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对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进行批评和抗议。起源于马尾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拒绝公民旁听,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害了王荔蕻和众网友等人的合法权益。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二十几人,自发到福州市马尾法院前重演了王荔蕻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其中林兰英、林祥官、林依银在五.一广场被匆匆赶到的城门镇官员强行抓走,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参加这次行动的访民魏香平,她对记者说:“王大姐是我所见最无私,也最善良勇敢的人,是我最敬重的人,王大姐是无罪的,审判王大姐就是审判我们的良心,我是不会沉默的”。
网友和访民在马尾法院前举起印有王荔蕻相片的纸牌,用他们自己的行动来声援王荔蕻女士。
2011-8-23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在福州市马尾发回的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