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燕益 如果说造成当今中国贫富差距拉大、内需不足、通货膨胀、经济结构扭曲、经济崩盘,在诸多因素当中,非土地公有制莫属!
土地公有制还使得百姓买不起房、贪腐遍地、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民生凋敝、社会失序。在一个幅员辽阔广袤的土地上,尤其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仅仅由于土地公有制的原因导致权力做恶的制度成本大大降低原罪深重,造成官富民穷,并推助了人性的贪婪与疯狂。
土地公有制无疑为国家资本主义与权贵资本主义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公有制成为一种巧取豪夺、肆意劫掠、损不足补有余的手段。当权者利用制度上的便利轻易将形式上的国家资本主义转变成权贵资本,这种权贵资本主义可以说是最糟糕的一种权贵资本主义!
无论财政、投资、金融都依赖于土地公有制这一机制、土地开发这条路径。这就是所谓中国模式的内核。以土地开发、土地资本化推进经济增长、工业积累,然后再以人为的土地增值作为手段继续在开发、投资、金融方面推动整个产业、地方经济发展,形成一个循环。那么此时,那些真正可能具有价值的产业在这一过程中被挤压淘汰,市场内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被彻底断绝,劣币驱逐良币。过度开发不过是不断推高泡沫,这种模式、路径的依赖,就是所谓的后发劣势,政府的急功近利及投机行为蔓延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一旦泡沫破灭,一切归零。
不改变土地制度,永远不可能消除腐败,不可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不可能节能环保,不可能民富国强。
无论是城市国有土地还是乡村集体土地,都无法阻挡公权力的肆意侵夺。由于集体经济中集体成员被代表的成本极低以及乌合之众的原理,乡村集体中的个体权益实现成本极高不可能产生真实的议价机制。公有制的土地在官家面前无异于无主财产、一本万利!地皮生意从近乎无偿征占到垄断经营成为进一步劫掠民财的暴利工具!
土地自始至终没有体现出任何的公有或者国有性质,众所周知,即便在土地国有制的条件下,土地也是国家所有并非政府所有。
土地制度的设计,不仅关乎做蛋糕也关乎分蛋糕。土地制度需要尊重人的自然权利,从自然权利出发,是自然权利决定制度设计而非制度设计或者意识形态决定自然权利。回归尊重私有产权,让每一份权利都明晰合法,顺应人性的诉求也会大大降低制度成本、交易成本。土地作为一项重要财产资源原本可以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雄厚资本和积极要素,反而成为市场经济的重大障碍。
有人认为,按照所谓社会主义的本义,国有土地制、集体土地制应该被真正落实,实行名副其实的全民所有制土地制度、集体土地所有制制度,让全体人民或集体成员直接分配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红利。但这个方案,从目前来看,制度成本及组织成本过高并且先天合法性缺失。无论面对公有制土地还是公有制企业,人们都缺乏足够的自治能力。自治组织的边际成本过高,这种自治精神与其用于经济领域不如用在政治领域。
个体、集体、国家的产权不明晰,边界不清楚,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风险,法律上的设计也变得异常复杂。不如确立单一的私有产权,在法律上简单明了。
从发展阶段和国民性来看,中国还是应该走私有化的道路。只有像以色列那样的国家倒可以选择一些公有制的方式(私有经济、财产理念、权利意识充分发达的族群方有公有制可言,而那里的公有制也绝不是国家强制的结果,而是个体选择、市场发展的结果)。
土地资本化如果不走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走以私有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的道路,将其作为不断充实提高民间资本的手段那么则是另一种前景,就是民富国强。
促进资本民有化充实民间资本必将盘活投资、消费。土地私有化无疑将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土地长久经营的利益也得以确立。
那么走土地私有化的道路,现有土地如何分配呢?第一是原初占有。可以按照土地占有的现状,由占有人分期补偿相关利害关系方。第二是买卖交换。第三、国家拍卖,土地金纳入全民福利基金。
推进国有资本民有化,谁都知道,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可是专制既得利益集团不会轻易放下盘中之物,他们会以种种意识形态的谎言,拒绝这一改革。什么国民经济安全、什么侵吞国有资产、什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等,总之他们会找到各种借口,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
说得极端一点,即便是所谓的国有资产全部白送出去,它的所有权姑且不论,至少可以大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能,也比这种最坏的权贵资本主义即官占寻租制、公有无主制、官僚支配制要好得多!这种最坏的权贵资本主义大大助长了短期行为、破坏行为!
向权贵资本主义既得利益集团呼吁改革土地公有制无异于与虎谋皮,这就必然产生了宪政改革问题。财产权是最重要的基本人权之一,它涉及到法权上的重构,牵一发动而动全身。
土地公有制曾造成一个国家和平时期三千万人被活活饿死,今天又将造成一场不可避免的巨大社会灾难。土地公有制是人民被长期剥夺、奴役、压迫的重要根源,因此告别土地公有制是摆脱经济危机、社会灾难的根本出路,它需要全民的清醒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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