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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转发香港游行帖子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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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13: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6月18日,本人接到湖州市南浔区公安分局国宝大队王姓国宝的电话,称因为网上发帖的事让我去派出所(双林)谈谈。我于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到达派出所,然后被数名国宝和片警搜去手机和随身物品,带至办案区询问室做笔录。



询问内容有两条推特转帖和一条Facebook转帖。分别是:

  2016年6月12日转发推特名为“李方”的一条标题为“香港警察和中国城管是一样的”评论“同一批土匪吧”;

  2019年6月16日转发推特名为“hk妮可”关于香港游行并评论“形势大好,加油”的帖子;

  2019年6月17日转发Facebook名为“邹幸彤”关于香港游行的帖子。

  笔录做完后本人被扣留在双林派出所二十二个小时(期间给我一碗青菜加米饭),直到次日下午四点左右,王姓国保拿来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我本人因为转发香港游学行的帖子,并评论警察是土匪和形势大好加油,罪名是寻衅滋事,且情节严重,行政拘留十五天。当天五点半左右送到湖州市拘留所。

  在拘留所期间,因为次日(6月20日)下午浙江网友王民荣和柴宝文带着我母亲和前妻前来拘留所会见我一事,湖州市拘留所强行中止会见,并于当天宣布对我实行严管三不准(不准会见、不准购物、不准通信),拘留期间先后调换多个监室。

  拘留期满后由国宝和派出所警察带回双林派出所,由南浔区分局国宝继续和我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有三点:

  一、行政处罚书不会给我。

  二、限期离开湖州市,厂房租金由他们协调村委会和房东退换给本人。

  三、不准继续转发有关香港的任何帖子,也不准炒作本人被拘留一事,否则后果自负。

  谈话结束后,本人回到暂住地家中。

  以上就是本人这次被行政拘留的大致经过。

  最后,感谢大家关注我的遭遇,尤其感谢前来拘留所会见我的浙江朋友王民荣(为此老王回去后还被国保约谈至深夜才回到家中,深感歉意!)和柴宝文兄弟!感谢学文兄弟、爱忠、老胡,以及众多不便透露姓名的海内外朋友们!谢谢您们!

  孤家寡哥(卫小兵)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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