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603|回复: 0

国企强权,民企在帝都遭遇“灯下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9 07:3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难道就让他们这样继续仗势欺人吗!!!

实在没有想到居然在北京也会有这样仗势欺人的事情发生,我们是一家民营企业,本来与北京一国企商定好了,共同建立一座商厦,我们出钱、出力、出人,建成后协定国企以出租形式租给我们经营,达到共赢的局面,没想到,他们居然仗着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的身份卸磨杀驴,强权收回商厦管理权而坐享其成。
  
  哎,还是说下事情大概吧,乞望各位网友为我们主持公道:
  
  我是中恒信(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项目主管(民企),04年,我们公司接手了北京金朝阳商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企)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合作的项目。这个项目说白了就是我们公司出钱出力帮国企金朝阳建设位于北京朝阳区安贞西里的“阳光乐佰商城”,建成后,他们以出租的形式将经营权交给我们使用20年。而我们则需要按照合同支付租金即可。另外,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这家金朝阳国企的背景很强大,其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国资委下属企业。
  
  接手后,我们在与北京市朝阳区政府下属企业金朝阳公司合作建设商厦的过程中,先后投入5200万元,并与国企金朝阳公司签订合同,同意我司投入的工程资金以租金相抵。要知道,这5200万大致可抵房租长达10年之久。
  
  06年5月,阳光乐佰商城终于建成并开始了试营业。就像庄稼成熟开始丰收一样,我们建立了分公司并开始了对外招租。
  
  然而好景不长,2008年5月19日,国企金朝阳突然以中恒信未缴租金为由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三点:1.解除《中恒信租赁合同》;2.中恒信公司将商厦腾空、交还;3. 中恒信公司给付所欠房租84万元及违约金4287.2万元。
  
  说实话,听到这个消息我都傻了,这才多长时间啊,我们的工程资金5000多万来抵房租根本就没有用光啊,何来拖欠租金???于是我们当庭上诉,并且明确指出合同明确规定,工程资金用来相抵租金一项,而工程资金根本没用完,因此金朝阳完全是无理取闹。
  
  而国企金朝阳方面则对这个事实置若罔闻,坚持称我们拖欠租金,要求废除合同并收回商厦!!!
  
  傻子都能看出来,这完全就是国企金朝阳不顾法律合同,见到我们经营的商厦日渐红火而企图将其占为己有啊!
  
  但令我们更加震惊的是,在北京,祖国的首都,我们遭到了“灯下黑”,北京市二中院对于我们的申诉置若罔闻,完全支持国企金朝阳的任何要求!!!最终,北京市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我们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将商厦归还给国企金朝阳!!!
  
  令人惊愕的事件还没有结束,就在一审结果还没有出来的时候,2009年5月20日,国企金朝阳居然无视法律,悍然派人强行闯入商厦,暴力驱赶我公司员工,野蛮剥夺了该公司的管理控制权。而他们对此作出的解释仅仅是:“法院支持了我公司的诉讼请求。尽管案件审理尚未结束,但我公司对于依法维权的前景充满信心。”
  
  这是哪啊,这是首都北京啊!!!居然如此冠冕堂皇的官商勾结,我们不服,无论多么困难我们都不服,因此我们决定上诉,由于这些不争的事实,北京市高院于2012年3月23日下发(2011)高民终第3009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此案审理事实不清,决定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发回重审。
  
  我们认为事情有了转机,但奇怪的是,现在已经9月份了,北京市二中院并未对发回案件再度作出判决。只是在无限期的拖延下去。
  
  但问题是,法院可以等,国企金朝阳可以等,但我们等不起啊,我们只是一民企,投入大量资金来开展这座商厦,但如今商厦的管理权仍然在国企金朝阳的手中,每一天的损失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致命的啊!!!
  
  此案曝光后,《中国企业报》有记者曾通过114查号台致电金朝阳,但对方拒绝透露任何信息。该记者随后又辗转找到金朝阳法人李默的手机号,希望了解事件的经过,但数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发去短信亦无回复。
  
  看着目前事件是如此情形,我们气愤,我们无奈,他们这是在生生的拖死我们啊!!!我们在帝都遭到了 “灯下黑”,难道国企金朝阳就真的可以无法无天了吗!!!恳请朋友们,声援我们,让国企金朝阳还我们一个公道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8-5 17:2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