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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晓岚谈恶报的必然、条件与时限
作者: 严谨
2009-10-20
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
某甲娶了个二房,她年轻漂亮,但她被狐狸精迷惑住了。某甲采用各种镇治妖邪的办法,都毫无作用。
后来他听说有一位操行高尚的道士,能念咒请神,把妖狐捆到法坛前,予以处治降服。某甲便化钱请来了这位道士。
道士施展法术,果然念咒请神,把一只狐狸精抓来,责令它从实招供。
在场的人,个个静心倾听。狐狸说道:“我出生在河南,有一次偶尔把妻子打了一顿,她一生气,就偷偷地逃到这里,与某甲相好了。我对某甲恨之入骨,所以来报复某甲,对某甲之妻,予以迷惑逞欲。”
某甲当时在道士的质问下,承认:“十多年前,确实乘一女子之危,将她藏匿猥亵……想起来自己年轻时,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但事情已经过去十多年了。”
道人听了某甲的回话,就问狐狸说:“既然你与某甲,怨恨结得那么深,理应当时就报复某甲,你为何迟迟不报复?现在,该不是你从哪儿打听到有这么一回事,以此为借口?”
狐狸回答说:“某甲的前妻,是位有贞操的女子,我若对她施行非礼,惧怕受到上天的惩罚,因此不敢接近她。只好等到某甲的前妻亡故,某甲又取了二房,而这个女人,轻薄放荡,这才引诱她上了钩。因果报应,就连鬼神都不加惩罚。并且,我还注意到不侮辱贞节女子。您这位法师,为什么指责我呢?”
道士沉思了很长时间,又问道:“某甲和你的媳妇,相好了多长时间?”狐狸回答说:“有一年多时间。”
道士又问:“那么你和某甲的二房妻子,又相好了多长时间?”狐狸回答说:“有三年多时间。”
道士生气的讲:“你的报复多了两年,过了头,理屈的仍然在你。你就赶快走吧。你要是再不走,我将把你押送到雷神那里去!”
狐狸立刻认错,并很快的离开了。
纪晓岚在这篇文章中,讲明了几点:一、某甲先有辱于狐,而后狐才报复某甲,因果报应,真实不假。正常的报应,谁都没有理由反对。二、虽施恶报,狐狸不辱贞节女子。可见正义之人,邪不敢侵。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确有其理。三、因果报应,本有时限,报复过头,也是错误。
纪晓岚在文章的末尾,还特意强调,清远先生说:“由此可见:关于‘邪正’的观念,连妖魅都知道。因果报应,就算是鬼神,也不能阻拦!”
(事据《阅微草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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