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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各地加強打擊暴恐威脅,和田出台了反暴恐獎勵辦法,對檢舉揭發暴力與恐怖主義行為和嫌疑給予金錢獎勵,其中最高可獎勵500萬元人民幣。
據聯合早報今天引述中國官方消息說,新疆和田地區日前出台了《和田地區群防群治組織反暴恐獎勵辦法》,並設立1億元人民幣群防群治組織參與反暴恐獎勵基金。
該報導引述當地消息說,《和田地區群防群治組織反暴恐獎勵辦法》目前開始試行,該文件明確提出,對群防群治組織反暴恐的獎勵,堅持以經濟獎勵為主的原則;堅持在地區統一設立獎勵基金,一案一獎的原則;堅 持個人信息絕對保密和獎勵過程適當公開的原則。為此,和田地區統一在財政局設立1億元群防群治組織參與反暴恐獎勵基金,並規定各縣市不另設基金。
報導說,群眾舉報涉暴恐違法犯罪線索的獎勵標準從2000元到500萬不等。從獎勵金額看防止暴恐首先是關注黨政機關和人群密集場所,因為舉報暴恐分子欲在人員密集場所、黨政機關、重點要害部位實施衝撞、砍殺、爆炸等行動性、內幕性核心線索的,獎勵500萬—300萬元。
其次舉報暴恐分子傳授、傳播制槍制爆技術,制槍制爆、試爆、習武、采點,或煽動、預謀、策畫暴恐活動線索的,獎勵400萬—250萬元。
舉報暴恐分子、宗教極端分子串聯煽動、宣誓“聖戰”,或策畫、組織境內外人員非法出入境線索的,獎勵300萬—200萬元。
舉報可疑人員購買、藏匿大宗易制爆物品、管制器具線索,並因此破獲暴恐案件的,獎勵250萬—150萬元、舉報可疑人員資助境內外暴恐極端組織和個人,或圖謀“伊吉拉特”線索的,獎勵200萬—100萬元。
對舉報打擊、殘害不信教群眾、損毀煙酒商店、“三老人員”墳墓等苗頭性案件線索的,獎勵150萬—80萬元、而舉報宗教極端分子假借宗教名義干涉國家司法、行政、教育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線索的,獎勵100萬—50萬元。
防暴恐措施獎勵還針對國家機構中涉嫌同情,開脫甚至包庇暴恐犯罪分子的機關工作人員,因為舉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蓄意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開脫罪責、重罪輕判、私放罪犯、違規假釋等線索的,獎勵80萬—30萬元、舉報“兩面性”黨員幹部、“兩面性”宗教人士、思想極端的“野阿訇”違法犯罪線索,並提供相關證據的,獎勵50萬—20萬元。
暴恐措施鼓勵舉報利用互聯網即時通訊工具製作、傳播、下載、藏匿帶有民族分裂、暴力恐怖、極端宗教內容的網站網頁或文字及音視頻線索的,舉報生產或經營管制器具、危爆物品的單位和個人未落實備案制、實名制、大宗銷售報告制度線索,並因此破獲暴恐極端案件的、舉報惡意炒作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煽動群眾聚集上訪線索。
反暴恐還鼓勵舉報可疑人員違規買賣二手車、液化氣罐,或違反實名登記制度,或用電、用煤、用水、用氣量異常變化線索。
最後,反暴恐措施還鼓勵舉報蒙面罩袍、年輕人留大鬍鬚,或其他“民俗宗教化、宗教極端化”線索,並對此獎勵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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