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理事长 费良勇
1993年民联(中国民主团结联盟)和民阵(民主中国阵线)合并失败导致分裂,海外民运从高潮跌入低谷。在此之前的1989年,因为“倒王(炳璋)事件”,民联就发生了海外民运的第一次分裂。20多年来,海外民运组织出现过多次分裂。大浪淘沙,许多人士由于各种原因淡出民运队伍。民运队伍中虽然还留下一批有坚强自由民主理念的人士在艰苦奋斗,但也沉积下一些追名逐利、心胸狭窄、斤斤计较、无事生非的小人。中国的民主运动正在迈入一个新的阶段,各民运团体和所有民运人士应当跳出内斗怪圈,求大同存小异,团结起来,振作起来,加快中国民主化的步伐。
人们常说,民运组织山头林立。在我看来,是山头和沙堆林立。有的民运组织有章程,有组织机构,有运作能力,有一定的人数和规模,有比较稳定的领导集团,既有长期奋斗的历史,也有积极苦干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称其为山头是名符其实的。但是,有的民运组织曾经有影响力,但已经长期没有组织运作;有的根本就没有实际运作能力;有的只是一个人在发号施令,有的组织甚至只有一个人。这样的组织,山头也算不上,称为沙堆是比较确切的。如果每个民运组织都成为能够有效运作,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影响力的山头,并且各民运组织能够在反对专制的大方向下团结合作,不互相拆台,虽然是山头林立,组合起来也是声势浩大的群山呀。条件成熟时,必然会出现新的整合。
民运组织的分裂,不排除有中共特务的挑拨离间,但主要是由于一些民运人士思想水平有限,心胸狭窄造成的。甚至个别颇有国际虚名的所谓民运大佬,为了个人私利也去插手分裂民运组织。本文无意具体分析和评价某个民运组织的分裂,也无意追究某些人士的过失和责任,只是笼统地对分裂现象作出一些分析和评价。
分裂组织另立中央是根本错误的
说到底,分裂组织的人士无非是不满当今主要负责人或者领导集团而闹分裂的。纵有天大的理由,任何人分裂组织另立中央都是绝对错误的。不管闹分裂的人主观上是出于阴暗的私心或者冠冕堂皇的公心,客观上都危害了组织。绝大多数分裂并非路线之争而是人际之争。
首先,分裂行为违背组织章程。民运组织的章程一般都是按照民主原则来制定的。如果主要负责人或者领导集团有错误或者违背了章程,任何成员有权利提出内部批评或公开谴责,要求其改正错误,也可以向监事机构提出申述,要求其主动辞职或者对其进行弹劾,也可以在下一次代表大会上号召大家不再选举其人。不按照组织章程,不通过组织程序解决问题,而是乱闹一通,分裂组织另立中央,当然从根本上违背了组织章程。
其次,分裂行为违背政治道德。如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集团没有违背组织章程,只是同闹分裂者所希望的运作方法不同,或者与其关系不融洽,或者没有重用其人,或者没有满足其人的某些要求等等,此人不满意,就分裂组织另立中央,还有起码的政治道德吗?
第三,分裂行为违背民主原则。如果一个人想当主要负责人或者担任别的职务,没有被选上,应当认可选举结果。如果他真有雄心壮志,可以下次东山再起。选不上就闹分裂,这从根本上践踏了民主原则。
第四,分裂行为违背法制精神。如果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集团极不满意,一个人无法改变现状,他可以退出这个组织,加入或者新建别的组织,这在民主国家是完全合法的。但是,他分裂组织另立中央,这是完全非法的。在一个国家中,从一个注册组织分裂出来,以同一组织名义活动,会遭到法律制裁。中国的一些海外民运组织是国际性的组织,没有精力和财力同分裂者打官司。由于没有世界政府,分裂者可以随心所欲而不会受到法律制裁,所以大有市场。
另立中央的分裂手段对民运组织的破坏力远远超过共产党
分裂组织另立中央是共产党的陋习。列宁曾经分裂第二国际(社会主义国际),建立第三国际(共产国际),抛弃议会道路,民主政治和福利计划,推行暴力革命、阶级斗争和一党专制,给全世界人民带来了史无前例的巨大灾难。张国焘曾经采取“伸手要权——分庭抗礼——自立中央”的三部曲分裂中共,给中共制造了很大的损失。
民运人士是喝“狼奶”长大的,至今没有完全摆脱中共专制腐朽的“党文化”影响。一些人虽然追求民主法制,却非常缺乏民主法制素养,动辄分裂组织另立中央。另立中央这种分裂手段对民运组织的破坏力,远远超过共产党。无论共产党动用特务渗透、挑拨离间、造谣污蔑、妖魔化等手段,对民运组织的破坏力都有限。
一颗老鼠屎坏了几锅汤
海外民运界没有树立起反对分裂的正气。当一个组织发生分裂,虽然很多人士表示痛心,但很少有人对分裂事件表示谴责。还有一些人士出于私心嫉妒,乐意看到别的组织闹分裂,以便自己的组织乘机坐大。还有甚者,急于把其它组织的分裂者,拉到自己的组织里面来,委以重任。人们常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闹分裂者,进入别的组织,照样闹分裂,以至于出现了一颗老鼠屎坏了几锅汤的恶果。
目前,中国的海内外民运组织没有当年台湾组建民进党那样的整合契机。民运组织的大合并还不现实。各个民运组织应当多进行项目合作。各个民运组织的有识之士,应当精诚团结,共同树立民运正气,旗帜鲜明地反对越演越烈的分裂邪气。
1993年民联民阵合并大会反思
1993年的民联民阵合并大会上,当民联和民阵宣布解散,共同组建新组织民联阵(中国民主联合阵线)以后,就应当按照民联阵的章程来处理大会和选举中的舞弊问题。但各方人士未能达成妥协,有些人士认同合并,有些人士不认同合并,民联和民阵各自恢复组织运作,以至于出现了一加一等于三的分裂结局,令人痛心疾首。
不过,在海外民运的初始阶段,大家经验不足,而且问题出现在两个组织合并之际,造成悲剧性结果是情有可原的。海外民运进行到现在,在一个组织之内竟然还在上演分裂之风,实在没有任何道理。闹分裂之士,在这方面20多年来毫无进步。
内斗并非海外民运主线
海外民运的确发生了多次内斗,对民运的破坏力很大,但主要是少数不学无术,素质低下,却自命不凡,热衷于争权夺利的人造成的。绝大部分民运人士,都反感内斗,尽可能不介入内斗。他们坚持民主理念,出钱出力,为推进中国的民主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内斗不是他们的主线。
众所周知,古今中外,执政的或在野的政治集团,常常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内斗分裂。据德国前总理威利·勃兰特回顾,20世纪三、四十年代,流亡海外的德国反纳粹组织,内斗分裂层出不穷。2008年,我曾在布鲁塞尔参加过老挝反对派组织的国际会议,其中一派居然请来比利时警察把守大门,不让另一派人士进入会场,其内斗的激烈程度远远超过中国海外民运。
中共的每次内斗,都会害死许多人,甚至借敌人之手杀害自己人。1930年,在骇人听闻的富田事件中,毛泽东为首的中共江西前敌委杀害了红军中的所谓AB团分子十万将士。一直到今天,中共的内斗都是非常残酷的。而海外民运的内斗,无非是意见不合,不能共事,道德低下者造谣攻击他人,甚至闹分裂。
宽容对待有诚意回归的人士
分裂组织另立中央者,提出要同原来的组织合并,这是没有任何法理基础的。分裂绝对不是伟大的事业,提出合并也绝对不是伟大的理想。否则,谁都可以“英勇”地效仿,“伟大”地分裂一个组织,又“光荣”地搅合一个组织。但是,当一些参与分裂的人士意识到分裂的错误和严重后果,愿意回到原来的组织,大家应当采取宽容妥协的态度,欢迎回归,既往不咎,一视同仁,共同推进民主运动。不过,必须按照组织章程办事,否则,必然出现新的问题,发生恶性循环。
2013年9月1日 写于 纽伦堡(大约3000字)
(首发于香港《揭露》月刊2013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