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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访民今天到马尾法院前重演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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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21: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416,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对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进行批评和抗议。起源于马尾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拒绝公民旁听,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害了王荔蕻和众网友等人的合法权益。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二十几人,自发到福州市马尾法院前重演了王荔蕻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其中林兰英、林祥官、林依银在五.一广场被匆匆赶到的城门镇官员强行抓走,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的记者在现场采访了参加这次行动的访民魏香平,她对记者说:“王大姐是我所见最无私,也最善良勇敢的人,是我最敬重的人,王大姐是无罪的,审判王大姐就是审判我们的良心,我是不会沉默的”。

      网友和访民在马尾法院前举起印有王荔蕻相片的纸牌,用他们自己的行动来声援王荔蕻女士。



2011-8-23
中国公民维权联盟chunlva在福州市马尾发回的报道
声援王荔蕻.jpg
声援王荔蕻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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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21: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的“重演”,好得很!!!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二十几人,自发到福州市马尾法院前重演了王荔蕻声援福州三网民的一幕!


今天的“重演”,好得很!!!

这等于在向中共当局示威、抗议。福州当局没有理由拘捕,也不敢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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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08: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三网民关注团精神”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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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4: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mslx 于 2011-8-23 21:54 发表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她们天赋地享有这些权利,何罪之有?鉴于北京著名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当局指控“寻衅滋事”罪,今天,福建省网友及访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 ...


北京警方也没有理由追捕,那只能干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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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4 19:3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网友、访民在福州马尾法院门外的“重演”,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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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5 22: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今后还要再次重演“福建三网民关注团”声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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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9: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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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7 20: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重演”,是一次对中共当局的严重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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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4: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

是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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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8 15: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援。声援。声援。声援。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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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20: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抗议北京当局对王荔蕻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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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9: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荔蕻无罪!!!

北京当局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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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20: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适时再次进行此类声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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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 14: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强烈抗议北京当局迫害王荔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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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3 11: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拉伯世界风起云涌的民主浪潮中,几十万人参加示威游行,抗议政府,如果按照中共的作为,统统要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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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4 09: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林秀英、吴华英、林碧仙、张德锦、吴霖香、毛文超、卓友桂、魏香平、林应强、林兰英、唐兆星、刘增隆、涂美珍、林祥官、邱玉梅、黄秀华、郑子强、郑伯榕、刘玉钗等网民、访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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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5 14: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示威游行、抗议,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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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4: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抗议!抗议!!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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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7 14: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荔蕻的言行符合宪法的规定,属于公民的维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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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8: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援王荔蕻,抗议北京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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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0 19: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援,声援。声援!!!

抗议,抗议,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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