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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中国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警权无限扩大,民众反抗警察,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警员执法时若侵犯他人权益则不需负责。中国警察暴力执法频传,新规被批评是怂恿警察为恶。
保障警方与近亲属
由公安部自行制定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将在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对公安民警及其亲人都设有保护措施。
规定明确,公安民警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民警个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由所属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在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安机关“不得对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不得作出处分或者免职、降职、辞退等处理”。
若有公民“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或治安管理处罚。同时,“民警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失”,警方可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向对方起诉。
而警方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格尊严不因民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及侮辱、贬损。
警方的盾牌
新规显然让警方可以“无后顾之忧”为当局效力,但许多中国民众对此新规十分担忧,质疑这是让民众被“打死白打死”,警方有“法”可依,更加肆无忌惮,并批评新规“凸显中共残害人民邪恶本性”。
中国警方暴力执法十分普遍,曾有网友如此形容:“我们国家没有警察,只有穿着制服的强盗。”已有许多人因此死亡,较知名的有徐纯合案、雷洋案。另一著名的杨佳案,则是遭警方暴力刑讯后,投诉无门,最终采激烈手段,袭警报复。
杨佳有句名言是:“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现在,中共当局连“说法”都可“依法”不给。
因“辱警”被警方作出行政拘留等处罚的民众也越来越多,案例多半是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表对警方执法时的不满言论或辱骂警方,而被处罚。
旅美律师彭永峰曾指出,在网上公开评价警方执法行为的言行完全在言论自由范围内,警方做法太超过,除非有充分法定理由才可用行政拘留的处罚方式。如今,中国公安给了个“法定理由”:《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
恐加剧社会冲突
对于公安部自行制定的新规,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硕士赖建平向媒体痛批新规“非常邪恶”,是让警察进一步充当中共独裁政权的打手。“政府所有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警察的力量,很显然是为了维护专制政权,维护独裁统治的一个根本的工具。”
今年9月公安部公布新规的草案时,旅美的中国法律学者滕彪就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中国警方违规违法行为极为严重和普遍,普通民众对执法机关进行有效投诉的渠道基本不存在,因此新规定无疑是雪上加霜。“公安部的这个规定赋予警察更大的权力,民众的权利,包括基本人权和人身权利以及言论自由的权利,都会受到更大的危害。”
滕彪认为,制定新规定也说明中国警民冲突加剧的现状。有关当局采取加强控制力度和缩小自由空间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维稳的必要
中共当局宣称“依法治国”,显然不是依据《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保障人民的部份,而是依《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恐法》和《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等这类有利官方的法律、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景气正严重下滑,失业人潮暴增,2019年被视为是更严峻的一年,扩增警权也成了中共当局维稳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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