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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马庆云
两会期间,赵本山大叔做了一个文化娱乐明星应该多下乡做志愿者的提案。他以广场舞为切入点,说农村老百姓需要娱乐,尤其需要娱乐场地,在场地已经有了的情况下,不能让场地闲置着,所以需要文化娱乐明星们多下乡演出。个人以为,这个提案,从理想状态来讲,是不错的,可是,在现实操作中,却有很多猫腻。
我是电影行业的从业者,想先从电影下乡的角度上讲一点事情。送电影下基层活动,在全国各地都有展开。但是,这个活动,个人以为,是变相敛财的活动。很多地方(抱歉,实在不方便写具体地方),每场电影下乡的放映,相关部门都有政策性补贴。这样,送电影下乡的活动,实际上生出了车马费、人头费,还有各色的政策性补贴,费用不少。
一位深谙此道的行业朋友告知,他们巴不得每天都在送电影下基层的路上,这样,下去的次数越多,“骗”来的费用也越多,中饱私囊的也越多。以我个人的一些观察来看,我接触到的一些农村,已经有了互联网的接入,很多青年家庭是有宽带电脑的,因此,看电影并非什么奢侈行为了。而送电影下基层,不过是将农民集中起来,搞集体活动罢了。真正送“电影”的意义不大。
从电影反观送娱乐文化下基层的问题。首先,送娱乐文化下基层,是否有意义。还是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事情,我调查走访到的乡村有限,个人说法,可能也不全面,仅供参考。石家庄周边的乡村,包括我走访(很多是以旅游的方式前往,尤其是太行山区乡村为主)到的一些山村,是有自己的文化娱乐生活的。各家有各家的乐子,各村也有各村的乐子。外来文化娱乐活动,当一时的新鲜可以,不能当长久地娱乐方式。所以,个人以为,所谓的送娱乐文化下基层,意义不大。
然后,就面对了一个根本问题,送娱乐文化下乡,到底谁成本费用。赵本山老师在提案中,根本没有涉及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以本山大叔的财气,自然可以说,我本山传媒自掏腰包,服务老百姓。本山大叔是老百姓捧红的,自掏腰包,那就知恩图报,没什么好赞誉的。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大量的文艺团体甚至是艺人,都是商业行为,是自己为自己赚钱找饭的。
基于这个事实,再重新面对费用问题,明星艺人应该自费下乡吗?个人以为,他们多参加商业演出,多赚商业利润,然后多纳税,多捐献贫困乡下,比他们自己来,更实在,也更价值最大化。艺人自费下乡,装蒜的意义远远大于实际价值。我对韩国了解不是太多,在艺人自费下乡问题上,刚刚咨询了一位韩国的艺人经纪人,她说,韩国政府更鼓励她们走出国门,创造外汇,没听说动员自己艺人不赚钱而去下乡的。
继而,在费用上,就又产生了新的解决方案,那就是政府出钱。艺人下乡,出场费自然应该免单的,但车马费、人吃马喂,总得生成费用吧。这笔费用,应该政府埋单吗?显然不应该。首先自然是我前面提到的,农村老百姓不需要娱乐下乡的那帮明星。其次,便是政府出资,自然面对腐败的问题。
一次下乡,政府出资多少合适呢?比较成型的,就是送电影下乡的活动,现在于很多地方盛行。相关部门如果仔细核查,这里边的猫腻太多,直接叫停,才好。政府一旦为娱乐明星下乡埋单,必然沦为送电影下乡一样华而不实的玩意,这是劳民伤财还不讨好。
能用商业行为实现的,一定不要用政府行为去干预。在娱乐下乡活动中,还是要遵循商业规律好。政府在这些方面,应该做的,是将自己的职能弱化。我走到的一些村庄,在每年的特定时候,也有自己的文化演出活动,属于村委会组织村民自愿捐款形式。请来歌舞团表演。这种活动,配合庙会形式展开。尤其在石家庄的一些村庄,庙会当日,是有大集市的。村上用庙会的形式售卖一些集市的摊位,也能补齐请歌舞团的费用。这是民间自发商业行为的一种。我觉得非常好。
还有一点,本山大叔觉得乡村文化娱乐活动落后。个人以为,文化娱乐活动,是有所处的环境想协调的。正如马列所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吃大葱蘸酱的唱昆曲,是不是有点不伦不类了?所谓的送文化娱乐下基层,还是瞧不起农民的表现,是自我高高在上意识的使然。我们应该尊重农村现有的娱乐活动,因为这些活动,是与乡村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一切外来的强加的娱乐文化,都必然水土不服。
仔细阅读赵本山老师的提案,我觉得,最大的问题,就是只字不提文化娱乐下乡的费用问题。当然,我是支持本山老师带着本山的娱乐团队免费义演的,但不能因为自己义演,就己所欲强加于别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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