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最新统计,2019年新年前后,至少22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入狱。非法判刑集中在1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5个城市。因中共网络封锁,还有很多案例未能及时曝光。
其中,2018年的12月份,有12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019年1月份有84人,2月份14人被非法判刑。
判刑最严重地区:山东省17人,黑龙江13人,吉林省11人,四川省9人;河北、辽宁省各8人、内蒙古7人。
判刑最严重城市:长春市11人、巴中市9人、秦皇岛8人;黑河、日照市各6人。
在被非法判刑的人员中,有16名老年法轮功学员,80岁以上的4人,70岁以上的11人,65岁以上的1人。
其中,四川省巴中市89岁的张新伟老人被非法判刑3年,罚款4,000元人民币。吉林省长春市76岁退休女教师宋兆恒,被非法庭审的当天被迫害致死。
此外,2019年1至2月份,中共法庭警察敲诈勒索现金277,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罚金236,000元,警察勒索41,000元。
报导说,岁尾年初,正是中共公检法司人员所谓的年终表彰、论功行赏的时期,他们中的一些人昧著良心,继续执行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不遗余力地制造冤假错案,不打击黑恶势力,却绑架法轮功学员充数,将他们判刑送入监狱,捞取所谓的“政绩”,升官发财。
非法判刑案例:
1、元宵节传来悲剧
2019年1月7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对9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他们中有6位是古稀老人,其中89岁老人张新伟,男,被冤判有期徒刑3年;82岁老人张明朗,男,被冤判有期徒刑5年,勒索罚款10,000元。
当时,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
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破坏法律实施,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
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的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
巴州区法院本想已经关押了多少时间就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决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
2、一封信 供电局会计李庆华被诬判2年
广州市天河区法轮功学员、黄埔供电局会计李庆华,今年50岁,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财务专业。
她自幼体弱多病,婚后又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经常失眠、后来发展到心绞痛。1998年有一次她心脏过度疼痛,导致昏迷不醒。她异常苦恼,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1999年3月,李庆华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一个月后,她身体的病症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人也变得活泼开朗。
李庆华因为受益于法轮功,也希望别人也受益,2017年4月,她通过中国邮政小蜜蜂邮包给以前的同事邮寄了一份法轮功真相资料。同年8月15日,李庆华在工作单位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东山派出所十几个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越秀区看守所。
2018年8月23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对李庆华非法开庭。律师依据现有法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律师指出,李庆华邮寄的一封信与指控毫无关系。李庆华邮寄了一封信后,没有任何法律、法规的实施受到了破坏。李庆华邮寄法轮功真相信件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是合法行为。
2019年2月21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非法宣判,李庆华被 诬判2年,勒索罚款5,000元。
非法庭审案例
2019年1月至2月,中共非法庭审59人。其中,一月份庭审48人,二月份庭审11人。
1、律师无罪辩护令审判长佩服
2019年2月1日,高密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小花非法开庭,家属聘请北京律师为杨小花做无罪辩护。
法庭上,公诉人以在杨小花家里抄走的法轮功资料为证,指控杨小花。
律师要求现场核实证据,并一一拿起资料,念给审判长和在场人听:“大家看看,这里面写的都是教人做事先为别人着想,做人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
律师还念了有关法律条文,证明法轮功是合法的。
从上午九点开庭到十二点多休庭,整个过程,都是律师在做无罪辩护,审判长没说几句话,并连连点头,在静静地听。
走下审判台后,审判长问杨小花的儿子:“谁请的律师?这律师真棒。”并和律师握手说:“我送你去车站吧。”
2、河南新乡市法轮功学员叶会明遭非法庭审
2月15日上午,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叶会明进行非法庭审。
叶会明不承认其一切指控,指出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警察在违法,中共在破坏法律,迫害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会遭恶报。
叶会明质问公诉人:“如果让人按真善忍做人是邪教,什么是正教?”公诉人无言。
3、宁夏扶贫好干部被非法庭审
2019年2月14日,宁夏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栾凝非法开庭,栾凝家人为其聘请了两名律师做无罪辩护。
当日开庭时间大约3个小时,法官没有宣布审判结果。
栾凝今年60岁,原宁夏劳动人事厅教育中心副主任。1996年修炼法轮功不久,无病一身轻。
栾凝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1997年,他主动报名到条件艰苦的宁夏南部山区同心县参加扶贫,期间坚持与村民一同吃住和劳动,为当地农民抗旱开挖水窖和改善教学条件。
当地村民曾感叹:“多少年都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干部了。”
当年,栾凝被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扶贫先进工作者,并被任命为教育中心副主任(副处级),次年又被评为劳动人事厅的先进工作者。
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栾凝因不放弃信仰,先后被非法判刑7年、被单位开除失去养老金等社会保障。
大陆维权律师余文生曾经在法庭上谈到:“(对法轮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类似于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样的、可以不顾法律事实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江泽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
“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是空绝千古!”
他说,“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上千场无罪辩护已从法律上讲清了这个法律真相——刑法第三百条及其解释完全不适用于法轮功信仰者。所谓依法打击实际上完全是蓄意错用法律的枉法强加罪名,是对法轮功真善忍的信仰者的陷害,是假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