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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大陆法轮功弟子郑宇明的读者投书:一位大法弟子和公安派出所警察的对话 ,真实记录了法轮功学员是如何用善心讲道理,让原本要把她判刑审讯的警察说得心服口服地放了她,而这些警察也因为明白了真相、选择了善良从而获得了新生。)
河北某地的一位女大法弟子,年轻时曾在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子弟中学教书。受无神论的毒害,她根本不相信有什么神佛。她曾得了一种不治之症,到北京住院化疗,虽然医疗费,单位几乎全额报销。但是医院告诉她,她的生命不能维持几个月。由于注射激素和做化疗,她的头发都掉光了。
那是1998年,她的丈夫出于为自己妻子解除痛苦的目地,给她从一位大法弟子那里请到一本《转法轮》。她看书只十几天的时间,奇迹出现了,全身的病不治而愈,非但没有像医生说的活不过去半年,反而身体健康的活过来了,连头上又从新长出了黑发。她的全家人,于是感谢大法救了她的命,也都从心里支持大法。这样的人,你让她不信、不炼了,可能吗?当大法受到污蔑诋毁时,你能不让她讲公道话吗?
1999年720江氏邪恶迫害大法,这位大法弟子坦坦荡荡的多次到北京证实法,到国家信访办递交请愿书,到天安门打横幅,每次都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正信,堂堂正正的去,平平安安的回。现在这位大法弟子,退休在家,十几年来平平稳稳、堂堂正正做着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事。
去年邪党两会前,当地邪党伪政权又骚扰当地大法弟子。两名年轻的小警察把她诓骗到派出所交给派出所所长。这位派出所所长二话没说,就签了一张行政拘留证。扬言:看态度,不转化就送劳教所或是判刑。
派出所所长把拘留证摊在这位大法弟子跟前,让大法弟子签字。这位大法弟子看了一眼拘留证,理直气壮的说:作为公安警察,你给我胡乱定罪,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你们这是滥用职权,执法犯法,我要依法控告!
派出所长一听,说,这么多年来,我办法轮功案子,简单得很,签个劳教票,写个逮捕建议书,就把炼法轮功的,劳教的劳教、判刑的判刑。还没人说我滥用法律,要告我的呢!好,今天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理由控告我?你说的有理,我不但不送你拘留所,还乖乖的把你送回家。
大法弟子说:你说话算数?所长说:“肯定算数。来,来,来,你们(指那两位年轻警察)来提问题,我在一边听着。”于是,有了这位大法弟子和这位派出所所长和两名警察的一番对话。
警 察:你炼不炼法轮功?
大法弟子: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本人拒绝回答;
警 察:听说你在家每天都做法轮功真相资料?
大法弟子: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本人拒绝回答;
警 察:从你们家我们看到的《九评共产党》,是从哪来的?
大法弟子:(心平气和)所长,你的属下已经问了三次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再这样问下去,本人不仅拒绝回答问题,还要多告你们一条。唉,说起来,这也不怪你们呢。
警 察:你别跟我们狡辩,我问你,我们怎么问的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大法弟子:你看,你们给我扣的罪名是什么?
警 察:拘留证上不是很明白吗?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大法弟子:对呀,你们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给我定罪,姑且不论这样的罪名根本对我们炼法轮功的不成立,仅从罪名的字面上根本涉及不到什么“炼法轮功、做真相资料、家里有《九评共产党》”,这不是与本案无关吗?所以,本人拒绝回答。
警 察:那怎么问?
大法弟子:你应该问:有人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你是直接的受害者,你为什么不依法对这种违法犯罪予以抵制和控告?你这样问,我还真得好好回答你。
警 察:我们这样问?好像你在说,你没有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而是别人涉嫌这种犯罪?
大法弟子:是,的确,我们修炼法轮功的,维护大法信仰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你们今天把我诓骗到这来,还给我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其实,你们的行为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
警 察:什么?我们倒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了?(态度惊讶)今天你必须给我们讲清道理,讲不清,我们就再给你加个罪名:诬告警察罪。
大法弟子:你们别着急。我今天来这里,就是要给你们好好讲讲的。但是你们都坐着,让我这大岁数的站着,你们这叫文明执法吗?(派出所长赶紧对小警察说:快给这位大姨搬把椅子,让她坐下来慢慢讲。)
警 察:大姨(小警察一听所长改口,他们也改口了),你坐下,慢慢讲。
大法弟子:执行法律,制止犯罪,对于你们,是本职工作。你们就应该干好自己的本职公务,是纳税人养活了你们,做不好,就是渎职失职,就对不起纳税人给你的工资。我作为普通公民,对你们不仅有批评建议权,还有监督权。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你们是制止犯罪和惩罚犯罪,我们公民是对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这是我们公民的义务。
警 察:(静静的听大法弟子讲)阿姨,你还挺有理论高度。
大法弟子:那当然,别忘了我是学什么的。我是修宇宙大法的。修了大法,开智开慧。
警 察:(很是害怕)你别说大法,我们这里不让说“大法”,你在这里不能宣扬法轮功。
大法弟子:你看,一说大法你就不让说,说明你作为一个警察,对法律真是缺乏最基本的
常识。你学过宪法吗?
警 察:学过,教科书里讲过宪法。
大法弟子:那宪法和一般法律的关系,你知道吗?
警 察: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其他的法律都要服从于宪法。
大法弟子:这不就结了吗。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你也说“大法”了吧。
警 察:但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这好说,哪来的什么宇宙大法?
大法弟子:你们想想,信息时代,我们生活的地球已经成为一个“地球村”。在地球村,各个国家就成为了地球村的村民,大家要和谐相处,就必然制定一个村民都遵从的大法---地球大法。我们现在的《联合国宪章》,就有这样的性质。相对于世界大法—世界宪章而言,各个国家的宪法,也就成了普通的法律。
同样的道理,宇宙是由包括地球等九大行星在内的天体组成的,地球只是浩瀚宇宙中的一个小小星球。科学发现,在我们这个银河系之外还有无数的银河系。那么这些星球天体,也必须遵从一个宇宙的根本法则。否则,宇宙就乱套了。所以说,宇宙肯定有一个根本大法。
警 察:有道理。可这个话题太大了,我们还是拉回到现实中的问题。你说说,为什么我们倒成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犯罪?
大法弟子: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如何公正适用刑法第300条的问题。这么多年,你们,包括检察院、法院、监狱,基本上都是用这条法律来给大法弟子定罪的。刚才所长还说呢,过去抓个大法弟子,扣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就随便劳教、判刑。其实,这都是滥用国家法律、侵犯人权的犯罪。
警 察:那你说说,这怎样是犯罪了?
大法弟子:看来我还得给你们上上普法课。刑法第三百条,其实很简单-----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适用这条法律就必须清楚:第一,首先看公民的行为是否是利用邪教组织。这是从犯罪的手段和方式来衡量的;第二,公民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是从犯罪的危害角度看的。
在第一部份,涉及到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这就是什么是邪教。说不清什么是邪教,就说不清什么是邪教组织,我们也就无从界定公民的某种行为是否利用还是没利用邪教组织?第二部份,也涉及到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这就是什么是国家法律?同样的道理,说不清什么是国家法律,也就说不清什么是国家法律实施,当然就说不清公民的某种行为是否构成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这是公正适用刑法第300条,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理性思维。而这些,普通老百姓可以不懂。但是你们,作为执法者,必须懂。这是基本素质。
警 察:国家不是早就定你们(法轮功)为邪教组织了吗?
大法弟子:国家根本没有定性法轮功是邪教,是江泽民违宪越权、独断专行,自己随意把法轮功说成了邪教。一个理论一个组织,是不是邪教,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组织可以定义的。对于什么是邪教,我的师父李洪志老师在1999年6月发表的《我的一点感想》中说:“而且我知道,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来决定的。难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观念就可以定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观念也可以定为邪的吗?”
对于什么是正的、什么是邪的?李洪志老师又说:“但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怎么能把帮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准的事说成是邪教?所有炼“法轮功”的人都是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没有宗教仪式。想学就学,想走就走,没有名册,何“教”之有呢?至于说“邪”,是不是教人向善,不收钱财,为人祛病健身也属于“邪”的范围呢?或者是,不是共产党理论范畴的就是邪的哪?”(这位大法弟子对师父的经文几乎是每篇的背诵过的)
警 察:你不能在这宣传法轮功。咱避开敏感的话题,你说说什么是邪教?
大法弟子:是你说法轮功不好了,我才澄清你的认识。好,我们不说法轮功了。我们来说说什么是邪教。其实什么是邪教,你们作为执法者,你们应该给老百姓讲清楚。否则,老百姓怎样监督你是否公正执法?
警 察:我还真说不上来,那你就说说什么是邪教?
大法弟子:什么是邪教?顾名思义,就是邪恶的宗教或邪恶的理论说教。邪教,是相对于正教而言的。邪教和正教的根本区别在于是教唆人行邪作恶,还是教化人修心向善。前者就是邪教,后这就是正法。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邪教通俗的表述为:使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行邪作恶的理论说教或宗教,就是邪教;让人心存侥幸行邪作恶的理论说教或宗教,就是邪教;让人成为不讲道德、不讲人性、良知泯灭、六亲不认的畜生、政治流氓小人的理论说教或宗教,就是邪教。
警 察:你这样界定邪教,我无法反驳你。可是这世界上,哪有让人明目张胆行邪作恶的邪教?有这样的邪教,人也不会信呀!
大法弟子:那可不一定。我们很多人不仅相信了这样的邪教,到今天还在为这个邪教所蒙蔽,死心塌地的为这个邪教组织卖命。包括你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几十年来,我们就生活在一个邪教横行的国度里。
警 察:你说什么?我们这几十年就生活在一个邪教很行的国度里?
大法弟子:别急,那你听我给你们细说,看我说的是不是这么回事。我先说什么是使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行邪作恶的邪教。
比如:一个人继承祖辈三代人的产业,自己辛辛苦苦过了大半辈子,为后代子孙积攒了一大笔家业。此人家资殷富,但不忘乐善好施,赒济贫弱。此人兴办私学,以儒家“仁、义、礼、智、信”教化乡里。十里八乡皆称此人为德高望重的好人和善人。
但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华大地出现了一个信仰西方“幽灵理论”的组织。幽灵能是好玩意吗?这个组织用一套荒谬的邪恶理论说教教唆、蒙蔽、胁迫、诱骗、煽动那些没有财产(无产)而又不学无术的穷人:我们穷人为什么穷,是因为这世界上有富人的存在,是因为这些富人“剥削”了我们穷人!我们穷人不能甘于受剥削、受压迫,我们要拿起武器,采取暴力革命,把那些“剥削”我们穷人的富人打倒、打死,把富人的东西抢到手,分了。
人,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有善恶是非观念。穷人中有人就说,人家富人的日子是辛辛苦苦过来的。怎么能说是“剥削”了我们穷人!我们把人家富人打倒、打死,把人家富人的家产抢了、分了,这不是杀人抢劫吗?
这个组织的邪恶理论说教却不这样认为:这怎么是杀人抢劫?我们这是正义革命!谁再说我们是行邪作恶的杀人抢劫,谁就是反革命……我就代表人民(能代表人民吗?)、代表……枪毙了他!试想,谁不痛恨“剥削”“压迫”自己的人!这个组织的邪恶理论颠倒善恶,竟把“杀人抢劫的行邪作恶”标榜为“正义革命”。只可悲,有多少人受了这一组织邪恶理论的教唆、蒙蔽、胁迫、诱骗和煽动,明目张胆、肆无忌惮的杀人抢劫,行邪作恶。你说,这是不是让人明目张胆,行邪作恶的邪教?
警 察:有道理。你再说什么是让人心存侥幸行邪作恶的邪教?
大法弟子: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儒、释、道文化,五千年神传文化教化出我们的先人,世世代代敬奉天地神明。对天地神明的敬畏,天人合一、天理报应的理念,贯穿中国传统文化的始终。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中讲,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
古人以“一日三省,夜惕四知”砥砺自己的道德修养。古人讲,离地三尺有神明,一个人做了坏事,除了你知、我知,还有天知、地知。一个人有了天理报应如影随形的约束,自然不敢心存侥幸的为非作恶。
但是,自从一九四九年以后,还是前面提到的这个组织,在中华大地推行所谓的“无产阶级”的“唯物主义”的“无神论”,教唆、蒙蔽、胁迫、诱骗、煽动中国人不要相信有神、有佛、有天理报应。善恶有报的天理以及一切人类的正善文化,被这个邪恶的组织统统扣上“封、资、修、宗教迷信”等等一类的大帽子而大加批判。于是,人们非但不再敬畏天地神明,反而在这个邪恶组织的教唆、蒙蔽、胁迫、诱骗、煽动下,“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斗、斗、斗,最后的结果是什么?相信经历过那个荒谬时代的人,如果今天还活在世上,肯定会心有余悸!
你说,你们警察不知道贪污受贿是犯罪吗?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贪污受贿?不就是这些人不相信善恶报应吗?人们行邪作恶、贪污受贿,自认为没有人知道。现在的人,道德沦丧,吃喝嫖赌,没有了一点礼义廉耻。人们已经对这样的事不以为怪,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这一切,不都是因为这个邪恶组织无神论的灌输吗?
警 察:(微微的点头)这无神论是很可恨的。那这世界上还有让人成为不讲道德、不讲人性、良知泯灭、六亲不认畜生、政治流氓小人的邪教?我们就不明白了。
大法弟子:还是上面提到的这个组织。这个组织除了上面提到的用“杀人抢劫的正义革命理论”和“无神论”教唆、蒙蔽、胁迫、诱骗、煽动人行邪作恶外,在其篡政以后,还发动无数次的政治“整人”运动,祸国殃民,祸乱中华。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有多少人为了所谓的“革命、先进、积极、进步”等等的政治虚名,与自己的父母划清所谓的阶级界限,打自己的父母,骂自己的老师---不当众侮辱自己的父母:“革命立场就不坚定”;不批斗自己的师长:“党性原则就不强”。而这些所谓的“革命立场”和“党性原则”,在正善文化看来,不正是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才可能有的品性和行为吗!
试想,一个组织,一种理论说教,可以使人为了政治虚名而沦为不讲道德、不讲人性、良知泯灭、六亲不认的畜生和政治流氓小人,这样的组织、这样的理论说教,还不是真正的邪教和邪教组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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