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香港爆发“占领中环”运动,示威者占领主要交通干道79天,与政府谈判、多次与警方冲突,没有换来北京或港府的让步。过去的香港,不管左中右的政治光谱均能够自由表达意见,社会有多元化的讨论,虽然未有普选,但也享受到一定的民主化,民众能充权、有能力改变政府有争议的决策,或是推进社会进步。例如2003年50万人游行反对23条立法(基本法中加入维护国家安全条文)、2012年师生家长联手反对国民教育独立成科等等,反对浪潮最终剎停了一些民众认为不符合社会利益的政策。至于掌权的政府虽然不是民主选举产生,但过往较重视程序公义 (procedural justice/ due process in legal system),司法制度的独立性值得信赖,政策得以保持高度的稳定性及可预估性(stability and predict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