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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自甘为奴硬推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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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8 18: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卢峰





在人多势众加上立法会秘书处偏帮下,建制派议员终于成功另起炉灶,踢走原来主持“送中条例”法案委员会的涂谨申,改由建制派最资深的石礼谦主持会议,并把原来的会议取消改订星期六再开会选出正、副主席。但泛民主派议员没有坐以待毙,坚持原定会议并选出涂谨申为法案委员会主席,同样宣布在星期六举行下一次会议。换言之,“送中条例”出现两个法案委员会,未来将出现更多法律与政治争议。

篡改传统  说政变也不为过

建制派漠视议会常规另搞委员会的做法清楚说明,他们为了配合特区政府尽快通过恶法,不惜“自阉”及损害立法会的权威与独立性,不惜把恶法硬塞在市民头上,褫夺市民在一国两制下享有的法治保障。这样的行为不但该受严厉谴责,市民更应牢记他们的恶行,在未来的选举以手上的一票惩罚建制派,削弱甚至扭转他们在议会的主导权。

应该看到,建制派霸王硬上弓DQ涂谨申议员根本毫无道理。涂谨申作为立法会内(并非仅是民主派)最资深议员,负责主持选举法案委员会是理所当然的事,完全符合从港英年代到特区时代的议会传统,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无故改变做法,DQ他主持会议的资格形同篡改行之有效的传统,说是政变也不为过。何况,涂谨申在两次主持选举会议时做法合理称职,让议员有足够时间讨论各种规程问题更是应有之义,不能算是什么故意拉布之举。以阻碍法案委员会工作进度为理由撤销涂谨申主持会议的资格根本说不过去,反映的只是建制派与政府狼狈为奸,置立法会的传统、尊严于不顾。

此外,“送中条例”绝非技术性改变,而是涉及重大法律原则的修改,将会长远影响法治及市民权利的保障。立法会议员从挑选法案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开始就认真讨论,仔细研究是负责任的表现,也可让市民较安心。涂谨申秉持这样的基本原则有什么错呢?难道该像举手机器或例行公事那样几分钟之内选出主席,置程序公义于不顾?

很不幸,破坏议会传统及规范DQ涂谨申只是第一步,建制派政团最主要的目标是按林郑月娥的要求快速完成修订案的审议,至少在七月立法会休会前完成让林郑及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可以向北大人交差。可是,“逃犯条例”修订在社会、议会内存在重大争议,法律专家、学者已纷纷提出不同方案处理台湾杀人案的问题,当中有不少比修例更切实可行的方案,需要各方仔细研究,立法会根本不该仓卒行事。

为求助林郑过关不择手段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先生前几天就写下万字长文,批评林郑提出的修例建议形同订立全新的引渡形式,削弱被告保障之余又令特首大权独揽,故此反对政府的修例建议。陈弘毅又指出,假若硬要修例,政府应引入三项修订以减低修例建议的杀伤力,包括修订条文不具追溯力,把可以移交逃犯的安排局限在最严重的罪行和罕有特殊情况(如凶杀),并豁免香港居民不被引渡到内地,改为在香港检控,即所谓“港人港审”建议。

陈弘毅教授是宪法专家,法律专业知识受到各方尊重,对内地的法律制度向来抱着较同情理解的态度。连他也禁不住反对修例,并主动提出各种补救措施减低法例的杀伤力,可见特区政府仓卒修例如何不合理及不得人心。

立法会建制派在北大人及林郑压力下自然不敢否决修例,但他们至少该好好研究陈教授及其他有益的建议,再促使特区政府让步。偏偏建制派却一奴才相,为求协助林郑过关不择手段,照单全收恶法之余并准备仓卒通过。他们这样的行径不但有负选民期望,有损立法会的权威,更是要陷市民于重大危险中。市民及选民怎能不牢记他们的恶行,在未来以选票狠狠教训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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