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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外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使用的一个名词叫做国民,在比较了国民和人民的差别之后我想给你提供一个观点,外国的民主和中国的民主有着本质的不同.外国说民主是国民主权,中国讲民主是讲人民主权.其中的奥秘你也许不知,所以你说民主是人民可以选择执政党,其实人民本身就是一个伪词汇,没有法律定义,只有不定政治意义,没有确定的实际意义,它是毛老在抗战时期使用的名词,专指不反对共产党的国民,或说是服从于共产党的国民,他的范围是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的…
简单的说,不服从共产党的国民(公民)是不属于人民的.你现在其实已不是人民的一员了. 所以你说的人民可以选择XX党也是没有意义的,宪法规定了人民主权,但是这个人民却没有具体内容,你作为教授不觉地奇怪吗?人民既没有法律地位,怎么会有主权呢,老毛在军事和政治斗争中巧妙的利用了该词,由此衍生出了统一战线,即,顺我者人民,逆我者敌人,所以既便是亲密无间的战友也会变为敌人.如刘,林,彭,贺,等等.说的白一点的话,人民就是臣民,更是奴隶的美称啊!
说回来,战争时为了区分敌我,使用人民有积极作用,和平时期还使用的话,就是战争状态的延续.把不同意见和政见的人列为敌人(非人民)是反右和文革的根源.也是政治犯产生的根源.
所以搞不清人民和国民或公民的法律概念是要吃亏的.即承认是人民,就的服从XX党.这是铁律.你这个中国新民党如果不是为国民的话,那还没有新到底.
宪法规定的结社,言论自由是对公民的,不是对人民的.在国外,国民是公民,也就是拥有国籍的居民…这是正常国家的做法.这里有许多问题需要搞清.这是需要国人认识的,不然中国没有进步.你创建XX党是国民,中共也是国民先要与他平等才行的.我想国人需要启蒙,你也一样,还有许多事情没有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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