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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手链上印上“人权”二字有什么不好? 李钟琴
今早一上班,便看到一则消息:据7月8日的《环球时报》驻德国特约记者陈峰报道,“长期对中国抱有偏见、对北京奥运指手画脚的“大赦国际”近日又有了新的动作,它发起了所谓的‘人权金手链’活动。”报道说,“这个活动是由‘大赦国际’德国总部发起的,他们要求每名参加北京奥运的德国奥运选手在比赛场内外戴着这种手链。同时,他们也向去北京的奥运旅游者赠送此款手链。这种手链上印着英文‘金色为了人权’及中文‘人权’字样。”“有关专家指出,‘大赦国际’一贯罔顾中国人权发展的客观事实,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肆意歪曲和无理指责,其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没有公信力的。”
不就一条金手链吗?手链上不就印着英文“金色为了人权”及中文“人权”字样吗?这怎么能和“对中国人权状况进行肆意歪曲和无理指责”联系起来呢?
在我看来,在装饰品上印上几个代表吉祥的字样,是很正常的。“人权”,与“和平”、“公平”、“博爱”、“和谐”等词一样,是吉祥美好的词汇,为什么看到“人权”二字就过敏呢?如果在手链上印上“和平”、“公平”、“博爱”、“和谐”等字样,难道也是在对中国进行肆意歪曲和无理指责吗?
之所以对“人权”一词过敏,说明某些人将“人权”当成了洪水猛兽,他们不仅不想让老百姓有人权,甚至他们自己也不想得到人权。却不知,人权是每一个人生活在世上的基本权利。普通公民有人权,官员也有人权。保护人权,既保护普通公民不受非法侵害,也保护每一个官员不受非法侵害。
想当年,国家主席刘,在位时从未想到人权,当他被红卫兵野蛮批斗时,拿出了一本《宪法》,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你们怎么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污辱我们的国家!”
刘却不知道,当普通公民的人权不受保护之时,即使他贵为国家主席,其人权也受不到保护。他说怎么对待他“无关紧要”,真是糊涂!他即使不是国家主席,也是一个国家公民,怎么对待他,怎么能“无关紧要”呢?当一个国家的公民可以被随意批斗、处罚之时,可以断定,我们每一个人都将处在朝不保夕、风声鹤唳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被随时剥夺人权。
不想到了今天,仍有人对“人权”二字神经过敏,别人一说“人权”,立即认为是对自己的污辱,真是咄咄怪事!政府不是没将人权列为“反动口号”吗?哪位给解释一下:在金手链上印上“人权”二字有什么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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