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民生工作力度,经上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惠民安居工程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自2009年4月1日起至2009年6月1日止。
二、活动对象
全县范围内有购房意向的广大干部群众和县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政策措施
1.实施购房补贴。活动期间(以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和开具的房地产销售发票时间为准),凡在县城规划区内从县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商品住房(不含经济适用房,下同)的前200名购房户,每套由开发企业给予5000元的优惠,县财政另外给予10000元现金补贴。补贴资金在购房户缴清首付款、契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和开具合同成交价房地产销售发票后发放。此项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不能转让。
2.降低首付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标准。凡在县城规划区内新购商品住宅的,购买普通住房(每套144平方米以内)的干部职工新购商品房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购买二手房可享受最高1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首付款不低于20%,以合同备案为准,申请贷款时效为1周年),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借款人贷款期限最长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5年止。
3.加大对住房消费的信贷力度。各商业银行对于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且符合信贷条件的贷款,按照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各商业银行具体规定的最优惠政策条件办理。
4.放宽执行城镇优惠政策。进城农民直接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商品住宅的,可享受:免费为全家办理城镇户口;子女到县城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县劳动就业部门免费就业培训,并负责介绍就业;城区居民的其它相关待遇。
5.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依照国家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及以下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特此公告
上犹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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