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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诚毅 于 2016-11-10 13:55 编辑
原标题:贪官为何热衷于加入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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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日前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鉴于张景山(辽宁省)、方竟成(浙江省)、李永新(河南省)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被定罪判刑,根据《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26条规定,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决定,取消上述3人中国作家协会会籍。”(11月9日《北京青年报》)
从2009年至今,中国作协已先后于2009年7月、2010年11月、2013年7月、2015年1月分4批共取消了9名被查处官员的会籍,其中官职最高的就是去年1月被取消会籍的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
在这些人落马前,谁会想到他们曾经一边著书立说,诲人不倦;一边利用职务之便,捞起钱来也毫不含糊?他们为什么会那么热衷于加入作协?作协会员到底有怎么样的吸引力?
一方面,作协会员是一块颇为吸引人且又高大上的金字招牌,毕竟是文化人的标志,一旦头上有了这么一个光环,顿时光彩照人,含金量十足,而且可以名利双收。不管是谁,不管肚子里有多少墨水,就算挤破脑袋也想进去。你难道听说过有官员哭着喊着要加入木兰拳协会、广场舞协会?当然没有。因为这种既没有实惠,又没有名气的协会,谁稀罕!
另一方面,以作协会员之名,行腐败之实,实惠多多,而且非常隐蔽。
比如,舞文弄墨是原河南省安监局党组书记李永新的最大爱好之一。李永新主政鹤煤时,5年内出书8部,这是远超莫言的节奏。那么,这8部作品到底是什么货色?部分鹤煤职工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李永新实际“水平不高”,其诗集中类似“火车轰隆运煤忙,运到江边发电厂”等句,常被引为笑谈。写诗水平不高并不妨碍李永新“文化人”形象的打造,更不妨碍李永新贪污水平的超高。判决书显示,2006年6月,李永新为出版《李永新诗词书法集》,利用职务之便,安排鹤煤集团下属六个矿报销出书费用64.2万元人民币。2006年11月,时任河南某文化研究会会长的张某邀请李永新共同署名出版《中华圣人》一书。书印成后,1000套书被摊销至鹤煤集团下属单位,所得98万元卖书款归李永新所有。
至于原金华市文物局局长方竟成,早在1994年就加入中国作协,水平明显在李永新之上。最能体现方竟成写作水平的,莫过于他写的悔过书。这份悔过书写得文采飞扬,很能打动人,让人误以为是评比先进劳模的申报表。正如检察机关所指出的那样,追忆往日的政绩和风光,是不少贪官悔过书中的常见题材,他们希望借过去的功绩求得谅解、求得轻判。你看,在作协取得的成绩,也可以作为轻判的理由,难怪方竟成们那么想加入作协!
中国作协取消已被定罪判刑者中国作协会籍,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事先就能把好入会关,将“火车轰隆运煤忙”之类的“诗人”挡在作协门外,岂不是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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