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医附院和医生违法违规事实
1、利益驱使全程违规过度欺诈治疗,导致医疗事故造成谢友容死亡
谢友容仅因偶发间歇性/例假般轻微无痛肉眼血尿,到贵医附院门诊咨询检查。门诊医生李开才在利益的驱使下,未进行常规检验就违规直接安排膀胱镜检查;膀胱镜检医生王成跃在未行活检及基本常规检查、也无门诊首诊诊断情况下即违规告知系膀胱肿瘤,并违规安排马上住院治疗;住院医生孙发、唐开发在未行活检及基本常规检查情况下违规作出膀胱肿瘤的入院诊断,并一次性开具全套检查大单,同步违规安排25日行TURBT手术(后24日下午取消)。在入院后的各项常规检查未见异常、全部健康正常良好的情况下,1月24日唐开发又违规进行膀胱镜+活检。在活检结果未出情况下,唐开发1月28日就违规公告通知:决定2月1日行“腹腔镜下膀胱全切除手术+回肠代膀胱术”,即日起开始饮食禁忌与互助献血等准备工作。并声称该手术风险小、效果好。1月30日,病理切片分析结果出来(违规伪造),唐开发告诉家属说是膀胱癌2期,为浅表性膀胱癌,依然违规坚持2月1日手术。31日晨医生们进行术前讨论并决定于2月1日行“腹腔镜下膀胱全切除手术+回肠代膀胱术”,术前小结违规记录“入院诊断与术前诊断”为膀胱尿路上皮癌,违规记录手术指征为“膀胱恶性肿瘤,需积极行手术治疗”,同日叫家属签手术同意书,并告知手术时间大概要4-5个小时。
2月1日07:40谢友容健步走进手术室,手术室内整整13小时,手术记录单记载手术时间2月1日10:00—20:10时,手术名称为“膀胱癌根治术+输尿管腹壁造瘘+子宫切除术”。未先行腹腔镜下微创手术,违规穿刺插管、违规直接开腹15cm大手术、术中割破腹部大血管迅猛大出血重度休克宣告无救数小时后,17:10时医生继续切除膀胱、又违规增加切除子宫、阑尾、阴道壁等送病检,术中出血21000ml,术后予腹部耻骨处放置大量明胶海绵及止血纱布和螺钉,填塞纱布7块。18:30时医生告知手术顺利结束,20:40时送综合ICU病房隔离假治疗,病历记录一直重度休克(全身冰凉无生命体征)。2月2日08:15时允许家属第一次进入ICU探视......,应家属强烈要求持续胸外按压“抢救”,10时家属放弃“胸外按压抢救”,接受医生宣布临床死亡的事实。
2、伪造病历材料
A、《病理报告单》造假
谢友容的住院号为1229735、就诊人/患者ID为22026152,然而显示病理诊断为(膀胱)尿路上皮癌II级的术前《病理报告单》却是住院号为1229753、ID为PS1636的就诊人/患者的,术后《病理报告单》又是ID为PS2412的就诊人/患者的。
B、《病理切片计算机图文报告》造假
谢友容病历编号第85页医嘱记录实际手术时间和计算机图文报告时间为20130124.15:30,而病历编号第47页病理切片计算机图文报告时间又为20130124.16:56:20,且该报告上住院号、手术名称、送诊科室、麻醉方式、病理号、麻醉医生、送诊医生等皆空白无记录。
C、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大量造假
病历编号21、22、24、25、27、51、62、63、/60、/52、53、56、58、59、/50、54、46、47、128与病历编号16、17、18、19、28、61、70、71、89、90、94、117、127、80、/20、34、38、78、102、/69、82、85、93、1、4、5、6、11、/65、72、93、87、96、121、/2-5、/95--112、126等页存在就诊人信息空白或不全、无医生签名或签名不完整、无检验时间或时间错误、内容涂改添加、逻辑矛盾等问题、至少不具备规范病历形式上要求;有些记载完全不符合客观规律,不具有可信性,如麻醉记录,12:00-12:05时大出血800ml,立即加快补液,于12:35出血约8000ml,于14:30出血约16000ml,术中合计出血约21000ml;其中短时间内即在半小时内即出血8000ml,早已完全超过就诊人全身2倍血量,但手术记录单及病程记录却记载术中只是渗血,而渗血在短时间内达到这么大量显然不可能。根据手术临床输血记录单显示:12:40时第一次领血合计800ml,到14:30时领血合计4150ml,到18:05时领血合计9000ml。血量出入与发放领取等存在矛盾。
(二)、变更手术方式及人员未告知家属
贵医附院未告知家属并征得家属同意即直接变微创(腹腔镜下膀胱全切+回肠代膀胱术)手术为开腹大手术。病历记载在2013年1月31日术前讨论记录、术前小结及家属签字的手术同意书均明确拟定的手术方式为“腹腔镜下膀胱全切+回肠代膀胱术”,虽然其后注明根据术中所见,必要时行开放手术,但手术记录的手术名称为:膀胱癌根治术+输尿管腹壁造瘘+子宫切除术。且一开始即直接开腹15cm大手术,不存在有腹腔镜手术或先行腹腔镜手术后中转开腹手术,完全背离了术前拟定的手术方案及和向家属告知给家属签字的手术方案。
同时还随意变更手术参与人员,手术记录上手术参与人员与术前讨论决定的手术人员不一致。大部分参与诊疗手术行为“医务人员”无证无资质非法行医(详见第六)。
(三)、隐瞒谢友容失血性休克死亡的真正原因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贵医附院出具的《贵阳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病历126)、麻醉记录(病历16-20)、手术记录(病历30-33)及ICU转入护理记录(病历6-8)、第二次转科记录(病历80)显示,谢友容直接死亡原因:失血性休克。在家属询问造成失血的原因时,贵医附院声称为“由于膀胱与周围组织粘连严重”所致渗出性出血。
但根据麻醉记录记载出血时间及量:12:00-12:05时大出血800ml,立即加快补液,于12:35出血约8000ml(相当于全身2倍血量),于14:30出血约16000ml,术中合计出血约21000ml。可见失血性休克的原因是手术医生割破就诊人腹部大血管,导致极短时间内迅猛大出血所致,术中共出血21000ml(相当于全身换血5-6次)。贵医附院手术记录显然隐瞒了具体术中损伤了何血管导致大出血,但麻醉记录显示术中曾阻断腹主动脉,因此术中医方极大可能系直接损伤了腹主动脉致不可控制的大出血发生,这种严重的失血性休克最终导致的结果是代谢紊乱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其实,在手术过程中已经出现了酸中毒,同时离子的改变(麻醉单记载)。
(四)、拒不进行尸检
谢友容死亡后,我再三当面和电话、短信要求贵医附院提供尸检报告,医院拖延不作为,不积极配合委托人要求尸检的请求,导致本案错过了尸检最佳时机。
(五)、隐匿关键病历资料,拒不提供病理标本切片、电子病历数据
家属起诉后申请法院证据保全,要求保全含病理标本切片、电子病历数据等全部病历资料。但贵医附院贵医附院隐匿大量关键病历资料,拒不提供病理标本切片、电子病历和相关录像等数据。
贵医附院提交的病历材料中隐匿缺失了如下病历资料:门诊23日上午膀胱镜检知情告知同意书(未告知)、门诊诊断书(无),术前住院日常病程记录、护理记录、全套13项检查申请单、全套13项特殊检查知情告知同意书(未告知)、腹腔镜手术知情告知、手术气管插管与手术动静脉穿刺知情告知同意书(未告知)、全套各项检查和手术所需费用知情告知(未告知),术中4份会诊记录、术中动脉穿刺的有创操作记录、术中“意外大出血”的抢救记录、13小时术中相关重要医嘱、麻醉医生与手术医生交接班记录、手术全程心电图监测记录,术后手术扫荡切除膀胱子宫阑尾等器官的送检报告(20130201手术、20131231起诉、20160629法院重审提交伪造的报告单)、ICU全程心电图监测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诊疗手术费用清单等。
(六)、大部分参与诊疗行为“医务人员”无证无资质非法行医
诉讼中家属申请贵医附院提供参与谢友容诊疗手术相关医生资格证及执业证,但医院仅在2016年10月28日二审时才提供了一小部分医务人员证书,拒不完整提供其资格证书,造成大部分医务人员是否有诊疗手术资质事实无法查清。我从国家卫计委网站核查:诊疗医生雷鸣、王雷、汤欣、徐琛、孙涛、余琦、马燕、徐新华、熊婷婷等无证无资质,涉嫌非法行医。贵医附院未提供唐开发、吴志平、顾昌世、高婷、项一宁、石家齐、刘伟、许晓晓等人医生资格证及执业证,所提供的孙发不完整资质复印件信息与国家卫计委网站信息不符合,未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表”与“医疗技术及临床专科准入评审申请表”,也未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二审再审结束至今贵医附院仍拒绝提供上述全部参与手术及治疗的医护人员相应资质,我们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之规定完全可以推定患方的主张成立。哪怕只有一位参与诊疗的医务人员没有提供资质证明,那也可以证明该医务人员没有相应资质,构成非法行医。
三、张光奇、白诚等枉法渎职帮助贵医附院掩盖医疗事故
家属向贵州省卫生厅(后更名为卫计委)、贵州省卫生监督局等提出投诉控告举报,要求依法查处贵医附院违规过度欺诈医疗导致谢友容痛苦死亡的医疗事故。梁懿(五处处长)、崔跃进(三处处长)等先是拒不立案查处,并在白诚(贵州省卫生监督局局长)、张光奇(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原省卫生厅副厅长、卫计委副主任)等的指示下,将我们的投诉控告举报材料擅自移送给一民间社团机构——贵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后又虚假调查、隐匿证据、颠倒黑白、公然捏造“患者和家属坚决要求医院手术”等虚假事实,六年来不依法立案彻查、不追责、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枉法渎职包庇纵容贵医附院医生利益驱使、违规过度欺诈医疗导致谢友容活活痛苦死亡的重大医疗事故,严重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规定,涉嫌枉法渎职、包庇犯罪。
四、刘晖、龚国志、王先伟、孙贵宝等枉法裁判
(一)、云岩区法院一审枉法判决
家属2013年12月31日向贵阳市云岩区法院起诉贵医附院医疗损害侵权赔偿责任纠纷一案后,于2014年02月08日向法院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和“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2014年02月11日第一次法庭调查孙贵宝法官即宣布“需要鉴定结果作为判决依据而中止审理”。
2014年03月05日下午第二次法庭调查进行举证,主审法官孙贵宝只是边读边登记被告举证病历名称,既不进行质证也不进行交换病历证据,竟然以法院没地方存放病历证据、拒不同意封存证据,就将病历材料等证据交给被告带回去自行保管。
此后,云岩区法院外委办进行了5次“开庭”选择鉴定机构,原告选择离贵阳最近的重庆市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被告以“我们到西政做了很多次鉴定结果都对我们不利”为由坚决拒绝。最后法官指定了最远的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但两次被退鉴。20150330日第五次选鉴定机构,原告再选西政被拒,法官要求摇号重选,原告无奈放弃,任由法院抉择。
2015年07月22日云岩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在没有质证病历、没有鉴定结论,剥夺原告辩论权和陈述权的情况下,于2015年09月08日作出(2014)云民一初字第177号民事判决,非法认定被告医院无责无过错,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于2015年10月08日上诉到贵阳市中级法院,贵阳市中级法院在2015年12月14日作出的(2015)筑民一终字第2050号民事裁定书,认定原判程序违法,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二)、云岩区法院重审再次枉法判决
2016年04月,云岩法院更换由副庭长王先伟为审判长的合议庭重新进行审理。
2016年04月07日王先伟向原告单方做调查笔录,说“在卷宗里面没有看到医疗过错鉴定的”问“现在是否申请做鉴定”。因贵医附院病历存在大量伪造隐匿灭失及诊疗行为全程违法违规欺诈事实,故回答不申请并说明理由,但完全同意法院指定鉴定和被告医方申请鉴定。问“是否申请真实性鉴定”,回答不申请,因证据确凿常识就能识别。2016年06月29日正式开庭,原告做了详实的事实理由陈述和举证,法官事先做好虚假庭审记录无中生有、以取消开庭要求原告划掉部分诉请,对病历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查证、不认证、不核证,并再次“遗漏质证”一初审全部病历证据。
云岩区法院在2016年07月01日作出(2016)黔0103民初1794号民事判决,以“举证不能”为由,再次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贵阳市中院枉法判决
原告于2016年07月19日再次上诉到贵阳市中级法院,但贵阳中院既不预告合议庭成员、也不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审判长等不出庭,对原告要求龚国志、符黎音法官回避的申请既不回复也不回避,对一审证据仍然不进行质证,对原告提交的新证据既不质证也不认定,并于2016年11月07日作出的(2016)黔01民终4119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贵州省高院枉法裁定
原告于2017年5月申请再审到贵州省高级法院,但贵州省高院既不预告合议庭成员、不开庭审理、也不见面不进行法庭调查,对原告书面申请要求正式开庭和被告医院医生出庭与原告当庭对质的申请也不回复,对一二审证据也同样不进行质证也不认定,就于2018年5月10日作出的(2018)黔民申287号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维持原判。(于2018年7月18日突然邮寄给原告)。
综上,我认为贵医附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在利益驱使下全程违规过度欺诈医疗、欺骗小微咨询体检的健康妈妈住院手术、非法行医手术造成医疗事故导致健康妈妈谢友容活活痛苦死亡;张光奇、白诚等人枉法渎职帮助贵医附院掩盖医疗事故;刘晖、龚国志、王先伟、孙贵宝等枉法裁判。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平公正、维护死者及家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请求您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本案及相关责任人,还死者一个公道,以告慰死者、抚慰家属。
此致
最高人民检查院、国家监察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第五巡视组并组长桑竹梅、中纪委书记赵乐际、贵州省委12个巡视组等部门领导
被害妈妈之女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1、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孙发团伙谋财害命惨案【举报名单】。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989432-1.shtml https://media.weibo.cn/article?id=2309404311562230859030 【被举报人】: 被举报人:孙发,贵州省人民医院院长,贵州医科大附院副院长,贵州省政协委员。 被举报人:唐开发,王成跃、李开才,贵州医科大附院泌尿外科无德无人性虎狼医生。 被举报人:王小林,时任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院长。 被举报人:张光奇,贵州省卫计委副主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 被举报人:白诚,贵州省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 被举报人:梁懿、崔跃进,贵州省卫生监督管理局处长。 被举报人:刘晖、周方、王凌武,贵州省高级法院腐败法官。 被举报人:龚国志、符黎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法院腐败法官。 被举报人:王先伟、孙贵宝,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法院腐败法官。2、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孙发 唐开发 王成跃等全程欺诈医疗谋杀健康妈妈扫荡切器官惨案【详细经过】。http://bbs.tianya.cn/post-free-5825213-1.shtml 3、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孙发 唐开发 王成跃等全程欺诈医疗谋杀健康妈妈扫荡切器官惨案【再审申请书】(更多事实证据陈述)。http://bbs.tianya.cn/post-free-5762256-1.shtml 4、医院病历问题分类梳理统计表、卫计委卫监局法院等枉法渎职包庇纵容证据(原件随时备查)。【病历问题分类梳理统计表】http://img3.laibafile.cn/p/m/302705284.png【主要病历证据证明】http://img3.laibafile.cn/p/m/302705334.jpg【贵州官官相护枉法渎职包庇纵容医疗谋杀证据组图】http://img3.laibafile.cn/p/m/302705486.jpg【凶手资料五个硕士生导师恶魔团伙】http://img3.laibafile.cn/p/m/302705342.png【五个硕士生导师、五名高知、五个凶手,全程违规过度欺诈医疗屠宰谋杀健康妈妈扫荡切器官,五个纳粹虎狼撒旦恶魔吸血鬼团伙、五个纳粹虎狼撒旦魔鬼吸血鬼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