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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离农民意愿与城市化规律之新农村建设弥漫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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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09: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丁晓宇

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进城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阻挡的历史必然趋势。创造各种条件让更多农民进城推进城市化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而城市不是简单的人类聚集的、短期集会和各种建筑物的堆积排列更不是靠想象而偶然浮现的空中楼阁和海市蜃楼它与以传统农业生产者为主体的聚集地村镇有着本质的不同。而村镇的形成与发展是有其内在的生活、生产内容和方式的基本规律的,更不是所谓统治者臆想中的海市蜃楼。

现在无序、臆想、粗暴,以损害农民利益,剥夺农民权利,抢夺农民祖居地和财产,摧毁农村自然生态环境,毁灭五千年农耕文化和文明,蚕食并极度消耗城市发展成果的,已严重异化了的所谓新农村建设,已严重背离了农民进城意愿和城市化进程之规律,成为了农民、农村、农业的一场最严重,且已到了灭顶之灾的灾难!必须引起国家领导人和整个国人的高度重视,这种灾难的后果将波及每一个国人,甚至整个人类。试想侥幸幸免的几率几乎等于零。在新的新型农业产业链、生活链、工作链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强行阻断和终止传统农业产业链、农民的生活链、工作链带来的生活方式、生存境况、劳动方式、行为习惯的突发式被迫改变为既不城市,也不农村(既不是传统农村也不是现代农村)的不伦不类的所谓“新”农村,会带来人们在无所适从之恍惚状态下的普遍的、程度愈来愈深的焦躁心理,异常情绪,严重失衡不着边际的思维与行为矛盾,直到新安全感的泡沫化与惯性安全感的全面失却而呈现深度、广度的心理恐慌直至心理恐惧与意识恐怖。这必将导致社会心理、行为和秩序的全面失衡,最后导致社会普遍的极度混乱化。这一灾难正在和已经形成,爆发临界点日趋逼近,一旦导火索出现,后果不堪设想!

城市是由一定的非农产业链条组织起来的就业岗位和符合岗位要求素质的人才群体并生产出一定质量的产品或服务项目为内容以密集居住为形式以市场交换为载体以公平交易为原则的活动空间是以提高和优化生命质量为目的的长期生产、居住、生活、交往、娱乐、消费的场所。作为城市问题专家,收到国标的这篇《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十一宗罪和七项救正之法》文章后,深感国标的拳拳爱国爱民之深情。我在2007年出版的《中国崛起方略——八大城市集群规划》和2011年出版的《大棋局——中国城市化发展大战略》等书中不仅反复着重的阐述了上述城市的内涵和城市化的核心内容,还用大篇幅批判了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战略错误和种种谬误,反复强调发展小城镇不适合中国国情,是中国城市化的误区,他对城市和乡村都是一场灾难......

没有文化内涵的城市或乡村不管他的外表多么华丽多么雍容,都将是空洞的摆设,只能是对人类财富的挥霍和自然破坏的愚蠢与罪恶行为的见证。城市的內涵是活灵活现有血有肉充满生命力创造力的“让自然更自然地滋养人类,让人类更人性地享受生活”之城市文化;乡村的內涵是憨态可爱质朴勤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之情意盎然的乡土文化;不伦不类的新农村建设将比土地囯有化与文革对中华文化的摧毁来的更彻底!将是中华五千年文化与文明被无知之野蛮者彻底摧毁的“三大战役”,永远作为中华文明仍至人类文明的至痛留在入类耻辱档案馆的档案中! 这不是历史预言,这已经也必将是一个不可争辩的更不可隐瞒与掩盖的历史事实。

焦国标的这篇《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十一宗罪和七项救正之法》文章尽管言辞有些激烈,甚或到了不留情面的程度,但他以一个有良知有脊梁的中国知识分子的智慧和勇气指出了中国迈向城市化道路过程中,严重缺乏战略规划和系统思想,决策简单粗暴无知的普遍客观存在之现实。也反映了政府公务员队伍在城市化和农村发展中暴露出的主体素质低下、责任心普遍缺失、敛财疯狂化等等怪相,给中华民族的复兴与发展带来的隐患,甚或毁灭性灾难的可怕后果,使他感到的危险与忧患;以及决策过程和实施中的严重反科学发展观的实际状况。一些别有用心者连同无知者把科学发展观挂在口头上,实际在反科学的庸官贪官比比皆是,一窝蜂的造假并在造假中实现敛财梦已蔚然成风的社会实情。没有一点点城市化知识和乡村知识,仅凭官位或情之所至的所谓领导者凭空瞎决策瞎指挥,已经和正在带来又一次的中国乡村灾难。这一次将是对中国整个五到八千年农耕文化和文明最致命的最后一击!从此中华文明将最后离开他赖以滋生成长和繁荣的乡土乡村到彻底坍塌和灭绝......危哉中华民族!

今特将焦文附后,以供读者品评思考。谢谢!



附:原文地址: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十一宗罪和七项救正之法 作者:焦国标



新农村建设运动的十一宗罪和七项救正之法

焦国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政府喊了几十年的口号,而最近一轮的新农村建设运动,始于2005年。此轮新农村建设,与此前的任何一次都不同。此前每次都立足当下农村地盘,此次则是抛开当下农村地盘,废掉农村,强推城镇化。数年下来,此轮新农村建设有没有功?应该是有的,不过我没思考过。我思考的是它存在的问题,即它的罪。我概括它有十一宗罪。

第一宗罪:损害农民的体力。农民的房子几乎都是近年新盖的,基本都是钢筋混凝土全砖结构,撑五十年或一百年很轻松。可是一搞新农村建设,这些新房全毁,再建。建,拆,建,数年内农民掏的力气相当于盖三次房。在计划生育时代的中国,一般说来,一对中国夫妻一辈子只主持盖一次房,而新农村建设等于强迫每对农民夫妻一辈子掏了盖三辈子的房的力气。如果新农村建设的计划全部落实,农民掏力的总量我估计顶修一万条万里长城,因而它对农民体力的消耗,超过秦始皇一万倍。再就近取譬,它对农民体力的损害,将大大超过当年的大跃进和农业学大寨!封建时代开明君主都呼吁爱惜民力,称其好比“小鸟不可拔羽,新树不可摇根”。可是反观六十多年里从未说过一句爱惜民力的话。再看《人民日报》,六十多年里,从未发表过一篇爱惜民力的社论,无论是把女人累得宫下垂的大跃进,还是把男人累得膝关节变形的农业学大寨。

第二宗罪:损害农民的财力。许多农家,几年十几年父子两代打工奋斗,终于盖了新房,可是新农村建设一声令下,全拆。拆了立马再建,必定往里贴钱。无论借亲友的,还是贷银行的,都是一个经济上的大窟窿。要补窟窿,又得吃苦受累家庭分离再打几年工。几乎百分之百的农民要因新农村建设返贫,重过举债、还账的艰窘紧巴日子。

第三宗罪:践踏农民的感情。损害他的体力,消耗他的财力,当然也损害他的感情。无论出台何种政策,政策所及对象的感情是得考虑的。人家辛辛苦苦燕子垒窝似的新建的家,一句话就这么毁了!强行计划生育,强行堕胎,强行平祖坟,强行征购,等等,农民的血泪情感,丝毫不会进入思考范围。

第四宗罪:损害地球环境。农民这些年新建的房屋全部毁掉,再建新房,还要砖瓦、水泥、钢筋。砖瓦水泥钢筋都是煤烧的,一场新农村建设等于烧掉两倍的煤,等于增加两倍的碳排放。这对地球环境的损害有多大,我不会计算,请专业人士计算。

第五宗罪:毁掉了我们每个人的故乡,中国人从此变成无故乡的族群。法国政府出钱保护乡村,新农村建设则以消灭乡村为旨归。乡村社会是一种文化基因栖地,是一种道德基因载体,毁掉乡村社会,多元的乡村文化和独具特色的乡村道德,包括从《诗经》时代以来持续了几千年的乡思文化和乡思文学,将被连根拔起,最终像某些生物一样被彻底灭绝。这个星球上,最具历史凝聚力的民族是以色列人和中国人,以色列人的历史凝聚剂是一部旧约圣经,中国人的凝结剂就是故乡。一位老家在广西农村,在北京西直门买房的朋友说:“西直门不是我的故乡。也不是我儿子的故乡,尽管他就在西直门出生和长大。我儿子他们没有故  乡。”



第六宗罪:毁掉无数乡村林带。一个乡村的消失,就是一块林带的消失。乡村原本是林带包裹着的,村子被毁,复耕为农田,所附属的林带也一并变成庄稼地,几百年上千年形成的农田与村子林带相间的格局,从此不复存在。毁掉乡村林带,后果是什么,代价多大,不知道。农村的土地,特别是河南、安徽、山东、江苏、湖北等密集农业区的土地,因过度依赖农药化肥,全被重金属污染,只有村宅及其周边的林带堪称净土。若这片净土再被开垦为农田,接着再被重金属污染,中国农村大地就再无一片干净的地方。

第七宗罪:毁掉农村居住环境的后发优势。随着城市化发展,农村出现空心村;把空心部分种上树木,留在农村的农民就等于住在森林里,就像欧美的农民一样,就像能住上森林别墅的中国富豪一样。新农村建设一搞,农民成为永远跟在城市人后头的鸽子笼居民,居住环境的后发优势永远失去。因而,所谓新农村,实乃旧城市。在当代中国,凡加“新”字的,几乎都是旷古未有的灾难,从“新中国”到“新社会”,“新农村”会例外吗?

第八宗罪:践踏《物权法》。新农村建设实际操作中,不仅剥夺农民对土地的支配权,也剥夺了他们的财产支配权。农民不得在自己的宅地上用自己的钱盖房,正在盖的要停了,拆掉。今年五一期间,河南鹿邑县一位老人即因此被打死。如此一来,农民的物权权利何在?

第九宗罪:是对农民土地的新一轮掠夺。农民一家本有一亩可建房的土地,如今新农村建设,只给二分建房用地,其余复垦为可耕地。如此一来,城乡结合部便可以突破用地局限进行商业开发,而商业开发的好处,农民一分也捞不着。

第十宗罪:基层政府掌管新农村建设,在缺乏基本监督系统的当下,必定成为基层官员与开发商合谋盘剥农民的刮地皮运动。

第十一宗罪:新农村建设是一场像其他运动一样的运动,“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因而一些新农村建设运动中仓促应景建成的规划房,丑陋,恶俗,低劣,有的甚至就像养猪场,没有任何美感;至于安全问题,抗震程度如何,是不是豆腐渣工程,只有天知道。大地是我们的母亲,更是我们的情人,我们应按照美学原则装点她,建设她;可是强制进行的新农村建设运动,更像强奸,而不是美化。

如此说来,当下中国农村究竟需不需要某种程度的规划?应当说,需要。那么怎样规划?下面是我这几年念兹在兹、忧心忧肺所得的救正之法,免费拿出来供参考:

一、政府必须彻底抛弃制定政策时不考虑民众的感情,执行政策的过程就是强奸民众感情、人为制造民众血泪灾难的过程的邪恶传统。

二、顺应城市化趋势,在城镇建造单元房,供新一代农民自由选择购买。

三、愿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的,政府可以提供技术指导,以使农村未来的房舍更科学、实用、环保。

四、无论农民选择在城镇买单元房,还是选择在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政府要完全尊重农民的意愿,坚决叫停和杜绝现在搞的那种一律毁掉农村现有房舍,不得在自家宅基地再建房,极左的、反人性的、侵害农民、残害农民的做法。让城镇化自然孕育,自然分娩,而不是仨月不到就破腹取胎。城镇化是大趋势,不等于不许哪怕一户农家留在农村。

五、各级政府必须明白一个事实:绝无可能把几千年来形成的农村全部摧毁,三五年或十年八年就能把全部农民“逼”到楼上。许多“旧农村”会在原来的地盘上安然存在,所以不必像当年赶英超美那样猴急,越猴急越成为民族的灾难和历史的笑柄。

六、把空心村培育成森林,不可复垦为耕地。废弃的房舍、院落,要及时植树,不可复耕。如此一来,村内村外的树林里应外合,今天的一个村庄明天就成为一片森林。将来留在乡村的农民,其居住环境可直逼欧洲农民,住在森林里。这是一个千年一遇的大变局,必须高度重视,万分珍惜。

七、鉴于密集农业区农村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的现实,村与村之间的道路两侧,农村大小河流两岸,要留出五十米或一百米的荒野带(仅就土壤重金属污染而言,密集农业区甚至应该考虑恢复休耕)。疏浚河道和修整道路时,务必保留既有林木,不要毁林(现在普遍的做法则是,把林木彻底挖掉,河流和道路两侧像刚刚开天辟地一样,一棵草、一株树没有)。十几年、几十年之后,乡村块状林带与道路、河流沿岸网状荒野带,就形成了广袤农村地区块状和网状互相串通的森林生态。这样,比如黄淮海地区,黄河以北直到白山黑水,黄河以南直到长江以北,从太行山到渤海,从秦岭到东海,被大平原农业带的庄稼地隔绝了一两千年的野生动物,就可以通过这些块状和网状森林通道寻找远亲,走动起来。试想太行山的野猪和豺狼,通过这些森林通道,可以到山东登泰山禅梁父,这是一幅多么激动人心的远景蓝图!如此一来,不仅我们的子孙后代感谢我们,就连这个广袤地区的野生动物的子孙后代,见了我们也得磕头谢恩,然后赶路。



2012年7月24日星期六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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