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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中国“被失踪”案:澳媒揭秘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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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9 07: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源: BBC中文

澳大利亚媒体周一(4月8日)披露,今年1月在中国被拘押的澳籍时政评论作者杨恒均,为何会成为中国安全部门的目标。

根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悉尼晨锋报》(Sidney Morning Herald)和《世纪报》(The Age)联合展开的调查,杨恒均以及另一位澳籍华裔学者冯崇义,是中国政府情报部门行动针对的目标。中方的部分行动在澳大利亚境内进行。

“2016年澳大利亚前总理马寇姆·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对北京影响澳大利亚政治的情况展开绝密调查,中国的情报活动是为了找到这一调查的细节。”

澳大利亚媒体报道称,中国当局希望从杨恒均和冯崇义获得澳洲情报机构(ASIO)调查报告的参与者详情,其中包括记者以及中国问题专家约翰·加诺特(John Garnaut)。



图片版权REUTERSImage caption杨恒均曾在中国外交部任职。

澳大利亚媒体周一(4月8日)披露,今年1月在中国被拘押的澳籍时政评论作者杨恒均,为何会成为中国安全部门的目标。

根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悉尼晨锋报》(Sidney Morning Herald)和《世纪报》(The Age)联合展开的调查,杨恒均以及另一位澳籍华裔学者冯崇义,是中国政府情报部门行动针对的目标。中方的部分行动在澳大利亚境内进行。

“2016年澳大利亚前总理马寇姆·特恩布尔(Malcolm Turnbull)对北京影响澳大利亚政治的情况展开绝密调查,中国的情报活动是为了找到这一调查的细节。”

澳大利亚媒体报道称,中国当局希望从杨恒均和冯崇义获得澳洲情报机构(ASIO)调查报告的参与者详情,其中包括记者以及中国问题专家约翰·加诺特(John Garnaut)。

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引述冯崇义的话说:“他们(中国方面)了解他(加诺德)的很多情况。在盘问我时,他们完全没有掩饰对他(加诺德)的愤怒。”

澳大利亚媒体报道还称,中国情报人员曾在2018年3月在悉尼对杨恒均进行过盘问。这些都发生在杨恒均2019年1月在中国被拘留之前。

加诺特向澳大利亚媒体透露说,杨恒均曾告诉他,中国官员向杨恒均问过“我,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在做什么,工作的情况。”

加诺特曾是《悉尼晨锋报》和《世纪报》驻中国的记者,“2016年由时任澳大利亚总理特恩布尔亲自挑选,与澳大利亚情报机关合作,评估中国政府在澳大利亚的干预活动。加纳德2008年任记者时认识了杨恒均,两人成为朋友。”

冯崇义向澳大利亚媒体透露,他本人曾在2017年在中国被拘留6天,也被盘问了加诺特的情况。中国安全部门的官员还曾威胁他,如果他透露盘问的内情以及中国方面对加诺特的关注,他将会被提起刑事诉讼。

2019年1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证实:“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澳大利亚籍人员杨军因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近期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审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过程中。杨军的各项合法权利均得到了充分保障。中方对杨军采取强制措施后,已向澳大利亚驻华使馆进行正式通报。”

据《纽约时报》报道,华春莹后来向记者解释说,“杨军”是杨恒均的正式名字。



图片版权BBC NEWS CHINESEImage caption杨恒均的微信公众号被查禁。

杨恒均是什么背景?

杨恒均1965年出生,1987年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随即进入中国外交部工作,也曾在海南省政府任职。1992年被调职香港一家中国国有企业,直到1997年香港政权移交为止,同年转到美国加入大西洋理事会从事研究工作。

杨恒均2000年在澳大利亚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澳大利亚公民身份。同期开始从事创作,曾在互联网发表三部曲间谍小说《致命弱点》、《致命武器》和《致命追杀》。

2008年,杨恒均发表公开信,呼吁澳洲华人警惕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活动所带来的中国民族主义宣传,使其成为澳洲华人社群之间广为人知的人物。

2011年3月,杨恒均在广州失踪,当时中国正严防“茉莉花革命”浪潮波及,杨恒均的朋友一直坚称他是相关打击异见人士行动的受害者。但杨恒均其后表示自己只是病倒住院,期间因“手机没电”无法与外界联系,造成“误会”。

2015年,杨恒均与茅于轼等人曾到加拿大温哥华出席一家华人财团组织的论坛,继而传出“杨恒均恢复中国国籍”的传言,并引发“杨恒均投共”的网络骂战。

2014至2016年期间,杨恒均曾定期为美国《外交家》杂志撰文。他此后继续在其个人网站与Twitter上发表时政评论,同时经营网络商店。2018年初,杨恒均转到纽约定居。

目前,杨恒均据信在中国被“监视居住”。中国的“监视居住”一般在家中执行,但于2018年10月实施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正案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发表于 2019-4-9 08: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失踪?

本帖最后由 雨夜 于 2019-4-9 13:39 编辑

开什么玩笑?特务身份已经暴露了,不“失踪”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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