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257|回复: 0

八旬老母告儿索要"吃奶费" 儿子悔悟背母回家

[复制链接]

0

主题

6226

回帖

8075

积分

论坛元老

热心会员

积分
8075
发表于 2007-7-6 20: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6-10 07:11 发表
因为家庭纠纷,焦作市一对母子20年互不来往。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八旬母亲将43岁的儿子诉到法院,要求他支付“吃奶费”。昨日,记者从山阳区人民法院获悉,在法院的调解下,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将母亲背回了家。

82岁的刘老太,以前不小心将腿摔断。这些年,三儿子始终拒绝赡养她,虽然她和三儿子同住一个院,但很少说话。这一切都是因为在当初分家时,刘老太分割财产没有给三儿子宅基地,三儿子自己买了一套房子才得以安家。

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后,审判员王勇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利按自己的意愿分配自己的财产。而赡养母亲,却是儿子应尽的义务!”刘老太也说,知道儿子赚钱不容易,只是希望三儿子每月能给一些生活费,自己生病时,三儿子能拿出一定的医疗费就行了。

看到母亲如此动情,法官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儿子当庭与母亲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随后,儿子背起母亲走出法庭,法官注意到,刘老太已是老泪纵横。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12-23 22: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