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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明珠公司(三门岛项目方)老板王树春拖欠融资城服务通系统用户5亿多元债务未偿还。服务通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管理方融资城企业的负责人及部分员工协助资金方用户向债务人王树春追偿债务,得罪了深圳司法界某股黑暗势力,被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和深圳市检察院于2016年1月以非法集资名义刑事扣押起诉。
资金方用户因为此恶意刑事案件失去服务,无法收回被欠款项而投诉上访时,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为掩人耳目,于2016年11月将王树春以非法集资名义刑事扣押。然而不到两个月时间即悄悄将王树春释放,对外理由是其愿意还款。而没有还款责任的融资城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却仍被扣押至今未释放,已达十三个月之久。
《刑法》规定的犯罪的第一特征要件就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从本事件反应上,在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及深圳市检察院的概念中,没有拿钱欠债的人比拿钱欠债的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逮捕强制措施的必要条件就是“具有社会危险性”。从本事件反映上,在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局及深圳市检察院的概念中,没有拿钱欠债的人比拿钱欠债的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另外两件事实:一、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在三年前就已裁定王树春欠债还钱,而其至今未还;二、王树春是深圳市公安局前正式警察。
本事件背后的黑暗势力利益故事应该相当精彩!
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依法治国、司法公正吗?
这就是习总书记要求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人民幸福感吗?
主导深圳融资城案的人是深圳市政法委书记李华南你有贯彻中央近期出台的各项保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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