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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男人的性与爱 如何认识界和定“性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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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论是古代的或现代的任何社会,都有两种密切相联的主要成分:一是经济制度,一是家庭制度。目前,存在着两种有影响的思想学派,一种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源于经济的,另一种则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源于性或家庭的。

  我不想把经济或性确认为首要因素,因为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经济的主要责任是获得食物,但在那些仅为了个人利益而获取食物的人,食物的需要是微乎其微的,食物的需要是由于家庭的缘故。

  社会的性道德将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法律体现的积极的制度,例如一些国家的一夫一妻制和一些国家的一夫多妻制。在下一个阶段,法律没有干涉的权利,值得重视的是舆论。最后一个阶段只注重个人的选择,不管是在理论上抑或实际中。

  在一个医学发达从而死亡率很低的地方,和在一个瘟疫猖獗以至大多数居民在成年之前就夭折的地区,答案也是不同的。当我们的知识日渐丰富时,我们也许可以说,在一种气候中最高尚的性道德和另一种气候中最高尚的性道德是不同的,而由于饮食的不同,性道德也是不同的。

  性道德的影响多种多样,—个男人的、夫妻的、家庭的、民族的和国际的。在某些方面,性道德的影响可能是好的,但在其它方面却可能是坏的。当我们研究某个特定的制度时,我们必须首先考虑以上各种影响,然后才可以对这种制度做出评价。首先研究一下纯粹属于个人影响的:这种影响是基于心理分析的。

  这里要注意的不仅是一个人成年时由法律而定的行为上的影响,而且我们也要注意到一个男人壮年时所具有的那种服从法律的传统教育。我们知道,古时禁忌的影响是奇特而直接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显然要比另一些更有价值。

  有许多人认为,如果性关系的主要成分是心理的,而不是纯粹生理的,这样性关系会更完美些。诗人所传授于受过教育的男女的一般意识是,如果进入性关系的人格外多,爱情的价值就会增长。那些诗人又教许多人根据爱的强烈程度来判断爱的价值,不过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有许多男人认为,爱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没有特别原因,多妻制并非是理想的制度。对此,我们既要考虑婚姻,也要考虑婚姻以外的各种关系,因为无论实行何种婚姻制度,婚姻以外的各种关系也将随着婚姻制度的不同而不同。

  对于家庭问题,不同时代与地域,存在不同种类的家庭组织,但是父权家庭却要比其它种类的家庭更为重要,一夫一妻的父权家庭已经逐渐超过一夫多妻的父权家庭。自基督教产生以前,西方文化中性道德的主要动机,就是要达到这种女性道德的程度,没有这种道德,那父权家庭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将无法确定。

  基督教对于男性道德的贡献,在心理方面是源于禁欲主义的。最近,这种动机更是由于女性的嫉妒而越发增强。女性的嫉妒在妇女解放运动中是很有势力的。然而,这后一个动机是暂时的,因为即使从表面上看,我们也可以断定,妇女想要的是一个能给予两性自由的制度,而不是一个让女性去束缚男性的制度,尽管在过去,被束缚的只是女人。

  法律与性不同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是在执行为社会所采纳的关于性道德问题的法律,另一方面,它也在保护性范畴中个人的普通权利。

  后者具有两个主要部分:一方面保护女性和未成年男人,使他们免受欺侮和殴打,另一方面防止花柳病。但是,就纯粹的成效而言,这两方面都未能得到普遍的重视,因此,也就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我们虽然进行过反对卖淫的运动,而且也为此通过了一些法律,但这运动是歇斯底里的,因为所通过的那些法律极易为职业犯罪分子所逃避,而且还提供了敲诈无辜者的机会。说到后一方面,那种认为花柳病是对一种罪孽的正当惩罚的观点,使我们不去采纳那些纯粹以医学为根据的方法。

  人口问题是一个涉猎范围极广的问题,必须从许多方面加以探讨。有母亲的健康问题、孩子的健康问题、以及大家庭和小家庭在心理上对孩子性格的影响问题,这些可以统称为卫生方面的问题。

  优生学的问题,即关于世界不同地区的不同出生率和死亡率所产生的人种改良或退化的问题。在我们没有把上述各点完全研究清楚之前,我们是不能对任何性道德加以评定的。那些改良家和反动分子都有一种习惯,他们所看到的这个问题是片面的。他们很少能把私人观念和政治观念联系起来。

  我们不能说这一点比那一点更重要,而且我们也不能预先确定:一个从私人观念看来是好的制度,从政治观念看来也是好的,反之也是一样。我认为,在大多数时代和大多数地方,那些无形的心理因素已使人们接受了那些包含着完全不必要的残酷性的制度,而且在那些最文明的民族中至今仍有这种情形。

  从历史方面来说,现存于文明社会的性道德有两种出发点。一方面是确定父亲身分的欲望,另一方面是禁欲的观念,前基督教时代的道德和远东道德,都是前一出发点的产物,只有印度和波斯除外,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禁欲主义传播的中心。

  在落后的民族,确定父亲身份的欲望是没有的,这种民族不知道男性在生育方面所起的作用。虽说男性的嫉妒,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放纵。

  总的说来,女人比早期父权社会要自由得多。

  在这个时期,一定有过激烈的冲突,因为那些关心自己父亲身份的男人的自由受到制约。这时性道德只是为女人的。

  男人也许不能与已婚女人同居,他却可以随意与未婚女人同居。

  随着基督教的产生,出现了避免犯罪的新动机,道德标准在理论方面对男人和女人是完全一样的,但它很难实行,当男人违反道德标准时,比女人违反道德标准更能采取宽容的态度。

  早期性道德,具有一种纯属生理上的目的,就是孩子在年幼的时候,应当得到双方的保证,不是得到一方父母的保证。

  这种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论中是没有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近代,我们才发现,基督教和前基督教的性道德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基督教的性道德不再像以前那样深入人心。宗教的正统性已经减弱,就连那些信徒也不再笃信了。

  二十世纪出生的男女,下意识还保持着原有的态度。当然,他们已经根据他们的意识,不相信私通即犯罪的说法。性道德中那些前基督教的成分,由于某些原因,已经有了变化.一个原因就是避孕法的应用,这种方法使不导致怀孕的性交成为可能,它能使未婚女子不致有孩子,使已婚女子只从他的丈夫那里得到孩子。这一方法并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它并非绝对可靠,但避孕法用不了多久就会达到绝对可靠的程度。

  虽然不能断言有婚外的性关系,但父亲的身份是可以保证的。男人们也许会说,女人在这一点上会欺骗她们的丈夫,

  如果我们的问题是谁是父亲,而不是是否应该与所爱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欺骗的动机就会微弱了。对于父亲身份的欺骗也许仍有,但比起过去对于同居的欺骗则要少得多。

  丈夫的嫉妒可能由于新风俗而适应新的情况,只有当妻子选择其它男人作为孩子的父亲时,才会发生在东方,人们对于太监的特权总是默许的,大多数欧洲人对此不满。东方男人所以默许太监,是因为太监不会给父亲的身份带来疑问。

  将来即使女人不像过去那样克制性欲,父母双全的家庭还是会存在的。性道德改变的第二个因素,可能具有更为深远的影响。

  这就是国家参加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程度不断提高。迄今这个因素在欧洲比在美洲更起作用,主要是在雇佣劳动阶层中产生影响,雇佣劳动者毕竟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国家取代父亲,最终会要遍及全人类的。

  在动物中,父亲的角色是提供保证。在文明社会中,保证由警察提供,抚养则可能完全由国家提供,至少在最贫困地区是这样。如果真做到了这一步,父亲就不再有任何显著的作用。至于母亲,那将有两种可能。她也许继续她原有的工作,而把孩子交给国家照顾,如果法律能如此规定,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由国家付给母亲抚养孩子的费用。

  如果采用了后一种,它可以暂时用来维护传统道德,因为一个不贞洁的女人,可能会被剥夺获取报酬的权利。如果她得不到报酬,她将无法抚养孩子,除非她去工作,把孩子寄托在某个幼儿园中。

  在抚养孩子上,经济能力不仅取消父亲,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消了母亲,这是针对贫困的父母而言的。那时传统道德的一切理由都将消失,新道德的新理由将会出现。

  如果幼儿园规模很大的话,它势必是极正统的,如果不同家庭环境互相影响,将会达到可怕的程度。除非事先建立一个国际政府,否则各个国家的儿童,都会受到残忍的爱国主义教育,这将使他们成人之后,不可避免地互相残杀。

  就人口问题来说,我们也需要一个国际政府,不然,那些民族主义者,肯定会促使人口的增长超过应有的程度,由于医疗保健的进步,解决人口过剩的唯一办法就是战争。

  社会学问题是复杂的,但个人问题却是简单的。

  关于性是万恶之源的学说,对个人性格产生了极大的损害,这种损害始于童年而终于死亡。传统道德把性爱打入十八层地狱,破坏了一切友情,使人们变得吝啬、残忍。无论我们最终接受哪种性道德,它必须是不带迷信成分的、得到公认的。

  性不能没有道德,这正像商业、体育运动、科学研究和其它人类活动,不能没有道德一样。性并不需要那种无知之人所提出的古代禁律为道德。在性问题上,与在经济和政治问题上一样,我们的道德至今仍被恐惧所支配。

  那些主张改革道德的人,就像苏格拉底,总是被指责犯有毒害青年的错误。这种指责并非毫无根据,他们所主张的新道德被完全接受之后,将会产生比他们所要改革的旧道德更美好的生活。

  了解东方伊斯兰教的人都说,认为一天祷告五次没有必要的人,也不会尊重我们视为更加重要的道德。一个对性道德提出改革的男人,很容易有这样的误解。

  新道德区别于清教主义传统道德的主要原则是:我们相信本能应当受到引导而不是压制。只要我们提出这个原则,很快就会赢得现代男女极为普遍的赞同,想让这个原则充分发挥它的效力,就非得充分理解它的含义,并付诸实践。

  在童年时代,如本能受到压制而不加引导,在一生中,本能都会受到某种程度的压制。我所主张的道德,并不是简单地对青少年说:“服从你的行动,为所欲为吧。”生活中必须有一致性,对于那些不能立即产生利益,并非每时每刻都具有吸引力的事情,不能放松努力,必须考虑别人。

  我不认为自制应当成为目的,我希望我们的道德习惯,压缩到最低限度。使用自制就像使用火车上的制动一样。如果你出了正轨,自制就是有用的,如果你仍在正轨上,自制就只能是有害的,没有男人会主张火车行进时使用制动。

  错误的自制习惯,也会对那些导致有益活动的精神产生不良影响。自制会使这些精神主要耗费在内心的斗争上,而不是消耗在外部的活动中。

  男人一生需要自制的程度,取决于本能在童年时代的待遇。

  孩子的本能既能产生有益的活动,也能造成有害的活动,这就像火车头上的蒸汽一样,它既能将火车送达目的地,也能使火车出轨。教育的功能就是把本能引导到有益的而不是有害的方向上去。如果这一任务能在童年完成,他们一般都能够过有益的生活,而不需严格地自制。

  如果早期教育的内容只是限制本能,在以后生活中,由本能所产生的一部分行为,将会成为有害的,这些行为应该受到约束。

  人们所以要用特殊的力量去压制性冲动,一方面是由于性行动具有非常强大的力量,一方面是因为传统道德使性冲动成了特殊的事情。

  大多数传统道德家认为,如果我们的性冲动得不到严格地控制,它们就会变得轻浮、混乱和粗俗。他们认为,有些男人虽然在童年时代具有一种约束,但以后却企图摆脱这种约束。这种男人即使不能很好地约束自己,那幼年时代的约束力仍会在他们身上起作用。

  所谓良心,就是盲目地和无意识地去接受儿时所得到的戒律。这种良心使男人觉得,凡是传统风俗禁止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这种感觉在理智上具有完全相反的信念的情况下,仍会继续存在。

  现代男人,开始不同程度地反对传统说教。最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反对者在理智上承认,儿时所得到的那种道德是正确的,但却总是忏悔说,他没能鼓起足够的勇气,依从这道德的真理去生活。对这种男人,最好还是改变他的行为,改变他的信仰,使两者一致起来。

  第二种男人的表现是,他的有意识的理智虽然反对他儿时的那些观念,但他的下意识还是把它们全盘接受。在强烈情感的作用下,这种男人会突然改变行为。一场重病或地震会使他一反常态,放弃他的理智信念,突然相信他儿时的信念。

  要使新道德取代旧道德,就必须接受那种新道德,而不只是形成意识思想的一部分。对大多数男人来说,童年时代所得到的都是旧道德,很难对新道德做出公正的评价.

  性道德应该有一些普遍原则为根据,在这个问题上,男人们的意见是相同的,尽管男人们对于这些原则所产生的后果各有看法。男女之间应当有而且是真实的爱情,这种爱情应包括双方的全部个性,并把它们溶为一体,使双方都得到充实和提高。

  孩子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都应得到充分的关心,这两条原则虽然看上去普通,但它们所造成的后果却使我对不赞成传统道德进行的某些修改。许多男人的婚姻缺少真实而深切的爱情,如果他们在童年时代少一点忌讳的束缚,这种爱情是完全可能产生的。

  他们缺少必要的经验,即使有这种经验,也是通过秘密的方式得到的。由于嫉妒得到道德家们的赞许,男人们认为应当互相监视。如果夫妻绝对相爱,彼此毫无不忠之心,那是最完美的。即使不忠之心真的存在,也不应当看成是一件可怕的事,两性之间还应该存在友谊,美好的生活不可能建立在恐惧、束缚和干涉自由的基础上。

  如果没有以上因素,我们仍能保持忠诚,那当然很好。如果我们觉得保持忠诚需要付出极高的代价,彼此就应该谅解。即使具有肉体上的忠诚,相互嫉妒所造成的婚姻不幸,也往往比相互深信对方所造成的不幸要多。

  许多自认为道德高尚的男人,把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看得太渺小了。在父母双全的家庭,只要有了孩子,父母就有责任全力保持和谐的婚姻关系,即使这需要自制。

  我们所需要的自制,不是传统道德家们所提供的那种自制,我们必须控制妒忌、暴躁、专横等冲动。父母之间的争吵是造成孩子神经错乱的原因,我们应当极力避免这种争吵

  如果一方或双方缺少自制力,在孩子面前避免冲突,那这种婚姻还是解除为好。那些提倡更大自由的男人所希望的事情,不可能马上变为现实。那些成年男人甚至青少年,可以任意发泄那些由道德家们所造成的受到损害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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