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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办公楼的背后---新闻线索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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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08: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镇江市公*安局无管辖权,属滥用职权,且在7.1事件调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其他地区的某些公安机关也存在违规现象:具体如下:


1、施永兵个人名下存在长春市双阳区农业银行的5060万人民币被镇*江市公*安局用非法手段划走,世界通长春公司银行帐上2亿1189万人民币被划走。

2009年7月25日,镇*江市公*安局干*警带着《镇*江市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到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的农业银行双阳支行,要求将2009年7月1日被该局冻结的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和施永兵个人帐户的存款进行解除冻结,并同时要求解除冻结后将帐户内的2个多亿的存款转至镇*江市公安局的银行帐户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有权查询、冻结涉嫌违法、犯罪的款项,没有相关定案的法律文书,公*安机关是无权划款的。因镇*江市公*安局的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业银行双阳支行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2009年8月13 日,镇江市公*安局几名干*警又一次来到农业银行双阳支行,这次只是办理了全额解冻施永兵个人的银行卡(卡号6228460530000757211),因解封手续齐全,农业银行双阳支行将该帐户解冻。紧接着,施永兵个人帐户的款项被通过网上银行划走62万。该款被划走后,镇*江市公*安局干*警马上又拿出新的《镇江市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再一次将施永兵名下的帐户存款冻结。可见,这一次划走62万元,只是试探性的,看能否划帐成功,为下一步划走全部款项进行试验。

2009年8月 20日,镇江市公安局干*警第三次来到农业银行双阳支行,同样,拿着解除冻结存款的手续要求全额解除冻结施永兵银行卡(卡号6228460530000757211),并告之农业银行双阳支行,马上准备2000万现金,要将该款取走。因农业银行双阳支行无法在短期内准备这么大一笔巨款,所以就告之要提前预约,下周才能取现款。2009年8月21日,通过网银卡卡转账将帐户4998万元款全额划走。这几次在解冻的过程中,镇*江市公*安局干*警多次要求划世界#通长春公司名下的2个多亿人民币,但银行工作人员均告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查案期间,公*安机关无权划转该款。

2009年9月5日开始,镇*江市公*安局不甘心,在姚大队长和鹏建新副大队长的带领下,在长春市积极活动,通过给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的相关人员请客、送礼等方法试图说服双阳支行的相关人员能够帮助将世界#通长春公司在农业银行双阳支行的2个多亿的人民币划走。

2009年9月7日,镇*江市公*安局全额解冻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账号,划走公司款189万元,得知划款成功后,同时又冻结21000.5997万元资金。

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镇*江市公*安局又用同样的方法,将世界#通长春公司帐户解冻,划走1000万元人民币,现帐户还剩2亿余元。由于镇江公*安涉嫌违法违规操作,剩余款项2亿余元,银行不同意镇江公安局划款。

因镇江市公*安机关的违规、违法行为,农业银行双阳支行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过,当地公*安机关明知这样的划款方式是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却也无法插手,只能任由镇*江市公*安机关违法、违规。

2009年9月16日,因不满镇江公*安的违法违规行径,部分代理商家的员工数千人到镇江想让镇江市公*安局给个说法,可镇*江市公*安局调派大批警力,进行地毯式的搜索,无论是到镇*江去做什么的人,都严格盘查,与世界#通公司有关的人员,有些被打、有些被抓(镇*江市的看守所、个别派出所关押了几百名代理商家的工作人员)、有些被强行送上离开镇*江的列车。此事件被封杀,不准报导。镇江市公安局瞒报,欺骗党中央,对于该天发生的事件,只是说数十人到镇*江,掩盖事实。

2009年11月,镇江市公*安见事态慢慢平息了,就又到长春将世界通长春公司在双阳的2亿余元资金转走。

2010年3月,镇江市公*安到长春,将世界#通长春公司的一辆轿车(包括车辆的购买凭证等)开走。

根据大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银行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而镇*江市公*安局,三番五次的到吉林省长春市的农业银行双阳支行去要求将世界通信息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帐户及施永兵个人名下的全部帐户转走,明知违法、违规,却知法犯法。施永兵从2009年7月7日开始,就被镇江市公*安局以监视居住的方式进行关押,并以涉嫌国家机密为由,关押90余天不准律师会见,这种查案方法,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侵犯人权。长春公司及他本人名下的存款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密码,但他的个人名下的存款和世界通长春公司的存款怎么会被转走呢?这里有两种可能,一是,镇江市公安局涉嫌使用威逼利诱、欺骗、逼供等手段,迫使施永兵说出银行秘码,并在公*安机关的看押下,通过网上银行,将自己名下的5060万转入镇*江市公*安局或其他帐户;二是镇*江市公*安局涉嫌使用威逼利诱、欺骗、逼供等手段,要求施永兵出具委托书,说出银行密码,由镇*江市公*安局的某些干警,通过网上银行划款。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镇江市公*安局的某些干警都涉嫌知法犯法,做为国家的公*安机关,应该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做事,但是,事实却是镇*江市公*安局在办理世界#通7.1事件过程中,屡次违法、违规。据说,如果世界通7.1事件的涉案人员被起诉,并被判决有罪,那么世界通公司及施永兵个人名下的财产的30 % 做为镇江市公安局的办案奖励,所以,镇*江市公*安局的某些干*警,就不择手段。而且镇*江市公*安局为了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暗中联系全国各地的公*安、工商部门,以给奖励,给经费为由,要求查处世界#通公司的代理商,至使除镇*江外的部分公*安机关,也开始查处代理商,有些代理商家的代表已经被批逮。公安机关的某干警,到广西省玉林市工商局,给该局人员开会,让他们不惜一切代价,让世界#通公司代理商黄某诉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案件的二审,一定要打赢。结果,在公*安、工商的非正常的干涉下,玉林市中级法院判决代理商黄某败诉。

因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只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能到银行调取相关证据,银行的工作人员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私自将镇*江公*安机关转款的证据给到我们,所以,我们拿不到相关款项被转走的证据。(未完待续-转下篇二)

世界*通案件中镇*江公*安违法办案事实反映(二-接上篇)

2、镇江市公安局将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富邦银行的近4个亿港币转走,并到深圳市查找该香港公司的车辆等财产。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是注册在香港的公司,无论从管辖上,还是在适用法律上,都不能适用大陆的法律,而应该适用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就是说,镇江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

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使用欺骗的手段,到香港将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富邦银行的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的港币提现或转走,共计:393,546,180.00元。

2009年8月20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在香港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尖沙咀支行,将公司在存在该行的1.61亿港币转向大陆,现该帐户内只剩55,309.48元。

2009年8月24日——28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在香港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尖沙咀东分行,转走公司帐号内的港币共计:125,500,580.00元,其中8月24日转走800,180.00元;8月25日转走80,000,180.00元;8月28日转走44,700,220.00元,现该银行帐号内只剩20173.67元。

2009年8月20日——28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冒充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在香港的富邦银行提取现金或转帐共计港币107,045,600元。其中8月20日提取现金5,000.00;8月20日,转走28,000,200.00元;8月24日提取现金20,000.00元;8月25日提取现金20,000.00元、转走款28,000,000.00元和200.00元;2009年8月28日转走51,000,200.00元。

因香港银行规定严格,转款或提现的支票上必须有法人的签字,镇*江市公*安机关冒充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所提或转款项特别巨大,银行就联系公司的工作人员张XX,向她核实两个转款的人是否为公司员工,但因世界#通7.1事件发生后,公司的办公地址内无人办公,银行无法联系。而在施永兵的关押地,镇*江公*安将施永兵的手机交给他,并强迫他打电话给香港的银行,叫他与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同意转出巨款,并证实转款的两名男子为世界#通公司的工作人员,银行问施永兵张XX小姐是否还在公司工作,施永兵被迫说她已经离开公司了。得到确认后,银行给冒充公司的两名公*安干*警办理了转款、提现手续。张XX从其他渠道得知公司款可能被转走后,就打电话给银行核实,银行告之,转款时银行已经与施永兵通过电话(该电话号码是:13590443009,是施永兵一直使用的手机号码)核实,是施永兵本人接的电话,并同意转款或提现。张XX小姐马上打施永兵的电话,电话是通的,张XX小姐讲粤语,接电话的人没有讲话,张XX小姐又打了第二遍,这次讲的是普通话,听到接电话的人确实是施永兵,但施永兵不敢多讲话,那边有镇*江公*安的人在旁边,张XX小姐问:你在哪里?施永兵回答:在公*安局。张XX小姐很害怕,就挂了电话。因镇*江公*安在香港转公司的银行的款,为了达到目的,就把施永兵的电话给施永兵拿着,只要是香港打来的电话,镇*江公*安人员就认为是香港银行打过来核实的,就让施永兵接电话。

镇*江公*安人员冒充公司工作人员,共从香港的三家银行转走或提现世界#通公司的款项总计港币三个多亿。因施永兵被镇*江公*安关押,拿不到相关手续,我们无法取到转款人及款项转到哪里的相关资料,我们也不象镇*江公*安那么“聪明”能够用欺骗的手段去转钱,所以无法将更准确的转款资料提供给中央,只能提供公司款被转走的时间和数额。世界#通公司香港的存款也被镇*江公*安冒充公司工作人员转走后,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全球32万家代理商都很震惊,这就是大陆的公*安?简直是无法无天,是对中国法律的贱踏。

镇*江市公*安人员在深圳市查找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轿车,意在将该车也开回镇*江市。

施永兵个人名下房产被镇*江市公*安机关查封。按照大陆的法律规定,公司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施永兵个人名下的财产,属于其个人,在案件调查期间,公*安机关是无权将其个人名下的款项划走的,施永兵在深圳的房屋,也被镇*江市公*安机关查封,可见镇*江市公*安局是在违法办案。

4、镇*江市公*安局无权对海南世界#通信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儋州公司)进行查封,海南省儋州市公*安局对世界#通海南公司没有管辖权。2009年9月11日,镇*江市公*安局到海南将海南公司的两辆“克莱斯勒”车开走。

世界#通在海南的儋州公司,并没有对外营业,没有一分钱的收入,该公司从事的地房地产开发,镇*江市公*安局却将儋州公司也查封,并抓走其工作人员,关押至今,且不准代理律师会见,导致海南儋州市的公*安机关也重复对该公司进行调查。根据大陆的法律规定,镇*江市公*安局无论对该公司的调查、查封冻结帐户的行为是否合法,儋州市公*安局对此案已经没有管辖权了,但该局却也立案进行调查,不明白,大陆的公*安在想什么,他们到底想干什么?一家没有对外营业的公司没有一分钱收入,却也大动干戈,这种斩尽杀绝的做法,到底是谁在背后给其出谋划策?难道为了钱,为了得到某种奖励,为了升官,就对一个民族企业打击报复吗?


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使用欺骗的手段,到香港将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富邦银行的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的港币提现或转走,共计:393,546,180.00元。

2009年8月20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冒充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香港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尖沙咀支行,将公司在存在该行的1.61亿港币转向大陆,现该帐户内只剩55,309.48元。

2009年8月24日——28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冒充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香港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尖沙咀东分行,转走公司帐号内的港币共计:125,500,580.00元,其中8月24日转走800,180.00元;8月25日转走80,000,180.00元;8月28日转走44,700,220.00元,现该银行帐号内只剩20173.67元。
律,而应该适用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就是说,镇*江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
附:部分违规转帐证据


(世界*通香港交通银行帐户仅剩5万多港币,此为部分转帐凭据,更多未列出)

世界*通案件中镇*江公*安违法办案事实反映(三接上篇)

2、镇*江市公*安局将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在香港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富邦银行的近4个亿港币转走,并到深圳市查找该香港公司的车辆等财产。

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是注册在香港的公司,无论从管辖上,还是在适用法律上,都不能适用大陆的法律,而应该适用的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也就是说,镇*江市公*安局没有管辖权。

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使用欺骗的手段,到香港将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富邦银行的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的港币提现或转走,共计:393,546,180.00元。

2009年8月20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冒充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香港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尖沙咀支行,将公司在存在该行的1.61亿港币转向大陆,现该帐户内只剩55,309.48元。

2009年8月24日——28日,镇*江市公*安机关干*警冒充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香港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尖沙咀东分行,转走公司帐号内的港币共计:125,500,580.00元,其中8月24日转走800,180.00元;8月25日转走80,000,180.00元;8月28日转走44,700,220.00元,现该银行帐号内只剩20173.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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