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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自主性坠亡”是侮辱民众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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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5 07: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22日,河南省扶沟县练寺镇大蒲村一个63岁的男性村民,因不满当地政府的违法征用土地和强行拆除房屋,在镇政府跳楼身亡。9月2日,在公众大都休息的星期日,扶沟县警方为在镇政府跳楼自杀的男性村民定性为“自主性坠亡”。(据新华网)

  说个不中听的话,如果没有警方这句“自主性坠亡”的话,河南扶沟县这位63岁的男人跳楼的消息,还真的不会跃进新闻排行榜的前列,被舆论关注。因为像这种因为土地纠纷发生的各类恶性事件,实在是太多了,就惨烈程度而言,它没有自焚吓人;其严重程度,也没有背起炸药包在政府大门口引爆更震撼;其曲折程度,也没有买凶当人肉炸弹那么玄疑。但是,因为这句解释,它的各种受关注系数,瞬间超越其他新闻。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一“创新型”说法的由来原因:说这话的人显然不是想给丰富的汉语言宝库再增添上一笔浓墨重彩。就像其他诸多恶性事件发生后的诸多雷人解释一样,当事官员们提出的解释,无非是想从字面上,减轻一些责任。从报道来看:“经过警方勘查和法医鉴定,现场没有搏斗痕迹”,这就是说没有人推,也没有人扔,似乎确实是“自主”甚至是“自愿”的,看似与强征强拆方没有一点儿干系。

  这种说法如果站得住脚的话,那么杨伯劳的死,也压根不关黄世仁什么事。这种逻辑的错误就在于把人对人的伤害,仅仅停留在肢体接触的层面。但须知,在当下的世界,人对人的侵害与逼迫,压根是可以不直接肌肤相亲地拳拳到肉地实施。从媒体采访死者所在镇实施拆迁的情况可以看出:该镇在所谓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名目下,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有关建设新型农村建设“八要八不要”的原则,在明知征地不合法的情况下,不惜采用违法的“以租代征”方式,“不签字也得签字,签不签字都得拆了房子”,都得把耕地征走,以“租5年”的名义,把耕地变为“集体建设用地”,以每亩地1年1000元的价格抢夺了农民的耕地。这种剥夺农民“自主性”意愿,最终导致的后果,便是农民选择了“自主性坠亡”,这就像黄世仁抢走喜儿最终逼死杨伯劳,二者是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的。

  近年来,社会上每有惨烈的新闻事件发生,都会听到颇具喜感的解释方式,这是一种以侮辱受众智商来激怒公众的方式,每一次都能事与愿违地将事件引向解说者不希望看到的方向——“躲猫猫死”引来长时间的质疑和网络调查;“轻度追尾”最终变成整个微博世界的一次“轻度体”狂潮;“保护性约束”引起了新闻界的重磅围追;而“临时性强奸”则让司法界面对一次浩大的黑色幽默恶搞……

  人们傻不楞登望文生义地看字面意义轻易被巧言者欺骗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人们不再相信“人民币”就是人民的钱;“人民医院”就可以让大家都看得起病;人们不再会因为一句“我是来解放你们的”就推着独轮车跑到前线去送粮送命;人们开始知道“负增长”就是减少;人们明白“待富人群”就是穷人;人们懂得起“待业”就是没工作;人们清楚了“激情客观交合”就是强奸。这些似是而非的概念,不仅不再能起到很好的蒙骗效果,反而让自以为聪明的说者像皇帝新衣那位自我感觉甚好的皇帝,不得不丑态百出地裸奔。而他们刻意想掩盖的新闻或遮蔽的事实,却因为他们的“雷解释”而迅速将注意力吸引了过来。这种状况,在新闻界称之为“新闻次生效应”,其影响的深度和广度,往往比原发新闻更凶。以“自主性坠亡”事件为例,这简直就是自作聪明干蠢事的一个经典案例。

  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株连式拆迁”“拔根式拆迁”“突击式拆迁”“胁逼式拆迁”和“骚扰式拆迁”,民众断没有“醉酒性坠亡”“梦游性坠亡”“磁极变动坠亡”“反重力坠亡”“用头测试地球硬度式坠亡”的理由。当群众因为失去自主权而绝望地以死相抗时,某些人为了避责而选择的新型说法,实在太冷血和不负责任,这样的官员,把民众的位置放在哪里是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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