在她們其中壹方,而是試圖客觀中立,然後就被認為是挑撥矛盾。我想的是恰恰不能偏袒壹方,支持某壹方多了,必須再去講另壹方的好處或批評贊揚過的壹方,以保持平衡(除非壹方特別正義、足夠善良;另壹方特別壞劣、罪大惡極,才可以有鮮明的支持其中壹方的立場,而且也應該建基於理性判斷與正義原則之上),這才是知識分子應有的態度。她們卻不能理解。這壹點我不認為自己有任何錯誤,相反我認為這非常必要,我壹定會堅持這種評論方式。

    3.有時候我說實話,例如上面提到的“中國殘疾人普遍生不如死,死了反而少受許多罪”,是大實話,沒有惡意,相反是想讓她們明白中國殘疾人處境的惡劣(講了惡劣情況才有改善的動力和切入點),以及捍衛他們選擇死亡以減少痛苦保持尊嚴的權利,結果被她們當成攻擊殘疾人。我覺得我沒什麽錯,最多我的話措辭激烈了些,但是結合上下文及我說的事情本身,我都是陳述事實,是同情殘疾人而不是歧視和攻擊。在我自述和防治校園暴力的文章中,用了很大篇幅提及對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弱勢學生保護的必要性及具體措施。

    4.在壹場關於馬泮艷的爭議事件中,我勸阻A方不要滿嘴臟話,也不要拿我的事做攻擊的借口,不要亂用我提供給她(圈子裏綽號“北歐”)的私信,要把激烈手段局限在黑惡勢力等那些罪大惡極的人身上,不要對普通人(前面說的那位臺灣女生)那麽激烈,也感謝了她前面的幫助。然而我感謝和規勸了好多次她不聽,於是我為了表示中立和試圖向B方去解釋我的觀點,把和A方的私信內容發給B方的壹個叫“徐鈴鐺”的人,以證明我是客觀中立的,不同意汙言穢語罵人。而且提前通知了A方的人(網名“王小能”),但是還是被認為是出賣A方。首先我本來就極反感拉幫結派,更不願意被當槍使。第二我感謝和勸告了多次,A方不聽,我只能這樣做,哪怕兩邊都得罪,我也不願意被壹方綁架成她們陣營的。我既然不屬於某壹方,當然談不上出賣。這件事我也不認為自己有什麽錯。(不過,很久後我在微博又看到了壹個對馬泮艷侮辱誹謗的人,而其語氣、言辭內容,極像那位汙蔑過我、但我感覺人不是特別差、曾經和我有過友好交流,所以為她說了公道話的女生。我如果知道她換了個號又來辱罵誹謗馬泮艷,我當初不會給她求情。所以某種程度我也錯了,而那些站在馬泮艷這邊對對方死打到底的人倒更適合整治這種人)

    5.我沒有及時退出,被卷到她們的是非窩裏不能自拔(雖然並不是我願意卷進是非的)。我當時就應該不爭辯早點離開,結果我想爭辯出是非,反而越來越說不清。這件事我認為我的確大錯特錯了。對牛彈琴有毛的用,早剃頭早涼快。(當然這也變相證明互聯網“劣幣驅逐良幣”、理性客觀不抵侮辱謾罵的現實)

    最後,我算不算女權主義者呢?這個不好定義,關於是否為女權主義者的判斷標準本來就很混亂,我也不能確定自己算不算女權主義者。毫無疑問,我是支持女權的,我對於保護和發展合情合理的女性權利當然持支持態度。我自然也不是男權分子,不是“直男癌”。當然,我也反對極端女權主義,也認為當代中外女權運動的觀念和實踐存在諸多問題甚至錯誤。

    至於別的,我相信她們早晚會看到我這篇文章,也立馬能對號入座,歡迎她們指出來我本文沒提及的我的錯誤或者她們認為的我的“錯誤”,我會壹壹回應。

    關於如何界定是不是女權圈子的,我覺得有三個標準吧。1.她/他們是否自稱女權主義者或積極支持女權;2.她們是否經常、持續性的參與女權議題討論並為女性發聲;3.她們是否參與女權為主旨的網絡圈子且相互互動或者互鬧頻繁。

    以上全部三點均為“是”的,我認為就是女權圈子的人,但並不壹定是女性。

    在這個圈子裏我看到的具體東西、和我有關的事情詳情,寫起來需要壹定時間和占用不少篇幅,與本文主題沒多少關系,就以後再說吧。我會單獨寫壹篇文章講這段事情。

    考慮到這些不好的情形,我當時就放棄了找“爪姐”以及她的那幫朋友幫助的建議(當然,就我的判斷,即便我請求,她們也不會幫助我,根本不是壹路人(“壹路人”其實又如何呢?嘴上都講的好聽,現實中誰肯拉壹把?)。而我後來流亡出境,更看到這些人與我政治觀點、價值觀的巨大分歧,簡直是政治上的對立面,她們又怎麽可能幫我)。後來我才發現,那位幫我的臺灣女生也有如上述的許多“女權人士”類似的毛病,然後爭吵後互相拉黑了。她幫助我是真心的,而且還是我在艱難處境中為數很少和我保持聯系的網友,但後來她壹系列錯誤言行也是事實。這件事在我推特上有記錄,在此不記述。

    (這些事本身並不是什麽大事,我也不會和其中還沒有極糟極惡的“女權人士”計較(極糟極惡的女權圈子裏還是非常少的,男性社達、有才無德的權貴和精英惡棍才遠比這可怕。這些人有金錢、知識、人脈,甚至有些還有權勢。他們不僅在言論上陰毒,更有實際作惡的能力),但是上述情形反映出的女權界乃至中國輿論圈的各種問題,卻很值得分析思考。我寫這些,也是希望人們了解女權界的壹隅,看到問題才能改變,否則女權運動至少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上、在中下層次會越發跑偏,最終必然不利於女權運動發展、不利於中國進步主義事業、不利於維護中國女性和更廣大人民的利益)

     (當然,我綜合前前後後看到各種圈子的事情,無論是中外媒體對體制內黑暗的揭露、間接聽聞到的權貴的囂張、直接看到的互聯網上各種社達、極右、川粉,乃至自由派、民運人士的各種黑暗面,其實女權圈子這點事真的是“小黑見大黑”、“輕臟比極臟”了。)

    看了推特和壹些新聞後,壹天的疲憊湧上頭。抑郁嚴重發作那個勁過去,就平靜許多了。我雖然睡眠質量不好,例如容易做噩夢,或者拖延癥下入睡時間點會不斷延後,但還是能睡著的,失眠並不嚴重。就這樣,不知是幾點,我就睡著了。

    第二天我起的很晚,快到中午才出門,乘公交去聖德肋撒醫院。

    醫院位於壹段很偏僻的道路附近。當時行走匆忙,沒註意過道有什麽值得壹說的東西,不過感覺比大陸醫院安靜、裝潢更好、人也較少。

    我壹路到了服務臺,問壹位接待的工作人員。因不懂普通話,他拿出紙筆,我們通過文字書寫來交流。我問他門診有沒有心理醫生,我有抑郁癥需要治療。他好像不清楚,又叫來旁邊壹位女士。那位女士說周壹才有。我問能否使用大陸醫保或申請費用減免,她說不可以。我道謝離開,坐到沙發上休息。談話中,這位女士的語言和表情,跟我聽聞過的那種大陸醫院基層老員工倒很神似,我也曾親眼見識過,接觸過的應該都有體會。香港和大陸有許多相像的地方,這又是壹個例子。

    錢這個東西,真是到哪裏都需要。當時我的錢越來越少,我父親寄的已經沒我花銷的多了。如果再看醫生,估計又壹大筆開支,至少也幾百港幣。她說不能減免費用,我也就打消了求醫的念頭。

    說到求醫,我在香港還發現壹個現象,就是中醫診所很多,鬧市區幾乎每條街道都能看到,可以說和香港的銀行壹樣密集。此前兩天感冒拉肚子,旅館老板也是給了我壹管中藥。她當然是好心,很善良熱心,我也表達了感謝。不過我壹直對中醫中藥不信任。香港的中醫這麽興盛,也說明這個國際大都市,封建殘余依舊根深蒂固。在某些領域,香港比大陸有更多傳統文化的烙印。

    坐了壹會,我決定去香港大學,看看民主墻上貼的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和建議書還在不在。順便,我也在港大轉悠下緩解精神壓力。

    這次輕車熟路,很快找到了民主墻。我的書信都完好的貼在墻上,沒貼上那幾張也都在玻璃窗裏放著。於是我就放心了。我坐在民主墻右側的長椅上,繼續寫《個人情況說明》。雖然寫完後要印的話,只能到周壹,因為文印店都歇業了……

    我在路上就感受到了香港與大陸周末時的區別。周末的香港,除了大型商場和飯店人潮洶湧,鬧市遊人如織,其他商行,無論是文印店,還是小賣鋪,各種雜貨店,都紛紛歇業。至於公共機構和社會組織,更是大門緊閉空無壹人了。連醫院專科醫生都要周壹才上班。我也無法去任何機構求助,打電話也全不通。而在大陸,除了政府機關和壹些國有企業,絕大多數商鋪都不會休息,節假日都是照常營業(除了春節)。

    港人嚴格遵守休假規制,確是文明社會表現。至於利弊,就因人而異了。每周休息二日,自然是保障了工作者的個人休假權利,保護了職員和勞工利益;卻也很明顯會給消費者、辦事者帶來各種不便。在大陸,無論周末還是工作日,想買百貨隨時都可,生活服務也每天都能找到人。但在香港,就什麽都要等到周壹,至少對收入不高的普通人是如此。我壹直贊同增加勞工休假時長,維護勞工權利。而當我作為辦事者,在香港親身體會了壹把處處吃閉門羹的周末後,又感覺大陸商戶的勤勞也值得稱贊,因為他們犧牲休息,為大眾帶來了便捷,也提高了自己的收入。這就是大陸經濟某種程度上比他國和地區更有活力、商人更具競爭力的原因吧。這也讓我對包括休假權在內的勞工權利問題有了新的認識,果然是“紙上得來終覺淺”啊。

    我寫完之後,就在港大閑逛。這類走到哪算哪的亂逛式散心,是我自上初中前到現在,許多年養成的習慣。只要煩悶時,旅遊或者閑逛,心情就會好點。但維權這兩年,日益無心散心。滿腦子都是事,什麽景色都進不到腦海,走到某個終點才會回過神來,才真正看幾眼景色或建築。在港大也是,我走了半天也沒看幾眼香港大學的景致,走路時腦子基本是空白的。然後我就回旅館了。

    (十二)到訪六四紀念館

    我在翻找手提袋裏的材料時,翻出了馮女士給我的支聯會雜誌和宣傳冊。因此我又想起要參觀六四紀念館的事。我前幾天壹直在忙於求助,就把這事放下了。現在是周末,我決定趕在六四前去紀念館。對我來說,80年代的民主運動是令我無限向往的革命歷史,六四英烈是我仰望的豐碑。如果我早出生20多年,我壹定投身於民主運動,會去犧牲,死在那個壯烈的夜晚;而不是像現在,人不人鬼不鬼的飽經屈辱過了24個年頭,壹事無成。

    我來港時就希望參觀六四紀念館,而我來的時間又恰逢六四,參與紀念是理所當然。在參加六四燭光晚會前,參觀紀念館,可以更好的了解六四、感知六四。至於那些煩惱,都沒有六四重要。不管未來是死是活,紀念六四都要做。

    中午,我按宣傳冊上的地址乘地鐵來到石硤尾。在地鐵站附近簡單的吃了點飯,就步行去紀念館所在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

    紀念館位於藝術中心二樓的壹個小房間內。房間只有壹間中型辦公室大小,四壁貼滿了關於六四的圖片、海報;房子正中放著壹臺老式電視機,電視機前放了大概七八張椅子。房內安靜肅穆,訪客不多,有兩位女性誌願者(應該是帶薪誌願者,或者是工作員),壹位坐在靠門口的辦公桌後面忙著工作;另壹位在整理館內資料,見我進來就跟我打招呼。我看到桌子上的捐款箱,就拿出50港幣放進去,那位誌願者連聲道謝。我告訴她,我是中國大陸的學生,多年來都在關註六四、了解六四,很敬仰六四英烈。她很感動,說中國的未來都在我這樣的學生了。我很不敢當,告訴她不僅我個人,許多我接觸的大陸人都同情六四中遇難的學生,對民主自由很向往,民主中國壹定會建立的。聽到這些,她非常欣慰,熱情的給我介紹紀念館。我問她紀念館為什麽這麽小?她說這是臨時地點,而此前,由於壹些人搗亂,出現法律糾紛……被迫遷到這裏。

    中共對港人紀念六四行為的抹黑、打壓,我早有耳聞。現在又聽她們親口講述中共的騷擾逼迫,親眼看到支聯會如此不易的堅持,我既感動又感慨。我向她表達了謝意,告訴她,支聯會所做的這壹切,大陸人民都會銘記在心(大致意思是這樣)。說了壹會話,我才正式開始參觀。(大致對話是這樣,記憶會略有偏差)

    電視在播放著六四紀錄片,此時正播到袁木恬不知恥的撒謊那段。而這類紀錄片我在YouTube上看過,所以轉頭去看墻上的海報。

    海報內容分兩大類:關於六四的背景、事件經過,和中共在大陸近70年的統治概況、近況;關於六四的照片,有壹部分我曾經看過,還有的就是第壹次見。其中有壹張北京市中心的地圖,標註了上百名犧牲者被殺害的具體位置,以及他/她們的姓名(或無名氏)或職業。其中最知名的,是“天安門母親”丁子霖之子蔣捷連。還有壹些大學生、壹位“四川萬縣保姆”,及許多無名氏。這些身份不同的人,都“平等”的犧牲在了那個悲壯的夜晚,共同成為民主革命的殉難者。

    地圖上標註犧牲者的符號,是壹個個紅點。而墻壁上的屠殺照片,則直接血淋淋的展示著中共政權的殘暴,為這壹個個紅點做註。再看到六四前他/她們和平請願、高舉“德先生,妳好”等各種支持民主自由的條幅滿腔熱情參與學運的照片,兩廂對比,霎時就透出歷史的殘酷。而那些記錄海外華人、國際社會在六四前聲援中國學運,及屠殺後遊行示威譴責暴行的照片,看起來令人振奮。可想到當今華僑華人對六四的普遍遺忘與對中國人權問題的淡漠、西方國家對中共專制政權的綏靖及合法性的默認,這些影像反而讓人直觀的感受到歷史的倒退。善惡、正邪的對比,總能讓殘酷更殘酷、醜陋更鮮明。

    墻壁壹隅的海報,講述著中共建政以來的歷史脈絡。從五年計劃、三面紅旗到文化大革命,再到改革開放、八六學潮、八九民運,中國曲折的歷史本可以像韓國、拉美、蘇聯與東歐那樣,在世界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為專制畫上句點。可是,密集的槍聲打爛了自由的幻想,轟鳴的坦克碾碎了民主的希望。縱使有WangWeilin在坦克前的昂首挺胸,哪怕三輪車夫們因學生市民的死難而垂淚與呼喊,人民的勇氣與善良,至少在壹時,是抵不過武裝到牙齒的暴力機器的。

    墻壁所張貼的,大致就是這些。後來,我在網上看到了正式的六四紀念館,明顯比我去的臨時紀念館大的多,墻壁上張貼的六四事件資料應該也更齊全。

    關於六四的書刊,壹本本陳列在書桌上。我問剛才那位女士能否翻閱,她說當然歡迎取閱,看完放回原處就好。我大致看了幾本,多為圖冊,記錄著六四的前前後後、點點滴滴。其中還有壹本中共方面印制的宣傳冊,目的是為了向國內外宣傳六四為“反革命暴亂”,照片的註解都是抹黑參與民運的學生和市民的,包括軍車燃燒的圖片。看著這些照片和文字註解,我在想,當年的中共還敢公開許多影像,甚至在國際上辯駁壹番。而如今的中共,則完全通過信息封鎖、輿論控制的方式維持統治。相比而言,習近平時代的中共更無自信,也更為狡詐。

    還有的書刊,就提到六四死亡人數的爭議。我此前就看到許多不同說法,紀念館的書刊和報刊截圖也是提供了各種不同的數字,如壹張圖片中的剪報提到英國檔案揭秘有壹萬多人死於屠殺。其實,六四無論死傷幾百人,還是上萬人,都是慘烈而巨大的悲劇。壹張張清純的面龐變成長安街上殘破的屍塊,是不爭的事實。與三年大饑荒、文革暴力、南京大屠殺壹樣,死亡數字的爭議不能成為掩蓋罪惡的借口。未來民主中國建立後,包括具體死亡人數在內的種種關於六四的謎團,都有真相大白(或得到最接近真相的情形)的壹天。

    我在翻圖冊時,那位女士告訴我,下午有壹個活動,有兩個作畫的藝術家來紀念館,她們會指導參觀者將對六四的感受用筆畫成圖畫。她問我是否參加,我說當然。於是我就拿著圖冊坐到椅子上,壹邊看圖壹邊看紀錄片。雖然紀錄片裏的片段我看到過,但在紀念館再次看到那些遊行請願的場景,又壹次熱血沸騰起來,默唱著《國際歌》,心潮澎湃,似乎和紀錄片中的學生隊伍壹起在長安街上行進,為了民主自由而不惜壹切……

    下午3點左右,人開始多了起來。從我坐下到後來離開,大概有50多人參觀,少數是大陸的,絕大多數是香港人,還有幾個外國人。每當參觀者有問題時,那兩位誌願者女士都很熱心和詳細的解答,為他們講述那些關於六四的圖文背景和故事。看她們熟練的對參觀者講解、更換著那幾部紀錄片的磁帶(好像是磁帶吧),應該是已經在紀念館工作很久了。她們與我見到的馮愛玲女士壹樣,都對紀念六四這項工作有著全情的投入。從她們工作時的言談舉止及剛才的交談中,可以看出她們對八九六四那段歷史有著深厚的感情,是以虔誠的心來工作,或者說,在履行良心的使命,而非只是為工作而工作。

    過了壹會,來了兩位女士,就是剛才那位誌願者告訴我的繪畫藝術家。壹位年齡約40歲,不會說普通話,和我基本沒法交流;另壹位不到30歲,我和她大致可以互相聽懂對方的話。我,以及另外兩位參觀者,和她們兩個坐在壹起,五個人壹起畫關於六四的感受。

    我因為沒上過小學,初高中時學校也多把美術課換成考試科目,所以基本沒正經學過繪畫,連最基礎的線條都畫的毫無筋骨,只能粗粗勾勒壹番。另外的那兩位參觀者就畫的算畫了。壹位女士畫的是監獄還是什麽的,另外的壹位男士畫的什麽忘了。我畫了壹排階梯,階梯中途斷裂(還有別的什麽,畫的比較復雜,忘了)。我告訴她們,這象征著六四摧毀了前面十多年中國人民對自由民主的追求和六四後國人的墮落,以及六四前後的對比。六四前的中國,理想主義滋潤著國人尤其學生的心田,民主與法治成為各階層共同追求的目標,平等博愛是知識界壹致的理想;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下,社會的黑暗被揭露、專制與暴行被批判……六四之後的中國,卻每況愈下,政治專制、高壓維穩、不擇手段發家致富成為社會主流,國進民退國富民窮、貧富差距日益加大、階層固化愈發嚴重,社會達爾文主義和利己主義大行其道,道德淪喪、誠信破產、知識分子犬儒化、國民公共意識淡漠……六四之前和之後的中國,宛如隔世。這就是我在圖畫中想表達的“對比”,也是我壹直對六四事件極為重視的原因--它徹底改變了中國的發展路徑,讓國民走入是非易位善惡不分的時代。而我自己的命運,客觀上也被六四及它後來的影響所改變了(試想,如果我出生後是在民主自由的中國,我的人生又是如何呢?)。後來,我和其他兩位參觀者在紙片上的畫,都用別針別在了展覽幕布上。

    活動結束後,我又看了壹會圖冊,拍了十幾張照片(後來因為在中聯辦割腕被抓,所以返回大陸時和其他敏感照片壹起刪了),才告辭離開。臨走時我告訴那位誌願者女士,我會去維園參加六四晚會,然後相互揮手告別。

(十三)發出最後壹波求救信

    回到旅館後,我因參觀紀念館而激動不已的心情才逐漸平靜下來。我翻看短信,看到我父親問我“出什麽事了嗎?”,我只好回了壹個“沒有事,住旅社開支大”。他之所以這麽問我,是因為這幾天我要的錢明顯多於往常,壹周要了1500左右。他當然不知道我在香港,還以為我要備戰高考。今年的高考我也報了名,6月7日就開考。但我現在這個精神狀態,如何能正常學習和考試。

    前幾天,我發給許多香港社會活動人士的請願信,也附上了求助信息,但大多沒有回音。只有張超雄議員辦公室回了壹封信,卻是說無法幫助,反而建議我去支聯會求助,還附上了支聯會地址和聯系方式。我當時就把這封信轉給了馮愛玲女士,然後還說“妳們也(和大陸壹樣)踢皮球”。(不過後來我被關到精神病房,張超雄所在的工黨、幾位重要成員還是幫了我壹些忙的,我此前說他們踢皮球也不太厚道,他們確實難以幫更多的忙,也沒有義務)

    因此我才又寫了《寫給各位香港泛民主派人士的求助信》和《關於我個人情況的說明(兼答與我溝通的各位社運人士)》兩封信,做最後的求助嘗試。《求助信》已經在前面和請願信壹起混貼出來了,我在這裏就只把《個人情況說明》貼出來。內容較長,但基本將我的處境和訴求全部簡明扼要講出,還提及了校園暴力受害者的苦難,因此我把全文貼在這裏(其中表強調的加黑加粗的,也原樣保持):

        關於我個人情況的說明(兼答與我溝通的各位社運人士)

諸位社運人士:

    為便於妳們簡單明了的了解情況,我就逐條的講壹下,現在腦子很亂,可能寫的不很清楚明白,就這樣能看大概意思就行了。

    1.雖然我的事情許多已經過了很久,但是我受到的傷害持續至今。就像在2008年和2012年在滑縣和新鄉市發生的事情,卻在2014年的濟源市(離那兩個地方數百公裏)再次造成惡劣影響。我都已經盡力逃避、躲避了,可是謠言與誹謗、以及當年事情留下的心理陰影和恐懼感焦慮感、抑郁癥、心理創痛……都還影響到我現在的生活。不解決根本問題,不搞清事實和懲辦欺淩我的人,問題就永遠存在,尤其那些照片的傳播和散布,迄今仍舊存於我認識的人圈子裏的流言蜚語,就會讓我永遠生活在歧視與孤立之中(還有可能被直接暴力傷害,因為歧視等冷暴力,我更易與他人沖突)我就永遠無法正常生活。尤其那種被孤立、歧視、威脅的滋味,只有真正經歷過的才知道多麽痛苦,文字根本無法那麽有力的表述出來。且這些傷害下,無人聲援並反復發生,我這麽多年還能堅持活下去,已經是奇跡了。

     因此並不是我放棄、放下仇恨,就可以重新生活了。不澄清真相、不懲辦惡人,我就壹直處於被傷害和被傷害威脅之下。我不可能壹輩子躲在出租屋不出門、不接觸人、不建立社交圈子。但是只要做這些正常生活的事情,立馬就會被傷害,因此我自己必須做現在做的這些事,也就是追責、曝光和哪怕沒人幫我,我也只能壹條道走到黑。因為其他路更黑。

    2.我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就像舉報信中所說:“2018年的我,如果沒有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傷害,我可能在中國人民大學的畢業典禮上(看看我在2013-2014年的成績,尤其2013年底那幾個月,老師和部分同學都可以作證),在復旦大學研究生院的開學儀式上,或者已經在壹些媒體、中國社科院或其他社科研究機構實習、工作,實現遠大理想,通過學習和分析研究、實踐,幫助更多的弱勢群體走出困境,無論做社科研究員、記者或編輯、律師,還是大學教師,都能發揮壹技之長,成為推動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優秀公民。但是現在呢?我的前途毀滅,精神崩潰,抑郁癥日益加重,且永遠無法消除以前網絡暴力、校園暴力的各種謠言、曲解、詆毀造成的惡劣影響以及引發的傷害,整日逃避現實,渾渾噩噩,在麻木與回憶痛苦中度過,曾經受到的傷害的陰影壹直揮之不去,摧毀了我的人生。”

    此外,我家庭因此也付出了沈重的經濟代價,因為轉學、在外地各種費用,以及我這些日子維權,花費累計至少十幾萬,對壹個縣城工薪階層、家庭又有病人(祖父母長年臥床和壹年幾個月去大醫院看病,祖父已於2016年去世,我父親2015年腦溢血,現在還沒好利索,我自己也有抑郁癥)的家庭,已經是耗盡積蓄了。如果沒有這些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我早就正常考入名校學習、工作了,有了收入回報家庭、維持自己生活,乃至做更多的事情,就如上面所說。可是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毀掉了這壹切。

    這樣的仇,怎能不報?這樣的冤,怎能不訴?這樣的傷害,怎能不反抗?

    3.我以前的忍耐,都是為了考上中國人民大學這樣的高校之後,再利用影響力去做現在做的維權的事情,毫無疑問那樣做更好,因為我有了身份、地位、人脈和各種得天獨厚的條件。但是現在難以實現了,只能就現在這樣沒身份沒地位的做。

    其實這也是許多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和各種青少年受害者共同的困境、悲劇:人生剛剛開始,就被摧毀了正常的學習、生活,被摧毀了學習能力、人的精神被擊垮、毀掉了人際交往的意願、無法正常的進行學業和工作,自然也沒有充足的收入和較高的社會地位。

反過來,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旁觀者,卻因為沒有被欺淩,沒有受到以上這些損害,甚至從欺淩受害者中得到心理的滿足與愉悅,正常的學習和工作,甚至取得很好的社會地位與收入。他們是青春期的既得利益者,自然不願意提及曾經的校園暴力,甚至輕描淡寫、歪曲事實以打壓受害者的控訴。青少年受害者的話語權,已經被“扼殺在搖籃裏”、摧毀在萌芽中。

    因此,這本身就是悖論:受害者話語權是不足的,就是因為他們是受害者,他們受的傷害,害得他們沒有身份地位和各種條件。反過來有話語權、有能力與條件的,是加害者和旁觀者,他們沒有動機去講防治校園暴力、甚至替校園暴力辯護。這在我發的《思考》壹文中有詳細講述。相對來說,我是受程度較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條件(尤其知識水平)最好的,這也是我能夠做這麽多的原因。

    4.校園暴力受害者數量眾多、程度嚴重,但是都處於孤立無援、被社會嚴重忽視的狀態。其他的受害者都有組織,無論是討薪教師、上訪退伍兵、女權活動者、基督教會成員……他們都有組織、能夠互相通氣和聲援,壹旦有人被捕被打,就能被社會廣泛知悉。但是像我這樣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之類的受害者,是沒有辦法被外面了解和聲援的。壹旦被抓,就出不來了。

     這也是我在建議書中提到為什麽要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NGO、讓校園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讓公民們都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的原因。他們需要組織起來,更準確說是需要被組織起來,因為他們自己沒有能力組織起來,普遍處於孤立無援、眼睜睜看著、等著自己受欺淩卻無能為力的狀態。

     5.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熔爐》中的殘疾孩子類似,是屬於必須有外力介入、他人幫助才能維權、正常生活的人(群體),他們與有自主維權能力的工人、教徒、退伍軍人並不壹樣,他們缺乏求助、組織、謀生、對抗的能力,無法自己去維權,必須要有非受害者也就是作為成年人的社會活動人士、普通公民等的幫助與聲援。

當今中國社會乃至其他國家對於校園暴力(包括各種冷暴力、歧視以及扭曲化的人際關系)的輕視,有壹個關鍵因素,那就是社會資源(權力、金錢、傳媒輿論等)本身就是掌握在以前在學校屬於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嚴重類校園暴力(沿海發達地區大城市市區戶籍人民)的校園環境下成長的人。這個雖然我沒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直觀感受以及通過在現實以及互聯網的壹些了解,似乎是這樣的。壹些曾經在學生時代是流氓混子的學生畢業之後很多也比被欺負的人混的好,有些還是當地地頭蛇、小幹部(當然也不乏“大幹部”)之類,其他地方官員、富豪恐怕也是旁觀者或者霸淩者居多吧。至於被欺淩的人,在校園習慣了被欺淩,麻木不仁,到了社會上可能還是被剝削、受他人管理乃至被邊緣化的人。對學習成績的負面影響本身就幾乎阻斷了他(她)們進入社會上層的可能,甚至社會中層都不見得能給他(她)們多少席位。而掌握國家更高權力的官員、學者以及影響力很大的傳媒的校園工作人員更多也是在沿海大城市市區重點中學學習,不了解大多數學校殘酷的校園暴力,所謂“何不食肉糜”嘛。而且類比體制內與體制外、老板和民工、城市和鄉村完全不對等的資源、地位以及與不對等的資源地位極為“對等”的話語權輕重,這個推論(社會資源包括話語權被校園暴力中的旁觀者、霸淩者,以及遠離校園暴力的“蜜罐人”控制)恐怕也是可以被證明是正確的。

   韓國、日本、臺灣地區難道確實比中國大陸整體的校園暴力水平嚴重得多嗎?從常識就可以否定。只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弱者有了話語權,強者中也出現了更多對弱勢群體的關註者、同情者,加上新聞、電影的開放度,才有那麽多反映青春期陰暗面的相關電影和新聞。壹個不重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問題的社會,並不是家暴和校園暴力問題確實很輕,而是這些受害的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殘疾人的弱勢群體已經被排斥出社會既得利益群體了,沒有足額得到應得的教育或經濟收入、沒有得到平等的社會地位、沒有與既得利益者公平參與社會事務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充分的話語權,沒有為這些弱勢群體支撐的輿論陣地(或者雖然有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平臺,但是對“主流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對)。相反,那些沒有經受(或者受害很輕)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人,或者校園暴力就是施暴者、旁觀者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控制了經濟權力、政治參與權、社會文化制定權、社會輿論主導權,加上自身身體優勢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義、平等博愛、扶弱抑強、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這樣環境中弱勢群體所經受的痛苦和不公對待很容易被湮沒,而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既然這些人並沒有在校園暴力中受害,自然總體上改變它的積極性就不是那麽強(當然壹些人例外),甚至壹些人不覺得它是錯的,雖然這些人中大多數恐怕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處於校園欺淩的被欺淩壹方。

     因此,必須有擁有較高社會地位、更多話語權、更多權力與權利、有較高知識水平和見識與視野、有更多進步價值觀的人幹預、幫助,才能讓校園暴力的嚴重性充分被社會了解和重視。

    6.在大陸遇到的最大可能危險不是公安和國安,而是來自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復,他們涉嫌有黑惡勢力背景(否則當年就不會那麽囂張),拉幫結派,有N多種方式可以騷擾、威脅、傷害我,政府和公安完全可能袖手旁觀,“借刀殺人”,借助這些人變相“維穩”。如果我在網上遇到攻擊詆毀,並且發展到線下,直接在我現在孤身壹人的住所威脅和攻擊,再次發生2008年時候那些事,我怎麽辦?求助誰?當年在學校作為學生都沒有人管,現在我實際上已經不屬於任何學校了,大陸警察又不願意管理,那怎麽辦?

    7.妳們提及的如果我在香港滯留、抗議,回陸後會受到巨大壓力。這個我明白,但是過去、現在,我已經承受了巨大的傷害和心理壓力,2008年和2011-2012經歷的校園暴力的心理陰影、2014年高考那年我的心理折磨把我都要逼瘋逼死了,還有什麽不能經歷的?現在我的情況差的已經不能再差了。

    8.我已經拖了4年,精神狀況越來越差,思維能力也下降和退化,記憶力下降的也是厲害,經常丟三落四,正常學習和生活難以維持。而我家庭也因為變故而很快無法在經濟上和思想上支援我。我沒辦法再等下去了,等徹底發瘋、流落街頭、自殺,就都來不及了。最多只能繼續在大陸河南的出租房再麻木的呆幾個月(還是在(6)不發生的情況下),又有什麽意義?那時我還有機會來香港嗎?

     9.我回去之後還是只能去學校或者政府遊行抗議,然後就會被抓和限制出境。教育廳接受材料壹個多月了(4月20日接收的材料),也沒有回復。不鬧的話,更得不到關註和回應,鬧了就出不了境、人身自由和安全就會受到威脅,我回去肯定弊大於利。當然,也恰恰是現在的絕望,才讓我拋棄壹切幻想,重新維權、呼籲社會關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此前我曾經猶豫的情況下放棄了南方周末壹位資深記者的報道邀請,現在我後悔不叠,我絕不會重犯二次這樣的錯誤,絕不放棄現在的機會。

    以我的個人情況,例如精神狀況、身體狀況,社會背景(沒關系沒後臺,性格還比較偏激,又缺乏人際交往能力,進了監獄或者精神病院,就很可能死在裏邊,出不來了。而且死前必然還會遭受欺辱,如果激烈反抗和抗議,還可能遭到殘酷虐待。

     10.我現在非常需要媒體的介入。因為只有媒體的報道,才能讓社會了解這些黑暗,引發人們對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關註。

     我希望有嚴肅的、擅長做社會新聞與深度報道的、有人文關懷的媒體進行調查報道。例如紐約時報、南方周末、鳳凰周刊、端傳媒等。校園暴力是很復雜的,並不是簡單的黑白對錯,想引發社會深入思考,更是要避免片面、激進、口號化。只有完整的展示了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前因後果、內因外情,挖掘各種校園暴力事件各方背後的故事、聯系各種專家學者探討和交流,才能有真正的成效。像打了雞血壹樣用煽動性大標題怒罵壹場,是沒有持久性和深刻性的,對於社會解決校園暴力沒有太大意義。而且我也不願意用簡單的標簽與口號,以“熱點推動情緒”的手段煽動民粹。

    我現在最缺乏的是影響力,因此才四處發東西。就像美國的“me too”反性騷擾運動,就是需要知名人士的鼓勵和宣傳,當然還有強大的公民組織和媒體的支持,才能讓處於相對弱勢的女性講出自己的經歷,為預防性騷擾努力。她們說的事絕大多數也不追責了,但是並不是沒意義。通過這些活動讓女性更好的了解和預防性騷擾,也讓黑暗之處的醜陋見了光,讓受害者不再羞恥而是譴責加害者,並且讓社會共同努力去防治性騷擾、關愛這些被傷害的女性,讓悲劇不再重演。

    讓醜陋見光,是解決問題的第壹步。我受到校園暴力傷害,壹方面是那些傷害本身造成,另壹方面(甚至我個人認為更重要)是由於這些傷害的隱蔽性,而且我因為反抗被冤屈,因為揭露(但是缺乏證據)被誤解,然後我不斷辯白和抗爭,然後受到更多冤屈和誤解……然後就抑郁了,甚至精神不太正常了。如果真相大白,讓我受的汙名化被洗刷,其實哪怕不追責也可以,只要查明真相,讓大家知道我為什麽走到現在這樣,抑郁癥和各種精神問題是外因還是內因,這本身對我就是巨大勝利。

    11.我希望利用香港這樣壹個社運發達,個人相對自由的環境,推動中國反校園暴力與反網絡暴力組織的建立與發展。現在無論中國大陸還是香港,相對於女權、勞工權利、LGBT權利、殘疾人權利的組織,關於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弱勢青少年(尤其男性弱勢青少年)的保護組織、維權組織是處於幾乎完全空白狀態。而這與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嚴重程度、男性弱勢(包括體格、人際交往、家庭背景弱勢)青少年受到的極嚴重的傷害的現實形成鮮明的對比、尖銳的矛盾。這些弱勢青少年,占總的青少年比例,是比同性戀群體占比還多的,受害程度也更嚴重(這壹點幾乎毋庸置疑,1990年代之後,同性戀受到直接歧視與暴力攻擊的有多少?而程度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又有多麽悲慘的遭遇?對比壹下就知道了)

     因此,成立相關組織、並促使政府專門對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制定對策、把防治校園暴力納入教育機構日常工作,成為教育領域壹項常態與重要的任務,都是迫在眉睫的事。

    12.絕大多數校園暴力受害者都沒有能力求助、甚至沒有勇氣、更甚至根本不懂得不知道沒有意識求助。他們更沒有知識、視野、經濟條件、人脈關系來香港求助或在大陸維權求助。我可以說99.9%的比我程度嚴重的校園暴力受害者都沒有像我這樣的這麽多渠道去求助、發聲。但是這並不代表那麽多校園暴力慘劇沒有發生,只是他們無力、也沒有勇氣求助。因為我現在做的事並不是只為自己,我是代表幾百萬受非常嚴重校園暴力傷害的大陸學生(或許香港青少年也有這種情況,我前兩天還聽馮女士講香港有因校園暴力自殺的孩子)來請求幫助、希望建立相關組織、以後源源不斷的幫助、營救校園暴力受害者,為他們維權提供壹切力所能及的支持。

    13.我個人的情況相對比較復雜、特殊,造成我現在這樣狀況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某種程度我遭受的校園暴力也比較“輕”,也就是說(暫時)沒有殘疾、徹底精神失常而發瘋,但是那麽多比我情況糟糕、且更為無辜、弱勢、受到嚴重傷害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是急需、也更值得拯救。前面已經說過了,他們沒機會求助和發聲,因此我壹定要為他們爭到支持,為他們引起社會的關註,引起陸港兩地政府和公民們的廣泛關註。例如媒體不報道我,而選擇更具代表性的、更悲慘的校園暴力案例也很好,我可以為其處境做些解釋、說出這些受害者無力說出的話。

    14.我已經說了:“校園暴力的本質,是壹種精神剝削,它與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壓迫、強奸與性騷擾、歷史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現在LGBT有很大改觀但是還存在)、對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權利剝奪與權益排斥等壹樣,都是壹種傷害、壓迫、迫害行為,會給受害者帶來巨大損傷,包括現實利益的毀損與心靈創傷。”但是相對於階級壓迫、政治迫害、種族歧視與壓迫、男性以男權夫權父權對女性的侵淩和壓迫及性剝削、對LGBT人士的歧視與迫害、對殘疾人權利的剝奪,校園暴力卻明顯處於被忽視、被遺忘的狀態,尤其不被當做壹種普遍性、結構性問題對待(只有占總數比例極少的個案會被關註,且只會處理個案,而乏有推動根本對策的反思)。但校園暴力(以及12-20歲的青少年對同齡人的欺淩問題,並不壹定都是學生)的酷烈性與普遍性與以上這些傷害與壓迫完全在同類程度的水平。校園暴力受害者數量龐大,但是因相對分散與孤立而無法同聲共氣的抗爭與維權,無法讓社會聽到他/她們與其數量匹配的聲音。

     還有摘壹段給大陸社運人士許誌永的話:“死於政治迫害、因為政治問題、階級、民族和宗教問題被壓迫、傷害、欺淩,甚至毀掉壹生,和受校園暴力、家庭暴力傷害的,除了手段途徑不壹樣,結果難道不是壹樣嗎?難道前者就值得關註和拯救,後者就可以放下來以後再說?對壹個人來講,無論因為以上哪種因素受傷害,對他們影響最大的是傷害的過程而不是動機。您(許誌永)也是河南省的,出身平民,應該知道基層暴力多麽猖獗,這些年很多地方還是這樣。在學校被天天羞辱性的毆打、甚至被逼喝尿、在廁所裏被打的滾爬的哪個縣城中學都有不少,個別(雖然累計起來也是驚人的)被性侵犯(男性對男性),壹個人人格、尊嚴都沒有了,人性就在20歲之前18歲之前毀掉了。不是麻木就是逆來順受、暴力沈淪,然後再循環下去,制造出家庭暴力、給社會增加暴力。還有壹些以酗酒、抽煙、賭博還有各種方式麻醉自己,還有的就自殺了。還有的因為校園暴力尤其侮辱性傷害,發瘋了,精神病,生不如死。我不覺得這些比死在坦克車下要好。而那些加害者的兇殘程度,往往恐怕是要超過那些專政機器下的軍警們的”。

     即便從2010年算起,受嚴重淩虐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也比南京大屠殺死亡的30萬人要多。日韓和臺灣地區都有校園暴力統計數字,至於大陸,我與許多人也都可以了解平均多少人中有壹個被嚴重欺淩的,數字肯定超過如南京大屠殺這樣的集中暴行。而且相對於這種有歷史紀念的、已經壹定程度還了公道的,校園暴力受害者往往到死都沒有得到道歉,更沒有什麽懲罰加害者、讓世人了解這些散布在全中國900多萬平方公裏的各種屈辱的冤魂在青春期的經歷了。

    15.而校園暴力問題與網絡暴力問題恰恰是社運空白,也是中國和世界許多國家忽視、卻又嚴重的社會頑疾。西方國家雖然重視保護兒童和青少年,但是重點是保護兒童與青少年不受成年人、國家體制的傷害,但是忽略了同齡人對同齡人的欺淩,或者為了保護違法犯罪、傷害他人的未成年人,而相對忽視了被傷害的未成年人。而美國頻發的校園槍擊案則是校園暴力的極端表現。因此,針對這壹世界性難題,尤其13-20歲青春期男性的暴力,必須要加大力度研究和防治,絕對不能放任壹部分孩子成為另壹部分孩子成長過程中的犧牲品。

    16.我壹個人能力有限,沒有影響力,甚至連印材料都要自己提著兩個大包到處找打印店,用很長時間才能修訂好材料。我不懂香港話也是導致出現許多次交流障礙的重要原因。每去壹個地方發請願書和建議信、張貼宣傳,都需要很多時間。當然最重要壹點還是我沒有地位、人脈和影響力,做多少都是茶杯裏的風暴,作用很小。如果有相關的組織幫助、媒體介入、社會名人的呼籲,就完全不壹樣了。

    17.我不僅希望社會關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也希望做壹些其他社會活動,尤其具有建設性意義的,涉及到大陸和香港直接的民權民生的具體事情,例如推動關於教育改革、高考改革的進行;研究和促進中國大陸精神衛生體系的完善與文明化、幫助有精神疾病的公民維權;創建為例如弱勢學生、重病患者與家屬(相對於醫院醫生)、被黑惡勢力傷害與威脅、遭受網絡暴力的受害者、遭受家庭、校園及網絡多重暴力走投無路的人、各種被歧視、孤立的人等發聲的組織,給他們壹個維權的平臺、提供暫時留置和保障安全不受威脅與傷害的處所,讓這些人不再像我這樣求助艱難、有那麽多的曲折而悲慘的經歷,讓這些弱勢群體不再因沒有話語權而被忽視,也能夠有尊嚴的活著。更進壹步,也可以讓他們通過說出他們的故事,讓人們了解這些邊緣群體的苦難,以促進這樣的人群的境遇的改善,至少可以減少歧視和偏見。   

     剛剛大陸還有壹個新聞,壹家三口因欠債要自殺,後來鼓起勇氣放棄自殺,卻又因網絡上的攻擊謾罵而自殺身亡(兩死壹傷),可查新聞“北京壹家三口在湖南自殺”,。這個例子並不是孤例。因網絡暴力得了抑郁癥、精神病、正常學習和生活被摧毀的大有人在。網絡暴力給許多孤單的、弱勢的人造成了多麽嚴重的傷害,卻沒有人承擔責任、沒有人被懲罰。而自殺或茍活的受害者卻承受了多少傷害啊。我之所以受這麽多屈辱還不死,就是為了通過與社會公民的呼籲,讓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至少減少發生,讓他們有求生的渠道,對網絡暴力,必須有制衡,對網絡暴力受害者應該有救助和保護,而且這種救助,就像醫院救治病人壹樣常態化。(大陸如此社會達爾文主義的環境,許多人毫無同情心、冷酷、缺乏人性,暴民很多,這樣的環境我維權,不要說政府的打壓和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復,冷漠、看笑話的民眾就會讓我喪失勇氣)

    18.我還想去位於香港的許多機構,例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難民署、平機會,還有壹些政府機構和社會組織,新聞媒體,遞交請願書和建議信,希望他們關心非政治性的難民、弱勢群體、弱勢青少年的問題。這些都需要時間,我現在離開香港怎麽做這些呢?

    19.我現在有嚴重的抑郁癥,焦慮抑郁,緊張度高,回到大陸面臨那些危險、無力反抗和維權(只能忍耐)會加劇我的病情。我希望延期逗留在港,以便於求醫治療。

    20.我希望在香港或第三國(例如歐洲)做社運,現在中國大陸根本就不允許有維權活動,尤其無法進行街頭運動,只有在國外才有可能。

    當然,我以後肯定會回大陸做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運動的,第壹,那是我的祖國,無論從感情上還是公民責任上,我當然要首先為自己祖國的人民爭取權益,為保護祖國的青少年而做出貢獻和犧牲。第二,大陸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顯然比香港特區和許多發達國家嚴重,在大陸學習和生活的他/她們更急需拯救和保護。但是我現在必須在境外活動,以引起媒體、政府、社會組織、國際機構的關註,並引發他們的參與,然後才能最大限度的推動中國和國際上對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的關註和參與解決。如果我現在什麽都沒做到就返回,那有什麽意義呢?

    我之所以沒有自殺,之所以耗盡力量來港,就是希望在有關於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方面的請願與呼籲有些突破。我忍耐了這麽多年、逃避了這麽多年,我就是為了現在,就是為了有發聲的這壹天,就是為了自由的呼喊、為了通過社會運動伸張正義,為受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發聲和求援。這壹次機會錯過,永遠都沒有了。

    我將《求助信》和《個人情況說明》再次群發給了香港政界、學界、社運人士等各界人士,並附上聯系方式。我指望我最後的吶喊,能讓哪怕壹個人伸出援助之手,把我從沒有錢維持生活又高度抑郁、恐懼不安的絕境中拯救出來。

    此前在大陸,我就在《舉報信》和致各大媒體的信中發出類似絕筆的求救和宣言:  

   “1.如果我在未來改口,態度發生180度大轉彎,放棄舉報信中對相關校園暴力加害者及失職瀆職老師的那些指控,那壹定是在他們的暴力或其他方式的逼迫下做的,或者是他們將我非法拘禁和控制、或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冒用我的名義發表的,希望各部委、廳局領導、媒體人士、乃至所有人都不要相信。哪怕我在視頻或者錄音裏甚至當面否認舉報信中的內容,也不要相信,因為很可能是在被威脅之下做的,我不是江姐、張誌新,面對各種可能的惡毒手段,包括酷刑和恐嚇,我有可能壹時屈服。尤其有黑勢力背景的,什麽惡心、惡毒、侮辱他人人格、讓妳精神上徹底被擊垮、讓人飽受屈辱的事情都能幹得出來(例如最近爆出的山東於歡案吳學占團夥對待訪民的行為),具體他們會怎麽做我在這就不說了,他們有很多種極惡毒的摧毀他人精神、靈魂和基本尊嚴的方式,在南京大屠殺紀念館和張純如的書中都可以看到壹些這類行為的描述(當然也有南京大屠殺記錄中沒有描述的,描述到的只是冰山壹角。很多黑社會的行為比日軍還惡毒)。總之,不要相信任何我否認舉報信主幹內容的表態(至於細節,因為時間太久可能個別地方會有修正,不影響整體指控)。

     2.我所舉報的情況牽涉許多人,他們朋友多人脈廣,很可能采取各種齷齪陰暗手段來對我的舉報活動進行阻撓和破壞,例如查詢我的戶籍信息、出行和開房住宿記錄、盜取我的社交賬號、查詢我的通話記錄、查找我的位置信息,對我進行威脅和傷害。

    我對舉報信所有內容負責,如有誣告,我情願以誣告陷害罪入獄。我願意在合適場合保障雙方安全和平等(而非在“拉偏架”環境中)前提下與所有被指控者當面對質。

    2018年的我,如果沒有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傷害,我可能在中國人民大學的畢業典禮上(看看我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的成績變化,尤其2013年底那幾個月,老師和部分同學都可以作證),在復旦大學研究生院的開學儀式上,或者已經在壹些媒體、中國社科院或其他社科研究機構實習、工作,實現遠大理想,通過學習和分析研究、實踐,幫助更多的弱勢群體走出困境,無論做社科研究員、記者或編輯、律師,還是大學教師,都能發揮壹技之長,成為推動社會發展和國家進步的優秀公民。但是現在呢?我的前途毀滅,精神崩潰,抑郁癥日益加重,且永遠無法消除以前網絡暴力、校園暴力的各種謠言、曲解、詆毀造成的傷害,整日逃避現實,渾渾噩噩,在麻木與回憶痛苦中度過,曾經受到的傷害的陰影壹直揮之不去,摧毀了我的人生。

    只要我還有壹口氣在,我就絕不會放棄要求查明真相、絕不會放棄追究責任;我也會不斷呼籲國家、社會各界及廣大人民關註和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直到生命最後壹刻。我忍辱負重活了這麽多年,沒有自殺或者去殺死欺淩我的人,就是為了揭露校園的種種黑暗,將青少年社會的醜陋曝光於光天化日之下。

    其實,我的情況相對來說屬於受較嚴重校園暴力受害者中情況較輕的。那些長年被毆打、淩虐(例如被逼吃屎喝尿、喝洗腳水、下跪、被扇耳光、羞辱性的圍毆、男生被男生性侵犯如被迫口交等),受到各種身心傷害的校園暴力受害者,他/她們根本沒有能力、條件去反抗,甚至已經喪失了反抗的決心與勇氣。如果社會廣泛動員起來揭露校園暴力,編纂成冊、連載報道,這樣揭露校園暴力的材料將會如同張純如的《The Rape of NanKing》揭露南京大屠殺的詳情那樣令人震驚,讓人們知道每年這個世界的角角落落,都有數以百萬計乃至上千萬的未成年的校園暴力加害者在對年齡相近的孩子使用各種殘忍、惡毒、隱蔽的方式加以欺淩,而這些受害者往往在孤獨的忍受著傷害,以痛苦、恐懼、悲傷、麻木、焦慮、絕望等各種心理狀態生活在傷痛之中,他(她)們原本應該美好的青春被毀掉,甚至壹生都生活在經歷過的校園暴力的陰影中。這些都需要被揭露,只有向世人展示了殘酷的真相,引發社會的廣泛關註,才能為解決問題提供動力和條件。

    如果我死去(無論是被殺害、被逼自殺或其他原因去世),還會有人(無論是校園暴力受害者、旁觀者,還是曾經的加害者後來幡然醒悟的人,還是媒體人士、老師、專家學者、社會活動家等各種願意為防治校園暴力而努力的人)前赴後繼,踏著我的鮮血,為公平正義而抗爭,為反抗校園暴力而鬥爭,就如同歷史和現在的世界上為爭取民族解放、自由民主的中外先烈那樣,在經過長久的、許多代人的英勇鬥爭後,防治校園暴力事業必定取得成功,終將迎來勝利的明天,開啟讓每位青少年都能平等、自由、不受欺淩的生活的嶄新時代。”

    想到明天是六四,沈悶的心情又起了波瀾。我想,能夠參加維園的集會,也算來港壹大收獲。在大陸,不能在任何公共場合紀念六四。自上初中至今的十年,我也僅有壹次點蠟燭在房間默默悼念過。明天,終於可以和港人壹道,公開向六四英烈致敬、為民主而呼喊。

   (十四)維園六四日,燭光淚瑩瑩

    六四到了。我上午就整理好行裝,準備趕赴維園。雖然晚會晚上8時才正式開始,但我已迫不及待想去,而且或許白天就會有很多預備性活動,能趕上最好不過。

    不過這時我又想到,我今天是合法逗留的最後壹天,幹脆去入境處看看,能不能延長逗留期限。於是我先去了位於灣仔的入境處大樓。

    我到了之後,看見入境處門口有兩位穿著灰黃色衣服的保安人員,都是南亞或東南亞裔的,連基本的漢語都不懂。我說要去入境處,其中壹個個子很矮的保安,竟然不知故意還是無意的,把我指到相反的通往商場的方向。我發現走錯後,非常憤怒,但他不懂中文,我沖他喊叫發火也沒用。後來到了入境處辦理延期逗留的窗口,在排隊時,我想,自己也沒什麽證明材料,恐怕根本沒可能得到延期許可,說不定還會惹麻煩,因此我轉身就離開了。然後我乘巴士趕往維園。

    到了維園,看到確實已經有支聯會等機構人員在,他們正在搭紀念臺,但是沒有什麽活動。在維園正中,好像有幾副悼念劉曉波、六四紀念者的花籃,還有壹個六四遇難者紀念碑樹立在園中。這時天氣非常炎熱,現在又沒有紀念活動,我決定去維園對面的香港中央圖書館看書休息,等到晚上再來。

    中央圖書館內部闊大、很是涼爽。我本想找幾本書看壹看,但自己情緒起伏不定,完全看不進去,連坐都坐不住。口渴想喝水,工作人員卻說沒有,我只能出了圖書館跑了很遠買了兩瓶又折回來。回來之後,我還是看不進去書,腦子紛亂。處在無路可走的絕望中,即便遇到我很看重的重大紀念,校園暴力和眼前的經濟困難造成的痛苦依舊纏繞。我就在圖書館來回上下樓、繞樓層轉圈踱步,焦躁不安。

    我決定打電話給那些我發去求助郵件的議員和機構,雖知獲助希望渺茫,但已無路可走了,試壹試總歸比不試好。打給張超雄議員辦公室,壹位女士告訴我收到郵件了,已經回復讓我去找支聯會。我說我和支聯會人員見過面了,她們無法幫助。她說那我們這裏也無能為力的。我道謝後掛掉,又打給朱凱迪辦公室,我對接電話的女士說,朱凱迪先生也曾經被黑惡勢力威脅過,又同情基層百姓苦難、為鄉民爭取土地正義,能不能也幫助壹下我呢?她說很抱歉,香港議員沒辦法管到大陸的事。我道謝後掛掉,而此前打過民協和周保松教授辦公室的電話,全都打不通。本想再打幾個,我想到還是會被拒絕,或者總是沒人接,就絕了望,不再打電話。

    後來我頭腦冷靜了,才勉強坐下來休息。我抱著書包用手扶著頭,就這麽打瞌睡了。我憤怒、痛苦之後,就會疲累,想睡。雖然這樣肯定睡不安穩,但有壹種逃避感和安全感。

    打了壹會瞌睡就醒了,壹共也就半睡不睡的休息了半小時。我覺得坐在圖書館又沒心情看書,還不如去維園。於是我就通過天橋,回到維園。

    這時的維園已經有不少人了,而且好像正要召開壹個新聞發布會。很快,我在主席臺看見了李卓人,還有其他許多我不認識的泛民人士。我就和許多在維園的市民圍攏過去,和記者壹起聽他們講話。這是我第壹次看到李卓人真人,非常激動。他們講話慷慨激昂,但可惜的是,都是香港話,且因話筒增大噪音,我基本聽不懂,只能聽懂中國、中共、709、威權等個別名詞。

    快要講完時,突然下起了雨,演講者、記者、市民都紛紛找地方避雨或打傘。我也擠到壹個記者棚避雨。過了壹會,李卓人過來了,接受記者們的采訪,距我只有不到5米。我其實是有在這時拿出材料直接求助李卓人先生、引起旁邊記者關註的念頭的。但想了想,六四是個大日子,我個人的事算得了什麽,我怎麽能攪局呢。退壹萬步,即便沒什麽負面影響,在六四這個時間點讓記者關註我的事,也非常不合適。於是我打消了這個念頭,眼睜睜看著雨停後李卓人離開,記者也都逐漸散去。當然,後來我被關到警局和精神病房時,後悔異常。如果我當時舉著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書和建議信請求李卓人幫助甚至呼喊口號,就可能會是另壹種結果。但現在想,這樣做的確不合適,不是攪局也變成攪局了,而且可能發生壹些意想不到的惡劣後果。

    雨停後,我看見支聯會的職員推著募捐小推車,在公園推來推去。這位職員至少50歲了,推車上的募捐箱簡陋的似乎像破的壹樣,他默默的彎著腰推著。我壹陣心酸,走上去捐了20港幣,他連聲道謝。我也對他道謝,因為支聯會成員們為紀念六四、為中國民主事業,堅持了29個年頭。如果不是我當時心事重重,壹定會和他攀談壹下,問問他已經在支聯會工作多久了、對六四有哪些思考……

    這時地面已經幹了,只有壹點坑窪還有水跡。許多市民都坐在廣場上休息,還有帶著小帳篷來的。我也拿報紙墊著坐下,等待晚會開始。期間,看見有記者在采訪市民,不過好像對我沒興趣,我看見她們采訪了我不遠處的老奶奶,估計她們認為老奶奶參加過許多年六四晚會,故事更多吧。還有中大的學生在發中大刊物,也給了我壹本。我順便問她中大民主墻外人究竟能不能貼,她說不可以,而且貼的話還要實名的。這時又淅淅瀝瀝下起小雨,我拿出雨傘把自己團在雨傘下,翻著中大刊物,不知不覺睡著了。

    從日落西山到夜晚來臨,也不知過了幾小時。我從迷迷瞪瞪中清醒過來時,維園已經人山人海了。我坐在離紀念大講臺二三十米處,不遠也不近。有人在發節目單和蠟燭,我沒領到,後來費了好大勁才找到發的人領了壹份。

(由於時間過去很久,以下描寫可能會出現時間順序的顛倒)

    大約8點鐘,晚會開始。臺下壹片靜默。女主持人首先是介紹出席紀念的泛民人士代表,不過又是香港話,我只聽清了何俊仁和李卓人的名字。後面女主持開始講話,雖然香港話我難以聽懂,但我還是努力試圖聽清壹些話。她大致提到了六四、中共對公民社會、言論自由、維權律師的打壓,重點提及了709事件,多次提及王全璋的名字。在香港甚至國際上,這位已失蹤三年多(這次六四晚會時他已失蹤2年11個月)的維權律師,已成為中國維權律師受難和不屈的象征。

    講話完畢,支聯會代表向六四紀念碑敬獻花籃。我距離太遠,並沒直接看到。我和維園全體市民轉身面對紀念碑,三鞠躬。我的身邊,有穿著像白領的青年男士,有大學生模樣的女孩,有中年大叔,有六七十歲老奶奶……他/她們都安靜的舉著蠟燭,向為中華民族爭取自由民主而犧牲的英烈致敬。鞠躬後默哀壹分鐘,全場寂靜無聲。我在想,29年過去,許多上了年紀的大陸人已淡忘了六四,新壹代也多不知、不解六四,只有港人,每年都會紀念。烈士們在感慨世事悲涼時,也會略感欣慰吧。

    悼念結束後,在大講臺上開始播放視頻。視頻是天安門母親的控訴,她們已經控訴了29年。我想起曾看到過采訪丁子霖的壹段報道,報道中說,丁子霖她們以為,六四會像1976年的四五運動那樣,很快得到平反。可是,六四事件已經過了29年了,她們還是沒有得到壹個公道,但卻在漸漸老去、去世。“含冤而死”,“冤”和“死”結合在壹起,意味著黑白顛倒,意味著死不瞑目。六四英烈犧牲了,她們的母親、家人,竟也看不到平反那壹天、等不到正義得以伸張的那壹刻了。她們比阿根廷“五月廣場的母親”更為悲慘,後者看到了殘暴的軍政府覆滅的結局、也等到了劊子手陸續被清算的新時代,而六四英烈的母親卻看到中共政權的日益壯大、統治集團越發反動和兇惡,以及劊子手和他們子女的權勢熏天、盡享富貴榮華。世間何其不公!不去改變,又待何時呢?

    之後播放的是王全璋妻子李文足的談話。我個人認為,709大抓捕,與南周新年獻詞事件、修改憲法廢除任期限制之舉,是習近平時代專制高度強化最露骨的三大象征性事件。而其中尤以709為暴力、野蠻,且是三件事中,被壓迫壹方最弱勢卻反抗最激烈也最持久的。而709律師的妻子們,為了她們的丈夫,為了正義,與強大的國家機器奮勇抗爭。抗爭中遭遇的各種屈辱不勝枚舉,如果是我早就發瘋或自殺身亡了,而她們卻堅持了下來。她們是勇敢的,也是孤獨的。對她們來說,外界尤其國際社會的聲援至關重要。之所以她們直到現在還沒有像其他上訪者、維權者和社會運動人士被抓捕,還能有壹定自由用以抗爭,國際社會的關註起到了很大作用。但願六四晚會上她的視頻談話,能夠讓香港和海外人士更加關註709律師及其家屬的遭遇,為他們爭取壹些主動。

    此後,是壹些組織的講話。還是因為語言問題,我聽不清楚。後來查閱新聞,應該是“左翼21”等青年組織的代表講話。新聞中還提到,香港幾大高校的學生會,已經連續多年拒絕出席六四晚會。這壹點我非常痛心。我不能理解,為什麽香港、臺灣的青年人,非要把“獨立”置於普世價值之上?為何非要急於與中國大陸切割,並因此不惜對六四這樣的反人類罪行冷漠待之。哪怕有著不同的民族、宗教、文化,都應該對其他族群的苦難給予關懷、為其呼喊,何況兩岸三地同文同種,都是大中華的組成部分。大陸人民是有各種劣根性,品德敗壞之人比比皆是,我深有體會,本文就會講很多。但我們需要做的,是去改變,是要懲惡揚善,是通過團結與奮鬥讓十多億國人變好,而不是自掃門前雪,不顧他處瓦上霜。我也不是不知道他們有壹些說得過去的理由,但作為大中華主義者、國際主義者,我還是不能贊同港獨、臺獨及與此相近的各種分離主義、國族主義主張。至於梁頌恒、遊蕙禎以“支那”蔑稱中國,及其他極右勢力的仇陸仇華行為,我就很是厭惡了。馬克思曾經說過,“工人階級是沒有祖國的”,我也認為被壓迫的人民,不應有國界和族群之分,更不應故意新創民族和國家以區隔同胞,而應該團結起來、聯合起來,共同為民主、自由、平等、法治而鬥爭,開辟中國乃至世界的美好未來。我壹生都會秉持這樣的原則。

    “釋放劉霞”,也是晚會主題之壹。劉霞的丈夫劉曉波為中國民主事業而犧牲在牢裏,她也因協助丈夫抗爭而身陷囹圄。但他們深愛並為之奮鬥的大陸人,連知道劉曉波的都是少數,聽說過劉霞的恐怕更是連千分之壹都沒有。眾多港人和歐美人士,卻普遍知道她被中國政府軟禁的遭遇,並為爭取她早日獲得自由而吶喊。兩相對比,既有安慰,又是諷刺,更是悲哀。另外,劉霞因長期遭受迫害,有嚴重的抑郁癥。而我也有抑郁癥,對她的痛苦感同身受。看到她因軟禁等各種迫害而痛哭的照片,我就想到自己絕望時的掙紮。沒有得過抑郁癥的人,是很難理解抑郁癥患者受到迫害時那種更刻骨的痛苦的。劉霞熱愛自由,卻連家門都不能邁出,被監視和管制,就足以令相對脆弱的她痛苦的難以承受,靈魂深陷在抑郁的苦海中絕望掙紮。看到網上許多人批評她不夠堅強,甚至指責她“張著大嘴哭”“表演”,我更是感到憤怒。抑郁癥患者當然不需要被供著讓著,但是也請體諒她們遠超常人的無力感、痛感、絕望感,多壹些理解與關愛,少壹些刻薄和苛責。

    此後,是演唱幾首紀念六四的歌曲。《血染的風采》、《自由花》、《民主必戰勝歸來》……或悲壯、或激昂,我雖不會唱,也跟不上用香港話唱的歌詞,但依舊受到歌聲的感染,熱淚盈眶。身邊也有市民流起眼淚,十幾萬支白色的蠟燭也似流著淚,在黑暗的夜色中為人們帶來光明。我相信,正義早晚會戰勝邪惡,光明會驅散黑暗,民主必戰勝歸來。

    在歌聲中,晚會走向尾聲。臺上臺下齊喊口號:“悼六四、抗威權”、“結束壹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喊聲響徹維園。在喊正式的口號間隙,還有人喊出“打倒共產黨”的口號,雖然人數很少,但聲音也不小。我是贊同支聯會用“結束壹黨專政”而非“打倒共產黨”為六四晚會口號的。有時候做政治運動,既需堅定,也要講求技巧。港人在高聲喊口號時,並不僅是紀念六四和呼喚中國民主,也在表達對回歸以來中共對香港政治社會滲透的不滿、對中共侵蝕香港自治的憤怒。激昂的口號,也證明港人並非如自決和港獨派所說紀念六四是“行禮如儀”。相反,至少壹部分港人,悼念六四時是自覺自願並深情投入、將“建設民主中國”作為深入骨髓的價值信條。我也認為,民主的中國,才能真正保障香港的法治與民主免受侵蝕、使香港的自治得以保全。

    晚會結束了。市民們有序的退場,我也隨人流離開。這是我出生以來第壹次參加政治集會。因語言不通,我無法完整傾聽晚會的所有演講、活動。但我還是完成了悼念六四英烈的心願,與港人壹起鞠躬、默哀、唱歌、呼喊口號。29年前我未出生無法與英烈們在壹起,29年後我與他/她們的靈魂在壹起。

    這次集會,也讓我看到了許多港人對六四、對大陸人權、對中國人民的關心,感受到了港人的正義感與同理心。我也衷心的希望港人能夠堅守住香港的自由、法治,堅持到中國大陸也迎來民主的那壹天,與大陸人民攜手建設民主自由的新中國。(當然,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及許多港人表現出的諸多言行和態度,讓我對香港及港人的看法發生了很大改變。心系大陸的、關心大陸人民的,只是港人中的少數。甚至,參加六四晚會的,也並不都是支持中國大陸民主事業和陸人疾苦的,而是出於其他想法。但無論如何,我還是非常感激和敬佩那些真心關註祖國和全體中國人民的港人,哪怕他/她們是為數很少的)

    坐上返回旺角的地鐵,激動的心情迅速轉換為對自己前途的絕望。6月4日是我合法在港逗留的最後壹天。當時,我真有直接坐地鐵到羅湖以返回大陸的打算。但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我回去,又有什麽出路呢?精神幾乎崩潰下參加高考?那是在自取其辱。在港滯留當然也沒希望,但能拖壹天算壹天吧,說不定有轉機。如果沒有轉機呢?那就自殺吧。

   (十五)赴聯合國難民署和明報編輯部,以及回憶造訪端傳媒的過程

    第二天我很晚才起來。我決定去聯合國難民署看看。雖然此前就已聽馮女士說過,香港的聯合國難民署並不接受來自中國大陸的難民,我以前也看過大陸政治難民在香港的難民署被拒的事(例如民國派人士張向忠在港難民署求助被拒的遭遇),但還是想試試看。

    我步行來到位於上海街250號的難民署所在大樓,許多香港政府機構或機構的九龍分部都在此辦公。我直接坐電梯到了難民署所在樓層,但卻有玻璃門隔開了辦公區和電梯口。我只好看提示打了辦公樓保安人員電話,對方要我稍等,很快就上來了。她上來之後,我告訴她想進難民署申請政治避難,她說這裏是不會接受來自大陸的避難申請的。如果非要聯系,就先發郵件吧。在樓下,她寫給我難民署的郵箱(和前面許多人寫給我的聯系方式壹樣,都是可以通過互聯網輕松查到的),我道謝離開。

    然後我決定去找媒體。香港的媒體,我曾經聯系過鳳凰衛視,當時找了《冷暖人生》節目組,是壹位叫“鄭大牛(不知道是真名實姓還是昵稱)”的編輯接收和回復的郵件,對方還是很溫和禮貌的。當時我因為還擔心上電視影響我日常生活,還沒放棄高考,對方也建議我可以匿名發表文章到微信號投稿。但後來我又忙於向其他人維權和求助,就耽擱了。當然後來我很後悔沒有把握,那時對方沒說我的案例能否上節目,我也還沒到絕境,所以我也沒緊追要求,就過去了。我後來還曾經去過位於上海環球金融中心大樓的鳳凰衛視上海新聞中心,想當面遞交材料,也希望最好能面見壹些主持人或記者,卻被工作人員告知不收新聞材料,也不能進到裏邊找主持人和記者。

    赴港後,我去的第壹個媒體是端傳媒(我記不準是哪壹天去的,應該就是6月2日至6日那幾天)。2016-2017年初,我看了有半年多的端傳媒文章,還以“冰山內的烈火”為昵稱,經常在文章評論區發表壹些個人看法。但後來我維權呼籲,以及精神狀態越來越差,就很少看、直到現在基本沒看了。我感覺端的文章很有深度,價值取向也與我多有重合,所以很期待他們關註我的事情。而且那時我還收到過端傳媒的壹封邀請郵件,大概是說因為我在評論區很活躍、評論質量佳,所以邀請我參與端的壹個新功能(“圓桌”?記不清了)測試,說我是被選中參與測試的壹百人還是壹千人之壹。我當時很高興,因此我把自己校園暴力的經歷發給了端傳媒。但只得到壹個簡短回應,說以後報道校園暴力問題時,會參考我的材料,此後再無回應。我當時還根據端發給我的邀請郵件中的聯系方式,打過他們壹個駐上海的大陸聯絡人員的電話,言談間他很熱情和氣,我說如果以後我去香港能不能去端傳媒辦公地點看看,他說如果采訪需要先約定,如果只是想說說話聊聊天當然可以。

    於是我現在就去了。到了端傳媒所在的弘富產業千禧廣場,上了樓,看到了端傳媒的標誌。我也忘了是叫開的門還是直接就推開了。辦公室右側是接待來訪的服務臺,壹位二三十歲的女性在值班。我簡單道明來意,說想見壹下編輯或記者。她說現在都出去采訪了,有什麽事發到郵箱吧。然後寫給我壹個郵箱,和我在網上查到的是同壹個。我說我以前發過,但是沒有回應。然後我指著左邊壹排格子間和人說,這不是有記者在嗎?我能不能談壹談。她表情語言都表現的有點不耐煩了,還是說讓我發郵件,她說會給編輯說壹下留意壹下我的郵件。然後我就走了。看來說話聊天什麽的實際上並不可以(當然我也不是為了聊天)。如果我是什麽很有身份的人,掏出個高校或者企業名片,她就態度不壹樣了吧。人與人的不平等、影響力的差異無處不在啊。我也再壹次明白,傳媒人員現實中的行為,和傳媒文字營造的形象,是有很大落差的。看文章感覺到的媒體是高大的,現實卻是壹地雞毛。南周如此,端傳媒也壹樣;大陸如是,香港亦如是。不過嚴格說來,這位工作人員做錯了嗎?無論從規則制度,還是從道德價值,她都沒錯。反過來,似乎還是很盡職的把門、保護媒體工作地點的安寧、安全呢。至於我的死活,他/她們並沒義務管。(當壹年後我流亡出境、再次在端傳媒評論區評論時,我提到了此事,而且此時我恰在評論區遭遇網絡暴力,而端傳媒的回應和處置再壹次讓我領教了什麽是“文明的冷漠”。再後來,我還對其前總編張潔平及其許多同事、朋友壹幹人等有了更多的認識)

    6月5日,我去的是明報。明報距我出發地油麻地很遠,我坐大巴車去的。壹路顛簸不已,我當時人都是暈的,眼神飄忽不定,懶得看任何街景,整個人又暈又蔫,如同柔軟的僵屍。坐了至少20站,才到了明報所在地明報工業中心大樓。到了明報編輯部所在樓層,前臺有壹位女士,還有壹個保安。我告訴她希望見壹見記者,她說他們都在工作,只能打電話或發郵件。我拿出簽過字和按了手印的材料,給了她,希望她轉交相關編輯記者。她收下了。我問如何聯系,她給了我明報中國組的聯系郵箱。我想對前臺拍個照,她說不可以,我於是只能對墻自拍壹張。然後我就道謝離開了。

    我就再沒去別的地方,直接回到旅館把自己塞到被子裏捂著頭逃避現實,昏昏沈沈的睡著了。醒了之後又死馬當活馬醫般的給聯合國難民署寫了封求助信,然後繼續蒙頭大睡。

    (十六)向中聯辦遞交請願書;參加紀念李旺陽先生的晚會

    6月6日,我感覺不能再拖下去了,今天就去中聯辦請願。我先坐車去了港大,看民主墻上我貼的東西還在,又去了太古樓吃了飯。吃完飯就步行去中聯辦。

    沒想到的是,離中聯辦就壹二百米了,突然下起大雨來。我好不容易鼓足勇氣,這老天阻擋我幹什麽?而且雨越來越大,壹時半會很難停息。雖然我帶著雨傘,但雨實在太大,如果冒雨在中聯辦門口請願的話,文件和標語都會濕了。我看到對面是西區警署,不知怎麽想的就走了進去。進去之後我才意識到,我是想確認壹下在中聯辦請願警察會不會幹預,有什麽規定。我進去之後發現和大陸派出所的場景差不多,幾個警察有的在操作電腦、互相談笑,還有的可能是外勤,站在屋裏避雨。我問坐在服務臺最左側的年齡大約四五十歲的老警員,我是大陸學生,想在中聯辦請願可不可以。他邊和同事聊天,邊隨口問我請什麽願、幾個人?我說是關於校園暴力的,就我壹個人,他說可以。說話之間,他很不正式嚴肅,和同事壹直在談笑,完全沒把我當回事(和後來我割腕後,西區警署如臨大敵比起來,對比鮮明)。 (另外,關於香港警察的稱呼,好像普通警察都稱為警員,我也弄不太清。因此為方便起見,在本文中,除特殊情況外,我會把不特定或群體警察都稱為“警察”,具體的不超過兩人、個體的警察都稱為“警員”)

    過了壹會,雨停了,我就去中聯辦準備請願。此前,我買了壹面五星紅旗,大小正好夠我披在上身或舉起來揮舞(後來查了下,大小應該是60×40cm這個規格的),準備把請願信和旗幟壹起舉起來。

    到了中聯辦門口,我看到有兩位香港警員正在整理柵欄,除此之外沒什麽人。我就站在正對中聯辦的花壇旁邊,拿出國旗和材料準備請願。然後那兩位香港警員馬上就過來了,他們把我勸到中聯辦東側壹個很破舊的大樓的樓道裏。其中壹位年齡較大(約50歲?)的警員很和氣的問我要做什麽,我說我要請願、遞交請願書。他說,如果妳這麽做(以舉牌請願的方式),中聯辦反而不會收,是沒用的。他建議我把想遞交的材料整理出來,然後他會叫出中聯辦工作人員,讓他們收下。我想了壹下就同意了,而且他壹番熱情好意,我也不方便反駁和拒絕。於是我就翻找需要遞交的材料,他勸我不要急,慢慢找。我把請願信、建議書、防治校園暴力的分析文章,舉報欺淩我的學生及失職瀆職老師的舉報信,以及請願用的標語“請求中央政府防治校園暴力(大致意思)”壹份份整理好,然後跟著兩位警員回到中聯辦門口。

    那位老警員進到中聯辦,叫出了壹位穿白衣服的工作人員,40多歲,似乎級別不低,有點像督察員之類。他出來問我有什麽事情,我就非常莊重嚴肅的說,我是中國大陸的學生,要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和請願信。然後,我後退、鞠躬,雙手拿著請願信等材料,恭恭敬敬的像遞交國書壹樣,對他說,“大陸學生向中聯辦遞交防治校園暴力的請願信(大致是這麽說的)”,把整理的整整齊齊的、簽了字按了手印的請願信、建議書、分析文章、舉報信、標語壹並呈交給了這位中聯辦工作人員(但我也不能百分百確定他是中聯辦/大陸方面的人員,也可能是香港的警務督察之類)。他收下後,我對他道謝,他點頭,拿著我的材料返回中聯辦辦公樓。這時是大約下午兩點。

    我隨即也對兩位警員表達了感謝。我想記下他們的警號,他們欣然同意,把肩上的警號對著我讓我記錄,他們的警號分別是:49004、52945。

    我正要離開,走了沒幾步,正好迎上香港泛民人士紀念李旺陽的隊伍,以及隨行報道的記者。他們正在喊著口號朝中聯辦走過來,其中包括梁國雄先生。於是我就下意識的跟著他們往回走。

    走到中聯辦門口,他們壹字排開,記者也都正對著他們拍照。我還沒想好站在哪,就被警察勸說讓開地方。於是我走到中聯辦西側那邊觀察情況。我看到梁國雄他們在大喊紀念李旺陽、要求追究李旺陽死亡責任的口號,而中聯辦的人在門旁很冷靜的觀察情況,看來他們久經戰陣,早已對這種抗議見怪不怪了。其中壹男壹女兩個穿白衣的中聯辦人員在門旁,女的看見我在看他們,她也看著我,然後給男的使眼色讓他註意我,二人還低聲交談。

    這時我在考慮是否應趁著許多記者在,展開標語和拿出材料,吸引媒體註意。但和在六四晚會時考慮的壹樣,我不願意攪局,影響他們紀念李旺陽的活動。而且,如果我這麽做,也有可能被泛民人士誤以為中共方面派來攪局的,尤其在我包裏放著國旗的情況下。在香港,揮舞五星紅旗的基本都是極端親共分子,如陳凈心之流。我帶著國旗,主要是想以妥協和表達愛國的方式,促請中國政府解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但這很容易被誤解。而且剛才遞交了壹套完整的材料後,現在剩余的材料湊不完整,記者來了我材料不全很尷尬(雖然手機裏有)。所以我陷入猶豫。

    這時,集會散了。記者壹時半會還沒有走。我終於決定趁機行動。我趕快走過去,準備拿出標語和材料,以引起媒體註意。然而這時幾個警察圍攏過來,其中壹位年輕女警問我有什麽事,我說我想呼籲中國政府關註校園暴力,想請求媒體關註。我壹開始還把她錯認為媒體記者(因為香港警服和大陸的不壹樣,而且好像她還穿著雨衣),後來才看出她是警察。這時剛才勸說我的那位老警員也過來跟我說“妳看,他們這樣(抗議),(中聯辦)就不會理會”。我表示同意。這些警察並沒阻止我什麽,但就這麽壹耽擱,記者就都走了。後來只剩下還有幾個攝影師,我問壹個身高體壯的扛攝影器材的人,他說他是東方日報的。但大多數記者都走了,他好像又只是攝像的,東方日報好像還比較親中共,我就沒再舉牌、請求采訪什麽的。

    就這樣,我喪失了最後壹次用和平方式表達訴求並引起媒體註意的機會。我如果當時大呼口號、高舉標語,就可能讓媒體報道我的事情,並得到同情和幫助。或者,我追趕上離去的梁國雄先生,不管怎麽請求,如果他幫助我,或者至少建立聯系,為我在大陸搞反校園暴力活動爭取聲援和有限但寶貴的保護,都比後來被關到警局和精神病房遭受壹系列屈辱性的的對待,回到大陸後又遭遇各種挫折和傷害要好。就算這樣做求助失敗,我又能失去什麽呢?優柔寡斷讓我喪失了最後的機會。

    稍後,我也看到了聯合國難民署回復的郵件。不出所料,難民署說只能接受在原國籍以外地區的人的庇護申請,我在中國,所以無能為力(大致意思)。雖然早有預料,我還是憤怒不已,回信說“妳們怎麽這麽冷血呢?我都要死了”。他們此後也再沒回復我任何消息。

   我從中聯辦離開時想到,職工盟的林先生說,6月6日有紀念李旺陽的活動。我作為左翼,對中國工人運動有所了解。李旺陽是湖南工運領袖,因支持八九學運和呼籲平反六四而入獄,受盡折磨。我對他很敬佩,因此決定參加他的紀念活動。雖然我疲憊不堪,但多參加壹場紀念,也比什麽都不做更好。或許,參與對李旺陽先生的紀念,可以給我更多抗爭的勇氣。於是我就在網上搜索,在Facebook上看到尖沙咀文化中心有紀念李旺陽的晚會,於是趕了過去。下午又在下大雨,我進了文化中心大樓內,又累又難受,渾身癱軟,想在供休息的沙發上躺壹會,剛躺壹分鐘,就被工作人員提醒不能躺,我只好在地上半睡半坐窩了幾小時,跟流浪漢壹樣。

    等到晚上,紀念李旺陽的晚會在文化中心外的露天平臺開幕。相對於六四,當然規模就很小了,只有大約百位觀眾坐在臺階上參會。我那時已無參加六四晚會時的精氣神,腦子亂七八糟。我大致只記得紀念者致辭、播放李旺陽妹妹李旺玲的談話視頻,以及壹系列紀念李旺陽的音樂節目。看到“砍頭也不回頭”的標語,我在想,自己沒有李旺陽這種硬漢的骨氣,但總能有赴死的勇氣。晚會雖也有激昂的口號、感人的音樂,但我怎麽也無法像前天六四晚會時那樣投入和激動了。自己的麻木與無助感越來越深。

    深夜,我回到了旅館。回去之後,我還向老板的丈夫要了香港法律援助署的聯系方式。但我想到壹系列的拒絕,連聯合國難民署都不提供庇護,香港的法律援助機構又能幫我什麽呢?

    那就死吧。

第三章 血灑中聯辦,手銬加身

    (壹)為什麽非要用流血與死亡的方式來請願呢?

    為什麽我要自殺?其實,前面兩章中的許多段落都已提到了,尤其在《個人情況說明》中,也清楚的闡述了自己的絕境(其實,如《自述》在內的我此前的別的文章也都提到自己的處境和絕望)。我在此再匯總壹下,也再補充壹些原因。

    壹,生活條件和精神狀態都在日益惡化,難以維持正常生活,更遑論學習和工作,根本無法有尊嚴的活著。 從2008年至2014年,我的青春因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被毀滅。從2014年至2018年,我又拖了4年,都25歲了,不適應社會,缺乏人際交往能力,無法正常上學和工作。 “雖然我的事情許多已經過了很久,但是我受到的傷害持續至今。我都已經盡力逃避、躲避了,可是謠言與誹謗、以及當年事情留下的心理陰影和恐懼感焦慮感、抑郁癥、心理創痛……都還影響到我現在的生活。……尤其那些照片的傳播和散布,迄今仍舊存於我認識的人圈子裏的流言蜚語,就會讓我永遠生活在歧視與孤立之中(還有可能被直接暴力傷害,因為歧視等冷暴力,我更易與他人沖突)我就永遠無法正常生活。尤其那種被孤立、歧視、威脅的滋味,只有真正經歷過的才知道多麽痛苦,文字根本無法那麽有力的表述出來。”……因此並不是我放棄、放下仇恨,就可以重新生活了。”

    “我已經拖了4年,精神狀況越來越差,思維能力也下降和退化,記憶力下降的也是厲害,經常丟三落四,正常學習和生活難以維持。而我家庭也因為變故而很快無法在經濟上和思想上支援我。我沒辦法再等下去了,等徹底發瘋、流落街頭、自殺,就都來不及了。最多只能繼續在大陸河南的出租房再麻木的呆幾個月(還是在(6)不發生的情況下),又有什麽意義?那時我還有機會來香港嗎?”

   “妳們提及的如果我在香港滯留、抗議,回陸後會受到巨大壓力。這個我明白,但是過去、現在,我已經承受了巨大的傷害和心理壓力,2008年和2011-2012經歷的校園暴力的心理陰影、2014年高考那年我的心理折磨把我都要逼瘋逼死了,還有什麽不能經歷的?現在我的情況差的已經不能再差了。”

     還有單獨想提的壹些話,就是無論在校園斷斷續續7年的經歷,還是後來呼籲和維權的兩年,以及在互聯網上看到聽到和經歷的許多黑暗的事情和現實,都讓我對這個社會非常失望、絕望。魯迅、契訶夫都看到了社會方方面面的黑暗,但他們更多是壹個旁觀者、記述者,自身生活還是相對優渥的、與苦難還是有所隔離的、自身的安全和尊嚴還是很有保障的。而我,不僅旁觀了種種醜惡,也親身經歷了許多黑暗,是受害者、無助的弱者。

    我像祥林嫂、魏連殳、涓生,貧窮、孤獨、歷經磨難,沒有出路或出路就是墮落;又似格羅莫夫、契基爾傑耶夫、姚納,社會不公和生活艱辛如滾燙的瀝青般傾瀉在我頭上,將我燙的滿地打滾、身體和精神都受到腐蝕的酷刑。其中最慘痛的無疑是高考的失敗(當然這個我個人要負很大責任)。因此,我對於各種醜惡、黑暗和不公,既體會更深,又無力逃脫和抗拒。所以我不僅有魯迅和契訶夫二人的清醒和憤怒,還有無助和絕望。而且,即便能生存下來,不僅自身還要受屈,還會沾染這個時代的惡,自己也成為黑暗社會的壹部分、醜惡行為的參與者,在互害社會的泥潭裏越陷越深。在校園暴力過程中,我不就是有過加害者的壹面嗎?而社會比學校更復雜和骯臟,各種受害和加害,我以後必然遭遇/參與更多而不是更少。當然,對我這樣的弱者,絕大多數時候還是受害方。在這樣的社會生活下去,只會不斷遭受屈辱,卻無法討得公道,反抗只會碰壁更多、冤屈更大、受傷更深。而我又沒有逃避這種醜惡環境所需的權力、金錢、人脈關系和社會地位,欲逃無路。與其如此,不如壹死了之,即便自殺引不起關註,也能免受未來生活中更多的傷害。

    二,理想破滅,人生無望。“對我來說,沒有考上如中國人民大學(或至少211、985)等院校,就等於我徹底失去了實現理想與追求的機會,沒有了改變充滿不公與黑暗的社會的條件和地位、喪失了以名校學生身份參與中國自由民主事業的可能,我的政治抱負化為了泡影。而我的性格和身體狀況,做壹般白領和基層工作人員又不甘心(更重要是不能適應復雜的人際關系,導致再次被孤立與歧視,害怕受欺淩和傷害),自然也絕不適合於打工,家庭又很貧困,不能考上名校在個人前途上也沒有出路。”如自述所說:“心有沖天壯誌,命如腳下汙泥”。6月7日就是高考日,我卻早已喪失了追求理想的機遇。看到這個巧合的時間,更加劇了我自殺的念頭。

     三,因上訪、維權和做社運,返回大陸後可能會遭遇來自政府部門的體制性迫害。“我回去之後還是只能去學校或者政府遊行抗議,然後就會被抓和限制出境。教育廳接受材料壹個多月了(4月20日接收的材料),也沒有回復。不鬧的話,更得不到關註和回應,鬧了就出不了境、人身自由和安全就會受到威脅。”

    “以我的個人情況,例如精神狀況、身體狀況,社會背景(沒關系沒後臺,性格還比較偏激,又缺乏人際交往能力,進了監獄或者精神病院,就很可能死在裏邊,出不來了。而且死前必然還會遭受欺辱,如果激烈反抗和抗議,還可能遭到殘酷虐待。”

     在此特別需要說明都是,大陸對待上訪、維權者的行為是很不確定的。有時候他們會放任不管,有時則會嚴厲對待(例如抓起來投入黑監獄,關到久敬莊那樣的監獄式“訪民中心”虐待),還有在敏感時刻會限制其自由(如“兩會”、“十x大”召開期間),派人尾隨威脅上訪者、在上訪者家門口堵門等。更嚴重的積極維權、為社會不公發聲的,則可能直接被拘捕。此外有時政府部門還會派人去上訪者工作地騷擾,迫使老板解雇上訪者,但有時也不會這樣而是給上訪者壹條生路。所以其實無法準確判定政府或公安會如何對待我。但這種不確定性本身就會導致壓力、恐慌,影響正常的學習、工作、生活。這樣的案例在“維權網”和“民生觀察”等網站很多,例如湖北荊門的劉艷麗、安徽阜陽的李卉,就是積極為人權發聲,壹開始被騷擾、丟工作,後來直接被長期拘留的較知名案例。

     四,返陸後可能會遭遇流氓惡棍學生打擊報復。“……我舉報的人的打擊報復,他們涉嫌有黑惡勢力背景(否則當年就不會那麽囂張),拉幫結派,有N多種方式可以騷擾、威脅、傷害我,政府和公安完全可能袖手旁觀,借助這些人變相“維穩”。如果我在網上遇到攻擊詆毀,並且發展到線下,直接在我現在孤身壹人的住所威脅和攻擊,再次發生2008年時候那些事,我怎麽辦?求助誰?當年在學校作為學生都沒有人管,現在我實際上已經不屬於任何學校了,大陸警察又不願意管理,那怎麽辦?”

    五,就是我在大陸與香港壹系列的維權與呼籲的失敗,讓我徹底喪失了信心,沒有了希望。以前支撐我的,就是期望能夠有知名人士或媒體的關註,讓我關於防治校園暴力的呼籲產生社會反響,也能改變我的人生命運。可是,我奮力呼籲,得到的卻是連續不斷的失敗。對此,前面已有詳細描述。“對這些冷漠、殘酷的經歷,已經反復咀嚼了幾百次,由痛苦到劇痛,由劇痛到麻木,然後重新清醒,又如落入冰窖。……我本來就因校園暴力身心受創,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求助和呼籲,卻得到這樣的結果。精神已處於崩潰邊緣”。人的承受能力總是有限的,而我已經承受了上百次失敗,其中有至少20次都是親身前往求助,但依舊無果。我還要怎麽忍耐、承受呢?

    “壹個人要能夠勇敢戰鬥,需要感覺到背後有庇護、側翼有支持、腳底下有大地。”索爾仁尼琴的話真是至理名言。我危險重重、連受打擊,精神瀕臨崩潰(或者某種程度已經崩潰),卻孤身壹人,四處求助全都碰壁,既無人保護,也沒有聲援,如雙腳懸空掛在懸崖邊,處絕地而難生。我怎麽可能堅持的下去呢?

    況且,我將近兩年的維權,最終幾乎沒有成效,我沒有完成呼籲社會關註和解決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問題的目標。這樣的情況下,我難道不應該殉難於事業、以死亡來展示我的決心、體現我付出的犧牲嗎?

    而促使我自殺的導火索,還是錢的問題。這壹點毋庸諱言,我並不高尚。前面已經提到,我父親得了腦溢血不能工作之後,家中已捉襟見肘。在2015年之後,我多次處於身無分文的邊緣,雖然依靠給朋友借錢和網上貸款勉強度過,我父親後來又接濟上來,但這種有驚有險的金錢危機早晚有壹天會真正釀成危及生存的災難。因為,我家裏的錢越來越少,父親越來越拿不出錢來,而我的開支卻並未減少,反而時常有額外需要。在2015年之前,我要錢基本沒有什麽障礙;但2015年後,經常需要催促、死皮賴臉的要更多的錢,才能支撐我的維權呼籲、吃飯住宿。我對這種要飯壹般的生活,以錢來維系的家庭關系深惡痛絕,卻又無法擺脫。我的維權和呼籲,以及家庭成員看病,已經吸幹了我的家庭幾乎所有財產。我在香港時,已經斷定家庭對我無法繼續接濟下去了。

    如果我還有錢,哪怕幾萬元,我就會選擇繼續在港滯留,有更多耐心,以更溫和的手段求得支持,再去找各種機構和個人,如各政黨、媒體、學者;也有錢購買各種宣傳道具,以溫和手段如舉牌等方式請願;哪怕激烈壹些,也只會在中聯辦、中環、維園這些場所,進行宣講、絕食,吸引香港市民的註意與同情,看看是否會有轉機,而不是用激烈手段自殺,至少不會那麽快自殺。當然,假設我有更多的錢,例如幾十萬上百萬,那我可以去許多國家和地區進行求助和呼籲。但問題是,我就剩幾百元了,包括所有港幣和人民幣,銀行卡裏也沒錢了。當然,給我父親要還是能要壹些的,但還能要幾次呢?要的錢又能撐幾天呢?(說到這我又想說,比我、比我家有錢的那麽多,但為什麽沒有壹個人願意像我壹樣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呢?為什麽沒有人肯推動制度性和普遍性的社會變革呢?)

    我當時也以為,我在中聯辦門前的自殺很有可能引起媒體的重視,能夠讓我的事情廣為人知。如我自殺未遂,就可以接受記者的采訪,改變自己的命運。甚至,更進壹步的,如我在《致紐約時報的壹封信》中所說:

    “我若被監禁或殺害、被逼自殺,希望人們知道,我是國內因公開揭露和反抗校園暴力而犧牲的第壹人,我希望我的死亡能夠成為反抗校園暴力的壹個裏程碑,我願做21世紀反抗校園暴力領域的布魯諾,用燃燒自己的生命刺破黑暗,引發人們對於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關註,推動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防治,拯救這些處於痛苦而絕望,卻又被社會忽視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受害者。”

    或許,我可以成為防治校園暴力領域的布魯諾,成為與校園暴力抗爭、挑戰青少年社會結構性不公與暴力的第壹人。如果那樣,我就和布魯諾、釋廣德、帕拉赫壹樣,死得其所、死的光榮偉大。

    活著,要面臨那麽多絕望與屈辱,無路可走,且最終還是會悲慘的死去;自殺,卻可能得償所願,壯烈輝煌。所以,選擇自殺,已是順理成章。死去反比活著更有價值,至少也是壹種解脫。更簡單的說,活著,有那麽多壞處;死了,卻有那麽多好處,為什麽不死呢?

    那就行動吧。

  (二)為自殺做準備

   關於自殺的心理準備很充分,但是物質準備卻非常倉促。直到當天上午,我才開始寫遺書、在路上才買工具。(其實這也是拖延心理(或者說拖延癥)的壹種表現。而且,我難道真的那麽樂意死嗎?)

    6月7日,也是中國每年高考的日子,今年我仍然報了名,但現在不在考場而在香港,不是赴考而是赴死。

    我上午起來後,就開始寫遺書。遺書是寫在前面提到的《熔爐》的劇照彩印圖片的背面,劇照中那壹行中文字幕“我們壹路奮戰,不是為了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也可作為我死後的墓誌銘吧。遺書大致內容是:1.我是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2.我受到那麽多傷害,但無法報仇雪恨了,其中提到兩個人,壹個是電視劇虛構人物、用暴力方式復仇的劉華強,壹個是北京首都機場自殺無他人傷亡的爆炸事件(現實版《恐怖直播》)制造者冀中星。我說我沒有能力做到他們做的事,只能自殺;3.我提到以前曾經幫助過我的同學、老師、陌生人等,我說感謝他們,但以後永遠都沒機會報答了;4.我說關於我的事情具體情況的文字材料,都在我隨身攜帶的包裏;5.我說了自殺的目的,是為了引起媒體和社會關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問題。

    最後,我寫上了幾句口號,記得應該是:



身殉祖國,血諫中華!

祖國萬歲!

人民萬歲!

正義萬歲!

真相與真理萬歲!

    然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寫完之後,我像往常壹樣,帶著兩個包離開旅館。這時應是上午十點。

    然後,我找到了壹家超市,買了壹把十幾厘米長的水果刀。買刀時,我內心很忐忑,但情緒還平穩。其實,為準備寫血書或自殺,此前我已買了壹把小的折疊刀,還有壹把美工刀,但覺得都太小,很難用來自殺。於是我就買了個大的。

    買完刀,我先去了港大。首先還是去看了看民主墻。看到我張貼的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與請願信還在。然後,我就去太古樓吃飯。用八達通刷卡,差不多刷完了余額,還是紅豆冰和牛肉飯,吃飯時想到要去自殺,比較激動,不過吃飯倒沒影響,壹口氣吃完了。這期間基本沒想太多事情。吃飯時應是中午十二點到壹點,因很緊張沒註意時間。

    吃完後,我就步行奔赴中聯辦。順著山路壹路疾走,快到中聯辦時又下起雨來,而且又是瓢潑大雨。但再大的雨,都不會讓我的決心動搖。我走到壹個好像爛尾樓還是未完工的樓房之類避雨。這時,我想起來包裏還有支聯會、港大、中大的刊物,如果帶去自殺地點,自殺後會給支聯會和港大中大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說不定中共會誣陷支聯會等機構教唆我去中聯辦自殺。即便不死,帶著這些刊物,無論被構陷還是誤會,也都說不清了。因此我把這些刊物、宣傳冊之類全都拿出來,扔到樓旁垃圾桶裏。

    隨後,我又把遺書拍下來,發給了幾個和我聯絡比較頻繁的人。

    這時雨停了。我毫不猶豫的向中聯辦走去。

   (三)血灑中聯辦

    大約下午壹點半,我走到了前面提及過的中聯辦東側的那棟舊樓樓道那裏。我大汗淋漓,於是脫掉了外套,扔在了壹張不知誰放置的空椅子上(這件外套此後就再也沒找回來)。然後,我掏出水果刀,又放了回去,又拿了出來。現在想,我當時下意識的想法可能是,究竟到中聯辦門口再掏刀,還是先拿出來。最後,我把國旗拿了出來,把刀用旗幟包著(說實話,我雖反對中共,但對共和國和國旗這個國家形象還是有感情(哪怕共和國也不能真正代表中國),我這樣做的確不地道不莊重),拿著遺書,然後跨著包走向中聯辦。

    我走到中聯辦門口正中時,正好壹隊穿著西裝、公務員模樣的人群背對著我走出中聯辦,他們絲毫沒註意到我。我原本是想展開國旗,披在身上,然後自殺。但真的到了現場,緊張至極,這壹切儀式都忘了。後來,把自殺的流程也搞亂了(或者說根本沒有構思自殺流程)。

    我當時非常慌亂,拿著遺書想往刻著中聯辦中英文全稱的那個牌子上貼(但完全沒想到拿膠水),然後沒貼上,我就把它放地上,把水果刀拿出來。然後大喊口號“身殉祖國,血諫中華”,拿刀對準自己心臟(或腹部?反正就那壹塊)刺去。但刺了壹下,又壓了壹下,刀子竟然沒有插到身體裏,只是破了壹點皮。我立即右手拿刀割左手手腕,第壹刀不淺,皮膚完全割開,但沒流出血(後來才想到等壹下才會出血,而且割錯了位置),於是我對準第壹刀割的傷口處猛的割了第二刀,血迅速流出來了。我就把刀放地上,拿右手手指在傷口上蘸血,然後又拿起遺書,往遺書上塗血、試圖寫血書血字。

    這時,中聯辦的人和香港警察全都跑過來了。剛才我喊著口號刺心臟時,就看見有白衣中聯辦人員發覺並探頭張望,但警察出來還需要時間,我就趁這個間隙成功割腕。現在,我在試圖往遺書上寫血書,香港警察就沖了過來。壹位大約30歲的警察緊緊抓住了我的右手,而我已割腕的左手舉著遺書,在流血。然後我大致看到有好幾個人沖我拍照,沖遺書拍照,既有警察,也有便衣(看形象氣質,有可能是駐中聯辦的大陸國安或其他負責安全方面的人員)。我就大喊,當時太緊張,現在忘了喊的什麽,大致應該是我想請願防治校園暴力之類。然後控制住我的那位警員對我用生澀的普通話說:“妳是為了讓這個國家變的更好,對嗎?(這應該是他從我的喊話及攜帶的國旗判斷出的)”我說:“是的,我並不反對中聯辦,我與中聯辦工作人員無冤無仇,我只是要表達我的訴求(大致意思)”。他說“好的,妳要冷靜,要冷靜,不要動,我們也是為妳好的,不會傷害妳(大致意思)”。期間有幾個路人在看和拍照。還有警員在搜查我的包,應該在找證件,以及有無其他攻擊性物品。

    然後,又有幾位警員過來,拉著我往中聯辦東側走,他們壹邊拉,我壹邊喊“打擊校園暴力”、“血諫中華”等口號,我這時還看見,昨天見到過的那個中聯辦白衣女工作人員正面露笑容看著這場景。我就對這些香港警察說:“妳們看見沒有?她們還在笑,大陸教育出來的都是冷血動物(當然後來我才知道許多香港人及其他海外的人同樣是冷血動物,哪怕接受過高等教育)。

    這些警察把我拉到了中聯辦東側壹個門洞裏。好像就是這時,有人用紗布還是什麽裹住了我手腕上的傷口。他們把我拉到這之後,又在拍照。這時,壹位女警對我說:“妳還認得我嗎?”,她就是昨天跟我說話的那位香港女警員。我說:“我認得”。然後我對著圍著我的這些警察還有其他不知身份的人員說:“妳們知道我為什麽選擇今天自殺嗎?6月7日是中國大陸高考的日子,我因為校園暴力受到傷害,高考失敗,所以我才這樣(大致意思)”。其實我選擇6月7日自殺,前面已經說了,有這個考慮,但更多是時間上的巧合。如果我7月份來香港,也不會等壹年再割腕。

    警察們沈默著聽我說了這些,然後有人對我說:“我們要在這裏等著救護車,我們要把妳送到醫院去”。我對著這些警察說:“我要求政治避難,妳們不能夠把我遣返回大陸,這是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的(大致意思)”,接著我又說:“我希望去第三國,要申請政治避難”、“我要得到人道主義待遇”。壹位50多歲的老警員(也可能是警官)“嗯”了壹聲,就沒下文了。當然我後來明白,這些話和前面提及的壹些對香港不切實際的想法壹樣,又很幼稚。我說的這些,他們壓根就沒當回事。

    過了不長的時間,救護車來了。我說我的材料和信息都在我的兩個包裏。兩位香港警員(為方便記述,分別稱為A警員和B警員,後面的以此類推,特殊情況的單列)跟著我上了救護車,把我的兩個包也提了上來。

    (再往後面的經歷,由於我自殺造成的情緒波動、在惡劣環境導致的身心痛苦,所以對部分事情記憶沒有此前那麽清楚,但總體還是清晰的)

    (四)抵達瑪麗醫院,做檢查和縫合傷口

    上車之後,A警員用很溫和的口氣告訴我,因為我的港澳通行證(剛翻出來了)顯示我已超期居留,因此要拘捕我,然後給我戴了手銬。我說我當然會遵守香港的法律,伸出手非常平靜和服從的讓他給我戴上手銬。不過後來想到這事,我覺得只是因為他們怕我再自殺或出意外才銬的我,超期拘留只是借口罷了。

    路上,A警員用香港話說了那句“妳可以保持沈默,但妳所說的壹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的話(應該就是這句,雖然我聽不大懂香港話,但這位警員強調我壹定要聽)。兩位警員還問我在港這些天住在哪裏,我告訴了他們。並且說,我做的壹切事情包括自殺,都與旅館無關,老板完全不知;我也沒在旅館做任何違法犯罪的事情或者準備性工作,所以不要連累他們。警員告訴我不會的,只是問壹下。我對他們表示了感謝。我又告訴他們,我有抑郁癥,需要心理醫生幫助,他們說會有的(當然後來想到這,真是壹大敗筆,反成了認為我精神有問題而強制送院的借口)。我還向他們說我如果拘捕,我希望單獨關押,以及重復了希望尋求政治避難等問題。他們不置可否。我還說我這樣做是希望引起媒體註意,也不知道有沒有人把我割腕寫血書的視頻發出去。A警員安慰我會有人發的(後來結果截然相反,至今我都沒有看到有人上傳相關視頻或圖片,雖然當時有不少人包括路人拍照)。我又表示了感謝。在押送我去醫院期間,我至少對警員說了兩次感謝,說話很客氣和溫和,沒有任何激烈或不當動作和言辭。

    到了醫院(後來知道是瑪麗醫院),他們把我帶到類似於門診初診的壹個門診臺(我也不知道那叫什麽,我去的大陸醫院都沒有)。壹位女醫生問我哪裏受傷,是怎麽回事?我指給她割腕的地方,告訴她我是割腕自殺,還有胸腹部破了壹點皮。她問我為什麽自殺,我就大致講了壹下關於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她問我有沒有別的疾病,我說沒有身體疾病,有抑郁癥。我這麽說是指望能夠得到心理治療,因為那時驚魂未定,本來精神狀況就很糟,割腕之後更驚惶無助。如果有心理輔導之類的幫助,就可以減輕我的焦慮抑郁。但沒想到,我如實訴說我得了抑郁癥的情況,或許恰恰成了後來我被送入精神病房觀察的動因之壹。

    換上紗布包紮以後,警察們把我帶到對著門診樓大門的壹個似乎棄置不用的服務臺後面。他們打開我的兩個包,仔細進行搜查。他們拿出了我包裏的的全部文件,包括防治校園暴力的標語、請願信、舉報信、建議書等所有文件,並壹壹拍照記錄。壹位老警官問我為什麽要在中聯辦自殺,我說我找了很多政黨和媒體,但是沒有得到關註,所以才割腕自殺。他聽後也沒說什麽,看表情似乎對我有些同情。這時我才想起問這是哪裏,警察告訴我是在瑪麗醫院。期間我壹直安安靜靜坐在椅子上,沒有任何反抗或激烈的動作,或者說,完全沒任何動作(如果腿發抖不算動作的話)。

    然後,剛才押送我的那兩位警員,把我帶到了門診樓的壹間很狹小的空房子裏(好像是候診室?姑且認為就是候診室吧)。候診室裏有壹張床,我就雙手銬著(還好不是背銬著)坐在床上。很快過來壹位護士,要我簽署縫合傷口的同意書。她大致給我講了壹下可能會留傷疤的後果,我沒任何猶豫就簽字了。

    緊接著,來了壹位精神科醫生。她問我為什麽要自殺,我說是因為校園暴力的傷害,還有來香港求助失敗等等。然後她又問我這些天心理狀態之類,例如感覺上怎麽樣,我說我感覺有時候低落、焦慮之類(大致是這樣說的。我維權連續受挫,馬上要身無分文,情緒能不低落和焦慮嗎?)。她又問我在中聯辦自殺前心理上有什麽感覺,情緒如何之類,我說會感到很激動之類(具體記不太清了,反正就是說情緒有波動。如果自殺之後情緒沒有變化,那不是才不正常嗎?)。然後她就走了。

    就在這位醫生詢問我的前後,警察換班了。C警員和D警員替代了前述的AB兩位警員。他們走了我才知道是換班,所以立即向C警員說,我托他向離開的AB兩位警員表達感謝,希望他能夠轉達,他同意了。C警員很年輕,20多歲,普通話很好,說話和長相都很溫和。D警員年齡較大,基本聽不懂也不會說普通話。(因為不允許用筆記,更無法用手機,所以這些警察的警號我自然很快就忘了,哪怕我當時努力去記)

    隨後是漫長的等待。這時,我才在想,剛才自殺,雖然有那麽多心理準備,但真的臨陣,卻慌張不已。為什麽沒死呢?刀子太鈍是個原因,這東西又沒辦法提前在身上試,在別的東西上試又不準。沒經驗也是原因,考慮過許多次自殺,卻沒演習過壹次。但最主要是下意識不想死吧。我割腕,割的是胳膊外側,切動脈難道不應該在裏側嗎?看見血管怕疼了?雖然我割那兩刀時,壹點疼痛都沒有,像割餐盤裏的熟肉壹樣,自身毫無感覺。如果我當時猛的朝手腕砍下去,或者選擇抹脖子,應該死亡幾率就有90%了。

    我確實沒有必死的決心,刀子割下去,全憑運氣死與活。我前面也提到,如果我自殺未遂,說不定會引起媒體的關註。顯然,暫時希望落空。可是,如果能上法院也好,我可以在法庭慷慨陳詞,批判大陸的政治體制,陳述自己遭遇的不公,引發香港乃至國際社會的關註。但如果我死了,會引起更大的反響。遺書和包裏的材料,就可以讓我成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領域的布魯諾。然而現在是沒死。沒死就繼續抗爭吧。但後來有驚又慘又險的遭遇,尤其各種屈辱,讓我多次後悔割腕時對自己下手不夠狠,沒有壹刀斃己。不過死了,現在也沒有機會寫這些了。

    我問C警員,我可能得到律師幫助嗎?他說會的。後來我問他,警方可能會怎麽處置我,他說可能會交給入境處。我說如果請求政治避難可以嗎?他說這些話妳可以向入境處那邊陳述。這時,我根本沒想到會出現後面可以說最壞的結果--被關進精神病房。因此,情緒還相對平穩。心裏雖忐忑不安,但也壹直安靜的坐著,或躺著休息壹下。我告訴他關於校園暴力的事情,他說妳可以在國內發微博什麽的爆料,我說那沒用的,沒有多少人關註,而且可能被刪帖(後來我回到國內,和我預料的差不多,後文我會再講)

    過了好長時間,C警員帶我去手術室縫合傷口。縫合時打了麻藥,不疼。那時,我還強打精神露出笑容,對C警員說,“這(傷口)是犧牲的標誌,這就是抗爭的代價(大致意思)”,把自己當成抗暴英雄。我還說能不能幫我把傷口未縫合時情況拍下來,他說不能,說“這個妳以後自己拍吧”。整個過程我依然很平靜。

    (五)接受精神科醫生的問詢,命運的惡性轉折

    縫合完畢,回到候診室。過了壹會,來了兩位醫生,有剛才那位女醫生,還有另壹位三四十歲的男醫生,應該也是精神科的。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他們可以決定我是否被強制關進精神病房。

    他們比較具體的問了我自殺的原因,以及校園暴力的情況。他們好像問了說遭遇的校園暴力是真的還是想象的,我說當然是真的。這種提問真是荒謬至極,我哪有那麽大想象力想象持續七年的校園暴力。他們問我抑郁癥得了多久了,我說有10年了(我從2008年開始算的),是中度抑郁癥(有2017年在鄭州市的診斷證明)。

    這時他們提出了個問題:他們問:“妳是真的想要自殺,還是就是只是想割腕引起關註?而且女醫生此前還此後說了句,“妳不是想要真的自殺,對吧?”然後我很誠實的說:“不是,我是真的想自殺”。現在想起來,我的這個回答是我被判強制送院的又壹原因。我誠實回答,卻為後來受難埋下伏筆。

    期間,他們要求看壹下我寫的校園暴力的材料。然後C警員就拿出包裏裝的材料,我就指給兩位醫生看,例如遭遇校園暴力的具體情節。然後他們又問為什麽要在中聯辦自殺,我說在大陸遭遇不公平對待(這個前面有提及),我希望在中聯辦割腕引起媒體關註。他們問我現在想怎麽辦?我說我想去第三國,尋求政治避難。還有壹些別的問題,時間太久記不清了,應該沒什麽重要的了。

    這時,他們提出了壹個問題,現在想來很坑人,並且實實在在把我坑苦了。他們問我,如果我的事情(舉報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沒有解決,還會不會自殺?我又實話實說:“會的”(或者說的是“會自殺”)。而這個回答,估計就是將我強制送入精神病房的關鍵因素。

    然後他們就走了。在此期間,他們並沒有讓我做任何關於判斷是否有精神疾病的測試、問卷,也沒有對我做出任何正式的診斷。甚至,詢問時都很不正規,是在候診室而不是醫生辦公室;問話像嘮家常隨口問,而非嚴肅、正規的詢問,給人的感覺就像隨意的聊天。我在他們詢問時,雖因剛剛自殺未遂,情緒不會像普通人那麽平靜,但也未表現的非常激動、躁狂之類極端情緒,也無其他異常舉動。

    後來我想,他們在詢問我以上這些問題,尤其是否還會自殺的問題時,並未如警察拘捕嫌犯時必須說的“妳有權保持沈默,但妳說的壹切都會成為呈堂證供”那樣,告知我的回答會有怎樣的後果。我根本不知道我對這些詢問的回答,將會影響我是否會被強制送進封閉式精神病房。相反,他們采用了具誘導性的言辭讓自殺者說出可能還會自殺的心理動態(雖然那位女醫生前面也善意說了句“妳不是真想自殺吧”,但此後也未告知我如果說自殺會有什麽影響。那個男醫生更無說任何提醒的話),自殺者的誠實反成了他們強制送院的口供。

   過了壹會,有兩位護士來了。其中壹位告訴我,根據評估情況,我需要到精神科病房入院治療。我大腦像被重擊了壹拳,整個人幾乎崩潰。因為我在大陸,就聽說過精神病院內的種種內情,如捆綁、電擊,各種虐待,知道關到精神病房會有多可怕。當然,最重要的,是會失去自由。自由,對我來說比生命還要珍貴。(後來,我從香港醫院出院後,迄今為止,我看了大量大陸精神病院的內幕(如網站“知乎”中關於待過精神病院的抑郁癥患者等輕型精神疾病患者、被家人無辜送入的正常人、探望者、病人家屬的敘述,非常可怕),還有壹些上訪者、維權者被強制關押於精神病院的案例、在病院的遭遇,以及壹些新聞報道。雖每個案例都不同,但大多數講的都是很黑暗可怕,少則欺淩,嚴重有虐待,還有各種捆綁、電擊。相對於香港,大陸的精神病院惡劣至極,許多地方還不如監獄。後面我會用插敘和總結的形式具體敘述相關例子。而我會選擇許多知乎上的案例展示和分析。因為相對於其他平臺,知乎上的案例敘述更加詳細、完整、清晰。而如微博、貼吧的絕大多數都是非常簡短(往往只有100-200字乃至幾十字),很難了解這些被關進精神病院者的詳情。越是完整清晰,越有利於判斷真偽和了解事情來龍去脈,以及當事人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的痛苦。當然,知乎也有許多不可信或扭曲事實的內容,我會盡力去偽存真。而且我把相關案例基本都全文摘抄,是否真實、客觀,大家也可自行判斷)

    因此我立即表示反對。護士告訴我,可以找法官申訴,不過需要等待。她問我是否要見法官。我說需要,她說好的,她會把法官請來,然後就走了。

    我的心情從相對平靜迅速變得極為焦慮不安。我沒有想到,我壹直表現的非常正常,也在割腕後沒有再做任何過激動作,甚至自殺後的情緒都沒有很大波動起伏,跟警察也非常禮貌客氣,卻得到要送進精神病房的結果。

    我就坐不住了。我壹會躺下,壹會坐起來。中央空調的冷氣也吹的我受不了。因為外衣落在了中聯辦旁邊,我此時只穿著壹件T恤。“心靜自然涼”,但我感到恐懼時,反而更覺得冷了。剛才並沒感覺太冷,他們說要把我送到精神病房,我壹下子煩躁起來,連帶著也感到冷氣的刺骨。

    C警員試圖安慰我,說壹會法官來了還有機會申訴,不要太焦慮。我激動了壹會,也有點麻木了。腦子壹片空白。

    過了至少壹個半小時,法官才過來。這位法官看起來30多歲,壹副文質彬彬的樣子。他詢問我的申訴理由。我告訴他,1.我自殺是壹種抗爭,並不是因為精神病。2.我有抑郁癥,但沒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癥,不需入院治療;3.如果我被強制入院,對我名譽有不好影響,容易被汙名化。此外,我還舉例說,許多人都會用自殺來抗爭,還有自焚的,例如釋廣德。當然,當時我說的時候沒現在寫的這麽條理清晰,比較慌亂,但是以上幾點都提到了。

    他聽完就去見醫生了。期間,他只說了我要申訴什麽、以及應和了句我擔心汙名化這兩句話,談話過程也就壹分鐘左右。他根本沒告訴我這就是詢問的全程,更沒說他不會再回來了。

    過了有至少十幾分鐘,護士過來,告訴我,法官聽了醫生的陳述後,已經決定了,同意醫生而不是我的意見,也就是我要被強制送院治療。我又是恐懼又是憤怒。我說我要見法官,護士說法官已經走了。此前我是相對平靜、心境也不很糟糕的。正是因為他們把我送進精神病房,我才急躁起來,焦慮和恐慌也極大加劇了。我恐懼和惱怒之下,就大喊起來,用銬起的雙手敲打床鋪、墻壁。護士見狀就離開了。我幾乎是哭著對C警員說,我被從中聯辦帶過來到現在,我壹直很配合執法,為什麽要這樣?為什麽?我本來不想自殺,妳們這樣是逼我自殺。說完,為表抗議,我用頭部撞了壹下墻壁。然後,C警員就有點慌了,用比較誇張的語氣對著外面還是對講機喊了句“快來人啊,要自殺啊”。

    然後壹下子進來兩個還是三個警察(當時慌亂記不清了,看來西區警署布置了至少兩層看守我的警員),除了剛才提到和C警員搭檔的D警員,還進來壹個身高至少175,既健壯又非常肥胖的警員,這個警員長相很兇,至少有200斤重,膀大腰圓。胖警員警告我不要大聲喊,這裏是醫院。我說他們要把我關精神病院,所以呼喊是為了求救,跟他大聲爭辯。然後他就兇神惡煞壹樣的沖我吼:“妳再喊再動就把妳捆起來”、“現在就能把妳綁起來”之類威脅言辭。我就喊:“我要見律師、我要見律師”,胖警員伸過頭,把他的臉幾乎貼到我臉上,吼叫般的回答我:“沒有、沒有”,還帶著壹種得意之氣。然後我就不說話了。這位胖警員和D警員也走出候診室。

    胖警員威脅我時,我又感受到了極度的驚恐和無助,汗毛直豎,就像以前遭遇校園暴力時壹樣。候診室除了三個或四個警察,沒有任何其他人,我孤立無援,沒有人可求助,也無處可逃。即便被打了、被捆綁起來,或者別的暴力對待,也不會有人看見和知道;也沒有媒體會拍到,這間小房子也沒有監控。我聽說過香港的“七警案”,知道雖然香港警方總體文明,但如果暴力起來,也是很可怕的。我又是大陸人,他們打起來或許更無顧忌,不太擔心被追究責任。

    現在想來,除了警察的粗暴,還有壹個更重要的問題需要提及,就是剛才傾聽我的申訴後還是判令我應被強制送院的法官的行為。他只聽了我說的幾句話,僅僅交流了1分鐘左右,既沒有詳細了解我的自殺動機、精神狀態,又沒有傾聽完整我的詳細陳述,且在沒有告知他只傾聽這壹次、不會再回來的情況下離開。相反,他和外面醫生的交流時間卻較長,過了至少十幾分鐘護士才通知我需要入院。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他沒有給我反駁醫生的機會,也沒有把我和醫生叫到壹起當著他的面互相辯駁,並且更傾向於醫生短促的判斷而非當事人的陳述。如果類比司法審判,就相當於沒有做到“程序正義”。

    我現在正在寫《香港精神衛生體制現狀分析》,剛寫了個開頭,我重點分析了這件事並提出改進措施:

    “2.詢問法官應用更長時間(至少5-10分鐘)詳細聽取公民個人意見,完整的了解公民自殺或做出過激舉動的前因後果,多與公民交流,親身判斷公民的精神狀況和行為動機,而不是單方面只聽醫生的意見,以保持真正的平衡和中立。

    3.無論是醫生還是法官,都須堅持“疑病從無”的原則,尤其要區分輕度精神疾病(如抑郁癥等)和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癥等)的差異,不能簡單的僅僅“有病”就關起來,否則全香港需要關起來上百萬人、全中國要關起來近億人(據世衛組織統計,中國有精神疾病的人占總人口7%(另有中國官方發布的《浙江省精神衛生資源服務藍皮書》,其統計數據說有17%,可能與世衛組織界定標準不同),而香港則是有七分之壹的人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也不能因為有壹次過激舉動就關起來,而應該了解做出過激舉動更多是因為精神疾病還是現實所迫他人所逼,綜合判斷是否應該入院治療、進入哪種類別的病房(是監獄式的全封閉病房、還是有壹定自由的半封閉乃至開放式的復康病房)進行治療。對於損害他人利益、傷害他人的,可以依法判入懲教署或監獄,而非精神病房。

    此外,醫生和法官也應體諒弱勢群體的處境,應該出於人道主義盡可能避免將公民送入醫院而非為了穩妥而犧牲公民自由和權利(法官應該清楚以目前香港的醫療衛生理念(大陸更是如此)、尤其全封閉式病房管理狀況,把病人送進去是被剝奪各種自由、受苦的,而不是進去享福),保護公民合法權益。”

   (這篇關於精神衛生體制問題的分析文章,我寫到入院部分就先放下了,等於只寫了開頭。我缺乏專業知識,只能憑通識知識加個人經驗寫壹下,現在重點寫在港經歷的回憶,所以這篇理論文章以後才能完成)

    那兩個警員走後,C警員又試圖安慰我,說要去的東區醫院也是壹所很普通的醫院,跟這裏壹樣(是全科醫院),不要擔心。我當時就不相信,到了之後果然是被關進封閉的精神病房。東區醫院當然是壹個綜合性醫院,內外各種專科都有,但我是被關進完全封閉的精神病房,和關在精神病專科醫院完全沒有區別。這位警員對此不會不清楚,這種欺騙很令人不適,雖然他對我還不錯。

    這時我腦子時而壹片空白,時而緊張不安。我當時估計,香港的精神病房應該會比大陸文明許多,但究竟如何,完全不知道,只能聽天由命了。除此之外,其他的事倒基本都沒想,下意識逃避各種思考。我壹直擔心在大陸被強制送進精神病院,卻沒想到居然在香港被送進精神病房了,真是莫大的諷刺、惡劣的結果。

    又暈暈乎乎的坐了至少壹小時,我耐不住這種面臨不確定性的等待,於是主動問C警員何時送我去醫院,他說很快。不過顯然不是很快。我又焦慮不安的坐了很久,才有幾個警察和護士(或護工)擡著擔架,帶我去東區醫院。

    我也忘了是在候診室還是在救護車上躺上擔架的。反正躺上擔架後,護工立即用又寬又厚的麻布類繩子綁住我的兩個手腕和兩個腳腕,四肢被固定,動彈不得。我那時很麻木,也沒有任何動作,壹言不發。CD兩位警員坐在車裏,我躺在中間,仰頭看他們。我問C警員幾點了,他說8點了,我才知道距我在中聯辦割腕已過了6小時。從車窗可以看到外面漆黑的夜晚,我的心也如這夜晚漆黑壹片,充滿對已知和未知的恐懼,不知道會在精神病房遭遇什麽、被強迫住院多久。

   (後來我才知道,瑪麗醫院壹男壹女這兩個精神科醫生,在我整個被判入精神病房及對我制造汙名的過程中,起到了非常惡劣的作用)

   (由於1.我被強制送入精神病房以及在病房中各種不好的遭遇,導致精神狀況變糟、記憶力變差,渾渾噩噩;2.在病房內大多數時候每天生活都很單調雷同,雖然護士臺下面有更新日期的貼紙,但沒有可以記憶時間的參照事件(只有個別特殊事件記得日子)。所以,以下講述經歷的事情中,大多數無法提供具體日期,且部分事件順序可能顛倒,壹部分事情可能記憶不夠完整清晰)

   (如前所述,大陸的精神病院遠比香港的惡劣,大陸精神病院中各種欺淩、虐待、捆綁、非常普遍,甚至時常不守規定的過度使用電擊。因此不要把香港相對不差的情況誤以為是中國精神病院的常態。香港是特例,與中國大陸精神病院的惡劣情形不能相提並論。我也會在講述在香港精神病房經歷時,以插敘我總結方式講述我從主流媒體、學術文章、“知乎”和微博等互聯網論壇、及其他維權者那裏聽說的大陸精神病院的殘酷內幕)

   第四章  焦慮、順從、麻木、煎熬--囚於精神病房的二十三日

    (壹)痛苦的掙紮與被迫的調試--初入精神病房

    1.渾渾噩噩的入院過程

    也不知過了多久,汽車停下了。我不安之中完全忘了從救護車裏到的精神病房門口壹路看見了什麽,反正是在擔架上被擡進去的。

    被擡進病房後,出現了壹個穿藍色制服的護士。他笑著指著自己的工作牌,自我介紹他叫盧偉傑,開玩笑說可以叫他盧sir。雖然他衣服上有“護士”字樣,但我當時精神恍惚,把他當成醫生了。

    他和警察進行了交接,登記了港澳通行證後,C警員告訴我,什麽時候離開醫院,警察會再把證件還給我,然後警察們就離開了。

    盧偉傑和另壹位身穿綠色制服的“支援人員”(類似於護工吧,以下就以護工指稱這類人員)把我叫到病房中間的桌子前,要我脫光衣服,且要壹絲不掛連內褲全都脫掉,以換上醫院的病號服。而且,他們並沒選擇找個單間或讓我在廁所、浴室換衣服,而是當著他們面,他們也不到屏風後面回避。這當然是非常屈辱的事,如果在警局,我反而可能會抗議。但是在精神病院,我早就耳聞對不服從者的捆綁、電擊,且剛才就是被綁著四肢送過來的。那種潛在的暴力阻嚇,足以讓人不敢反抗,身臨其境才能體會到那種環境的威壓。因此我就順從的在他們面前脫的壹絲不掛,然後換上了病號服。其實,他們即便不提供換衣間,至少也可以做到轉回頭不看我,但是他們沒有,那個護工更是壹直看著我。說白了,他們對於病人、並未確診的入院公民,並不當作有尊嚴的個體來尊重。而後來在病房壹系列的遭遇和見聞,也證明了他們對病人的態度,很像獄警對犯人的態度。脫衣的整個過程,我像機器壹樣機械的脫掉內外衣,精神麻木。

    換完衣服,盧偉傑和綠衣護工開始清點我的財務和其他物品。看到國旗,盧偉傑用誇張的、抑揚頓挫的聲調說,“我愛我的祖國”。我感嘆了壹句,“國家機器就是厲害啊”,指的是我在中聯辦割腕就被送到精神病院的行為。盧偉傑沒說話,表情卻有點難看。從進來到現在,盧偉傑的言語動作,就讓我感到這人表面上愛笑,卻更像笑面虎,給人壹種比較陰的感覺。後來證明果然如此。而我把他們說成“國家機器”的壹部分,可能他內心很不滿。

    這時我也看到那位綠衣護工工作牌上的名字--鄭明。這個鄭明三四十歲左右,矮胖的身材,壹張堆著橫肉但並不可怕的臉,不太懂普通話。在後來的20多天裏,看到他屬於護士和護工中比較嚴厲的,但並不壞,平常面無表情,很少和病人說話。

    用了至少20分鐘,他們才把我的物品整理完畢,讓我在清單上簽了字。這時我才知道盧偉傑是護士,而值班醫生還沒來。然後,我就被安排在4號病房壹張床鋪上休息。

    4號病房有十幾張床鋪,大多數床位都躺著人。和壹房子精神病人住在壹起,原本是應該很害怕的。但我似乎並沒特別的感覺,也可能只是因為都在睡覺,看不出與正常人有什麽區別。這時我手裏拿著壹張醫院的入院通知單,寫著醫院和病房名稱--東區尤德夫人那達素醫院K4病房。上面簽著我的名字。我自己都忘了我剛才什麽時候簽的名了。

    過了壹會,值班醫生過來了。這位醫生姓林,大致問了我的情況。他應該是有瑪麗醫院那邊詢問我的資料,他問我2008年抑郁癥診斷情況,還以為我那時就已確診抑郁癥。我說那時候並沒有診斷,是我自己感覺抑郁的,2017年才去做了診斷。他有點驚訝,說:“啊,是這樣啊”。這其實也側面證明瑪麗醫院那兩位精神科醫生並沒仔細對我診斷,連問都沒問清,粗枝大葉的詢問後就把我判入精神病房。然後我說我晚上睡不著,能不能開安眠藥,他說可以。我再問其他的問題,如何時診斷和出院,他就要我等第二天見我正式的主治醫生再說。

    吃藥之前,護士拿走了我的眼鏡,保存在護士站,此後每晚都是如此。吃完安眠藥,也不知是藥物作用,還是下意識以睡眠逃避,或者就是因為被折騰的身心俱疲,總之我很快就睡著了。從入院到入睡,整個過程跟做夢壹般,恍恍惚惚的。或許只有下意識的模糊自己的心靈,讓它不那麽敏感,才能逃避屈辱的、喪失自由的現實吧。

    第二天醒來,去護士站拿眼鏡,他們都在忙,問了幾遍才給我。

    戴上眼鏡,我才大致看到了病房的樣貌,不過當時渾渾噩噩,沒搞清楚全貌,呆了幾天之後大概才了解清楚。這個K4病房是壹個大約300-500平米的全封閉式病房,入口有兩層厚厚的門,都需刷卡才能出入。大病房包括1、2、4、5四間大病室(為方便起見,以下也稱為病房),均為於從門口向裏走的方向的左側,每房都是十幾個床位、壹臺高高掛的電視;1、2和4、5號病房中間,沒有3號病房,而是有三個分別約5平米的小單間,門上寫著“觀察室”,是安置特殊病人或禁閉不聽話的病人使用。觀察室前面是幾張沙發和椅子、壹張桌子,供打牌、看電影用,新來的也在這吃飯。緊挨1號病房、靠近大門的是大餐廳,也作為病人與親友的會見室。而相對的左側,對著餐廳的是幾張沙發和電視,還有供病人聯系家屬的電話機。從門口往裏方向,過了沙發和電視機,依次是小衛生間、大衛生間、浴室,隔過護士站B再往前是治療室、又壹個小衛生間。護士站A靠近門口,護士站B正對三個小觀察室。兩個護士站下水泥上玻璃封的嚴嚴實實,門也是要刷卡才能進的堅實厚門,只有小洞壹樣的凹型窗口,兩個護士站就像堡壘壹樣監視、看守著病房裏的病人們。A護士站左側就是醫生會見病人的診療室,和病房也用厚厚的門隔著。病房裏有好幾個監控探頭,至於護士站裏邊有沒有不得而知。(因為“病人”這個詞帶有汙名化意味,而且我不希望輕易定性他人為“病人”,所以本文後面會更多使用“住院者”這個詞。但為了強調精神病房住院者以“病人”身份下的處境,有些地方也會使用“病人”壹詞)

    拿完眼鏡,就被叫到桌子前量血壓。我整個人有氣無力,看著各種看起來正常或明顯不正常的精神病人走著或坐著,感到很不適,雖然他們並沒對我怎麽樣。

    開始吃早飯了。我是新來的,所以就坐在觀察室前面推過來的早餐桌上吃。我完全沒有胃口,第壹頓早飯是什麽粥忘了,反正感覺反胃喝不下去。順帶說下第壹天的午飯和晚飯。午飯是米飯和聞起來非常刺鼻的肉塊,我也根本吃不下去。那種刺鼻也可以說成是香,但香的明顯太過頭。於是我只吃了蔬菜和米飯,肉完全沒動。晚餐還是粥,倒是因為太餓喝了半碗或者更多。總之,我第壹天吃飯吃的相對比較少。

    2.覺知失去自由的痛苦

    吃完早飯,我就在病房走了壹圈,最後回到了自己的床鋪。這時我才真正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

    我上初中至今,還從沒失去自由過。無論在居住的小城逛街、購物,還是出外旅遊、散心,以及後來的為維權與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而奔波,我想去哪裏就可以去哪裏。而我因校園暴力傷害而休學時,脫離學校和同學傷害我的環境,乘車去陌生的地方,也讓我得以暫時緩解因歧視和欺淩造成的痛苦。即便因抑郁癥而產生逃避、拖延的癥狀而窩在旅館很久不出門,也是自願而非強迫,我隨時都可以外出。哪怕我壹輩子自己不出門,但能自由選擇和被監禁,是完全兩碼事,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被監禁之後的痛苦,只有被真正監禁過的人才真正知道。

    最重要的,是自由本身的可貴。雖然因為中國的專制制度、維穩體制,以及我比較窮錢很少,讓我可享有的各方面的自由大打折扣,但我生活中依舊有許多自由,有選擇住哪裏、去哪裏、吃什麽、做什麽、看什麽、玩什麽、以及回避什麽和拒絕什麽、這壹天下壹天都怎麽過……等等各種自由。自由,就是有權選擇如何生活,可以選擇幹什麽不幹什麽,是基本人權,是人生活的尊嚴與價值所在。

    而在病房裏,我沒有自由,沒有任何選擇的權利。我只能在狹窄的病房裏來回走動,或躺在病床上。我躺在旅館單間的床上時,可以用手機看想看的文章與書籍、玩遊戲、看電影……在這裏,沒有手機,也沒有獨立與安靜。四周都是躺著或坐著的病人,有的病人嘴歪眼斜,有的雙目呆滯,有的頭始終歪著,還流著口水,他們沒有攻擊性,但是看著他們、和他們待在壹個房間,的確不舒服。這算是歧視嗎?就算是吧。而且,如果居住的更久,那麽那些真正病的很重的精神病人的精神狀態,壹定會“傳染”給沒有病或者病情輕微者的。另外,我自己吃住,都是想什麽時候吃飯、睡覺都可以。在病房,我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作息,不能根據自己的生物鐘和習慣吃和睡。對比較自由散漫的我來說,這又是無形的痛苦折磨。

    此外,我在精神病房,壹切都被護士看著,包括洗澡前後換衣服時赤身裸體的被監視。至於走路、躺下,都被人看著,這不僅不自在,而是喪失了隱私和自由言行的權利。試想壹下,妳在家吃飯、看電視報紙、踱步、睡覺……壹直有人盯著妳(哪怕那個人或者那些人並沒有阻止妳,只是看著),會是怎樣的感受?會不會沒有束縛感?壹言壹行被盯緊,隱私和尊嚴是不是被侵犯?何況,這裏並不是只看著,還隨時隨地可以管束妳,以及把壹言壹行記錄下來,作為他們判斷“有病”或者“沒病”,以及“什麽病”、“病的多重”的標準,妳每個動作,都是沒有隱私的、供人品評的。

    我焦慮抑郁,原本在外面可以通過看手機、做事轉移註意力,以緩解壓力、減輕焦慮。而在精神病房,我既不能做任何事,又要和各種精神病人待在壹起,還要接受各種管制、監視,焦慮、抑郁和恐懼反而加強了。我在割腕前發的求助信中提到,自己因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等傷害,患有抑郁癥,希望得到治療、幫助,卻沒想到是以這種方式得到“治療”,也就是在受罪。這和精神病房醫治病人的目的對比,又是壹種諷刺。

    在這種沒有自由的環境中,我也感到了自己的虛弱。我的精神壹直是脆弱的,身體也總是虛弱的。但我被關到精神病房後,感覺到身心愈加虛弱。周圍都是精神病人,醫護也是陌生人,沒有自由和選擇權,還有潛在可能受到捆綁、關禁閉、電擊等懲罰。精神病房與監獄類似,大體上是與世隔絕的,與外界聯系受到嚴格限制(這個後面會具體提到),除了在精神病房被管束、“治療”,完全無法觸及、參與世界上的任何事。如果有很多親朋好友尤其至親密友的人被關進來,更會幾乎失去生活交際的壹切。而我雖然很孤立孤獨,沒有失去親朋好友的這個痛苦,但也因此在封閉的監獄般環境中,更感覺孤立和恐懼。而且,這種隔絕本身就是痛苦,更何況,這讓我更沒有了得到聲援和呼應、和他人自由順暢聯絡的條件,遠比在外面時更為孤立無援,充滿著無助和無力感。當然,還有未蔔的前途--不知有在這沒有自由的精神病房關多久、即便回到大陸有沒有可能被投入監獄或精神病院……都讓我身心俱疲、驚恐不安。這種精神狀況下,我自然感到自己愈加虛弱,精神萎靡不振,身體垮的像攤泥。

    我現在後悔,沒有在維園遇見李卓人時向他求助、沒有在中聯辦門前遇到梁國雄時求助,哪怕下跪哭鬧向他們陳情,哪怕失敗也算試過了;也沒有趁媒體記者在時舉牌、自殺。或者更早些,沒有積極爭取南周那位資深記者C的采訪、爭取鳳凰衛視《冷暖人生》的報道。可惜,對我這樣沒權沒勢、形單影只的人,是沒有那麽多試錯的機會的。我錯失良機,選擇了最不適當的機會自殺,而且還沒殺死自己,於是就被囚於牢籠之中。對我來說,精神病房比監獄還要讓我厭惡。在這裏,只要情緒激動,就被視為不正常,可能會得到捆綁和電擊;而我聽說香港監獄的壹些情形,倒應比精神病院文明,至少沒有肉刑,至少把犯人當成正常人來尊重吧。

    被監禁過的人,才知道自由的可貴;而懂得自由的重要與神聖的人,才能理解我對自由的渴望。

    3.流血吶喊成泡影,重獲自由很遙遠

    我斜躺在床上,拿起給我的那張東區醫院入院通知單。我看到上面有關於精神健康覆核申請的內容,在絕望中生出了壹點希望。雖然我隱隱覺得,這個覆核程序會很麻煩。

    這時,我請求聯系家人和朋友。他們此時不允許我用手機打電話和上網。至於給病人用的公用電話機,只能打香港的電話或手機,不能打給大陸。而馮愛玲女士等人的手機號,我並沒記住,在手機通訊錄和紙張上。護士們要我等。後來我又請求,他們還讓等。不知道過了幾小時,我至少請求了三次,他們才把手機和包裹給我,讓我記下幾個聯系方式。在醫院裏,不管要什麽、請求什麽事,大多數情況都要至少求三次,才有回應。

    我從手機上記錄下了馮愛玲女士、職工盟、明報、張超雄和朱凱迪辦公室的電話。我還從包裹裏拿了從民協抄的馮檢基等人的手機號那張紙,以及紐約時報駐上海分社的聯系卡片。護士就拿走檢查了壹下那張紙和卡片,只允許我拿走聯系馮的那張紙,把紐時的卡片扣下放回包裹了。他們不見得是擔心卡片,而是不讓聯系媒體(雖然聯系也沒用,況且後來想起來那是大陸電話,打不通)。

    我緊接著就給馮女士打電話。我把情況大致說了壹下,然後問馮女士外面有沒有我的什麽新聞(我在中聯辦割腕的事)。然而我大失所望,她說沒有聽到和我有關的新聞,沒有媒體報道。我這時更為後悔沒有在6日記者在的時候自殺。我就哭著求助馮女士,讓她聯系媒體,還有把我的材料轉給梁國雄先生,希望梁先生來看我。她答應轉過去材料,讓我有耐心,在病房裏等著,聽醫生安排。我就表現的很脆弱,告訴她,我質地脆弱,受不了精神病房這種環境,讓她想辦法把我救出來。她說她會和林祖明先生商議,也會盡快來看我。然後我又說了壹大堆乞求的話,才掛斷電話。

    我的確是脆弱的。我無法像張誌新和林昭她們那樣有堪稱偉大的勇氣與意誌力。即便沒有任何酷刑,僅僅是失去自由,我都受不了。如果我在大陸搞社運被捕,估計被審訊第壹天就會垮了。如果在大陸的精神病院,我可能關不到半個月就會真的瘋了。

    應該是在這天下午,我終於見到了壹位醫生。但似乎這次見的不是我的主治醫生,而是另壹位30歲左右的男醫生。這位醫生姓陳,他算是我的“副治醫生”?我也不好下定義,總之也負責我的診治,但不是主治大夫。他不會講普通話,但是能夠聽得懂普通話。因此他可以聽我說話,但他詢問我和回答我的疑問,是在紙上寫字給我看。

    時間過去太久,我當時精神狀態又極糟糕,所以很多對話都忘了。我記得的大致只有以下這些:

    他問我好嗎?我禮貌性的說還好(其實並不好)。我告訴他,我是為了維權抗爭,才選擇在中聯辦割腕。他說(準確說是他寫,為方便記述,以下權當說吧),維權可以維權,但是不應該傷害自己。此外,他是在這次還是後來還說到,大陸的事情還是要回大陸解決,這裏是香港。對他這些話,我有壹萬句回應,但沒辦法都說。於是我只說,妳們這樣關押我壹個維權者,是中聯辦政治迫害的幫兇(至少客觀上是)。他說,他是醫生,維權的事不歸他管,他只管我的精神健康狀況。我問他我何時能夠出院,他告訴我,這視醫生的判斷和我的精神狀況而定。我問他關於精神健康覆核申請的事,他說,如果申請覆核,整個程序至少要6個月時間(或者說的是“大約6個月”)。我大吃壹驚,他看到我的驚訝,又對我說“所以還是要在現在多配合醫生,爭取早日出院”之類的話,意思是別指望覆核了,費時太長,還是爭取當下吧。此外還說了些什麽我記不清了。最後,他要我寫家人的聯系方式,我把我父親的手機號碼寫給了他。然後他就跟我說再見了。

    4.對惡劣的精神健康覆核制度的評析

    這段話中最重要的、最有實際價值的壹句,就是這位陳醫生說,精神健康覆核程序需要等待6個月,也就是在醫院病房裏申請覆核之後,還要等半年才能有人來審查我或者其他任何申請覆核的住院者的精神狀況是否可以出院。

    我深深震驚於香港這種稱得上恐怖的官僚主義、漫長而繁瑣的制度與程序。我在想,如果有人誤診,或在病情輕微或病情比較嚴重但無傷害他人或自殺風險,並不需要強制入院治療情況下,被醫生判斷需強制關進精神病房,然後要過半年才能覆核、出院。那麽這半年時間,住院者失去自由、無法像普通人壹樣工作、學習和生活,會給他/她造成多麽巨大的物質和精神上的損失?如果是學生被誤診或者高估病情而被滯留在院,中學生和大學生的學業要耽誤多久?如果是職員、工人乃至白領等受薪者,又要損失多少收入和福利,以及相對隱形的績效和升遷機會的損失?這些誰來彌補?還要在醫院受到各種管制、和真的嚴重精神病患者住在壹起,要受多少罪?帶來多少潛在和長期的傷害?誰來承擔這個責任?

    更可怕的是,把壹個正常人或者如抑郁癥等輕度精神問題的人和如精神分裂癥、狂躁癥等在內的有嚴重精神病的患者關在壹起,並用管理精神病患者的方式在病房關押管理6個月,我敢斷言,絕大多數沒病或者病情輕微的也會被關的瘋瘋癲癲、精神異於常人,導致真的得病或病情加重,甚至造成影響終身的身心創傷。而這時精神健康覆核的結果,反而極可能將入院時沒病的人診斷為有病,因為診斷的是入院6個月後住院者的精神狀況,而不是入院時住院者的精神狀況。如果這樣,住院者豈不是要無限循環且惡性循環的永遠住在醫院?這樣壹個好好的人的壹生豈不是就被毀了?

    香港號稱東方之珠,竟然會有這樣糟糕的精神衛生制度。當然,在中國大陸,有更加惡劣的精神衛生體制,媒體有諸多報道(如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殷馳、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孔傑榮合作撰寫的《中國的精神衛生、強制收治和任意拘留》、鳳凰周刊《被“精神病⼈”的⾃我救贖》、《從鐵籠到病房——內地精神病⼈強制醫療制度變遷》等⽂章;央視的《新聞調查》、《新聞周刊》、《今日說法》等欄目也對精神病⼈權益等問題做過調查報道)。但香港作為國際大都市,各項社會指標如人類發展指數都名列世界前茅,卻有著有致命缺陷的精神衛生體制,真是件可恥又可怕的事情。這關系到許多可能被冤枉而送入醫院而失去自由、失去正常生活者的人生,危害與司法冤獄相比有何區別?但卻遠沒有司法上的冤獄、程序正義缺失等問題那樣得到社會重視。

    連相對發達而文明的香港都是如此,那中國大陸呢?其他發展中國家和地區呢?可想而知在糟糕、惡劣的精神衛生體制下,中國、世界上會有多少和司法冤獄惡果相同的精神病院強制收治受害者喪失自由、受到各種生理和心理傷害,毀掉了人生。

    當然,我也看到香港的法院審理案件,也是有很長的時間排期;香港其他內外科做手術,也是需要預約和等待。但無論是原被告,除非特殊罪案,壹般都不會在監獄裏等待(涉及刑事犯罪也可以保釋,而且許多待處理者的取保金似乎不多);做手術的也不會都待在醫院等手術開始,而是可以在等待期間做許多事,有相當的個人自由。因此,這些情況和被強制關在精神病房等待覆核的人的處境,是完全不同的。

    5.強打精神在病房寫詩寫文,最後放棄

    見過醫生,我就更加絕望了。看來,我在短期內是很難出院的。

    記不清是第二天還是又過了壹天,我的精神就有些崩潰了。我受不了沒有自由、有各種管制和限制的環境。我臉趴在護士站的臺子上,跟虛脫了壹樣,告訴護士我想出院,想回家(回我自己租住的房子)。護士說,那要聽醫生怎麽說。

    我又坐到了病人打牌的桌子旁邊。好幾個病人雖然看起來明顯精神有問題,但都不壞。而且能打牌的,腦子都相對清醒。護士總體比較冷漠,這些病人(或者稱他們為“住院者”更恰當)對我反倒更為友好。有壹位口齒很不清晰的住院者告訴我,有什麽話可以找護士要紙筆寫下來。於是我就找護士要了壹張紙和壹只筆芯,開始寫想說的話。但在精神崩潰之下,根本就沒有定力去長篇大論寫東西。

    我在這張紙上,只寫了“這是政治迫害”、“連監獄犯人都有辯護律師,為什麽我沒有犯罪,在精神病院卻沒有人可以為我辯護”、“沒有自由很痛苦”之類的話。壹共只寫了幾行,交還給了護士。護士直接把紙筆放在壹邊,也不知道他們後來看了沒有。關於政治迫害壹節,我當時並不知道香港的醫院是獨立的,中聯辦或者香港政府並無能力幹涉(更主要是因為我這麽個小人物,也不值得他們幹涉),在驚慌之下誤以為我入院和中聯辦或港府有關。後來種種跡象表明,與中聯辦或港府並沒有關聯,中聯辦沒有能力也不值得介入警方和醫院對我的處置。至於我在中聯辦自殺,就被羈留、送入精神病房,這種客觀上對流血請願的打壓行為是否合理、處置是否適當,就是另壹回事了。

    後來又有幾天,我還想再寫東西,但是護士只又給過壹次紙,再要就說沒有紙了。於是我把壹些東西寫在入院通知書和索取的精神健康覆核申請書背面。而筆也是基本只給筆芯,還又是必須請求好幾次才會給。不過我自己也沒有寫多少東西。本來想要學那些在獄中等待赴死的烈士寫詩,但馬上就感到自己不是那塊料。在驚恐憂懼之下,我連筆芯都拿不好,腦子裏更沒有詩思了。只是想到了以前高中時寫過的紀念林昭、張誌新的詩,又在病房重寫了壹遍:

暗夜珍珠閃宇內,巾幗勇士戰魔魁。

萬馬齊喑唯壹鳴,就義悲歌斷頭人。

淒風冷雨半世過,明月空照赤縣民。

唯今大地共山河,猶記烈女獻英魂。

    此外還寫了幾首關於六四和李旺陽的詩,既很差又不押韻,索性也就不再寫了。

    此後,又寫了壹些關於住在精神病房的感受,也很簡短,情緒糟的根本寫不下去。同樣,在這裏也沒有任何心思冷靜思考事情,反而更加在焦慮與麻木中循環。

    通過這件事,我也明白了,人與人是不壹樣的。不是每壹個人都能有那些在牢獄中抗爭的革命者那樣的勇氣。我即便再強打精神,都受不住監禁的痛苦、更承受不了充滿不確定性的未來命運的重壓。面對監禁帶來的精神折磨,憑意誌很難抵抗,尤其我這種心理脆弱、沒有被長期關押經驗的人。當然,也有我孤立無援,也沒有新聞報道的原因。我壹個人抗爭再多,在這囚室般的精神病房抗爭再久,但沒有幾個人知道,也無聲援,更不能起到任何作用,我又有什麽動力抗爭呢?如果大陸、香港,乃至世界上,成千上萬乃至更多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受害者聲援我,如metoo運動那樣受害者群起響應、媒體爭相報道,我還會如此的軟弱、頹廢、絕望嗎?

    但無論如何,我都更加佩服那些政治犯。他們在封閉的、環境惡劣的監獄,還堅持寫作,用文字來抗爭。有些甚至寫在衣服上、寫在煙盒上,還有寫在身上的。如伏契克的《絞刑架下的報告》,壹個人能夠在酷刑、與外界隔絕的情況下,寫出那麽多充滿愛與堅強的文字,需要莫大的勇氣,是多麽的了不起。當然,也必定有許多人在絕境中寫出的記述、吶喊,沒有傳播出去和流傳下來,獄方壹次“成功”的檢查,就讓足以載入史冊的作品永遠湮沒在歷史中了。他們都是偉大的。我自愧不如。

    6.打電話求助,馮女士來探望我,聯系父親

    精神病房的探視,是有嚴格的時間限制的。東區醫院精神科K4病房只允許病人親友每天下午3點到5點前來探視(每周六還是周日上午還開放兩小時,但壹周只壹天)。我打給馮女士幾次電話後,她終於抽出時間來探望我。她每天都有很繁忙的工作,如果在壹天內抽出壹兩個小時倒可以,但必須在下午3-5點,就比較難了。因為東區醫院位於港島柴灣,遠離市區,探視者路程上花費的時間可能比探視本身用時更久。醫院嚴格限制探視時間,自然是為了醫護人員工作和管理方便,但把麻煩變相轉移給了探視者。

    我好幾天都沒見到病房外的任何人了。期間,我曾打電話給朱凱迪辦公室,告訴接電話的壹位女士我是此前發過郵件的大陸學生王慶民,因為在中聯辦割腕被送進精神病院,希望朱議員能夠救救我。她告訴我,他們無能為力,但建議我要冷靜、表現的正常壹些。我說我想早日出院,她告訴我,可以給醫生說妳要回家。我說醫生不會同意的。她說,不會不同意的,妳是大陸的,簽證也到期了(我在此前發給他們的郵件中註明了這壹點),香港不會壹直關著妳。妳要多給醫生說要求回家,醫生會同意的。我道謝後掛了電話。我想,外面的人真是難以了解醫院的情況,我簽證早到期了,也請求過醫生了,我怎麽說都沒用,他們根本不同意我出院。

    我也打給了明報。他們把電話轉到收到我紙質文件的中國組需要時間。而電話旁墻上貼紙規定每次通話不能超過10分鐘,而且後面其他病人還在催,根本沒辦法拿話筒等。我打了大約5次才接通明報中國組。在病房裏聯系外界過程中的各種麻煩、障礙,造成的各種耽擱事和誤會,外人是很難體會的(後面還會講到)。打通後,他們說收到我的文件,但當時忘了遞交舉報信等關鍵信息,材料不完整,而我在醫院又不被允許使用手機發郵件,於是他們沒辦法進壹步調查。至於我希望他們報道我在中聯辦割腕被關押在精神病房,他們的口氣明顯沒興趣報道,只說會跟進的。我在香港多次聽到“跟進”二字,後來感到,“跟進”這個詞在大多數時候,其實和大陸政府機構人員說“我們會處理的”、大陸媒體或壹些人說的“我們知道了”、“有消息我們會聯系妳的”,是壹樣的托辭,只不過更高雅、簡約、文明壹些。

    在這無人相助的孤立境況中,我就更盼望馮女士早點來探望我。

    我和馮女士約好下午三點多的探視後,我從下午壹點就開始在走廊裏轉,焦急的等待著見面。到了三點,我就壹直探頭往餐廳看,看看馮女士有沒有來。然而,過了三點半也沒有。我又打電話,馮女士說正在路上,不要著急。後半個小時我幾乎就是在電話機、餐廳門口來回探頭張望中度過的。我又打了壹次電話,馮女士說剛到醫院樓下。她五六十歲了,腿腳並不方便,也沒有義務必須看我,按說我應該體諒。可是在那樣焦急、恐懼的情況下,我反而是在催促她快點來。人在自身處於危急的情況下,總是顧不得體面、也沒了同理心,此後壹次次得到證明。

    已經過了4點,馮女士才從餐廳通往病房外的那個入口出現。壹位護工把我叫了過去,確認是來看我的,才放我進餐廳。此外,探視時也嚴格限制探視者給住院者東西,食物需要寄存。探視者看住院者如同探監壹般。

    我和馮女士見面之後,我就哭了起來。然後把入院通知單給她看,說可能至少還要呆幾個月。她叫我不要擔心。我拉著她的手,請求她壹定要救我出去。我說,我要見梁國雄先生。她說,已經把材料轉發給梁先生了,但他也很忙,很難立即顧得上看。我說想和梁先生見面當面說我的事情,她答應會轉達。我當時是非常急切想見到梁國雄先生,我認為只有他才能理解我、也壹定會救我。那種急切,幾乎想在壹分鐘後就能見到梁先生。

    後面我還對馮女士說,希望找媒體報道我的事情。再往後說的什麽我都忘了。

    然後,我就用馮女士的手機打電話給我父親。我大致講了壹下我在香港自殺的情況。他並沒有責怪我。我說能不能來到香港,他說家裏要照顧奶奶,而且家裏沒錢,沒辦法來,最好是我自己回去,或者先回到深圳,到深圳就好辦了。他並不了解情況,我連醫院都出不去,當然就出不了香港,怎麽回深圳?

    時間很快到了,我只得掛了電話。馮女士給我留了壹塊面包,寄存在餐廳櫃子裏,然後告別離開。

    7.和主治醫生的第壹次談話

    終於和我的主治醫生見面了。主治醫生是壹位30歲左右的女性,和上面提到的我的另壹位醫生壹樣,也姓陳。

    陳醫生說話語氣很溫和。她開始詢問我遭遇校園暴力的詳細情況。我就從前到後大致講述了自己的經歷。雖然談的時間較長,但畢竟無法在壹個小時內完整講述我20年的人生遭遇和七年的校園暴力經歷,只能大致講壹些。我告訴她,因為事情起因復雜,必須從最開始講,才能理清來龍去脈。我也告訴她我患有抑郁癥的情況。談話中,我還糾正了她對我遭遇校園暴力時間記述的錯誤(應該也是看了瑪麗醫院不全的資料所致)。而後來數次談話中,我糾正了她好幾次類似的錯誤。

    為證明我的個人情況,我也向她提出希望她看看我寫的文字材料,以及在手機裏的關於網絡暴力的壹些例子、證據的圖片。但是她說這以後再說,現在只希望聽我直接口述。後來我又提到過希望她看這些文字和圖片,但她拒絕了。我不知道為什麽她不看能夠證明我所說是否真實的證據,也不看能夠反映我這幾年四處奔波維權目的、也能反映我知識水平和思維能力的文字材料,反而只聽我口述。這或許是她們診療的規定,但這種規定就像法院審理案件不看物證只聽原被告陳述壹樣,很是荒謬。

    她問我家庭情況,我告訴她,我父母離婚,我和父親、姑姑和祖父母生活在壹起。但其實我從2007年上初中壹年級,我壹直在外面租房子住,沒回過幾次家。除了2015-2016年我父親癱瘓在床時,很少和家人在壹起。但當時我沒來得及提及這壹節,可能她誤認為我壹直和家人住壹起(後來我和父親見面,問起醫生問他的過程,似乎醫生以為我和家人壹直在壹起)。

    此外,我也提及是否能夠出院且留在香港申請避難,或去第三國,因為我參加六四晚會等事情,以及維權活動,回大陸可能會遭遇政治迫害。我忘了她怎麽回應了,她好像是故意回避了正面回答。(壹年多之後回想起來,我真是太自作多情了,香港人對大陸普遍充滿厭惡與鄙夷,怎麽會贊同我留下。至於東區醫院,只是把我關押起來,而不是願意幫我脫離惡劣環境)

    她問我,現在在病房是否感到安全,有沒有感到害怕或者危險,有沒有人迫害我。我說還好,在這裏沒有人迫害我。這是廢話,我當然是對於現實可能的危險做出反應,而不是憑空說誰迫害。

    她還問我的腿為什麽發抖。我自從在中聯辦自殺,又被強制關進精神病房,突然轉換了環境,精神受連續打擊,當然比較緊張。我壹緊張就容易抖腿,這個倒是有很久了,而病房比較冷,我更是容易發抖了。這麽長內容我也沒辦法說清,就說是因為緊張所以發抖。

    她還問,我在中聯辦門口拿刀割腕時,有沒有持刀沖進中聯辦的打算,我說當然沒有。這種惡意揣測真是令人反感,我與中聯辦工作人員沒有私仇,哪怕他們是中共政權的組成部分。我割腕是為了和平抗爭,沒有任何發起攻擊性行為的想法。

    我也說,我是為了維權抗爭才選擇割腕,結果卻被關在精神病房。現在我待在病房,穿著這種病號服,形同虐待(如囚服壹樣,是壹種標簽化、服從者的標誌,很難看,而且病號服裏不允許穿內褲),因此希望早日出院。我也告訴她,我出院後會向媒體反映自己的遭遇,包括講出在精神病房的經歷。她說需要為我的安全負責,現在沒辦法確定我的狀況,所以不能立即讓我出院。她也說,她們需要進壹步觀察我的情況,並且與我父親聯系之後,才能安排出院事宜。

    言談之間,她看起來是很客氣的,語氣溫和,也沒有任何訓斥或辱罵。但有壹件事也很惡心。就是我當時就提出能不能去那種開放式或半開放的病房,而不是這種全封閉的病房,以得到更多的自由。她說,這沒有開放的病房,她也沒有權力決定我換到別的病房之類。但後來我和壹位護工熟識後,他告訴我,我所在的K4病房下壹層,就是相對自由的半開放式康復病房,而且有病人從我所在的封閉病房轉到過下面。後來我快要出院時,也問過另壹位男性陳醫生是否可以搬到樓下康復病房,他說如果很快出院就不用了,也證明既有這種半開放的康復病房、醫生也有權讓病人去這樣的病房。但她卻撒謊。如果她說我的情況不適合去,並給出合適理由(如擔心再次自殺),倒還好些。但是她選擇對我撒謊,是非常不尊重我的表現,並不把我當成有尊嚴、不應欺騙的個人來看待。(當然,當我知道後來的事情,就明白這種溫和外表下,她和其他醫護能夠做出怎樣的類似司法判決中冤假錯案的殘忍行為了。這已經不是道德問題了,是侵權問題、法律問題,乃至決定人的名譽和命運的問題)

    這次談話大概進行了壹個小時(也可能更長壹些),是我住院期間和醫生交談時間最長的壹次。主要是因為與主治醫生第壹次談話,我要講自己大致的背景和人生經歷,尤其經受校園暴力的過程,所以時間就長了些。而此後每次與醫生的談話,基本都沒超過20分鐘。我不知道這麽簡短的談話(而且如前所述,醫生還存在記述錯誤),如何能夠搞清壹個人復雜的人生、怎麽能夠準確判斷其自殺的復雜心理動機。而搞不清這些,又如何能夠有對他/她有沒有精神疾病、有多嚴重的精神疾病做出準確判斷呢?

(二)被動而強制的“適應”--對病房生活的日益習慣、麻木

    1.飲食習慣劇烈的改變;評析大陸精神病人惡劣的飲食條件

    我被強制關在精神病房三四天後,開始變得相對麻木和不舒服的適應,這種“適應”,壹直持續到出院。

    這種適應最明顯是體現在飲食方面。我壹開始吃不慣香的發腥的肉塊,也喝不下不喜歡喝的橙汁。只有有魚塊和牛奶的餐食,我才吃。而蔬菜也只吃葉子不吃梗。但是過了三天,我感到非常餓,對那些原本感覺香的難聞的肉塊壹點不覺得反胃,壹口就吃下去了,橙汁也喝個精光。至於蔬菜,基本連葉帶中間白色的梗都吃光,米飯壹點不剩。甚至再後來,感覺都不夠吃了,反而想方設法要雙份飯,無論什麽飯都行。饑餓,會破壞味蕾,讓人放棄對食物的挑剔,為了填飽肚子不計較味道。或者準確的說,那種對特定食物、味道的厭惡感,在饑餓時就自動消失了。我這時才真的理解那些饑荒年代吃樹皮、草根、觀音土的人。饑餓,真的能讓人變得什麽都肯吃。

    我在被關在精神病房之前和出院之後,讀過壹些曾經進過監獄的政治犯、刑事犯對監獄生活的描述。他們也有人提到,剛進去什麽都吃不下,尤其餿了的飯菜聞著都想吐。但是過了幾天,就會如風卷殘雲般吃個精光,吃起來如美味佳肴。在饑餓而沒有選擇的情況下,人的身體、嗅覺味覺、器官的反應,都會發生改變。如今我自己也體驗了壹把。只不過,我比他們吃的東西好的多,有肉有菜有牛奶或橙汁,只不過有些食物我比較不習慣吃罷了。

    簡單的說壹下病房裏吃的東西。先說下碗的大小。除了通心粉用的大碗,其他所有的三餐都是用小碗,小碗就跟大陸賣黃燜雞米飯的餐廳盛米的碗差不多大。早上是壹小碗粥,裏邊有時候是肉,有時候是別的什麽,記不清了。中午是壹小碗米和壹小碗菜和肉,當然肉壹般只有幾小塊,剩下的就是蘑菇豆腐青菜之類,也可以額外盛粥。晚上還是粥。中午飯是壹天最重要的,然而不知道是本身飯少,還是因為被關押導致恐慌性的饑餓,或者就是因為大多數時間沒事可做,我感覺非常餓。護士說可以加壹份飯,然後我告訴護士兩次後,護士說幫我在電腦上加上了,但是我去拿飯時還是壹份。後來我又問,他又在電腦上加壹遍,結果還是壹份……護士也不知道怎麽回事,然後這件事我幾乎每天中午都問,差不多問了有十次(沒任何誇張,的確有這麽多次)才知道,他說飯加上了但是不知為什麽沒辦法和名字對上,所以我只能每天拿飯時自己去給發飯的另外再要。此外,晚上還有“夜宵”,其實就是發兩小包餅幹或兩個小面包,每包面包大小都和超市裏“蛋黃派”小面包差不多,餅幹更小,都是幾口就吃沒了。此外還有壹小碗橙汁或牛奶。如果有親友送進來各種零食,也都只允許在這時吃。如果送的有泡面,醫院會幫著煮。而我只有馮女士帶來的幾個面包,有的住院者也會分給我壹點,我盡量節約著吃。

    與大陸精神病院的病人相比,我在香港精神病房所吃的東西也可以算是山珍海味了。據我所看到的相關講述,大陸精神病院的飯食普遍非常糟糕,可以類比監獄的夥食。當然,發展水平不同的區域情況肯定不同,如京滬的病院與內陸小城市、縣城的精神病院夥食必然有巨大差別。但毫無疑問,大多數精神病人,都在沒有選擇的吃著糟糕的食物。關於這壹點,論壇“知乎”有相關描述,甚至有壹位把媽媽接出精神病院的女兒(在提問“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下,知乎昵稱8X23,有700多粉絲,共回答了300多個問題,所有回答迄今(“迄今”指我書寫本段時,以下相同)壹共獲超過4500贊同,近700感謝,本回答212贊同,132評論。所以回答內容有很大可靠性)說“可能有很多人無法想象精神病人的夥食,用壹句話形容,豬都不吃的東西”。

    即便不那麽糟糕的,也是說(在同樣的提問下,回答者知乎昵稱劉s河,迄今粉絲260多人,回答50多問題,共獲2400贊同,近700感謝。本回答獲142贊同,34評論。同上具備很大可信性(我所引用的知乎及其他的材料,都是得到較多關註、得到不少認可的,而且符合國情和社會情況,以及有事實和邏輯,還有壹些是權威報道、論文,均有充分可信度,為方便起見,後面的引用會省去這句話,但和本段壹樣均有充分可信度))“醫院的飯很差,因為壹個病人是10元/天的夥食費,醫院必須保證成本最小”,看其整個問答及其他問答,應該較熟悉內情。在腐敗和克扣行為猖獗的中國大陸,連貧困兒童的營養餐都克扣、幼兒園和小學都有過期或劣質食物。而在毫無監管與保障、吃飯者被監禁無力舉報的精神病院,精神病人的飲食之惡劣可想而知,惡劣的普遍性和程度只有監獄才可相比。

    大陸精神病人糟糕的處境必須要改變。我之所以穿插著寫大陸精神病人的處境,就是希望國內外都能關註到中國大陸精神病人遭遇的各種的虐待、欺淩,並且去改變。這也是我寫作本文的目的之壹。相對於大陸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病人、疑似病人、沒病卻因各種原因被關到精神病院的人的各種悲慘遭遇,我受的這點罪根本算不了什麽,香港的精神病房和大陸比也算是天堂了。

    此外,我在割腕和被關進精神病房之前、在大陸的時候,因為預感自己上訪、抗爭而可能被逮捕,還曾經在推特上詢問壹個曾經坐過牢的大陸異見人士在監獄是否可以絕食抗爭,以為是壹種很值得驕傲的行為。當我真的被關起來,關到精神病房,才知道這種有點浪漫化的想法根本不現實。因為我是被關在精神病房,如果絕食會被視為不正常,更無法出院。據壹位護工說,住院者絕食會被強制灌食。而且,我沒幾天就餓的主動要更多的飯吃了,絕食的想法也隨著饑餓和恐懼而消失了。即便不是精神病房而是監獄,我同樣也受不了。我被關之前那些絕食之類的想法非常幼稚。這時我這才更明白了,抗爭、犧牲,都是痛苦的,不是壯烈又美好,而是持續的煎熬、被迫的“適應”,甚至經常要無奈的服從。沒有被監禁、失去自由的人,絕大多數根本無法真正體會到被監禁者的痛苦。當然,能夠熬過這類殘酷監禁的古今中外的對抗強權強人的反抗者,都是真正的英雄。

    2.逐漸與部分住院者熟識、相互溝通

    另壹個適應的表現,就是從與周圍病人/住院者完全不說話不打招呼,到能夠和醫院的其他住院者建立相對良好的關系,或者至少相互熟識。

    我剛入院時,非常恐懼,擔心裏邊的精神病人有攻擊行為,以及其他會造成傷害和恐懼的情況。但可能是有攻擊性的精神病人並沒關在這裏,或者香港的精神病人大多都較溫和,至少這個病房中沒有具攻擊性的病人。當然也有壹些病人會做侵擾到他人安寧的行為,這個放在後面講。

    K4病房精神病人/住院者按神智清醒程度分三類,壹類完全神智不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長期被綁在床上或躺在床上,瘦骨嶙峋和不清醒的程度如同養老院瀕死的老人(雖然這些病人有的看起來只有二三十歲)。這壹類占到病人的10-20%。第二類是神智不太清醒,說話也多口齒不清,與他人交流不便,但是能夠自己吃飯、上廁所,時不時也看電視的。這壹類占到病人的60%左右。第三類就是看起來和正常人差不多,溝通交流能力與普通人相同,但因為做了壹些激烈的事情,或者因發生什麽變故而精神受刺激等原因,需要強制入院治療,或者是自願入院治療的,不過自願的占比應該很少。這壹類占到病人/住院者的20-30%。我有所交流的,當然只有後兩類,說話比較頻繁的,只有第三類。

    住院幾天後,我認識了幾位住院者。為保護他們隱私,知道真名的壹律用拼音或部分名稱來稱呼,而不用全名。其實吃飯和吃藥時候都要點名,但是用的是香港話,我聽不太懂,只有壹部分交流過或者看到過他們名字的才知道姓名。

    壹位叫李gx,身高體壯,儀表堂堂,是香港本地人。他看起來基本上沒任何精神疾病。他告訴我,他是因為喝酒喝的比較多,然後就和妻子發生了些矛盾,情緒比較激動,行為過激,於是就住院了。其實他的情況完全可以不住院,我也不知道為什麽他也在這種封閉病房裏。

    李屬於學歷比較高的,家境也是中產,對政治也比較關心。他主動問我是哪裏人、為什麽進到這裏。我就告訴他我遭遇校園暴力,在大陸維權失敗,所以來香港,但是沒有人關註我的事情,於是在中聯辦割腕,然後就被送進來了。他對此很同情。那時我處於驚懼不安中,聽到他關心就非常感激,也感覺到溫暖和依靠。我說我很想見梁國雄先生,他說他家恰巧就和梁國雄的壹個助手是鄰居之類。我很高興,希望他能聯系壹下。他答應了,說下次給妻子打電話時會提及這件事(不過後來並沒什麽結果)。此後,我也和他有至少五六次聊天。

    壹位是外國人,叫James(外國叫James的比較多,而且不是全名,就直接叫他James吧)。他既是香港公民,又擁有美國國籍(好像還在英國待過),算是有中美雙重國籍的人。他基本不懂中文,我英語也不好,但他邊說邊比劃,我大致能聽懂他說的壹些話。因此我和他可以用英語做壹些簡單交流。有時李gx也會和James、我三人壹起聊天,李的英語好,可以為我們做翻譯。跟他比較熟了之後,他告訴我,他好像是因為母親(或者祖母?我記不清了)去世了,他很愛他母親,因此受不了至親去世的打擊,心理受了很大刺激,得了精神疾病。具體是哪壹種精神疾病,我英語不好就沒聽懂,但看起來不嚴重。

    James是那種很典型的有活力、性格開朗熱情的歐美人。據他說他是電影編劇還是演員什麽的。他聽到我遭遇校園暴力,後來自殺的事情,也很同情我,擁抱我。在病房裏,他常常會大笑、和其他院友或護理人員說笑,聲音很大。後來看世界杯球賽,他看到好球也會喊叫(當然這些喊叫、大笑以及壹些誇張舉動不是病態那種,而是和許多人在電視或現實中見到的那種大大咧咧的老外壹模壹樣)。

    但有壹點,就是他在病房明顯有壹些類似特權的特許。例如1.其他病號很少給紙筆,我找護士要大多數時候也不給;但他就能每天都拿到筆(而且很多時候拿到的是筆而不是筆芯),可以寫日記或者學漢語;2.別的病號都不允許穿內褲,我卻有壹次看見他換衣服時穿著白色內褲,也不知道是偶然壹次還是壹直這樣;3.他經醫生準許每周還是半個月可以自行回家(他告訴我他家在灣仔)壹次,雖然幾個小時後就必須回來。我不知道這是不是符合醫院規定,為什麽其他病人全都不被允許這樣,哪怕放個風都沒有;4.有時候他在晚上可以借護士站B的白色無繩電話(我也不知道那具體是什麽,反正很像大哥大)給家人打電話,不用白天和其他人壹起在那個黑色固定電話前排隊。5.他玩鬧或者喊叫壹般都被寬容,偶爾批評兩下。但其他人如果情緒激動些就會被關禁閉。我看見有壹次他玩鬧推撞了護工的椅子,也沒被批評。其他住院者就沒誰敢有這麽大動作,平常回病房慢了、玩牌太久了都會被批評。當然,也可以視作他玩鬧、說笑喊叫都是感情流露,其他人則不正常。但這個雙重標準怎麽看都不太對。就算是病人,其他人不應該有喜怒哀樂嗎?有病就不能像正常人壹樣,在憤懣時喊叫以發泄情緒嗎?5.無論護士還是護工,許多護理人員對他和其他病人,態度明顯是不壹樣的。許多普通香港人在面對在港的普通歐美人和亞洲人時,有沒有這種差異的態度呢?答案其實不難找尋。

    壹位是住在我旁邊的病人。他大約20多歲,平常戴著眼鏡,看起來斯文些,有時候看起來比較憂郁陰沈,不知道名字,就叫他眼鏡男吧。眼鏡男經常躺在床上看書,我偶爾借他的書看。他的書是在醫院移動圖書車借的,有三國演義,還有壹本忘了名字的關於三國的書。他自己看三國,我只好借另壹部看,都是繁體字和豎著排列的字,我看的很不習慣。最主要是內容很差,全文幾乎都是罵諸葛亮的,水平也屬於地攤文學。我當時實在沒別的可看,忍著惡心看了壹些,最後還是看不下去了。除了借書,和他基本沒有別的對話。只是他有壹次因為看書,讓我找護士關掉頭頂上的電視,我就去了。護士說別人還要看呢,不要理他,我也就沒再說別的。不過病房裏電視的聲音是很大,尤其躺在鄰近電視的床位上,白天根本難以休息。

    壹位比較胖,大約20多歲,就叫他“胖子”吧。他比較愛說話,壹說就說個不停。除了和病友說話,他還有個特點就是喜歡打電話,占用電話機時間很長,甚至壹天占著電話斷斷續續打幾小時。除此之外沒有別的什麽特點了。

    還有壹位很愛說話的,看起來只有30多歲,但不知為何有許多白頭發。他走路總是哆哆嗦嗦的挪動,說話同樣哆哆嗦嗦,口齒不清,說話時總是帶著誇張的哭腔。可能是被關在病房太久了很孤寂,有機會就站別人身邊壹直訴說,我也聽他說了兩次,大多數內容沒聽懂,只聽懂他說“病房裏沒有自由啊”、“被欺負啊”之類。

    壹位年齡比較小,應該不到20歲。他是我出院前幾天才入院的,說話慢慢吞吞,看起來略微癡呆,但交流還是沒什麽問題。他問我為什麽進來,我就告訴他關於校園暴力的情節,以及自殺情況。我問他香港的學校怎麽樣,他同學有沒有欺負人的,他說他同學都很溫柔。他還說,我應該改變心態,把被欺負當成壹種樂趣看待。我也不知道怎麽回答他。

    壹位叫林xs,有50多歲,平時沈默寡言。他心地善良,吃宵夜時,他經常把自己帶的面包餅幹給我壹點,或者他吃自己的,把病房發的兩個小面包/小餅幹推給我。在我經常感覺肚子餓吃不飽的情況下,他給的那份零食很珍貴。雖然這聽起來像是“壹升米的恩人”,尤其和後面出院後壹兩個像“壹鬥米的仇人”比起來的話。

    壹位叫楊x,是美籍華人,家鄉是紐約。我在這個病房壹共看見過三個外國人,香港國際大都市的特征,在精神病房也有體現。他身體特別肥胖,跟日本相撲選手的身材幾乎壹樣。他也是比較清醒、溫和的,關於他,我後面講的事情中還會提到。(這三個外國人,除了前面提及的James,另外還有壹個叫Robert的外國人,五六十歲,我跟他沒有多少交流)

    壹位年齡有60多歲,看起來很老很瘦,據他自己說以前是建築師,就叫他“老建”吧。“老建”在這應該住了很久了,他妻子和女兒常來看他,給他許多吃的東西。他脾氣有點古怪,和其他住院者鬧過兩次小糾紛,不過心腸不壞。有時候喜歡給別人講他的人生經驗什麽的,別人想插話或者回應,他就“妳聽我說”的駁回去然後自己繼續說,而且口水四濺。他口齒也不太清楚,說的香港話我只能聽懂小半部分。

    “老建”和其他幾位壹說話就說個不停而且有些病態的病人壹樣,應該都是和在病房呆太久、孤寂感無處排解有關。病房就像座大監獄,人的心理和語言都會變異。這裏心理醫生來訪頻次很低,雖然有院牧和心理輔導師補充,但絕大多數時候病人還是處在孤獨和封閉的心理狀態下。當然,可能壹些類型的精神疾病本身就會讓人這麽說話不太正常。我處於驚恐、焦慮、憤怒的情況下,也會在說話/文字交流時有類似情況出現。

    除了這幾位,其他的就基本沒有了。個別涉及壹兩句話交集的,後面會提到。

    3.樹欲靜風不止,壹場換房風波

    原本我變得有些麻木和適應了。但這時突然發生了壹件事。住院的第五六天左右,前面提到的那個護士盧偉傑,突然把我叫過去,要我從4號病房換到5號病房。而他並沒告訴我任何理由。我當時也沒想太多,就搬過去了。

    我搬過去之後才發現,5號病房與其他病房很不壹樣。5號病房就是我前面說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第壹類病人,以及第二類病人中會滋擾他人的病人。我後來才知道,4號病房主要是接納新來的住院者,病房口正對值班座位,方便觀察新入院者的情況。而1、2號病房則是住著神智較清醒、也沒有影響他人行為、有自理能力的病人。5號病房呢?

    5號病房的病人,都有各種嚴重精神問題、行為問題。有的病人經常大小便失禁,我住的那兩天,聞到5號病房味道和另外三個病房完全不壹樣,臭氣很大,非常難聞。雖然護工很快就來擦洗,但是味道沒辦法立即去除,然後味道未散盡又有新的屎尿味(而且5號病房還有個門(1、2、4病房都沒有門),把門關上後護士聞不到臭氣,住院者卻要聞更多臭味)。有的病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白天晚上都經常用雙手敲打床鋪,或“嗚嗚”喊叫或自語,還有壹位經常“waiwai”的大喊,我根本沒辦法休息,只能等大半夜他們安靜了才能睡覺,白天想躺下安靜休息壹會都不行。另外,這些人,尤其被綁在床上或輪椅上的病人,大多面目猙獰,壹看就不是正常人的臉,是標準的嚴重病患的面龐,而且身體骨瘦如柴,扭曲變形,和另外三個病房的病人看起來天壤之別。雖然他們並沒攻擊我,但是也是比較可怕的,天天都面對肯定不適。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嗅覺、聽覺、視覺方面都承受了很大痛苦,看到本文的想象壹下就知道。而我原本就有抑郁癥,又因為被強制送院焦慮恐懼,換到這麽糟糕的病房更是雪上加霜。

    於是我就在和李gx等人聊天時提及了這個問題。李告訴我,5號病房都是關壹些不聽話或者病情比較嚴重的,妳做了什麽錯事了嗎?我說沒有啊。而且我雖然當時焦慮驚恐,但是外表、思維各方面都比較正常,和1、2號病房的人類似,明顯不是生活不能自理,更沒有大喊大叫或者騷擾影響別人什麽的。他就說,可以找護士請求換房。其實我本來並不很想求護士,因為以前無論借東西還是吃飯什麽,請求事情都得低三下四求好幾遍,但我在5號病房待了壹天,實在受不了了。

    於是我去護士站B,而負責護士就是盧偉傑。我說希望換到別的房間,他說沒有空床位了。然後就去忙了。我又問其他護士,為什麽把我調到5號病房,有護士告訴我4號病房要騰出空位子給新來的。我就想,4號病房比我來的早的很多,例如旁邊的眼鏡男就是比我早,為什麽把我調走,而且調到全是重病號的5號病房?

    我離開後,又和李等人商量,他告訴我,這房間有壹個空鋪位,妳再問問護士。我又去護士站B,然後其他護士還是說要我去找盧偉傑,是他負責。然後我又找他,告訴他能不能換鋪位,並且說有人告訴我有空余的,在某個鋪位。

    然後沒想到他突然發起怒來,拽著我的胳膊還是肩膀,拉著我去1號和2號病房,問我是誰說的、誰指使我換床位的。我當然不能說了(如果是違法犯罪的事,我當然不袒護任何人,不為之隱瞞。但是李的行為是幫我的,而且不是犯法、做壞事,我當然不能出賣),就壹言不發,說我不換了。然後他還不罷休,壹方面拉著我繼續逼我說究竟是誰說的有空鋪位,又拉我去那個空床鋪,說這裏早就有人了。我最後只好連聲說不換床鋪了,他才罷休。整個過程他都拽著我,說話也很兇,大喊大叫,言語動作都很粗暴。

    這件事,以及後來出院前又發生的壹場和盧偉傑的沖突,讓我明白,即便相對文明的香港精神病房,也壹樣有惡人。至於為什麽要專門把我挑到5號病房,是隨機還是故意的?我當時還不知道,但後來幾件事,讓我感覺盧偉傑八成是故意的。至於後來的事,後面再說。

    第二天見到主治醫生陳醫生,她問我感覺怎麽樣,我就把換房間的事給她說了,但沒提及盧偉傑的粗暴行為,擔心節外生枝。我說把我調到主要是重病號的5號病房,嚴重影響我休息。她問我那些人攻擊傷害我了嗎?我說沒有,但是不舒服。我說為什麽要調我去,這是不是對大陸人的歧視?她問我和以前校園暴力中感到的歧視壹樣嗎?我說應該不壹樣吧。她對此並不當回事,而完全不理解不同病房環境的巨大差別,已經惡劣環境對我造成的滋擾、帶來的身心痛苦。醫生和住院者/病人在同壹間大病房,但醫生完全無法與病人共情。如果她是男的,在5號病房住壹天;或者她去女病房同樣環境的病室住壹天,才能真的理解環境多惡劣,相對清醒的病人或者“被精神病”者有多痛苦。

    後來,我又趁盧偉傑不在,乞求其他護士,好言好語求了很久,不斷說好話乞求,才給我換了壹個2號病房的床位。雖然還是被關押在病房裏,但是換個病室也好很多。看來並不是不能換,只是要看人、看護士心情,以及自己要低聲下氣懇求。說到這裏,我又想到對政治犯的采訪,他們也提到,有時候不同的監室,牢頭獄霸不同,犯人生活就有巨大差別。例如新疆政治犯寧慧榮說(作家馬蕭寫過壹系列的政治犯訪談錄,寧是采訪對象之壹):“每個地方的看守所對在押人都不壹樣,甚至同壹個看守所不同的監室,乃至同壹個監室換壹個牢頭,對在押人都生活都有很大影響”。精神病房何嘗不是如此,我遇到盧偉傑這種人,而且被他當成欺淩對象,就倒黴了;換到重病號的房間,就無法正常休息了,甚至心神不寧、抑郁焦慮加劇。而被關押者,無論是精神病院住院者,還是監獄犯人,都是無力反抗的、沒有選擇權的、無處逃避傷害的。就像壹位後來和我關系還不錯的護工當時說的:“這裏是公立醫院,安排妳住到哪,妳就要住到哪”。當然,香港的情況很輕微,中國大陸才是封閉環境中欺淩和虐待的重災區。關於中國大陸精神病院的各種粗暴管理、虐待現象,放在後面說吧。

    4.與病房部分護理人員熟識;對病房其他日常生活的適應、麻木

    前面提到了與其他住院者的熟識,下面講壹下護理人員。 K4病房的護理人員分兩種:“護理師”,就相當於大陸正式的護士,穿藍色制服;“支援人員”,相當於大陸的護工,但是也會承擔部分類似於大陸護士做的事,穿綠色制服。為了方便,以下就分別以“護士”和“護工”來稱呼這兩類護理人員吧。護士大多數時間坐在護士站內,負責安排病人入院出院、管理病人檔案、通過監控錄像觀察與記錄病人情況、為病人量血壓和配藥等。而護工則是坐在病房門口、大廳和餐廳之間,也就是護士站外面,實時監控病人情況、打掃衛生、晚上在各病房點名等。而為不能自理的病人擦洗、餵藥,自然也是護工負責。當然,護士和護工的工作也有交叉重疊之處,例如護理無法自理病人、病人親友探視時巡視、擡擔架等。總體來說,護士負責處理比較重要的事情;護工處理相對瑣碎的事情,也就是為護士“打下手”。這些護理人員前胸都帶著工作牌,但是有時候牌子是反著的,而且我也不方便把頭伸過去有意的看,所以超過壹半的護理人員的名字我都不知道。

    憑心而論,這些護理人員大多數都還好,除了前面提到過、後面還要提及的盧偉傑,其他護理人員沒有壹個算是壞的。其中還有幾個很不錯。例如以下幾個:

    萬y貴,護工。他生在中國大陸,後來才定居香港。他老家是江蘇蘇州,自然普通話說的比較好,也是病房裏與我說話次數比較多的護工。他算是對我很好的護理人員之壹。因為他來自大陸,對大陸政治社會情況較了解,所以對我因維權被關到精神病房很是同情。他有時候說話帶著教訓口氣,其實是壹種關愛。

    姜g來,護工。他也是對我很好的護理人員之壹。他普通話說的不好,但是我基本能夠聽懂。他對香港政治比較關心,政治傾向也是泛民主派。他也比較了解我為什麽進到醫院,說看著我就不像有病,感覺很正常等等。

    陳y良,護工。他也是比較友好和藹的,但平時說話不多,不過幫過我幾次忙。壹般求其他人什麽事,都要請求好幾遍,請求他的時候壹遍就行了。

    朱s男,護士。他很年輕,不過反而是職位較高的護理師。他普通話說的很不錯,我跟他有不少交流,我詢問事情他壹般都會有回應。

    李w拱,護士。他年齡約50歲,我和他說話沒超過3次,但是有壹次卻幫我免於再多關押至少壹周的悲劇,此事後面再提。

    關w國,護士。他40歲左右,也算比較好的護士,性格比較和藹。

    還有壹位護士,雖然我和他說話很多次,但他的工作牌始終反著,看不到名字。他也是很年輕,就像大學剛畢業的男生,就叫他A護士吧。在關於餐廳加飯問題上,我跟他說過很多次話。

    除了這些,其他的態度也有好的,但是不多了,而且因為牌子反著,我看不到他們的名字(在那樣的環境下,我也不便於要求那些與我不熟悉的護理人員把牌子反過來)。而有些就比較冷漠甚至態度較差(對這些人,我更不方便看他們反著的牌子了,牌子正著我都不方便湊上去看)。而這壹點(他們的牌子反著,或者雖然正面放著但字很小還是繁體,不伸頭看不清),此後包括到現在,給我帶來了巨大的麻煩。

    例如壹位50多歲的護工,也是牌子總翻到裏邊看不到名字,在我吃藥時候非要讓我把嘴張開、把舌頭伸出來轉,轉壹次還不行還讓繼續伸轉舌頭,把舌頭翹起來,看看我有沒有把藥含在嘴裏,還呵斥著,和監獄檢查犯人壹樣。而大多數護士護工並不會這麽幹。我和另壹位護工談話提到這件事,他就說,如果和妳熟悉的,就不會這樣做;但是不熟悉的,就要查查看妳有沒有把藥咽下去。他也說,按規定護士護工有權這樣查,他可以選擇不查妳,但是查妳沒有錯。借用壹句話就是“不查是情分,查妳是本分”。還有壹位30多歲留著胡子的護士,我請求他拿出我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他說必須下午三點之後才行,還不讓我打太長,只允許五分鐘,還拉著臉。而能不能打電話、打幾分鐘,也是他“自由裁量”。在這種監獄式環境,絕大多數事情都不是按規矩制度來,而是都在管理人員個人的性格脾氣、對被管理者的態度、甚至管理者壹時半會的心情。管理者如果想刁難被管理者,那被管的只能乖乖聽話忍耐,反抗不僅沒有用,還會被嚴厲懲罰。我和壹位護工談話時,他也告訴我,有時候不同的值班護士,在處理病人請求時,就會有不壹樣的態度和處理方式。(和我談壹些涉及病房內部規定、他們同事的事情及其他與他們自身利益相關問題的人,我不方便公開名字,當然以後有人有調查求證之類需要,我會單獨告訴其這些話具體是哪壹位護理人員講的)

    不過即便態度好的,許多時候請求事情也需要三番五次,而且還不壹定同意幫妳做。

    為什麽請求或詢問壹件事需要多次呢?;1.權力總要用起來,而拖延、推搪、拿架子,就是權力的體現。2.他們還是沒有做到對病人和普通人壹樣尊重。例如我借紙筆,前面已經提到,總是需要多次請求。他們有時候手頭在忙別的事,哪怕筆就在旁邊,也要妳再三請求,而且有時候就不給了。而且病房沒有嚴格規定是否可以給病人筆或筆芯,所以這種有自由裁量權的事,就完全看護士心情和對病人的主觀態度了。他借給妳,可以,不借給妳,也可以。這就是權力。當然,不止借紙筆,有時候問護士今天醫生是否與我會見、詢問社工何時來到、和父親通話何時安排、精神覆核申請書什麽時候給我……反正各種瑣碎的事,都要請求少則兩遍多則四五次,而且必須小心翼翼、好聲好氣的請求,而不是正常的兩個平等的人之間對話。雙方的關系和口氣,其實就跟和大陸老百姓在機關單位窗口辦事時的情況差不多,去過政府部門辦事的普通人應該都能明白。老百姓要好言好語、低三下四,而辦事員則可以大聲呵斥、各種刁難。當然我在香港醫院,除了盧偉傑和上面所說那個檢查我吃藥的護工,其他人倒並沒呵斥過我。其他護理人員也就是拖延壹下,我有事需要多求幾遍,也談不上刁難,但是那種麻煩勁是壹樣的(而且語言的障礙也增加了壹重麻煩),求人所需的語氣是壹樣的,雙方的關系地位也是類似的。如果說有不同,第壹,就是在政府之類權力機構辦事,或者求人,還是有壹定自由的,有時還有壹定選擇余地的。而精神病房是完全沒有自由、必須百分百求人的;第二,去政府或者求人,雖然也是迫不得已,但畢竟是主動求別人的。而絕大多數被關進精神病房的,包括我,則是被強制關進來的,我並不想在這呆,他們不強行把我關押起來,我也就根本不用這樣低三下四的求人,連和他們接觸都不會有,更用不著低三下四求他們了。

    至於護理人員對住院者沒有像對外面的正常人那樣同等尊重,通過對比更能體現。例如他們壹開始不允許我使用自己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當然也不能上網。我多次請求使用我自己的手機都不被許可,但是後來馮愛玲女士在探視期間對護士提出,希望護士從存儲櫃裏拿出我自己的手機聯系家人,護士考慮了壹下就同意了。用了幾次後手機電量很少了,我希望護士幫我充電,他們也拒絕了(後來馮女士拿了自己的充電寶在探視時讓我充電)。但是後來出院前我當著護士的面向馮女士說護士拒絕給我手機充電,壹位護士立馬就說“我們給妳充電,我們給妳充”,馮女士走後他立即就幫我充上電了(如果我早點當著探視的馮女士或者林先生的面提出這個問題,或許他們早就同意給我充電了)。我出院時,護士還把兩部手機都交給我,說“我們幫妳把電都充滿了”。我表示了感謝。現在想來,真是很有意思的事。除此之外還有壹些別的事,也能體現出來這種差別對待,後面會講到。

    病房的另壹項日常是洗澡。這又是體現病人沒有隱私的壹個例子。洗澡間是有門的小隔間,但是洗完澡出來後,必須壹絲不掛的站在護士面前換上新的病號服。當然這可能是為了安全起見,但是客觀上就是讓病人赤身裸體對著護士,暴露人最基本的隱私。而且洗澡和換衣服都是強制的,每兩天必須至少洗壹次澡,也必須當著護士的面換上沒有內褲的新病號服。我不知道監獄是不是也不允許穿內褲,但是我不能理解為什麽精神病房不允許穿。是換洗麻煩?還是別的什麽原因?

   其實最簡單來說,對醫護人員,住院者必須做的就是服從、服從、服從。指使與服從的關系,就是醫護與精神病房住院者雙方關系的本質。

    病房的作息都是整齊劃壹的。吃飯方面,三餐和夜宵都有固定的時間和地點。我壹開始無法適應這種格式化的生活,畢竟我已經離開學校四年了,早習慣了自由散漫。但是不知不覺也“被適應”了這種作息。因為大多數時候沒什麽事做,報紙就那幾張,因此填飽肚子成了壹件令我期待的事。每當開飯了,我也就能從在病房裏來回走動中解脫出來,吃飯過程就等於在忙於壹件事,不會那麽無聊了。吃飽了的感覺也能帶來壹種滿足感,讓焦慮的心情平和壹些。晚上熄燈休息也是統壹的。因為醫院發安眠藥,所以我還是可以比較正常的休息。但是有幾天,例如出院前夕,因為緊張,還是沒有休息好。至於早上起床,雖然可以早壹點或晚壹點,但是壹直不起床,護士就會強制叫起來。有壹次我用被子捂著頭想多睡壹會,被那個叫鄭明的護工直接把被子拉開,叫我起床。



    每周有三四天的上午10點左右,在餐廳會有壹些課程,課程持續壹小時左右,使用投影儀來講課。這些課程其實就跟中學的思想品德課差不多,內容很枯燥,都是壹些如何培養樂觀的心態(很類似於於丹的雞湯理論,如換角度看問題心情和生活就變好了,雖然許多情況下,例如飯都吃不上的人、天天受家暴之類欺淩的人,換什麽角度心情都難好起來。如果飽受欺淩、壹貧如洗,心情還能“好起來”,那才是真瘋了、傻了)、如何與人相處、預防性騷擾之類的課程。而且我呆了23天,課程內容已經開始重復了,例如預防性騷擾,講了兩次。課程結束後,每個病人會得到壹小杯奶茶或者可樂。講課者有時是醫生,有時是“心理輔導師”什麽的。“心理輔導師”和心理咨詢師還不太壹樣。這種輔導師除了講課,有時候還會與病人談心。我也曾經和壹位叫“潘w聰”的輔導師有過交流,這個後面再說。同樣是10點、在餐廳、壹個小時,每周還有壹兩次點歌活動,讓病人選擇自己喜歡的歌曲,然後音樂師在投影儀上播放帶視頻的歌曲。除了這些,基本就沒有別的活動了。雖然活動表上寫著“天臺活動”,但是絕大多數病人從沒被放到天臺或者病房外任何地方放風,據護工說只有個別三五個人被允許去和樓下康復病房的病人壹起種花什麽的。相對於漫長而枯燥的病房日常生活,這些活動微不足道。

    病房還在壹些天的下午發茶水,讓病人用自己的飲料瓶去接。這時倒是不用排隊和叫號,但茶水有限,晚到的就沒有了,所以往往擠成壹團。我除個別次去領茶水,大多數時候看見那群病人擠著,就不去了。或許我還是有那麽壹點殘存的尊嚴,也或者隱隱算是對精神病人的歧視,總之我不願意去和那些人去搶茶水。

    除此之外,就是看電視。但是電視除了滾動播出重復多次的新聞,就是電視劇,全是香港話,我精神狀態又不好,也看不進去。我在5號病房時,電視噪音還嚴重影響到我休息。

    有時還會有基督教牧師“院牧”來病房。我壹共見過兩位院牧,和其中壹位聊過。我把自己的情況告訴他,說我是大陸維權人士,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在中聯辦割腕被抓,送到了這裏。我還告訴他我很是擔心回大陸後遭遇抓捕和虐待,他告訴我放寬心壹些,而且據我講的詳細情況,他認為我回去後應該不會被抓。我告訴他我很希望免於遣返,申請政治避難去第三國。他說香港現在是中國政府控制,所以沒辦法政治避難,讓我從長計議。

    而護理人員對住院者的懲戒雖遠比大陸為輕,但是也不是沒有。在此舉壹些我看到的例子。

    1.病人“沖門”被捆綁。我在前面提到了病人美籍華人楊x,他是我看到的唯壹壹個試圖“逃離”病房的病人。他剛進病房,應該是感到很不適應,於是就趁護士不註意跑向厚厚的病房大門。其實他當然出不去,需刷卡進出的門既厚實又嚴絲合縫。但是護工看見之後,就立即招呼其他護理人員說“要沖門啊”,於是護士、護工們共七八個人都跑到門口,壹擁而上,把這個至少有150公斤重的胖大病人拽到擔架上,用布帶捆綁住四肢,關到“觀察室”裏。再往後有沒有強制打針吃藥什麽就不知道了,反正沒有電擊。整個過程算不上粗暴,處置基本上得當。但被關起來之後關多久,恐怕也沒有明文規定,而是護士“自由裁量”的。關於這個楊x,我後來和他說過好幾次話,平常也很溫和。他之所以“沖門”,不止是“不適應(其實沒人能‘適應’精神病房,能‘適應’才壞了)”,而最重要的應該是渴望自由吧。任何壹個神誌清醒的,無論完全沒病還是有些輕微的精神疾病,都不喜歡呆在在病房喪失自由、任人管束、沒有隱私。

    2.病人互相推搡被關禁閉。可能是關押太久,呆在沈悶的環境裏比較壓抑,也或者是別的原因,有兩個病人互相爭吵起來,然後用手各自推了對方兩把,護士就把先推人的關到“觀察室”裏。後來我看到連他的日常用品都拿了進去,估計至少要被關1-2天吧。前面說過,“觀察室”很小,只有5平米左右,很逼仄,雖然有床和小桌子,但是關在裏邊肯定不舒服。我覺得短期關壹下可以,如果時間太長就不好了。關多久同樣是護士“自由裁量”。這些如果發生在病房外面“正常人”之間,是很常見的小沖突,路人也就勸個架,打的嚴重才會報警,很少會因為這些被拘留、判刑。而在病房,則可以關禁閉甚至捆起來。再進壹步,這些壹定會被記在護士觀察記錄中,影響對其精神狀況的評估,乃至進壹步影響其出院時間。至於會影響多大,顯然就是看護士怎麽寫、醫生怎麽判斷。而這裏邊,就有非常大的自由評斷和裁量空間。(而我後來又搜尋了大陸精神病院的許多內情描述,對病人的捆綁更是普遍和濫用。有時病人沒有反抗危險,只是為了安全,甚至是由於病人之間的矛盾,為了安撫多數病人,就把作為少數的個體病人捆綁起來)

     說到醫護對住院者的“自由裁量”,還體現在這種捆綁、關禁閉時,倒不像對待我的精神覆核申請、聯系我父親時形式主義耽誤事、繁瑣的出院程序等教條化的“按規定辦事”,而是壹群護士自主決定捆多久、關多久,甚至是否關、是否捆。當然,或許有壹些模糊的規定,但可操作空間很大。除了是否捆綁/關禁閉和捆綁/關禁閉時間長短,具體綁多緊(這對於痛苦程度影響很大)、需要大小便時護士讓等多久,這更沒有明文規定了,全看護士心情。而且,對於過嚴苛甚至欺淩住院者的護士,其他護士護工是視而不見的,例如我的經歷和下面其他弱勢病人的例子。在監獄,各種規定相對明確,對虐待犯人也有明文規定懲罰。而精神病房呢?什麽法律條文都沒有(或者模糊不清的提及),更沒有監督者和獨立的類似於駐所檢察官那樣的可求助對象。

    3.病人唱國歌被威脅捆綁。有壹位看起來病的比較嚴重的病人,20多歲,平常弓著腰,木木呆呆,目光呆滯,說話嗚哩哇啦,吐字不清。不知為什麽,他總是會在電視裏播放國歌時條件反射般的跟著唱,唱的也是嗚哩哇啦、荒腔走板,聲音非常大。我呆了23天,就聽見他至少七八次唱國歌。其中還有壹次,那個美國人James還開玩笑的跟他壹起站在電視機前唱國歌,唱完後兩人握手,好似在表現中美友誼。大多數時候,護理人員都不會理睬他,如果聲音特別大,會呵斥他壹下,此外也不會怎麽懲罰他。

    但是盧偉傑卻不是。我前面已經說了,這個人不僅僅是嚴厲,還帶著壹股狠勁。有壹次正好他在值班,這個病人又荒腔走板的跟著電視大聲唱起國歌。然後盧偉傑拿著捆人的布帶式繩索就過來了,面露兇光、聲色俱厲的沖著他吼了壹通,還拿著繩索對著他比劃,然後嚇得他不敢唱了,連連嗚哩哇啦的求饒,盧偉傑才拿著繩索回護士站了。

    其實我聽著這個病人多次荒腔走板的大聲唱國歌,也比較厭惡,那種聲調很是刺耳。但是是不是應該這樣恐嚇、威脅?而且病房非常壓抑,又沒有可以釋放情感的條件,連放風都是極個別人的特權,有時候這種唱歌可能也是壹種發泄情緒的手段。那麽就因為唱歌難聽、聲音很大,就聲色俱厲的斥責、捆綁相威脅,合適嗎?有多少是為了管理,多少是盧偉傑故意欺負人、發泄他自己的情緒?

     4.查在衣服裏藏夜宵的老年病人。盧偉傑欺負患者,並不是孤例。再來講講他怎麽對待老年病人的。前面已說到,夜宵只允許在餐廳吃,不允許帶出去。但是有些患者在半個小時內吃不完那麽多親友帶來的零食;或者吃了親友送的零食,醫院發的兩小包餅幹或者面包沒吃完。於是,有些病人就會把零食藏在衣服裏帶出去,到餓的時候再吃。醫院不允許病人將食物帶出餐廳的規定是否合理呢?有合理的壹面,例如管理方便、避免發生什麽噎著之類的意外;但是另壹方面剝奪了在其他時間吃東西的權利,這種權利剝奪合理嗎?。而且三餐又比較少,我相信不止我壹個人感覺吃不飽。所以,有些病人留壹些零食到餓的時候吃也情有可原。

    對於這種偷偷的藏起零食的行為,大多數護理人員都不會刻意的像盯著罪犯壹樣防著病人藏零食,偶爾看見會讓病人交還沒吃完的零食,更偶爾的會在門口檢查壹下,讓藏零食的把零食交出去。

    但盧偉傑又開始“粗暴執法”了。壹次,壹位大約60歲的老年病人在衣服裏藏了壹兩包餅幹,夜宵結束後就和大家壹起往餐廳外走。走到門口,站在門邊的盧偉傑猛的壹把扯開這個老病人的衣服,然後餅幹掉到地上。然後盧偉傑惡狠狠的瞪著老病人(我忘了他有沒有出言訓斥),最後老病人和大家壹起回病房了。精神病房裏的住院者相對於醫護已非常弱勢,而盧偉傑則挑選弱勢中的老弱欺淩。雖然我只看見了幾次,但是是在23天內,而且是盧偉傑上班的時間(他並不是每天都上班,那23天他也就上班十幾天)。這些天之外難道盧偉傑會是另外壹個性格和行為方式?難道正巧我在的23天,遭遇和看見他多次欺淩我和其他住院者(且我是偶然看見,23天中的大多時候我也註意不到、也沒心思去關註他的言行),而他在我23天中沒看到的時候、在病房工作的其他幾個月、幾年甚至更久時間,都很文明禮貌?

    盧偉傑的這次“執法”過程,和對待唱國歌的病人壹樣,態度和行為都非常粗暴。而且都是利用某些“正當”的理由,以維護病房秩序為借口,來欺淩病人。什麽叫做“濫用職權”,什麽叫“粗暴執法”,這就是。管理人員以正當的“執法”為掩護,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欺壓、傷害被管理者,是非常惡心的行為。因為他的粗暴行為披上了“執法”、“維持秩序”的外衣,很難像普通人之間的糾紛那樣被指責和懲處,被欺淩者就被堵住了嘴;而有了權力做後盾,欺淩被管理者往往也更肆無忌憚。而且在這種封閉的精神病房,就相當於監獄,根本逃避不開。被欺淩者如果反抗,就成了“不服從管理”,會招致打擊報復,而且要面對整個執法機器(例如住院者在病房要面對全體醫護人員;在大陸,反抗警察粗暴執法,要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至少也是整個壹個派出所的公權力和合法暴力),根本無力反抗。就像病房的護士,是有權關病人禁閉、捆綁病人、記錄病人的日常表現和精神狀況的。而記錄的病人日常表現、精神狀況,是醫生判斷病人能否出院的重要依據。如果反抗,只會認為妳是在發病,會把妳關更久。在這種力量極不對稱情況下,病人只能忍受欺淩。至於舉報,後面我會提到自己親身舉報後會有什麽後果。

   在病房裏,我和李gx說話時提到盧偉傑的行為,李說,醫院也是為了有不同性格的人來管理精神病房,要不容易控制不了住院者(大致意思)。其實,如果住院者有非常暴力或者傷害他人的舉動,以嚴厲的方式阻止乃至懲罰當然沒問題(不過也應該將詳細過程記錄在案),但是盧偉傑的行為例如我舉的這些例子,以及後面還要提及的,住院者並未做出任何暴力行為,作為護士的盧偉傑是根本不必要使用恐嚇等暴力的,顯然不是對等、適當的工作需要,而是濫用權力、以其個人心情和住院者軟弱程度惡意欺淩的。

    (除了對我的欺淩(後面還會提到)以及以上提及的對其他住院者的欺淩之外,我在出院前夕,還看見過壹次盧偉傑在過道裏走路時,用手揉搓壹位看起來比較老實、有點“憨傻”的病人的頭部。揉搓那個住院者的腦袋時,盧偉傑的臉上還帶著壹種惡心的笑意。而這個病人顯然完全沒有惹他,也沒有違反病房什麽紀律和規定。)

    5.“胖子”因爭執被關禁閉

    前面已經提到,“胖子”特別喜歡打電話,壹天打好幾個小時。而我也要聯系馮愛玲女士和其他人,所以也要用電話。有壹次,我在等待轉接過程中,他壹直催促我快點,我說讓他等會,他還催促個不停。然後我就把電話掛了,跟他說“妳來打電話吧,妳打”。這時候護工過來了,把他帶走,說讓我打電話。我就又等待轉接,還是沒人,我就掛了。我在病房來回踱步時,發現“胖子”被關在“觀察室”了。我立即去護士站,告訴護士希望把他放出來,護士說“和妳沒關系”。我走了之後感覺很明顯有關系,就又回去,說沒必要關他,護士還是說不要我管了。壹位護工說,他不是第壹次這樣了。我就去“觀察室”那邊,看壹個護士正在和“胖子”在“觀察室”門口說話,我就過去告訴護士,希望把“胖子”放出來,沒必要關禁閉。然後護士批評了“胖子”兩句,就把他放了。我還感到很不好意思,“胖子”倒是說“沒事”。

     我認為因為這壹點小事就關禁閉,完全沒有必要。這種管理過於嚴厲了。不過和我所了解的大陸的精神病院中動輒捆綁、電擊的行為比起來,香港的精神病房還是“相當人道”的。

     而在5號病房,則長期捆綁著壹些病情嚴重、缺乏自控能力的病人。這些人中大部分除了上廁所,就沒有離開過床鋪。甚至還有少數幾個,即便大小便也是在房間裏、在輪椅上。所以5號病房才壹直臭氣熏天。這些雖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懲罰”,但是同樣是對人極大的約束。當壹個人四肢都被粗布繩子捆住,完全動彈不得,還不如豬圈裏的豬們有自由。至少就我看來,他們這樣的生活是沒有尊嚴、生不如死,不如被安樂死。

    還有壹些住院者,從被送進精神病房,就壹直被綁在床上,有時壹綁就是壹兩天,然後才解開束縛的繩索,允許在狹小的病房內走動。我被關押的23天內就看見了兩次。而據我向護工打聽,平常經常有這種進來就綁很久的。而原因好像是這些人是喝酒或者和人發生沖突,但沒聽說有傷人的。如果僅僅為了預防,就捆綁這麽久,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是顯然是非常不人道的。而且相對於前面那些神誌不清的嚴重病患,這些被捆綁起來“觀察”的住院者,神誌都相對清醒(甚至有些很清醒,除了情緒低落,言談與正常人無異。我近距離和其中壹個被捆綁者說過話),四肢全被捆住、只能擡頭看天花板,想上廁所都得喊護士護工,回來又被捆上。清醒的情況下,被捆著的滋味自然更加不好受。

    相對於罪犯或嫌疑人戴手銬腳鐐可以走動,精神病房的護理人員把人像待宰的豬羊壹樣捆綁四肢、不能動彈,後者更痛苦、更限制自由、更加不人道。醫護人員當然美其名曰“為了保護病人安全”,而客觀上顯然是壹種體罰、羞辱。這些拘禁、體罰、羞辱,在正常環境就是重罪。即便在監獄,懲罰也要有度,也要顧忌監規和法律。而在精神病房,這壹切都成了“合理合法”的行為,而捆綁多久、如何處理住院者的請求、是否及如何責罰醫護認為“有麻煩”、“不老實”的言行,並沒有細致和具體的條文,主觀隨意性很大,更沒有什麽監督、投訴的渠道。精神病院/精神病房,幾乎就是壹個法外之地。

    除了這些懲罰,病房還有壹些耐人尋味的小細節。例如墻上貼的“防性侵犯小貼士”(明顯是指同性性侵),提到了身邊的人如病友、親屬、陌生人都可能是性侵者,並且教住院者遇到性侵如何防範和保留證據。但唯獨沒有提及醫護人員也可能是實施性侵者。而事實上,對病人最具權力優勢、和病人接觸最頻繁的醫護人員,才是可能性最大的潛在性侵者。這樣的案例即便爆出來的就很多,Google上壹搜壹大堆。

    如美國國家體操隊隊醫納薩爾性侵超過125名女性,還包括三名奧運金牌獲得者。而自閉癥等精神疾病患者因缺乏反抗和告發能力,也是可能被性侵犯的高危群體。這樣的例子和相關研究同樣可以在Google上搜到許多。例如臺灣立法院壹項提案就提及:“立法院議案關系文書 院總第246號 委員提案第20686號……臺南壹家安置機構,在(民國)105年(2016年) 1 月初發生教保員性侵女院生;壹名張姓教保員,對自閉癥、極重度智障等多重障礙的17歲女院生伸出狼爪,只不過,事過壹年,106年(2017年)2月份臺南市社會局才接獲檢舉,院方疑似,隱匿案情,長達壹年……”提案還提及“近 10 年來臺灣性侵案件頻傳,民國 97年到105年受暴人數總共累積88,382人,性侵案件中被害身心障礙者人數8,635人,比例高達9.7%。”

    更令人驚悚的,是2018年12月美國亞利桑那州壹家護理機構的女植物人被性侵懷孕並產下壹子事件。而後來警方調查證明,護理院壹個36歲的男護士是性侵者(而且這個男護士還有妻子和4個孩子,在外人看來似乎並非那種“光棍”、市井流氓、無子女的“典型”強奸犯)。植物人被性侵懷孕極罕見,但性侵弱勢群體、身心殘障而未懷孕也未被發現的,無疑更普遍和更難發現。如果這個女植物人沒有懷孕、男護士性侵時做了壹些“防範措施”,或許永遠都沒有人知道這起性侵(而且很可能是長期性侵)了。連聾啞和精神疾病的受害者都難以求助,何況是完全沒有自主意識和表達能力的植物人了。

    這些由護理人員侵害身心障礙或其他弱勢者的案例,都是發生在相對封閉、極不易覺察的環境中,有些如果沒有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如被性侵者懷孕、受害者死亡或被其他人意外發現),就可能被永久隱瞞。因此,被發現和揭露的,只是千分乃至萬分之壹了。而電影《熔爐》反映的真實案例的殘酷更是眾所周知。所以最需要防範的潛在性侵者是誰呢?

    另壹個細節是,在餐廳有壹個意見箱,病人可以把對醫院的意見寫在壹個意見信(我也忘了意見信從哪拿,好像是在護士站)上,有人會定期收走。不過我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認真看。另外,我還遇到過壹次醫院人員(是壹位50歲左右的女性,應該是代表東區醫院的或者整個精神科的)在這個病房的護士陪同下來病房征求意見,我就提出了不能使用手機和缺乏書報的問題。這些問題他們還會考慮(例如護士告訴我每周二還是周四的上午有圖書車,我從來沒見過,他說我可能在睡覺,所以最後壹周我特地註意了壹上午,都沒有見有圖書車),但是如果更嚴重的呢?涉及到醫護人員的違規甚至違法行為呢?我說了後面還會提及我舉報(當然不是給這位工作人員,而是向其他護士)後給我帶來的嚴重傷害和危險。所以這些東西基本和大陸機關單位的“意見箱”、信訪或投訴科室壹樣,都是形式和擺設罷了。

     此外就是前面提到的,在病房活動通知欄紙張上,印著壹些日常安排,其中如壹些講座、放電影,是有的;但諸如“天臺活動”、“電子遊戲”等安排,現實中完全沒有。但護理人員還是每周更換著這些紙張,其形式主義同樣和大陸政府機關、教育醫療單位等機構如出壹轍。

    當然,這壹切與大陸的精神病院相比,的確是“文明”太多了。

  5.看報紙與書籍雜誌、看電視,獲取信息與新聞;對這些信息、新聞的感想、聯想

    我前面提到,剛進精神病房,什麽都做不了。壹方面是精神狀態糟,另壹方面是不熟悉病房情況。過了幾天,我才大致了解了病房各種事情,包括報紙的發放、取閱。

    整個K4病房每天只有兩份報紙,壹份是蘋果日報,壹份是星島日報。偶爾看見過明報和東方日報,是其他人的探視者送進來的。病房裏壹共近百人,雖然大多數神誌不清不看報紙,但剩下二三十人也會很快拿光報紙。只要少數人不把報紙放回原位或壹直占著看,其他人就沒得看。後來我才找到竅門,就是上午10點左右剛發報紙就去拿,或者到沙發上找。偶爾看其他人桌上有就去借,但盡量不借。

    對我來說,這些報紙非常珍貴。我轉移註意力以緩解焦慮、了解外界信息,主要就是靠這些。本來我希望馮女士送壹些書,例如在精神病房重讀《壹九八四》、契訶夫的《第六病室》,必然有新感慨。但是她很忙,沒空去找,最後給了我幾本教會發的小冊子。而那裏邊除了少數勵誌故事,大多都是宣揚基督教思想,包括壹些根本不科學的迷信、明顯虛假的類似於“顯靈”之類的故事,我自然沒興趣看下去。裏邊居然還有壹篇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的文章,講他遇襲後的心路歷程,字裏行間都在誇贊“神”、“主”。這樣的敢言之士也墮入這種神學的泥潭,我很是遺憾。我大概翻了幾次也就不看了。(當然,文中也有講基督徒行善、救助弱勢者的故事,但是篇幅很少,大多數還是宣揚教義和各種迷信(例如將壹些巧合歸為“神跡”,當然荒誕不經、不值壹駁))

    而據護士說,每周二還是周四上午,會有流動圖書車,但是我在的23天,基本是過了三周多,壹次都沒看見有圖書車進來。無書可借下,我借過他人的書看,但是書很不好看,有位住院者給我雜誌,也只有兩本,還是娛樂雜誌《東周刊》。所以,能看的主要就是這些報紙了。雖然看報紙平均每天只能消磨壹個小時時間,其他時間還是來回走路或躺床上難受。但有總比沒有強,而且,有些新聞,在被關押時讀、經歷過關押後回想,別有壹番感受。甚至,這些新聞可以和自己的遭遇、自己耳聞目睹的各種事情聯系起來,產生很多新聞本體之外的聯想。當然,大多數感想、聯想,是在出院(或者更準確說是“重獲自由”、被釋放)之後、安頓下來之後,才想到和構思完整的。有些新聞內容是通過現在再查相關新聞或資料,和回憶當時所看,結合起來寫的。在被關押在精神病房時的精神狀況很糟,看報狀態差,記憶的東西也有限。

  (以下新聞因過去很久,而且有些新聞現在查不到原文了,記憶的細節可能會與原文有壹些偏差)(想到哪個新聞就寫哪個,除結尾涉及校園暴力和性騷擾問題,以及精神病院的虐待事情外,其他的無特意的先後次序)

    我住院期間,在報紙、電視和雜誌上看到這麽些個新聞(有些新聞電視節目也會提及,但主要是來自報紙)和文章、信息:

    1.美國邊境未成年偷渡者被虐待事件

    當時有幾日的蘋果日報,報道了美國邊境的偷渡者問題。香港報紙稱他們為“人蛇”,出於習慣,我還是稱其為偷渡者吧。

    報道中說,有許多未成年偷渡者被關押在美國邊境的拘留中心。他們無法適應惡劣的環境,好像是吵鬧和表達不滿了,結果就被銬在單間椅子上。他們就更憤怒和不服從,然後就更受虐待,壹直被銬著不能動彈。媒體曝光後,拘留中心否認虐待這些未成年偷渡者。這篇報道我現在搜不到原文了。

    看到這新聞,我在想,這和我多麽相似啊。我就是越反抗,越被打壓和傷害、越不被理解,然後我被激怒和感到屈辱,於是通過壹些激烈的言語和行為表達憤懣、反抗不公,反而被關到這精神病院裏,和這些偷渡者壹樣失去自由。那些剝奪我、剝奪未成年偷渡者自由的管理者、執法者,難道不想想,很多反抗恰恰是妳們不合理對待造成的,甚至很多算不得什麽反抗,只是吶喊幾句、動彈幾下,卻要被進壹步壓迫,並可能帶來終身的創傷。此外,我和這些未成年偷渡者壹樣,面對體制暴力、面對封閉的環境、面對管理者的絕對暴力優勢,都是很無力的,任人擺布,無力反抗,只能承受屈辱而無可奈何(當然,弱者的這種絕望處境,恰恰是許多心地陰暗、崇尚弱肉強食的社會達爾文主義者幸災樂禍的談資)。

    依靠暴力的壓迫、拘禁、虐待,不是解決問題的合適方式,這只會制造對立、增加仇恨,最終導致傷害鏈條的出現和延長,發生更多罪案,對社會和公民產生危害。這些偷渡者只是為了更好的生活(違法犯罪傷害他人偷渡者如黑幫另說),可以合法遣返、可以溫和對待,何必暴力相加?而我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是為了反抗校園暴力而吶喊,是做正義的事業,通俗點說就是在做好事,也沒有給任何他人造成傷害,為什麽反而要把我關押在精神病房?

    2.屯門醫院護士傷害老人致死事件

    蘋果和星島都報道了屯門醫院護工在護理老人時捅破其肛門致其死亡事件。當然這件事據報道可能是意外而不是虐待。但結合上壹件事,以及我看到的陸港兩地養老院、殘疾人護理院的虐待醜聞,如震驚全港的“康橋之家”院長張健華性侵患有智力障礙的女院友的醜聞,很能反映管理/醫護人員的不當甚至惡意虐待行為會帶來多大危害、弱勢群體(尤其身心有障礙者)又多麽容易受到傷害。而精神病房發生的事情,醫護對患者的欺淩,由於住院者特殊的身份和全封閉式的環境,相對而言就更難以舉報和反抗。在知乎提問“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下,知乎用戶“聖f錦意”(迄今22萬關註、210萬贊同、21萬感謝;本回答190贊同18評論)說的清晰明了:“所以,當妳被貼上精神病這個標簽,還是精神病醫院這種“比較權威”的地方貼上去的。妳到底是怎麽樣,已經不重要了。有無數的人只認識妳這個標簽。妳的喜怒哀樂,是精神病的喜怒哀樂。妳壹切的言論是精神病的言論。妳的壹切動作是精神病的動作。妳就算不說話不動,妳睡著了。人家也是說,妳看,那個精神病終於睡著了。”(我在本文中引用的曾經被關到精神病院的人,在知乎等互聯網平臺上發言大都匿名,原因也是如此。如果公開真名實姓,將會對其名譽造成極大損害。因此,在精神病房被欺淩乃至虐待的,絕大多數都不敢公開站出來投訴、起訴,不僅涉及到非常惡心的“民事行為能力”問題(也就是想起訴精神病院及其醫護,先得證明沒有精神病或者有足夠的民事行為能力),還有反而會讓自己蒙上汙名。司法冤獄者敢翻案,“精神病冤獄”受害者則更多只是選擇沈默)

    自然,精神病人對醫護人員欺淩的反映、舉報,也是“精神病的舉報”,自然不被人信任,即便他/她有舉報機會的情況下。例如“康橋之家”的智力障礙女院友,就因其“精神健康問題”難以出庭作證,差壹點就讓惡院長張健華逃脫懲罰了(只是後來張健華反咬壹口,索取訴訟費,才讓媒體重新關註,大幅曝光了此事)。而更多時候,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連舉報的機會、受理者都沒有。至於反抗,那在香港就等著捆綁和禁閉,在大陸就等著被毆打和電擊吧。至於“和理非”式“公民抗命”,在外面是正常理性的,在精神病房搞這些“非暴力不合作”,百分百會把妳判定為精神病、發神經。同樣,在警署被審問時,可以保持沈默,但是在精神病房,這壹定被認為是“不合作”的壹種精神病表現,即便不采取什麽手段,至少是出不了院的,可以無限期關押下去。

    因此,香港的精神病院/病房雖遠好於大陸,但毫無疑問,無論哪裏的精神病院/病房,實際上對被關押者的軟性硬性控制、及主客觀欺淩的“彈性”都要大於監獄。因為在這裏,他們不把妳視為正常人,而是“非正常人”,在較惡劣的精神病院直接就是“非人”了。我關進監獄還或許能應付,但精神病院怎麽做,都可能把妳當成不正常的行為,哪怕在外面、“正常人”的世界只是小事。不過據馮女士說,即便警察把我關到監獄,監獄也有醫院的,如果認為有精神病也會采取措施的。我想,那地方肯定不會好於東區醫院。總之,在“精神病”這個標簽下,怎麽對妳都有某種“正當性”,自然更容易導致醫護人員更加肆無忌憚濫用權力欺淩,且受害者很難追責。

    關於這個問題,以及相關案例,我後面還會再講,在此就只引述這位知乎用戶的話作為評論,以“康橋之家”性侵案這壹知名案件為例。

    3.壹位男性嫌犯在審訊室自殺事件及其後續影響

    報道中說,壹個叫林繼偉的涉嫌非禮女性的嫌犯趁看守警員外出,用布條在北角警署自殺。我當時可能因為腦子太亂,看成了那人剛自殺,現在重搜新聞,發現是前年自殺,今年是宣判該案,所以報道舊事重提。在報道中,提及了警員的疏忽和應該承擔責任。而這個自殺事件及其他同類事件應該對於警局對拘留者管理有很大的影響,也和我後來在西區警署羈留室受了很大的罪估計很有關系,就留到後面講吧。

    4.壹席區議會補選事件

    因為我記得新聞中參加那次補選者的名字,所以現在都能搜到,是佳曉選區補選,由植潔鈴、李鳳瓊、陳真真三人參選。香港區議會有458席,而僅僅壹席補選就能得到連續幾天且篇幅不小的報道,說明港媒對選舉的重視、香港選戰普遍的激烈。而我從有關補選的新聞中也看到,連個區議會選舉都能有壹些不光彩手段,例如選擇性利用民調,以及相互攻擊,只講對自己有利的話。雖然以前從互聯網了解過許多香港選戰,但直接看選舉地媒體對小選舉的連續具體報道,還是第壹次。當然,相對於立法會選舉和香港三司十二局更骯臟的爭鬥和“官商鄉黑”的各種利益勾兌,這場區議會選舉已經相當“文明”了。在立法會議員中,無論是建制派還是泛民主派(包括本土派、自決派),都有不少素質更加低下、選擇性歪曲變造事實甚至明顯撒謊的。看過這次補選報道後,又想到以前看到的香港從特首到議員選舉的各種負面現實,讓我對香港民主運作有了更復雜的感知。不過,要民主,就要容忍許多公開的對立與醜陋。因為,沒有民主,會有更多看不見的爭鬥與骯臟。我也在想,連這樣的有頭有臉的人物都談不上清白無暇,何況普通香港人,以及精神病房裏的醫護呢。即便香港,離真正文明進步的社會,也還有很長的距離。

    還有壹個感想是,既然政治需要保持多元化和競爭以相互制約,像監獄、精神病院這些封閉場所,難道不需要獨立監管機構的監督與透明化管理嗎?精神病房住院者不需要類似於律師性質的“辯護人”以維護其權利不受侵害嗎?

    5.梁天琦被判入獄事件

    這則新聞是我被關押期間看到的最重大新聞之壹(另壹個是特金會)。報道中說,梁天琦因參與旺角騷亂,以暴動罪被判處六年徒刑。報紙上的相關新聞和評論有很多。例如“胖子”家人送來的明報上就有壹篇《梁天琦與“全共鬥”》的評論(我在餐廳看這壹篇時,還有壹個護士說“不要看這個啊”,意思是說這是宣揚暴力的東西,不適合看。因此我回到自己床鋪才又打開看),對比了香港和日本、歐美帶有暴力色彩的社會運動之異同。還有壹篇星島日報的《慘過梁天來》,借梁天琦事件講了壹個歷史上的冤案,戲稱香港青年人不知道“慘過梁天來”,卻能明白“慘過梁天琦”……諸如此類,不壹而足。

    關於旺角騷亂,也就是騷亂支持者所稱的“魚蛋革命”,我是有所了解的,不過沒有比對另壹場香港動蕩“六七暴動”了解的多。因為我是左派,所以對後者更關註,哪怕時代很久遠。在我看來,旺角騷亂是社會各種不滿的大爆發,既是香港回歸以來自由日益萎縮的激烈反彈,也是香港貧富差距巨大、階層固化嚴重下的必然產物。但我認為,旺角騷亂缺乏清晰的政治立場,最終不可避免的淪為實實在在的“騷亂”,而不是“革命”。六七暴動雖造成壹些悲劇,且有外部力量影響,但畢竟是被壓迫人民對社會不公和港英殖民政府腐敗與專制壓迫的奮勇反抗,有鮮明的政治立場。此外,旺角騷亂是由持港獨傾向的本土派領導的,更讓我增加了對它的負面感知。

    關於香港香港社會問題,我壹直認為香港最大的問題不是中共的滲透,而是從港英至中共時期自始至終奉行的新自由主義政策。在低稅率、高房價等親商政策下,香港貧富差距極大,階層固化程度遠超中國大陸,是各種社會矛盾的根源。中共對此有壹定責任,但把黑鍋都扣中共頭上顯然不合適,這個鍋最主要應是港英當局和香港權貴階層自己背。香港的極度親商親權貴親資本主義的政策,主要就是港英時期英國和華人太平紳士合作搞的,中共後來沿襲了港英當局的基本政策,是英規共隨罷了。英國不僅在香港,在新加坡、印度、南非搞的都是這壹套,不顧平民死活,為了自己商業利益壹味扶植大資本家大地主,縱容當地人做土皇帝作威作福,也就是“特別統治主義”。這種對權貴的扶植和對社會的放任,就導致社會不公的不斷加劇。這就是我對香港社會問題的基本看法和立場。

    因此,我對於香港本土派把香港社會問題的根源歸咎於大陸,認為香港獨立就能解決問題的觀點,很不贊同。他們以“民族”自決而非維護小販等下層市民權利為出發點發起暴力,我自然不支持。雖說梁天琦他們也是反抗體制暴力和壓迫,上述的明報那篇文章就提到,市民和學生發動暴力行動,無論是席卷法蘭西的“五月風暴”,還是日本“全共鬥”制造的壹系列事件,都是為了反抗更大的暴力--來自體制的軍警乃至整個國家機器的暴力、暴力壓迫,有壹定合理性和正當性;但是,暴力就是暴力,何況我認為香港本土派並沒1960年代席卷世界的壹系列社會運動那樣有很明顯的正當性,相反充滿狹隘、排外(主要就是排陸)、短視與自私。因此,他們受到懲罰是理所應當。至於是否過重,就是另壹回事了。

    刑罰是否過重呢?僅以“暴動罪”判六年,我覺得確實過重了。因為這個罪行主要強調公民對體制的暴力反抗,而不是對個體的具體傷害。壹個體制的威權程度嚴厲至此,也就和專制差不多了。我作為弱者,充分體會過大陸專制的嚴酷,又被香港警方抓捕和關到精神病院,自然明白個體公民面對國家機器的虛弱。如果再嚴懲反抗者以助長威權,會進壹步讓香港向專制極權化淪落。真正需要懲罰的,還是具體的暴力行為及其所造成的傷害、破壞。

    雖然我對港獨持反對態度,但是對梁天琦等入獄者還是比較同情的。他們也是有理想的人,並且肯為理想付出代價、做出犧牲。雖然我與梁的理想大相徑庭,在香港的統獨問題上態度截然相反,但至少都反對專制與強權,都反對中共獨裁統治。對於其他因騷亂被判入獄的,我同樣是不贊同其觀點但同情其勇氣與犧牲。他們中許多人都是20多歲,正值大好年華,卻不得不忍受數年牢獄之苦。這讓我想到參加六七暴動的那些青年學生和工人,許多人也因坐牢和被打壓,毀掉了壹生。即便回歸之後,除了少數成了風光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之類,大多也是邊緣沒落之人。中共反而與他們的敵手--富豪資本家以及港英政府的“舊電池”們合作,真是悲哀。我看到那段歷史,更感到中共的可惡,他們不僅獨裁專制,還拋棄了曾經為理想而抗爭、傷痕累累的、戰鬥在壹線的革命戰士。理想主義者,總是被追求壹己私利的權貴集團所利用,成為了工具、炮灰。

    此外,我還在報紙上看到遊蕙禎坐牢的事情。我對她的評價,與對梁天琦的基本壹致。相對於梁,她更缺乏對香港歷史現實和中國文化的充分認知,這從她在紐約時報上撰寫的文章就可以看出。例如她說“自從1997年從英國手中接管這座城市以來,中國已經侵蝕並幾乎摧毀了香港的民主。……人們在相對開明的英國統治下所珍視的公民自由和權力分立等概念,正在遭到拋棄”。這顯然與事實不符,港英時期比現在更專制,除了彭定康擔任港督的最後幾年。而紐約時報另壹篇關於她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出她壹方面主張港獨以抵制中國大陸的影響,另壹方面卻對中華文化劣根性和中國古代專制主義歷史缺乏認識(例如她說《論語》對她世界觀影響很大;她“中意”中國封建王朝,“特別中意”秦朝)。而最後給出的藥方:“只有從中國分離出去,香港才能擁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的這個“只有……才……”句式更是荒謬。認知錯位導致判斷錯誤,是香港青年民主人士的通病,而本土派、港獨的崛起,這種思想謬誤“功不可沒”。不過她敢於承擔宣誓風波中沖擊立法會的責任,入獄服刑,而不是像壹些傾向於港獨或自決的選擇逃跑,我還是比較尊重和同情的。

    我出院後,在推特上看到支持“上海獨立”的上海人胡誠宜被送進上海的精神病院且遭拘禁和電擊事件。而在香港,單純主張港獨並不會被抓捕,更不會被認為精神不正常而被送進精神病院。那麽精神是否正常,究竟是根據本人精神狀況判斷的,還是大環境、大多數人的意誌“決定”壹個人有病還是沒病?我既反對港獨也反對上海獨立,但不贊同因為他們思想相對特殊,就認定為“不正常”。即便中世紀反抗教廷思想壟斷的哥白尼、布魯諾、伽利略,也只被視為“異端”分子而不是精神病。同樣,我主張防治校園暴力,並提出諸多建議,並四處奔波呼籲,確實沒有其他受害者這麽做過,至少在中國是第壹人。然而,這應該被視為“不正常”嗎?如果涉嫌違法犯罪,就按法律懲辦;如果沒有違法犯罪,就可以自由講話做事,包括提出與眾不同的主張、做有別於主流的事情、選擇特立獨行,為什麽要扣上“精神病”的帽子並關押在精神病院?

    還有,反對暴政、反對粗暴執法的社運者和小販可以暴力反抗警察、城管,那麽精神病院,尤其大陸和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精神病院的病人,遭遇醫護人員欺淩、虐待及各種不公對待時,又如何反抗呢?恐怕是完全沒有反抗能力和條件的,只能完全忍受、任人欺淩。

    關於入獄的梁天琦等人,我最後想說的就是,希望他/她們在獄中平安生活,也思考下究竟做怎樣的事,對香港人才更有利?香港和大陸的關系究竟應是怎樣的?如何更好的應對大陸人入港旅行、炒房、“文化入侵”造成的各種滋擾、危害?如果簡單的想驅逐“蝗蟲”,是不是很像美國和南非的種族歧視、種族隔離?這符合現代文明嗎?到底是“民族/城邦主義”和“香港獨立”才能救香港,還是選擇和大陸人民壹道,和香港傳統泛民團結,共同反抗中共的專制極權,建設民主的中國與改造國人、重建自由的中國香港?

    (當然,我自己也在反思,我的大中華情結、大壹統理念,與中國社會現實有哪些沖突?是不是需要修正?雖然現在我沒有轉變念頭,並認為會堅持下去,但的確有動搖。關於這個問題,我會另外撰文分析,在此就不展開論述了)

  (在我寫作本文期間,發生了震驚世界的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當然此時我已寫到返回大陸之時(2019年7月初)那部分,不是寫到這裏時),及衍生的壹系列暴力行為。我不僅看到了這些,還看到事件中港臺陸及其他地區相關人士的言行、表現。這讓我對香港問題的認識、對這些港人與涉此問題的非港人的看法發生了重大變化,有了更深更具體的認知。不過論述起來篇幅極長,就不在此進行評論了)

    6.特朗普和金正恩在新加坡的會晤

    特金會是我住院期間世界上影響最大的新聞,無論香港報紙還是電視新聞,都密集報道了此事,病房裏的電視新聞節目不斷循環播放二人握手和會談的視頻。不過這特大新聞反倒與我沒什麽直接關系。但是現在想來,也有壹些感想。對特朗普,我持很負面的看法,這個在此不展開講,後面我還會提到。至於金正恩,眾所周知,他是朝鮮第三代獨裁者,與其祖父和父親壹樣,將治下的大多數人民置於地獄般的處境之中。僅僅在1990年代,朝鮮就有少則數十萬多則上百萬人死於饑餓。而遍布朝鮮的集中營更在制造累累罪惡,就如《平壤水族館》中敘述的那樣可怕。而國際社會總把朝鮮核問題放在首要位置,卻對朝鮮人權問題相對忽略,甚至為前者犧牲後者。我想,當金三風風光光與特朗普握手時,死於其家族世襲暴政的朝鮮死難者靈魂何安?至今仍沒有自由和處在饑饉狀態下掙紮求生的九成以上的朝鮮人民又作何感想?只談核問題而完全回避人權災難的特金會取得成功,是朝鮮的福音嗎?還是金氏家族得到了繼續奴役人民的護身符?

    7.鎮江老兵維權事件和卡車司機罷工事件、大陸醫院醫生違規操作致病人感染艾滋事件

    港媒對中國大陸的報道,總體較少,且不同媒體所占篇幅不同。報道中國大陸新聞最多的,是傾向反共的蘋果日報,至少占到主要新聞板塊的五分之壹。而親建制的星島日報就相對較少。至於電視新聞,則很少提及大陸,偶爾只有關於中美貿易沖突的新聞,是當作國際新聞來報道的。

    鎮江老兵維權事件、卡車司機罷工事件性質類似,就放在壹起說吧。兩起事件都是大陸非政治性的維權事件,港媒的報道也算比較詳細了。例如鎮江老兵大半夜被毆打、扔到溝渠裏、不允許戰友去醫院探視等。關於卡車司機串聯罷工,也報道了壹些細節。在大陸媒體幾乎無法報道任何集體維權事件的情況下,香港媒體的報道,起到了壹個很重要的窗口性作用,有助於港人及有條件看到港媒的大陸人知曉這些在大陸被封鎖的消息、對大陸的黑暗面有具體的了解和更多的關註。

    還有壹件在蘋果日報看到的新聞同樣值得說壹下,就是大陸壹位醫生因為違規操作致使5人感染艾滋病事件。我重獲自由後,又將在並病房裏看到的該新聞做了更詳細的查詢。據報道,浙江省中醫院醫生趙金方嚴重違反“壹人壹管壹拋棄”的職業規定,致使5人感染艾滋病,其中竟然還有兩人已經懷孕。此事在內地曾長期被封鎖,只有如新華社等少量報道,直到判決書公開才大規模曝光。而最後的判決結果是,僅僅以“醫療事故罪”將趙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這說明:1.醫療事故罪罪名量刑很輕;2.沒有使用“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合理嗎?)。而其他責任人僅僅是各種警告、免職(相當於暫避風頭)處分,無壹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而受害的5個生命,和另外兩個即將成為生命的胎兒,則都毀掉了。如此輕罪重罰,是非常荒謬可怕的。

    因為我比較關註社會新聞,加上我好幾個家人(奶奶、父親、姑姑)都在醫療系統工作,而我又和報道醫療方面的記者有過接觸,所以對於醫療界壹些內情有所了解。關於這件事,我在推特上有過評論,整理壹下搬到這裏吧。

    相對於公檢法和其他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理工技術人員違法犯罪,有時造成的後果並不亞於政府和高官,但這些“非權力機構”和“非官員”的罪責往往會被輕視、忽視。他們違法行為難道可能比政府部門的失職瀆職情況少嗎?但他們同樣有著和政府類似的特權帳幕。例如醫患沖突和司乘沖突,當然需要就事論事,根據每件事是非曲直做孰是孰非的判斷。但我個人在總體上是會更多批評醫方司方的。因為無論是醫生還是司機,都是有壹定的環境優勢、技術優勢,甚至可稱為“權力優勢”的。當然細分明顯醫生更具備此特征。醫司類似於政府,患乘則像老百姓,雙方資源力量是不對等的。因此醫療人員違法犯罪往往難以被追責,追責後也受罰很輕。例如杭州輸血導致艾滋事件,醫生只被判了兩年多,這還是鬧大了才處理。如此重罪輕罰,自然有恃無恐。社會地位較高的理工中產儼然成了次級特權階層。

    中國理工網醫界常年存在的各種亂象沒有得到充分重視,壹方面是因為中國政府的專制、瀆職,及缺乏法治的大環境,另壹方面是自由派等社會批判者過度集中於關註政治亂象而忽視了工業、IT、科教文衛等以精英和中產為主體的行業和領域違法犯罪的泛濫(甚至許多自由派自己就是這些行業中產崗位的既得利益者),在政府和平民間出現了對以上機構人士批判與管制的真空帶,導致社會關註的不足與社會治理的缺位。這是非常可怕的,因為這些行業組織是壹個國家的軀幹,是弱於政府但強於平民的既得利益團體,壹旦作惡或發生嚴重過失,其利用技術壟斷和信息不對稱的優勢隱瞞、變造事實,政府又不作為、司法腐敗、中上層勾結和枉法,老百姓就會深受其害而無力申冤。而這又會助長這些“次級特權階層”的違法犯罪。這種惡劣狀況亟待改變。例如,要促進相關行業和其服務對象話語權的對等,讓沖突雙方的聲音都能被社會聽到,才可能公平公正的解決各種糾紛。而第三方的監管與仲裁機制的建立健全及其實質化中立化,更是重要且必要的、不可或缺的。

    (我個人對醫生並沒什麽惡感,我遇到的絕大多數醫生反而都不錯,例如在河南和外省好幾個城市和縣城的醫院、社區醫療服務中心,我體弱多病多次打針輸液甚至住院,醫護大都挺好的。但是有些重病醫院就不壹樣了,例如北京、鄭州那些大醫院的各種醫患沖突、醫療事故,以及壹些醫護人員惡劣的態度、言論、行為。在香港東區醫院這裏,也只有盧偉傑壹個護士很惡劣,其他的人沒有表現出特別壞,最多是有的比較冷漠、缺乏尊重和禮貌。但夠的上非常惡劣的只有盧偉傑壹個人。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在大陸各醫院就醫相對較好的經歷去抹除其他病人和家屬的痛苦。如今醫患雙方在輿論場(例如知乎、微博等各互聯網平臺)的聲音完全不對等,醫護人員都是抱團講壹面理,壟斷話語權,實在太囂張了。還有例如前面提到過的“壹個有點理想的記者”張洋,以及北京積水潭醫院的醫生“燒傷超人阿寶”寧方剛等人就是沆瀣壹氣、狼狽為奸、顛倒黑白,瘋狂攻擊謾罵對醫護人員進行批評的記者、患方及其他人士,是囂張跋扈的典型。2016年,正值習近平政權瘋狂打壓維權人士、民間公益組織和維權組織紛紛被取締時,“中國醫療自媒體聯盟”宣布成立。“醫自盟”的成立是習近平時代傾向強勢壹方的社會達爾文政策的衍生物,並和將醫療糾紛中的“醫鬧”打成“黑惡勢力”相輔相成,加劇了醫患之間權力、話語權的不對等(患者方面就沒有也不會被允許組建“維權聯盟”、“患方自媒體聯盟“)。醫護人員在醫患關系中處於絕對優勢,有著遠多於絕大多數患方的金錢、人脈、人數(暴力)優勢,更有醫療衛生部門的權力後盾(甚至醫院自己就是壹個“準權力機構”並有著依醫院級別和規模而不等的大量資源和人脈),以及更關鍵(也往往是致命且難以制約的)專業技術及其醫療糾紛詮釋上幾乎完全的壟斷性話語權。他們利用以上諸般優勢欺淩弱勢方,然後還反而把和他們有糾紛的病人和家屬全都打成“醫鬧”,把自己說成白蓮花,我才在醫患關系方面發言。對於這些恃強淩弱的,我非常痛恨。我很看不慣某壹方借助壹些特殊優勢欺淩弱勢,無論是政府還是黑惡勢力還是別的利益集團)

    關於前兩件新聞和我的關系、看了這三件新聞後我的感想,前述《個人情況說明》中的壹段話恰好可以應答:  

  “4.校園暴力受害者數量眾多、程度嚴重,但是都處於孤立無援、被社會嚴重忽視的狀態。其他的受害者都有組織,無論是討薪教師、上訪退伍兵、女權活動者、基督教會成員……他們都有組織、能夠互相通氣和聲援,壹旦有人被捕被打,就能被社會廣泛知悉。但是像我這樣的校園暴力、家庭暴力之類的受害者,是沒有辦法被外面了解和聲援的。壹旦被抓,就出不來了。

    這也是我在建議書中提到為什麽要建立防治校園暴力的NGO、讓校園暴力受害者組織起來、讓公民們都參與防治校園暴力的原因。他們需要組織起來,更準確說是需要被組織起來,因為他們自己沒有能力組織起來,普遍處於孤立無援、眼睜睜看著、等著自己受欺淩卻無能為力的狀態。

   5.校園暴力受害者與《熔爐》中的殘疾孩子類似,是屬於必須有外力介入、他人幫助才能維權、正常生活的人(群體),他們與有自主維權能力的工人、教徒、退伍軍人並不壹樣,他們缺乏求助、組織、謀生、對抗的能力,無法自己去維權,必須要有非受害者也就是作為成年人的社會活動人士、普通公民等的幫助與聲援。”

     而以上這些話,也基本適用於因維權、家庭矛盾等“被精神病”者和真的精神病人,尤其被強制關押在精神病院的人。面對強大的、傲慢的、壟斷專業話語權的醫療機構,及其中醫護人員組成的利益共同體,這些“被精神病”者和精神病人同樣、甚至更迫切需要他人的幫助,需要被組織起來,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8.港鐵沙中線醜聞

    關於港鐵沙中線醜聞,也是病房電視新聞中循環播放的要聞,在兩大報紙上同樣占據大量篇幅。因它涉及到許多技術性問題,我就不多講新聞本身如何了,只講講感想。

    第壹,香港的法治、權力制衡、輿論監督,對於曝光和問責這類問題作用重大。如果在大陸,這種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小事”,基本不會被曝光,引不起什麽風波。在大陸,哪怕死人了,如果不是死在大城市或者死的不是大城市戶籍居民、死亡人數不太多,都很難引起輿論的廣泛關註和相關機構的問責。相對於港媒對“剪短鋼筋”這麽件不算太大的事密集的報道,大陸也就天津大爆炸和七二三動車事故有這種報道規模,而且要受審查和限制。至於反對派問責什麽的,大陸自然是零。所以,雖然這些年香港民主自由萎縮,但至少在民生問題和非政治性事件的處置上,香港比大陸還是好太多太多。

    第二,無論大陸還是香港,包括知名企業在內的各種強大利益集團的嘴臉都很醜惡。我當時看到關於沙中線醜聞的新聞,還以為港鐵肯定竹筒倒豆子承認各種過錯。但是現在查閱維基百科上相關信息,發現與大陸許多人和機構壹樣,同樣各種撒謊、搪塞、隱瞞事實,很是醜陋。所以,人性惡的壹面根深蒂固,有權有勢有錢的人、知名企業等利益集團同樣如此,而且危害更大。他/它們看起來很有社會地位、權威和知名度,但卻匿藏著醜惡的另壹面。同樣,學校對校園暴力、精神病院對病房中醫護人員的不當甚至違法犯罪行為、養老院幼兒園對虐老虐童行為,也會想方設法隱瞞真相、掩蓋醜聞、避重就輕,而不是承認過錯或罪行並去解決問題。如大陸涉及虐童的紅黃藍事件和攜程幼兒園事件,如香港頻發的虐老風波,均是如此。

    第三,沙中線事件其實並不十分嚴重,只是有壹些安全隱患,但是卻引發廣泛關註;但是每天大陸和香港都有的性侵犯、家庭暴力、校園暴力、虐待老人及精神病人與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事情,當事人承受著巨大的苦難,卻無法引起社會同樣的關註。這說明,人還是傾向於關註涉及自己的利益,而忽視他人的痛苦。地鐵人人都坐,自然擔心安危,哪怕出的問題並不很危險;弱勢群體生活狀態惡劣,相當大比例的弱勢群體還被殘酷虐待,但弱勢群體是少數,主流人群就事不關己了。

    例如大陸上訪者朱永健,就曾被關押在蘇州市吳中區精神病院(蘇州是中國最發達的江浙滬地區最富有和市民文明素養最高的城市之壹),受到嚴重虐待。據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撰寫的《“最黑暗的角落”--中國精神病非自願收治濫用報告》所述,“精神病院裏面的生活條件非常惡劣。因上訪被關進精神病院的肉店老板朱永健說:“他們裏面的飯很難吃,我根本吃不進去,簡直就不是人吃的,我想豬都不會願意吃那種食物。再加上我被用大單的方式捆了2次,身體難受的要命,體重肯定會減輕的。”“大單就是雙腿雙腳捆緊,綁在床尾,再把兩個胳膊拉緊,緊緊綁在床頭,把人的身體就等於是拉長了,妳說那種感覺能好受的了嗎?太慘無人道了!我真不知道他們怎麽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關於病房夥食的描述,與前面提到的例子描述吻合,看來大陸精神病房住院者夥食條件極差很普遍,哪怕在蘇州這樣江浙地帶的大都市也是如此)

    可這樣的事情,在大陸卻悄無聲息。除了是因為涉及上訪媒體無法介入等因素,公民對弱勢群體權利的普遍淡漠,也是原因之壹。絕大多數在精神病院遭受虐待的人,並非因為上訪,而是其他非政治性原因,我前面舉有例子,後面還會列舉。人們關註奶粉、疫苗醜聞,是因為他們也有孩子;他們不關註精神病人和殘疾人權利,是因為他們家沒有精神病人或殘疾人,或者有也被他們送到精神病院當累贅拋棄了(關於這種情況,我後面還會引用權威文章講述)。自私和冷漠,是人類精神的癌細胞,不去除,就會擴散、病變,讓人與人之間充滿隔閡與仇恨,對缺乏獨立抗爭能力的弱勢群體、邊緣人群的傷害是毀滅性的。

    9.“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維權事件

    就在我滯港期間,毒奶粉事件受害者郭利(他自己也被奶粉廠家陷害,已不止是“受害者家長而且也是受害人了)也到了香港,希望在香港起訴毒奶粉企業。郭利只和媒體進行了溝通和嘗試走法律途徑,他走法律途徑有沒有成功不知道,但至少得到了媒體報道。我找的組織機構更多,卻因籍籍無名等原因壹敗塗地。因郭利赴港,蘋果日報中國組再次報道了他維權的事情(看新聞似乎蘋果中國組以前報道過或至少聯絡過他)。這則新聞,最能看見我自己的影子。郭利被黑心企業陷害,我遭遇的校園暴力的表現就包括現實和網上的各種侮辱誹謗;郭利孤身壹人尋求翻案、因毒奶粉事件維權,我也是獨自呼籲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郭利在監獄受到毆打且只能默默忍著不吭聲、其他犯人不允許和他說話、吃已壞掉的肉、有段時間承受在被單獨監禁在類似地下室牢房的孤獨之苦;我因維權抗爭割腕,被關進精神病房受屈辱(後面還被關在警署羈留室受罪)(當然,我受的罪明顯比他輕)……

    而我和郭利最相似,也是郭利與我最痛心的是,朋友、親屬幾乎都避而遠之(我父親也不支持我維權,我也是背著他做的),社會公眾也沒有任何協助與呼應。更糟的,如郭利所說,當他出獄後成功翻案,被宣判無罪後,打電話給朋友,“他身邊的朋友全都不吱聲了。“郭利說:"因為(作假)這個環境大家已經習慣了,突然有人說真話,大家覺得挺不可思議的。"而我在2008-2014年面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而抗爭時、2016年受到互聯網圈子裏黑社會式威脅時、2016-2018年維權和呼籲過程中,以及我從香港出院返陸後的各種遭遇,如知情者的沈默、旁觀者的冷眼、朋友的拋棄、面對我乞求時的拒絕與鄙夷,無不反映著這個社會的冷漠與殘忍。有必要再重復壹遍索爾仁尼琴的話:“壹個人要能夠勇敢戰鬥,需要感覺到背後有庇護、側翼有支持、腳底下有大地。”可我在戰鬥時,誰肯庇護我?支持在哪裏?腳底下則是懸空的萬丈深淵。為何中國社會如此可悲?僅僅只是因為專制統治嗎?國家的崩壞,有幾人無辜?

    更諷刺的是,在講述他的這些遭遇的新聞的微博評論區(大陸媒體也有報道,但相對於港媒,回避了部分內容),清壹色(說99%都不誇張)都是支持他的言論,對他的維權贊不絕口,同情與憐惜鋪天蓋地。此外,還有壹些批評他妻子、朋友冷血的評論也得到高贊。但是,這些評論者在現實中會如何對待郭利這樣的人呢?我們根據日常經歷,很明顯可以判斷出:網上這些很有正義感的網友,在現實中遇到郭利這樣的受害者、遇到身邊的這種不平事,幾乎會和郭利的朋友壹樣(難道會不壹樣嗎?),遠離他,“不吱聲”,至少也不會給予任何實際的支持和公開的聲援;更不會去選擇與受害者壹道,同惡人、流氓團夥、強大的利益集團、邪惡和腐敗的政府等各種惡勢力作鬥爭。我自己就親身經歷過多次,例如本文開頭提及的那起網絡暴力中圍觀者的表現就是例子,此外還有更慘的情況。所以,這就和如今的國人批判文革和紅衛兵壹樣,只會批評他人和不相幹的事,而缺乏自省,更不會在現實中自我糾錯與改變。“好人都在網上,壞人都在現場”,這話沒錯,也是國人、世人劣根性之壹。國人不僅不能知行合壹,反而知行分裂,口頭上都很有正義感,卻在涉及自己利益和需要實際付出的時候都選擇自私自利、沈默不言;甚至“知”也可以分裂,“行”更可以分裂,總是使用雙重標準評判不同的事情、對待遠近親疏強弱貧富不同的人,對自己與他人更是完全兩套邏輯且絲毫不覺得可恥。這就如同“四人幫”批判林彪壹夥、網友評論“小悅悅事件”中路人冷血無情壹樣,並不把自己的惡行或冷漠包括在批判範圍內,也不知道或裝著不知道自己同樣在作惡或縱容作惡。

    像郭利、我這樣孤立而弱勢的受害者,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被精神病”和精神疾病患者等各種弱勢受害者們,如何才能安全和更有力的維權呢?我在《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有專門論述,現摘錄(並略做增補)如下:

    “第十,要有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公益誌願者參與到防治校園暴力中來,校園暴力受害者及其家長也應該團結起來,組織起來。就像現在壹些活躍的環保、教育、科研的NGO壹樣,對於校園暴力問題,也需要社會廣泛的參與。……其實我認為不止受校園暴力孩子的家人應該組織起來,現在社會上各種殺人、強奸、致殘、被打砸、受敲詐勒索等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及其親屬也應該組織起來,組成例如“暴力犯罪受害者聯合會”、“經濟案件受害者互助同盟”等,即使具體遭遇往往大相徑庭,但是有了組織就有力量,弱者(受害者不壹定都是弱者,但是大多數情況下是)應該團結起來維護權益,這樣才能和往往是政府機構及官員、地方強人、黑惡勢力、企業(尤其國有企業又尤其其中的央企,例如金融、鐵路、煙草、石油)、事業單位(例如醫療、教育)乃至其他有組織、有權有錢有關系後臺的強勢的加害者壹方抗衡,不至於讓法院的調解或判罰因為外力而不公、不讓受害者在訴諸法律之後再受強勢者欺淩、威脅、襲擾等對維權的各種阻撓。當然這也需要政府和社會上層(公民運動領袖、知名學者、媒體人、企業家、社會活動家等)的幫助,給這些人牽線搭橋,提供財力支持、信息支持、智力支持、輿論支持、法律援助,幫這些弱者構建互相溝通、聲援的平臺,讓弱肉強食的社會稍稍能夠平衡壹些,不被野蠻時代的叢林法則殘余過度的玷汙當今時代的文明與秩序。”

    當然,想實現以上這些,有待於制度的變革和公民社會的成熟。最重要的,還是改變冷漠自私的人心,在人民中樹立關心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公民意識。此外還要強調的壹點是,受難者不缺少無用的、起哄般的鼓噪,缺少的是及時、切實、有力的支援。當然,旁觀者的確沒有強制性義務為抗爭者提供物質支持。但是,作為壹個公民、作為有良心的人,當我們看到郭利這樣既是“弱者”又是“勇者”的人、大寫的“人”,如果我們有壹些物質基礎,拿出哪怕年收入的千分之壹、甚至可以更少點(是的,更少,不用更多,更多當然更好,可更少但拿出來也行啊)支持壹下,難道真的很難嗎?而且,如果人們能夠團結互助,為敢於揭露社會黑暗、勇於抗爭的人提供物質、精神支持,以及輿論聲援、安全保障,最終也有利於自己與家人。就以郭利為例,他在客觀上不就是為所有毒奶粉受害者討公道嗎?他的抗爭讓相關企業有所忌憚,讓更多孩子免受毒害。對這樣的人,我們難道不應該感謝並且提供物質上的支持嗎?我為人人,人人為我,良性循環,人們才都能安全、幸福的生活。

   (關於這件事,還要補充壹點的是,郭利因曾是中產、知識階層,通過努力至少部分得到了公道,例如服刑期滿後提起訴訟得到無罪判決,但加害者依舊沒有受罰,其也付出了五年牢獄之災、工作丟失,身體和精神飽受摧殘,當年擔任翻譯工作年薪百萬的生活也回不來了,只能靠儉省節約的花微薄的殘疾人補貼、低保,以及母親接濟的錢款度日。而還有更多沒有郭利曾經的經濟條件、知識和能力的弱勢群體,連他這樣半翻案的條件都沒有。他/她們比郭利更悲慘,但卻因為弱勢,受難的沒有生息、動靜,就“殘死如草不聞聲”了)

    10.慶陽女學生跳樓事件

    港媒對發生在大陸的這個事件還是花了不少篇幅報道的,尤其對圍觀起哄者的反應做了重點描述。包括香港人在內的許多海外民眾之所以歧視大陸人,與部分大陸人總是做壹些在相對文明的社會無法接受的惡行有很大關系(當然這並不代表對大陸人無差別的看待、進行歧視就是對的,相反我認為這不對,有原因不代表就對)。本事件大致情況是,甘肅慶陽壹位女學生被教師猥褻,起訴至法院,但法院以情節輕微為由做出不起訴決定,學校也拒絕開除涉事教師,女孩因此得了抑郁癥和創傷後應激障礙,無法正常學習和生活,感到不公和絕望,因而要跳樓自殺。然而,她試圖跳樓時,四周許多圍觀者叫好起哄,“妳到底跳不跳啊”、“要跳就跳,果斷壹點”、“樓下好熱,快跳啊,妳到底跳不跳?”……等各種言語嘲諷、激將,甚至有人拍下現場視頻傳播,在視頻解說中對女孩各種冷嘲熱諷。最終,女孩掙脫營救的消防員,跳樓自殺身亡。

    這種譏諷、嘲笑、激將、侮辱,我自己早已經歷過許多次,其中有三次給我造成極大創傷,是我考學失敗、前途被毀、患上抑郁癥、走上自殺道路的主要原因。例如2012年初在河南師大附中,我受到各種歧視和欺淩,加上其他原因,壹天晚上就站在墻邊桌子上,許多同學都在拍照、起哄,讓我去和有矛盾的人去決鬥,別打擾他們學習(雖然這些人自習課根本不怎麽學習)。後來還把我的照片傳到QQ空間,各種辱罵諷刺……在我的《壹個“特殊”學生的自述》中有具體講述,在此不詳述。所以,我很能理解這位女生的絕望。她之所以沒有立即跳樓,就是還有求生的渴望,還希望得到人們的鼓勵和溫暖(很多自殺的人在自殺行動前都會這麽想)。但是她換來的卻是惡毒的嘲諷和激將。這也是我為什麽選擇自殺、為什麽過不下去的原因:國人太冷血了,生活中處處都能感受的這種冰冷甚至惡毒,冷漠是常態,溫暖才是例外。上面那條關於郭利的新聞不也是嗎?

    與郭利維權事件另壹處驚人的相似是,慶陽跳樓事件曝光後,公共輿論場又是壹邊倒的譴責圍觀起哄者,卻並不反思自己是否也是冷血殘忍國人中的壹員、有沒有在現實或網上刻薄的對待過他人。看平日許多非明星名人的普通陌生人自殺事件新聞的微博和論壇評論下,“自殺請在家,方便妳我他”等在文明法治的國家會被普遍譴責甚至足夠入罪的仇恨言論不僅數量眾多,還往往得到高贊,被頂到評論區上方。而且這次慶陽跳樓事件,之所以國人壹致譴責圍觀起哄者,似乎因為發現女生是因遭受不公、被教師猥褻受屈而自殺,且自殺時沒有“影響”到其他人,反而自殺過程中又受傷害,所以是個“完美受害者”。相反,如果是因為做了什麽錯事哪怕只有壹絲壹毫個人責任而自殺、自殺時打攪了壹下別人的工作生活,死法不合群眾的心意,就不會同情甚至惡語相加了(哪怕這個錯小到拘留15天、罰款500元的懲罰都夠不上(罪行夠判5年、10年徒刑可以逼死嗎?有權逼死嗎?),甚至根本構不成違法犯罪)。例如北京地鐵發生自殺事故後,地鐵停運了壹兩個小時,就有許多人抱怨影響自己上班,謾罵自殺者。連壹個平日心地相對善良、比較明白道理的Y姓女醫生,且是壹位有400萬粉絲的實名大V,在地鐵自殺事件後,都在微博上公開說“自殺能不能不影響別人”之類言辭(雖然她也補充解釋說本不應這麽冷血)。

    更進壹步的,還有網友集體逼死自殺者的,例如四川瀘州某網友直播燒炭自殺,竟有上千留言逼他去死。“11時20分,小曾在微博上留言“老子不死了行不行?”40分鐘內,數百條留言湧進了這條微博下方的評論,有人說“不行”,有人說“妳賠我流量”,也有人說,“妳必須死”。……也有網友試圖阻止小曾自殺。@折原林也_琳是兩名參與勸慰的網友之壹。……@折原林也_琳看到更多的網友湧進了微博,咒罵的留言太多,每刷新壹次就會多出壹百多條。勸慰的聲音瞬間被淹沒……”(摘自新京報《95後少年:按不下停止鍵的自殺直播》)。

    這種認為別人做壹點錯事、哪怕只是感覺不順眼不完美、或稍稍影響到自己的生活,就覺得自殺不值得同情甚至譏諷咒罵的思想,普遍存在於國人心中,連平常的“好人”都是這樣想,這才是比慶陽跳樓事件中圍觀者惡行更可怕的。因為前者得到普遍的認同、贊同,並時時處處都在發生,且對自殺者的惡毒言行大多沒有被曝光批判,而是在暴民心照不宣的相互遮掩下,很快淹沒在繁雜的生活中了(即便曝光又如何,就像新京報報道的這個事件,許多媒體都報道了,影響很大,但有任何壹個起哄叫罵者(間接的殺人犯)被追究責任了嗎?死去的生命還能追回嗎?現在還有幾個人記得這件事?逼死當事人的那些網民當時就壹哄而散,如今有人為此懺悔、贖罪,用行善、勸誡他人不重蹈覆轍等實際行動彌補過失和罪惡嗎?)。國人對自殺的人都如此對待,更何況對他人遭受其他不致死亡的磨難(哪怕生不如死)時的態度了。

    對國人冷血、殘忍的批判,我前面就講了許多,後面還會提到,在此就不過多重復。我想說的是,人心為什麽壞成這樣?我在推特上曾經寫過短評,在此可以略微展開來講。慶陽女學生跳樓時壹些圍觀者為何叫好?重慶公交女乘客為何搶方向盤/司機為何故意撞向大橋護欄?無數類似事件為什麽不斷發生?他們為什麽要這麽殘忍、野蠻?至少其中壹部分人的壹部分原因,是他/她們的童年、少年、青年,乃至半輩子壹輩子,都沒有被溫柔以待,而是不斷受到傷害,如校園暴力、家庭暴力、網絡暴力、職場暴力,而且沒有得到公道和補償,摧毀了他們的自尊心,埋下了怨憤和仇恨,最終轉移發泄傷害,讓社會陷入惡性循環。在互相傷害、鬥爭、羞辱中,人們也日益麻木,摧毀了人性中本應有的正常的是非觀、感知力,變得愈發暴戾、陰損。我經受和見到聽到的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只是中國漫無邊際叢林社會中的壹小片窪地;全國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也僅是當今社會冷酷與暴力泛濫現狀的壹個側面。如《天通苑小超市老板娘的日常》中描述的融入國人壹舉壹動的欺淩、奸詐、陰暗,與更大的犯罪如黑社會欺淩百姓、體制性不公,共同構成了“殘酷人民共和國”的醜惡日常。在沒有法治和適當福利保障的叢林社會中,弱肉強食、冷血殘酷成了生存和成功的通行證,對不公的抗拒與對醜惡的敏感、富有同情心與心地柔軟,反是被欺負、被排擠、感到更多委屈與放大傷害、被剝削壓榨的墓誌銘。許多國人總是不懂得呵護他人的尊嚴,卻擅長實施各種羞辱,摧毀他人的自尊心,以讓他人感受到痛苦為樂、為榮、為能。當然,他們欺負的對象,絕大多數是相對更弱勢的人。如魯迅所說:“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國人總是欺軟怕硬,不願反抗強權和惡人,卻把自己的怨毒發泄到更弱勢者身上。“弱者”不僅包括殘疾人和極端貧困者,只要和強者比,沒有什麽權勢、社會地位不夠高、金錢相對較少、人脈關系弱甚至形單影只、缺乏靠山和鉆營的渠道……都是相對的弱勢者,會被有優勢的強者欺淩,如同動物世界的食物鏈壹樣殘酷。

    要想改變,就必須探析國人冷血殘忍的根源,這需要正視、了解這些冷血思想和言行發生的原因,並想方設法去解決根本問題,而不是流於泛泛的批評、也不是對個別作惡者采取人肉搜索等以暴制暴的手段。當然,對涉及違法犯罪的冷血殘忍行為,施加刑罰是必要的,但依舊治標不治本。許多人只看到中國人的冷漠、自私、狡詐、野蠻、殘忍……卻不去探尋國人為何變得這麽壞,不去理解壹切惡行的來龍去脈。經歷和耳濡目染了各種醜惡和飽經創傷的國人,在沒有法治和正義、平民階層仍在為基本的生存而掙紮、中產階級工作生活普遍缺乏安全感、社會矛盾尖銳的當代中國,怎麽可能善良、溫柔、待人和氣與公正。不去修復世間的創傷、撫慰遭受屈辱的國人尤其弱勢群體,沒有建立民主法治的制度、充分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國人的恨與惡就會無限惡性循環下去;擺脫暴力與仇恨的惡性循環,不僅僅要改變體制、改革教育,還要懲罰惡人,撫慰救助被侮辱與被損害者,保護弱勢群體,實現社會和解,達至文明的重生。這是壹個漫長的過程,需要經過長時間的不懈努力。但可悲的是,這個過程現在在中國不僅還沒啟動,恰恰相反,國人之間的歧視、仇視、敵視愈演愈烈,在互害的深淵裏越陷越深。

    在這個社會如此殘酷運轉的過程中,許多人受極大的精神壓力,喪失自信、尊嚴被摧毀、承受不了痛苦的重荷,被逼出抑郁癥焦慮癥等精神疾病,精神分裂、徹底發瘋的自然也大有人在。越是弱者,越容易被欺淩,越沒有回旋余地,越容易心理扭曲精神異常,最後發瘋。而且,被逼出精神病的,恰恰是心理比較脆弱、善良的,如章詒和所說:“高貴的靈魂總是脆弱的”,許多被逼瘋的普通人的靈魂不見得多麽高貴(當然,上流社會的人也並不多麽高貴,當今社會更是遍地精致利己、有才無德者),但是和那些性格冷酷、心腸惡毒、不為苦難所打動、能夠在叢林社會裏遊刃有余的人比,顯然前者(至少前者中很大壹部分)是相對善良和值得同情的。篇幅所限,在此只舉壹例,並結合我個人的遭遇說明。

    在知乎提問“精神病院發生過哪些細思恐極的真實事件”下,知乎用戶“鄧x長”(迄今10600多粉絲、41000多贊同、5900多感謝、7400多收藏,本回答得到26000贊同、有5500評論)曾因抑郁癥自殺入院,在醫院目睹了壹幕絕望而悲慘的場景(重點用粗體標出。原文以排比格式寫出,無句號),在此截取回答中的部分內容:

     “……

     我記得有個女生,被繼父虐待強奸,後來瘋了,但是也會有醒的時候

     那個時候我白天就跟著照顧我的護士阿姨到處走,就是綁著繩子,她走哪裏我走哪裏,   

     我白天不會犯病,除非我媽給我打電話或者突然出現

     所以說,我壹直很特殊,有的新人的家長壹直以為我是扮成精神病的護士

     有次,那個女生發病後註射了鎮定劑,我剛好跟著護士阿姨去拿藥,然後護士在門外準備她需要的藥品和食物,我站在門口,門上的小窗是打開的,能看到裏面壹切,也能聽見聲音

     那女生突然醒了,然後不停地動,喊著,為什麽要綁著我,為什麽啊,然後壹直說她繼父是壞人為什麽沒有把他綁起來卻要綁自己

    護士阿姨就拉著我說去喊醫生,說藥效過得太快了

    我就壹直聽到她在裏面大哭,說為什麽不把壞人抓起來

    那個時候,是有多麽的絕望,在壹個小房間裏,就那麽哭著

    其實很多時候,他們會突然清醒,然後發現自己被綁著,然後陷入黑暗,然後當妳發現的時候,他又瘋瘋癲癲了

    ……”

     而我呢?壹心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希望讓更多孩子不再重蹈我的覆轍,因而奮力抗爭。但社會各界不去解決我提出的問題,卻把我關進精神病房,讓我失去自由、被汙名化,這難道不荒唐和可悲嗎?我相信,因為受傷害反而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如上面這位被捆綁的女生,也例如我,在中國是很多很多的,我在壹些維權的網站和圈子也都看見過許多案例。相當大比例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國人中,在外面社會就是受害者,且往往受傷害很久很深,然後才得了精神病或者“被精神病”,國家、社會、親屬、朋友、老師、同學、同事沒有去保護和撫慰,沒有幫助他/她們走出傷痛重新生活,反而讓他們陷入新的苦難,失去自由,甚至終身都生不如死的在精神病房度過,再也看不見外面自由的世界、再也不能過正常的生活。就像這位被繼父性侵的女生,原本應該是可以通過壹系列心理和藥物治療修復創傷、回歸社會重建生活,或至少在庇護所之類救助機構,在部分、短期限制其自由的前提下(以免因其精神狀況發生意外),安全、自由而有尊嚴的活下去。但如今的中國,她這種情況不僅得不到救助,反而被關進精神病院再受折磨。這樣違背人道的社會現實,和造成這種醜惡現實的制度,難道不應該改變嗎?參與、放任弱勢者在遭虐的惡性循環中毀滅的國民,難道不應該懺悔、反思嗎?

    “無情者傷人,有情者自傷”,在中國這種道德逆淘汰的社會,壞人通過欺負他人、擠占奪取他人的利益神清氣爽,名利雙收;而許多因外部的、後天的因素患上精神疾病的人,普遍是受到各種傷害的人、至少是無辜無罪的人,卻往往會被關進精神病院,如同在監獄壹樣沒有自由,受到欺淩和虐待。這種荒謬的現實必須要改變,要盡快改變。

    11.對香港報紙評論性文章的看法

    我壹向喜歡看評論性文章,因為它不僅在陳述事情,也在展示觀點、與讀者交流思想。但是我看了蘋果和星島的評論文章後,感覺港媒的時評質量壹般。我常看紐約時報、聯合早報等報刊的評論文章,水準普遍較高。所以再看港媒的,就明顯感覺到壹種落差。港媒的評論大多傾向性很強(如蘋果批中共反建制、星島批港獨和泛民),實質內容貧乏,鮮有深刻與理性的好文。相對而言,只有“占中三子”之壹的戴耀廷教授在蘋果上的幾篇文章不錯。

    戴教授的其中壹篇文章是講四個特首,講的還是比報紙上大多數評論文章平和與深入的,從中也能看出其學術功底和價值觀。另外還有壹篇很值得評析壹下,它是講的香港在占中之後要往何處去。戴教授提及了選民要積極通過投票,用選票壯大民主派的力量、奪取立法會控制權的重要性,我深以為然。我支持占中,但是我覺得它的意義遠沒有許多參與者自認為的那樣大,甚至某種程度是失敗的。政治亦如戰爭,聲勢是次要的,主要是要攻城略地,取得實際戰果。但聲勢浩大的占中,最終並無什麽重大的成果,真普選這個最大目標並未實現,香港民主也沒什麽進展,香港社會也是“馬照跑舞照跳”沒有變化。占中結束後泛民令人惋惜的走向分裂,在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包括港獨派在內的所有反建制派得票並未提高多少;宣誓風波後的補選,更是讓建制派奪回三席。所以,占中某種程度真是中共所說“香港壹部分人”的行為,而沈默的大多數,還是支持建制派或對政治無感的。戴教授壹再強調要用選票爭民主,但占中後市民對政治反趨冷漠、泛民分裂,這兩年民主派選票不增反減。因此,香港雖說有戴教授這樣理性而清醒的學者,卻缺乏溫和而堅定做持久抗爭的公民,爭取民主和普選之路必然遙遙無期。

    (前面評論梁天琦的時候已提到,在我書寫本文期間,香港爆發“反《逃犯條例》”運動,我對香港和香港人的看法發生變化。而我對戴耀廷及其文章的看法也有所改變,在此同樣不詳述)

    我看了報紙上壹些評論文章及其他新聞後,發現無論是親建制還是支持泛民,都勇於批判特首林鄭月娥,但在批評具體的其他官員和社會知名人士時,就會有各種取舍和遮掩。我此前發現臺灣也有這種情況。在民主國家或地區,領導人成了壹個遙遠而虛空的靶子,攻擊他/她沒有任何危險,每家媒體、每個公民都敢批判甚至謾罵,還能博得壹個“敢言”的名聲;但對其他有頭有臉的人物,就會有與是非無關的褒貶取舍了。至於涉及到黑惡勢力和與自己利益關系緊密的身邊人,就更三緘其口了,平民尤其不敢言。而極少數敢言者,則會遭遇臨門式的威脅、突然的災禍,就例如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明報總編劉進圖。不夠成熟和平等的民主區域傳媒界與社會輿論中的這種狀況,如同人頭頂上的瘡疤,由頭發遮著,不仔細看不易覺察,但看多了仔細看了就能發現這瘡疤還不小。此外,香港的各大報刊還喜歡相互攻擊,且多情緒化言論而乏實際性批判,且有些詞句已經是辱罵了。這也側面證明港媒的道德自律程度不高,和歐美報刊的差距很大。

    至於其他的評論文章,也有還可以的。只是與本文主旨沒什麽關系,所以只舉上述戴耀廷的文章做代表。

    12.東周刊關於日本校園暴力的報道、教會性騷擾醜聞、自閉癥“巴士迷”男孩被欺淩事件,及三件事微妙而殘酷的相通之處

    在病房呆了壹周左右之後,“老建”借給了我兩本很舊的《東周刊》。它是個娛樂雜誌,最知名的就是在劉嘉玲裸照事件中刊登了疑似劉的裸照。我既對娛樂不感興趣,也很厭惡劉嘉玲裸照事件中東周刊的行為。不過病房裏沒別的雜誌可看,我就勉為其難的看了壹點。

    在這個以娛樂為主的雜誌上,我竟然看到了關於校園暴力的內容。有壹篇文章是講日本的校園欺淩問題,現在我在Google上怎麽搜都搜不到它(我看文章時常會忽略標題,就導致更難找原文)。文章大致說的是,日本校園欺淩很嚴重,包括網絡暴力在內的各種歧視、孤立等冷暴力普遍存在,全國有十幾萬還是幾十萬學生因此選擇退學、休學來逃避(我忘了這個數據是壹年的還是許多年累計的)。後來政府還是社會組織建立了專門為校園暴力受害者建的學校,這些被普通學校歧視、孤立等各種欺淩的學生,都去了這種特殊學校,抱團取暖,重新開始學業。

    我早就對日韓地區不斷曝光的校園暴力問題有所了解,但是還是沒想到這麽嚴重、並且有這麽多的學生因此退學。即便如此發達的地區,校園暴力都屢禁不止,甚為猖獗,何況中國呢?我在《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就專門論述過這壹點:

    “韓國、日本、臺灣地區難道確實比中國大陸整體的校園暴力水平嚴重得多嗎?從常識就可以否定。只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弱者有了話語權,強者中也出現了更多對弱勢群體的關註者、同情者,加上新聞、電影的開放度,才有那麽多反映青春期陰暗面的相關電影和新聞。從輿論上看,當今中國看似並沒有比這些國家和地區更嚴重的校園暴力(雖然也爆出非常多,但是和整個輿論總局面比,校園暴力還是壹個很邊緣的問題,更缺乏像《告白》、《熔爐》(老師對學生的暴力也算廣義的校園暴力吧)、《韓公主》、《憐憫》、《黑色18歲》、《懲戒者》、《媽媽不哭》這種震撼人心的影視作品),只是重視度不夠罷了,很多人只當是司空見慣。壹個不重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問題的社會,並不是家暴和校園暴力問題確實很輕,而是這些受害的婦女、兒童、青少年、老人、殘疾人的弱勢群體已經被排斥出社會既得利益群體了,沒有足額得到應得的教育或經濟收入、沒有得到平等的社會地位、沒有與既得利益者公平參與社會事務的機會,當然也沒有充分的話語權,沒有為這些弱勢群體支撐的輿論陣地(或者雖然有為弱勢群體發聲的平臺,但是對“主流社會”的影響微乎其微,其他既得利益者冷漠以對)。相反,那些沒有經受(或者受害很輕)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的人或者就是施暴者組成的既得利益集團控制了經濟權力(不僅體現在工作中的對女性性別歧視,還有家庭內部財產支配權往往也在強勢的男性壹方,那些看韓劇或者都市劇長大的以為男人只能私藏“小金庫”而女人掌控財產的人不要用“何不食肉糜”和斷頭王後安托瓦內特的視角去評價這種事)、政治參與權、社會文化制定權(例如儒家思想尤其程朱理學,當然還有其他的)、社會輿論主導權,加上自身身體優勢的暴力力量,又缺乏公平正義、平等博愛、扶弱抑強、同情心同理心的教育,這樣環境中弱勢群體所經受的痛苦和不公對待很容易被湮沒,而這些既得利益者很坦然很不在乎。既然這些人並沒有在校園暴力中受害,自然總體上改變它的積極性就不是那麽強(當然壹些人例外),甚至壹些人不覺得它是錯的,雖然這些人中大多數恐怕並不願意讓自己的子女處於校園欺淩的被欺淩壹方。”

    而我在《東周刊》上看到的這篇文章,再次印證了我的判斷。不過在日本,受校園欺淩的學生還可以得到救助,去專門接受受到歧視、孤立等各種暴力冷暴力傷害的學生的學校重新學習,即便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至少能夠為受害者提供壹種緩沖。而在中國,只能忍受或者退學打工,壹輩子的命運就徹底改變了(當然絕大多數是往不好的方向改變,甚至有的壹輩子就毀了)。像我這樣有能力轉學好幾次的,是很少的。而且日本有人關註校園暴力問題,這些歧視和欺淩至少能夠被大眾看見,能夠慢慢的去解決或至少緩解,而中國則沒有。於是,許多受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的苦難,都在眾人的緘默、冷漠中,淹沒在這個殘酷的世間了。

    另壹方面,連日本這樣高度發達、很註重保護個人權利與安全的國家,校園暴力都如此嚴重,那麽中國還要多少年才能將校園暴力壓制在很低的程度呢?這必然是極為漫長的過程,可能是50年、100年,甚至更久。在這個過程中,肯定還有億萬未成年人會遭受程度很嚴重的校園暴力的傷害,不太嚴重的、只受偶爾而非持續性校園暴力傷害的,那就無法計數,恐怕說占總人口的三分之壹都是樂觀的。中國現在最令人憤慨的問題是,制度化防治校園暴力(及與校園暴力相關的網絡暴力)的進程並未開啟,社會公眾參與防治校園暴力也還是空白,壹切都沒有開始。

    出院前夕,我還看到壹則有關於教會性騷擾的報道,現在查不到在蘋果日報看到的原文,但能查到其他媒體的相關報道:香港東網:“近日有教會爆出性侵醜聞,令人驚訝!團體“香港基督教協進會性別公義促進小組”去年8月開始,於網上召集曾遭遇或見證教會內性騷擾的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結果收回55份問卷,當中51%人表示加害者為教會同工或信徒領袖,54%人曾向他人求助。

    調查中,64%受訪者自身曾於教會內遭性騷擾,其餘為朋友或教友的經歷。方式依次為“觸摸,抓捏或故意摩擦他人的身體”(33%)、“強迫進行性行為”(17%)、“引起性聯想的評語,玩笑或提問”(5%)。56%受害人目前已轉到其他堂會或已沒有再參與教會聚會,但仍有29%受害人留在原來堂會。”

    BBC也有壹篇文章《寬恕還是反擊 香港女基督徒舉報教友性騷擾之後》提到該調查,分析更為細致,其中壹些結論讓人痛心而憤怒,我對這些結論感同身受:

    “香港基督教協進會發表報告,50多名教會成員聲稱,曾在基督教圈子遭受性騷擾,當中10人聲稱被強迫進行性行為,超過壹半加害者為教會同工或信徒領袖。受害人身陷基督教的文化與體制之中,向教友或高層求助,反被指責沒有寬恕的心,而加害者大多不用負責。   

    協進會邀請了當中5位進行深入訪談。在55份有效問卷中,三分之二沒有留下聯絡方法,36%的指認來自朋友或教友的經歷……香港#MeToo運動舉步維艱,壹些公開自己遭性侵的女性,在社會上備受質疑……加害者中,逾半為教會內有壹定權力者,曹曉彤認為這反映“權力”是性騷擾問題中不可忽視的壹環。研究性別問題的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何式凝指出,教會內權力者與壹般信眾關系並不平等,又重視“分級和諧”,壹些信眾會盲目順從,認為教會高位的人掌握更多真理,提出不同意見的則會被視為麻煩制造者……掌權者習慣了權力,以為自己情欲表達具有認受性,並不會考慮受害人身心承受的後果,亦肯定受害人不敢發聲,故為所欲為。”而就算受害者報警,在調查過程中也蒙受巨大壓力,調查人員如果訓練不足,不懂得控制受害人的情緒,會傾向不信任受害人,問壹些難堪的問題,甚至反指受害人是否想誣告,令受害者受到二次傷害。”

    本文中也舉了大量具體性騷擾案例和細節,因篇幅問題,在此僅摘錄壹則,且省去具體性騷擾細節,如需查閱全文,根據標題搜索即可。

   文中舉例說,“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講師黎明,是壹位站出來實名舉報教友性騷擾的基督徒……來自上海的黎明,從不諱談六四、民主、港獨等敏感議題,曾公開維護學生的言論自由。在公眾眼中她敢言無比,但她曾經有壹個鮮為人知的秘密:曾在壹個基督教組織內,遭壹名男教友持續性騷擾。”而這位被化名為“陳先生”對她的騷擾行為包括強行握著她的手、強抱、強吻等,而且是多次、長期的性騷擾。她向教會反映,“希望他們向陳先生轉達自己的意願,但往往換來質疑、反問:“是否誤會了、想多了?”……“為何妳仍與他獨處?”另壹些則說會為黎明祈禱,希望主賜她有寬恕的心原諒陳先生。

    這讓黎明深感宗教團體往往過於強調單方面的寬恕,卻不著重為受害者尋求公義。

    “侵犯者說壹聲對不起、表現悔過態度,所有壓力便落在受害者身上:為何妳不原諒他、包容他、寬恕他?”

    即便在強吻事件之後,教友仍只勸黎明“不要放在心內”,無人出面制止陳的行徑。黎明覺得,教友避免沖突、尷尬,擔心破壞群體中友愛的氛圍,寧願追求“表面的和諧”。

    去年底,黎明撰文公開自己的經歷,結果引來爭議。不少人批評她破壞教會的形象,也怪她令大家不懂得如何面對陳先生。他們認定黎明在過程中有給予男方信號,有人更說她“收兵”(享受男性追求而不承認正式關系)……在其社交網站頁面上,有人不點名批評她,指這種“不指名道姓又不報警”的“#MeToo”風氣蔓延開去,或有人利用網絡審判手段搏出位,或想搞同自己有私怨的人。亦有人指,“#MeToo”是壹種“白色恐怖”,令“求愛不遂”的人遭網上欺淩。

   “當傷害事件發生時,大家不是把加害者視為沖突的源頭,而是把申訴人視為矛盾的源頭。”黎明對BBC記者說。”

   看上面的調查結論和案例,性騷擾的普遍和難以治理,是不是和校園暴力、網絡暴力被忽視、受害者舉報後的遭遇(就例如我)有驚人的相似呢?其中關於權力在性騷擾中的作用,是不是和精神病院中醫護人員與住院者的關系很類似呢?護理人員相對病患的絕對優勢地位、護理人員對病患的各種懲戒權力,和教會領袖對信徒的權力優勢比起來,是不是更有過之而無不及呢?

     而且,在黎明的案例中,她敢於就六四、民主、港獨等敏感議題發聲,卻難以解決身邊的性騷擾問題,也側面說明了這種“微觀的惡”比因公共敏感議題惹上麻煩的幾率更高、更難以對付、更防不勝防。“閻王好哄,小鬼難纏”,對人們尤其弱勢群體最大的傷害,往往並不是宏大的政治經濟事務,而是日常生活中這些細微卻如針紮般痛苦的受害經歷。壹個常在身邊的惡霸、熟人中的流氓,低頭不見擡頭見的騷擾與欺淩者,比政治迫害、制度壓迫更具直接、現實的危害性。政治迫害除了坐牢的,大多只是偶爾被傳喚、“喝茶”和被其他為難;但身邊的惡人則是天天在壹起,接觸頻繁,隨時隨地會被欺淩、騷擾。而且熟人、生活圈子中的惡人對被騷擾被欺淩者更加知根知底,更能夠在周圍的工作生活環境中尋找到易被欺淩的“獵物”,更易抓住受害者軟肋和把柄、攻擊脆弱之處。所以人們對身邊的惡人更不敢招惹,甚至噤若寒蟬、唾面自幹。敢罵特首、總統、國家主席的,不見得敢回擊老板、上司、長輩的騷擾與欺淩,甚至面對“平級”的同學、同事中的惡人、霸道強橫者,都不敢且難以反抗。

    這樣的情形在現實中比比皆是。例如我前面提到的前南都記者文濤,在赴黑龍江采訪“建三江事件”時,雖明知有危險,但仍敢深入虎穴做報道;文濤還因為采編關於艾未未的報道而被拘押70多天。而現今他身在中國,仍敢提及這些禁忌話題,並繼續發表相關敏感言論、表達政治異見(哪怕相對隱晦了些)。但他還在推文中提過,他在90年代在北師大讀書時,面對體育系組成的“抓風紀”隊伍搞雙重標準(即壹邊抓其男女學生談戀愛,他們自己卻經常勾搭女生的行為),文濤卻並不敢反抗、吱聲。文濤推文原文如下:“那時的校園風紀,還就對男女之事敏感。想起鄙校校衛隊,多體育系,最熱衷抓談戀愛的,樹林棒打鴛鴦,宿舍清查“拉簾子”。而所謂非法戀愛,體育系為甚,有時感覺他們專業搞對象,業余讀大學,執法犯法,可以說是燈下黑,為畢業後參與相關工作做準備了。”而同樣在90年代讀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的學者慕容雪村(本名郝群)也有相似經歷。很明顯他們都沒有選擇反抗。連名校學生,且後來成了知名人士的人都如此,何況普通學生、市井平民了。至於反抗的後果,我自己在反抗校園暴力後遭遇的打擊報復、受到的嚴重身心傷害,就是很典型的例子。所以,身邊的流氓惡棍式的同學、同事、鄰居、朋友圈子的成員,乃至網上壹些圈子的流氓惡霸,對個體造成的恐懼感、壓迫感是比獨裁政權還要大的。

   此外,個體在隱蔽環境下所受傷害後,也普遍比群體被傷害更加無助,得不到溫暖與支援,會因無處傾訴、缺乏舒緩、沒有集體共擔,而使痛苦感倍增。黎明在被性騷擾之後的遭遇和創傷,就是典型。作為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我對此同樣有切膚之痛的親歷。

     當時,我還看到報紙上提到香港壹個未成年“巴士迷”遭遇欺淩事件。壹位14歲的自閉癥少年,遭遇同為“巴士迷”的青年人欺淩,被騎在身上毆打,據說此前還遭遇掌摑,即便他下跪求饒都還被毆打。這件事情因發生在大庭廣眾之下,被人拍下照片及錄像,引起媒體關註。這和狹義的校園暴力不同,但性質是壹樣的。其實,99%以上的校園暴力行為都沒有欺淩過程的照片或錄像流出(這個比例有人質疑嗎?),而嚴重程度往往不亞於大家通過壹些欺淩者或公共監控拍下的視頻中看到的。性騷擾、職場欺淩,以及精神病院中存在的虐待行為亦是如此。這三件新聞將騷擾與欺淩的嚴重性普遍性,以及公開與陰暗處暴力關註度截然不同的對比,鮮明的呈現了出來。關於隱蔽處發生的傷害的普遍及危害程度之嚴重,我在《思考》壹文中也有論述:

    “很多人看見公共場合的恐怖襲擊覺得可怕,可是,實際上在陰暗無人的角落(例如家裏邊,在臥室、廚房、衛生間或者鎖著門的院子裏,又例如學校的廁所、教學樓後面、學校外面後墻或者樹林裏、河邊、廢棄的爛尾樓,或者在晚上幾乎沒有人的時候的大街),發生的事往往比公共場合的更可怕更令人發指。尤其對於受害者來說,公共空間總是有獲得幫助的可能,而且至少能讓人看見對方對自己的暴行,而在陰暗角落則是完全無助的、絕望的、任人擺布的,在這種封閉環境中所感受到的恐懼絕對比在公共場合要嚴重的多。

    而且,越是沒有人(至少沒有參與毆打的“外人”)的地方,施虐者就更能肆無忌憚隨心所欲的用各種毫無人性的手段來對待被欺淩者,例如燙煙頭、用鞭子反復抽打、往身上頭上撒尿等,在公共場合發生幾率微乎其微,但是卻能在封閉環境中瘋狂的不需掩飾的做出來。現在新聞媒體披露的壹些新聞附有的照片或者錄像,展示了壹些受到家庭暴力和校園暴力侵害的受害者身上各種傷痕,央視的社會與法頻道就播出過壹些案件,尤其妻子因受丈夫或其他家人虐待而殺死對方,投案後警方在她身上驗出的男人帶給她的各種疤痕。其他平面媒體和互聯網上也有許多。例如引述過的李彥案中,南方周末刊登的文章中就有她受家暴後的照片。

    而校園暴力中很多用磚頭砸、亂踢亂踹、逼人下跪“認錯”、扒光衣服、對著受害者撒尿等很多都是欺淩者拍攝的,網上可以很容易搜到相關信息。而事實上除了壹小部分囂張至極、完全沒有法律意識和完全不知道什麽是害怕的欺淩者,大多數人不會選擇拍照留下證據,即使少部分欺淩者拍下這些淩虐圖片,也只會在小圈子內部傳看,或者只是當做要挾被欺淩者不說出去或者有助於他們以後繼續欺淩的脅迫手段,更不會傳到網上變成追究自己責任的把柄,所以可以推測在陰暗角落實際受到嚴重欺淩的學生遠遠多於現在媒體和其他互聯網平臺爆出的。至於采取城管手冊的“身上不見傷,周圍不見人”的方式打人還讓受害者確實很痛而且飽受屈辱,那就更難被發現和懲治了。而且如果陰暗角落中的弱者身體弱乃至有殘疾,如臥床的老人、幼童、盲啞或者肢體殘缺的殘疾人被虐待,更是痛苦難以言狀,但是卻又非常普遍(看看各種爆出的新聞,如家人的虐待、養老院的虐待、殘疾人學校的內幕等)。

   對於社會公眾來說,不能只把能看見的、容易變成新聞焦點的可怕的事當成可怕,而對於看不見或者不能具體了解的醜惡現象不予關註。同樣,我們不能只關註可能傷及主體人群的威脅(而且往往幾率很低),而忽視對個體、對弱勢群體的傷害。沒看見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很難被看見的、發生在較封閉或偏僻環境中的罪惡遠遠比在公共場所發生的罪惡情節要惡劣的多,因為沒有輿論的監督和眾口評價,所以才會完全沒有道德底線的瘋狂作惡。就像在歷史上和當今世界各種監獄、集中營、戰俘營已被廣為人知的各種酷刑,就說明了在沒有社會公眾的眼睛和耳朵的監督,人性惡的壹面就會被極度釋放,給手無寸鐵的弱勢壹方造成往往生不如死的傷害。當然,有時候即使部分陰暗角落的惡被發現,只要強勢的欺淩者有足夠的權力(尤其暴力)封鎖消息、壓制議論,也能讓惡繼續發生。”

    還有很多想說的,但是篇幅所限,只說這麽多吧。

   13.關於精神病房虐待患者的案例舉例及分析

    校園暴力如此,發生在監獄、精神病房等封閉場所的各種欺淩、虐待,何嘗不是如此。在前面好幾個新聞的聯想中,我多次提及精神病房存在的欺淩、虐待病人的行為,就接著上文,在此舉兩個例子做壹個集中的說明吧。

    例如知乎用戶“莫f”(迄今520粉絲、4300多贊同、340多感謝、460多收藏,本回答有789贊同,146評論)在提問“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下所述的在北京安定醫院的遭遇(為保持事情完整性,只好全部貼出,篇幅較長,被欺淩等重點言辭內容用粗體標出):

    “我打算說出這件事。也算解決壹個枷鎖。2017年年末,我跟父親吵架。吵架之後半夜。他打了北京安定醫院的電話。然後把我綁走了。理由是我白天跟他電話裏吵架的時候說了壹句。妳再這麽逼我我就去死。然後掛了電話。當時我跟他不在壹起。也不在北京。在離北京很近的壹個城市。他半夜開了門強制給我帶走。因為是強制。所以我連警都沒報成。上了“120”之後。我情緒穩定了。想著跟他說說話。讓他消消氣。但是他壹句都不說。到了安定醫院之後。因為是急診。只有壹個“大夫”。當時我想跟這個大夫說話。結果他根本不聽。(是真的不聽)然後說是誰打的120。他說是他。當時那個大夫問了他大概10多分鐘吧。然後出來就拿了收費的單子。但是這個時候我也沒多想。我根本就沒想到後來發生的事情。之後那個醫生拿進去。裏面出來壹個護士,拿著針。當時我就感覺不對了。就要跑。結果門口有保安。攔住我。然後護士就扒我褲子。保安也在旁邊,摁著我。給我打了壹針。然後急診旁邊有個小屋子。他們就把我關在那裏。大概1小時後吧。藥開始起作用了。我就被帶出來。架到三樓(我身體本來就不好。當時就沒力氣了)

    到了之後就看到壹道壹道的鐵門。我進去之後被帶到了壹個屋子(叫興奮室)大概就是二十幾個床位。放在壹個屋子。然後當時已經很晚了。我問護士。我住在哪,然後那個護士說:“沒床位了。要不妳在走廊裏睡壹宿吧。”然後指著地笑了兩聲。我發誓那是我人生中聽的最刺耳的笑聲。然後有壹個老奶奶。(後面會講她。)看我在那。就說要不妳跟她壹起睡吧。(就是壹個小姑娘。)那個小姑娘才14歲。然後淩晨3點。我跟她壹起睡。(對了。半夜還接了尿。說要化驗。裏面壹切的檢查全是強制的。)第二天6點。我被吵醒。護士會在走廊裏大喊名字。然後妳就得起來。不起來肯定是強制。(說到這。想起來,進來的時候衣服什麽的都被收走。包括所有的東西。然後給了我壹個粉的像布壹樣的東西。特別破。(真的不誇張)頭上都有監控。屋子裏。完全沒有任何隱私)然後簡短點講吧。6點起被抽了11管血。我本身就比較瘦。最後都抽不出來了還得抽。然後就被關進興奮室。疊被等著“專家”來。8點了護士會推個車。拿藥。不吃是肯定不行的。我壹進去就看見有人被綁著。每個床下面都有“帶子”像那種束縛的。我在那有個女生僅僅說她想出去就被護士綁起來。然後掛水。因為會被認定是“情緒不穩”。8點的時候壹群人當面“專家”開始問我問題。我就說我是因為吵架進來的。跟家裏有爭執。結果那些醫生聽完什麽都沒說。然後我說什麽時候能出去。見家屬。旁邊有個護工說妳來的第壹周可能不能見。醫院規定。妳不在這待1.2個月別想走。當時我就又氣又不能表現出來。(表現出來會被綁)那些醫生專家每個就問幾分鐘。有的人根本不問。還TM看病。我看就是把人關起來餵藥。(我生氣是因為有個奶奶。裏面唯壹對我好的人。重度抑郁。那種地方正常人都受不了。)然後我講講白天。白天護士會在屋子裏說話。根本沒法休息。因為我是淩晨進去。6點檢查。所以第二天困的睜不開眼。我說了二十幾個人壹個屋子。護士護工來來回回。到了第三天。我實在挺不住了。因為到了晚上燈是來著的。(黃色的燈)走廊的白燈都開。燈都會照進來。每天都有人打呼。我是有聲音睡不著。被強制拉下去做核磁的時候我因為三天睡不著脖子擡不起來了。真的就是沒力氣。感覺精神徹底崩潰了。因為我想休息。但是那些護士,護工無時無刻會在屋子裏說話。而且非常大聲。聊旅遊,聊吃什麽。我拿紙堵耳朵都沒用。有個護士看我拿紙堵著還特意更大聲說。對了。每天不能喝水。起來之後。檢查被拍到下午的話妳就沒有水。就是幹脆水杯都不給妳。到這聊聊吃的。吃的我在那8天。(最後我奶奶去付的錢)收了將近9000塊。每天就是壹碗榨菜。粥。早餐。午餐大概就壹個菜?跟不好吃的那種。基本沒法吃。說回來。我在裏面我看醫生根本不聽妳說的。而且確實睡眠已經讓我要徹底崩潰了。我第四天躺著的時候感覺真的瀕死了。我活到現在20年沒這麽清晰的感覺自己要死亡。而且我還對那裏的傻逼專家們抱有希望。我擔心自己由於睡眠不足。如果他們問我話的時候狀態不好真被判斷成有病怎麽辦。我就徹底出不去了。後來第三天。真的很巧。我被拉下去做檢查的時候進電梯。看我了我媽。(我媽其實從小到大事不關己的那種,我手骨折都沒反應)她看到我披頭散發。穿個那麽破的布。當時沒流淚。但我第壹次感覺她難過了。我這時候也知道她從老家過來了。我哭了,然她接我走。之後因為他們說見家屬說我“情緒激動”。護士把我拽走了。晚上的時候護士發藥。過來跟我說給我張電話卡。(進去的時候是沒有卡的。每次吃飯會有個IC卡壹樣的插卡電話,每次只能打10個人。每人三分鐘。)說妳給妳媽媽打個電話。她跟我說我媽下午看我那樣說怎麽給孩子穿那麽少。給護士站打電話罵她們了。所以她說讓我給她打電話告訴她我不冷。我當時想著先把卡拿了。然後我給我媽打電話(打電話的過程護士什麽就在旁邊)等到第二天。我再給她打。說為什麽不接我走。她說問了醫生,醫生說沒過急性期。不讓走。我媽說孩子有什麽病。要接我。他說誰簽字送進來的只能誰簽字接走。妳是她母親也不行。所以這種情況直到第八天。我奶奶知道了。然後趕過來。把他大罵了壹頓。然後他們壹起到醫院了。簽字之後我出來了。後來我出來因為沒手機。去派出所報了警。警察說得去綁妳走的地方。我又回了綁我的地方結果綁我的地方說那是妳父親我們立不了案。他是妳監護人。我反問他我都20了還有監護人?他說“有”。他說這事我們管不了。妳願意就去起訴。出來之後也給幾個報社打了電話。說跟上級反映結果不了了之。也發了微博。奈何從來不玩微博。想買頭條不通過。事情也沒受到很大的關註。對了。安定醫院出來之後有個病歷。我出來第壹天低血壓進醫院了。懷疑是那些天給開的藥的副作用導致的。然後病歷上入院診斷是情緒沖動。出院診斷是精神障礙。除了這個所有的檢查後面全都正常。

    我從出來之後低血壓住院。然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我奶奶在我報警之後給我跪下了。說能不能別去。看警察不管在旁邊還說妳看他們不可能管。還說什麽他畢竟是妳爸。先講到這吧。有點累。我只想說壹句。他是畜生。不是爸。還有,北京最權威的精神病院原來能亂關人。強制的把壹個20歲的女生關進去八天。而且不檢查不診斷就餵藥。最後為了逃脫責任就寫個精神障礙這麽個什麽個虛詞。呵呵。”

    希望看到文章的人能註意到,這位“莫f”是住在中國大陸最好的精神病醫院之壹北京安定醫院,這就是中國大陸最好的精神病院之壹的內幕。如果認為孤證不立的話,再舉壹個知乎用戶“小h花”(迄今1500多粉絲,16000多贊同,2900多感謝,2700多收藏,其中本回答得到239贊同,78評論)在北京安定醫院的經歷(在提問“精神病院中發生過哪些細思極恐的真實事件”下的回答),重要內容仍用粗體標出:

   “有人說我是編的,不知道惡意在哪裏,實話實說而已,附上住院那個手環吧,證明自己沒有說謊,如果有機會再附上繳費單。

(此處為住院手環照片,包括病區、床號、住院號、姓名性別、年齡、住院時間,姓名打了碼)

手腕上青色的是抽血抽的,因為做無抽壹手臂都是。

--2018.4.17

   安定醫院,住院的時候17歲,現在18。全國最好的精神病院之壹,躁郁癥進去封閉二十多天,這輩子寧願死,都不再住院治療了。進去了之後,妳的命就不是妳的了,是妳的家屬和醫生的,只要妳家屬和醫生覺得妳有病,妳就是有病。

    認識了壹個到裏面戒毒的女孩,認知清晰,每天跟護士走的很近,人還算好,後來跟我們聊開了,知道這女孩是吸毒被母親拖關系送進來戒毒的。她跟我說,這醫院主要就靠住院和電療賺錢。

    進去了不管不問,先打壹針弗派,大概是壹種情緒穩定劑,後面又打了幾針,到了第三四天的時候,面部開始抽搐,舌頭壹直吐在外面,無法控制。那時候意識模糊,大多數護士   面色都不好,沒有主動和人溝通,有護士問詢過,我說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到了做電療的時候,做電療的醫生說:“舌頭怎麽了?”然後看了下我的用藥單子,跟旁邊不知道是助手還是什麽說,弗派針對非精神分裂的病人會有這種反應。然後給我停了。

    病區裏面什麽樣的病人都有,認知清晰的,認知模糊的,從精神障礙到失眠,吸毒的,戒賭的,什麽樣的都有。

    病房裏有個認知不清晰的十七歲女孩,做電療做到整個手臂內測都青壹塊紫壹塊的,總是在找護士護工借筆,不知道她要做什麽,晚上壹圈圈地在走廊上走。

    她找到護士,叫她們姐姐,跟護士報自己的床號,告訴她們自己吃藥吃的太多了,頭很痛,護士只是不耐煩地把她哄到壹邊,要不就是置之不理。後面忘了是因為什麽了,可能是要對她做什麽治療,被捆了起來。我真的壹輩子都忘不了那些被捆起來的病人的表情,她們被捆起來的理由各異,她們什麽都做不了,只能呆呆地望著天花板,眼神空洞而絕望。

    不想說了,我現在在外面,過得很好。

    2018.3.29

    人漸漸多了,評論區也有好多在安定住過院的,再說幾件事情吧。

    說護士態度好的我認為只針對認知清晰的病人,我剛做電療那幾天認知也是模糊的,基本上在床上躺了三天,起來了看到護士在護士站喝冰紅茶,我不知怎麽問了句:“可以給我喝壹口麽?”她們就像是看怪物壹樣看著我說:“妳腦子壞了吧?”後面我認知清晰了,對我態度就正常了。

    印象裏有四個醫生,壹個主人。醫生態度都是壹般,有壹個醫生很好,不管是不是自己的病人都很溫柔地對待,很負責。

    有壹個男醫生很惡心,經常嚇唬不想吃藥的病人,說不吃藥會死之類的,病人在他值班期間鬧了就隨便綁人,不會過來安慰之類的。我們幾個病友私下都說這個醫生才是有病,綁人愛好者。

    進醫院之前吃了很久的抗抑郁藥,剛進醫院就給我停了,我也想不通為什麽。結果十分不適應,開始情緒低落到谷底,每天只想著如何出去,醫生來查房了就跟她反應這個情況,但壹直沒有改方子。後來趕上壹回主任來查房,我跟她說了,她讓我的主治把抗抑郁的加上,才得以活命。因為這次突然而來的斷藥,自己的抗抑郁藥又加量了。

    每天上午都要去娛樂室活動,這個評論區也有人說過了,是強制的,我也有嘗試躲在病房裏不出去,確實成功了。最無語的是剛做完電療那幾天,身體極其不適應,只想睡覺,還被護士喊去娛樂室,但護士看我站都站不穩,放棄了。

    有男病人過來搭訕,壹個200多斤的胖子,我當時告訴了他我叫什麽,後來沒過多久就要我做他女朋友。真的很惡心,然後我跟護士反應,她們只是笑。接下來的幾天我都試著躲著不去娛樂室,聽見他在娛樂室大喊我的名字,沒人管。但被護士發現還是會被哄過去,然後繼續被他糾纏,還好有個護工阿姨看不下去了,把我帶到了壹邊,才得以解決。

    唉。。。世界真是荒謬啊。”

    而評論區有許多住過安定醫院和其他精神病院的紛紛表示自己也經歷過類似情況,對於幾個質疑者,答主也做了回應。這個回答很容易搜到,就不壹壹列舉了。

    這種例子不勝枚舉。很明顯,由於住過精神病院的人普遍知識水平、心理狀況、個人條件都很差甚至極為糟糕,因此能夠在知乎寫出、願意寫出自己或親屬在精神病院的經歷的,是鳳毛麟角,但即便鳳毛麟角,都有約數百個回答提及了精神病院存在的欺淩和虐待問題(且僅僅只包括含有“精神病”、“精神病院”等關鍵詞的提問下的回答)。而那些被囚禁終身、沒有親戚願意接出來、醫護人員也知道他/她不會出院的,永遠都沒機會說出精神病房裏醜惡的人,那些護士醫生會對他/她們做什麽呢?有多少未知的《熔爐》那樣的暗角存在著呢?

    這個世界看不見的角落,總是在發生著各種令人發指的暴行,許多事件酷烈程度並不亞於奧斯維辛和南京大屠殺中的許多具體案例,只不過前者每個個案中涉及的人數很少(如絕大多數校園暴力事件中只有壹個受害人)罷了。而前者累積起來,肯定要比奧斯維辛、古拉格以及南京大屠殺受難者加壹起還要多的。這些惡行大都發生在日常、發生在和平年代、發生在歌舞升平的大街外的小巷暗角、發生在外表清純的未成年人的小圈子裏、發生在“治病救人”的精神病房裏……

    相對而言,我所呆的香港精神病房,的確算是精神病房中的天堂了。例如我至少還有幾張報紙和電視新聞可看,後來還看到了世界杯(當然我並沒心情看)。而大陸大多數精神病院哪有這些呢?但精神病房就是精神病房,即便是精神病房中的天堂,也不會有人願意待在那裏,因為沒有自由。

    關於看到香港報刊雜誌及電視新聞後的聯想、評論,就只說這麽多吧。再重復壹遍,這些思考絕大多數都是在出院之後,準確說是安頓好之後才想到的。在醫院裏,看報刊雜誌和電視新聞的時間很短,絕大多數時候還是焦慮的在病房裏來回的踱步。

    我之所以用如此長的篇幅寫以上這些新聞及其關聯的問題,壹是想通過這些新聞,進壹步闡述和強調校園暴力問題、網絡暴力問題、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權利被侵犯問題的嚴重性、關註和解決的必要性;二是希望借這些新聞,表達壹下我對中國許多重要的政治、社會問題的觀點,表明我的價值觀,也嘗試對解決相關問題提出壹些建設性的意見。

    6.真的就這麽“適應”了嗎?

    從吃飯到睡覺,病房日常的基本作息,看起來我似乎已經適應了,是嗎?顯然並不是。與其說是“適應”,不如說是壹種“忍受”和“順從”。面對精神病房強大的制度壓制,面對這個制度堅硬的部件:醫護人員、封閉的病房、壹系列管理和懲戒措施,我柔弱的肉體只能選擇忍耐服從。但這種服從更多是外表的、強迫下不得已的。相反,以前相對自由散漫、有尊嚴和權利的生活壹下子被改變了。人身自由被完全剝奪,言論自由、通訊自由也被嚴格限制或說部分剝奪;每天低三下四求護理人員,不能像正常人那樣充分表達喜怒哀樂,不能釋放七情六欲,相反要接受從起床到睡覺、吃飯到吃藥的各種管制,還要在洗澡後赤身裸體在護士面前護士換上衣服,作為人的基本尊嚴被剝奪了,自由生活、自由選擇的權利也被破壞了。

    經歷了這種由有自由到無自由、有尊嚴到無尊嚴、有權利到無權利的改變,我的心理狀態、思想意識都被強行扭曲。就像原本健康的胳膊被他人拉的脫了臼、自由伸展的腿被暴力擰彎,我的精神也被外力強制彎折了。精神彎折的結果,就是比沒有被關進病房前更加渾渾噩噩,在陌生而封閉的環境中緊張而焦慮,在各種約束管制下精神萎靡不振,思維和反應能力進壹步下降。精神的萎靡和脆弱,連帶著也導致身體更為虛弱,有時感到身體疲累和沈重,有時又覺得整個人很麻木和飄忽。

   當然,我前後只在精神病房待了23天。如果呆230天、2300天,會是怎麽樣呢?會真的瘋癲、馴順、癡呆嗎?就像我看到的病房的重病患者那樣,每天只吃飯和拉屎撒尿、像僵屍壹樣在狹窄的病房裏來回踱步,像豬圈裏的豬玀在封閉的病房呼呼大睡,如同行屍走肉壹般毫無生氣的活著嗎?我想90%會的。即便壹年半載內精神沒有失常,恐怕也很快就從內而外完全服從精神病房的紀律和作息,反而不能適應病房外正常社會的生活了。就像《肖申克的救贖》中的布魯克斯,他寧可在牢裏劫持獄友換取加刑,也不願意被釋放,因為他已經被監獄“體制化”了,也就是完全適應且無法離開監獄的生活體系了。相反,布魯克斯無法適應監獄外的自由生活,出獄後最終還是自殺了。精神病房同樣是將人“體制化”的機構,而且比監獄對人的精神重塑的更徹底,因為“精神病房”不僅限制人肉體的自由,還要“矯正”人的精神。只是,這種“矯正”,究竟真是在矯正,還是在破壞人追求自由的靈魂和精神的本真?

    被關到精神病房對我造成的傷害還不止這些。入院前我向法官申訴時,就提到住進精神病房會導致汙名化的問題。而事實上,尤其對於不太了解精神疾病問題的絕大多數普通民眾,總是會對住過精神病房的人標簽化為“精神病”,無論最後診斷結果是什麽,歧視和汙名都會形成,並如影隨形般影響住過精神病房的人。

    另壹個連帶的重大影響是,我被關到精神病房後,我的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活動就被迫中止了。在病房內,人身自由全無、通訊自由受限,根本沒有辦法像被關押前那樣去各機構和媒體引發關註。期間,職工盟的林祖明先生來探視過我,他就告訴我,然後現在聯系媒體,媒體都說因為我的事情發生在大陸,找不到其他當事人,不方便采訪。本來我想通過割腕自殺引發媒體關註,促使社會重視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結果現在不僅沒能引起關註,我反而失去自由,在精神病房受罪,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面對被關進精神病房導致的直接傷害和間接損失,我只能選擇忍受,沒有任何反抗余地。連表達生氣、憤怒都不可以,因為會被看成發病,就更難以爭取到早日出院。我在以前遭遇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時,還可以表達憤怒、發泄情緒,甚至不滿意大陸警察都可以投訴、提出異議,但是在病房,什麽反抗言語和行為都不能做,做了還會產生適得其反的後果。這對於我這樣性格執拗的人來說,是屈辱,是折磨。但這壹切最終還是忍下來了。

    除了吃飯、吃藥、洗澡、看報、睡覺,從早上7:30到晚上10:30,15個小時中,大約12個小時都是在病房裏來回踱步,或者偶爾在床上坐壹會,然後坐不住又開始踱步,腳都被拖鞋棱磨破了,但還是得踱步,因為躺床上壹動不動更難受(還有護工勸說我不要來回走路,我心想我枯坐在床上,什麽事都幹不了,沒有任何轉移註意力的工具。焦慮緊張,非得真瘋了不可。所以還是選擇來回走路,然後護工也沒說再什麽)。如此死氣沈沈的生活,就這麽壹天天的熬著。

    因此,所謂“適應”,只是放棄了反抗,變得相對麻木和馴服罷了。事實上我根本不能真正適應這樣沒有自由和尊嚴的生活,內心總是想著早日出院。

(三)“被入院”容易出院難--殘酷的滯留、身心的掙紮、痛苦的思考

    1.和主治醫生談及自殺問題;我個人關於自殺問題的想法看法

    我和主治醫生陳醫生的談話,平均兩天壹次,除了第壹次,每次不超過20分鐘,有時不到10分鐘。

    我因自殺而被判強制入院,自殺問題當然是醫生詢問的重點。在瑪麗醫院被問詢是否真的想要自殺,我誠實回答是要自殺;後來又被問如果問題沒有解決是否還會自殺,我說還會自殺,結果就被強制送到精神病房裏來了。因此在和病房的兩位醫生談話時,我吸取前面這兩次回答的教訓,只好違心的說,我不是想自殺,只是想通過在中聯辦割腕引起媒體對我的事情、對校園暴力問題的關註,而如果我出院,也保證不會再自殺了,而是會好好生活下去。事實上,我當時很清楚,會大陸會不會自殺,取決於環境而不是我自己。

    這真是很荒唐的事。為什麽香港、大陸的精神衛生體制和醫療理念,非要逼人撒謊呢?自殺也應是個人的自由,人應有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

    關於自殺是不是個人的自由,人類已經爭議了很久。我在前面第三章的第壹節,已經很清楚的闡述了我為什麽要自殺。而在我其他文章如《自述》和《個人情況說明》中也都有背景提及。我本不想死,但是理想的破滅、維權的挫折、社會的殘酷、生存的艱難,都把我逼向了死亡。我已經承受了太多,從幼時的家庭暴力,到中學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我常年生活在痛苦之中。好不容易有了改變命運的機會,卻還是因謠言和歧視倒在了高考的終點線之前,功虧壹簣。此後,整個人焦慮抑郁,瀕臨崩潰。無奈下我選擇上互聯網逃避現實,好不容易有了壹個相對友善如避風港般的朋友圈,又被壹群流氓惡棍侮辱和逼走。我住在自己的出租房裏想逃避社會,家庭又突生變故,父親中風,我生活越來越拮據,再拖也拖不起了。於是我鼓足勇氣,奮起維權,投身防治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的社會運動,卻四處碰壁,遍嘗世間冷漠。我盡力抗爭了,可力量微弱,總是受屈和吃虧。這樣沒有尊嚴的、身心飽受折磨的活著,有多少意義呢?

    我前面提及了自殺的壹個原因是為了理想,為了抗爭,為了做防治校園暴力領域的殉難者,如布魯諾、釋廣德、帕拉赫那樣。不過我沒有那麽光榮偉大,我為防治校園暴力奔走呼號、我的抗爭、我的自殺,也是對生活絕望的逃避。

     就像古今中外的許多革命者,是不是完全是因為政治理想而參與革命、為革命犧牲呢?或者說,政治理想又發自於什麽?毫無疑問,不只因為使命感正義感這些,有時就是因為把它當作精神寄托罷了。就像有些民族主義者、民主主義者,許多也是中下階層,他們並不見得真的理解民族利益和民主自由的本質和意義,很多時候只是以民族自豪感和參與政治運動掩飾生活中的失落。以政治理想代替壹般的生活追求,是對生活瑣碎與不滿的下意識逃避。

    我想到《紙牌屋》第三季中的壹段劇情。劇中女主角、第壹夫人克萊爾去營救因宣揚同性戀權利而被俄羅斯逮捕的美國人科裏根。克萊爾勸說科裏根,簽了認罪協議,但科拒絕簽署。克萊爾勸他要懂得妥協,他卻說革命者是不能妥協的。看到這,科裏根就像壹個爭取LGBT權利的革命鬥士,視死如歸,寧願關在俄羅斯監牢也不放棄政治理念。克萊爾為了進壹步勸說,就留下來和科裏根長談。克告訴科,他的丈夫在美國等待著他,難道不願意回去嗎?科才開始吐露心曲:他和他的同性戀丈夫,感情並不和睦。從壹開始的情投意合,到後來和許多異性夫妻們壹樣,生活壹地雞毛,乃至互生嫌隙。於是,科更投身於同性戀權利的宣傳,甚至跑到明知有被捕危險的俄羅斯。談完後,克萊爾睡著了。壹覺醒來,科裏根用克的圍巾上吊自殺。然後,在普京和安德伍德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克萊爾拒絕粉飾俄羅斯的粗暴拘捕,聲稱科裏根是為了信念,不甘屈服才自殺身亡,將科塑造為烈士。這樣說道理上自然說的通。但前面那段對話,科裏根的個人生活,與他投身政治、冒險赴俄、最終自殺,又有何種關系?

    政治,是宏大的東西。投身其中,可以給人以力量感,哪怕人本身的力量並沒有實際改變。全情的投入政治,有時可以忘卻生活的艱辛,至少在精神上,成為逃避部分零碎卻也重大之煩惱的港灣。而為壹個偉大的政治目標而犧牲,也是比普通死亡更有崇高性的死亡方式。對飽經創傷、無法抵禦現實各種傷害的人,更是壹種感覺上超值的解脫。

    所以,就說到我自己了。我的政治抱負、社運行為緣自何因?政治理想有幾分純潔性?十幾年閱讀積累的知識與價值觀,和生活中遭遇的挫折與創傷,哪個是最重要的社運驅動力?而挫折與創傷這部分具體如何驅動?是因同理心和權利意識覺醒而投身社運,還是為逃避繼續受挫而把身心由日常生活轉向革命與社運?我在中聯辦割腕自殺的舉動,是為了理想殉難,還是因生活絕望而選擇了壹個更有價值的方式自我了結?

    說件我自己遇到的事情。在2017年的時候,當時家裏很困難,我乘車去了幾十公裏外的安陽市貸款,聯系到了浦發銀行壹個經理辦信用卡。辦卡還需要開壹個收入證明,我打印好證明,然後和父親去他工作的醫院蓋章。醫院辦公室推給財務科,財務科卻說父親兩年沒有上班,拒絕蓋章。其實,我父親作為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正式工和臨時工現實保障差別巨大),始終有權利享受與職稱相稱的保障和福利,還有正常存儲的每月近400元(工資的12%)的公積金。雖2015年中風後沒上班,但是都在醫院工作快要20年了,以前是醫生,後來因發生壹段家庭變故而離職(這件事發生在1995-1997年,當時鬧得很大,滑縣許多人都知道),回來後只好去了後勤。當然職位壹降低,變成個“掃地的”,財務上就看不起和借故刁難了。其實恰恰是因為生病沒上班,才急需蓋章辦卡取錢救急,我也能多壹點生活費繼續維權。還有,聽我父親說,醫院在我父親生病期間,沒有發病假工資。而按《勞動法》規定,“前6個月病假工資按80%發放、6個月以上按65%發放(按10-20年工齡標準)”,等於醫院在2015-2018年間扣發了我父親至少5萬元工資,即便抵上三年間需繳納的五險壹金約壹兩萬元,也還有三萬多沒有發。還有關於事業單位病假工資發放的其他規定和政策,與《勞動法》大同小異,都要求單位發給長期病假職工類似比例的工資。但醫院卻根本不執行,我勸我父親去醫院要這些工資,我父親說肯定不會給。當然,這種明顯違反《勞動法》和事業單位職工病假工資發放相關規定的行為,在小縣城算不上什麽奇怪的事,連在職工作人員都欠薪,何況請病假的。但因此從情理上說,醫院更有義務蓋章幫忙以解燃眉之急,財務科主任只要同意就行,也不會給醫院造成什麽損失。然而不管我父親如何懇求,各種說好話,科主任都不給蓋章,這就是權力。然後,沒有收入證明,信用卡自然沒有辦成。後來浦發銀行的那位經理都說醫院不近人情。

    走到樓梯口,我忍不住“妳媽那個逼”喊叫著罵人,我父親趕快讓我小點聲,說我罵了之後醫院就會找他(我父親)的事(也就是找麻煩)。難道我想罵嗎?我也在想,自己本來學習優良,壹表人才,如果沒有那些校園暴力,我會在211或985院校裏和同學們壹起研究政治、歷史和社會,舉止溫文爾雅,才華橫溢,是國家的柱石、時代的希望。可如今的現實卻是,我在這跟潑婦罵街壹樣的說臟話、大喊大叫。而且也不是壹次了。短暫的幾次回家或去父親、奶奶住的醫院(爺爺已經於2016年去世),跟小時候對我長期毆打虐待、實施家庭暴力的姑姑見面,又多次激烈沖突,在醫院大庭廣眾下打的不可開交,她力氣大我打不過,最後我把水果刀都亮出來了。我什麽時候變成窮兇極惡的歹徒壹般了?2017年初,我在上海,因為父親暫時接濟不上,我差點流落街頭,不得不向包括我母親在內的人借錢……然後壹些事現在都感到羞愧不安。我怎麽淪落到這步田地?尊嚴、禮儀、修養,我全都沒有了。還不得不撒謊。這樣壹個人,還活著做什麽?活下去只會重復這些粗魯和骯臟的言行,壹步步墮落下去。我不想墮落,不想變成我看不起、看不慣、受不了的人。可我抑郁癥日益嚴重,沒有能力改變自己,那只有死亡才能避免墮落、不讓自己再這麽沒有尊嚴的活下去。(除了以上的例子,我在《自述》中也提及我遭遇的很多讓我為自己行為而痛苦、愧疚的例子,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記述了)

    知名社會學家塗爾幹在他的《自殺論》中,根據動機將自殺分為四種:1.利己性自殺;2.利他性自殺;3.失範性自殺;4.宿命性自殺。從定義看,四種自殺動機有些互斥,例如利己和利他性自殺。但我倒是感覺,這四種自殺因素我全都或多或少的具備:我既處於與社會的相對疏離狀態,受到歧視欺淩,因此感到孤立和痛苦(符合1);又希望以我的死喚起社會對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的關註,成為社會運動的殉難者(符合2);面對醜惡的、顛倒黑白的、沒有公平正義的社會,我喪失了生活的信心(符合3);中國沒有法治與自由、在專制壓迫下弱勢群體處於欲喊不得、欲逃無路的絕望境地,我活著的痛苦超越了對死亡的恐懼(符合4)。塗爾幹當然不鼓勵人們選擇自殺,但他的理論清晰的闡明了人選擇自殺的各種動機及其在情理上的自恰性。我自殺的理由難道不充分嗎?我活下去的意願,遠不抵選擇死亡的動力。我自殺不是壹時沖動,而是必然選擇。

    我無法忍受歧視與欺淩,不願意壹而再、再而三的受辱吃虧;也不想再有那種厚著臉皮撒謊以免流落街頭的行徑了。在《自述》中我已經很清楚的講了自己在家庭和學校遇到的許多次傷害,本文也提及了遭遇的包括網絡暴力在內的謾罵威脅,以及維權和呼籲防治校園暴力過程中的各種挫折和打擊,在此就不重復了。我抗爭斷斷續續有十年,維權也近兩年,結果還是失敗告終,我難道不應該選擇殉難、以死明誌嗎?不應該用生命的代價表示為呼籲煩防治校園暴力事業付出了犧牲嗎?歷史和世界上有多少人為了擺脫迫害和追求真理而自殺,除了前面提及的釋廣德等人,還有因同性戀傾向被迫害而自殺的艾倫·圖靈、無法承受經歷和目擊南京大屠殺中大量強奸慘劇而自殺的魏特琳、在文革期間遭受肉體和精神雙重折磨而選擇“自絕於人民”的數十萬乃至更多的知識分子及工農大眾、希望從極權壓迫的痛苦中解脫而自焚的壹百多位藏人……淹沒在歷史中的男女自殺者有千千萬萬,知名的也不勝枚舉。我就是想像他/她們壹樣,有尊嚴的、有價值的、壯烈輝煌的結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至少少受些痛苦,為什麽不可以?我適應不了這個殘酷的、充滿不講理、暴力、謊言、不公平的社會,想壹勞永逸的擺脫,為什麽不可以?其他人有什麽權利阻止我自殺?有什麽權利因為“擔心”我自殺,就把我關在精神病房讓我沒有自由、沒有尊嚴,令我飽經創傷後再受折磨?

    還有,難道我願意死嗎?如果中國有充分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我遭受校園暴力後,學校、教育機構和公安司法機關都能夠負責任的、合理合法的處置,保護我的人身安全、懲治校園暴力加害者,讓各種欺淩、歧視、毆打、威脅不再發生;對於網絡暴力,公安司法機關、通訊運營商、社交網站能夠堅決打擊,通過社交賬號查到實施網絡暴力的個人,涉嫌違法犯罪的嚴懲不貸、並且消除給我帶來的不良影響;對我與他人的糾紛能夠積極處置、合理裁決,對於侵犯我利益的人堅決依法懲處(反過來我違法犯罪也壹樣);社會能夠對我這樣的校園暴力與網絡暴力受害者、因家庭沖突頻繁且嚴重的無法在家生活、因外部傷害無法正常學習和工作、導致抑郁癥、不能融入社會的人,給予基本的福利保障和適當的補償……我當然不會自殺。可現實卻是,我在八個學校中的六個都遭遇校園暴力,其中在兩所學校極為嚴重,我自己反抗過卻因勢單力孤而失敗,反受更大傷害;我也從班主任到校長再到教育局都求助、上告了,可是遇到各種推諉扯皮、敷衍了事,根本不能阻止校園暴力繼續發生。至於網絡暴力,現在網上比比皆是,絕大多數報案根本不管,沒有警察肯去查造謠誹謗、傳播他人隱私的人(例如查IP地址和他的基本信息,並追溯到現實進行處罰),而許多受到網絡暴力攻擊的人則需要付出巨大代價。至於私力救濟,我缺乏權錢和人脈,當然也無法做到。這些年我即便躲在出租屋逃避社會,或者去陌生之地旅遊,時不時還會遇到不平事而難以解決(就例如前面提到的在壹個答題圈的遭遇)。而中國社會福利保障之低、更是世人皆知的事(以及許多人不太知道的申請保障和救助之難)。我連吃飯住宿都成問題,更沒辦法體面而有尊嚴的活下去。在本文前面(後面還有)及《自述》中我已經舉了自己在惡劣境況下我現在愧疚不已的行為了。在壹個黑暗的、不講理的、恃強淩弱的社會,我自己也免不了沾上臟汙,生不如死,還有什麽勇氣活下去呢?

    說句激烈的話,假如對我實施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人都能很快被懲罰,該抓的通通抓起來,犯罪的嚴格按照法律判刑關進監獄,而且能夠保護我以後永遠不再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及其他各種傷害和打擊報復、不再受任何欺淩,誰找我麻煩就百分百“法辦”誰,再給我100萬人民幣(美元歐元更好,給我更多我也不反對),那我肯定不會自殺了啊。這當然是氣話,但是本質的確如此。壹方面不給我提供好的生存條件、基本的法治保障,壹方面又不讓我為抗爭而死,這是怎樣違背人性的邏輯?

    可是,香港的精神科醫生和法官卻以阻止我自殺為由,把我強制判入精神病房;精神病房的醫護人員也以擔心我自殺為由,把我強制關在精神病房。這不僅是對人自由的剝奪,也是對人天性的扼殺。而在大陸,同樣會以壹個人可能自殺為由將他/她關押在精神病房,關押幾個月、幾年,甚至終身。這就是東方式精神衛生體制的保守和陳腐:寧可讓人痛苦的活著,也不允許他/她有尊嚴的死去。相反,在壹些西方國家,安樂死已經擴大到許多無法承受心理創傷(而不僅僅是身體上患了絕癥)的年輕人:在荷蘭,壹位遭受性侵犯後患上PTSD(創傷後壓力綜合征/創傷後應激障礙)的20歲女性被允許安樂死,結束她痛苦的生命;另壹位荷蘭的29歲姑娘,也因為“患有邊緣性人格障礙,伴隨著嚴重的焦慮癥、妄想癥及強烈的自殺傾向(多次自殺未遂)”,最終被允許安樂死……而荷蘭現在又在起草新的法律,準備進壹步放寬安樂死的適用範圍,允許那些認為生無可戀、再活著沒有什麽意義的人選擇通過安樂死結束生命。除了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德國、瑞士也都允許壹定條件下的安樂死(而且是主動性的安樂死)。這才是人本主義的醫療態度和手段。當然,這些案例和提案也伴隨著巨大的爭議,但最終人們尊重了當事人的意願,為修改法律打開窗口,而不是逼迫她們痛苦的活著,更不是把她們強制關在精神病房讓她們喪失珍貴的自由與尊嚴。這就是東西方人文理念的差異、保守主義和進步主義價值觀的差異、是服從社會與集體的價值觀還是遵從個人意願的差別、遵循傳統扼殺人性還是發揚人道尊重人權的差距。東方文化影響下的這種壓制性的、陳腐性的、反個人主義的、保守性的社會風氣和精神衛生理念,傷害了多少追求自由、尊嚴、寧靜的生命啊。即便作為東方之珠的香港,個人的意誌也被制度的高壓與傳統的慣例所剝奪,壹個人生還是死,本人卻不能做主。這些包括警察、醫護人員在內的保守而愚昧的國民們,他們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在乎),什麽是生不如死;他們不知道,對有些人來說,自由、尊嚴、對公平正義的追求,比生命還重要。

    東區醫院精神科醫生逼人撒謊的行為很可惡。強迫人痛苦的活著而不讓人有尊嚴的死去的社會理念和精神衛生體制,是必須要改變的。

    2.關於聯系家人問題的麻煩與拖延;我父親試圖來港過程中的波折;對香港醫院嚴重的官僚主義、繁瑣誤事的形式主義問題的評析

    我沒有想到,關於聯系家人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竟然成為影響我在精神病房滯留時間延長的最主要因素,將我出院的時間延遲了兩周左右。也就是說,如果在這壹點上沒有麻煩,我很可能十天左右就能出院,而不是在精神病房被囚禁了23天。而且中間醫生還出過壹次嚴重差錯,如果不是我及時發覺和糾正,可能我還要待更久才能出院。

    ①關於醫生聯系我家人問題上醫院荒謬的規定及造成的後果

    兩位陳醫生都告訴我,需要和我家人聯系,有了家人對我精神狀況的佐證,才能夠確定我是否可以出院。關於由家人影響甚至決定住院者能否出院是否合理,我後面還要分析和舉例講述,不過這個問題暫時放到壹邊,先說醫生與我父親聯絡的曲折過程。

    我已經說過,在入院第二天,那位男陳醫生就已經記下了我父親的手機號。再後來兩天,主治醫生女陳醫生也記下了我父親的手機號。但他們並沒有與我父親聯系。我告訴女陳醫生,說可以把我自己的手機拿來,讓她和我父親通話,但是她不同意,說醫生是不能使用住院者的手機聯系家人的,這違反醫院的規定。我後來又問她,能不能用她自己的手機聯系我父親(我相信大多數香港人的手機卡都能打國際長途),她說這也是不行的。我當時就氣的不行,卻又不能發作,壹生氣她就會認為我在發病,更出不了院了。而醫院的辦公電話又無法打國際長途,這事就耽擱了。從此我的出院進程開始了漫長的拖延。

   我沒有想到香港醫院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有如此嚴重,沒有任何變通的余地。既然妳們想要通過我父親了解我的日常精神狀況(雖然明顯沒法了解日常狀況,我好幾年都不和家人住壹起),那就應該想方設法聯系到我父親,無論是用我的手機,還是醫護人員的手機,或者東區醫院任何壹部能打國際長途的手機、固定電話。醫護人員的和我的手機都在病房放著,用壹下非常便捷,但是為什麽就是不肯用呢?不符合規定?有明文規定說醫生不可以用個人手機或住院者本人手機聯系住院者家人嗎?如果沒有明文規定而只是約定俗成,那為什麽不可以變通壹下?如果有這樣的明文規定,荒謬不荒謬?後來這件事拖延了兩周,我就在想,如果是監獄,會不會因為壹些技術性問題,就額外將罪犯多羈押兩周?我在精神病房沒有自由,每天受各種管束,甚至偶爾還受欺淩,還要和各種精神病人呆在壹起,估計比在香港坐監獄都痛苦。然後就因為醫生不能用個人手機或我的手機給我家人打電話,就讓我在形同監獄的環境中多關押兩周?這是負責任的、人道的行為嗎?說句難聽的,讓醫生和護士與我換換位,他們住在病房被管制,吃飯睡覺整齊劃壹,每天穿著病號服無所事事、趿著拖鞋來回踱步,看看他們能堅持幾天、受不受得了。

    ②我父親試圖來港的波折

    這時,女陳醫生又問我父親能不能來香港,我說我也不確定,需要和父親再聯絡壹下才能知道。她的意思應該是,如果我父親能來,就更能說清我的情況,而且如果我可以出院,就由我父親直接領走,比較安全。其實,如果我父親很容易來香港,我也非常希望我父親來接我。

    但現實是,我父親來香港有很多麻煩。1.他沒有港澳通行證,如果辦理至少需要幾周時間,在縣城更麻煩,辦加急的也不見得順利(後來問了果然如此);2.他還要和我姑姑壹起照顧我奶奶,我奶奶完全癱瘓在床,且幾乎沒有任何意識,吃拉睡全都要我父親和姑姑照顧,家裏離不開人;3.我父親中風未痊愈,行動不便,身體虛弱,且有再次中風或突發其他疾病的風險,不方便千裏迢迢來香港。4.家裏非常拮據,我父親來港要花很多錢,他舍不得。

    不過那時我著急出院,雖然知道這些,但還是很希望父親能夠來香港。於是我給馮愛玲女士打電話,告訴她讓她聯系壹下我父親,而且再來探視我壹下,我用她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

    馮女士聯系了我父親,但是她說我父親告訴她,公安不讓他來。我當時以為因為我在中聯辦割腕,所以他被穩控了。但是聽起來好像又不像,因為沒有提及具體有什麽維穩措施如警告、拘禁什麽的。過了兩天,馮愛玲女士來探視我了,我才和父親直接聯系上。這時我才明白,我父親是覺得香港這個地方非常特別,壹般人是來不了的,大陸政府不會同意讓他來。我父親自從96年那次離職事件後,二十幾年來與社會脫節,加上後來腦中風,連智能手機都不會用,所以對赴港旅遊問題壹竅不通。於是我只能慢慢的、大聲的(他聽力不好)、重復著給他解釋,告訴他只要辦個港澳通行證就行了,最好能以探病為由辦個加急的,讓他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詢問。然後探視時間到了,也就沒辦法繼續說了。

    前面已經說了探視非常麻煩,所以馮女士只能壹周來壹兩次,其他時候只能用病房的電話聯絡。我只能通過馮女士做中間人,了解我父親那邊的情況。而我父親本來聽力就不好,馮女士說的又是香港口音的普通話,加上我父親具體內容表述不清,然後馮女士再傳過來,和我父親想表達的意思就不壹樣了。這種麻煩沒經歷過的很難體會,最大問題是容易耽誤事。

    經過幾次聯系,終於大致知道,我父親那邊說需要香港的醫院開具壹個證明。於是我告訴女陳醫生,她說會開壹個。過了壹兩天,她開了壹個英文的信函,我也沒註意寫的是什麽,應該就是證明我在這住院之類的。但是這時又有壹個問題,就是我父親不會用智能手機,發的圖片傳不到他的手機上,這可怎麽辦?我想了半天,感覺只能把圖片發給我認識的為數不多的幾個人,讓他們幫我把圖片保存,想辦法聯系到我父親,然後我父親再找有微信、QQ的鄰居或朋友來接收圖片,然後再打印出來交給公安的出入境部門。至於為什麽我不自己做這套流程,因為在病房裏我平常不被允許用手機,沒辦法長時間等我父親找到鄰居朋友接收。在通訊自由受限的情況下,就是這麽麻煩,還會耽誤事。許多政治犯被關進監獄的附帶傷害就包括沒有通訊自由,與外界聯系被切斷或嚴格限制壓縮,很多重要事情都被耽擱。

    然後,又是經過再三的懇求,他們才允許我坐在餐廳使用自己的手機半小時,將證明信拍照和發給朋友。這是我第壹次被允許較長時間的使用手機,而且還被他們看守著。

    ③首次被允許使用手機上網,聯系外界

    這時我已經有壹周以上沒有使用手機了。打開手機,我立即拿著證明信拍照,再拍壹張我手持證明信的照片,期間還被護士說不要拍到其他人。拍完之後,我請求護士能不能把照片發給朋友,讓他們轉給我父親(這就有點自我審查、習慣性服從的意味了),他們同意了。於是我打開微信,迅速簡短的把自己因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在中聯辦割腕自殺、被關到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事,告訴為數不多的幾個相對熟悉和見過面的人(前面已經說了,我以前求助過那麽多人,但是得到回應的、值得信任的,少之又少。而且很少的人中也大都也沒有加微信,發郵件則等不及)。這幾個人包括南方周末的C記者、湖南異見人士陳女士、紐約時報上海分社的鐘記者、壹位在香港上學的女權活動人士武女士、河南的壹位維權者劉先生……

    其中C記者我最熟,前面提到我和他有過十幾次郵件往來,他還和我見過面,在咖啡館請過我壹次,有壹次當面談話。本來曾經有壹次契機,他要報道我的事情,但是我猶豫了壹下錯過了。後來我再三懇求他報道我的事情,他卻又不願意了,機失則不再來,我喪失了被南周報道的唯壹機會。他的拒絕也是我不得不來香港的壹個動因。現在我第壹個想到他,就把情況大致告訴他,他就說“妳太不冷靜了(我走投無路了怎麽冷靜?)”,我問他能不能轉告壹下我父親,把我發的證明信圖片轉給父親,他問我為什麽不找家裏的親戚,我心想我家親戚都是老家農村的,早就不怎麽來往了(除了我祖父去世時,還有我父親中風期間短暫來過,也並不是情願),據我父親說有些親戚還和我家有矛盾、各種嫉妒(雖然我家現在都壹貧如洗了,但以前全家都是事業單位的,反正這些親戚的心態就是“恨人有笑人無”)。我當然沒辦法說那麽多,只能說聯系不到,希望C記者幫幫忙。他說這不行,他做不了,還是讓我自己聯系家人。估計是因為看我說在中聯辦門口割腕,他擔心自己牽連上政治麻煩吧。然後我發現他迅速把我拉黑了。習近平時代,輿論管制急速收緊,新聞界人人自危,生恐和公民運動、政治抗爭問題沾邊(雖然我當時並沒反政府,自殺時還帶著國旗,是和平請願),他這樣做也是能夠理解的。

    然後我又發給了陳女士,並且希望她幫我聯系媒體,把情況公開在互聯網上。陳女士又讓我補充了壹些具體情況,當即就同意替我把信息發到推特上。然後我才想到搞壹個群組,把幾個人拉到群裏。那位劉先生告訴我,他很快就會給我父親打電話。後來他還問了很多,但是時間有限,我沒辦法壹壹回應。而另兩位的回應就非常謹慎了。當然,我也能夠理解(除了理解,別的以後再說吧)。此外,我還用短信把信息發給了另壹位社運人士,同樣請求他聯系我父親。然後時間就到了。如果我寫壹份然後復制粘貼就會省很多時間,但是當時著急忙慌,腦子亂成壹團,就壹個個的回復,浪費了很多時間,然後轉眼就半個小時了,護士要把手機收走,我只能關機,把手機交給護士。至於接收到我信息的人究竟發不發、是否聯系我父親、能不能引起媒體關註,我就完全控制不了,只能聽天由命了。

    然後又進入了漫長的等待。我給馮女士打電話,讓她聯系我父親,她給我父親發了短信,但是沒有回復。我後來從我父親那裏才知道,當時他正在托人打聽情況,試圖讓其他人來香港救我出去。

    期間,我還接到我高考報名學校王老師的電話(正巧在我用手機時打來),說我父親聯系不上我,問我在哪。我只說了在香港醫院,希望老師轉告我父親。這位王老師幾年間在我報名考試方面幫了不少忙,我何嘗不想爭口氣呢,但卻沒辦法正常考學。有時候我的確會給別人帶來壹些麻煩,雖然從根本上說這些麻煩是其他人帶給我,我又傳導給其他人的。

    對我來說,每多呆壹天都是煎熬。我無法及時了解外部的信息,只能默默等待。

    馮女士又壹次看望我的時候,她給護士提出把我的手機拿出來,讓我用自己的手機和父親聯系,護士同意了(我自己早就提出過,護士不同意。如果他們早點同意多方便)。我給父親打電話,父親說辦通行證需要很長時間,辦加急的需要去省裏批準(這就是小縣城的麻煩),所以壹時半會來不了。我就非常慌張,希望他早點來,他讓我不要著急,安安心心在病房該吃吃該喝喝(在這種環境,我怎麽能安心的了?)。然後我問他有沒有接到其他人打的電話通知,他說接到了。我又催他盡快來,他說正在找人想辦法。然後我就告別掛斷了電話。我父親還告訴我不要關機。我每次只有馮女士來探視時或護士特許才能用手機,平均壹星期才壹兩次,剩余時間反正不許用,不關機就沒電了。他完全不了解情況,我解釋半天他也不明白。這不止我父親,許多人都沒住過封閉病房或者呆過監獄,根本不了解也不理解被關押者處境多麽糟糕、有多少不便。

    我拿著手機又聯系上次聯系的人,陳女士說已經把我的材料轉給了媒體“香港01”的壹個記者(後來她告訴我這個記者姓楊),其他的消息就沒有了。而那位劉先生則說,已經聯系上了我父親,但是我父親希望公安機關來把我從香港接回去,他自己不敢來(還是前面說的見識原因)。他們還在群組裏討論我父親有沒有被穩控的問題。其他幾個人也沒什麽回復,我也不好意思繼續追問。時間很快到了(馮女士每次探視都是4:30分左右來,所以只有半小時聯絡時間),我只好把手機交給護士。然後馮女士和我告別後離開。

    從這幾位為數不多聯系到的人那裏,我大致感覺到應該沒人關註我的事情。雖然陳女士已經將信息發出去了,但並沒什麽反響。而我父親明顯壹時半會也來不了,我還要繼續煎熬、在病房裏耽誤。

    拖了兩天,我在又壹次見到女陳醫生時,再次提出用手機聯系父親的問題,她依然拒絕。精神病房無法發火抗議的環境,也讓我沒辦法進壹步說什麽做什麽。而醫生則並不在乎拖延多久,她們按照傳統慣例行事,只想免除自己的責任,即避免我出院後自殺,而不考慮我呆在病房沒有自由的痛苦。

    又過了兩天,我父親打來電話,說很可能來不了了,因為我奶奶在家病重,家裏很難離開人;而他自己身體也不好,來香港太遠,還是希望我去深圳。他希望我自己告訴醫生我思維很清楚,完全可以出院。但是問題是醫生必須聽我父親親口說,我說沒有用(而醫生又拒絕用便捷的方式聯系我父親)。此前,我還讓我父親聯系壹下我母親,看她能不能來(我母親是高中教師,收入還算可以,還曾經出過國(旅遊),也不像我父親對大多數信息時代的事完全不懂,智能手機之類她當然會用。我出院和父親見面後,知道了情況。當時父親給我母親打了電話,說我在香港,她能不能來香港把我救出去。然後我母親就對我父親說“妳不是騙我的吧?”,拒絕來香港。不過這倒在預料之中,我父母之間的關系、我母親和我的關系壹直都非常不好。只是當時實在沒辦法,才想嘗試壹下,結果又多了壹次三方(我、父親、母親)都糟心的情況。

    這時,事情已經拖了壹個星期。在這壹周內,醫生並沒再問我太多事情,每壹兩天就是例行公事的把我叫到辦公室問幾句“感覺怎麽樣”的話。根據這些情況,以及兩位陳醫生對我說“妳暫時還不能出院,現在只是需要和妳父親了解情況”之類的話,說明對我的詢問和觀察也已經基本結束了。也就是說,如果醫生壹開始就和我父親通話,我就能提前壹星期出院(其實也就是出獄)。但是現實並不是這樣,相反還在拖。

    ④用了壹周時間等待社工,為此多在病房被監禁壹周

    醫生通過護士告訴我,打國際長途聯系父親,需要找社工。但是現在精神科唯壹的社工王姑娘去休假了(東區醫院精神科只有這壹個社工,也真是……),所以要等社工休假回來才能開始著手聯系我父親。然後給了我壹個電話號碼,是社工王姑娘辦公室的電話。我試著打了,第三次還是更多次之後才打通,是壹位男士接的電話,說王姑娘不在,要等到下周二。

    這也就是說,我需要如坐針氈的在病房多呆壹周,多在病房踱步七八天,除了偶爾看報紙無事可做的多失去自由將近300小時。而這些本可以免去,假如社工沒有休假而是正常工作的話。這和醫生因為醫院的“規定”而拒絕直接聯系我家人導致延誤我出院進程同樣嚴重、糟糕,造成的後果前面已經提及,就不重復了。醫院和醫護人員不知道人在精神病房被關押和在監獄並沒多少差別嗎?因為妳們的官僚主義、休假調整,就讓壹個被強制關押在精神病房的人白白多關押兩周,如果是拘留所或者監獄這樣平白無故多把人關押兩周,需要賠償當事人多少損失?相關責任人會受到怎樣的懲辦?關於中國大陸對精神病人的強制收治、任意拘留的新聞和研究有很多,揭示了中國大陸精神病院肆意侵犯他人自由的情況之普遍和嚴重。但香港呢?雖然相對來說程序比較嚴格,但是也可以因為各種亂七八糟的原因讓住院者強制延期關押於病房,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任意拘留的標準同樣遠比監獄寬松,隨便把人多關幾天壹點責任不用負(當然,在由“觀察不超過7天”到“延長觀察不超過21天”的轉換中,讓我在壹張新通知書上簽了字。但是延長觀察的標準是什麽?有沒有告知我或者家人(假如能聯系上家人的話)?此外,我也沒辦法拒簽。怎麽抗拒?不簽就能放我出去了嗎?)。

    還有,為什麽東區醫院整個精神科只有壹位社工?精神科僅僅在K4病房就有至少15位護士和護工,而整個精神科的社工只有壹個?或者其他社工不負責給香港之外的住院者家屬打電話?其他科室的社工不可以借調嗎?又是為了程序,就可以置住院者利益於不顧?壹位護工告訴我,“香港這裏原來是英國的,比較重視程序,什麽都按制度”。但制度難道不是為人服務的嗎?這種僵化官僚的管理,和大陸政府部門尤其公檢法機構的各種拖延、敷衍、不負責任、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作風有什麽區別?

    於是我每天白天就在病房裏來回走,走壹通就是壹小時,坐床上歇會繼續走。踱步時拖鞋棱把我的腳磨得更嚴重了,但是已經感覺不到多疼了(不僅心理麻木,肉體也麻木了)。只有這麽來回走動,才能排解沒有自由的焦慮。這種行屍走肉般的生活,又被人為的加長了壹周。喪失自由帶來的痛苦,前面已經提到過壹些。但其實,對精神狀況的破壞、身體變得更虛弱、心理上的打擊和挫傷,主要是在出院之後顯現的。我會在本文中詳細描述。

    這期間還度過了端午節。端午節加周末的三天假期期間,醫生都放假了,只有護士和護工在值班(似乎護理人員人數也減少了?不確定,反正感覺很冷清),住院者都被關在病房。醫生在病房外休息休假,而我則需要沒有自由的在病房裏等待醫生吃飽喝足玩好之後回病房上班,決定我何時出院。當然,病房夥食裏多了壹份粽子,估計價值二港幣吧。

   此外,我還看見幾個護士笑嘻嘻的哄著壹個看起來不太清醒的住院者吃很大的幾只粽子(應該是供給給護理人員的,明顯與住院者吃的不同),善意的想是在給病人過端午節,是壹種人道關懷。不過也可以詮釋成“在哄傻子玩”。至少這件事上,這些護士主觀上應該沒有惡意,但客觀上並沒有把病人當成需要平等尊重的人對待,從他們平日對待病人的許多言行包括表情笑意之類,都能看出壹二。

    等到端午節過去了,社工終於來了。這時離醫院通知我安排社工與我父親通話,已經過了壹周左右。

    3.打電話與探視--隔離中的縫隙、脆弱時的依托

    在病房期間,除了偶爾能看報紙和電視,以及吃飯,只有兩件事還能轉移註意力,成為脆弱無助狀態下的依托,就是向外打電話、和探視者談話。當然,這兩件事性質壹樣,也可以說是壹回事。

    前面已經說了,打電話是很麻煩的事。壹個問題是有時間限制,壹次只能打十分鐘;另壹個麻煩是打電話的人多,電話只有壹部,我正在打電話,後面的病人就不停的催,他們多數也沒什麽禮貌;反過來,我也得慢慢等其他人打完電話。站在旁邊等,有時候得站壹個小時;離開去踱步,回來其他人又占了電話……總之,打電話很麻煩,和求護士辦事、白天想安靜休息等病房裏其他各種事壹樣麻煩、困難。

    麻煩歸麻煩,電話總得打。我見縫插針,半趴在桌子上,壹只手支著桌子,壹只手拿話筒,和外界通話。

    “外界”對我來說並沒幾個人。我半數以上的電話,都是打給馮愛玲女士。整個被關押期間,我給她打了至少三十次電話,有時候壹天打好幾次,雖然往往每次只通話幾分鐘。訴說被關押而沒有自由的痛苦、請求她找人找媒體和想辦法救我出院等各種可能實現或不著邊際的想法、討論我回大陸後各種可能的命運、聯系我父親、催促她來探視我……越是無助、脆弱和孤獨,話就越多,內心越焦慮和急躁,同理心也被消噬的越嚴重--難以顧及馮女士工作的忙碌與她個人生活的自由。她每天工作都很忙:打電話時經常聽到她在相對嘈雜的室外;她有時也告訴我,她要工作、要陪家人,很忙。但是在病房中無依無靠的絕望感壓倒了同理心,我總是不斷的給她打電話,還催促她來看望我。

    她也是探視我次數最多的(其實只有兩個人探望過我,另壹位是林祖明先生),她那麽大年齡,每次來醫院都需要換乘地鐵(或公交),必然會在路途上--無論是從辦公地去地鐵站還是從地鐵站到醫院病房--奔波勞累(回程同樣辛苦)。她還要專門騰出時間,把事情早些做完或交給他人,才能來醫院探視。我從沒說“妳不來也沒事,少跑幾趟吧”,反而催她快點來、多來幾趟。現在想來很是愧疚。她壹般4點半來,只能談30分鐘(但是她在路上來回就要用兩三個小時)。她來了之後,我就問她能不能聯系媒體、找其他社運人士幫助我,還談到害怕回大陸遇到維穩、不測……以及許多事情。我還托她帶進來壹盒牙膏和牙刷,避免長時間不刷牙口臭,影響和醫護對話時醫護尤其醫生的印象,進而影響出院。結果馮女士第壹次帶進來的牙膏沒過壹周就丟了,護工也說沒辦法。後來我讓馮女士又拿了壹副。

    後來護士允許我用自己手機給父親打電話,我就趁探視時間和父親聯系,再擠出片刻時間向外發郵件、微信、短信。如果沒有馮女士探視,我就很難有機會給父親打電話。總之馮女士的這些通話、探視談話,讓我有了幾分安全感;為我與父親通話、與外人通信架起了橋梁;最重要是成為我在香港這人生地不熟的環境中唯壹的“熟人”(雖然被關押前我和她也只認識了不到十天)、最大的依靠,不至於叫天天不應的完全孤獨無依。她前前後後對我的幫助很多,以後有機會再報答吧,沒有機會那就非常遺憾,我也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打給職工盟和林祖明先生的電話頻次也是比較高的,雖然遠低於打給馮女士。我打給職工盟時,有時是壹位不知姓名的女士、有時是壹位姓洪的先生接的電話。那位女士似乎是普通職員,不負責具體事情,只傳話給洪先生和林祖明先生。那位洪先生接到電話後,大致聽了壹下我講的情況,告訴我林先生休假了(我真倒黴,那位社工王姑娘也在休假,不巧都讓我趕上了。或者香港人休假本來就頻繁),要我等他回來。而職工盟和其他人都不方便提供林先生的手機號碼(我此前記的那個找不到了),我只能幹等著。過了幾天林先生才返回香港。但他卻不在職工盟總部辦公,而是在另外壹處。於是,我只好打給職工盟總部,再讓接電話的職工盟職員傳話給他,直到他來探視我後給了我他辦公地點的電話號碼。

    林先生前兩次探視我時,我主要和他談了三個問題,壹是媒體能不能介入報道;二是能不能滯留香港或者去第三國申請難民,而不是被遣返回大陸;三是我被遣返回大陸的話,如果中共政府因為我在中聯辦割腕的事件對我采取壹些不利措施,我該怎麽應對。

    林先生告訴我,他已經聯系過壹些媒體如南華早報、明報,但是對方說不能只聽我壹面之詞,我的事情發生在大陸,不方便調查其他當事人,所以沒辦法報道。這真是很諷刺。因為我就是沒辦法和那些學生和老師對話,才希望用媒體的影響力和調查能力挖掘真相,有了媒體才能促成調查和對話。而現在媒體反而說因為我壹面之詞沒辦法報道,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麽。當然,香港媒體的確很難因為我這麽個無名之輩,而投入很多人力物力在大陸大動幹戈的調查訪問。雖然對我個人來說,我的遭遇毀滅了我壹生;但是對於其他媒體而言,我的事只是每天香港和大陸發生千千萬萬事件中的壹件,並不認為有重大的報道價值(雖然我相信如果他們有耐心和我當面詳談,會明白其中價值的)。林先生還問我為什麽要自殺而不等著他的消息,我心想即便等壹個月,不也是這樣嗎?我在大陸已經奔波了近兩年,耗盡精力和物質,不得不這樣選擇。關於我自殺的原因,前前後後我說了很多,在此就不詳述了。我對林先生也沒說太多,就是說等不及了,希望以自殺引發關註。

    關於避免遣返和申請難民問題,林先生說沒什麽可能性。我說如果回去會有很大危險,因為我畢竟在中聯辦割腕(雖然並沒喊反共反政府或其他政治性口號),遺書中還提到冀中星(遺書內容被中聯辦人員拍下),還參加了六四晚會和紀念李旺陽的晚會(雖然林先生此前就特意告誡我不要觸及這兩件事,我還是去了。除了本身很想參與紀念,我又有多少想借此得到政治避難的條件呢?毫無疑問,我的行為不是“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所以擔心至少地方政府會對我采取壹些措施,例如關進黑監獄和精神病院,或者直接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判刑。所以能不被遣返當然最好。我還提到了壹位叫談雅然的大陸女孩,她作為被領養子女,其居港權存在爭議,被法院判定為非法滯港,但在新聞報道後得到許多香港民眾同情,獲得了居留權。我告訴林先生這件事,說希望能夠和她壹樣得到港人同情和支持。不過現在我覺得這想法很幼稚可笑,我跟談雅然情況差別太大,在香港人眼中的形象也必然大相徑庭。以我的政治觀點和行為,許多港人對我不會有好感。出院後這幾個月,我對香港民間排外(其實主要就是“排陸”)情緒又多了些了解,發現港人對大陸人的反感程度之嚴重,遠超我以前相對保守的估計。而香港人對大陸人權的關註也在日漸消減,越發呈現“自掃港城雪、不管大陸霜”的狀況。即便對大陸維權人士,許多港人也不贊同給予多少支持,認為大陸人自己的事不應該影響到香港,而應該在大陸解決。(當然,2019年下半年香港“反《逃犯條例”抗議活動中大多數港人的表現,尤其其中壹些極端分子在線下和互聯網上的言行,讓我徹底明白了主流港人對大陸人的態度。當然,也有壹些對大陸友好的港人,但顯然是少數)

     那麽我回到大陸又該怎麽辦?林先生說,我的事情沒多大影響,除我之外也有許多大陸人到香港來維權,很多也沒什麽事。如果萬壹被捕,那只能聘請維權律師進行辯護(其實涉及政治的,聘請維權律師也基本沒什麽用(最多能向獄外傳個話),709之後連維權律師自己都被迫認罪了)。我說如果被關在正規監獄還好辦,如果被關在黑監獄或者精神病院又怎麽辦?林先生怎麽回答我記不清了,大概是說了些寬慰我的話。我告訴他,我希望在大陸能夠得到壹些人的幫助照應,這樣會更好壹些,無論是公益方面還是別的領域的人都可以。他說會考慮這個問題。我也給他說了幾個我算是有所了解的大陸社運或異見人士的名字,但他不認識沒辦法聯系,說會考慮找其他的人。然後他也做了壹些囑托。

    雖然現在我用文字回憶那段對話時條理清晰,但其實當時我都比較緊張,說話又亂效率還低,和被關進病房前那種思路清晰,對事情表述完整的狀況完全不同。至於我和林先生的其他通話、談話,會融入後面其他事情的記述中。

    另壹個聯系比較頻繁的對象是張超雄辦公室。我給幾個個人和媒體打電話,沒有得到什麽回應,本來不抱希望也不想再打電話了。但後來我看到記電話號碼的紙上還有張超雄辦公室電話沒打,於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撥打了電話。

    壹位男士接了電話,他告訴我他姓郭(後來才知道他是工黨主席郭永健)。我把我的情況跟他說了壹下,並告訴他我前些天曾經往他們辦公室發過個人材料的郵件,詳細情況都在郵件中。然後我就請求他是否能夠幫助我出院,以及關註我的維權和呼籲等事情。我還告訴他,支聯會的馮愛玲女士了解我的情況。他回復我說,他會看看我的相關材料。而且他認識馮女士,他會在問過馮女士之後回復我。我表達了感謝,結束通話。

    但我和郭先生只通話過這壹次。因為病房的電話只能打出不能打進,而郭先生也不常在張議員辦公室,後來幾次都是其他人接的。其中有壹次我打電話,接電話的男士說郭先生恰巧離開,他去追沒追上。再往後的至少5次通話,都是壹位姓梁的女士接的。她告訴我,郭先生是工黨的主席,平時工作很忙。我聽到郭先生是工黨主席時,很出乎意料,非常高興。落難時候更希望抱大腿,人性就是這麽的諷刺。我把前面告訴郭先生的話以及想補充的話又講給梁女士,希望她轉告郭先生。不過因為在病房裏那種狀態,加上每次打電話有時間限制和他人催促,我說起話來就又是比較亂,而且怕梁女士沒有記住,就重復好幾次,每次打電話說的大同小異。結果壹些重要的話沒說到,說過的連續重復,講的雜亂無章。我自己也知道這樣挺不好的,她也說我重復的太頻繁了,後來我就減少打電話了。這再壹次證明,人處於危機和慌亂情況下,思維和表達能力都變差甚至表達不清語無倫次,對他人的依賴性大大增加,臉面啥的也都不顧了。

    我也打給了蘋果日報。我看到病房報紙上有他們的聯系方式,就打了過去。我告訴接電話的女士,我在中聯辦割腕自殺,被關到精神病房。然後這個女士就打斷我,告訴我自殺不是正確表達訴求的方式,如果再說自殺醫院肯定不會讓我出院,還讓我不要再說了。我只好掛了電話。期間,我為了避免被護理人員聽見是打給媒體,還壓低聲音說話,就這壹位和我關系還不錯的護工還過來看了看(可能我壓低聲音拿著報紙打電話動作有些鬼祟吧,但是大張旗鼓更不行了)。如果是關系差的護理人員,估計更不允許我打給媒體了吧。

    打給明報和朱凱迪議員辦公室的情況,在前面已有提及,在此不重復。他/她們當然有權拒絕幫助。

    至於我壹直想見的梁國雄先生,雖然應該已收到了馮愛玲女士轉給他的信息,但可能他太忙,接收的信息太多,尤其在打官司(剝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向法院申訴,當時病房的電視中的新聞節目也報道了此事),或者別的原因,因此沒有空來看我,也沒有其他形式的回復。直到我出院也沒能和他見上面,也不知道以後還有沒有機會見到他了。

    由於我在香港並沒什麽朋友,加上在病房絕大多數時候不允許用手機上網,沒機會去查媒體和機構的聯系方式,我也就只打了這些電話。此外,我還趁為數不多的探視時,給十幾個人發了求助的電子郵件(絕大多數是大陸的),大致講了我割腕和被關在精神病房的情況,還附上了在病房特許拍照時(就是給我父親發證明時)拍的照片。因為只有每次半小時探視,我沒辦法挑出發給誰,只能隨機點壹些聯系人發過去。然而直到我出院(以及到現在),也並沒有壹個人回應郵件。有些人怕擔責任,有些人對我不了解,總之不願意惹上麻煩(然後我自己更麻煩了)。雖然此前我就連續求助失敗,但這次在中聯辦割腕後發求助沒有回應,恐怕也有我被關在精神病房的汙名化的影響。另外,如果是其他政治犯或因壹些更傳統的因素(如司法冤獄、強拆)做出激烈的行為,可能就會聲援了。而我是因為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這些別人誤認為“不嚴重”(雖然事實上非常嚴重)或者是“新興問題”(其實校園暴力自工業化時代以來就已經很普遍了;網絡暴力尤其社交媒體上的威脅與誹謗,也至少有了20多年歷史,最近幾年更是越發猖獗、急劇惡化),缺乏對其嚴重性的了解,也是這些人沒有回應的原因吧。

    雖然總體上聯絡的效率很低、大多數沒有起到作用,但是那少部分起到作用的,對我產生的積極影響還是很大的。我也想到許多政治犯被關押在看守所或監獄時,也會壹樣孤獨和無助。雖然他們比我堅強太多,但長期處在封閉的、基本沒有反抗余地的環境中,也都很渴望來自外界的幫助,至少是聲援和鼓勵。只有借助外力,他們才有可資抗爭的力量和空間;有外部及時聲援和呼應,他們的抗爭也才有更多的現實意義。對他們來說,每壹次探視、每壹通電話、每壹波聲援,都彌足珍貴。這會讓他們感到自己沒有與世隔絕,在精神上不再那麽無助,成為堅持下去的動力。即便他們在監獄無法聯系外界,如果獄外的人們為他呼喊、聲援,在客觀上也會讓他們的犧牲有了價值。

   (此外,我在支付寶的螞蟻借唄上有欠款(壹期1000多元,共計還有3000多元,當然我如果當時在中聯辦成功自殺死了,只能我父親代還了(事實上平時每次還款也是父親打給我錢,我死之後和之前還款來源壹樣,只不過我死了支付寶方面會聯系我父親,讓他還款。但我總不能因為這3000塊錢不自殺、放棄自己的抗爭吧,而且我父親會還錢給支付寶的)。而我此前從未逾期過(這個我和支付寶官方那裏都有記錄,此前(2018年5月及之前的每月)每次都是在還款日前還款,但因由滬赴港及在港花費太高累積了這麽多),為保持良好信用,我希望父親寄錢讓我還款,但他卻不放心,要等我出院才給我錢。於是我還專門讓馮女士查了香港支付寶客服聯系方式,我用病房電話打給香港的Alipay服務熱線,告訴她們我不是惡意逾期,希望她們記下來我的大陸支付寶賬號並對我的來電做記錄。她們讓我打大陸的,我說我在病房沒辦法打;她們又讓我借別人手機,我心想我自己手機平常都不讓用,借醫護人員的更不行了。即便後來在馮女士請求下,也只能有給家人打電話和求助的那壹點時間,無法等待支付寶客服慢慢溝通回應。然後和香港的Alipay溝通也很是麻煩,需要等待客服問詢其他人,而我這邊又有其他住院者也要打電話,然後經過好幾次通話、換了好幾個客服,才有壹位做了記錄。當時我還很在乎這個信用記錄。不過後來幾個月的落魄,讓我也顧不得征信這些問題了。後面我還會提到相關的事情)

    4.終於等到社工;關於醫院聯系家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中的壹些事

    過了端午節,社工王姑娘終於來了。

    王姑娘30多歲,普通話很好。她首先詢問了我入院的情況,我就把大致經過告訴了她。我說我原本以為在中聯辦自殺可以得到媒體的關註,讓我達到維權的目的。她告訴我,媒體不會關註,警察只會把妳(我)送到這裏(精神病房)。談話中,她拿出了壹個申請醫療費用減免的表格,告訴我如果無力繳納住院費用,就需要申請這個醫療減免。我當時還以為需要把這個手續辦完才能出院,心裏又涼了半截(後來才知道,只需要我填了表格交上去就可以了,不需要等減免手續批準)。我的確無力繳納住院費用。馮女士說我住在醫院估計壹天花去好幾百港幣住院費,壹位護工也說如果在私立醫院,壹天可能要數百甚至上千港幣。我被關在精神病房,又受罪又消耗香港納稅人的錢,簡直是“雙輸”。不過慶幸的是,不至於像大陸許多精神病院,因為家人不支付住院費,幹脆不許住院者出院(雖然這只是會導致住院費用累積更多。因此這個邏輯也很復雜很諷刺,相關案例、評析可以查到)。

    此後王姑娘才談到聯系我父親、讓醫生和我父親通話的問題。她告訴我,需要申請長途電話(具體怎麽申請她沒說),申請完畢才能讓醫生和我父親通話。我問她這個申請需要多久,她說可能需要幾天。然後我把已寫給醫生的我父親的手機號碼又寫了壹遍交給她。我也向她提及回大陸可能遭遇政治迫害,能否幫我聯系政黨和國際機構申請政治避難的問題(後來才想到她只是醫院社工,不是政治和社運社工),她說她只負責關於醫療費用減免和聯系我父親的事情,其他的她無能為力。

    她把我的壹些檔案材料拿出來,上面貼著西區警署的聯系方式,我才想起出院也會是西區警署接我出去(這壹點似乎被醫生忽略了,醫生說擔心我自己出院可能發生意外)。她問我在香港還有沒有別的聯系人,我告訴她我和支聯會的馮愛玲女士及職工盟有聯絡,然後把馮女士的電話號碼寫給了她。然後我道謝回病房。

    此後,我從護士拿要了我的手機給父親打了電話,告訴他要時刻保持手機暢通,註意接聽電話,醫生會找他問話。我告訴他,對醫生問的問題實話實說就行了。通話期間,護士就在旁邊,也只給我五分鐘通話時間。

    但等了壹段時間,醫生還是沒有打電話聯系我父親,關於辦理免除個人住院費用的手續也沒有處理。於是我給張超雄辦公室打了個電話,希望工黨的郭永健主席給社工打電話講壹下我作為維權者的情況,給醫院打個招呼,促使醫院早日聯系我父親,方便我早日出院。接電話的是梁女士,她答應會轉告。

    然後,是當天下午還是第二天上午,社工王姑娘就和我見面了。她問我是不是認識工黨的主席郭永健,我說認識。她告訴我郭先生給醫院打了電話,醫生馬上就會跟我父親聯系,她也讓我立即填報申請住院費用減免的表格。很明顯郭先生的電話起了作用。包括後來我不至於繼續長期滯留醫院,也可能和郭先生、林祖明先生打了電話關照、告訴他們我的情況有關。否則不知道還要多關多少天。我想,看來哪裏都需要找關系、求“貴人”,香港也不例外。有影響力、有頭有臉的人,和普通人說話就是不壹樣。我追求平等博愛、爭取公平正義,在現實裏卻還是需要利用某些特殊關系(雖然我和郭先生算不上認識,更不熟,僅僅通過壹次電話。他也是看在馮愛玲女士面子上幫我,而且是合理合法的幫助我,沒有任何違反法律和制度的言行。同樣,馮女士、林先生都是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幫助我的,也沒有任何違反法律和制度的言行)才能脫困,真是諷刺。(當然,醫院也可以冠冕堂皇的說,“我們不是看在誰的面子上,什麽時間給我父親打電話、何時出院,都是正常安排。”反正究竟是怎樣的,他們自己心裏有數)

    前面我提到有醫院人員在病房護士陪同下來病房征求意見。那已經是在社工給我父親打電話之後、我出院前壹周左右了。我當時就提出為什麽社工這麽晚回來,醫生又不直接聯系父親,影響我早日出院。那位護士(也是不知道名字)就跟我說,整個精神科只有這壹個社工,而且她和我(第二次)見面之後下午就幫助醫生聯系我父親,已經很快了。我心想,那還不是因為工黨的主席給妳們醫院打電話,妳們醫護和社工才重視的,否則不知又要拖到什麽時候。

    然後在她的指導下,我開始填申請減免醫療費用的表格。首先需要填住址,以及與誰壹起居住。我告訴王姑娘,我好幾年都獨自居住,來之前在上海市住了壹個月,此前三年(除赴京滬等地維權和呼籲外)則常住在河南新鄉市的出租房裏(而那位女陳醫生在這壹點上(即我是否與家人常住和現居住地)還沒社工問的詳細,如此馬虎不知道如何有準確診斷結果)。她就說那我填壹個人居住就行了,地址也填成了位於河南新鄉市牧野區的旅館。填到現在的收入,我寫上我父親每月給我的錢,不包含房費每月平均1000多元。至於現在個人財產,我說,現金只有在醫院保存的這幾百港幣和人民幣,兩張銀行卡裏估計都是只剩幾十塊錢了(的確只剩這麽點了,我在之前和後文都講述了我的具體經濟情況)。王姑娘說那就這麽填吧。我指著表格寫的需要提供銀行流水證明之類的說明問她,是不是需要把銀行卡拿到銀行刷壹下開個證明?她說不需要,既然現在不方便,直接填就行了。我不知道香港其他人申請醫療費用減免,是否也是這樣不需查實就可以隨意填寫。這對我的確是壹種方便,但是我覺得這種只憑個人誠信填寫資料的規定很容易讓人鉆空子(後來我在網上看到,有人爆料壹些來自大陸的新移民的確利用香港這個漏洞,在填報各種信息時弄虛作假,引起港人反感)。其他還有壹些內容記不太清了,也沒什麽特別需要說的。最後要簡單寫壹下申請理由,我就寫我是大陸維權人士,不得已自殺維權,沒有錢支付醫療費(雖然是被強迫消耗醫療資源的),只能申請減免醫療費用。填完之後我道謝回病房了。

    5.醫生與我家人通話;對以住院者家人描述來判斷住院者有無精神疾病/病情程度的不合理與危險的評析

    醫生與我父親、姑姑通了電話。通話開始和結束時,社工王姑娘都告知我了,因此可以推斷大約通話了壹個小時,也是醫生與我父親及姑姑唯壹的壹次通話。據我父親後來所說,女陳醫生問了壹些我的精神狀況,以及校園暴力的情況。我父親大致說的是:1.關於我的精神狀況,我父親說我的思維很清晰腦子很清醒,希望我早日出院;2.關於校園暴力,我父親說那些事已經過去了,都是比較小的孩子之間的沖突,(壹部分)事情也得到了解決。醫生問我父親,據他(王慶民)所說,曾經因受校園暴力而站到別人桌子上(鬧騰),被人拍下照片傳播,有沒有看見照片?我父親說沒有看到。3.關於我父親是否來港問題,我父親說家裏有病人,我的港澳通行證到期了,讓醫生允許我自己回去。至於我姑姑說了什麽,我就不得而知了。前面提到,大多數時候我跟她關系非常糟糕,所以我也沒法問(問了她也不壹定給我說實話),我父親也沒告知我。總之,東區醫院醫生與我家人的通話,僅此壹次、僅此約壹小時。

    那麽根據家人的證言來評判我的精神狀況是否合理呢?如果只是作為壹種參考,當然可以。但是如果把它當成判斷我精神是否正常、患有何種疾病及嚴重程度的決定因素,那就大錯特錯了。

    就我個人來說,我自從2007年上初中,就極少回家(大多數時候在出租房住,少數時候住校),也很少和父親見面(見面都是在他工作單位--縣中醫院,而不是家裏)。只有在2015-2016年,因為我父親突發腦溢血,中風後無法行動,我才不得不在我父親住院的醫院和他們待在壹起過壹段時間,也才見到好幾年不見的姑姑,且沖突不斷。我父親能夠行走後,我就又很少回去了。也就是說,在 2007-2018年這11年時間內,我很少和家人生活在壹起,他們不是很了解我的情況(而且我父親不會用智能手機,也沒辦法微信QQ之類視頻交流,只能用電話和短信)。此外,我和父親、姑姑還有明顯的價值觀差異,對校園暴力、網絡暴力及對我造成的傷害程度有很不同的看法,我與我姑姑還有激烈的矛盾沖突。這都導致他們無法準確證實我的精神狀況如何、所說的情況是否為真。

    以我父親關於校園暴力事件的回答為例,我遭受校園暴力時,他都不在場,也只對壹部分事情知情,對有些事並不知道或只了解個大概。例如我的照片被人散播的問題,他們大多數都是背後傳播,且我被孤立和排擠,絕大多數時候看不到他們朋友圈,我主要通過欺淩者對我的拍照舉動和歧視行為推斷,以及聽個別好心同學的轉述,我自己只偶然看到過相關圖片,是在2012年初在網吧電腦上登陸QQ和微博後看到的,其他網絡上對我的威脅、關於我的侮辱誹謗言論(例如“早就想打他”、“精神病患者也能上學啊”之類),我也只親眼看過壹部分。而當時我已離開學校,認為事情可能就過去了。我更知道法律程序非常艱難,而且越是怕他們傳播他們更會傳播,所以也就沒有保存和起訴(當然後來我追悔莫及,沒想到惡劣影響持續數年、惡毒誹謗傳播到新的學校)。而我父親連智能手機都不會用,平常也不和我住在壹起,他怎麽能看到相關照片和言論?至於是否真的有相關照片,許多同學和老師都清楚,尤其2011年底在河南師大附中高二13班那件事鬧的很大。當時我因連續遭受校園暴力等原因憤懣至極,晚自習時站在壹個與我有糾紛的學生的桌子上大吵大鬧,班內30多個參加當晚晚自習的學生都在圍觀,有的人就拍照,連外班的都圍在窗戶和門口圍觀,也有人對著我拍照或錄像,至於看到過相關照片的,經拍攝者的朋友圈傳播,估計有成千上萬人。所以我說的難道可能是假的或者幻覺嗎?(當然,這些復雜而具體的情況,醫生是無法從與我累計也就兩三個小時的談話中了解到的)

    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嚴重性,我個人遭遇巨大創傷,尤其歧視、孤立、威脅等冷暴力,最終無法正常學習、多次休學退學、高考失敗、前途毀滅。我父親雖然對此有所了解(只要有時間和機會,我都在給父親講),為我轉學付出很多,也曾經為此去過學校很多次和老師溝通(尤其2008年,去過至少幾十次),但他總認為事情已經過去了,換個學校就沒事了,對於網絡暴力傳播速度快範圍廣、破壞力大的特征也不了解(他自己不會用智能手機也不會用電腦),要我從心理上克服、向前看,並不能體會我精神上受到的巨大創傷、名譽上的嚴重破壞及造成的長久現實影響。

    我父親對我遭遇的校園暴力問題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是眾多校園暴力受害者家長的普遍心態。校園暴力問題之所以得不到重視、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和家長的輕視、不在意關系很大。我父親還算比較重視,多次去學校交涉的,還有許多家長連管都不管。更有甚者,本身就是經常虐待子女的家庭暴力施暴者,更不會關心孩子是否受校園暴力傷害了。此外,在未成年人中也流行被欺負不應該找家長和老師的風氣,如果不自行解決或不吭聲,而是依靠家長和老師,就會受到歧視、排擠、孤立和更多欺淩。這就導致受欺負也不敢跟家長說。

    而家長的這些反應(或者沒有反應、不知曉)恰恰也就是校園暴力加害者敢於欺淩的原因:被欺淩者沒有家長撐腰保護。而被欺淩後無法得到家長保護,更受欺淩,然後惡性循環,以致於長年累月生活在流氓校霸的拳頭和運動鞋之下,甚至在廁所被群毆,還有的被性侵(雞奸),受盡侮辱無人相救。還有些欺淩者會把這些欺淩過程拍下來,以供娛樂取笑、威脅受害者,而這些視頻、照片很難被家長(無論是受害者還是加害者家長)看到。我親眼見過其中壹些情形,也看過互聯網上許多他人敘述和新聞報道的案例(之所以被披露,大多是欺淩者拍攝欺淩視頻,然後“不小心”公之於眾)。因此,通過學生家長了解孩子是否遭遇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遭遇校園暴力的程度,顯然在大多數時候是不準確、不完整的。而精神科醫生通過我家人了解我遭遇校園暴力的情況,以研判我精神狀況,顯然也是容易誤判誤診的。

    (關於我的個人經歷,尤其經受的校園暴力傷害的具體情節,都在我另壹篇文章《壹個“特殊”學生的自述》中有非常詳細的描述,在此就不展開講述了。看到之後我相信會判斷出我所說的是否為真。而且我願意與當事人對質,如果警方、學校、通訊運營商、相關網絡平臺願意配合調查更好。而且我在《自述》末尾附上了涉事人名單。而關於上段所述校園暴力問題的分析及案例舉例,我在《關於校園暴力成因、危害及如何治理的思考》中也有具體分析,相關案例和新聞也可以在網上查到,在此也不詳述了。之所以不詳述,是因為如果具體展開講,會占非常大的篇幅,並使本文及現在這部分敘述偏離我想表達的重點)

    不止我個人如此,許多僅僅根據家人證言而判為精神病並強制收治的行為,都會存在這樣的問題。家人畢竟不是本人,不是24小時生活在壹起,甚至長期分居不同地點,不可能充分完全的了解壹個人本人的精神狀況和言辭真偽。而且醫生和這些被收治者家人溝通時間非常短暫,很多也就幾個小時甚至更短,怎麽可能清楚完整的了解壹個人的精神狀況呢?法院判案都需要曠日持久,而醫生診斷就憑這幾句證言?當然如果結合了被收治者在病房的表現,那就會好壹些。但是事實上,許多醫生僅僅只靠被收治者家人的證言就長期關押,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以上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因為這些是非故意、非主觀惡意的行為。真正可怕的,是壹些人因家庭矛盾,利用親屬身份誣陷家人為精神病,捏造事實,故意將家人送入精神病院;或者誇大家人精神疾病的嚴重程度,將普通的抑郁癥、焦慮癥描述為更有危險性的狂躁、精神分裂癥等,然後將家人送入和監獄高度雷同的環境之中。再有的,是對於確實有精神疾病但是已經治愈可以出院的,家人卻拒不簽字同意出院,導致精神病已經痊愈或不需要再住院的被收治者繼續被關押在精神病院。

    關於這個問題,在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曾在中國擔任過六年法官的殷馳教授,和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所長,也是資深中國事務專家孔傑榮教授共同撰寫的《中國的精神衛生、強制收治和任意拘留》壹文中有清晰闡述:

    “根據《精神衛生法》的規定,兩名精神科執業醫師的診斷決定就足以另壹名患者被收治入院(而且可能是收治終身)……中國有許多被收治住院的精神病人在正常服藥的情況下都能夠正常生活,但卻多年甚至終身被困在精神病院。世界衛生組織2001年的壹份報告估計,世界上每四個人當中就有壹人在人生的某壹時點會罹患精神性或神經性障礙……若要出院,必須克服包括其監護人在內的多重困難……諷刺的是,第三個也是最常見的障礙,是家庭成員時常出於各種原因,對醫療機構做出的患者已經康復並適合出院的專業決定持否定態度。他們或拒不出面到醫院辦理出院手續,或試圖反對可以出院的診斷決定。他們不希望自己的正常生活被打擾,或有時在涉及例如遺產繼承的案件中,他們也許希望可以繼續享用本應用於被收治住院患者的財產……”

    而被家人誣陷或誇大病情送入精神病院或類似機構關押的案例,是非常多的。在社交媒體、各種網絡論壇上時常可以看到這種事(例如前面我舉的壹位女生因為和父親吵架被送入北京安定醫院的事件,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主流媒體上也有不少報道,包括央視的《今日說法》都曾經報道過相關案例。在此選取《鄭州晚報》首發,被“民生觀察”、“新浪河南”與知乎等多家網絡平臺轉載的壹個案例,案例中壹位老板被前妻誣陷而被抓進精神病院,全文如下:

    “鄭州汪飛(汪w樺)董事長事件

    編輯

    汪飛被精神病

    49歲的汪飛(化名)是河南省酒類銷售的大腕兒,他經營著壹家酒業銷售公司,自己是董事長。

    2012年7月20日,他早早來到公司,和員工壹起忙碌著生意。不知何時,壹輛救護車停在公司門口,車上下來6個彪形大漢,直奔汪飛而來。“就是他!”瞬間,汪飛就被幾名彪形大漢包抄並按倒在地。還沒等在場的員工楞過神,汪飛就被控制得嚴嚴實實,繼而強行搜身,手機、勞力士手表等物品被全部擄走。“妳病得很重!”“我沒有任何病,我沒有……”不容分辯,汪飛就被強行架上救護車,拉到了鄭州某精神病醫院。

    等汪飛明白時,他已徹底失去了人身自由。醫院戒備森嚴,他被綁在病床上。“我真的沒有病,正常得很。” 被強行拉到這家“戒備森嚴”的精神病院後,只要有機會,他都極力向醫生解釋自己沒有精神病,然而醫生根本不聽,反認為“病人”已失去理智,是不想配合治療。汪飛說,進到醫院,“我的手腳全部捆綁到病床上,腰間還系壹根繩子,這樣的捆綁持續了24個小時”。住院後,醫生、護士強行撬開汪飛的嘴巴“餵”藥,還註射針劑。汪飛稍有解釋或不配合,醫護人員就打他。因為病房“與世隔絕”,他的活動範圍僅限病房、樓道,裏面都是穿著病號服的精神病人。沒人可以溝通,也不準和外界聯系。

     醫院不放人

     2000年,他和前妻離婚,因經濟問題他們發生過矛盾。

     汪飛的前妻“委托”精神病院把汪飛非法拘禁在精神病院。汪飛辯解:“如果我是精神病人,還會有人來找我做生意?”

     接受“救治”的第三天,趁有人到病房探望,汪飛多次乞求後,得到壹位病人家屬的憐憫,給他使用手機。他的四弟小汪接到求救電話後,聯系律師參與營救。當天下午2點,他們趕到了這家精神病院。折騰了幾個小時,醫院仍是不放人,小汪無奈報警。民警明確告知院方,憑直覺“患者”汪飛沒有精神病。院方負責人和醫生均聲稱沒有家屬,也就是汪飛的妻子同意,醫院無權“放人”。

    “入院”第四天,小汪和律師再次來到精神病院,要求出院。但是,醫院醫政科長宋某、精神科主任王某仍解釋,“誰送來的誰接走,必須要有汪飛的妻子殷女士到場才能放人”。“殷女士不是他的妻子,他倆早離婚了。”汪飛弟弟說。但是院方說:“他們是不是夫妻,醫院不負責查實。”

     胞弟、公安民警、律師反復交涉,鄭州某精神病院就是不“放人”。

汪飛知道這壹切都是前妻“設計”的, 可是,他不明白,醫院為什麽不做檢查,單憑前妻的壹句話,就認定他是精神病人。“被精神病”80多個小時,醫院逼他口服、靜脈註射藥品,並被無端捆綁、毆打,苦不堪言。

    小汪又向幾家媒體反映,迫於各方面壓力,當晚6點30分左右,已失去人身自由長達80多個小時的汪飛才獲得自由。

訴訟和索賠

    為討要說法,汪飛將醫院告到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

    律師認為,精神病院非法收治正常人,限制汪飛人身自由80多個小時,嚴重侵犯他的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要求賠償20萬元。院方逼迫他吃藥,並遭到無端捆綁、毆打,嚴重侵犯他的身體權、健康權,要求賠償10萬元;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共計40萬元。並要求醫院公開道歉。

    院方承認,後來得知汪飛和殷女士已辦理了離婚手續,但當時,殷女士拿出兩人的戶口本表明兩人還在壹起生活,而且她還和孩子壹起送汪飛來醫院治療。醫院還舉證說,“病人”汪飛不積極配合治療,打罵醫護人員,為穩定情緒,才給他使用了藥品。根據精神病診治流程只有送病人入院的殷女士才能簽字,為其辦理住院和出院手續。因殷女士壹直不願出面才導致汪飛住院三四天。

    法院認為,精神病院僅憑殷女士辦理的住院手續,就擅自派人將汪飛帶往醫院診治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汪飛的身體權和自由權。

    最終判決,醫院當面向汪飛賠禮道歉,並賠償汪飛精神撫慰金3萬元。

    2013年元旦前夕,收到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判決書的那壹刻,汪飛熱淚縱橫。

    說法

    精神病院收人誰說了算? “醫院憑壹面之詞就能將人強行帶走?”汪飛非常困惑。

    可喜的是,我國《精神衛生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防止醫院和醫生“錯判”“誤判”,《精神衛生法》增加了法律救濟渠道,規定精神障礙患者或者其監護人、近親屬認為行政機關、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侵害患者合法權益的,可以提起訴訟。”

    根據殷馳和孔傑榮兩位教授的文章分析,《精神衛生法》是“可喜”的嗎?看完他們所寫的文章全文就會明白,該法不僅有重大缺陷,而且在中國如今的政治社會環境中,相對進步的部分也根本無法得到真正而普遍的執行。

    這位化名汪飛的先生是大老板,有金錢和親朋好友,也有壹定社會地位,因此在朋友、警方和媒體的幫助下很快出院並且得到了壹定的補償。而那些沒有金錢、地位、人脈的呢?例如壹位知乎用戶在問題“為什麽沒有受害者對楊永信進行報復”下的匿名回答,雖然點贊很少,但講的很有道理(楊永信的網戒中心和豫章書院這些機構毫無疑問也是另類卻也符合“精神病院”定義的監禁機構):

    “因為“受害者”們能力不足,要是智商情商夠的話,哪會和父母鬧到被送進網癮學校的地步。(間或聲淚俱下哭壹場間或撒撒嬌間或誠懇跪地懇求改過自新,人家吸毒多少年家人都舍不得送去強制戒毒的大有人在。)

    哪會連離家出走都做不到就被家裏押送進網癮學校。家裏人要計劃終極手段了少年們居然壹點不知道,反正不想讀書了怎麽不離家出走。出去洗盤子發傳單當網管當代打也比被關起來(壹開始受害者可能不知道電療那麽痛苦)好吧。

     那些真正聰明伶俐有獨立能力或者敢殺敢打的網癮少年,是不會進網癮學校的。受害的那些,沒能力制定精密的復仇計劃,沒能力籌集萬把塊的活動經費,沒足夠的情商聯絡幾個當年的“同學”並不被人發現,最主要也沒毅力,只能網上打打嘴炮造造輿論。

    明知道自己仇恨的人在自己的壹畝三分地上活得自在得意。

    ……”

    所以,每壹個被曝光出的“汪飛”“被精神病”的遭遇背後,就有壹千、壹萬甚至更多個沒有被曝光、沒有討得公道、甚至永遠都會被關在精神病院沒有自由的“被精神病”的人。是的,是人,是天性自由的生命。而且很明顯的,隨著近年來新聞自由的日益收緊,對負面報道的壓制越來越嚴,能夠得到媒體關註和披露的“被精神病”案例只會越來越少以至趨近於零;得不到報道,甚至發不出聲音的,則會越積越多,如萬人坑裏的骷髏,堆擠在地下永不見天日。

    就例如知乎上另壹個昵稱為“飛g天空”在“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問題下的回答,這個人幾乎沒粉絲,回答時間也很晚,因此本回答只有10個贊和7個評論,但我卻看的心驚肉跳:

   “首先說結論:無法證明!!!我家小區對面就是市級的心理醫院(群眾口中的所謂精神病院)!沒有圖片沒有故事,只有壹個簡單的真事!

    這個醫院不算繁忙,院區裏大片停車位出租,所以我在裏邊租了壹個車位,醫院後是壹大片綠地花園還有籃球場,附近社區居民晚上常去遛彎,所以醫院裏很多普通人往來(這是背景)。

    壹天周末中午我剛停好車,看見醫院正門處幾個人在爭執,走進了看到是壹個中年男人,壹個略微年輕的女人,壹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人,圍著壹個坐在輪椅上的中年女人。

    那中年女人對把著她胳膊的年輕女人說:我沒病,別送我進去。

    那年輕女子敷衍著:嗯,妳沒病,咱就進去看看。

    中年女子搖頭,猛然起身想要離開!

    三人把她圍住,死死拽住她。

    她哀求:我真沒病啊!

    年輕女子轉身進了醫院,大抵是去喊醫生了。

    中年女子對壹直拉著她的二十歲左右的年輕男人說:傻孩子,妳把媽送進去媽就完了。

    她兒子目光茫然卻並不說話。

    過壹會,醫院裏沖出幾個推著急救車膀大腰圓的護工。

    女子被架上了急救車。

    其時,四周很多人在圍觀,議論紛紛。

    我曾問了壹句那女子身邊的親屬:我看她不像有病啊?

    但沒有人理會我……

    而除了我這句半疑問……至始至終,再沒人幫她說壹句話,也沒有人聽她說壹句話,更沒有人認真回她壹句話。

    因為大家認為她是精神病!

    盡管她打扮得體,言語清晰,思路也未見混亂,更不曾做出暴力舉動,但她還是被送了進去。



而我始終記得她被人死死壓在急救車上後說的壹句話,也是唯壹的壹句話:我完了!



    是啊,她完了!

    壹輩子被打上精神疾病的標簽,壹輩子只要有自我情緒的流露,觸及了誰影響了誰,就會被道德綁架:妳看,我就說她有精神病吧!



    而當時說完那句話,她就再也不掙紮了,這可能就是哀莫大於心死吧……

無能為力,只有記錄!”

    這樣的事情,不知道全國每天、每月、每年,會有多少起。當然,這個回答贊和評論都很少,發帖者也幾乎沒粉絲(雖然連續幾個月都有贊同、回答的軌跡,而不是死賬號),真實性如何呢?看文中所說的情形,是符合如今中國大陸強制收治的現狀的。此外,也沒有看到其編造該故事的動機、沒看到有什麽利益相關。而且,這種沒有幾個贊、沒有多少轉發(如果在微博等可轉發平臺上),只有現實或網上只言片語的記錄,才是普通人受難後輿論反應的常態。得到廣泛關註的受害者,上了微博、新聞頭條的,則是萬裏挑壹,不幸中的大幸了。

    在輿論相對自由的年代,壹些被家人誣陷而送進精神病院的案例得到了報道,從自由派的南方周末到代表官方的央視,這些影響力巨大的媒體都報道過,然而又如何呢?這麽多年有什麽改觀嗎?精神衛生領域的強制收治方式有改變嗎?那個《精神衛生法》和差不多同時期頒布的《反家暴法》等看起來比以前有所進步的新法律,得到有力執行了嗎?得到普遍執行了嗎?有哪怕10%的受害者因之獲益了嗎?和習近平治下高壓維穩、犧牲弱勢的實際政治方針比,這些好聽好看的空頭法律又有什麽鳥用?

    除了制度和法律的缺陷,還有保守文化下精神衛生理念的落後。我前面就提到香港東方式精神衛生體制的保守性,大陸自然更是如此。我認為,壹個人首先是他/她自己,而不是其他家人的附屬品、連帶物。因此,由其家庭成員決定送入精神病房治療,本身就是違背當事人意誌、侵犯人權的。哪怕壹個人有精神疾病,也應該在醫院及中立的第三方科學判斷並給予其本人充分申訴、辯護和選擇權基礎上,決定是否應該住院治療、住院多久、何時出院,而不是由其家人決定。如果壹個人精神狀況如何全憑其家人壹張嘴(或幾張嘴)決定,醫生完全聽信其家人的壹面之詞,這難道不是比證據不足情況下制造出的司法冤獄更具危害(也更荒唐)嗎?而當醫療機構認為病人已經痊愈,不應該再需要其家人簽字才能出院。他的病既然已經好了,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當然要尊重其本人的意願,憑什麽還要由其家人決定其是否享有人身自由?如果不改變將被收治者與家人捆綁的精神衛生體制,那麽強制收治制度就是家庭暴力的幫兇、親屬構陷的工具。此外,對於那些親人亡故、與親人離散的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又如何對待呢?沒有家屬,就要永遠被關在精神病院嗎?

    關於精神衛生制度和理念的弊病,在此就暫時只講這麽多。我前面已經講了很多,後面還會再分析。

    6.壹次醫生嚴重疏失險些讓我在精神病房又多關押壹到兩周

    女陳醫生和我父親、姑姑通完電話後,把我叫到辦公室。她告訴我,她已經和我父親、姑姑通了電話,了解了我的情況。我問她我何時能出院,她說要等我父親和姑姑來香港之後。我非常驚訝。因為我父親此前明確告知我他不會來香港了,我姑姑更不可能來香港。他兩個都來了,我奶奶誰來照顧?我們家又請不起家政,也不放心請便宜的家政人員。我又問她,我家人確定要來?女陳醫生說,他們說要來,只是證件有些問題,需要等待。我當時整個人腦子就暈了,因為這和我從父親那裏聽到的完全不同。沈默之後,我說那好吧,我就等他們來。

    出了會見室,我立馬準備給馮女士打電話。我忍著急躁等前面的病人打完電話,撥通了馮女士的號碼。我告訴她,不知道為什麽,我父親突然又要來香港了。她說如果來也好啊。我說,問題是我父親以前說不來了,現在為什麽又要來?我請求馮女士給我父親打個電話或者發短信問問,我父親究竟來不來。我也告訴馮女士,我和我姑姑有激烈的矛盾,是不是她從中作梗,給醫生說要來,然後故意耽誤我出院?我對這些壹概不知,只能在病房裏猜測(當然這些又不能給醫生說,說了這些猜疑她只會認為我在發病)。馮女士說她會問的。然後我道謝掛斷了電話。

    我整個人處於焦慮不安之中。因為我無法了解究竟發生了什麽。監禁的壹個危害就是信息的隔絕。在這封閉病房裏,我無法與父親聯絡,也沒辦法幹預到外面的情況。難道真是我姑姑故意搬弄是非、破壞我正常出院?或者只是發生了誤會?也或者我父親真的改主意要來?或者中國大陸公安人員已經幹預過了?與外界隔離的環境,讓我對事情真相壹無所知,腦子壹團亂麻。我只能指望馮女士早點問清楚。

    後來我想,幹脆求壹下護士拿出我的手機,直接問壹下我父親。然後,我找到壹位年齡約50歲的護士(他工作牌反著,看不到名字),我告訴他,我父親對我說不來香港了,而我又聽醫生說我父親要來,所以我不確定怎麽回事,希望給父親打個電話問清楚。他說手機在存放病人物品的櫃子,不方便拿。我說我情況特殊,聯系父親需要用自己手機打長途,所以護士把我手機放護士站了。他說他會看看。然後他看到的確在護士站抽屜裏,於是他同意我打電話。

    我開機撥號,然後打開免提,以便讓護士聽到(我猜測我父親很可能不會來,估計醫生搞錯了,所以打開免提讓護士作證,後來證明這個做法很對)。然後父親接了電話。我就問我父親醫生大概問的情況,他就把我前面已提到的那些回答告訴了我。他說他告訴醫生的是,我(王慶民)的港澳通行證要到期了,家裏有病人,去不到香港,讓我自己回去。此時我立即示意那位護士註意聽,然後我告訴父親,醫生誤會了,以為妳要來。我父親讓我再給醫生重復壹下,說他去不了了,然後告訴醫生我(王慶民)思維很清晰,不會自殺,讓醫生允許我出院。我說好的,然後掛斷電話。因為我開著免提,站在護士旁邊打電話,整個內容那位護士都聽的壹清二楚。

    我立即對那位護士說,妳都聽見了吧,我父親並不會來香港。他說聽到了,會記錄下來告知醫生。我說我需要看壹下他的名字(否則如果醫生不信,我找誰作證呢?),希望他把工作牌翻到正面。他壹開始覺得不必要,我請求了好幾次,他才同意。我看到他名字叫李w拱。我擔心他沒有清楚記錄或者醫生不相信,所以再三叮囑他轉告醫生通話的具體情況。因為我從父親這裏聽到了和醫生不壹樣的說法,而且我父親的消息有利於我提前出院,所以我說話和表現有些激動、興奮(我當時也就是看起來很高興,語氣興奮些,並沒有做任何激烈舉動,連聲音也是正常音量)。他要我不要激動,否則醫生看到了就認為我情緒不穩,不讓我出院了。我只好壓著興奮,盡可能不表現任何高興情緒。這也是很諷刺的事情,連表達正常情感都不行。精神病房裏的規矩時刻都在提醒這裏是精神病房,住院者不許擁有正常人理所應當擁有的各種權利,包括表達喜怒哀樂。即便笑出聲音、說話語速快壹些激動壹些,都是被看成情緒波動、不正常的。

    那麽醫生為什麽說我父親要來香港?很明顯是醫生聽錯了。這個肯定和口音差異有關。女陳醫生是香港人,平常多使用香港話,普通話屬於“外語”。而我父親則是說的河南方言或者不常用的跑調的普通話,然後雙方口音差別就很大了。女陳醫生對普通話的掌握,就像中國中等水平大學生對英語的掌握,說的很流利,也完全聽得懂純正的英語,但是聽英語方言就不行了。所以女陳醫生就聽錯了。具體哪裏聽錯,我估計是我父親說“通行證到期了”這句。他是指我在香港滯留期限到了(我父親當然不能準確說出“滯留”之類名詞),然後女陳醫生聽成我父親的通行證到期了,以為要辦證之類以便於來香港。我父親說要我出院之類的請求她肯定也沒聽清楚,導致錯誤沒有得到糾正。此外,我父親中風後,聽力下降、說話也不很清楚,可能會答非所問,也會影響醫生理解。這件事也證明,醫生和我父親的溝通質量不佳,甚至出現誤聽。在溝通質量如此低下,甚至出現聽錯我父親來港與否這種低級錯誤的情況下,醫生如何能從我父親那裏清楚的了解到我的精神狀況和過往言行?如果從我家人那裏聽錯的是關於我的精神狀況和言行,那是不是會導致誤診?

    即便只是聽錯我父親是否來港,也已經算是醫療事故了(我不知道從法律上這是否可以判定為醫療事故,但潛在後果是嚴重的)。因為如果我不及時聯系父親,而是等我父親久不來港才發覺,或者馮愛玲女士下壹次探望時才聯系到父親,那就會嚴重延誤我出院的期限。如果我沒辦法聯系到父親,完全等醫生看我父親不來才重新聯系,那會拖更久。而且即便我聯系了父親,聽到了他不來港的消息,在沒有護士作證的情況下,醫生肯定信她的耳朵而不是我的轉述,說不定以為我“妄想癥”呢。然後我只能等她下壹次聯系父親(我請求她聯系她當然不會聽,至少壹星期內很難答應;答應了又得等和社工安排協調)。因此醫生的誤聽導致我多在病房呆壹到兩周甚至更長,是完全可能的。

    那位李護士安慰我,說妳早晚都要出院,即便搞錯了也沒什麽,最多也就在醫院多待壹兩周。我心想,如果壹個被拘留15天的人,因為監獄失誤多關了壹星期,他要受多少罪?按規定應該如何處罰失誤的獄政人員?精神病房和醫院壹樣,都會讓人喪失自由。至少對我來說,喪失自由是非常痛苦的(我相信對大多數人也壹樣)。再說,如果因為多呆壹段時間,因為精神病房糟糕的環境,把我真逼瘋了,我忍不住發起火來,僅僅做壹些在正常環境下不算很嚴重的行為(如大街上吵架、輕微肢體沖突的行為),那就惡性循環出不了院了。這樣的後果比在看守所和監獄更惡劣。難道不是嗎?總之這絕不是什麽好地方,多呆壹分鐘都沒好處。還是前面那句話,讓醫生和護士與我換換位,他/她們住在病房被各種管制,吃飯睡覺整齊劃壹,每天穿著病號服無所事事、趿著拖鞋來回踱步,看看他/她們感覺如何。因醫生疏忽大意,變相“非法拘禁”的行為,後果、造成的傷害是很嚴重的。但這位女陳醫生和護士居然不當回事。而病房其他醫護大抵也是這樣想的(難道會不壹樣?)。

    在此舉出知乎問題“精神病院中發生過哪些令人細思恐極的真實事件?”中,壹位叫“惜h”的用戶的回答(該用戶迄今獲得4100多贊同、370多感謝、270多收藏,該回答獲得4.1k贊、375感謝,283評論,這是她最受歡迎的壹篇回答):

“22歲入院

由於在家常態是閉著眼 不說話 流眼淚

被強制性用塑料膠布綁住腿 當時只穿秋衣秋褲 頭發很臟 塞在後排座 連夜開到南京腦科醫院



沒有心理咨詢 沒有醫生面診

直接把我丟在醫院住院部

晚上精神分裂的 幻聽躁狂的 從小智障的 …

各講各的 很大聲

剛進院都要被綁起來觀察

我被綁在床上

這樣的環境讓壹個被監護人認為是有抑郁癥的人 懷疑所有的壹切 喪失安全感 充滿絕望





見到許多不同病癥的人

都是世間特別的人



細思極恐的事的體會是 人很孤獨 無所不在枷鎖之中”

    即便沒有直接的虐待,投入這種環境,本身就是可怕的事情。甚至比監獄還沒有自由,被捆綁、被當做“非正常人”,甚至就是“非人”。此外,這些病狀較輕甚至只有普通抑郁的,還會被重病患者“交叉感染”,惡化精神狀況。普通人和重癥精神病人在壹起都會受不了,何況精神相對脆弱的抑郁癥患者。我在香港遭遇的比這輕壹些,但被捆綁、喪失自由、和有著各種明顯不正常言行舉止的人在壹起,怎麽可能不恐懼、焦慮,這是在治病,還是逼人得病、發病?

    因此,東區醫院醫生聽錯我父親的陳述,難道算不上醫療事故嗎?是不是和其他內外科壹樣,給住院者/病人帶來了潛在損失?然而會有誰被追究責任呢?即便中國大陸,出現司法冤獄、在監獄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哪怕關15天,原則上也可以獲得國家賠償,責任人也可能受到處罰;如果在精神病院,無論關多久,即便最後證明沒有病,絕大多數也會不了了之,壹分錢都不會賠償、壹個人都不會處理。這種“誤診”或者說工作失誤與普通內外科診療不同,帶來的不是清晰可見的損失而是隱形損害,造成的損害不易被外人發覺和量化;而更糟的是,住院者在入院時就被貼上了“精神病人”的標簽,他/她們的指控很難像普通人那樣得到采信。這和我在前面評論“屯門醫院傷害老人致死事件”中提到在精神病房發生的虐待事件無法與普通科室發生的糾紛壹樣去投訴,是壹個道理。所以,哪怕耽誤了壹兩個星期,甚至更久,也會不了了之。

    (當然,數月之後我才知道什麽是瑪麗醫院和東區醫院真正的惡劣行為,這耽誤壹星期相比而言都幾乎完全不算事了)

(四)出院前的經歷與波折

    1.醫生勸阻我維權;對大陸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維權者的案例舉例及分析、引述相關權威文章和調查報告

    和我父親通話之後,我的出院問題終於提上日程。

    確認我父親不會來香港後,我又見到了女陳醫生。關於誤聽問題,她只說已經知道我父親不會來了,根本不提她自己聽錯的事,更沒有認錯、道歉。對這些醫生而言,估計她/他們認為住院者大抵都是“病人”,沒必要當公民來尊重的,也不覺得她的疏忽導致我可能多關幾個星期甚至幾個月算什麽嚴重的事。至於責任問題,她腦子裏恐怕完全就沒有,作為醫生並不比市井民眾有任何更高的道德和責任心(雖然地位越高職責越重,責任也應該越大)。以回避掩飾了過錯後,她就開始與我具體談論關於我出院及出院後的問題。她問我出院後是否還繼續維權,我說我會采用溫和的方式(其實我自殺前也是采取溫和方式維權的)。她說,能不能把這些事情放下來,重新生活,意思是不贊同我執著於維權。我說,我是希望通過把我的事情發到媒體上,然後進行呼籲,讓社會公眾關註、了解這些校園暴力受害者遭受的苦難;希望能夠把受害者組織起來,互幫互助,也就是用建設性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制造仇恨和破壞)。在出院前夕的幾次談話中,她多次建議我放下過去,放棄維權。當然,這從她的角度無可厚非,因為她通過和我父親聯系,誤認為我遭遇的校園暴力情況並不嚴重;而她的“職業責任”,是避免我出院後再做出過激行為如自殺。她認為我再次維權就可能再次做出過激行為,因此勸阻我不要維權。我擔心如果我說要堅持維權她不讓我出院,只好說我會放下過去、找工作、重新生活。

    我對這種勸阻的看法是,他/她們根本不了解受害者遭受的痛苦嚴重性和現實處境。對於我的個案,幾位醫生(包括前面提到的瑪麗醫院的)也沒有理解我的維權與呼籲中包含的訴求的必要性。關於我的維權動機和目標,在本文第壹章已經有詳細闡述。我因受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傷害,身心遭受嚴重創傷、前途毀滅,無法正常學習和工作,怎麽可能壹筆勾銷?而且除了維權,我也沒有別的路可走。說句不好聽的,妳們這些醫護人員能替那些校園暴力加害者彌補我的青春、學業及其他連帶損失嗎?能幫助我恢復錦繡前程嗎?即便不說那些巨大的傷害,哪怕能給我幾個月生活費讓我渡過難關嗎?妳們100%不能,妳們只是把我關起來讓我受罪,還浪費香港納稅人的錢。所以為什麽要阻止我維權?

    更重要的是,我所做的事和追求的目標,是希望通過媒體報道、政府重視、知名人士參與,引發社會各界對普遍性(而非個案)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的關註,推動制度化法治化防治措施的建立與執行,保護、救助、補償受害者……總之,我是用正大光明的手段,呼籲用建設性的方式解決在中國乃至世界上普遍存在的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問題,是在做好事、實事、進步的事。為什麽做好事也不可以呢?我不是害人而是在救人,是在為同病相憐的受害者護權利爭權益、避免未來的孩子們重蹈我和許多受害者的悲慘覆轍。為什麽要阻止我做這些必要而又稀缺的事情?張平宜救助麻風病孩子時、高耀潔呼籲關註艾滋病問題時,應該阻止嗎?難道要勸她們“別去救人”、“不要呼籲”嗎?

    香港的精神病院/精神病房的醫生對於維權者只是有所勸阻,即便客觀上有問題,主觀上並沒有惡意,甚至她/他們還自以為是好意,醫院對於維權者也不太會隨意收治(我畢竟有自殺行為,哪怕後續治療也有許多不合理的)。但中國大陸則完全不同。通過將維權者、上訪者、民運社運人士、各種異見人士關進精神病院,以打壓維權活動和社會運動,已經成了中國大陸地方政府頻繁使用、中央政府默許和縱容的慣常手段。而習近平上臺以來,這種“被精神病”手段變本加厲,且在高壓維穩、新聞管制的狀況下,受害者欲逃無路、求告無門。

    在此舉出維權新聞網站“民生觀察”(因中共的打壓,網站在中國境內無法看到,除非使用VPN)對湖北棗陽被精神病人衛秀雲的采訪作為典型案例(重點內容用粗體標出):

“《專訪湖北棗陽被精神病人衛秀雲》

作者:民生編輯1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8-08-29 23:19

采訪對象:衛秀雲(女)

時間:2018年7月24日

地點:湖北省棗陽市沿河西路

    共產黨壹黨專權下,壹些手握公權者借“被精神病”來打擊報復維權者,來解決影響地方穩定大局的“不穩定者”,這壹現象已經不僅僅是道德的問題,更是壹種野蠻的非法手段。強行“宣判”壹個健康人為“精神病人”,反映出公權力不受制約下對公民私權的肆意摧殘和踐踏。對涉及私權的公權力使用,僅僅依靠立法禁絕公權力為心術不正的當權者所用,無異於空中樓閣平地起、鏡花水月思中存。必須從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多黨競爭的頂層設計上予以有效制衡,才可能將公權力真正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去。也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改變飲鴆止渴式的公權力對私權的粗暴侵害,有效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不斷增強民眾的安全感,實現公權私權並行不悖基礎上的和諧穩定、長治久安。

    本網獲悉,湖北省棗陽市太平鎮會計衛秀雲(女),因堅持揭發單位領導向下級部門索賄問題,被鎮領導和維穩警方多次送進醫院精神科“強制治療”。2018年7月24日,本網誌願者來到湖北省棗陽市找到了衛秀雲,對她做了壹次被精神病情況的專訪。



全文如下:



誌願者:衛秀雲妳好!據棗陽維權人士白建強介紹,您因為常年舉報鎮領導的索賄問題,多次被政府維穩部門送進精神病院關押“診治”,我們想對這壹情況做壹個了解,對妳做壹次專訪可以嗎?

衛秀雲:好的,我願意接受采訪,希望大家關註我的悲慘遭遇,希望大家幫助我進壹步維權。

誌願者:請問妳是為什麽事情被地方政府送進精神病院“診治”的?是什麽人送妳去的?

衛秀雲:我原是棗陽市太平鎮的壹名會計,因鎮政府時常向下面的村委會索要數額不菲的財物,而我家也是村民出生,深知各村委的艱難,所以就於2004年開始舉報鎮政府的腐敗行為。但是,不曾想我的舉報非但沒有人查處,反而被上級透露給了太平鎮鎮政府。事後,鎮政府就把我調離了崗位,並且時常對我威脅恐嚇,為此我就開始到襄陽市和北京信訪局上訪,之後鎮政府就將我列為穩控對象,多次將我非法拘禁在家阻擾我出門信訪。我第壹次被送進精神病院關押是在2005年的元月3日。

當天,我們太平鎮的鎮政府工作人員馬偉(音)帶領多人,以幫我解決問題為由把我騙到湖北省武漢市,到了武漢市他們幾人就把我押送到“武漢大學人民醫院”精神科交給醫院關押。期間,醫院的醫生問我們鎮政府工作人員說:“她真的是精神病人?”鎮政府人員說:“她很偏執,喜歡上訪告狀,所以不管妳們醫院要多少錢,只要妳們給她弄壹個精神病(病例),我們就長期把她關在這裏,妳們醫院可以創收,我們鎮政府也可以防止她去北京上訪。”事後,我就被關在這家醫院裏壹天,次日該院的壹位領導來查房,發現我不像精神病人,就要求醫生為我做壹次精神疾病體檢,體檢的結果顯示,我的精神狀態在正常範圍(有檢查結果證明書)。醫院院長得到這個消息後,就立即通知精神病科室的醫生說:“趕快通知鎮政府讓他們24小時之內來把這個人領走,如果鎮政府不來領,就通知她的家人來領,這樣偽造事實把壹個正常人關進精神病院是很嚴重的違紀問題,如果被曝光,我這個醫院院長恐怕都當不成了。”後來,我的哥哥接到通知趕到醫院來把我接出了醫院。我和哥哥返回棗陽市後,我又開始繼續上訪舉報。

上訪期間,我又多次被鎮政府人員和警察非法綁架、拘禁,時間最長的壹次是棗陽市維穩警察把我拘禁在北京的壹個收費室內長達七個月之久。

誌願者:妳此後還有沒有再被關精神病院?

衛秀雲:有。大約是2006年1月4日,我們鎮政府的壹名工作人員突然通知我說“妳舉報成功了,政府和檢察院決定給予妳獎勵和補償,妳趕快到檢察院去辦手續。”,等我到了檢察院門口,鎮政府的幾名工作人員就壹哄而上,把我綁架到了襄陽市精神病院關押“診治”。期初,是鎮政府人員的幾個人把我推進醫院的,進了醫院後,又由醫護人員管控我,他們很快就搶走了我的隨身物品,然後扒掉我的外衣和皮帶、鞋子,把我捆綁在壹張大鐵床上,開始給我強行灌藥,而我就拼命反抗,他們就使勁的把我的雙手勒緊,直到把我捆綁了六天六夜無力反抗後,他們才給我松綁。松綁後,我的雙手已經被腫脹麻木,失去了正常功能,時至今日都沒有恢復,12年了,我的雙手依然嚴重紅腫疼痛,完全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基本殘廢了。還有,他們接連6天給我強灌不明藥物,導致我的眼睛出現病變,長期流淚。

誌願者:妳知道綁架妳去精神病院人員的姓名嗎?

衛秀雲:知道,是太平鎮黨委書記王興國(音)以及婦女主任等黨委委員6人綁架我到精神病醫院的。

誌願者:妳還記得那家精神病醫院的名稱嗎?

衛秀雲:記得,是湖北省襄陽市“安定醫院”(音)的四病室。

誌願者:醫生有沒有給妳檢查妳是否患有精神類疾病?

衛秀雲:沒有給我做檢查,醫院偽造了壹份病例說我有精神病,並且醫生還多次恐嚇我說:“政府把妳交給我們,就是要整治妳喜歡上訪告狀的毛病。現在,我們把妳和瘋子們關在壹起,妳怕不怕?看妳還上訪不上訪了?”

誌願者:妳在醫院裏有沒有被毆打的情況?

衛秀雲:有啊!他們接連六天給我灌藥,而我拒絕服用這些不明藥物,這時醫護人員就會揪住我的頭發,打我的臉,然後捏住我的鼻子,再用筷子撬開我的牙齒往嘴裏灌藥。有壹次,我咬緊牙關堅決拒服,他們就拿來壹雙筷子強行撬我牙齒,結果把我的壹顆門牙都撬倒了,嘴唇也撬破了,鮮血直流他們也沒有住手,接著他們把筷子插進我的嘴裏亂撬,直到撬開我的嘴把藥物灌完才放手。灌了藥以後,我就開始慢慢暈厥過去,毫無知覺,就連大小便都失禁了,醒來後我發現床上滿是汙垢,呼叫醫護人員給我松綁清理,他們也不肯。直到現在,我的這壹顆牙齒都沒有恢復,牙齒已經變黑還經常流血,我的嘴唇到現在還有壹塊明顯的黑色傷疤。

誌願者:妳跟精神病人住在壹起有什麽樣的感受?

衛秀雲:醫生把我和十幾個女精神病人關在壹起,這些女病人有老有少,她們是真正的精神病人,她們會時常突然大喊大叫,或者突然高聲唱歌,特別是在半夜裏她們也會有這種情況,非常恐怖。還有壹些病人會將床被蒙在頭上到處亂跑,跌跌撞撞,讓人難以入睡。也有壹些病人會突然齜牙咧嘴,像是要打人的樣子,我很沒有安全感,精神高度緊張。我覺得,鎮政府把我關在精神病院還有另壹種企圖,就是她們想以此來恐嚇警告我,讓我以後不敢再去上訪。再有,她們把我送進精神病院“診治”並偽造病例,這樣她們就可以說我是壹個精神病人,以後我的上訪舉報行為,就會被認定為無效信訪。

誌願者:在妳被關精神病院之前,妳的日常生活都正常嗎?有沒有在醫院查出患有精神病?有沒有暴力自殘或毆打傷害他人的情況?

衛秀雲:在我被關精神病院之前,我的日常生活壹切正常,從來沒有查出過我患有精神類疾病,我們家族也沒有精神病遺傳史,我也沒有暴力自殘和傷害他人的情況,我與工作單位的同事及鄰居都相處的不錯。

誌願者:妳最後是怎麽出來的?

衛秀雲:是我被關了六天六夜,我女兒的爺爺得到消息後,專程趕到襄陽市“安定醫院”強烈要求放人,不然他也要去上訪告狀,我們鎮政府怕事情越鬧越大才通知醫院放我回家的。

誌願者:經歷了被關精神病院的折磨,妳此後還敢去上訪維權嗎?

衛秀雲:剛被放出來的壹段時間確實有心理陰影,心有余悸,畢竟在裏面被捆綁了六天六夜備受折磨。但是,隨著我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我開始克服了恐懼,我覺得應該感到害怕的是那些違法犯罪的政府人員,而不是我。之後,我在家調理了壹段時間,修養了壹下身體,而後就又開始踏上了上訪維權之路,時至今日我依然在堅持上訪舉報,目前我已經取得了壹些勝利,這就是棗陽維穩部門已經答應給我和女兒被他們毆打賠償三萬元錢。

誌願者:妳的女兒也被維穩人員毆打了嗎?

衛秀雲:是的,我女兒在北京上大學,有壹次我躲過維穩人員的監控跑到北京準備上訪,棗陽市的維穩人員就追到了北京市,但是他們壹時找不到我的人,就找到了我女兒的學校。到了學校,他們謊稱是鎮政府給我女兒送助學補助的,以此把我女兒騙出了學校,我女兒走出學校後,他們就把她拖到壹處偏僻處拳打腳踢,把我女兒打的遍體鱗傷。此後,他們就要挾我女兒撥打我的電話求救,我接到女兒的電話後趕忙跑來,結果,維穩人員就把我強行綁架回棗陽拘禁了很多天。事後,我要求他們賠償但遭到拒絕,為此我又多次上訪投訴,最後經過我多年的努力,他們最終答應賠償三萬元。雖然他們對此事做了賠償,但他們對其他的迫害行為卻沒有賠償,所以我還是要堅持上訪舉報。

誌願者:好的,謝謝妳接受我們的采訪,祝妳早日維權成功!

衛秀雲:也謝謝妳們的關註,希望社會各界給予我幫助。謝謝”

    中國各地政府將維權者強制送入精神病院關押的行為,在近年來已經普遍化、常態化,成為政府官員和精神病院管理者乃至醫護人員心照不宣配合默契的潛規則,成為維穩體制的組成部分。因此,像衛秀雲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僅僅“民生觀察”網站“被精神病”壹欄就有近500條信息,涉及200-300名維權者。而在另壹個維權網站“維權網”中,也有129條信息,其中的壹些可以與“民生觀察”網站的信息互相印證。更可怕的是,由於以下種種原因,能得到披露的“被精神病”事件,只是中國大陸比司法冤獄還可怕、更無法申冤的“被精神病”案例的冰山壹角:上訪者遭受政府打壓壹盤散沙很難聯合、信息閉塞、普遍沒有較高知識文化水平(這壹點對於寫作和口述的質量有關鍵影響),很多“被精神病”的維權者沒有能夠與維權網站等取得聯系,即便聯系上也表達不清情況;政府對新聞自由打壓異常嚴厲,維權網站維護人員被抓捕(例如報道該案例的“民生觀察”網站負責任劉飛躍就被抓),采訪報道維權者“被精神病”案例困難;政府和精神病院普遍抵觸媒體采訪……

    在這個案例中,受害者衛秀雲僅僅是因為舉報貪汙腐敗,就被政府兩次送入精神病院,並在醫院遭受殘酷虐待,飽受創傷,還留下了後遺癥,無法正常生活。但某種程度上,她還是幸運的(其他更多的人是不幸的):1.她第壹次被關在精神病院,醫院因擔心被媒體曝光而釋放了她。而時間是2005年。那時中國新聞自由度較高,各種侵權事件、維權事件較多的被曝光(例如廣播和電視節目經常通過暗訪,調查和播報地方政府的種種劣跡),精神病院及醫護人員受到壹定程度的監督和制約(雖然依舊有“被精神病”危險,例如她2006年第二次被關精神病院,就無媒體報道)。而2013年至今,已經沒什麽新聞自由了,負面報道被大規模封殺,揭露政府黑暗面報道更是寥寥無幾,所以這種“被精神病”事件很難在大陸媒體傳播。而海外的/防火長城外的網站在中國大陸影響力極小,絕大多數民眾看不到,在這些網站或媒體曝光,對官方和醫院幾乎沒有任何實際影響。2.她的家人壹直支持她,並且千方百計的營救她,在她公公的“鬧”和堅持下,她才得到釋放;她哥哥也幫助她。但從整體上看,許多家人因為感情冷淡、家庭矛盾及政府逼迫,對因維權“被精神病”的家人不會去救、不敢去救、不盡力救(更不用說那些主動把家人送進精神病院的了),都會導致受害者長期甚至終身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而那些永久性被關在精神病院的維權者,更易受醫護虐待(因為不怕他/她們說出去),也永遠沒有機會訴說苦難和申冤了。還有壹些沒有直系親屬、形單影只的,就更悲慘了,被抓進精神病院往往根本無人知曉,有人知曉也因不是親屬而無權要求醫院放人。

    在此列舉壹部分中國“被精神病”並被關押/曾被關押在精神病院的維權者或政治反對派人士:羅映華、李金平、錢進、胡荻、焦延壽、王群鳳、鐘亞芳、林秀麗、徐武、鮑俊生、耿兆紅、韋朝芝、張軍、王培劍、王國印、屈良富、邢世庫、陳翠玲、王誌鋒、朱漢、李小萍、許大金、張治、張文和、曹孫忠、何芳武、彭蘭嵐、張海彥、朱明霞、孫立勇、都玲、施根源、宋再民、劉偉、馬勝芬、黃枚芳、尤寶芬、沈佳君、朱廣花、潘顯陽、辜香紅、夏付年、汪荷娣、陸立明、丁建勇、鄧光英、蔡應蘭、任迺俊、李本鳳、潘斌、張起、王守安、陳碧香、張吉林、劉剛(非為六四學生領袖那位)、曹繼月、楊誌祥……他/她們中有些完全沒有精神病,精神狀況正常;有些因為蒙冤受屈、維權受挫、被打壓迫害,貧病交加,導致焦慮抑郁恐懼或別的精神疾病,但是並沒有自殺或傷人等危險行為及意圖,不需要被關押起來封閉治療;即便有個別的確有較嚴重的精神疾病,治愈、病情緩解了也應該被允許出院……但是他們大都被非法關押,而且無論關押還是釋放,往往都是不合程序、需要家人或維權界難友費盡周折或求或鬧,才可能救出。即便被允許出院,往往也是由政府而非醫院決定。當然,他們還是相對幸運的,因為得到了輿論關註(沒有得到關註的自然上不了維權網站),而且其中有壹些人地位和知名度很高,如作家、學者/大學教師、維權領袖/著名維權人士,容易得到關註和聲援,所以他們中壹部分已經獲釋。而沒有被披露的,不知道姓名的,都是沒有知名度的維權者、上訪者,他/她們恰恰被關押更長久、受難更嚴重,或許永遠都要被關在精神病院,受到折磨也無人知曉。當然,在許多縣市,人們或多或少都知道這樣的壹些事,在知乎和微博上時不時能看到類似評論。但由於言論控制尤其刪帖、禁言、封號,所以大多數事件不為人知。即便爆出的也往往沒有具體的姓名、地點及基本情況。於是,壹個個鮮活的生命,毀滅於精神病房的牢籠中。

    關於中國泛濫的“被精神病”的狀況,在前面已提及過的“紐約大學法學院研究員,曾在中國擔任過六年法官的殷馳教授,和紐約大學法學院亞美法研究所所長,也是資深中國事務專家孔傑榮教授共同撰寫的《中國的精神衛生、強制收治和任意拘留》”壹文中有著精準的分析和批判:

    “在中國,每天至少有上百人被精神衛生機構強制非自願收治入院。在這些人當中,有的是通過其所涉案件的刑事程序。毋庸置疑,對壹個嚴重罹患精神障礙的患者是否收治,如何收治及收治多久,是壹個日益嚴重的世界性問題。在政府采用多種方式對公民進行拘留的中國,這些問題已被證實尤其嚴重。

    ……

    在對精神障礙患者進行強制收治方面,任意拘留的可能性很大。就此,中國在保護公民人身自由方面仍大有可為。盡管《刑事訴訟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定不盡完善,它們至少旨在分別為所謂的犯罪分子和違法人員提供壹些基本的保護。就算那部新出臺的令人心畏的《監察法》--雖然與精神衛生強制收治毫無關系--授權壹個新的國家機構對政府官員或者國家相關管理人員因涉嫌各種不當行為而進行留置(盡管該期限很長)。但是,中國政府利用精神病院以及其他不太惹眼的壹些機構,包括針對吸毒和賣淫人員的強制戒毒中心、收容教育所、“政治再教育”基地和“黑監獄”等,利用這些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監管的方式,對公民進行任意拘留的做法,已經受到廣泛批評。

    ……

    目前,在中國精神障礙患者非自願住院治療的程序中,沒有屬於真正中立的第三方的壹席之地。根據《精神衛生法》的規定,兩名精神科執業醫師的診斷決定就足以令壹名患者被收治入院(而且可能是收治終身),無需聽證或者司法許可。因此,沿襲前蘇聯的模式,精神病院應官方要求對個人進行強制收治已成為打壓持不同政見者和人權活動分子的便利手段。根據中國壹非政府組織“民生觀察工作室”最近的壹份報告,中國的醫療界“在對批評政府的人士以精神障礙需要住院為由進行拘禁方面,繼續向官方妥協。”

    《精神衛生法》本身也因為過於寬泛而難以適當貫徹。“精神障礙”是該法規範的疾病。令人遺憾的是,該法卻將其模糊的定義為“由各種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或思維等精神活動的紊亂或者異常,導致患者明顯的心理痛苦或者社會適應等功能損害。”盡管該定義外延寬泛,毋庸置疑,並非所報道的這全部1億多遭受不同程度精神問題困擾的中國人都需要非自願住院治療。正當程序在如此重要的決策過程中的缺席,仍會損害數以百萬的人們免於被任意拘留的基本自由權利。”

    同樣,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捍衛者(CHRD)”撰寫的《“最黑暗的角落”--中國精神病非自願收治濫用報告》也對中國“被精神病”情況的泛濫的原因作了細致的分析(也附有許多個案佐證):

    “2011 年 4 月的壹天,淩晨 2 點,徐武撬開窗戶,通過鐵欄之間的縫隙,從武鋼職工二院精神科的監護病房裏逃脫。四年之前,徐武所在的單位與警方壹起,違背他的意願,將他送進了精神病院,直到他逃脫。

    徐武說,他沒有精神病,而是因為向政府部門投訴他的工作單位而被強制收治的。但是,他被醫院診斷為患有“妄想癥”,並且癥狀在四年內沒有絲毫減輕。在成功逃脫後,徐武到廣東參加了壹檔電視節目的錄制,講述了他被原單位迫害和被強制收治的驚心動魄的故事。離開電視臺時,徐武在南方電視臺大院內被7名操武漢口音的男子(其中壹人聲稱是警察)塞進壹輛出租後離開。徐武隨即被帶回了精神病院,但卻由此引爆了中國精神病強制 收治的輿論風暴。在網絡上,人們對他是否有精神病,以及醫院、武鋼和當地公安機關在將他關押在醫院的行為是否違反了法律展開了熱烈討論。

    中國的精神病非資源收治制度就像個黑洞。壹個公民僅僅因為有精神病,甚至僅因其家 庭成員、雇主、公安機關或者其他國家機關聲稱他有精神病,他/她就可能因此而無固定期限的“消失”掉。

   據官方估計,中國每年有 80 萬人被送進精神病院。 他們中的許多人就像徐武壹樣,是被強行收治的。醫院接收這些人後就禁止他們離開,除非那些決定將他們收治的人(送治人) 同意他們出院。在醫院裏,病人作決定的權利被剝奪,除非醫院或者送治人也同意該決定; 後者還在法律上被醫院視為該病人的“監護人”。被強制收治的病人還要接受藥物和電擊在 內的強制治療。中國的法律法規目前並沒有對病人的精神狀態以及收治的合法性進行獨立審 查的規定,病人也沒有請求司法復核和委托律師的權利。病人與外界的通信權利在通常下也 被剝奪了。

    非自願收治制度濫用背後的原因

    不健全的法律制度以及司法不獨立是目前非自願收治被濫用的主要原因。中國目前還沒 有壹部專門保護精神障礙者群體的法律。盡管有若幹部全國性法律涉及到了非自願收治的某 些方面,例如《刑法》、《警察法》等,但相關條文不僅用詞模糊,對非自願收治的具體情形和程序也沒有做出明確規定。壹些地方立法機構也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對非自願收治進行規範,但是這些法規對非自願收治的情形的規定過於寬泛。此外,目前不管是全國性法律還是地方性法規,都沒有對收治程序中的司法復核作出規定。壹旦病人提起對醫院或者送治人的訴訟,法院往往不願意處理並為非自願收治的受害人提供有效的司法保護。

中國政府於 2011 年 10 月發布了《精神衛生法》(草案),但草案提交人大表決的時間尚 未確定。從表面上看,該草案對當前違反《公約》的強制收治制度做出了修正。

    精神病非自願收治被用於政治目的

    當前的非自願收治制度極易被濫用。那些有“門路”(包括權力和金錢)的人可以通過 強迫或付錢的方法讓醫院拘禁他人,以此作為懲罰或讓他們“禁聲”。這些做法卻往往被免於處罰。2002 年,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發布的調研報告表明,強制收治被政府用於政治目的,主要被用於對政見異議人士和法輪功學員的拘禁。十年之後,精神病收治制度被出於類似政治目的的濫用仍在繼續。當前很多被強制收治的人是上訪者、異議人士或活動家。在這些案例中,那些讓政府官員惱火的人,包括向上級機關上訪的人或發表批評政府言論的人,被送往精神病院作為懲罰。

    與此同時,自上世紀 80 年代以來,部分精神病院的私有化管理也加劇了這種濫用。壹 些富有的人可以付錢給精神病治療機構,將他們想“擺脫”的人、近親、員工等監禁或者強制治療,監禁和治療的時間長短取決於送治人的能力和意願。在部分案例中,送治人同意付錢給精神病院,讓醫院收治其“有精神病”的親戚或者員工。在接到送治人的指示後,醫院的職工甚至會跑到大街上將送治人的親戚或員工“抓走”。隨著政府部門維穩經費的日益增加,公安部門開始付款給精神病院,由醫院對當地的“麻煩制造者”進行變相監禁,精神病院也因此從中受益。……”

   (這份報告附有許多具體案例,每個個案也都有相對詳實的講述與分析,隨便壹個個案都如冤獄般殘酷,有些案例中精神病院的惡行與司法機關的不作為的細節令人發指。篇幅所限,在此不引述(在前後文需引述的地方,我會引用部分案例)。看到本段且需要了解“被精神病”造成的更具體的危害及相關案例的,可以在Google檢索“《“最黑暗的角落”--中國精神病非自願收治濫用報告》”,即可以找到原文全文)

    報告也提到,中國精神病院、政府機構、司法機關的許多行為,如剝奪非自願收治的病人或“被精神病”者人身自由通訊自由、剝奪“病人”尋求司法救濟和保護的權利、精神病院對“病人”實行暴力、虐待等行為,是違反中國政府於2008年批準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的,如《公約》規定的如下內容:

平等和反歧視(第五條)

在法律面前獲得平等承認(第十二條)

獲得司法保護(第十三條)

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十四條)

免於酷刑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第十五條)

免於剝削、暴力和淩虐(第十六條)

保護人身完整性(第十七條)

尊重家居和家庭(第二十三條)

健康(第二十五條)

    但在沒有法治、對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的權利實行全方位剝奪的現實環境下,《公約》中的規定是多麽軟弱無力啊。雖然有孔傑榮和殷馳等權威學者的關註,以及他們和相關國際機構撰寫的文章和調查報告的精準批判,中國惡劣的精神衛生狀況尤其強制收治問題並沒有改觀,相反還在隨大環境惡化而惡化。而對新聞自由的壓制和封鎖,也導致這些寶貴的聲音難以廣為傳播。另外,在資訊爆炸的時代,這類對大眾來說較為邊緣化的議題,即便得到有限的刊發和傳播,也立即淹沒在億萬條信息的濁流中,難以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和足夠重視,哪怕這些文章和調查報告承載著數百萬人的苦難與冤屈。

    我沒有在大陸的精神病院住過院,在香港也只被關了23天,所以我無法親身體會大陸精神病院惡劣的環境和住院者遭受的痛苦。而且即便大陸的精神病院,也是復雜而多樣的:不同地域、不同城市、不同級別的精神病院,不同模式(全封閉或半封閉;嚴格隔離和有壹定活動空間)的精神病房,情況往往大相徑庭;不同的醫生和護理人員,對待不同病人也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態度和行為。但毫無疑問,哪裏的精神病院,都會讓住院者失去自由、受到管制、喪失在院外正常享有的各種個人權利;在這種受管制的、封閉的、醫護和住院者力量完全不對稱且無監督的環境中,被欺淩和虐待的幾率,都大於在正常的、自由的、開放的、起碼有壹定法律約束的、公共的社會環境。

    書寫本文期間,我從頭到尾完整閱讀了索爾仁尼琴的《古拉格群島》。索氏在書中把蘇聯勞改營、監獄、遞解站和流放地的黑暗描述的淋漓盡致,分析的入骨入魂。但可惜的是,他在書中對蘇聯利用精神病院迫害異議者、濫用精神疾病強制收治體系關押人民的行為沒有用專章進行描述,只是偶爾粗略的提及了幾次與精神病問題有關聯的內容(例如提及在監獄裏的政治犯發瘋、發狂後,立即被拖出去打死;刑事犯絕食、抗議,被送入精神病院),這不能不說是巨大的遺憾。而根據索爾仁尼琴描述的列寧--斯大林時代(及後來更頻繁以“精神病”為借口迫害異見者的勃列日涅夫時代)其他的證人證言和合理推測,很明顯蘇聯的精神病院並不可能好於監獄。索氏對蘇聯精神病院描摹的缺失,或許恰恰證明精神病院比勞改營更加封閉和黑暗,被永久關押的比例更高,對被關押者造成的心靈創傷更嚴重,還有汙名化影響到了人們對幸存者敘述的關註度和信任度。而這壹切,導致更難以有相關信息被透露出去,更鮮少有幸存者有能力和條件講述內幕,當然也更難得到當時蘇聯國內(以及蘇聯解體後繼承國俄羅斯歷史、政治研究者)和國際社會及相關人士的關註。

    通過我這幾個月來對於“被精神病”問題相關材料的閱讀與對各類個案的了解,我相信,中國乃至許多欠發達國家的精神衛生體制尤其強制收治制度制造的罪惡,如果有人和組織機構能夠協調起充足的人力物力財力,去做深度的調研、收集到足夠的材料、進行充分剖析與解讀,足以從中挖掘出在和平與發展年代的另壹個“古拉格”(甚至,壹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精神病院/病房也有不少惡行)。即便僅僅只研究中國,從1978年至今,就有至少數百萬被不合理強制收治且長期被囚禁(其中很大壹部分被囚禁終身)的“精神病人”(例如80年代大量女知青因為各種原因被送進精神病院),這些人原本應該過正常而自由的生活,即便因各種外部傷害確實患上不同程度精神疾病的,也應該接受修復式治療(而非監禁式管制),在痊愈後被允許回歸社會;或在救助機構提供的特殊崗位工作、在福利機構療養,或二者結合自給自足。但實際情況卻是普遍被判了“無期徒刑”。他/她們遭受苦難的時間之久,遠超改開前極左年代被關押在遠至大西北和北大荒、近在京郊滬外各種監獄和勞改營的“右派”、“反革命”幸存者;她們受到禁錮和虐待之悲慘,大抵也等同於甚至部分超過了在同樣封閉黑暗的勞教所、勞改隊和監獄服刑的包括政治犯在內的各種受難者。

    可惜的是,到目前為止,對於精神病院中的惡行與醜陋,只有數量不少但質量欠佳的口述和短文,而且普遍缺乏實名,還沒有壹部足以震撼人心的作品為這些被強制收治者呼喊和正名。受難太輕的、學術與文字功底還不夠足的,例如我,無法完成壹部足夠像《壹滴淚》、《古拉格群島》那樣引發廣泛的乃至世界性的關註的著作;而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例如許多作為旁觀者的學者,都無法詳細的、徹底的、本質化的對那些最悲慘的人的遭遇感同身受;受難最深重的,卻沒有機會寫出自己遭受的苦難。這又是壹個殘酷的悖論。

    2.出院前的壹系列談話

   (因時間久遠,以下所述只是當時談話的大致意思,與實際情況可能略有偏差)

    到了6月25日左右,男陳醫生把我叫去問話,還是用我說他寫的形式。他問我,回到大陸是否還擔心會受到迫害?我說,有職工盟的朋友幫助我,我不害怕。當然,那時候林先生還沒找到可以幫助我的社工人員,而且找到也不見得能幫我太多。我當然還是擔心的。可是為了出院,而且前兩次因為誠實回答卻被關在精神病房,我只好說不擔心。男陳醫生伸出拇指鼓勵我(在精神病房裏這麽伸拇指鼓勵,我覺得思想相對敏銳的都能感到其中客觀的諷刺意味),告訴我,由於我在醫院期間表現非常平靜(其實是我不得不平靜、忍耐,不平靜我更出不去了),所以醫生決定允許我出院。我非常高興,問他我何時可以出院?他告訴我最快本周六之前就可以。此前我還從護工那裏知道了樓下有半封閉的康復病房,因此我問男陳醫生是否可以轉到康復病房。他說如果很快出院,就不用轉了。他還問我出院後準備怎麽辦,我說我會找工作和學習,重新生活。他又對我做了壹些鼓勵,然後就和我告別。(此外,這位男陳醫生和我說話時,多數時候戴著口罩)

   (前面已經說過,和我談壹些涉及病房內部規定、他們同事的事情及其他與他們自身利益相關問題的人,我不方便公開名字。當然以後有人有調查求證之類需要,我會單獨告訴其這些話具體是哪壹位護理人員講的。因此,下面提及的護理人員的名字就隱去了。)

    我把事情告訴了和我關系比較好的護工,他們也為我能夠早日出院而高興。其中壹位,就是告訴我樓下有康復病房的護工。前面說過,我剛被關進來時,就曾經給主治醫生女陳醫生要求過住半開放式而非全封閉的病房,但她卻推說沒有,還說自己也沒權力讓我轉到別的病房。但這位護理人員在端午節前後告訴我,我所在的K4病房下面壹層就是康復病房。他說,因為不屬於同壹區域,他不知道樓下病房的具體情況,但大致了解到樓下管理的比我現在住的K4病房要寬松,活動空間較大。我問他康復病房是否可以使用手機,他說不清楚,肯定比K4病房寬松。我後來在網上查了下香港康復病房的情況,看到說有許多健身設施、有更多日常活動等。這位護工也告訴我,以前就有壹些住在K4病房的病人因情況好轉而轉入樓下康復病房的,然後好轉了再出院。不過他也說,大多數病人是直接出院,沒有中途轉病房。而我詢問男陳醫生時,他說我很快出院就不用換了,等於確認了醫生是有權為住院者換病房的。這和女陳醫生的說法完全不同。我也明白了,這些精神科醫生,撒起謊也是不打草稿也不臉紅的。或者,精神科醫生並不把住院者/病人當正常人尊重,覺得胡扯壹氣或者敷衍了事很合理。而這關系到我的活動空間和日常生活狀態,病房環境好壞和自由度大小還會影響我的精神狀況,並不是不重要的。

    我也與這位護工談論了精神病房的社會作用問題。我說,妳看我這樣為了維權而自殺,卻被關進精神病房,很是不公平。他說,精神病房的作用,就是為了治療那些可能傷害自己或者別人的人,把他(她)們和社會隔離。他言下之意,應該是說精神病房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我說,我知道這些,但是把這些人關進精神病房,是剝奪了他們的自由,是靠犧牲少數人的利益來保障多數人。他說,確實算是壹種犧牲吧。他還告訴我,在香港,壹般對醫生說出院之後不再自殺,醫生就會讓妳出院。不過我的感受不是這樣,否則也不會被關23天,聯系了家人才讓出院。而中國大陸,更是不會這麽輕易放人了,前面我已舉過許多例子。

    我告訴他,我在香港被關在精神病房的經歷,也算是壹段特殊的人生歷練吧(雖然這個歷練代價太大了些,不僅是被關押期間的痛苦,還有極大的後遺癥)。他說也對,就當成歷練吧。此外,我還和他談及了香港政治方面的話題。他說現在香港越來越像大陸了,他是很敬佩與中共鬥爭的人的,他自己沒有條件去和中共鬥爭,但是支持那些有勇氣鬥爭的人。我還問到他這個病房的住院者最小的都被關多久,他說,就他看到和了解的,最短的只來了兩個小時就走了,還有的已經住院10年了。而還有壹些則多次入院、出院、再入院。此前,我看見他和其他護理人員捆綁5號病房自殘(例如不停的打自己臉)、大叫大鬧的病人,以及給他們餵飯,還給他說過,這樣的人這樣活很痛苦。他說我們(護理人員)的職責就是照顧他們。我想,這些人估計就壹直這麽折騰自己、被人折騰到死去吧。就我個人感覺,這種情形生不如死,顯然不如安樂死更好。我看到有看起來十幾歲的都被關進來,我問他最小的有幾歲的,他說他看見過最小的十歲多(好像是這麽說的)。我還征求這位護工的意見,是否願意讓我把精神病房的情況寫下來,他說寫吧,可以。我當時還對他和其他幾個對我較好的護士和護工說,我離開醫院後會對他們表示感謝。那時沒想到後來發生了另外的事,讓我發現至少說那些護士的行為,我明顯是感謝錯了。

    而另壹位護工,政治和社會觀點就比較保守了。他聽到我要出院的消息,就說妳還是找個工作做,養活父親(我此前告訴他我家庭情況了),不要搞那些政治方面的事了。他說我搞社會運動是異想天開,勸我放棄。他當然是好意,但是我回陸後的遭遇,證明我的確沒辦法放棄。出院前兩天,我又遭遇盧偉傑的威脅。第二天我把情況告訴他,他說,如果告訴妳(我)盧偉傑這個人(言下之意應該是說盧如何如何不好),妳肯定又生氣。他還勸我說,不可能每個人都喜歡妳(我從來沒希望每個人都喜歡我,但不喜歡也不應欺淩、傷害),很多事情要想開。他要我註意外表,要挺胸擡頭走路,不要整天彎腰駝背。我還說出去之後會寫壹些東西,例如關於在精神病房被關押的感受和評論,他就說我“妳看妳又犯了那些毛病”。我也跟他提到被關起來的不合理,他說,妳自殺,那就證明妳精神崩潰了,就是病人,需要治療。我說我在這病房沒有自由,是受罪,不是治病。他說,妳呀,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這裏每天吹著冷氣,吃飯睡覺不要錢(他知道我申請免除醫療費了),妳看看大陸精神病院(什麽樣子)?香港的養老院(什麽環境)?(香港的精神病房的確比大陸的好,但終歸還是精神病房,沒有自由本身就是最大的傷害了。吃的飯經常不飽(哪怕是恐慌性饑餓),睡覺更是需要借助安眠藥,即便如此有些晚上還睡不著。至於白天,更是無法安穩休息,連坐下來內心都不安穩)

    這位護工雖然壹直批評我,但是心腸是非常好的。他是站在平民立場,希望過安穩小日子的人。我很不贊同他的壹部分觀點,但是很尊重他這個人。

    此外,還有護工提到了醫護人員工資差別問題。壹位護工說,像護士(護理師)月工資有3-5萬,護士長和比較高級別的護理師是6萬至8萬,醫生壹個月十幾萬。而護工的工資則只有幾千到壹萬多,遠低於醫生和護士。我記得大概數字是這樣,不過因時間過去太久,我當時也沒刻意去記,所以記得可能不很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同壹間病房的醫護人員之間收入差距巨大。這是在和他談論關於香港政府對精神病房投入資金問題時引出來的。他說香港政府在精神病院建設方面投入巨大,如果需要妳(我)交住院費,壹天可能要上千港幣。我回應他說,我感覺病房吃住條件也不算太好,在高樓上占地也不多,為何花那麽多錢?他說主要是人工貴,然後就說了這些工資數字。

    其中護士和護工之間巨大的工資差額,我認為很不合理(至於醫生的,我對其工作強度和專業技術性缺乏深入了解,同樣不了解香港平均工資水準和各行業收入分配概況,沒有參照物,不好判斷)。前面我已經講了護士和護工的職責大約都包括哪些了。就我看來,護士和護工所做的工作相差並不大,至少勞動強度相若。當然,護士比護工需要掌握更多專業技術,從事例如配藥、記錄病人表現、操作醫學儀器設備等需要壹定文化水平的工作。但是這種工資差距未免太大,至少和多數發達國家相比分配不均。那麽給予護士高工資,是不是真的有利於提高護士素質和效率?並不壹定。我看到的是護士和護工素質沒什麽差別。至於勞動強度,就更是很近似了。雖然護士做的專業性工作多壹些,但往往坐在封閉的護士站裏邊,比護工更為悠閑,實際上休息和做壹些私人事務時間更多。例如護工坐在外面,壹般不會也不方便拿出手機玩(除非發個信息),反而需要無聊的寫壹些表格打發時間(沒註意具體記錄的是什麽),護士則坐在很可能沒有監控覆蓋的護士站裏經常使用手機,看起來不像是工作需要,有幾次我從窗外看見護士明顯在用手機玩遊戲。在相對枯燥的工作環境中,能夠更多使用手機,就是護士的壹個隱形福利(當然,在工作中用手機也無可厚非,我相信大多數人工作時都用過手機幹非工作的事)。而護士中還有盧偉傑這樣的敗類,拿著高工資卻欺淩住院者,沒有基本的職業道德,還涉嫌違法犯罪。東區醫院K4病房中醫護人員內部顯著的收入差距,也是香港貧富差距的壹個小小的縮影吧。

    而就在出院之前的壹周,我才見到了心理咨詢師。在我入院不久,我就向女陳醫生說,希望有心理咨詢師來談話,做壹些心理治療。她說會安排。然後過了十多天,直到我快出院才見到。

    這位咨詢師姓江,大約30多歲,很和藹可親,普通話也還可以。他告訴我,他是接到請求來為我做心理咨詢的。我問他可以談多長時間,是不是每天都可以咨詢。他說請求咨詢的人很多,他壹到兩星期才會和我談壹次,這次談話可以談40分鐘。於是我就簡短節說的給他講了我的個人情況,包括童年經歷和中學時期的事,以及我割腕自殺的原因。他聽後表示同情和理解。他問我出院後有什麽打算,我說看情況吧,盡可能找個工作,或者繼續考學。期間,我還和他談了在大陸維權的壹些情況。整個交談過程很愉快,因為他是心理咨詢師,與我有壹些互動談論,而不是像醫生那樣只是死板的問我個人情況。談話結束時,我告訴他如果我很快出院,應該就沒機會再跟他做咨詢了,但是萬壹沒能出院,就可能還見面。他就半開玩笑的跟我說,那還是希望不會再見面了,祝我早日出院。然後我道謝告別。

    出院前夕,我還與壹位“心理輔導師”談了話。前面提到過,他叫潘w聰,是在他和同事向住院者講課時認識的。因為他們用香港話講課,我聽不懂,有時這位潘先生就用普通話給我做些解釋。除了講課,他還會到病房和住院者談話。我和他談過兩次,第壹次只聊了很短時間。第二次是在出院前不到壹周時。他說,是女陳醫生希望他和我聊天的。他問我出院之後要做什麽,我說上學或者找工作,以及繼續做防治校園暴力的事。他說妳還打算維權嗎?我說是,實話還是脫口而出,雖然我不應該說的。然後他又問我是否願意參加醫院的壹些活動,這些活動是針對病情好轉的住院者開放的。我當時嚇壹跳,因為據男陳醫生說我很快就要出院了,然後潘先生又讓我參加活動,是不是我的出院又擱置了?我就問他,他說不影響出院,但是我還是很擔心。此後還和他探討了關於學業方面的事,雖然事實上我恐怕很難繼續學業了。

    潘先生走了之後,我很是擔心因為說了還要維權,女陳醫生不讓我出院。於是,我在下午他來跟其他住院者談話時,又特意叮囑他,希望他轉告女陳醫生,我希望早日與家人見面團聚,早點出院,我會好好生活不會維權,也不會自殺了。他答應轉告,說會把我說的話打到他們互相交流的地方(類似於內部聊天室吧),女陳醫生會看到。我道謝告別。

    我此時在焦急的等待林祖明先生。因為我擔心回大陸就被公安機關控制,所以希望大陸那邊有人接應壹下。然後我就多次詢問護士關於探視問題的事,了解探視時間和要求。護士問我是誰來探視,如果政治方面的不行。我說為什麽,他說這是醫生說的。然後我又問了另壹個護士,我說為什麽聽有的護士說涉及政治的人士不能探望我,他說妳這個情況比較特別(應該指在中聯辦割腕),醫院是中立機構,不能受外界幹擾。我說職工盟的也不行嗎?他說應該可以,不要擔心,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敷衍(不過的確在實際上沒阻止探視)。當然,如果是在大陸,多數精神病院除了家屬能探視,或者家屬帶人來探視,其他的人都是無法見到住院者的。如果是涉及政治的、維權上訪的,連家人都不壹定能見到,更不用說見律師、維權性的NGO組織成員了。

    出院三天前,林祖明先生來探視了。整個談話主要是關於我出院後的安排的(其中有些內容因政治敏感不便講,在此略去。當然,在此需要聲明壹點,無論林祖明先生、馮愛玲女士,還有其他泛民人士與我溝通時,他/她們都絕無讓我在大陸搞任何政治行為,相反有的勸告我安下心來好好生活)。林先生告訴我,大陸那邊不是很好聯系,因為畢竟我在中聯辦自殺,所以像壹些社工人員就擔心政治敏感之類不願意接應。我說那怎麽辦呢?他說現在還在找是否有合適的人接壹下。

    然後林先生告訴我,有壹位國內知名的“被精神病”領域辯護律師H女士,是他朋友介紹的,人在深圳,然後要我自己聯絡壹下(讓我自己聯絡當然也有壹些合理且必要的考慮,不過連他都不直接認識,我和H女士素昧平生,又能聯絡出什麽?),然後給了我H女士的手機號,讓我加她微信好友,備註就說是河南的學生王慶民,然後立即就加上了。他讓我直接打這個手機號問H女士是否願意接我,我前前後後打了幾遍,都是聽到對方正在通話中,估計是自動設置為拒接陌生來電吧。而林先生讓我用微信給H女士發信息,然後把大致情況告訴她。我發過去消息,H女士立即就回復了。她說,我能幫妳什麽?我說我希望回深圳時有人接壹下我,避免失聯。她問,妳沒有家人嗎?我說我家人在河南,離深圳很遠,因此希望她可以在出關口接應壹下。然後我把幾份個人資料文檔發給她,讓她了解壹下我的情況。然後她過了好壹會才回復,忘了具體說的什麽,總之是不願意接我。這時護工叫我,說醫生要見我(早不見晚不見,非要占用這個探視時間),我只好離開探視室(也就是餐廳)去見女陳醫生。用了十幾分鐘,見完之後我才返回探視室。我告訴林先生,醫生說可能周五就讓我出院了。然後給H女士打電話還是不通。我說看來這位女士不願意接我,林先生說他會再聯系其他人接我。

    我問林先生聯系防治校園暴力方面的組織有沒有什麽進展,他說他打聽了,沒有專門防治校園暴力的組織,只有壹家位於北京的叫“同語”的同性戀權利保護組織,對校園暴力問題有關註,但主要是針對同性戀學生的。林先生問我我的性取向是什麽,我說性取向是異性戀,但是性別氣質有些女性化傾向。當時,我還趁機刪掉了在六四紀念館、六四晚會和紀念李旺陽先生晚會時拍的照片(當時我根本不知道回大陸會發生什麽,只好按最壞打算。我擔心被遣返大陸後手機直接被公安扣查,到時來不及刪)。然後又談了壹些話,林先生說有什麽事打電話聯系,然後我就和他告別了。

    中間那次見醫生,女陳醫生和我說了哪些事呢?她告訴我,醫院有可能在周五(6月29日)或周六(6月30日)安排我出院。她說會開壹個轉介信,是英文的,然後讓我在大陸醫院再進壹步診療。我說這個是正式的診斷證明嗎?她說不是。我說能否開壹個正式的、有法律效力的診斷證明,她說,沒有辦法開什麽證明(可能是我住院時間太短無法確診有無精神疾病及疾病類型、程度?),這個轉介信也不是證明,只是講壹下妳(我)的個人情況,以及在這裏(東區醫院病房)的治療過程和表現,讓妳回大陸後看醫生時,方便醫生了解情況。我說有沒有中文轉介信,她說沒有。我說大陸絕大多數醫院都不懂英文,能不能開壹個中英對照版的或者翻譯壹下,她說她們不能翻譯(又是程序問題,不是她們職責),讓我自己找朋友翻譯。然後她又問了遍我出院的打算,我說會學習、工作。她還問我做什麽職業,我說想當助教之類的,她說那需要很高學歷啊,我心想我想當年足夠考上全國前20的名校的,但當面說估計會被認為是精神不正常什麽的,講起來又是很長的事她也沒時間聽,所以我也沒反駁,只說會努力找工作,然後我道謝離開。

    值得補充的壹點是,我從始至終不知道兩位陳醫生的全名。尤其那位女陳醫生,見過我不下七八次,但是從未對我以口頭或通過展示工作牌方式告訴我她的全名。而我的出院與否,乃至未來人生,幾乎全都在她手裏,我自然不敢去主動問她全名是什麽。雖然病房並無規定住院者不能問醫護人員姓名,但壹種無形的壓力讓弱勢方的住院者、醫生眼中的病人不敢去問,生恐得罪了決定自己命運的精神科醫生。這就是權力的厲害、強者壹方潛在的震懾/恐嚇力。當地位嚴重不平等時,實力懸殊時,會讓弱勢壹方主動的、自我的放棄正常環境下許多合理的要求、重要的知情權,直接讓弱者自己就不敢開口,連反抗、沖突都不發生,在“和平”、“和諧”的外表下,壹方悄無聲息、直接認命般喪失權利權益了。這種情形,在社會各領域,無論是機關單位,還是市井江湖,到處都有。我在精神病房不敢問主治醫生的名字,連決定我自由與否的人的最基本信息都不能知道,就是社會不公、制度壓迫的壹個直觀表現。(反過來,醫護人員有我病歷資料和其他身份證明,也可以詢問我許多事情)(當我書寫本文過程中,我找到了曾經拍照的那個證明我在那裏住院、準備發給我父親作為辦簽證的紙張圖片,上面有醫生的印刷名字和簽字,印刷體寫的應該是女陳醫生的名字,叫Chan Lok Yan Tammy,又搜到其中文名疑似為“陳樂欣(陳樂欣)”。不過中文名字不完全確定)

3.遭遇盧偉傑的威脅恐嚇,幾乎影響出院

    雖然此時我在醫院喪失自由已有三個星期、受了壹些苦,但是最終要出院了。無論如何,這都是好消息。但沒想到,此時發生的壹件事,讓我差壹點無法按時出院,甚至發生更危險的後果。

    6月27日晚上,我坐在2號病房最靠外壹張床上,和李gx、James玩拼字遊戲。我坐的床鋪只和我住的鋪位隔著壹張床。在病房裏,相對來說和我共同語言最多的,就是他們兩個人了,我和他們經常坐在壹起聊天。James的家人給他送來壹個英語的拼字遊戲版。這個遊戲需要好幾個人壹起玩,進行比賽。我英語不好,很多單詞早就忘了,但是James和李都希望我和他們壹起玩,我覺得湊個人數也好,於是就和他們坐在壹起,在小桌子上玩起了拼字遊戲。中途到了夜宵時間,我和他們兩個去餐廳吃東西,回來之後繼續玩。

    然後就到了點名時間。每次吃完夜宵,護理人員都會對病人進行點名。不過我記得都是由護工而非護士點名,但這時身為護士的盧偉傑過來了。他突然指著我的鋪位,瞪著眼沖我大喊:“坐到妳的床上去”,我正坐在剛才那個床位等李gx和James回來玩拼字遊戲,被他這聲大喊嚇了壹跳。然後我就坐回僅隔著壹張床的自己的鋪位去了。

    這時,我基本確定他是在故意針對我找茬欺淩了。前面我已經說了那次換房事件和他當時對我的恐嚇威脅,也講了他對壹位藏夜宵的老年病患和壹位唱國歌的青年病患的粗暴行為。其實不止如此,還有幾件類似的事。這些事綜合到壹起,足以說明他總是故意針對相對弱勢的住院者進行欺淩。

    這個盧偉傑經常不理會我的問詢。我趴在護士站窗臺上問他吃藥具體時間之類的事,他根本不理;我找他借筆(筆芯)和紙,他也不給。當然,這些還是小事。

    有壹次,我晚上睡覺穿著病號服(也就是睡衣睡褲。不管白天吃飯見醫生,還是在被窩睡覺,都是那壹套衣服,既作為“正裝”,也作為睡衣)感覺不舒服,就脫掉了睡褲,蓋著被子睡覺。第二天早上我被盧偉傑和另壹個護工叫醒,發現我的睡褲掉在地上,然後盧偉傑就呵斥我要我把睡褲穿上,我還沒來得及去撿,他就把睡衣用穿著皮鞋的腳挑起來,讓我從他腳上撿。這種公然侮辱或許壹些在監獄待過的政治犯見過。我這時怎麽辦呢?難道撲上去和他打架?那我或許永遠也出不了院了。我只能從他腳上,或者說皮鞋上撿起來睡褲。然後我在被窩裏穿,他還壹直盯著看(這是不是變態行為?就算主觀上不是變態,客觀上這種行為是不是變態?難道不能把頭轉過去?),我穿好了他才走。

    關於這件事,後來我問了壹位和我關系比較好的護工。他告訴我,病房不允許病人脫掉衣服睡覺,需要穿睡衣,因為這是醫院,不是在妳自己家。但是這恐怕沒有明文規定。就算有這個“潛規定”,也並不合理。如果是白天穿正式的病號服,晚上發壹套軟和的睡衣,穿睡衣也沒什麽。但是K4病房的睡衣和病號服是同壹套,它的設計主要是白天穿的,晚上穿起來就像和衣而臥,肯定不舒服啊。所以為什麽不能脫掉睡?而且我是蓋著被子睡而不是露著裸體睡覺。當然,最重要的是,護士沒有長著手嗎?用穿著皮鞋的腳把睡衣挑起來、讓我從他腳上拿,是什麽行為?有沒有職業道德和起碼做人的品格?就算是病人就不需要尊重了嗎?

    從前面的四五件事,尤其換床鋪事件、被威脅事件和用腳挑起衣服侮辱事件,是故意針對我的嗎?結合後來發生的事,和他對其他病患的欺淩,我覺得他並非針對我個人,而是對所有相對弱勢、好欺負的住院者都如此對待。至於我為什麽成了他的欺淩對象,大抵和我遭遇校園暴力的原因類似吧。例如在我被盧威脅後,我把這件事告訴壹位護工,他要我挺胸擡頭,不要低頭彎腰走路。以前在中學時,就多次聽人旁敲側擊說過這是我被欺淩的壹個原因。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我不妨礙任何人的走路姿勢、身體姿勢,為何成為被欺淩的理由。就因為我低頭彎腰就表現出自己懦弱好欺負?所以就應該被欺負?

    此外還有壹個問題,就是護士是可以查看住院者檔案的。將住院者的日常情況記入檔案,作為判斷住院者病情的依據,本來就是護士的職責之壹(關於這壹點,馮女士、林先生,還有張超雄、朱凱迪辦公室的人員,還有和我關系好的護工,都或多或少提到過,也就是護士會觀察和記錄我的情況)。我在護士站外,經常可以透過窗戶看到他們查閱、編寫住院者檔案。因此,盧偉傑肯定看過我的檔案,了解我入院的原因,以及對醫生說的話,自然了解我關於遭受校園暴力的事。而前面已經說了,盧偉傑這個人說話做事帶著狠勁,和校園暴力中的欺淩者很類似。他的行為風格、面部表情,做類比的話,有點像《肖申克的救贖》裏毆打、強奸安迪的那幾個男犯,只不過他由於醫院的規定和監控限制約束,以及香港較完善的法規,因而不敢那麽幹罷了。這樣的人,恐怕學生時代就是校園欺淩者,在校園暴力中常扮演加害者身份(這壹點如果有媒體肯調查,查到盧偉傑在中學、青少年時期的表現並不難。甚至進壹步可以了解他現時鄰居乃至家人對他的印象),是校霸,經常欺淩弱小。

    所以,他看到我的校園暴力經歷,以及抗爭經歷、在中聯辦自殺以呼籲防治校園暴力的敘述,怎麽能不對我產生惡感、欺淩的意圖呢?我等於是他的天然對立面。這些也是我遭遇他壹系列惡劣對待後才想到的,除此之外我也不了解他的更多個人情況。而他則通過查看檔案,以及作為護士居高臨下的日常觀察和冠冕堂皇的記錄,對我的個人情況,包括經歷、性格等等了解的很充分。在這種信息不對等的情況下,他當然很方便了解我的弱點,也便於他利用職權借機找我的麻煩(其實,任何壹個精神病房中能夠接觸到住院者檔案的護理人員,都能夠通過檔案了解病房內所有住院者的個人經歷、家庭背景等個人情況,然後由此產生好惡與偏見,了解到住院者生活處境和個人心理上的弱點,很容易發生區別對待、欺淩虐待行為)。此外,我是大陸人而非香港本地人,他相對也不太擔心有家人或者本人找上醫院投訴,所以欺淩我更為肆無忌憚。

    而這天晚上盧偉傑對我的呵斥同樣是故意找茬。即便有要在夜宵之後回自己床位的規矩,也是護工而非護士負責(至少我在的那些天看到的都是夜宵後護工負責點名);完全可以正常語氣說話讓我回去,而不是跟對待犯人壹樣,用訓斥的語氣沖我大喊大叫(當然對犯人這麽做按理也是不對的)。這已經是他至少第五次找我的麻煩了。如果坐在哪等點名這種小事都可以作為訓斥借口,那盧偉傑工作期間經常玩手機是不是也不符合規定?

    想到這些,我想到去護士站把這些事反映給其他護理人員,投訴他的行為,至少做個記錄。現在想來,我非常幼稚。但如果只是向其他護士說壹下盧偉傑的行為,本來也沒什麽危險。可是意外總是會發生。

    我走向護士站B。走到護士站門口,看見有好幾個護士在護士站B門前和裏邊(盧偉傑也在裏邊,有不少人,可能在換班),還有病人在問詢護士什麽事情。我就對站在護士站B門前的壹位年齡有50歲左右的護士(這位護士又是把牌子反著戴的)說這些事。然後悲劇發生了。這位老護士恰恰是病房中為數不多基本完全聽不懂普通話的護理人員之壹。我跟他說了好幾句,他別的沒聽懂,就只聽懂了“盧偉傑”三個字。然後,他直接叫了在護士站B裏邊坐著工作的盧偉傑,我立即示意不要讓他叫,他還是沒聽懂,我只能對著護士站裏邊的盧偉傑擺手,意思是不是在叫他。然後我給這位老護士解釋說是想投訴盧偉傑,而不是找盧偉傑本人。他還是沒聽懂,以為我是要叫盧偉傑出來壹下,再次叫盧偉傑從護士站出來。這次盧偉傑直接就出來了,而且他又是瞪著眼睛很兇的盯著我。我那時候也沒考慮太多,就直接對他說:“我是要投訴妳,妳太嚴厲了”,就這幾個字,沒有任何辱罵或者冒犯(當然,如果把投訴就當成壹種冒犯,那他前面對我的欺淩對不對?應不應該投訴?難道要我壹直忍著?)

    盧偉傑立即暴怒起來。他走到我面前,直接把臉幾乎貼到我臉上,狠狠盯著我,沖我低聲吼叫(就是控制音量的吼叫):“妳投訴咩呀?妳投訴咩呀?”然後又兇神惡煞的沖我吼叫了十幾秒,因為是香港話,我又很緊張恐懼,除了前面這兩句,我都沒聽懂,不過很明顯不是好話。打個比方,盧偉傑的這通吼叫,就像電影《黑鷹墜落》中那些索馬裏民兵沖著被圍攻的美軍吼叫,聽不懂說什麽,但是明顯是攻擊性的、帶有恐嚇性質的。然後我就想避開他,扭開頭想離開,他卻追過來。我往後退,他步步緊逼,壹邊緊逼壹邊沖我吼叫,還比劃著作勢要打人,眼露兇光,整個壹副臉和動作就跟正在拷打被捕者的獄卒壹樣。這時候那位老護士才過來拉了盧偉傑壹下,勸住他。然後盧偉傑還覺得對我恐嚇的不過癮,指著我沖我大吼:“坐回去”。

    然後我趕快往回走,因為恐懼,我下意識的想離盧偉傑遠點,就往大廳方向走,路上遇見壹個正在掃地的護工,我同樣下意識的想向他求助(因為我不知道盧偉傑是不是還要打人或者捆人)。我還沒說兩句話,盧偉傑就在後面對那個護工喊,讓那個護工把我帶回我的床位。然後我也忘了那位護工怎麽做的了,反正我自己走回2號病房了。

    坐回我的床鋪後,我感到非常驚恐。因為在這個精神病房,護士捆人是完全可能的;盧偉傑在我的病歷記錄上寫個“情緒不穩定”之類的讓我出不了院,也易如反掌。我自己就是被綁著四肢送進來的。我也在病房看見過好幾次病人被捆的情形。有些住院者被送進來後完全沒有反抗,只是單方面認為其有危險性(據壹位護工所說是這個原因),就從送進來後壹直綁了至少壹天(或者更長),被綁在床上不能動彈。所以,盧偉傑完全可能找個理由把我捆綁起來,那個滋味不好受。而在病歷上記錄住院者情況,也是盧偉傑等護士本來就有的權力,可以冠冕堂皇的這麽記錄,至於究竟怎麽“情緒不穩定”或者其他汙蔑,為什麽有情緒波動,他當然可以隨意編造個理由(而不會說是因為和他沖突)。至於說香港精神病院相對講制度、道理,是真的嗎?雖然前面醫生聯系我家人、安排出院事宜,的確很講制度,都講的非常死板、官僚主義、形式主義了。但如果真的時刻都按道理和制度,盧偉傑會沒有顧忌的欺淩好幾個住院者嗎(而且他不可能正好只在我進病房後的這23天欺淩他人吧,不知道他以前已經欺淩了多少弱勢住院者了)?如果真的處處都講道理和制度,盧偉傑會在我合理投訴後如此明目張膽的謾罵威脅嗎?

    我之所以很是恐懼,也是因為以前受到過校園暴力的傷害,被多次威脅、毆打、辱罵過,有嚴重的心理陰影,又有焦慮抑郁,所以盧偉傑的恐嚇讓我想起這些恐怖的事,壹下子整個人條件反射般的哆嗦起來了。本來在病房呆這麽久已經逐漸適應了,這壹下子就跟真的瘋了似的渾身顫抖,精神緊張,腦子裏亂七八糟。

    這時候李gx和James已經回來了。他們叫我過去繼續玩拼字遊戲,我恐懼焦慮的哪有那個心情。他們看出我驚恐不安,就問我發生什麽事了(他們在2號病房裏,也沒註意到發生了什麽)。我就坐過去告訴李gx剛才盧偉傑威脅我的情形,他又把話翻譯給了James,告訴他“Mr盧……”,然後James就立即過來擁抱我(他很喜歡擁抱朋友),說不要擔心,我稍微安心了壹點。然後這時候盧偉傑不知道是故意還是無意的又過來了,沖著李gx說:“不要在這玩,把東西收起來”。於是李gx和James把拼字盤收起來,李gx說,我們去那邊(供住院者打牌、吃飯用的大桌子,正對著護士站B,鄰近“觀察室”)玩吧。我覺得自己呆著也不安全,於是就跟著他們過去了。

    在桌邊坐下之後,我當然還是沒心思玩遊戲。然後李gx看我狀態實在不好,就讓坐在桌旁的那位很胖的美籍華人楊x代替我的位置繼續玩,我坐到李和楊的中間。然後,我就小聲跟他們講剛才遭遇的事情詳情。這時候盧偉傑又從護士站B走過來了,站在我的身後,不知道想幹什麽。然後李gx就問他幹什麽,然後應該還提及了我的事(當時非常緊張沒聽清),因為我聽到盧偉傑回答“我就是想讓他坐回他自己床上啊”,所以李肯定問他了。然後盧偉傑就走了。我還想抱怨,李告誡我不要再說了,如果盧偉傑壹會再過來,“妳(指我)就麻煩了”。

    過了有十幾分鐘,時間大約是晚9點至9點30分,盧偉傑和其他幾個護士下班了,背著包離開了病房。這時我才敢和李gx繼續說話。我就對李和其他幾個住院者說“他為什麽要這樣威脅”、“怎麽哪裏都有這種人(指以前在學校和其他地方遇到的各種惡人)”,李說,這個社會本來就是什麽人都有。他還告誡我不要去觸怒盧偉傑(雖然明顯是盧先威脅、侮辱我多次),說“他這個人很麻煩的”,然後還指著James說,“妳問James,他也被盧偉傑推搡過”,“他(盧偉傑)就是這麽壹個人”、“他就是喜歡找比他弱小、好欺負的人的麻煩,妳看他就不會找我(李gx)的事情(李gx的意思是,他自己比較壯實、儀表堂堂,而盧只敢欺負弱小,而不會惹不好惹的。這與校園暴力的動因如出壹轍)”、“這個社會它就是什麽人都有”。我說我是正當的投訴,為什麽被這麽對待,這不對。李壓低聲音對我說,“妳很快就要離開香港啦(還和盧偉傑沖突幹什麽?)”,要我別再聲張,盡快順利出院。我說壹定會反映盧偉傑的行為,這時旁邊另壹位住院者(不知道名字,是我出院前幾天才被送進來的,送進來時他被綁在擔架上,但看起來很柔弱沒什麽威脅。過了有壹兩天才不綁他了)有氣無力的對我說,“沒用的,他們不會相信,而且會說是妳自己的問題”。這我能夠明白,就像性騷擾受害者反抗、舉報騷擾,同事、社會,甚至家庭,反而會指責被騷擾、性侵犯的女生“不檢點”,進行“蕩婦羞辱”。那位很胖的美籍華人楊x也勸我不要想了。(那位李gx講的的確很對,我看到的被盧偉傑欺淩的幾個住院者,非老即弱,或者神誌不清,以及像我這樣來自大陸(不是本地人、以後家屬也不會找上門)、有受校園暴力傷害等明顯弱點的。盧偉傑知道欺淩這樣的住院者,遭遇反抗或追究責任的可能性幾乎是零,所以才借故找茬。這和校園暴力欺淩者專挑好欺負的下手,如出壹轍。無論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還是精神病房中的惡行,不同年齡、不同環境的欺淩與虐待,都有某種相似性、共通性。而且,這些不同類型的暴力與欺淩,其加害者有重疊性,受害者更具重疊性。流氓惡霸在哪都更會做流氓惡霸作的惡,弱者或者有明顯軟肋的人在哪裏都更易受欺淩)

    我那時感覺很驚恐。因為我不知道盧偉傑會不會在第二天再做什麽事,尤其是找借口阻止我出院。而且我面對這種恐嚇,總是希望要個說法。於是,在壹位年齡大約30歲、有很密的短胡須的護士走過時,我跟他打招呼,然後把我被盧偉傑威脅的事情告訴他。他卻不以為然,回避我質問的盧偉傑在我投訴時的威脅,說“是妳先犯錯的(指我沒有坐在自己床上才引來盧偉傑呵斥)”。我說這可以直接告訴我,為什麽沖我吼叫呢?我還說,以前換病房的事情時候,盧偉傑就拽著我拉到病房,並且對我呵斥。這位護士說,“那是因為勸說妳不要換病房妳不聽,所以(那樣做)警告妳,讓妳聽話”。我還提及了盧偉傑用穿著皮鞋的腳挑起我的睡衣,讓我從他臟鞋上拿睡衣的侮辱行為。這位護士回答,“那是因為他沒有戴手套,所以不能直接揀病人的衣服”。後來我又爭辯,而這位護士壹直強調我“犯錯”在先,而回避盧偉傑的粗暴、恐嚇言行。後來我告訴他我還會投訴,他說那是妳自己的事情了。然後他就去忙工作了。他的牌子同樣反著,而且我這時要求他說出名字,肯定會引起猜疑甚至轉告給盧偉傑,我肯定就麻煩了,所以也就沒詢問他姓名。

    我回到桌子旁邊,繼續低聲說這件事。李gx說,“既然妳已經給他們說過了,就別再說了”,讓我早點休息,等待出院,別再發生什麽事。雖然我被驚嚇的難以立即入睡,但還是回床鋪休息了。

    我回床鋪躺下後,就在擔心盧偉傑會不會在第二天繼續找麻煩。據我從壹些護工那裏以及打電話給那幾位泛民人士時了解到,精神科的護士會在日常觀察我的情況並記錄,以此作為判定住院者精神狀況、是否可以出院的重要依據。而我出院日期還不確定,如果他再找茬,尤其故意激怒我,在護士觀察記錄之類的東西上寫上“情緒不穩定”、“有暴力傾向”之類的文字記錄,那就可能導致我無法正常出院,甚至在此後如此循環的欺淩和惡意記錄,導致我永遠無法出院,成了“終身監禁”。至於醫生,當然會更信任甚至偏袒護士、同事,而不是相信我。如前所述,盧偉傑還對其他幾個弱勢病患進行欺淩,說明是慣犯,陰招必定很多。

    想到這些,我非常擔憂。我在精神病房本來就因失去自由而精神惡化,遇到這件事我更是恐懼、焦慮,精神萎靡,渾身癱軟。當然,更嚴重的身心不良反應是在離開醫院後才更清晰體會到的,類似於或者就是PTSD(創傷後壓力綜合征/創傷後應激障礙)。

     然後壹直睡不著,哪怕已經吃了安眠類藥物。而晚上強制滅燈也沒辦法看報紙,任何轉移註意力和排除恐懼的手段都沒有,內心就這麽壹直焦慮著。可能到了後半夜(我也不知道具體幾點),才稀裏糊塗的睡著了。然後早上醒的非常早,6點多就醒了。醒來不久我就看到了盧偉傑。我嚇了壹跳,為了穩住他,於是下意識的試探著、帶著如今讓我蒙羞的歉意口氣(因為當時很恐懼,怕得罪他出不了院)對他說,昨天晚上的事我不該舉報妳的。他擺擺手說“沒事”,我心想,妳說沒事,但我有事了。本來被禁錮就加劇焦慮恐懼、喪失自由,遭了很大罪,這壹下又讓我雪上加霜。而且他還欺淩其他住院者,僅僅在我被監禁的20多天就看見好幾次(前面我都詳細講過),也親身經歷了4次(前面也講過),怎麽能輕易放過他。只不過我不想斷送出院的機會,免得其故意在病歷中護士觀察情況上惡意寫東西,只好在罪惡的屋檐下低頭了。(當然,有時候盧偉傑也會表現好的壹面,例如我洗完澡想換個病號服的薄夾克式外套,他說可以,給我拿了個。但他對我的傷害遠大於這種本身就是職責範圍內的幫助,我不會成為那種類似於“被劫持但覺得劫匪表現出善良”而得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人)

    如前所述,精神病院/病房特殊的環境,精神病房醫護與住院者特殊的身份,都會讓反抗、舉報難上加難,甚至被倒打壹耙欺淩、監禁。如在知乎提問“精神病院中發生過哪些細思極恐的真實事件?”下,知乎用戶“江t 809”(800多粉絲、14000多贊同,1600多感謝;本回答有127贊同,21評論)的回答所說:“可怕的就是:由於精神病院的天生屬性,在精神病院裏發生的各種不公平、欺壓和侮辱(尤其是醫護對病人的)都會被區別對待。這些如果發生在意識稍微正常的病人身上,只要病人做出了對外界而言正當的防衛乃至反抗,在精神病院裏其唯壹的後果就是讓人們覺得他病得更重。這是壹個可怕的怪圈。很難找出把柄來破解這個局。”因此,我根本無法反抗盧偉傑的欺淩,鼓足勇氣去舉報,卻壹下子被嚇得坐臥不安,甚至可能影響出院,讓即將到來的自由失去。和盧偉傑早上打過照面、“服軟”後,我還是驚魂未定。

    上午,我立即就給馮女士打了電話,把大致情況告訴她,說遭到護士威脅恐嚇。她說那就告訴醫生或者社工啊。我說擔心因此又糾纏不清出不了院,她說那妳考慮考慮,她下午會來看我。我緊接著又給張超雄辦公室打電話,是那位梁女士接的。我告訴了她我舉報盧偉傑的壹系列欺淩行為,反而遭到威脅恐嚇,如果出不了院怎麽辦。梁女士說,根據她對精神病院情況的了解(她也沒說是曾經在類似機構工作過,還是從他人那裏得到的了解),建議我不要再去護士站舉報了。我聽她這麽說,更有點發慌。不過我沒忘了告訴她,希望郭永健先生給醫生或社工打個電話,幫我說壹下我的個人情況,變相算個擔保,讓醫生允許我早點出院,以便早日回大陸、得到自由、見到家人。梁女士答應後我就道謝掛斷了。

    之後,有壹位“心理輔導師”,就是我前面提到的經常在餐廳講課的人,也是那位與我多次交流過的叫“潘w聰”的同事、同職位的人,來到了病房。我就告訴他,我想見潘w聰,我其實是想告訴潘先生我的遭遇的。我對於與盧偉傑關系密切的護士不信任,也不信任和盧低頭不見擡頭見的醫生,但我覺得潘先生可以信任。而這位“輔導師”我沒有過交流,所以不太方便給他講。這位“輔導師”告訴我,如果我想找潘w聰,他可以讓潘先生下午來壹趟,我說希望他來。這位“輔導師”就答應了。

    我為了減輕恐懼、轉移註意力,就選擇和我熟悉的護工多說話。我和壹位護工談起了我來香港、經歷的苦難,以及以後估計不會來了之類的半訴苦半打發時間的話。那位護工對我很同情,說我能盡早出院很好,以後有機會再來香港吧,他還開玩笑的說,只是別再進這裏了。

    其實也說不了多少話,護工還要工作。我只好拿著報紙翻來覆去的看,捱過時間和恐懼。中午吃飯又是要了兩份。下午來回走路等馮女士來。

    到了4點半,我就更加著急了。我給馮女士打電話,她說在路上。可是,到了4點45分,馮女士還沒有到。我最後壹個電話打過去時,她說正在上樓。我問護工,護工說最後十分鐘就關閉探視了。我叫苦不叠,沒想到出院前(也可能出不了院)很關鍵的壹次見面竟然就這麽沒有了。在自己孤獨、驚慌、無助的情況下,我是很有責怪馮女士的想法的,哪怕她並沒任何義務探望我、幫助我。

    就在我絕了望,要返回床位時,突然護工叫住了我,說馮愛玲女士來了,而且護士答應可以讓我與馮女士見面。

    我進到餐廳,和馮女士坐下的時候,已經差不多5點了。壹位負責管理的護士說,可以給我們10分鐘的談話時間。然後馮女士說讓我給我父親打電話,然後又要等護士把我手機拿來。等待過程中,我就向馮女士抱怨,說“我付出這麽大犧牲,耗盡精力、流血抗爭,換來的就是沒有人響應、支持……”等等怨言。馮女士就在壹邊聽著,等我說完,她才說,現實就是這樣,我們(支聯會)都抗爭了幾十年了,也沒有能夠實現平反六四……我說我能夠理解,也知道做社會運動不易,我心理脆弱所以承受能力差。然後護士把我兩個手機都拿出來了,問我用哪個,我說蘋果那個,然後趕快開機給我父親打電話。接通後我父親告訴我,林先生已經幫我找好社工了,在深圳和鄭州都找到接我的人了。我父親又細心囑咐了我幾句,讓我聽話、註意安全,入境後立即給他打電話,我答應後就掛斷了。

    然後,我就說我手機快沒電了,充電寶也沒電了,如果回程手機沒電無法聯絡怎麽辦?我當著護士的面告訴馮女士,這些人(醫護人員)不讓我充電(我請求過好幾次,他們都不同意為我手機充電),然後旁邊的護士立即說“我們給妳充、我們給妳充”,還問我是否就這兩部手機,然後就把我兩個手機都拿去護士站充電了。對比他們對我單獨要求時和馮女士在場時的表現,完全是兩種態度、兩幅面孔。關於這件事,我前文提及過,在此不多敘述。

    這時候,馮女士從包裏掏出壹個紅包來,對我說,妳家庭情況很不好,而且路上需要路費,這些錢是大陸人士捐到支聯會募捐箱的錢(人民幣),都是零錢,不好兌換(不方便兌換成港幣),給妳做路費,也算是壹點心意。我立即推辭,說這怎麽行呢,我不要,馮女士卻執意要給,還把錢從紅包裏拿出來數給我,那麽多張“零錢”數目還不小。我說,這些錢是大陸人為六四捐的,我要這個錢不合適。馮女士還是要給,這時候護士聽到了走過來,他說按規定探視者不能給住院者財務(這個倒是有明文規定,墻上貼著),如果要給等出院後在門外給吧。然後我說護士都這樣講了,您不要給我了。馮女士這才把錢收起來。這時候十分鐘到了,馮女士又留給我壹塊黑面包和壹瓶龜苓膏交給護工,讓我出院時帶走,然後才和我告別。(其實馮女士所給我的,也可能是她自己的錢,換成人民幣給我;或者給了那些人民幣捐款,她自己又拿錢補上。但無論是六四捐款,還是馮女士個人的,我都不合適收)

    就在這期間,我看到那位“心理輔導師”潘w聰從餐廳外面往門口走去。可能是上午他同事告訴他我要找他,因此他下午來見我,沒想到正好遇上我和馮女士見面,他也就沒等我,直接就走了。我也就喪失了壹次立即狀告盧偉傑的機會。但現在想來,說不定潘w聰也可能偏向盧呢?而且他沒有任何權力,即便我告訴他,他自己也沒辦法,還是會告訴醫生或者醫院,再調查、處理,又節外生枝影響出院了。此外,因為護士、護工壹直在我和馮女士身邊,我也沒辦法當面給馮女士細說此事,也止於在此前電話裏的幾句了。這種對於盧偉傑有利,對我不利的環境,讓及時舉報成為了難以實現的事。

    4.終於看到自由的曙光

    雖然這時我還不確定是否能在幾天內順利出院,但至少看到希望了。我盡可能隱忍,避免節外生枝,也避開與盧偉傑的沖突。不過我還是忍不住,和壹位與我關系不錯的護工談到了盧偉傑。我對他說了盧偉傑威脅我的事情,他說,“如果我告訴妳盧偉傑這個人(根據後面的話,從邏輯上推論,他想說而省略的應該是:“盧偉傑如何不好”之類的),妳就更生氣了,妳生氣對妳身體和心理都不好(大致意思)”。他還說,不可能每個人都喜歡妳,要放平心態,平常走路挺胸擡頭,別低著頭彎著腰走路。而這樣的話我此前就聽其他人說過多次。我也不知道我低頭彎腰走路礙著誰了,為什麽這會成為被欺淩的壹個原因(當然,我自己也知道挺胸擡頭走路更好,彎腰低頭的姿勢習慣了,就不容易矯正)。至於對我說過“放平心態”的就更多了。我想,那些欺淩、傷害我的人為什麽不矯正他們的不良心態?這個社會總是對受害者說三揀四,卻對傷害他人者退避三舍(當然,我知道說這樣話的同樣有許多是出於好心)。這位護工也知道我很快要出院,叮囑我回去之後找個工作,好好過日子,照顧父親(我跟他說過我父親中風過,家境也不好),別再搞那些政治方面的事了。我說我出院後會把在病房這些天的經歷都寫出來,他就說“唉,妳呀,妳……真是吃虧吃的還不夠……”,雖然他說話是批評,但我知道他心腸不壞,語氣也是關心的,本身是為我好。我也就沒再說什麽。

   關於我會敘述我在精神病房遭遇的事,我告知了多位與我關系較好的護工和護士,他們大多都同意我寫。不過也有護工叮囑我,“如果在外面說妳進過這裏(精神病房),大公司是不會雇妳工作的”。我知道他是好意,不過這也又說明,即便在香港,社會對有精神問題的人(哪怕已經治愈或者說本來就沒多大問題)的歧視也是比較普遍的。

   捱到第二天,我給林祖明先生打電話。他告訴我,已經在深圳和鄭州找到社工人員了,可以接應。我告訴他,希望他把我在大陸有人接應的事告訴醫院的社工和醫生,以便於讓他們放心讓我出院。然後我把社工王姑娘的電話號碼說給林先生。林先生答應會說的,我道謝後結束了通話。

    然後,我又給馮女士打了電話,再次聲明我不要那些錢,那些都是大陸人為紀念六四表達的心意,應該用做關於六四的用途,我不能接受這些錢。馮女士答應了。此外,我還就那次探視時我發的火向馮女士道歉,我說不是針對她,而是我來香港抱著巨大希望,卻遭遇如此悲慘境地,所以才發了牢騷。馮女士也表示理解。我告訴她如果我回大陸被扣,希望她和我父親聯絡,馮女士也答應了。然後我又對她這些天的幫助表示了感謝。我也向馮女士告知了明天上午就出院,她恭喜我即將出院,還說第二天出院時會來接我。

   下午,我又給林祖明先生打電話,他說,已經告知了社工,社工會轉達給醫生的,但最重要還是我自己表現正常,這樣醫生放心我出院。他還說,回到大陸之後,可以和他聯系,如果我失聯了,他會聯系我父親。我又萬分道謝、結束通話。(至於我為什麽沒有告訴林先生盧偉傑的事,是因為我與他的交流更多是“公事”,還有壹些其他交流細節中我也感到多說或許無益。因此我自己至少在這件事上選擇“識趣”壹些,不再給人家添麻煩。不過我回陸後因其他事還是不得不“麻煩”了他和他的朋友,和林先生還是以不愉快的對話告壹段落(那件事與我求助太急有關),這我會在後文提到。不過無論如何,林先生前前後後也是幫了我的大忙,我也不應以“升米恩鬥米仇”心態評價林先生)

    過了不壹會,護士就叫我見醫生了。女陳醫生說,我明天大約10點鐘就可以出院了。她又壹次問我出院後會怎麽樣,我說會好好工作,重新生活。她問在病房期間,還有什麽事嗎?我不希望節外生枝,只盼及早出院,只好說“沒有事”。她說,會開具壹封轉介信(關於這壹點,我前面已經提及了,她只開英文轉介信,而沒有中文的。而且我問她,是否可以開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診斷證明,她說無法開具),還會給我壹個月的藥物(但也未告知我藥物的名稱、性狀、作用)。這些都會在我出院時由護士交給我。我說能不能開壹些安眠藥,我休息不好,她說可以開幾天的。我對她表示了感謝,說了再見(我可是不想“再見”、“再進”了),然後告別。

    此後我又打電話告知了林先生,也打電話告知了張超雄辦公室的梁女士。我還告訴梁女士,算了先不要追究盧偉傑的事情了,也不要郭永健先生向社工詢問此事了,先出院,我先自由再說,然後我也向她以及郭永健先生這些天的關心表達了感謝。

    哪怕醫生已親口告訴我,我第二天就會出院,我仍然不敢確定,擔心發生意外,讓出院延遲,甚至無法出院。我知道,在精神病房裏,哪怕做出在外面算不了什麽事的舉動,都會被視為“有病”、“犯病”,例如發壹下脾氣、喊壹嗓子、錘幾下墻壁,換來的就可能是半個月、壹個月甚至無限期的“徒刑”。至於大喊大叫抗議,後果就更可怕、難以預知了(例如可能會被電擊,以及永久性監禁之類)。越是要出院,我越是提心吊膽,恐懼不安,擔心萬壹發生什麽意外,或者我控制不住要出院而激動的情緒,表現出什麽情緒波動而無法出院。我按捺著不安的心情,又去找和我熟識的護工說話轉移壓力。

    到了晚上,我吃了安眠藥,卻還是睡不著。失去自由22天了,終於熬到出院的時刻,終於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氣,不受約束的走動、做事、生活了。雖然回到大陸,不知還有什麽危險在等著我(在中聯辦割腕,中共、地方政府會輕易放過我嗎?他們對待上訪者的事例我很清楚),但走壹步說壹步吧,先獲得自由再考慮別的。輾轉難眠中,看著已經熄燈的病房,我腦子裏很亂,不想也無法思考更多,只是想著早些自由。不知到了淩晨幾點,我才不知不覺的睡著了。如果沒有吃安眠藥物,我不知道是否會睡得著。

    醒來時,病房內還是黑乎乎的,但能看見墻上的表,是大約6點。

    5.終於離開精神病房,以及對於中國大陸惡劣精神衛生體系的再評價(前面評論過多次了,但不夠。雖然本段的評價也還是遠遠不夠)

     6月29日早上,我6點左右就醒了。如果沒有意外,我馬上就能出院了。但我忐忑不安的心,並未放下。功虧壹簣的事多的是,而我又缺乏耐性,誰知道會發生什麽呢?不過,後來幾個月的事情證明,我自己努力克制、忍耐,可是外部環境從沒“克制”對我的有意無意的傷害。

     不過,我至少忍過了出院前的最後幾小時。在病房來回踱步,等到開飯;吃完飯,又與護工說話,來回踱步,看舊報紙,打發時間。雖然只有幾小時,卻坐立不安,焦急不已。而住院者李gx今天也要出院了,我們互相恭喜對方將獲得自由。

    上午10點20分左右,護士終於通知我,可以出院了。他把轉介信和藥交給我,又讓我回自己鋪位和抽屜檢查壹下,看看自己有無落下什麽東西。我把寫的詩、雜七雜八的記錄及寫有幾位聯系人的紙張拿走,其余的如馮女士給我的教會的冊子什麽的都不要了。然後,護士、護工把我帶到病房大門外的壹個房間,讓我檢查壹下存儲的東西有無遺漏,護士還把我的兩部手機給我,說“已經幫妳把電都充滿了”,我表示了感謝。另壹位護工讓我把馮女士送到病房的牙刷也拿走,說“妳路上還要用”,還說了壹句“這裏(精神病房)不屬於妳,回家吧”,讓我有了壹絲感動。

    然後,我才拿回了自己的上衣和褲子,護工讓我回病房廁所穿上。我到了廁所趕快脫下如囚服壹樣標著“那達素醫院(或者寫的是“醫院管理局”?記不清了)”字樣的格子病號服,穿上久違的正常人的衣褲。我出來之後,其他住院者紛紛向我揮手,恭喜我出院,大都是壹幅羨慕的表情,我也向他們揮手致謝,內心也希望他們早日獲得自由。我也和其他醫護人員打了招呼(幸虧裏邊沒有盧偉傑),告別了我住了22天零14個小時左右的精神病房--東區尤德夫人那達素醫院精神科K4病房。(我被關進來的時間是6月7日大約晚上8點至9點)

    憑心而論,我在香港的精神病房,主要是失去自由、加劇焦慮和抑郁,但大多數醫護人員還都不錯。當然,醫院的官僚主義、形式主義,讓我被關了22天有余。對於我這樣渴望自由、無拘無束的人,已經是沈重打擊。而出院後的“禁閉後遺癥”,PTSD,才讓我更加體會到拘禁帶來的傷害。

    但大陸的精神病院中關押的精神病患(包括並不必要強制住院的輕度精神疾病、精神障礙、情緒病患者)、“被精神病”者、本來沒有精神病卻被折磨成精神病的公民,遭受的不止是失去自由,而是受到欺淩、虐待、不合理懲罰、長期甚至終身監禁。就像我在前文舉的例子,住院者吃的飯豬都不吃,被捆綁、電擊普遍而沒有嚴格的規定和監督,壹些住院者尤其懦弱的病患被當做仆人被醫護人員使喚,住院者中也有互相欺淩,而醫護對待住院者更是歧視、欺淩十分常見,即便北京的安定醫院、蘇州的吳中區精神病院、南京腦科醫院這些發達城市大型的精神病院都是如此,小城市、縣城的呢?(當然,有人覺得那些人是壹面之詞。那麽,他們說的是否合情合理?有哪些明顯虛假的?醫護人員敢不敢和出院者對質呢?精神病院和監獄相比,有哪些異同?這些不難考證)

    知乎上有些例子詳細說明了精神病院的恐怖,我前面已舉過多例,其中包括壹位知乎用戶“8X23(迄今共有740多粉絲、獲得4700多贊同、731感謝、809收藏。本回答獲得231贊同,34感謝,139評論)對縣城精神病院的惡劣飲食環境的陳述。其實她還提到了更多醜惡,她的話簡練而有力,既深刻又有同情心,很值得摘抄(重點部分用粗體標出):

“我錯了 我知道自己偏題了……對不起……



我說明壹下。我只是指我所在的這個小縣城的唯壹壹家精神病院……

其他醫院我不知道……我也相信這個世界有好醫院

這個世界有善

但是我也相信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就壹定有壞……

人性 真的是壹個很奇妙的存在……

~~~~~~~~~~

我的母上大人是間歇性精神病患者,拿著國家發的那個精神殘疾證的。

15年我陪麻麻去辦證書的時候,是在當地的精神病院辦的。

我想說,那個地方,是人間地獄。

在那裏,醫護人員,絕大多數醫護人員都沒有把精神病人當人看。打,罵,言語淩辱,到處是柵欄,人就像豬壹樣被關起來。甚至會豬狗不如。

真的,是有多狠的心才會把父母送到那個地方啊!

我親眼看見醫護人員對待精神病人就像對待豬狗壹樣,那些精神病人的眼神透露出的絕望才是這個世界最深的絕望,想死,死不掉,死了醫院沒錢,想活,不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

對了,可能很多人都無法想象精神病人的夥食,我只能用壹句話形容,豬都不吃的東西。



在那裏,沒有人權。

精神病人也有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力。

我痛恨那個地方,當時醫生勸我把麻麻也送到那個地方,說,我到上海讀書了就沒人照顧麻麻了。不好意思,我拒絕。”

    而維權網站如“維權網”與“民生觀察”等涉及“被精神病”的案例中也有千百條信息,這冰山壹角的醜陋已觸目驚心,何況全中國超過百萬的被以“精神病”為由的被拘禁者。他/她們所受之苦、之辱,處境的絕望,不是我的遭遇可以比擬的。

    患有輕重、類型各不相同的精神疾病患者,以及沒有精神疾病或程度很輕但卻“被精神病者”,是社會中邊緣的邊緣。對於身體殘疾者,許多人還抱以同情、施以援手,而對於被扣上“精神病”這個帽子予以汙名化的人,則會遭遇空前的歧視、孤立、排擠,以及惡人故意的刺激、詆毀、誹謗、散布謠言,導致心理疾病患者處境雪上加霜。如果辯解,壹句“妳有病、妳不正常”/“妳精神錯亂”/“妳在幻想、妳有妄想癥”,就可以堵住妳的嘴、摧毀妳的話的可信度、摧毀妳的生活。而且,這些“精神病”往往也會被家人歧視、欺辱(當然同時也有精神病人傷害家人)、拋棄,送進精神病院。

    而關進精神病院,則更是喪失了自由、沒有了普通人擁有的基本生活,學業、事業、理想……什麽都沒有了,如犯人般過著沒有尊嚴的日子,以及幾率和嚴重程度都遠超常人的虐待、欺淩。如果反抗,可以順理成章的捆綁、毆打、電擊,如果告狀,而又有誰信妳呢?因為妳是“精神病患者”啊。何況,大多數人連告狀、投訴的機會都沒有(在監獄畢竟還可以見律師、有“駐所檢察官”之類的獨立人員(哪怕有些地方如中國大陸,那只是形式,但是有點能力的犯人還是可以求助的),精神病院有嗎?監獄也有壹般性反映問題的渠道即找獄警,說不定個別的會發善心,但精神病院的醫護會聽住院者、“病人”的訴求嗎?),壹輩子都會在比監獄還沒有規矩和人道的環境中度過壹生,最終死於精神病房。而受到的壹切欺淩、虐待,甚至更嚴重的傷害,都飄散在火葬爐的煙塵裏、埋葬在黃土或水泥之下了。

    但在輿論場上,人們更多停留在“精神病殺人不犯法”、“精神病證書等於殺人執照”之類極為粗淺、帶有強烈歧視與偏見的認知上,讓新聞爆料的個案遮掩了更多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失去自由、飽受虐待、生不如死、殘死無聲的現實。哪怕,有許多研究證明,即便真的精神病人,犯罪率也不高於甚至低於普通人。

    如BBC文章《大規模槍擊案是否和精神疾病有關》中提到的研究表明,“精神障礙患者的暴力行為僅占美國整體暴力事件的3%-5%(遠低於普通人群中高達18%的精神疾病患病率),這意味著“即使妳能夠消除所有精神障礙患者,妳仍然要面對96%的暴力”。此外,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人所犯的暴力大部分是輕微違法行為,如口頭攻擊或出手打人,沒有殺人(然而自殺是壹個突出問題)”。相反,文章提到,“其實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成為暴力行為受害者的概率是普通人的三倍,因為他們更容易受到傷害。”

    除了這篇文章,無論陸港臺、新加坡等華人圈,還是歐美等發達國家,都有許多相關研究數據,證明精神病人並不比常人更具傷害他人的可能。而且有些研究認為(如BBC這篇文章),精神病人還比普通人犯罪率低。那麽,難道要把全世界所有人關起來嗎?否則,為什麽單獨針對精神病人,甚至僅僅被懷疑“有精神病”的人呢?當然,有人會說,精神病人犯罪更隨機,更難預測。這的確是壹個問題。但事實上,大多數犯罪都是難以預測、預防的,且精神病人犯下嚴重罪行的概率是極低的。監獄的罪犯也有權出獄“重新開始”,哪怕二次犯罪的幾率很高(這個同樣有統計和研究)。而與交通事故、自然災害、火災和意外爆炸、工業事故等意外事故(這些事故突發性和隨機性都極強,傷害巨大,致死率高,並不是防範就可以避免)導致的巨量傷亡相比呢?據統計,僅交通事故壹項,全世界近年平均就有125萬(聯合國數據)至135萬人(世衛組織數據)死亡,2013年有5400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而據中國官方統計,2018年中國有6萬人死於交通事故;世衛組織則通過中國衛生機構收治數據測算,中國每年平均因交通事故死亡25萬人(2015年數據)。

    而精神疾病犯罪造成的傷亡則不足這些意外事故的千分之壹、不足“正常人”惡性犯罪造成傷害的百分之壹。我們為了預防那微小的可能,就要毀掉他人、毀掉這個國家壹代幾百萬人、累計十數年即以千萬計的人生嗎?就像為了預防交通事故,難道應該禁止壹切包括汽車在內的現代交通工具,全部改成步行或坐轎子嗎?何況,我們如果采取更多心理健康投入、心理危機預防、建設性治療(而非監禁式隔離),這些也是可以得到很大程度預防、解決的。

    而且,我是贊同對傷害他人的精神疾病患者按照法律進行懲罰的,因為他/她做了傷害別人的事,不管精神狀況如何,就應該承擔責任(當然也要適度,例如除非特殊情況,不應該以“有精神病存在危險”為由而終身關押,但可以判處犯了無期徒刑罪行的精神病人終身監禁、犯了死罪的精神病人死刑。總之,應該盡可能把確診或疑似的精神病人,類比對正常人的懲罰,並通過司法手段處理,而不是以“非正常人”甚至“非人”來對待),而不是把所有的、絕大多數沒有傷害他人的精神病人乃至疑似精神病人都抓起來關起來(而且往往是關壹輩子)。

    這些被關進精神病院的人,大多數並沒有傷害過他人,犯下足夠判處“終身監禁”的罪行的更是比例極低。相反,他/她們多為受害者,往往是因為遭受職場暴力、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網絡暴力、政治迫害、家庭和人生變故(如巨大挫折、利益損傷等負面的事情),罹患精神疾病,或者只是因憤懣、恥辱、痛苦而有了心理問題(還沒有嚴重疾病),卻被關進精神病院裏,遭受二次傷害,甚至毀掉壹生,這何其不公?至於“治療”,如前所述,我所講的大陸、香港的精神病院,真的是在“治療人”還是在“治人”、“整人”、傷害人呢?這些難道不需要改變嗎?更進壹步的,整體、具體上,要如何改變?我這篇文章就是在寫這些,我也正在思考,未來也會寫出更多相關文章。除此之外,也有許多其他人寫的深刻的評析與擬出的方案。

    在知乎問題“如何在精神病院證明自己是正常人?”的回答中,有壹篇匿名回答,迄今獲得了3.4k贊,470多感謝,150多評論,其論述極為深刻,說到了我的心坎裏,全部復制於此(重點部分用粗體標出):

“反對很多答案,不壹壹點了。

作為壹個有親身經歷的人,匿了。

我希望段子手們遠離這個話題。我甚至希望在這個問題上,建設起美國式的逆向歧視。

因為精神疾患,和同性戀、性別歧視等其他話題都不壹樣,它的特殊性在於,很多段子只要稍微寫的真實壹點,都很可能被認為是真的。

比如某個高票答案居然說調戲護士……

要知道在壹個壹線城市,大部分病區看護也不過是護校畢業,甚至是社會無業人員。拿著兩千多的月薪,全封閉的工作環境,三班倒,有的地方連手機都不讓玩,無聊的工作中拿病人尋開心成了很多人唯壹的娛樂活動。



下面是答案。

裝有病被治好沒用。

裝有病被治好沒用。

裝有病被治好沒用。

該吃吃該喝喝沒用。

該吃吃該喝喝沒用。

該吃吃該喝喝沒用。

報警沒用。

報警沒用。

報警沒用。

(我就很奇怪妳哪找電話去)



因為現實就是,真有病的都得不到妥善治療!醒醒吧,少年。

以下我會慢慢解釋。



“精神病”的概念很寬泛。至少比大多數人認知中的“瘋子”要寬的多。

在實踐中,焦慮、抑郁、酒精依賴,都可以收治住院的。

所以,能不能出精神病院,並不想很多人想的壹樣,是壹個邏輯詭辯。

這問題本質上是個社會問題,它是與:患者是否是家人送來的,是否是權力機關送來的,是否有人交醫藥費……有關。

而且在今天,第壹重要的決定因素不是醫藥費,而是醫院是否會擔責任。

因此監護人或權力機關的送診至關重要。

問題不在於妳有沒有病,而在於誰送來的。

誰送來的。

誰送來的。

誰送來的。

如果走了必要的程序送進去了,那幾年內幾乎沒有機會出院。

這並不是因為患者是精神病,而是因為中國精神衛生機構的管理和治療水平底下。很多有明顯癥狀的人都得不到及時的治療,在精神病院終老壹生。或者反復的出院,入院,出院,入院。

對於誤診的,沒有明顯癥狀的人,根本得不到關註。

妳以為進了精神病院會有醫生圍著妳轉嗎?妳以為醫生會把妳的行為當成癥狀嗎?別天真了。

沒人理妳才是最正常的狀態。大夫查房時溜上壹眼,開壹種治不好也治不壞的鎮靜藥(比如勞拉西泮)吃幾個月,平時交給病區護工,才是正常狀態。

醫生見慣了病人,都有幸存者偏差。但在壹個低級的環境裏,小小的偏差可能把“病人”困在病房裏幾年再正常也不過了。

現實就是這麽殘酷。



而且,說句最通俗的話,送進去沒病也能整出點病來。

就像很多人說的,被“冤枉”造成的情緒波動和初入院的鎮靜藥物的使用,會形成惡性循環,會使人在困倦和暴躁之間交替,很容易被診斷為雙相障礙。

本身現代科學對很多精神疾患的發病機理和判別標準都還在研究中。其中也包括精神分裂,雙相障礙和躁狂這些符合老百姓“瘋”的認知的嚴重精神疾患。

精神病在臨床判斷中是癥狀指向的。

也就是,不管妳的情況是怎樣的,妳表現的像個精神病妳就是精神病。

但是問題在於,以今天中國的科技、經濟和社會水平,對精神病的判斷是恨粗疏的。

而且說精神衛生機構,也確實是自己監管自己。



目前,我國的現狀是,只有壹些大城市,只能做司法鑒定,即鑒定壹個人是否具有完全的刑事與民事行為能力。 夠資格做這個鑒定的,壹個城市也只是寥寥幾個專家。至於大家想象當中鑒定壹個人是否“有病”,這無論從技術上還是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上,都是做不到的。

要知道,我國太多小的城市的公共衛生系統裏甚至沒有精神病院、精神科。



說壹句最明白不過的話吧,在當今中國,精神病院“隔離”的功能遠比“治療”的功能大。



再者,壹般的說來,“被精神病”的人,往往在生活中,本身可能就具有性格孤僻,社會關系不融洽等特點。或者卷入了壹些社會矛盾當中。本身很可能已經具有心理或情緒問上的題。 經歷這樣壹個過程,其情緒問題發展成精神障礙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所以說,精神疾患患者的權益保護和精神衛生制度的建設,是壹個社會問題, 只有通過壹場曠日持久的社會運動,就像同性戀權益運動、女權運動、關愛自閉癥患者運動、關愛艾滋病患者運動那樣的社會運動,才能推動精神衛生機構與制度的建設。

包括普及收診前鑒定制度,建設第三方監管制度。這都需要巨大的經濟投入。

可以想象,這個過程裏會有ngo的推動,有義工的服務;有南方系的報道;有姚晨、濮存昕、司馬南、袁立之類持不同政治取向的大V們去體驗約束、體驗分裂癥患者的恐怖嚎叫,之後寫下的壹篇篇催人淚下的微博;有馬雲這樣的大老板捐錢;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有專家學者、壹線工作者的研究與奉獻。

但更多的,是有無數精神疾患患者和被誤診者的血淚。



只有經歷這些,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甚至從大了說,整個國家的民主與法制建設,都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條件。

願每壹個精神疾患患者和被誤診者得到健康、快樂、幸福。願我們的國家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國家。”

    這篇回答很悲觀,又很現實。香港的精神病房,和大陸相比,的確已經是天堂了。而我被關在香港23天,而沒有像大陸的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被關幾個月、幾年,甚至壹輩子,也是足夠“幸運”了。那麽,大陸以百萬計、十多年累計就能以千萬計的被關押在精神病房的人,怎麽辦?他/她們雖人數眾多,但社會幾乎聽不到他們的聲音,這些人的話語權幾乎是完全缺失的。相反,人們更多停留在“精神病殺人不犯法”、“精神病證書等於殺人執照”、“精神病人鬧事打人警察都沒辦法”之類極為粗淺、帶有強烈歧視與偏見的認知上,新聞爆料、眾人口傳的顯性“精神病殺人”“精神病鬧事”的個案,遮掩了更多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者失去自由、飽受虐待、生不如死、屈死無聲的黑暗現實。(當然,並不是每壹間精神病院都非常黑暗、每個精神病人都會遭受如此的虐待,但黑暗、虐待,的確是普遍的現象,而且我所列舉的多數案例,都是大城市重點醫院,那麽更差的地區的精神病院可能會好(準確說是“不這麽壞”嗎?)(此外,這篇回答中提到許多精神病院沒有電話,其實有又如何?也只限時限次打給家人而已。我能聯系上香港泛民政黨人士,是因為有知識、幸運的記錄了他們的號碼。如果換成其他被關進精神病房的,恐怕也不知道要打給誰才有用。而且我聯系上議員和政黨人士,他們也並不能做多少,哪怕幫的那點還是看在馮愛玲女士面子上)

    如勒龐在《烏合之眾》中所說,“群體只會進行形象思維,也只會被形象所打動。這些或是吸引或是嚇住群體的形象,最終也成為群體的行為動機……刺激群眾想象力的……其形式必然都是令人印象深刻的鮮明形象,或是伴隨著幾個不同尋常的、神奇的事例……人們猜測壹艘穿越大西洋的汽輪也許已經沈沒,那麽這件事對群眾的影響力能持續壹周之久。但是據官方的統計表明,僅僅1894年壹年,失事的船只就多達850條、汽輪203艘,從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來講,它們遠比那次大西洋航線上的失事厲害得多,而群眾卻從不會關心這些不連續的失事。”

    人們只看到了大庭廣眾的罪惡,卻忽略了封閉環境中更多人的苦難。哪怕壹個人們眼中的“瘋子”、“躁狂癥患者”大鬧地鐵、公交,引發的關註(更不用說能夠用作多年談資的殺人事件的影響了。哪怕絕大多數的殺人者都被判別為神智正常,是“沒有精神病”的人。關於比例數字究竟如何,有足夠條件的也可以去查核),都遠多於多少被拘禁壹生、毀掉壹生的“被精神病”者、屈死的囚犯。即便曾被廣泛報道的楊永信用囚禁、電擊、毆打等虐待方式“治療網癮”的事件,現在還有幾人關註,有人去改變嗎?我們沒有親眼看到,不代表沒有發生。相反,沒有看到的千萬角落,惡人更能無所顧忌、敢於毫無忌憚的做出大庭廣眾極少有人敢做的惡行。黑暗的角落,有無數類似《熔爐》中描述的“地獄”之地,需要我們去關註、去“聚焦”。

    這壹切都需要被改變。我們不能眼睜睜看著21世紀還有如此多的罪惡、剝奪自由、欺淩與虐待、淩虐致死……樁樁件件不斷發生,卻坐視不理。

    關於對精神衛生體系的種種弊端、精神病院/病房的各種黑暗面,以及其他案例的評析,我會在後文恰當節點再做舉例、引用、分析,在此就先只說這些了。

第五章 帶銬輾轉、蒸籠般羈留室過夜、PTSD的初現--捱過“最後”還有“最後”

    (壹)手銬再加身,繁雜程序的折騰

     我走出病房門時,西區警署的壹位警員已經在等著了。他帶我走到電梯口,又有壹男壹女兩位警員走過來,並且對我說:“我們現在要把妳銬起來(大致意思)”。他們銬我時,我看到了馮愛玲女士,她就坐在電梯旁邊的凳子上。我被三個警察控制,手上正在帶銬,連打招呼、說話都不便,我只能看著她點頭示意。馮女士壹直目送我和三個警察進入電梯、關上電梯門。這是迄今我與馮女士最後壹次見面(當然通電話、短訊是有的)。也不知道在未來,我還有沒有可能再當面見到她、感謝她了。她是壹位慈祥、善良的老奶奶,熱心公益,為平反六四奔波,也在我個人的事情上多有幫助,我壹生都會感激她。

    終於離開了病房,終於重新看到了外面正常世界(哪怕還是東區醫院裏,但精神病房內外已是兩個世界)來來往往的人流,立即有了和在病房時不壹樣的感覺。但頭腦渾渾噩噩的,我當時以為只是前晚沒睡好。只是,後來我壹系列身心上的表現和感受,與PTSD很像,與壹些被長期關押過的人訴說的很像,基本也就是了。當然,這也不止是由於關押的這23天造成,後來我面臨的壹系列惡劣環境甚至絕境,也加重或者說助推了PTSD的惡化。不過這些都是後話了。

    押送我的三位警察,壹位年齡較大,有四五十歲,稱他為E警員(按第三章的警員順序排),另壹位20多歲的年輕男警稱其為F警員,那位二三十歲的女警稱為G警員。他們把我銬的很緊,勒的我手脖子都是痛的。我的兩個包也被其中壹位警員拿著。穿過人流後,他們把我送上警車。

    我問他們要把我送到哪裏,E警員和G警員都不怎麽會普通話,我只能與F警員交流。他告訴我,需要先帶我去做筆錄,然後再去入境處。然後警車就開了。我壹路上很配合,而我提出把手銬換下位置,不要銬在恰巧磨到骨頭的那塊,F警員也答應並重銬了壹下,但還是很緊、很疼。F警就坐在我身邊,E警和G警坐在前面。警車在各種立交橋、盤山公路上飛馳,我也沒心思看路牌,腦子恍恍惚惚。這時我開始擔憂回到大陸會怎麽樣,會不會旋即被拘捕,或者投入黑監獄和精神病院。想到這些,我心神不寧。警車在山道來回上下,雖然車速很快,但很久還沒到目的地(我當時也不知道目的地是哪,不知道讓我去入境處還是警局)。幾乎走了近壹個小時,才來到壹個警局。他們告訴我,要在這裏采集我的指紋等生物特征。

    三人把我帶上樓,進了壹個類似審訊室的地方,但並沒對我做任何審訊,只是拿出我的港澳通行證進行了登記,並口頭詢問確認我的身份。我問這是哪裏,F警員告訴我這裏是柴灣警署。

    然後,就是帶我到拍照室之類的地方拍照,正面、側面、背面,都被拍了個遍。不過這算是流程中最為順利的了。此後又到了另壹個房間按指紋,才是真正體會到“正常流程”中會有多少繁雜與故障。

    如果曾經有過被拘捕經歷、或者被傳喚或其他需要被警方采集信息的,應該都知道,警察要對被扣押者的手掌、每根手指進行360度指紋采集,然後還要另外采集指頭上的指紋。在采集之前,需要洗幹凈手,然後等手上的水幹了,再“幹活”。兩個手掌和手棱、每根手指,都要在采集玻璃上用力按、用力滾動,如果電腦顯示采集“不合格”,就要重新來,最終在幾次重復動作中挑壹個“最佳指紋/指頭印/掌紋”。僅僅做這些,我就用了30多次。

    但更加糟糕的事來了。不知為什麽,當這輪采集完成(本來也就是要徹底完成采集了),他們的電腦卻無法正常錄入,於是兩個警察就不斷重啟電腦,輸入密碼、登入程序,又讓我重復這些動作。結果壹次又壹次失敗,他們就讓我重復這麽做。他們來回開關機差不多有十次,而我的手、每根手指每次都要來回滾動,我都記不清多少次了。前前後後折騰了至少兩個小時,也沒有采集成功。我的手已經很疼痛了,筋疲力盡。我剛從精神病房出來,不但沒很快恢復自由,又被這麽折騰,頭昏腦漲的。我問他們幾點,他們說已經兩點多了。我想,那我何時才能去入境處呢?(這件耽擱很可能就是此後警察沒能在當天趕上送我去入境處的原因,然後我才被關在羈留室壹夜)

    期間,我還問到我在東區醫院遭遇護士欺淩、恐嚇,是要在這報案,還是聯系醫院管理局,壹位警員(我記不準是哪位了,好像就是那位能說普通話的F警員)說“那妳先聯系醫院管理局” 。我也想早點回大陸,避免再被送回精神病房“調查”,就沒堅持報案。

    在折騰期間,年輕警員還向進來的年長警員請教怎麽處理故障,老警員(或者是警官)也不會。折騰的實在沒辦法,他們又出去請示,最後讓我換到不同樓層的另壹個信息采集室。結果在這不到半小時就完成錄入了。我心想,妳們不早點換到在這邊,非要在那個故障機器上折騰,這些警察受折騰,我更受折磨,兩只手疼痛不已。我不認為他們是故意整人(這個我當然是能看出來的,無論從相關警察的神色舉動、性格特征,還是遇到的電腦故障情況和處置,都和盧偉傑那樣的故意欺淩完全不同),但明顯是死板、形式主義、不知變通。而且值得壹提的是,雖然我在柴灣警署的遭遇不是被故意整,但大陸的警察、香港的警察對其他被拘留者(精神病房的醫護人員對住院者也壹樣,就像盧偉傑利用作為護士的權力對我及其他住院者的欺淩行為)、在其他事情上,完全可以利用他們對程序的熟稔、利用這些繁雜的程序,假裝故障、程序問題,把人整得筋疲力盡甚至死去活來(還有更多客觀上讓人受罪的做法,後面很快就會講到)。有權就是可以各種指使、折騰人,而且妳還抓不住明顯把柄。

    采集完畢後,三人把我帶上警車,又開始了很長的路程。我本以為這次終於要把我帶往入境處了,或許他們會把車開到入境處大樓,我就回到大陸了。沒想到,又是至少壹小時車程,居然把我送到了西區警署,也就是中聯辦旁邊那個我曾經去過的警局。這時應該是下午4點左右。

   (二)在西區警署羈押間受苦

    我被帶進西區警署後,直接被關進了警署大辦公室裏壹個類似鐵籠子的小房間。我也不知道那叫什麽,姑且稱為“羈押間”吧。隔著鐵閘門,可以看到辦公室裏許多警員在忙碌。

    房間裏只有壹張長凳,地上還有血跡、毛發,頭頂則是各種管道。不過慶幸的是,因為和大辦公室通著,有冷氣吹進來。期間壹位女警說會給我盒飯,還問我吃不吃橙子,我說都行。過了壹會盒飯送進來,米飯裏有肉絲和辣椒啥的,還有壹杯橙汁之類,我壹口氣全部吃喝完了。這飯確實不錯。

    吃完飯,我在裏邊坐臥不安,詢問警員我何時才能去入境處。結果不是不理睬就是讓我等。後來終於有壹位警員過來,說今天不行了,明天才能送我去入境處。我壹下子慌了,害怕這壹天又有什麽變數,或者我壹激動又被送回精神病房,那前面的忍耐就功虧壹簣。我要求給家人和朋友打電話,其實就是想告訴我父親,以及馮愛玲女士和林祖明先生。然後他就讓我等,我多次請求都是說“妳等著”,哪怕我的包和裏邊的手機就在不遠處辦公室桌上。

     等了至少壹個小時,壹位警員才把手機給我,而且只允許我打壹個電話,並且告訴我明天上午才能讓我走。我打給了父親,告知他警察說我明天才能回去。我父親說“妳要聽警察的話,註意安全,明天回來給我打電話”,然後我就結束通話了。我還想打給馮女士,這位警員說不行,我只好關機,把手機交給他。

    我呼喊警員,說要見律師。壹位女警過來,她問我有律師嗎?我說沒有,但是不是有那種替被拘捕者辯護的公派律師嗎?她說沒有,是需要自己花錢請的。我現在也沒有搞清楚,香港警方在拘捕公民(無論本地人還是大陸人或外國人)時,被拘捕者有無權利請求警方或司法機構派遣律師維護自己權利。甚至更進壹步,當時我被羈押的具體理由、我所處的法律狀態是什麽,警方都沒有任何告知。香港以高度法治聞名世界,可在執行層又有多少“細縫裏的泥垢”呢?

    很快,來了壹個警員,拿著壹個表格,大致意思是要收繳、封存個人物品,還要我交出身上可能會用於自殺之類的物件。我這時也只好簽字(還是和在精神病房被迫簽字時壹樣:難道我能不簽嗎?不簽會有好結果嗎?)。然後,他要求我把眼鏡、腰帶、鞋帶都取下來給他。最誇張的是,還要把襪子脫掉。當我把眼鏡摘掉、腰帶和鞋帶抽出來、襪子脫下來交給他之後,我才不斷感到各種不便甚至痛苦。

    我高度近視,去掉眼鏡,整個辦公室就壹片模糊,我求助(例如上廁所時叫人)或者看東西就更麻煩了。而腰帶去掉後,我得不斷提起褲子,否則就會掉下來。而我又焦慮的坐不住,只好提著褲子在小房子(或者更恰當說是“小籠子”)裏來回走動。連續提幾個小時褲子,如果誰試驗壹下,壹定知道不是好滋味。

    這時候,壹位穿著白色衣服的警官(在香港應該是叫“督察”之類)過來了,說“妳還認得我嗎,妳在中聯辦(割腕)我就在場”,我說不記得了。我割腕時腦子壹片混亂,四周都是警察和中聯辦人員,我自然記不起這個人。他又跟我說了幾句什麽話(記不清了),然後就走了。

    他走了之後,我才看了下自己的形象:彎著腰、提著褲子、精神恍惚,而且沒戴眼鏡時我的眼色情況我也是知道的,總之壹幅敗相,毫無抗爭者的英雄氣度。在精神病院,我擺出英雄氣度也沒用,在警署,我想擺也擺不出,反而像落敗被俘的敗兵,沒有絲毫生機、氣質。

    我努力提振自己的精神,在心中默唱《國際歌》,“起來,極寒交迫的奴隸!起來,全世界受苦的人”,盡力不讓自己這麽頹廢、荒唐的面對辦公室裏這麽多警察。我想,梁國雄等抗爭者入獄時,必定是很勇敢堅毅的,而不是像我這樣頹廢。而我應該向他們學習。

    但哪有那麽容易呢?當我沒有穿襪子,光腳穿著沒有鞋帶的運動鞋來回走動,鞋子晃晃蕩蕩,不壹會,腳就被磨破了,而且,腳上出的汗浸到鞋裏,很快鞋子就像在雨水裏趟過壹樣,腳就泡到濕鞋裏,不壹會就泡腫了,磨破的地方更疼了。我問正好走動到鐵門前的警員,我能不能脫光鞋子赤腳走路,他說“那妳隨便”。我赤腳之後,踩在又臟又涼又硬的水泥地上,腳被硌的生疼,感覺比泡在濕鞋裏更不舒服,只好重新踏進濕鞋裏。這種肉體折磨,還是那句話,誰自己做下試驗就知道多痛苦。如果警察不收走鞋帶和襪子,我就不用受這麽多罪。

    他們收走這些,是怕利用它們自殺。可我羈押間上面的管道至少三米高,即便最能自殺的腰帶也夠不著,鞋帶就更是了。至於襪子,又不是那種女式的絲襪而是沒什麽彈性的布短襪,我是想不到這個怎麽用來自殺。再說,這羈押間連著辦公室,警察對我在裏邊的壹舉壹動隨時都能看見,我又怎麽可能躲避開他們的註意而突然自殺了呢?

    我曾經在前面提到,我在精神病房期間,看到壹則新聞,講北角警署壹位涉嫌性侵的男性在審訊室自殺。或許是這起自殺事件讓香港警方苛待被拘捕者,以免背上管理不力、囚犯自殺的責任。於是,警察對我(肯定還有其他可能有自殺傾向的被拘捕者)采用了這種“收走所有哪怕有壹點可能用做自殺‘工具’”的方式,以杜絕發生自殺事件、為自己和警隊免責。

    但他們為什麽不想想被拘捕者的感受、不考慮被如此對待者會受多少法外的傷害?就例如我,雙腳泡在濕鞋裏,幾小時後就泡腫了,沒有鞋帶的鞋把腳磨的又紅又腫又痛,身體和精神都嚴重受傷害。尤其對於焦慮、抑郁,有心理和精神問題的人,這反而加劇了他/她們的精神痛苦和身心疾病,埋下了其此後可能厭世、自殺的隱患。當然,那時候自殺,就不是警方的責任了,畢竟不是死在警局、監獄之類。而且,警方和社會得知當事人自殺後,反而會覺得在警署、監獄這樣苛刻對待是正確的,因為後來“妳們看他/她果然自殺”了,以“印證”采用苛酷方式的必要性。但他們不考慮這種苛待、虐待,本身就是對拘捕者身心的傷害,更是強化其自殺傾向的誘因。而且,如果收繳了他們的腰帶等物品後,當事人還是想到了各種高難度的自殺方式,那表明其已經非常的生不如死、實在不想活下去了。既然如此,基於人道,為什麽不能遂了他/她的心願呢(關於自殺的權利和自由問題,我前面已有過詳細論述,不再重復)?至於看守警員的責任,不用追究就可以了。

    這讓我想到此前北京驅逐“低端人口”和取消“互助獻血”的事情。香港警方對待被拘捕人士的作為,以及我在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許多遭遇,其實和北京這兩件事異曲同工。對於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者,他們考慮的只是“妳/妳們別死在這”、“妳們別在我管轄的範圍內出事”、“妳們別在我需要承擔責任的層面出事”,然後機械的、極端化的執行殘酷政策、規章,而讓弱勢者遭受更多身心和生活上的不便與折磨、不惜把弱勢者逼到更加危險(但不屬於他們責任範圍)的區域、處境。

    例如北京驅逐“低端人口”,就是以避免再次發生火災、改造社區環境和治安等理由(當然還有更深層次原因,不過至少表面上理由是以上那些),但粗暴的驅逐讓他/她們更無處可去,面臨喪失廉價住所、丟失工作、陷入貧困、讓自己和家人陷入生存危機。而取消“互助獻血”,名義上是為杜絕非法血液交易、保障輸血的血液安全之類理由,但這會讓更多急需用血的患者面臨等待“正規血液”太久而失血死亡的危險。而香港警方及許多監獄、看守所、精神病院及其他羈押場所,對可能自殺者的各種苛虐措施(如扣緊手銬腳鐐、用束縛帶長期捆綁),同樣嚴重傷害當事人身心。香港警方因發生過北角警署自殺事件或其他類似事件,就對我采取壹系列苛待手段(不止已提及的,後面還會提到更嚴重的手段),而且估計對其他有自殺可能的被拘捕者也如此苛待,是極不人道的行為,反而會加劇其脫離嚴酷環境後因PTSD等原因而自殺的可能。(當然,大陸警方、監獄系統、精神病院等地為“防止自殺”,采取的手段更不人道,如壹些政治犯的敘述)

    但無論北京政府,還是香港警方,以及香港精神病房的醫護,嘴上卻都說“這是為妳/妳們的安全著想”、“這是法律/制度規定”、“為了避免妳們遇到安全隱患/自殺”,把自己不人道乃至殘忍的制度、政策、行為,說的冠冕堂皇、理直氣壯,表現的“壹片好心”,而絲毫不考慮被管理者、弱者自己的選擇權,也不顧及這些政策/手段對弱者帶來的長遠傷害,各種間接的、連帶的傷害。這種行為輕則說是缺乏共情、不會將心比心,重則足以用“虛偽”、“殘忍”、“無恥”形容。

    法律、制度、政策,都是手段,而目的則應該是讓人有尊嚴、有自由、能夠更好的生活,而不是顛倒過來,為了履行責任(同時也是壹種推卸責任),而不顧弱勢、被執行壹方更根本的人權。如果法律、制度、政策違背了人性、侵犯了人權,弊大於利,就應該修改、廢除、重新設計和訂立。“以人為本”、“天賦人權”,說的都很好聽,可現實呢?許多強力機構(包括精神衛生機構)、家庭,都以“為妳好”為名,行傷害之實,不給當事的本人自己選擇如何生活、選擇生死的權利。

    我在羈押間不斷走動,越來越感覺難以支撐,胳膊和腿都開始發抖。我又問過路的警察何時把我送進可以躺下休息的房間,他說讓我等。後來我去了羈留室(也就是過夜的地方),才明白還不如呆在這個鐵籠裏呢。

    在我難受的來回走動時,看到有幾波男女罪犯(或者疑犯)被帶進帶出,不過這些男女都沒有和我關在壹起,而是關到和我平行的其他羈押間。有些看起來像東南亞人,還有的可能是大陸人。他們被送走時,都是被用銬子串起來的。給了我壹個“單間”,可能也是怕我自殺或與其他人沖突吧。

    到了大約5、6點鐘,壹位警員突然把我叫出來,並且拿起我的東西,把眼鏡給我,告訴我現在就去入境處。我大喜過望,因為我壹分鐘都不想在這鐵籠子呆了。這時候壹位年長警官在打電話,雖然我聽不懂他的香港話,但看旁邊兩個警員拿著我的包聽他打電話,應該是和入境處交涉我的事吧。這時還有壹位女警官也站在旁邊,我就對她說,我是來維權的,是受害者,我不應該受這樣對待。她說,“我們盡可能提供方便,讓妳早日回到大陸”。期間,我還告訴警察,我打印的許多材料和標語內容敏感,能否幫我扔掉。拿著我的包的警員說,妳自己在入境處再扔吧。然後,我聽著那位男警官打了很長時間電話,然後又看見兩位警員放下了我的東西,我知道八成是去不了入境處了。果然,這位警官打完電話,告訴我明天才能走,今天就把我安排在西區警署羈留室過夜。然後我又被關進那羈押間,重復了壹個小時前面說過的那些折磨。

   (三)蒸籠羈留室、與年輕警員對話

    到了晚上,他們終於把我帶去警署內部的羈留室。羈留室位於警署半地下的壹片區域。壹個大的羈留室被分成壹些單間,我就被關進靠裏側的壹個單間了。本來我在想,終於可以躺下好好休息,明天就返回大陸了。但當我進去、呆了壹會之後,才知道這裏比剛才更難受。

    首先,羈留室中根本沒有空調(香港稱為“冷氣”),只有羈留室之間的過道裏有兩臺巨大的風扇,吹的風都是熱的。而羈留室大門和辦公室完全隔開,辦公室的冷氣根本吹不到羈留室。而這時正值夏季,又是香港這種亞熱帶地區,羈留室裏像蒸籠壹樣悶熱。我僅僅呆了10分鐘,就熱的受不了。而“床鋪”則是類似於公園躺椅那樣的光滑水泥板,還有壹條毛毯。大夏天,放個毛毯,也是要“熱上加熱”了。

    其次,這個羈留室並不是四壁完全封閉,而是有鐵卷閘窗。我不確定西區警署的這個羈留室是完全在地下還是地下地上各半層,但壹直聽到有火車(或者是港鐵、輕軌之類)的轟鳴聲、撞擊鐵軌聲,以及汽車鳴笛和軋過馬路的聲音。此外,那兩臺電扇傳來的嗡嗡聲也鬧的我更加心神不寧。這種噪音下,不要說入睡,連想安靜的坐會都難。

    又熱又鬧哄的情形下,我精神開始趨向崩潰。壹位警員坐在椅子上,面對面在羈留室外(羈留室也是鐵籠子那種)看著我,端坐不動,也不說話。而我則在裏邊來回走動,越走越熱。而羈留室裏雖然有廁所,但卻沒有水龍頭,水只從便池流出沖穢物,根本沒辦法洗臉洗手。雖然我被送進來時候給了我壹包濕紙巾,但只有兩三片,貼臉上壹分鐘就沒用了,實實在在是“杯水車薪”,無法消除暑熱,更不要說涼爽壹下了。後來送來晚飯,我吃了兩口就吃不下去了,誰能在那麽悶熱下吃得下熱飯。我說醫生還要我吃藥,藥就在我的包裏。他說會把藥送來,但直到第二天都沒把藥送來。

    羈留室裏備有壹雙鞋底特別薄的拖鞋,我穿上之後在水泥地硌的生疼,但穿上沒有鞋帶的運動鞋則被汗水泡的發腫。最後我就選擇替換著穿減輕痛苦,但也把兩種痛苦輪流都受了。

    我本以為香港的警政體系應該還是比較人道的,沒想到環境竟然如此惡劣。我害怕在這樣的情況下身體痛苦會逼使情緒失控,又被重新送進精神病房,把受過的罪重受壹茬。說不定,即便再入院再出院後,又被送進這羈留。因此,我只能來回走動,但不敢喊叫或者做出踢柵欄、墻壁之類表達憤怒的動作,火氣都憋在心裏,拼命忍耐。有痛苦不能發泄,這就更難受了。

    這時候警察換班了,換來了壹個20多歲的年輕警員,按順序就叫他H警員。壹開始,他也和上壹位警員壹樣,壹言不發的正對我的羈留室端坐著。看來,他們是要24小時輪班看護我,避免我做出自殺之類行為。我心想,妳們有這個人工費,怎麽不把羈留室打造的人道壹些,至少有冷氣、有報紙,讓被拘留者心平氣和的度過羈押,這本身就有利於舒緩被拘留者的不良情緒、減少自殺傾向。但香港警方卻弄成如此惡劣的環境,而且警察也和我壹起受罪。這位H警員和上壹位壹樣,壹身非常整齊且看起來不薄的制服,估計比我還熱。

    我實在忍受不了身體和心靈的雙重煎熬,滿頭大汗的把頭伸到鐵柵門縫隙,對那位年輕警員說,“我能和妳說說話嗎?”。這位很年輕的警員說,“按照規定,我是不能和妳說話的。但是妳可以對著我說話,我當做沒聽見就好啦”。我看他說話很是和藹,而且能聽和說普通話,也就卸下了擔憂,開始半自言自語的沖著他講我的事情,關於遭受校園暴力、來港維權、在中聯辦割腕、被關進精神病房等事。H警員壹開始默默聽著,逐漸的和我說起話來。(後面的對話,已過了壹年左右,當然無法完全復原對話,我只能憑記憶講壹下大概內容)

     他跟我說,大陸的事情還是需要回到大陸解決的。我說大陸的司法、教育系統很黑暗,我沒辦法才來香港求助。我還告訴他,我找了香港許多政黨、媒體,還有在中聯辦割腕,結果根本就沒幾個人關註我的事。他說,香港人都是工作很忙的,每天壓力很大,都要為生活打拼,怎麽可能管得了那麽多事,大陸的事(香港人)更管不了了。我說好像香港01關註到我的事了(前面提到的那位民運人士陳女士講的),他說那個媒體沒什麽名氣,況且有那麽多新聞,沒有多少人關註的。我說此前有幾個警察都聽不懂普通話,但妳能夠聽懂。他說,老警察都不怎麽會普通話,但年輕警員聽得懂也說的了普通話,因為現在學校都會教香港話、普通話、英語,三種語言。我說,香港人要學三種語言,也真是挺辛苦的。他說是啊,很辛苦,都要學。我問他入職警隊多久了,他說才四個月,而我則是他第壹個看守的對象。

    我說,我在中聯辦割腕,就是希望引起香港和國際上的關註。H警員就跟我講,說中聯辦的事他們香港警察都不能幹預,連中聯辦外出的汽車,香港警察都沒有職權管(大致意思)。

     再往後,我就問H警員,為什麽羈留室沒有安裝冷氣,這麽悶熱,我都要被熱暈倒了,飯也吃不下。他說妳猜為什麽?我說羈留室是懲罰犯人的地方,所以沒有冷氣吧。他說不是,是因為有被羈押的人提出,這裏全都是封閉的,而他們不是犯人(只是臨時羈留使用,不關已判罪犯人),所以他們說希望“聽到外面的聲音”,和外界相通,否則是侵犯他們的人權。所以羈留室才設計了大卷閘窗,還能聽到外面鐵道上的轟鳴。既然和外面通氣,當然沒辦法按在封閉環境才方便使用的空調之類了。我聽完感到莫名其妙,我說現在悶熱的要死,噪音巨大,響聲震的我心神不寧,這才是侵犯人權啊,怎麽會有那樣(提出那種奇怪要求)的人。他說他也不知道,就是這樣。

    後來,我又跟H警員討論校園暴力問題,我說,我來香港,就是在大陸沒有遊行、請願的自由,才來到香港,而且香港難道沒有校園暴力嗎?陸港應該壹起努力防治校園暴力。我還跟他說了我遭到各種毆打、威脅、騷擾以及黑勢力學生的傷害的事。他說,這在香港絕對不會有,香港每個學校都有社工,如果發生校園暴力,學校、老師、社工都會制止的。雖然就我了解並非如此,如我後來看到香港的董之英中學就多次爆出嚴重的校園欺淩,而上水中學、聖約翰學院、玫瑰崗學校等院校都曾被媒體爆出校園暴力事件,且壹些連續發生,並未真正妥善處理。而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馮麗姝博士的論文《香港校園欺淩全球之冠,學校應如何對策及處理?》中開篇就提到,“2017年12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發表了於2015年於75個國家和 地區中的 15 歲學生身心健康調查結果,發現香港的校園欺淩情況全球最為嚴重。 有多達 32%受訪者表示曾於壹個月內被同輩多次欺淩,相比加拿大(20.3%)及美國 (18.9%)還要嚴重……”。即便該調查對於校園暴力的定義可能較寬泛(因為據我所知日韓歐美更嚴重),但毫無疑問足以證明香港校園暴力是存在而且較普遍的。同樣,我和馮愛玲女士交談時,她也提到聽說過有香港中學生因校園暴力自殺的事情發生。而這位H警員卻說“在香港絕對不會有(那麽嚴重的校園暴力和各方不作為)”,這就是典型的“幸存者偏差”吧,哪怕身處過校園,也並不能關註到身邊發生的殘酷暴力、不能和校園暴力受害者感同身受。

    然後,我還是拜托H警員能夠關註校園暴力問題,向身邊的朋友、親人宣傳這些。我之所以這麽說,也是擔心回到大陸沒機會再說,就當效仿那些身陷囹圄還繼續傳播進步思想的革命者,努力再做壹下宣傳,能影響壹個人算壹個人。但H警員還是說,“在香港不會發生的”,我也不知道說什麽好了,那時我也沒辦法拿出手機讓他看香港的那些校園暴力案例。

    此外,我也跟他提及了我被關進東區醫院精神病房的事情。他說“東區醫院不是精神病院啊”。我說是被關進東區醫院的精神科病房,他才明白。我告訴他在那裏有護士(盧偉傑)欺淩、恐嚇我,而且有監控錄像,以他(H警)的經驗,有沒有可能查處他。他說即便有監控錄像,但是大多數錄像都是沒有聲音的,H警還用動作效仿著說“他可以說‘我是在跟妳說話啊(而不是恐嚇)’”。看來控訴盧偉傑並不是容易的事情,哪怕有監控錄像。

    跟H警員交談時,為了離H警員近壹點,我只能伸著頭彎著腰,梗著脖子擠在鐵柵門的柵欄上,時間壹久,整個脖子都是疼的,我只好時不時縮回脖子揉壹下,然後揉下的都是汗和泥(在精神病房都沒好好洗過澡)。我問H警員我和他聊了多久了,他說才半個小時。我想,我還要熬多久啊。這時我已經熱的幾乎要虛脫了。我身體壹邊承受痛苦,心裏壹邊在想,我是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受害者,我是為了維權,還希望讓香港、國際社會關註百萬千萬遭受校園暴力的弱者、受害者,是做好事,是做社會運動、做建設性的、有積極意義的事,為什麽卻讓我遭受這樣的折磨?

     我向H警員抱怨這些,他說他能夠理解,但也沒有辦法。我說妳看我身體這麽瘦弱,根本沒有攻擊力,為什麽要把我關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他說,就是看妳不像壞人,就是個學生,才把佩槍收了起來,以免讓妳(我)感到恐懼。

    這時我熱的實在受不了,就跟H警員說,“我能不能脫掉衣服和褲子,實在太熱了”,他說“沒關系,我和妳都是男生,沒事的”。於是我就脫了汗衫,但在壹個警察面前脫掉上衣,我感覺很不好意思(即便我在精神病房已經這麽裸體暴露、變相受辱那麽多次了),很快又穿上了,褲子更沒有脫。而且我脫掉汗衫,羈留室照樣像蒸籠壹樣,要把我蒸熟壹般。

    我又重復著抱怨這裏太熱了,受不了了,而且我也睡不著覺。H警員說,他自己也感到很熱了。我問他這裏這麽熱,以前沒有被拘留者反映過嗎?他說這裏是西區警署的臨時羈押場所,壹般關的都是非法入境、超期滯留等待遣返的大陸人,或者轉送監獄的,據他所知最長的只關了4個小時,沒有在這過夜的。而我關的這天,其他所有(好像至少有七八間吧)羈留室都是空的,只有我壹個人。我心想自己真倒黴,成了非人道羈留室的試驗品了。

    我這時開始感到頭暈目眩,渾身燥熱,雙手通紅,不知道是不是中暑了。H警員也說看到我臉上、脖子都是紅的。我說再這樣下去我會暈倒,而且也不可能睡得著,我想去醫院看看有無中暑,最好能在醫院病床躺壹夜(當然不是精神病房病床)。H警員看我實在難受,他自己也感覺的確這裏很熱,就同意了,拿出對講機呼叫同事,說這裏有人生病。然後他告訴我,有兩種可能,壹種是有醫生來羈留室為我看診,另壹種情況是會用急救車把我拉到醫院。他還說,他知道在大陸像我這種情況根本就不會有警察搭理,但香港這裏會給妳醫療救助的,妳請求看病,就會有人來。他還好心提醒我,除了熱還有別的什麽癥狀(只說熱可能他們不會送院),我說我還頭疼。其實那時候頭疼主要是身體痛苦、焦慮造成,倒不是本身腦子疼。

    但等待的時間很漫長。據我估計,從我請求就醫到後來急救車來到,至少過了壹個半小時。期間,H警員除了和我說話,就是端坐在椅子上,偶爾才看壹眼手機。某種程度,他和我壹樣,都像囚徒,都不能隨便走動,只不過他在鐵欄外,我在羈留室裏邊。我這時熱的已經受不住,壹會坐地上,壹會站起來,又來回走動。外面有個開門之類的響動,我就問H警是不是急救車來了。他每壹次都是給了否定的答案。

    期間來了壹位警官,H警向他報告了我的情況,這位警官看了看我的情況就走了。過了很久,H警告訴我,他得到通知(對講機說的吧),會把我送到醫院。我問是什麽醫院,他說是瑪麗醫院。我說我在中聯辦割腕後,就是被送到那裏包紮的。他說那是因為瑪麗醫院是這附近最大的醫院(中聯辦和西區警署挨著),所以都是送到那裏。我問H警員,壹會去醫院,能不能由妳帶我去,妳對我有所了解,也能證明羈留室的情況。他說這不壹定,不過只要是他所在的壹隊的,待人都很不錯,不用擔心。

    (五)重枷下被押送去瑪麗醫院

    很久之後,帶我去急救車的警察終於來了。不過,他們不僅給我帶上手銬並銬緊,還帶上了腳鐐。更誇張的是,這個腳鐐不僅綁住腳踝,還有壹條掛在腰上的鐵鏈。然後他們拉著我,腳鐐嘩啦啦的響,我拖拉著沒有鞋帶的鞋,壹路到了警署外的急救車上。到了車上,醫護人員開始給我量血壓,車裏有空調,我壹下子就不熱了。坐在我旁邊的是兩位警員,壹位20多歲,壹位長得很高的30多歲的警員,分別稱之為I警和J警吧。也不知道和前面那位H警員是不是壹隊的。我告訴J警羈留室太熱,能不能送我到瑪麗醫院住,或者換個羈留室。這位J警板著臉說,“我們現在要送妳去醫院,但是看完病還要回來。妳在路上老實壹點,我回來跟同事說給妳換個房間,如果不聽話,那就沒有(不換房間)了。”整個語氣就是訓斥犯人的態度(當然我在他眼中就是犯人)。我說剛才看護我的警員知道我的情況,他也說羈留室是很熱,他都受不了。J警就又訓斥我,“妳不要聽他說什麽”。那位H警也沒有跟著我去醫院。

    在急救車上倒是非常涼爽,我的難受勁壹下子少了壹大半。但是手銬、腳鐐戴在身上,滋味也不好受。I警和J警壹左壹右“看護”著我,壹言不發。我想到壹會還要回到那蒸籠般的羈留室,就焦慮不已。也不知過了多久,急救車才開到瑪麗醫院。

    下車之前,J警又用訓犯人的語氣跟我說,“醫院這裏是公共場所,下車之後不要給我搞什麽事”。然後他和I警壹起拉著我進了瑪麗醫院的門診大廳。我被其中壹位(也忘了是哪個)用鐵鏈緊緊拉著,鐵鏈纏在腰上,警察拉著我就像牽著壹條狗壹樣。而門診大廳裏有許多看病的和病人家屬,都比較好奇的盯著我和警察,至於有沒有拍照的就不知道了。在明亮的門診大廳裏,我看清了我自己這樣像狗壹樣被鐵鏈拴著,被警察押送著,許多市民在看著,我當時已經很麻木的心理還是被刺激出屈辱和痛感。我在東區醫院精神科病房被關押期間,看到報紙報道有個印度籍搶劫重犯(後來我又查了壹下叫文子星),因為很是兇悍,送往法院審理時由許多警員押送,也是被帶手銬腳鐐。我想,我壹個弱不禁風,也沒傷害他人,沒有違法犯罪,維權失敗不得已才自殺的受害者,怎麽也是重枷加身,手銬緊扣,雙腳戴鐐,腰上還拴著鐵鏈?

    兩位警員拉著我坐在四周人少的壹片區域的椅子上,其中壹位去和在醫院大廳裏的保安還是警察去交涉,過了壹會才回來,然後拉著我去那個我前面提到過的(我割腕後被送瑪麗醫院時)類似於初診臺的地方。那位接診的醫生問我哪裏不舒服,我說可能是中暑了,而且還頭疼。然後她讓我測體溫,還拿出壹張紙,問我的頭疼屬於上面的五個級別的哪種。其實我頭疼主要是焦慮和太熱造成,本身不很疼,我就指著中間那個(三級)。然後她就給了我壹張紙,寫的是排隊的號碼。我雖然有氣無力,但還是對這位醫生道謝。然後我就被兩個警員拉走了。

     兩位警員把我拉到門診大廳左側沒什麽人的壹片空座那裏坐下,I警坐我旁邊看著我,J警坐在不遠處翹著腿看手機。我看了下醫生給的紙片,上面說我可能還要等到淩晨兩點半之類。而這時候已經是淩晨了,但瑪麗醫院還是有這麽多人排隊看病,不過沒有那天白天人多。

     這時候我幾乎已經虛脫了,從早上6點到這時,超過18個小時沒有睡覺,而且坐警車、急救車奔波勞累,最重要是在羈押間和羈留室站著(根本坐不住),這麽多折騰讓我感覺渾身癱軟、精神崩潰。我這時只想著千萬不能喊叫、有反抗動作,否則又會被送回精神病房,最後的壹天壹定要忍下去(雖然也不壹定是最後壹天)。然後我雙腿不停的抖動,不是因為冷,而是緊張焦慮。我以前遭遇校園暴力的時候,曾經有過長期失眠的狀況,兩天沒有睡覺。我這時候的感覺就跟幾天沒有睡、又勞累又饑渴壹樣的狀態。然後還要這麽煎熬的等待。

    雪上加霜的是,手銬銬的非常緊,勒的我兩個胳膊肘部疼痛不已,稍把手銬挪壹點就卡住挪不動了。我知道手銬可以調節松緊,警察對我的銬法,無異於對犯了重罪的犯人。除了手銬,腰上和腳踝上像“狗鏈子”壹樣粗長的鐐銬更能證明這壹點。我在精神病房關了23天,已經比較麻木和順從了,但被如此像狗壹般拴著,我還是非常能感到屈辱的。這我前面已經說了,在此我再說壹遍,我感覺不多。那種痛苦與屈辱,語言形容不盡,真的經受過才會知道。而且,這壹栓,從出警署到醫院、在醫院等待、返回羈留室,前前後後至少栓了三個多小時。當然,手銬也勒了同樣久的時間、同樣長的疼痛(除了中間見醫生和上廁所松開過幾次)。

    那我犯了什麽罪?沒有。香港警方也未對我做出任何指控。我做的事情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公眾利益了嗎?沒有。我在中聯辦割腕,是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而且是去了很多機構求助、呼籲無果的情況下,自己瀕臨身無分文境地下,不得已才選擇割腕。我是受害者,受害者啊。我從不同意“我弱我有理”,也不認為受害者就應該被百般遷就,但受害者難道該被如此惡劣的對待嗎?我從小時候遭受家庭暴力,我姑姑對我毆打、恐嚇;到了初中之後,因為沒上小學和家裏特殊情況,又不適應學校,遭遇了斷斷續續長達七年、其中有兩年極為嚴重的校園暴力,還夾雜網絡暴力,因此高考失敗,痛失進入知名院校的機會。後來又有兩年沈浸期,我飽嘗世事艱辛、各種不公,以及貧困。

    於是我才奮起維權,四處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從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底(也就是我在西區警署羈留室時、文中的此時),我抗爭了近兩年,撰寫那麽多關於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的分析文章及呼籲和懇求的信件,到處找政府機構、媒體和知名人士,寄遞EMS郵件,發送電郵,我嘗試了壹切手段。我是在做好事啊,是為了呼籲防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啊,當然我有報仇、改變命運的私心,但歸根結底我做的事情不應該嗎?呼籲的問題不重要嗎?在這個過程中傷害到誰的合法權利了嗎?如果讓社會廣泛關註校園暴力和網絡暴力,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治理,這難道不是急需的大好事嗎?

    那我為何遭遇如此的對待呢?在精神病房被當成病人沒有尊嚴的被關了23天,被護士盧偉傑欺淩,還要忍受醫護人員的管束,又在警署羈留室受苦受熱,去醫院就醫時被粗大的鐵鏈拴著、手銬緊銬,像壹條狗,或者壹個重刑犯壹樣,這合理嗎?我壹腔熱血、身體力行,與不公抗爭、揭露黑暗,然後換來的是這樣的淩虐。這不是黑白顛倒,那什麽才是呢?

    身體的傷害還在其次,這些虐待對於我精神的摧折,才是長期而酷烈的。不僅在此時,在我返回大陸後,這些傷害的後遺癥都爆發了。即便到了現在,我精神時不時仍受困於當時在香港留下的這些創傷。

    後面的經歷我在本文後面再講。回到瑪麗醫院我遭罪的場景吧。

    僅僅只有前面那些痛苦嗎?不止。因為我的鞋帶和襪子被收走,我只能赤腳穿著運動鞋。在瑪麗醫院坐了不到半小時,本來就已經泡腫的腳更腫了,鞋裏全是汗水。我把腳拿出來放到外面,J警立即過來(應該是聞到味道了),看了我的雙腳,說,“這醫院是公眾場合,不允許把赤腳露出來”。我解釋是因為被收走鞋帶和襪子,腳在運動鞋裏泡腫了,然後我又把腳半放進鞋裏,說“這樣可以嗎”,J警沒說什麽就走了。後來過了很久,我的腳泡在濕鞋裏實在受不了,然後我又把雙腳伸出來放鞋上,詢問J警說“我就把腳拿出來壹會,實在難受”。他說,“妳愛這樣就這樣吧”。我坐的附近沒有什麽就診的市民,所以我就赤腳了壹會。

    再往後,我想起東區醫院還開了藥給我,包括治療抑郁的和助睡眠的。而且我在警署時,警員答應把藥從我包裏拿出來送到羈留室讓我吃下。但現在我到了醫院,這藥怎麽辦?然後我就問J警,他又是大聲訓斥我說“我們只會讓妳在這看病,吃這裏(瑪麗醫院)的藥,其他地方的藥不許吃。妳回到大陸之後愛怎麽吃怎麽吃”。這句話不僅說明了他們警署不僅內部溝通不暢,也基本證明了我前面的判斷,也就是他們只是避免我以及類似情況的被拘捕者在他們羈押期間不出事,至於離開他們掌控、回到大陸,是死是活就不管了。

    此後,這位J警態度緩和了壹些。他說,“妳看到了,這裏的人都在排隊等著看病,我們也要等著”。然後他又說,“大陸公安執法也是這樣很嚴厲的(意思是把我這麽銬起來折騰)”,“我回去會告訴他們給妳換個房間,明天就送妳回家了。以後啊,不要再來香港了”。然後又坐回去了。而I警則基本沒有和我說過幾句話,壹直處於沈默模式,處理我的事情的決定權都在J警那裏。

     說到這裏,我前面還提過在瑪麗醫院(也就是我剛割腕後)被醫生要求送進東區醫院精神病房時,遭遇壹個胖警員威脅的事。這也讓我思考,香港的警察有沒有配備執法記錄儀呢?我後來做了相關搜索,看香港警務處官網上說,從2006年起港警已開始配備“隨身攝錄機”,2014年擴大了使用範圍。但是記錄儲存期只有31天。另外,我看見不少關於香港警察於民眾、示威者、記者沖突的事情,沒有看到另壹方要求警方提供執法記錄儀的事件。所以,現在到底有多少香港警察配備了執法記錄儀,我不知道。而威脅我的那個胖警員和這個態度惡劣的J警員身上壹堆東西,但是我認不出哪個是執法記錄儀,能認清的只有手槍和對講機。而且即便有,如果只儲存31天,而且被拘捕者無法請求留存證據的話,有記錄儀和沒有也差不了多少。

    等了大約壹個半小時,護士叫到我的號了。可能晚上人比較少吧,所以比紙條上提示時間早壹些。兩位警員押著我去了指定的診室。我進去之後,看見壹位醫生和好幾位護士在房間裏。醫生拿出聽診器聽了聽,看見我手上的割腕傷疤,還有手銬腳鐐,就問怎麽回事。這時我下意識回頭看兩位警員,問J警,“我可以講嗎(這也是被精神病房醫護和警方“馴化”的表現,不敢自己做主而是請求管理者同意)”?他說,“妳想怎麽講就怎麽講”。然後我才對醫生和護士說,我在中聯辦割腕自殺,然後被警察拘捕,剛從東區醫院精神科出來不久,又被關在西區警署羈留室的大概情況。他問我現在主要是什麽感覺,我說現在有些頭疼,主要是羈留室太熱,沒有冷氣,感覺像中暑。但坐上急救車、來瑪麗醫院之後,就不熱了。我說在羈留室還有巨大噪音,睡不著覺。

    醫生說,我只能給妳開治頭痛的藥,至於沒有冷氣、噪音很大,那他沒辦法。我說能開壹份助睡眠的藥嗎?他說可以。我表示了感謝,然後醫生讓我出去等。過了十幾分鐘,醫生把藥開好了,兩位警員又押著我去診室拿藥。然後我就在門診大廳把治頭痛的藥和安眠藥都吃了。但這時警察並沒帶我離開瑪麗醫院。過了好壹會,I警才問我,剛才醫生是說讓走了嗎?我說應該是吧。然後警察才帶我回到西區警署。

    回到警署後,我又向J警抱怨噪音太大,他說“妳太敏感了吧,我在這(辦公室)就聽不到啊”,我心想妳在辦公室又不是半地下的羈留室,所在位置和封閉性都不壹樣,妳當然可能聽不到,但不代表我聽不到。但又不能頂嘴,只能說“是不是可以換個房間了”?然後他就給我調了壹個房間,離風扇近了壹些,但外面汽車的噪音還是很大,不過後半夜車稀少了許多。然後我也沒辦法了,就湊合著吧。然後在蒸籠般的羈留室蓋著毯子翻來覆去睡不著。過了至少半小時,可能是安眠藥起作用了,我不知不覺才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時,應該是早上6點-7點左右,鐵柵窗戶外面有了壹些光亮,更有了更多的汽車聲和鐵軌撞擊聲,我就是被這些噪音“叫起來的”。這時換上的壹位看守我的警員幾乎完全聽不懂普通話。我問他幾點了,能不能出來洗洗手(洗手臺在外面過道),以及我什麽時候能走,他壹概搖頭聽不懂。我就這麽滿臉大汗的在羈留室踱步。壹邊走動壹邊在心裏想著,壹定要堅持下去,很快就會離開這裏了。雖然這時我疑慮周六會不會讓我回大陸,要再關到星期壹就不知道我會怎樣了。

    過了壹會,壹位警官過來巡視,我向他提出洗壹下臉,他聽得懂普通話,讓看守我的警員打開鐵柵門,我立即沖到洗手臺用水沖了壹下手和臉。然後送來了早飯,是三明治,我幾口就吃完了。

    又過了大概壹個多小時,壹位警官進來,對我說,再過1個小時,我就可以“回家了”,警察會帶我去入境處。這時我精神才放松下來,哪怕我並沒有什麽“家”可以回。雖然回到大陸,會發生什麽後果,會不會立即被收押,我完全不知道。但我在香港精神病房和警署羈留室受的罪足夠多了,我壹分鐘都不想呆了。

    大約上午9點-10點,終於有兩位警員來到羈留室,說送我去入境處。然後又壹次給我戴上手銬,緊緊的銬住我的雙手,不過沒有腳鐐。然後帶著我離開了這個充滿噪音的蒸籠羈留室。

    (六)不離奇的在港尾聲:離港前的最後幾小時

     終於要離開了。進了警車,雖然手被勒的很緊,但不熱,而且正在向自由行進,哪怕回陸後可能又入陷坑。

     押送我的警察好像有4個(或者3個、5個?太久記不準了),不知我算什麽重犯,對我如此陣仗。警車壹路上橋下道,走了很久。這時候我在想,回去怎麽辦呢?我想到那些同學,曾經對我好的同學,是否願意再幫我呢?這時我已經感到,回大陸最可怕的就是孤立無援。我需要有人,尤其熟悉的人幫助我。在精神病房和羈留室被關押、虐待後,我對於得到關愛、保護,有無比的渴望。經歷了這些陌生人的冷漠、殘酷,甚至欺淩、虐待,我很想從熟人、朋友、同學那裏得到慰藉、呵護。雖然冷靜下來想,這很難實現。現在相對安定之後想,就更覺得不可能了(當然,我安定下來後,也不怎麽需要為個人生存求助了)。如果他/她們早就對我很好、足夠關心,我還至於走到今天這壹步嗎?但在當時,我壹心希望得到幫助,壹心想要溫暖。至於我父親,我也想得到他的關懷,但我知道他能力有限,後來證明果然如此。

     幾乎我這壹輪“心語”想完了,車還沒到入境處。香港雖然看起來不大,警車走的也是人少的路線,但路途卻還是很漫長。我手腕被手銬勒的生疼,皮都破了。我問他們還要多久,他們說快到了。然而並沒有“快到”,而是至少又走了大半個小時,才到了壹個類似倉庫工棚的地方,後來我才知道那就是入境處的遣返辦公地。然後汽車又在這左轉右倒,折騰了半個小時才開進入境處辦公室後面的小門旁邊。在這通倒車中,我還看見有“懲教署”字樣的車在旁邊,看來這就是遣返各種“不三不四”的人的地方,我作為維權者也位列其中了(當然林先生說過,有不少大陸維權者都來過香港,估計都是被送到這遣返的吧)。

    終於停下車了。幾位警察從壹個小門把我押送進了這個很像大棚子的地方。進到這裏之後,警察和入境處人員做了交接,把我的兩個包都還給了我。然後很坦然的卸掉我的手銬。我下意識的表示了感謝。他們也就離開了。此後沒幾分鐘,我就被關到壹個很大的鐵籠子樣的羈押間(姑且這麽稱呼吧)。這時我手銬腳鐐全沒有,也基本無人看管(入境處的人員都在較遠處低頭辦公或四處忙碌),如果想撞墻自殺、用提包的帶子勒頸自盡什麽的,很是容易,比在羈留室或者在瑪麗醫院手銬腳鐐加身時容易太多了。但警察就不管了。送到入境處,他們的職責就完成了,如果我自殺,和他們毫無關系。當然我那個時刻並不想自殺,我說這些,是講警方、精神病房醫護的虛偽。他們只是在自己負有責任的環節用過於嚴酷的手段防止自殺,不惜傷害當事人身心。但他們真的關心當事人生死嗎?當他們交接完成,毫無顧忌的就把我手銬解開,然後揚長而去了(當然,即便人在此後自殺,也比把人關起來受罪好上百倍,至少解脫了)。

    很快,入境處人員送來壹份盒飯,是米飯和雞腿之類,還有壹瓶礦泉水。我壹口氣全都吃喝完了。然後我問外面的工作人員,何時遣送我回大陸,對方告訴我不要急,會讓我和下壹批遣送者壹起走。

    我在羈押間無聊,想打開手機、拿出寫的材料,結果發現香港警方把這些全都用結實的塑料袋徹底密封了,根本打不開。連我的人民幣和港元、銀行卡,全都封了起來。我連咬都咬不開,更撕不開。而且我也不方便在羈押間大動作撕扯這些塑料袋,說不定又違反什麽規定被懲罰。我就向工作人員詢問並索要剪刀拆這些塑料袋,對方不給,說“會給妳們統壹拆封的時間的”。

    然後我就在羈押間來回走動。墻上寫著壹些阿拉伯文、英文還有別的不認識的文字,大概是講入境處的壹些規定。我沒心思研究這些,心裏想的是回大陸後怎麽辦?警方盤問時我應該怎麽說……不過我的心態和在精神病房與羈留室時很不壹樣了。我進精神病房不到壹周,我心裏就想“放我出去吧,我絕對不再維權了”、“放過我吧,我願意放棄理想,湊合著過日子”。但我在入境處羈押間時,也就是到了“半正常”的環境後,哪怕因為睡眠不足和PTSD,依舊暈暈乎乎,卻已經在想,只要有機會,我壹定會繼續為改變社會而奮鬥的,雙拳又握緊了,也敢表露本真的感情了,內心有壹點點復原了,精神略微回到了本真、正常的狀態,而不是像被囚禁的犯人、“精神病人”那樣,處於完全無助、絕望、崩潰、麻木的狀態。(當然,這也是很諷刺的事。人本應該越在艱難時越有勇氣,但現實往往相反。我後面還會寫到)

    這時,我看到柵欄外又押來壹批女性,有十幾個人,應該也是等待被遣返的。看她們穿著打扮和神情,而且好像互相認識,我估計可能是在港從事非法行業(如色情方面)的大陸偷渡/非法滯留人員吧。她們也是討生活的,很不容易。從根本上說,不也是因地域發展水平差異,她們生來身處貧困之中,才不得已到香港來找生存之路嗎?中國哪個大城市沒有許多這樣的女性呢?她們和男性農民工壹樣,各種基本生存權利得不到保障、沒有尊嚴的活著。而且相對於男性農民工,她們更受歧視、更弱勢、更需要依附於人。不過我在入境處看到她們時,她們臉上也沒有悲傷或者痛苦,有些壹臉冷漠,甚至有的還和旁邊的人談笑。我對面的羈押間有兩個女性,壹個年輕壹個中年,時不時互相交談,也都很淡定。但誰又知道,她們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流過多少淚呢?(當然,或許我“自作多情”,人家並沒有“流過淚”,反而為有機會脫離貧窮而感到高興。哪怕,這個過程中有各種磨難與代價,受到多少剝削與欺淩,但她們或許已經麻木了、不在乎了)

    過了很久,入境處人員才打開門,帶我去了壹個辦公桌前坐下。壹位40多歲的工作人員給了我壹張表,讓我填上個人情況,而我的港澳通行證、社保卡、身份證等證件已經由警方交給他了。我說,妳們是要把我移交給大陸公安嗎?他說不會。他還說,我們會給妳方便,讓妳以旅行者身份正常通關回到大陸。也就是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了。我很高興,至少沒有被直接遞解給大陸公安,或許可以免於被追查。我連聲道謝。但我還是有所擔心,這時又想到政治避難的問題,就問他,我想向聯合國難民署申請政治避難,我想去歐洲例如法國,我是否可以在此向入境處提出。他似乎沒聽懂我說的話壹樣,指著我的證件說,“妳有這個‘社會保障卡’可以在大陸申請簽證啊”。我沒明白他的邏輯,以為他沒聽懂,又重復了壹遍我要申請政治避難的話,我還強調在大陸可能受政治迫害。然後他又指著社保卡說,“妳用它申請簽證過去啊”,然後臉上還露出比較意味深長的神色。我這時才反應過來,八成他是在裝糊塗,故意回避我提及的政治避難問題。至於他為何拿我社保卡說事,可能他不了解大陸社保卡的性質,把它當成我在大陸的重要財產證明之類的了。然後,他說會讓我跟著下壹批被遣返者壹起離開。我也識趣的不再追問了。

    辦完手續,又把我送回羈押間。等了壹會,入境處的人終於帶我走了。跟我壹起的,還有大約30個人。這時入境處人員又給我銬上了手銬,不過比警察的松多了,基本就是個形式。因為我材料太多,還有壹個包因警察給各種東西套了太多塑料袋已裝不下,他們給了我壹個木箱。我壹個提包壹個木箱,又有手銬沒辦法拿,壹位入境處職員主動幫我拿著木箱,我表示了感謝。

    然後,我和其他被遣返者坐上了壹輛中巴,離開了入境處。壹位入境處女職員告訴我們,要送去羅湖口岸。期間,她多次要求我和其他人不要掀開窗簾向外看,不知道是因為我們這些人有礙觀瞻還是什麽別的原因。

    壹路無話,也不讓交頭接耳,被送到了羅湖口岸香港這壹側的壹個休息間裏。入境處人員把所有人手銬都打開,然後讓大家在這把包都拆開。我這才發現,其他人和我壹樣,各種物品也是被警方全都壹件件封存起來了。然後大家連撕帶咬,扯開這些物件。有的人先拆了封著的鑰匙扣之類的,然後直接用上面的指甲刀割開,大家互相幫助,就把袋子全扯開了。

    因為警察把我的東西分了十幾袋,連港幣的硬幣都粘貼起來,還把手機卡和手機分離、銀行卡被粘的很緊,僅僅整理這些就花了很久。然後我又把那些提及政治和個人避難求助等敏感文件(如給泛民的請願信、求助信、情況說明)都扔掉,只留下《防治校園暴力的建議書》等不敏感的東西。可能就是在這時,我把東區醫院開的轉介信丟失了(這是當晚我在深圳才發現的)。可能轉介信混雜在這些文件裏,我當時根本沒有從被關押23天的惡劣精神狀態中恢復正常(當然後來很久也沒恢復好),又因睡眠不足,頭暈目眩,剛剛自由後要虛脫壹樣,所以丟了包括轉介信在內的好幾件書信(不敏感的文件)還有卡片。不過主要的證件、銀行卡和錢沒有丟失(這些被警察都弄到壹個袋子了),還有在中聯辦前自殺時沒用上的國旗也在。我自殺時那個手寫的遺書也沒了,但不是丟了而應該是被警察沒收了,因為我記得6月7日在瑪麗醫院時他們就封存了那個帶血的、背面是《熔爐》劇照的遺書。“我們壹路奮戰,不是要改變世界,而是不讓世界改變我們”,但我壹人奮戰,卻已被世界(或者說我所接觸到的世界)摧殘的心傷身疲,被結結實實的“改變”了,而且是實實在在的壞的改變。

    整個整理過程用了幾乎壹小時。等到所有人都整理完,入境處人員才讓大家陸續離開。我拿著港澳通行證,按照入境處那位工作人員說的,自行刷卡通關,然後果然過關了。這時是6月30日,大約下午4點。距我5月28日下午抵港,已過去了33天。其中的10天,是在四處求助卻無助的奔忙中度過;還有23天,則是在絕望的牢獄(我始終認為精神病房就是壹種牢獄)中屈辱的熬過。但似乎終於“過”了,過關了、也過了這場劫難了。真的是“過去”了嗎?(後來發生的事情,讓我發現自己並沒有真正擺脫香港的問題、東區醫院的問題。相反,這件事及自己必須的反抗,會長期的進行下去。事情遠遠沒有結束)

    在大陸,等待我的是什麽呢?會有公安/國保的問詢與傳喚、地方政府的截訪嗎?捱過鐵窗中的驚悸,返回“平凡的世界”,卻為何又屢受屈辱、幾近毀滅呢?相比在香港,我的生活、經歷,“好起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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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4-15 14: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2020年9月10日,由眾多學者和機構參與統計分析和撰寫、美國非政府組織“社會進步勢在必行(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發布的2020年世界各國“社會進步指數(Social Progress Index (以下簡稱SPI) )”揭曉,中國以66.12分排名第100位,位於163個上榜國家和地區的中下遊。本次發布的SPI排名得到了包括《紐約時報》在內各大媒體的報道,以及學界政界的廣泛關註。

    該指數分為三大維度、12個子項,共含50個具體指標,涵蓋營養保健、醫療衛生、水電供應、社會治安、教育事業、網絡通信、環境保護、政治權利、公民自由、社會平等、婦女權利等各重要領域,既全面的反映了壹個國家整體的社會進步/落後程度,又透視出這些分支領域各自的發展水準,在評述全局的同時可貴的展示了其不同側面,是了解、研究和評述壹個國家宏觀和微觀現狀的極佳參照。

    簡單的看中國綜合指數排名,只能得出中國仍處於發展中階段,經濟和社會、政治與文化都還有很大提升空間等有限的、淺顯的結論。而如果我們對中國在SPI中具體的每個領域、每個分項上的得分及排名進行深入分析、進行橫向和縱向對比,則會有更加深刻的認識,了解到中國特色專制主義下復雜的社會現實,洞悉中共政權得以長久維持統治的原因,辨明中國經濟社會畸形發展的真相。有了對當下中國全面而深入的認知,各界人士才能就如何改變中國、幫助中國人民,做到有的放矢、對癥下藥,促進中國的文明與進步。

    (壹)2020年中國SPI各項目具體分數及排名

    本文是圍繞著SPI進行探討的,因此我首先將中國在2020年SPI中各項指標的具體得分及排名摘錄於此,而後再依據這些數字進行具體的分析和闡述。

    該指數的三個維度(大項)分別為“人類基本需求(Basic Human Needs)”、“幸福的基礎(Foundations of Wellbeing)”、“機會(Opportunity)”。這三大項中,中國的得分和排名依次為82.93分、第81位;64.79分、第112位;50.63分、110位。

   在“人類基本需求”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5個具體指標(小項)。

   其中,“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子項得分為95.85分,排世界第46位。

其所含各具體指標得分及排名如下:

    “營養不良比率(Undernourishment)”:2.5分(分數相對越高說明該指標量越高/程度越深,下同。且不同項目賦分數值涵義不同(如有些“分數”是相關數據的比例、有些是總量、有些是數值、有些是指數)、同分數的權重也不同,不同項目間分數不能直接比較),第1位(名次越靠前說明該項表現越好,有些名次是並列,下同);

“傳染病死亡率(Deaths from infectious diseases)”:20.62分,第37位;

“兒童發育遲緩率(Child stunting):10.29分,第76位;

“兒童死亡率(Child mortality rate)”:13.21分,第45位;

“孕產婦死亡率(Maternal mortality rate)”:8.60分,第60位。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子項:87.65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不安全的水、衛生設施及其衛生問題導致的死亡率(Unsafe water, sanitation and hygiene attributable deaths)”:0.60分,第51位;

“使用不安全或未經處理水源的人口比率(Populations using unsafe or unimproved water sources)”:17.39分,第79位;

“使用不安全的或未經改良衛生設施的人口比率(Populations using unsafe or unimproved sanitation)”:22.43分,第95位。

     “居所(Shelter)”子項,82.73分,第10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清潔燃料和環保烹飪技術使用比率(Usage of clean fuels and technology for cooking)”:64分,第112位;

“通電比率(Access to electricity):100分,第1位;

“可歸因於室內空氣汙染的致死率(Household air pollution attributable deaths)”:52.76分,第104位。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子項,65.46分,98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交通事故死亡率(Traffic deaths)”:15分,第95位;

“政治殺戮和酷刑(Political killings and torture)”:0.42分,第135位;

“犯罪感知(Perceived criminality)”:4.00分,第88位;

“謀殺率(Homicide Rate)”:0.53分,第16位。

     在“幸福的基礎”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7個具體指標。

     “獲得基本知識”子項,82.90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接受優質教育(Access to quality education)”:1.57分,第109位;

“未入學婦女(Women with no schooling)”:0.01分,第66位;

“中等教育中的性別平等(Gender parity in secondary attainment)”:0.09分,第91位;

“小學入學率(Primary school enrollment)”:無數據;

“中學畢業率(Secondary school attainment)”:78.60分,第63位。

    “獲取信息和通信(Access to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子項,71.61分,第82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使用在線治理(Access to online governance)”:0.96分,第9位;

“媒體審查(Media censorship)”:0.28分,第159位;

“互聯網使用者比率(Internet users)”:54.30分,106位;

“移動電話普及比率(Mobile telephone sub****ions)”:115.53分,第1位。

     “衛生與健康(Health and Wellness)”子項,65.77分,第79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獲得優質醫療保健(Access to quality healthcare)”:1.39分,第120位;

“獲得基本醫療服務(Access to essential services)”:81.60分,第45位;

“非傳染性疾病導致的過早死亡比率(Premature deaths from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328.76分,第71位;

“60歲時的預期壽命年限(Life expectancy at 60)”:21.04分,第74位。

     “環境質量(Environmental Quality)”子項,38.89分,第180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溫室氣體排放總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s)”:13000.00分,第189位;

“顆粒物問題(Particulate matter)”:52.06分,第165位;

“生物群落保護(Biome protection)”:0.79分,第79位;

“可歸因於室外空氣汙染的致死率(Outdoor air pollution attributable deaths)”:49.37分,第163位。

    在“機會”大項下,分為4個子項,共含18個具體指標。

    “個人權利”子項,29.21分,第162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政治權利(Political rights)”:1.00分,第186位;

“表達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0.11分,第164位;

“宗教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0.24分,第170位;

“尋求司法公正(Access to justice)”:0.47分,第121位;

“女性財產權(Property rights for women)”:3.52分,第132位。

     “個人自由與選擇權(Personal freedom and Choice)”子項,71.55分,第58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脆弱性就業比率(vulnerable employment)”:45.38分,第107位;

“腐敗(Corruption)”:41.00分,第79位;

“早婚比率(Early marriage)”:3.02分,第45位;

“避孕需求的滿意度(Satisfied demand for contraception)”:91.20分,第1位。

    “包容性(Inclusiveness)”子項,27.79分,第14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社會經濟地位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socioeconomic position):1.44分,第128位;

“社會團體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social group)”:0.67分,第156位;

“性別對政治權力平等性的影響(Equality of political power by gender)”:1.32分,第140位;

“對少數群體的歧視和暴力(Discrimination and violence against minorities):7.40分,第122位;

“對同性戀者的接受度(Acceptance of gays and lesbians)”:0.20分,第83位。

     “接受高等教育”子項,73.96分,第35位。

其各小項得分及排名如下:

“優質大學加權指數(Quality weighted universities)”:521.00分,第2位;

“可引用文章(Citable documents)”:0.48分,第65位;

“接受高等教育的婦女比率(Women with advanced education)”:0.70分,第70位;

“職業教育年限(Years of tertiary schooling)”:2.51分,第60位。

     在該機構官網頁面上與SPI壹同展示的,還有2019年中國的人均GDP(ppp,即購買力平價,非為常用的以國際匯率為參照指標),為16117美元,排世界第68位。而中國SPI第100位的排名,與此有明顯的落差。換句話說,中國的社會進步程度,是明顯不及中國人均GDP即經濟發展水平、平均的物質繁榮程度的。

    而查看SPI中各項具體數據,所反映的種種差異、內情,遠不止如此。在本文中,我將分析這些數據各自反映的中國現狀與問題,探討這些現狀與問題的影響、成因,並對比不同領域發展水平的差異,從而為中共治下的當代中國做出壹幅數字畫像,將復雜的中國相對完整的呈現出來,供各界人士參考。

   (二)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高覆蓋、低質量、不均衡

    SPI中的第壹個維度即“人類基本需求”,某種程度就是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覆蓋程度及質量的評價。而後兩個維度中關於教育、醫療(非基底性)等方面的數據,雖也可歸於公共服務範疇,但由於相對更為重要和特殊,將在後面單獨列舉和分析。本章僅就第壹個維度中的各項數據及第二個維度“幸福的基礎”中個別相關數據進行解析和評論。

    “營養與基本醫療(Nutrition and Basic Medical Care)”

    根據前述數據,在“營養和基本醫療”的方面,中國處於中等偏上水平。中國自古以來是農業大國,而建國後也對農業高度重視。雖然在1950年代中後期至文革結束這段時間內,中國農業因政治因素遭到巨大破壞,國民基本的食物供給出現嚴重短缺。但改革開放之後,中國農業迅速恢復和發展。尤其在袁隆平等學者做出開創性成果後,中國農業從數量到質量都取得了真正的“躍進”。

    中共政權早年的革命鬥爭及後來的政權建設,都非常依賴農村、農民。長期占中國人口大多數的農村穩定與否,極大影響著中共統治。因此,中共對“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相當重視(當然這種重視並不代表將農民利益放在第壹位,更多是依賴和利用“三農”),每年均下發大量文件、出臺政策促進農業生產,糧食和經濟作物產量也得到保障。當然,中共政權對農民及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的剝削是沈重的,壓的農民難以喘息。甚至可以說,建國後至今,中國城市居民得到較好的營養供應(包括饑荒時代寧可讓農民餓死也保障城市“定量戶”口糧,票證制度對城市居民的偏袒),正是以犧牲農民階級利益為代價換來的。而如《中國農民調查》和《淮河的警告》等知名調查報告,也將改革開放後許多年來農民的苦況做了詳細調查、描述,對“三農”所涉的問題做了尖銳的剖析,為改革農村醜惡現實和改善農民生存狀況發出了真誠的呼籲。

    但僅就農業生產的效率,尤其對城鎮人口的糧食供給方面,中共政權做的很是成功,哪怕這些成就是建立在城鄉“剪刀差”、曾長期實行的強制征糧和課稅等對農民殘酷剝削之上的。而且,自胡溫時期取消農業稅、發放種糧補貼、推動農業保險覆蓋以來,農民生存狀況有了很大的改善,種植和養殖積極性都有所提高。此外,政府通過大量購買糧食進行儲備和糧食緊張時投放儲備糧平抑糧價等措施,也保障了糧食的相對低價和穩定供給。

    因此,中國人的營養不良比率很低,還排到了世界第壹位(雖然是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而非唯壹第壹)。而相對充足穩定的糧食供應,自然也降低了兒童發育遲緩、因饑餓夭折的情況。不考慮其他而僅就保障“吃得飽”方面,中國比幾乎所有發展中國家及部分發達國家都要成功。當然,這也有其他因素的影響,如中國的城市流浪人口、長期失業流動人口極少等。這就涉及到戶籍制度和維穩體制等更多問題,我會在後文詳細分析。

    但在“兒童發育遲緩率”上,中國僅排在世界第76位,屬於中間水平。這說明中國對於少年兒童的營養供應存在明顯不足。與極低的“營養不良率”比起來,“兒童發育遲緩率”較高,凸顯了營養供應質量的相對差劣。眾所周知的是,中國各地區和城鄉發展不均衡,各階層收入差距大,自然在兒童營養供應上存在差異。在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居住、中產以上階層居民的子女,幾乎完全沒有營養不良、發育遲緩的情況(除非有特殊疾病)。

    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主要集中在本應是糧食產地的農村。有些農村地區是地理環境如山區地帶不宜種植糧食作物造成貧困和缺糧,還有的則就是城鄉差距、地域差距、階層差距以及社會保障水平低下導致。10.29分(10.29%兒童存在發育遲緩情況)、居世界第76位,只是中國整體的、平均的情況。顯然,在貧困落後地區,兒童發育遲緩及營養不良問題遠比平均情況糟糕。這即是中國資源配置和相應保障不均衡的壹個例子,但SPI並未將這種國家內部營養供給的不均衡直接描述出來。

     “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和“傳染病死亡率”反映的是最基礎的醫療衛生條件。在這兩項上中國都居於中等偏上水平,在發展中國家中則名列前茅。這說明了中國在最基礎的醫療服務上取得了很大成功。自從建國後帶有政治色彩的“愛國衛生運動”以來,中共政權就逐步建立了低質量但高覆蓋面的醫療衛生系統。雖然這個系統質量堪憂(如改開前乃至直到20世紀末的農村醫療系統中,是由大量缺乏系統教育和專業訓練的“赤腳醫生”擔當重任),但至少是“從無到有”,實現了全國範圍、深入鄉村的廣泛覆蓋。得益於近現代以來世界範圍內醫療衛生技術的巨大進步,以及中共政權對基層細密的滲入,建國至今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建立了可以“救命”的醫療系統。這其中也包括針對常見傳染病的預防系統。

    固然這樣的醫療系統是“廣而薄”的,落後地區的醫療無法治療疑難雜癥,日常醫療的質量也堪憂,但足以將建國前醫療技術不發達、缺乏醫護情況下各種不治療可致死的“小病”治愈,也能相對及時的阻斷傳染病的大範圍傳播,大大減少死亡率。而現代醫療系統對於預防和治療流行性傳染病、兒童疾病,以及孕產婦生育安全方面,有著傳統醫療不可比擬的優勢(如婦產科團隊即便接生和保育功底再差、設備再落後,也強於傳統的“接生婆”和極為粗陋的接生環境),經過壹定訓練的醫療團隊可以很容易的實現“保命”。

    因此,中國的兒童和孕產婦死亡率遠低於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中共政權影響力向鄉鎮和村落下滲,也帶動了醫療等公共服務更深更廣的覆蓋,解決了最基礎的、需要壹定專業化門檻但技術要求不高的醫療需求。

    而在“傳染病死亡率”方面中國表現的相對更好(排第37位,而“兒童死亡率”和孕產婦死亡率分別排45位和60位),不僅有以上原因,還在於中共政權強大的社會控制力和對人口流動的鉗制。在戶籍制度、公安系統的羅網下,加上強制收容等各種變相監禁手段,以及特殊時期采取的高壓管控、大規模的群眾防疫動員,足以將以人際感染為主要染病方式的傳染病迅速扼殺。

    最近的新冠病毒在全球流行,卻在首先爆發的中國幾乎絕跡,就是因為中國實行了幾乎所有國家都無法做到的徹底的、高強度的封城和隔離措施,生產生活停止,部分地區幾乎處於“休克”狀態。即便到了疫情被控制之後,中國依舊實行極為嚴厲的社會管制,如通過健康碼追蹤民眾行動軌跡、封閉大學校園等(雖然其他壹些國家和地區也有類似措施,但力度、密度均不及中國。最重要的問題是,中國是專制政權,這些隱私數據使用和強制管控缺乏透明度和監督,與民主體制下的相應措施不可等同視之),並有將疫情期間確立的管控機制和技術手段應用長期化的趨勢。而2010年代前,對麻風病與艾滋病的防治,也是將病人集體囚禁在封閉村落的方式實現的。改革開放以前,甚至存在政府主導的集體屠殺麻風病人的行為(在那時,即便不直接動手屠殺,也是讓他們與世隔絕自生自滅)。

    也就是說,中國在防治傳染病方面的成功,是以犧牲公民個人權利和自由尤其自由遷徙權為代價的,反映了中國現行體制的極權主義特性。在壹些時期和壹些地點,壹部分防疫措施甚至是毫無人性的。這樣背景下防疫取得的相對成功,當然是不值得稱贊和效仿的,甚至許多措施是應被廢止、唾棄的。只有在集中優勢醫療資源撲滅疫情、動員民眾廣泛參與防疫、高密度檢測和系統性持續性診療、普及衛生防疫常識等方面,中國有可取之處。但從根本上,“中國式防疫”是弊大於利的。

    “水與衛生系統(Water and Sanitation)”

    在“水與衛生”這壹領域,中國排名第79位,處於中等略偏上的水準。但與營養供應問題類似,相關數據同樣未能反映中國城鄉、地域及階層間用水衛生方面的差距。中國的城市自來水供應系統較為發達,居民普遍也可得到純凈的生活用水。而在農村,使用清潔度差的水源,甚至使用井水和河湖水作為生活用水的情況依舊較多,其水質處理系統完善程度和處理質量均較城市和發達地區為差。不過,中國的水價還是較低的,民眾基本都能承受用水開支。

    因此,中國居民用水及用水衛生問題,主要還是在於不同人群用水便宜度及水質的差距大,而不是整體或平均上落後。而SPI的數據未描述這種重要的國內差距,無法展示差距所反映的必需品供給質量的不平等現象,是很遺憾的。

    “居所(Shelter)”

    “居所”子項中,除了“通電”涉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其他兩項均是與環保有關的,在此不細述,留後與其他環保方面的指標數據壹起評論。

    中國所有縣級行政單位均實現了通電,理論上電力服務覆蓋了100%的人口,與許多發達國家並列第壹,顯示了中國電力基礎設施的完善。中國的電力機構幾乎完全由國家掌控,“國家電網公司”及其在全國的分支擁有大量撥款和供電收入,還有“壹路綠燈”的政策支持,足以支撐其建立覆蓋全國包括偏遠地區的供電系統。這同樣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供電能力差(供電覆蓋範圍有限、經常拉閘限電、不堪負荷或因系統故障而停電等)形成鮮明對比,顯示了中國集權體制資源配置能力的強大。

    但數據沒有告訴我們的是,中國電力系統腐敗和利益分贓嚴重,從最上層控制電力系統的李鵬家族,到各省、市、縣電業機構的官員和職工,都是中共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有著比普通民眾優越的多的收入、工作條件、社會保障和生活福利。中國電力事業取得巨大的成就背後,是嚴重的制度性腐敗、官僚資本對資源性產業的壟斷,以及大量德才不配位、坐享福利、收入與付出不相匹配的利益集團的形成、占有、控制及代際傳承。

    電力系統與醫療、煙草、鐵路、石油等行業所屬的國家機構及成員壹樣,是中國“體制內”的組成部分,在支撐國家發展建設、為國民提供壹定服務的同時,攫取了巨量的、遠超其應得的利益,享有各種各樣的特權和政策傾斜,其成員是中共政權的受益者和擁護者,其收入是維系政權存續的重要資金來源。這些名義上是“國有”、“公有”制的企事業單位,已將理論上屬於全民所有的資產和收益據為己有,是對“社會主義”的巨大諷刺。

    至於涉及居所空氣質量的數據,我個人認為相對於房價、周邊治安乃至物業服務等對中國民眾更急迫的問題,並不很重要。當然SPI將“居所”的三個指標中兩個都和環境掛鉤,說明發達國家的專家學者更看重自然環境宜居問題。而就我看來,中國民眾更憂慮於房價過高及鄰裏素質低等人文環境差劣等問題。在連買房都困難的情況下,室內空氣質量之類並不會是多數國人關心的重點,或者說只是精英階層才很在乎的“貴族指數”。

    SPI未在“居所”項目中包含房價(尤其大中城市常住人口擁有自住房比例)和人文環境,不得不說是壹個重大缺憾,也讓“居所”的評分難以充分反映中國民眾在住房方面的實際困難。即便如此,“居所”方面中國以82.73分只排108位,若加上房價等因素,中國的排位將更靠後。

   值得壹提的是,“Shelter”還有“庇護所”、“避難所”、“遮蓋處”的含義。既然SPI在該項命名上不使用“Housing”而使用“Shelter”,理應考慮到關於家暴受害者、流浪者、其他特殊原因失去家園者的庇護場所/臨居地點的有無及環境好壞,但SPI卻未收錄相關數據,令我不解。或許“Shelter”在此表達的並非我所理解的意思,但我還是希望SPI能關註到我所說的方面。我之所以關註中國的“庇護所”等問題,也是因為中國在弱勢群體保護方面非常落後,與西方發達的庇護機制相比,中國的庇護機構屈指可數,如家暴受害者等弱勢群體常年處於傷害和危險之中。這是國際社會應該關註的、不應遺忘的。

     “個人安全(Personal Safety)”

     “個人安全”方面,中國的交通事故死亡率處於國際中遊,治安處於中等偏上,涉政治的酷刑情況則相當嚴重。

    與中國道路交通網絡迅速發展同步的,是中國交通事故的數量及死傷人數的不斷攀升。根據中國官方統計,中國平均每年有7萬人左右死於交通事故。而世衛組織等國際機構則認為,中國每年有超過20萬人死於交通事故。而根據得分表示的死亡率乘以中國人口計算可知,SPI采用的是世衛組織等國外機構的數據。根據中外數據統計的口徑差別(中國官方使用交管部門的統計,國際上則采用醫療機構所認定死於交通事故人數的統計)及中國官方數據可信度的低下,顯然SPI采用的數據是更接近真實的。

    這說明中國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還很嚴峻,交通環境建設和安全治理還需要加大投入和制度性改革。相對於對罰款和交通管制的熱衷,交管機構在預防交通事故方面所做的是不足的。而中國官方數據與國際機構數據的巨大落差,則反映了中國統計領域普遍存在的人為幹預、瞞報少報負面數據、為政績和面子不惜弄虛作假等情況,說明了中國官方部分統計數據的不可信。具體到交通方面,由於交通管理機構為政績和私利,以及瀆職等,瞞報、少報、漏報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在中國各地和各層級均普遍存在。

   此外,如近幾年“壹刀切”式禁止電動車的行政手段,雖然壹定程度減少了交通事故的發生,讓各城市道路上看起來更幹凈、有序,卻造成平民百姓出行的極大不便。這是壹種變相的“懶政”行為,再次體現了專制政權為達到某種目的,而忽視缺乏話語權的平民利益、漠視復雜民情的政策特性。這並非是說政府怎麽做都是錯的,而是強調政府決策必須兼顧各方利益,在解決或緩解問題時要統籌兼顧,在不犧牲其中壹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實現人民整體上利益的最大化。這也不是在為難政府和管理人員,這些難題本就是壹個合格政府理應合理對待的;對於民眾的苦衷,“食民之祿”的公務員們也是有責任傾聽、妥善解決的。

    中國居高不下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比率,說明中國交通安全管理和服務與發達的交通網絡(如較高的道路質量)不相稱,改善交通安全十分重要和急迫,關系到億萬國人的生命和健康,涉及數十萬人的生死和殘疾與否。不容樂觀的數據和排名,也說明了中國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包括安全系統在內的配套保障等“軟件”還明顯不足。

     “犯罪感知”和“謀殺率”則都可以歸於社會治安領域。這是本文中重點論述的壹個部分。

     首先需要註意的,是這兩個關於社會治安領域具體指標的排名,有著明顯差異。“犯罪感知”排名世界第88位,只是中間水平;而“謀殺率”則是10萬人中僅0.53起,只有15個國家好於中國。這說明了中國在打擊命案和壹般犯罪上,有著非常不同的態度和力度。

    中國在上世紀80年代的“嚴打”中,對於涉嫌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從快從重處理,且大多數均被判處死刑。即便到了21世紀,還有“命案必破”原則及對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限期破案”等要求,同樣對公安機關偵破命案施加了巨大壓力,促使警方集中資源優先偵破命案,並不惜影響其他非命案的處置。這固然嚴厲打擊了致人死命的惡性犯罪,形成的震懾作用也大大降低了命案發生率,但導致刑訊逼供的泛濫,造成了不少冤假錯案。前些年平反的如呼格吉勒圖案,以及前不久才曝出的張玉環案,都是這種矯枉過正、“用力過猛”處置命案造成的惡果。換句話說,中國的低謀殺率壹定程度是建立在擠占其他案件資源、不惜刑訊逼供和“疑罪從有”的情況下實現的。這樣換來的可與瑞士等國媲美的低謀殺率是否值得,是相當有爭議的。

    另壹個關於社會治安的數據“犯罪感知(指數)”,則反映了中國治安情況的復雜。值得說明的是,SPI在評價各國犯罪嚴重程度方面,並未使用“犯罪率(Crime Rate)”這壹指標,而是以“犯罪感知(指數)”代替。這或許和“犯罪率”在各國都不易統計,且各國犯罪標準及立案比率不同,以及統計數據往往多有遺漏等原因有很大關系。

    而SPI不采用“犯罪率”作為評價中國社會治安的標準,就更是合理的選擇了。因為中國官方不僅對犯罪率諱莫如深,不願向國際上公開犯罪率,各地有關罪案的統計也存在各種貓膩。據疑似為對公安系統內部很知情者的說法,中國存在報案率低、公安機關立案不實(如“不破不立”、“難案不立”、“立案不準”、“已破不立”、“低估低立”)及造成的“犯罪黑數大”等問題。而中國專制政權公信力的低下和營造“和諧社會”的需要,更讓官方統計的犯罪數據不可相信。即便國際組織通過各種途徑拿到了中國官方的犯罪統計數據,也必然是經過層層修飾的。因此,SPI采用“犯罪感知(指數)”代替犯罪率,更利於評估中國真實的治安狀況。

   在分析SPI的“犯罪感知(指數)”之前,首先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治安歷史及現狀做個簡單梳理。上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由於文革結束、百廢待興,社會管制又較此前松弛許多,以及經濟發展的副作用,社會治安壹度嚴重惡化,殺人、強奸、綁架、搶劫、偷盜等犯罪異常猖獗。因此就有了後來的“嚴打”運動。但由於社會矛盾的尖銳及那時刑偵手段的落後,即便在高強度嚴打下,犯罪率仍居高不下。直到21世紀初,惡性刑事犯罪才在高壓下由高峰下落。在打擊犯罪的過程中,“收容遣送”、“勞動教養”、“被精神病”等法外手段被大規模使用,數以百萬計人員受害,如孫誌剛、唐慧、王靜梅(楊佳之母)只是最具代表性的而已。

    而自2008年北京奧運會至今,中國公共場所的治安狀況得到了急劇的改善。這是由兩個原因決定的。第壹是中共政權強化了維穩體制,為維持社會穩定和爭取民心以提高統治合法性,對如“兩搶壹盜”等明面上的刑事犯罪進行了高強度的打擊,並建立了高密度的安檢系統,以及在正式武裝力量之外聘用了大量社會人員無孔不入的維穩維安(這壹點在北京最為突出)。第二個原因,則是視訊與互聯網科技的爆炸式發展、普及成本的大大降低,以及所伴隨的刑偵技術的突飛猛進。近些年來,中國建立了覆蓋大中小各級城市的“天網”系統,在農村也推進了所謂“明亮工程”,利用監控攝像頭及互聯網大數據,對民眾的出行、住宿、通訊、購物、理財等工作和生活的幾乎所有重要領域實現了全方位監控,實現了古今中外都未做到的高壓管控。得到大數據的加持,極權主義名副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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