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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学术研究文化主要是指学者、研究人员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对自己所从事的研究以及他人的研究成果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学术研究文化是一个抽象的整体概念,但是每一个学者或研究人员的态度以及受这种态度支配的行为却构成了这种文化的实际内涵。由于高等院校的教师们通过身传言教的方式将学术研究文化传导给学生们,他们就构成了学术研究文化主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高薪招贤”不是提高我国高校师资水平的上策。要提高我国高校师资的整体水平,并不是用高薪请回来几个海外学者就能办得到的事。从实践中看,引进外国教师并非近年之事。那么,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们没能建立一个高层次的学术研究文化环境?因为没有人认识到,引进的外教、回国的留学生都是某一个具体领域里的专家,他们对于提高“学术研究文化”并没有引导性的贡献。建立高层次的学术研究文化不是花钱就可以解决的事!
到海外“高薪招贤”是基于一个很难被国内广大高校教师和各界学者所接受的假设(Assumption),那就是,国内已经无贤可招了!姑且不论这个假设在多大程度上会损害我们的“士气”,仅就国外是否确有贤才可招来看,这个假设亦未必能够成立。国内国外之间的根本区别不是学者的智力和学术功底,而是在于不同的“学术研究文化”。那么,如果我们将国外的人才以高薪请回来,这些学者取得的成果与国外的学术研究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环境一旦变化,他们还能够成就斐然吗?由此看来,“高薪招贤”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有一个不应回避却被忽略了的问题:是首先创造一个理想的学术研究文化环境,然后再请海外贤士回来呢?还是将创造环境的这一重任交给海外贤士?这实际上就是人们几千年来无法回答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
(一)海外学者的状况。
海外的“招贤对象”大体上可以分为三大类(不包括正在读书的留学生)。
第一类是在海外留学,而后在大大小小的公司中默默工作的中国人。他们已经建立了一种舒适的生活方式,回国探亲、旅游是通常的生活选择,但他们一般是不会回国定居的。而且,这一类的“前留学生”通常不具备在大学教书的水平,不在“贤士”之列。
第二类是在国外大学里教书的“前留学生”们。这一类人的情况相对比较复杂。他们中的大多数要教上几门课,还要搞学术研究,想办法评上Tenure。在大学里,教师每年只有九个月的工资。如果在暑假期间讲课,会另加钱。如果将他们作为“招贤对象”的话,这一类学者至少每年有三个月的空闲时间可以回国去作贡献。但是,如果打算请他们长期回国工作,举家回迁,动作比较大,考虑到家属的工作安排,孩子的教育,问题甚多。这些可能就是我们的“高薪”所要瞄准的地方。
前面这两类人都属于“经济动物”范畴,考虑问题比较实际。
最后一类就是那些决心学成之后要回国报效的人。从理论上讲,第三类人不用高薪吸引也还是要回去的。
我们知道,第二和第三类的人数只占海外华人的很小部分。这样一来,那份高薪就很可能被束之高阁。
(二)海外的中国学者“值”那么多钱吗?
为海外的中国学者提供上百万的年薪是一种很大方的做法,使人倍感祖国的诚意。但是,这种开价方法也令人感到决策者对“效果—成本”之间的关系不太了解。对于一个在美国大学里教书的中国人来讲,年工资(九个月)大概会在5万到10万美元之间。在一般的州立大学里,已经拿到Tenure的美国教授的工资也就在这一水平上。计算机专业或者商学院的教授,其平均工资会比政治学或者教育学的教授高一些。
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在“高薪招贤”时如何计算海外教师的工资。如果仅仅将海外教师的工资乘以当时的汇率,然后发给人民币,那么我们支付的就太多了。比如,一个有7万美元年薪的教授,到中国,年薪就是58万多元人民币(汇率:$1=RMB8.35)。就中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生活水平来看,不能简单地用美元来计算工资。从“效果—成本”的角度看,这位教授创造的东西不会值那么多。换句话说,这位年薪7万美元的归国教授不值58万多元人民币。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的大学能够支付几年这样的高工资,一年、两年还是三年?
从那位归国教授的角度看,如果这种高工资仅仅能持续一到两年,那之后又怎么办呢?即便是那些有绿卡的“贤士”,两三年后回到所在国再找工作是很困难的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还愿意回来吗?“高薪招贤”政策的制定似乎忽略了这些具体细节。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我们高校教师的工资待遇就那么不好吗?近三年来,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表率,在高校实行“岗位津贴”的工资改革。嗣后,全国的部属重点院校和一般条件的地方院校也陆续进行改革。依照北大、清华的标准,教师岗位津贴最高可达每年5万元(税前)。如果再加上固定薪金与单位创收的部分收入,年收入可达7—8万元。以这样的工资待遇与社会一般水平相比较,显然已经高于中等收入,虽不富有,亦可“小康”矣。
最后,在制定“高薪招贤”政策的时候,还有其它因素应该考虑到。比如,现有的教师们会不会接受这些高薪从海外招回来的贤士?海外贤士的质量是否符合预期?能否服众?一张哈佛大学的毕业证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否就是真才实学的证明?
与引进“外援”相比较,似乎应该更注重与国外大学的交流,将交流保持在院系的水平上,而不是在个人的水平上。建立了合作关系就要充分利用,不要签了字,上了报纸,领导互访后,就算完了。授予某人(外教或海外学者)名誉教授的头衔,就要好好利用。请人家回来为我们的学生和教师上课。派我们的教师到国外去上课(不是去考查),上课成绩可算为将来评级的依据。我们应该考虑请外国合作大学中的教授为我们指导研究生。
这些事宜都应该写到合作意向书中。与美国的大学建立实质性的合作关系是不需要很高费用的。美国有各种各样的基金,如果需要,美国院校一方会去积极申请。即便我方为外教负担全部费用,或者支付我们教授出国的费用,也远远要少于“高薪招贤”的费用。从技术细节上看,在今天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条件下,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几乎无费用的跨国即时远程教育已经成为现实。从研究生班的小课,导师与学生之间一对一的谈话,到交作业、论文都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音像图形的传送都已不成问题,唯一要考虑的是中美两国之间的时差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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