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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 又一个李树芬 农民工女儿被害死 无处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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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2: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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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夫妇是福建省武夷山市的进城农民工郑永钦,章素飞。女儿郑莹在本市卡迪尔酒吧打工。上班仅八天被奸杀,案发至今已有三年多,非但案件未破,酒吧老板视为死只蚂蚁还不如。我们一家三代整天生活在恐惧和悲痛之中,无处讨说法。原本以为今年福建省开两会时请求给我们的女儿伸冤,没想到却受到当地公安局的阻拦。我们不顾阻拦却受到凶手的恐吓,在我楼底下写了一个“死”,我们感觉凶手就在我们身边,为什么公安局查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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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女郑莹,出生于1989年11月5日,原在本市武夷中学读初三,由于学习成绩较差,被校方列为分流班学生(即学杂费一切照交不上课,在家等期终拿毕业证书)因家庭困难,小孩很懂事想减轻家里的负担,就去打工赚钱。我夫妇认为女儿太小,极力反对。但小孩不顾父母反对,在小学同学叶露(原卡迪尔酒吧服务员)引诱下,于2005年4月20日去卡迪尔酒吧上夜班,并在酒吧一起住宿。白天三餐回家吃饭。上了四天夜班,经不住父母反对向老板辞职,老板要她做满一个月给工资,叶露又请求女儿做满一个月两人一起辞职。结果只上了八个夜班就被奸杀。埋尸闹市区,市府办公大楼对面的列宁公园北侧。埋尸点距居民住宅不上十米,隔墙住有好几个建筑工人。尸体上盖有塑纤彩条布,并紧包着脸面,尸身衣着清洁整齐,尸身柔软脸色苍白肿大,留有五个狠毒的魔爪印。运动鞋仍在酒吧里,拖鞋却随尸埋在一起,下身压着一块大石头。尸检时发现向上粘有几条十多公分长的布纱。头发和衣裤内粘有植物败叶皮,右边,耳后被打伤,

  4月28日傍晚,女儿家中吃过晚饭,6点半去酒吧,第二天没回家吃早饭,我夫妇俩就到酒吧四处寻找,心中就非常惧怕,找了一天一夜,却在闹市区,离市府办公大楼不到一百米之处,找到了一俱女尸,

  在市府的眼皮底下,凶手竟然毫目无法纪,明目张胆的进行着犯罪,这个罪犯是否有着一定的背景,希望在大公无私的法律面前请不要让一个无辜的少女冤死,

  我女儿是一个非常本份,尊敬长辈,乖巧内向的小女孩,除了中学读书住校两年半以外,她从未在别人家吃饭住宿,她从不结交外人,就是每星期五骑自行车去外婆家在路上遇到本村邻居打招呼也只是笑一笑,案件发生后,公安人员调查走访,证实了我女儿是一个本份的女孩。但是一个不称职的法医,他的几句不负责任的话却给我们一家三代带来更沉痛的打击,好比雪上加霜,这个不称职的法医

  【原刑警中队长郑国儒的转述】说我女儿生前经常有两性关系,尽而不亚于已婚女人一般,吃的一肚子饱饱的酒。试问?他从没接触过我女儿,为何要如此的妄下结论,难道仅仅凭我女儿在酒吧打工吗?

  原刑警大队长林某和主管该案的刑警中队长郑国儒说词;说我女儿不结交外人,只有亲人或男朋友才能叫出去吃酒,因此就逼我说出我女儿的男朋友,我女儿才十五周岁多些,怎么可能有男朋友呢?重要的是有在校老师和同学的见证,在外婆和大姨家也从未发现她和某个男孩交往,她又没有通讯器具。就此,他们又认为是我们亲人作的案,要查我的亲戚,当我告诉他们我的亲戚大多都在温州,在武夷山的全在乡下,只有一个妹妹嫁到了城里,于是他们就找我妹夫的麻烦,同我胡说,4 月28日晚十一许,我妹夫妹妹,甥女三人离开我家,其实当晚我妹妹不再家住,是陪我母亲在乡下住,当我把这些告诉他时,他又说我妹陪我弟媳住,我就告诉他我弟媳和我弟弟在一起,并且要打电话对质,他就阻止了我打电话。企图嫁祸于我妹夫。

  我向大队长林某反应叶露有出卖我女儿的可能时,他却说,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能做什么..一句话就把叶露推的一干二净。可见他们俩的关系不一般。。

  当我们发现酒吧的窗外丢有许多已用过的新旧不一样的男性避孕器时,【已报市公安局】,我们才知道老板陈丹庆所开的卡迪尔酒吧,其实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卖淫馆,色狼窝,老天啊,我女儿竟会骗进这肮脏的色狼窝,如果不是被骗到这种地方,她根本不会死。我女儿若是向法医说的那样的女孩,视女人的情操而不顾的女孩,那么我女儿根本不会死,因为凶手的目的是情欲,而这是一起奸杀案件。

  当我们发现酒吧楼梯头窗户的尼龙窗纱有一个拳头大小的破洞,洞外窗台上的堆积物和尸身的植物败叶皮相吻合。并且那窟窿像被手抓的,立即报告刑警大队长,可是经他们验证后的第二天上午,窗户上的尼龙窗纱以及窗台上的堆积物已经被清理掉了,我马上打电话询问大队长,他说是他们清理掉的,我问为什么?他却严厉的说,你不要管这么多。作为一名刑警难道他不知道他清理的是物证,杀死我女儿凶手的物证,他知法犯法,很明显他肯定有所知情,可恨。

  法医说我女儿死前喝酒,后来原刑警大队长告诉我说;他们查来查去,我女儿是滴酒不沾的。法医把我女儿头天吃的泡菜视为咸署条,头发和衣物上的败叶皮都没有取样,我和我丈夫在三要求重新验尸,他却说;以他的水平再检验也是这样的结果。为什么?一个无辜的生命被人害死,他们却如此的轻忽,职业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人,难道他们都知道凶手是谁,都被凶手收买了吗?我们很无助,没想到他们竟然维护凶手,想到挖出我女儿尸体时,【我女儿的尸体是我丈夫找到的,4月29日中午12点多,我丈夫找女儿时经过那里,并发现有一块泥土有些异样,但不很明显,30日清早经过时发现了许多散落的砖块,才产生了怀疑,也许父女连心,回想昨天在这里看时的心情不一样,于是我丈夫就在那里挖,没想到就挖出我女儿的尸体,看着她的尸体象听到了我女儿的哀诉,爸;昨天为什么不救我?仿佛看到她的恐惧,绝望和掙扎,那种感受是何等的悲痛,肝肠寸断。】我苦命的女儿,悲惨的遭遇,带给我们全家三代永远抹不掉的悲痛和恐惧。流不尽的血和泪。

  对我女儿的死,我们对酒吧老板陈丹庆有莫大怀疑,。

  陈丹庆,男,酒吧暗股老板,武夷山市新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三十四五年纪,我女儿被害时他未婚。

  在我女儿失踪不到十小时时,我夫妇俩去找陈丹庆,当我们要看酒吧包厢时,他一打开包厢门就在那黑暗的包厢里一槽乱的床上慌慌张张的摸个不停,边摸还边说;我女儿非常可爱又勤快又本份,非常讨人喜欢,还说想过两天买一部小灵通送她。

  在我们俩向武夷山市法院起诉,要求对我女儿赔偿,陈丹庆在他哥哥陈丹东【武夷山市检查院干部】的包庇下从未露过面,一切都由陈丹东料理,刑警大队长又拒绝法院取证,法院一审由陈丹东以陈丹庆不是酒吧老板败诉。我们转诉南平市中院,以证据不足被驳回。接着我们到市工商部门取证,改诉另一合供老板,并再三要求法院到公安部门取证。武夷山市公安局在案发立案后对陈丹庆谈话笔录证明陈丹庆是酒吧暗股老板,因此我们要求法院增加被告在开庭,但不知为什么法院不开庭就定我们败诉,我们再次上诉,中院认为;武夷山市法院审理不妥,发回重审。武夷山市法院重审时在陈丹东的左右下裁定死者不死在酒吧与酒吧无直接连系再败诉。直到今天我夫妇一直上诉却被驳回。

  第一次市劳动局给我与酒吧调节时,那时我女儿的尸体在殡仪馆保留着。温州商会考虑到我们打工太困难,殡仪馆又再三催钱,才向劳动局建议调解的。当时刑警中队长郑国儒在场。当我丈夫提到我女儿随身遗物AC电话卡时,郑国儒一听就立马退出门外打电话给我丈夫恐吓说,你说出你女儿的随身遗物的话,我们就找你麻烦。案件长期不能侦破,我找武夷山市分营公检法的市委副书记反映情况,他们又埋怨说,有事找我们,不要找领导,给我们增麻烦。

  对于卡迪尔酒吧服务员叶露,我们认为她在某种利害的引诱或威慑下,可能会隐瞒凶手的犯罪。4月29日,我们到外寻找女儿,找到叶露探问时,她说当晚十一点多,她和好友到网吧上网,叫郑莹一个人在酒吧先睡20分钟,郑莹不肯一个人睡要回家。过了一会,叶露又说,郑莹在包厢里睡着了,你们到包厢里去找她。我们曾多次探问叶露,她每次说的都不一样,所以我们产生了怀颖。叶露可能不是罪犯也是同谋或知情者。

  我们打工仔的命为什么这样苦,女儿被人害死无处讨说法,案件破不了向父母官吐一下苦水也不行,我们该如何生存?难道穷人的命就不值钱,就该死,难道你们哪个不是做父母的,就不能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帮我们一把?

  我真的不敢相信一个年轻的生命在你们眼皮底下消失,你们因为某种利益而坐视不管,如果是你们的子女被人杀害,难道你们还是这样?

  我们感到痛心,难道有权有势就可脱罪?领导们你们是给人民办事的领导吗?还是一群勾结的披着羊皮的狼?我们无奈因为我们没有权势,不能给你们利和益,我们感到悲哀,不知道还有多少冤死的穷人未得到公道。

  这件奸杀案本来很简单,但是他们至今还未找到案发第一现场,又把物证清理掉了,故意延候破案时间,由此而见他们是否另有目的。

  求求你们;
  可怜天下父母心,愿所有做父母的请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帮我们农民工一把。愿所有怀同情心的人也帮我们农民工一把,为我女儿申冤,不要让凶手逍遥法外。

  有意帮忙者请和受害者家属联系;0599-5177731手机:13850921205

   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镇柘洋村村头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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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20: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我我,欲哭无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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