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昌火车站杀人事件发生已过去一周时间,这起因“一碗面多收一块钱”引发的血案带给公众的讨论还没有停息。 杀人者胡某,年方二三,学业未成,无技傍身,农民,家贫,常年打工,脾气暴躁,据确认患有精神病;受害者姚某,火车站附近面馆老板,据称因瞧不起食客坐地起价一碗面多一元钱,就是这一元钱的事惹怒胡某,为自己招致杀身之祸。 冷漠者说,是受害者“不作死就不会死”,不仅差别对待还出言不逊,用语言暴力引爆了积累在杀人者心中的戾气,为此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当然,每一件事情的发生肯定跟当事人双方都有关系,尽管舆论众说纷纭,事发真相到底是怎样的,法律终会给大众一个严肃的解释。只是从人的情感认知上来讲,我们难以想象,到底心中集聚着多深厚的怒火,才能残暴到让一个人“身首异处”?
社会各阶层的人都承受着各种各样的生活压力(多维记者 朱嘉磊/摄) 有人说,中国社会充满戾气。极度物质化的时代同时也造就了一个忙碌躁动甚至充满暴力气息的畸形的社会环境,处于各个阶层的人们在形形色色的生活现状面前,太多人承受着泰山压顶般的焦躁和恐慌。 经济的困窘,前途的晦暗,感情的缺失;贫富差距大,社会地位不对等;遭遇不公正对待,无法获取信任感,诸如此类种种因素,以致每个人心中都住进一个魔鬼,适度者会用希望与爱锁住这牢笼,失度无控者便由这恶魔肆意横行。 而现实往往并不如人所愿。抑郁孤独者众,暴躁蛮横者众,绝望偏执者皆有之。各种暴力事件在不同场合高频度地发生,抢座者,插队者,拥挤者,碰撞者,甚者瞪眼者,都能引发一场群体互殴。 在儒家伦理学中,身体不仅仅是心理的物质基础,人的生理状态也被赋予了精神内涵,人的身体承载着生理与伦理的双重意义。因此,精神病人不但不是值得同情的弱者,反而是冥顽不灵的恶人。在武昌杀人事件中,不仅杀人者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被杀者同样也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与其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杀人,不如说是患精神病的社会杀人。 都说人是语言的动物,人是具有社会性的,我们通过语言让自己的价值观和个性在潜移默化的认知中形成。心理学家库利说:他人是自己的一面镜子,个人通过自我接纳,人际关系情绪产生影响。在这个“利己主义”高于一切的社会,稍不顺心,一点就着,一碰就炸,能动手绝不多嚷嚷,就是这么简单粗暴,不计后果。恰如武昌事件中,自我定位牛逼者终惨死于“匹夫一怒”。 纵观一桩桩血案,大多数的悲剧都源于戾气的积累与爆发,施害者一定是处于一种早就不满这种心理状态的积压过程,导致打人、杀人的瞬间,就是那么不可理喻,最终的受害者通常只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却承担了所有的伤害。 悲剧已成,伤害难以抚平。杀人者母亲的那句 “对不起”终究太苍白无力,无法挽回一个鲜活的生命,甚至无法聊以受害人家庭以精神的安慰。 张居正《论决重囚疏》中有言: “稂莠不除,嘉禾不茂;冤愤不泄,戾气不消。”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在这个充满戾气的现代社会,个人如何保持内心的平静与安稳,做到怒不失言,怨不施手?社会如何构建和谐良序健康的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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