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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当局在太伏中学赵鑫死亡案中涉嫌伪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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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00: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诚毅 于 2017-4-11 17:11 编辑

原标题:何绍明在泸县太伏中学赵鑫死亡案中涉嫌伪造证据






alexhy 于 2017/4/10

    本人向中纪委和四川纪委同时举报何绍明调查组在泸县太伏中学生赵鑫死亡案件调查中涉嫌伪造证据将他杀定性为自杀的公开信:

    1.死者赵鑫发现尸体的现场位置是不可能从505室窗口坠落到达,中间还隔着一个三楼的平台,看附件示意图;

    2.505室的窗台桌面在警方调查取证前很脏,见华西都市报的照片,而在之后的警方调查报告中,桌面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只留下了一个所谓的脚印,看附件照片;

    3.505外面窗台的灰尘上留下的疑似抓痕,如果是赵鑫所留,那么赵鑫手上应该会很脏,而赵鑫尸体的手指是干干净净的;

    4.赵鑫发现尸体的位置,和窗台的水平距离有5米,垂直方向上还隔着三楼平台,如果赵鑫失足坠落,是不可能落到路面的位置,只可能掉落到三楼的平台上,而警方调查结果说三楼平台上外测有一个拖鞋脚印,脚尖朝外,那赵鑫下落轨迹就必须是个抛物线,这样和窗台上的抓痕就矛盾,无法手抓情况下空中转身180度并向外飞跃,单脚落地到平台边缘,再往外跳3米,落地后把自己的拖鞋扔到两个地方再死,这些都是不合常理的;

    5.警方调查报告里的躺在地面的人跟14岁的死者赵鑫身体和头部侧面完全不像,脸部故意被打码,疑似事后找的社会人员摆拍,为了伪造死者当场口吐鲜血的目的。

    6.死者赵鑫全身手脚骨折,却没有血肿,而唯独头部后脑有血肿,说明头部和四肢的受伤时间一个是死前,一个是死后,解剖报告里故意隐瞒了头部后脑的伤,在家属到殡仪馆里查看尸体时,家属都注意到了赵鑫后脑的伤,有录像为证,youtube网站上搜太伏可查看;

    7.尸体发现的地方存在至少一个摄像头,见附件照片,据知情者说还有3个,据说在案发后被警方拆除,而且案件调查报告里对该处监控摄像头只字未提,有很大的掩盖证据的嫌疑;

    综上以上各点矛盾,以何绍明为首的调查组,存在重大的伪造赵鑫死亡结论的嫌疑,请四川纪委和中纪委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还人民一个公道。

    另外本人认为,死者的第一被杀现场不是尸体被发现的地方,而是另有地方,死者被打死后,被凶手搬运到505室窗口下,按道理应该摆到三楼平台才符合坠楼的位置,但是凶手无法到达三楼平台,因此只能摆放在路上,还愚蠢的将两只拖鞋丢到两边,露出更大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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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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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1 17: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相信兲朝官方的说法,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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