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本是中国民俗中隆重、热闹、喜庆、团圆的传统节日。
可是,2019年春节的第一天,江西抚州市金溪县浒湾镇高家村农妇高某华,却被邻村村民王某生给“纠缠”上了。
事情的来由,竟因“月老”牵线为女方做媒而起,认识不到半月的王某生得知高某华家有一女,竟提出奇葩的“老少配”(母女嫁父子)婚姻念想,这样无理的要求,遭到女方断然拒绝,进而提出“断交”。
这一切,令王某生恼羞成怒。正月初一,王某生提着“农药”来到女方所在的高家村,放言:不答应,则要赔偿五万元,否则就杀了她全家。正月初七,男子疯狂地冲到女方家中,随即将门窗都扣死,采取扇耳光、砸东西、灌毒、强暴强~等暴力手段……将一条活生生的人命,推向了一条不归路……
江西抚州:一农妇被逼“老少配”,新年里遭暴力灌毒、强~惨痛离世
¤表亲牵线搭桥“黄昏恋”
2月12日(正月初八)事后躺在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抢救室的高某华依然惊恐,高某华断断续续地跟亲戚以及相关媒体述说因被王某生逼喝“敌草快”,以及王某生对高某华所做一切的来龙去脉,揭开王某生对她的暴力、凶狠、残忍、霸道、作恶的一系列不法行为。
高某华说,因丈夫患精神病,在10多年前就走失了,寻找多年都了无音讯。就此,高某华独自一人含辛茹苦的把一子一女拉扯长大;如今,子女都已长大在外面打工。
半个月前,经一个表亲做媒,介绍了车坊的村民王某生,从认识到事发时间不到半个月。高某华述说,王某生得知她还有一个已成年的女儿,异想天开地提出要求“老少配”。得知王某生心里还打着另外的主意后,高某华当即就拒绝了这荒唐的要求,并明确地答复王某生,“月老”所提之事“到此为止”,今后也没有必要再联系了。
¤正月初一遭遇“无赖”缠身
按常理,事情已经挑明,本该就此画上句号。
高某华为了断绝王某生的念想,还多次拒绝了表亲“月老”及掺和人员安排的应餐邀约。此后,也就没有再把这段夭折的婚事放在心里,事后没有预料到,情理之中并不复杂的事情,已经对她埋下了“要命”的严重后果。
高某华回忆,大年初一,王某生提着一瓶农药,来到高某华家门前。当着村坊许多走亲串友的村民的面,当众嚣张地表露“老少配”的念想,王某生扬言如果不成,就要五万元的“赔偿”,否则今天就当众在她家喝“农药”了断此生。
当时,因大年的第一天,村民比较集中在家。劝解、开导的人也多,王某生闹腾了一阵子就失落地离开了。
¤事后再设伏,暴力打、砸、毒、奸、吓……彻底推向不归路
2月12日下午天黑时分,10多名当地村民围拢在高某华家门口,提起高某华在自己家中竟然遭遇“恶魔”如此对待时,村民依然很气愤。
当地村民一致评价,高某华是一名很守规矩的女人,从未见过她不安分的事情;为了这个家,为了小孩怕吃亏,丈夫走失十多年,都默默地守护着这个清苦的家庭。
多名村民介绍说,2月11日(正月初七),有路过高某华家门口的村民,听到她家楼上有男人大声喧哗,摔东西的打闹声,明确听到一个男人大喊“把衣服裤子都脱掉”等等……都是村坊亲邻,熟悉高某华家中情况的村民深感不妙,即叫来高某华的房亲过去查看,结果发现她家门窗都统统从里面扣死了……村民只有报警,事后高某华被送到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急救,躺在医院急救室的高某华,流着眼泪讲述了王某生当日对她的暴力、凶狠、残忍、霸道、作恶……等一系列的行为,当日下午2点半左右,王某生忽然出现在她家门口,随即就把门窗都统统扣死。
高某华回忆,在高某华家二楼,王某生连续打了她4个巴掌,摔掉了她的手机,要她拿5万元“赔偿”。她想脱身,借口要去外面凑钱,却得到了王某生的暴力阻止,并且又对高某华进行殴打,殴打高某华期间还大声喊叫“脱裤子”……当时高某华正来例假,王某生依然没有放过她。
2月11日晚,高某华家二楼客厅依然一片狼藉,门边有被子丢弃在地板上,在一张长的木沙发前,地上还遗留有大片的绿色呕吐物和液体的污垢。
¤房亲骑电动车到派出所求助
居住在高某华家邻近的房亲,当日午餐随礼去喝喜酒,就回家小息一会。听到路过村民告知信息,他迅速到高某华家查看,发现整个房屋绕了一圈,门窗都已反锁,没有地方可以进入,外面只听到楼上有争执打斗声……于是,他掏出手机多次拨打110报警电话,迟迟都没人接听,心急如焚的他回到家里骑上电动车,亲身赶到派出所求助。
当地村民说,派出所离这个村子并不是很远,骑电动车也就十分钟左右的时间。高某华家邻近的房亲赶到派出所之后,还是等待了10多分钟才出警。
村民证实,警察到现场同样进不了房门,经过多次喊话后,还是高某华晕晕乎乎摸索着开了一楼的门。在大门口,高某华多次对警察诉说“我被灌了‘敌草快(原名:百草枯)’,被他强~了!。”警察反而还多次反问高某华:是自愿的,还是被强迫的?邻近的房亲看到高某华脸色苍白,遂要求警察先将人紧急送医“救人要紧!”
在医院急救过程中,王某生及其家属没有任何人前往医院探望,也没有支付一分钱急救费用。多位亲人还透露说,有干警坦言:喝农药与王某生没有太大关联。
后记:村民呼吁必须严惩藐视法律的犯罪嫌疑人
近几年,党中央全面发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纵观,铲除黑恶势力的案件,几乎每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背后,都可以看到由公职人员化身而成的保护伞,他们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忘记了“对党忠诚”,使得地方恶势力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陡增了人民群众心中的恐惧感。
正如,高某华邻近的一位农家妇女反复问道:假如,像王某生这样公然挑战法律,藐视法律,对无辜的她人采取如此暴力、凶狠、残忍、霸道、作恶的行径,都得不到法律的严惩,身为社会底层的村民百姓,又何能安居乐业呢?百姓的幸福指数又从何谈起呢?
当地村民强烈呼吁,发生在金溪县许湾镇的高某华被逼服毒、强暴凌辱案,案犯必须得到严惩,以彰显社会法治的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真正地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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