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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背后引出惊人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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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3: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蹊跷发生爆炸案
“告破”七年仍未决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引出惊人话题



七年前,福建省发生一起“纪委爆炸案”,致一人当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接踵而至的案件查办大造假影响更恶劣,致六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及五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一场积难深重之中…….


刑讯逼供使案件“告破”

2001年6月24日(星期日)上午8
时许,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突然接到领导传呼后,赶到纪委触动了放在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炸身亡。

案发后迅速上报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此案。福清市由政法委书记陈振英任破案总指挥负责协调各方,市公安局长林孜
(涉黑已判重刑)任破案专案组组长,调集50余名“精兵强将”进驻福清宾馆,在全市展开拉网式的大摸排,凡认为嫌疑者即被传拘。为了消灾,有的通过关系,有的则用金钱进行通融,搞得风声鹤唳,人们谈警色变。蹊跷的是,专案组在“十条侦查措施”中,对打传呼者却讳莫如深。

一个月后,专案组仍难确定对象。这时,福清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福公司)内部与公司经理陈科云闹过矛盾的公司会计陈奋真(与市纪委某领导有密切关系)向警方举报称“陈科云因受纪委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心怀不满,策划搞了爆炸”。为急于破案,专案组即把陈科云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而公司司机“吴昌龙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会计有过争执”,认为“吴有可能为陈科云搞爆炸运送炸药”。于是,也被列为作案对象。仅凭怀疑就把吴昌龙作为“突破口”,制定非常措施。2001年7月27日夜,吴昌龙驾车去女友家的路上,遭全副武装刑警的“密捕”。

吴昌龙突然“失踪”,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四出寻找不见踪影;在当地电视台播出
《寻人启事》,毫无结果;向警方报案,警方谎称“不知”。直到有一天发现吴驾驶的公司小车被换了牌号在警方手中使用,才知吴昌龙就在警方手里。陈科云等一再要求放吴昌龙,多次向警方讨要小车,均被拒绝。孰料,警方马上就要对他下手。

吴昌龙突遭拘羁,后知秘密关押在福清市戒毒所、安全局怡静园、刑侦队办公室等处,手铐脚镣加身,常不让睡觉,拳打脚踢,逼吴揭发陈科云
“问题”。吴昌龙天天喊冤,一个多月后,警方仍不能如愿。期间的8月21日,警方又抓了中福公司的秘书邓峰,同样手铐、脚镣加身,要邓揭发陈科云(被关了23天后放回)。9月初,有些警员因搞不出所要的材料而气馁时,牛纪刚以督办身份出面打气,鼓励说“我有经验,关键时刻不能退缩,还要加大力度”。同样在没有确切证据的9月13日,又对陈科云和其妻子谢清实施传拘,分别关押,对陈科云、吴昌龙用测谎器进行测谎,制造恐怖气氛。9月14日和17日,又对陈科云的两个妻弟谢建忠和谢建灿也实施抓捕,依然不告知他们的亲人,同样全都上了手铐脚镣,秘密关押在以上几个办案点,采用车轮战术,逼取口供。

谢建忠、谢建灿两兄弟被抓后,办案人员逼迫他们要交待“是如何为陈科云安装爆炸装置”,实在对不上号,但因伤重放出不雅,只好分别被关押54天和26天后,令取保候审。谢建忠放出时,还得自己支付50元钱的脚镣费(因为警方找不到脚镣的钥匙,只好请来开锁匠)。

9月13日后,为打开“突破口”,警方加大了对吴昌龙的用刑力度,刑侦副局长吴星明叫嚣:“吴昌龙你如果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去。”终因酷刑难熬又自杀未遂,9月18日,吴昌龙只好按警方的要求供称是陈科云搞了爆炸。

那时的陈科云,同样是警方砧板上的一块肉。刑警反复叫嚷 “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直到把你搞死掉,再把你丢到楼下,说你是跳楼自杀”、“你这次进来就别想出去,你如果出去了,我们几个刑警队员就得进看守所”。经过十天十夜持续的身心折磨,在9月22日夜至23日凌晨,陈科云也胡乱认供。

为“扩大战果”,警方再逼吴昌龙作“详细”交代。时重案中队长吴承奋训斥吴昌龙说“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刑讯逼供证明“谁掌握了人的生存权,谁也就控制了人的意志”。其时的吴昌龙万念俱灰,只好顺着竹竿爬。警方按供就抓了所谓提供雷管、炸药等爆炸物的杜捷生(吴姐姐离婚的前姐夫)。警方如法炮制,杜捷生供述了纸雷管、炸药和导火索来源起先是宁德的卫国、当兵的‘小八路’、外甥郭宗盛、连江严锦祥……期间,警方认为杜“不老实”,不断加大用刑力度,最后,警方把目标锁定在福州一石仔场的江西民工谈敏华(时杜还不知其真实姓名),致屈打成招。后来,由于案发现场爆炸用的是电雷管引爆,令酷刑下的杜捷生继续胡乱招供,最后落在四川民工王小刚身上。

11月7日,在王小刚(专案组报“批捕在逃”)没有到案的情况下,即称对以上五人宣布刑事拘留。其时,吴昌龙和陈科云夫妇被关押在警方私设的办案点已分别长达103天和56天之久(警方后说是:监视居住)。即使那时,警方还不发任何的法律文书,也不让律师会见(因为伤口还在溃烂)。

为制造轰动效应,爆炸案侦察决策者无视新闻纪律,于同年11月21日在当地发行量最大之《海峡都市报》登发了《福清“6.24”爆炸案告破》的新闻,同时配登记者进看守所拍的新闻照片。更有甚者,省有关领导还叫新华分社的记者采写《被立案查处竟对纪检部门实施爆炸》新闻,对陈科云等所有人员指名道姓地称“落入法网”,向国内外渲染。

公、检、法“城门失守”

陈科云、吴昌龙先后从看守所传出《血泪的控诉》书,对侦办人员惨无人道的法西斯暴行进行了揭露。杜捷生还在刑事拘留中再被转“监视居住”搞酷刑,不让翻供;后在关押的闽清看守所频频向律师和家属告急其烂屁股危情(警方用铁钉钉其屁股致溃烂),律师向法院请求伤情坚定,至今没人理睬。陈科云、吴昌龙等一再申请“伤鉴”,也都石沉大海。据谈敏华“刑满”离开看守所后泣述:2001年10月26日早上投进福清市看守所前,侦办人员对他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照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到时就有你好看。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谈敏华说到遭刑讯过程,至今心有余悸。控、审机关都明知该案严重刑讯逼供,都装聋作哑。

尽管案件自相矛盾,漏洞百出,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虽经反复补充,问题依旧。但“未审先定”方针难改。尤为荒唐的是,电雷管作为爆炸装置最为关键的部件,杜捷生在警方的酷刑下所作的胡乱供述,最后落在王小刚的身上。福州市检察院也不调查核实,在王小刚没有到案的情况下,于2002年7月底奉命向福州市中院提起公诉。起诉时,案卷中连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没有,以至到了法院后,又再次被退回要求补充。

2002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第一次开庭,法庭上全案八位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被告人撕心裂肺喊冤叫屈,当庭出示身上的累累伤痕;陈科云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当面痛斥公诉人是为虎作伥。时法院开庭,就已超审限。

2003年3月王小刚到案。其时福清公安局换了班子(专案组组长、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涉黑已抓),王小刚未遭受刑讯,一直被关在看守所。但福州市检察院还是将王小刚起诉。福州中院却另案处理,单独开庭。期间,律师们反复提出王小刚作为被指控为爆炸提供最关键的电雷管者理应并案审理,法院就是置之不理。

是假难成真。福州市中院第一次庭审后,由于案件漏洞很多。全案没有一个实证,只有相互矛盾的口供和警方据案发现场收集到的材料等的罗织,难以判决,只好拖压。蒙冤者亲属不断向福建省和中央等相关部门进行申告,省有关领导不得不作批示。因为福建省控制新闻媒体,我们不能公开登报披露案情真相。但《福建日报》仍有资深记者发了内参;福建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了两次督查。

2003年7月份,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受省、市两法院委托,对爆炸现场的相关数据进行鉴定,作出了炸药量“至少需要600克以上”的鉴定结论(而吴昌龙的“口供”中炸药量为75克到150克)。

继2003年7月起,福建省高院进行督查并发出“该案问题很多”督查意见后,牛纪刚等表示质疑。2004年1月初,福建省高院第二次督查时,特意抽调了宁德市、三明市、南平市三个中级法院的刑庭副庭长分头阅卷十天;1月15日在分管刑事副院长刘炎的主持下,听取了他们的意见,结果一致认为该案“证据不足”“根本不能成立”。但牛纪刚和其支持者仍不以为然,有人竟说“不是陈科云搞纪委爆炸,那真凶在哪里”!

其时,有省的某领导亲睐,已调任福州市公安局长兼政法委书记的牛纪刚,无视事实和法律,在第一次开庭无法下判拖了近两年,至2004年9月底,牛纪刚亲自组织指挥福州市公、检、法三家联合重办此案,不远千里请来 “专家”,对漏洞进行大修补,公开叫嚷“一定能拿下此案”!把原来羁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五个被告人,采用欺骗、恐吓,秘密分散转押到福州市辖下的五个县看守所严加看管;连主办该案的法官都不告知关押地点,更不让律师会见。二个月后的2004年11月24日,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突然对陈科云和吴昌龙委托的三位年逾花甲的老律师采取刑事传唤,有的时间长达12个小时,搞“敲山震虎”。紧接着,由法院出面通知律师开庭时间(会见被告人只有一天可用的时间,并有公安现场监督)。在第二次开庭前后,牛纪刚还派刑侦人员对不断控告的当事人亲属一再进行刑事传讯。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奉命第二次开庭(距第一次庭审整整两年)。和第一次庭审时一样,法庭内外布满武警、公安,戒备森严,杀气腾腾。每个被告人的亲属只能凭身份证发两张旁听证,不让公众旁听,拒绝记者采访。法庭上各被告人喊冤叫屈声撕心裂肺。隔一日(12月1日),即强行宣判陈科云、吴昌龙五人死缓至三年徒刑。然而在十天后(12月10日),福州市中院法官半夜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关押了一年八个月的王小刚宣布无罪释放,并告诫王小刚马上离开福州。至此,这起被拖压了二年多(早已严重“超羁”)的爆炸案,以没有电雷管引爆的爆炸罪名成立。



赤裸裸的以权压法

2004
年12月上旬,案件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一年多的审理(主审法官实只经二个多月就上交案卷),福建省高院院长邀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带队参与下,以不公开的审理方式一致达成“此案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考虑到省里的领导也“关注”此案,省高院以党组名义向省政法委报告,提出是否发回重审或由省高院自己宣判?想不到该报告被下转至福州市政法委,牛纪刚顽固反对并一再施压。福建省高院领导为回避矛盾,于2005年最后一天签署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案件退回重审后,牛纪刚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身份,更加露骨地以权压法,公然以
“一长代四长”(公、检、法、司)操纵此案的审理。牛要求市法院领导对案件把关,并指令法院发函给市律协,要他们取消陈科云委托律师林洪楠的辩护资格,还打电话给市司法局长要管好律师。在重审开庭的前一天(2006年5月31日)下午,市律协一一打电话告诫律师们,庭审时“不要说不该说的话”。司法局叶伦腾局长还于当天中午出面由二个中层领导宴请吴昌龙的律师,劝他第二天庭审辩论要给予配合……

更为匪夷所思的是,对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曾经受省、市二级法院之托,作出的该案爆炸所需炸药量起码要600克以上的
鉴定结论,牛纪刚大为恼火(因为吴昌龙的供述只有75克——150克),竟然指令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对爆破协会秘书长陈榕明和专家郑家志以“伪证罪”关押了37天(2006年6月22日——7月28日)后方令取保候审。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科的侯小凯被无端怀疑与爆破协会专家串通而被关押了50天(2006年6月28日——8月18日),放出来时,身上伤痕累累。为撤销该鉴定结论,福州市中院于8月8日专门再开庭,在相关专家未到场的情况下,法官匆匆宣布“鉴定结论”无效。期间,福州市公安局刑警居然还到两级法院要查办办案的法官。

在该案件没有任何实质性补充下,2006年10月10日,福州中院奉命对此案重审宣判,法院内外依然武警密布,公众固然不准进入旁听。当看到律师们进场还要被搜身检查时,被告人亲属和未进场的律师心都寒到极点,一致拒绝进入庭审大厅。事后,法官通知被告人亲属领取判决书时,无奈地说:我也很想和上面的领导坐下来好好分析案情,可是有哪一个领导愿意听!

多年来,为亲人伸冤,被告人亲属不断上访、控告,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押。其中一次于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亲属按往常一样在僻处拦省委书记车呈交诉状后平安返回,想不到9月14日,福州市公安局刑侦队出动警力深夜到福清,以抓捕要犯的手段,翻墙砸门对曾经向省委书记呈状的陈科云的哥哥、吴昌龙的姐姐和杜捷生在福州的姐姐实施拘捕,以“妨碍公务罪”拘留15天(实际17天后才放出)。事后,当事人一再向省委书记投诉,都去无回声。

瞒上压下至今未决

2006年10月中旬,案件再次上诉至福建省高院,根据中国《刑讼法》规定,上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二个半月。至今19个月过去了,仍压而不决。蒙冤亲属就严重超羁、严重超审限的问题向福建省高院频频诉求,相关人员承认说,此案已没有了程序。同时一再向省信访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法委等呈诉,大多无回音,有的只批转了事。

事因陈科云、吴昌龙在日本的华侨亲属坚持向全国人大反映,2006年4月,韩启德副委员长率队赴闽进行侨务执法大检查听取了意见,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执法检查报告,进入督查程序。2007年4月上旬,全国人大侨务执法检查组莅闽对涉侨案件进行督查,本案亦在督查之列。但福建省高院副院长何鸣向督查组作汇报时,虽说已引起领导高度重视,对此案不但没有任何审理意见,且以“案件复杂”为托辞,给久拖不决找借口。

对此,有业内知名人士指出“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础”,“说此案案情复杂,应改为此案关系复杂,不能见阳光”


离奇的案件,牛纪刚却一再升官,但不能一手遮天,终于引起了社会及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福建日报》虽不能公开报道,多次以《内参》形式进行披露;中国青年报记者到实地采访后,于2005年5月31日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了核心调查的《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2005年1月23日香港《亚洲周刊》刊登《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的报道;2007年1月7日又以《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对案件进行跟踪报道;2008年4月17日新华社主管的瞭望东方周刊》第16期刊出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的报道,指出“何时云散天开”。

尽管众多媒体对案件真相作了披露,可是,冤案的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的声誉以及“顶戴花翎”不受牵连,以权压法,顽固地将错就错。当地相关部门为了维护
“地方形象”对发生的“不光彩”事件公然为亲者讳,为尊者讳,极力掩盖,瞒上欺下。福建省司法机关头头在长官意志的左右下,只好违心出卖法律而屈从于权力,以至于让“无罪的进入牢房,有罪的则逍遥于法外”。


这起纪委爆炸案的“告破”背后,暴露出福建省依法治省问题的匪夷所思,已震惊国内外,堪称极其典型的司法腐败陋案,不仅使六个无辜者人身权利和自由惨遭涂炭。作为他们的亲人,我们蒙冤背着“爆炸杀人”亲属的黑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屈辱中备受煎熬。

令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这起案件在省内乃至国内外,由于互联网等广泛传播,已经被许多人关注,冤案制造者和其后台虽位高权重,岂能大得过人心的向背,岂能使法律一直蒙羞!

七年来,我们不断申诉、控告,尽管屡屡遭到福州警方的传讯和拘留,依然不屈不挠,海外亲人也不断向中国驻外使馆等处呈送状件,且该案于2006年被列为全国人大督办案件。

时至今日,抗震救灾的人性关爱、以人为本的理念激励着我们,让我们认识到除了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人间灾难的核心便是人整人。我们殷切希望福建省高院能依法独立审判此案,实事求是地根据事实和法律,依照“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之规定,给本案一个公平正义的回答。唯此,始能减少已经付出的巨大的司法成本,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负面形象有所改观。让人民发声,天不会塌下来!

此谨呈

“福清爆炸案”蒙冤十亲属

2008618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0591——85387179
邮编:3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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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状诉件于2006年曾上互联网(因在福建省状告无门),引起了热议。其后有位北京律师看过网上相关材料,主动发了一份律师件。为供参酌,现附于下:




福清纪委爆炸案:一个让所有人充满疑问的案件
作者:XUMIER(北京律师)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上午8时许,在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办公楼发生一起爆炸案,纪委聘用的司机吴章雄被当场炸死。一起致人死命的爆炸案不可避免地引起轰动及相关司法部门的重视,更何况涉及位高权重的纪检部门。按照权力执掌者的逻辑,这是公然对权力的挑衅!这不是普通的暴力犯罪,而是性质更为严重的政治事件。有关部门自然不敢怠慢,不用相当级别领导的批示(当然批示肯定是会有的),这种上升到政治高度的案件就会全力介入(至少让人们看起来是这样)。福建省挂牌督办必不可少,福清市公安局长领衔专案组也是当然。当地公安机关行动确实神速,很快就抓获了当事人(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可以称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上诉人,为了简便起见,统称当事人)陈科云、吴昌龙等人,对外宣称案件告破。但随后案件并没有像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权力执掌者预想的那样从重从快,而是开始了漫漫征程。
从爆炸案的发生到现在,已经7年了,但仍然没有最后的结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年的福清公安局长,本案的专案组长已经因为涉黑被判无期徒刑;时福州市原政法委书记宋立诚令福州中院对此案要作有罪的判决,不久宋书记在福建官场大地震中也被判刑;时福州市原检察长陈聪声称要双规主审法官,结果没多久自己却先被判刑入狱)。对这个案件了解越多,疑问也越多。可以说,案件的所有参与者以及旁观者,都会对该案有着或多或少的疑问,而所有疑问的积聚促成了本案的久拖不决。在这些疑问的缠绕中,当事人在生与死、自由与不自由的较量中不断遭受着煎熬。即使最后当事人获取了清白,但这7年来甚至还要长得多的自由无辜被剥夺是无论如何也挽不回来了。尽管当事人获取了清白,疑问可以部分消除,但他们及其他人仍然会问,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不是这个体制存在问题而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等等。这些暂且放在一边,还是先来看看这7年来的疑问。
本案的当事人有疑问。当然,从案件事实的角度,他们应该是最无疑问的,因为他们最清楚自己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但从案件程序上来讲,他们的疑问是最多的,而且将贯穿整个案件的始终,甚至影响他们的一生。他们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蒙受不白之冤,他们不明白为什么相关的司法机关违法办案(比如变相羁押及超期羁押,比如刑讯逼供等等),他们有太多的不明白,而且还要因为司法机构诸多的疑问而失去了将近7年的自由,并且这种自由不知何时能够重新获得。
本案当事人的律师存在疑问。疑问在他们的法律意见及辩护词中有充分的体现,通过他们不断的疑问,我们得出了明确的结论,那就是当事人是无罪的。他们的疑问给当事人们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不仅使当事人获得了生机,而且让他们看到了无罪判决的希望。
本案的侦查机关存在疑问。如果没有疑问,他们就不会违法通过监视居住(连监视居住地点都是不合法的!)的形式变相羁押当事人,因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为何不直接拘留或逮捕?如果没有疑问,他们就根本没有必要对当事人刑讯逼供,因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当事人的口供就不是绝对必要,刑讯逼供本身就说明证据的严重缺乏。如果没有疑问,他们何必反复讯问当事人?因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一次符合程序的口供就足亦,如此反复地询问,只能说明当事人的多次口供之间、当事人与当事人口供之间、当事人口供与证人证言或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着大量的矛盾。实际上这些矛盾直到现在仍然无法解决。如果没有疑问,他们为什么置法律于不顾,干涉律师履行职责,阻止或拖延律师对当事人的会见,甚至试图通过限制律师的自由来阻止辩护方对疑问的追究?如果没有疑问,他们为什么在当事人控诉其刑讯逼供行为的时候,粗暴地中断了律师的会见?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侦查机关的疑问,他们不是通过合法的程序解决这些疑问,而是屡屡违法,这只能使疑问更多。
本案的公诉机关存在疑问。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整个审查起诉阶段至少用了6个半月的时间就是存在疑问的最好证明。
本案的一审法院存在疑问。审限的大大超过,判决的下达距离第一次开庭竟然长达两年的时间就说明了疑问不仅存在而且重大,因为如果不是关系到案件性质的问题,法院不会花费如此长的时间下达判决。当然疑问的最明确标志,就是判决的结果。对于这样被认定带有政治性质的爆炸案,主犯竟然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在司法实践当中是不可想象的,唯一的推论只能是法院认定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制造了这起爆炸案。
本案的二审法院存在疑问。二审法院曾经将该案发回重审,已经说明了问题。一审法院在证据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的情况下,顶着诸多的疑问,强行作出了只会增加人们疑问的判决(该判决的作出肯定有着不能公开的权力因素),将疑问再次推给了二审法院。而该院受理以后至今一年零七个多月仍未下达判决,审限被再次大大超过,疑问明显地困扰着二审法院。
在真正的法治社会,如果存在如此多的疑问,当事人的自由可能一天都不会失去,即使失去,也不会如此长的时间。但恰恰是在我们这样的社会,权力控制一切,巩固权力是唯一的考虑因素,有罪推定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不是你当事人干的还能是谁?如果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当事人无罪,那么7年来的工作不就白做了,不仅涉及到责任追究问题,还涉及这样一来,等于针对权力执掌者的政治爆炸案要从头再来,那权力执掌者的颜面在哪里?而且这从头再来,破案的机会将非常渺茫,因为权力受到了攻击,但却找不到利用权力打倒对方的机会,这就不仅是颜面的问题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事人的权利及自由成为了非常次要的考虑因素。为了权力,时间拖的再长也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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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W女士返乡记 - [信访 法治 司法 记实 ]  

八月一日,整整一天,我人在班上,心在路途,惦念着我的“当事人”此行被强制押解返闽的点滴信息……
  说是我的“当事人”不甚恰当,对W女士来说,我一非她之律师,二非她之亲属,何以就借“当事人”而论呢?这个我就很说不清楚了。但是,说不清楚身份就不可以关心关心她的事情么?我相信,但凡了解了W女士的身世遭遇,但凡听过W的一番申诉,你会与我一样。我因此放下我的事务,埋头卷宗,阅读W以七年时间的奔波换取来的一份厚达半寸的诉书,我又因此写下《当我面对以命赴死的女人时……》、《撞大运的访民生涯》、《刑警队的笔供纸后面发生了什么?》、《向“警察博物馆”荐宝一件所记》、《京城:七月流火杂记》、《周末图说:恶人是一种发疯》、《京城传出访民打油诗<上 访难> 》、《在北京最后一天的日子里,她们……》、《信访管理:纠正错误 为时未晚》、《南方女士答应为北方男的我做一顿鱼菜》、《软禁日记:人民在长大》、《12岁小女孩儿为什么要拍警察》等12篇相关文字。
  12篇文字是从7月4日开始动笔的,到今天几近一月,我以我的文学角度的感受所写、所想及所悟,换取的又是什么呢?是多达十篇的被劝告自行删除和隐蔽。也有BSP提醒我道“相关此事的帖子有关方面通知一律删除。”我不知道我是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黑洞里,何以就要顾左右而言他,分明的一场冤枉,却有许多的道貌岸然者出来为其恶源掩蔽。所不幸的是,我的写字,又逢奥运,一边是对外宣称网络的解封,新闻的自由,一边却又对此案的再提如此光火,对事件的当事人来京上 访心惊肉跳。
  7月31日,W在被福建省来京截访人员非法拘押五天之后,带上了返闽列车……

  8月1日下午2时58分,最新接报:W女士于今日下午被押回当地,但被要求讯问并笔录…… (10 小时前);
  W女士因为属合法上 访,不认为当地有权利问讯,并且要求对方先拿出这五天被拘押的证书来再考虑是否回答,对方无法拿出,正在屋子外集体商量,尚未果… (10 小时前);
  我还被扣在镇政府,福清市委有领导层层施压到基层派出所要我作笔录,不作就一直耗下去。我妈及亲友团一会会到镇政府来要人。 (8 小时前);
  我要耐心等看他们接下来怎么把丑剧继续跌宕起伏下去。 (8 小时前);
  吴女士,请速拨中纪委举报电话:12388前加北京区号.(网友)支持你。 (7 小时前自网友短信);
  中央本月24日颁布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是吴女士的最大支持, (7 小时前自网友短信);
  该直接向公安部举报福建省相关官员严重失职!010-58186696 (7 小时前自网友短信);
  张书记和林所长把我扣在镇政府里,说福清公安局分管治安的李局长要亲临东张镇讯问我。 (4 小时前)

  以上短信部分记录了W女在被长途押解回闽后,又暂扣于镇派出所前后情形。而此时派出所距W女士的家仅一箭之遥(同在一镇)。之后所发生的事情简述如下——派出所执意要求W写出“自供”,交代此行京城都做了什么?住在哪里?什么时间在做什么等。W女士坚称,我属合法,并未违反法律,亦有公民自由外出旅行、公务之权,何以要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为你们做所谓“笔供”呢?如果要做,就请出具你们对我五天来非法拘禁,剥夺自由的证明来。派出所在尴尬之余声称这些是由上级交代,我们也无法不做。……僵持许久后,派出所告诉W:市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马上要亲自来处理此事。
  当晚,市局局长来到,对W解释道是北京有内部指示,要求笔供。W女士要求既然北京有指示,就请叫我看看。局长说是内部文件,又说:“我们都是华人,都希望把奥运办好,因此抓紧点该理解才是……”
  W坚持不做笔供,局长后无奈释放W女士。
  W女士于夜十点终于回到家中。

  【插录】《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16号令;2008年7月23日颁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二)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重要来信、来访或不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对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未按有关规定落实领导专办责任,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一)拒不办理上级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交办、督办的重要信访事项,或者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想想局长所说的“北京有内部指示”,再对照了看【插录】里刚刚颁布几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16号令”,圣旨均来自北京,那么听哪个是好呢?可真的莫要怪看客糊涂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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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12岁小女孩儿为什么要拍警察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6509938.html

2008-08-01
12岁小女孩儿为什么要拍警察 - [警察 法治 摄影 ]
  我的面前搁着的这一帧照片,论主题不算鲜明,人物主次不分,事件原委亦未能交代清楚,该说是一帧不成功之照,我却为此凝视良久,思想不休。这是一帧由小孩子拍摄的照片,在她拍摄照片的刹那间,您不会想到她的用意为何,也不会感受到一个孩子的心灵若何,因此它所带给我的震撼是那一刻无法体会的……

  小女孩儿燕子那年12岁。和一般的同龄孩子不同的是她的经历的不寻常。
  燕子的舅舅被无辜染进一桩由于政治斗争而引发的爆炸致死人案件。奇怪的是,此案由于证据不足,在仓促宣判为死刑,后被高一级法院打回重审,之后又七年却“雪藏”不办,且无任何重启审查的兆头。一个好端端的人儿就此打入“死牢”,前景暗无天日……
  话分两说。这边“案犯”的姐姐W为胞弟冤案上下奔波达七年,生意不做了,正常的生活也不能维系,尤其是在案发之时W刚与其夫离婚不久,却因此案也连累了前夫,后其夫也因此蒙冤入狱达七年之久……
  话说事发当年,恰逢小燕子12岁生日,虽是夫妇分离,但念燕子年幼心弱,尤其希望的是在那一年里,爸爸和妈妈能够团聚一齐为燕子过那么一回生日。夫妇便决定满足孩子的愿望……
  再说事情的另外一条线索:因为那桩爆炸案而蒙受冤屈的W胞弟,于很短的时间里就被宣判死刑,虽说后来由于证据不足而被高法打回,但从此此事犹如泥牛入海,不再有人过问。W原本是做服装生意,此时也不得不放弃一切正常工作而专心致力于为解弟弟冤情的四处奔走。后来W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做出了形式最是传统的一次抗争——挡驾递状。
  为什么要挡驾递状呢?这就不由得让人想起中国古时百姓的击鼓喊冤、挡驾递状的传统。按说这些看起来近乎迂腐的投诉方略也只有在封建社会里才可以大行其道,可为什么在当今有一些百姓们非要效仿这些于事无补的行动呢?不能不认为,百姓的所为,其不失为对国家司法行政管理发出的警示。可以认为的是,百姓诉讼的渠道出了问题——中国的司法诉讼不通畅!
  W是在三次栏路挡驾省领导坐骑之后,省里决定对W女士实施拘留行动的。
  那天深夜,公安几人夜闯W家,拘留W。从梦里惊醒的小燕子,正是在那种情形下,找来了相机,对现场实施拍照。而当公安人员上前阻止的时候,燕子喊出了令人心酸的一段话——我如果不把你们警察拍下来的话,那我找不到我的妈妈的时候我又去找谁才好呢?
  下面再续一段关于家人三口齐聚,为燕子过12岁生日后发生的事情,公安人员为取证W前夫于事发当日正在事发现场所在城市,得知有为燕子过生日一情节,因此不惜知法犯法,前往燕子所在学校要求燕子签字证明。其对未成年儿童之所为更是严重违法,令人发指!
  我现在把照片从主人手中索来发表。




老虎庙 发布于 00:01 | 阅读全文 | 评论(7) | 引用(0) | 编辑
7条评论
会这样吗?
服装批发 (http://www.21sjml.com)   发表于  2008-08-01 22:43:29  [回复]
一同感谢 内情是什么?
这些一把手的领导狠呀,像这种地方的人不可能有清谦的人,可以有福同享,但绝不能反判.
这些人可能部队里就结盟.我看就是梁山强盗.
牛皮 ()   发表于  2008-08-01 18:57:56  [回复]
由新华社主办《瞭望東方週刊》今年4月17号出版的第16期刊登有《福清紀委爆炸案七年未決》一文,而该杂志在福建省,至少是福州市和福清市神秘消失!

2001 年6月24號,福清紀委的司機吳章雄接到紀委一位領導的電話後,趕到紀委去取一個包裹,結果包裹爆炸,吳章雄身亡。在對這一重大案件進行調查的過程中,先後有6人被捕,其中5人被判刑,W的弟弟吳昌龍和陳科雲被判死緩。但是他們不服,認為檢控方沒有有力的證據,而是依靠刑訊逼供後的口供來定罪。於是7 年來,他們的家屬一直在替他們申訴。這個案子現在在福建省高院已經18個月,一直沒有開庭的消息。

這一案件的主要督辦人牛紀綱當時是福州市政法委書記和福州市公安局局長。他現在已經升職為福建省公安廳廳長。《瞭望東方週刊》刊登爆炸案的這期雜誌在福建神秘消失可能和牛紀綱有關
牛紀綱背後還有一個人物,就是當時福建省政法委書記趙少昆(音)。

那麼這個爆炸案為什麼如此令一些領導感到敏感,要遮遮掩掩呢?又為什麼對「案犯」家屬的上訴久拖不決呢?---真正內幕是福清市的權力鬥爭!這個案子的根本內幕就是福清市當時的領導,有人故意要搞紀委,所以製造這個案件,他不是說要謀害這個司機,搞這個案子本身是要威脅紀委。

這起爆炸案以前也曾被《中國青年報》、香港的《亞洲週刊》等媒體報導過,但是輿論的壓力至今還沒有對福建省的官方產生明顯的影響。

老虎庙 回复 内情是什么? 说:
来自德国(IP)的这条补充非常之好!
他们的魔爪竟然伸向全国,所以地方不得谈论。真的就一手遮天了吗?
(2008-08-01 16:55:23)
内情是什么? ()   发表于  2008-08-01 16:39:52  [回复]
好孩子
sdffd ()   发表于  2008-08-01 13:20:23  [回复]
“为什么要挡驾递状呢?这就不由得让人想起中国古时百姓的击鼓喊冤、挡驾递状的传统。”
试作解释如下:1.清朝政府规定:凡遇百姓拦轿喊冤,该官员必须下轿亲接状纸。此规定的弊病在于——造成了清末著名的“张汶祥刺马案”;
2.清朝政府规定:官员本籍“三百里内不为官”,一定程度地消减了“亲情庇护”。穷冤民无法以钱托情,则只好拦轿“逼”官。
壁虎 ()   发表于  2008-08-01 11:27:40  [回复]
不知老虎庙先生,除了用手中的笔,还有什么行动来践行自己的价值观,以开启民智,甚至于影响政府的决策.
外星人 (http://blog.sina.com.cn/waixin)   发表于  2008-08-01 09:16:44  [回复]
小女孩很坚强,在恐惧,孤独中成长的成熟与坚强.
对这王朝,挡驾你阻止我可以接收,但省长做小人我不能接收,你可以指明我***之路.
小人当道,无耻手段.
牛皮 ()   发表于  2008-08-01 08:3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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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1

软禁日记:人民在长大 - [信访 民情 冤案 司法 ]

  自7月28日本博发表《南方女士答应为北方男的我做一顿鱼菜》至今,文中所及W女士一直被软禁在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桦皮厂胡同10号。据拘押者说是在等待W女士户籍所在地截访人员亲临北京。而据W女士的短信来看,那些人是被“凤凰台风”阻隔在了福州机场……

  思索一夜,今早我要向驻京办和压案不决的省法院马院长对话,要她就严重超审限的XXXXXX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若不能给个合情合理的说法,我还就不回去了,以此见证7月24日颁布信访新条例[笔者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于当日颁布《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是否畅通?是否在福建完全得到贯彻。
  08:49am 07/30/08
  洛杉矶时报白记您好!我是前几天贵报采访过有冤待申的福建访民W。28日到全国人大走访被扣送久敬庄接济中心转福州驻京办监居至西直门内桦皮胡同10号的中国金属材料总公司北京招待所至今。昨思索一夜,今早我要向驻京办和压案不决的省法院马院长对话,要她就严重超审限的XXXXXX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若不能给个合情合理的说法,我还就不回去了,以此见证7月24日颁布信访新条例是否畅通?在福建完全得到贯彻。
  09:39am 07/30/08
  刚和(福建省)驻京人员通话,希望其向省信访局转达:来京蒙冤亲属要省法院院长给个说法或者接待。我的要求当不会苛刻,为示亲民,院长亲自与访民同(飞)机返闽,作为福建省首席大法官,作为压案不决的福建省法院,蒙冤深深的亲属向责无旁贷的院长讨一个七年未决案的说法,在以人为本的法制理念里一点也不为过。驻京人员表示会向省信访办传话,至于结果如何有待答复再转告,该人还说定好下午的飞机票送我返闽。(还说)你的事也是件大事呢,怎么会是件小事?我在等驻办答复。
  10:26am 07/30/08
  四时,来了户籍所在地东张镇张书记,福清治安干警陈科长。福清政府规定凡上 访者均不可坐飞机。恐访者为圆作飞机上 访之梦。故只能定火车票于明天下午五点启程,我的要求难达,他们能做的就是从福清信访部门上递福州,再转省一级。在他们权限范围内无法完成我的要求。权衡一番后我决定回去再说。
  04:56pm 07/30/08
  三人分别是福清治安干警陈小林,东张镇张书记,福清金敦社区薛主任,他们开始以为(由)日本寄到国内的状件也是我(干的),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妹妹在海外(日本)以为是我从日本回来告的状。他们拿我的身份证(实名制)到就近火车售票点买了明天下午五点十几分开往福州的列车,陈小林科长询问我来了多久?(我说一个多月,对方不信,说我来了好几个月了)住哪儿?(我说住在亲朋好友的家,对方也不信,说我是住在租来的房子里)问我福建还有多少访民在北京上 访?(我说我没有义务告诉你这些)问魏英现在在哪?(我说你问魏英去)林说:自己也是没有办法,要向上级领导交差。四时,李向阳要份状件说要向领导反映,备份档案,三餐很周到。中午,监视我的王还带我到招待所吃大餐:麻辣活鱼、红烧里脊、煎饺、青菜、鸡蛋面疙瘩汤。我们住在三百多元一间招待所房间面积约有二十多平方米。有两张白色单人床,一台彩电,两张和你(笔者)家一样的靠背椅。一方桌,一衣厨,一小圆桌,一卫……
  06:48pm 07/30/08
  刚手机充电,三人(福建省政府截访人员)到北京:飞机票共五千(笔者按:含29日因凤凰台风在福州机场延误一天其三人三餐等费);三人返闽火车软卧约二千三百元;我和截访人住宿费七天总共约三千元;伙食费五百;雇佣盯梢人员估一千;总额:11800。当然不包括我在京期间截访人员还曾来过一次(无功而返)的费用。
  09:23pm 07/30/08

  由W女士被非法拘押的房间外出,必经截访人员房间。在拘押软禁的几天里,截访人员的房间门始终大开,以防W出逃。
  关于W女士所上 访案件始末这里不做赘述,有兴趣的话可参看北京的刘晓原律师文章《死刑案件七年未决,该向谁问责?》。单从文章标题看,你就已经会感到震惊,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审查期竟然达到七年之久(也因此“案犯”至今不能被监狱收监,却一直在各种拘留场所,以至是在戒毒所关押),如此公然践踏国法之行经岂不是我们人类文明之奇耻大辱!然而就是这样一件令人发指的案件处理现状,竟然被当地政府牢牢压死,以至黑手伸至全国,在全国多家BBS里都被封锁议论。而因此勇于揭露真相,谴责如此司法恶行的国内多家报刊(包括《中国青年报》、《了望周刊》、《福建内参》等等)都被遭到不同遏止,参与报道记者也因此调职。
  而发生在奥运之前的这一场上 访与截访的闹剧其演练到如此赤裸裸,更是该令凡正义国人猛醒!
  今日将是W女士被迫离京之日。软禁短信也许就此停止,但此行北京的W女士在一次谈话中道:我是在漫漫上 访路途中长大的女人。对此我则理解为——人民在长大!



老虎庙 发布于 02:12 | 阅读全文 | 评论(10) | 引用(0) | 编辑
10条评论
连王毅关注都解决不了,这个体制可见怪到哪里

老虎庙 回复 fgbgfb 说:
这也正是当事人搞不明白的事情.王毅当时是以华侨利益而关注的....
(2008-08-01 13:32:18)
fgbgfb ()   发表于  2008-08-01 13:27:19  [回复]
见识了
服装批发 (http://www.21sjml.com)   发表于  2008-07-31 22:59:58  [回复]
中国现在好像谁也做不了主.这么大案子,我相信每个人面对这样的弱女子都有反省内心.背后的黑手到底是谁?
这组织彻底奴化,腐化了.此刻弱女了能做的,唤醒一些官员的良知,抓住现有法规.
牛皮 ()   发表于  2008-07-31 21:31:19  [回复]
他马的共党已经无救了!
伪光症 ()   发表于  2008-07-31 21:15:22  [回复]
感谢,伟大光荣正确的 党 给我介绍了一位这样大的英雄,魏京生!
浪子 ()   发表于  2008-07-31 14:17:12  [回复]
为什么我的fan 共会变成“***”!?
橘子 ()   发表于  2008-07-31 12:24:10  [回复]
反华和***事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然而现在只要一涉及到后者就会被政府冠以前者的罪名,这是什么逻辑??什么用心??,难道你自己的作孽还要13亿百姓去陪葬,歇菜吧,我才没那么丧
橘子 ()   发表于  2008-07-31 12:21:41  [回复]
只能支持一下楼主 哈哈
机柜 (http://www.bjyhjg.com/cpzs.asp)   发表于  2008-07-31 10:42:26  [回复]
美国总统布什29日会见了包括热比亚、魏京生等在内的反华人员

魏先生是怎样反华的呀?能不能告诉一下真相?

老虎庙 回复 浪子 说:
详细不说了,西单民主墙时代的代表人物,数次被抓,反革命罪,判15年。后成中南海坐上宾,成民间介入国家政圈的唯一草根革命家。后作为一次国际间政治交换条件被邓公释放逐出国境。现在是西方各国总统的座上宾,完全搞得是国际宏观政治……
(2008-07-31 10:32:02)
浪子 ()   发表于  2008-07-31 10:05:16  [回复]
长大呵呵这说法好。人民被教乖成了良民或顺民,人民也有被哄灵醒学会斗争成了所谓刁民。还有被教的忍无可忍成了少数不明真相的暴徒。呵呵总之都是在长大。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31 07:0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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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女士答应为北方男的我做一顿鱼菜 - [信访 民情 ]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5865256.html

2008-07-28
南方女士答应为北方男的我做一顿鱼菜 - [信访 民情 ]
  W女士一大早就去了国办信访接待室。
  W女士昨日对我说“不想再在北京待下去了,和做贼一样。”话里透着苍凉,整个下午W女士都在整理手头的材料,最后把材料装进一只大包里,说:“感谢你对我的关心,我这个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完的……”口气里似乎懈怠,可是我明白,她的胞弟还在蒙受不白之冤,她若是说了“这个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完的”也绝非是说放弃。
  W女士走了,临行前,她说晚上来帮我做鱼吃,算是对我的答谢。我很感动,忘了先谢,W已经走出门去……
  W女士今天计划把最后一批投诉状子递给几家相关单位。
  W女士与我分手时间是上午八点半。
  我去上班。

  九点刚过,W女士发来短信——
  国务院信访接待办门前见信访人员有近二百人排队!
  09:10am 07/28/08
  接下来短信基本未断,一一罗列在下——
  每登记一个,就请进入后边办公室一个,进入一个就会拘留一个。我被请到后面了,我知道我这是被拘留了。
  09:53am 07/28/08
  我看到短信,急问我可以帮她什么忙?短信回来了——
  什么忙都可以帮,就这个忙不能帮,也帮不了,我已坐上京A17073中型大巴往久敬庄,位置于丰台区的国家信访局。是工作人员告诉我的。
  11:07am 07/28/08
  我被关进设在久敬庄的福建大厅,等待福建政府部门来接走,内门口停有很多各个省份的截访人员。
  11:55am 07/28/08
  没事的,别愤怒,要隐忍,我还要感谢命运在特别的年代以特别的方式让我见证最真实的人生,我把过程以短信的方式发给你。
  12:08pm 07/28/08
  我的指甲剪在人大安检时被没收了,照相机在过久敬庄时被扣留了,刚拿了进来时发的餐票领了两个馒头、一个鸭蛋、一包红山牌五十克榨菜丝。
  12:20pm 07/28/08
  我没事的,回到家我第一个向你报平安!
  12:29pm 07/28/08
  坐在凳子上等福建截访人员,这儿不是天堂,何来午休?今天是星期一,入瓮者不多,有可能会被监居(拘)在福建驻京办指定北京的某个招待所几天。幸运的话今明就可以返闽。有情况我会短信,电池快没电了,勿念为盼!
  01:43pm 07/28/08
  刚刚来了个福建小伙子,说是代表福建政府要将收到相关诉求材料向省公安厅上报,我的事无异于与虎谋皮。
  02:11pm 07/28/08
  只要有自由之身,我都会想办法与你保持联系。
  01:58pm 07/28/08
  我已被福建政府人员带走在途中,来人说:明天就可以回去。
  04:48pm 07/28/08
  我现在被软禁在以下招待所115房间,我一个人住一房间,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北京招待所。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桦皮厂胡同10号。电话:62241875/62252007
  乘车路线:北京北京站乘环线地铁西直门站下车出B口往东至桦皮厂胡同向北200米即到。或乘808路西内站下车向西十字路口右转200米即到。
  11:40pm 07/28/08

  当晚天热,我食欲不振,喝了一碗绿豆粥,想想该为W女士写点什么。一眼就见了桌上已经解冻的那条鱼,想起W女士答应为我这个北方男人做一顿南方人的鱼菜,就以此着笔……

老虎庙 发布于 23:46 | 阅读全文 | 评论(9) | 引用(1) | 编辑
9条评论
到国家信访局,为什么会被拘留?然后通知当地,来截回?
那这个国家信访局干什么吃的?开门让人来信访,问题不给解决,还把人拘留了,再送回狼窝.
我看国家信访局可以关门了,解决不了问题开着干嘛,浪费纳税钱财.让大家个个有冤无处申,学杨佳得了

老虎庙 回复 共和国后 说:
8月1日下午2时58分,最新接报:W女士于今日下午押回当地,但被讯问并笔录……W女士因为属合法上 访,不认为当地有权利问讯,并且要求对方先拿出这五天被拘押的证书来再考虑是否回答,对方无法拿出,正在屋子外集体商量,尚未果……
(2008-08-01 15:20:40)
共和国后 ()   发表于  2008-08-01 14:16:10  [回复]
现在的待遇比以前好多了。希望W女士和所有被强行遣送的人们都平平安安。
好人有好报 ()   发表于  2008-07-30 22:16:46  [回复]
是的 他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
jmy126 (http://www.51kanxiu.com)   发表于  2008-07-30 14:40:54  [回复]
不会吧
服装批发 (http://www.21sjml.com)   发表于  2008-07-30 10:05:07  [回复]
恕我直言,这还算是比较礼遇的了,真正的被“践踏者”早在1997年开始就遭受到纳粹式迫害,老虎凳、器官移植……这些在国内从没有见诸于任何媒体,在国外却早已是臭名昭著。哼,刽子手永远都是刽子手,再如何粉饰遮掩,歌功颂德,还是无法抹去肮脏血腥的本质。
橘子 ()   发表于  2008-07-29 16:09:48  [回复]
他们的棋快下完了
西安 ()   发表于  2008-07-29 15:54:43  [回复]
这就是信访的真实
以前没有叫当地政府来人领走
你还以为他们真的是在办事,其实他们就直接把你的材料给当地政府
a ()   发表于  2008-07-29 12:57:00  [回复]
这样阻塞言路?!天呐!连大禹治水的道理都城不懂!
壁虎 ()   发表于  2008-07-29 10:17:40  [回复]
如今人方为刀俎,我为鱼肉。
难得还有人相濡以沫。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29 09:1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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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管理:纠正错误 为时未晚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5519797.html


2008-07-25
信访管理:纠正错误 为时未晚 - [信访 时评 奥运 ]
  千呼万唤而始出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是早自今年3月7日由监察部第3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4月17日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国家信访局2008年4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再通过,后才于2008年6月22日由国务院最终批准施行的。“批准施行”后又一月,2008年7月24日,是这部法规真正对外公布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时间。
  不管怎讲,总算是有了可依照的东西。其旨意在于对2005年1月5日由国务院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其执行人员所进行的监督。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中给人以突出印象的是但凡职能人员失职于《信访条理》将“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等等。
  各报、各网及电台、电视台于今日在不定时间内都对此事做了报道。我亦于第一时间里向仍潜藏在京城的多个信访人员询问对于此事看法。结果多数信访人员反映意见不一:其一、仍对2005年国务院颁布由温 家宝签署的《信访条理》怀有好感;其二、对今天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不知详情,不好作评,但抱期望;其三、怀疑一切,认为法规从来都是好的,但是执行起来有难度、走调、阳奉阴违,因此不抱希望。其四、《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没有提出从根本上解决内部沆瀣一气,相互包庇,知情不报,倘若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新的规定照样是纸上谈兵。
  之所以有如上 访 民不同意见,且怨者居多,应该说是有多重原因的,集中体现在如下几点:
  一、以前违规的现在是否要做出处理;二、眼前就正在违规的是否要有所表态;三、如何保证信访工作人员自身内部的不作为;四、什么时候信访部门出台具体措施,尤其是公布监督措施(监督电话)。
  由于奥前中央提出北京访民减压问题(《奥运安保社会面控制工作运行方案》),并提出上 访“零指标”任务,故地方不得不加大截访力度,比如“奥运期间,即使是上 访量从未进过前六名(注/全国排名)的甘肃省也决定将派出一支由上百人组成的庞大工作小组在奥运期间进京值守。”[《凤凰周刊》/文/张光秦]。正因“截访现象”才导致的矛盾目前正呈上升激化阶段。虽看京城各个信访接待机构门前人员似乎减少了许多,但是从现场所停留各地方牌照车辆的密集程度足见形势明松暗紧。在最近接到的几个短信中可以反映出,凡被截访而强行押运返乡的人员多数被隔离、拘押,是否象以往那样接后会被劳教,因时间尚短,故未可知。那么在今天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规定之后,如此明显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可以得到遏制?如果要求遏制,那么是否现在就算起,还是要等待奥运结束以后?
  由于地方为执行减压上 访人员指标,长期来花样凭多,各地派生而出的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如“积分制”、“截访人员工资连带制”、“奖金制”等是否因对照《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规定有明显违规嫌疑所以会立刻取消?并且对因此而造成的冤案、假案、错案做出处理?据了解,由于是根据信访机构登记情况来考核各地方执行“零上 访”成绩,故已有截访人员与信访机构人员勾结一气,以贿赂方式来换取计算机登记“销号”,如此种种由信访而派生出的“产业链”其错误是明显的,那么是否今后要根据《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之规定要对此做出处理?
  以上所列举为表面一些现象,谁都知道,如此长期的如敌对待已经对访民来说饱经考验,不足为奇,他们也已擅长应对这些压制。而他们最最关心的其实是他们所背负的案件本身的解决。当然,昨天刚刚出台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并未对那多许案例提出具体解决良方,而它所提出的打造访民生活及工作良好环境,甚至对访民的身份歧视的改良却是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的出台仅在十数小时之前,我们尚待政府职能部门做出具体执行。因此我们有耐心等待。当前奥运当即,是严堵还是疏导解决,这是真正保证奥运顺利运行的分水之岭。
  我们期待政府的具体执行行动。

  下面照片是《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于7月24日出台第二天所见,位于最高人民法院门前街道,四处密布地方省市截访车辆。其中有法院、公安,也有不明底细的“黑车”,其实多辆车子里已经装载有先行截获的信访人民群众,而高法的接待室一切都在继续照常办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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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北京最后一天的日子里,她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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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21
在北京最后一天的日子里,她们…… - [信访 民生 民情 奥运 ]
  L女士是昨夜里离开北京的,她在北京隐居的地方从19日夜起,查得很严,她终于忍受不了周围人对她那持强烈怀疑的眼神,她是下午去站上买的票—— 一张站票,她打算南下一千余公里,就这么站着。可是夜里十点多,她就从车上发来了短信——快来救救我吧,急死我了!我看了短信,一种不祥感略过心头,我忙打过去电话,问她出了什么事?她说“车里太挤,要命,都是出北京的,站票肯定卖出去三倍、四倍不止……”
  我舒了口气,心想:“挤”总比“急”强多,L女士虽上 访19年,但文化并不高,很可怜的一点汉字水平还就是这些年站在写状人身旁,边哭边诉,懵懂中看会了几个汉字。一个“挤”打成了“急”字,“挤——急”不分,倒把我急死!
  L女士是被千里外担心她的儿女们给催回去的。
  S女士情况又不一样,还是三天前她就不见了踪影。姐妹们为此慌乱了几天,自身难保,还要到地上去(住在地下室)打探S的下落,每每回返,消息杳絶……姐妹们只有更加小心,她们一致认为,S已经被抓。只因事先有约,但凡谁被地方政府抓回,返回之时,定当给还在京城的姐妹们来个口信,可是如今三天了,什么消息也没有,她又会有什么好的结果呢?
  这些天,地下室里气温闷热,半地面的那扇窗户被她们严严遮闭,因此室内不见天光,只有蚊子和她们。
  20日,是传说中的大限,她们纷纷在考虑自己的出路。但在这最后的关头,她们还是决定做最后一次努力。D女士用了一天的时间,把自己带来的信访材料一一打封,贴上邮票,又翻查资料,把所有的国家领导的名字一一写在信封上,她打算趁凌晨将这些冤屈一一投入街头邮筒;F女士打了一天电话,从半地下里做这些事情,她不得不每次搬只板凳站到那扇看得见一线天光的半地下窗户口,为的是捕捉到时隐时现的无线信号……
  18日,他们准备开始做最后一天努力——
  6:15时——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门前,那时候天将亮,她们把随身携带的包包放在那些虚拟的包包阵里充当排队,力争那仅有的每日100个接待号其中一张,然后去一旁的旧城公园散步,找早餐;
  10:35——离开高检接待室,又来到紧邻公安部的北池子大街14号中央政法委机关门前等待;
  12:00——饭没有来得及吃,中午赶到最高人民法院接待室,那里来访者已经排成长龙,许多人已经是多次来排队。
  她们俩人已经对北京的地名熟悉十分,有来过七次的,有来过十次以上的。对于北京的道路和胡同的熟悉,他们比得过的士司机。听着她们的南方舌头要操着北方口音说清楚那些儿化音地名,真是一种生理折磨。
  她们在北京最后一个下午的计划是——全国人大人民来访接待室、国办人民来访接待室……还有几家,她们决定力争全部走完。后来又对我说——我们自己都感到是一种痴心妄想。这与前些日来京时,那许多对“奥运期间上下一紧,兴许地方上就有松动”的幻想又是天壤之别。
  19日,京城各报纷纷消息:将于今日午夜实施单双号行车限令。这些个窝居在京城地下室的南方姐妹们一致分析认为,是该走了。我知道不走的结果是:被地方来人“请”回,在地方上面临的则将是拘留、劳教……以防她们在特殊的日子里重返人民的都城——北京。
  我去了他们的居所,她们交给我的是这样一批照片,经过剪辑,放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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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京城传出访民打油诗《上 访难》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4977235.html(图片链接)

2008-07-18
京城传出访民打油诗《上 访难》 - [信访 时评 打油诗 ]

上 访难!上 访难!
上 访发愁没有钱。
吃饭钱,住店钱,
火车汽车都要钱。
上 访出门难!!!


东借钱,西借帐,
凑凑合合把路上。
省着吃,省着花,
忍饥挨饿到京华。
上 访如找妈!!!


眼含泪,口喊冤,
上 访北京找清官!
党是娘,党是妈,
来到北京如到家!
美梦像朵花!!!


想不到,一场空,
千辛万苦到北京。
信访室,接待站,
皮球踢的团团转。
啥事也没办!!!


门难进,官难见,
见的都是接待员。
接待员,不耐烦,
三言两语接待完。
推到门外边!!!


接待员,脸难看!
不是鼻子不是眼。
递材料,不爱看,
开口闭口一二三。
口令“向后转”!


走一走,看一看,
上 访人儿千千万!
伤的伤,残的残,
男女老少数不完。
喊冤声动天!!!


上 访人,实可怜,
哭倒昏倒接待站。
任你哭,任你喊!
感动不了接待员。
你冤他不冤!!!


屋檐下,马路边,
塑料棚里把身安。
三伏天,三九寒,
讨吃拣饭拾破烂。
谁知上 访难!!!


查市容,嫌难看,
访民抓进收容站。
窝窝头,咸菜汤,
一天两顿饿的慌。
双眼泪汪汪!!!


不怕苦,不怕累,
各地派来截访队。
不敢信,不敢想,
开着警车抓上 访!
自称***!!!


党是娘,党是妈,
来到北京也白搭!
冤不伸,案不查,
生拉硬扯弄回家。
两眼泪花花!!!


回到家,又如何?
软硬兼施鬼推磨。
死不了,活不好,
撤诉罢访算拉倒。
“问题解决了!”


说***,道***,
百姓来投***!
党中央,政策好,
一到下面就拉倒。
彻底变味了!!!


黑势力,狗贪官!
祸国殃民要变天!
权变钱、钱变权!
勾结起来象大山!
百姓压下边!!!


国务院,党中央,
(搞接待,做信访)
多为百姓想一想!
债有主,冤有头,
为啥上 访无尽头?
总教泪长流???

老虎庙 发布于 16:20 | 阅读全文 | 评论(10) | 引用(0) | 编辑
10条评论
门难进,官难见,
见的都是接待员。
接待员,不耐烦,
三言两语接待完。
推到门外边!!!

接待员,脸难看!
不是鼻子不是眼。
递材料,不爱看,
开口闭口一二三。
口令“向后转”!

我今天算是领教了!我是北京人,住朝阳区。今天(2008年7月23日)上午去劲松派出所,不是***,是去那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新单位录用我时人事部给我开了介绍信,让我去那里盖章,说到那儿就能办。我以前从来没办过,特意带了户口簿和身份证来。结果,两个女警察接待员爱答不理地说从今年5月14号起就不再对个人办了,上边有规定。
在我后边的3个人也是办政审盖章的。其结果都一样不能办。既然这样,为什么不把新规定写出来贴在墙上让大家看清楚明白!新规定都施行2个多月了,办政审的肯定不少人,这里面又有几个人知道不对个人办呢?谁没事能老去派出所?贴出通知来也省得彼此费口舌!我问其中一个刚刚打完电话的44岁左右的女民警接待员这里的电话是多少。我一连问了5遍她们都装没听见!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听见了!最后还是一位外地的保安员过来说出了电话号码!我非常遗憾,没有记下她俩人的警号!
我上次来是在4年前办新一代身份证,当时对她(他)们的服务态度没什么感觉。可是4年以后的今天,我切身体会:劲松派出所这两位女民警接待员的素质真差!
我不想以偏盖全,说警察这不好那不好。但是今天(2008年7月23日)从我对她(他)们的言谈举止、接打电话的语气和面部表情来判断:杨佳事件的发生绝对不是偶然!
真实情况 ()   发表于  2008-07-24 00:56:08  [回复]
体会到了
danch ()   发表于  2008-07-19 12:13:53  [回
***,好象是现在那些受了冤屈的悲苦民众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其实,这根稻草的真正作用并不是为了帮民众伸冤,而是让他们在时间的消磨下死的无声无息罢了。
好比一个刚刚落水的人,刚开始还有力气挣扎呼救,可就是因为有了这根稻草,让他觉得还有生的希望,于是放弃自救,可等他最终明白过来想要呼救的时候,却已经没有了力气,只能寂寂地沉没。
而那些暂时幸运没有落水的人,便觉查不到有人已经淹死,大都觉得生活很美好了,和谐社会嘛。
而杨佳就是那个没有选择稻草直接挣扎呼救的人,大家便都震惊了,也一个个地开始觉醒了。
杨佳自然就成了民众的英雄!
gjqe ()   发表于  2008-07-18 22:23:27  [回复]
学习杨佳好榜样!!!
白云深处人 ()   发表于  2008-07-18 22:02:35  [回复]
不懂那些跳河撞车寻死的访民,自己都无声无息的放弃生命权,还指望有人来给与吗?权利是自己争取的,不是人给的,没有青天大老爷,也没有救世主,做自己的主人。当你来生命都放弃时,为什么也不捍卫自己的权利,杨佳,中国公民第一人!
ll ()   发表于  2008-07-18 19:08:42  [回复]
人民连自己房子都保不住,因为出台了《物权法》。
国家连钓鱼岛都保不住,因为有《世界海洋法公约》。
所以***有罪,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健全。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18 18:19:54  [回复]
没有本领快下来,象前苏联是很丟人的
swdh ()   发表于  2008-07-18 18:15:19  [回复]
完啦!
如是再不政治改革,哼!
上边莺歌燕舞,形势一片大好,
不是看不见下边情况不妙,的确是整治无法,快把监督权利交人民,上下一起动,早就天下大白了。
成了世界上最无能的管理者啊。要不是还有祖先传下来一付大骆驼架子可以强称强国……唉!唉!唉!!!
啥玩意 ()   发表于  2008-07-18 17:52:08  [回复]
清华北大复旦的80后学子们,面对杨佳冤屈怎么集体装死呢
CHS ()   发表于  2008-07-18 17:23:06  [回复]
一场空
老肥猪 ()   发表于  2008-07-18 17:13: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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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末图说:恶人是一种发疯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4964836.html(图片链接)

2008-07-18
周末图说:恶人是一种发疯 - [视频 摄影 图片 信访 ]
  有一种声音说——
  寻求不可能的事情是一种发疯,而恶人不做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 [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沉思录》]。

  因此我想到了一些长年累月,矢志不移地奔波在路途之中的冤鬼们。在人们的眼底,他们正是在做着那样一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至少是在当下这个国度里。为此他们积怨成蠹变成神情恍惚,行为变成难以琢磨,言辞变成语无伦次,却唯一件事情仿佛已成脑袋里的印记,铭刻深透,不得更改。后来,人们就有了一个通常认识—— 一看就知道这是些是干什么的人!
  这样的认识其实非常可怕,老者会认为这些人简直就是给我们的社会添堵,看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的好啊!却总有这样不满足于现实的人渣制造事端;年幼的问年长者:他们要做什么?为什么总是吵吵嚷嚷,为什么要把他们称为刁民?刁民是什么呢?中青年者说:没用,为了一个子儿,花了十个子儿,搭上青春年华,终无果……这些人不是有病又是什么呢?社会的眼里,这些人已成异态,已为常人难以接受……
  这样的人国际上不乏先例,苏联把这些人标志为“疯人”,这些人又多被流放西伯利亚……后来,国际社会主义大家庭各成员国纷纷效仿,一时间,酿成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一道风景波澜!
  这些人正是在寻求“不可能的事情”的过程中发了疯的人,他们叫访民,真的似一种恶人呢!
  有一种声音说——
  寻求不可能的事情是一种发疯,而恶人不做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我想到的是:至少现阶段这样的恶人是呈上升态势。想叫恶人不做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除非你的治理足够这些人对你产生信心。否则访民会成燎原之势,那时候“不可能的事情”还会是不可能么?“疯人”还会是疯人么?
  当然,在一些人眼底他们永远是恶人。

老虎庙 发布于 11:27 | 阅读全文 | 评论(8) | 引用(0) | 编辑
8条评论
如何让那些无良记者或者粉饰天下太平的人看到这些浸血文字和触目图片呢?其实,这都是徒劳的。他们和当权者们一样,不愿也不想看到这些。但是,不愿不想并不代表没有。置之不理的结果是:它终有一天会爆发!
潜行者 ()   发表于  2008-07-24 01:21:10  [回复]
凡是容易为人性之恶从魔瓶里爬出来提供机会的社会,无论暴政庸政,都是不人道的。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19 20:48:46  [回复]
看你的博客心里总是沉重。
共 产党会从内向外的一点点腐败而死。
Rao ()   发表于  2008-07-18 21:45:20  [回复]
共 产 党 咋成了禁字了,想说爱你都不让说
ll ()   发表于  2008-07-18 18:55:16  [回复]
老虎兄:请告诉您的农行卡号

老虎庙 回复 老农 说:
感谢您对部落民创业的关心,的确我没有农行的卡,我们对外有几种方式您可以去您的农行向外行转(比如向我们的建设行),只是时间稍常是可以转行的。大概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再表感谢!
详细可看这里http://24hour.blogbus.com/logs/16314444.html
(2008-07-18 16:17:11)
老农 ()   发表于  2008-07-18 15:54:53  [回复]
打江山时,吃在百姓家,睡在百姓家,军民鱼水情也!
坐江山时,吃里扒外,欺压百姓,水找不到鱼儿了,水火不相容也!
1989 ()   发表于  2008-07-18 15:46:14  [回复]

因为还有这样相信真理的恶人,红旗才能不倒。可惜杨佳和胡文海也曾经相信,但最终也没得到说法。人民自救好。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18 15:25:06  [回复]
国民政府时期有这样的访民吗?也许早就投奔***了!
到处莺歌燕舞流水潺潺 ()   发表于  2008-07-18 14:03: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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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京城:七月流火杂记 - [信访 时评 奥运 记录 ]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4823263.html(图文链接)

2008-07-16
京城:七月流火杂记 - [信访 时评 奥运 记录 ]
2008-6-29
  接《凤凰周刊》Z电话,拟以“截访成本”为题,赶制专题,并就我所追踪陕西怨人田宝兰案询问相关一二。

2008-7-4
  晚,与上 访女士W聚餐,席间谈及“截访成本”,感慨系之。遂以笔罗列其七年里南北奔突,为其“死刑犯”胞弟伸冤所耗成本明细,其中涉及食宿,交通,办公、交际,更有提不出桌面的厚黑经济所扰,所耗财金早令其家人不堪重负,以至早已到退休年龄的老父老母仍然在位,为只为挣得一金二银,尽数投入以解儿子自由之身。
  当日返家于博文中记录——当晚(指6月29日)我接一电话,某刊物(后注:指《凤凰周刊》)编辑正在做关于“截访成本”话题的专稿,主题直指上 访人员的起诉成本与地方政府百般截流上 访人员所花费之成本。这倒是提醒了我:目下,在中国的国土上苦命奔波,上下求索之人民大众该是多么巨大的一个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呢。
  当日所著文字《当我面对以命赴死的女人时…… 》一文后被数家无奈和谐,幸有漏鱼可查(见4日搜狐/凤凰网/新浪)文中以报告形式记叙W女士及家族七年来多舛之命。

2008-7-6
  又转律师刘晓原所著《死刑案件七年未决,该向谁问责?》,试深入谈及W女士冤案之前后内里,不幸又被数家无奈和谐,另数家尚存残息(搜狐/凤凰/新浪)

2008-7-8
  W女士来短信:今日往高法递状,数百人排队。最终得一字条,被告知此案属纪委办理。无功而返。
见信令我想象马三力的“挠挠”字条。
  我问W,何不就往纪委直递?W回曰:早就递过,石沉大海,并无下落……

2008-7-9
  W女士来短信:往国务院信访办排队,人流如龙,经仔细算计,上午绝无希望,遂转出门外,排入下午队列,获号……
  后来得知这一天W女士成功排队至下午一列。两小时后,到抵窗前,办事人员接案,圈阅,随手丢入卷宗,递出一条,上书“已收”。我问再后来呢?W女士看似早有经验,道:走呗,不会有戏。只有一个可能,地方政府会对我加紧追问……
  感慨:全天六小时之多,换得一纸不归,此事在我闻所未闻。但愿不再“挠挠”!

2008-7-10
  奥运在即,我劝W女士还是先回老家,避免麻烦。W女士告诉我:恰是时机呢!中央办奥,抓得紧,地方得保证对上有所交代,各省派员进京截堵不成,难免让步,旧案兴许就有松动,故奥运之前,上 访成旺季。
  听之有理,却不忍见W女士,以至那滞留京城成百上千怨人,如何躲过此关。
  当日,京城全面启动奥运安保行动。

2008-7-13
  接W女士短信:XXX与XX十六名访民于十三日凌晨一点被XX会馆(某省驻京单位)负责人XX带领三十多截访人员押上一辆旧大巴送回XX市,大巴里还配有一名医生,事后得知他们在信访窗口排队登记时就被XX会馆雇佣为官者近亲跟踪、盯梢了好几天,以一个访民五百元加码幕后交易,一下赚了八千五百元……

2008-7-14
  又接W女士短信:今天早上在公安部机关门口登记时听一女访民说,南站昨晚开始清场,据说连房东一起,她是昨晚漏网之鱼……
  *
  今日下班在街摊见《凤凰周刊》第20期有售,购得。一路阅读,有如下文章相关——
  6月29日电话采访我的张广秦所撰《大陆截访链条调查》
  特约撰稿员于建嵘所撰《谁在承受截访的成本?》
  记者湛彦辉/实习生李一硕所撰《大陆县委书记大接访》
  本期《凤凰周刊》总目录见此 >>>

208-7-15
  夜读《凤凰周刊》所摘——
  即将来临的奥运,使本已耗费巨资的维稳控防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一次全国性的“县委书记大接访”行动于7月正式展开。大陆接访力量正在被最大限度地调动。“事要解决”,成为中共全力推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目标。中共正在尽最大努力,谋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 访者的问题解决在当地,以实现信访问题继续下降,集体上 访、非正常上 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的目标。此举获得了海内外媒体的赞誉。[自《大陆截访链条调查》提要]
  如果不能改革信访制度,如果不能用现代法制的思路来替代信访人治,要想杜绝高成本而低收益甚至是负收益的截访行为是不可能的。[自《谁在承受截访的成本?》提要]

  注:即日起,北京街市报摊有售《凤凰周刊》[并非广告]

老虎庙 发布于 06:47 | 阅读全文 | 评论(4) | 引用(0) | 编辑
4条评论
如果在当地能解决得了的话也不会劳此心力去***了。如果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同时又堵截***的途径的话,危险性将不亚于堰塞湖。
son (http://rorog.cn)   发表于  2008-07-18 10:53:00  [回复]
今天看张哥的东西,忽然叫我想起来电影黑郁金香的句台词。咱翻译时候就没有了。黑郁金香教育他弟弟纪尧姆说:自由不过是给人民的一块骨头,目的是蹦坏牙齿。
原来,总怕人民说。但听见还给个处理,现在敞开让你说,压根没人理睬。呵呵这也是自由。所谓言论自由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16 21:23:25  [回复]
学习杨佳好榜样,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
闷声 ()   发表于  2008-07-16 20:19:24  [回复]
张哥嘿嘿看了很多你写的关于3线的文章。咱西安南门广场有个3线合唱团,夏天基本天天都有活动。什么时候回来,你也来看看给他们也搞个记录。

老虎庙 回复 徒者 说:
我知道这些人,他们有个论坛 www.sxxbl.com
(2008-07-16 17:43:25)
徒者 ()   发表于  2008-07-16 16:46: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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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6 23: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警察博物馆”荐宝一件所记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4773445.html(图文链接)

2008-07-15
向“警察博物馆”荐宝一件所记 - [警察 司法 逼供信 ]
  周日继续读中国司法案例,又有发现,遂生创意。现决定向北京市警察博物馆隆重荐宝—— 一幅现代警察在实施逼供信期间吊打疑犯所用护膝。
  藏品推荐:老虎庙
  推荐品名:警用人道主义护具(建议名称)
  藏品属性:医护用品(警用)
  推荐数量:一件
  应用实例:为某省刑警所长期使用,于行刑初始套在疑犯膝部、腕部,以防刑后被人觉察。本件表层尚见血渍斑斑
  推荐理由:遵循以人为本,避免对疑犯因吊打致伤而创造性应用人道主义肉体护具,实属当代司刑之功德发明,感佩系之!特予推荐
  [实用造型附图]



  据考,在近百年内,于世界范围里,各国纷纷建立警察博物馆机构。其间以英、日、韩等国著名,亦有公开记载。另在国内也于近些年来兴起建设警察博物馆之风。名曰祭奠英烈,宏杨正气,打击邪恶,却也偏离了这个国家建政初衷之尊崇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国家与革命的著述愿旨,把“警察”这个国家统治机器的重要组成工具不恰当做以宣传,显然有悖于逐步走向消灭阶级,消灭国家机器的共产主义信仰。
  据本人考据,警察博物馆的说法大概始自恩格斯,这是为我们这些从“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走过来的孩子所熟悉的,那年头我们可以倒背《国家与革命》,因此我们相信建立一座警察博物馆的极其必要——

  ……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接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自由平等的生产者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那时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国家与革命》(列宁著)]

  不过恩格斯所勾勒的的警察博物馆是该建立在国家机器消灭之后,而非现在,倘若是现在的建设,那么是要说明些什么呢?警察制度在当今社会里的的强势化、权利至高化,以及赋予其职业人超乎常人的肆意侮辱人格尊严之权利,都将令警察在与人为敌的道途上越走越远,直至不归。
  在韩国的警察博物馆里陈列着这样一件耐人寻味的东西,即韩国古代时的监禁刑具(见图2)显然是受中国文化的熏陶,故为我们眼熟。同样在北京的警察博物馆里也陈列有清朝用于酷刑的凌迟用刀具,以及用于执行死刑的鬼头刀。很显然,这些物件该为封建社会所使用,所遗留。但是,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封建时代的遗留物竟然仍存在于我们现世社会之中!
  因此我认识到我的捐献“警用人道主义护具”的行为是具有伟大的、深远的、不可低估的意义的。它将时刻警示我们的现世人群,亦将警示我们的后人——就在与他们不远的年代里,甚至就在我们现在的某一个黑暗的角落里,这些封建时代的刑具们仍然在被我们运用自如着。而且这些看似残无人道的杀人工具竟然被我们运用得屡试不爽。
  最后还要补充一件也许是十分有趣的事情:就在***员“保先教育”的日子里,北京市的警察博物馆竟被列为保先学习项目之一。其作用拔高到用于体现我们的诸多先进性方面上来。听此,不知恩格斯要做何想。



老虎庙 发布于 06:04 | 阅读全文 | 评论(8) | 引用(0) | 编辑
8条评论
沧海笑,你看看小说《骆驼祥子》,看看祥子是怎样从一个忠厚老实的社会底层的车夫堕落成一个懒散、放任、甘趋下流的社会渣滓的,能全怪警察个人吗?他若太主持正义,太认真,我都不知道能否不下岗?饭碗砸了怎么吃饭?
这几年因抵制摊派罚款,敬业守职的好警察“折”得少吗?
壁虎 ()   发表于  2008-07-18 15:38:28  [回复]
祸国殃民的流氓该杀
qltf ()   发表于  2008-07-17 23:24:52  [回复]
另一个思路,有一次我被流氓打了,多次报警,110就是不来.无奈,我只好向督察投诉:我是一名记者,在采访时被打伤.我拍下了流氓的照片.后来,市局的巡警来了.在警车上,我还听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在与巡警用对讲机对话:看看他的记者证,是不是记者?确认我是记者后,又传来指令:问清楚点,看是不是主任或其他领导,还是一般记者?
我火了,要求下车,不报警了.准备回去写报道算了......
长话短说,最后我请动了私家侦探,将流氓盯住后,再去找警察,将凶手抓获.
沧海笑 ()   发表于  2008-07-17 22:36:58  [回复]
原来是这样!
冤屈无数 ()   发表于  2008-07-15 22:38:44  [回复]
我被盗了五次,报案四次未破,一次未报,第四次是手机,我去报 案接受的还是个领导,我向他讲:贼偷走我的手机还疯狂地打电话,能不能破案?如果破不了我就去停机,不然手机没了还得交冤枉的电话费。领导说:如果盗贼用你的手机打电话就一定能抓住,机子追回还要他交全部话费,你停了机那就找不到线索了。听到他这一说我仿佛吃了一棵定心丸。他就派了一个干警去调通话单,话单很快调了出来,显示长话五次市内八次,领导说你回去两天内就会破案的。

  等到第三天还没信息我就去问,那领导说:贼跑了现在还没办法,等他回来再抓。这下我慌了,那这三天的话费就得我交,现在盗贼还狂打我的手机,我跑去赶快停机,打出话费480元,为贼人交了话费,狼狈地回了家.

第五次价值6000多元的数码相机被盗,老婆发疯似地催我去报 案,我没有去,因为他们在我心中已经死了。

几年前的一个夜晚12点,几个警 察没有亮什么证件搜查了我的房间,强制性的让我打开锁着的抽屉看我的随笔日记,还把我多年编辑真理的照片资料抖了个乱七八糟。最后拿走了我的一本笔记,一张数码卡,导致我关门停业三天,之后还给了我数码卡,笔记没有给,也没有什么理由说法。

这就是我前半生遇到的公 安,我沉默,你以为我怕你,因为我爱我的亲人!我恨你们这些法盲,咬牙切齿的恨!!!

老虎庙老师:想让您给我答复一点搜查方面的法规,对不起占用您时间。

老虎庙 回复 小老百姓 说:
既然您提出了这样严肃的问题对我,我不得不回一下,可是对我来说只是和您一样是一个受害者罢了,并非法律工作者。我怎么又能完美地回答于您呢?我只是想说,我们个人的一点损失实质上是因了一个国家肌体的腐烂而带来的麻烦,我们个人又有什么指望呢?我是一个悲观者也是无疑的。我只是期望我们以至几代人的醒悟,因此我只做记录,不指望去医治什么。我是观察者不是战士,遗憾我没有回答好您的问题,我自己都这样认为。
(2008-07-15 21:37:33)
小老百姓 ()   发表于  2008-07-15 21:01:41  [回复]
王安石变法时曾向智者问询:“您对我有什么期望?”
答:“愿相公无权。”
所谓“无权”,体现在一切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照章办事,使百姓感觉不到官权官威。
壁虎 ()   发表于  2008-07-15 19:06:13  [回复]
正义终将得到伸张,邪恶终会被打入地狱
cctv ()   发表于  2008-07-15 12:28:29  [回复]
这些丧心病狂的警察必将受到报应的!
nba ()   发表于  2008-07-15 12:0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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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00: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撞大运的访民生涯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4440607.html(图文)

2008-07-10
撞大运的访民生涯 - [上诉 法治 ]
  最近的热点话题想必大家心里有数,汶川地震、拍虎结案、瓮安民暴,加之最近发生的上海闸北血洗公安……一宗宗,一件件,层层蠊蠊,此起彼伏!一时间看也不出能够刹车的趋向。难道是问题都要扎了堆儿地来挤热闹吗?抑或不过一种巧合?费人思想。
  还有一种热点却不被大家发现,那就是“上 访”。
  这个圈子内的人最近很紧。里面包括“上 访”的和“截访”的(地方派人拦截上 访人谓之“截访”)。奥运在即,一般认为现在上 访,得不偿失,因为上头无暇顾及案件的处理。比如上头要求各地方必须派人长驻京城拦截访问者。地方上则认为此事麻缠,因此不论采取什么手段也要拦回上 访人员,否则上头问责下来就成灭顶之灾。显见的结论是——现在上 访犯傻不是!
  然也,上 访经济学里却不是这样写的。
  通常在正常时期(非奥运时),相关机构对待上 访人员是采取能推则推(推委),能踢则踢(踢皮球),能拖则拖(拖延不办)已是常态,因为在一个运行机制早已僵死,而在事件的处置过程里又往往人事纠葛,盘根错节,充斥着权贵利益至上的锈蚀环链上,多一事就几乎看不出任何的好处。关于这个事实,你只须去看看各个信访部门门前那常年人龙不断的情景就会相信。而这些上 访人员已经成为城市里的一道景致。难道真的以为这些人就是“钉子户”,是“刁民”,是“只知道保全自己私利的低素养人口”?我们不能否认这样的印象已经多少扎根在了人们的印象之中。而事实是怎样的呢?拿国家信访局的一位领导曾经说过的话来看,他承认:上 访群众提出的问题,80%以上都是合理的,其中80%以上的问题都是能解决的。这算是一句十分罕见的出自任上官员的良心话。的确,就我所接触过的“上 访专业户”们看,其实官司的输赢对他们来说已不过鸡肋一样,很多人仍然不遗余力,前赴后继地继续上 访的唯一理由竟只是为出一口恶气,他们几乎没有什么奢求,就只为讨个说法,是货真价实的为正义而战。
  拿田大妈来说,案件之案值不过191万,而她在漫漫八年上 访路上所花交通、食宿、办公、办案的各种费用却已超百万,其中甚至不乏被中介人一句允诺而诈取巨额的案中之案(西安莲糊区一民警就以协助田办案为由诈走15万元现金及部分监听用侦察设备,此人已被判15年)。而田大妈现在的处境是继续做下去呢,还是就此罢休?这放谁都是进退两难之事。田大妈就是这个“上 访”和被“截访”队伍里的典型代表之一。
  也曾有云似乎开,雾似乎散的时候,那就是前些年温 家宝签署的信访工作规定颁布前后,记得那些日子里,我认识的上 访人员奔走相告,欢呼雀跃,亦纷纷打点行装,重新递案,也就是那些时起,信访部门的工作作风的确有了革命性的转变,无论从设备、程序、接待各方面水平看,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道精神。并且凡案件必作答复已成定规。但是只在不久后,上 访人员发现几乎所有的案子被返回地方相关部门,而要求由地方部门按程序重新提交,似乎要实干了,似乎每案必办了,却又出了如此新死规,而那些案件恰往往正是地方上的软肋之处,于是,新一论的打压、截访和迫害打着“以人为本”的大旗迎风飞舞。
  回到文前话题,既然地方上如此怕被中央问责,那么在今天的特殊时期岂不更要加大截访力度吗?那么上 访者却又要顶风上诉岂不不识时务吗?在我对最近来京的上 访人员做以了解后,有了惊人发现,访民们一致认为:正因为奥运在即,中央对地方处理上 访事件的要求更为严厉。地方官员则纷纷派驻截访人员来京,死守前沿(收容站、拘留所等处)拼死相劝本地人员返乡。机会就此来了,那尽管更像是上 访人员的浪漫联想——地方截访人员会就此让步,多少有所松动,加之上 访者的寸土必争,兴许沉冤十年二十年的案子就此会有拨开云雾见太阳的机会呢!
  奥运安保今日(7月10日)起进入实战,各种禁规已为人们耳熟能详,却您不曾想到那些没有暂住证、没有准确目标、亦没有安定食宿环境的上 访人民们却忽然非减且增。为什么?当人民抱冤而走头无路的时候,“撞大运”岂不也是一策。

老虎庙 发布于 01:19 | 阅读全文 | 评论(10) | 引用(1) | 编辑
10条评论
蒋爱珍 老家在浙江绍兴的知青
白云深处人 ()   发表于  2008-07-10 22:00:34  [回复]
去年五一期间回老家的火车上碰到一***老太和一截访的便衣武警,挺有意思的!
老太说:我来北京天安门关你屁事;
便衣说:执行公务;
老太说:领导让你吃屎,你吃不?
便衣:无语;
老太说:狗娘养的,你还打老娘;
便衣:我没打;
老太说:我要上厕所,你跟去不?
便衣:你慢点,我在外边;
火车上俩人折腾了一整宿,整个车厢人都在听他们的对话,老太来北京好几趟了,都被这样截回了。
冷鹏 ()   发表于  2008-07-10 11:27:08  [回复]
七十年代末,新疆建设兵团一个叫蒋爱珍的,因为受诬陷得不到伸张,利用打靶机会杀死多人,没判死刑。

这是真的,茅于轼先生著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第26页里专门写了蒋爱珍枪击案,她真的没被判死刑。

如果扬佳被判死刑就是历史的倒退,关键是要坚决推翻害死警察和杨佳的制度!!!

今天谁为杨佳辩护???!!!
PIZ ()   发表于  2008-07-10 10:36:54  [回复]
没事干去给你母亲尸 检去,为啥要把善良可怜的孩子刀割三次,我捅 死你
扶卧掌 ()   发表于  2008-07-10 09:45:39  [回复]
没事干去给你母亲尸 检去,为啥要把善良可怜的孩子刀割三次,我捅 死你
扶卧掌 ()   发表于  2008-07-10 09:45:14  [回复]
法医专家详解瓮安事件当事女中学生第三次尸检结果系溺水死亡
============================
早就知道是这结果!一群猪日的还放这狗 屁恶心不恶心!
扶卧掌 ()   发表于  2008-07-10 08:52:17  [回复]
几个月前在搜狐博客上看到一段录像——英国电视台拍摄的以“拆迁***”为主题,访民们把外国记者当成“救星”,好多人追着给小轿车中的外国记者塞***材料。其中一位访民甚至下跪。
诚然,中国的问题只能中国人自己解决,可实际上好多涉及基层政府的问题别说解决,连爆光都不可能,诚如老虎所言:只是为了出一口气。所以就出现了追着外国人递材料的尴尬和心酸场面。
壁虎 ()   发表于  2008-07-10 08:38:45  [回复]
看其文,事态并未炎凉;
观其景,撞运指日可待。

读老虎庙的文章,犹如酷暑烈日下暴饮一通冰镇凉水,过瘾.

我正参加奥林匹克工程施工,在退场前愿的登门学习并交流
联系:15001168757
打开天窗说亮话 ()   发表于  2008-07-10 08:30:30  [回复]
下文中的***均为“上 访”
nober ()   发表于  2008-07-10 07:22:31  [回复]
***者必有其“冤枉”的地方!之所以这样,我们个别政府官员难辞其咎!国家应出台法律——若最终***者确属“冤案”,***者一路走过部门的负责人、接待者一律开除公职,这样估计都会认真对待***了!
nober ()   发表于  2008-07-10 07:21: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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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00: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面对以命赴死的女人时…… - [

http://24hour.blogbus.com/logs/24109242.html(图片点此链接)

2008-07-04
当我面对以命赴死的女人时…… - [民生 法律 法制 ]
  在我案头最近又多了几份“卷宗”——《酷刑下人间奇冤》(关于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暴露出的公安司法酷刑内幕);《一个坚强的弱者》(福建“上 访乞丐”魏香平19年来因土地而进行着痛苦、执着的上 访抗争……)。亦有相关报刊资料:《了望东方周刊》2008年第16期专稿、《亚洲周刊》2005年1月23日稿、《中国青年报》2005年5月31日稿等等报刊均关注上述两案的资料……
  还记得那天,两案当事人来我居所,将这些资料汇集一一放在我的桌面上时,我被那两本厚达各200多页的文字东西震撼了!有什么事情何以需要做如许巨大案头?有什么不能说清的矛盾需要花费如许连篇累牍?
  当坐于我面前的两位瘦弱的南国女子对我一一罗列她们的冤案之时,当我看着她们那还算平静的脸上也还能偶而露出些常人的笑容之时。我忽然发现从她们盛装资料的包包里滚落而出的是一大瓶安眠药,我便严厉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对面的女子却对我的问话莞而一笑,“这个已经很平常了,我们家族已经为此奔命十数载,至今仍不见平冤,我的死,不过只是我这小民百姓的一种表达方式罢了,生不如死,死又何惧?”另一女子就此事在一旁告诉我“她已经在天安门前当众服药自杀过一回,没有想到她今天又随身携带着那药!”我说:“你是无论如何不能做这样傻事的,不是尚有良知的记者已经对此有过说法吗?不是刘晓源律师也已经对你们的案子当前发展状况做过深入浅出的分析,为你们指出了案件其性质的根本性转变可能吗?你们怎可临到头了一走了之呢?这样你对得起自己十多年来为此天南海北地奔波的辛劳吗?对得起你们那些还在家中苦苦等待结论的亲人吗?”
  之前我们在鸟巢旁的八先生涮肉馆里进餐,我亦邀刘晓源律师在座,刘律师曾为某站无端删帖而提起诉讼,为此红极大江南北。我叫他来是为助我一臂,算做法律援助。后来我就为刘律一句精辟总结所感同——你注意到没有,这些上 访人员已经为案件跑到多少有了点神经质状态。我听后连连点头:岂止是神经质,这简直是对人性尊严的杀戮啊!
  很巧,当晚我接一电话,某刊物编辑正在做关于“截访成本”话题的专稿,主题直指上 访人员的起诉成本与地方政府百般截流上 访人员所花费之成本。这倒是提醒了我:目下,在中国的国土上苦命奔波,上下求索之人民大众该是多么巨大的一个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呢。
  田宝兰(陕西西安)——64岁,退休军医,因办餐馆曾红极一时,财产积累百万。后被盗191万,案件一度轰动国内,亦有公安大学测谎专家第一人亲往“滴血验证”……不日便宣告破案,并通知其田往分局听候案件侦办过程。却一夜间又被公安告知“谁说案破了?不要胡搅蛮缠!”就此,田老走上了十年上 访漫漫长路,以至于非常生活状态下,田老其人业已练就非凡侦察与反侦察技巧,随身亦装备微型相机、录音笔、无线上网笔记本……源其后幕却只因当事嫌疑人有一姨夫时任省公安厅厅长。如今十年过去,当年办案人员升迁、调动、离退以至死亡早已达多人,后任者虽轮番接手,案件结论却迟迟不果。如今的田老依然奔波在漫漫上 访路上,几近绝望……[详细]。
  吴昌龙(福建福清)——入监时28岁。死缓两年囚犯,后被家属质疑逼供信而改重新审理。却一审达七年之久。办案当事者此间已有调动离任者;更有时任公安局长,兼此案专案组组长的林孜竟然因自己涉黑而被重判。福清市及福建省上下牵扯此案方方面面人数达上百,并此间遭国内外舆论质疑声不断,以至原驻日大使王毅也对此事表示关注(因嫌疑人为旅日华侨家属)……此刻,就坐在我眼前的这个欲死不能,七年来为沉冤死命的弟弟而天下奔走的柔弱女子正是死缓囚犯吴昌龙胞姐吴华英。吴华英对我讲述了案发当天情形——自轰动全国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后,本与事件毫无关联的弟弟吴昌龙正待两个月后结婚,却忽一日被福清市公安秘密拘捕,并在严刑拷打下逼使其承认为爆炸案主谋之一。而就在吴忍受不了严刑而稍有松动之时,公安方却已迫不及待利用所掌握媒体舆论工具向全社会发布“案件告破”新闻,弹冠相庆,紧忙邀功。而吴华英之弟却从此深陷大狱达七年之久,至今不得洗冤。更其悲惨的是:原定于十月一日与吴昌龙完婚的未婚妻见事件解决无望,在吴的家人劝说下含泪离华,去了英国定居,从此发誓不再归国。而当年事发时才28岁的风华青年吴昌龙如今仍在大狱里蒙不白之冤七年,业已三十有五……[详细见百度快照版]
  田老和吴华英只是我们社会中极其少数的两位典型,而其牵扯出的家族不幸却是成百数千之人。再想想曾经著名于世界的北京上 访村的事迹,那里就绝不是一个两个的大小,而是成百上千的又带起的成百万上亿万的中国百姓家庭的幸福利害。而这样的上 访成本若是真按那家刊物编辑的专题做出来看,那将是何等一个蔚为壮观呀!
  因此,我就我所知晓资讯捷足先登,拉出一个“中国上 访成本之据”的框架来供大家思想——
  一、上 访人在外生活之核算(含房租、水电、伙食、医病费用)
  二、上 访交通之核算(含原居地及外居地、飞机、航船、火车、汽车、出租车、城市公交等)
  三、上 访所花费办公费用核算(打字、复印、文件制作、设备添置如录音笔、计算机、照相机等)
  四、公关交谊费用核算(律师费、给予中介人好处费、请客、送礼等)
  五、遭厚黑暗算之成本核算(多数上 访人员均遭允诺办案中介者之诈骗,花费最高据我所知有达15万之巨)
  六、本项最大为“误工费用”(上 访者须长年奔波,多数已因此失业,生活来源仅靠家族他人支撑)
  (以上框架尚不包括地方各诸侯国用于拦截去北京上 访人员之办公费用,此项费用为国家钱财,且第一次听说被术语化为“截访成本”并且已有专家正在做该方面学术研究,不久可望出具成果。)

  结束之际,我不得不声明一个题外话:在中国连“上 访”都已成敏感字词,迫使本人不得已全文凡出现“上 访”二字均以两字之间以加空格处理,并非本人粗心所致。见谅!



老虎庙 发布于 15:54 | 阅读全文 | 评论(8) | 引用(2) | 编辑
8条评论
一、上 访人在外生活之核算(含房租、水电、伙食、医病费用)
  二、上 访交通之核算(含原居地及外居地、飞机、航船、火车、汽车、出租车、城市公交等)
  三、上 访所花费办公费用核算(打字、复印、文件制作、设备添置如录音笔、计算机、照相机等)
  四、公关交谊费用核算(律师费、给予中介人好处费、请客、送礼等)
  五、遭厚黑暗算之成本核算(多数上 访人员均遭允诺办案中介者之诈骗,花费最高据我所知有达15万之巨)


据说,北 京的经济增长点中有一部分就是由此拉动的.
chi (http://cbnn)   发表于  2008-07-16 08:06:00  [回复]
xdbdfhndfj
vbhm (http://vfngjmfmfg)   发表于  2008-07-16 08:02:31  [回复]
现在,中国网络上的禁用词汇越来越多,估计用不了多久,政府就要开始没收键盘了,省得大家牢骚不断,稳定压倒一切嘛!
gjqe ()   发表于  2008-07-14 20:22:25  [回复]
Hello !
I'm really sorry to contact you like that, but I've just read an article about you in the French newspaper Libération, and I'd love to interview you for my blog...

Hope you'll receive my message.

Have a good day,

L.
Laurent (http://citizenL.hors-sujet.com)   发表于  2008-07-08 22:33:18  [回复]
此类问题我亦常闻,最终大致结果都是一样:问题解决不了,当地政府派人领回家!
NOBER ()   发表于  2008-07-05 14:37:12  [回复]
去上 访,还不如找黑社会
心虚到了这中成度***
gare ()   发表于  2008-07-04 23:59:07  [回复]
去***,还不如找黑社会
gare ()   发表于  2008-07-04 23:54:50  [回复]
别忘了还有<信访法>这一中国特色的恶法.
joe ()   发表于  2008-07-04 20:4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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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1 0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被扣五昼夜

    我叫吴华英,是2001年“624 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涉案者之一吴昌龙的姐姐。七年来,为了寻求法律的公正,替蒙冤系狱的弟弟申冤,我四处颠簸,多方申诉。但至今一无所获。
弟弟怨系狱中七年多,虽然警方以严刑逼供的口供定案,但毕竟警方编制出的口供,谬误百出,前后矛盾。一审判决上诉后,福建省高院面对漏洞百出的侦查案卷,无法判决。又迫于压力,无法直接翻案,只能拖延不绝,只是把受冤屈的人,一直违法地超期羁押,既不审判,也不放人。
亲人冤系狱中七年多,一家人正常生活全被打乱,苦不堪言。我只好上下奔波,不断上访。上访变成了七年来我的生活的主要内容,但上访又解决了什么问题呢?


2008
620日,我登上北上的列车,再次到北京上访。期待人文奥运能给我带来好运,让无罪的人早日脱离苦海。殊不料,728日,我在北京全国人大登记上访时,全国人大接访办居然设下圈套,在我办理登记后,将我扣下,送到国家信访局的久敬庄,然后转福建省驻京办,再由福清当地政府押解返闽,期间没有人身自由,这跟绑架有何区别?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8
728日早上7点,我接到老杨律师的电话,说他已在国办信访局门口等我了。鉴于住处到那边有2小时的车程,我建议老杨先到国办窗口排队、领表、填表,再到四号窗口边排队边等我。

   老杨是福州人,是一名律师,他受到侵害,却不能通过正常的司法诉讼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也加入了“上访大军”。


9
30分,北京永定门西街甲1号国办信访局外沿大街外一溜过去,有好几百米,站满了来自各个省份的截访人员(看到本省的访民步入人大、国办接待室大门,他们就派人到久敬庄候着接人),上访者已经廖廖无几。

   我一边走一边思忖,跟记者约好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为何不趁这半小时的空档,到人大领表登记,再到相邻的国办信访局和老杨见面?

     当时,我就不暇思索,迈进全国人大的门口。安全检时,连指甲剪都被扣留。其实已被没收。

     当我顺利领了表,正在填表时,旁边有保安催促我不要写得太多,只要把身份证填好就行了……正纳闷中,老杨来电说:这次很顺利,国办人员很认真作了登记并接待我,现我已被他们扣留,暂时不让走了。

     此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进入了圈套,想撤走,却来不及了。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交表和登记身份证等。然后,我就被保安安排接待大厅一侧座椅上,这一个区域还专门用绳子围着,按顺序坐等警车押送。

     对此非法遭遇,我向工作人员抗议:我依法到代表人民意志的全国人大信访部门走访,何罪之有?你们竟将我“监禁”在这里,到底想干什么?
    一男工作人员马上说:你不要说得这么难听,我们怎么“监禁”你了?只是让你等一会儿。你叫什么叫!你再怎么叫,结果也是一样的。我于是用手机向外面的人诉说这种于法无据的尬尴遭遇。这时,旁边一女工作人员接口说:为了奥运,你们必须离开北京,这是规定。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大厅里所有访民都被押上警车。有二三十人的样子。
我问身边的警察,我们在人大上访,又犯了什么法?为何要用警车押送?要送我们到哪儿去?
    那警察说,这本来就不属于警察管的事,可上命难违啊。途中,警察问我为什么事来着?我拿出新华社主管的《了望东方周刊》第16期刊登的《“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报道给他看。


警车把我们送到位于丰台区国家信访局的久敬庄救济处。过安检时,我带的相机又被扣下了。我们被工作人员带到各省访民的安置室。在福建省安置室里,我见到老杨。约有200平方的大厅里,坐着二三十个福建的访民。这里是冤的海洋。
     一会儿,福建省来了人,说是代表福建政府,要我们交给他们相关的申诉材料,以便向省公安厅上报。他们所持的身份证件,是省公安厅治安科干警在摸底布署处理意见。
看着访民们一个个被接走,最后,只剩下我和石狮拆迁受侵害案的吴先生,还有一个莆田人,案发地湖北省(因为两地政府都不要)。
快下班时,福清市政府来人,将我接到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桦皮厂胡同10号,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北京招待所里,监居了四天三夜。享受着访民有“保镖”的待遇,管吃管住管行路。
监视我的人,是北京马家楼的工作人员(东北退伍兵)。他对我说,福清的访民待遇还不错,住在一夜四百元左右的房间,吃饭还要陪同。别的地方,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一般住在地下室,吃着碗面和盒饭。你很不同,昨天局长还特别交待,要好好招待你。
我想,局长的特别交待,无非是因我有许多人在关注。不管“保镖”的话真假与否?对于失去人身自由的我,再好的“招待”,又有什么用?
这时,母亲来电告知,中午有福清市东张镇政府来人,找到到清展小区,以了解案件为由,建议母亲让我把户口迁到福清城关住宅区来。
29日晚饭后,我向当地政府相关人员要求给个说法。他们表示为难。来接我的人,是我户口所在地的东张镇张书记和案发地福清市政府金敦社区薛主任二人。因凤凰台风肆虐,被滞留在长乐国际机场。
他们对我说,出来久了,你应该也想回家了……。我告诉他们想到新开辟的三个公园示威游行点去示威,他们用狐疑的眼神看着我说,你还想去游行示威?在你未进公园人早被带走了。
驻京人员说:这天下午,省信访局一干部,还一再催问你返闽与否?其实我们也着急呀。昨天就 “福清纪委爆炸案”存在的问题,我们也请教了一个持中立观点人士谈谈对此案的看法,他说陈科云家人在北京请了大律师,陈科云正在翻案。经理陈科云若没事了,那就更不关你司机弟弟的事了,你也就省了律师费。如今,这案子卡在赔偿的问题上。
我们只要求按程序办案,还原事实真相,还我们清白。生命和自由高于一切。何况国家赔偿又不是个人掏腰包,还不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想当年“侦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时,是那样兴师动众,雷厉风行!这几年为了掩盖冤案真相,又花了多少冤枉钱!谁心疼过?谁把纳税人的钱当回事了?
    官方认为案子若翻了,国家赔偿是少不了的。最难在责任追究上。谁制造了大假案?为什么要这样做?来自死者家属的压力也很大,所以解决这个案子难度很大。
这是什么逻辑?冤有头,债有主。这起爆炸案,又不是陈科云和吴昌龙等人干的,关我们什么事?若真是他们干的,他们还有命在?恐怕坟头上的草木都成丛林了!作为死者家属,明智的话,应该要催促并配合警方把藏匿在背后的真凶早日抓获归案,才能告慰亡灵。而不是冤枉无辜的人……
回想自己几年来的上访历程,屡访屡拘,往事历历在目,一夜无眠。
第二天早上,我向驻京办福清办事处提出,希望其向省信访局转达我想跟福建省法院马院长对话的愿望。我想,我的要求应当不算苛刻。为示亲民,院长亲自与访民同机返闽。作为福建省首席大法官,作为压案不决的福建省法院,面对如此严重非法超期羁押和严重超期限审判的“福清纪委爆炸案”,面对蒙冤深深的亲属,来向院长讨一个七年未决的冤案的说法,在这个口口声声说是以人为本的“法治”国家里,应该一点也不为过。我想以此诉求来见证724日颁布《新信访条例》是否畅通?是否在福建省得到贯彻执行?
驻京人员表示,他们会向福建省信访局传话。至于结果如何,有待答复再转告。还说定好下午的机票,要送我返闽。
午时3点,驻京办人员对于早上我提出的要求,表示为难。说自己位卑言轻,已向福州信访局转达了你的诉求,但福州信访局只说这个名字熟悉,具体案情不清楚……几年来我给福州信访局投送的信访资料,他们到底有没有去看?
驻京人员还给我忠告:你若和接你的人僵持不回,事情也不会得到改变。给人难堪,也与已不便嘛。你自己考虑吧。
4点许,来了3个人。福清治安干警陈小林科长,福清市东张镇张书记,福清市政府金敦社区薛主任。他们一过来,就说已经定好了明天(31日)晚上5点半返闽的火车票。陈科长还不失时机讯问我:来京上访多久了?住在那儿?福清有多少访民在北京上访?魏英现在哪儿·······
上访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我没有义务告诉你。陈最后表示,自己也是没办法,要向领导反映和备案。
在这期间,我追问他们,驻京办不是说已经买好了机票嘛?
接我的人说,福清市政府有规定,访民不可以享受坐飞机的待遇。若是没坐过飞机的访民,为了过把坐飞机的瘾,都跑到北京上访,福清则大乱。我们不敢破这个例,会挨批的。
这一席话,把福清政府的阴暗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他们拿着纳税人的钱,冠冕堂皇地坐飞机,逛故宫,住宾馆(他们住的房间比软禁我那一间豪华)。然后押着访民,营造出虚假的节约气氛,为领导的政绩铺路。却认为访民都是吃饱了撑着一心要占政府的便宜,上访是种享受吗?
731下午,我、张书记、薛主任一同坐上南下列车,于811310分抵达福州。
在列车进入福建境内后,张书记频繁地用电话做着种种部署。1420分,到火车站接我们的专车,把我们送到东张镇政府二楼会议厅。
不一会儿,林所长和林警员到达,要我配合作笔录。我拒绝了。上访诉冤,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自由,你们没权干涉。你们若为了讨好领导,没有原则,执意相逼,我只能用沉默来抗议你们的违法行为……
当我向林所长索要这5天来,失去人身自由的监居法律文书时,所长没有正面回答。马上走出会议厅,说张书记会向上汇报。留下民警小林监看。期间,我上二趟洗手间,民警都寸步不离地紧跟着我,守在门口,把我当犯人看待。

16
点,我向林所长要说法,是解除拘押?还是继续“监居”下去?家里还有很多事等着我回去处理呢?
林所长解释说,上命难违,你的去留,我作不了主。
我问所长是什么领导要留我?
林所长说至于是什么领导,无可奉告。若不作笔录,只能一直耗下去。我也想早点走,今晚还有一个同学会等我参加呢。你这么的不配合,恐怕我也去不成了。
18点,我一再催促,书记和所长让我再等等。说福清公安局分管治安的李局长要亲自过来,讯问我去北京上访的内容。
19点,亲友们来了,声援的电话也频频不断。亲友们七嘴八舌,痛斥政府官员为非作歹,指责不依法办事……
1945分,我对一直躲在楼下的书记和所长说:李局长若在830分之前还不来,我就走人。你们要继续扣留我,对不起,请出示法律文书。所长爽快地答应了。
2030,李局长终于到了。亲友们被隔离到隔壁间。四个人对付我一人。我依法向李局长索看工作证件。书记、所长等人认为,我这是大题小作,说警服和警号就可以了,还要出示证件?
看完李局长的证件后,我在李局长的对面坐下。李局长说我和别的上访者不一样,是上了档次的访民。思维也与别人不同,到了北京十几次,都没接到我,还跟手下人说我会自己回来的。要不是这次奥运会,还是接不到我。今天只是要求我把上访过程作个笔录,比如我到了哪些部门投递了什么材料•••••••········
上访是公民的权利,法律没有规定开奥运会就不能上访。李局长,你为何不问问我到北京上访的原因?你为何不从源头查起?是你们福清公安局刑讯逼供,制造了这起泯灭人性的大冤案,你为什么不去查公安刑讯逼供的问题?你为什么不去查是谁在制造冤假错案?却反过来打压蒙冤的老百姓?如果这件事摊到在座任何一位的身上,你们会怎么做?还会象今天这样逼问北京访程吗?局长说,公安部有文件规定,上访者必须交待清楚上访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问题。我要求出示该文件,局长却以“内部文件”为由拒绝。
我说在福清,老百姓是不是没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局长等无言。
李局长怔了一会儿后,就把话岔开,问我有几个兄弟姐妹,是不是还有个姐姐在国外(事后我看到网友们的博文里有一张王毅大使和我家人合影的照片。原来他们时刻也在关注网络的动向,怪不得监视我的马家楼保安说“局长特别交待,要好好招待我”,原来是另有深意)。
我说家父有兄弟七、八个,我的兄弟姐妹几十个,遍布世界各地。至于姐姐是否在国外,都在你们掌握下,何必明知故问。
李局长问我什么时候再出国门?
我说出入自由,这是每个守法公民的权利。
李局长:只要是华人,就要拥护奥运会。希望北京奥运会期间,你不要再去上访。
你开你的奥运会,我申我的冤。申冤与奥运有什么矛盾?这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去那儿是我的自由。李局长,请你就别转换话题,现在很迟了,我们家人也要回去休息,没别的事,我们要回家了。不要一再劝留,你们领导若认为我不可以走,权力可以压倒一切,那好呀,来个痛快,开个拘留证,我也好早点到拘留所休息去。说句心里话,我还巴不得有人恃权这么做,待到10天、15天后,我就拿着拘留证,到北京参加奥运会去。
我向局长提出抗议,这次书记和主任两个男的押我回来,属违法的。因我是女同志,依法应在女同志的陪同才是合法的。对此,李局长沉默,没有回应我。
2110分,林所长让警车送我们回到了清展花园。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我的朋友报个平安。
在我被扣押在镇政府期间,书记和所长一再问我住在哪儿?我坦言,没事就住在福清。到省城上访,就住在福州。到北京上访,就住在北京。正是因为司法腐败,让我偏离了正常的生活轨道,成了四处飘零的人,我到处都是家……
他们一再要求我把户口迁到福清父母的居住地。原来根据属地负担规定,这次押我返闽的所有费用,都是东张镇政府埋单。据保守估算,仅这几天的各项费用,应有一万多元。当然,在北京41天的上访历程,我也花费了三五千元,在信访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不访又不行的司法无语境中,我们在诉求中还要跋涉多久,才能到达正义的彼岸?
11点,我接到同样冤系狱中前夫的姐姐电话,她告诉我说,当地派出所和书记连夜到她家里一再诱供,要她说我这一段时间都是住在前夫那套房子中……杜的姐姐于是跟他们说,自打他们离婚后,吴华英就不在这儿住。邻居们还用生命向所长起誓道:这话很离谱,他们离婚之后,这么大冤案又摊到杜捷生的头上,仇结得更深,怎么可能住在这儿?我们从未见到离婚后的吴华英回来住过……
原来,他们还不死心,试图制造谣言,以便栽赃说杜捷生和吴华英是假离婚。
他们愚蠢地认为,只要假离婚成立,对爆炸罪名的怀疑就可以减轻,他们就可以继续把这个案按他们的套路办下去。如此混帐逻辑,实在让人愤怒!
在这些岁月里,我衷心感谢我主给予我精神抚慰、灵魂启迪!更衷心感谢关注此案件社会贤达!祝好人一生平安!
                                 2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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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20 08: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返闽再遭监控
   七年未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之一吴华英,于奥运前夕进京上访42天被福建省政府押回返闽后,一直处在被“监控”的范围下。三天两头,总有公安人员,派出所干警打来电话或上门查看我的去向,我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只因亲人蒙冤事多方奔走呼告,至今无果,走访过程,屡遭抓押。有关部门为何不拿出勇气来纠错,却一味打压正义的发声,让矛盾扩大。如此执法,社会怎能和谐稳定。

    昨晚五点,应表姐之约到其位于福清市溪头工业区的厂内帮忙拔花生,走出家门顺拎了一袋衣物,好换洗。谁知小区线民却以为我又到北京上访,马上向派出所通报我不在清展小区的消息。
今早7点半,父亲打来电话急促催我回家,福清市音西派出所林警官又上门催问我的去向。善良胆小的父亲把我的去向告知,林警官说还要到表姐厂区找母亲谈谈。

    果然,中午11点,管辖该区域的阳下派出所来到表姐厂区讯问负责人:接到音西派出所的通知,访民吴华英到你厂来,我对你的工厂作了详细的了解,包括你开的车牌号,联系方式等等•••••••。现上门通知你,吴华英只能呆在她的住宅清展花园小区里,出去要向音西派出所告知去向。她的住处已有七、八个专人看守,她的去向以及通话内容都在我们掌控之中。负责人回应派出所道:这么说,吴华英已有没了人身自由?该人说,我也没办法,奉命行事,上头有交待,若她来你厂区,请配合马上通知我·········

    阳下派出所警官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没有,他凭什么理由让我只能呆在清展花园,不能外出,我又不犯法,奥运前进京诉求,也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我的权利,我何罪之有。即使要对我进行“监视居住”,也要说明理由,开出法律文书,告知我因何事被派出所“监视居住”。

   直到下午5点35分,阳下派出所还打电话到我到过的厂区说,吴华英不在清展花园小区,她到底去了哪里?

   忆往昔,不堪回首。

七年前,我弟弟吴昌龙“失踪”,他们这股“热情劲”都到哪儿去?
想当年,事关百姓生命,不足挂齿,置之不理。
现如今,事关领导问责,鞍前马后,穷追不舍。
   
   我所努力的只想为蒙冤亲人讨一个说法,让身陷囹圄的无辜者早日澄清冤情,还其自由之身,清白之誉,何罪之有,犯得着劳福清市有关方派那么多人把守看管,企图将我“监视居住”在清展花园之内,这一切行为都是违法的。他们的行为也是在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不务正业,反事正办,正事反办。这难道不是声称依法治省福建法治的悲哀吗?是福建有冤待申访民的不幸,更在为福建形象抹黑。
                                               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亲属
                                                             之一吴华英
                                                                   2008年8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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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20: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为什么阻力重重,至今未能平反?因为如果一旦平反,一批人都要被追究,其中,一些人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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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8: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一个让所有人充满疑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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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20: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福建司法环境是多么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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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20: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清纪委爆炸案:一个让所有人充满疑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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