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以东吴大学为本,于上海创设“东吴大学法学院”。学院教学突出"英美法"内容,专以讲授“比较法”为主,其科学的培养目标和鲜明的教学特色,使东吴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当时饮誉海内外,时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称。被誉为“华南第一流的而且是最著名的法学院”。历经三位美籍校长孙乐文(David L. Anderson)、葛赉恩(John W. Cline)及文乃史(W. B. Nance)
1871年,美国圣公会在湖北武昌城内昙华林创办了文华书院(Boone Memorial School)。1885年,英国循道会也在武昌开办博文书院(Bowen College)。加上英国伦敦会在汉口创办的博学书院,并称为武汉地区的三大教会学校。20世纪初,三校各自都开设了大学课程。1906年,美国耶鲁大学雅礼会在湖南长沙开办了雅礼大学。美国复初会在岳阳也开办了湖滨大学。
1929年3月18日,沪江大学向中国政府立案,成为上海第一所立案的教会大学,英文校名也由Shanghai College改为University of Shanghai。大学部按国民政府规定,文理商、教育科改为文、理、商、教育4学院(后将教育学院并入文学院);中学部、小学部改称附属中学(沪大附中即今上海财经大学附属北郊高级中学,沪大附中分校即今上海市金陵中学)、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