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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保华
7月29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法院判处中国著名维权人士、“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十二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黄琦被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刘晓波因为〈O八宪章〉而被判刑11年,并且获得诺贝尔和平奖,黄琦有天大的罪名超过刘晓波而要判12年?刘晓波在狱中被变相谋杀致死,目前多病在身的黄琦又能撑多久?
黄琦是四川人,1999年设立“六四天网”网站,期许为无权无势者发声。2000年,黄琦因网路言论被捕入狱,当局后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黄琦5年徒刑。当时在四川主政的是后来成为政法委书记,也是习近平政敌的周永康。也可见不论周习斗争怎么你死我活,异议人士全是他们共同的死敌。
被超期羁押并遭殴打虐待
黄琦出狱后不久,遇上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黄琦积极参与救灾,并且在网上撰文揭露豆腐渣工程,为苦主请命,再度被捕,罪名是“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判处黄琦3年徒刑。原来贪官污吏的罪恶行径都是国家机密,他们没有被判刑,倒是揭发者有罪判刑。
2016年4月6日,“六四天网”发出消息说,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已经指示绵阳警方“收拾黄琦”,四川警方因此指控黄琦泄露机密。当年11月28日,黄琦被捕。在四川绵阳看守所被超期羁押,并且遭受殴打虐待,导致肾脏病恶化,全身浮肿,申请保外就医多次被拒。
“收拾黄琦”这4个字的国家机密就值12年刑期?这是哪家的法律?然而当局至今也没有披露黄琦还泄露什么国家机密。以黄琦的平民身份,能掌握可以判处12年的国家机密?正常人都会视之为荒谬绝伦的事情,这绝对是个政治化的判决。
那么判处黄琦12年徒刑的真正“机密”在哪里?我可以告诉大家,因为我掌握了这个机密。
香港人最痛恨李鹏
黄琦被羁押3年无法判刑,就是因为拿不出他的罪证。然而正好李鹏死了,黄琦就不幸被拿来祭旗。李鹏是7月22日晚上11时11分翘辫子的,1111北京人读作“妖妖妖妖”,因此这应该是天意。黄琦千不该万不该取个“六四天网”的名称,这不是冲着李鹏这个六四屠夫而来吗?“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果然李鹏在六四30周年后“蒙妖宠召”了。因此不拿黄琦开刀拿谁来开刀?
今年六四30周年后,香港爆发反送中运动,游行队伍两次超过百万,其持续动力超过当年的六四前后。而香港人最痛恨的中国政治人物,首屈一指的就是李鹏。李鹏之死当然会激发香港人进一步的抗争动力。为了担心香港人借机扩大抗争,所以重判黄琦以示警告。所以当局特别选择李鹏火化的同一天的7月29日对黄琦进行宣判。
六四屠夫死了,许许多多六四的参与者现在还继续进行抗争,因为当年他们是年轻人,今年则是中壮年。同样的,现在香港年轻人的抗争遭到老一代的残暴对待,但是自然规律站在年轻人这边。同样的天网会先收走这些顽固保守的老人,包括习近平、王志民、林郑月娥等。就凭这一点,现在活跃在街头的香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就有足够的时间争取他们的未来,因为只有他们才是香港未来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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