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1024|回复: 0

曾国藩:话不要说死,事不要做绝,情不要断尽。

[复制链接]

224

主题

476

回帖

4220

积分

论坛元老

热心会员

积分
4220
发表于 2018-5-28 23: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HI_0007.JPG


曾国藩曾说:“话不说尽有余地,事不做尽有余路,情不散尽有余韵。”

提醒我们,无论说话、做人、做事、处世,都要留有余地。

日常生活中,若学会这三件事,会收获意想之外的益处。

01

话,不要说死。

曾国藩说:“话不说尽有余地。”

曾国藩自己在早年间,就曾犯了这个错误。

我们知道,曾国藩是团练起家,靠湘军打天下。

但他在开始搞团练的时候,却遇到了一个麻烦。

他有一个朋友江忠源,曾在守孝期间出来做官,组织团练。

曾国藩当时就写信阻止他,说“丁忧”时做官,不合礼法。

而他自己临危受命组织团练的时候,也在守母亲的孝。

之前义正言辞指责了江忠源,自己又做同样的事,确有些尴尬。

这便是“把话说死”的后患。

平常说话时,我们就要留神别把话说死。

因为,此一时,彼一时,或许以后,自己的想法或处境会改变。

有时,我们还喜欢夸夸其谈,对一些人、事、物高谈阔论,大放厥词。

将来自己见识增长,或更明事理时,想起当时那副嘴脸,会羞惭万分。

所以,任何时候,都尽量不要说斩钉截铁的话,多留些余地。

不把话说死,不仅一种稳妥,也是一种谦卑,一种不自以为是的美德。

不妨学学过去的清华校长梅贻琦先生,他的说话之道。

梅先生宽厚儒雅,说话谨慎谦和,学生甚至把他的口头禅编作了一副对子。

联曰:大概或者也许是,恐怕仿佛不见得。


02

事,不要做绝。

曾国藩说:“事不做尽有余路。”

汉武帝时的将军李陵,在一次与匈奴作战时,以五千人对战八万人,战败被俘,不得已投降。

司马迁劝谏,说李陵之所以不死,定是想寻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武帝却仍暴雷霆之怒,灭李陵三族,将他老母、妻子、孩子全数杀光。

后来武帝的儿子昭帝即位,想召回李陵,李陵誓死不回。

这便是汉武帝把事做得太绝。

若当时李陵一怒之下助匈奴练兵攻汉,武帝岂不是自食苦果。

老话总强调,人,切不要把事做绝。

就连打仗时,穷寇也还不追。

因为,兔子急了也还咬人,把事做绝,把人逼到绝路,就是逼人不顾一切,来跟你拼个鱼死网破。

这是自取其祸。

即使没有祸患,事做得太绝,逼人太甚,让人没有路走,也是件极损阴鸷的事。

再者说,你今日把事做绝,岂不知世上有句话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谁知将来会不会落在人家手里?

会不会有求于他?

《水浒传》中第五回,花和尚鲁智深,因觉着两个招待他的盗匪头子太悭吝,竟一时兴起,趁人下山时,抢了寨子里的金银。

两个头子回来,李忠说要去追他,羞辱他一场。

另一头子周通则说,不如罢手,后来倒好相见。

所以说,事不做绝,也是“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生活中,遇事,应当存些浑厚,留点路给人走,留点路让他退。

事情不做绝,不仅是给自己留了余地,也是积德。


03

情,不要断尽。

跟着汉高祖刘邦打天下的,有大名鼎鼎的萧何,还有勇猛英武的曹参。

曹参和萧何,微贱时很要好。

后来汉朝建立,两人分别做将相后,有了隔阂。

但萧何在病重将死时,向皇帝推荐的继承相位之才,便是曹参。

曹参接替萧何,当汉朝的相国,也完全遵循萧何生前制定的法规,几乎毫无变更。

萧何与曹参,虽有隔阂,却没有闹得不可开交,后来也有对彼此的道义。

人与人之间,不值得交往的,或不想继续交往的,或是有分歧的,不深交便是。

大可不必“割席断交”,更不必情断义绝,甚至反目成仇。

人活在世上,总是多一个朋友,少一个仇人的好。

而且,即使没了当初的知心交心,没了当初的深情厚谊,也可留些淡如水的交情。

曾国藩说:“情不断尽有余韵。”

即使不复当初,也做个点头之交,见面仍待之以礼,其实其中未尝没有另一番雅趣。

左宗棠因对曾国藩有些误会与分歧,对他十分无礼。

但曾国藩不与他计较,也从不在公事上为难他。

因曾国藩如此,两人便并没有成为仇敌。

甚至在曾国藩去世时,左宗棠还送去一副挽联。

联曰:

知人之明,谋国之忠,自愧不如元辅;

同心若金,攻错若石,相欺无负平生。

话不说死,是为自己留了余地,不至于来日自取其辱,也不堵了未来的路。

事不做绝,情不断尽,不仅是修身立德、待人仁义,何尝不是明哲保身。

甚至,也是存养福气。

所以说,话不要说死,事不可做绝,情不能断尽。

应当事事留个余地,稳妥地过日子,厚道地做事情,重情重义地与人相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12-23 07:4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