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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父們要建立選舉出來的君主國
(《從美國製憲會議反民主說開去》之二)
張三一言
一,美國建國者們反民主的事實不可掩蓋
【以下是周小平所摘錄的美國建國者們反民主的言論】
麥迪森(175—1836)在《聯邦党人文集》極力提出自己的主張:要建立一個“憲制共和”的國家。而不是民主國家。
美國《獨立宣言》簽名人拉什說:“民主是惡魔之最,高喊民主的都是瘋狗。”
美國第四任總統詹姆斯•麥迪森:“政府若採取民主的形式,與生俱來的就是麻煩和不方便,人們之所以譴責民主,原因就在這裡。”
美國傳奇國父漢密爾頓指出:“對群眾的要求讓步,這是因為對民主精神出奇的暴烈和蠻橫估計不足。”;“它給予分裂分子、敵對勢力、邪教集團、野心家們執政奪權的合法外衣。”
亞當斯:“以往所有時代的經歷表明,民主最不穩定、最波動、最短命。”;“記住,民主從不久長。它很快就浪費、消耗和謀殺自己。以前從未有民主不自殺掉的。”;“民主很快就會倒退到獨裁。”
謝爾曼說:“老百姓眼下對建立政府的事還插不上手。他們缺乏資訊,老是被人誤導”。
執筆憲法第一修正案的費雪道:“民主是包藏著毀滅其自身的燃燒物的火山,其必將噴發並造成毀滅。民主的已知傾向是將野心勃勃的號召和愚昧無知的信念當成權利來氾濫。”
《美國憲法》簽字人和執筆人之一莫里斯說:“我們見識過民主終結時的喧鬧。無論何處,民主都以獨裁為歸宿。”
格裡代表炮轟民主:“我們所經歷過的罪過,都是源于民主過於氾濫。人民並不缺乏德行,但總是受到假裝愛國的人蠱惑。麻塞諸塞州的經歷證明,一引動人精心炮製出各種虛假報告,到處傳播,老百姓每天都被誤導去做些最作孽的事,說些最作孽的話,這些虛假報告又無人可以當場揭穿。一個主要的罪過,是說要對政府雇員實施正當程式,仿佛把公僕都餓死才是民主的極致……”
美國的聯邦黨人們提出:必須賦予最高行政首長:總統,“帝王般的權力”,使他的政治地位高於議會。
邦黨人主張集行政大權于總統一人,強調“舍此,不能保衛美國兔遭外國的進攻;合此,亦不能保證穩定地執行法律;不能保障財產以抵制聯合起來破壞正常司法的巧取與豪奪;不能保障自由以抵禦野心家、幫派、無政府狀態的暗箭與明槍”。
美國建國者們承認,美國總統的權力設置“與英國國王有類似之處,它也同樣類似于土耳其皇帝、韃靼可汗”。
本傑明•佛蘭克林說,美國新憲法確定的政體是一種“選出來的君主制”。
湯瑪斯•傑弗遜表示,它是美國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以上是周小平摘錄)
二,幾點評議
其一,那班國父對民主深痛惡絕,視如魔鬼野獸;民主只有醜陋一副面孔。那班國父全是反民主的英雄。
甚麼是民主?民主就是全體人民作主(的制度、政府、方法、原則);具體地說是人民通過選舉授權建立公權力的制度。美國的國父們絕對接受不了這種思想和制度。原因是這班國父們都是非富則貴的財富知識精英,對平民百姓心懷恐懼和仇視。他們的共和是排拒他們之外的全體民眾的共和,只是富貴群體的共和。
其二,共和走向民主是政治宿命
甚麼是共和?
在美國開國期間,共和的共識是選出來、非世襲的君主制度。
這是他們自己說的;國父們對美國新政體的評論:
美國德高望重的國父本傑明·佛蘭克林指出,美國新憲法確定的政體是一種“選出來的君主制”;而《獨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國第三任總統湯瑪斯·傑弗遜則稱美國的新政體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據《美國制憲會議記錄》資料顯示,漢密爾頓、麥迪森、莫里斯、梅森、格裡、藍道夫等所謂美國“國父”都同聲聲討民主;指稱民主必然造成 “動盪”、“愚蠢”、“過分”、“危險”、“罪惡”、“暴政”。(本文開始的摘錄全是他們反民主的鐵證)
共和必然走向民主,這是他們的宿命。理由有二。
一是,共和制玩的是權貴小集團的選舉遊戲;選舉對非民主制度來說是一種毒菌 即使是小集團選舉或間接選舉,因為知識和權力都是向下移,有選舉權的小集團也就隨之擴大,最後的結果是全民選舉。共和無可避免地變成民主。
理由二是,主張共和的權貴們同時主張自由。貴權有自由,自由的特性就是自由,權貴們就難阻止平民百姓自由。有自由就有競爭,平民百姓在競爭中贏得了選舉權利。平頭百姓有選舉權,也就是民主了。
其三,現在的民主人士為尊者諱:忌言美國建國者反民主的惡劣一面。
於是找遁詞。
例如:有人這樣為國父們開脫:這是因為在當時,依照《邦聯條約》建立起來的高度民主的邦聯政體已經接近崩潰的邊緣,各種動亂勢力都打著“民主”旗號來發動騷亂,“民主”這個詞已經被搞得聲名狼藉,充滿暴力色彩。固此當時的國父們對民主的反對和否定可以理解、應該諒解;還是不能以今天標準度古人。
但是,錯該就是錯誤、罪過就是罪過;無論如何,美國建國者們反對主的錯誤不可抹煞,也不可曲解。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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