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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共法律的两大邪恶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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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 09:3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jiqing 于 2019-7-3 08:54 编辑

当今中共法律的两大邪恶功用

作者:岳祺

如今中共虽一直在喊着要“依法治国”,看似要与国际社会在法治上接轨,但同时强调开展司法活动时要“加强党的领导”,置于党的控管之下,“依法治国”已然成了一句忽悠人的口号。从当今中国的现实看,中共法律的两大功用已十分明显,凶相毕露。

一、专制工具:打压人民,维护统治。

四年前发生了709律师案,这个案子曾震惊世界。2015年的7月9日凌晨,维权律师王宇和她的丈夫包龙军及未成年的儿子全家都被抓捕。当天,谢阳律师告诉外媒记者:“这是中国当局整肃维权律师的开始,暴风雨很快就会来到我们身上。”

正如谢阳律师所料。随后,大陆一批律师被非法抓捕,包括王全璋、李和平、谢燕益、周世锋、谢阳、隋牧青、李春富、谢远东、刘四新、高月、赵威、李姝云等律师或律师助理。四年后的今天,王全璋律师还在关押中,前几天才在家属的不断抗争下让家属见上一面。看到王律师面黑形瘦,言行迟钝又突然情绪激烈,前后判若两人,人们难以想象中共为让这位生动严谨、正直坚毅的律师低头,在黑狱里对他施行了怎样的酷刑折磨。

据不完全统计,7月9日以后,全国三百六十多位律师和公民被密集强制约谈或传唤,被抓捕律师和维权人士的家属亦受到牵连,不断遭受恐吓威胁,近四十多位律师被限制出境。由于这场主要针对维权律师的大抓捕,根据时间也称为“709事件”,2015年成了维权律师的劫难年。

这些律师有什么罪?在法庭审判被抓捕维权律师前,党媒就开始舆论“审判”,我记得当时最可笑的一种指责,就称他们为“死磕律师”,何为死磕?不就是严格遵循现有的法律条款并且是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为当事人辩护吗?难道法律也要“活学活用”?那不是对法律的歪曲和亵渎吗?

其实问题的实质不在于维权律师们是否触犯法律,而是他们一直以来顶着压力为受中共残酷打压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维吾尔人及其它异议人士进行法律辩护,并且这样的辩护案例也日渐增多,触动了中共敏感的神经,中共既怕这样的维权律师越来越多,形成规模,又惧律师与维权人士联手抗共,危及它政权的稳定。为了维系它们的统治,中共狰狞毕露,不顾国际国内舆论的谴责,非法向维权律师痛下“杀手”,顿时红色大地一片恐怖。

二、遮羞破布:掩盖罪恶,欺骗人民。

与709案同年的5月1日,中共最高法院宣称实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后,中国大陆掀起诉江大潮。这是中共执政以来首次出现的大规模民告退休中共党魁的事件,在全世界也是首次。截至2016年10月25日仅一年多时间,近21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实名递交控告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的诉讼状。

“两高”接到诉状后,按中共的授意,不仅不立案,反而动用警察以执法为名百般阻挠骚扰、抓捕关押法轮功学员,甚至罗织罪名利用恶法将法轮功学员诬判。有人分析709案与诉江案有关,诉江案开始于709案两个月之前,当时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诉状像雪片般飞向“两高”,敏感的中共岂不害怕维权律师配合法轮功学员进行诉江辩护从而实施抓捕迫害。

其实中共不立案,就是为了掩盖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因为打压法轮功,完全由心理阴毒,心狠手辣的江泽民一手发起,江利用中共这个庞大的组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犯下滔天大罪:监控、绑架、劳教、判刑,电击、性侵、坐老虎凳、睡死人床、灌辣椒水、蒙塑料袋甚至大规模活摘器官……百般凌辱折磨,无所不用其极,致残,致疯,致死多少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多少和谐美好的家庭。这样的恶行,中共能让之见光吗?所以中共利用法律进行强行打压,以掩盖其种种恶行和内心的恐惧。

中共执政七十年,对人民犯下了数不清的滔天大罪,它们为了延续其统治,只能用各种方式掩盖、掩盖、再掩盖,用法律掩盖罪行,是他们常用的手段之一,更容易掩人耳目,欺骗人民。此时法律成为中共的一块遮羞布。

现代正常社会,司法是独立的,不受权力的干扰左右,法律的功用是罚恶扬善,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而在中国,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让法律沦为维系邪恶统治,掩盖罪恶的工具。中共不死,民难不已;中共不亡,国运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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