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朱佩玉在2011.11. 28日含冤仙逝。现在遗体在殡仪馆。
春节刚刚过去,上海公安便马不停蹄地赶到昆明。上海公安要在此地找两个人,她们是朱佩玉的亲生女儿,在此我要声明一下,此两女是判给朱佩玉前夫杨某的。
警察告诉她俩:“张君伟与朱佩玉是已经离婚了的,他们俩已经没有关系了。现在只有你们俩有权作出决定。”并且要她们在“火化单”上面签字。两女明确告诉公安人员:“我们二人是判给父亲的。”两女虽然涉世未深,但是,她们知道母亲是受到了天大的冤屈,拒绝在“火化单”上面签字。姐妹俩告诉公安:“张君伟与朱佩玉虽然离婚,但是,自从朱佩玉生病后,张君伟一天也没有离开过朱佩玉,7年如一日,悉心照料,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这种婚姻应该属于事实婚姻。所以,一切要以张君伟为主。”
到了晚上,公安又使出一招,把两个人叫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笔录后,让他们俩签字,姐妹俩看到是谈话笔录,并不是“火化单”于是便双双签字。
我并不知道上海公安拿着签了字的笔录会玩出什么花样。请大家密切关注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在此我要声明:我是不同意火化的,如果某些人一意孤行,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本人一概不负责任!
张君伟2012年2月13日 02:56:33写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