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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6.28”本是“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
作者:林云海
6月21日晚,王娇娇打电话给李淑芬。
王娇娇:喂,淑芬是吧,夜深人静,该是时候出来跳河自杀了。
李淑芬:好的,谢谢。
6月21日晚11点,王娇娇打电话给李淑芬的哥哥。
王娇娇:喂,淑芬她哥是吧,我们已经让淑芬成功跳河自杀,尸体在河里,你们来收货吧。
李淑芬的哥哥:好的,谢谢。
西门河河边,李淑芬的叔叔把李淑芬的尸体捞上来了。
李淑芬的家人:跳河自杀的尸体不该是这样的,我们要求退货返工。
尸检员:尸体是地道的跳河自杀,质量并无问题。
李淑芬的家人:我们要请别的公正的尸检单位验尸。
殡仪馆:得了,你们不过是中转商,我们都没意见,你们啰唆什么,快交货给我们吧,阎王爷催我们要货呢!
李淑芬的家人:不行,质量不过关,我们绝不放行,我们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自己的良知!
殡仪馆:真是榆木脑袋不开窍,什么是质量,客户的态度就是质量,我们作为最终客户都满意了,你们作为中转商还说什么质量不过关?
……
事情的真相就是这样,本是“一起单纯的民事案件”,但是由于“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硬是“酿成一起严重的打、砸、抢、烧群体性事件”,造成的损失极其严重,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自512大地震以来,近十万菩萨一起佑护的大好局面就这么被破坏了,真是令人痛心疾首啊!
2008年7月2日
相关链接:
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瓮安6.28事件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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