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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就有前辈禁告过俺们:“把沦为亡国奴的悲惨告诉人们很好,但可千万别得出结论,不如做自己人的奴隶吧”。这是针对几十年前的自干五发出的感慨。没想到几十年过去了,这个禁告却并未过时。那自然是因为太阳底下无新事,新时代的自干五又萧规曹随的捡起了他们前辈的老套路,以宣扬外敌的危险来掩盖主人的暴虐了。
是的,在自干五声情并茂、涕泪横流的诉说下,俺也曾万分庆幸自己没有沦为水深火热的亡国奴。而是十分自豪的成为了一名国家主人翁。
可让俺十分不解的是,当俺这个国家主人翁,想对据自干五说是属于俺的国家提出一点建议和意见时,却立刻被自干五安上一堆十分恐怖的诸如“山巅”、“卖国”、“汉奸”、“受海外反动势力指使”之类的罪名。大有将俺打翻在地,在踏上一万只脚,让俺永不翻身的趋势。
于是,接受了教训的俺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俺的确不适亡国奴,但俺是家奴。是没有亡国的奴隶。俺只有服从指挥的责任,没有自由发声的权利。
家奴与亡国奴是有区别的。拿香港那些亡国奴与俺这家奴对比来看。香港的亡国奴有公费医疗,俺没有;亡国奴有公费教育,俺没有;亡国奴有公平的司法环境,俺却一见警察,立刻肝颤,不知是否会沦为刑讯逼供的目标;亡国奴遇到不公可向自由媒体倾诉,甚至可以自己办一家媒体来影响舆论,而俺遇到不平无人理睬,如果妄图自办媒体的话,呵呵,那可就是“山巅”甚至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啥啥啥”等专政对象了。有此可见,家奴是比亡国奴更低级的存在。
其实就连最不想当亡国奴的自干五一族,在反了点事的时候,在可能的情况下,也会十分明智地更愿意选择与他们最最痛恨的亡国奴兼汉奸,就是香港皇家警察打交道。而不是去与他们最尊敬的大陆公安,这群人民公仆交往。
在这种状态下,就不难理解那么多人,用脚投票,也要投奔香港,主动的去当亡国奴的大逃港现象了。说道这里俺也有油然而生了一种想当亡国奴的冲动了也。
自干五,在你们证明家奴比亡国奴更值得自豪前,在你们证明自己人做奴隶主,比外人做主更宽容前,请永远不要对俺宣扬外人就是所谓反华势力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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