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包审判长、尹审判长、龚审判长、厉法官、史法官、袁法官、江书记员:您们好! 时间转眼又到我2018年6月1日最后一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进入我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名誉权案件“联系法官”栏的“留言”已过三个月,距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3月6日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息已过六个月了。离我2018年2月26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对我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名誉权案件最后一次延长90天又过去了六个多月的时间,到现在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办理情况的任何消息。我作为案件诉讼当事人,在法治中国里盼望着直接执行国家法律的审判机关不单对我诉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行政名誉权案件早日依法公正审结,也盼望我在人民法院没得到依法公正审结的案件,早日得到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结,更盼望在人民法院没有得到依法公正审判的案件尽早都能得到依法公正审判的结果。更加渴望在国家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国家侦查机关的公安机关里没有得到依法公正办理的案件早日都能得到依法公正办结。在依法治国的法治中国里让国家法律早日在国家的审判机关、监督机关、侦查机关执行下来,中国百姓在依法治国里早日感受到法律的阳光。 此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留言人:董明惠 2018年9月6日星期四 电话:1709420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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