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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手下的法官,没有什么法律素养。理由如下;
2009年,加拿大华人陈旺,在自家超市抓住一名二次行窃的小偷,并将其塞进汽车后备箱。结果,警察一来,认为陈旺是非法拘禁,问罪陈旺。如果从表面法律程序来看,警察并无错误。但是,一个明明是保卫自己生存权的行为,竟然被扭曲事实判断。警察对房间里面的一头大象视而不见,竟然对一只小猫不依不饶。引起民众公愤。所幸加拿大是善政国家,最高法院对这个完全割裂了因果关系,违反常识的案子进行了纠正。
你们法官没有法律素养,表现在扭曲了对法治和法律的理解,他们对许多常识的部分,是故意回避的。对证据的采纳,好像是来自非法社会的野蛮人,蛮横无理,还傲慢无比。
我对我们这个曾经以公平公正的口号夺取了天下的政权,竟然让这些维护强盗逻辑的人大行其道,深感痛心。老百姓在这些错误的判案下受到的是肉体的痛苦。而你们法官,则是灵魂的堕落。
当事人刘斌2019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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